上次我们讲到「心」的问题。「此亦名心」,阿赖耶识也叫心,这是一个结论。怎么证明呢?下边一步步地来。「如世尊说心意识三」,引佛的圣教量,佛说过有心、有意、有识,有三个。关于这三个的说法有各式各样的不同,有的说心意识这三个都是心,是一样的,只是名字有三个;也有的说心意识三个是各别有体,不一样。这里就是要讲,心意识三个是有不同的体的。我们要直接讲这个心就是阿赖耶识,二乘是不承认的,所以就要婉转地说,先把意、识讲清楚,意是意,识是识,那就是说心意识不是一个东西。既然意和识是不同的东西,不同的体,心肯定也有不同的体。然后回转来说,除了阿赖耶识之外,这个心的体就不可得,所以它决定就是阿赖耶识。这个是一种证明的方式。
丁二 释意
戊一 释二种意
论曰:此中意有二种:第一、与作等无间缘所依止性无间灭识,能与意识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与四烦恼恒共相应。一者萨迦耶见,二者我慢,三者我爱,四者无明。此即是识杂染所依。识复由彼第一依生,第二杂染。了别境义故,等无间义故,思量义故,意成二种。
「此中意有二种」,这里虽然要讲「心」,却要先证明「意、识」是不同的体,他先讲意,意有两种。
「第一、作等无间缘所依止性」,心心所法,要生的时候,必定要有一个等无间缘。打比喻说,排队买票,前面那个人买好了,让开了,这个柜台你纔挨得上去;否则,他不让的话,你就不能上去了。等无间缘也是这个意思,前面那个人让开了位置,你纔可以上去,就可以生出来了。缘有四个,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增上缘。等无间缘只有心心所法才有(若学过《俱舍》,对这些是没问题的)。这里说第一种意是等无间缘所依止性,是作等无间缘的,它的名字就叫无间灭识。前面那个识(六个识当中的任何一个识都可以)灭掉了,让开一个道,后面的识能够生出来。
这在《俱舍》里讲得很多。第一种意叫无间灭识,在《俱舍》里叫无间灭意:这个识灭掉了,它的名字就转叫意,也叫无间灭意,无间灭的意。无间灭识,就是这个识无间灭了,它转成意了。所以无间灭识、无间灭意指的是同一个东西,意思也是通的。这个识无间灭掉了,改一个名字就叫意,也可以叫无间灭意。这个无间灭识能够给第六意识作生的依止,第六意识依靠它来生起来。无间灭识让开了,第六意识就生出来了;它不让开,它就生不出来。所以依靠它的让开,第六意识纔可以出来,等无间缘作它的依止性。这是第一个意,根本乘里边都承认有这个意。为什么要有这个意呢?第六意识要生起来,必定要有个根。例如,眼识生的时候依眼根,耳识生的时候依耳根,乃至身识生的时候依身根,意识生的时候必定要有个意根(在根本乘里边叫无间灭意)。意识生的时候,依止它的意根(无间灭意)纔可以生起来。
这第一个意,二乘也承认的。而第二个意,二乘是没有的。
「第二染污意,与四烦恼恒共相应。一者萨迦耶见,二者我慢,三者我爱,四者无明」,这就是唯识学所讲的我见、我慢、我爱、我痴这四个烦恼。第七识,又叫染污意,为什么染污呢?因为跟我见、我慢、我爱、我痴这四个烦恼相应。因爲执著我了,生起慢心,生起贪心,而这一切都源于无明。这个当然是染污的,不是善的,而是有覆无记的。「此即是识杂染所依」。杂染就是有漏,有漏的善、无记、恶,都叫杂染。
这里比较一下杂染和染污。染污,有个注解:「意染污者,有覆我执,不达真实故。」本来一切法的真实性是无我的,因为执了一个我,就成为有覆。为什么叫有覆呢?真理被它盖住了,无我的真理被盖住了,执了一个我。杂染是通有漏三性的,善的、恶的、无记的都有,都叫杂染。染污就不一样了,染污就是不善的跟有覆无记的,无覆无记不属于染污的。杂染跟染污两个名相不要混杂。有的人看了杂染也是染,染污也是染,以为两个是一个东西,不是的。杂染是有漏的,善的、恶的、无记的都在里头;染污,在有漏法里边,善的不在,无覆无记的也不在,只有不善的和有覆无记的,这个叫染污的。
第二个染污意就是有覆无记。为什么有覆呢?把一切法没有我的这个真实性盖住了,叫有覆;但是它本身又不是善、不是恶,因为它很微细,它不能造善恶业,它不属于善、恶,而是无记的。
