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循循善诱,逐步断肉

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杀而食之,何能下咽?若知此义,即丧身失命亦不能吃一切肉矣。然佛之教人循循善诱,上根则令其全断,中下则令其渐减,而遂至于全断耳。(《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一《复高邵麟居士书一》)

【按】

一切众生都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佛母有养育之恩,一个人再凶恶也不至于吃父母肉。佛为人天大师,尊贵无比,更不应该吃未来佛的肉。因此,大师说:“杀而食之,何能下咽?”如果明白这样的道理,宁可自己丧失身命也不能吃任何肉类。大师指出佛教教人循循善诱,上根的人可以叫他完全断绝吃肉的恶习,因为他一下子就能做到;中下根器的人可以逐渐减少吃肉的量,养成习惯后,最后也能做到断绝肉食。

2.讲仁民而爱物须从人生孩幼时做起

手书备悉。古云,大乱之后民易治。当此乱极之时,若有德望之人提倡佛法,令其戒杀护生,吃素念佛,为彼说三世之因果与六道之轮回,有仁心者孰不佩服乎?儒教讲仁民而爱物,此话须从人生孩幼时做起,则其仁民也方能究竟。若不在孩幼时做,则其仁民处或致误民,其爱直是空谈。今为说其所以。小孩无知,见飞走等物必直杀,或取而顽耍杀。若大人无论何物均不许杀,以杀则折己福寿,致天地鬼神,都不保佑,幼小时养成此习惯,大了决不至以互相残杀为乐。

十余年前有英人林某住南京,来普陀见光。送光几本书,云是他著。他中国话尚不甚好,何能作很好文字乎?有一本专提倡卫生,专门以杀生为事。余书均送人,唯卫生之书光撕碎付字篓,恐无知者持去,则害人害物,无有底极 (1) 。

周君盖深中西人之毒,而不知卫生利人之道。人为万物之灵,亦一种动物也。我与万物同生于天地之间,彼未要我之命,我何得要他的命?打蝇之家,蝇更多。杀蜈蚣之人,常被蜈蚣咬。彼欲卫生于现生,而现生亦未必得益。由此一生常怀杀心,将来生生世世常被人杀。但以未能亲见,尚乐以忘疲而杀。古书中有恶蚁者,蚁盈其尸;恶蝇者,蝇集其体。无法可设,徒叹奈何!光以此事即是大造杀劫之根本。若犹欲依己所见而为,窃恐有后悔不及时,为可怜可悯,无有可救援也。仁人君子,何得专以杀物为事,令一切无知者皆效法乎?

十余年前,一皈依弟子有一小儿,买一拍蝇板以为玩具,遂常拍之。一日蝇多极,极力拍之,忽全屋皆黑。大人遂开门窗,念佛忏悔 (2) 。未久蝇悉去。从此焚其拍物,亦无蝇来矣。此系佛弟子佛慈加被,令断杀业者。若无信心之人,恐无此兆,其来生后世,何可设想也!(《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九《复净善居士书三》)

【注释】

(1) 底极:止境。

(2) 忏悔:忏为梵语“忏摩”的略译,意为请他人忍恕自己的罪过;悔为追悔、悔过之意,即追悔过去的罪,而于佛、菩萨、师长、大众面前告白道歉,以期达到灭罪之目的。

【按】

这一篇文是印光大师给净善居士的回信。第一段讲了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解释古语“大乱之后民易治”的道理,说明当此乱世有德望的人提倡佛法,人们容易听进去。第二个意思是强调儒教讲的仁民而爱物必须从儿童幼小时开始培养,否则小时没有打好基础,大了之后可能名义上仁民,实际上误民。接着文章讲了培养小孩仁爱之心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大人要管住小孩不准他们杀小动物、小虫子,养成爱护动物的好习惯。第二段回顾了英国人林某赠书的事情,其中关于卫生的书实际上是以杀动物养自己的身体,大师把这样的书撕毁了,以免毒害世间。第三段是对周某错误观点的评论分析。西人之毒是指当时西方医学营养学以吃肉为营养的错误观念。正确的观念是人与动物同生于天地之间,不应该杀害动物。下面根据因果规律,指出人对待动物是一报还一报,那么以杀生吃肉增加营养的卫生学未必能现生健康的结果,反倒会得到生生世世被杀的果报。大师认为这种提倡吃肉营养的错误观念就是大造杀业的根本,如果固执不改,将来的果报后悔无及。最后一段讲了一个皈依弟子的孩子打苍蝇的实例,幸好父母信佛有善根,及时忏悔,断了杀业。大师讲这个例子是为了启发大家的善根,若有类似的情况要赶紧忏悔改过。

