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水西陵慈云寺教观沙门 灌顶续法 集并注
龙山东皐崇福寺旭洳沙门 心莲 证文较编定
京兆宛平橝柘优婆塞半悟老人鲁心斋独力捐资
△庚二。释阿难缘疑二。辛初。蹑执因缘而疑请。
实时阿难在大众中。顶礼佛足。起立白佛。世尊。现说杀盗婬业。三缘断故。三因不生。心中达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从人得。斯则因缘。皎然明白。云何如来。顿弃因缘。
先疑问。二。即下。起问。世下。叙疑。有三。初蹑牒反难。现说五句。略牒修言也。今文单约业果。三恶业果为缘。三贪心想为因。前兼生界。因缘如上。业或等字之误。入楞伽云。现识事识。以习气分别为因。根识境界为缘。歇即二句。蹑证时言。狂性歇。有因。菩提得。非缘。斯则下。反难也。因缘。指三续因缘。顿弃者。前七大云。惑为因缘。四科云。本非因缘。今又云。迷妄无因。岂有因缘等。
我从因缘。心得开悟。世尊。此义何独我等年少有学声闻。今此会中大目犍连。及舍利弗。须菩提等。从老梵志闻佛因缘。发心开悟。得成无漏。
我从下。二昔教有益。初二句。自受益。世尊下。他受益。目连舍利。如圆通文。等。指三迦叶頞鞞等。梵志。阿含明舍利目连师事沙然梵志。得其道术。三迦叶师事火外道。后闻佛说四谛因缘。转邪归正。超凡入圣。证四果也。
今说菩提不从因缘。则王舍城拘舍梨等。所说自然。成第一义。
今说下。三今义滥邪。不从因缘者。指上歇即菩提。不从人得。何藉劬劳肯綮修证等语。自然成第一义者。拘舍外道说谓八万劫后。自然成道。犹如缕丸。极处停止。佛说觉果。不假修成。内外邪正。义旨何别。
惟垂大悲。开发迷闷。
惟垂下。后请决。岐二成迷。混一则闷。故求开剖。进修无滞。
△辛二。拂责执悋以答示二。壬初。拂破执情四。癸初。即喻推情。
佛告阿难。即如城中演若达多。狂性因缘若得灭除。则不狂性自然而出。因缘自然。理穷于是。
阿难执上法喻成难。佛即取彼法喻以答释也。初三句。举喻。次狂性四句。推情。以情推度。不出两种执也。此约喻说。约法言之。须得无明因缘灭除。菩提明心自然而出。若是。则本空本有二意俱失。全成两种执情矣。末二句。按定。汝执二途。至此情穷理极。先为立定。后可破也。
△癸二。就执双拂二。子初。约头双破。头喻菩提。觉心本体不堕二计执也。有怖。故非自然。无失。故非因缘。
阿难。演若达多。头本自然。本自其然。无然非自。何因缘故。怖头狂走。
先破自然。初二句。标定。头为自然也。次四句。牒破。既本自然。无往而不是自然矣。不得惊为魑魅而发狂也。今又何因缘故。忽怖无头。颠狂走乎。此则头非自然。明矣。法谓。本觉真性属于自然。众生即当常自见性。不复有迷沦矣。今者何故复有迷狂而驰背耶。可见菩提不属于自然。
若自然头。因缘故狂。何不自然。因缘故失。本头不失。狂怖妄出。曾无变易。何藉因缘。
若下。次破因缘。初二句。牒定。头以照镜为因。见影为缘。狂以爱见镜影为因。瞋为魑魅为缘。若使头先本有。实以照镜因缘。遂怖无头狂走。此非真因缘也。次二句。诘破。若实因缘。何不使此自然之头。随于因缘。遂真失乎。后四句。结示。若使真失其头。方为真实因缘。今本头既不真失。而狂怖虚妄生出。不但狂时。头在无变。纵歇狂后。头亦无易。此头不藉因缘。明矣。法谓。菩提妙性本先自有。后假无明因缘。背驰不见。何不使此自性亦属无明因缘。遂真失乎。今性本不失。迷背似失。纵破迷后。性亦无变。可见妙觉不假于因缘也。
△子二。约狂双破。狂喻无明迷妄。亦不堕二计。有狂。破自然。无妄。破因缘。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未狂之际。狂何所潜。
先破自然。初二句。牒定。次二句。结破。若谓狂本出于自然。即当本来常常有此狂怖。不知未狂之先。此狂潜藏何地而不起耶。法谓。迷妄本有。不识空劫已前。清净本然之中。妄潜于何所耶。可见无明不涉于自然也。
不狂自然。头本无妄。何为狂走。
不下。次破因缘。初一句牒。次二句破。若谓狂不出于自然。而出于因缘者。则头本无遗失狂妄。何为忽然怖头而狂走耶。法谓。妄非自然。必藉因缘而有。真如不变。本觉无妄。何干因缘而背驰乎。可见迷妄不属于因缘也。
△癸三。悟本俱非。
若悟本头。识知狂走。因缘自然。俱为戏论。
悟者。现量觉悟也。识知。真实识知也。本头。始终曾无变易故。狂走。狂怖无因妄出故。蹑上头之与狂。既知双为破拂。不属自然因缘。应悟觉性本具。无明本虚。缘然二计诚俱戏论矣。此承上文以结斥也。理实论之。觉性随缘中。头影有无。而分怖走狂歇不同。故非自然。不变上。头影如旧。不因怖走狂歇为得失。故非因缘。无明成事中。头影惰爱。遂有狂怖起止各别。故非自然。体空上。头影无妄。不因怖狂起止成变易。故非因缘。此犹对彼众生演若。而说缘然二俱戏论。若使单就诸佛他人照镜不狂者。即缘然戏论名言。亦不容一毫存留。强加思议也。研前二缘三藏自知。(无明体空成事等义。本出贤首起信论意。)
△癸四。合法结意三。子初。结法申意。
是故我言。三缘断故。即菩提心。
是故者。蹑上破辞而结申己意也。三缘二句略文。应云。三缘断故。三因不生。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当知三缘断故。三因不生。似有因缘矣。而云即菩提心。喻如头非外得。岂是因缘乎。又即菩提心。似有自然矣。而云三缘断故。方即菩提。喻如狂歇。纔悟本头。岂是自然乎。此正法执分别戏论。故我前云。汝但不随分别。菩提明心。本周法界。何藉修证。
△子二。拂情简非。
菩提心生。生灭心灭。此但生灭。灭生俱尽。无功用道。
此恐生灭戏论更起。又叠为简拂诸情计耳。但前破所计法相上情执之非。今实遣能计心性中情见之非。故今与前。文意不同也。文分三。先单拂因缘心非。我言三缘断故。即菩提心。非谓因菩提心始生。而得三缘相续心断灭也。若此。亦但一生一灭心情。非真菩提心矣。灭下。上三句简拂。今二句正显。灭指三缘妄心。生指菩提真心。俱尽者。下云。妄真同二妄。空有二俱非。无功用者。一真无为。性本然故。有何断证功用道也。圆觉云。有照有觉。俱名障碍。是故菩萨。常觉不住。照与照者。同时寂灭。此显地上证无生理。得无功用也。
若有自然。如是则明自然心生。生灭心灭。此亦生灭。无生灭者。名为自然。
若有下。次单拂自然心非。前五句。正简心情。上言无功用道。亦非是自然也。若又计此为有自然。如是则又发明自然心生。而前之真妄生灭心。又灭却矣。此亦但成一生一灭心情而已。岂真藏心不生不灭也哉。后二句。待立妄名。谓计无生灭为自然者。不过对彼生灭之不自然而立。非真本有也。下云。俱空不生。得无生忍。又云。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岂有对待诸法。妄立自然名耶。
犹如世间。诸相杂和。成一体者。名和合性。非和合者。称本然性。
犹下。后双简二性俱非。初四句。喻简因缘性妄。末二句。喻简自然性妄。百草为膏。万香为丸。和成一者。名和合性。对此非合一者。名本然性。本然即自然也。总是对待妄立虚名。皆戏论耳。岂实有哉。
△子三。非尽方是。
本然非然。和合非合。合然俱离。离合俱非。此句方名。无戏论法。
非然。非自然也。非合。非因缘也。俱离者。谓非然非合之非。二俱离也。俱非者。谓离非然非合之离。二俱非去也。圆觉云。远离为幻。亦复远离。离远离幻。亦复远离。此下。上非去尽。今正指是。遣之又遣。以至无遣。方许真为无戏论心法也。圆觉云。幻从诸觉生。幻灭觉圆满。觉心不动故。良由识知狂怖妄出。则因不堕于二执情性。觉悟本头不失。则果又不堕于二执情性。无功用心。即真因也。菩提觉心。即真果也。真因真果。真无戏论心法也矣。
上皆狂迷中间事耳。若原始也。清净本然。何因缘自然之有。及要终也。惟妙觉明圆照法界。又何因缘自然之有。准知因缘自然。悉由狂妄而立。不狂之前。二皆本无。故前诘曰。理穷于是。
壬二。切责执悋三。癸初。斥戏论速舍。
菩提涅槃。尚在遥远。非汝历劫辛勤修证。
初判果难成。圆觉头面本有。成智果也。圆寂无明本空。成断果也。前云。歇即菩提。何藉修证。今云。菩提遥远。历劫修证。语相反者。内含二意。一约人。前楼那已尽诸漏。但纡疑悔。余疑一除。直下了当。今阿难习漏未除。缠绕二计。妄想因缘。菩提甚远。二约法。前则不随分别。狂性歇即菩提。能舍戏论。何须历劫修证。今则随诸分别。狂走去远菩提。不舍戏论。历劫修习无功。
虽复忆持十方如来十二部经。清净妙理。如恒河沙。祇益戏论。
虽复下。二出其所以。十二部者。谓长行。重颂。授记。孤起。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未有。论议。详名义集。经文。能诠教也。理性。所诠义也。勤修。行也。断证。果也。我所以断汝历劫难成二极果者。以汝忆多经理。本离戏论。汝反取之以为资益。起前所执所问。纵经劫修。终难成证。若能速离戏论。歇即菩提。不须祇劫。何谓难成。我佛实语。前后岂乖反哉。法华云。不应戏论诸法。有所诤竞。圆觉云。种种取舍。皆是轮回。未出轮回。而辩圆觉。彼圆觉性。即同流转。若免轮回。无有是处。故云祇益戏论。涅槃尚远。
