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诃止观卷第七上

第五、识通塞。分五:初、列异名。

第五、识通塞者,亦名知得失,亦名知字非字。

次、明来意,有法、譬、合。初、法说中。分三:先、结前生后。

如上破法遍,应通入无生;若不入者,当寻得失,必滞是非。

前「破法遍」:结前。「应入无生」:生后。「得失」:若有著,则同外道名失;若无失者,但依前门破塞存通,意在检校。

次、诫劝。

不得一向作解。

「一向」:勿恒守破遍,而不检校;故立此门,检前破法遍。

三、正明来意。

何者?若同外道,爱著观空智慧,宜以四句遍破;能破如所破,令众塞得通;若不执观空智慧,则能破不如所破,但破塞存通。

前破法遍中,但用能破,破于所破;倘于能破之观生著,观法虽正,著心同邪,是故须破,故曰「能破如所破」。虽不于能破之观起爱著,但对所破之惑起爱著,故曰「能破不如所破」。「破色存通」:一以所破为塞,能破为通;二以能起著为塞,破塞无著为通;若以四句分别,则塞中得通,通中有塞,塞自是塞,通自是通。初二句,即是今文所用;后二句,若塞已破,即属破法遍;若塞未破,则转入今文。

次、譬。

如除膜养珠,破贼护将。

「膜」:音莫,目翳。「除膜」:是分喻;以膜除,珠不可再为膜。「护将」:是遍喻;贼若为将,此将亦应护。

三、合。分二:初、正合譬。

若尔,即大导师,善知通塞;将导众人,能过五百由旬。

法华化城喻品文:『导师善知通塞之相,导入宝所。』

次、通五百由旬。分三:先、破旧。又六:初、第一师。又二:初、引。

旧云:六地见思尽,为三百;七地、八地为四百;九地、十地为五百。

次、破。

此义与释论乖;论以二乘为四百,二乘之道,非七地、八地。

次、第二师。分二:初、引。

摄大乘人,以三界为三百;方便、因缘两生死,足为五百。

次、破。

则摄义不尽。更有有后生死,无后生死,属何百耶?

三、第三师。分二:初、引。

地人以十信、住、行、向、地为五百。

次、破。

此与法华乖。法华过三百由旬作化城,此则二百由旬作化城。

四、第四师。分二:初、引。

复有人解三界为三百,二乘足为五百。此义三失:一、出三界外立化城,云何二乘出三界外,不入城,更行四百、五百?四百、五百之外,更无化城,何所可入,而称二乘?二者、灭化城方可得进,城犹未灭,而辄进四百、五百?三者、二乘共入化城,云何声闻为四百?支佛为五百?

「辄」:音折,轻率义。

五、第五师。分二:初、引。

有人以五住烦恼为五百。

次、破。

然二乘已断四住,应是四百由旬外立化城。

六、第六师。分二:初、引。

有人以断三界思为三百,尘沙为四百,无明为五百。

次、破。

此亦不然。由旬本譬烦恼,云何见多而不数?思少为三百?

释论意,以界内惑尽为六地,断三界正使为七、八地;以其只知通教义,不识通意,故破初师为非。后二家皆约烦恼为五百;而前家不数尘沙,后家不数见,是故并失。

次、通经。分二:先、正通。

此之名义,本出法华;法华举五百为譬,本以生死险道,导师观知合之,应作三番明五百,乃会经耳:一、就生死处所。二、就烦恼。三、就智慧。

经具三义,故知诸师不与经会。

次、辨失。分二:先、总判。

诸师之释,方圆动息,不与文会;如持一孔之匙,开三须之钥。

「方圆动息」:别如太方,通如太圆,二乘擅行,如太动,界内立城如太静。又约烦恼,而不数见及尘沙;约生死,又不数有后无后;或得通而失二,或用别而为圆。虽各据一义,所失处多,欲判圆经,意则未可。「如持一孔」:各偏一解,难释兼三之文。

次、别判。

初家约通位,就四百立化城;摄家约生死,割二种于荒外;地家约别位,在界内立化城;次家径侹,不待开权,即自显实。

本文但判前四师,略无后二。「初家约通位,就四百立化城」:判、若约通义,七、八二地,正属二乘。「摄家约生死,割二种于荒外」:摄大乘师,立七种生死:一分段(三界果报)、二流来(迷真之初)、三反初(背妄之始)、四方便(入灭二乘)、五因缘(初地以上)、六有后(十地)、七无后(金刚心)。判、汝既自立七种生死,释五百义;何故舍前五,但用方便及因缘,足为五百?故曰:割二种于八荒之外(以极地为远荒)。「地家约别位,在界内立化城」:判、既将别住对二百,住位系断三界见思,岂非二百立化城耶?「次家径侹,不待开显,即自显实」(「径侹」:语出庄子,谓言语宏大,而不近人情):第四师,解三界为三百,二乘足为四百、五百。判、二乘只云住于三百,今云四百,岂非擅行开权耶?

三、释疑。分二:先、征起。

人师过如此,释论意云何?

前文破初家云:『释论以二乘为四百』,何故不许四百立城?

次、正释。分二:先、序论文。

论有二文,初以二乘,为四百而止,不作五百;后文以二乘为一百。

大论六十八,初文云:『譬如欲过一百(欲界)、二百(色界)、三百(无色界)、四百(二乘)由旬,旷野嶮道。』后又云:『四百(欲界)、三百(色界)、二百(无色界)、一百(二乘)当知不久得菩提记。』过四百旷野近菩提,城即五百,故论文无五百之言。

次、判论文。

今通之。论明通意,通家以真谛为极,过三界已,未破化城,但入涅槃,即指涅槃为四百耳。而复以二乘为一百者,更明出假菩萨,从空出假,非涅槃为一百,入三界为三百;作如此消文,于经论无妨也。

按通教修体空观,证真谛涅槃,即出假菩萨;虽道观双流,仍约钝根未见中者,与二乘齐;若利根兼见不空,始真含二中,有被接义。

三、今家正解(依法华明通塞义。经文既云过于五百,今家准经以为三释;若约生死及以烦恼,不应云过;若约观智,即得云过)。文分四:初、约生死。

今明五百由旬者,一、约生死处所:谓三界果报为三百;方便有余土、实报无碍土,是为五百由旬处所。

约生死五百皆是所过,故不对寂光。

次、约烦恼。

次、约烦恼者:所谓见谛惑为一百,五下分为二百,五上分为三百,尘沙为四百,无明为五百。

见通三界,故为一。五下分结(身见、戒取、疑、贪、瞋)系欲,故合为一。五上分结(悼举、慢、无明、色染、无色染)系上界,故为一。颂曰:『身摄边见戒摄取,邪见原从疑惑生,是故三结(身、戒、疑)摄见尽。痴起贪瞋,二(贪瞋)生慢,举二(贪瞋)摄二(痴慢)成欲思。无明即痴,染(色染、无色染)即贪,掉举遍三(贪痴慢)俱定爱。』

三、约观智。

次、约观智者:空观智知三百,假观智知四百,中观智知五百。此与文会,无前诸师过也。

四、结非显正。

又,诸师判位辽远;初心行人,尚未断见,何由超过五百由旬乎?

「辽远」:斥诸师依权教判位太高。初师及地师在十地,摄师在初地,则下凡绝分;若其五百,唯为圣人,经不应云:『为令众生。』今以实教六即分之,则一生八恒(涅槃经六,八恒沙诸佛所说值佛发心功德)各守所得。

四、正以由旬释通塞意。分二:先纵横,次一心。初又三:谓横、竖、横别。今初。

今论由旬,有横通塞,有竖通塞。横者,具约三法:苦、集为塞,道、灭为通;无明十二因缘为塞,无明灭为通;六蔽覆心为塞,六度为通。

次、明竖。分四:初、正明竖。

竖通塞者:见思分段生死为塞,从假入空观为通;无知方便生死为塞,从空入假观为通;无明因缘生死等为塞,中道正观为通。

次、以横织竖(竖三如经,横三如纬,织之令成三谛文章。若三谛中,有苦集等,三谛不成;如入空时,具谛缘度,检校心法及以能所,令无苦集、无明、六蔽;假中捡校亦如是)。文分三:初、检校入空中,析体不同。又三:初明苦集,次明十二因缘,三明六蔽(但举一悭)。今初。

今当以横织竖,检校通塞。如从假入空,破诸见思:单、复、具足、无言等见,九九八十一思。如斯诸惑,本是污秽,增长烦恼,遮塞行人;那忽取著,谓是谓非,起诸结业,漏落生死?唯见苦集,不见道灭?

次、明十二因缘。

既不识见思中四谛,是事不知,名为无明;乃至老死,但构因缘,无明不灭。

三、明六蔽。分二:初、立义。

不灭故,坚著叵舍,唯在此岸,不到彼岸。

次、引证。

大经云:童子饥时,取粪中果;智人呵之,赧然有愧。失于净法,是名为塞。

引大经十一,以证六蔽,蔽即是塞。章安判经,是三藏菩萨,于三祇百劫之内,有漏心中修事六度;度与惑俱,义同于蔽。

次、明三通(谛、缘、度)。分三:初、明道灭成。

若于诸见,介尔起心,知无性实,无常无主;倒破则无业,无业则无果,是名为道,道故有灭。

次、明因缘灭。

若识四谛,则无无明,亦无老死。

三、明六度备。

因缘坏故,则舍诸有,到于彼岸。

三、明检校。

当用此意,历一一心,历一一能,历一一所;若起三塞,破之令通;若是三通,养令成就。

「一一」:不问能所,及以心法,有塞咸破。「心」:谓体、析见思之心。「法」:谓假观知病,及中观无明等,一一皆有能所(缘无明法性真缘为所,以所显能),若观(谛缘度之心)若境(谛缘度之法),俱有心法,咸须检校。

次、明体空。分四:先明通塞之相。

复次,体见即空,能体亦即空。

次、以圣况凡。

如罗汉之心,尚名无漏五阴;我观未真,那得非阴?

圣尚名阴,凡何得无?

三、正示通塞。分三:初、示苦集。

若计阴实,则结业生死。

「结业」:即集。「生死」:即苦。

次、示因缘。

若不识阴四谛,即是无明。

三、示六蔽。

若爱观空智慧,则不能舍。

但举一悭,余五并略。

四、检校入空。

用即空意,历一一心,历一一能,历一一所。若有三塞,破之令通;若是三通,养令成就;则巧过见、思之塞,善通三百由旬也。

次、明检校入假。分二:初、示通塞。

次、用横织竖,检校从空入假观通塞者,此则易解,于病法、药法、授药法。

次、示检校相。

于一一法,一一能,一一所,明识谛、缘、度。若起三塞,破之令通;若有三通,养令成就;则过无知之塞,通四百由旬。

前入空中云:『一一心』,今入假中云:『一一法』者,以三观所观,无非心:初破见思,作心名便;入假习法,作法名便;入中之时,并是法界,从法又便。

三、明检校入中。分二:初、示通塞。

次、用横织竖,检校中道正观者,于无明、法性真缘等。

于无明、法性、真缘一一下,以示通塞,检校中道正观,还应检破中观三番,此中存略。

次、示检校相。

一一法,一一能,一一所,明识谛、缘、度。若起三通,破之令通;若有三通,养令成就;则过无明之塞,通五百由旬。

三、明权位太高。

若作如此论通塞者,次第竖论;六地、初地,动经劫数,塞乃得通。

「六地」:在通。「初地」:在别。何由得到五百彼岸?此位乃是竖三谛相。

四、引大经,以证权位经于劫数。

大经云:须陀洹者八万劫到,乃至支佛十千劫到,到菩萨初发心住。此论圣位,何益初心行人者乎?

大经证权位前后,总有四文,大同小异。第十云:『经尔所劫,当得菩提。』第十九云:『至菩提』第二十云:『得菩提。』第二十一云:『住菩提(住谓别初住)。』至之与得名异义同,皆经彼数。「须陀洹」:预流果,经七生(欲界九品思惑,润七番生死)已任运入般(具舍明三界七种般那含),复经八万劫,方发大心。一来(斯陀含)六万劫,不还(阿那含)四万劫,无学(阿罗汉)二万劫,支佛一万劫。从根利钝,故经劫长短,发心以后修中道观断无明,得见佛性,乃可名为过于五百。如此论者,无益初心,故云「此论圣位,何益初心行人」。且唯识云:『三人永不发心。』

三、明横别。分二:先法,次喻。先法又二:先寄三人以明观相,次明检校。今初。

复次,约横、别论通塞者,如大品经云:有菩萨,从初发心,即与萨婆若相应者,与空相应也。

通虽有假,意多在空;别虽有中,文多在假;圆虽三观,从初观中;是故今引,以对三观。

次、明检校。

若初未相应,当用谛、缘、度,检一一心;若有三塞,破之令通;若有三通,养令成就,得过三百由旬。

次、假。分二:先出观相。

又云:有菩萨,从初发心,即能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此是出假之意。

次、明检校。

若初发心修假,亦用谛、缘、度,检一一心,破塞养通,过四百由旬。

三、中。分三:先出观相。

又云:有菩萨,从初发心,即能坐道场,成正觉。此即中意。

次、明检校。

若初发心修中,亦用谛、缘、度,检一一心,破塞养通,过五百由旬也。

次、斥权异实。

如此说者,虽初心得论通塞,而三法各别。

圆中虽云,从初心修;彼般若部,带二教权,犹未开显,是故斥云「三法各别」。

次、喻。分二:初、引三喻。

大论引三喻:一则步涉,二则乘马,三则神通。步、马两行,须知通塞;神通无碍,塞不能遮,山壁皆虚,何通可择?

大论四十三云:『是三菩萨,未发心前,闻佛说大,发菩提心。譬如道行,或乘羊去(今文以步替羊),或乘马去,或乘通去,是故到彼有迟有疾。初者钝根,次者渐行,后者即到。』

次、合三观。

初观喻步,次观喻马,后观喻飞;三义分张,亦非今所用也。

次、明一心。分五:初、斥横竖,次、正明一心功能检校破遍。初、又二:先重列出通相。

若竖论三观两观,当地为通,望上为塞;若后一观,胜下为通,隔小为塞;横论三观,当分为通,不相收为塞。

通塞是即空、假两观,能破见思、尘沙。于当位中虽得为「通」,望于中观,仍具无明,故名为「塞」。若后中观,胜下二观,虽得名「通」,隔于空、假,故名为「塞」。

次、况出今文,横竖别相,通中之塞。

法相浅深,任有通塞;况复于中,起苦集、无明、蔽等;是故皆塞,无复有通。

欲出通相,一心为通;故先辨于横竖之塞。

次、正明一心功能(前破偏文,大品云:『三人俱初发心,已成一心,此中亦应只存一心』)。分三:初、圆三观遍破横竖。

若一心三观法相,即破竖中之通塞;三观一心,破横中之通塞。

「一心三观」:以一心具三,破次第之竖通塞。「三观一心」:以三祇是一,破彼分张之横通塞。为破横竖,从便而说,亦是三一俱破,横竖更无别途。若通若塞横竖若破,则谛、缘、度三,通塞随破。

次、明圆三观,观观具三,以破横别。

空即三观,故破步涉山壁,三百之通塞;假即三观,破乘马四百之通塞;中即三观,破神通之通塞。

「破神通」:神通被破,故非圆顿。三种止观,本传于南岳,若破所传,非但师资不成,便成自坏。

三、正叹功能,能破横竖及横别。

良以一心,能即空、假、中者,一切山河、石壁,众魔、群道,皆如虚空;一心三观,游之无碍,终不去下陵高,避山从谷,触处诸塞,皆通无碍;能过五百由旬,到于宝所,是名为通。通本对塞,既触处如空,则无复有塞,无塞则无通。

「众魔」:即天魔。「群道」:即外道。「终不」等者:步涉、乘马、避险从夷、神通腾空。初修二观,先破二惑,次修中观,更破无明。今三观一心,初后无碍,不同三譬。「去下陵高」:斥前腾空;空假如下,中道如高。「避山从谷」:斥前步马。

三、明一心,用通塞意。

若于无塞无通,起苦集、无明、障蔽者,非但失于神通,亦失马步。能破如所破,字为非字;如彼虫道,偶得三观之名,是虫不知是字非字。

「不知是字非字」:如蛀虫,咬坏书或木头成字。一心虽不当于横竖等,若于一心而生塞著,即是见思,即空尚失,岂复更有去边求中,故云「非但失于中道神通,亦失空假步马」。

四、令检校此一心通塞。

若于一一法、一一能、一一所,皆即空、即假、即中,具谛、缘、度,是名无通无塞,双照通塞。

五、正判。

是为智者,识字非字;亦名良医,知得知失。于无生门明识通塞者,于余法门亦如是;是为初心过五百由旬,应明六即义(云云)。

理性五百,与究竟五百,凡圣不同。

五、问答料简。分二:初、一问答,料简异名。又二:初、问。

问:通塞得失,字非字,为一为异?

次、答。分三:先通答。

答:此是一意种种说耳。

既云一意,故名为通。

次、别答。

亦有差别。通塞约解,得失约行,字非字约教。

「差别」:为别,其中分三。「约解」:解圆无著,是名为通;解偏起著,是为塞。「约行」:解为行本,行从解生,由解偏圆,令行得失。「约字」:字即教。有名有实,名为知字;有名无旨,名为非字。如虫蚀木,偶得伊名,是虫不知是字非字。

三、引经总证三名。

金光明云:正闻、正听、正分别、正解于缘、正能觉了。知字非字,是正闻、正听;知得失,是正分别、正解于缘;知通塞,是正能觉了。虽此差别,同显一致耳。

金光明经散脂品文。

次、一问答,料简通塞。分二:初、问。

问:横塞塞竖通不?竖塞塞横通不?横通通竖塞不?竖通通横塞不?

「横通」:即四谛、因缘、六度。「横塞」:即苦集、无明、六蔽。「竖通」:即先空,次假,后中。「竖塞」:即见思、尘沙、无明。横竖通塞,更互相对,以为四问;问出圆意,以显文旨。

次、答问(通途泛问,答则分于两途)。分二:先立两途。

答:一往然,二往不然。

次、释两意。分二:初释一往。

然者,无明即见思,何意非横障?中智治一切,何不通横塞?此是一往然义耳。

「然」:即可。「一往」:无明无别体,全指于见思,见思障谛、缘,无明亦能障谛、缘,故曰「何意非横障」。「中智治一切」:圆人修中智,非独破无明,亦治真谛障界内之苦集,故曰「何不通横塞」。如更云「横通通竖塞」:谛、缘、度,非但治见思,亦破于无明,一空一切空,三惑俱破。「横塞障竖通」:苦集等,非但障真谛,亦障于中道,一苦一切苦,故障于三谛。

次、释二往。

若二往释者,横塞障近,不能塞竖通;横通力弱,不能通竖塞。竖塞深远,不作横障;竖通对当别,不通于横塞耳。

「二往」:见思中苦集,及无明六蔽,唯障于真谛,不能障中道。真谛谛缘度,但能破见思,不能破无明;无明自障中,故不关真谛;中智破无明,亦不关见思,故曰「竖通对当别」。

第六、道品调适。分三:初、通列释四道品相(文四义四,意在调停;此四通论,俱通大小;别而言之,第三唯小,余三在大)。又二:初、标列。

第六、明道品调适者,道品有四:一、当分。二、相摄。三、约位。四、相生。

次、解释。分四:初、明当分。又二:初、正明。

一、明当分者。未必具品,方能得道;三四、二五、单七、只八,当分是道,故云当依念处得道。

「当分」:七科入道不相收,此从「别」义,故引念处是道埸。若从「通」者,教教当分相摄,七科辗转,初生于后;由此下文,亦名相生;虽有四文,不乖上下。

次、引证。

又云是道场,又云是摩诃衍。念处既尔,余品亦然。是为当分道品,而非调停也。

「是道埸」:约别义。「摩诃衍」:约通义。将念处例余品,故云「亦然」。

二、明相摄。分二:初、正明。

二、明相摄者。如念处一法,皆摄诸品。

次、引证。

引释论文云:念处既摄余品,余品亦摄念处。是为相摄道品,亦非调停也。

三、明约位。

三、约位者。如念处当其位,正勤是煖位,如意足是顶位,五根是忍位,五力是世第一位,八正是见谛位,七觉是修道位。此是约位,亦非调停也。

「念处当其位」:四教各以四念处为位。大师判在外凡。若从通论,诸教皆得以内凡为煖、顶等。「见谛位」:是初果见道位。「修道位」:是二、三果。「四念处」:(身、受、心、法)于五停心后起观慧。「四正勤」:(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长、已生恶令断、未生恶令不生)修正精进。「四如意足」:(欲、进、念、慧)修定。「五根」:(信、进、念、定、慧)善生。「五力」:(同五根)灭恶。「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八法尽离邪非谓正,能到涅槃曰道,是见道位之行法。「七觉支」:(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行舍、念)定慧调停,是修道位行法。

四、明相生。

四、相生者。如修念处,能生正勤,正勤发如意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力,五力生七觉,七觉入八正道;是为善巧调适。戒、定、慧等,皆名为正;清净心常一,则能见般若;是为相生,亦是调适。

「相生」:即七科次第调停,乃何者相应可入法性?虽有四文(当分、相摄、约位、相生),亦但二义,前三为成第四故也。

次、明来意。分五:初、略明来意。

所以须此者,上来虽破法遍、识通塞,若不调停道品,何能疾与真法相应?