「与四烦恼恒共相应」。一个是「萨迦耶见」,萨迦耶见就是执著我,下边要讲的,执我性。第二个,「我慢」。因为执了我,就认为我比人家高。你们自己体会自己的心态,什么东西来了,总要比较一下,总认为是我的好。这个最容易知道的,是孩子,自己养的孩子总是好的。我们小时候就有这样的土话,癞痢头的孩子还是自己的好。生癞子的,头上都生了疮的,长不起头发的那个孩子,还是自己的好。那就是说自己的东西总是比人家的好,这是我慢。「我爱」,既然我的好,当然我要爱着自己的东西。「我痴」就是无明,不知道无我的道理。这个萨迦耶见、我慢、我爱、我痴跟这个第七染污意永远是相应的,除非修行的时候把它对治掉了,否则,在凡夫的位上总是相应的,总有这四个东西。
这里介绍了两个意:一个是根本乘和大乘共同承认的无间灭识,也叫意;第二个染污意,是大乘独有的,二乘到第六意识为止了,第七个识是没有的,所以安立第七染污意是大乘特有的。这个染污意「即是识杂染所依」,而前面的无间灭识给意识做生起的所依。这个染污意是一切识之所以变成杂染的原因。成杂染,有漏了,不能见到无我性;见了无我性就成无漏的。它盖覆了无我的真实性,就是有漏的,有漏就是杂染。一切识之所以是杂染的,就是因为这个染污意在里边起作用。
「识复由彼第一依生,第二杂染。」这是总结一下了:第一个意,意识依它而生的,叫无间灭识,作等无间缘的;第二个意,一切识都因为它纔成杂染的。
「了别境义故」,这个里边文很隐的,「了别境义故」是说前六个识了别境,能够明了地分别境界。眼识了别色境,它看到一个色法,是长的、短的,红的、蓝的,好看的、不好看的,了别。耳朵听到的声音是好听的、不好听的,是响的、是轻的,都能了别。鼻子闻到的,舌头尝到的,一样。意能了法,这个法是好、不好,它都能了别。六个识的作用,了别境,这是识。「等无间义故」,作等无间意这个体的,就是第一个意。「思量义故」,第二个意,就是染污的意,它总是思量有这么一个我在里边。所以这样看来,意有二种,不是一种意。
下边世亲菩萨解释。
释曰:此中与作等无间缘因性,谓无间灭识与意识为因,是第一意。由四烦恼常所染污,是第二意。此中萨迦耶见者,谓执我性。由此势力,便起我慢,恃我我所而自高举。于实无我起有我贪,名为我爱。如是三种,无明为因。言无明者,即是无智。
「此中与作等无间缘因性,谓无间灭识与意识为因,是第一意。」无间灭识,根本乘认为意识生起,要依它的根,那么它的根在哪里呢?他们认为前面那个识灭掉了,开一个道,让后边的意识生出来,这个就是它的根,就叫意根。根本乘如《俱舍》里都有这个说法。所以与意识作等无间缘因这个体叫无间灭识,它的作用是与意识为因,作意识的根(意根),它可以生出意识来。这是第一个意,这是通二乘的。
「由四烦恼常所染污,是第二意」,第二意就是染污意,为什么叫染污呢?因为跟四个烦恼常常在一起的、相应的,被它所染污的。这是第二个意,跟前面那个意不一样。
「此中萨迦耶见者」,哪四种烦恼呢?第一个萨迦耶见。这里解释什么叫萨迦耶见,「谓执我性」,执著有我。我见,就是执我的见。
「由此势力,便起我慢」,由于执著「我」的势力、作用,跟着就起我慢。因为有「我」嘛,要起我慢,我总比人家高一等。「恃我我所而自高举」,依恃我与我所,「我」就是自体,自己的体;「我所」,我的东西,我的眼睛,我的鼻子。我的相貌比人家好,我的身体比人家好,我的纔能比人家高;即使很笨,也总是说我并不差于你。这样子的人我们碰到过,总是说自己好。有了萨迦耶见的势力(力量),就起了我慢,自己抬高自己。
「于实无我起有我贪」,实在没有我的,起了一个我,贪著这个我,叫我爱。人都是爱自己:在有意识的时候,人家来害你,你晓得回避,人家有好的东西,你要去取;无意识中也有这个。学校里做生物解剖的时候,把青蛙的头割掉了,在它身上刮一下,它的腿还是会去保护它的那一部分的,把你推开,还会动。这就是说虽然它脑袋都被砍掉了,但是它还会无意识地保护自己。你去刺它的话,它就用腿来保护自己,那就是说有我爱了。
「如是三种,无明为因」,「我见」也好,「我爱」也好,「我慢」也好,都是因为有无明,不知道,这是它们的根本因。什么叫无明呢?就是没有智慧。
以上解释了四个烦恼:萨迦耶见、我慢、我爱、无明。在唯识里边一般就叫我见、我慢、我爱、我痴。
识复由彼第一依生、第二杂染者,谓无间灭识说名为意,与将生识容受处所,故作生依;第二染污意为杂染所依,以于善心中亦执有我故。
「识复由彼第一依生、第二杂染者」,为什么说识由第一个意而能够生起来,由第二个意而成杂染呢?