护虫蚁

【清】蓉湖愚者

万物伤亡总痛情,虽然虫蚁亦贪生。

一般性命天生就,吩咐儿童莫看轻。

3.因果报应,胜残去杀

周安士曰,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 (1) 也。人人不知因果,大乱之道 (2) 也。甚矣!佛恩之浃 (3) 于民生也,人特不深思,故弗知耳。上古之世,人情淳朴,胜过叔季之浇漓 (4) 奚啻 (5) 数倍?文王之泽及乎枯骨,不数百年杀人殉葬之风遍于天下。列国诸侯之死,杀所爱之臣妾,动至数十百人。不惟不生怜愍,而复反以为荣,各相效尤 (6) 。以秦穆公 (7) 之贤,尚杀百七十七人以殉葬。子车三子 (8) ,乃国之良臣,亦复不为国与民计而免。况其他无道之暴君哉!国君如是,大夫与士 (9) 亦各随其力而为之。虽孔、孟、老、庄齐出,亦莫能止。及佛教东来,阐明因果报应,令人戒杀放生,断荤吃素,即虫蚁蚤虱尚令护惜,勿行杀害,何况于人?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知贪生怕死,皆是过去父母眷属,皆是未来诸佛世尊,固宜愍念怜恤,何敢妄行杀害以充口腹乎?慈风一扇,胜残去杀 (10) 。勿论诸侯大夫士不敢杀人殉葬,即南面称朕者 (11) 亦不敢行此恶法。即有一二暴虐者行之,亦断不敢以多为荣也。使无佛法生死轮回、因果报应之说,则后世之人,能尽其天年而死者,盖亦鲜矣。此系至浅近 (12) 之法,而其效尚能如是,况论心性极赜 (13) 之理与断惑证真之道乎哉?(《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四《挽回劫运护国救民正本清源论》)

【注释】

(1) 大治之道:指使国家局势安定、经济繁荣的方法。

(2) 大乱之道:指使秩序严重破坏、大骚乱的方法。

(3) 浃(jiā):深入的意思。

(4) 浇漓:浮薄不厚。多用于指社会风气。

(5) 奚啻:何止,岂但。

(6) 效尤:效,仿效。尤,过失。

(7) 秦穆公:一作秦缪公,春秋时代秦国国君。嬴姓,名任好。在位三十九年(前659-前621)。谥号穆。在部分史料中被认定为春秋五霸之一。

(8) 子车三子:《左传·文公六年》云:“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9) 大夫与士:古代官名。西周以后先秦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大夫世袭,有封地,后世遂以大夫为一般任官职之称。士后指读书人。

(10) 胜残去杀:感化残暴的人使其不再作恶。出自《论语·子路》:“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

(11) 南面称朕者:指皇帝。

(12) 浅近:容易理解或执行的,不造成困难的。

(13) 极赜(zé):极其深奥。

【按】

这一段文摘自大师撰写的《挽回劫运护国救民正本清源论》,是1923年应《中华新报》张季鸾邀请而撰写的。全文阐述“吾人天职,天地化育,圣贤心法,佛教纲要,与夫乱之所始,治之所由”。这里摘录关于因果戒杀部分。第一句指出周安士所说的因果与治乱的密切关系。然后说明佛教因果教育对于中国人民的恩德。首先回顾上古人心纯朴,文王曾经让人掩埋暴露于野外的枯骨。但是几百年之后的春秋战国时代又形成杀人殉葬的风气。孔、孟、老庄等圣贤一齐出世教化也不能遏制。佛教东来,阐明因果报应,令人戒杀放生,断荤吃素,从此杀人殉葬的风气才没有了。佛教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的教说不过是浅近的学说,就已经对社会风气有这么大的作用,更深远的法门和作用当然更大了。因果报应是安定人心、导正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稳定器。了解因果报应的规律,人们畏惧恶报就不敢做坏事。

4.虽不能吃净素,当以少吃为主

当此时世,除念佛、念观音外,别无良法。无论老幼男女皈依不皈依,均劝念佛念观音。虽不能吃净素,当以少吃为主。庶 (1) 可于危险中无危险也。世界大战,世无一人安乐。被人残杀者固苦。残杀人者现在亦极苦,来生后世欲做犬马牛羊亦不可得。惜举世皆是痴人,同以杀人杀物为志事 (2) ,而不自知其恶因已种,恶果自相随而来。此一类可哀孰甚。祈慧察。(《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五《复智牧、智声二居士书二》)

