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诃止观卷第六上

第二、明破思假入空破法遍。分二:初、标列。

第二、体思假入空破法遍者,即为三:一、明思假。二、明体观。三、明其位。

次、解释。分三:初、明思假。分十三:初、列思假名。

思假者,谓:贪、瞋、痴、慢,此名钝使,亦名正三毒。

「正三毒」:思惑有四,慢入痴摄,故但云三。颂曰:『痴起贪、瞋,二生慢,举二(贪瞋)摄二(痴慢)成欲思,无明即痴,染(色染、无色染)即贪,掉举遍三(贪瞋痴)俱定爱。』

次、出头数品数。

历三界为十,又约三界凡九地,地地有九品,合八十一品。

「历三界为十」:欲界贪、瞋、痴为四,上二界无瞋合为六。「三界九地」:欲界六天合为五趣杂居地,色界十八天,合为四地(离生喜乐、定生喜乐、离喜妙乐、舍念清净),无色界四天为四地(空无边、识无边、无所有、非非想),三界共九地。「地地有九品」:欲界一地中有九品贪、瞋、痴、慢(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上八地各有九品,除瞋使,故成八十一。又以智断惑,智分分明,惑渐渐尽,何止有九,立教判果,且略为九。如九品往生,亦为接凡,大略而说。

三、明惑功能。

皆能润业,受三界生。

四、与见辨异。

初果犹七返未尽,如灯灭方盛。虽复有欲,非妇不婬;虽复有瞋,垦地不夭;虽复有愚,不计性实。道共戒力,任运如是,故称正烦恼也。

「初果七反」:从极为言,楞伽云:『下七,中三五,上者即生涅槃。』成论云:『于七世中无漏至熟,如服葯法。』即欲界九品思惑,润七番生死;所谓以惑润生,经生断惑。颂云:『初品润二生,二三四各一,五六共润六,第七断三品。』「如灯灭方盛」:在出曜经。「虽复有欲」等者:道共戒力,一切不犯;虽有事惑独头相应,了法缘生,不计性实;以于三毒无邪,曰正;虽能润生,不招四趣。

五、简异见惑。

不同见惑,烂漫无方,触境生著。

见惑随著,作四趣因。故正三毒,在于具缚圣者初果身中,非但不为四趣作因,起亦离合,有取有舍,故「不同见」。

六、释思惑名。

称思惟者,从解得名。初观真浅,犹有事障;后重虑真,此惑即除,故名思惟惑也。

称思惟者,从重虑得名。此惑因于重虑缘真,方能断故,故名「思惟」。

七、明二部同异。

数人云:欲界为贪,上界名爱。成论人难此语:上界有味禅贪,下界有欲爱;爱贪俱通,何意偏判?

成论难数人,以上贪下爱相对并难。「根本味禅」:即十二门禅。于禅定生爱味,故名有垢。维摩经问疾品曰:『贪著禅味(轻安、寂静、妙味)是菩萨缚。』

八、以名异义同难。

若言下界贪重,上界贪轻,贪轻可非贪耶?此亦是一并。

「一并」:准彼论师复应更以瞋并恚。上界既以轻贪名爱,何不以轻瞋名恚,而言上界不行瞋耶?

九、和通。

但佛有时对缘别说,假名无定,岂可一例?

十、明立名之意。

但令召得烦恼,即须破除,何劳诤于贪爱?

为令识境,何劳苦诤?

十一、举譬。

譬如除粪,惟以却秽为先,分别非急;入道要在方便,名相傍耳。

十二、示本论。

若欲委知,毘昙、成论备悉明之,可往彼寻。

十三、结本意。

空假之观,今所论也。

次、明体观。分四:初、标列。

二、明体观者:若生灭门,先用析智断见,后还用析智重虑断思。无生灭门,初用体见入空,后还用体思重虑,更不余途也。

空兼析、体,是故别标。今是衍门之初,非正显彼。

次、正明观法。分三:初、破欲界九品。分二:初、正明。又四:初、观初品。分二:初、标(且总标一品各有三假)。

今体贪欲假入空者:欲惑九品,一一品起,即有三假。

次、释。分三:初、释因成。又二:先明因成境。分六:初、引六欲以为外缘。

如女有六欲,谓: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言语音声欲、细滑欲、人相欲,分别(云云)。

大论二十一,释九想中云:『能治行人七种染欲:一、或有人染著青黄等色。二、但染形容。三、著威仪进止。四、著言语辩捷。五、著细滑。六、著人相,所谓男女。七、所著人欲,既总于六,今置总存别,故但云六。』以九想治七欲,具如禅门。

次、明对意成所生法。

此六欲,若触行人,能染污诸根,内动血脉,贪相外现。

三、举初果及无学况。

初果尚所未断,何况凡夫?难陀余习,众中见女,先共言谈,欲动残习,况正使者?

四、引证应离六欲。

法华云:不于女人身,取能生欲想相,而为说法。

法华经安乐行品文。俱舍云:『六受欲交抱,执手笑视淫。』(地居形交,夜摩抱持,兜率执手,化乐视笑,他化但视)法华举轻况重,尚不起想,况复形交。

五、正明因成,并成后二。

若取此相,尘动意根,起欲心者,即因成假。念起相续不断,遂致行事,即相续假。以有欲心相,异无欲心,即相待假。

六、总知不实。

假虚不实,终不计之以为道理。

「道理」:对境生心,尚知虚假,岂更计之于理?西方外道,为求非想无想定,尚除下界一切贪欲,况计不实之理,以为正道耶?

次、正修观推。分五:先、例四句。

观此欲心,为从根生?为从尘生?为共?为离?

次、用观推。

若从根生,未对尘时,心应自起;若从尘生,尘既是他,于我何预?若共生者,应起两心;若无因生,无因不可。

三、结成二空。

四句推欲,欲无来处;既无来处,亦无去处;无欲无句,无来无去,毕竟空寂。

断惑证真,结成二空。「无欲」:性空。「无句」:相空。

四、结根行不同。

利根之人,如此观时,思假一品去,一分真明显。

结利钝根,信法二行不同。若上根人,破有见竟,即得入真。

五、明六十四番。

设未相应,用四悉檀,信法回转,善调止观,即得相应;断一品思,显一分真(云云)。

信法回转,自行化他各三十二,合六十四安心,在辅行卷五之四说。

次、释相续。分四:初、标相续。

若钝人于因成中,观初品未去,更于相续中观。

次、示观法。

为前念灭生?为不灭生?为亦灭亦不灭生?为非灭非不灭生?若灭生,灭不能生;若不灭生,不灭则不生;若灭不灭生,性相违故;若离生,此则不可。

三、结成二空。

四句无欲,亦无于四;如此观时,即应得入,成生法两空。

四句无欲,即性空;亦无于四,即相空。

四、明六十四番。

若不入者,四悉巧修。

巧修乐欲、为人、对治、第一义。以法资信、结信资观、见前文。

三、释相待。

修又不入,更于相待中作观,例前可解。

次、明余,品亦有三假,例初品说。

初品既尔,后八品亦然。

三、例余使。

破贪欲九品既尔,破瞋、痴、慢九品亦然。例自可解,不复委记。

四、结成无生破遍。

九品真显,即是理不生;九品惑尽,即是因不生;欲界果不起,即是果不生;不生故不灭,即是无生法忍(云云)。

前破见中,破三假后,各结二空。此中一一假后,亦皆结无生,无生即二空,文异意同。

次、料简。

问:欲界烦恼,定九品耶?

次、答。分二:初、明两论判品答。

答:若成论无碍道伏,解脱道断,惟论九品。若阿毘昙有方便道、胜进道,两道伏,无碍道断,解脱道证,证无惑处也。诸经多用,今且依之。

诸楗度(译曰:聚、蕴、积、藏、结、节。律论中篇章之名,有八楗度、二十楗度)文中,但云两道伏、两道断。

次、判两道不同答。

若从见假入观,无漏心疾,不出观断,不论品秩;修道容与,得有方便,善巧修习,信法回转,转入胜进品。若数数胜进,当知品秩亦多,何啻有九?九者,大分为言耳。

次、破色界九品。分二:初、释。分三:先、明所用智不同。

次、破色界九品者:或用世智,或用无漏智;如慧解脱入,亦无世禅,但用无漏,得成无学。初果无禅者,进修重虑理,用无漏智也。若俱解脱人,或用无漏智,或用世智。今且依世智,约得禅者为便。

「世智」:依于世禅,修六行观,欣上厌下。「无漏智」:依无漏理。「俱解脱人」:俱得二智,断惑时,随用一智。

次、初事性两障。

若初习禅,破于事障发欲界定,破于性障即发色定,故云:事障未来,性障根本。

「事障」:欲界定中见有床铺等事。性障(理障)若破,即发初禅;觉观若除,方发二禅。

三、正释九品惑相。分六:初、明初禅。又六:初、明初禅发相。

性障若除,初禅发起,八触触身,五支功德生,是初禅相。

将得初禅定时,身中生八种感触(动、痒、轻、重、冷、暖、涩、滑)。「五支功德」:初禅五支(觉、观、喜、乐、一心)、二禅四支(内净、喜、乐、一心)、三禅五支(舍、念、慧、乐、一心)、四禅四支(不苦不乐、舍、念、一心),二禅以上无八触。「十功德」:空、明、定、智、善心、柔软、喜、乐、解脱、境界相应。

次、明初禅惑相。

其中有味,名贪;轻于不得者,名慢;不知禅中苦集,名痴。如此三惑,复有九品。

三、明初禅三假之相。

品品三假,色法八触,触欲界意根等,即是因成;分别为观,念念不断,即相续;此发禅心,异于不发,即是相待。

四、明破惑意。

若不观破,随禅受生,何谓不生?

五、明六十四番。

今用四句止观,善巧修习,方便胜进;一品惑断,名无碍道;证无惑处,即解脱道;一分惑除,即因果等无生,是名从假入空也。

六、例余假余品。

相续相待,用四观观假,入空亦如是;破初品既然,余八品亦如是;破贪既然,破慢、痴九品亦如是。

次、明二禅。分六:初、明发相。

若初禅破事障,发中间,于此命终,不生二禅;例如欲界,性障不去,不生初禅。今初禅破性,二禅即发,与喜俱生,猗喜乐四支等。

「事障」:贪等之事惑,相续生死障涅槃。「理障」:(性障)邪见等之理惑,障正知见。「猗」:音衣,赞美。

次、明惑相。

此中有味、有贪、有慢、有痴,各有九品。

「味」:于其禅生爱味。

三、明三假之相。

品品有三假:内净法尘,与意根合,是因成;内净之心,相续得生;待不内净,而有内净;是为三假。

四、明破意。

若不观检,随禅受生。

五、明六十四番。

今用止观修习,成方便胜进,无碍断惑,解脱证真,入事理无生。

六、例余假、余品。

若未入者,更观相续。相待,亦如是。余八品,亦如是。痴、慢等,亦如是。

从二禅去,并以下地定体为上地因。余二假比禅说。六十四番,仍以四悉巧修,信法回转,善用止观修习,即得相应。

三、明三禅。分六:初、明发相。

二禅亦有事障、性障:事去发中间,性去发三禅,与乐俱发。

「中间」:即未到定,二三禅之中间。「与乐俱发」:三禅为离喜妙乐地。

次、明惑相。

此乐深妙,圣人能舍,凡夫舍为难;此中有爱、慢、痴,凡有九品。

「舍为难」:于诸地生爱,无圣种观。

三、明三假之相。

品品有三假,乐对意根,乐心相续,待无乐有乐。

四、明破意。

若不观察,随禅受生。

五、明六十四番。

今用四句观慧破之,方便胜进,无碍断惑,解脱证真,成事理无生。

「四句观慧」:仍以四悉巧修,信法回转,成六十四番。由方便道胜进道的巧修伏惑、无碍道的断惑、解脱道的证真,而成事理二无生法。

六、例余假、余品。

若未去者,更修相续。相待及余八品,亦如是。痴、慢九品,亦如是。

四、明四禅。分六:初、明发相。

三禅亦有事、性两障。若破性障,舍俱起时。

「四禅」:名舍念清净地。

次、明惑相。

亦备爱、慢、痴,亦有九品。

上二不行瞋。

三、明三假之相。

三假不动,法对意根,即因成等。

四、明破意。

若不观察,随禅受生。

「随禅受生」:俱舍明七种那含(般涅槃):中般(发中间)、生般、行般、不行般、上流般(色界)、现般(欲界)、无色般(无色界)破惑。依四教仪,分次断、超断根性。次断,又分任断(得初果已,不起加行,任运经于七生,断九品惑,非断惑损生,无断惑缘)、次断(得初果已,起加行,断二必三,断五必六,断惑损生。断惑、成根、受生,三缘具足,得论家家)。超断,又分本断超(外道修世禅,极至三果,无成根缘)、小超(教内弟子习定,论家家,一种子乃至无学,向果超果不定)、大超(在凡位听法,闻善来比丘,成阿罗汉,无受生缘)、大大超(如佛一念正习俱尽)。

五、明六十四番。

今用止观,方便胜进,无碍解脱,成事理无生。

文含见道(见理破惑)、修道(重虑缘真)、无学道(真穷惑尽)。

六、例余假、余品。

若未去者,更观相续。相待,亦如是。余八品及痴、慢等,亦如是。

五、明无想。分五:初、明发相。

若无想天,留色灭心,故名无想;情谓无想,具足想在;例如断事障,性障犹存,终不出色,故名外道天。

「无想定」:外道欲得无想天果,而修之灭一切心想禅定也。成实宗谓:『凡夫不能灭心法,但入定之心、寂静微细而难觉,故云无想。』非全为无想也。在禅境中释。

次、辨异。

前破见心,见心久去,当不生此天。

三、明惑相三假。

或为因缘事,心起此定,即有三假等。

四、明破意。

亦用四观破之。

五、例余假、余品。

相续、相待亦如是。

六、明那含。分四:初、明那含发相。

若五那含天,更练四禅,用无漏夹熏有漏,色定转明,果报转胜。

「五那含天」:与五净居天同,在色界之第四禅天。「阿那含」:此云不来,系三果圣者。断欲残思尽之生处,无异生杂,故名净居:一、无烦天(无一切烦杂)。二、无热天(无热恼)。三、善现天(能现胜法)。四、善见天(见清彻)。五、色究竟天(色中无上)。「夹熏」:以无漏夹熏有漏,使多念减至二念,名加行成,至一念无漏,名根本成。

次、明惑假之相。

胜定起时,亦有爱、慢、痴,九品三假之惑。

三、明用观对治。

用四观体达无碍解脱,成事理无生。

四、例余假余品。

若未去,更修相续。相待,亦如是。余八品,亦如是。痴、慢,亦如是。

次、结。

色界四九三十六品不生竟。

色界四禅天,每地有九品爱、痴、慢,合三十六品。

三、破无色九品。分四:初、明空处。又四:初、明空定发相。

次、破无色界九品者:若欲灭有对等三种之色,是时,破事障发未到,破性障入空处。

三界二十八天:(欲界六天、色界十八天、无色界四天。欲界有虑无静,无色有静无虑,唯色界双备;故禅那在色界,定通无色;色界名禅,无色界名定。又三界分九地(欲界合为一地、四禅四定为八)欲一地中有九品贪、瞋、痴、慢,上八地各有九品,除瞋使。又见惑于初果,见道八忍八智时所断;思惑于二三果,思惟修道九无碍、九解脱时所断。见惑从法尘起,障真理,为理障;思惑从五尘起,牵生死为事障。总之,断常等邪见亦能牵生死,贪、瞋、痴等思惑亦能障理,根、尘、识为起惑之源。「对等三种色」:从四禅欲入空处,必作方便灭三种色:一、可见(是色)有对(五根对五尘)。二、不可见有对(但云五根四尘,缺法尘;五根有对,声香味三不可见)。三、不可见无对(法入少分无表色)。此三色并在色界,入无色,故灭此三。今此应云:出世间观禅、背舍胜处一一切处中,八色等也。又无色界四天:空处(离色缘空)、识处(舍空缘识)、无所有处(舍空、识二境)、非非想处(舍想、无想)。

次、明空定惑相。

空处定亦具爱、慢、痴。

三、明用观之意。

还用四观方便胜进,成事理无生。

四、例余假、余品。

若不去,更修相续。相待,亦如是。八品及痴、慢等,亦如是。

次、明识处。分四:初、明发相。

先缘空,空多则散;舍空缘识,即得识定,与心相应。

次、明惑相。

亦具爱、慢、痴等惑。

三、明用观。

亦用四观方便胜进等,成事理无生。

四、例余。

余例可知。

三、明无所有处。分五:初、破古谬。

先缘识多,定心分散;舍多识缘,无所有识。若缘少识,岂得名无所有耶?则是用少识,岂得名不用处耶?

禅门中问:『无所有处,缘少识,入定如何?』答:『不然。但缘无所有,但以意根对彼法尘,生少识想,非取少识缘之入定。』故今便破所有,及有用等。

次、明发相。

今缘无所有入定,此法与心相应。

三、明惑相。

亦具三假等。

四、明用观。

亦用四观。

五、例余。

余例可知。

四、明非想非非想处。分五:先、指定胜。

先识处如痈,无所有处如疮;更有胜定,名非有想非无想。

依八圣种,应云空处如病、识处如痈、无所有处如疮、非非想处如刺。且依有漏,谓此为极,故云「胜定」。若依八圣种观,用病等四,及无常等四;前四对治,后四缘四谛,故以此八缘于无色。总者,以八观观彼四阴和合不实;别者,前之四种,对受想行识(受如病、想如痈、行如疮、识如刺)又以无常等治四阴(无常观识、苦观于受、空观于想、无我观行)心易生厌,疾能舍离,修习无漏。问:四禅但六行(厌下欣上)无色何须八?答:定细难舍。

次、释非想名。分三:初、阿毘婆沙释。

阿毘昙婆沙云:非无想天之无想,非三空之有想。故言非有想非无想也。

「阿毘昙毘婆沙论」:与阿毗达摩大毘婆沙论,同本异译。引文甚略,立世阿毘昙论(记须弥四洲、诸天、地狱等世界国土之事,即安立世界之义。)陈真谛译,云:『非如四色(水为白色、地为黄色、敬爱为赤色、风为黑色。水火风三灾,风灾最强,能坏三禅)、三空(空、无相、无作。若言三空不空,即小乘知三解脱门空理,不知第一义不空之理)故名非想;非无想天及无心定,名非非想。』

次、人师释。

人师云:无想是色天异界,不应仍此得名。就同界释名,前无所有定已除想,今复除无想;想、无想两舍,故言非有想非无想。

人师尚不许引色无色天,况具引四禅?既是论文,取亦无失,故今俱存,今望三空,展转以释。

三、判漏、无漏。

大论云:一常有漏,三当分别。前三是亦有漏亦无漏,能发出世智,名亦无漏;此定不发无漏,专是有漏。教门对机,或覆或显,作如此说。自有人于此定中发无漏,此复云何?今且依教(云云)。

「一常有漏」:此小教判,非想一地,并唯有漏,是故有顶,专受漏名。大论问:『何故非想及欲界无无漏耶?』答:『非田器(袈裟割裁作田畔相)故,无漏住中道故。』又欲地不定,非想愚騃(音爱,同獃字),圣法反此,故二处无。若准大论成论,非想同无,欲界则有无漏。

三、明非想具惑。

此定虽无麤烦恼,成就十种细法,如禅门。

「十种细法」:受、想、行、触、思、欲、解、念、定、慧。此十与彼无色受等和合生彼,欲入灭定,先须破之。

四、明用观意。

应知此定,亦具三假;今一向用无漏智,破方便胜进,无碍解脱,成事理无生。

既知彼地具细烦恼,即有三假。修观破尽,名事无生;真谛理穷,名理无生;岂由地而住有漏?