「谓无间灭识说名为意」,无间灭识也叫意,《俱舍》里也叫无间灭意。无间灭识就是意,这个识无间灭掉了,换个名字叫意。「与将生识容受处所」,给后来要生的识让个位子,让它生起来,这个叫等无间缘。「故作生依」,因为这个缘故,它的生起就依靠这个无间灭识。这是说无间灭识的作用。
「第二染污意」的作用「为杂染所依」。不能说杂染一定是不善的,凡是有漏的,无论善、恶、无记的,都叫杂染。恶的、有覆无记的杂染法跟染污意相应,这个容易理解;善的法怎么也会跟染污意相应呢?「以于善心中亦执有我故」,善心里边也执有我,这个染污意虽然是染污的,但是与染污意同时生起的第六识或者前五识可以是善的。它们不只是染污的,第六识可以是善的,所以说同染污意同时生起的第六识可以是善的。但是这个善心,因为这个染污意执有我,所以成了杂染的。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有的人我执很重,却肯布施。他布施得好报么,好报哪个得?我得好报,还是个「我」嘛。我们在这里就要检查:我们在修行的时候,到底是不是「我」在做主?如果说我们修行的目的都是为我自己,我将来得什么报,我将来怎么怎么,那你这个修行的效果是极小的,总是还在我执里边打转转嘛!你要把「我」打破,功德纔大!很多人修行了很长时间,却总是斤斤较量地考虑「我」的问题,我吃亏了,我怎么了。你这样虽然做的事情很大,可是功德极小,为什么?被「我」的圈圈箍得紧紧的,没有打开「我」。
我们经常说,为了正法,为了常住,「我」的事情要放开。不管对我有利不利,只要对正法有利,我就要做,对正法没利的,我就不做;对常住有利的我就做,对常住无利的我就不做。至于对我有没有利,不要去管它。你如果把「我」考虑在第一位,持爱我,一切灾害这个门就开了,不好的门都开了。执著「我」的话,功德不会有,只有灾害,倒霉了。所以我们修行要顺着这个正理(无我)去做;虽然「我」还没破掉,但是你要把「我」放开。如果你执了「我」,念诵也好,背书也好,听经也好,讲也好,讨论也好,功德或者是极小,甚至可以说没有。
我们回忆一下《三主要道》里边说,你辛辛苦苦学了很多法,结果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名利,到蒙古去兜售,就是说到蒙古那些地方,佛法不发达的地方去讲经说法,就图个名利,图个红包,这样的话,有没有功德呢?恶趣因!他说得很尖锐,是恶趣的因。那就是说,果是不好的,因为有「我」的关系。所以说我们在这里要好好地衡量一下,自己在三宝的圈子里办事,到底有没有「我」在做怪呢?还是为我而着想的话,那你很可惜,作了那么多的功德,结果都报销了,甚至成就了恶趣的因,这很可怕。
了别境义故,等无间义故,思量义故,意成二种者,谓于此中,由取境义说名为识,由与处义名第一意,由执我等成杂染义名第二意。
「了别境义故」,这是说识。前面不是说「心意识」吗?先说「意、识」。什么叫识?了别境义,六个识各别了别自己所对的境,这是识的作用,叫「了别境义」。
「等无间义故」,这是第一个意,与后边的识做开导的因,让出位置来让它们生起来,叫等无间意,这是第一个意。
「思量义故」,恒常思量这是「我」,执著有个「我」,我见、我慢、我爱、我痴都来了,这就是第二个意。
「意成二种者」,本论说「意成二种」这句是什么意思呢?「谓于此中,由取境义说名为识」,这是简别「识」跟「意」不是一个。从取境这一方面说,叫识,不是意。「由与处义名第一意」,「与处义」,让出地位来,让后面的识生出来,这是第一个意。「由执我等成杂染义名第二意」,执我我所、我慢、我爱、我痴,这就使识成了杂染,从执了我而成杂染这一方面说,就有第二个意。这里先把意跟识两个分清楚:识是「了别境义」;意有两个,一个是作等无间缘的,一个是作恒审思量的,它总是思量有一个「我」在,起我慢、我爱等的烦恼。这就把意跟识分清楚了。
戊二 染污意存在之理证
论曰:复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谓此若无,不共无明则不得有,成过失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训释词亦不得有,成过失故。
无间灭意三乘都共许的,大乘也好,二乘也好,都共许;而染污意,唯大乘有,二乘是不承许的。你说有一个染污意,二乘不承认,那你得证明有这个意,你要把依据拿出来。这里就证明有一个染污意。
「复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你怎么知道有染污意呢?