【注释】

(1) 庶:但愿,或许。

(2) 志事:抱负。

【按】

这一段摘自大师给福建两位居士的回信。大师在世的时代特点有二:一是从佛教流传来看是末法时代,人们的根器下降,要了生死只有念佛法门能够做到;二是战乱年代,灾难很多,只有多念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才能逢凶化吉。这正是大师说“当此时世,除念佛、念观音外,别无良法”的意思。因此大师劝无论男女老幼,也无论皈依没皈依,都要念南无阿弥陀佛和南无观世音菩萨。接着他嘱咐要戒杀吃素,不能吃纯素也要少吃荤。不结杀业恶缘,才能避免危险。接着大师讲世界大战,被杀者固然痛苦,杀人者果报也会极苦,必堕地狱,来世想作犬马牛羊也不可能,其根本原因是这类人不明白因果报应规律。

5.放生注意事项

手书具悉。放生之款,用于放生之各种零费,只期自己无有他用,固无所碍。然亦不妨于众集时为众说明,则自他俱可无虑矣。

光一向不主张于佛、菩萨诞期,及各朔望 (1) 好日期放生。此事已成铁案 (2) 。捕生者特为放生者多捕,则买而放者亦多有因放而捕来耳。然人情多好名,此各日放生则有名。又人情多以因循了事 (3) ,若不于此各日放,则便不肯特为买放矣。光虽为人如此说,究 (4) 亦只成空谈。

又生亦不可乱放。放之于江,则无不可。放之于池,凡害鱼之鱼亦放其中,是放贼于人民之聚处,则群鱼皆为彼之食料。

然欲一一如法,实难做到,是宜极力提倡戒杀吃素,以为根本解决之法。其于放生略为举行,以期人各体会放之之意而已。若尽量放而设法未能合法,则亦只功过不相掩 (5) 耳。放生之举,事虽为生,意实为人。人若止杀,则固用不着此种作为。然人食肉之心愈盛,不设此举,久而久之,将举非洲之野蛮行为遍行于世。可不预为设法,令彼嗜杀嗜肉之人同生反躬自省 (6) 之诫乎?

放生者,但以不忍杀生为念,不能计及彼之食生物与否。鱼多食小鱼及小水虫。若如所论,则放一大鱼,必日杀无数小鱼水虫,则放一以杀多,是放之功少过多也。然穿山蛇獭,究无几何。既不能尽生物皆买放,则似宜从缓,庶免闲议。

放生以志诚为彼念佛持咒为本,所有仪式亦不过表示法相而已。如有其人,固宜按仪式行,否则但竭诚念佛即已。又凡生欲放,若夏日当宜速行。倘泥 (7) 于等齐 (8) ,按仪式作法,或至久经时刻,有碍生命。居士放生,宜从省略。若真诚无伪僭 (9) 之心,即按仪式行,亦非绝不可行。若妄效僧仪,则成我慢矣。法固圆融,当善用心。在家居士可放蒙山,则此放生仪固无所碍。然须绝无僭越之心,深存度生之念方可耳。(《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五《复罗智声居士书一》)

【注释】

(1) 朔望:农历每月初一和十五。

(2) 铁案:证据确凿、不能推翻的定案。这里指成了一种习俗。

(3) 因循了事:轻率、随便地做事。

(4) 究:到底,究竟。

(5) 相掩:相抵。

(6) 反躬自省:回过头来检查自己的言行得失。

(7) 泥:拘泥、局限之意。

(8) 等齐:周全,整齐。

(9) 伪僭(jiàn):超越本分。古代指地位在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或礼仪。