△癸二。诫闻说无功。
汝虽谈说。因缘自然。决定明了。人间称汝。多闻第一。以此积劫。多闻熏习。不能免离。摩登伽难。
汝下。自全无力。初三句说论。次四句闻熏。后二句无功。道力全无。婬难难免也。
何须待我佛顶神咒。摩登伽心婬火顿歇。得阿那含。于我法中。成精进林。爱河干枯。令汝解脱。
何下。仗咒方免。阿那含。此云不来。正断欲界九品思惑。不来欲界生故。胜多曰林。进速证多故。超断见惑八十八使。进断欲界前六品思。兼伏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故云精进。欲爱溺人。无异瀑河。故喻爱河。报居不还。不来欲界。故曰干枯。一乘咒力而顿超三果。一乘咒力而即得解脱。则知咒力与多闻力。日劫相倍。阿难果能教观均修。定慧双运。不徒说文辩义。自与佛咒神力等无异也。
问。阿难尚在初果。摩登何证第三。答。一约权实。阿难权现。多闻无功。逸居初果。登伽实人。显咒力大。速证第三。二约根行。阿难圆机。前文悟解。地或住信。登伽小机。虽第三果。望圆顿信。霄壤有异。
△癸三。劝真修有益。
是故阿难。汝虽历劫忆持如来祕密妙严。不如一日修无漏业。远离世间憎爱二苦。
初正劝勤修无漏。是故者。以是阿难人多闻法。不及登伽女佛顶咒。故当修无漏。断业苦也。先约法激劝。含藏事理曰秘密。难思性相曰妙严。一日。翻上历劫。无漏业者。舍权归实。离诸戏论。行起解绝。入无分别也。下云。将心持佛佛。何不自闻闻。憎爱。对登伽言。顺合则爱。违背则憎。始暂则爱。终久则憎。生聚则爱。死离则憎。故曰二苦。圆觉云。由于欲境。起诸违顺。境背爱心。而生憎嫉。造种种业。复生鬼狱。舍恶乐善。复现天人。惑业苦缠。如恶叉聚。即名三苦道也。三苦转入三德。二苦成佛二果。即永离矣。
如摩登伽。宿为婬女。由神咒力。销其爱欲。法中今名性比丘尼。
如摩下。二单举登伽破障。此下二节。皆约人激修也。宿婬女句。具含三障。宿为。业障。婬习。烦恼。女身。报障。销爱欲者。烦恼障破。今名性者。业障已除。比丘尼者。报障现转。显佛咒力能破三障。障消性显。始同本觉。故还名为本性尼也。
与罗睺母。耶输陀罗。同悟宿因。知历世因。贪爱为苦。
与罗下。三兼与耶输同益。初五句。开悟益。罗睺。此云覆障。子也。耶输陀罗。此云华色。或云名闻。母也。依子标母故。同句。标。同非同时。谓彼共能明悟宿因也。知下二句。释。女身苦报。全由贪欲。夫妇因缘。亦藉恩爱。圆觉云。一切众生。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当知轮回。爱为根本。
一念熏修。无漏善故。或得出缠。或蒙授记。
次一念四句。修证益。上二句修益。一念。翻上历劫无漏。乘悔悟心。无欲漏水也。下二句证益。单言。出缠是登伽。授记是耶输。兼言。二人双通。同悟宿因。销三界爱。并出缠也。一与现前法名之记。本性名闻是。一许当来佛名之记。具足光相等。二犹未定。故云或也。如经论中。四记八记等。
如何自欺。尚留观听。
如何下。四结责阿难自欺。上句约人。二皆女身。尚得出缠蒙记。汝乃丈夫。何淹下位自欺耶。次句约法。二皆一念修证无漏。汝何历劫乐多闻耶。恋著不舍曰尚留。见闻分别曰观听。若能返见见自性。返闻闻自性。实时顿超罗汉。圆成佛果也。
△丁二。说妙三摩。从一门深入藏心。是修道也。
三摩者。准圆觉经。性则觉心为体。幻为相。离幻圆行为用。修则起幻为行。大悲轻安为相。今说性则本觉心为体。照明为相。上同下合为用。修则助习正修为行。获二殊胜。三十二应。十四无畏为相。利者闻性定。即悟入。钝者闻修定。后解行证也。于三藏中。不空如来藏心止观。总以三如来藏心观为三摩也。问。前属见性。今属修行。此又性修兼明。何也。答。门开虽二。性行唯一。又从义相。分见修分。合眼显见性不昏。击钟验闻性真常。性少也。定二义。解六结。耳门思修。道场戒咒。修多也。从性起修。故云修道。非竟无性证也。
△中亦分二。戊初。选根直入。
此名一门闻思因果周。亦名境观圆通周。从此四卷。阿难问起。至下六卷。拣选众悟发心文末也。
△分为三。己初。领谢述请二。庚初。领悟感谢。
阿难及诸大众。闻佛示诲。疑惑销除。心悟实相。身意轻安。得未曾有。
阿下。大众领悟也。示诲。指答满慈阿难文言。疑惑谓生续法疑。缘然迷难。销除。开销豁除也。实相。指见性真如藏心。悟者。性相圆融。藏心顿显也。上二句慧也。轻安。定也。疑除。身口轻心。悟意念安。戏论别离。粗重障灭也。得未有者。法身倍增。慧命益长也。
重复悲泪。顶礼佛足。长跪合掌。而白佛言。
重复下。阿难感谢也。先叙仪。前泪四番。感悟犹浅。今悟既彻。悲感愈深。故此第五。重叠又复也。
无上大悲。清净宝王。善开我心。
无下。次赞称。净宝。喻智。初句悲。次句智。悲智利乐。无尽如意宝也。开心者。破诸妄心而显三藏心也。
能以如是种种因缘。方便提奖。引诸沉冥。出于苦海。
能下。后申益。理性疑迷为因。教相开了为缘。权妙善巧为方便。如是种种。指前推妄发真。皆属中道了义。非世间戏论粗法相也。出迷曰提。劝修曰奖。诱归曰引。陷溺曰沉。障蔽曰冥。苦海。二苦三苦海也。
△庚二。述请修入。
世尊。我今虽承如是法音。知如来藏。妙觉明心。徧十方界。含育如来。十方国土。清净宝严。妙觉王剎。如来复责多闻无功。不逮修习。
世下。分四。一述领佛旨。法音。指科大等文。如来藏。渐显圆彰二门也。妙指空藏。觉指空不空藏。明指不空藏也。心。本自内元有心也。拣非外境。徧。周也。含。包也。育。生也。国土剎。依也。如来王。正也。清净。法身。宝严。报身。妙觉。应化。前云。唯妙觉明。圆照法界。故云。心徧十方。于一毛端。现宝王剎。故云含王剎土。如来下。领上劝修旨也。逮。及也。
我今犹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赐与华屋。虽获大宅。要因门入。
我今下。二说喻求门。陆行曰旅。水宿曰泊。天王者。春秋。称周天子为天王。喻如来法王。华屋。藏性也。融即离故。开示曰赐。大宅。觉心也。具三大故。信解曰获。指教一乘曰门。修进不二曰入。教行通理。故曰要因门入。前云。不灭不生合如来藏。拣非生灭分别心也。
惟愿如来不舍大悲。示我在会诸蒙暗者。捐舍小乘。毕获如来无余涅槃。本发心路。
惟愿下。三求佛指示。先回小向大。蒙笼暗昧。宫墙外望也。属无学人。捐。去。舍。弃。毕。竟也。无余者。属果。佛大涅槃不生灭性也。前云。一乘寂灭场地。本发心路者。属因。诸佛旧由古道路也。信论云。依本觉故。说有始觉。以始觉者。即同本觉。
令有学者。从何摄伏畴昔攀缘。得陀罗尼。入佛知见。
令有下。次转权成实。有学。权也。佛知。实也。畴昔。往昔也。摄。敛。伏。折也。攀缘。我法二执分别计度等。陀罗尼者。三种中。正属无字圆觉性也。兼通一字多字。佛知见者。即求开示悟入众生六根门头。佛知佛见不生灭性。果名佛性。亦名佛慧也。
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在会一心。伫佛慈旨。
作是下。四拜恳候教。伫。翘待也。
△己二。教示修门四。庚初。分定二义二。辛初。愍开修路。
尔时世尊。哀愍会中缘觉声闻。于菩提心未自在者。及为当来。佛灭度后。末法众生。发菩提心。
先标所为机。有二。一现在声缘二乘。该有无学。菩提心者。谓发回向佛乘心也。未自在者。不得其门而入修也。进退未定。不遑安住故。二当来众生。人天小乘并摄。发心者。显此新发初心。拣上已发久心。
开无上乘。妙修行路。
开下。次明所说法。无上乘者。最上一佛乘也。妙修行路。指下耳根圆通。
△辛二。建立义门二。壬初。标征。
宣示阿难及诸大众。汝等决定发菩提心。于佛如来妙三摩提。不生疲倦。
先标示。中二。初定其发心勤求。发心有三。谓直。深。悲。佛妙三摩。上求直心也。三摩不倦。中修深心也。普为众请。下化悲心也。佛既直指妙三摩提。岂非此后说妙三摩本性定耶。(经文前后。绝无空假中名。云何诸解罔立三观智耶)。不疲倦者。自不滞于化城。而趋宝所路也。
应当先明。发觉初心二决定义。
应下。次教其究心义门。发觉者。即从本觉而发始觉也。初心者。即最初起修之正念也。圆觉偈云。从于本因地。皆以智慧觉。决者。抉择。定者。一定。此二是一定不易道理。初发心时。急须抉择。不可犹豫者也。
云何初心。二义决定。
云何下。后征起。谓最初发大菩提心时。此二义门。决定不可舍也。舍则修行不入正定聚矣。
孤山曰。法华明三陀罗尼。即空假中三义。今请一心三观。摄伏妄想行门。三智一时开发。故云入佛知见。(◎)圆通疏云。二卷陀罗尼微密观照。别在方便总持。今文陀罗尼。总举一心三止。从行立名。三摩亦然。首请三法之三摩。别在观照。今云三摩。亦三止观总称。交光拘此三摩文言。辄判前为奢摩。今为三摩。何首卷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顶。岂七征以来诸义。亦尽属三摩观照乎。此迷名失义。不通之甚也。又云。交光判初至此。答奢摩竟。下开行门。答三摩请。如此非但佛法不会。即作文体式亦有所不通。须知前开解门。是谈奢摩他等三法所照三谛。后开行门。乃开三法中决定烦恼根本。与夫选择一门深入。因果名目相应。故知开解三法必俱。行门三法亦俱。第有修性之分。智境之殊尔。