「谓此若无,不共无明则不得有,成过失故。」假如这个没有,不共无明就不能有,这就成过失了。不共无明这个烦恼,这是二乘也承认有的。假如你承认不共无明,而又不承认有这个染污意,这个不共无明也就不成立,那么就成过失了。这是第一个理由。为什么?下面慢慢要讲的。
「又五同法也不得有,成过失故。」第二个过失,「五同法」,前面五个识都有根的,意识应当也有个根,因为跟五识相同,应当有根。如果说没有染污意,意识的根就没有,这也是一个过失。「所以者何?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五识身就是眼耳鼻舌身这五个识,它们必定要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分别作各自的俱有依,同时存在的。眼识生起的时候,眼根同时存在,这是五个同法。意识要生的时候,你们说只有无间灭意,无间灭意已经灭掉了,已经不存在,就不是俱有依,与它同时存在的俱有依就没有了,那就是一个过失。
第三个理由,「又训释词亦不得有,成过失故」。训释词,解释这个的名词,也不成立了。为什么这个名词不成立呢?「意」解释为「思量」,假如你说无间灭识是思量,就是意的话,无间灭识都灭掉了,它还怎么思量呢?这个名相的解说就讲不通了。意是思量为性,它都灭掉了,怎么思量呢?所以说「训释词亦不得有」,这又是一个过失。
又无想定与灭尽定差别无有,成过失故。谓无想定染意所显,非灭尽定;若不尔者,此二种定应无差别。又无想天一期生中应无染污,成过失故,于中若无我执我慢。又一切时我执现行现可得故,谓善、不善、无记心中;若不尔者,唯不善心彼相应故,有我我所烦恼现行,非善无记。是故若立俱有现行,非相应现行,无此过失。
「又无想定舆灭尽定差别无有,成过失故」,如果说没有第七个染污意,无想定、灭尽定两个一样了,没有差别了。无想定是眼耳鼻舌身意六个识都灭掉了,因为想心所是跟六个心识都相应,想心所没有了,与它相应的心王也灭掉了,所以说眼耳鼻舌身意六识都灭掉了,没有想。灭尽定不但前六识灭掉,把第七识(染污意)也灭掉。所以说它们两个有差别。无想定有染污意,它是有漏的,有过失的;灭尽定把这个染污意也灭掉了,所以它不是世间有漏的定,它是第三果阿罗汉以上的人纔能入的定。所以说不一样,层次完全不一样,性质也不一样。如果没有这第七个染污意的话,那无想定跟灭尽定岂不是一样了,没有分别了?这又是一个过失。「谓无想定染意所显,非灭尽定」,无想定里边有染污意,而灭尽定里没有的。如果不是这样子,「此二种定应无差别」。因为无想定里边有染污意,灭尽定里边没有染污意,这是它们的差别。如果你说没有染污意,那么这两个定就没有差别,成了一个定了。
「又无想天一期生中应无染污,成过失故」,另外一个过失,修了无想定之后,他受的报是无想天五百劫的寿命。在这五百劫期间,他还是有染污意,他还是执了一个我。假如你说没有染污意,他六个识都没有,他该不执我了,这个染污的心就没有了。实际上它是染污的,它是外道修的。否则就不成其外道不成其染污了,那又是一个过失,「于中若无我执我慢」。为什么成过失呢?就是说在无想天的这一生里边就没有我执我慢了,因为第七意识没有,前六识都灭掉了,我执我慢也没有了。但是这个成过失了,因爲无想定里边也有我执我慢的。
「又一切时我执现行现可得故」,一般的人任何时候我执都现行的。「谓善、不善、无记心中」,就是说不管你是善心也好,不善心也好,无记心也好,总是有我执的。你们自己去看,你起了好心,念经了,礼拜了,听经了,这是好心,有没有我执?我来听,我来拜,我拜了我有功德,等等,总是有个「我」在里边。善心里边也有「我」,不善、无记心当然有「我」。「若不尔者,唯不善心彼相应故」,假如没有第七识,前六识里边起了染污,善的心就不能再生,只有不善心纔可以跟染污的我执我慢相应,善心就不能生起,这又是过失。「有我我所烦恼现行,非善无记」,有「我我所」这个烦恼现行的时候,善、无记的心生不起。既然是烦恼心,怎么生起善心来呢?它们是不相应的。但是如果这个烦恼是在第七识里边的,同它同时生起,并不跟前六识相应,这可以的。「是故若立俱有现行,非相应现行,无此过失。」所以,假如安立「俱有现行」,虽然现行了「我我所」的烦恼,是俱有地同时生起的,不是相应地现行,并不是前六个识跟这个「我」的烦恼相应,这样就没有过失。那就是说必须要安立第七识,因为我们善心所里边还是有我执我慢。如果没有第七识的话,既起了善心,又有我执我慢的烦恼心,那是不成立的。因为若无第七染污意,起了烦恼,善心就生不来;起了善心,该没有烦恼了。我们现见在行善的时候,我执我慢还是有的,所以无第七染污意就不成立了。
因为有那么多过失,所以说决定在六识之外还有一个染污意,就是第七个识。这是说了很多道理来证明有这个染污意。
下边一个颂就是总结这些理由。
此中颂曰:
若不共无明 及与五同法 训词二定别 无皆成过失
无想生应无 我执转成过 我执恒随逐 一切种无有
离染意无有 二三成相违5 无此一切处 我执不应有
真义心当生 常能为障碍 俱行一切分 谓不共无明
「若不共无明,及与五同法」,若没有染污意,不共无明不能成立,五同法也不能成立。「训词」,解释名词。「二定别」,无想定、灭尽定的差别。「无皆成过失」,假如没有这个染污意,都成过失。「无想生应无,我执转成过。」生到无想天的人应当没有我执了,因为前面六个识都灭掉了,第七个识也不存在,我执生起来就不对了,有过失。「我执恒随逐,一切种无有」,凡夫都有我执的,如果没有染污意,凡夫也可以没有我执了。「一切种」,就是善心、恶心和无记心种里都有我执的,如果没有染污意,那善心种里面我执就生不起来了。「离染意无有,二三成相违」,假如没有染污意,那就「无有二,三成相违」。「无此一切处,我执不应有」,假如没有染污意,「一切处」,就是一切有情在一切地方、一切时候,都有我执的这个情形也不能成立,不应当有了。
什么叫不共无明?「真义心当生,常能为障碍」,这个真义的心(无我的心)要生起来,把它盖住了,不给它生,这就是不共无明的意思。什么叫真义心?根据《王疏》,「谓能证真义心,即无漏无分别智证真如心也。」能够证真义的心,真如里边是没有我的。能够把这个证真如心盖住,常为障碍,不给它生起来,这就是不共无明。
无间灭意是三乘共许,染污意唯是大乘有。无间灭意三乘都承认的,不要再安立了;染污意,大乘有,二乘不承认,所以要用道理把它成立。
这一段是以理成立染污意是有的。下边一段是说:这个染污意在善恶无记这三性里边属于哪一类呢?