五、例余假余品。

九品亦如是,例前可知。

三、判二智得名不同。

若用世智断诸思惑,名尽智;无漏智断,名无生智。

四、结破思假偏。

是名体思观,破三界九九八十一品思惑尽,名破法遍也。

三、明破假位。分二:先列。

三、明破思假入空位者,为四:一、三藏家破思位。二、通家破思位。三、别名名通家共位。四、别名名通家菩萨位。

次、释。分五:初、三藏家破思位。分三:初、出异部。

三藏破思位者:成论明十六心正是初果位,异部明十六心是修道位。

次、正释。分三:初、释声闻。

今且依修道,断一品欲惑,次第至第五品尽,皆名斯陀含向;若超断至第五品,名家家。次断六品尽,名斯陀含果;超断至六品尽,名一往来。次断第七品至第八品,名阿那含向;超断至第八品,名一种子。次断第九品尽,名阿那含果,毕竟不复还来欲界。次断初禅初品,至非想第八品,凡七十一品,悉名阿罗汉向;六种那含,位在其中。第九无碍道断,非想第九惑尽,第九解脱道证,名阿罗汉果。

「家家」:二果向,断欲界思惑一至五品,天上人间受生。「一往来」:二果断欲界第六品思惑,仅受一番生死。「一种子」:三果向,断欲界思惑七、八品。三果断欲界思惑第九品,不来欲界受生,名不来果。四果向,断上界七十一品思惑,论般那含,故曰「六种那含位在其中」。「六那含」:(中、生、行、不行、上流、俱含,不立欲界现般,但取无色般。四果断非想第九品思惑,断名无碍,证名解脱。欲界九品思惑润七番生死,故论家家。一种子,所谓:『以惑润生,经生断惑。』颂曰:『初品润二生,二三四各一,五六共润六,第七断三品。』次断超断如前注。

次、结成无生。

三界思尽,得尽智无生智,名烦恼不生;证八十一分真空,名理不生;真智慧足,名智慧不生;不受生死,名果报不生。

「尽智」:毘昙云:『我知苦,乃至知道。』「无生智」:我知苦已,不复更知,乃至我修道已,不复更修。亦云世智无漏智断,亦云二脱(慧解脱,但得慧障解脱。俱解脱,解脱慧障,定障亦解脱。时解脱,信行钝根,待时入道。不时解脱,法行利根,不待具缘而入)。「証八十一分真空」:八十一品思惑尽,证真理无生。

三、释支佛。

若论支佛,更侵少习气,不生为异耳。

三、结。

此约析假断思,判位略如此也。

次、通家破思位。分四:初、列经正判。

二、通家体思三乘共位者:如大品明干慧地、性地,乃至第六地,共声闻;至七地,共支佛;至八地、九地,共菩萨;菩萨地转入第十,名佛地。

「通教十地」:干慧、性地、八人、见地、薄地、离欲、已办、支佛、菩萨、佛地。干慧地至见地,多修从假入空观;从薄地学游戏神通,多修从空入假观;从辟支佛地,学双照二谛入菩萨地。辟支佛以前属因位,故不立分果,但断惑亦有次第,大品云:『从干慧地至菩萨地,皆行皆学,而不取证,佛地亦学亦证。』四教仪云:『三人同以无言说道,体色入空。』故曰「三乘共位」。三乘十地位,声闻讫已办地;三乘断上五分结,与藏教四果、别教二至七位、圆教二至七信位齐。缘觉讫支佛地,侵习气,与藏教缘觉、独觉齐。菩萨共菩萨地,从空入假,道观双流,得法眼、道种智,与藏菩萨位齐。佛地以一念相应慧,观真谛,与藏教佛果、别教八至十位、圆教八至十信位齐。藏教伏惑行因,通教扶习润生,断惑证理藏通不二,唯藏通析体观法不同。

次、略释。

所言共地,而有高下者:论云:三人同断正使,同入有余、无余涅槃,故言共也。如烧木有炭、有灰等;故有高下也。

「有余、无余涅槃」:因亡,名有余;果尽,名无余。法华信解品偈曰:『我等长夜,修习空法,得脱三界苦恼之患,住最后身,有余涅槃。』

三、正释。分四:初、释声闻位。

干慧地正是三贤位:一、五停心,二、别相念处。三、总相念处。通是外凡,故言干慧地。性者:即是四善根位,以总念处力,发善有漏五阴,名为煖。增进初、中、后心,得入顶忍世第一法,通名内凡,故言性地。此两位,共伏见惑。八人者:八忍也。从世第一,转入无间三昧,故名八人。见者:见真断三界见惑,八十八使皆尽,故言见地。薄者:除欲界思惟六品,故名薄地。离欲者:除欲界九品尽,故言离欲地。已办者:除色、无色七十二品尽,如火烧木为炭,故言已办地。

未有理水故「干」,薄有理解名「性」。忍者因也。「见」谓见谛,欲惑稍轻名「薄」,全尽名「离」,功毕名「办」,声闻齐此。

次、释支佛位。

辟支佛者:福慧深利,能侵除习气,如烧木成灰。

三、释菩萨位。

菩萨者:福慧深利,道观双流,断习气及色心无知,得法眼道种智,游戏神通,净佛国土,学佛力无畏等法;残习将尽,如余少灰。

「佛十力无畏」:大论廿五、俱舍论廿九,佛十力:一、知觉处智力。二、知三世业报智力。三、知诸禅解脱三昧智力。四、知诸报胜劣智力。五、知种种解智力。六、知种种界智力。七、知一切道至所道智力。八、知天眼无碍智力。九、知宿命无漏智力。十、知永断习气智力。大论四十八,佛四无畏:一、一切智无所畏。二、漏尽无所畏。三、说障道无所畏。四、说尽苦道无所畏。俱舍二十七,佛四无畏:一、正等觉无畏。二、漏永尽无畏。三、说障法无畏。四、说出道无畏。

四、释通佛位。

佛地者:大功德资利智慧,得一念相应慧,习气永尽;如劫烧火,无炭无灰。

通教菩萨从已办地留习润生,到佛地顿断残习。为丈六尊特合身佛,曰「带劣胜应身」,双住真中。

四、结成。

此即三乘共十地,断思惑之位也。

三、别名名通共位。分二:先、破立序旧。分二:先序旧。

三、别名名通家共位者:旧云三地断见,或言四地断见;或言六地断思尽,或言七地断思见。

借别教名,名通教三乘共位。通教为三乘共禀之教。同以无言说道,体色入空,通前藏教,通后别、圆教,为大乘之初门,且有被别、圆所接之义。依大品,干慧等十地,为此教之位次。例圆教仅有五品,借别教三贤十圣为进阶之位次。本文破他自立断见位,先序旧说,断见思位皆不同。

次、正破。分七:先、总破。

今覈此语,若云三地、四地,皆断见者,此师不解通教义。

「覈」:音核,考覈。总破其断见惑位不同。

次、别责。

何者?三乘共位,同入无间三昧,不出入观而断见;那忽用三地、四地皆断见耶?若但取第三地断见者,第四地应断思;若但取第四地断见者,第三地应未断见。若用两地断见,为出入观?为不出入观?苦不出入观,则无两地;若出入观,非断见位。

「无间三昧」:息虑凝心,住于一处,不出入观。

三、人师不解。

人师救云:经说如此,此师不解经意。

四、略示。

今言经借别义显通耳。

五、略释。

别见义长,论三地、四地;通见义短,不出入观。

六、判断。

然名可借别,义必依通。若作不入出观释者,若言三地者,据断见初;言四地者,据断见后;皆不出观。

七、引例。

例如第十六心,或言是见道,或言是思道。

集注云:『见理破惑名见道,重虑缘真名修道,真穷惑尽名无学道。世第一后心,任运缘于八谛,用八忍八智,十六心顿发。见道为初果,十五心为初果向。忍为因,智为果,忍能断惑名无间道(无碍)。智能证果,名解脱道。』通教乃三乘共禀,约理说,断见皆不出观;依教道,则三四地断见。若定属通,不应地前而立伏位;若定属别,不应行向属四善根乃至四地共断惑,故借别名名通位也。

次、正明借别。分二:先、借别教始终名通。分二:初、正释。

言借别名名通位者:外凡三贤,是干慧地,而名为十信。内凡四善根,是性地,而名为十住、十行、十回向。八人见地,是须陀洹,而名为初欢喜地也。薄地是斯陀含,斯陀含有向有果;立向为离垢地,立果为明地。离欲地是阿那含,阿那含有向有果;立向为炎地,立果为难胜地。已办地是阿罗汉,阿罗汉有向有果;立向为现前地,立果为远行地。辟支佛位,立为不动地。菩萨地,立为善慧地,或以菩萨地后心为法云地,或以佛地为法云地。

别教十地:欢喜、离垢、发光、焰慧、难胜、现前、远行、不动、善慧、法云,系断无明位。文列通前藏教断证相对,但通教地前无位可论,故借别教内外凡位,但名通教初二地;通教十地后无位,故但以别教法云、通教佛地,以名通教九地、十地,故曰「或言」。若按通教受接三根不同:若利根能见不空,被别地破无明之真位所接,名胜进接;若断见思,接至别教住行向三贤位,名按位接。

次、引证。

大品云:十地菩萨为如佛,得作此释也。

既云十地(法云)为佛(通佛地),即是别名,名通。愣伽第七偈颂品云:『远行、善慧、法云、佛地,是佛种性。余者悉是二乘种性。』此亦别名,名通位也。若是别位,岂远行以前,属二乘耶?

次、单借别十地,明通十地。

若借此别名,判三人通位者,则:初地断见惑,二地断欲界一两品思,三地断六品思,四地断七、八品思,五地断九品思,六地断七十一品思,七地断七十二品思,八地以上侵习断无知等,例前可知(云云)。

四、别名名通菩萨位者,此单约菩萨,故修观,断见不定。分三:初、借别名但显通义。分四:初、明菩萨断见位。分二:初、正明断见。

四、借别名、名通家菩萨位者:干慧是外凡,性地是内凡。八人为初地,十五心为二地,十六心为三地;此三地皆不出观,而断见惑。四忍为初地,四智为二地,四比忍为三地,四比智为四地;此四地皆不出观,而断见惑。

上下八谛各一忍(无间道断惑禅定)、一智(解脱道中证理观慧)为十六心。上界为比类忍智。

次、斥前旧师。

如此释者,岂与旧同(云云)。

略以菩萨断见之位,斥旧师三地、四地断见义也。

次、明菩萨断思位。分二:初、正明断思(通教断惑位)。

薄即五地,断六品思;离欲即六地,断九品思;已办即七地,断色无色思尽;支佛即八地,乃至佛地,断习无知,例前(云云)。

次、序旧断思。

旧云:六地断思尽,齐罗汉。或用仁王经:七地齐罗汉。

三、明今家难。分二:先、难六地。分二:先、夺。

但六地名离欲,止离欲界九品,祇可与阿那含齐。

六地仅离欲惑,位当三果阿那含,如何与阿罗汉齐?

次、纵。

纵令带果行向,犹有非想第九品在,亦不得与罗汉齐。

纵带三果行四果向,余一品在,亦名为向,如复得与罗汉齐?

次、难七地。

若七地是已办,就果可尔;向来属果,则初禅初品,已属七地,尔时得名已办。

若最后品断三界正使尽,名第七已办地则可;然六地名离欲,倘向若属果,则初禅一品即属已办;一品未办,岂齐罗汉?

四、今为申之。分二:初、但用十度,对果名便申之。

今若取释义便者,约十度明义:以第六般若入空之慧,断惑尽与罗汉齐;第七方便般若,出假化用,此名目为便。

「十度」:施、戒、忍、进、禅、般若、方便、愿、力、智。

次、取通十地克定相齐申之。

若取七地齐罗汉,约诸地对果向,七地正与第四果齐。

「果向」:例阿罗汉断上界七十一品思惑为向,断非想第九品思惑为果。

次、谦退推功。

此皆一往相主,对经论不定;复须斟酌,不可苟执(云云)。

三、问答辨明。分四:初、一问答。又二:初、问。

问:三乘共断,其义已显;用何为据,更独开菩萨地耶?

次、答。分五:初、引论焦柱答。

答:大论判三处焦柱,则有三种菩萨断惑。干慧是伏惑,尚得为初炎;今取八人真断为初炎,有何不可(云云)。

「三处焦柱」:柱指惑,焦是烧,亦名断;三处指通干慧、别地、圆住。总指菩萨断惑之位,通教十地为三乘共禀,干慧地亦含菩萨。

次、引大品况释。

又大品明十地菩萨为如佛,既明后地邻极,岂得无中地、无初地耶?据此而推,更独开菩萨十地何咎?

十佛地,尚名菩萨,况前九位,无菩萨耶?故云「岂得无中地,无初地耶」。

「邻圣」:十地如佛。

三、次重引大品证。

若无十地者,经不应言:菩萨修治地业,从初地至十地,地地各有如千法门(云云)。

从初地来,皆云菩萨修治地业。故大品云:『初十二有八(谓初地有十功德,二地有八功德,三地有五功德),三五四有十(三地行五法,四地不舍十法),五十二六六(五地远离十二法,六地具足六法),七二十八五(七地不著二十法,八地具足五法),九十二十佛(九地具足十二法,十地当知如佛)。』今略为颂,此亦独开菩萨。

四、证别得忍名。分二:初、正引论。

又大论云:干慧地于菩萨法,是伏忍;性地于菩萨法,是柔顺忍;八人地于菩萨,是无生忍;见地于菩萨,是无生忍果;薄地于菩萨,名离欲清净;离欲地于菩萨,名游戏神通;已办地于声闻,名佛地;于菩萨,是无生法忍。

次、引经证。

故大品云:须陀洹若智若断,是菩萨无生法忍;乃至支佛若智若断,是菩萨无生法忍。

五、正申今意。

如此论者,已自别约菩萨;今准此作义,复有何咎?

准此以为借别名通,别对菩萨何咎?

次、一问答。分二:初、问(断品少、制果多)。

问:欲界亦断九品,何意判果多?

问者:断欲九品,那制两果?

次、答(散地惑重、名为多难)。

答:如险处多难,多须城壁;欲界多难,多果休息也。

三、一问答。分二:初、问。

若尔,欲界散多,须多立禅?

问者:禅为冶散、应多立治?

次、答(散多,非禅相应)。

答:欲界非定地,不得立禅;无漏缘通,得立果。

四、一问答。分二:初、问。

问:三乘人智断既齐,何故二乘名智断,菩萨名法忍?

问者:六七地前,所有智断与二乘共,菩萨于彼何故立忍名?

次、答。

答:忍因智果故,十五心名忍,十六心名智。又,二乘取证,宜判智断;菩萨望佛,犹居因,但受忍名。又,菩萨一品思尽,即一分自在生,故品品死、品品生;能忍生死劳苦,不入涅槃,故名忍。

「十五心」:八忍具足,智少一分。

次、正在别,复显竖义。

若就别教,明破思假位者:初破见,正入初住;从二住至七住,破于思假。欲细分品秩,判诸住位,准前可知。从八、九、十住,正是侵习;十行是正出假位,不复关前也(云云)。

别教十信,伏三界见思惑;初住,断三界见惑;二至七住,断三界见思惑;八至十住,断界内尘沙、伏界外尘沙,曰习种性;十行,断界外尘沙、开法眼、见俗谛,修从空入假观,曰性种性;十向,伏无明习中观;初地以后,即分破无明。「不复关前」:按竖义,十行从空入假,不关前空。

四、就圆教破思假位。分三:初、出位。

若就圆教,破思假位者:初破见假,正是初信;从第二信至第七信,是破思假。欲细分品秩,以对诸信,准前可知。八信至十信断习尽。

圆教初信,任运断见惑;二至七信,任运断思惑;八至十信,断界内外尘沙尽、假观现前、见俗理,开法眼,成道种智。云「八至十信断习尽」者:以习通界外尘沙。

次、引证。分二:初、证初住位(别初住、望圆初信)。

华严云:初发心时,正习一时俱尽无有余。界外正习未尽,此乃界内正习尽耳。华严云:初发心已,过于牟尼。即此义也。

次、释华严意。分二:初、略释。

云何过正习俱尽,能八相作佛,此则齐矣?又三观圆修,此则过胜也?

次、征难。分二:初、难。

若尔,亦应有声闻,过于菩萨?

既有菩萨过佛,岂无声闻过菩萨耶?

次、答(以佛道声令一切闻)。

然以佛道声闻,灼然过菩萨。

佛道属于别地、圆住,尚能过于藏、通二佛,况藏通菩萨?先复菩萨,约当分说,非跨节也。

三、辨同异(同断见思,得名功用巧拙不同。此虽辨前破思假位,智用各别;亦是遥判诸经论中智、断异同)。分二:初、文且列四教断思、智用各别。

复次,前诸位破假,名同缘理,用智则异:三藏、通教等二乘破假,世谛死时,不能出假,无自在生。通教菩萨破假,世谛死时,还能出假,自在受生,化缘若讫,灰身证空。别教破假,世谛死时,亦能出假,自在受生,为显中道,终不住空。圆教破假,既即是真,即是入假,即是入中,圆伏无明。

次、判向所辨同异文也。分二:初文、是当通教三乘,自相比望。

若言二乘与菩萨,智断皆同,化他边异,此是通教意相比望耳。

次、即以别圆菩萨,比藏通二乘相望。

若言二乘与菩萨,智异断同,是别、圆相比望耳。

别、圆菩萨比藏、通二乘,同断见思,智用不等;亦可更云智断俱异,即是通教不断别惑;此中未论别惑,故不论也。又「通三乘自相望」者,亦可云智同断异,习有尽,不尽异也。

五、料简超果等四。分二:初、一问答。又二:初、问。

问:破思假入空,凡破九九八十一品,云何复有超果之义?

可解。

次、答。

答:次第分别,有前句数,行人未必一向按品次入。若三藏中十六心后,即有一念超果至那含,或超至罗汉,岂更渐次,如前重数?

次、明品数不失。

虽不次历诸品,而诸品惑尽,诸品定发(云云)。又如三藏佛,一念相应,见思顿尽,佛之功德,一时现前;以根利故,不由品秩;利虽超品,品不得废。何以故?诸佛教门,法如是故。

如神通人,及常人行,迟疾不同,岂无里数?

次、一问答。分二:初、问。

问:利根能超,身子最利,何意不超?

舍利弗,初闻三谛但得初果。

次、答。分四:初、约三藏论不超所以。

答:小乘引钝,依品苏息,故不超。身子大智,应作转法轮,将分别品秩;故七日,或云十五日不超。阿难为作侍者,故不超,非无智力也。

「七日十五日」:大论卅八云:『身子见舅,与佛论义。有云闻頞鞞(五比丘之一,译马胜)说三谛、或云经七日、或云经十五日,得无学果。』「阿难为侍者」:大论云:『佛求侍者,心在阿难,如东日照西壁,至结集时,为迦叶呵,始得无学。』以罗汉人,不合为侍者,故不取证。

次、约一往明不超之义。

通教菩萨智利,二乘亦应有超;荷负众生,而作导首;广须分别,故不论超。

一往且明不超,故云「亦应有超」。菩萨荷负,故不论超;虽超不超,思惑须断。

三、约别圆准例。

别、圆二教亦如是。虽有超与不超,终是破思假遍也。

四、约四种论超。分二:初、约小乘论四。又二:先列。

超果凡有四:一、本断超。二、小超。三、大超。四、大大超。

次、释。分四:初、本断超。

本在凡地,得非想定;今发无漏,第十六心满,即得阿那含。本在凡地,或得初禅,二、三、四禅;今十六心满,亦是阿那含。本在凡地,欲界九品,随以世智断之多少;第十六心满,随本断超果,皆名本断超。

「本断」:本在外道修世禅时,已断思惑。皆云「十六心满」,入无间三昧,以八忍八智观上下八谛,断三界八十八使见惑。

次、小超。

若凡地未得禅,十六心满超,能兼除欲界诸品,或三、两品者,即是家家;一种子等,即是小超。

能断欲思一至五品论家家。「三两品」:应云三四品,小超一品也。

三、大超。

本在凡地听法,闻唱善来,成罗汉者,即是大超。

「善来」:印度比丘,欢迎来人之辞。又由当人之愿力,与佛之威神力,佛向愿出家者,称善来比丘,便为沙门,剃发染衣之相自备,身心清净,成具足戒也。

四、大大超。

如佛一念,正习俱尽,此名大大超。

一念相应慧,正习俱尽,祗是三藏佛耳。

次、约圆教论四。分四:初、明超。

圆人根最利,复是实说,复无品秩,此则最能超。璎珞明顿悟如来,法华一刹那便成正觉;从此义,则有超。

「实说」:说佛境界,不共三乘位次。「无品秩」:择异别教。法华仅有五品、六根。璎珞具明五十二位,多用于别教显圆教因果。五品为外凡,十信为内凡,十住为圣初,行、向、地、等觉是因位,妙觉是果位。

次、明不超。

慈悲誓愿重大,此则不超。

3、 明双亦

净名云:虽成佛道度众生,而行菩萨道。此则亦超亦不超。

「虽成佛道」:明初住超。「行菩萨道」:此即不超。

四、明双非。

实相理,则无超无不超;随机则遍动,任理则常寂(云云)。

三、四门料简。分六:初、明须门意。

三、四门料简者。夫见、思两惑,障通、别二理;若破障显理,非门不通。

为通理故,须十六门,又十六门并破见思。若即门通中,系取无生门。为显圆极,彼此乃成十六门。

次、正明诸门。分四:初、明三藏四门。分三:初、正明门。又四:初、明有门。分六:初、引论起观。

阿毘昙明我、人、众生,如龟毛、兔角,求不可得,惟有实法。迷此实法,横起见思;见思无常,念念不住;实法迁动,分分生灭。

次、用观破惑。

如此观者,能破单、复、具足诸见;亦破三界八十一品思,成因果、惑、智等不生;是名三藏有门,破法之意。

三、明得益之人。

鹿苑初开,拘邻五人,先获清净。又頞鞞说三谛,身子破见;经七日后,得阿罗汉。千二百等,多于有门,见第一义。

「拘邻五人」:佛最初所度之五比丘,皆为佛之姻亲:一憍陈如(拘邻,释摩男,译火器)、頞鞞(译马胜)上二人为佛母族。跋提(文句曰摩诃男,译小贤)、十力迦叶(译起气)、摩男拘利(译大名)上三人为佛父族。「頞鞞说三谛,身子破见」:马胜比丘为舍利弗说:『诸法从缘生(苦谛),是法说因缘(集谛),是法缘及尽(灭谛),我师如是说。』身子闻已,说与目连,二人均得初果;二人见佛,佛命善来,并得罗汉。「千二百」:过去现在因果经四曰:『耶舍长子朋党五十人,优楼频螺迦叶师徒五百人,目连师徒一百人,舍利弗师徒一百人,此千二百五十人,先事外道,承佛化导而得证果,感佛恩为常随众。』

四、明用门者,善须方便。

大论云:若得般若方便,入阿毘昙,不堕有中。

藏教四门,阿毘昙配于有门。明用门者,须善方便,所谓:『般若不著诸门。』

五、引佛世人,依门得益。

大集云:常见之人,说异念断。即是沟港断结之义,岂非有门破假意耶?