于破法遍及识通塞,若不悟者,因无调停。

次、释向道品所证之法。

真法名无漏,道品是有漏,有漏能作无漏方便;方便失所,真理难会。

初住(别初住,断三界见惑,是相似即)以前,是十信伏忍位,皆名有漏。初住以上,为内凡三贤位,分得无漏,故云「有漏能作无漏方便」。

三、举譬。

如酿酒法,酵煖得宜,变水成酒;曲蘗失度,味则不成。

「酵」:音孝,例发酵。「煖」:音宣,或同暖,如温暖。「曲」:音曲,含有曲菌的物质,酿酒用的。「蘗」:音涅,例萌芽。酒是麻醉性饮料,用米麦等和酒。调停失度,理味不成。

四、引大论证须道品,能为无漏作近因。

大论云:三十七品,是行道法;涅槃城有三门,三门是近因,道品是远因。为是义故,应须道品调停也。

大论云:『不净开身念处,四念处开道品,道品开三脱(空、无相、无愿),三脱开涅槃(涅槃是无漏,是故有漏能为无漏而作因缘)。』

五、问答料简。分三:初、料简大小。又二:初、问。

问:道品是二乘法,云何是菩提道耶?

次、答(问答俱在大论二十一中)。分四:先、明用论意。

答:大论呵此问,谁作是语?三藏、摩诃衍,皆不作是说,那得独云是小乘法?

次、引诸经助答。

净名云:道品善知识,由是成正觉;道品是道场,亦是摩诃衍。涅槃云:能修八正道者,即见佛性,名得醍醐。大集云:三十七品是菩萨宝炬陀罗尼。如此等经,皆明道品,何时独是小乘?

引三经助「论」答意,既云成佛、见性、宝炬,岂可在小?

三、释疑。

若大经云:三十七品,是涅槃因?非大涅槃因?无量阿僧祇助菩提法,是大涅槃因者,道品之外,无别有道品;如四谛外,无第五谛。一种苦集,如爪上土;分别苦集,有无量相,如十方土;直明一三十七品,是涅槃因。复有无量三十七助道品,名大涅槃因。云何无量?有四种道谛故,有十六门故。

恐人疑云:更有无量助菩萨法,方得名为大涅槃因,故知道品非涅槃因。故释云:「道品之外,无别道品」,虽有无量不出道品。「爪上土」:大经三十一,迦叶品中,佛取小土,置于爪上,问迦叶言:『与十方土何者多耶?』迦叶答言:『不比十方。』今借此语(经中本喻,人身难得,如爪上土耳)校量四谛,虽复四教不同,不出四谛。「十六门」:虽借别教,实通于四教十六,门门皆具。

四、约五味判。

又,有漏道品:欲界二十二,未到三十六,初禅三十七,皆有漏道品如乳;三藏道品如酪,通教道品如生酥,别教如熟酥,圆教如醍醐。大经之文,义合于此,非道品外,别有助法也。

大论十九云:『欲界二十二,除七觉支、八正道;未到三十六(未到地定),除喜觉支。』在三十三法,一时现前(三昧成就)。

三、料简正助释大经疑。

或言三十七品是助道,或言是正道,大论云是菩萨道。此文似正也。净名云:道品善知识,由是成正觉。此文似助也。

三、料简有漏无漏(由前五味中云:有漏道品,欲界二十二等)。分二:初、问。又三:初文、征难。

又若言三十七品是有漏者,云何言七觉是修道?

难婆沙云:『七觉唯是无漏。』今何故云,皆是有漏?

次、引法华证成无漏。

法华:无漏根力觉道之财。

安乐行品文。

三、重难。

云何八正,在七觉前?

复难毘婆沙云:『七觉是修道,应在八正后。』

次、答(由前二文,相违不定,故须开为三句解释)。分二:先、列三句。

此应三句分别:一、三十七品皆有漏。二、皆是无漏。三、亦有漏亦无漏。

次、释三句。分三:初、释初句。又二:先、略释有漏。

如大论云:修八正道,得初善有漏五阴。善有漏五阴,即是煖法;煖法之前,尚得修于八正道。

次、释三十七品,是有漏相。

云何修邪?初从师受法,系心忆念,名念处;为求此法,勤而行之,名正勤;一心中修,名如意足;五善根生,名根;根增长,名力;分别道用,名七觉;安隐道中行,名八正道。能如是修,得善有漏五阴;当知道品,皆是有漏。

次、释第二句。分二:初、释三十七品皆是无漏。

皆是无漏者,即是见谛思惟,所行道品,一向是无漏;法华之文,意在此也。

次、重更印许前引大论之文。

从来虽言有漏中得修八正、七觉等,未有文证。

三、释第三句。分三:初、引婆沙文。

而毘婆沙云:若八正在七觉后,亦得是有漏,亦得是无漏。

次、释婆沙文。

何以故?依八正入见谛,即是亦无漏;若八正在七觉前,一向是无漏,此则可解。引婆沙文,证成二意。又,亦漏无漏,即是对位意也。

今文但列初意证成(如大论云:『修八正得善有漏五阴』)。「引婆沙文证成二意」:始有念处,终至八正,皆有二义(漏、无漏)。「又亦漏无漏,即是对位意」:重以对位释前八正。在七觉前,世第一前,是亦有漏;见道以去,是亦无漏。

三、正明无作道品(今文正意,故且置余三)。分五:初、明来意。

诸道谛三十七品,今不具记;但明无作道谛,三十七品,成于一心三观义也。

「诸道谛」:藏教对治易夺(实有道,治彼苦集)、通教不二相(无能治、所治)、别教有无量相(恒沙佛法不同,有析体权实)、圆教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四教则分生灭、无生、无量、无作。

次、正释此之七科(文七义七,意在随益顺机不同。此但通论文义及意;于七科中各论文义,具如下列)。先、明念处(文四义四,同显一境)。于中又二:初、正释,次、结前生后。初又二:初、引三经为三:初、引大品释念处,使成三谛。

大品云:欲以一切种,修四念处者;念处是法界,摄一切法;一切法趣念处,是趣不过。

「一切种」:即一切种智。

次、引华严以释大品。

华严云:譬如大地一,能生种种芽。地是诸芽种也。

若念处具法,方是今境。

三、引法华结华严意。分三:初、正引经。

法华云:一切种相体性,皆是一种相体性。何谓一种?即佛种相体性也。

方便品云:『如是大果报,种种性相义。』正用十如,以为观境。故最后结,凡言一切,不出百界千如。

次、斥旧解。

常途云:法华不明佛性。经明一种,是何一种?

一种一地即佛性。

三、今正解。

卉木丛林种种,喻七方便;大地一种,即一实事,名佛种也。

「卉木丛林」:药草喻品文:『三草二木,一地所生,一雨所润。』譬七方便本是一实。

次、正释念处。分七:先更牒前不思议境为念处境。

今一念心,起不思议,即一切种,十界阴入,不相妨碍。

一一界各具十界,故「不相妨碍」。

次、示念处观。分四:初、身念处(四文皆以一念百界千如,三千世间,摄成三谛,方得名为无作念处;且前不思议境等五观,并依于阴。今一念处,皆趣举一界为境,次以余九,例之可知。说之则四法先后,观之则不出一念。)。先、趣举一界为境。

若观法性因缘生故,一种一切种,则一色一切色;若法性空故,一切色一色,则一空一切空;法性假故,一色一切色,一假一切假;法性中故,非一非一切,双照一一切,亦名非空非假双照空假,则一切非空非假,双照空假。

次、以余九界例之。

九法界色,即空、即假、即中,亦复如是,是名身念处。

次、受念处。分二:先、趣举一界为境。

若观法性受:法性因缘生故,一种一切种,一受一切受;法性受空故,一切受一受,一空一切空;法性受假名故,一受一切受,一假一切假;法性受中故,非一受非一切受,非空非假,双照空假,则一切非空非假,双照空假。

次、以余九界例之

九法界受,即空、即假、即中,亦复如是,是名受念处。

三、心念处。分二:先、趣举一界为境。

若观法性心:因缘生法,一种一切种,一心一切心;法性空故,一切心一心,一空一切空;法性假故,一心一切心,一假一切假;法性中故,非一非一切,非空非假,双照空假。

次、以余九界例之。

九法界心,亦复如是,是名心念处。

四、法念处。分二:先、趣举一界为境。

若观法性,想行两阴:因缘生法,一种一切种,一行无量行;法性空故,一切行一行,一空一切空;法性假故,一行一切行,一假一切假;法性中故,非一非一切,非空非假,双照空假,一切非空非假,双照空假。

次、以余九界例之。

九法界行,皆即空、即假、即中,亦复如是,是名法念处。

三、总结念处义意,兼广破倒显理。

如是念处,力用广博,义兼大小,具破八倒,双显荣枯,双非荣枯;即于中间,入般涅槃,亦名坐道埸,亦名摩诃衍,亦名法界。

一一念处,皆先明空假破倒;次以中道,结成秘密藏,自他俱满,义兼大小。言「俱破」者:破无次第,即破即立,即照即遮;即空,破常等四倒;即假,破无常等四倒;非空非假,而空而假,双照双遮。「枯荣」等者:还以所表依念处释。大经云:『东西南北,喻常乐我净,及无常等枯荣,故佛于双树,以表双非,亦是非中非边,而中而边。』

四、释兼广意。分二:初、征起。

兼广之义,其相云何?

次、释出。分四:初、释身念处。又二:初、明空假破倒。又三:初、明倒。

法性之色,实非是净,而凡夫横计为净,是名颠倒;实非不净,二乘之人横计不净,是名颠倒。

次、明观。

今观色种即空,一切即空,空中无净,云何染著?是名凡夫计净倒破,枯念处成。色种即假,一切皆假,分别名相,不可穷尽;假智常净,不为无知尘惑所染,云何滞空而取灰灭,言色不净?是名二乘不净倒破,荣念处成。

三、结成。

是名八倒俱破,枯荣双立。

次、以中道结成秘藏。

观色本际,非空非假,则一切非空非假。非空故,非不净倒;非假故,非净倒;非净倒故,则非荣树;非不净倒故,则非枯树。非枯非荣,则非二边;无边无中,乃名中间。佛会此理,故名涅槃,亦是非净非不净。八倒不生,名为涅槃;如是涅槃,名秘密藏。安置诸子秘密藏中,佛自住中,故言入也。

次、释受念处。分二:初、明空假破倒。又三:初、明倒。

法性之受,本非是乐,而凡夫之人,横计为乐,是名颠倒。实非是苦,二乘之人,横计为苦。

次、明观。

今观受种即空,一切皆空,空中无乐,云何生染?则凡夫倒破,枯念处成。受种即假,一切皆假,以无所受,而受诸受,名闻分别,不生厌畏,云何弃之?沈空灰断?二乘倒破,荣念处成。

三、结成。

是名二倒双破,枯荣双立。

次、明中道结成秘藏。

观受本际,即非空、非假;非空故非枯,非假故非荣。边倒不生,名为涅槃;中间理显,名秘密藏。皆如上说(云云)。

三、释心念处。分二:初、明空假破倒。又二:初、明倒。

法性之心,本非是常;凡夫横计,是名常倒。法性实非无常,二乘横计无常。

次、明观。

今观心种即空,一切即空;空中非常,云何谓心,念念相续?是名凡夫常倒破,枯念处成。心即假名,一切悉假;心若无常,那得分别无量心相?是名二乘无常倒破,荣念处成。

次、明中道结成秘藏。

又,心即非空、非假。非空故非无常,非假故非于常;非荣非枯,边倒不生,名入涅槃。中道理显,名秘密藏;安置诸子,自亦入中(云云)。

四、释法念处。分二:初、明空假破倒。又二:初、明倒。

法性之法,本非有我;凡夫之人,横计有我。本非无我,二乘之人,横计无我。

次、明观。

今观法性即空,一切皆空;空中无我,是名凡夫倒破,枯念处成。法性即假,一切皆假施设,自在不滞,我义具足,是名二乘倒破,荣念处成。

次、明中道结成秘藏。

观法本际,即非空非假。非空故,非无我;非假故,非于我;边倒不生,名入涅槃。中间理显,名秘密藏。

五、释念处名。

治倒法药,其数有四:法、性、观、智,名之为念;一谛、三谛,名之为处。

六、结成三谛(三谛祇是祕密之藏,即是释成释名义)。

一切即空,诸倒荣枯,无不空寂;一切即假,二边双树,无不成立;一切即中,无非法界。

七、结成行相。

祇一念心,广远若此!若能深观念处,是坐道场,是摩诃衍,是双树间,入般涅槃,始终具足,不须更修余法。

劝行者,依此而修,无不具足;因果、自他并在其中,不余品。

次、结前生后(或为未入,更进后品)。

若不入者,更研余品。

次、明四正勤。分二:初、正释。又四:初、释名(勤观念处,除恶生善)。

勤观念处,名正勤。

三、释相。分二:先灭二世恶。

见、思本起,名已生恶,观于即空,令已生不生,故勤精进;尘沙、无明,名未生恶,观即假、即中,令未生不生,故勤精进;竭力尽诚,行四三昧,遮此二恶。

次、生二世善。

一切智名已生善,此善易生,故言泥洹道易得也;道种智、一切种智,名未生善,此分别智难生。空智已生,勤加增长;中智未生,令得开发。

粗惑先去,真谛先成,为「已生善」,未得无生,名「未生善」。

三、明正勤意。

三观无间,秖为生此二智耳。

四、总结成行相。

是四正勤,亦能悟道;故言一心勤精进故,得三菩提,不须余法。

次、结前生后。

若不入者,当是不勤,心过散动;须入善寂,审观心性,名为上定;于上定中,修如意足。

三、明如意足(四法属定,身如意足,藉兹而发)。分二:初、正释。又二:初、列。

欲、精进、心、思惟。

次、释。分四:初、释欲如意足。

欲者,专向彼法,亦名庄严彼法。定中观智,如密室中灯,照物则了;以照了故,断行成就,修如意足。

「欲者」:希向乐慕庄严彼法。「彼法」者:谓念处境。「庄严」者:修希向心。一切诸法,若无乐欲,事必疏远。

次、释精进如意足。

精进者,成就彼法。法性不动,而寂然精进;无间无杂,断行成就,修如意足。

无杂故「精」,无间故「进」。若无精进,事必不成。

三、释心如意足。

心者,正住观察彼法,一心中缘。制之一处,无事不办;断行成就,修如意足。

一心正住,专注彼境;若无一心,观法断绝。

四、释思惟如意足。

思惟者,善能分别彼法方便。如此思惟,不令动散;定思惟故,断行成就,修如意足。能如此修,定心而入,不须余法。

由思惟彼理,心不驰散,当知四法,是入定方便。

次、结前生后。

若不入者,当修五根。

四、明五根(文义同前,虽观前品,萌善未生;由根未发,萌善易坏;今修五法,使善根生。先释根当体,再摄后归前)。分二:初、正释。分五:初、释信根。又二:先释当体,谓信三谛。

信三谛理,是三世佛母,能生一切,十力无畏,解脱三昧。

次、摄后归前。

但念处修,不求余法,是名信根。

五根咸依念处,正勤、如意,所依亦然。

次、释进根。分二:先、摄进入信。

进者,以信摄于诸法。

次、释信当体。

信诸法故,倍策精进。

三、释念根。分二:先释念当体(令无偏小)。

念者,但念正助之道,不令邪妄得入。

次、摄念入进。

又此法者,为精进所修,是法不忘,故名念根。

念进不遗,故云「不忘」。

四、释定根。分二:先、释定当体。

定者,一心寂定,

次、摄后归前。分二:先、摄定入进。

而行精进。

次、摄定入念。

又,此法为念所摄,是法不忘、不动,故名定根。

有念故「不忘」,有进故「不动」。

五、释慧根。分二:先、摄慧入定。

慧者,念处之慧,为定法所摄。

次、释慧当体。

内性自照,不从他知,是名慧根。但修五根,亦能入道,成摩诃衍。

「内性自照」:有定之慧,照本有性。

次、结前生后。

若不入者,进修五力,令根增长,遮诸烦恼,名之为力。

「遮诸烦恼」:即以三慧,破于三惑。

五、明五力(文意准根。问:名同于前,何须别立?答:善根尚弱,恶未破故,故须更修,令根增长;根成恶破,故名为力。故此五义,大旨同前;名同根本,力用永殊)。分二:初、正释。分五:初、释信力。

信破诸疑,无能动者。

信力信谛,不为偏小,诸疑所动。

次、释进力。

精进除懈怠,如本所愿,皆得成就。

进力观谛,必无间杂;本求极果,未证不休。

三、释念力。

念破邪想,不为烦恼所坏。

念力持谛,破边邪想,不令三惑之所破坏。

四、释定力。

定破散乱,远离愦闹,虽有所说,不碍初禅;善住觉观,不碍二禅;心生欢喜,不碍三禅;教化众生,不碍四禅。妨四禅法,不妨诸定,亦不舍定,亦不随定,是名定力。

定力若成,能于诸禅互不妨碍。「破散」:能破欲界一切诸散。或复虽用欲界语法,不碍初禅支林功德;或住觉观,不碍内净;或住喜支,不碍三禅乐受;或与舍受相应,犹能教化;纵妨四禅,不妨诸定。所言「妨」者,但是不入,谓不入四禅,而诸定具足。言「不舍」等者,正用中定不舍不随。四禅支林功德,如前述。

五、释慧力。

慧破邪执,一切执、一切慧双照具足,是名慧力。如是五力,名摩诃衍。

能破一切偏圆等「慧」,能破一切权实等「执」,而能双照执、慧实相。

次、结前生后。

若不入者,用七觉均调。

六、明七觉支(文七。相三,通一别二;义二,不出定慧。还以寂照而调停之,复以寂照安之、起之。)。文二:初、正释。又二:初、释相。

心浮动时,以除觉,除身口之麤;以舍觉,舍于观智;以定心,入禅;若心沈时,精进、择、喜起之;念,通缘两处。修此七觉,即得入道。

「念通缘两处」:念品能通持定慧。七觉支如前述。

次、引论。

大论云:若离五盖,专修七觉,不得入者,无有是处。

「五盖」:即贪、瞋、睡、掉悔、疑。盖覆心性而不生善法。

次、结前生后。

若不入者,修八正道。

七、明八正道(文八、义八,意亦不定;品位既极,无复生后)。分二:初、释八正。又八:初、释正见。

更以出世上上正见,观三谛理。

次、释正思惟。

以正思惟,发动此观。

三、释正语。

如法相说,自他俱益,即是正语。

听法说法,俱得解脱,化功归己,故「自他俱益」。

四、释正业。分二:初、列四业。

若黑业得黑报,白业得白报,杂业得杂报,非白非黑业得非白非黑报。

次、释四业。

约小乘作可解。今言沈空是黑业,出假是白业,两兼是杂业,中道是非白非黑业,皆名邪命。若业能尽业,名为正业;依此而行,名为正业。正业不为二边所牵。

「约小乘作可解」:小乘则不得云非白非黑而有来报。非白非黑今云有报者,须从大乘释。非白非黑名为无漏,受变易身,名为之报。又约三观释业者,不次第名圆正业。言「邪命」者:自圆之外,皆名为邪。今此释业,何故云邪命?圆业不正,于当成「邪」;破无不遍,故名为「尽」;依遍而行,故名「正」。

五、释正命。

见他得利,心不恼热,而于己利,常知止足,是为正命。

「见他得利」:事解可知。若依理释,若偏、若小皆名他利;三谛圆具,方名己利。终日圆修而无修想,然于无想不生染著,名「知止足」。

六、释正精进。

善入正谛,名正精进。

善,故名「精」。入,故名「进」。得中,名「正」。

七、释正念。

心不动失,正直不忘,名正念。

不动,故「正直」。不失,故「不忘」。上句为因,下句为果。不动中道,于念不忘,故名「正念」。

八、释禅定。

正住决定,名正定。

「正住」:释正字。「决定」:释定字。正住于理,决定不移。

次、结成行相。分二:初、正结。

因是八正道,即得入理。

次、引证。

大经云:若有能修八正道者,即得醍醐。

三、通结道品。分四:初、结示道品在一念心(初心可修,未论深位)。

如是道品,非是对位;但于初心,观法性理,即得具足。

次、引证道品并在念处(是故道品初心并修)。

大论云:四念处中,四种精进,名四正勤;四种定心,名四如意足;五善根生,名为根;根增长,名为力;分别四念处道用,名为觉;四念处安隐道中行,名八正道。

三、明修道品功能。

故知初心行道,用三十七品,调养止观;四种三味,入菩萨位。

四、结判。

如此道品,是大涅槃近因;余诸道品,名为远因(云云)。

五、举譬(今文并与大论、婆沙文同,但大小别。今位在初住,与婆沙异)。于中分二:初、则约无作道品,次通约三观。今初。又三:初、譬。

今以譬显此义:植种于地,芽觜初开,生根下向,枝叶上布,其华敷荣,结果成实。

「觜」:音资,嘴的本字。

次、合。分二:先、正合道品。

法性、法界为大地,念处观为种子,四正勤如抽芽,五根如生根,五力如茎叶增长,七觉如开华,八正如结果。

次、明果异名。

结果者,即是入铜轮位,证无生忍,亦名至宝所,亦名入秘藏,亦名得醍醐,亦名见佛性,亦名法身显,八相作佛。

「铜轮位」:圆教初住位。

三、结。

道品善知识,由是成正觉,此之谓也。

「善知识」:准方便中有三知识。从初引导令至宝所,即同行;由是道品,令行无误,即教授;诸品防护妄误不侵,即外护。又忍辱衣,法喜食,资于慧命,益以定慧,并外护义。由三知识,令入初住,三身正觉,能与众生,真善知识。