【按】

这一篇是印光法师给福州罗智声居士的回信,收入《印光法师文钞》。附有罗居士1940年的按语:“按民国二十二年癸酉,鼓山涌泉寺新建放生园落成,大师为撰碑文,勒石于白云堂前,于放生之理,已发挥无遗。今福州怡山长庆寺第一山门放生池,增筑围墙,迨工告竣,而大师年已八秩,力衰目病,不敢再劳老人笔墨。谨检老人曩日来谕真迹,指示关于放生要旨六则,勒石池左,愿与现未从事放生者共勉之。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岁次庚辰仲春吉日皈依弟子罗智声敬识。”罗居士将大师的意思概括为放生要旨六则。第一则是讲专款专用,如果改作他用应该对大众说明。第二则讲不要在固定的日子放生,应该随缘而放,避免牟利的人特意在这样的日子捕捉动物来卖。问题是一些人好名,因此只愿意在每月初一、十五及佛菩萨纪念日放生。第三则是讲注意放生的地点。江河回旋余地大,放生水族存活的机会大。如果在池塘放生,就要考虑分类而放,避免鱼吃鱼的问题。第四则讲戒杀吃素是放生的根本办法。放生活动的意义在于提倡和宣传。第五则讲放生主要是培养不忍杀生的心念,至于大鱼吃小鱼和小虫的问题,自然界的因缘是难以完全避免的。第六则讲放生仪式本来为出家人设立,在家人也可以按仪式举行,但不得存有僭越的心念,其中志诚为放生的动物念佛持咒是根本。

6.各各戒杀吃素,方是彻底办法

初七之信,昨十六日午后方接到,以战地交通断绝所致。十八人求皈依者,法名另纸书之,祈为分送。必须令彼等各各敦伦尽分 (1) ,闲邪存诚 (2)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吃素念佛,求生西方。切不可求人天福报 (3) 。凡夫有福,必造杀业,既造杀业,难逃杀报。况有福之人,不止造一杀业。然则求福之人,乃为自他求祸也。学佛之人,不可不知此义。

德明,邀大家念观音,人各十万,放生一百万,以祈消灭杀劫,此亦莫大之功德也。然观音当终身常念。凡入会者,各各戒杀吃素,方是彻底办法。否则,今日出钱买些生放,日日买生自杀,或买于杀而卖者之家,仍是一暴百寒 (4) ,何能消自他之宿现杀业乎?放生,乃提倡戒杀吃素之法耳。若不注重于戒杀吃素,则所放者有限,所杀者无穷矣!(《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九《复战德克居士书二》)

【注释】

(1) 敦伦尽分:竭尽本分地做好与自己身份相符的工作与角色。

(2) 闲邪存诚:约束邪念,保持诚实。

(3) 人天福报:修五戒十善所得到的生到人间和天界的果报。

(4) 一暴百寒:学习或工作一时勤奋,一时又懒散,没有恒心,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按】

这两段文字摘自印光法师给战德克的信。山东战德克居士编辑《觉海慈航》,提倡正信念佛。印光法师审阅修改了这本书。文中战地交通断绝是指七七事变之后的时局。第一段大师告诫求皈依的居士们要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不可求人天福报。求人天福报的一个后果是享福的时候容易造业,尤其是造杀业。大富大贵的人往往山珍海味等肉食多,自然会造杀业。第二段谈到的德明居士就是后来到台湾弘扬净土的李炳南居士。这段强调放生功德固然很大,但大家都戒杀吃素才是彻底的办法。如果偶尔放放生,做做功德,但是天天杀生或买肉吃,那仍然在造杀业。既然造杀业,就难逃杀业的果报。

7.因地制宜把素吃

全家均吃素,固不必特别办荤,但素菜办得有味好吃,亦非不可。若以杀众生而悦亲口腹,俾亲实受后世之杀报。此之孝,在完全不知佛法者则可。然既不以朴素为意,又何必自心不安耶?若儿女辈仍旧吃荤,非完全全家净素,则亦不宜独令老人吃素也。然亦不得令尽量吃,以徒积杀业于吾亲也。(《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九《复慧龙居士书》)

【按】

这一段谈家庭吃素根据情况灵活掌握。全家都吃素就不必为老人特别做荤食,把素菜做得味道好吃一些是可以的。用杀生和肉食供养父母作为孝顺,对于完全不懂佛法的人来说还情有可原。来信的居士信中不安,说明他对佛教因果还缺乏彻底深信,还受世俗以肉食供养亲人为孝的观念的影响。如果全家还没有完全吃素,不应该令老人独自吃素,当然也不应该放纵老人随便多吃,增加杀业。

8.随缘买放,生得实益

买物放生,与布施同。须善设法,勿立定期,勿认定地,勿议定物。随缘买放,生 (1) 得实益。若定期、定地、定物,则是促人多捕矣。买牛、羊、豕 (2) ,须有常年草料费,为数甚巨。然每有放者,或不纳费,则须办者代买。似宜以资交办理之人,令彼随意,或买生物,或买草料,为合宜耳。师寿 (3) 之劝人放生文,甚好。但当以劝人戒杀吃素,护惜物命为事,则不费钱财,不招多捕,其功德甚大。(《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复念佛居士书》)