「大集」:大方等大集经之略,佛于欲、色二界中间,集大众而说之经。「沟港」:即预流。

六、斥成论人。

成论人云何斥言是调心方便,而不得道耶?

次、明空门。分六:初、引论起观。

若成论所明,我人本无;虽有实法,浮虚非有;若迷此浮虚,横起见思,流转生死。观此见思,皆三假浮虚;假实皆无,名平等空。

次、用观破惑。

修如此观,破单、复、具足无量诸见;亦破八十一品诸思,成惑、智、因果等不生;是名三藏空门,破法之意。

三、引证门体。

故彼论云:我今正欲明三藏中实义。实义者,空是。阿含经云:是老死,谁老死,二俱邪见。是老死即是法空,谁老死即众生空。又云:佛法身者,即是空也;须菩提空智偏明,能于石室,见佛法身。

「阿含经」:大论引杂阿含云:『十二因缘,从无明至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若言谁老死,皆生邪见,乃至无明亦复如是。』系责十二因缘中,无明老死主宰叵得,故名为「谁」,即是人空;无是老死,即是法空;虽有法名,若望大乘,但人空耳。「于石室见佛」:佛从忉利天下,有莲花色比丘尼化为龙王欲先见佛,佛言:『须菩提于石室中,最初礼我;彼观诸法空故,得见五分法身,得其供养,非供养生身也。』

四、释疑。

故大品中被加说空,身子被加说般若;佛欲以大空并小空,大智并小智,故令二人转教。

「二人转教」:以须菩提空,与般若空相应相似,是故佛力加令其说空。般若是智,故亦加身子,所以但加此二人,故云「大空并小空」,「大智并小智」。

五、善须方便(意亦同前、有门中说)。

大论云:若不得般若方便,入空堕无中。大集云:断见之人,说一念断,岂非平等空意?当知三藏,复说空门。

六、斥阿毘昙人。

阿毘昙人云何荡言是大乘空义?

「荡」:荡。摆动。

三、双亦门。分三:初、引论起观。

若如迦旃延,申其所入之门,造昆勒论,传南天竺。假无同前,实法亦有亦无;若起定相,横起见思;观此实法,有无从容。

「迦旃延」:摩诃迦旃延,佛十大弟子中论议第一。「昆勒论」:译曰箧藏,尊者迦旃延作,明亦有亦空之理,至今行于南天竺。大论十八曰:『智者入三种法门,观一切佛语,皆是实法,不相违背:一者蜫勒门,二者阿毘昙门,三者空门,』

次、用观破惑。

亦破单、复等见,八十一思,成惑智因果等不生;是名三藏亦空亦有门,破法之意。

三、善须方便。

故大论云:若得般若方便,入昆勒门,不堕有无中。

双非门。分三:初、引论起观

非空非有门者:如释论明车匿,心调柔软,当为说那陀迦旃延经,离有离无,乃可得道。

大论二曰:『车匿比丘,我涅槃后、以梵天法治(默摈);若心懦伏,应教那陀迦旃延经(此云离有无法、破我慢心)即可得道。』

次、用观破惑。

此观亦能破单、复诸见,八十一思,从假入空,成惑智因果等无生;即是三藏非有非无门,破假之意。

三、引人简滥。

当知车匿得小乘道,不可滥为大乘中道门也。

次、明门中得益之位。

如此四门,悉称为沟港得道者,以沟港是初果故也。胜者,更别受其名,致有三门之别,亦得通是沟港。有门无常沟港、无门空平等沟港、亦有亦无门从容沟港、非有非无门双非沟港,沟港皆是四门之初果也。

「沟港」:古来翻译方言未通,便以预流译为沟港。通水曰「沟」,隈水(水弯曲地方)曰「港」。续藏曰:『沟港(音倦,水回旋貌)』。

明门异理同。分二:初、明门异理同,有法、譬、证。初、法

四门观别,见真谛同。

次、譬。

如城有四门,会通不异。

三、引证。

故大集云:常见之人,说异念断;断见之人,说一念断。二人虽殊,论其得道,更无差别。

次、明依理通诤。分三:初、正明理通。

大经五百比丘,各说身因,无非正说。跋摩云;诸论各异端,修行理无二,偏执有是非,达者无违诤。于时宋家,盛弘成实;异执竞起,作偈讥之;然真谛寂寥,实非一四。身子曰:吾闻解脱之中,无有言说,岂可四门标牓?若生定执,悉不得道,何独有门?若袪见思,四门皆得,何独空门?不应独言论主义成,数人义坏;若得四悉檀意,论、数俱成;若不得意,论、数俱坏;乃至非有非无门,亦如是!若言有门明法相麤,空门明法细,巧拙相望,为成坏者;三门俱劣,非独一门。

「五百比丘各说各说身因」:大经三十五:『五百比丘对舍利弗,各说自身所由生之原因;有云无明是身因,有云爱与无明为身因,有言行识名色六入触爱取有等为身因。』作是观时,皆得阿罗汉。次诣佛前,问其说正否。佛答:『一一无非正说。』「跋摩」:求那跋摩比丘名,译曰功德铠。罽宾国人,宋文帝元嘉八年达建业,译经论十数部,文帝深加敬赏。求那依毗昙得道,故斥成论不得道。「论主」:即诃黎跋摩,造成实论者。「数人」:即萨婆多部,主论法数,故曰数人。成实,观我法俱空。数人,观我空法有。

次、辩诤有无(论文虽分大小辩诤,今通用之;顺理必无,失理故诤)。分二:初、明二乘有诤。

何故四门,好相形斥?良由二乘自度,但从一道直入,偏据不容;后人晚学,因此生过。

次、明菩萨无诤。

三藏菩萨则不如此;析空伏惑,遍学四门;为化他故,广识法相;成佛之时,名正遍知。

次、释论引明。分二:初、引。

故释论引迦旃延子,明菩萨义云:释迦菩萨,初值释迦佛发心,至罽那尸弃佛,是初阿僧祇,心不知作佛,口亦不说。次至然灯佛为二,毗婆尸佛为三,行六度满,各有时节。如尸毗代鸽,是檀满;乃至劬嫔大臣分阎浮提,是般若满;百劫种三十二相。论因,则指释迦;论果,则指弥勒。遍行四门道法,伏薄烦恼。

「释论」:即大智度论,释大品般若经之书。「迦旃延子」:与迦旃延同。「初值释迦佛发心」:释迦因地为陶师,遇古释迦,供养发愿,愿将来成佛,如今佛及众第子等,古释迦见之。「罽那尸弃佛」:即尸弃佛。「然灯佛」:释迦以七茎莲花供佛,布发掩泥,蒙受当来成佛之记。「毗婆尸佛」:释迦三僧祇满,遇此佛,初修百大劫种相好之福,又曰弗沙佛赞其精进,超九劫而成佛。「各有时节」:古释迦至尸弃佛,供养七万五千佛,名第一阿僧祇劫;自尸弃佛至然灯佛,供养七万六千佛,名第二阿僧祇劫;从然灯佛至毗婆尸佛,供养七万七千佛,名第三阿僧祇劫。「行六度满」:尸毗王代鸽,须摩陀王实语,羼提仙人被割,大施太子济贫,尚奢黎仙人护鸟,劬宾大臣息诤。「百劫种三十二相」:菩萨伏惑行因,历三祇修漏慧,百劫种相好。于欲界、人中、南洲、男身、佛世能种。随天竺所好现三十二相(顶肉髻相眉间白毫相、胸前卍字相,乃至足下千幅轮相)修百福成一相,展转用三千二百福,修成三十二大人相。「论因则指释迦,论果则指弥勒」:婆沙(即阿毗达摩大毗婆沙论,译广说。佛后四百年,由迦腻色迦王请五百罗汉释发智身论)中,释菩萨义,明因指释迦三祇百劫,明果则指弥勒当成。何以故?释迦果已成,故须指因行。弥勒因已满,是故指当果。观因知果,见果知因,故圣教多明释迦因,及辨弥勒之果。

次、难。

龙树难云:薄即是断,如斯陀含侵六品思,名为薄地;汝既不断,那得称薄?故知但是伏道论薄耳;三十四心,方乃称断。虽能如此,犹是初教方便之说。

大论正明摩诃衍乘,故引婆沙等诸小乘中明菩萨义而广破之。其教最权,何足可破?

三、引证惟小。

涅槃称为半字,法华名二十年中常令除粪,释论名为拙医,维摩称为贫所乐法,天亲呼为下劣乘,皆指此四门,非今所用也。

「半字」:大经第五云:『譬如长者,惟有一子,昼夜慇勤教其半字,而不教诲毗伽罗论(五明中之声明,即语学之俗书总名),力未堪故。』半字喻九部经,毗伽罗论喻方等典。「法华二十年常令除粪」:信解品文;二十年者,喻二乘一无碍一解脱断见,九无碍九解脱断思。「贫所乐法」:如耕夫无帝王之念,织妇绝皇后之窥,二乘亦尔。法华以前虽闻虽说,自鄙绝分,而无希取。

次、明通教四门。分五:初、正明门。又四:初、有门。分二:初、明门正体。

次、通教四门不同者。若明一切假实,从无明生,无明如幻,所生一切亦皆如幻;如幻虽如虚空,而有如幻破假之观;虽如虚空,而如虚空生。故云:诸法不生,而般若生。

「诸法不生,而般若生」:大论六十二,引经云身子白佛:『云何生般若波罗蜜?』佛言:『色不生,般若波罗蜜生。及至一切种智不生,般若波罗蜜生。』又云:『色不起不生,不得不失,乃至一切种智亦如是,是为般若生,生即是有。』虽具三教,今意在通。

次、破惑结成。

如是观慧,能破诸见、诸思,成惑智,因果等不生,是名有门观意也。

次、明空门。分二:初、明门正体。

若言假实诸法,体如幻化,乃至涅槃亦如幻化;幻化是易解之空,涅槃是难解之空;举易况难,而难易皆空。亦如幻人,与空共斗;能观、所观,性皆寂灭。

次、破惑结成。

如此空慧,体诸见思,即幻而真,能成惑、智、因果无生;是名空门,破假之意。

三、明双亦门。分二:初、明门正体。

若明一切法如镜中像,见不可见;见是亦有,不可见是亦无;虽无而有,虽有而无。

次、破惑结成。

如是观者,能破诸法见思,成惑、智、因果无生;是名亦空亦有门,破假观之意也。

四、明双非门。分二:初、明门正体。

既言幻化,岂当有、无?不当有故,不从有有;不当无故,不从无无。

次、破惑结成。

如是观慧,能破诸法见思,成惑、智、因果等无生;是名非有非无门,破假观意。

次、斥三藏。

若三藏约实色起见,以沟港析观,双非二见;如实柱实破。通教约幻色起见,以即空体观,双非二见;如镜中柱,体而论破;故言非有非无;虽非中道,而是体法虚融,净诸见著。

斥三藏如文。「体而论破」:通人既观诸法如幻,今无所灭,名之为体,体则非破。何故云:体破见思,名破法遍?此约即体而论破,不破而破,故云体破。

三、引证。

故论云:般若波罗蜜,譬如大火焰,四边不可取。偈具四门意,细寻甚自分明。又云:般若有四种相。又云:四门入清凉池,皆是四门之诚证也。

大论赞般若偈云:『般若波罗蜜(明实相般若),譬如大火聚(譬所通),四边不可取(譬能通不可取),无取亦不取(门观俱亡),一切取悉舍(能所俱亡),是名不可取(总结),不可取而取(明无取故),是即名为取(名为得入)。』义亦兼三,且释成通。

四、明门体离诤。

若不取著,皆能通入;若取著者,即为所烧;佛为示人无诤法,说此四门观也。

五、与三藏辨异。分二:初、问。

问:佛何处示人诤法?

次、答。

答:佛不示人诤法,众生不解,执而成诤。三藏浅近,四门相妨,执诤易生。如成论人,拨毘昙云:是调心方便,全不得道。毘昙人云:惟是见有得道,空属大乘。此二论师,失四门意;浪拨浪挡,见执铿然,诤计易起,名此为示人诤法耳。通教体法如幻化,无复实色,但有名字;名字易虚,扶顺无乖,少生诤计。大论形斥三藏云:余经多示人诤法,般若示人无诤法,亦名如实巧度。中论云:诸法实相,三人共得。大品名为三乘之人,同以无言说道,断烦恼,见第一义;亦名共般若。涅槃名为三兽渡河,皆是通教四门观意,亦非今所用也。

「挡」字:谓朋挡也。有门挡有而拨空,空门挡空而拨有,互拨互挡,非门正意。「亦名如实巧度」:大论作巧拙二医;譬如用针药为拙,用咒术名巧;亦如草筏与方舟渡岸;声闻苦行头陀,菩萨观法实相。「三兽渡河」:大经譬也。三人如兽,真理如水,象虽得底,仍分二别;小象得泥,如通菩萨;大象得实,即见不空,以但不但分利钝;今文且用泥菩萨,以共二乘。

三、明别教四门。分四:初、略辨异。

次、别教四门者。即是观别理,断别惑,不与前同;次第修,次第证,不与后同。

次、辨行相同异。

大经云:闻大涅槃,有无上道,大众正行,发心出家,持戒修定,观四谛慧,得二十五三昧。事相次第,不殊三藏:但以大涅槃心,导于诸法,以此异前;渐修五行,以此异后,故称为别。

「五行」:大经十一:圣行(菩萨修戒、定、慧之三业)、梵行(以净心运悲,拔苦与乐)、天行(天然之理,而成妙行)、婴儿行(菩萨示现人天小乘小善之行)、病行(与众生同有烦恼,同有病苦)。「事相次第不殊三藏」:且如戒定,及生灭慧,全如三藏;若无生等三,则异三藏。「三昧」:大论曰:『善心一处,住不动。』即于三界二十五有中,息缘凝心。

三、正明门。分四:初、明有门。分二:初、正明。

言四门者:观幻化见思,虚妄色尽,别有妙色,名为佛性。

次、引证。

大经云:空空者,即是外道。解脱者,即是不空,即真善妙色;如来秘藏,不得不有。又,我者,即如来藏;如来藏者,即是佛性。如来藏经云:币帛裹金,土模内像。凡有十譬等,即是有门也。

「解脱者,即是不空」:是大经五百句解脱中文,多明非有非无,百句是能通门,三德涅槃是所通理,义兼圆别,故在别门引之。「如来藏经」:具名大方等如来藏经,举九喻而说一切众生皆有如来藏性。「十譬」:虽有十义但成九,以初二文同一义:一、如华合实。二、如剩巖树中蜜。三、如皮𥢶中米。四、如不净中金。五、如贫家宝藏。六、如果内实。七、如弊物裹像。八、如贫女怀贵子。九、如模内像。若尼干经(尼干子问无我义经。尼干为外道出家之总名,如佛法出家为沙门。修裸形、涂灰、离系苦行,认为罪福苦乐有定因,要当必受,非行道所能断也)十事整足:如石中金,木中火,地中水,乳中酪,麻中油,子中禾,藏中金,模中像,孕中胎,云中日。

次、明空门。

空门者:大经云:迦毘城空,如来藏空,大涅槃空。又云:令诸众生,悉得无色大般涅槃。涅槃非有,因世俗故名涅槃有。涅槃非色、非声,云何而言可得见闻,即是空门?

「迦毘城」:悉达多太子生处。「涅槃非有」:涅槃非能名所名,故云非有,因俗施设,名涅槃有。「涅槃非色非声」:云何而言「见」妙有色,「闻」涅槃名。

三、明双亦门。

亦空亦有门者:智者见空,及与不空。若言空者,则无常、乐、我、净;若言不空,谁复受是常、乐、我、净?如水、酒、酪瓶,不可说空,及以不空,是名亦空亦有门。

「水酒酪瓶」:亦百句中文,经云:『解脱者,名曰不空。如水等瓶,无水等时,犹故得名为水等瓶,如是等瓶,不可说空,及与不空。若说空者,则不得有色香味触。若说不空,而实无有水、酒、酪等。』

四、明双非门。

非有非无门者:绝四离百,言语道断,不可说示。涅槃云:非常非断,名为中道。即是其门也。

意指中道,为所证之理;理尚无四,安有百非?乃至有门亦复如是。

四、判得失。

如此四门,得意通入实相;若不得意,伏惑方便,次第意耳。涅槃名为菩萨圣行,大品名为不共般若;此皆是别教四门意,非今所用也。

入地名见实,即是得意;地前名失意。准前三藏门,一一皆明得失,为离烦文,故此总明。

四、明圆教四门。分五:初、辨同意。

圆教四门,妙理顿说,异前二种;圆融无碍,异于历别。

次、总征起。

云何四门?

三、正释门。分四:初、明有门。又二:初、正明。

观见思假,即是法界,具足佛法。又,诸法即是法性因缘;乃至第一义,亦是因缘。

即指见思为不思议因缘生法;生法即假,假是有门;以无空无中而不假,故云「乃至第一义,亦是因缘」。

次、;引证。

大经云:因灭无明,即得炽燃三菩提灯。是名有门。

「三菩提」:即无上正等正觉。无上真理之无上智慧尚是因缘,故知一切无非有也。

次、明空门。

空门者:观幻化见思及一切法,不在因、不属缘;我及涅槃是二皆空,惟有空病,空病亦空;此即三谛皆空也。

「我及涅槃,是二皆空」:我即是俗,涅槃即真;二谛俱空,惟有中空;中空亦空,故云「空病亦空」。此即三谛俱空也。

三、双亦门。分二、初、正明。

云何亦空亦有门幻化见思,虽无真实,分别假名则不可尽?

次、引证。

如一微尘中,有大千经卷;于第一义而不动,善能分别诸法相;亦如大地一,能生种种芽。无名相中,假名相说;乃至佛亦但有名字,是为亦有亦无门。

既约中道双照二谛,故引多文以证一切无非亦空亦有。「一微尘」:止观一下曰:『一微尘中,有大千经卷,心中俱一切佛法。』宝性论云:『有神通人,见佛法灭,以大千经卷藏一微尘中,后有人破尘出卷。』

四、双非门。

云何非有非无门,观幻化见思即是法性?法性不可思议,非世故非有,非出世故非无;一色、一香,无非中道;一中一切中。毘卢遮那遍一切处,岂有见思,而非实法?是名非有非无门。

约双非说,名第四门。空有乃至非空非有,余三门中,皆云一有一切有等。

四、明门互融。分二:初、标。

云何一门即是三门?一门尚是一切法,何止三耶?

出互融相寄门,辨别一理无亏。

次、释。

所以者何?观因缘所生法,是初门;一切皆初门。初门即空,一空一切空,即是第二门。此初门即假,一假一切假,即是第三门。此初门即中,一中一切中,即是第四门。初门既即是三门,三门即是一门;但奉一门为名,虽有四名,理无隔别。

释互融意,一门即三。初举因缘,因缘即空,空即是假,假即法界,一门既然,诸门互入。四教虽各列四门,成十六门。依四念处云:『藏多用有,通多用空,别多用亦空亦有,圆多用非空非有。又以空有相对,藏、别二教多依有门,通、圆二教多依空门。具须分别界内、界外。』今文且以无生为首。

五、结成无生。

如上,依无生门破见思者,即是空门;一门一切门,不独无生而已;一破一切破,非止破见思而已;从假入空,一空一切空,非但空空生死而已;如是义者,即是圆教四门,正是今之所用也。

三、开权。分三:先、征起。

若尔,何用前来种种分别?