戊三 辨染污意是有覆无记性
论曰:此意染污故,有覆无记性,与四烦恼常共相应。如色无色二缠烦恼,是其有覆无记性摄,色无色缠为奢摩他所摄藏故;此意一切时微细随逐故。
「此意染污故,有覆无记性」,这个意是染污的。不善的、有覆无记的都叫染污,这个意是染污的,到底是哪一个性呢?它是有覆无记的,不是不善的。「有覆」就是跟真义不相应,本来是无我的,认爲有我,有覆——把真义盖住了;但是「无记」,它没造异熟业。造业,对自己对他有损害或者有利益,或者这一世和下一世有损害或者有利益的,这个纔可以说是善的、不善的业。
《俱舍》里面列了这个标准。很多宗教哲学都立善不善,都是说他在行善行不善,但是善不善的标准都是按自己立的。有的说信上帝或者信主就是善的,这是他自己立的。佛教并没有说信佛纔是善的(当然信佛是善的),而是说,你做的事情将来能够得乐报的,就是善的,你做的事情将来得苦报的,那就是恶的。这是根据客观的标准来定的。这个跟信佛有没有联系呢?既然你信佛了,听佛的话,你依佛的方法去做,得乐的报,当然是善的;如果你不按佛的话去做,将来得苦报,这当然是恶的。这中间是这样联系的,并不是以佛来定,说信佛就是善的。做某个事情,得乐报的,决定是善的,这是客观的,没有什么可还价的。你说你那个善,到底客观上是不是得那个好报呢?不一定。有些宗教,就像以前美国圣殿教,他们叫大家服毒自杀,说能升天,这些全是胡说八道。印度过去外道也很多,自苦外道、自饿外道,还有学牛的、学鸡的,这些外道说他能升天。这都是他们错误的思想引发的错误行动,这些就不是善的。
有覆无记,它是无记,既不是善,也不是不善,它不能感什么苦乐报;但是它有覆,把无我的真义盖住了。所以说这个染污意,从三性来判,属于有覆无记。
为什么这样子说呢?它「与四烦恼常共相应」。这是有覆,就是染污的意思。既然与这四个烦恼(萨迦耶见、我慢、我爱、无明)相应的,而且是经常相应的,不断的,那么这个心肯定是染污的。
「如色无色二缠烦恼,是其有覆无记性摄」。这里举个例,说明为什么它是染污的,又是无记的。例如色界、无色界里的缠(烦恼)也是有覆无记性摄,属于有覆无记性的。「色无色缠为奢摩他所摄藏故」,色、无色的那些烦恼被奢摩他(定)的力量所摄持,被盖住、伏住了,所以它都是微细的,不能造业的。
我们有个注解:「色无色緾烦恼,爲奢摩他所摄伏,变成微细薄弱。」我们经常说,奢摩他好像是石头压草,这个定的力量就像石头,烦恼就像草一样,石头把草压住了,这个草虽然根还在,长不高了,压在下边不能生长。这个色无色的烦恼也是一样,被定的力量所镇伏,它要造恶造善的力量不够了,变成很微细薄弱的,就不能造恶业了,这是无记的。不能造善恶的业,就是无记的。同样,「此个染污意行相微细,随逐彼转之四惑也行相微细,不能造恶业,故属无记。」跟着染污意跑的那四个烦恼,随逐意而微细,不能造善恶业,它虽然跟染污意跑,但是这个力量很微细,不能造善业,也不能造恶业,所以是无记的。
这里讲了很多,就是解释这个染污意为什么是有覆无记。有覆,把无我的真理盖住了叫有覆。它很微细,力量薄弱,就跟色无色界的烦恼被定所镇压一样,力量也薄弱,因为薄弱,不能造善,不能造恶,所以叫无记。这里就是说,染污意在三性里边属于哪一个呢?属于有覆无记。
下边世亲菩萨讲的是两个一起讲。
释曰:此文复以余道理成立染污意,何等名为成立道理?谓此若无,不共无明即不得有。不共无明其相云何?谓未生对治,能障真智愚。此于五识理不相应,是处无容能为障故。若处有能治,此处有所治。亦不得在染污意识。此非有者,余惑现行名不成故。若立此烦恼在染污意识,即应毕竟成染污性,云何施等心得成善?与此烦恼恒相应故。若说有意识与善法俱转,此即与彼烦恼相应,是染意识引生能治不应道理。若说染污意俱转有善心,即此善心引生能治,此生彼灭,即无过失。
「此文复以余道理成立染污意」,依很多道理可以成立有染污意这个东西。你二乘不承认,我们有很多理由,你非承认不可,因为这个客观事实摆在那里,你不能否定。「何等名为成立道理」,有哪些道理来成立这个染污意呢?
