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鸡食虫,养鸡则是杀虫,保虫必须杀鸡,然则如何?
如鸡食虫,养鸡则是杀虫,保虫必须杀鸡,然则如何?答:佛大慈悲,各令一切悉遂其生。鸡乃人之所养,若不设法令生,彼将断绝,非彼自生者可比。鸡食虫,以饥故。使不饥,则可不食,非必定食虫也。若如彼说,则杀鸡即为救虫。然人之吃一切物命,亦当杀之以为救一切物命,可乎不可?小智不知大理,妄以己之愚见阻人戒杀放生之善,后来做了物类,决定不能遇放生救命之人。此时之苦,皆今日之邪智所培植 (1) 也。(《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三《复冯不疚居士书》)
【注释】
(1) 培植:栽种。
【按】
这一段摘自印光法师给冯不疚居士的回信,答复某人关于养鸡的问难。第一句回答指出问难提出的矛盾不一定发生。佛大慈悲,让一切生命各得其所。鸡喂了粮食,不饿就可以不吃虫子。第二句按照问难者的逻辑说,因为人吃一切物命,所以应该把人杀掉,以便救一切物命。最后一句评论问难者属于小聪明,不懂得大道理,妄以自己的愚见阻碍别人戒杀放生。
2.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放生一事,原为感发同人戒杀护生之心,实行自己恻隐不忍之念而已。世人多矣,心行各异,纵不能全皆感动,即感动一人。彼一人一生,即少杀若干生命,况不止一人乎?
至谓小鱼被大鱼所食,即放之长江,亦难免不遭网罟 (1) 。此种计虑似乎有理,实则为阻人善念,助人杀业。其人幸得为人,或不至身受杀戮,故作此无理之理,以显己之智能折伏放生者。使彼为鱼及诸生命,当受杀时,断断不肯起此种想念。唯冀有人救己之命,别无他种救亦恐或后来又被别物所食、别人所得,唯愿甘心受戮、免致后复遭殃等想。果能当此时作此想念,尚不足为训。况万万不能当此时作此想念,而于无关痛痒时,作此阻人善念、启人杀机之语。其人来生,若不自受其报,则日月当东行、天地当易位矣。言可妄发乎?
大鱼食小鱼,固有此事。放之又遭捕,亦不能无有。若谓小鱼被大鱼食尽无余,则无此事理。放者尽被人复捕去,亦无此事理。何得如是过虑?譬如救济难民,或与一衣,或与一食,亦可不至即死。在彼则当曰:此一衣一食何能令彼终身温饱?与之有何利益?不如令彼冻饿而死,便可不至长受冻饿矣。又如强盗劫人,有力者为之捍御。彼将曰:汝若能捍御彼一生,则为甚善。唯捍御一时,究有何益?反不如任彼抢劫一空,后来不至再被抢劫之为愈也。父母之于子常常抚育,而慈母不能抚身后之子。彼将谓:既不能抚育,不如杀之之为愈乎?