次、正开。

但凡情闇钝,不说不知;先诱开之,后入正道。

三、引证。

法华云: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一乘。

四、开说即理,以结门意。

若得此意,终日分别,无所分别。

五、引证。

涅槃名为复有一行,是如来行;法华名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大品名为一切种智,知一切法;净名称为入薝卜林,不嗅余香;华严称为法界;即是此四门意也。

「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法华方便品偈文。余如文。

六、总结用门本意。

上无生门破假,若得其意者,乃是圆教之门,非方便门也,所以称为破法遍(云云)。

「非方便」:终日次第,意非次第。

次、明从空入假破法遍(文意:二乘出假,以大悲为本)。分二:初、列。

第二、从空入假破法遍者。即为四:一、入假意。二、明入假因缘。三、明入假观。四、明入假位。

次、释。分四:初、明入假意。又四:初、正简于小。

入假意者:自有但从空入假,自有知空非空、破空入假;夫二乘智断,亦同证真;无大悲故,不名菩萨。华严云:诸法实性相,二乘亦皆得,而不名为佛。若论自行,入空有分;若论化物,出假则无。

次、明出假意。

菩萨从假入空,自破缚著,不同凡夫;从空入假,破他缚著,不同二乘。处有不染,法眼识药,慈悲逗病,博爱无限,兼济无倦,心用自在。

三、示假观相。

善巧方便,如空中种树;又如仰射空中,筈筈相拄,不令堕地。

「筈」:音括,箭末曰筈,与弦相会处。「拄」:支撑也。「筈筈相拄」:譬菩萨以三空箭射,不令堕于涅槃之地。「空中种树」:大品经中譬出假相;应于生死善巧方便,如空中种树,不依于地,得华得果。诸法亦尔,不著一切,而得菩提;出假菩萨亦复如是。

四、结入假意。

若住于空,则于众生,永无利益;志存利他,即入假之意也。

次、明入假缘。分三:初、五缘。又二:初、总标。

入假因缘者,略言有五:

次、别释。分五:初、慈悲心重。

一、慈悲心重:初破假时,见诸众生,颠倒狱缚,不能得出,起大慈悲,爱同一子;今既断惑入空,同体哀伤,倍复隆重,先人后己,与拔弥笃。

「同体哀伤」:他苦同己,非谓无缘。

次、忆本誓愿(本拟利生,策发令忆,故引二乘,以励先志)。

二、忆本誓愿者:本发弘誓,拔苦与乐,令得安隐;今众生苦多,未能得度,我若独免,辜违先心;不忘本怀,岂舍含识?入假同事,而引导之。二乘初业,不愚于法,亦有大愿,隔生中忘,退大取小,众圣所呵;菩萨不尔,如母得食,常忆其儿。

「辜」:音姑,例辜负。

三、智慧猛利。

三、智慧猛利:若入空时,即知空中有弃他之过。何以故?若住于空,则无净佛国土,教化众生,具足佛法,皆不能办;既知过已,非空入假。

应知住空有弃他过、不习法过。

四、善巧方便(假智牢强,不令假污)。

四、善巧方便:能入世间,虽生死烦恼,不能损智慧;遮障留难,弥助化道。

五、大精进力(誓填本愿,无使一念生畏惮想)。

五、大精进力:虽佛道长远,不以为遥,虽众生数多,而意有勇;心坚无退,精进发趣,初无疲怠,是名五缘。

次、引证。

如此五意,与净名经同。彼文有三种慰喻:先明观身无常等,是入空慰喻;最后云当作医王,是入中慰喻;中间是入假慰喻,即有五意:以己之疾,愍于彼疾,即是同体大悲;当识宿世,无数劫苦,岂非本誓?当念饶益一切众生,岂非知空之过?忆所修福,念于净命,即是善巧方便;勿生忧恼,常起精进,即是第五意。此义与彼文悬合(云云)。

「五意」:即前文慈悲、本誓、智慧、方便,精进。大师将净名问疾品「三种慰喻」,判为三观,以合五意。彼文「观身无常」,是入空。最后「当作医王」,是入中。空与中之间,是入假,则五意具足。「以己之疾愍彼之疾」:即慈悲心重。「当识宿世无数劫苦」:即本誓愿。「当念饶益一切众生」:即智慧猛利知空之过。「念于净命」:即善巧方便。「勿生忧恼,常起精进」:即大精进力。故云「此义与彼文悬合」。

三、料简。分三:有法、譬、合。初、法中。

从空入假,四法若无,决不能出。利根一种,今当分别。但住空声闻,未必钝根;入假菩萨,未必利根;如身子智利,而不出假。当用四句释之:或根利住空,或根钝住空,或根利入假,或根钝入假。

乃以利根对于住空,而料简前五事;利智住空,即无四事;故缺前四事,未必钝根;具四事者,未必利根。

次、譬。

譬如身羸无力,而胆勇成就,入险破敌,前无横阵;自有身力雄壮,胆勇复强,左推右荡,无能当者;自有身力虽多,怯弱畏惧,虽有好力,望阵失胆;自有无力无胆,两事不具,何能有功?

「羸」:音雷,瘦弱。「荡」:音趟,摆动。「身力」:譬利智。「胆勇」:譬精进。余三皆须有精进,亦可胆勇总譬四事,则五譬具足。「何能有功」:钝根声闻,五事都无,何能有利他之功?

三、合。

今住空之人,亦有两种;出假亦然。具五缘者,如有亲、有约、有策、有力、有胆,故能入假;智根虽钝,四事因缘,亦能入假;声闻之人,虽有利智,全无四事,故不能入假也。

住空出假,根分利钝。「四事因缘」:对利根说。五缘者:「有亲」即同体,「有约」即本誓,「有策」即善巧,「有力」即智力,「有胆」即精进。

三、明入假观。分二:初、列。

三、明入假观者,即为三:一、知病。二、识药。三、授药。

入假三法,缺一不可。故大经云:『佛及菩萨为大医王。』何以故?知病识药,应病授药。大经教道真位,故在七地;今论似位,故在地前。

次、释。分三:初、明知病。分二:初、知见病。又三:初、正明假观。分二:初、列。

知病者:知见思病,知见根本,知起见因缘,知起见久近,知见惑重数。

次、释。分四:初、知见根本(先起,次息)。又三:初、明见根本。

云何知见根本?我见为诸见本;一念惑心,为我见本。

次、从本起见。

从此惑心,起无量见;纵横稠密,不可称计。

三、起成苦集。

为此见故,造众结业;堕坠三途,沉回无已。

况下曰「坠」。更互为「回」。「结业」为集。「堕坠」为苦。苦集更互,如旋火轮。

次、息。分二:初、譬。

如旋火轮,若欲息之,应当止手。

次、合。

知心无心,妄想故心起;亦知我无我,颠倒故我生。颠倒及妄想息者,即是根本息,枝条自去。

次、知起因缘。分二:初、标。

云何知见起因缘?

次、释。分三:初、辨相。

因缘不同,生见亦异。何以得知?内外相故。

「内外相」:先以能辨所。

次、正释。分三:先、释外相。

知内外相者:众生居处相异,时序寒热,国土高低,产育精麤,食物浓淡;处所异故,果报相异;虽土风所出,稸散丰俭,或有或无,或得或失,贫富饥饱(云云)。

「稸」:音蓄,同蓄,积也,聚也。「产」:养也。「育」:收也。

次、释内相。分二:初、形貌异。

形貌相异,矬长端丑,伟瘠健病(云云)。

「矬」:形貌短陋。「瘠」:音即,瘦也。

次、根性异(众生偏病不同,设药治之)。

根性欣恶相异:忽荣弃位,樵渔自乐,扣牛干相,负鼎邀卿,专文专武,耽酒嗜味,多贪多奢,多瞋多喜,多痴多黠;如是参差,百千万品;直置人道,各各殊别;何况异类,不可胜言。

「忽荣弃位」:如舍国城妻子。「扣牛」:如扣牛角而歌。「干相」:辅佐王者。「负鼎邀卿」:负鼎俸邀国卿。「黠」:音洽,聪敏。

三、结意。

如此依正种种不同者,必知业异,业异故起见异;是故则见末知本,见外识内。

三、知见久近。

云何知起见久近?知如是见,积累重沓,非止一世;知如是见,近世所起;知如是见,此世适起;知如是见,未来方盛。

四、知见重数。分二:初、明重数。

云何知见重数多少?从一有见,泒出三假;又从三假,泒出四句;三假合十二句。又从四句,出四悉檀;十二句,合四十八悉檀。又一悉檀,泒出性空、相空;四十八悉檀,合有九十六性相空。一一句各有止观,合一百九十二句止观。就前根本,都合三百四十八句。此就信行人如此,法行人亦如是。信行转为法行,亦如是。法行转为信行,亦如是。就四人,合有一千三百九十二句。此约一有见如此,无见亦如是。亦有亦无见,亦如是。非有非无见,亦如是。就四见,有五千五百六十八句。单四见如此,复四见亦如是。具足四见亦如是。就三种四见,合有一万六千七百四句不可说见。如初有见,但有一千三百九十二句;是则合有一万八千九十六句。此是所破如此,能破亦如是;能所合论,则有三万六千一百九十二句。自行如此,化他亦如是;自行化他,都合七万二千三百八十四句。若更约六十二见、八十八使,论三假、四句等者,则有无量无边,不可穷尽。

「泒」:音孤,水的分流。文中数字算法,有直合数,有带根本数合之。「亦如是」:加倍上数。文中所列止观,信法互转等,正是出假六十四番。

次、结苦集。

病相无量,菩萨悉知。知若干句,共成此见;知若干句,共成彼见;深浅轻重,善巧分别,而无僻谬,是名知集;既知集已,亦能知苦;苦集流转,精晓本末。

「此见,彼见」:以有望无。「深浅」:亦以有望无,乃至非有非无,单复及至绝言。「轻重」:亦然,一一见皆有轻重,又诸重中皆有能治所治不同。所治未破,破法未尽,有诸重起,故曰「病相无量」。

次、入假方便。分二:初、正示。

又入空之前,遍观见思,总知病相,为出假方便;后用一门,断惑入空。若出假时,分别见思,照之则易;薄修止观,法眼则明。

「薄修则明」:思惑较见惑易破,故观假之法眼则明。

次、斥小。

二乘入空,专依一门,无此弄引;教二弟子,谬授于药。又少五意,何能入假?

「无此弄引」:于三观中,专依空门。「教二弟子」:身子教二弟子修不净、数息观之差机。「五意」:慈悲、誓愿、智慧、方便、精进。

三、观成破遍。

而菩萨善巧,大悲本愿,大精进力,或寂诸想,而发法眼,识知见病;或观达见法,发道种智,明了惑法。若不悟者,但精进力,勤研止观,内因即熟,外被佛加;或冥或显,豁然开悟,于诸见病,句句明了;如于镜中,见诸色像,自识识他,谛审无碍。

次、知思病。分四:初、列数。

次、明知思病本,知思起因缘,知思起久近,知思病重数。

次、略例。

三意例见病可知。思假以痴为本(云云)。

「三意例见病」:知见根本(一念惑心,我见为本)、见起因缘(分别众生内外相)、起见久近(积累重沓,非止一世)及见惑重数。

三、重数。分四:初、正释。

重数者:九地则有八十一品。初,一品有三假,有四句止观;三假合十二句。一句即有信解、见得,各各用四悉檀,信法各有八,合则十六番;此信法互有转意,复为十六;合前则有三十二句。一句既三十二句,十二句三假,合有十二句,则有三百八十四句。一一句复有性、相二空,则合有七百六十八句;足前合为一千一百五十二句。含根本,合为一千一百六十四句。一品如此,九品合有一万四百七十六句。欲界九品如此,三界九品合有九万四千二百八十四句。所破如此,能破亦然;能、所合有十八万八千五百六十八句。自行如此,化他亦然;合有三十七万七千一百三十六句止观。

「信解」:信行转入修道,凭信发真解,为斯陀含向,断欲思一至五品。「见得」:法行转入修道,见法得道,为斯陀含果,断欲界第六品思惑。总之七圣位之向,即信解,果即见得。例阿罗汉向名时解脱(信行待时入道),果名不时解脱(法行不待具缘而入)。

次、举广况略。

若细论一一品,复有无量品;一一禅,复有无量禅。通明、背舍等,直置诸禅发时,已自不可说,况复禅禅品品?品品之内,复有三假、四观等句,其数难知。

「通明」:是世间三品净禅之一(六妙门,十六特胜,通明)。「背舍」:是出世观、练、熏、修的观禅之一(九想、八背舍、八胜处、十一切处)。

三、准例。

若准见惑,四十里水;此缘一谛,应是一十里水。不横起故,称之一渧;重数甚多,亦可十里。

「此缘一谛」:大经云:『须陀洹所断,如四十里水,其余在者,如一毛渧;思惑虽多,不横起故。』见惑既缘四谛所断,如四十里水。断思唯缘一真谛,则为十里水。

四、明方便。

二乘直入,故不分别;菩萨初破,思假已作方便。先总知竟;今出假修观,助开法眼,通用止观,为知假之门。别修各有方法,息诸缘念,名止;缘此思假,名观。大悲本愿、大精进力,诸佛威加,豁然开解,得法眼;见道种智,知分别思假,病相分明(云云)。

顺教道,明入假方便,有别修之法。若从实说,但专理观,至六根净则遍见闻三千色声,况至初住不思议发。

四、结观。

上见思重数虽烦,知之何妨?如五部律,不填人胸;对缘行事,能自正正他?学此诸句即行,即用自行化他,随意无碍。

「五部律」:一、昙无德(四分)。二、萨婆多(十诵)。三、弥萨塞(五分)。四、迦叶遗(解脱戒经)。五、婆娑富罗(律本未传)。如善五部,岂塞胸臆。

次、明识法药。分三:初、列。

二、入假识药者:病相无量,药亦无量,略言为三:一、世间法药。二、出世间法药。三、出世间上上法药。

次、证。

大品有三种法施:三归、五戒、十善道、四禅、无量心等,名世间法施。二、出世间法施,三、出世间上上法施,可知(云云)。

「四禅无量心等」:世间味禅有四禅、四无量心(依四禅定而修慈、悲、喜、舍,则得升色界梵天)、四空合为十二门禅。出世法施,出世上上法施,在下文释。

三、释。分三:初、识世间法药。分二:初、明法药。分六:初、引大论。

释论云:何惠用世间法施?譬如王子,从高堕下;父王爱念,积以缯绵,于地接之,令免苦痛。众生亦尔,应堕三途;圣人愍念,以世善法,权接引之,令免恶趣。然施法药,凡愚本自不知:皆是圣人,托迹同凡,出无佛世,诱诲童蒙。

「缯」:音增,丝织品的总名。「绵」:音棉,例连绵,如延长不断。

次、引大经。

大经云:一切世间外道经书,皆是佛说,非外道说。

三、引金光明。

光明云:一切世间所有善论,皆因此经。

大经、金光明,并云:『世法即出世法。』两经语同,意有显密。大经在法华后已开显竟,故得显说;金光明但云世间皆因此经,此乃密示。又大经虽云是佛所说,仍未云所说即是妙理;显密虽尔,顺次第意,只是引文证世法药。若深识意,无不为令众生深识世法即出世法,一一法无不为令众生出世。

四、明世法即佛法。分三:初、总标。

若深识世法即是佛法,何以故束于十善即是五戒?深知五常、五行义,亦似五戒。

菩萨入空时,先修一门破见思;后出假时,亦先分别见思,广习法药;后入中道,则以上上药,治无明病;佛现,方有世法即是佛法。按提谓波利经(二商主名):『佛说人天教,授二归依。束身口意十善,引五行五常为五戒。』

次、别释。分三:初、释五常似五戒。

仁慈矜养,不害于他,即不杀戒;义让推廉,抽己惠彼,是不盗戒;礼制规矩,结发成亲,即不邪淫戒;智鉴明利,所为秉直,中当道理,即不饮酒戒;信契实录,诚节不欺,是不妄语戒。周、孔立此五常,为世间法药,救治人病。

愍伤不杀曰「仁」,清察不盗曰「义」,防害不淫曰「礼」,持心禁酒曰「智」,非法不言曰「信」。佛言但说五者,治病义足,天地之根,众生之灵;天持之阴阳和,人持之五脏安。

次、释五行似五戒。

又,五行似五戒:不杀防木,不盗防金,不淫防水,不妄语防土,不饮酒防火。

引博物志,会释五戒之相。以不杀等五戒,具对五行(木、金、水、土、火)、五脏(肝、肺、肾、脾、心)、五根(眼、鼻、耳、身、舌)、五方(东、西、北、中、南)、四时(春、秋、冬、夏四季)等,持之则俱安;故以不杀等,防五根等不安故也。

三、释五经似五戒。

又五经似五戒:礼明撙节,此防饮酒;乐和心防淫;诗风刺防杀;尚书明义让防盗;易测阴阳防妄语。

「五经」:易、诗、书、礼记、春秋。本文开礼记为二,不语春秋。「礼防酒」:酒为祭祀而用,不知撙节,非礼也。「乐防淫」:古制礼乐以和心,以防淫乱。「诗防杀」:以诗酬唱,可防暴杀,谓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激上者。

「书防盗」:尚书专明帝王礼让之德,故防盗。「易防妄」:易经能测阴阳,使诈伪不行,如上知天文,中知人事,下知地理。

三、结劝。

如是等世智之法,精通其极,无能逾、无能胜,咸令信伏而师导之。

五、示修观处。

出假菩萨,欲知此法,当别于通明观中,勤心修习。

「欲知此法」:如向所对,未为善修。若通明观,以三昧力,委知身中,具倣天地四时五行,身与阴阳天地星宿等合。禅门中广明其相。

六、明眼智开发。

大悲誓愿,精进无怠;诸佛威加,豁然明解;于世法药,永无疑滞。

次、判浅深。

然世法药,非毕竟治;屈步移足,虽垂尽三有,当复退还。故云:凡夫虽修有漏禅,其心行穿如漏器;虽生非想,当复退还。如雨彩衣,其色駮脱;世医虽瘥,瘥复还生,此之谓也。

「駮」:音博,同驳,装卸货物。「漏器」:禅法如水,心性如器,心行如漏。「彩衣」:世禅如彩衣,心行如雨,雨退失如色脱。

次、识出世法药。分四:初、通列诸法,意通两教。

次、明知出世法药者:如大经云,或说信为道,或说乐欲,或说不放逸,或说精进,或说身念处,或说正定,或说修无常,或说兰若处,或说为他说法,或说持戒,或说亲近善友,或说修慈等也。

次、约增数明法药。

又如诸经中,或一道为药,如一行三昧。如佛告比丘:他物莫取,一切法皆是他物。于一切法不受,成罗汉。如前所明,单、复诸见,皆悉不受。或二道为药,定爱智策,二轮平等;或三法为药,谓戒定慧;或四法为药,谓四念处;或五法为药,谓五力;或六法谓六念;七觉、八正道、九想、十智,如是等增数明道;乃至八万四千,不可称数。或众多一法,乃至无量一法,不可说一法;或众多十法,无量十法,不可说十法。

「一行三昧」:惟专一行,修习正定;又名真如三昧,或一相三昧。约理,为定心观真如之一理,法界一相,系缘法界;约事,即念佛三昧,不取像貌,系心一佛,专称名号,随佛方所,端身正向。「二轮」:如车之二轮;譬定慧,或食法二轮。「六法为六念」:念佛、法、僧、戒、施、天之六法,为六念,或云六法为药,谓六念处。增数法药无量,要不逾二法,谓真俗、教行、信法、乘戒、褔慧、权实、智断、定慧、悲智、正助。「十法」,大乘十法经,佛言:『成就十法,为住于大乘也。』下文云:『十法为药,即十智。』

三、明习法药意。

是一一法,有种种名、种种相、种种治。出假菩萨,皆须识知。为众生故,集众法药;如海导师,若不知者,不能利物。

四、明破惑结成。

为欲知故,一心通修止观;大悲誓愿及精进力,诸佛威加,法眼开发,皆能了知,如观掌果。

三、识出世上上法药中,有法、譬、合。文为三:初、正明法药。又二:初、法。

又知出世上上法药:约止观一法为药者,谓一实谛。无明心与法性合,则有一切病相;观此法性,尚无法性,何况无明,及一切法?