释曰。二卷陀罗尼。指下咒语。观照。指奢摩他。今陀罗尼。无字一字多字俱通。与法华旋等三陀罗尼无涉。至三止观。亦无交涉。又何有总别耶。又曰。三摩别在观照者。二卷云。奢摩他微密观照。岂三摩无止。奢摩无观耶。又曰。今云三摩亦三止观总称。何以判初至四卷富那。为答三止。此华屋后为三观耶。又曰。有三摩提名大佛顶。正脉云。此是共名总号。不比请三名中三摩之别号也。佛顶楞严。方是此定不共之号。自昧总标别答。反斥迷名失义。可乎。又曰。初答奢摩。下答三摩。不会不通者。正脉云。有三意。一遵经明言。初卷云。开示我等奢摩他路。汝今欲知奢摩他路。今四卷云。于佛妙三摩提。八卷结云。顿悟禅那。修进圣位。依文判释。又何差忒。二问答相应。阿难举三名请。佛随三名义答。今判按次。始终相应。三显经唯定。一经全部。专说一楞严定。今以三名判尽。足显首尾皆定。今强三谛止观。硬配前后佛经。真是支离割裂。出没无一可取。岂为通耶。会耶。又曰。解是奢摩等三法所照三谛。行乃开三法中二本二义。若尔。何以请列三名。佛依次答。并不出三谛止观名。但云奢摩三摩禅那定耶。又曰。开解三法必俱。行门三法亦俱。此亦出汝臆判。非佛明言。正脉云。楞严定内。但取性。圆。大。三意。缺一非妙。不取三名齐具为妙。惟依佛经三名。顺序而答。以圆妙义。盖取圆具三如来藏心。本来不动周圆自性定也。
统上论之。圆通六失。一佛祖顺逆失。正脉依经判释。顺佛心语也。圆通反正脉意。逆佛祖也。二心境迷昧失。圆通疏。奢摩他等三法所照三谛。以谛是境也。正脉疏。即三藏心为奢摩等自性定也。心境性相不辩。岂非迷昧强斥。三总别圆渐失。正脉以一如来藏性为总。三如来藏心为别。前后行布列明为渐。一时圆融顿彰为圆。又一楞严本定为总。奢摩他等三种性定为别。始终问答。次第三定名义为渐。首标末结。顿显楞严一定名义为圆。圆通。止观谛为总。三止三观三谛为别。次第为渐。不次第为圆。彼此名义既异。混滥释经实谬。四破立矛盾失。正脉分判三藏三定。内实一中摄三。三中摄一。破为不当。圆通疏。又竖立三止观谛。中又横立三谛观境。立允为当。藏定。佛经明说。已受贬驳。空假谛观。佛经无此名义。重叠立出。反为是耶。谚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理岂通乎。五教观不明失。大小经论。显密三藏。诸宗历祖。大部判释。俱有教观。各门不同。岂己一宗。尽绳各家人耶。隋后至唐。来多经论。岂因前缺。废后备耶。况今楞严。显经密咒。一言半句。本具教观。何假他义以明此法。舛曲甚矣。六执情障害失。但晓自己一宗三谛止观名义。随见一经。徧为横配。若与己反。即责为非。即如此经。谈藏心。显性定。此咒诠种智。现量证。不涉修功。正脉顺文释义。彼总辟为不是。斯皆我法执重。他宗不善。对今经旨。为害岂浅尠哉。予岂好辨。不得已也。
问。二义与初二本。及七卷二转依号。有同异否。答。生死烦恼均妄想本。义号同也。涅槃菩提均真心本。义号亦同也。妄想决定依虚妄分别六识心。应转舍。真心决定依见闻觉知六根性。应转取。前后文理。总无异也。
问。圆通疏云。异者。一明生死根本。即攀缘烦恼心。二明烦恼根本。乃六受用根。同者。二决定义。则决生死。根本烦恼。而定在六根。即菩提涅槃。亦决定在于六根。如五卷文。此意云何。答。不考前后经意。故作同异二说。经中先明二义。后释二疑。初义文云。以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无有是处。汝欲见闻觉知。远契如来涅槃。应择死生根本。依不生灭性成。以湛旋其灭生。二义文云。汝修菩提。若不审观烦恼根本。不知根尘虚妄颠倒。则汝六根。六为贼媒。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穷流根。至不生灭。则知生死烦恼皆根妄想识心。菩提涅槃俱本六根不生灭性。纵五卷说。亦云。知见立知即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涅槃。立知者。由识分别生灭心也。无见者。不依六识分别。常住本觉无生灭也。若此。焉有同而异耶。
△壬二。分判二。癸初。决定以因同果。澄浊顿入涅槃义。经云。汝欲见闻。契佛常乐。明相精纯。合涅槃德。中又三。子初。正令审观二。丑初。示法。
阿难。第一义者。汝等若欲捐舍声闻。修菩萨乘。入佛知见。
先标牒回心。信论云。凡小依分别事识。菩萨依业识。初发意菩萨未得无分别心。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诸佛智用。熏习真如。今云捐修。回小向大也。舍入。转权归实也。
应当审观因地发心。与果地觉为同为异。
应下。次劝审同异。
阿难。若于因地。以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无有是处。
阿下。三诫令当同。佛果涅槃。真常不生灭也。因地莫用生灭识心。(苕溪云。空假离中。皆名生灭。中即空假。是谓佛乘。合辙云。不生灭性。不离现在生灭识中。二说违经。俱为错谬。)
△丑二。设喻。
以是义故。汝当照明。诸器世间。
此借世法以例喻也。初三句。察世。以。因也。是义。因果须同义也。照明。审察也。诸器世间。喻众生世间法也。
可作之法。皆从变灭。阿难。汝观世间可作之法。谁为不坏。
可下。令观。有二。一观有作必坏。上二句标。阿下。三句释。喻生灭识心也。有为分别。属无常故。下云。识性虚妄。犹如空花。
然终不闻。烂坏虚空。何以故。空非可作。由是始终。无坏灭故。
然下。二观无作不坏。上二句标。何以句征。空下。三句释。喻根本中圆湛不生灭性也。无为无分别。是真常故。始终。喻因果也。下云。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二俱远离。则汝法眼。应时清明。云何不成无上知觉。
△子二。明所除浊。此拣虚妄生灭相。合上可作喻也。分二。丑初。总标二。寅初。克示浊体。
则汝身中。坚相为地。润湿为水。煖触为火。动摇为风。
心海湛然。浑浊于中。惟内四大为其实体也。先直释四大。坚相。骨肉爪齿类。润湿。涕泪血髓类。煖触。焦热温和类。动摇。气息流行类。即知此身。四大和合为体。相也。前云。结暗为色。想相为身。
由此四缠。分汝湛圆妙觉明心。为视为听。为觉为察。
由此下。次分隔圆明。本然清净曰湛。向来徧周曰圆。互融无碍曰妙。灵知曰觉。照彻曰明。一真体用不测曰心。眼曰视。耳曰听。鼻舌身曰觉。意曰察。六根也。分为者。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也。四缠者。四大缠结为六根也。圆觉云。四缘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四大六根。喻灰泥可作法。妙觉明心。喻一清水虚空。四缠分心。喻灰土浑水。器界隔空。坏不坏喻。例之易知。
从始入终。五叠浑浊。
从始下。后结成名数。始于劫浊。终于命浊。叠者。重叠相续不清也。(又约依真起妄。死生根本论之。始于三细。终于六麤。于中五种浑浊。层叠不一。若约返妄归真。不生灭本论之。如下喻明清水投土。静土澄水。始于不觉。终于妙觉。于中五浊五清。叠相断证。亦多重矣。)
△寅二。喻明浊相。
云何为浊。
云句。征。
阿难。譬如清水。清洁本然。即彼尘土灰沙之伦。本质留碍。二体法尔。性不相循。
阿下。喻。先清浊各体喻。清水。喻圆湛觉心。尘沙。喻四大六根。伦。类也。留碍。有形块也。法尔。自然一定相也。循。顺也。真妄性相。净染各体。法尔如然。不相顺也。
有世间人。取彼土尘。投于净水。土失留碍。水亡清洁。容貌汨然。名之为浊。汝浊五重。亦复如是。
有世下。次染净相杂喻。世人。无明不智人也。土失留碍。形块开散也。水亡清洁。泉成浑泥也。汩。乱也。昏扰不定也。喻不生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也。见闻觉知心性。净水也。四大六根尘识。土尘也。汝下。合湛性翻作五浊。则非清水。一精分开六根。则不本然。觉心缠为四大。则无圆徧。故曰亦如是也。下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丑二。别释。
今明五浊。与余经异。余经见以五利为体。烦恼五钝为体。利钝。共十使也。众生但揽见慢果报。立此假名。命以连持一期色心为体。催年促寿。故曰命浊。劫无别体。但以四浊聚在其时。故名劫浊。今约五阴妄想而名五浊。色曰坚固。受曰虚明。想曰融通。行曰幽隐。识曰罔象。此犹依后文说。若据现前本文。但于圆湛见性水中。投以空大等土。分乱见性。不圆不湛。便是浊体也。又此别与前总意异。前总但约内四大。当别中见浊。此别内余四。兼外五大。法尘。生死。及六根也。法尘乃四大影象。生死是四大合离。六根亦四大分隔。故总中独约四大六根。意已尽矣。况别中亦外少而内多者也。
△文分五。寅初。劫浊。
阿难。汝见虚空。徧十方界。
先举所依。此浊依于色阴。后云。唯色与空。是色边际。故以空见为劫浊也。见字摄闻觉知。喻如清水。空摄内外五大。喻如灰沙。徧者。二俱周徧十方界也。
空见不分。有空无体。有见无觉。相织妄成。