君子修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彼必期于万无一失,方肯行放生,则令世人尽寿皆不行戒杀放生之事矣。其人将来必膺 (2) 万无一人能救己于死也。哀哉!痛哉!不禁络索言之。(《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九《复愚僧居士书》)
【注释】
(1) 网罟(qǔ):捕鱼及捕鸟兽的工具。
(2) 膺:遭受。
【按】
愚僧居士即王幼农居士,他是印光法师的陕西老乡。这几段摘自印光法师给他的书信。主要是驳斥那种以放生的鱼会大鱼吃小鱼、还会遭网捕而反对放生的论调。
第一段谈放生的意义主要是感发大家戒杀护生的慈悲心。
第二段分析评论“小鱼被大鱼所食,即放之长江,亦难免不遭网罟”的想法。印光法师认为这种观点实质上是“阻人善念,助人杀业”。发这种言论的人是为了显示自己聪明,能够难倒放生的人。设身处地,如果这个人是鱼的话,绝对不会存有上述似是而非的观点。最后指出说“阻人善念,启人杀机”话的人,来生会受被杀无人救的果报。
第三段进一步分析大鱼食小鱼、放之又遭捕的情况。接着讲了三个譬如,按照论敌的逻辑推导出荒谬的结论。
第四段做出结论,指出上述论调实际上是令世人尽寿皆不行戒杀放生之事,必遭恶报。
3.逞小聪明,阻人护生
汝之性情颇聪敏。每有聪敏者,误用心事,不惟无益,而又害之,最为研究修持之障。吾于七月至沪杭各地,盘桓 (1) 二月余日。有一后生颇聪明,而所问者皆非所宜致意,殊为可笑且可悯耳。(一)问一切有情,皆具佛性,大小虽异,畏死是同,凡放生者,宜先注意于小生 (2) ,则自悖佛性畏死是同之说。既知是同,固宜随分随力是救,何所论其先后?倘能畅演佛性是同、畏死不异之理事,则其利大矣,何得偏执先后之说?(二)谓水中空中微生虫无量无边,人一呼吸,随之吸入者不计其数,将来之业报何有了期?并谓既知人畜循环,则古今大儒通佛理者甚多,何不制以为律,断除杀生之事?又谓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不可杀害,亦不淫佚,而正式婚姻,或亦宿世之亲者?
此三种问,皆属逞小聪明,妄以充类至义至尽 (3) 之事相拟,不惟无益,而又害之。何也?以其不能因其细微者,并欲将粗大者而尽废之也。譬如好洁之人,欲其不沾尘垢,详察身内之屎尿脓血,身外之垢汗发毛,并及蚊蚋蚤虱日在己身便利,因思此身内外之秽恶,竟与圊厕 (4) 无异,遂不复致洁,而终日在圊厕中行乐耳。
至谓古今名臣何不以杀物命为律,乃不知世出世法有权有实 (5) ,纵彼知实,以人心未能完全皈依佛化,固不易以实理制律也。
敬惜字而每言纸,以纸为书字之物。虽字有各处各物之用,终不如纸之多,故每言敬惜字纸。非在纸上宜惜,不在纸上皆不足惜。且字固宜惜,字义尤宜惜。若人不依人道行事,则是弃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之亡八字矣。人而亡八字,尚得谓之为人乎?当致力于此,则其大本已立,纵不能断一切物上之或污,然其污者盖亦鲜矣。
君子素其位而行 (6) ,凡非力所能及者,皆不宜引力所能及者而破坏之也。知力不能及者,而格外注意于力所能及者,则为大善。以力不能及者,破斥力所能及者令其勿行,则为大恶。聪明人多多具此邪见。此种言论,光不知接过多少,唯恐人不善用心,而致罪咎。因思汝或有此种邪见,或同侪 (7) 中有此种邪见,若不预为铲除,将来或致自误误人,以故为汝略说大端。至于光之折伏 (8) 此种邪见之言论,固非穷数日之功不能备书也。“敦笃伦常,恪尽己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此十六字为生入圣域、殁归乐邦之本,愿吾徒谨守而力行之,则幸甚!(《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九《复章道生居士书三》)