或二法为药,即是止观。体达心性,虚妄休息。

或三法为药,即是止观及随道戒,任运防护。又三三昧从假入空,名空三昧;亦不见空相,名无相三昧;生死业息,名无作三昧。

或四法为药,谓四念处:诸见皆依色,此色非污秽,非不污秽;受诸见思,非苦非乐;诸见想行,非我非无我;诸见思心尚非心,岂是常无常?

或五法为药,即是五根:修止观时,无疑名信根;常念止观,不念余事,即念根;止观不息,即精进根;一心在定,即定根;四句体达无性,故即慧根;五根增长,名为五力。

或六法为药,谓六念处:以止观觉见思惑,即是佛法界不破法身,名念佛;常忆持止观,不分别止观一异相,名念法;止观理和,是无为相,故名念僧;止观有随道戒,名念戒;止观即第一义,名念天;止观舍见思惑,名念舍。

或七法为药者:止是除舍,定三觉分;观是择,喜精进觉分。念通两处。

或八法为药:四句破假,名正见;动发正见,名思惟;依此修行,名正业;说此止观,名正语;不以邪谄养身,为正命;不离不忘,名正念;止,名正定;无间念,名精进。

或九法为药者:谓四见是污秽五阴,五阴变坏,名色变想,乃至九(云云)。

或十法为药,即十智:见思两假是集、苦智;止观是道智;二十五有不生,是灭智;知三界皆尔,是比智;以世间名字故说,即世智;知他众生亦然,是他心智;知诸法差别,是等智;知苦集尽,名尽智;无漏之慧,名无生智。

当知止观,为益众生,随根增减;既得为十,亦得为恒河沙佛法也。

「随道戒」:即道共戒,三乘圣者至见道修道之位,而发无漏道。如云随定戒,即与四禅定所共之戒。「三三昧」:即空无相无作;有漏曰三昧,无漏谓三解脱。「四见」:大论七曰:『世间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

「三觉」:自、他、满。又本、始、究竟。此中名相,虽与出世法药名同,释义皆须归于圆别。

次、譬。分二:初、总譬。又二:初、譬增数。

譬如神农,尝草立方;或一药二药,乃至十药为方,众多药为方;为病立方,非无因缘。

以病不同,故药增减。又世出世,悉治见思,病差不同,言近意远。

次、合譬数。

入假菩萨,亦复如是。知诸法门,一法、二法,至无量法;或为一病,或为兼病。

次、别譬。分二:初、譬。又二:初、譬依于佛经,以明法药。

又如诸药,皮肉汁果,根茎枝叶,各各如是。山海水陆,四方土地,各有所出;采掘干湿,各各有时。

「皮肉汁果」:合四悉檀。「根茎枝叶」:对信、戒、定、慧。「山海水陆」:譬四门。「四方土地」:譬四教。「采掘干湿」:通譬四教,各有权实、真俗、定不定等,定如顿渐,不定如秘密;用苗如「采」,用根如「掘」,用权为「苗」,用实为「根」,根苗各有干湿不同,真如为「干」,俗如「湿」。

次、明用药所治不同。

又知诸药,各有所治。

善知授药,适时不差。入假菩萨虽未真得至相似位(别三贤,圆六根)亦能似用。如第一卷明,或得不得是也。

次、合。

入假菩萨,知众生根,识所宜法,亦复如是。知此一一法,乃至多法,是其乐欲;知彼一法、二法,非其乐欲;知此一法、二法,是其便宜,非其便宜;是对治,非对治;是入第一义,非入第一义,皆审识之。

合中仅合四悉檀(乐欲、便宜、对治、第一义),举初摄后,故下信等,略而不合。

次、明法药体遍。分三:初、譬出假。又二:初、譬。

欲治一病,一药即足;欲为大医,遍须诸药。

「大医」:别教十行位,开法眼,见俗谛。

次、合。

二乘治惑,一法即足;菩萨大誓,须一切知。

次、譬开权。分二:初、譬。

又如大地产药,而分剂作方;如大河水,分剂升合,不过不减。

譬开权药,皆依实地,随病不同,地无分别。

次、合。

法药亦尔。于一寂定,开无量止;于一大慧,开无量观,皆实不虚。

文似一即多,正当多即一。若未开权,不说多一。观合大地,止合大河。

三、譬四谛。分二:初、譬。又二:初、正譬四谛。

又如众生病缘,种种不同;诸病苦痛,种种不同;诸药方治,种种不同;病瘥因缘,种种不同。

前世、出世及上上等药,不出四谛,故云「种种」。

次、设治不同。

汤饮吐下,针灸丸散;得瘥之缘,亦复非一。

复譬四谛,设治不同,一一四谛各有定慧(止观)。谓慧「汤」,定「饮」,是生灭中二;慧「吐」,定「下」,是无生中二;定「灸」,慧「针」,是无量中二;定「丸」,慧「散」,是无作中二。

次、合。分二:初、合四谛。

入假菩萨,亦如是。知一切众生见思烦恼集不同,是知集;知一切众生善恶苦果不同,是知苦;知一切法门,是知道;知一切众入证不同,是知灭。

四谛如文。

次、合设治。

种种四谛,入假菩萨无不遍知。

设治不同,故云「种种」。

摩诃止观卷第六下

三、明出假菩萨意。分三:初、明造论通经。先、譬,次、合。譬中分二:先、总譬。

复次,神农本方用治,后人未必并益。华陀、扁鹊,观时、观药,更立于方。

「神农」:皇帝时医。「华陀」:列传云:『汉时沛国谯人,心解分剂,不假秤量。』「扁鹊」:春秋后语史记云:『勃海郡郑人,姓秦名越人。因过齐,见桓侯有疾,最后云:疾在骨髓,不可治也。』神农喻佛,华陀等喻出假菩萨;依经造论,名为「作方」。

次、别释。

所以者何?乡土有南北,人有儜健,食有盐淡,药有浓淡,病有轻重。依本方治,不能效益;随时制立,仍得瘥愈。

「儜」:音能,困弱也,病也。「乡土有南北」:譬中边机别;西方则大小乘诸部抗争,此土则以小助大。「人有儜健」:譬利钝根。「食有盐淡」:食为病源,所治各别。「药有浓淡」:譬顿渐。「病有轻重」:譬贪瞋,各有厚薄。

次、合。分二:先、合神农。

佛初出世,众生机熟,逗根说法,无不得悟。

次、合华陀。

后代浇漓,情惑转异;直用佛经,于其无益。菩萨观机,通经作论,令众生得悟;惟悟益彼,是入假正意;岂可守旧,壅于化道耶?

「浇」:音交,薄也,例人情浇漓。

次、引证造论意。

释论云:依随经法,广立名字,而为作义,名为法施。

三、明请佛加意。

菩萨为修如此慧故,大悲誓愿,勤精进力,通修止观;诸佛加威,豁然鉴朗,于入假智,而得自在。

三、明授药。分二:先、总举药病。

三、应病授药者:既知苦集之病,又识道灭之药。

次、别明授药。分二:先、授世间法药。

若众生无出世机,根性薄弱,不堪深化,但授世药;如孔丘、姬旦,制君臣,定父子,故敬上爱下,世间大治,礼律节度,尊卑有序;此扶于戒也。乐以和心,移风易俗,此扶于定。先王至德要道,此扶于慧。元古混沌,未宜出世,边表根性,不感佛兴;我遣三圣,化彼真丹;礼义前开,大小乘经,然后可信;真丹既然,十方亦尔。故前用世法,而授与之(云云)。

「孔丘、姬旦」:姓孔名丘字仲尼,周公姓姬名旦;制礼作乐,五德行世,礼乐前驱,真道后启。「元古浑沌」:佛教名劫,且顺此土,化初而说。「我遣三圣,化彼真丹」:真丹与震旦译异。清净法行经云:『月光菩萨彼称颜回,光净菩萨彼称仲尼,迦叶菩萨彼称老子。』准大周刊定众经目录,此经疑伪,文义既正,惑忌失译。如像法决疑经亦列伪似之经,且依法华文句九下曰:『像法决疑经,结成涅槃。』又释签十,亦曰:『彼像法决疑结涅槃。』该经至大唐刊定,始入正经。大师亲证,位在初依(依圆教五品六根为初依,十住为二依,行、向为三依,十地、等觉为四依。依别教,地前为初依,初地至五地为二依,六、七地为三依,八、九、十地为四依)不应错用。

次、授出世法药。分三:初、总明随根授药。

又,授出世药者,十种因缘,所成众生,根性不同,则是病异;随其病故,授药亦异,谓:下、中、上、上上。

「十种因缘」:大经曰:『十因缘法,为生作因。』即十二因缘中不言生死二支,以其属于未来。「下、中、上、上上」:出世与上上合说,以藏、通为出世法药,别、圆为上上法药。

次、别明随根授药。分四:初、三藏。又二:初、明如来说经有标、释、结,次、明菩萨造论。分四门:初、标。

下根四义:一者、志乐狭劣。二、行力微弱。三、五浊障重。四、智慧极钝。

次、释。

乐小法故,说生灭法;行力微弱,修事六度;五浊障重,勤苦对治;智慧钝故,断淫怒痴,名为解脱。

三、结。

是为授因缘生法之药,治下根病也。

次、明菩萨造论。分三:初、标。

虽是下根,欣乐不同;诸圣作论,复开为四。

次、释。

乐闻有者,说阿毘昙,生其小善,破其五浊,因此方便,见于真谛。乐闻无者,论成实论,生其小善,破恶入真。乐闻有无,说昆勒论,生善破恶入真。乐闻非有非无者,为说离有无经,生善破恶入真。

「昆勒论」:迦旃延尊者作,明亦有亦无之理。「离有无经」:十卷楞伽经五曰:『邪见论生法,妄想计有无,若知无所生,亦知无所灭,观世悉空寂,彼不堕有无。』

三、结。

是为入假菩萨,作四论、申四门、授四药、治诸病(云云)。

次、通教。分二:初、明如来说经。又三:初、标。

次、中根人授药者:

次、释。

此人心志小强,行力小胜,宜生理善;五浊障轻,智慧小利,赴其乐欲,为说因缘即空;闻生理善,破于恶因,见第一义。

三、结。

是为授即空药,治中根人。

次、明菩萨造论。

此又为四,谓:下、中、上、上上。即是四门入池,例前(云云)。

三、别教。分二:初、明如来说经。又三:初、标。

次、观上根人授药者:

次、释。

乐欲心广,善根开阔,五浊已除,智慧又大;授无量四谛,生界外善;次第断五住,得入中道。

三、结。

是为授即假药,治上根人。

次、明菩萨造论。

就此又为四,即是四门授药,例上可知。

四、圆教。分二:初、明如来说经。又三:初、标。

次、观上上根授药者:

次、释。

此人乐欲,乃至智慧,悉无与等,故名上上;为如理直说,善如空生,障如空灭,入究竟道。

三、结。

是名授即中药,治上上根人。

次、明菩萨造论。

亦有四门,授药治病(云云)。

三、总明授药当宜。分二:初、法。

若入空观,尚无一法,何有诸法?今授十六道灭,治十六苦集,正是入假;随其类音,妙声遍告;发彼耳识,转度入心,令得服行,各获利益。

「十六道灭」:门门各有四谛,各有菩萨申经,即是出假之心意。「随其类音」:出假赴机善说,非法身一音异解。

次、喻。

如一云所雨,而诸草木,各得生长(云云)。

「云」:现身。「雨」:说法。见闻莫不蒙润。若全依次第,岂能授圆。

四、明入假位。分二:初、列。

四、明入假位者:一、先历教判位。二、明利益。三、结破法遍。

次、释。分三:先、历教判位。分二:先、明位意。

人意咸言:先除见假,后却思惟;入空之果,尚已迢递;出假化物,非己所能,望崖自绝。

「迢」:音条,远也。「递」:音弟,传也。入假化物,则凡夫「望崖」。如入空时,见思重数,行位长远,大小诸行,经劫累生,故云「迢递」。故知诸教,权位下根,入假未期;实位上根,一生可到;尚会中理,况出假耶?

次、正释位。分三:初、四教。分四:初、明三藏。于中:先二乘,次菩萨。初、文。分三:初、法。

今当分别假位不同。夫三乘之初,不愚于法,皆欲求佛,厌患生死,喜多退转。

次、譬。

譬如有人,俱闻他方有七宝山,翘心束脚;若念路艰险,便退不前。

譬出大经二十六,譬三乘人(先二乘、次菩萨)。「有人」:初譬二乘人,一去一住,住者譬退行人。次明菩萨,不待经时,故云「一转」。

三、合。

行人亦尔,畏惧生死,退大沉空;后闻菩萨胜妙功德,自惟败种,泣动大千;不待所因,而怀忧悔。若依此义,但有入空,便无入假事也。

「不待所因」:悔不退前,悔不待后,忽忽取证。若依此义,法华以前,无出假义,但于般若转教,义似出假。

次、明菩萨。分三:初、下根。

若三藏菩萨,初修空狼,伏烦恼羊,而不断结;若断结者,则无六度功德身肥,是初阿僧祇位也。二僧祇,烦恼脂消,功德转肥。三僧祇,正入假位,利益众生。此下根人也。

「初阿僧祇」:望声闻,即五停心,总别念处(外凡)。「二僧祇」:望声闻,即煖位。「三僧祇」:望声闻,即顶位(内凡)。以三藏菩萨伏惑润生,有教无人故也。

次、中根。

中根二僧祇,已伏烦恼;肥六度身,即能化物,岂待三耶?

二僧祇,修六度行,值然灯佛,得授记莂,自知作佛。

三、上根。分二:初、待经历座席,然后修习。

上根初发心时,为度一切,誓求作佛;因闻他说,心已明解,深识真理;为度他故,不求断证。

次、不待经历座席,即能修习。

心又一转,我应度他,不应不度;当勤分别,一切药病。何以故?五事重故。如人将儿过险,自既安隐,那得掷儿?虽自知空,而不弃舍,是为初心,即能入假,不待至二僧祇也。

「心又一转」:不待经历渐教座席,阿含除粪、方等弹斥、般若转教。药病不同,因五浊有轻重。

次、明通教。分四:先、破他解。

通教位者,人多执经云:八地修出假;或六地、七地断结,与罗汉齐,方修出假。此一途之说,必不全尔。

通教断证,乃随机之说,以其通前通后也。六离欲齐三果,七已办齐四果,八支佛侵习,进菩萨出假,乃至佛地,兼见不空,真含二中,有被接义。

次、正释位。分三:初、下根。

但佛为三根分别:下根断惑尽,方能出假。佛于法华中,破其取涅槃心,劝发无上道,起方便慧;二乘既然,极钝菩萨,亦应同此说;今判此为下根耳。

二乘及钝根菩萨并至法华,方运大悲,名为出假。因法华有施、废、开,开方便门,示真实相。最后一地一雨无二无三。

次、中根。

中根者:断见惑已,生死少宽,思任运断;第二地,名菩萨神通;从此已去,即能入假。

三、上根。

上根者:初心闻慧,即能体达,见思即空;已为众生,作依止处;何须七地,方出假耶?

三、引经斥下根人。分四:初、引呵。

若七地者,为大品所呵。

七已办地,断三界正使尽,已堕二乘,故为诸佛菩萨所呵。

次、举譬。

有大鸟,身长三百由旬,而无两翅,从天而堕,若死、若死等苦。

「大鸟」:即金翅鸟。「三百由旬」:正习无余,入空观,证偏真,入化城。

约断惑说,见思为三百,尘沙为四百,无明为五百。约修观说,空观为三百,假观为四百,中观为五百,化城对宝所说。「身长」:合菩萨,多习六度。「无两翅」:鸟初出,两翅未成,喻无方便智。「从天而堕」:喻功德未满,虽欲作佛,而不能得。「若死」:合四果罗汉。「若死等」:合支佛。今文两释,并是大师随义转用。

三、正合。

菩萨亦如是。从初一向,专修于空,至于六地,是为三空身肥。假翅不生,若堕二乘方便道,名死等苦;若堕初果,名之为死。若见尽,是死等;堕无学,是为死。

「初一向」:十五心向见道。「六地」:断欲思。「三空」:空、无相、无愿之三解脱,共明空理。「方便道」:初果至四果向,亦曰修道。「无学」:四果名无学道。失菩萨本功德,故方便及断见位,即两处「死等」。

四、借譬帖合。

是鸟欲还天上,可得去不?堕无学地,欲发菩萨心,永不能得。

四、重举譬以显法华之功。分三:先、序所治病重。

如人被阉,不能五欲。

「阉」:音烟,太监,宦官,割去生殖器的男子。「五能五欲」:通举不男,用譬二乘,根败心死。

次、欲显法华,先序余经。

华严、大品不能治之;惟有法华,能令无学,还生善根,得成佛道,所以称妙。

华严聋哑,方等弹斥,唯法华开显得记生喜;遍寻法华前教,不见二乘作佛,及以如来久成;且法华是显露记,非秘授。

三、更将涅槃对法华教。

又,阐提有心,犹可作佛;二乘灭智,心不可生。法华能治,复称为妙(云云)。

涅槃能治断善阐提,有心故易治,但不名为妙。二乘灰身泯智,心不可生,故难治。而法华难治能治,故称妙。犹法华开显,功非彼得;涅槃扶律,以胜斥劣;虽同醍醐,非无斯别。

三、明别教。分三:初、下根。

别教之人,十住心后,十行之位,修假方便。何以故?入理般若,名为住;住生功德,名为行(云云)。下根也。

别教八至十住,断界内尘沙,伏界外尘沙,开慧眼,修从假入空观。「十行」:断界外尘沙,开法眼,修从空入假观。「入理般若」:仁王经语:『即慧住于理,发中道似解,随空智净诸行,双观空有修正行,带真随俗,习诸善根。』

次、中根。

十住初心,即能入假,已得无漏;一受不退,即能出用;何须至十行,方起大悲?中根也(云云)。

别教明界外独菩萨法,教理智断,行位因果,别前二教,别后圆教。大经云:『四谛因缘,有无量相,非声闻、缘觉所知。』

三、上根。

又,别教初心,不愚于法,达解一切功德,犹如幻化;于名字不滞,而修方便;具五因缘,以益众生。上根也。

别教之理,是但中佛性,不滞空有,初心即无法执。方便具缘出假度众。教权证实也。

四、明圆教。分三:初、下根。

圆教十信,六根净时,即遍见闻十法界事;若是入空,尚无一物,既言六根互用,即是入假位也。

圆教六根,名下根者。出假名同,功逾别十向。此是圆融三谛,不同次第出假之位。圆教之理,是中道佛性,闻解不思议理,修一心三观,证三德密藏,五品即圆伏五住烦恼,况六根相似位。

次、中根。

又,五品弟子,正行六度;广能说法,即是入假之位,何必待六根净耶?

三、上根。分二:初、正明。

又,初心之人,能知如来秘密之藏,圆观三谛;尚能即中,岂不即假?

「初心」:即五品之初。随喜品:『即知常境无相,无相而相,三谛宛然;常智无缘,无缘而缘,无非三观。』

次、引证。

大品云:初坐道场,尚便成正觉,转法轮,度众生。又六即料简,便有出假之义,何须待至五品耶?

天台四教意显圆教,理具事造两重三千,同居一念。俗则百界千如,真则全居一念。法华云:『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

次、结判。

上来诸教,皆有三位;若定判者,应取下根,以明其位。则有二义:一、依教故。二、决不退转。入假行成,中、上乍有进退,故不约其论位。

三、料简中五重问答。分五:初、一问答。又二:初、问。

既有三根出假,例应三根入空。

问意,以空例假。

次、答。分二:先、分别三根,以例出家。

谓:情入、似入、真入。

谓情上,似中,真下。情即外凡(五停四念处),似即内凡(四善根),真在见道以上。

次、重释上根。

情入者,触人能入。非谓散情,缘谛之观;于似真之前,与空、法、尘相应。

「触人」:指外凡(念处)人皆能观。恐滥外凡以前,故云「非谓散情」。或云发八触(将得初禅定时,身中生八种感触)方名「情入」。

次、一问答。分二:初、更难。

若尔,何益?

但是情入,于空何益?凡云入者,须在益位。

次、答释。

此有情益。

念处即益,何必似、真二入。

三、一问答。分二:初、更难。

若益,无退。

更难,退而非益。

次、答释。分二:初、正答。

不并退。

虽非不退,并非尽退。

次、纵释。

设退,能忆念数修,后致大益。

设退,能修四念处观,异诸散情。

四、一问答。分二:初、问。

问:通、别上根,能入空出假,与圆何异?

问意:通、别上根出假,必先入空;空心出假,假必即空;此二即空,与圆空假相即何别?