空下。次明体相。空句。标劫浊。不分者。难可分空与见之边畔也。喻如水土相和。有下。释浊相。设谓有空杂于见觉。而空无顽体。设谓有见杂于顽空。而见无觉性。相织者。谓如织经之往来也。又织布。纵曰经。横曰纬。以无体之空织无觉之见。以无觉之见织无体之空。妄成者。密密层层。织成妄相。混作一团。不可分也。喻如土失留碍。水亡清洁。
是第一重。名为劫浊。
是下。后结成名。由一见空时。根器混沌。依正无明。始终不清。故曰劫浊。此则空见不分。故令时世不净。见空既尔。见色亦然。色以坚固妄想。劫则根器连迷为妄想也。梵语劫波。此云时分。论说。日月岁时。成住坏空。不离时分。总名为劫。今表众生无始。自晦昧为空时。便入劫浊。非如悲华经说。人寿二万岁时。始有五浊名也。
△寅二。见浊。
汝身现抟四大为体。
汝句。举所依。见依受阴为浊。后云。唯触及离。是受边际。故以碍觉为见浊也。抟。团取。捏聚。敛束义。身。指六根。前云。色杂妄想。想相为身。圆觉云。妄认四大为自身相。
见闻觉知。壅令留碍。水火风土。旋令觉知。相织妄成。
见下。明体相。妙湛圆中。本无六根身相。今抟四大为之。下云。由离合等。二种相摩。于妙圆中。粘湛发觉。觉精映触。抟触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身体。如腰鼓颡。障隔曰壅。停滞曰留碍。回转曰旋。闻见觉知。性本虚通。今为四大所壅。令有留碍矣。喻如水亡清洁。水火土风。本无情觉。今为四性所旋。令有知觉矣。喻如土失留碍。相织安成者。一觉一碍。如一经一纬。密织不分。今此有知无知。浑合不清。亦犹织也。如彼水土夹杂。
是第二重。名为见浊。
是第下。结成名。见浊者。四大本是无情物相。被见闻等六精明性领以为境。令生觉受。我法诸见咸由此起。既因见境。生六触受。浑浊真性。故名见浊。受称虚明妄想。见则心境领取成妄想也。
△寅三。烦恼浊。
又汝心中。忆识诵习。
又下。所依。烦恼依想阴也。经云。唯记与忘。是想边际。故以性相为烦恼浊也。心。指六根识心。忆。追忆过去境。识。了别现在境。诵习。逆念未来境。谓意根。明了意识。随前五根识。了识现在前五尘境。独散意识。追想过去落谢法尘。逆想未来一切法尘境相。前云。意法为缘。生于意识。妄想分别三世境故。大品经说。六触六受因缘。生于六想。
性发知见。容现六尘。离尘无相。离觉无性。相织妄成。
性下。体相。内性既发。能取六根知见。与六识心之体。外容随现所取六尘之境相也。由尘发知。离尘无觉。则尘自无相。独境不生故。下云。揽法成根。喻则土失留碍。因根有相。离觉无尘。则觉自无性。单心不立故。下云。知精映法。喻则水亡清洁。相成者。尘觉既不相离。亦如经纬密织不分也。
是第三重。名烦恼浊。
是下。结名。烦。扰也。恼。劳也。缘尘妄想。无时不劳扰也。未有离尘境之觉想。亦未有离觉想之尘境。由是引起尘劳烦恼。如土和水。故名为浊。想以融通为妄想。烦恼则以见爱不断为妄想也。
△寅四。众生浊。
又汝朝夕。生灭不停。
又下。所依。此浊依行阴也。后云。唯灭与生。是行边际。故以迁留为众生浊。众生。五众生灭也。行阴。诸行无常也。大品说为六思。思即行业。以六想后。各起善恶不动业也。今云朝夕生灭。该众生行。日夜相代。运运密移也。前云。我此无常变坏之身。新新不住。如火成灰。后云。甲长发生。气销容皱。则汝诸行。念念不停等。
知见每欲留于世间。业运每常迁于国土。相织妄成。
知下。体相。留。存。住。停也。迁。移。徙。去也。运。行为。作用。转动也。知见。识身果报也。业运。惑业因行也。世间。情器也。国土。十方也。每欲留者。生从顺习。无不贪生而求延也。每常迁者。死从变流。无由自分。而促去也。相织者。合言之。生死一留一迁。亦如一经一纬密织。下云。死逆生顺。二习相交。一生善恶俱时顿现等。分言之。以果织因。如云。生死死生。如旋火轮。业果相续。终而复始。以因织果。如云。无明缘行。行缘识。有缘生。生缘老死。如是果因延促。亦如经纬叠织也。知见。喻水。业运。喻土。织成。喻水土混杂。
是第四重。名众生浊。
是下。结名。妙觉明心海中。本无诸行生灭。而今众生生死因果。浑扰真性。故名为浊。行以幽隐妄想。众生以五众生灭为妄想也。
△寅五。命浊。
汝等见闻。元无异性。众尘隔越。无状异生。
汝下。所依。命依识阴也。后云。湛入合湛。归识边际。故以同异为命浊也。见闻。六根识心。众尘。六尘境相。阻滞曰隔。超出曰越。无异性者。一精明识。分六根识。体性是同也。异生者。六种尘境。各各了别。用相自异也。论云。色心连持。名为命根。煖息。色也。八识。心也。故以识阴而为命浊。下云。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由无始来。颠倒沦替。故于圆湛。一六义生。
性中相知。用中相背。同异失准。相织妄成。
性下。体相。性相知者。蹑上见闻无异性也。下云。又汝精明湛不摇处。于身不出见闻觉知。口来问义。身起钦承。喻如水本清洁也。用相背者。蹑上众尘隔异生也。下云。耳何不见。目何不闻。目覩奇物。意念俱无。后覆覩异。意记宛然。喻如土本留碍也。准者。均平。度则也。适言其同。则用相背。眼见色。耳闻声故。适言其异。则性相知。了别心识唯一故。故曰失准。喻如水亡清洁。土失留碍也。妄成者。以此色心。织成其命也。
是第五重。名为命浊。
是下。结名。觉海性内。向无同异。一六既浑。故名为浊。命存识住。命谢识往。识以罔象为妄想。命以一六颠倒为妄想也。(通上论之。妙觉明心。惟一湛圆。尚无内外。岂有诸浊。今自晦昧为空之后。外被五大器界所浑。而为劫浊。内被四大身相所浑。而为见浊。次又内被六尘缘影所浑。而为烦恼浊。由是断续身心。迁流国土。复被生死所浑。而为众生浊。约此四相。内外通一浑浊。全失湛义。又由众尘结滞六根。不复通融。命托于中。体用同异。而为命浊。约此一相。全失圆义。故欲复本湛圆。须求澄浊之法。如下方教澄浊也。如正脉。)
△子三。定无生性。谓取圆湛不生灭性。即是弃浊依清法也。合上空喻。分三。丑初。择去取法。(法也。)
阿难。汝今欲令见闻觉知。远契如来常乐我净。
阿下。初示令顿证。见闻觉知。众生六根性。本觉也。常乐我净。如来涅槃德。究竟觉也。凡夫本觉。虽与佛同。以众生浊。迁流生死。故失真常。有烦恼浊。六尘劳扰。故失真乐。以有劫浊。空见杂体。故失真我。以见命浊。根身不净。故失真净。此约别义。若通相言。每于一浊。即失四德。故与佛果。遐迩迥殊。从凡至圣曰远。背尘合觉曰契。汝等欲令。现今日用具五浊之四性。远契诸佛涅槃之四德。如是顿证因果。其间自有圆妙最胜方便法也。
应当先择死生根本。依不生灭圆湛性成。
应下。二抉择去取。应当者。事应理当也。择者。拣去不用也。依者。顺从取用也。死生根本。映下烦恼根本。并指六识妄心。经初七破。二本前指生死根。喻如尘土石砂也。故应择去不用。因违果故。不生灭圆湛性者。即六根真性。经初十显。二本后指涅槃体。喻如清水嘉馔。故当依从取用。因契果故。成者。凡心同于佛心。因果自成证也。
以湛旋其虚妄灭生。伏还元觉。得元明觉。无生灭性为因地心。
以下。三取伏断法。先伏成因地。以。用也。湛者。即取上本不生灭一精明圆湛性也。返本还源曰旋。虚妄灭生者。即前五浊六根尘识想也。弃妄守真曰伏。复归本元曰还。元觉者。元明本觉心也。现成曰得。取此本觉常住真性为因地心。非同生灭识心为本修因矣。
然后圆成果地修证。
然下。次断入果地。初住至等觉为果地修。妙觉为果地证。始本合一。即成究竟觉果。见闻觉知。圆湛无生灭性。合前虚空无烂坏喻。死生根本。五浊六根尘识虚妄灭生。合前世间可作法喻。
△丑二。喻明清浊。(喻也。)
如澄浊水。贮于静器。静深不动。沙土自沉。清水现前。名为初伏客尘烦恼。
先喻伏成因地。渟清洁净曰澄。喻湛旋。浊水。喻五浊虚妄灭生相。徧扰见闻圆湛性中。如沙土浊于清水之内。徧现浑浊形也。贮喻伏还。静器。喻六根中见闻真精妙觉明性。静深不动。喻伏还元觉。下云。反流全一。六用不行也。沙土自沉。喻根尘伏脱。我法二执不起也。下云。尘既不缘。根无所偶。清水现前。喻得元明觉无生灭性。二空法性渐显也。下云。密圆净妙。皆现其中。又云。若弃生灭。守于真常。常光现前。根尘识心应时销落。
名为二句。出名合喻。合静器澄水。沙土沉伏喻也。客尘烦恼。诸经论说为烦恼障。事障。虽云地前伏烦恼。已伏二执障也。圆觉经云。勤断二障。二障已伏。即能悟入菩萨境界。理实断烦恼障。进伏所知障矣。
去泥纯水。名为永断根本无明。
去下。二喻断入果地。初句喻。去泥。圆断二障。纯水。喻圆证二空。名为二句。出名合喻。永断根本无明。合去泥。无明一断。成究竟觉。合纯水也。上云。圆成果证。根本无明。诸经论说为所知障。智障。理实圆教妙觉果地。二障种现习气。皆悉圆断尽也。圆觉经云。若事理障。已永断灭。即入如来圆觉。满足菩提涅槃。余详圆谭。
△丑三。结合证果。(合也。)
明相精纯。一切变现。不为烦恼。皆合涅槃清净妙德。
初句。自觉。前云。如来既得妙觉明空。如金一纯。更不成杂。祖谓富有万德。荡无纤尘也。合上纯水。一切二句。觉他。随机应现也。论云。依智净相。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谓无量功德之相。随众生根。现得利益。合上去泥永断。