「谓此若无,不共无明即不得有」,假如没有这个染污意,不共无明就不能成立。不共无明,小乘也承认是有的。流转生死的根本是不共无明,使一切法的真义不能现证的最大障碍就是不共无明,二乘也承认有这个东西。假如说没有这个染污意,你所承认的不共无明也不能有。
「不共无明其相云何?」不共无明的相貌是怎样的呢?「谓未生对治,能障真智愚」,对治的心(对治法)还没有生出来之前,能够障碍真智的愚痴,也就是我们流转生死的根本,就是这个不共无明。
「此与五识理不相应」,这个不共无明跟眼耳鼻舌身五个识不能相应的。这就是证明假如没有染污意,不共无明就不能成立。先说前五识不能跟不共无明相应,「是处无容能为障故」,在前五识里边不能为障,为什么?「若处有能治,此处有所治」,大家知道,前五识是自性分别,没有计度分别和随念分别。自性分别就像镜子照像一样,这是红的,这是黄的,此外,其它的分别心就没有了,不能推理。不能推理,就表明它不能有能治的。「若处有能治,此处有所治。」若有能治,这个地方就有所对治的;能治的心都生不起来,那所对治的心也不能起来,那就是说所对治的这个障真智愚(不共无明)不能生。因为五识里边不能生起能治的心,所治的心也不能生起。这是说前五识里边不能有不共无明。
「亦不得在染污意识」。染污的意识(第六识)能不能跟不共无明相应呢?前五识不能相应么,应当在第六识了?「此非有者」,这个第六识也不能有。「余惑现行名不成故」,我们前面说过,这个不共无明恒行的,不间断的,时时刻刻都有的,一切处都有的,而第六意识是要间断的。「余」,第六意识间断的时候,这个「惑」就是指不共无明。「余惑现行名不成故」,如果这个「惑」是有间断地现行,那就跟它「恒行」的名称不相符合。因为第六意识有间断,你睡着了就间断,休克了也间断,入无想定了也间断,而不共无明不能间断的。这个第六意识间断了,不共无明也间断了嘛,心王都没有了,心所哪里来呢?没有!不共无明的「恒行」这个名字就不能成立了。不共无明是恒行的,恒就是恒常的恒,它是不断的,你不能成立它是恒行的词义。这就是说第六识不能有不共无明。
「若立此烦恼在染污意识,即应毕竟成染污性,云何施等心得成善?」再说,纵使你恒行的这个问题不管它,你说这个烦恼就在第六意识生起染污心的时候有,那么这个第六意识一旦生起了不共无明,「毕竟成染污」,永远是染污的(染污的心就是不善的或有覆无记的),就不能有善心相应了。「云何施等心得成善?」那么我们眼看到很多人他可以生起布施的、礼拜的、供养的善心等等,都能生起来。这是善心,而染污的意识怎么能生起善心呢?所以说这也不成立。「于此烦恼恒相应故」,若染污的意识跟不共无明既然相应,因为不共无明是恒常地生起的,不会间断的,那么不共无明就永远与第六意识相应,所以其他的心(善心所)就不能生起来。但是我们现见很多人是起善心的,所以不共无明跟第六染污意识相应这也不能成立。一个识既与我执又与善心相应,这个怎么成立呢?
「若说有意识与善法俱转,此即与彼烦恼相应,是染意识引生能治,不应道理。」假如你说有一个意识跟善法俱转(跟善法同时生起,并不相应),而这个意识与不共无明又是相应的,是染污的,那么这个染污意识岂非能引起能治的心?能治,就是说我们修世间善法的时候能够对治恶法,或者说生起出世的无漏法的时候能够对治那些有漏的法。染污的意识怎么能生起能治的心呢?现在我们修行就靠第六意识,修无漏法等等,都是用第六意识的,如果说第六意识跟不共无明永远相应的,它是染污性的,善法就生不起来。所以这个道理不能成立。
这个道理,照你说的都不行,那么按照我们说的,「若说染污意俱转有善心,即此善心引生能治,此生彼灭,即无过失。」如果安立一个染污意的话,它跟这个善心同时生起,这就没有问题了。这个第六意识的善心引生能治的对治法来对治那些烦恼——对治心生了,烦恼就灭掉了。这个第六意识并没有跟染污的我见、我慢、我爱、我痴相应,而是与它们同时生起的。我见、我慢、我爱、我痴是跟染污意相应的,而染污意又跟第六意识同时生起的。这样的说法没有过失了,所以说必定要安立一个染污意。否则,再怎么说也说不通了。这是一个理论依据。
这些道理比较深,估计那些纔学的人是很难听懂的,法相基础太少了,像在云里翻跟斗了,要努力地把前面的法相补起来,纔能够听懂。有些《俱舍》学完的都走了,后头来的只学了一半,是不是能理解呢?还得要下大功夫,以后讨论的时候,要多钻一钻了。幸亏我们还有两部参考书,那个文字好懂一些,这个唐朝的文字比较难懂。这一段你们回去好好地思惟一下。
前面是不共无明不能成立而证明有染污意。没有这个染污意的话,无论你怎么样安排这个不共无明,都没办法安下去;只有安立染污意(第七意识),纔能够解释这个问题。这是第一个。
又五同法故,所以者何?譬如眼等五识必有眼等五根为俱有依,如是意识亦应决定有俱有依。