次、通约三谛(通结三观。前约圆对位,今谛谛各辨;于中先别对,次总对,并消喻文,非约修行。又约圆教为竖譬者,观行如叶,相似如华,分真如果,亦通四教)。先、别对。

若通途释道树者,如大品明:离三恶道名叶益,得人天身如华益,得四道果名果益,此偏就空为释耳;免二乘地为叶益,得变通身为华益,具道种智为果益,此偏就假为释耳;免二边缚为叶益,受法性身为华益,证入佛性为果益,此偏就中为释耳。

次、总对。

若总就三观者:即空名叶益,即假名华益,即中名果益(云云)。

四、明三脱门(即道品功能。大论二十一问:『涅槃唯一门,何故有三?』答:『法一、义三,随入故别。我见、邪见等迷理惑之见行,从空;贪欲、瞋恚等迷事惑之爱行,从无作;见、爱二行,从于无相。』论局三藏,今通三教;别教初心,同于藏通。诸教并以证道为无漏城,唯圆义通,六即辨异;是故今文释道品竟,次明三脱。使识无作,故具明诸教三脱)。分三:初、来意。

复次,行三十七道品,将到无漏城;城有三门,若入此门,即得发真。

次、列名。

谓空、无相、无作门;亦名三解脱门,亦名三三昧。

三、正释。分二:先、总释,次、历教。初又三:先、辨王臣旁正亲疏,次、约伏断,三、约名体,以总观别。初又二:先、明三昧为王。

若从正见、正思惟入定,从定发无漏;是时正见智名大臣,正定为大王;从此得名,名三三昧。非智不禅,即此意也。

次、明三脱为王。

若由正定生正见,从正见发无漏;是时正定为大臣,智慧为大王;从此得名,名三解脱。非禅不智,即此意也。

三脱从慧,三昧从定。以亲入无漏者为「王」,旁助发者为「臣」。有从定发慧,有从慧发定,以为王臣。

次、约伏断。

或可三昧是伏道,解脱是断道、证道。

三、约名体以总观别。

或可定慧合故,三昧是解脱,解脱即三昧。

次、历教。分四:初、三藏。又二:初、明三三昧。

若三藏:以苦下空、无我,是空门;灭下四行,是无相门;集、道下八行,苦下两行,是无作门。

三藏教,约十六行,以分三门。苦空无常无我,集因缘生,灭尽妙离,道正迹乘;为藏教四谛十六行观。

次、结成王臣。

此十六行,王臣等(云云)。

但分三昧,及以三脱,互为「王臣」。

次、通教。分二:初、明三三昧。又三:初、空门。分二:初、正释空门。

若通教:明苦、集皆如幻化,即空门。

次、引古今释论本。分二:初、正引。

古释论本云:若观极微色,则有十八空。今本云:若观一端叠,则有十八空。

大论二十、三十一、四十六,说「十八空」: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始空、散空、性空、自性空、诸法空、不可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

次、和合。

叠是假名,极微是实法,以此为异;若得意者,假、实皆空耳。

次、无相门。

若未入空,情想戏论,计有空相;知空无空相,名无相门。

三、无作门。

空相虽空,犹计观智;既无能所,谁作空观?是名无作门。既无作者,谁起愿求?亦名无愿。

通教从初,但观幻化,是故不复依十六行。

次、结成王臣。

此三三昧王臣(云云)。

通教中不从谛行,但约空观以辨三相,还约定慧以判王臣。虽俱幻化,入道机别。初空门,双引古今,以证假实。以其译者,各从一意,异三藏故,三门同时。

三、别教。分二:先、通约三观。又二:初、明三三昧。

若别教:明从假入空,证真谛,名空三昧;二乘但证此空,犹有空相;菩萨知空非空,出假化物,无复空相,是名无相三昧;进修中道,无中边相,亦不求中边,名无作三昧。

三谛各有止观(止即三昧,观即三脱),分三王臣,以初地为无漏城。

次、结成王臣。

此三观智,王臣(云云)。

次、别约出假。分二:初、明三三昧。

复次,别约出假意者:分别无量药病,悉是假名,假名无实,无实故空,是名空门;空尚无空相,况有假相?故名无相门;空假无相,亦不愿求,知病、识药,故名无愿。

约出假亦具王臣。别教中,立二释者,由分:得意(约教始终,虽具三谛,若入证道,不复名别)、失意(但在于假)。故大品云:『欲度众生修于空,护持诸法修无相,不舍诸有修无愿。』岂非出假立三门相耶?

次、结成王臣。

此出假智,王臣(云云)。

四、圆教(前释三教,通途泛列,非文正意,故圆三门与前永异;圆王臣等,亦复天隔。故圆教中,空即无相、无作,定慧体一,圆伏圆断,圆名妙体。)。于中分二:先引论文总比决,次正解释。初又二:初、比决。又二:初、所缘不同,能通门异。

别约圆者:名虽同前,意义大异。大论云:声闻缘空,修三解脱;菩萨缘诸法实相,修三解脱。

所通既别,能通亦殊。

次、明空体不同。

智者见空,及与不空;此空不空,亦名中道;若见此空,即见佛性。

言虽通渐,今复圆空;空即不空,故并名中,咸能见性。

次、因辨大小十八空。分二:初、小十八空异。

又,二乘观梦中十八事,梦中内事不可得,名内法空;梦外事不可得,名外法空;乃至梦中十八有不可得,名十八空。

二乘观十八空,如「观梦事」。

次、大十八空。

今圆观眠法不可得:无内法,从眠所生一切内法,皆不可得,名内法空,一切法趣此内空;眠无外法,从眠所生一切外法不可得,即外法空,一切法趣此外空;乃至眠法十八种有不可得,名十八空。一切法趣十八空,历十八缘,名十八空,但是一空。方等云:大空小空,皆归一空;一空即法性实相,诸佛实法。大品云:独空也。

譬于眠梦事,以分大小;别由教异,中体不殊,是故但与通空辨别。

次、正解释。分二:先正示门相。分三:初、前修中观中三假,以辨三相。

如前观无明,四句不可得;一空一切空,不见四门分别之相;非缘非真,无谁所作,王臣(云云)。

寄前修中观中三假,以辨三相,故云「如前」。以四句观破无明,既具二空,皆不可得,故云「空门」。「不见四门分别之相」:即相续假,破尚无法性,岂有无明,即无相门?又「非缘非真,无谁所作」:即无作门。以有真有缘,即有能所,故有作者。「王臣(云云)」:亦具三义,与前不同。

次、明三门相印。

如是空,即无相、无作,及一切法,一切法亦如是。当知一解脱门,即三解脱门;三解脱门,即一门。

三、明门门三脱,一一互通。

又四门中,皆修三解脱,互无障碍。

次、重约教以辨空异。分三:初、结成圆门。

如此三门,意非次第。

次、判异。

别虽次第,皆缘实相;又异通教,通缘空理;复异三藏,三藏缘四谛智;故知三脱,及与道品,节节有异,须善识之。

举深况浅,故劝「善识」。

三、约五味判。分五:初、正约五味判。

又华严日出,先照高山,偏多四荣;鹿苑三藏,偏多四枯;方等、般若,多调枯以入荣,引小而归大;鹤林施化已足,于荣枯中间,而入涅槃;为极钝难化,来至双树,始复毕功。利根明悟,处处得入;如身子等,于法华中,入秘密藏,得见佛性。所以涅槃,遥指八千声闻,于法华中,得记作佛;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约此一番,施化早毕,不俟涅槃。

华严中虽具二义(兼别明圆)文多明别,故云「偏多四荣」(常、乐、我、净)。初住虽即,略明圆义;二住已去,乃至十地,多明别义(初住是圆,二住已后,复存隔历者,释签谓是圆接别)。「三藏偏多四枯」(苦、空、无常、无我)。「方等般若」:文中处处虽有圆义,多为调于钝根菩萨及二乘人;故有弹斥礼座去华,闻不思议事,犹如败种;至般若乃堪委业,以说二空。所以二时教意,「多调枯入荣,引小归大」。至法华时,会诸枯荣,入非枯非荣。法华涅槃,二经同味,虽越而兼,故云「为极钝难化,来至双树」,并云「遥指八千声闻」(法华持品,八千声闻得授记莂),如「秋收冬藏」(涅槃时,犹如捃拾),「更无所作」。

次、约人结前所表。

又云:谁能庄严娑罗双树?即举舍利弗六人;又别举如来,若见佛性,能庄严双树,于其中间,而入涅槃。身子六人,既能庄严,岂不见佛性?于其中间,入于涅槃?

佛答师子吼:『有六人,能庄严娑罗双树(四枯四荣);菩萨之人,处处庄严,且置不说。多闻阿难、天眼那律、少欲迦叶、无诤须菩提、神通目连、智慧身子。』师子吼言:『如我解佛所说义,唯有如来,乃能庄严娑罗双树。』以六人是因位,如来是果人。

三、举劣况胜。

声闻尚尔,诸菩萨等,处处得入,其义可知。

四、结成秘藏。

若入涅槃,成五解脱。

四念处观,既观五阴,故成「五解脱」,故经云:『色解脱乃至识解脱。』

五、结成三佛性。

不即六法,不离六法,三佛性意(云云)。

结念处解脱,成三佛性。「六法」只是神我五阴,故六与性,不即不离;不即故非,不离故是;理具故是,本迷故非。若对「三佛性」别论:了因对色,正因对识,缘因对余四,皆不即离。若转五阴成四德、三德、四念:则转色成法身,法身常乐;转想成般若,般若即净;转受、识成解脱,解脱则我。又依念处:转识成常,转受成乐,转想、行成我,转色成净也。

第七、对治助开。分七:初、明来意。又四:先、克出所助之体。

第七、助道对治者。释论云:三三昧,为一切三昧作本也。

本文唯约无作三昧,为诸行本也。

次、别明为今文行本。

若入三三昧,能成四种三昧。

「四种三昧」:法华中常行、常坐等四种三昧。

三、约根遮以简助意。

根利无遮,易入清凉池,不须对治;根利有遮,但专三脱门,遮不能障,亦不须助道;根钝无遮,但用道品调适,即能转钝为利,亦不须助道;根钝遮重者,以根钝故,不能即开三解脱门,以遮重故,牵破观心;为是义故,应须治道,对破遮障,则得安隐入三解脱门。大论称诸对治,是助开门法,即此意也。

「但专三脱门,遮不能障」:专修无作,开圆三脱。四句之中三句不须,唯根钝有遮,用此对治。正约根遮,以简正助。

四、况释斯须二果。

夫初果圣人,无漏根利,见理分明;事中烦恼,犹有遮障,不名善人。斯陀含,侵五下分,亦非善人,虽非善人,实非凡夫;若世智断惑,虽无事障,实非圣人。如此两条,尚须助道,况根钝遮重,而不修对治,云何得入?

「两条」:向判二果,及以世智。初条尚有事惑,次条无事惑,于理成障。破事、理二障,义当对治;况复根钝遮重者,不修对治耶?第三果人,欲惑结尽,故不须治。世智虽断,下八地思,以计我故,尚须治道;故五停中著我多者,尚须修治。准此根利无遮,根钝无遮,及无漏智尽欲结者,不须对治。然初二果但缘理治惑,实不同于凡夫治相。

次、明用治所依(即六度)。

助道无量。前通塞意中,约六蔽明遮,宜用六度为治,以论助道。

三、正明对治。分二:初、别释。又六:初、治悭贪。

若人修四三昧,道品调适,解脱不开;而悭贪忽起,激动观心,于身命财,守护保著;又贪觉缘想,须欲念生;虽作意遮止,而悭贪转生;是时当用,檀舍为治。

次、治破戒。

修三昧时,破戒心忽起;威仪麤穬,无复矜持,身口乖违,触犯制度;净禁不淳,三昧难发;是时当用,尸罗为治。

「穬」:音供,芒粟也,或稻不熟。「矜」:音巾,杖也。「淳」:音纯,例淳朴。

三、治瞋恚。

修三昧时,瞋恚悖怒,常生忿恨;恶口两舌,诤计是非,此毒障于三昧;是时当修忍为治。

「悖」:音贝,做事不合情理,例悖逆。

四、治懈怠。

修三昧时,放逸懈怠;恣身口意,纵荡闲野,无惭无愧,不能苦节;如钻火未热,数数而止。事儢之人,尚不办世务,况三昧门?是时应用,精进为治。

「儢」:音吕,不欲为藐。

五、治散乱。

修三昧时,散乱不定;身如独落,口若春蛙,心如风灯;以散逸故,法不现前;是时应用,禅定为治。

六、治愚痴。

修三昧时,愚痴迷惑,计著断常,谓有人、我、众生、寿命;触事面墙,进止常短,不称物望,意虑顽拙,非智黠相;是时当用,智慧为治。

「黠」:音洽,聪敏。「面墙」:无所见也。

次、总结。

诸蔽覆心,亦有厚薄:薄者心动,身口不必动;厚者身口动,心必先动;内病既强,其相外现。

前六蔽中,各有厚薄(云云)。

四、具辨四随回转治相。分二:初、总举(四明教行录四曰:『智论立悉檀被机,禅经用四随益物。』四随即四悉也)。

若用对治得去,是病所宜;若对治不除,当依四随,回转助道。

次、别示。

如治一悭,或乐修檀,或不乐修檀;或善心生,或不善生;或修檀悭破,或不破;或修檀助开,或不开;当善巧斟酌,或对或转,或兼或第一义(云云)。修余治,亦如是。

「如治一悭」:略举一蔽,示四随相。「乐修檀,不乐修檀」:以明转相。以不乐檀,即转用尸罗,乃至般若,此病不转而治转也。若药病俱转(如悭用尸罗、忍辱等五,名药转。若悭贪,因尸罗、忍辱等五而转者,名病转。又尸罗用檀、忍等,又是药、病俱转),名亦对亦转,或是转非对。若病转,药不转,不名转治。「第一义」:唯观无相真如寂理,以治众病。本文唯有药病俱转,终无病转而药不转。

五、明合行式中,明其治相非一。

于助六度,但作一事解,不能助道;当观此助不思议,摄一切法,如后说。

总明合行之式,四教皆以当教之理而合行之。

六、正明合行。分二:初、欲明合行,先出异解。

有人言,说六是通教,说十是通宗,此不应尔。

六度十度,但是开合;古师不解,滥用楞伽宗与教之文,谓宗无说,为理为大,以属菩萨;谓教有说,为事为小,以属二乘。

次、破异解明合行。分二:初、引大经大品以证六度,摄一切法。

大经明六度是佛性,大品云是摩诃衍;一度尚摄诸法,何况六耶?

证知六度外无余法。如前云四谛有无量相,不云四外更有余法。何故云六但在通教?

次、略示文意。

若得开合之意,则无去取。

六与十既是开合,不应以此,而判大、小宗与教等别。

三、正示开合。

如禅有愿、智、力,开出泥滓;波罗蜜有神通力,开出婆罗波罗蜜;定,守禅度也。般若有道种智,开出沤和俱舍罗;又有一切种智,开出闍那波罗蜜;一切智,守本;受般若之称,离则为十,束即为六。岂得以广略,而判大小耶?

泥滓与愿,婆罗与力,方音异耳。「定守禅度」:若开禅为三,则根本定,守第五度(禅);余所开者,名「力」名「愿」。「一切智守本」:随其开已,自存本名,如空智守于第六般若;余所开者,「沤和」出假智(道种智),「闍那」入中智(一切种智)。沤和、闍那亦是方言不同。

七、明摄法者(正是合行,故能摄法。若不达于一切诸法,皆入此之对治门中,如何对治摄一切法?)。分三:初、总列。

今明六度助道,摄诸法尽。略明摄诸道品:调伏六根、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六通、三明、四摄、四辨、陀罗尼、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等,及一切法。

「十八不共法」:佛陀身口念等十八种功德法,不与菩萨二乘共。「四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四辨」:四无碍解脱。「陀罗尼」:译总持,能持善遮恶。大论五曰:『持善不失,如完器盛水,水不漏散。遮不善心令不生。』

次、别明。分二:初、明六度摄道品(「檀」摄除、舍二觉。「尸」摄正语、业、命。「忍」摄念根、念力、念觉、正念。「进」摄四正勤、进根、进力、进觉分、正精进。「禅」摄四如意足、定根、定力、定觉、正定。「慧」摄四念处、慧根、慧力、择觉、喜觉、正见、正思惟。上合三十五。余二信,通三十五,以一切诸法信为本故)。文为二:初、正明摄法。分六:初、明檀度摄法。又二:初、指义。

云何摄诸道品?诸道品中,各有舍觉分,正为檀摄。

次、摄相。分四:初、三藏。又四:初、正明可舍(虽未成理,檀有事治之益)。

若三藏舍觉分,虽不入理,亦是舍身、命、财。

次、引论征问。

大论云:慈、悲、喜,于众生有益,舍何所益?

三、据义答释。

舍能具足六度,广利众生,是名大益。

四、明檀能成立。

又舍如膏油,能增五度光明;故知檀度,摄舍觉分也。

次、通教。

若通教舍觉分,舍身、命、财,如幻如化,三事皆空;此舍觉分,亦为檀度所摄也。

三、别教。

若别教舍觉分,舍身、命、财中无知;此舍,亦为檀度所摄也。

四、圆教(为今文正修之体,故广明其相)。分二:初、正明圆舍。

若圆教舍觉分,舍十法界色身,舍十法界连持之命,舍十法界依报;如是身命、财,皆不入二边。

「连持命」:即诸界中各有连持。如六道中,报命不同,及四圣中有慧命、常住命等。「不入二边」:祇是中道不二之舍,此约最后理观檀义。但修理观者,重惑若起,必须事助;事与理具,名为合行。正显六度道品俱有事理,故有相破、相修、相即。依报是财,正报是身,命谓连持,即此三事,在一念心,三谛具足。

次、释圆舍相。分九:先明不二之舍。

何以故?财名六尘。若计六尘可舍,有前人可与,己身能施;如此施者,即入六尘有边;若三事皆空,即堕无边。今观财即空,不入有;观财即假,不入空。

次、引殃掘,以证圆舍。分二:初、列经文。

不二之舍,与生死后际等,离老、病、死,得不坏常住。

次、释经意。

有边是生死,属前际;空边是涅槃,属后际;是二皆空,悉不可得,故称为等。离老死者,前际空故,离分段老死;后际空故,离变易老死;二死永免,故言离也。得不坏常住者,即是中道法性诸佛所师。以法常故,诸佛亦常;此常住财,无能毁损;常住之身,无能系缚;常住之命,不可断灭;成就究竟檀波罗蜜,以自庄严。

达生死之身,见常住理;于悭成治,复显法身;身既如是,财、命亦然。

三、引金刚以证圆舍。

故金刚般若云:初、中、后日分,悉以恒河沙身布施,不如受持般若,一四句偈。当知理观圆舍,乃会道品,檀度所摄也。

引金刚具三般若:实相资法身,舍一切身;观照资慧命,舍一切命;四句文字资常住财,舍一切财。故文字资观照,观照资法身。复由修三,资于理三,一切皆由四句为本。故云:『日舍三恒,未免有生,四句般若,累灭道成。』

四、斥偏。

如此道品,舍觉分,理观深微,而不存事行;三藏中,事施雄猛,剜灯、救贸、国城、妻子,而理观全无毫末;两皆有过。

「两皆有过」:修圆观无事行,修事度绝圆理,并缺合作,为互失之相。「剜灯」:剜,音湾。报恩经云:释迦因地为轮王事,剜身千灯以求半偈。偈曰:『夫生辄(音折,例往往)死,此灭为乐(乐是小理,望今俱事)。』「救贸」:出胁肉以贸猴子。「国城妻子」:大论中,鞞施伽王事。余如救鸽饴虎,舍身兼命。

五、明得失。分二:初、略明得相。

今明事檀,助破悭蔽,进成理观,岂可相离?

次、广明失相。分二:初、别明无三。

若人虽解实相圆舍之观,抚臆论行;涉事悭克,保护财物,一毫不舍,辞惮劳苦,称筋计力,不能屈己成他,贪惜寿命,岂能诤死让生?