次、答。分二:先、列出三人不同。

答:通人出入,不能即中;别人次第出入,不能一心;圆人一心出入,亦能别出入。

通虽即空,永不知中,除非被接;别教即空,后方修中;故此二教,与圆永别。但圆人胜能兼劣,能别能圆,故曰「亦能别出入」。

次、释圆人次第之相。

谓:多入中,少入二;多入二,少入中。多入空、中,少入假;多入假,少入空、中,多入假、中,少入空;多入空,少入假、中。虽别增减,而三谛不缺。

五、一问答。分二:初、难。

若尔,则非次第之别。

上文等句,三观俱时,何名圆人能观次第?故云「则非次第之别」。

次、答。

然尚能为胜别,况不能为劣耶?

「胜别」:即上文等句。「劣别」:即别教次第。圆观自在,胜劣俱能。

次、明出假益(欲明出假真实利益,必在别圆初地、初住;是知三根,虽益而微)。分二:初、总序真应。又二:先、明真应之由。

二、明入假利益者:菩萨本不贵空而修空,本为众生故修空;不贵空故不住,为益众生故须出;故有从真起应,法眼称机。

文云「从真起应」,又曰「法眼」,必非地前,以不思议假为法眼。

次、略明应益之相。

应以佛身得度,即作佛身说法授药;应以菩萨、二乘、天龙、八部等形得度,而为现之。成就众生,净佛国土,乃名利益。

此益乃在法身,非藏通之相。

次、历教正释。分五:初、判前教非真起应。

三藏菩萨,虽复出假,有漏神通,非真起应;世智分别,非法眼明;虽利众生,而非成就;虽作佛事,非净佛土;止是少分教化,为益甚微(云云)。若通教入假,虽分别药病,但依二谛,诊病不深,识药不远;但是作意神通,非真起应。

前二教约教道当分,佛尚非真应,况菩萨耶?若开显按跨节义,则不同。

次、明真应相,以斥藏、通。

应有始终,为作父母师长,世世结缘,处处调伏,动经无量阿僧衹劫;善根若熟,即生王宫,道树作佛,渐顿度人;乃至入涅槃,舍利住世;久久利益,有始有终,乃名为应。无而欻有,暂出还没,故非真应;一时片益,不名成就;灰身入灭,非净佛土。

「欻」:音忽,去来不定。别教地前尚非真应,况复藏、通?

三、正明真应。分二:初、明别教。又二:初、明证真。

别教十行,入假利益,义同通教;若登地时,得如来一身无量身,湛然应一切。尔时知病,尽病渊源;尔时识药,穷药府藏;尔时授药,如印不差。真道种智,最胜法眼;所可应化,任运普周。

别教初地即破无明病源,中道穷药「府藏」。「真道种智」:即成一切种智。

「最胜法眼」:即佛不思议眼。「任运普周」:百界做佛。

次、明现身。

和光同尘,结缘之始;八相成道,以论其终;亦名为化,亦名为应;其见闻者,无不蒙益;有所施为,是净佛国土;入假利益,皆实不虚。登地既然,后地例尔。

仍存教道,以约别初地。

次、明圆教。

乃至圆教,初住入假,真实利益;乃至后心,亦复如是。

圆教证道不别,故云「乃至后心」。

四、对邪料简。分三:初、标。

若得此意,料简变化,即识真伪。

魔亦能为,故须「识真伪」。

次、释。

所以者何?魔亦能以有漏心,作无漏形,变为佛像;老子西升,亦云作佛化胡;诸外道等,变释为羊,停河在耳;世智五通,靡所不作。如是邪化,无量无边;尚非三藏五通化,云何得是别、圆任运真化?

「以有漏心作无漏形变为佛像」:优波毱多,欲见如来在世之形,令魔为现,不觉作礼。大经四依品云:『魔变作佛相好庄严,来向汝者,当检校定其虚实。』「老子西升,亦云作佛化胡」:彼化胡经是道士王浮于西晋末年杜撰伪制,扬道抑佛;况复彼经自化十胡,何关五印;且老子死葬于扶风(秦地);又释迦出周昭王时,老子出周定王时,相去三百四十五年,又何尝化胡耶?「变释为羊」:瞿昙仙人,作大神变,十二年中,变作释身,并令释身作羝(雄羊)身,作千女根在释身上。「停河在耳」:大经三十五(憍陈如品)云,诸外道等,来自波斯匿王言:『大王不应轻懱是大士。大王,是月增减,谁之所作,大海咸味,摩罗延山(附近有摩罗耶国),谁之所作,岂非我等婆罗门耶?大王不闻阿竭多仙,停十二年恒河之水,停在耳中耶?)』彼诸外道,尚无念处煖顶等法,故云「世智」。如是现者,但是身通少分,未断惑故,如何得比三藏五通,尚劣三藏,岂同别、圆。

三、责夺。

化语多种,无眼之人,谬生信受;能深观察,不可雷同。

五、示真应益。

故知从法身地,垂应十界,度脱众生;如此入假,真利益位。

三、结破法遍者(准文次第破无明尽,方可云遍;亦是取意,不次第说)。分三:初、寄三谛以意斥文,次、举要以结示。初又三:初、约真谛前明文相。又四:先、出凡情。

三、结破法遍者。未发真前,随所计著,百千万种,皆名为见。

未破见位,尚未入真,况不次第入实?初独举见,意亦兼思,故此文见思并举。

次、略引三譬。

如盲问乳,非乳真色;若绳、若杵,何关象事?呓言之见,见即是假;故历单、复、具足,以观破之。破若不遍,不得入空;见思若尽,乃名破法遍也。

盲人问乳,瞎子摸象,梦呓之言,皆是假。贝粖、雪鹤、摸象呓言,并喻邪常。虽云佛性,而皆执我,故属见摄。

三。明说意。

就文字论,乃当如此,意则不然。

文但入空,故云「如此」。意本圆极,故曰「不然」。

四、正出文意。

见思即是无明,无明即是法性。见思破,即是无明破;无明破,即是见法性;入实相空,方名破法遍也。

教权理近,别语见思。理实见思全是法性,岂见思外,别立无明?故但依理为法性,何须必至分证究竟名遍?

次、寄从空出假者,亦先明文相,次显文意(故云「亦尔」)。今、初。

从空入假,破法遍亦尔。假有无量,病法、药法、授药法,分别此三,有所不达,不名破法遍。未发法眼之前,虽有分别,分有所见,不名破遍。

文相须在法眼论遍。

次、显文意。

六根净时,分别一病,有若干种;解一句法,达无量句。十方诸佛说法,一时受持,是为相似气分。

「相似气分」:即圆教相似即,六根清净位。粗惑先除,发得相似不思议假;即是入住中道前相,故有遍位之气分。

三、约中道观以示破遍。

障通无知既破,双照二谛,方名破法遍也。

无明为障妙假神通之惑,此惑若破,任应双照。

次、举要以结示。

举要而言,次第破者,则不名遍;不次第破,乃名为遍耳。

总观见思,即见法性,岂有三惑三观次第?如此结要,乃名遍耳。

三、示结遍意。

前观法重沓既多,恐人迷故,约二观后,结破法遍也。

结遍应在中道文后,于此预明破遍者,恐迷二观观法重沓,故于此示见思即法性;岂有尘沙,在见思外,无明在二观后耶?三惑既即,三观必融。

第三、明中道破法遍。分四:初、牒前举后。

第三、明中道止观破法遍者:前生不生止观观破法遍,一往似自行;次不生生止观破法遍,一往似化他;今不生不生止观破法遍,一往似双非自他。又,双照自他:生不生即不生生,亦即不生不生。自即不自,亦非自非不自。不生生即生不生,亦是不生不生。他即非他,亦非他非不他。不生不生即生不生,亦是不生生。亦是不双非,亦是不双照。

释中道四门不同,先临空假,次举入中,揽前对今,以显圆妙。「生不生」等者:牒前从假入空。「不生生」等:是述文旨。「自即不即」等:重述前文,更引自他,对显空假。「不生不生」:牒前出假,引后入中。以三文展转相即,使空成妙空,乃至假成妙假。此即第六示文旨也。前依大经(不闻、闻及不生、生)四句,及(不生、生生、生不生、不生不生、生、不生)六句。销经,释无生义,不出自他、智断、能所、事理、思议、不思议,悉无生,皆不可说;不可说者,即是破义。

次、结前说意。

种种分别,令易解故,作如前说耳。

三、正释。分二:初、列。

就此为四:一、修中观意。二、修中观缘。三、正修中观。四、明位利益。

次、释。分四:初、明修中观意(历四教简其观相;前三教未涉圆融,非今所论)。文为四:初、约三藏。

其意者,三藏中菩萨,偏用世智照俗;二乘偏用析假入真。佛二谛周足,异于弟子,假设第三观;设作离有、离无之说,祇是离有无二见,实无别理可观,故不须第三观也。

次、约通教。分二:初、明理同三藏,故无别理可观。

通教二乘偏用体法入真,菩萨慈悲入假。惟佛俱照,道观双流,异于弟子,亦假设第三观,亦无别理异于真谛;开善所执,佛果不出二谛外,即此义也。虽无别理,而得有真;如幻如化,不生不灭,中道之名。

「虽无」等者:辨有名无实。「而得」下,简后非初。

次、明理虽论接,当教终无第三。

亦得有中道之义者,佛满字门,通通、通别。钝根止能通通,不能通别;故此教得有别接之义;利者被接,更用中道;不被接者,不须第三观。别接义,如显体中说(云云)。

通教断见思位,被别三贤接;修中伏无明,被圆信接,故云「通后别圆」。通教利根能见不空,被别地、圆住胜进接。通教虽作三谛之名,实无中体,故云:『不须第三观。』别、圆接通,接圣(后七地)不接贤(前二地);若圆接别,接俗不接真(证道同圆),被接义已如前述不赘。

三、约别教。分二:初、约谛离合。

别教若作二谛、三谛,皆元知中道。若作三谛可解;若作二谛者,中道为真,有无为俗,照此二谛从容中,当名中道;二用无偏,名双照;虽作二名,中理亦显。

「元知中道」:但知而已,然异通教,后心方知。「照此二谛」:既以有无共为俗谛,以佛法中而为真谛,有异于小故曰「从容」。

次、约观譬显真因分齐。分四:初、法。

此理玄深,根钝障重。

次、譬。

如眼闇者,穿针不谛。

三、合。

云何穿针?为常理故,先破取相,慧眼见空;次破无知,法眼见假;进修中道,破一分无明,开一分佛眼,见一分中,方是真因。因果圆满,乃名为佛。二谛非正意,故不名因。

别教菩萨,虽初知常,而行次第。中理之外,实无真俗;谓有真俗,谓之旁眼,是故此教先破二惑。当知边外无中,儅期心边外,则三谛俱名旁眼矣。

四、举譬。

例如小乘,方便伏惑不见真,不名修道。发见谛后,具真修道,始是真因,无学为真果。别教例尔。二观既是方便,必须于中;虽复必须,要前二观;二观若未办,亦不暇第三观也。

「方便」:为二谛。「见谛」:如见中。

四、约圆教,有法、譬、合。初、法。

圆教初知中道,亦前破两惑,奢促有异。何以故?别除两惑,历三十心,动经劫数,然后始破无明。圆教不尔。祇于是身,即破两惑,即入中道,一生可办。

圆观粗惑先除,故一生可获;故南岳恨领众太早,望入铜轮,但净六根。

次、譬。分二:初、约用兵以譬能所。

譬如贼有三重,一人器械钝,身力羸,智谋少,先破二重,更整人物,方破第三,所以迟回日月;有人身壮、兵利、权多,一日之中,即破三重,不待时节。以此喻之,其义可见。

「器械」:譬止。「身力」:譬谛。「智谋」:譬观。「身壮」:譬圆三谛。

「兵利」:譬圆三止。「权多」:譬圆三观。「一日」:一生也。

次、以治铁别譬于能。

又如两铁,一种种烧治,方有利用;一是古珠,即烧即利。

两铁譬,约教说,故云「烧治」。

三、合。

为是义故,圆教初心即修三观,不待二观成,以是义故,即须明第三观也。

次、修中观缘,初正释五缘(缘名同假,其意大异,假中五事,为出假缘,今为具五,故修中观)。文为三:初、例。

二、修中观因缘者,略为五:一、为无缘慈悲。二、满弘誓愿。三、求佛智慧。四、学大方便。五、修牢强精进。

次、释。分五:初、为无缘慈。又二:初、释。又七:初、标慈指人。

一、无缘慈悲者,即如来慈悲也。

三慈具足,乃名「无缘」。大经十四梵行品云:『慈有三种:一、缘众生,如父母想。二、缘法,见法缘生。三、无缘,不住二相。』大论明悲,三种亦尔。

次、正出慈相。

此慈悲与实相同体。不取众生相,故非爱见;不取涅槃相,故非空寂;非空寂故,非法缘慈悲;非爱见故,非众生缘;无二边相,故名无缘。大经云:缘如来者,名曰无缘;普覆法界,拔除苦本,与究竟乐。

将三慈悲,以对三谛,义甚显了。今从胜说,但云「无缘」。

三、三慈比斥。

上两观,慈悲有边表。如来慈者,即无齐限;上两观慈,与菩萨共。无缘慈者,独在如来;上两慈,无所包含。如来慈者,具一切佛法,十力无畏;是如来藏,诸法都海。

「上两观慈,与菩萨共」:乃与藏、通菩萨共,法缘亦与二乘共也。「诸法都海」:包罗万象。

四、结成三谛。

故大经云:慈若有、若无,非有、非无。如是之慈,乃是诸佛如来境界,当知慈具三谛也。

大经梵行品云:『慈若有无,非有无,此慈非是二乘境。慈即如来,如来即慈。』

五、明慈具德。

迦叶赞云:今我欲以一法赞,所谓慈心游世间!是慈即是大法聚!是慈即是真解脱!解脱即是大涅槃!

六、结成功能。

上慈作意乃成,此慈任运无请。为依手出狮子,令彼调伏;如磁石吸铁,无心而取。

「依手出狮子」:明慈有折伏之用。梵行品云:『提婆达多教阿闍世,放护财醉象,欲害如来;如来即入慈定,舒手现五狮子;实无狮子,慈力故尔。』「如磁石吸铁」:明慈有摄受之用。

七、释修中意。分二:初、明无明有障慈之蔽。

夫铁在障外,石不能吸。众生心性,即无缘慈;无明障隔,不能任运吸取一切。

理虽具足,无明未破,如石隔障,不能吸铁。

次、明慈悲有断惑之用。分三:初、法。

今欲破无明障,显佛磁石,任运吸取无量佛法、无量众生;欲修此慈,非中道观,谁能开辟?

次、譬。

如水生火,水不能灭,还用火灭。

「如水生火」等:明慈有断惑之用。大论三十五,释火性不定中云:『若火实热,云何有人入火不烧?人身中火,不烧人身。因二观所生之无明火,二观之水所不能灭,还用中道智火灭之;为灭无明,故须明第三观也。』例著空,还须有破。

三、合。

此无明障,依两观生;两观所不能除,唯中道观,乃能破耳。

次、结。

为是因缘,修第三观也。

次、满弘誓愿。分二:初、释。又二:初、指圆四弘,以比偏誓。

二、满本弘誓者。初发心时,起四弘誓,与虚空等。空、假两观,知苦断集,犹如枝叶;所未知断,喻若根本。空、假两观,修道证灭,犹如灯炬;诸山幽闇,力不能明。

「满本弘誓」:依四谛而起四弘。「枝叶」:譬前二观所断苦集。「所未知断」:即根本无明。「灯炬」:譬前二观所修道灭。

次、斥偏四谛,以显无作。分四:初、斥偏。

虽修两观,誓愿未满。

次、喻偏。

譬如百川,不能溢海。

「百川」:譬前二观所修四谛。

三、显正。

娑竭罗龙王,所霔泉池,一霔即满。

「娑竭罗龙王」:依所住之海得名,或因国得名。「霔」:音注,时雨澍生万物。「一霔」:如今所修无作四谛。

四、合譬,无作体遍。

中道正观,亦复如是。知一切苦,断法界集,修无上道,证究竟灭。

次、结。

为满本愿,故须修第三观。

三、求佛智慧。分二:初、释。又三:初、明智体。

三、求佛智慧者。即是如来一切种智知,佛眼见广大深远,横竖觉了,究竟具足。

初明佛智,智必有眼,故兼明之。智即能显,能显既广,所显必深;深竖远横,眼智觉了,莫不同遍。从因至果,究竟具足。

次、以譬比斥。

上两观眼智,比于佛法;犹如盲人,闇中想画,不能睹见;坠落坑坎,云何得前?

三、以譬兼合观功能。

若修中道,如有目、足,到清凉池;除二边热闷,醒觉休息,饮服其水,冷滑香甘,是名佛智知;见其池相,方圆深浅,水色清净,是名佛眼见。

「目足」:譬圆解行。「到清凉地」:解行所至。「饮服其水」:亲食理味四德之水,水性不别。「见池相」等:池涅槃也,尽果德边,佛性底。「方圆浅深」:见法横周,名「方圆」;见理竖极,名「浅深」。法性无染,名「清净」。

次、结。

欲得如来实相眼智,非止观不成;故修第三观。

四、学大方便。分二:初、释。分八:初、文通序依体起用。

四、学大方便者。即是如来,无谋善权,无方大用,住首楞严,种种示现。

「无谋」等:不假先念,大智也。「住首楞严」:大定也。

次、总叹智定、善巧之用,即体内方便也。

不可思议巧方便力,示诸众生,虚空中风,劫烧负草,令无烧害;此为难事,故须善巧。

「示诸众生,虚空中风」:借事显用,风界无色,示令可见。「劫烧负草,令无烧害」:世间之火尚能烧草;能令劫火而不烧,由中方便为之大用,故学于中观。

三、寄于二圣以显善巧。分二:初、引事。

如弥勒,先为天子,说不退行,净名即弹云:从如生得菩提耶(云云)。无菩提,勿起此见;既破见已,即说寂灭是菩提,不二是菩提,一切众生即是菩提(云云)。天子闻玄,悟无生忍。

弥勒用权而隐实。净名谈实而弊权。天子圆机方成,故悟无生忍。

次、结成。

是二大士,槌砧更扣,令难悟者悟,悟难悟法。若无方便,云何利他?

「槌」:音垂,敲打的用具。「砧」:音珍,槌衣裳的石头。弥勒以说不退行之槌,扣净名之砧,二圣互为砧槌,为成器皿。诸天著乐,故「难悟」。妙理微密,名「难悟法」。

四、寄佛化小,以明善巧。分二:初、正明善巧。

又,如来初出,不即说大。种种方便,譬类言辞,引导众生,令离诸著;然后开佛知见,示以一乘。

且寄渐初以立化事,一往称谓,不即说大。四时七教,盈缩不同,无不成令归乎一极,乃可名为大巧方便。

次、更述化意。

是故殷勤称叹方便,真实得显,功由善权;故言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一乘。

「虽示种种道,其实为佛乘」:方便品偈。种种方便意在真实。

五、重述善巧用权之意。

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义。

法华方便品偈。前三教为「异方便」,莫不皆为显于法华。

六、叹佛同体,权谋叵测。

佛智叵思议,方便随宜说;佛意难可测,无有能得解。

前两句譬喻品偈。后两句方便品偈。

七、重牒前文用方便意。

以百千方便,令钝根者,妙契寰中。

「寰中」:法界为域,法王所都;法王不偏,理性无外。

八、寄文殊化外,以明善巧。

上二观智,力用轻微。如富楼那,化彼外道,反见蚩弄;文殊暂往,师徒靡风。

「蚩」:音痴,笑也。文殊鉴机,化毗舍离城尼干子等外道,先同后异,名大巧方便(宝箧经下卷)。

次、结。

欲得如来此方便者,若非中观,所不能成;故修第三观也。

五、明大精进。分二:初、释。又二:初、略出。

五、大精进者。欲为大事,大用功力。

佛乘起行,方名为大。

次、引证。分三:初、引法华比决。

法华云:如有勇健,能为难事。

法华安乐行品偈。解髻与珠,故此勇健,名之为大。

次、引金光比决。

不动不退,方名萨埵。不顾身命,何况财物?虽得菩提,犹尚不息,何况未得?

引金光明果上精进,不失实相正理,方名菩提萨埵(即菩萨)。法华文句二曰:『菩提此言道,萨埵此言心,即勇猛求菩提大道心者。』彼经本缘萨埵王子,往为大法,不惜身命,投身饿虎,已名精进;今至果地,起礼骨塔,复名精进。

三、约赐珠比决。

上两观功微赏少;中观功盖天下,赏穷解髻。

「功微赏少」:小乘破见思贼,佛赐事禅定,无漏田宅。「功盖天下」:若破无明,获大智勋。「赏穷解髻」:于法界顶,开同体权髻,与实相明珠。法华安乐行品,誓愿安乐偈:『如有勇健,能为难事;士解髻中,明珠赐之。』

次、结。

为大精进,修第三观。

次、结。

修中道因缘甚多,为对出假观,略说五耳(云云)。

三、正修中观。分三:先、举难知难观。

三、正修中观者:此观正破无明,无明悬绝,非眼虑见知,云何可观?