【注释】
(1) 盘桓:逗留,停留。
(2) 小生:微小的生物。
(3) 充类至义至尽:谓用同类事物比照类推,把道理引申到极点。
(4) 圊(qīng)厕:厕所。
(5) 有权有实:权:权谋、权宜之义,指为一时之需所设之方便;实:真实不虚之义,指永久不变之究极真实。
(6) 素其位而行:取自《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安于现在所处的地位去做应做的事,不生非分之想。
(7) 同侪(chái):辈份相同的人。
(8) 折伏:信服,佩服。
【按】
这几段文字摘自印光法师给章道生居士的回信,主要批评了世俗聪明人容易犯的毛病。第一段针对章居士聪明的特点,指出聪明人容易用错心,最容易成为修行的障碍。大师将自己在上海和杭州见到的一个聪明后生的几种疑问列出来,以引起章居士的注意。第一个主张放生先注意放小生物,大师认为大小虽异,畏死是同,应当不论先后,随分随力地救援。第二问中有三问:一是问呼吸杀微生物,二问古今大儒为什么不制定法律断除杀生,三问宿世互为父母子女,此世不应当婚配。大师评论这三种问都是逞小聪明,走极端。不能因为无法避免杀微生物,就连避免杀害的大动物也去杀害。大师以譬喻来说明,好比知道体内不清洁那样,不能因此就干脆住到厕所中去。接着回答为什么不制定戒杀的法律制度,是因为人们还没有普遍皈依佛化。第四段讲敬惜字纸的道理,引申要敬惜字的意义,尤其是要按照人道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八字而行。第五段嘱咐不能用力所不及的事来破坏力所能及的事。用力所不及的事来破坏力所能及的事是大恶,聪明人容易犯这种毛病。大师写这封信就是为了预防章居士产生这种邪见。
4.以讹传讹,积非成是
世间不知有多少不可究诘 (1) 之事,相习成风,人各以为有理。如吃荤之人,以吃素为不吉祥,于子孙不利,若吃长素,当令子孙断绝。竟有信之不许父母吃长素者。此种讹传之话,遍周各处。(《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九《与李慧澄居士论焚化经灰及往生钱书》)
【注释】
(1) 究诘(jié):深究追问,追问原委。诘,追问的意思。
【按】
大师这段话指出了世间一个经不起追究的歪理说法:吃荤的人以为吃素不吉祥,对子孙后代不利,如果吃长素,子孙将断绝。大师感叹,竟然有相信这种话、不许父母吃长素的人。这都是缺乏佛教正确教育的现象。
5.饱食酒肉,大言欺世
现多大言欺世之人,不但专恋娇妻美妾,尚加冶游 (1) ,饱食酒肉,肆 (2) 行无忌,犹自命为菩萨应世之大通家。谤毁吃素持戒者为小乘,到处肆其狂妄知见,乱人听闻。亦有许多盲徒认为谈说玄妙,随声附和。直所谓盲引众盲,相牵入火,可不哀哉?望汝慧察,切勿为彼所惑是幸。(《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六《复慧华居士书二》)
【注释】
(1) 冶游:野游,男女在春天或节日里外出游玩。后来专指嫖妓。
(2) 肆:放纵,任意行事。
【按】
大师在这一段指出,当时有一些大言欺世的人自命为菩萨,但是行为却贪恋娇妻美妾,甚至嫖娼,饱食酒肉,肆无忌惮。他们反倒毁谤吃素持戒的人是小乘。一些没有正知正见的人认为他们的说法玄妙,盲目跟着跑。大师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判断真假菩萨的标准:真正的菩萨决不会毁谤吃素持戒。大师叮嘱慧华居士,也等于叮嘱我们不要被那些假菩萨所迷惑。
6.吃了就度脱了是魔说
食肉一事,关系治乱升沉。欲了生死出轮回者,当凛凛 (1) 于此事,庶有希望。
密宗法门不可思议,而今之传者学者多失其宗。以持咒三密之功消除烦惑,则为正义。而传之者以神通吸动 (2) 人,学之者无一不以得神通为事,则是尚未能扶壁而行,而欲腾空远游,何可得乎?