第二个五同法。「又五同法故,所以者何?譬如眼等五识必有眼等五根为俱有依」,眼耳鼻舌身五个识,必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这五个根作「俱有依」。「俱有」,就是同时生起的依靠的东西。眼识生起了,所依的眼根也存在,两个同时都存在,「俱有依」。「如是意识也应决定有俱有依」,这样子推论,前五识有俱有依,第六意识应当也有个俱有依。如果你说无间灭识是意识的根,无间灭识灭掉了,跟那个存在的意识不是俱有,一个过去,一个现在,不叫俱有依,那就不能跟前面五个识「同法」,同不起来,那就有问题了。既然前面五个识都有俱有依,第六意识怎么能没有俱有依呢?那不成立的。就是说必定要安一个同时存在的根——意根,那就是第七识了。一定要成立染污意,不成立的话,「五同法」也不能成立。这就是第二个理由。
又训释词故,所以者何?能思量故说名为意,此训释词何所依止?非彼六识与无间识作所依止,应正道理,已谢灭故。
「又训释词故,所以者何?」就是词义也解释不通,为什么?「能思量故说名为意」,「意」的意思是「思量」。佛说的心、意、识三个东西,作用不一样,积聚的叫心,思量的叫意,了别的叫识。这个「意」是思量为性,恒思量的叫意。你说无间灭那个识叫意的话,它都灭掉了,怎么思量呢?解释意叫思量也成问题,不符合。所以说这个也不行。
「此训释词何所依止?」如果没有第七识,训释词「思量」的作用在哪个上面产生呢?它所依的体没有。我们说有第七意识,纔有它的体。如果你说第六意识是它的体,那前六识灭掉了,无间灭识,体都没有,这个思量在哪里生起来呢?无所依。
「非彼六识与无间识作所依止,应正道理」,前六个识不能作「意」的依止;无间识能作依止吗?也不能做,因为它不能思量。为什么?「已谢灭故」,这个无间识已经谢灭,它怎么能思量呢?这个不行。所以说从解释「思量」这个名词上说,也不成立。这是另外一个道理:训释词故。
又二定别故,所以者何?若定说有染污意者,无想定中即有此意,余定中无,故有差别。若异此者,于二定中第六意识并不行故,应无差别。
下边,「二定别故」,又是一个道理。因为无想定跟灭尽定有差别,所以说必定要有这个染污意,否则,两个定没有差别。
「所以者何?若定说有染污意者,无想定中即有此意」,假如安立这个定里边有染污意,那么就是无想定有这个意的。「余定中无,故有差别」,那么灭尽定(「余」就是两个定里边其余的一个,就是灭尽定)是没有染污意的,这样子两个定就有差别。「若异此者,于二定中第六意识并不行故,应无差别」,假如不安立这个染污意,那么无想定也好,灭尽定也好,前面六个识都不存在,第六意识都没有,它们差别在哪里呢?没有差别。而我们现见无想定跟灭尽定却大有差别:无想定是外道修的,灭尽定是圣者修的(第三果以上的人修的);无想定有过失,灭尽定没有过失。如果你说没有染污意的话,它们就没有差别了,那就不对了。这是一个原因。
下边另外一个原因。
又无想中生,应无我执故,所以者何?若彼位中无染污意,彼一期生应无我执。若尔,不应圣所诃厌。既被诃厌,是故定知彼有我执。
「无想中生,应无我执故」,修了无想定,将来感的异熟报就在第四禅的无想天里边投生,要经过五百大劫,时间很长,生在里边应当没有我执,因为没有第七识,而第六意识都灭掉了,相应的我执也应当没有了。「所以者何,若彼位中无染污意,彼一期生应无我执。」什么原因呢?因为六个识都灭掉了,生在无想天的期间,没有染污意(没有第七识)的话,他这一生六个识都灭掉了,我执也应当没有了。心王没有了,心所也没有了。
「若而不应圣所诃厌」,如果没有我执,圣者也不会呵斥它,不应厌弃它了。「既被诃厌」,而事实上,圣者(佛、菩萨、阿罗汉)都呵斥厌恶无想天的,既然被诃厌,「是故定知彼有我执」,决定有我执的。因为圣者都是没有「我」的,他们认为这个无想天不好,要呵斥它,要厌弃它,说明有我执;没有我执的话,他们不要厌弃、不要呵斥了。所以说无想定里边应有我执。这是一个原因。
下边,一切凡夫都有我执,又是一个原因。
又我执随故,所以者何?施等位中亦决定有我执随故。此我执随,若离无明不应道理。非此无明离所依止,此所依止离染污意无别体故。故定应许有染污意;若不许者,有上过失。
「又我执随故」,一切凡夫有情都有我执的。「所以者何,施等位中亦决定有我执随故。」即使起善心的时候,行布施、持戒等等,也有我执。我们说持戒的人最怕的就是有我执,他持戒清净了,持得很好,这本来是好事;但是我慢来了,「我比你持得好,我持银钱戒,你钱拿得很多」,这么一来,我慢贡高,他就会如《药师经》所说的「取邪见」,就要受苦报。