「抚」:音府。「臆」:音亦,胸也。「涉事悭克」:循心自责,知行不周。「保护」下:不能舍财。「辞惮」下(惮音但,怕也):不能舍身。「贪惜」下:不能舍命。

次、总结无三。

触事吝著,铿然不动,但解无行;如是重蔽,何由可破?三解脱门,何由可开?

「铿」:音坑,撞击也。「铿然」:形容金石之声。

六、立行请加。

今于道场,苦到忏悔,生决定心,起大誓愿,舍身、命、财,决无爱惜;自行此檀,又以教他,赞叹檀法,随喜檀者;立此誓已,称十方佛,为证为救。

「自行」下,大论五十六云:『自不杀生,教人不杀,赞叹不杀,亦欢喜不杀者,乃至种智。设使心起,不令口起;设使口起,不令身起;设使身起,不令作大罪;作是行时,结使则薄;始从不杀不盗,乃至种智。』『四法互缺,不成极果。』

七、蒙加得益。

心若真实,无欺诳者,能感如来,放檀光明,照除悭蔽。思益等(云云)。以蒙光故,与诸道品,舍觉相应,须一一释出之。

「能感」乃至「思益」等者:彼经佛放一切法光。今文且引六,以证六度。经云:『又如来光,名曰能舍,佛以此光能破众生悭贪之心,能令行施,余五比知。』「须一一释出之」者:蒙光得益有四种檀相。若与三藏檀舍相应,能舍事中身命财;与通相应,知三事空;与别相应,达施诸法;与圆相应,见施法界。檀度既然,余五亦尔。

八、理具事成。

事理既圆,能毕竟檀;舍财同粪土,身比毒器,命若行云,弃三如唾;悭障既破,治道义成,便得解脱。若无因绿,寄之行道;应有利益,舍若遗芥。

「若无因缘」等者,若非利物等缘,则寄之以进己道;若于他有微利益,舍此身等犹如草芥。

九、总结得益。

是为事油,助增道明,开三脱门,得见佛性;若不能尔,无助治之益。

「是为」等者,结成斥偏。正智如火,事行如油,火若不明,炷则不燋,乃由事行油竭故也。

次、修尸度摄法。分七:初、明摄法。

若如上修,即应得悟;设不悟者,应自思惟。理观道品,有正业、正语、正命,此属尸罗所摄。

次、列教。分四:初、三藏。

若三藏正业等,乃至慎护威仪,不破、不缺、不穿、不杂。

次、通教。

通教正业等,不得身、口,即事而真,乃是随道、无著等戒。

三、别教。

别教正业等,乃是智所赞、自在等戒。

四、圆教。分二:初、正明。

圆教正业等,皆观法性,即是具足等戒。

次、引证。

净名云:其能如此,是名奉律。即此意也。

三、斥失。

理观之戒,即心而备;虽作此解,身口多亏;或今生麤穬,或先世遮障;未得忏悔,覆我三昧,脱门不开。

四、诸佛冥加。分三:初、正明。

思是事已,常自悲愍,深生改革;从今日始,断相续心,誓持禁戒,事无瑕玷,护持爱惜,如保浮囊;终不全身,而损戒也。

「瑕」:玉的瑕疵病。「玷」:音店,玉的缺点。毁重如玷,破轻如瑕。

次、引事。

毒龙输皮全蚁,须陀摩王失国护偈。

「毒龙」等者:龙护八戒,舍己全戒。初忍剥皮,以护人;次受唼(音匝,吃也)啮(音涅),以全蚁。大论十三,释迦因地事。「须陀」等者:出大论,普明王与斑足王的故事,请百法师说四无常偈。

三、具结。

自戒化他,赞法赞者;大誓不动,称佛名字,为证为救。

五、蒙加获益。

心诚感佛,放净戒光;能令毁禁者,净戒光触时,二世罪灭;即与理观,正业相应。一一须释出之。

「二世」:即过、现。「一一须释出者」:四教尸罗相。三藏可知,通教持相尚无,犯相本灭;别、圆二尸,例檀可知。此尸若与圆理相应,方名具足。

六、理具事成。

事理既圆,毕竟持戒,入三脱门,见于佛性。

七、总结得益。

是名助油,以增道明。

三、明忍度摄法。分七:初、明摄法。

如上修戒,若不入者,当复思惟:是诸道品,各有念根、念力、念觉分、正念等,即是忍义,羼提所摄。

「羼提」:大论十四曰:『羼提秦言忍辱。』

次、列教(即以四忍为四教)。诸经五忍(伏忍、信忍、顺忍、无生忍、寂灭忍)多约别教,竖对四教;其义不违,唯除信忍。三藏不断,宜用伏名;通在衍初,宜作顺名;别破无明,方有无生;圆会正理,可名寂灭。分四:初、三藏。

若三藏正念等,是伏忍。

次、通教。

通教正念等,是柔顺忍。

三、别教。

别教正念等,是无生忍。

四、圆教。

圆教正念等,是寂灭忍。

三、斥失。

若人念力坚强,瞋恚之贼则不得入。而得入者,或因无念,或念不强,而瞋蔽得起;或今世起,或前世起,或瞋同行外护,或瞋现事,或追缘昔嫌,或初起屑屑,或初即隆盛。若恣瞋毒,倾荡无遗,设不自在,如蛇自啮;瞋障百千法门,岂得恣之,而不呵责?当知但有理解,未有忍力。

「屑屑」:音懈,例细末不安。「啮」音涅,牙咬。但出瞋者,但有理解,无事忍故。

四、立行请加。分三:初、正明。

既知是已,深生改悔,发大誓愿;卑如江海,秽浊归之;屈如桥梁,人马践之;当耐劳苦,犹如射垛,众箭凑之,无恨无怨。

「垛」:音堕。

次、引事。

如富楼那被骂,喜免手;乃至被刃,喜疾灭。无辜恼者,忍力转盛,如揩金磨镜。羼提仙人,强软俱安。

「富楼那」:既成道已,欲还本居,佛诫令忍。答云:『若被骂时,喜免手打,乃至被杀,喜早离毒身。』「揩金磨镜」:忍力如金如镜,违境如揩如磨,弥揩弥磨,转益明净。「羼提仙人,强软俱安」:割截是强,王悔是软;受无辜辱,而皆忍之;二境不变,名曰俱安。

三、结具。

自忍化他,赞法赞者,大誓不动,称十方佛,为证为救。

五、蒙加获益。

佛放忍光,二世瞋障,重罪销灭。

六、理具事成。

得与事理,诸念相应;于诸违境,忍力成就。

七、总结得益。

是为事油,助增道明。

四、明进度摄法。分七:初、明摄法。

若如上修,而不入者,当复思惟:四种道品,各八精进,为毘黎耶所摄。

精进摄四正勤、进根、进力、进觉分、正精进。长阿含中有八精进、八懈怠,于四种事(乞食、执作、行来、病患)各有前后生于进怠。经云:『何谓懈怠?比丘乞食不得,便作是念:我今日乞食不得,身体疲极,不能坐禅经行。不肯精勤,未得欲得,未获欲获,未证欲证,是为懈怠。』意若精勤欲得等,是精进也。

次、列教。

大论云:前三易成,不须精进;后二难成,必须精进。精进故,得三菩提。阿难说精进觉,佛即起坐;如大施抒海,乃可相应。

列教文略。「前三易成」至「得三菩提」:辅行卷一之四:『释论五菩提:一发心、二伏心、三明心、四出倒(灭惑见佛到萨婆若)、五无上(坐道场得菩提)。』以五名对五即,发心对名字,伏心对观行,明心对相似,出倒对分证,无上对究竟。理通凡下,置而不论。又卷三之二:『五眼具足成菩提(肉、天、慧、法、佛)。』论云:『菩萨初发心时,虽得肉、天、慧眼等,以见众生种种不同,云何能详如是实法?故求法眼引导令入,于诸法中佛眼见法实相。』故云「前三易成,后二难成」。「阿难说精进觉」:佛令阿难为众说法,佛暂小息,说至精进觉,佛便起坐;佛尚若是,故励常途。「大施抒海」(抒:音素,取而泄之)。

三、斥失。

而今放逸,倚卧纵缓,忘失本心,无复进力;虽在道场,杂诸恶觉,名之为污;日不如日,名之为退。退则非进,污则非精,何能契理?或先世懈怠,罪障覆心;如穴鼻无钩,狂醉越逸;初中后夜,不克己竞时,薳复迁延,稆度日月。

「薳」:音委,草名,人姓则音远。「稆」:音吕,不因播种自生之稻。「穴鼻」:大论三十三云:『如驼穿鼻,一切随人。』「无钩」:大经二十三云:『譬如无钩醉象,狂逸暴恶。』

四、立誓请加。

当发誓愿,刻骨铭心,身命许道,推死在前;无量劫来,唐爱护惜,今求三昧,决定应舍;以夜继昼,呵责过患,行法匪懈,端直其身,无复难心、苦心;设有病恼,不以为患,一生不克,历劫不休。

「刻骨」:誓身精进,如刻至骨。「铭心」:誓心精进,如铭其石。为法忘身,名「许道」。「唐」:虚也。「难心」:结行法匪懈。「苦心」:端直其心。

次、结具。

自进化他,赞法赞者,称十方佛,为证为救。

五、蒙加获益。

感佛进光。

六、理具事成。

得与理观,八进相应;若与三藏相应,即成生生精进;通相应,即成生生精进;别相应,即成不生生精进;圆相应,即成不生不生,牢强精进,开涅槃门,见于佛性。

「生生精进」:三藏三祇,进犹润生。「生不生精进」:通亡进相。「不生生精进」:别已入空,为生故进。「不生不生精进」:圆理本寂,进亦不生。以生生等释成四进,发起策励之相。

七、总结得益。

是为事油,助增观明;精进有通体、别体(云云)。

五、明禅度摄法。分七:初、总约禅度。

若如上修,不得悟者,当自思惟:理观道品,各有八定,为禅度所摄。

「八定」:禅摄四如意足、定根、定力、定觉、正定。

次、列教。

但是解心,实未证得;虽言根本,事定不成;乃至虽言无作定,首楞严不成。

「根本」:对藏。「楞严」:对圆。且越中二,若立中二。应云:『虽云无生,理定不成;虽云无量,出假不成。』

三、斥失。

若无定者,平地颠堕;或二世散动,三昧不开。

「无定」等:此引大经,以常人况释。如世间人,无心数定,世路平地,尚自颠堕;况修出世,无定岂成?

四、请加。分二:初、正明。

为是义故,一心决果,初、中、后夜,身端心寂;疲苦邪想,若起疾灭。

次、结具。

自禅教他,赞法赞者,大誓不动,尽命为期;乃至后世,不证不止,称十方佛,为明为救。

五、蒙加获益。

感佛定光,散动障破。

六、理具事成。

事禅开发,与四观相应。

七、明五门禅。分二:初、明来意(以禅门中,门户多故,故更明此五门禅相)。

大论释禅度,先列诸禅法,次明无所得,显波罗蜜相;后广释九想、八念等,皆于禅中开出。诸禅法甚多,今但取五门,为助道也。

「九想」:胀、青瘀、坏、血涂、脓烂、噉、散、骨、烧。「八念」:念佛、法、僧、戒、舍、天、数息、死。「五禅门」:释签四之一曰:『言五门禅者,如净名弟子品,迦旃延章说之:无常、苦、空、无我、寂灭,取结成双非,以显中道为圆五门。』又『小乘七方便中之五停心观。』

次、正释。分五:初、明数息治散乱(至第九卷中更释)。又三:初、正明观法。

若禅思时,心多觉观,遍缘三毒,当用数息为治。数若不成,即知心去,去即追还,从初更数;防散录心,此为良治。以心住故,或发欲界定,乃至七依定皆能入。若不得般若方便,成凡夫法;若得方便,成摩诃衍。

「七依定」:成论七三昧品云:『初禅得无漏,乃至无所有处得无漏;依此七处,能得圣果。』欲界,有少分;非非想处,定多慧少;故说七依。

次、助益行成。

故请观音云:若数息心定,毛孔见佛,住首楞严,得不退转。是为数息,开解脱门;即与三藏八定相应,乃至与无作八定相应。

「八定」:四禅四空。「请观音」:请观音菩萨消伏毒害陀罗尼经之略名。佛在菴罗树园,月盖长者,请佛救疗毘舍离国之恶病;佛为说西方一佛二菩萨之名,观音菩萨为说神咒。

三、总结得益。

是为事油,助增道明。

次、明不净治贪欲。分三:初、正明观法。

若缘女色,耽湎在怀,惑著不离,当用不净观为治。观所爱人,初死之相,言语适尔,奄便那去,身冷色变,虫脓流出,不净臭处,秽恶充满,捐弃冢间,如朽败木;昔所爱重,今何所见?是为恶物,令我忧劳?既识欲过,淫心即息。余八想,亦治淫欲。大论云:多淫者,令观九想;于缘不自在,令观背舍;缘不广普,令观胜处;不能转变,令观十一切处;若有怖畏,令修八念。皆以不净为初门,悉治淫火。

「耽」:音丹。「湎」:音免。「耽湎」:即贪淫嗜酒。此中是假想观。八背舍(新曰八解脱。大论二十一曰:『背舍为初门,胜处为中行,一切处为成就,三种观足,即是观禅体成』)等,因便兼列,非文正意,故云「皆以不净为初门」。

次、助益行成。

开解脱门,与四种八定相应。

若色,无色相对,则色禅为禅,无色为定。

三、总结得益。

助油增明(云云)。

三、以慈悲治瞋恚。分二:初、正明观法。

若攀缘瞋恚,当用慈心为治。上忍度是通治,今别约慈无量心;余三心,或是乐欲等(云云)。悲无量为对治者,缘众生苦,深起愍伤,欲拔其苦,缘此心入定,与悲相应;慈者,想众生得乐,缘此心入,与慈定相应;喜心者,想众生得乐,生大欢喜,缘此心入,与喜定相应;舍心者,舍爱憎想,住平等观,缘此心入,与舍定相应。

「余三心或是乐欲等」:因慈定兼说悲、喜、舍余三,恐修慈心非己所宜。

次、助益成行。

得此四定者,于诸众生,瞋无从生;下更广说。

四、明因缘治愚痴。分二:初、正明观法。

若攀缘邪倒,当用因缘观治之。毘昙以界方便破我,今因缘破我,三世破断常,二世破我,一念破性。

「毘昙以界方便破我」:我及断常,并计世性等三,并痴摄。初破我者,经论不同;杂阿毘昙,合观六界(地、水、火、风、空、识),由众缘故,故知无我;今依禅经因缘以破我。「三世破断常」:相续故不断,迭谢故不常;又过去破断,未来破常,现在因果双破断常。「二世破我」:二世现、未也,具十二缘;于父生爱,于母生瞋,名为无明,父遗体时,谓是己有,名之为行,从识支去,至老死支,与三世同。「一念」:十二有支,皆由中阴一念无明而生我身,属众缘,求我叵得;具如玄文第三卷境妙中说。

次、助益成行。

此定若成,即与理观相应,助开涅槃门。

五、明念佛治睡眠。分二:初、正明观法。

若睡障道罪起,即用念佛观治之。缘于应佛,无相之相,缘相分相。

次、助益成行。

破障道罪,见十方佛,与理观相应,开涅槃门。

六、明般若度摄法。分五:初、明摄法。

若如上修,而不入者,或非其宜,当自思惟:理观之中,具四念处、慧根、慧力、择、喜觉分、正见、正思惟,如是十法,智度所摄。

次、斥失。

此是理观,此解不明,由于二世愚痴迷僻,昏覆精神,故令三昧不显。

三、立行请加。分三:先总明念处,有破倒之功。

应当改革,发大誓愿,令事观明了,破四颠倒。

次、别明四念处观。分四:初、观身不净。分三:初、列。

谛观此身,从头至足,但是种子不净,乃至究竟五种不净。

次、释。分五:初、明种子不净。

所谓是身,揽他遗体,吐泪赤白,二渧和合,托识其中,以为体质。是名种子不净。

「吐泪赤白」:大论云,身内欲虫,人和合时;男虫白精,如泪而出;女虫赤精,如吐而出。

次、明住处不净。

居二脏间,秽浊浃润,乍悬乍压,或热或冷,七日一变,十月怀抱;若六疱成就,形相具足,日月已满,转向产门。大论云:此身非化生,亦非莲华生,但从尿道出。此处卑猥,底下厮恶。是名住处不净。

「浃」:音夹,浸泾。「六疱」:九相之随一,其疱相有六疱。

三、明自相不净。

既生出已,眠卧粪秽,乳哺将养,自小之大;耳贮结聍,眼流眵泪,鼻孔垂脓,口气常臭;头垢重沓,如薄粪泥;䏶腋酸汗,如淋尿洒;衣服著体,即如油涂。是名自相不净。

「贮」:音主,积也。「聍」:音宁,耳垢。「眵」:音支,目汁凝也。「沓」:音踏,多也,重复。「腋」:音益,肩与臂交接处。「䏶」:音陛,胃脘也。

四、明自性不净。

其中唯有屎尿之聚、脓聚、血聚、膏髓等聚,大肠、小肠、肪𦙽、脑膜;筋缠血涂,恶露臭处,虫户所集;尽海水洗,不能令净。论云:此身不如摩罗延山,能出栴檀。自小至大,性是不净;譬如粪秽,多少俱臭。是名自性不净。

「肪」:音房,肥也。「𦙽」:音杉,脂肪。

五、明究竟不净。

一旦命终,假借还本,风去火冷,地坏水流,虫噉鸟啄,头手分离,盈流于外;三五里间,逆风闻臭,恶气腥臊,冲人鼻息;恶色黮瘀,污人眼目,剧于死狗。是名究竟不净。

「黮」:音坦,黑色。「剧」:甚也。

三、结。

如是五种,皆是实观。非得解观,那忽于中,计以为净,好衣美食,爱护将养,摩头拭颈,保此毒身?譬如蜣蜋,丸鹿粪秽;人亦如是,爱重此身,至死不厌,不可搪触。养此身故,造种种罪;若知过患,始终不净,能破净倒也。

「蜣」:音枪。「蜣蜋」:甲虫名,食动物尸体和粪便,喜欢运粪成丸。「搪」:音唐,抵抗。

次、观受是苦。

又复当知,四大成身,二上二下,互相违返。地遏水,水烂地,风散地,地遮风,水灭火,火煎水,更相侵害;如箧盛四蛇,痈疮刺箭,当自是苦,有何可乐?加以飢渴寒热,鞭打系縳,生老病死,是为苦苦;四大相侵,互相破坏,是为坏苦;念念流炎,是为行苦;于下苦中,横生乐想。若见苦相分明,如疮中刺,介介常痛;不于此身,生一念乐倒。

「痈」:音雍,皮肤红肿而出脓的疮毒。准大论文,以三途为苦苦,名上苦;诸天为坏苦,名中苦;人间为行苦,名下苦。念念常乐,计之为乐,虽是下苦,亦具三苦,不应于中而生乐想,故曰:「于下苦中横生乐想」。

三、观心无常。分二:初、正观。又三:初法。

又复当观,过去无明,善恶诸业,驱缚心识,偪入胎狱。

「偪」:音逼,义同。

次、喻。

如系鸟在笼,欲去不得。

「如系鸟」:论云:『鸟来入缾中,罗縠(音湖,绉纱也)揜(音掩,夺也)缾口,縠穿鸟飞去,神明随业走。』乘业受报,如鸟入缾;为业所系,如罗縠掩;果谢随业,如縠穿鸟去;去必逐业,故曰随走。此文以笼喻果,以缾喻因。

三、合。分三:初、正合。

心识亦尔。笼以四大,系以得绳;心在色笼,无处不至;业绳未断,去已复还;笼破系断,即去不返,空笼而存。此坏彼成,出笼入笼。

「得绳」:准有部中,以业立得(前)渐(后),以后得得于前得,故使过未系续不断,其得如绳,故云「业绳」。大乘中但名藏识,持至未来,然皆并为精血所笼。「去已复还」:现阴若坏,名为去已;复受生有,名为复还。至无学果,方名「笼破」。生有业尽,名为「不返」。阴质不续,名「空笼存」。「此坏彼成」:复斥凡夫,此五阴坏,生有阴成,故曰「出笼入笼」。

次、重显笼缾。

印坏文成,无一念住;又风气依身,名出入息;此息迁谢,出不保入。毘昙云:命是非色非心法。

「印坏文成」:前笼、缾二喻,但喻因果;此喻更加中阴。大经云:『如蜡印印泥,印与泥合,印灭文成。』文非泥出,不余外来,以即因缘而成是文。经合喻云:『现在阴灭,中阴阴生,中阴阴灭,后五阴生。』是则现阴如印,中阴生处如泥;现阴若灭,名为「印坏」;中阴若起,名为「文成」。以中阴印,印后生处,故知「印坏文成」,更互生灭,无暂停时。「命是非色非心法」:属毘昙十四,不相应行摄。心不相应法,唯识有二十四,俱舍有十四。

三、引证。

大集云:出入息,名寿命;一息不返,即名命终。比丘白佛不保七日,乃至不保出入息。佛言:善哉,善修无常。

「大集」等:证命也。「比丘」等:亦大论文。

次、勤勉。分二:初、举失劝。分二:初、勉在家。

又观诸业,犹如怨家,如鸟竞肉。经云:刹那起恶,殃坠无间。促促时节,尚成重业;何况长夜恶念,业则无边。业如怨责,常伺人便;若正偿此责,余业不牵,偿稍欲毕,余业争撮,去住无期。无常杀鬼,不择豪贤;危脆不坚,难可恃怙;云何安然,规望百岁?四方驰求,贮积聚歛,聚歛未足,溘然长往,所有产货,徒为他有,冥冥独逝,谁访是非?