西藏、蒙古喇嘛皆吃肉,以其无什米粮,尚有可原。今之学密宗者,多开荤吃肉,反大嘉美其事,谓为吃了就度脱了,则成魔说矣。喇嘛做大佛事尚须吃素,可知平常吃肉固非正义。密宗提倡即身成佛,乃以了生死为成佛。一班无知之人,便认做成福慧圆满之佛,则是以松栽为栋梁,其材可以为栋梁,非现在即可为栋梁也。十七年有某某在上海提倡密宗,一百日成佛。上海有信心者咸依之学。十八年夏,有艳其名,欲借此求利,请至北平,四十八日成佛,比在上海快一半。至十九年,北平天津上海皆不能容,回家还俗。可叹之至。
了生死法,净土法门最为稳当。无论何等根性 (3) ,若具真信切愿、至诚恳切持念佛号、求生西方者,临终必蒙佛力加被,往生西方。此之法门,乃一代时教中之特别法门。一切法门,皆须以戒、定、慧之道力,断贪、瞋、痴之烦恼。烦恼断尽,方可出三界了生死。在昔颇有此种人,而今则恐全世界也无一二人可得也。是以愈向后愈宜专修净业也。(《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七《复石金华居士书》)
【注释】
(1) 凛凛:严整而令人敬重、害怕的样子。
(2) 吸动:吸引。
(3) 根性:根为能生之义;性指习性而言。人性有生善业或生恶业之力,故称根性。
【按】
第一段谈吃肉关系到社会的治乱和众生的上升和堕落。想要解脱生死轮回的人必须严肃对待这个问题。
第二段批评当时传授和学习密宗的人都迷失了密宗的宗旨,即丢掉了以持咒三密之功消除烦惑的正义,而追求神通,是舍本逐末。
第三段分析西藏、蒙古的喇嘛吃肉的现象。首先是由于气候原因缺乏蔬菜,吃肉的现象情有可原。但是自吹吃了动物的肉就能度脱动物,以此来赞扬吃肉,就成为魔说了。大师指出,大喇嘛做佛事也要吃素,说明吃肉不是正意;接着解释密宗即身成佛的含义,消除大家的误会;并举某人修密着魔的实例说明,追求速成往往着魔。
第四段指出了生死法,净土法门最为稳当。净土法门是特别法门,以信愿感佛,蒙佛接引。虽然未断惑,但能够往生净土,解脱生死。
7.破斥两种邪说
戒律之不伤一草,则不许吃菜。以吃菜为杀生,此种话,皆是阻人吃素、劝人吃肉之矫妄话 (1) 。何不曰:“我亦肉也,请先吃我。”此话纵杀彼身亦不肯说,则以吃菜为杀生、与吃肉相同之邪说不攻自破矣。
人生世间,谁能不呼吸?以呼吸伤微生虫为食肉杀生,而劝人日杀大生而食肉,此种邪说,与愚人见人以粪肥地则五谷颗粒饱满、菜蔬嫩肥鲜香,谓粪为至美之物,当专食此物,更加美妙不异矣!此种不按道理之邪说,世人多据之以破人素食,奖人杀生。
昔年有以此问者,我为一喻以复之。吾人生天地间,谁能不呼吸?因呼吸而伤微生虫,谓吃素为不合理者,小人阻人为善之恶劣心也。譬如有人生长于圊厕之中,每念圊厕之饮食实为最胜最美。而彼处有大富长者,恐其人未曾享过此之美味,因折柬 (2) 相邀入彼厕中赴宴。长者骂曰:“汝真不知羞耻之人。汝通身在粪坑里,日以粪为衣食,何敢邀我入汝住处。”粪坑中人闻之,生大瞋恚,而骂曰:“汝这粪坑子,何敢骂我日食粪秽乎?汝肚子里边,屎尿充满,背到这粪桶,还要讲清净!蚊蚋蚤虱在汝头上身上屙屎屙尿,汝完全是一个粪坑子,何敢骂人?又汝所食之米及水,皆有虫屙屎屙尿其中。汝不是吃屎吃尿的人,何敢骂我为吃屎吃尿乎?”此长者虽洁净,然粪坑中人所责备者均皆不免。为且依做得到者,讲干净。为便粪坑中人所说,而往彼赴宴乎?此既只能按做得到者而做,何得又以做不到者而责人乎?必欲令人食肉,何不请食我肉乎?此说亦可为彼邪见之一明镜耳。
汝所著之《劝修行戒杀吃素文》一书,其书将来再版时,汝宜将此意引入,以示天下后世之无知见人。(《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八《复温光熹居士书二》)
【注释】
(1) 矫妄话:巧诈狂妄的话。
(2) 折柬:写信。
【按】