举个例,在清凉桥的时候,有一位修行人,他在五台山那么冷的天气,亮膀子、偏袒右肩、赤脚、吃一顿(他肚子很大,一顿吃得比我们三顿的还多),他以此而自夸,「我持戒」;甚至对海公上师都看不起,为什么?「你不能凉膀子」。海公上师跟我们一样,冬天穿棉衣,也穿厚的棉鞋,也要吃两顿嘛。他说「我吃一顿,你吃两顿;我亮膀子,你穿棉衣;我赤脚,雪地里赤脚,你要穿棉鞋,你不如我」。后来有一次爆发了,在会供的时候就顶起来了。最后这位亮膀子的老修行,做了六个孩子的爸爸,还俗了,娶了个女人,她有六个孩子,养不起,就不管你是做什么的,招来就算数,只要帮着养孩子就算了。他就去做了一个养孩子的人,可不可惜呢?所以说,持戒是好事,但因为我慢贡高,一个跟头翻得不成话了。
这就是说,不要执我。施等位中也有我执,这是凡夫的一个毛病。所以一定要无我。我经常说不论你做什么功德事情,即使我执没破掉,你也要从整个集体、正法的利益着想,不要把「我」夹在里头,你为「我」的利益着想,决定是坏事情。
这里说就是在布施持戒等做好事的时候也有我执。「此我执随」,这个我执跟着善心跑。「若离无明不应道理」,离开这个不共无明,我执是不应当有的。因为他有我执,而有我执,决定有无明。
「非此无明离所依止」,这个无明是心所法,有心所法就决定有心王了。「此所依止离染污意无别体故」,它依止的心王离开染污意就没有别的体了。前面讲过的,前五识不能依,第六识也不能依,那你依什么呢?决定还有个第七识。所以说这个不共无明所依的体决定是染污意,「故定应许有染污意」。从我执随顺,在善心的里边也有我执这一方面看,也可以证明决定有一个染污的意。
「若不许者,有上过失」,假如不许有染污意,就会产生上面所说的那些过失。
重显彼故说四伽陀:若不共无明等,乃至广说。此中不共无明者,谓于一切善不善无记烦恼随烦恼位中,染污意相应俱生无明。彼若无者,成大过失。常于苦等障碍智生,是其业用,此即显无业用过失。五同法者,第六意识与五识身有相似法,彼有五根、阿赖耶识为俱有依;此亦如是,有染污意、阿赖耶识为俱有依。此五同法离染污意决定无有,此则显无自性过失。
「重显彼故说四伽陀:若不共无明等,乃至广说。」下面四个颂重新显说前面说的道理。这四个伽陀就是「若不共无明,及与五同法,训释二定别,无皆成过失」。假如没有染污意,那么不共无明、五同法、训释词、二定的差别,都有过失。「无想生应无,我执转成过,我执恒随逐,一切种无有。离染意无有,二三成相违。」没有染污意的话,都成过失了。
「此中不共无明者,谓一切善不善无记烦恼随烦恼位中,染污意相应俱生无明」,所谓不共无明就是在一切善的、不善的、无记的、烦恼、随烦恼的位中(「位中」就是你起这些心的时候),与这个染污意相应的同时生起的无明。这个不共无明,在什么位都有它,染污的意都有这个无明的。
「彼若无者,成大过失」,假如没有这个不共无明,就成大过失。是什么呢?「常于苦等障碍智生,是其业用」,「苦等」,「等」指集、灭、道,苦集灭道是真理,就是说对一切真理的智慧要生起的时候,就把它障住,不给生起,这是不共无明的业用;假如说没有不共无明,也没有障碍了,这些智慧就天然地生出来了,苦也知道,集也知道,灭也知道,道也知道,我们就成道了,我们都是圣者了。既然我们的智慧给不共无明障住了,才是凡夫么,那决定有不共无明。你说不共无明没有,这个过失就极大。因为不共无明对「苦等障碍智生」,对苦、集、灭、道这些境障碍智慧生出来是它的业用,这个业用是有的。你说没有不共无明,业用也没有了,业用没有,那就没有凡夫了,都是圣者。「此即显无业用过失」,那过失就极大了。就像前天讲的,有一位居士说「我就是佛」,如果不共无明没有,那你就是佛,没人障碍你了;但是有不共无明,你现在还不是佛,你要修证纔能成佛。
「五同法者,第六意识与五识身有相似法」,第六意识与前面五个识(眼耳鼻舌身五个识)有相似的法。五识身的「身」一般是「多」的意思,类似名句文身(名身、句身、文身)中的「身」,一个文叫文,两个、三个以上叫文身,这个在不相应行法里边有讲:「身」就是多的意思。五识身,五个就可以叫身。眼耳鼻舌身这五个识,是多数,英语中多数加个「S」,汉语加「诸」,印度语加个「身」,这个是语法的关系。前五个识跟第六意识有相似的法:前五个识的俱有依是五根,还有阿赖耶识,为俱有依。阿赖耶识是共同所依的。五个根、阿赖耶识,这是与它们同时生起的(实际上这五根也是阿赖耶识变的)。「此亦如是,有染污意、阿赖耶识为俱有依」,第六意识应当一样的,也有一个染污意和阿赖耶识做它的俱有依。
「此五同法离染污意决定无有,此则显无自性过失。」这个跟前五识有相似的法,如果没有染污意,那就成立不起来。它的俱有依只有阿赖耶识,没有染污意,那第六意根就没有了,这个就显出没有自性的过失。没有自性就是没有自体,没有意根这个体,这个东西就没有了。(第六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