皆合二句。圆觉涅槃四德。无不究竟也。法界论云。证斯法者。则名如来应正等觉。常住寂静清凉。不思议涅槃界。恒受安乐。为一切众生之所归仰。
△癸二。决定从根解结。脱黏圆通菩提义。(经云。汝等发菩提心。应当审详烦恼根本。若能悟圆通根。修行圆满无上菩提。)分四。子初。正令审详二。丑初。示法。
第二义者。汝等必欲发菩提心。于菩萨乘生大勇猛。决定弃捐诸有为相。
先标牒修心。心即三心四愿。亦是果体。牒上发菩提心。于下。属行。六度修断。是真因也。乘即一佛乘。直心成佛也。生者。于众生边。生大勇猛。悲心普度也。此二。约修。牒上开无上乘。妙修行路。弃下。约断。牒上捐舍蒙暗。摄伏攀缘。即深心。断恼。学法也。六识生灭心相。及诸根尘等法。尽有为也。定须治断。
应当审详烦恼根本。此无始来发业润生。谁作谁受。
应下。次劝详妄本。细察曰详。烦恼根本属因。拣上生死根本属果。烦恼者。与唯识根随二十六所恶法不同。应如楞伽。圆觉。起信论等。界内善恶俱该。烦恼有二。一无明烦恼。根本也。二见爱烦恼。枝末也。楞伽云。觉人法无我。了知二障。离二种死。断二烦恼。是佛知觉。圆觉云。一者理障。碍正知见。二者事障。续诸生死。起信云。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染心义者。名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又云。过恒沙等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是知独头无明烦恼。不觉三细。本上本也。恒沙烦恼。六初智续识。本中末。末中本也。见爱烦恼。六中执计识。末中末也。对后业苦。此又为本。思知。
无始者。无明为诸法之始。五住烦恼之端。十二因缘之首。更无有妄先于此者。又此无明。本无初际故。发与作异。生起曰发。造办曰作。润与受异。灌溉曰润。得用曰受。业。善恶因也。生。苦乐果也。谁者。正令自详也。
清凉疏云。烦恼有二。能发能润。虽诸烦恼皆能发润。于发业位。无明力增。润业受生。爱取力胜。故云无明发业。爱取润生。此义通大小乘。会玄记云。无明发业者。谓能发虽通三毒。无明为正。故唯识云。此中无明。唯取能发。正感后世善恶业者以为其体。即分别全。俱生一分。爱能润业者。能润虽该三毒。三有之爱偏增。唯识云。于润业位。爱力偏增。说爱如水。能沃润故。要数灌溉。方生有芽。开蒙云。分别见惑。是发业无明。俱生思惑。是润生无明。信论云。事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业识。依根本无明熏起。记云。见是三界分别粗惑。迷理起者。(谓迷四谛理起。名曰迷理随眠。通于见修。见断为粗。修断为细。唯识云。诸见所断。及修所断迷理随眠。唯有根本无分别智。亲证理故。能正断彼)。名见道惑。爱即欲色有三爱。三界俱生细惑。迷事起者。(谓迷六尘事起。名曰迷事随眠。事粗理细。故唯修断。唯识云。余修所断迷事随眠。根本后得。俱能正断)。名修道惑。以此见爱二烦恼惑。熏于第八本识。令第六识种子生长现行。由此能发诸善恶业(发业烦恼)。能润一切生死苦果(润生烦恼)。小乘见爱发润例知。此约我执烦恼碍说。若约法执智碍说者。信论。相续识云。以念相应不断。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复能成熟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疏云。一者。此识能起润业烦恼(名润业惑)。引持过去无明所发诸行善恶业种(此名发业无明)令成。堪任来果之有。二者。又复能起润生烦恼(名润生惑)。能使已熟之业。感报相应。成熟无差。如是三世因果连持。功由此识。释曰。六粗。第一智识。法执俱生。智境尘沙惑也。第二续识。法执分别。事境尘沙惑也。续识粗惑。发润尚尔。智识细惑。岂不发润。又起信云。无明熏习有二。一根本无明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二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事识。妄心薰习亦二。一业识根本熏习。能受三乘生灭苦故。二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六凡业系苦故。释曰。前二论发业无明。后二论润生无明。思之易知。
作者。清凉疏云。约第六识。业是所造。心是能造。以第六识。人执无明。迷我空义。异熟理故。以善不善相应思。造罪福不动等三行(发业无明)。熏阿赖耶。能感五趣爱非爱等种种报相(润生无明)。但云六者。以前五识无执。不能发润。故非迷理。无推度故。不能造业。虽造满业。亦非自能。但由意引。方能作故。颂曰。动身发语独为最。引满能招业力牵。下云。六识造业。所招果报从六根出。
受者。受取果报也。拣上造作业行。六识。是作业主。能造作染净诸业因故。八识是总报主。能含藏染净种。受持不散故。(宗镜。问。众生造染净二业。受苦乐两报。皆从心起。于八识内。定何心耶。答。今古有二解。一古师取第六识为染净心。是作业主。与善十一相应。能造作人天善业。与根随相应。能造作三途恶业。此总别业成。能招当来苦乐两报。此据作业者为心。二神锴和尚取第八识为执藏心。是总报主。异熟识中能含藏善不善业种子。种子遇缘。即能招苦乐两报。此约受熏持种者为心。今双取之。义理圆正。)准唯识说。第八识有三位。一我爱执藏位。通一切异生。二乘有学。及七地已前菩萨。皆起我执。执第八见分为我。故第八识名阿赖耶。此云执藏。二善恶业果位。即通一切异生。至十地满心。二乘无学等位。由善恶因。感无记果。果异于因。名异熟识。三相续执持位。即通因果一切位。以第八识执持诸法种子等。令不散失。故名阿陀那。义翻执持。颂曰。受熏持种根身器。去后来先作主公。起信论名阿黎耶识。疏翻为藏。是摄藏义。能藏自体于诸法中。又能藏诸法于自体内也。
上依大小乘。性相宗释。若约当经正义明者。烦恼根本。发润作受。皆是六根心性。下云。知见立知。即无明本。故六根是烦恼本也。又云。知见妄发。俱生无明。唯汝六根。故发业亦六根也。又云。劳见狂华。生死结根。唯汝六根。故润生亦六根也。又云。返穷流根。浮根见精。流逸奔色。故作业亦六根也。又云。六受用根。汝之六根。谁来领受。故受报亦六根也。五卷云。根尘同源。缚脱无二。又云。随汝心中。选择六根。根结若除。尘相自灭。诸妄销亡。不真何待。则发润等并本六根矣。
问。云何非六识造。答。前云识性无源。因六根出。见性尚无。从何发识。纵云识造。亦第八识。非第六也。若谓藏识还属六根。下云。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楞伽云。如来藏是善不善因。能徧兴造一切趣生。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藏识。生于七识无明住地。又云。七识不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四住地。(见。欲。色。有爱)。无明住地所醉。下文亦云。又汝精明湛不摇处。名恒常者。于身不出见闻觉知。若实精真。不容习妄。故此精了湛不摇中。念念受熏。有何筹算。非汝六根互用开合。此之妄想。无时得灭。准知作受。唯本六根藏心元也。(诸解大小权实不分。性相本末混滥。故此特为详引分释)。
阿难。汝修菩提。若不审观烦恼根本。则不能知虚妄根尘何处颠倒。处尚不知。云何降伏。取如来位。
阿下。后诫当知处。修菩提观烦恼者。背觉合尘。转菩提而发尘劳烦恼。背尘合觉。转烦恼而成妙觉菩提。真本妄本在此一关。应当审也。下云。知见立知。即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菩提。根。六根也。真性本。尘。六尘也。妄相根。今并云虚妄者。由尘发知。因根有相。相见无性。同交芦故。何处颠倒者。谓此迷倒根尘二处。定在何耶。虽云根尘同源。缚脱无二。理实烦恼菩提总一根处。下云。无明寂常。唯汝六根。又云。六用不行。反流全一。处不知者。迷晦即无明。发明便解脱也。
云何者。牒答从何摄伏畴昔攀缘。入佛知见也。降服者。脱黏内伏。伏归元真也。如来位者。菩提果也。下文六根。尚选圆根。圆与不圆。日劫相倍。何况从识从尘入耶。故须知根结处。
△丑二。设喻。
阿难。汝观世间解结之人。不见所结。云何知解。不闻虚空被汝隳裂。何以故。空无相形。无结解故。
世间。三世间也。人喻三乘七趣。解喻佛菩萨乘。结喻人天小乘。结以一巾六结。喻一精明。分六和合。解亦从一巾解。喻一休复。六用不成。今既不见结根。何能知解处也。虚空。喻如来藏性。妙觉明空。空参六器。亦成六空。去器观空。又何一异。如彼绳起结解。线无缚散。隳。坏也。裂。破也。前以有为妄喻。下云。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文云。由无始来。颠倒沦替。故于圆湛一六义生。后以无为真喻。下云。无为无起灭。不实如空花。前云。以清净目。观晴明空。唯一晴虚。迥无所有。