【注释】

(1) 生:被放生的对象。

(2) 豕:即猪。

(3) 师寿:温州周群铮居士的法名。

【按】

这一段摘自印光法师给皈依弟子周孟由居士的回信。周孟由法名师导,化名念佛居士。这一段谈放生的原则,不要在固定的日期,不要在固定的地点,也不要固定放某种动物,而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随地随机地放生,这样就可以使动物得到实际利益。否则,专门捕捉动物牟利的人摸到规律了,等于是促使他们多捕动物。大师说将放生的钱交给专门办理的人,根据情况或买动物,或买饲料,比较合适。下面大师指出劝人戒杀吃素,不费钱财,不招多捕,功德很大。

9.谢绝饮食交际

素食不洁之菜馆,吃素人当永断此种饮食交际。彼若或请,直以不清洁辞之,亦免既受人请,亦不能不请人之冤枉糜费 (1) 。彼以无理之礼请,不去,有何对不起!(《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复念佛居士书》)

【注释】

(1) 糜费:浪费,耗费过多。

【按】

这一段开示主张吃素的人断绝到一般餐馆的饮食交际来往。一般的餐馆即使按你的要求做素菜,也做不到纯净清洁。受了别人的请,回过头来不得不请别人,因此干脆以不清洁拒绝,就可以避免冤枉的浪费。要认识到不合佛教道理的请客,推辞了没什么对不起。

10.贪口腹而欲吃素则难

吃素不难,贪口腹而欲吃素则难。三净肉 (1) 及肉边莱 (2) ,乃为下根人所立法也。(《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六《复丁普瀞居士书》)

【注释】

(1) 三净肉:三种清净的肉:一、不见,我眼不见它被杀时的情景;二、不闻,我耳不听见它被杀时哀叫的声音;三、不疑,它之死不疑是为我而杀者。

(2) 肉边莱:与肉食烧在一起的蔬菜,或沾有荤腥的素食。

【按】

吃素难不难关键在于自己能不能下决心戒掉贪口腹的毛病。佛教所讲的三净肉和肉边菜是对下根人所设的权宜之法,真修行人最终肯定是必须吃素的。

11.父母不肯吃素怎么办

父母在,当劝令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不可以杀生之业累及父母,谓为奉甘旨 (1) 。此世间人之谬见,断断不可依行。如父母不肯吃素,但至诚代父母念佛忏悔,令其消除宿业 (2) ,便能吃矣。(《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六《复陈士牧居士书一》)

【注释】

(1) 甘旨:美味的食品。

(2) 宿业:前世所做善恶之业因。

【按】

这一段摘自印光法师给陈士牧居士的书信,主要讲如何劝父母吃素。首先,父母在世的时候,要劝他们吃素念佛,求生西方净土。以杀生得来的肉食奉养父母为孝是世俗人的错误观点。其次,父母不肯吃素怎么办?办法是至诚代替父母念佛忏悔,心诚则灵,感动佛菩萨加被父母消除过去的恶业,那时父母就能够自觉吃素了。

12.于应酬时,权为方便

恶业之中,唯杀最多,唯杀最惨。欲得世道太平、人民安乐,必须大家戒杀护生、吃素念佛,方为根本解决之论。汝既发心念佛,又兼持咒,理宜长斋。如曰外面应酬,难得如法,且于应酬时,权为方便。而其由我自主之时,断不可仍旧吃一切众生肉。即应酬时,亦不得任意贪吃,庶几可耳 (1) 。而眷属之中,常为讲谈因果,令其勿吃,方可谓真修行人。且勿谓我修行,当吃素,彼等不修行,吃荤无碍。须知一切物被杀之苦,及将来偿报之苦,试一思之,身毛为竖。非但不忍,且不敢耳。(《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七《复沈授人居士书》)

【注释】

(1) 庶几可耳:差不多就行了。

【按】

这一段摘自印光法师给沈授人居士的回信,讲了三个意思:一是讲杀业最惨,戒杀吃素是得到世道太平、人民安乐的根本。第二个意思是沈居士发心念佛持咒理应吃长素。外面应酬可以方便,在家可以自主时绝对不可吃肉。第三个意思讲不仅自己吃素,还要劝亲属吃素。大师以动物被杀的痛苦和将来偿还杀报的痛苦启发沈居士发菩提心。