若直令观中,破细无明。凡尚不识欲界无明,故云「悬绝」。尚非四眼(五眼缺佛眼)、二智(三智缺一切种智)所及,岂肉眼见情知虑,故云「眼虑见知」。

次、例释(例易况难,引难从易,故举空假二观,以况中观;难则俱难,易则俱易)。分三:初、举真况。

例如初观观真,真无色像,亦无方所;但观阴入界心,三假之惑,四句推求;巧修止观,得无漏发,名为见真。

观真之时,亦无色像,推阴假渐似渐真。「三假」:大论四十一,法假(色阴)、受假(受、想、行、识)、名假(即法受二假之名)三假皆虚,凡夫谓实,是通教意。别教则三假之中各有三观:法假即虚,是空观;一色一香无非般若,是假观;观之一字即中观。破三假由后向前观。成实论名相品说三假:因成假,即前之法假;相续假,如四蕴相续而成人;相待假,如苦乐相待之假名。方便品云:『但以假名字,引导于众生。』

次、以假况。

次观观假,假复云何?但观空智,能令不空;于一心中,点示万行,即发法眼,遍知药病,故名假观。

恒沙佛法,何由可观?但观于空,渐明渐利。「法眼」观俗。

三、正举中观(例前二观,但研二智,渐见中理;二智之体即是无明,以观研之,中理可显)。文为二:初、明能所各释,得智障名。又四:初、释义。分二:先、明二智即是中智家障。

今观无明,亦复如是。观二观智,当彼破惑,名之为智。今望中道,智还成惑。此惑是中智家障,故言智障。

次、明中智被障,名为智障。

又,此智障于中智,中智不发,故名智障。

次、指能所。

前言智能障,后言智被障。

三、引例。

例如六十二见,见名慧性,慧即世智;若望无漏,此慧性与见思合,能障于真。

四、结合。

此二谛智,与无明合,障于中道,亦复如是。

次、明能所相对,得智障名。

又,能障是惑,所障是中智;能所合论,故言智障。

次、欲观中道,先审观障。

云何观此二智,即是无明?若言是明,种智现前,洞识诸佛,十力无畏,一切诸法,圆足觉了,可得是明。而今不尔,岂非无明?

三、正明用观。分三:先、列名。

观此无明,即为三番:一、观无明。二、观法性。三、观真缘。

「三番」:即三假异名;一一假中,亦用四句,自他研责。

次、解释。分三:初、观无明即因成假。又六:初、立观境。

一、观无明者。空假之智,与心相应。

法性为因,二智为缘,与心相应,名所生法;法即无明,故立无明为所观境。

次、正用观法。分三:初、正明。又二:初、列句观法。

观此二智,为从法性生?为从无明生?为从法性、无明合生?为从离生?

四句推检,二智叵得。问:若尔,应唯推无明,云何复与法性对责?答:中智望之,名为无明。今未识无明,但推二智,法性?无明?自他?共离?作此推时,无明自破。

次、约句破执。

若从法性,法性无生;若从无明,无明不实,亦不关中道。若合其生,则有二过;若从离生,则无因缘。

次、引证。

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云云)。

「(云云)」:指下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

三、指广。

如是广破,如上因成中说。

三、明能推止观之相。分二:初、明观相(有法譬合)。分五:初、说法。

作此观时,泯然清净,心无依倚,亦不住著,不觉不知;能观所观,犹若虚空,不可说示。虽未发真,于四句中,决定不执。

次、举譬。

譬如闇中,遥望株杌,不审人杌;人应六分动相,杌无六分,是不动相。久住观之,心谓是杌,亦不明了。

「株」:音朱,木根。「杌」:音物,树无枝。大论十四云:『如夜见杌,谓为人,人又疑无六分动相。』杌如法性,人如无明,人之与杌,俱未审定,故云「不了」。

三、合喻。

起四句执,即喻动相;动喻无常相,不动喻常;久观不已,定知是常,不起四执。而无明未破,犹不了了,虽不了了,定知一常一切常;行大直道,无留难故。

初观时,二俱未审,起四句执;不会中理,故成无常;若离性执,即于无明见于中道,故名为常。

四、重述所破不同。

前见思、尘沙,久已穿彻,惟二观智,即喻金刚。

前二观智,但破见思、尘沙。「金刚」:喻非前二观智之所能破,能破者,惟中观智能破。

五、结名。

观破智障,名观穿观;安心此理,名观达观;此理不可思议,名第一义空。待二乘顽境之空,名为智慧;而此法性非智非不智,是为中观具三义也。

二观如文。「此理不可思议」:即不观观,故云「非智非不智」。

次、明三止相。分四:初、法说。

复次,体达智障无明,无自他性,共无因性,毕竟不可得。

初总明用止,与观不别;其体是寂,故与观异。亦用四句推检无明,乃至二空。

次、举譬。

如持戒比丘,观无虫水:此中动者,虫耶?尘耶?虫即生相,尘无生相,谛观不已,虽知是尘,亦不明了。

大经第八:『譬观无虫水,见尘似虫,而不审实。』十住见性亦复如是。十住喻无明,法性如尘,虽用四句推检叵得,亦可借前人杌喻,意亦如是。

三、合喻。

若谓无明有四性,性是生动;若无四性,无性无生动;虽知不动,亦不决定;虽不决定,而决定观常住不动。

可知。

四、结名。

前生死、涅槃二边流动,上两观已止;惟有无明,回转未息。

五、结名。

今达心本源,无明寂静,名止息止;安心此理,名停止止。常住之理,非止非不止;对无常动,故言为止;即是非止非不止,是名中止,具三义也。

四、用六十四番。

复次,智障心中,即有三假、四句止观,信法回转,四悉檀巧修,皆例如前说。

五、重示四句方法之相。

如是四句,即是观门,若离此四,无修观处;善巧方便,因门而通,得见中道;见中道时,非即四观。若于一观得入,余句即融,不须更修;若未通入,但勤修四句,方便取悟;若执此四,即为所烧,遮壅不通;若无执滞,即是观无明四句得悟也。

「句」:即是门。由一一句,皆能通理;为不了者,施设多门。即以四句为能通处,非所通理。因能通处,见所通处,故云因门随句见理,诸句自融。诸句研试,会有相应。「烧」名起执。

次、观法性即相续假。分二:先法,次喻。

二、约法性破无明者。上四句观于智障,求无明生,决定叵得。或生一种解,或发一定,决谓无明,即是法性。如此计者,非是悟心,但发观解。

进观无明,无明未破,有一分定,谓为法性,是故须推为从何生。

次、譬。

如闇见尘杌,决谓尘杌。

前观无明,知非法性,故喻尘杌。今观法性,知非法性,所如尘杌,应须观破,不了之想。

次、正示观法。分二:先、列句观法。

即当移观,观于法性。为当无明心灭,法性心生?为当不灭,法性心生?为当亦灭不灭,法性心生?为当非灭非不灭,法性心生?

次、约句破执。

若无明灭而法性生者,灭何能生?不灭生者,明无明并共生者,即有二过;离则不可。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

三、用六十四番,不出止观。

如是四句,一一句中,信法回转,四悉善巧,即能得悟,通四门池。虽未得悟,决定谓此中道观智,能破无明;常如是学,更不余修也。

三、观真缘即相待假。分二:初、明自行。又七:先、出待相,为所观境。

三、约真缘破无明者。观此观智,待谁得名?为智?为非智?若横待者,十方诸佛,是智,是明;待我,无智明也。若竖待者,我于将来,破除盲冥,而得大明;待今,是无智、无明。

即观法性无明观智。「为智为非智」是总立。无明非智,推此非智,待谁得名,故有自他、横竖二待。望佛为横,我当为竖。

次、列句观法。

如是智明,为是缘修?为是真修?真缘合修?离真?离缘?

三、约句破执。

若缘修者,缘是无常,云何生常?若是真修,真不应修。

破真、缘,共、离自坏。缘在地前,故云「无常」,非谓分段生死无常。若从缘生,即从无常生,终无此理,故云「云何生常」。若彼诸佛,及我将来是真修者,「真不名修」。

四、寄彼异释,以辨性过。

释此有两家:一云缘修显真修,二云缘修灭真自显。

五、正判。

真自显,是自生;由缘显,是他生;真缘合,是共生;离真缘,是无因生。

六、略明观成,无四句计。分二:初、标。

四句求智不可得,亦不得无智。

观成横竖俱无,障亦叵得。

次、释。

何以故?待智说无智;智无,故无所可待;故无智亦无。

待佛智,说为无明;佛智本无,无明叵得;所观无明,既不可得,能观观智,亦复非有,故云「亦无」。

七、辨得失。分二:初、失。

若执真缘为是者,不能发中,俱是障智。

判属智障,故失。

次、得。分二:初、明能通门。

若不执者,即是四门。

不执,故得以能通,故成「门」,名得。

次、明所通理。

若得契理,理非真、非缘、非共、非离,不可说示。

虽观四句,理实非四;四既无四,一亦无一。此中阙六十四番。

次、明化他(前观法未周,自行未满,故未明化他相)。分二:先、总举。

若有机缘,亦可四说;悉檀方便,无复定执,随缘异说,闻即得道。

次、别释。分十:初、释缘修。又二:初、法。

所谓从无常生于常。大经云:因是无常,而果是常。

「无常」等者,如前所说,前为破执,故云不应。今明随机,语同意别。无常望常,无常是他;故大经破外道中云:『汝法中因常,而果无常;何妨我法因虽无常,而果是常。』故可从缘而生于真。

次、喻。

又云:从伊兰子,生栴檀树。

「伊兰」:树名,花可爱,气味甚恶,臭及四十里。经论多以伊兰喻烦恼,栴檀比菩提。本文伊兰如无明,栴檀如法性。大经,闍王闻法得授记已,自述叹云:『今见从伊兰子生栴檀树,栴檀树即我心无根信也。先不知后生信,故曰无根。』

次、释真修。

或时云:从法王种性中生,即是真修。

「法王种性」:自也。从榖生榖,名为「种」;榖种不变,故名为「性」。从我心生,义之如「种」;无始不变,故名为「性」。不同从佛而生信心,故名为自。

三、释共生。

或言:因灭无明,则得菩提灯。

由内法性,及外观智,无明灭已,即得菩提,名「共」。

四、释离生。

或言:非内观、非外观,而得是智慧(云云)。

「非内」:非法性。「非外」:非缘修。「(云云)」:一一句末,皆应结云「得是智慧」。

五、结成三观。

无得之得,以是得无所得,入空意;无所得即是得,入假意;得、无所得,皆不可得,双照得无得,即中意。

「得」:是假。「无得」:是空。「得无所得」:即是中道。

六、明菩萨作论利他。

诸菩萨等,或偏申一门;如天亲明阿黎耶识,为世谛别有真如,此是论之正主,禅定助道皆是陪从庄严耳;如中论申毕竟空,空为论主,其余亦是助道耳;余门亦应有菩萨作论申之。作论异说,岂离四门?因门有殊,契会不异。若得此意,何所乖诤,苦兴矛盾?

「天亲」:即世亲。长兄无著劝其赞大乘,遂造唯识及十地论等五百部大乘论,时人呼为千部论主。「中论」:具名中观论,龙树造,说八不中道;破空,破假,并破执中之见。「岂离四门」:一切诸教,四门摄尽;四门虽殊,通理不异。「矛盾」:如楚有货矛、盾者,自相违也。

七、用四悉四门中四论以修止观。

若用四门修观者,或乐或宜,或对或入。一门既尔,余门亦然。观行虽别,得道何异?

「乐、宜、对、入」:即四悉檀。依门中「悉」,以修止观。

八、明门功能。

经论为缘不同,古来诤竞难可通处,用此解释,冰冶云销。

「冶」:音也,镕化。

九、明门中观行功能。

如此观行,契教根理,印会允合,有何是非?

十、举得辨失。

明眼之人,依义不依语;有智之者,必不生疑。无目无解,徒劳愍怪,讵可益乎?

三、料简。分二:初、一问答。又二:初、问。

问: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无明破时,法性破不?法性显时,无明显不?

问意:二既相即,应俱破显。

次、答。

答:然理实无名,对无明称法性。法性显,则无明转变为明;无明破,则无无明;对谁复论法性耶?

次、一问答。分二:初、问。

问:无明即法性,无复无明,与谁相即?

次、答。分二:初、引冰喻答。

答:如为不识冰人,指水是冰,指冰是水。但有名字,宁复有二物相即耶?

答意:虽俱假立,终无并住;虽无并住,无明在故,假立二名;法性生时,二名俱泯。

次、更引珠喻答。

如一珠,向月生水,向日生火,不向则无水火;一物未曾二,而有水、火之珠耳。

珠非水火,遇缘故生。理性非二,从缘故说。

四、明位利益。分六:初、释中位。

四、修中观位者。前两止为中道双遮方便,两观是双照方便;因此遮照,得入中道,自然双流,自然双照。

初释修、证,存次第,故用地前为二方便;至初地,已任运遮照;故前后遮照,以为登地方便。

次、斥权位。分三:初、立三位。

修此双流,凡有三处。

「三位」:即通教八地、别教初地、圆教初住。通称三处焦柱。

次、兼序通别修证之位。

若别接通者,七地论修,八地论证。别教十回向论修,登地论证。

通教第七已办地,断三界正使尽;八支佛地,更侵习气。别教十向位,伏无明,习中观;初地,以中道观,破一分无明,显一分中道。受接如前述。

三、正斥权位。文分二:初、斥通教。

如此修证,高远迢递;初心众生,尚不得修干慧,云何能证八地耶?此中道观,于凡无益。

「迢」:音条。「递」:音弟。「迢递」:远的样子。通教干慧地,是外凡位,与藏教五停心齐;故云初心尚无念处,况八地耶?斥通、别权说位高,是故须破。

次、斥别教。

又,初心尚未入十信至回向,若无回向,岂得修中?无修则无证,此中道观,于凡夫人,望崖无益。

别教十信,是外凡伏忍位。「至回向」:中经三贤位。别教十向则伏无明习中观。

三、正显圆位。分六:初、立五品位。

今明圆教五品之初,秖是凡地,即能圆观三谛,修于中空,坐如来座;修寂灭忍,著如来衣;修佛定慧,以如来庄严,而自庄严;修无缘慈,入如来室。

引法华法师品,释成法空座、忍辱衣、慈悲室。五品之初,即随喜品,是外凡位;即知此心即空、即假、即中;亦知常境无相,常智无缘;心、佛、众生,三无差别。

次、立相似位。分三:初、法说。

始从初品,进入第五,相似法起。

圆五品即随喜、读诵、说法、兼行六度、正行六度。五品为观行位,进入相似,即六根清净位。

次、举譬。

见鹄知池,望烟验火,即是相似位人,入六根清净也。

「鹄」:音户,即天鹅。大经十四云:『见有两种:一、相貌见,如见烟知火,名相似见。二、了了见,如菩萨见道,及观掌果等,名究竟见。』

三、引例释成。

例如外道,不修念处,永无煖分;二观亦尔,不修中道,似解不发。

三、正明中位。

今五品修中,能生似解;转入初住,即破无明。

四、引华严以证初住。

故华严解初住云:无染如虚空,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正使及习,一时皆尽,无有遗余。初发过牟尼,此之谓也。

六根净位,界内惑尽,且名无余;进破无明,方过牟尼(翻寂默)。

五、显观功能。

始自初品,终至初住,一生可修,一生可证。

六、重斥通别。

不待位登七地,尔乃修习;何暇欢喜,始入双流?

「不待」等者:斥通七地方接。「何暇欢喜」:斥别初地,始登中者。

四、正判权实。

前教所以高其位者,方便之说;圆教位下者,真实之说。

故四教仪,别教中云:『我家之真因,为汝家之极果。只缘教弥实,位弥下;教弥权,位弥高。譬如边方未静,借职则高;定爵论勋,其位实下。』

五、引证权实。

法华云:如此之事,是我方便,诸佛亦然,今当为汝说最实事。即此意也。

「方便」:证权。「实事」:证实。法华药草喻品偈。

六、更历教判。分二:初、明前权位。

复次,三藏菩萨,坐道场时,犹是具惑,故无双流,双流位在佛耳;通教有别来接者,双流位在八地;别教双流位在初地。故渐渐引之,其位稍低,实意弥显也。

通教九菩萨地,道观双流,迄十佛地;利根兼见不空,真、俗双流中道,故有被接义。应明当分、跨节二义。

次、明圆实位。分四:初、法说。

虽言初住破一分无明,是双流位,此是略语。

一摄一切,虽云一品,品实无量。

次、举譬。

譬如举帆,一日三千,略言一日耳。

三、引例释。

又如禅有九品,此亦大较;如佛得四禅,身子不知;身子入四禅,目连不知;目连入四禅,诸比丘不知;如此往推,禅不啻九品。初住亦尔,言一品者,亦无量品;此位能遍法界作佛事,不可限量。

止观九曰:『禅门无量,且约十门:一、根本四禅。二、十六特胜。三、通明。四、九想。五、八背舍。六、大不净。七、慈心。八、因缘。九、念佛。十、神通。』如四禅是一,入者不同,故品不啻九。

四、指经。

如首楞严、华严中广说;尚示八相,何况余耶(云云)。

四、更略结前三番中观,以成二空,名破法遍。分三:初、正明。

前两观后,已结成破法遍,如上说;今中道正观,观无明、法性,不依二边,不依四句,毕竟清净,无倚、无著。

「倚」:音椅,依靠。「今中道正观」:结前二空。「无明」:结前初番。「法性」:结前次番。「不依二边」:结前第三。「不依四句」:结成性空。「无倚无著」:结前相空。

次、证二空。

故净名云:稽首如空无所依。

佛具二空,故「稽首礼」。「如空」:以空喻空。「无所依」:无复性相。

三、结成。

此智豁开,一破一切破;靡所不遍,故名破法遍也。

「一破一切破」:进入圆初住。

次、明横门破法遍。分三:初、明来意。又二:初、法。

第二、约余门明破法遍者:上约无生一门,竖修三观,彻照三谛破法遍。无量诸门,望无生门,余门是横。

次、譬。

譬如径直重门,此则名竖;齐并逦迤,故称为横。

「逦迤」:音里一,延绵微有曲折。「径直」:从浅至深。门门意等,故名为「齐」;俱列意等,故名为「并」。

次、说门意。

若横若竖,皆得见王;故约横论观,辨破法遍也。

横竖虽异,无不见实,故曰「见王」。

三、正释横门。分五:先、列八不。

横门者,如中论八不: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

此八不,明佛说第一义谛。故论中归敬序云:『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我稽首礼佛,诸法中第一。』

次、举例指广。

一论明八门,诸经论则无量。或不有、不无、不垢、不净、不住、不著、不受、不取、不虚、不实、不缚、不脱;如此等诸教行门,其数无量,俱皆能通,故称为门。

三、引论摄相。

中论云:若深观不常、不断,即入无生、无灭义。何以故?不生即不异,不灭即不一。生名集成,即异义;灭名散坏,即一义。不生即不常,不灭即不断;不生即不来,不灭即不去;不生即不垢,不灭即不净;不生即不增,不灭即不减;不生即不缚,不灭即不脱;不生即不有,不灭即不无。是故深观不生、不灭,即是诸门义也。

以二摄六,及垢、净等。论问:『诸法无量,何故列八?』答:『法虽无量,此八摄尽,故知诸教名异,不出此八。』论中既以初二摄六竟,云何须余六?