「殃」:咎也,罪也,例遭殃。「溘」:竟克,忽然。「贮」:音主,储蓄聚集。「撮」:音搓,例撮合。

次、勉出家。

或出家人,知解溢胸,或精进灭火,而不悟无常。谚云:可怜无五媚,精进无道心,此之谓也。

「溢」:音益,过度。「精进灭火」:进破懈怠,犹水灭火。如野雉渍其毛羽灭林火,净居诸天,怜其精进,即为灭火。「五媚」:如道心,媚好姿也。

次、举得劝。

若觉无常,过于暴水、猛风、掣电,山海空市,无逃避处。如此观已,心大怖畏;眠不安席,食不甘哺,如救头燃;白驹乌兔,日夜奔竞,以求出要。岂复贪著世财,结搆诸有,作无益事,造生死业耶?顿绝羁锁,超然直去,如野干绝透,争出火宅,早求免济,是为破常倒。

「山海空市」:法句经第二云:『有四梵志,恐身应死,自共议之,以五通之力,于山海空市可免;皆来辞王,欲往一处,以避无常;过七日已,市监白王,有一梵志,忽死市中;一既如是,验三可知。王即问佛,佛告王言:有四事不可离:一者已在中阴,不可不生;二者已生,不可不死;三者已老,不可不病;四者已病,不可不死。』「白驹」:日也。「乌兔」:月也。「如野干」等,具如第四卷之二引:『如彼野干决绝,恐失头,即从地起,奋力绝勇,间关历涉,径得自济。』「羁」:音基,拘束。

摩诃止观卷第七下

四、观法无我。分二:初、明凡夫我相。分三:初、正明无我计我。

又复当观,无量劫来,多约名色,乃以想行,而计我人。若其执作,忽闻赞骂,云赞、骂我,历行住坐卧,一切事物,皆计于我;如胶涂手,随执随著。

「忽闻赞骂」:凡闻赞骂,皆揽向己,而起违顺,况四大属他?骂但骂色,焉能骂心?心性如手,执如涂胶,执心缘境,安有不「随执随著」。

次、引证计我招过。

经云:凡夫若离我心,无有是处。若遭贫穷,失于本心,亦计我不息;若得富贵,恣势纵毒,酷害天下,赫怒隆盛,怨枉无辜。诸业兴起,皆我所为,谁代当者?逆风执火,岂不烧手?

「酷」:音库,残酷。「赫」:音贺,盛也。

三、引证无我计我。

如彼夜房,谓言有鬼;天明照了,乃本旧人。

「如彼夜房」,实无有鬼,闻便横计;故菩萨语众生言:『汝慎勿于本空之中,起斗诤罪。』

次、正明修观。分二:初、正观我实无我。

又,无智慧故,计言有我;以慧观之,实无有我。我在何处?头足肢节,一一谛观,了不见我。何处有人,及以众生?业力机关,假为空聚;从众缘生,无有宰主。

次、引事证我无我。

如宿空亭,二鬼争尸。如此观时,我倒休息。

「二鬼争尸」:小鬼担尸,大鬼随夺,见者依实判之;后鬼大瞋,拔其手足,前鬼愧之,取尸补之;晓已思惟,莫知谁身?此身尽是他肉,为有身耶?为无身耶?遂悟假和合。

三、结成三乘行异。分三:初、声闻。又三:初、法。

若修四观,破四颠倒,道心郁起,生大怖畏;如为怨逐,如叛怨国,如行险道,念念周慞,祇求出路。

「郁」:音育,茂盛。「如为怨逐」等:四倒如怨,逼心如逐;身如怨国,观如叛出;至见道位,方名小离。

次、譬。

麞闻猎围,霍惊绝走,虽遇水草,何暇饮噉?志在免脱。

「麞」:音章,像鹿而小的一种兽,没有角,毛黄黑,亦作獐。「霍」:音货,奔驰的样子。譬三乘人,虽复观于谛、缘、度别;通而言之,俱观念处。声闻观法如「麞」。生老病死如「猎」。三界五欲,犹如「水草」。不遑视听,如「不暇饮噉」。希离二缚,如「志在免脱」。

三、合。

声闻如是。

次、缘觉。分二:初、譬。

若鹿透围,小得免难,并驰并顾,悲鸣呦咽,痛恋本群;虽复踟蹰,更知何益?茹气吞声,啣悲前进。

「呦」:音幽,鹿叫声。「踟(音池)蹰(音厨)」:迟疑前进的样子。支佛如「鹿」。观智如「透」。侵习如「免」。自力如「驰」。愍他如「顾」。悲智如「并」。说法如「鸣」。所说非大,名「呦」。但赞出苦,名「呦咽」。自厌名「痛」。昔曾同居,名「本群」。欲去而止,名「踟蹰」。利物无几,名「何益」。说已入般,名「茹气」。教法不住,名「吞声」。虽愍而逝,如「啣悲前进」。

次、合。

缘觉如是,自出生死,愍念众生,虽悲悼哀伤,不能救拔。

三、菩萨。分二:初譬。

若大象王,虽闻围合,不忍独去;自知力大,堪遮刀箭,守护其子,令群安隐,得免伤害。

次、合。分五:初、正合。

菩萨如是,无常无我,诸观明时,怖畏切心,如蹈水火;又起慈悲,如母念子:众生盲冥,不觉苦烧,我今云何,弃之独去?安耐生死,以智方便,教化淳熟,作得度因缘;于自功德,法身慧命,展转增长。有缘机熟,即坐道场成佛,与众生共出三界;如彼大象,自他俱安。

前声闻中,先法次喻;支佛中,先喻次合;今菩萨中,合喻文足,故直合之。

「菩萨」:合大象。「无常至水火」:合虽围合。「又起慈悲至独去」:合不忍独去。「安耐生死」:合自知力大。「以智方便至自他俱安」:合令群安隐。事度为「功德」。五分为「法身」。伏道为「慧命」。后后为「增长」。三祇为「大象」。

次、抑扬。分二:初、譬。

若小象子,虽捍刀箭,必为所中,自他无益。

「捍」:音汗,抵御。

次、合。

初心菩萨,欲入生死,生死触之,失退善根,法身破坏;虽然发大悲心,功德可叹。

初祇之初,名小菩萨,实异凡小,亦可称叹。

三、拣异。

故菩萨虽怖生死,而恒求善本,荷负众生,不同二乘;虽住生死,非贪五欲,但为兼济,不同凡夫。

四、引证。

经云:不住调伏,不住不调伏。虽知无我,而诲人不倦;虽知涅槃,而不永灭;虽知不净,不说厌离;即此义也。

初心菩萨,事度誓愿,异凡夫故,名「不住不调伏」。异二乘故,名「不住调伏」。「虽知」以下三句:但以伏道为「无我」等,不同通、别二种菩萨。

五、结行成。

多修六度,功德善本,似羊身肥。勤观无常,诸恶业坏,恒被狼怖,如羊无脂,是名修事般若相。

藏教三乘之智,同观无常、苦、空、无我,为三乘行异,但堪以为助道事智。

次、请加。

自行教他,赞法赞者,称十方佛,为证为救。

四、蒙加。

诸佛威加,离障解脱,即与四种十慧相应。

五、结益。

是为事油,助增道明(云云)。

次、明合行之意。分四:先斥失。

若全无理观,又无事忏,辄望佛印,希利规名;若佛印者,无有是处。

事理不具,印无是处。

次、辨得。

若理观无间,借事破蔽;真实心忏,印有是处。

三、引昔化事,释成助意,有法、譬、合。初、法中分二:初、引昔化事,以证助意。

所以须事助道者,如二万亿佛所系珠。中忘大乘,即不以大化;更六百劫,以小起之,令怖畏生死,渐向父舍。故知应借小助大。

「系珠」:引五百弟子授记品。「渐向父舍」:(引信解品)初云昔化系珠,如正道,退大如重蔽。用小如用「助」。中途用小助发其机,故云「以小起之」。

次、引化仪以证助意。

又,佛初欲大化,诸佛不印;若思方便,即称善哉。

次、譬。

如富家子病,应用黄龙汤。父母岂惜好药?宜强之耳,服已病瘥。

「黄龙汤」:屎汁。大经十九云:『譬如在囹圄,从厕孔出,出处虽猥(音委,卑鄙),贵在脱身。』况正助合行,无非法界。

三、合。

佛有本愿,令众如我,岂惜大乘?事不获已,逗机对治,助道开门,义亦如是。

四、以六句料简事理。分二:初、问。

问曰:不修助道,三昧不成,六度应胜道品耶?

问意:事六度属三藏,道品是无作。本以无作正行,通至三三昧;今云「不修助道,三昧不成」,岂事六度应胜无作道品耶?

次、答(度之与品,并有事理,更互相摄;于治义便,故受度名。前文引佛今昔化,足显以事助理之意,为出行相,故辨胜劣。复欲更显通教治相,更为三对六句)。分二:先列六句。

答:此有三句:六度破道品,道品破六度;六度修道品,道品修六度;六度即道品,道品即六度。

次、释六句。分二:先别次通(别者,三对不同。且以事度,对理道品;生灭道品,对圆六度;以明相破、相修、相即)。别释分三:初、明相破。

如上道品,不能契真,若修六度,即能破蔽,岂非六度破道品?有时六度不能到彼岸,若修道品,即得悟入;是为道品破六度。

「如上道品不能契真」:指前正修无作道品。「若修六度,即能破蔽」:指今文对治助开之事六度破理道品,反此即是道品破六度;例若修圆六度不能契真,修事道品即能破惑,「是为道品破六度」也。

次、明相修。

若修六度,先破六蔽,进修道品,任运可成,是为六度修道品,如上所说;即是道品修六度。

事治成竟,进修理度,度品更互,准上可知。「如上所说」:如上六度摄生灭道品中,即是生灭道品破事蔽竟;而理观全无,必须进修无作六度。

三、明相即。

六度道品相即者:檀即摩诃衍,四念处亦即摩诃衍;檀与道品,无二无别,不可得故。

六度之首是檀,道品之初是四念处,故云皆「摩诃衍」。约事须有生灭、无作等别,据诸法体,本来相即。

次、通释。

通论诸法于行无益,互有相破;于行有益,互有相修;约理,互有相即。若四谛因缘,有无非有无,广历一切法,皆有三番;若得此意,自在说(云云)。

无益破相,有益相修,双非即是相即。如藏人修道品有益,是道品破六度,修六度有益,是六度破道品,「相破」也;若先修道品不入,次修六度即便破蔽,或修度不入,因蔽渐伏,而修道品,即便有益,「相修」也;度品一法,体本相摄,「相即」也。「若四谛因缘有无非有无」:无作因缘破生灭四谛,无作四谛,破生灭因缘,相破也;相修可解;取开权之义,体同故,相即也。「广历一切法,皆有三番」:如妙玄大与妙,文句中方便与善权,光明空品中,空有非有非无之类。约当教皆有相破、相修、相即。

六、明六度摄调伏诸根。分五:初、正明调伏中,四教不同(二教中皆具六度,一一度中,皆调六根,即是一一根中,皆具六度。四教乃成二十四番六度,亦是二十四番道品。若望随自意中,更对行、住、坐、卧、语、默之六作,及受领于六根、六尘之六受,以明六度,又二十四。止观二之二曰:『若有诸尘须舍六受,若无财物,须运六作。』)。初、三藏。分二:先释。又六:初、明檀。

云何六度摄调,伏诸根义?若六根不受六尘,即合诸道品中,舍除觉分;即是檀度调伏诸根也。

次、明尸。

六根不为六尘所伤,即合道品正业、正语、正命;即是戒度调伏诸根也。

伤者破也,护戒无缺,故曰「无伤」。

三、明忍。

违情六尘,安忍不动;即合道品四种之念,是名忍度调伏诸根也。

四、明进。

守护根尘,常不懈怠;即合道品八种精进,是名进度调伏诸根。

五、明禅。

定心不乱,不为六尘所惑;即合道品八种之定,是名禅度调伏诸根。

六、明慧。

知六尘无常,苦空寂灭;即合道品十种之慧,是名智度调伏诸根也。

次、结。

此乃三藏调伏诸根,满足六度。

次、通教。分二:先释。分六:初、明檀。

复次,知眼空不受眼,色空不受色,根尘空故,名常舍行;乃至意空不受意,法空不受法,名常舍行;即合道品,除舍觉分,是名檀度调伏诸根。

次、明尸。

色空不能伤眼空,眼空不能伤色空;乃至法空不得意便,意空不得法便;即合道品正语、正业、正命,是名尸度调蛰伏诸根。

三、明忍。

又,眼色空故,则无违无顺,无忍不忍;乃至意法空故,无违无顺,无忍不忍;即合道品四种之念,是名忍度调伏诸根。

四、明精进。

眼色常空,无不空时,如是习应,与般若相应;乃至意法常空,无不空时,是名与般若相应;即合道品八种精进,是名进度调伏诸根。

「习应」:如是修习,使得相应。故大品中,始自色心空,终至种智空,名为「相应」。

五、明禅。

眼色空故,不乱不味;乃至意法空故,不乱不味;即合道品诸定,是名禅度调伏诸根。

六、明慧。

眼色空故,不愚不智;乃至意法空故,不愚不智;即合道品十种之智,是名智度调伏诸根。

次、结。

此是通教,调伏诸根,满足六度也。

三、别教。分二:先释。分六:初、明檀。

若眼色具十法界,十法界各有果报,胜劣不同;各各修因,深浅有异;因果无量,不可穷尽。除却无知,分别法相,无所受著;乃至意法,具十法界,分别无著;即合道品,除舍觉分,是名檀度调伏诸根。

次、明尸。

分别眼色,乃至意法,无量相貌。未曾差机,伤他善根;自亦不为,无量根尘所伤;即合道品正业、语、命,是名戒度调伏诸根。

三、明忍。

又,于十界根尘,若违若顺,其心不动,安住假中,能忍成道事;即合道品诸念,是名忍度调伏诸根。

四、明进。

又,分别一切根尘,若起难心、苦心,亦不中退,于生死有勇;即合道品精进,是名进度调伏诸根。

五、明禅。

又,分别一切根尘,心不坏乱,不动不僻;即合道品诸定,是名禅度调伏诸根。

「僻」:音譬,例偏僻、怪僻。或不热闹。

六、明慧。

又,分别一切根尘,道种智力,授药当宜,方便善巧,亦无染著;即合道品诸慧,是名智度调伏诸根。

次、结。

此则别教,调伏诸根,满足六度。

四、圆教。分四:先引经、立义。初、引经。

复次,若如殃掘摩罗经云:所谓彼眼根,于诸如来常,具足无减修,了了分明见者。

「殃掘」:期杀千人,少一,欲害其母,佛即随来,复欲害佛,佛为说法,即得悟道。佛反问之,殃掘乃以从一至十增数答佛,增至六根及十力。若言摩诃衍者:『所谓彼眼根,于诸如来常,具足无减修。』「了了」者:经中不言了了,今文义说。又今意根,与经不同,亦是随义。

次、释经。

彼是九法界眼根也。于如来常者:九界自谓,各各非真;如来观之,即佛法界,无二无别。无减修者:观诸眼即佛眼,一心三谛,圆因具足,无有缺减也。了了分明见者:照实为了了,照权为分明;三智一心中,五眼具足圆照,名为了了见佛性也。见论圆证,修论圆因。

「自谓」:九界自谓,当界为极,故曰「非真」。

次、解释六度。

又,具足修者:观于眼根,舍二边漏,名为檀眼根;不为二边不伤,名为尸;眼根寂灭,不为二边所动,名为羼提;眼根及识,自然流入萨婆若海,名为精进;观眼实性,名为上定;以一切种智,照眼中道,名为智慧。是为眼根,具足无减修;无减故,了了分明,见眼法界。

三、举例结成眼智。

乃至彼意根,于诸如来常,具足无减修,了了分明知;于一一根,即空、即假、即中;三观一心,名无减修;证慧眼、法眼、佛眼,一心中得,名了了见。皆如上说。

四、例六尘总结。

根既如此,尘亦复然;一切诸法,亦复如是;是为圆教调伏诸根,满足六度。

次、明合行。

此则究竟调伏,究竟满足;如是助道,助究竟道。

三、结成。

当知六度,遍能调伏一切诸根也。

四、引大品证。

大品云:施者、受者、财物,不可得故,具足檀波罗蜜;亡三事,无所著,正当檀体。

「亡三」:通教,能施、所施、及财物三;别名识药、知病、授药等三;圆云空、假、中三,此圆亡三也。又可以财等三为所亡,通别圆观而为能亡,则教教皆名事理合行。

五、正释合行之相。分二:先略立。

应是具足者,行于财法二施,檀名具足,事理二圆。

次、解释。

自他俱益,故名具足。事则破其悭法,而能舍财;理则破其悭心,而能舍法;二破二舍,体用具足,名波罗蜜也。

「自他俱益」:自行化他,方名「具足」。「事则破其悭法」:应云舍身命财。「理则破其悭心」:虽能事施,不能遍舍,名「悭心」。「舍法」:心悭若破,则是遍舍,入位时,遍能逗会十界机缘。「二破二舍」:破法破心,舍财舍法。理为施「体」,事为施「用」;事理具足,度二死海,至三德岸,名「波罗蜜」。作此观时,名相似六根净位。

次、九科略摄果德。分九:初、明六度摄佛威仪(前之二科,略摄因行;此去十科,略摄果德。佛以无缘慈悲摄物;不动法性,现诸威仪;必依不共,力无畏等;故十力等,名佛威仪)。文三:初、总标来意。

云何六度摄佛威仪?佛以十力、无畏、不共法等为威仪;一心中修四道品,名修佛威仪;证佛眼、佛智,名得佛威仪。

次、别明摄相(既以六度而为助道,即应六度摄佛威仪。因六度名狭,摄义不同,故随名便,以道品摄。前既六度已摄道品,当知道品,不异六度;又道品祇是四谛之一,若有道谛,方有四谛;若无道者,苦集非谛,何况灭耶?道名复狭,故具用四)。文七:初、明知是处非处力。

今逐语便,约道品明摄十力者:若四种道品,即是四种四谛智;决定因果,知生灭之集,决受三界之苦,斯有是处;生灭之集,若至无余涅槃,斯无是处。若生灭之道,能尽苦入涅槃,斯有是处;生灭之道,若至三界,斯无是处;乃至无作之集,通至变易,斯有是处;若通至无上涅槃,无有是处。若无作道灭,通至一切种智,斯有是处;若通至二乘,无有是处。是四因果,一心中知,决判明断,名是处非处力;故如来于佛法中,作狮子吼:独我法中,有四沙门果。即此义也。

「谛」通所观之境,「力」明如来胜能;四谛在因,十力唯果;四谛通小,力唯在大,故须别说。「乃至无作之集」:中越二教,以无生例生灭,无量例无作,巧拙有殊,缘理不别。下九力中,一一皆须诸教对辨,方晓四种广狭浅深;应知后三力即三明也。「四果沙门果」:修沙门行者,所得之果也。俱舍论二十三曰:『言初果者,谓预流果,此于一切沙门果中,必初得故。』四十二章经曰:『佛言辞亲出家,识心达本,解无为法,名曰沙门。』

次、明知业报智力。

业报智力者:知四种集是知业,知苦是知报,道、灭亦尔;分别四种业报浅深不谬,是二力也。

三、明知禅定力。

知禅定力者:四种道谛中,八定分别深浅,照了不差,是三力也。

四、明知根、欲、性三力。

知根、欲、性力者:知过去苦集不同,名根力;知现在苦集乐欲不同,名欲力;知未来苦集得失不同,名性力;是四、五、六力也。

五、明知至处道力。

知至处道力者:知四道谛所至之处,是七力也。

六、明知宿命、天眼二力。

知宿命、天眼力者:照过去一世、多世,种性好恶、寿命长短,名宿命力;照未来生处好丑,名天眼力;是名八、九力也。

七、明知漏尽力。

漏尽力者:四种灭谛,所证无漏心慧等解脱也。

三、释疑。分三:初、释四种疑。

是一法门而有四种者:如王密语,智臣解意。佛说十力,赴四种机,不令小者谤大,伤其功德;不令大者得小,抑其善根。彼彼独闻,各各获利;无谋权巧,故号能仁。菩萨智臣,深解密语,知意在三藏,即问生灭,郑重咨询,令有缘疾悟;乃至知意在圆,或颂无作,或问无作,令他得解。一音殊唱,万听咸悦,口密无边,义不可尽。上作四释,何足致疑耶?