13.劝人吃素,为真放生

放生一事,即上海一处亦办不了,何可大张全国之名?全国人民通在水深火热中,无法可救,而况全国放生会乎?光以劝人吃素,为真放生。大场以前之生 (1) ,一住兵,则通为兵作食料。以后永无战争则可,否则又是为兵储蓄食料耳。居士护生热心,可谓第一。然须详审情理,方可得其实益。谛闲法师 (2) 慕慈云忏主 (3) 之名,祈卢子嘉 (4) 以西湖为放生池,大家都去放生。坏人偷捕,政府屡次要卖,诸居士几次赎,用数千元,犹令迁之他处。此之殷鉴 (5) 尚不知,而徒张阔大之名乎?(《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七《复邬崇音居士书》)

【注释】

(1) 生:这里指放生之地。

(2) 谛闲法师:近代天台宗高僧。俗姓朱,出家后法名古虚,字谛闲,浙江黄岩人。

(3) 慈云忏主:964-1032,即宋代天台宗高僧遵式大师。

(4) 卢子嘉:1867-1993,山东人,曾任北洋陆军第十师师长、浙江督军等职。

(5) 殷鉴:谓殷人子孙应以夏为鉴戒。《诗·大雅·荡》:“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按】

这一段摘自印光法师给邬崇音居士的书信。邬崇音别号寒世子,浙江奉化人,办有上海道德书局。这一段的中心意思是讲搞放生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以劝人吃素为真正的放生。当时兵荒马乱,大师指出放生的事在上海一个地方都组织不起来,更不用说组织全国性的放生会了。大师举了两个例子说明放生要详审情理,从实际出发。一是大场放生的鱼被进驻的部队做了食物。二是谛闲法师仿效慈云忏主请求当局把西湖作放生池,结果遇到坏人偷捕和政府要拍卖,居士们还得花钱赎买鱼类,迁到别的地方去。

14.既皈依三宝,当戒杀护生

汝既发心皈依,今为汝取法名为慧迈。谓依佛智慧所说之净土法门 (1) 而修,即可超出三界生死之外,故名慧迈。汝既有《文钞》等书,但依之修持,即可得真实利益。光目力不给 (2) ,不能详书。既皈依三宝,必须要戒杀护生,吃净素。即一时不能即吃净素,亦须持十斋或六斋。尤须深知食肉之过,即非吃素之日,亦须极力减少食肉。更须一心念佛。如有佛像,朝暮在佛前烧香礼念。除此之外,行住坐卧都好念。即吃荤之日,亦要念。要日日时时常念。又要教家中一切人及外面一切人都念。又要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方为真佛弟子,方有往生西方之资格了。余详《文钞》及《一函遍复》。(《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八《复振鹤居士书一》)

【注释】

(1) 净土法门:专指信愿念阿弥陀佛、求生西方极乐世界的法门。

(2) 不给:匮乏,不够。

【按】

这段回信的主要意思是嘱咐皈依弟子要吃素念佛。开头是大师同意授予振鹤居士方便皈依。正规的皈依要当面按一定仪式进行,由于战乱年月,法师可以方便通过通信授予方便皈依。然后谈皈依之后的要求,一是要戒杀护生吃净素,二是要一心念佛。

15.若肯自反 (1) ,吃素不难

至于吃素一事,实为至易。但以未深体察,故觉其甚难耳。吾人既惧兵灾,当念一切生物自受屠割烹炮,以供吾人口腹之欲,彼岂愿死而乐供人服食乎?圣人以忠恕为教,谓为违道不远,以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为发挥其义。试思我与彼同赋此心,同知贪生怕死,同知趋吉避凶,同知感恩怀恨,何得犹日日食彼等之肉?既能忍心食彼之肉,则与土匪劫贼同一心行。何得于土匪等之劫掠杀伤,则不欲得,于水陆生命之杀戮烹炮服食,则心安而意乐也?其故皆由于不肯反省,故致违道悬远 (2) 也。(《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八《复马宗道居士书一》)

【注释】

(1) 自反:反躬自问,自己反省。

(2) 违道悬远:违背正义,离正义很远。

【按】

这一段谈戒杀吃素方面的自我反省。一些人觉得吃素难的原因是因为没有深入体察动物与人类相似的感受。怎样体察?大师开示,从我们畏惧战争出发,想一想我们杀害动物满足我们的口腹之欲该不该,动物是否乐意。下面引用孔圣人关于自我反省的话“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引出我们与动物的四个相同之处,反问为什么要天天吃动物的肉。在动物看来,吃肉的行为就像土匪对于平民的行为一样。大师指出认真反省就知道吃肉是违背道义的行为。