△子二。明根结数二。寅初。总指六根结处。
此略指示颠倒处所。合所结喻。若知结处。根不织妄。成功德也。
则汝现前。眼耳鼻舌。及与身心。
先直指处体。上之法喻。泛言未的。此确说根。乃是结处体也。心。谓意根。
六为贼媒。自劫家宝。
六下。次出其过患。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一精明性。喻一家主。六和合根。喻六媒人。家内用使。勾引劫贼者也。六妄想识。喻内六劫夺贼。前云。国王为贼所侵。心目为咎。后破识云。认贼为子。六境相尘。喻外六衰害贼。涅槃云。六入空聚。当有六大恶贼。必断汝命。六大贼者。即外六尘。如来藏内恒沙性德。喻家财宝。内外六入。喻贼巢穴。光明经云。六入村落。劫贼所止。耳分别声。意分别法。谓六根为媒。引起内六识贼。外六尘贼。和合劫去自家所藏诸财宝也。如六根各具本有功德等。
由此无始。众生世界生缠缚故。于器世间不能超越。
由此下。后总显结处。众生界。六根也。缠缚者。前云。由汝身中。四大缠缚。分汝湛圆觉心。以为视听觉察。器世间。六尘也。不超者。见不出色。耳不踰声也。下云。离暗离明。无有见体。离动离静。元无听质。见闻尚无。识从何发。故示结处。唯在六根。
△寅二。别显六根数量二。卯初。约生界涉变。总明性德数量三。辰初。征释世界。
阿难。云何名为众生世界。
初征起。众生。根身正报。拣非器界依报。
世为迁流。界为方位。
世下。二释名。世。时也。迁流。不住义。界。处也。方位。定在义。
汝今当知。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为界。过去未来现在为世。
汝下。三指体。器界十方。根身亦具十方。即左右前后上下等也。三际为世者。我今此身剎那更变等。
方位有十。流数有三。
方下。四结数。方之定数是十。世之流数成三也。
△辰二。涉成数量。
一切众生。织妄相成。身中贸迁。世界相涉。
先明其相涉。一切。九界也。织妄成者。谓由诸妄交织成也。前五浊中。并云相织妄成。下云。无始织妄业流。五浊不出依正惑业报妄织故。此一句。总明。身下二句。别释。身中约界。根大合成身界也。贸迁约世。知见业运时世也。下云。已灭众生世间见所断惑。然犹未知。根中积生无始虚习。生住异灭。分齐头数。
相涉者。有二说。一单世明涉者。即众生浊。知见留世。现在也。业运常迁。过未也。因果迁留。名曰相涉。单界明涉者。即是见浊。六根壅碍。四大旋知。色心合成有情身界。色心碍知。名曰相涉。二以界涉世。即劫命浊。虚空尘相。界也。见闻觉用。世也。依正体用。织名相涉。以世涉界。即烦恼浊。忆识诵三。世也。根尘一定。界也。根尘忆忘。织名相涉。
而此界性。设虽十方。定位可明。世间祇目东西南北。上下无位。中无定方。
而下。次勒成数量。三。一去留界数。初五句。去六留四也。界十方中。唯取四方为正。不取四隅。以非正故。次二句。出其所以也。不取上下。以无位故。不取中方。以无定故。谓指著上下皆是四方之上下也。除此无上下。故曰无位。中者。四隅之中也。隅以两方交接而得中名。既一隅中而属两方。东看则西。南观成北。故曰无定。因此界数惟有四也。
四数必明。与世相涉。三四四三。宛转十二。
四数下。二涉成本数。初二句。标方数正四。世数是三。相涉者。互相涉入也。三句。释。三四者。以世涉方也。谓三世中各有四方。三四成十二也。四三者。以方涉世也。谓四方中各具三世。四三成十二也。末句。结。三四互涉。故曰宛转。此之相涉是本数也。
流变三叠。一十百千。
流下。三叠成满数。流。迁转也。三世流缺成满。变。改易也。四方变少为多。叠。重也。三叠者。从一叠十。十叠百。百叠千也。一十百千句。语略举增叠大数。
依前三四四三流变三叠说者。今先以方涉世。第一。约四方各论三世。共成十二也。第二。于东方三世变一为十。即九与一念。成十世也。如离世间品说。三世共成三十。南西北尔。亦各三十。增成百二十也。第三。于东方三十。变十为百。成三百。三方亦尔。各具三百。增成一千二百也。次复以世涉方。第一。约三世各论四方。共成十二也。第二。于现在四方变一为十。即前方位有十。又云。圆满十虚。如般若等。成十方也。四方共成四十。过未亦尔。各有四十。增成百二十也。第三。于现在四十。变十为百。成四百。余二世尔。亦各四百。增成一千二百也。
△辰三。总结性德。(性中相知。性德本平满也。)
总括始终。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总。统也。括。包也。十二为始。千二为终。又迷妄曰始。证真曰终。功德。谓功能德用也。六根千二百者。谓六根性中各各本有一千二百功德相也。拣非如来藏心。具足恒沙性德。前云。性中相知。
又此功德依根性显。善恶不分。凡圣普该。以眼见性。照见境时。绝无作意。眼识缘色。则有乐念。明了意识。同缘色尘。不唯作意。乐欲念起。又有计度。名言种类。是故五识现量性境。徧行善恶。六根性见。无别分析。又何善恶。下云。我今备显六湛圆明本所功德。数量如是。六湛。六根性也。性无善恶。何容恶释。难曰。众生织妄相成。何妨善恶释耶。答。此则真妄性相不分。前云。织妄相成。六根相也。带真明妄。依性起相。观相元妄。今云。六根功德。根性用也。在妄恒真。离相显性。观性元真。故知六根循诸色声。不循性常。守于真常。尘识销落。下云。闻非自然生。因声有名字。旋闻与声脱。能脱欲谁名。则织妄与功德。在于黏妄不黏妄耳。
又性依缘起。唯善性德。一叠。即三四四三。成十二也。二叠。即世方中各具三乘七趣十法界也。是则十二。成百二十。三叠。即十界中各无十习恶因。则百二十成千二百功德矣。起信云。用大者。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摄用归体。惟性无缘。如前十翻显现。下之三翻显闻(击钟验常中。问答闻声。各有三翻。乃至三真实等)等。
问。流至三叠。德千二百。少多增减。为定不定。答。经文以三世涉方。流叠止三。德变千二。再约以方世涉者。不妨增至四叠。德万八千。将前三叠十界十习中。徧满五根五尘。成万二千功德。一根既尔。余五根然。积成七万二千。随一根为本分主。已万二千。余六根为增满伴。各万二千。累满八万四千功德。例同观音耳根圆通。首臂与目皆八万四千矣。佛既三四世界涉叠。何碍四三界世涉叠。迁至四层。德满八万四千数耶。性修两可。相迷例知。如十二类。皆各八万四千妄想。经本圆通。毋辞害意。
问。诸佛根相。答。诸根互用。依正融通。发真如性。何碍相有。
问。对法华经。同异云何。答。今经凡圣本有。全性无修。法华五种法师。修成净用。数量虽同。性修各别。若如观音。性修不二。六根功德。圆通无尽。岂有数量可较也哉。(温陵曰。先显织妄。明根结之始。次辨优劣。明耳根圆通之选。幽溪云。意言界虽贸变。世虽迁流。而有不变不迁者在。前之十科验见。下之击钟验常。莫非其事。下选圆通本根。故较六根功德。旧解乃云。非即真性胜用者误。文句云。约世界妄数。以历六根。分二。一性本圆融。六根各各千二百也。二用分优劣。千二八百别也。◎释曰。初二说正。幽溪二大科。原无妄数二字。文句并加妄数。则千二八百功德均妄。何为性用。一讹也。下文并云。圆满千二。缺则八百。若云圆融。岂止千二。既科明为性用。何总科上妄数。二讹也。此经千二八百既属妄数。法华六根数量。岂属真发。三讹也。如此混淆。后学奚从。)
△卯二。约六根优劣。别示用功数量二。辰初。总令克定。(用中相背。用功分优劣也。)
阿难。汝复于中克定优劣。
前云。性中相知。故于六根觉知性中。圆满七千二百功德。又云。用中相背。今对六尘见闻用中。又有具缺优劣功德异也。又优者。耳舌意根。如文。劣者。眼根约方。鼻身约时。并缺一分。俱唯八百。汝当拣定。
△辰二。别示具缺六。巳初。眼根缺劣。
如眼观见。后暗前明。前方全明。后方全暗。左右旁观。三分之二。统论所作。功德不全。
初二句标。次三句释。四方各二百。四隅各一百。共千二百。今眼所见。前正南方二百。及前东南西南二隅各一百。皆能见者。故全明也。后正北方二百。及后东北西北二隅各一百。皆不见者。故全暗也。左东正方。右西正方。各有二百。皆能旁见者也。
三分言功。一分无德。当知眼唯八百功德。
三下。结。前三句略合数。三分分之。左右前方。及前二隅。八百皆见。故曰之二。后及二隅。四百一分是不见也。统论眼见本所作用一千二百功德。既缺一分。不完全矣。后四句详所以。三分之中具有二分者。言其功用偏圆也。无其一分者。德性被尘隔越也。故眼功德缺唯八百。
△巳二。耳根具优。
如耳周听。十方无遗。动若迩遥。静无边际。当知耳根。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无遗者。十方击鼓。十处俱闻故。迩遥者。隔垣听响。遐迩俱闻故。无边者。声无无灭。生灭圆离故。动含二分。近具四百。远具四百。静止一分。具四百也。远近动静周闻。故满千二百德。
△巳三。鼻根缺劣。
如鼻齅闻。通出入息。有出有入。而阙中交。验于鼻根。三分阙一。当知鼻唯八百功德。
出息取香。入息齅香。两停交际之中。则无能闻作用。出入中交。共成三分。一分四百。缺中交分。故唯八百。
△巳四。舌根具优。