十力为利生,但生机不同,故须四种药病相对。「不令」等者:一音异解,得益不同。「王密语」:如王但云先陀婆来,智臣便举盐水器马,机应主伴,不差毫微;菩萨亦尔,为众生故,频频扣圣。

次、释因果疑。分三:初、问。

问:十力是佛威仪,初心云何能学?云何能得?

问意:助道但在初心,十力唯居果位;何得初心而摄果力?

次、答。分四(初、引三处文,以证初心,可修十力;况助门遍,具摄始终;十力既然,诸法例尔)初、引证。又三:初、引大论。又二:初引。

答:大论云:菩萨行般若,十方无畏不应住。若佛于佛法无有过失,是则应住;若菩萨无佛法,何所论住?

初心修般若,已有力分,但不应住,望佛有过故。

次、释。分二:初、释初心非无。

释云:菩萨修佛功德,多生重著;破此重心,故言不应住。

次、释是分得。

又,菩萨分得,十力无畏,既未究竟,故不应住。

次、引华严。分二:先重难两意。

若尔,前虽修而未得;后语入位,何关初心?

先难论中,初心许修十力等,因多生著,故「虽修未得」。「后语入位」:难后解。纵未究竟,亦在初住,故曰「何关初心」。准此二义,不名初心,具足十力。

次、正引经答。

若依华严十住品云:菩萨因初发心,得十力分。正念天子问法慧云:初心大士,修十力方便,云何知家非家,出家学道?云何方便,修习梵行,具十住道,速成菩提?答云:菩萨先当分别十种之法,谓三业及佛法僧戒。若身是梵行,梵行浑浊,八万户虫;若身业是梵行,四仪顾眄举足、下足。若口是梵行,音声触心,唇齿舌动;若口业是梵行,则是语言。及至戒是梵行,戒场十众,问清净?戒师白四羯磨:剃发乞食等,皆非梵行。梵行为在何处?谁有梵行?三世平等,犹如虚空,是名方便;又更修习增上十法,所谓十力,甚深无量;如是观者,疾得一切诸佛功德;初发心时,便成正觉,知一切法真实之性,具足慧身,不由他悟。如此明文,岂非初心修证十力?

「眄」:音免,斜看。「初发心得十力分」:非初心无。「如是观者至成正觉」:是初住分证十力。「先当分别十种之法」:既在住前,义当十信。「三业及佛法僧戒」:应云身、身业,口、口业,意、意业,及佛法僧戒。「梵行」:具清净戒,故文中所判十法,「皆非梵行」。「羯磨」:翻作法辨事,分四:一作法、二犯罪忏悔事、三人数、四结界;请三师七证(十师)行羯磨之作法而得戒,以区别善来得、自誓得、定共得、道共得。种种推求梵行叵得,观此十已,「又更修习增上十法(十力)」,则「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所有慧身不由他悟。」

次、引地持。

又地持云:菩萨知如来藏,闻思前行,修自性禅,得入一切禅。一切禅有三种:一、现法乐,现法乐故,称欢喜地。二、出生十力种性,三摩跋提,及二乘除入。三、利益众生禅也。十住名闻慧,十行名思慧;此闻思前,以修自性,入一切禅,得具三法。岂非初心,有修有证?三据明矣。

「地持」:菩萨地持经论之略名。「菩萨知如来藏」:义通别、圆,今且废别,故前后文引九种大禅。「三摩跋提」:禅定之一种,云等持。「二乘除入」:入者舍也,入者解也。舍烦恼而得解悟,入即是悟,所入是处,即八胜处;故知初地自性禅中,摄得一切大小诸定。「岂非」等者:十信修初地有分。「三据明矣」:结前三文。

三、结摄。

道品六度,及佛十力,宛转相摄,皆如上说。若修道品六度,即是修佛十力;若调伏诸根,满足六度,即是满足十力,住佛威仪无异也。

四、释名。

十住毘婆沙云:力名扶助气力,不可穷尽。地持云:得胜堪能名为力。于十处,悉如实,离虚妄,胜于魔,自行,故名得胜;能以方便,利益众生,故言堪能。

「得胜堪能」:皆从果释,故从因至果,有斯胜能。毘昙中问:『何故佛智立以力名?』答:『无障义,故名为力。』名通义通,广狭则别。「扶助」:有此力能,扶于法身。「不可穷尽」:地持中意,有自行故,外用无穷。

三、重释疑。

然佛力无量,何止言十?实是一智缘十事,故言十,此十化众生足;举十,余亦可知。殃掘云:十力是声闻宗,非摩诃衍,大乘有无量力。此二释弥显四种十力意。

「此十化众生足」为一释,殃掘云「无量力」为一释。此力云十,复云无量,虽云无量,不出于四,故云「弥显」。此下九科,大论诸经法相甚广,今略存名目,以显摄相。

次、明六度。摄四无所畏(诸十力智,内充明了,故对外缘而无所畏。故次十力,而摄无畏)。分四:初、正释。

云何道品摄四无所畏?一切智无畏者:即是备知四种苦谛,为他分别,明示过患,决定狮子吼无微畏相,无能难言,是法非法。障道无畏者:四种集谛,障四道灭,决定狮子吼无微畏相,无能难言,此非障道。尽苦道无畏者:四种道谛,能行是道,得尽苦出世间,决定狮子吼无微畏相。无漏无畏者:即四种灭谛,各有所证,各有所灭,决定狮子吼无微畏相。

次、结成。

道品无畏,宛转相摄;若修道品六度,即是修无畏,住佛威仪也。

三、释名。

大论云:内心具足,名为力;外用无怯,名无畏。

引大论释无畏相,谓于大众(人、天、沙门、婆罗门、魔、梵等,及以余众)广说自他、及智断等,决定无失,无恐畏相,名为无畏;以于内心诸德具故,故于大众,广说无畏。

四、释疑。分四:初、难起,次正释,三重难,四重释。(初文以略难四,次文以广难四,故知四是处中之说,应随四教,分别相状)论问:『菩萨无畏,与佛何别?』论答:『有二意:一者一切处,二者非一切处。』菩萨非一切处故别。今初、难起。

十住毘婆沙云:一法名无畏,云何言四?

次、正释。

于四事中无疑,故名四。

三、重难。

佛应于一切法无畏,云何但四?

四、重释。

举大要,开事端,余亦无畏也。

三、明六度摄十八不共法(前云六度摄佛威仪,佛以十力、无畏、不共法等为威。十力、四无所畏已如前释;既十力内充,外用无畏;今云不共者,极果之法,不与下地等共;若别解者,应云圆果不与偏小因等共也。又十力等,二乘有分,但有过失,无失方名不共;十八不共法,二乘无分)。文分二:初、正明摄法。

摄十八不共法者:初身、口无失,此二是四种道品正业、语、命也。得供不高,逢毁不下,名无不定心;四威仪恒在定,名无不知已舍;此二法,是四种道品中,八种定也。修身戒心慧不可尽,名欲无减;慈悲度人,安住寂灭,不增不减,名精进无减;无量劫为一切众生受苦,不疲不厌,名念无减;此三法是四种道品中八种精进也。常照三世众生心,不须更观而为说法,不失先念,名慧无减。忆三世事不忘,名解脱无减。自然觉悟,不同二乘,名解脱知见无减。一切身业,智慧为本,得无碍智,说不可尽,名身业共智慧行。口意共智慧亦如是。凡十二法,是四种道品中,十种之慧。

「十八不共法」:即身无失、口无失、念无失、无异想、无不定心、无不知已舍、欲无灭(文内曰减、义同)、精进无灭、念无灭、慧无灭、解脱无灭、解脱知见无灭、一切身业随智慧行、一切口业随智慧行、一切意业随智慧行、智慧知过去世无碍、智慧知未来世无碍、智慧知现在世无碍。初文七法已属三度,谓「身、口无失」:此二属戒。「无不定心,无不知已舍」:此二属定。「欲、进、念无减」:此三属进。「慧无减、解脱无减、解脱知见无减、及三业共智慧行」:此六及余五,谓智慧忆三世、念无失、无异想,凡十一法均属慧。文中六度缺忍及施;若义取者,应以念为忍,无不知已舍为施。即六度摄十八不共法义是。

次、略结不共。

结成摄法,意如上说。

「如上」:既皆相摄,准道品说。

四、明六度摄四无碍智(诸佛智慧于此四法捷疾自在,故云无碍。此四法初二是识药,第三是知病,第四是授药。故第一约四教,第二同入一实,第三即约十界病相,第四还约四教以明授药。次重释辞,但约四种苦谛,不云十法界者,从机缘说,四机不出十界也。)。文分四:初、略释前三。

摄四无碍智者:法无碍,是四种四谛,名字之法,名字从心分别,若无心者,谁为作名?既达一心无量心,亦知一名无量名;名不可尽,是名法无碍。义无碍者:诸法诸名,皆归一义,所谓如实义,名义无碍。辞无碍者:十法界众生,言辞不同,皆悉解了,十界音辞,入一音辞;知一界即解十界,无有罣碍,名辞无碍。

次、对四谛。

又,法是四谛法门,义是四种道谛,辞是四种苦谛(云云)。

三、总结乐说。

乐说无碍者:以四种四谛,巧赴机缘,旋转交络,说不可尽,令他乐闻;于一字中,说一切字,一切义,赴一切音,当其根性,各沾利益。

四、略结无碍。

结摄意如上说。

五、明六度摄六通。

摄六通者:眼、耳、如意三通,如调伏诸根中说。他心、宿命、漏尽,如十力中说。

璎珞经云:『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如意」:即身如意通,又名神足通。「调伏诸根中说」:随何等通,指入何教,调伏诸根。「十力中说」:他心即是欲力,余二名同。

六、明六度摄三明。

摄三明者,如六通中说。

「如六通中说」:六通中天眼、宿命、漏尽,此三属明。大论云:『直知过去名通,知过去因缘行业名明;直见死此生彼名通,知因缘际会名明;直云漏尽名通,知漏尽不复生名明。』婆沙云:『身通但是工巧、天耳但是声闻、他心缘他别想,是故不立此三为明。』

七、明六度摄四摄。

摄四摄者:若布施摄,即四种道品中,除舍觉分也。爱语即四种道品中,正业、语、命也。利行、同事,即四种道品八定;定有神力,摄故能利行、同事(云云)。

「同事」:即同其苦集,为令断故,先同后异。

八、明六度摄罗尼。分二:初、正明。

摄陀罗尼者:持诸善法,如完器盛水;遮诸恶法,如棘援防果。即是四种道品中四正勤;勤遮二恶,勤生二善。

「棘(音纪)援」:以棘外匝(音扎,为环绕一匝)而援卫也。「陀罗尼」:别唯在大,通论大小。大论云:『或心相应,或不相应,或有漏,或无漏。』若云遮恶持善,则可以四教释之。「二恶」:苦集。「二善」:道灭。

次、引证。

故十住毘婆沙偈云:断已生恶法,犹如除毒蛇;断未生恶法,如预防流水。增长已生善,如溉甘果栽;未生善为生,如钻木出火。

「溉」:灌水。

九、明六度摄三十二相(应具明四教,相好不同)。文三:初、三藏。分三:初、略指婆沙。

摄三十二相者:婆沙云:阿毘昙相品中,一一相三种分别,谓:相体、相业、相果也。

「婆沙」:译说,毘婆沙之略。「阿毘昙相品」:十住婆沙,引小乘中相体、业、果,以为初心菩萨,立观法故。

次、引论明业。

大论云:百劫种三十二相。即其义也。

三、三摄相因。

还用三藏道品六度望之,终不出施、戒、慧等。文烦不委,摄意可知。

取六度中三,以摄相因。施、戒生人天,以慧导诸行。

次、通教。分四:初、斥异。

若通教相体、业、果者,不同上也。

次、引证相即无相。

若以相求佛,转轮圣王即是如来,是人行邪道。佛说三十二相,即非三十二相。一一悉用空心荡净,与空相应,乃名为相也。

三、引证空无相体。

毘婆沙亦云:菩萨一心修习三十二相业,皆以慧为本。即空慧也。

「不同上」者:即空心修,岂三祇后,方百劫耶?故知通教相体、业、果,与藏教异。故引般若,相即非相;及引十住,以空为相体;既异三藏,又非相海,故知属通教。

四、结摄。

若尔,三十二相皆为道品十慧,及智度所摄,即通教意也。

三、别圆(欲明别圆,重更比决;有本无本,如铜如镜,以分前后)。分二:初、明藏、通无本。又三:初、法。

复次,前两道品,教门名因,得脩相业;论果,得有相体;但此相小胜轮王,魔能化作,故非奇特;入无余涅槃,相则永灭。

次、喻。

譬如得铜,不能照面。

三、合斥。

二乘共三藏佛,俱得真无法界像;当知前两道品,非脩相法。

次、明别圆有本。分四:初、法。又四:初、略立。

若后两道品,是修相法。

次、引证。

法华云: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

提婆达多品偈。

三、明得。

若证中道,中道即具此相。

四、证得。

如法华中,二乘开示悟入,妙会中道,即与八相佛记。

方便品文意,佛以一大事因缘(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出现于世。

次、譬。

譬如得镜,万像必形。

三、合。

大乘得中,靡所不现;法身相者,名为真相。

四、引释。分二:初、引。

净名云:已舍世间所有相好。

次、释。

轮王、魔罗,世相严身,皆是虚妄,故言已舍。中道明镜,本无诸相,无相而相者,妍丑由彼;多少任缘,普现色身,即真相也。

「妍」:音研,美、媚。

次、正明别圆法身现相。

无量寿观云:阿弥陀佛八万四千相,一一相八万四千好。萨遮、华严,皆云:相为大相海,好为小相海。既言相海,岂局三十二耶?为缘不同,多少在彼。此真实之相,为别、圆两道品所摄,义自可知,不能委记。

别、圆相因,皆由观理,故引无量等不同前二教,依教门权说,广如萨遮尼干经及华严二经。

三、总结。

当知六度助道,摄诸善法,无量无边。举上十二条,以示义端,知余亦摄。助道尚尔,何况正道(云云)。

「举上十二条」:前摄法文,总列十二条(六度摄道品、调伏六根、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六通、三明、四摄、陀罗尼、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一切法)。

第八、知次位。分三:初、明来意。

第八、明次位者:夫真、似二位,有解脱知见,朱紫分明。

「真似二位」:四教各有真、似位,在贤名似,入圣名真。真位究竟,名为「解脱」。证已了位,能为他说,名为「知见」,知见祇是智眼异名。「朱紫分明」:朱正色,如真位;紫间色,如似位。

次、正释次位。分二:初、通列四门,明二教位意。

终不谬谓未得谓得,计四善根以为初果。初果为无学,自知所断证、未断证。虽四门名位有殊,断及谛理,孱然不异。

「孱」:音忏,现也。「四善根」:藏教内凡,暖等加行位。「四门名位有殊」:如三藏中四门名异,谓空有等四门。位别,即七贤(七方便)、七圣(信行、法行、信解、见得、身证、时解脱、不时解脱)、二十七贤圣(开初果向为三,谓信行、法行、无相行、及初果为四。五第二果向、六第二果、七第三果向、八第三果,于此果中又开为十一,谓中、生、行、不行、乐定、乐慧、转、世现、信解、见得、身证,并前七学人为十八。开无学为九,谓退、护、住、思、死、不退、慧解脱、俱解脱、不坏法。上二十七贤圣位,是成论所明)。一一门中,皆断见思,缘真谛理,故云「断及谛理」。

次、释四教次位。分四:初、三藏。分二:初、辨门门之中,二乘不同。

二乘多论,一生断结,时节既促,教门所明,大同小异,不过迭动。菩萨教门,非但时长行远,智断亦别,径路乃殊,归途一也。六度初僧祇,未知作佛;二僧祇,知而不说;三僧祇,自知亦说;百劫种大人相,具五功德,名不退地,皆似位也;坐道场成佛,方名真位。

「迭」:音蝶,流动。「二乘多论一生」:始自五停,期心不别,故云「多」。随根利钝,或一或七,论其原意,即生取证。纵有诸门,诸论小别,亦非大异,故云「不过迭动」。菩萨三祇百劫,故曰「时长」;六度百福,名「行远」;不同二乘一生断结,故云「亦别」;奢促不同,名「径路乃殊」;咸趣真谛,名「归途一」。「具五功德」:六度的前五度。

三、斥滥。

此教初浅,尚有次位。岂有凡夫造心,即言上位?此非增上慢,推与谁乎?

次、明通教位。

通教二乘真似之位,智异三藏,断位不殊。若菩萨位,条然不同;简名、义、通、别,如法华玄(云云)。

简名别、义通,如玄文第五卷上,明圆教位,十意料简(简名义、明位数、明断伏、明功用、明粗妙、明位兴、明位废、开粗显妙、引经、妙位始终)。简名位者,今约通、别、圆三句料简:一名通义圆,二名别义圆,三名义俱圆。需者往检。

三、明别教位。分六:先明别位意。

别教惑断智位,二乘聋哑,非其境界,故名为别。

次、略指经论。

一往望摄论华严,所明地位,即是其义。

摄论、华严多明次第四十二位。摄论多别,华严位位皆有行布普贤二门。「一往」:经论不同,今且从别。

三、示别位相。分五:初、示经。

但别义多途,赴机异说;横则四门不同,竖则阶降深浅;不可定执一经,而相是非。

次、示论。

又,菩萨或造通论释经,或造别论释经;如龙树作千部论,天亲及诸菩萨,论复何量?度此者少,那得苦专一意,非拨余门?若苟且抑扬,失佛方便,自招毁损;欲望通涂,翻成哽塞。

「通论」:如中论摄论等,通申大乘。「别论」:如智论、地论,别释一经。「那得」等:破执。「抑扬」等:为引偏好,晚人不达,抑有扬无,毁无赞有,失无通涂。虽欲引进,「翻成哽塞」。

三、述论意,意在通理。分二:初、明意通。

今明别位,四门异说,种种不同;虽阡陌经纬,其致一也。此方虽未有多论,而前四门推之;若通教说种种位,知其同是真谛;别教说种种位,知其同是中道。

「阡(音千)陌(音莫)」:田间小路,区分田亩界限;东西叫阡,南北叫陌。「经」如阡,「纬」如陌。四门如「纬」,诸位如「经」。门门位殊,皆至极果,故云「一也」。「此方」等者:准此望彼,文举通、别,意兼藏、圆;此中正明别教次位,故且举别,以望通教,辨于所通,「真、中」不同。

次、证理同。

经言: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一乘。其所说法,皆悉到于一切智地。

引法华方便品,证门异理同。施废开,归于一实。

四、略结。

得此意者,狐疑易息,斗诤不生。

五、指广。

上破思假中,已略说诸位;若欲知者,往彼寻看(云云)。

四、十意融通经论。分十(十中前六,借用五重玄义,及今家开拓用义方法,一法多含,无量归一;后四借用诸经附文):初、用显体义。

又,今有十意,融通佛法:一、明道理,寂绝亡离,不可思议;即是四谛,三二一无,随情、智等,或开或合。若识此意,权实道理,冷然自照。

「明道理乃至开合」等:一期佛教,并以所诠而为教体;教既半满、偏圆不同,体亦随教,权实不一;诸谛离合随智、随情,归会法华,唯一实相,具如境妙中说。

次、用判教意。分二:初、举譬。

二、教门纲格,匡骨盘峙,包括密露,泾渭大小。

「纲」:谓纲纪,如纲之外围。「格」:谓格正,如物之大体。以教判释,得教远度,如云「纲格」;教随机异,如网目。外正曰「匡」,内实曰「骨」,四门外正,一理内实。横周为「盘」,竖穷曰「峙」;门门诸行,各有横竖。「包括密露」:八教秘密为密,显露不定名露。「泾渭」:泾清渭浊。顿教中别浊圆清,渐教中藏浊余清,又法华唯清,鹿苑唯浊,方等般若有清有浊;具如法华玄文第一卷释。

次、合譬。

即是渐、顿、不定、秘密,藏、通、别、圆。若得此意,声教开合,化道可知。

三、用释名意。

三、经论矛盾,言义相乖,不可以情通,不可以博解;古来执诤,连代不消。若得四悉檀意,则结滞开融,怀抱琐析,拔掷自在,不惑此疑彼也。

「琐」:音锁,连环形的玉。一代教法,首题名字,名该一部;部内义兼,大小时节,因果互形,如是等相,莫不相违;或一义多名,或多义一名,或离或合,或但或兼,故曰「言义相乖」,一多违诤。不可以世情和会,故曰「情通」。不可以文字「博解」。自古迄今,无能达者,故曰「连代不消」:得四悉檀意,无处不通。

四、用明用意。

四、若知谬执,而生塞著,巧破尽净,单、复、具足,无言穷逐,能破如所破,有何所得耶?