16.劝有缘者戒杀放生

放生一事,固为莫大功德,然须秉放生之心,勤勤恳恳劝有缘者戒杀放生,吃素念佛,则所放者多,而且不费财力。二者并行,最为有益。(《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八《复唯佛居士书》)

【按】

这一段谈自己戒杀放生吃素与劝人戒杀放生吃素两件事应该并行。

17.猛兽毒蛇蝗虫,非杀能止之物

猛兽毒蛇蝗虫之类,均由人心凶恶,故致伤人。若向彼念佛,及教一切人各念佛,彼当自去。岂杀之而能为民除害乎?乃是引人造业,永生永世受杀报。汝学佛戒杀,而发此最可恶之言论,若不忏悔,必遭天谴。

孙叔敖 (1) 之事不可学,试问谁有此好心乎?无此好心,则自造杀业,教一切人造杀业也。且双头蛇,系不多见之异物,故叔敖杀而埋之。猛兽毒蛇蝗虫,非杀能止之物。唯大家发慈善心,同念佛号,彼必远去。汝何不见《普门品》:“若恶兽围绕,利牙爪可怖,念彼观音力,疾走无边方。蚖蛇 (2) 及蝮蝎 (3) ,气毒烟火然,念彼观音力,寻声自回去”乎?汝以不知世务,发此自陷陷人 (4) 之极重恶话,若不为汝说破,则前路通是怨家矣。话可妄说乎?(《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四《复章以铨居士书三》)

【注释】

(1) 孙叔敖:约前630-前593,蔿氏,名敖,字孙叔,春秋时期楚国期思(今河南固始)人,楚国名臣。曾路遇两头蛇,怕蛇害人,杀蛇掩埋。

(2) 蚖蛇:土虺蛇。也泛指毒蛇。

(3) 蝮蝎:蝮蛇与蝎子。泛指毒蛇、毒虫。

(4) 自陷陷人:使自己和别人都堕落。

【按】

第一段根据业感缘起的原理指出猛兽毒蛇蝗虫等一类的所谓“害虫”之所以伤人,是由人心的凶恶感召的。反过来,人们念佛,心同佛心,即慈悲心,那些毒虫就会远离。大师指出章居士杀毒虫为民除害的观点是引人造恶的错误观点。学佛本来戒杀,大师劝章居士赶紧忏悔,否则必招天谴。

第二段开头回答能否学孙叔敖的问题。大师根据现时代的人心指出不能学,因为人们做不到像孙叔敖那样的发心。接着再次强调猛兽毒虫不是杀能够阻止的,发慈善心念佛才能使它们离开。大师引用《观世音普门品》八句偈语说明念佛和念观世音菩萨可以使毒虫远离。最后再次点明章居士错误所在,使其警醒忏悔。

18.劝家属吃素

既皈依佛法,当戒杀护生吃素。即家属亦宜令吃素。以吃肉乃结杀业,将来以身命偿。忍令所爱之眷属,罹 (1) 此苦果 (2) 乎(即以卫生论,蔬食则有益,肉食则有损)?旁人世人,尚须如是奉劝,况自己之妻子 (3) 乎?(《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五《复陈飞青居士书三》)

【注释】

(1) 罹(lí):遭受苦难或不幸。

(2) 苦果:使身心苦之果报。从恶业而生者。

(3) 妻子:妻与儿。

【按】

这一段摘自印光法师给中东铁路局稽察局长陈飞青居士的回信。主要意思是嘱咐陈居士劝家属戒杀吃素。道理是不忍亲属遭受杀业的苦报。

19.不伤虫蚁让虫子远离的方法

接手书,备悉。汝所附问之事,实为贵地沐佛法之渐 (1) 。以贵地人以橘为出产,倘能以至诚心持《大悲咒》 (2) ,咒净水一百八遍,然后持此水向橘树洒之,随行随念咒随洒,其虫纵有,决不至太甚。倘极其恭敬至诚,当可不生。如不会《大悲咒》,念《准提咒》 (3) 或《往生咒》 (4) 、或《心经》 (5) 皆可。即全不会,但至诚念“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一万声(预先供净水一碗,念毕向树洒之)。去时随行随念,至树处随行随念随洒。倘肯日日常念,或在树林周围念,其树必定茂盛繁实 (6) 。