此文摘自印光大师给温光熹居士的回信,批驳反对吃素的几种邪见。第一段批驳“吃菜为杀生”的邪见。第二段批驳因为呼吸而伤微生物而主张杀大动物吃肉的邪见。大师以譬喻来破斥,指出不能因为五谷蔬菜是大粪作肥料长出来的就直接去享用大粪。第三段讲过去破斥第二种邪见而作的一个譬喻。总之,学佛要按做得到的去做,不能因为有些事情做不到,我们连能够做到的事也不做。最后嘱咐温居士在再版《劝修行戒杀吃素文》时把上述批驳的意思加进去。
8.猪羊鱼虾之类是天生以养人的吗
或又谓:“猪羊鱼虾之类,乃天生以资养人者,食又何罪?”此以身未历其境而妄说。若亲历其境,则望救之不暇,何容置辩?《劝戒类编》载,福建浦城令赵某,长斋奉佛。其夫人绝无信心,诞辰之先,买许多生物,将欲杀而宴宾。赵曰:“汝欲祝寿,令彼等死,可乎?”夫人曰:“汝之话皆无用。若依佛法,男女不同宿,不杀生命,再过几十年,满世间通是畜生了。”赵亦无法可劝。至夜,夫人梦往厨房,见杀猪,则自己变成猪。杀死还晓得痛,拔毛开肚,抽肠割肺,痛不可忍。后杀鸡鸭等,皆见自己成所杀之物。痛极而醒,心跳肉颤,从此发心,放所买之生而吃长素矣。此人宿世有大善根,故感佛慈加被,令亲受其苦以止恶业,否则生生世世供人宰食矣。世之杀生食肉者,能设身处地而作己想,则不难立地回头矣。(《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二十《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
【按】
这段法语是大师1936年11月在上海佛教净业社举办的护国息灾法会上所讲。开头转述了世人的一种邪见:猪羊鱼虾之类,乃天生以资养人的,吃了没罪。大师指出这是没有身历其境的妄说,是人的一种傲慢自大的妄说。接下来大师转述了《劝戒类编》记载的某县令夫人的故事。由于前世有大善根,该夫人受到佛慈加被,亲身体验了各种动物被杀的痛苦,从而觉悟戒杀吃素。大师的意思是要世人都能够设身处地地把动物作为自己来想一想,这样自然能够改变吃肉的习惯。
9.我之食牛羊鸡鸭等肉,为欲度脱彼等
又有一类人说:“我之食牛羊鸡鸭等肉,为欲度脱彼等耳。”此说不但显教无之,即密教亦无之。若果有济颠 (1) 之神通,未为不可。不然,邪说误人,自取罪过。极无廉无耻之辈,乃敢作是说耳。学佛者须明白自己之身分力量,不可妄自夸大。至嘱 (2) !至嘱!
梁时,蜀青城山有僧名道香,具大神力,秘而不露。该山年有例会,届时众皆大吃大喝,杀生无算,道香屡劝不听。是年,乃于山门掘一大坑,谓众曰:“汝等既得饱食,幸分我一杯羹,何如?”众应之,于是亦大醉饱,令人扶至坑前大吐。所食之飞者飞去,走者走去,鱼虾水族吐满一坑。众大惊畏服,遂永戒杀。道香旋因闻志公 (3) 之语,当即化去(有蜀人,在京谒 (4) 志公。志公问:“何处人?”曰:“四川。”志公曰:“四川香贵贱?”曰:“很贱。”志公曰:“已为人贱,何不去之?”其人回至青城山,对香述志公语。香闻此语,即便化去)。须知世之安分守己者,一旦显示神通,当即去世示寂,以免又增烦恼耳。否则须如济公之疯颠无状,令人疑信不决,方可。(《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二十《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
【注释】
(1) 济颠:宋代释道济的绰号。即济公和尚。
(2) 至嘱:谓极恳切的嘱咐。
(3) 志公:南朝梁高僧宝志(一作“保志”)的尊称。
(4) 谒:拜见。
【按】
这段法语也是大师在上海护国息灾法会上所讲。大师阐述了一个观点,然后讲一个古代的公案来加以说明,批驳了吃牛、羊、鸡、鸭等肉是为了度脱它们的观点。大师指出无论显教还是密教都没有这种观点。如果有济颠禅师吃了死的吐出活的本事才可以这样说,否则就是邪说误人。第二段讲了五代梁时四川道香法师显神通阻止人们杀生吃肉的公案。在特定的机缘下,佛菩萨高僧可以显神通度人,道香法师就是一例。