袪执遣迷,有执咸破;单复具足,无言等见,渐顿诸教,破立不同,用法华意,遍破遍立;情无滞碍,能所适然。

五、用明宗意。

五、结正法门,对当行位,修有方便,证有阶差;权实大小,圣贤不滥,增上慢罪,从何而生?

凡有所说,结成法门,以对真似。渐顿诸位,位是所阶,行是能修,能所相带,则方便与证,因果不混,一切权位,皆归真实。

六、不壅佛意意(「壅」:音永,堵住)。

六、于一法门,纵横无碍,纶绪次第,亹亹成章。

「亹」:音尾,不倦意。开拓法门,使佛意不壅。「纶」:绳索。「绪」:丝头。纵横开合,不失次第。

七、开章科段意(第七以下,附文意中)。

七、开章科段,钩锁相承,生起可爱。

如诸义疏,凡开章段,无不生起如钩锁也。如今止观,十章十乘,无不前后次第生起。

八、帖释经文意。

八、帖释经文,婉转绣媚,总用上诸方法,随语消释,义顺而文当。

总用前七法,据理销释,无涉华辞,意存文旨。

九、翻译梵汉意。

九、翻译梵汉,名数兼通,使方言不壅。

前朝诤轻,未多纷竞;但是西语,咸曰胡音;后因黄冠(后周忌黑,袈裟改黄色),虚构伪制;近代方使胡、梵甄分。

十、如闻而修意。

十、一一句偈,如闻而修,入心成观,观与经合,观则有印。印心作观,非数他宝。

附文成观,文不虚设,观与文合,名为「印心」。如释法华,一一句经,皆为四解(因缘、约教、本迹、观心);若释他经,唯缺本迹。又如玄文,一一科义,亦为四解(分别、粗妙、开显、观心)。「非数他宝」:华严偈云:『譬如贫穷人,昼夜数他宝,自无半钱分。』多闻亦如是等。

五、谦退斥夺。

唯翻译名数,未暇广寻。九意不与世间文字法师共,亦不与事相禅师共。一种禅师,唯有观心一意,或浅或伪,余九全无。此非虚言,后贤有眼者,当证知也。

六、正宗十乘。

次位者,十意之一也。

为明别教,次位难会;故演十意,指一通之,即彼十中次位之一。

四、明圆教位。分二:先释五悔。又五:先明五悔为入位之方便。

若圆教次位者,于菩萨境中,应广分别;但彼证今修,故须略辨。若四种三昧,修习方便,通如上说;唯法华别约六时五悔,重作方便。

「若四种三昧至重作方便」:明方便来意。四种三昧,通用二十五法为方便;若法华三昧,别加昼夜六时五悔,不通余行,故云「唯」。若方等忏,以求梦王,为别方便。常行、常坐、及随自意,直尔行之,逆顺十心,一切通具。

次、明五悔意。为八观之方。

今就五悔,明其位相:先知逆顺十心,而系缘实相,是第一忏。常忏悔,无不忏时。

「逆顺十心」:无明昏暗等顺流十心,深信因果等逆流十心。十心名数,见佛学大辞典,十心条。

三、明用观方便。

但心理微密,观用轻疏,黑恶覆障,卒难开晓;重运身口,助发意业,使疾相应,更加五悔耳。

明向用观法,不能发真,是故应须,更加五悔。此之五悔为圆教初因。

四、正明五悔(虽有劝请等四,各有所治,莫非悔罪,故名五悔。前四出十住婆沙,忏悔者偈云:『十方无量佛,所知无不尽,我今悉于前,发露诸黑恶,三三合九种(身口意恶、现生、后报、自作、教他、见作、随喜),从三烦恼起(欲、色、无色界系,助贪、助瞋、助痴之三),今身若先身,是罪悉忏悔,于三恶道中,若应受业报,愿得今身偿,不入恶道受。』劝请者偈云:『十方一切佛,现在成道者,我请转法轮,安乐诸众生。十方一切佛,若欲舍寿命,我今头面礼,劝请令久住。』随喜者偈云:『所有布施福,持戒修禅行,从身口意生,未来今所有,习行三乘人,具足三乘者,一切凡夫福,皆随而欢喜。』回向者偈云:『我所有福德,一切皆和合,为诸众生故,正回向佛道。』愿文在大涅槃,偈云:『愿诸众生等,悉发菩提心,系心常思念,十方一切佛,复愿诸众生,永破诸烦恼,了了见佛性,犹如文殊等。』四念处中,以此五品拟五停心:随喜是慈停心,读诵是数息停心,说法是因缘停心,兼行六度是不净停心,正行六度是念佛停心。若占察经,亦但列四,南山云:『占察不须更加发愿,以其四悔,皆是愿故(如云:愿我及一切众生,速得除灭无量劫来十恶四重等罪。愿十方一切成正觉者,常住在世,转正法轮,不入涅槃。愿我及一切众生,毕竟永舍嫉姤之心,三世一切刹土,所有修学功德皆悉随喜。愿我所修一切功德,资助一切诸众生等,同趣佛智,至涅槃城)。』弥勒问经云:『画夜六时,勤行五悔,不假苦行,能得菩提,故必须愿。如此五法,尚能入位,况灭罪也。』又五:初、明忏悔。

忏名陈露先恶,悔名改往修来。佛智遍照,佛慈普摄,我以身口,投佛足下,愿世间眼,证我忏悔。我无始无量,遮佛道罪,无明所逼,不识正真;从三界系动身口意,起十恶罪;三宝六亲,四生五道,作不饶益事;破发三乘心人,造五七逆;自作教他,见作随喜;应现生后,受诸苦恼。如三世菩萨,求佛道时忏悔,我亦如是。伤己昏沉,无智慧眼;发是语时,声泪俱下,至诚真实,五体投地,如树崩倒,摧折我人,众恶倾殄,是名忏悔。

金光明疏,释忏悔品云:『忏名白法,悔名黑法;白法须尚,黑法须舍。』又『忏名改往,悔名修来。』又『忏名披陈,悔名断续。』今文但是说其意,忏辞具在法华三昧。

次、明劝请。分二:初、明请意。

劝请者,名为祈求。声闻自度,直忏己罪;菩萨愍众,故行道,故须劝请。我今知罪,尚不得脱,众生不知,历劫流转。我无力救,请十方佛,佛愍众生,不简巨细,必冀从愿。大论明请、不请(云云)。

「大论明请不请」:论问:『诸佛之法,自应说法。又若现见诸佛,容可请佛;今乃不见,如何云请?』答:『佛虽必说,请者得福。如修慈心,众生亦无有得乐者,而修者获福。众生虽不面见诸佛,佛常见之,假使不见,请必有福。』

次、正明请。分二:初、请转法轮。

请转法轮,谓劝示证。令于四谛,生眼智明觉,是名三转。有人言:请说三乘,名三转。佛若说法,众生得涅槃证;设未得者,且令受世间乐。佛若普许,则一切得安;我预一切,罪苦亦除。如遍请雨,我有少田,自霑甘润。

次、请佛住世。

请住世者,夫命随业得住,变化随心得住,心止化灭。我今请佛,饶益众生,如大炬火,莫止变化之心,久住安隐,度脱一切,是名劝请。

「命随业得住,变化随心得住」:举命业以譬请住。报命如佛,我心如业;又报命如色身,业如大悲心;我心请佛不息,愿佛大悲住世。「变化」亦然,莫不由心。我今请佛,如大炬火,为破无明;我心不息,愿佛勿灭。

三、明随喜。

随喜者,名为庆彼。佛既三转法轮,众生得三世利益,我助彼喜。又,我应劝化,令其生善,其善自生,是故我善。善三世众生福德善,三世三乘无漏善;三世诸佛,从初心至入灭,一切诸善,我皆随喜,亦教他喜。如买、卖香、旁观,三人同熏;能化、受化、及随喜者,三善均等。观众生惑,甚可悲伤;观众生善,应大恭敬,心常不轻。深知众生,具正缘了,即虽未发,会必应生;毒鼓远近,为要当死,故敬之如佛。何者?未来诸世尊,其数无有量也。此深是随喜意也。法华随喜法,大品随喜人,人法互举耳。

「三世利益」:过去下种,现在重闻,得成熟益;未曾下种,现在成种,未来方益。「具正缘了」:正因之中,三因具足,故常不轻云:『不敢轻,但敬其正因也。』无始时曾闻一句,即了因种。弹指合掌,即缘因种。「毒鼓远近」:大经第九云:『譬如有人,以新毒药,用涂大鼓,于大众中,击令出声;虽无心欲闻,若有闻者,远近皆死。唯除一人不横死者,谓一阐提。纔闻即能破无明惑,名为近死;闻未即益,作后世因,名为远死。』四念处云:『若有闻者,远近不死,但谓破于见思、尘沙。』「法华随喜法」:随喜品中,从法座起,至于余处,为他人说,他人闻己,复随喜转教,如是展转至第五十,校量闻法,而生随喜。「大品随喜人」:经云:『若声闻人,能发心者,我亦随喜,声闻是人,随喜其人。』人必有法,法必藉人,改云「互举」。

四、明回向。

回向者,回众善向菩提。一切贤圣,功德广大,我今随喜,福亦广大。众生无善,我以善施,施众生已,正向菩提。如回声入角,响闻则远,回向为大利。正回向者,断三界道,灭诸戏论,干烦恼泥,灭棘刺林,舍除重担,不取不念,不见不得,不分别。能回向者、所回向处诸法,皆妄想和合;故有一切法,实不生;无已、今、当生;无已、今、当灭。诸法如是,我顺诸法,随喜回向;如三世诸佛,所知、所见、所许,是名真实正回向,亦名最上具足大回向。则不谤佛,无过咎,无所系,无毒,无失。何但回向如此,前三后一亦然。毘婆沙云:罪应如是忏,劝请、随喜福,回向于菩提。

「回向」:以随喜福,施与众生,共趣菩提。「施众生」:修福之因,不可与众共;期心在果,则以此福施于众生。故净名云:『回向心是菩提净土。』法华化城喻品,梵天施宫殿时,皆发愿云:『愿以此功德』(云云)。「如回声入角」:大论三十二云:『回向者,如少物上王,如回声入角。』故菩萨功德胜于二乘,但不以功德比之,以随喜回向心比;二乘唯以戒为自调,禅为自净,慧为自度。「不取、不念、不见、不得、不分别」:谓不取苦、不念集、不见灭、不得道,于此四中而不分别,如是方名正回向。「无已、今、当」:三世推求,此之能所生灭不住。又发心为已,回向为今,所回向处为当。「三世诸佛所知、所见、所许」:唯一实相,是佛所知、所见、所许。于中能知即种智,能见即佛眼,能许即本时弘誓及万行。「最上」:非上中下之上,即指圆教。最上故「具足」,此破别教也。「则不谤佛」:计佛果为有,乃至非有非无,皆名谤佛。「无过咎」:以无作谛忏悔,见罪性本空,劝请知法身常住,随喜了福等真如,发愿达能所平等。

五、明发愿。

发愿者,誓也。如许人物,若不分券,物则不定;施众生善,若不要心,或恐退悔,加之以誓。又,无誓愿如牛无御,不知所趣;愿来持行,将至所在。亦名陀罗尼,持善遮恶;如坏得火,堪可盛物。二乘生尽,故不须愿;菩萨生生化物,须总愿别愿。四弘是总愿;法藏、华严所说一一善行、陀罗尼,皆有别愿。

「券」:音劝,可以做凭据的票,例入场券。「如牛无御」:大论问菩萨:『何须发愿?』答:『若无愿者,如牛无御,不知所至。』「亦名陀罗尼至堪可盛物」:四弘中初二为恶,后二为善。「遮恶」为遮持,「持善」为总持。诸行如「坏」,誓愿如「火」。堪任利他,名「盛物」。「四弘是总愿」:一切诸愿,以四弘摄尽。「法藏」:观经、悲华,并云弥陀因名。法藏于自在王佛所,闻说二百一十亿佛刹发愿。观经复云:『为欲摄取诸佛土,故发四十八愿。』大弥陀经云:『为菩萨时,发二十四愿,不得是愿,终不作佛。』悲华经中则无别愿,但云:『为取佛土,故发四弘誓愿。』「华严」:具如新经(唐译)普贤为善财说十大愿王,导归极乐。今五悔中义兼总别二愿。又弥勒问经,佛告阿难:『弥勒往昔,不修苦行,但修善巧方便,昼夜六时,勤修五悔,而得菩提。』然彼经悔文有二十三行,亦无别列五悔辞句,但云:『数数请佛,数数说悔。』如云:『是福皆随喜,我今请诸佛,愿成无上智。』例婆沙四悔,虽僧常仪,亦须善其意。

五、总结悔意。

今于道场,日夜六时,行此忏悔,破大恶业罪;劝请,破谤法罪;随喜,破嫉妒罪;回向,破为诸有罪。顺空无相愿,所得功德,不可限量;譬算校计,亦不能说。

五悔皆为破罪。「恶业」:三业俱重。昔谤今请,昔嫉今喜。「回向破为诸有罪」:昔所作福,但顺生死,为诸有因,不能自免,岂能令他,离于有因。「顺空无相愿」:自免免他,顺涅槃门。或云发愿者,破邪愿罪,即导前四。令至所生。

次、正释圆位。分三:初、明五品。又三:初、明五悔功德(由此五法助开初品,乃至入住远由。品品之中,令修五悔,以品品中,各有障故,故四念处,以五品拟五停心。且先正释,次引证。所引系法华分别功德品,现在四信:一念信解,解其言趣,广为他说,深信观成),与佛灭后五品(随喜、读诵、说法、兼行六度、正行六度)之文,文义大同。此四信五品,为同体异名,故今互引。文为五:初、随喜品。又二:初、正释。

若能勤行五悔方便,助开观门,一心三谛,豁尔开明;如临净镜,遍了诸色,于一念中,圆解成就,不加功力,任运分明,正信坚固,无能移动。此名深信随喜心,即初品弟子位也。

次、引证。

分别功德品云:其有众生,闻佛寿长远,乃至能生一念信解,所得功德,不可限量,能起如来无上之慧。若闻是经而不毁呰,起随喜心;当知已为深信解相,即初品文也。

「呰」:音紫,口毁。

次、读诵品。分二:初、正释。

又以圆解观心,修行五悔,更加读诵,善言妙义,与心相会,如膏助火;是时心观益明,名第二品也。

次、引证。

文云:何况读诵、受持之者,斯人则为顶戴如来。

三、说法品。分二:初、正释。

又以增品胜心,修行五悔,更加说法,转其内解,导利前人;以旷济故,化功归己;心更一转,倍胜于前,名第三品也。

「旷」:音广,张目貌。

次、引证。

文云:若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自书、教人书、供养经卷,不须复起塔寺,供养众僧。

四、兼行六度。分二:初、正释。

又以增进心,修行五悔,兼修六度;福德力故,倍助观心,更一重深进,名第四品也。

次、引证。

文云:况复有人,能持是经,兼行六度,其德最胜,无量无边;譬如虚空,至一切种智。

五、正行六度。分二:初、正释。

又以此心,修行五悔,正修六度,自行化他;事理具足,心观无碍,转胜于前,不可比喻,名第五品也。

次、引证。

文云:能为他人种种解说,清净持戒,忍辱无瞋,常贵坐禅,精进勇猛,利根智慧;当知是人,已趣道场,近三菩提。

次、辨同异。

若尔,五品之位,在十信前。若依普贤观,即以五品为十信五心。但佛意难知,赴机异说;借此开解,何苦劳诤(云云)。

三、约阴界入,以明次位。

复次,今此一章,是观阴界入境,须约阴入而判次位:所谓黑阴入界,即三恶道位;白阴入界,即三善道位;善方便阴入界,即小乘似位;无漏阴界入,即二乘真位;变易阴界入,即五种人位;法性常色,常受、想、行、识阴界入,即佛位(云云)。

前虽约教,以明圆位,今复约凡圣,明五阴位。「五种人」:果地二乘,及后三教断惑菩萨。界外变异,既对常等四德为佛位,故知降佛,皆是后三教菩萨所摄。

次、明十信。分二:初、正明。

又,假名五品,既转明净,豁入闻慧,通达无滞,深信难动,即信心也。如此次第,念、进、慧、定、陀罗尼、戒护、回向、愿等,十信具足,名六根清净;相似之位,四住已尽。

「十信心」:即信、念、进、慧、定、不退、回向、护法、戒、愿。「陀罗尼」:即不退心。在圆教为相似内凡,六根净位,断见思,八至十信并断界内、外尘沙。故仁王云:『长别三界苦轮海。』若别教十信,在外凡伏忍位,与圆五品齐。五品圆伏五住烦恼,如冶铁,粗垢先除,名与别十信同,而义大异。依菩萨戒疏,以十法成乘,竖对十信;例初信对不思议境,及安忍入愿心;今止观文,少不次第,及名不同。横入者,即一一信心,各具十法等。

次、引证。

仁王般若云:十善菩萨发大心,长别三界苦轮海。即此意也。

三、明真位。分三:初、正明。

次、入初住,破无明见佛性。

次、引证。

华严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真实之性,不由他悟。即此意也。

三、结成。

如是次第四十二位,究竟妙觉,无有叨滥。

「叨」:音滔,贪也。「四十二位」:住、行、向、地、等、妙二觉。法华仅有五品六根,璎珞经加十信,具明五十二位,分用于别教;以圆教一位一切位,本无位次,今借别教以显圆教因果也。

三、结。

是名知次位。

第九、安忍中,亦先法、次譬、后合。初、法说。

第九、安忍者:能忍成道事,不动亦不退,是心名萨埵。始观阴界,至识次位八法,障转慧开;或未入品,或入初品,神智爽利。

「爽」:明也。「萨埵」:译有情,或众生。

次、举譬。

若锋刃飞霜,触物斯断。

「锋刃」:复以飞霜喻于锋刃。

三、合法。分二:初、合功能。

初心聪叡,有逾于此,本不听学,能解经论;览他义疏,洞识宗涂;欲释一条,辨不可尽。

「聪」:善于听,心敏于事。「叡」:音瑞,深明也。

次、合安忍。分三:初、明能安忍。

若怀宝藏璧,蕴解匿名,密勤精进,必得入品;或进深品,志念坚固,无能移易,弥为胜术。

「怀」:安也,例云:怀我好音。「术」:道艺。

次、明不安忍。分四:初、明不忍之由。

但锥不处囊,难覆易露。或见讲者不称理,或见行道者不当辙,慈悲示语,即被围绕,凡令讲说。或劝为众生,内痒外动,即说一两句法,或示一两节禅;初对一人,驰传渐广,则不得止。

「锥」:音追,钻孔的锐器。「锥不入囊」:比喻才智不能久藏。「痒」:音羊,病也。

次、明反成障道。分三:初、法。

初谓有益,益他盖微;废损自行,非唯品秩不进,障道还兴。

次、喻。

象子力微,身没刀箭;掬汤投冰,翻添冰聚。

「掬」:音菊,古量名,半升叫掬,例用两手并合承取。

三、证。

毘婆沙云:破败菩萨也。

三、引人辨失。分二:初、邺洛后悔。

昔邺洛禅师,名播河海,往则四方云仰,去则千百成群,隐隐轰轰,亦有何益利?临终皆悔。

「邺」:音业,旧县名,在今河南。「洛」:即洛阳。「禅师」:禅祖之一,不出其名。

次、武津谦诫。分二:初、明四择。

武津叹曰:一生望入铜錀,领众太早,所求不克。著愿文云:择、择、择、择。

「武津」:陈岳慧思大师,陈州(河南)项城,武津人。「铜轮」:为圆教十住位。铁轮为圆十信六根净位,银轮为圆十行位,金轮为圆十向位,琉璃轮为圆十地位,摩尼轮为圆等觉位。「择择择择」:思大师愿文,诫后学,善须决择,勤勤不已,四度言之。

次、结成胜轨。

高胜垂轨,可以镜焉。

智顗大师赞南岳思大师为「高胜」之人。「垂」于深诫,以为后「轨」,后代学人,可以为「镜」。

四、劝令斟酌有力无力。分二:初、有力当出。又二:初、法。

修行至此,审自斟酌;智力强盛,须广利益。

次、喻。

如大象押群。

次、无力宜忍。

若其不然,且当安忍,深修三昧;行成力著,为化不晚。

三、正明安忍。分五:初、引喻明忍。

大论云:菩萨以度人为事,云何深山自善?答曰:如服药将身,体康复业;身虽远离,心不远离。

大论十九,释禅度中问答。菩萨服般若药,烦恼病捐,法身康复,为化未晚。

次、忍成获益。分二:初,举位。

若至六根清净,名初依人。有所说法,亦可信受,一音遍满,闻者欢喜,是化他位也。

「初依人」:据法华玄义五,依圆教五品六根为初依,十住为二依,十行、十向为三依,十地、等觉为四依。又四依有行、法、人、说等。

次、明益。分三:初、法。

若此时不出,强软两贼,无如之何;自行转成,于他有办。

次、喻。

大象捍挌,刀箭无施;日光照世,长冰自冶。

「捍(音汉)挌(音克)」:坚不可入。「象」:喻现身,应世利物。「刀箭无施」:前既以五品为小象,今且以六根为大象。既离界系,自在堪能,烦恼不染。「日光照世」:喻种种化物。「长冰自冶」:物无始苦,如长冰;机熟获益,名自冶。

三、结。

此即安忍之力焉。

三、示安忍之方。分二:初、外三术。又二:初、正明术。

若被名誉罗罥,利养毛绳,眷属集树,妨蠹内侵,枝叶外尽者,当早推之,莫受莫著。推若不去,翻被黏系者,当缩德露玼,扬狂隐实,密覆金贝,莫令盗见。若遁迹不脱,当一举万里,绝域他方,无相谙练,快得学道,如求那跋摩(云云)。

「罥」:音犬,挂也、取也。「莫受莫者」、「缩德露玼」、「一举万里」:为外三术。「求那跋摩」:比丘名,译功德铠,罽宾国之王种;二十出家受戒,三十林栖谷饮,孤行山野,遁迹人世;后至师子国,弘扬真乘。宋文帝元嘉八年达建业,译经论十数部,文帝深加敬赏。

次、勉令忍。

若名利、眷属,从外来破,忆此三术,啮齿忍耐;虽千万请,确乎难拔。让哉!隐哉!去哉!