世间人不知道 (7) ,唯知利。果能依此,不生虫,多结果实,则人皆肯念矣。若有虫,则难令不捕。须令其不生,乃根本解决法。生而不捕,断做不到。凡事顺人情则易从,逆人情则不从。汝先作此法,倘真灵,然后以此劝其一乡,则一乡便可通沐佛化。

至于宣讲,甚好。然须有有工夫之人。若事务烦剧,何暇宣讲?欲化导一乡,宜先从此事起。所谓法不孤起 (8) ,必有因缘,方能发起也。

凡修行人,必要心地好。心地好,再加以恭敬至诚,断无不灵者。心地不好,又不恭敬,既无有感,何能得应?此事理所必然者,祈慧察是幸(若常念,不必并“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念,但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即已。凡怨业病,医不能治者,及犯鬼犯狐,念之即可解消遣散。凡刀兵水火恶兽恶人等危险,若至诚念之,即有大转折。若心不至诚,兼有疑惑不信之心,及心存恶念、欲成就恶事者,则无效验。汝果能真实如是行,如是化导,则汝乡便可家家观世音,人人弥陀佛,为佛乡矣)。(《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七《复卓智立居士书四》)

【注释】

(1) 渐:开端。

(2) 《大悲咒》:咒名,全称《千手千眼观世音大悲心陀罗尼》。

(3) 《准提咒》:即《准提佛母咒》。在汉地佛教的《佛教念诵集》中作为“十小咒”之一。内容为:“稽首皈依苏悉帝,头面顶礼七俱胝,我今称赞大准提,唯愿慈悲垂加护。南无飒哆喃。三藐三菩陀。俱胝喃。怛侄他。唵。折戾主戾。准提。娑婆诃。”

(4) 《往生咒》:全名为《拔一切业障根本得生净土神咒》。

(5) 《心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的简称。

(6) 繁实:多结果实。

(7) 道:指佛道、佛法。

(8) 法不孤起:指因缘所生之法不会孤立生起。

【按】

虫蚁,如蚊子、苍蝇、蟑螂等的干扰是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农业生产中作物也经常受到虫子的啃咬。世俗的做法是把这些虫子当做“害虫”,用种种方法进行驱杀。佛法给人们指出了不伤虫子而免受虫子干扰的方法。这一篇文就是印光法师指导福建卓智立居士如何对待虫子的书信。

第一段讲用大悲水驱虫(不伤虫)的方法。咒大悲水的方法是念《大悲咒》三遍、七遍或者一百零八遍。如果不会《大悲咒》,念《准提咒》或《往生咒》、或《心经》、或观世音菩萨也可以。

第二段讲通过大悲水使树不生虫是根本办法,但同时顺乎人情(人情希望没有虫子)就容易借此机会提倡佛法。

第三段讲宣讲佛法需要机缘,大悲水治虫就是机缘。

第四段讲修行感应的两个条件:一是心地好,二是至诚恭敬。

最后括弧中的注释依据《千手千眼观世音大悲心陀罗尼经》说明念“南无观世音菩萨”的功德。

20.丧中不用酒肉,儒家古礼如是

至于死后,切勿瞎张罗 (1) ,开吊会亲友。即至亲厚友来,必须用素,永断酒肉。丧葬、敬神、待客通通用素,万不可用酒肉。丧中不用酒肉,儒家古礼如是,不独佛教为然。皇太子居丧,偷着吃酒,史官必书其事,以传后世。现在礼废,居丧作乐杀生,当做体面,汝等切勿学此极恶之派 (2) 。(《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八《复开生宁生昆季书一》)

【注释】

(1) 张罗:筹划、安排。

(2) 派:做派、作风。

【按】

这段文中,印光法师针对社会上丧事大操大办的风气提出人死后千万不要瞎张罗、开追悼会、宴请亲友。即使至亲眷属、交往很深的朋友来,也必须用素菜款待,永远断绝酒肉,并要求丧葬、敬神、待客通通用素食。大师指出丧中不用酒肉本来是儒家古礼,不单是佛教的主张。并举例说皇太子居丧期间要是偷着吃酒,史官一定会将事情记录下来,警告以后的继承人。这是指隋炀帝做太子时的事。最后嘱咐居士不要顺从社会的恶劣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