10.世人以肉行孝,乃无知之人之作为
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何可谓不遵父吃肉之命为不孝乎?设汝父一旦发狂,谓汝言:“我很爱汝,汝当割我身肉以吃,我心方大欢喜。汝若不割我肉吃,即是不孝。不孝之人,天地鬼神均当殛诛 (1) 。汝若吃我之肉,则为大孝尊亲,天地鬼神当永保佑,令汝永远吉祥。”汝肯从此命乎?汝以不遵父吃肉之命为不孝,且谓有大罪,乃不明之瞎说。但可婉谕 (2) 其意,不宜决烈抗拒。又须劝汝父母吃长素,以免生生世世常受杀报,能如是方为真孝。世人以肉行孝,乃无知之人之作为。既皈依佛,何又以世俗之迷情 (3) 为是乎?宋黄山谷 (4) 劝戒杀生食肉诗云:“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本是一种性,只为别形躯。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需。莫教阎君断,自揣应何如。”祈将我字与汝父看。汝父若肯依我说,实为不可思议功德。如仍欲吃肉,只可少备点,以过过瘾。切不可尽量供给,以添汝父之杀报。又只可买市中现物,不可在家中杀。家中杀生便是杀场,其不祥孰甚。(《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四《复章以铨居士书一》)
【注释】
(1) 殛诛:杀死。
(2) 婉谕:婉转地劝告。
(3) 迷情:没有觉悟佛法真理的世俗认识。
(4) 宋黄山谷:即宋代文人黄庭坚。
【按】
章居士局限于俗情,认为不听父亲要求吃肉的命令是不孝。大师回信澄清他的糊涂观念。大师说法善巧,这里用譬喻显示章居士认识逻辑的荒谬。接着大师指出如何正确对待,要委婉地劝导,不要决裂地反对。大师说劝父母吃素才是真孝,并引用黄山谷的劝戒杀诗,希望令章居士父亲觉悟。对于父母实在不能吃素的情况,也要善巧地少供应一点。最后他嘱咐章居士不要在家里杀生。
11.奉父母甘旨为孝是世俗知见
又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理宜戒杀护生,爱惜物命。切勿依世俗知见,谓奉父母甘旨为孝。彼未闻佛法者,不知六道轮回之事理,妄谓为孝,尚有可原。若已闻佛法之人,杀过去父母亲属以奉养现在父母及丧祭等,岂但不是孝道,直成忤逆矣!是以通人达士 (1) ,由闻佛法之真实义谛 (2) ,悉不肯依世俗之权法 (3) 以行。以此权法,殆姑顺 (4) 世俗迷情而立,非如来洞彻三世因果之道故也。若欲深知,取《文钞》中诸戒杀文,及《观音颂》之《普劝戒杀挽劫文》,阅之自知。(《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三《复周孟由昆弟书》)
【注释】
(1) 通人达士:精通教义、洞达明理的人。
(2) 真实义谛:真实无妄的道理。
(3) 权法:不完全符合真理、顺应世间习俗的方便法。
(4) 姑顺:降低要求,曲意将就。
【按】
学佛要提高认识,超出世俗认识的误区。一般人认为肉食是美味,供养父母肉食是尽孝。没有听闻佛法,这种认识还情有可原。如果你已经了解了佛法六道轮回的真理,就不能再停留在原来的认识水平上了。事实上一切众生都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杀过去父母奉养现在父母,不仅不是孝顺,实际上是对过去父母和现在父母的双重忤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