如舌宣扬。尽诸世间出世间智。言有方分。理无穷尽。当知舌根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舌有二能。一尝味。功用则劣。合中知故。二言说。功用超胜。诠义理故。今约言也。贤愚贵贱无不能言。言通真俗。俗为世智。真为出世。言虽方分。理实圆通。所谓麤言及细语。皆归第一义。法华云。治世语言。皆顺正法。语既融通真俗中谛。三藏三法界莫不穷尽。故舌圆千二百功德。
△巳五。身根缺劣。
如身觉触。识于违顺。合时能觉。离中不知。离一合双。验于身根。三分阙一。当知身唯八百功德。
离时。一总不知。故缺一分。合时。觉违觉顺。具二分能。缺舍离知。故少四百。违顺各四。故得八百。
△巳六。意根具优。
如意默容。十方三世。一切世间出世间法。唯圣与凡。无不包容。尽其涯际。当知意根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意。知根也。默容等。法尘也。尘即色空生灭三分。默。灭一分也。容。生中色空二分也。法含多门。约界。有为无为无障碍。三法界也。约性。善恶无记。三性也。约方。智情器。三世间也。约世。过现未。三际时也。三世。如文。十方。器世间。无记性也。世间凡。有为。情界。恶性也。出世圣。无为。智界。善性也。尽其涯际。无障碍法界也。包容。拣舌宣扬。舌是能辩。意是能思。一一三法皆能包藏。故意圆满千二百德。
△子三。教从一解。(正劝详择降伏。合知解喻。劝令从一门入。六结尽解也。)中分二。丑初。令验六悟圆。
阿难。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穷流根。至不生灭。
先欲无生。欲。希向。乐慕也。四如意一。逆。旋转不顺也。欲。六尘欲境也。流。奔驰流逸也。拣非四流中之欲流。此总彼别。还复曰返。竭尽曰穷。流根。烦恼生死源也。不生灭者。二空无生理也。
当验此等六受用根。谁合谁离。谁深谁浅。谁为圆通。谁不圆满。
当下。次令验六。领纳尘境为受。发作功能为用。谁者。正令推详试验也。合。谓合中知。鼻舌身也。离谓离中知。眼耳也。意兼离合。近性为深。眼耳舌意也。远性为浅。鼻身也。用具称圆。耳舌意也。用缺称不满。眼鼻身也。
若能于此。悟圆通根。逆彼无始织妄业流。
若下。后当悟圆。初四句。修断宜悟选。悟者。开悟莫迷也。圆通根者。上六义中。宜选取离深圆。当去舍合浅缺。眼离深而不圆。耳深圆而不离。意圆深而杂合。鼻身合而浅缺。唯一耳根。离深圆也。修者应悟取。织妄者。烦恼浊。根尘惑也。业流者。众生浊。现未业也。五浊皆应逆断。此二又为妄本。选耳门无惑。有解指下六根者非。
得循圆通。与不圆根。日劫相倍。
后三句。功果有迟速。循者。遵从无违也。离尘近性而又深圆者。唯耳门得功果。如日之速。合尘远性而不深圆者。余五根入三昧。如劫之迟。日劫倍较。耳根为最。
△丑二。令入一解六。
我今备显六湛圆明本所功德。数量如是。
初举前数量。六湛圆明者。第一义中。前云。分汝湛圆妙觉明心。为视听等。后云。见闻觉知。圆湛不生灭性是也。本所者。现今本体自具。非由修行造作也。数量者。总括性德。别示用功。依根备显。法尔如然也。
随汝详择其可入者。吾当发明。令汝增进。
随下。二令自择修。入者。上重悟字。义含信解。此重入字。义兼修证。因果相应。事理周圆。总在耳门一圆根也。问。悟择何分。答。朗然无疑曰悟。决定取用曰择。我虽六根已显离合深浅圆缺。未曾说破。汝自应悟应择应入。汝心一定。我当助明与增进也。
十方如来。于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圆满无上菩提。于其中间。亦无优劣。
十下。三出择一意。二。先十方统论则无择。诸佛菩萨。在十方剎。修十八界。无不证果。五阴七大。亦成菩提。下云。圣性无不通。顺逆皆方便也。
但汝下劣。未能于中圆自在慧。故我宣扬。令汝但于一门深入。
但下。次此方就机故须择。下劣者。四流二死未断也。自在慧者。三空理智未证也。于中。指界处等。令一入者。谓六根中择一圆根。深入底源。下云。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此结择一所由意也。
入一无妄。彼六知根一时清净。
入下。四一入六解。上二约修。此一属证。恐疑但解一根。余根未脱。故此结释。一根解时。余根尽脱。妄。指五浊。三漏。六结。三执。知。谓性中相知。耳根纯真无妄。一通一切通也。
△子四。因问委示二。丑初。蹑前发问。(解意不彻。请益开示。)
阿难白佛言。世尊。云何逆流。深入一门。能令六根一时清净。
云何句。问从悟圆文来。如何流。如何逆也。深下三句。问从入一文来。云何入一。云何解六也。
△丑二。就问重申。(重广申明。与之增解。)分四。寅初。申惑执尚深。(欲流尚在。不能顿了。)
佛告阿难。汝今已得须陀洹果。已灭三界众生世间见所断惑。然犹未知根中积生无始虚习。彼习要因修所断得。
先直明我执未尽。须陀洹。小乘初果。此云预流。初预入圣流也。亦云入流。不入六尘之流。而入法性之流。即逆生死欲流。而入涅槃流也。三界见断者。三界见惑。即八十八使。我执分别也。初果见道已断。(四流中。见流。四住中。见住)。根中虚习者。三界思惑。即八十一品。我执俱生也。(四流中。欲流。有流。四住中。欲爱住。色爱住。无色爱住)。众生世间。根中。皆指赖耶识身。积为种子。生为现行。习为习气。无始。时也。修断得者。小乘修道位中。断除三界九地思惑。得二三果。阿难未入修位。故犹未知所断也。(三界分为九地。欲界合为一地。四禅四空为八。断至欲界前六品思。得斯陀含二果。断后三品。得阿那含三果。进断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无碍道时。名罗汉向。至解脱道。证得罗汉四果。)
何况此中。生住异灭。分剂头数。
何下。次况显法执全在。即尘沙无明。六粗中。第一智识是法执俱生。乃尘沙细分。天台目为界外尘沙。第二相续识是法执分别。乃尘沙粗分。天台目为界内尘沙。三细。业转现识是俱执。乃根本不觉无明。故上见思名曰通惑。枝末无明。通三乘断。润有漏业。招三界生。故云界内尘沙无明。名曰别惑。根本无明。别在菩萨所断。尘沙润无漏业。无明润非漏非无漏业。招变易生。故云界外。(尘沙无明合为一住。天台目为界外见思惑。四流中无明流。三界内外痴也。第五无明住地)。此中。指根中。离赖耶识。诸惑无依故。
生住异灭者。按起信论。三细中业。生相。转现与六粗中智续。住相。执计。异相。业为灭相。第六苦不与焉。若约断者。谓凡夫十信。觉灭相。二乘三贤。觉异相。十地。觉住相。地尽。觉生相。
分剂头数者。谓初住以上至于妙觉。总有四十二品也。细细分之。则无量矣。论云。业识心者。微细起灭故。仁王云。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经九百生灭。上句。约一期。下句。约剎那。若双通者。入楞伽云。诸识有二种生住灭。所谓相续及相。诸识者。广说有八。略则唯二。现识。事识也。现识以不思议熏变为因。事识以分别境界。及无始戏论习气为因。阿赖耶识。虚妄分别。种种习气灭。即一切根识灭。是名相灭。相续灭者。谓无始戏论习气。所依因灭。及自心所见分别境界。所缘灭。即相续灭。释曰。相续者。宋云流注。种子也。相者。现行也。熏习。皆因也。变境。皆缘也。此明二识续种生因。不说二识相现生者。准下补云。现识不思议熏变。即一切根识生。事识分别习气生。一切根识亦生。是名相生。阿赖耶下。此又单明现识相续种灭。及相现灭。例上补云。事识无始习气因灭。分别境界缘灭。续种即灭。分别习气灭。即一切根识灭。相现即灭。根识因惑而生灭。六一因惑而异同。汝问如何是流。即此四住中爱。现识尘沙无明。即欲流也。汝皆未断。故责何况。若能返穷流根。至不生灭。证入三空。即逆法也。证真由于断惑。故先细告。
△寅二。申一六由妄二。卯初。直以法明。
今汝且观。现前六根。为一为六。
上答逆流。此答一六也。分五。一双以征起。
阿难。若言一者。耳何不见。目何不闻。头奚不履。足奚无语。
阿下。二别破二计。有二。一破计一。体一即当用通。用别体非一也。奚。同何义。
若此六根决定成六。如我今会。与汝宣扬微妙法门。汝之六根。谁来领受。阿难言。我用耳闻。佛言。汝耳自闻。何关身口。口来问义。身起钦承。
若此下。二破计六。体六用应不随。用随。体岂六耶。先审定。显性曰微。圆融曰妙。佛言下。次斥破。
是故应知。非一终六。非六终一。终不汝根。元一元六。
是故下。三承明上义。先顺说。非一非六。断定也。终六终一。释成也。谓非体一者。终当是六。以用不相通。决不可定一也。次又非体六者。终当是一。以用既相随。决不可定六也。终不二句。反显。终不一者。性相知而用各背。何是一耶。终不六者。用虽背而性相知。何是六耶。
阿难。当知是根。非一非六。由无始来。颠倒沦替。故于圆湛。一六义生。
阿下。四推原由妄。颠倒。谓三细。六麤。五浊。四漏等。漩流曰沦。更代曰替。谓此根性本非一六。而今惑为六一者。皆由无始不觉。一念无明颠倒。与外六尘缠结一处。交沦互替。在于圆湛妙觉心中。分一为六。故五浊凡夫。执之为六。而伏根有学。执之为一也。
汝须陀洹。虽得六销。犹未亡一。