答:『为成初二,双双互摄,故今初皆入无生。』余七展转,更互相入,准此可知。

四、明竖门三谛义足,度入横门三谛。又三:初、别释。分十:初、将无生门阴入界境,十双互发,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观阴界入,次第、不次第,乃至三障、四魔者,余门亦如是。

「三障」:烦恼障、业障、报障。「四魔」:大论五曰:『烦恼魔、阴魔、死魔、他化自在天子魔。』

次、将无生门,十乘初文,界如三千,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观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莫不从心造。一阴界入,一切阴界入;一性相体力,一切性相体力等,余门亦如是。

是将无生门中,十法成乘中初文,及不思议境中,十界、十如、三千存略。

三、将无生门,发菩提心,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发真正菩提心,起四弘誓愿,余门亦如是。

四、将无生门,安心止观,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安心止观,自行化他,信法回转,善巧悉檀,余门亦如是。

前三法列文并略,仅云「种种」。至破遍文相稍广。

五、将无生门,破遍三观空文,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识有、无,破单、复、具足,无言说见,一一皆有三假、四观;如是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者,余门亦如是。

是破遍中,竖三观中入空文。但是破见犹略破思,及以诸位,四门料简等。

六、将无生门,入假知病重数,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破见有七万二千三百八十四止观者,余门亦如是。

是将入假中,知见假重数文来。余知病中诸文,及识药、授药等文皆略。

七、将无生门,入中观无明,文来入诸门。分二:初、推自性来入。

若无生门,观智障自生非自生,故说自生空;自生空非自空,故说自生假;自假非假,自空非空,故说自生中,自中不但中,双照空、假;故说三观一心者,余诸门亦如是。

是将入中,初观无明文来。带前二观修中。

次、推三性来入。

若无生门,观智障他生非他生,共生非共生,无因生非无因生;乃至三观一心者,余门亦如是。

八、将无生门,入中观法性文,来入诸门。分二:初、推自性来入。

若无生门,观智障自灭非自灭,故说自灭空;自空非自空,故说自灭假;自假非假,自空非空,故说自灭中,自灭中不但中,双照空、假;故说自灭三观一心者,余门亦如是。

次、推三性来入。

若无生门,观智障他灭非他灭,共灭非共灭,无因灭非无因灭;乃至三观一心者,余门亦如是。

九、将无生门,入中观真缘文,来入诸门。分二:初、推自性来入。

若无生门,自待非自待,故说自待空;自空非自空,故说自待假;自空非空,自假非假,故说自待中,自中不但中,双照二谛;故说三观一心者,余门亦如是。

次、推三性来入。

若无生门,他待非他待,共待非共待,无因待非无因待;乃至三观一心者,余门亦如是。

初无生门中,明因成假,约无明法性,相对论灭,以为自、他、共、无因等;今入中道,文初揽前空、假,与中相即,已具三谛。故今四句,一一句内,皆结三谛。相续、相待亦复如是。又一一假中,皆初明自生,次明三句,在文可见。

十、将无生门,结破法遍文,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三观结成破法遍者,余门亦如是。

次、总结。

以无生门,如上等诸法,度入余门,纵横无碍;如金刚刀,无能障者。

明无生度入二经。分四:初、通明入相

若得此意,通释经论,随义回转,文义允当,无处不合。

次、正明二经。分二:先、明无行,次、明金刚。分四:初、无行中。又二:初、引经略标。

所以者何?若将此义,释无行经,即转无生意,入无行门。

次、明十乘三文

所谓:谛无行,智无行,菩提心无行,安心于止观无行,破见思无知、无明等无行,生死、涅槃、中间等皆无行,无行行,无行位,无行教;如是等一切,悉入无行门中说,究竟具足也。

「谛无行」:是妙境。「智无行」:是依境起解。「菩提心无行」:是发心。「安心于止观无行」:如文。「破见思无知无明等无行」:即破遍。「生死涅槃中间等皆无行」:是通举始终行位;生死始,涅槃终。「无行行」:行则观成破惑;「无行位」:位则三根出假;「无行教」:过离法爱已,入初住位,必有起教。

次、明金刚。分四:初、明引经六尘不住。

若释金刚般若经,即转无生意,度入不住门中种种不住;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布施。

次、明十乘三文。

不住境智布施,不住慈悲布施,不住见思中布施,不住无知无明中布施,是名檀波罗蜜;不住色中持戒,乃至不住色中般若。初地不应住,乃至十地不应住;虽诸法不住,以无住法住般若中,即是入空;以无住法住世谛,即是入假;以无住法住实相,即是入中。

「十乘观法」:即观境、发心、安心、破遍、通塞、调适、对治、位次、安忍、法爱。「不住境智乃至见思无明等」:且举十乘初三文,以破遍文,是元度入故也。「初地不应住乃至十地不应住」:系引经中不住之文。地尚不住,以未极故,况复住于境智等也;虽云不住,以无住法住般若中,是则三谛复通初后,故圆六即皆得名无住。

三、更判位。分二:初、正判。

此无住慧,即是金刚三昧;能破磐石砂砾,彻至本际。

次、释判。分三:初、明分得金刚。

故仁王经三处明金刚三昧:七地、初地、初住;即是金刚无住,释三教位义。

通「七地」(真含二中),别「初地」,圆「初住」。三教位皆破无明,分得金刚无住。

次、明究竟金刚。

又云:释迦牟尼入大寂定金刚三昧。

三、释疑。分二:初、疑。

若尔者,常途不应云:无碍道有金刚,断道无金刚。

「无碍道」:即无间道,乃前念之因道;解脱道,乃后念之果道。「断道」:断惑之道位;如见道断见惑,于修道断思惑。

次、释。

经云佛有,岂非断道有耶?

常途所释,金刚唯在伏道,故云断道无金刚。故以等觉,为金刚位;妙觉唯断道,故无金刚也。

四、以论意结。

天亲、无著论,开善广解,讵出无生、无住之意耶?

「开善」:梁钟山开善寺,智藏法师。二论所说,亦不出十乘不住。

三、明用经意。

略举二经,示度曲之端耳。

「度曲」:以音曲度入余门。如弦管不殊,而曲各异。弦管如横,诸曲如竖。

四、明经功能。

若得此意,千经万论,豁矣无疑。此是学观之初章,思义之根本,释异之妙慧,入道之指归;纲骨旷大,事理具足,解一千从,法门自在(云云)。

五、更料简。分二:初、问。

问:无生一门,申一切佛法,复何用余门耶?

次、答。分五:初、正示自行能通之门。

答:法相如此,二义相须;人人不同,各各自行,应须余门。如净名三十二菩萨,各说己入不二法门。

「二义」:无生对余。

次、出他解。

若言生灭,是生死为二;不生不灭则无二,乃是空门,何关中道?

三、今家正解。分四:初、示能通之门。

今解生是生死,灭是涅槃,是为二;双遮二边,得入中道,是为入不二法门。

次、明自行。

此菩萨自说己门,不说他门。华严云:我唯知此一门。即是各说入门,门则无量也。

三、明化他。

又他缘不同,逗化非一。前一番人,闻说无生无灭得悟,余非其宜,所以无益;次菩萨更说不垢不净,入不二门,当其所宜,闻之得道;是则横门无量,八千菩萨,各各说之。

四、结酬前难。

云何难言,一门足耶?

故前明有自行、化他二门。

四、更于门门,复明四悉。

复次行人,依无生门,修四三昧;或时欢喜顶受,或信善心生,或恶觉执破,或怳怳欲悟。若尔者,此无生门,是其道门;若不尔,非其门也。

「怳」:音谎。「欢喜」:即世界。「信善」:即为人。「执破」:即对治。

「欲悟」:即第一义。

五、明无灭等门,有四悉益。分三:初、法。

当更从无灭门入,喜生、善发、执破、近道。当知无灭,是其道门;不尔,于其非门。如是广历众门,一一检试,会有相应。

「喜生、善发、执破、近道」:即四悉门。

次、譬。

张罗既广,心鸟自获。

三、结。

为是义故,将横约竖,以显门通也。

三、明横竖一心。分六:初、明来意。

第三、横竖一心明止观者:如上所说,横竖深广,破一切邪执,申一切经论,修一切观行,逗一切根缘,回转无穷,言烦难见;今当结束,出其正意。

始从外外,终至佛法,内外偏圆,有执皆破。故兼申一切经论,明见思破位,大小不同。「今当结束,出其正意」:结束以上广相,使修观者,正明一心。

次、明横竖诸门,度入一心。

若无生门,千万重叠,祇是无明一念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不思议三谛,一心三观,一切种智,佛眼等法耳。无生门既尔,诸余横门,亦复如是。

三、结成一心。

虽种种说,祇一心三观,故无横、无竖。

四、分门解释。分二:初、列。

但一心修止观。又为二:一、总明一心。二、历余一心。

次、释。分三:初、总明一心(对下贪等一一相别,故名为总利者举总已了于别,为未了者,下更别云)。分三:初、略示观法。

总者,祇约无明一念心,此心具三谛;体达一观,此观具三观。

次、明度入意。分三:初、标。

若不得前来横竖诸说,如此境智何由可解?

次、释。分四:初、因缘生法度入。

前说一念无明,与法性合,即有一切百千梦事;一阴界入,一切阴界入。无量单、复、具足、无言等见,三界九地一切诸思,十六门破等诸法,先已次第横竖闻竟;今闻一心因缘生法者,即悬超前来一切次第因缘生法,悬识不可思议因缘生法。

「悬超」:一心中具,无复次第,不同前竖。

次、诸法即空度入。

前说诸法,皆三假、四句,句句求实不可得。单、复诸见皆空,九地诸思皆空,十六门皆空;先已闻故,今闻一心即是空,悬超前来次第诸空,悬识不可思议毕竟妙空。

三、诸法即假度入。

前来所明诸假,覆疏倒入,分别药病、授药等法;先已闻故,今闻一心,即假悬超前来次第之假,悬识双照二谛之假。

「覆疏倒入」:自行虽破,未委分别,故名为「疏」;次为利他,更广分别,故名为「覆」;破已复来,故名为「倒入」。

四、诸法即中度入。

今闻非空非假者,悬超前来诸空皆非空,诸假皆非假。又,前来分别一切非有非无,单见中非有非无,复见中非有非无,具足中非有非无;三藏中非有非无,通门非有非无,别门非有非无;前已闻故,今闻非有非无,悬超前来诸非有非无,悬识中道不可思议非有非无。

三、结。分二:初、正结。

如此三谛一心中解者,此人难得。

次、释结。

何以故?约心论无明,还约心论因缘所生法,故有前来一切法。约心即空,故有前来诸空;还约心论假,故有前来出假等;亦约心论法界,故有中道非空非假。三谛具足,祇在一心;分别相貌,如次第说。若论道理,祇在一心即空、即假、即中;如一刹那,而有三相;三相不同,生住灭异;一心三观,亦如是。生喻假有,灭喻空无,住喻非空非有;三谛不同,而祇一念;如生住灭异,祇一刹那。三观三智,三止三眼,例则可知。

三、约一心开佛知见。分二:初、正明。

如是观者,则是众生开佛知见。言众生者,贪恚痴心,皆计有我,我即众生;我逐心起,心起三毒,即名众生。此心起时,即空、即假、即中;随心起念,止观具足;观名佛知,止名佛见;于念念中,止观现前,即是众生开佛知见。

「知见」:只是止观别名。于彼念念刹那众生,无不皆以寂照达之,何必初住方名为开。

次、约位。分三:初、约五品位。

此观成就,名初随喜品;读诵扶助,此观转明,成第二品;如行而说,资心转明,成第三品;兼行六度,功德转深,成第四品;具行六度,事理无减,成第五品。

「五品位」,即:随喜品、二读诵品、三说法品、四兼行六度、五正行六度。是圆教外凡位,观行即,圆伏五住烦恼。

次、约相似位。分二:初、正明。

第五品转入六根清净,名相似位。

「六根清净」:是圆十信位,相似即,铁轮位,断见思,出三界。

次、引证。

故法华云:虽未得无漏,而其意根清净若此。

法师功德品云:『虽未得无漏智慧,而其意根清净如此。』但引意根者,以意摄诸根故。

三、分真究竟。分二:初、正明。

从相似位进入铜轮,破无明,得无生忍四十二地诸位。

「铜轮位」:是圆教十住位,分证即。「四十二地」:住、行、向、地、等、妙。

次、引证。分四:初、引二经证。

故法华云:得如是无漏清净之果报,亦是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以贤圣例佛,指妙觉是报。

「三贤十圣」:仁王经语。法华分别功德品偈。

次、引大经证。

大经云:得无上报者,有现报故,名无上报;无生后,故言佛无报。大经亦云:子果、果子。以现报故,即如子果;无后报故,不名果子(云云)。

「子果、果子」例云:子缚已断,果缚尚存。烦恼即是果家之子,阴果即是子家之果。有报身故,同于子果,不招后报,名无果子。

三、引光明证。

又金光明称为应身,境、智相应也。就境为法身,就智为报身,起用为应身。以得法身故,常恒不变;法身清净广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尽未来际也。

境名「法身」,智名「报身」,境智相应,能起化用,名为「应身」。

四、引宝性释金光明。

宝性论云:常即不生,恒即不老,清净即不病,不变即不死。法身是净德,广大如法界是我德,究竟如虚空是乐德,尽未来际是常德。故知初住法身,即具如是常、乐、我、净,无生、老、病、死也(云云)。

「宝性论」:全名究竟一乘宝性论。论曰:『尘劳诸境中,皆有如来藏,下至阿鼻狱,皆有如来身,真如清净法,名为如来体。』

次、历余一心。

历余一心三观者,若总无明心,未必是宜。更历余心,即欲心、瞋心、慢心;此等心起,即空、即假、即中,还如总中所说(云云)。

以别望总,故名为「余」,不出无明,故云「一心」。

三、例余阴入。

前来所说,但观识阴作如此说,余四阴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是名观阴界入境,破法遍竟。

从初至此,单约识心,从此下乃至离法爱,具观五阴。以义便故,先例余阴入。

五、问答料简。分二:初、问。

问:入假中有因缘,入空何意无?入空以四门料简,假中何意无?

次、答。分二:先、答入空因缘。分四:先、总答。

答:入空亦有,略故不说耳。

次、别列。

何者?谓为解脱故,为脱他故,为慧命故,为无漏故,为法位故。

三、解释。分五:初、释为自脱。

夫生死缚著,劳我精神,非空不解。

次、释为脱他

自既有缚,能解他缚,无有是处;为脱他故,应须入空。

三、释为慧命。

贤圣以慧为命,慧命非空不立。

四、释为无漏。

诸神通中,无漏通胜;为胜神通故,应须入空。

五、释为法位。

又,法位非慧不入,空慧能速入法位。

四、结成。

入空因缘甚多,例后故说五耳。

假在空后,故云「例后」。

次、答入假无四意。

夫空观通于小大偏圆,欲分别不滥,须四门料简;假中不杂小,故不用耳。空观二种:析空专在小,体空小大共。今之料简,简于体空;虽同用体,所为处别,故须料简。别、圆能通,虽各四门,所通处同,故料简则闲耳。

小藏、大衍、偏三、圆一,皆有破于见思入空之位;然依门不同,故云「所为处别」。今文明竖,相似别教,故云「所通处同」。

六、寄释智障(引古人释智障之义,玄义释签六曰:『达磨郁多罗,此云法尚,是阿罗汉;佛灭后八百年中,于婆沙中取三百偈,以为一部,名杂阿毘昙。』大师引用,多无破斥;既是他义,略依他释)。文为二:初、一问答。分二:初、征起。

智障者,异解不同;今出达磨郁多罗释:烦恼是惑心,故烦恼是障;智是明解,云何说智为障?

次、答释。分六:初、释智为障。

智有二种:证智、识智。识智分别,体违想顺,想顺故说为智;体违分别,与证智为碍,故说智为障。

「证智」:是佛菩萨智。「识智」:是二乘智;虽得断惑名智,未顺实相,义当于识。「体违想顺」:小智违理,仍名顺想。复与佛菩萨智为障,故名「智障」。

次、约佛得脱知智是障。

又,佛于二障得解脱。

「二障」:即烦恼及智。

三、引涅槃证二解说。

涅槃云:断爱故得心解脱,断无明故得智解脱。

「心」:谓无漏。「智」:谓证智。智不被障,名智解脱。

四、引地持释涅槃意。

地持中说爱为烦恼首,故心解脱,对治烦恼障也。远难一切无明秽污,于一切所知,知无障碍,名智净,智净即慧解脱。

「地持」:菩萨地持经之略名。北凉昙无谶译八卷。地持名「慧」,涅槃名「智」,名异义同。

五、转释地持慧解脱。

若以智所知碍,名智障者,以无明故,于智有碍;正以无明,为智障体也。

无明障于证智,名为「智障」,破无明,故得智无障。

六、引证无明是智障义。

入大乘论云:出世间无明是智障;世间无明,贤圣已远离。即是先断烦恼障也。

「入大乘论」二卷,坚意菩萨造,北凉道秦译。由义品,入摩诃衍品,议论空品,顺修诸行品;大乘教之概论也。

次、一问答。分二:初、更转难智障。

二障俱是烦恼,云何以无明为智障?

无明与爱均属烦恼,云何单以无明为智障?

次、释。分五:初、释即智为障。

无明是即智之惑,以智为体,即智说障。

爱是烦恼,故与无明不同。

次、引例释智障。

例如无为生死,即无为而说生死,以无为为名也。

分段生死非无为而说生死。「无为生死」:摄大乘立七种生死中,有方便生死,即无为生死,在变易土。

三、释烦恼非即智之惑。

爱即四住地也,亦能障智;然是异心之惑,解惑不俱。体是烦恼,故当体为名,名烦恼障。

「解惑不俱」:有智慧时则无烦恼,有烦恼时则无智慧。

四、重释出爱与无明,其体不同。分五:初、明爱功能。

复次,爱能令诸有相续,能令心烦,与心作恼。

爱从果起,能续后果,故云「能令诸有相续」。爱的功能祇是烦恼。

次、出无明功能,从强受名。

虽无明覆蔽,然生由爱水,招生功强,故名爱为烦恼障。

三、正释无明功能是智障义。

无明不了,正与解脱反。

四、明爱是枝本。

爱性虽违,然以无明为本。

五、重释无明,亲能障智。

无明性迷,障智义显;故从所障,名为智障。

五、重简无明,名同体异,以辨二障,体相不同。分十一:先、问。

无明有二:一、迷理。二、迷事。何者是智障?

问意:虽有迷事、迷理之殊,二既同得名为无明,云何无明,得名智障?

次、引地持答。

地持说:二乘无漏人无我智,为烦恼障净智;佛菩萨法无我智,为智障净智。

引地,通论名同,别论则异,能所不同,得各不一。二乘以「人无我」为所障,以「烦恼」为能障;诸佛菩萨,以「法无我」为所障,「人无我」为能障。以二乘之所障,为佛菩萨之能障;于二乘人得名为智,诸佛菩萨则名为障。此亦即智是障,名为智障。

三、判向地持。分二:初、明二俱智障。

若尔,二俱是迷理为智障。

判向地持,人法无我,俱是所迷,俱名为理。二无我智,俱名净智。烦恼及智,俱理智家障。

次、明即是事智被障为智障。

又智所知碍,名为智障者,于一切法,知无障碍;即于事中,知无障碍;但是迷事,为智障。

四、征向所解。

若尔,何者为定?

迷事、迷理俱名智障,以何者为定?

五、会向二解,并有道理。

照事、照理之智,智虽有二,二无别体。智障、无明,亦无二性,虽有二说,而无二也。

以古人释有二不同,或以诸法被障,或以无明能障;能所事理虽殊,智体不别。

六、更出异解。

又心智为障者,究寻分别智,碍于如实,不得证智,此亦即智是障。

意明迷理为智障。

七、举小乘法对释于大。

以灭想灭心,故有断智之义;若舍分别,即向智障清净。

「断智」:是断灭。「智障清净」:灭智障,心不灭。

八、重释智障与中道智,非条然别。

又,非是条然,故智亦不断。

智障是无明,无明是法性,是故智障不可断也。

九、引经为证。

是以经有不失福之言。百论引佛说:于福莫畏者,助道应行也。

「百论」二卷,提婆造,天亲释,罗什译,论有二十品,各有五偈(三十二字为一偈),合有百偈,故称百论。引证福如无明,菩提如智;为助道故,先破烦恼;烦恼若破,此破惑智,体是证智,是故无失。

十、破执见。

人作一向之论,便有断、不断二途;计无矛盾,勿生偏执竞也。

破世执见。见有断不断,智体无殊。

十一、重释妨。分二:初、问一答二。初、问。

问:璎珞云第三观初地现前。今云何或说在八地?或说在初住?

「璎珞经」:菩萨本业璎珞经之略,摄于大乘律部。又菩萨璎珞经,则摄方等部。问意者:璎珞经中,列位始终,唯在初地三观现前;前道观双流文,何故有三处(通八地,别地,圆住)双流?

次、答。

答:借义相成。或借高成下,或言八地;或借下成高,故言初住。璎珞明别教,故言初地。

借高成下,故有通教八地;借下成高,故有圆教初住。

次、一问答。分二:初、问。

问:假、中两观明三根人修位,初观不见判修位?

次、答。

答:后观悉入位方修假、中,故约位判三根浅深;初观始于凡地,无位可判浅深。又璎珞亦有文云:四地名须陀洹,此应是下根;又三地明须陀洹,此应是中根;或初地明须陀洹,此语上根(云云)。

「四地名须陀洹」:指通教四见地,断见惑。「初观始于凡地,无位可判」:指三藏内外凡,未证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