「啮」:音涅,用牙齿咬。

次、示内三术。分二:初、正明术。

若烦恼、业、定、见、慢等,从内来破者,亦忆三术,即空、即假、即中。

外障是软贼,如名利等;内障是强贼,如烦恼等;故内外用术不同。

次、勉令忍。

设使屠粉肌肉,心不动散;大地镇压,不为重沦。毘岚弗轻,寒冰非冷,猛炎宁热?端心正观,那得薄证片禅,即以为喜?纔见少恶,即以为忧?

「毘岚」:猛风也,若吹须弥犹如腐草。「片禅、少恶」:为违顺之端。故知违顺未堪,不应领众。

四、引经深诫。分二:初、举喻。

坯器易塠,菴华难实。

「坯器、菴华」:在大论以喻初心。「塠(堆)」:聚土也。「菴罗华」:多华少实。

次、引经。

大品云:无量人发菩提心,多堕二乘地;为办大事,弥须安忍。

五、结得否。

若得此意,不须九境;若未了者,当更广明。

若于阴境安忍,必得净六根;尚离二乘菩萨二境,岂更有烦恼等耶?故上根唯观阴境,不须下九境。

第十、无法爱。分二:初、来意。

第十、无法爱者:行上九事,过内外障,应得入真;而不入者,以法爱住著,而不得前。

行上九事,虽得六根互用相似之功德,而未入真位;于此安其份,著其法,生爱著心,不肯进修十住分证真位,名顶堕。故专住似位名「法爱」,若爱此似位,名顶堕。具历四教似位,辨顶堕位。

次、正明。分三:初、明有法爱。又二:初、寄三教顶堕。又二:初、明三藏顶堕。又二:先简非顶堕。

毘昙云:煖法犹退。五根若立,上忍发真,则不论退。

俱舍颂云:『煖必至涅槃,顶终不断善(煖顶属藏教内凡,有退义,但有通教内凡性地善根,故堕狱,一入不复再入,必至涅槃。顶虽堕,不起邪见),忍不堕恶道(下中二忍,虽造业,而不受三途,犹生人天),第一入离生(见道离四趣生)。』下忍通观欲界上二界八谛三十二行,中忍减缘行至一行二刹那(上下八谛名缘,每谛下有三行。苦,空无常无我;集,因缘生;灭,尽妙离;道,证迹乘。),前一刹那入世第一,一行一刹那引入见道。

次、正明顶堕。

顶法若生爱心,应入不入,退为四重五逆。

于顶位法中,多生爱心,则应入顶,而不得入。由退顶故,造于重逆,故名为堕。

次、明通别顶堕。

通、别皆有顶堕之义。

通教性地,相似位伏见思有顶堕。别教顶位,在内凡三贤相似位中之十行中,故无堕义;于行向中,纵起著心,但未入地,名为顶堕,终无造过。

次、正明今文顶堕之义。分二:初、出圆似位有爱。

即不入位,又不堕二乘。大论云:三三昧是似道位。未发真时,喜有法爱,名为顶堕。

「不入位」:十信相似后心,未入初住之分证位。「不堕二乘」:初信,任运断见惑;二至七信,任断思惑。「未发真时」:圆初住为分证真位。

次、正明顶堕。分三:初、法。

今人行道,万不至此,至此善自防护。此位无内外障,唯有法爱;法爱难断,若有稽留,此非小事。

六根但以住顶名堕,必非退堕,故此顶位不同藏、通。故大论中有顶堕二义:一者顶退,名堕;二者住顶,名堕。小教亦二,住亦有退。今圆教中,但有一义,住而无退。「内外障」:止观八上曰:『外贪欲起,以不净助,内贪欲起,以背舍助。』

次、譬。

譬如同帆,一去一停,停即住著;又虽不著沙,亦不著岸,风息故住。

三、合。

不著沙,喻无内障,岸喻外障;而生法爱,无住风息,不进不退,名为顶堕。

次、明无法爱。

若破法爱,入三解脱,发真中道;所有慧身,不由他悟,自然流入萨婆若海,住无生忍,亦名寂灭忍,以首楞严,游戏神通;具大智慧,如大海水,所有功德,唯佛能知。

三、总结示之。

今止观进趣方便,齐此而已;入住功德,今无所论,后当重辨。

初从不思议境至离法爱,行解具足,已能进入初住无功用道,故曰「齐此」。初住已上,多论辅佛弘化之相,少说自行进道之仪,今文不论。「后当重辨」:义虽指在菩萨境中,应更广辨,因夏终不说;余上慢、二乘、菩萨三境则无所论。十法成乘竟。

次、引法华大车,以譬十法。分六:初、略标。

是十种法,名大乘观;学是乘者,名摩诃衍。

次、列经(法华经譬喻品文。肥壮多力,系颂中句,余为经文)。

云何大乘?如法华云:各赐诸子等一大车。其车高广,众宝庄校,周匝栏楯,四面悬铃;又于其上,张设幰盖,亦以珍奇杂宝,而严饰之,宝绳交络,垂诸华璎,重敷綩延,安置丹枕;驾以白牛,肥壮多力,肤色充洁,形体姝好,有大筋力,行步平正,其疾如风;又多仆从,而侍卫之。

顺经次第,不复依于十法(观不思议境,起慈悲心,巧安止观,破法遍,识通塞,修道品,对治助开,知次位,能安忍,无法爱)次第。今以十法随时整足,前七正明车体,及以具度,后三祇是乘之所涉。「其车高广」:即一观不思议境。「幰盖、宝绳交络」:即二起慈悲心。「安置丹枕」:车内枕,即三巧安止观;车外枕,即五识通塞。「其疾如风」:即四破法遍。「白牛至平正」:即六道品义也。「又多仆从」:即七对治助开。偈文「游于四方」:即第八知次位。「众宝庄校」:即具度。安忍五品违、顺二境。离十信相似法爱。是故十法通名乘也。

三、合法。

止观大乘,亦如是。观念念心,无非法性实相,是名等一大车。于一一心即空、即假、即中,是名各赐大车。彻三谛之源,名为高。收十法界,名为广。无量道品,名众宝庄校。四勤遮恶持善,又愿来持行,钉镊牢固,名周匝栏楯。法义辞辩,宣畅开觉,名四面悬铃。慈悲普覆,无有遗限,名张设幰盖。道品所摄,十力无畏,十八不共之法,不与他共,名珍奇严饰。四弘誓愿,要心不退,名宝绳交络。四摄摄物,物无不悦,名垂诸华缨。诸禅三昧,起六神通,名重敷綩延。四门归宗,休息诸行,名安置丹枕。四念处慧,破除八倒之黑,名驾以白牛。四正勤增长二善,名肥壮多力。遮断二恶,二恶尽净,故言肤色充洁。四如意足,四辩自在,名形体姝好。五根盘固,不可移动,名为筋。五力增长,遮诸恶法,名为力。七觉简择,名为行步。八道安隐,名为平正。对治助道,广摄诸法,名又多仆从而侍卫之。破法爱无明,入萨婆若海,发真速疾,名其疾如风。运载诸子,嬉戏快乐,此大乘观,法门具度,与彼经合,故名大乘观也。

四、结位。

复次,一切法悉一乘故:夫有心者,无不具足如此妙法,是名理乘。如来不说,则不能知,以闻教欢喜顶受,即名字乘。因闻名故,依教修行,入五品位,名观行乘。得六根清净,名相似乘。从三界出,到萨婆若中住,是亦不住;若入初住,乃至十住,得真实乘,游于东方,十行游南方,十向游西方,十地游北方;轮环无际,得空而止,止于中央,即妙觉。直至道场,是此意也。

以一念心,即是大车。车体是真性轨,具度是资成轨,白牛是般若观照轨(三轨即法华迹门十妙中之三法妙也)。

五、斥邪。

今人祇谓,舍恶取空是大乘;此空尚不免六十二见单复之恶,何得动出为乘?设借为乘,祇一秃乘,无法门具度。

设使借之与乘名者,则运至三恶道,其因不出诸见故也。

六、显正。

正法大城,金刚宝藏,具足无缺,何所而无?岂容秃空而已?若但尔者,乘邪见乘,入险恶道,是坏驴车耳(云云)。

不同恶空,故云「正法」。正法御邪众,故云「大城」。御驾不坏,名「金刚」。城具一切法,名「宝藏」。「具足」:释宝藏。「无缺」:释金刚。空谓理,是名为「秃」。「坏驴车」:引大经斥夺其计理缺严饰,故名为「坏」;非三乘羊鹿牛摄,故名为「驴」。

次、明历缘对境,端坐观阴界入境(持四种三昧之初,故曰端坐法,乃通于一初诸仪;故端坐外,咸曰余仪)。分三:初、序来意。

端坐观阴入,如上说。历缘对境,观阴界者,缘谓六作,境谓六尘。大论云:于缘生作者,于尘生受者,如随自意中说。若般舟常行,法华、方等半行,或扫洒执作,皆有行动,随自意最多。若不于行中习观,云何速与道理相应?

「六作」:六根之作业,行、住、坐、卧、语、默曰六作,受领于六根之六尘曰六受。止观二之三曰:『若有诸尘,须舍六受,若无财物,须运六作。』「随自意」:四种三昧中,非行非作三昧之别名。

次、正释。分二:先明历缘,次、明对境。初、又四:初、于行缘具明十法。分十:初、总标。

略辨其相,例前为十。

次、别释。分十:初、明观境。

初、所观境者:若举足、下足,足是色法,色由心运,从此至彼,此心依色,即是色阴;领受此行,即受阴;于行计我,即想阴;或善行、恶行,即行阴;行中之心,即识阴。行尘对意,则有界入;乃至眼色、意法,亦如是。是阴界入于举下间,悉皆具足。如此阴入,即是无明,与行缘合,生行中阴界入;阴界入不异无明,无明即是法性,法性即是法界;一切法趣行中,是趣不过。一阴界入,一切阴界入,一多,不一不多,不相妨碍,是名行中不思议境。

次、明发心。

达此境时,与慈悲俱起。伤己昏沈,无量劫来,常为阴入,迷惑欺诳;今始觉知,一切众生,悉是一乘。昏醉倒解,甚可怜悯;誓破无明,作众依止。

三、明安心。

安心定慧,而寂照之。

四、明破遍。

心既得安,遍破见思无知无明,三谛之障,横竖皆尽。

五、明通塞。

又,善识通塞,终不于中,取药成病。

六、明道品。

善知道品,荣枯念处,双树中间,入般涅槃。

七、明对治。

又善知行中,对治六度,助开涅槃门。

八、明位次。

深识次位,知我此行,未同上圣;惭愧进修,无有休已。

九、明安忍。

能于行中,外降名利,内伏三障,安忍不动。

十、明法爱。

法爱滞著,莫令顶堕;十法成就,即入铜轮,证无生忍。

次、引法华,以譬十乘。

得一大车,高广严净,众宝庄校,其疾如风,嬉戏快乐;乘是宝乘,直至道场。

三、结意。

是约行缘作观,治无明糠,显法性米;举足下足,道场中来,具足佛法矣。例前可知。

次、例余五缘。分三:初、正例。

行缘既尔,住、坐、卧、语、作,例前可解。

次、释疑。

三三昧,无卧法,随自意则有。

三、引证。

昔国王,于卧中,悟辟支佛。当知卧中,得有观行(云云)。

大论二十云:『昔有国王,园中游戏,朝见华林,茂盛可爱,食已卧息;夫人彩女,皆共取华,毁折林树;觉已见之,悟一切法,悉皆无常;如是思惟,悟辟支佛。』

次、明对境中。分二:先约眼色具足十法。又二:初、正明十乘。分十:初、观境。又二:初、释。分五:初、结数。

对境者,约眼计我,言我能受;一尘有三,合十八受者。

次、引例。

眼见色有五阴、三界、二入,例如上说。

三、引证。

又弥勒相骨经云:一念见色,有三百亿五阴生灭,一一五阴,即是众生。若尔者,眼对色时,何啻五阴、三界、二入?

四、结非。

若如此观眼色者,名为减修,非摩诃衍。

五、不思议境。分七:初、引经总立三智五眼。

若观眼色,于诸如来常,具足无减修,明识来入门者:眼色一念心起,即是法界,具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

次、别释三观。分三:初、空观。

四句求不可得,故言即空。

次、假观。

如弥勒相色,一念三百亿五阴生灭,乃至一地十地;相色既尔,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又,外道打髑髅作声,听知生处,知无量事;香、味、触等,亦复如是,故言即假。

「外道打髑髅」:增一阿含中,佛与五百比丘,及鹿头梵志,行至大畏林,将一切髑髅令鹿头打,彼听声尽知死因,及未来生处;后打一髑髅,不见生处,不见周旋,往来八方,都无音声,佛言:『止!止!』外法听声,尚知远事,况出假菩萨知声中本具诸法耶?

三、中观。

假不定假,空不定空,则非空非假。若眼一法,非空非假,则一切法,非空非假;犹如虚空,有无永寂;亦如日月,无幽不照。

三、释成五眼。分三:初、正明。

虽无空假双照,空假照因缘麤色,名肉眼;照因缘细色,名天眼;照因缘色空,名慧眼;照因缘色假,名法眼;照因缘色中,名佛眼。

次、简异。

五眼一心中具者,非具凡夫脓血肉眼,亦非诸天所得天眼,亦非二乘沈空慧眼,亦非菩萨分别之眼。

三、结成。

但以佛眼,具有五力;如众流入海,失本名字。

四、引二经证。

故佛问善吉云:如来有五眼不?答云:有。皆称如来有,何关凡夫二乘眼耶?请观音云:五眼具足成菩提。

「善吉」:须菩提比丘之译名。

五、结成一心。

以三观一心,名无减修;以一眼具五力,名明见来入门。亦是圆证也。

六、明根互用。

于眼内外自在,眼入正受;鼻三昧起,鼻入眼起。虽动而寂,寂不妨动;虽寂而动,动不妨寂;虽见不见,不见而见,乃称明见来入门也。

七、问答料简。分二:初、问。

问:佛具五眼,应照五境?经云:我以五眼,不见三聚;众生狂愚无目,而言见耶?又云:见色与盲等,既等于盲,那得见麤细色。

「三聚」:以三聚该收一切众生:一正定聚,二邪定聚,三不定聚。

次、答。

答:五境皆冥实相,实相则不可见,不可见故,喻之如盲;虽不可见,见无减少,五眼洞彻,诸境分明。虽言五照,照何必有?虽言如盲,盲何必无?

次、引证。

净名云:不来相而来,不见相而见。即此意也。

「不来相」:举行、住、坐、卧、语、默六作中行缘也。「不见相」:举六受中六根领于六尘,初见色也。「不来而来」:根尘无非法界。

次、结。

是为不思议境。

次、发心。

我眼众生眼,无二无别。云何众生,不觉不知?即起慈悲,誓当度脱。

三、安心。

欲满此愿,安心定慧。

四、破遍。

能以止观,遍破诸法。

五、通塞。

于眼色中,明识通塞,不如虫道。

六、道品。

于眼阴中,修四念处,非净非不净,枯荣双遣,而入涅槃。

七、对治。

学诸对治,助开三脱。

八、次位。

明识六即,不起叨滥。我所观眼,虽具五眼,但是名字,但是观行;若渐见障外,后见十方;如普贤观,顿见大千;如常不轻,渐顿两见。六根互用,我悉未阶,不应起慢,惭愧勤行。

「渐见」:普贤观云:『若能正心正意,渐以心眼,见东方佛,初见一佛,次则通见东方诸佛,乃至十方。』「顿见」:不轻品云:『彼比丘临欲终时,闻经受持,得六根净,故不名渐。』

九、安忍。

若德建名立,当忍内外障,安若须弥。

十、法爱。

法爱不生,则无留滞;其疾如风,证真实眼。

次、譬大车,结成佛事。分二:初、正明。

乘一大车,直至道场。若眼中得入,多于眼中,广作佛事,常放金光,照耀一切。

「从眼入」:即自行也。

次、引证。

净名云:或有佛土,以光明为佛事。

「佛土」:即化他也。「佛事」:自行、化他也。

次、例余五根。分三:先例余受。

眼色一受既尔,余二受亦然。

次、例余根。

余五根、五尘,十五受亦然,广说如前。将前意,度入六根用之,但令破烦恼去,不拘常科。

三、明大车。

若从耳中得大车,多用音声为佛事;鼻中用香,舌中用味,身中用天衣,意中用寂灭。一根佛事,互通诸根,方便利物,时或不同,而令众生,得究竟乐(云云)。

三、劝修。分二:初、总引一譬。又二:先法。

若能如上,勤而行之,于一生中,必不空过。

次、譬。

虽闻不用,如黑蚖怀珠,何益于长蛇者乎?

「黑蚖」:祇是长蛇。不修止观如长蛇,善解止观如怀珠,解而不用为无益。大论第十明,破戒而犹有福,故使堕蛇尚怀宝珠。譬有解而不能行,如蚖怀珠,于蛇何益。

次、别引三譬,皆先譬,次合。初、一譬合。又二:初、譬。又二:初、劣喻。

今以三譬,譬于得失:匹夫只勇,修治一刀一箭,破一寇两寇,获赐一金一银,禄润一妻一子;如此之人,但利器械,负戟前驱,以命博货,何用广知兵法耶?

「械」:兵器总名。「戟」:短戈。

次、胜喻。分二:初、喻能知能用,用而获胜。

若欲为国,曲蘗、舟楫、盐梅、霖雨者,须善文武,计在帷帐,折冲万里;所学处深,所破亦大;获赏既重,禄润甚多。

「为国曲蘗等」:此是尚书,殷高宗聘傅说文。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若作酒醴,尔惟曲(音曲,酿酒用的)蘗(音柏,俗叫黄柏,可作黄色染料,也可供药用)。若作和羹,尔惟「盐梅」。意云共调国事。

次、喻知而不用,虽用而不前。

虽知而不用,用而屡北;尚不能济身,泽岂及人乎?

「北」者,败也。

次、合。分二:初、合劣。

学禅观者,亦如是。唯知一法,或止或观,拟破少恶,寂心行道,得少禅定,摄少眷属,便以为足,如匹夫斗耳。

次、合胜。分二:初、合能知能用。

欲作大禅师,破大烦恼,显无量善法,益无量缘,当学十法止观,洞达意趣;于六缘、六受,行用相应。烦恼卒起,即便有观,观过惑表,勇健难事,解髻得珠。

「解髻得珠」:法华安乐行品,解以权髻,显实相珠。

次、合知而不用。

若解而不用,用而不当,而反师惑心,道安克乎?

次、一譬合。分二:初、喻能知能用。又二:初、喻。分二:初、劣喻。

又如野巫.唯解一术方,救一人,获一脯柈,何须学神农本草耶?

「巫」:以邪术向鬼神祈祷的人。女的叫巫,男的叫觋(音昔)。「脯」:音府,肉干。「柈」:音槃,同盘字。

次、胜喻。

欲为大医,遍览众治,广疗诸疾,转脉转精,数用数验,因救博也。

次、合。

学禅者,亦如是。但专一法,治惑即去;当时微益,终非大途包括之意,亦不能破烦恼,入无生忍。

次、喻知而不用。分二:初、喻。

虽善医药,不依方服,病岂瘥乎?

次、合。

读诵止观甚利,心不行用,无生终不现前。

三、一譬合。分二:初、喻。

又如学义,止欲一问一答,衒耀一时,何须广寻经论?譬作法主,当善异部。虽谙解处多,而不曾出众,怯弱不任酬往。若无怯怖,临机百转,以无方之答,答纵横之问,是为大法师。

次、合。

观行人亦如是。观行若明,能历缘对境,触处得用;若不如是,魔军何由可破?烦恼重病,何由可除?法性深义,何由可显?三事不办,区区困役,祇是生死凡夫,非为学道方便也。

「三事不办」:不能破魔军,不能除烦恼,不能显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