汝下。五判示当机。得六销者。金刚经明初果不入色等六尘之法。未亡一者。六用不行。反流全一也。执六。凡圣共知。执一。二乘尚昧。故此判示。令悟圆而非一。湛而非六。本如来藏。妙真如性。有何一六相耶。
△卯二。举喻合显。
如太虚空。参合群器。由器形异。名之异空。
如下。举喻。三。一从一成六喻。空喻一圆湛性。群器喻六根相。异喻大小方圆长短。异空喻六根性。
除器观空。说空为一。
除下。二除六说一喻。空未参前。一亦不说。今除器后。始有说一。一因六立。一岂真耶。
彼太虚空。云何为汝。成同不同。何况更名。是一非一。
彼下。三真空无干喻。同。一也。不同。异。非一也。云何二句。正破一六计妄。因除器异而说空为一同。岂彼太虚即真成一同耶。由参器异而说空为不同。岂彼太虚即真成不同耶。何况二句。防转计一不立。一六对立。一本非真。是一名尚不立。况立非一名耶。
则汝了知。六受用根。亦复如是。
则下。合法。了知。性也。合一虚空。六根。相也。合群异器。异空者。分一圆明了知妙觉空性。而参六根身相之中。以为见闻觉知真空性也。如是者。将喻合法。亦有三重。初合从一成六。谓一圆湛知性。结滞六根。由根六而遂计性六者。妄也。次合除六说一。谓销六根而立了知性为一计者。亦妄也。末合真体无干。谓因结根。计性为六。销根。计性为一。岂彼了知之性。真成六一殊耶。是一名既本离。岂存非一名哉。(文句。空喻真性。群器喻六尘。异空喻六尘分圆湛性。为视听觉察。次合法云。浮根四尘。如器。根中之性。如器中空。◎释曰。上法中云。现前六根为一为六。又云。故于圆湛一六义生。至此喻中。器不喻根而喻六尘。一谬也。合法。经云。六根。又以浮根喻器。而去六尘。以根中性喻器中空。前后淆讹不定。二谬也。缺胜根性。三谬也。)
△寅三。申根结由尘二。卯初。别明六。辰初。揽色成眼。
由明暗等二种相形。于妙圆中粘湛发见。
先由尘发见。初二句由形尘相。次二句粘出见精。
见精映色。结色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眼体。如蒲萄朵。浮根四尘。流逸奔色。
次因见有相。初二句见色成根。此约细分。见精。性也。映色。尘相。成根。根相。次六句根成奔色。此约麤分。前四句胜义根相。第五句浮尘根相。第六句明暗尘相。亦可初二句标。次六句释。前五句释出结色成二根义。末一句释成见精映色尘义。上科判竟。
下消文云。(耳等五根。例此思知)。明暗色尘也。今经性宗。拣余空相。但说明也。等指空塞。及形显色也。形谓长短等相。显谓青黄等色。相形者。互相显现。彼此陵夺也。前云。妄为明觉。因明立所。妙圆者。即是妙觉圆明心也。拣非相宗生灭八识。亦非性宗无明业识。湛。谓妙湛元明真精性也。染著曰黏。沾起净性也。见。即眼根中见精明性也。如云。分汝湛圆妙觉明心。为视听等。前云。所既妄立。生汝妄能。
见精映色者。谓聚见于眼。缘见因明。暗相现前。知觉是同。诸盲覩黑。与有眼人。暗室见黑。二无有别也。结色成根者。缔织曰结。谓结明暗等。色香味触地水火风八法。而成眼根体也。前云。无同异中。炽然成异。
根元者。眼根本元体也。亦浮尘本。清净者。胜义细净。拣非浮根麤浊也。此唯天眼能见。肉眼所不见者。四大。地水火风也。因名眼体者。定名示相也。谓胜义根体。前云。见托汝睛。蒲萄朵者。圣眼可见。非无相状。故表其如蒲萄。眼中一分净色。如净醍醐。令不见者知其有实体也。显宗论云。眼根极微。居眼星上。体清彻故。如秋泉池。意谓眼根四微。圆转光洁。如水晶萄。映彻照物。如秋泉池。此约体用以喻称也。
浮根者。谓麤浮之根。凡夫共见。拣异胜义也。四尘者。根体也。浮胜二根麤细虽殊。皆以能成地水火风。所成色香味触。八法为体。今于胜根说能造四大。浮根说所造四尘者。就名互影略耳。流逸奔色者。约功用言。色为境缘。循色流转也。见精能托。二根所托。胜义能依。浮尘所依。今举所依托。以显能依托也。如云。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前谓。同异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乃至起为世界。世界为异。彼无同异。真有为法。正此二根奔色义也。
(问。前云。识精元明。下云。陀那细识。云何今拣去耶。答。今经既云。于妙圆中。黏湛发见。全真无妄。业识真妄和合。故不用也。业识半妄尚拣。况八识全妄耶。幽溪。释要等。解见精即第八见分。色即第八相分者。谬矣。)
(问。云何今文。指唯真心。不带识妄说耶。答。一唯显真心。性宗本故。如云。色心诸缘。唯心所现。汝身汝心。皆真心物。圆觉经云。众生种种幻化。皆生圆觉妙心。圆觉净性。现于身心等。二不依藏识。半分真故。如云。能生诸缘。习气成瀑流。今明解结。正欲灭妄存真。何容妄耶。藏识尚拣。况第六意识等。)
(问。先色后心。先尘后见。是何意耶。答。性不自生。由尘发知。相不自立。因根有相。如云。净圆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色空倾夺于如来藏。而如来藏随色空徧。又云。所妄既立。明理不踰。色香味触。六妄成就。由是分开见闻觉知。偈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问。经但根尘。何无识耶。答。一正为根结解故。二根结已解。况容识妄。三前已破故。四从见生故。可有可无。)
△辰二。揽声成耳。
由动静等二种相击。于妙圆中。粘湛发听。听精映声。卷声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耳体。如新卷叶。浮根四尘。流逸奔声。
等指声响。相击者。两相扣击也。听谓闻性。有解耳识者非。发。分发也。映。照映也。收裹曰卷。声音虚散。故须敛摄。卷彼动静声响。以成浮胜耳根也。新卷叶者。显宗论云。耳根极微。居耳穴内。旋环而住。如卷桦皮。亦可此二句。上兼胜义。下兼浮尘。根元二句。即清净五色根。浮根一句。即浮尘五色根。此五句明根体相。末一句。显听用能。
△辰三。揽香成鼻。
由通塞等二种相发。于妙圆中。粘湛发齅。齅精映香。纳香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鼻体。如双垂爪。浮根四尘。流逸奔香。
等。谓香臭合离。相发者。互为引起也。吸取曰纳。婆沙论云。鼻根极微。居鼻頞内。背上面下。如双垂爪。香气上腾。根垂下取也。
△辰四。揽味成舌。
由恬变等二种相参。于妙圆中。粘湛发尝。尝精映味。绞味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舌体。如初偃月。浮根四尘。流逸奔味。
恬。淡味。变。五味。等。谓和合俱生。有毒无毒。诸味交陈。杂列曰参。回绕曰绞。婆沙论云。舌根极微。布在舌上。形如半月等。
△辰五。揽触成身。
由离合等二种相摩。于妙圆中。粘湛发觉。觉精映触。抟触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身体。如腰鼓颡。浮根四尘。流逸奔触。
等者。冷煖涩滑违顺也。彼此摇荡曰摩。捏聚曰抟。婆沙论说。人身如腰鼓颡。颡。鼓筐也。若今杖鼓。两头圆阔。中央狭小。俱舍云。身根极微。徧住身分。女根极微。形如鼓颡。男根极微。形如指𩎽8。(音塔。指衣。有云指韒。音笑。刀室。与鞘同)。
△辰六。揽法成意。
由生灭等二种相续。于妙圆中。粘湛发知。知精映法。揽法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意思。如幽室见。浮根四尘。流逸奔法。
生灭。前五尘也。即色空法等。谓寤寐忆忘。相续者。交接无断也。知者。根性真知也。拣非识知妄虑。揽者。积集包藏也。意思者。约法。有二义。一意属色根。思属心根。今经性宗。通色通心。拣异余乘。相宗。六尘眼等五根及见闻齅尝觉精。尽属色法。而意知一根独属心法也。二意根在于身中。人不可见。故用思字。以明有思量处即意根所在也。
幽室见者。例喻。幽室。喻意色根。正法念经。形如莲花。上有七叶。朝开暮合。色法所摄。见则喻思心根。犹如眼见。相宗所谓七识思量为第六心根故。浮根者。即肉团心也。奔法者。谓揽五根落谢五尘影也。光明经云。意根分别一切诸法。
△卯二。总结。
阿难。如是六根。由彼觉明。有明明觉。失彼精了。粘妄发光。
觉明。真明也。有明。妄明也。语始因。失彼。迷真明。发光。成妄明。言终果。粘妄者。前云。由明暗等。黏湛发见。约境粘心。今云。由明明觉。黏妄发光。约心粘境。妄谓六尘。心染于尘而发六精光也。谓此六根性相。皆由觉湛明性真体之上。妄有所明。明其觉性。遂失觉明精了之体。黏彼六尘妄境。以发六根精光。见性映色。结成六根浮胜相也。
△寅四。申尘亡结尽二。卯初。正申解结以酬问。因修门也。分二。辰初。统论离尘无结。此答问中第一逆流意也。奔尘名为流。亡尘即为逆。
是以汝今。离暗离明。无有见体。离动离静。元无听质。无通无塞。齅性不生。非变非恬。尝无所出。不离不合。觉触本无。无灭无生。了知安寄。
无见体者。谓无聚见于眼。结滞为根妄体。拣非照用自在常体。俱为断灭。故见体听质等。并明结体。非指性体也。此乃泛论。离十二尘。则无六根结体。下方正教脱尘之功。
△辰二。正教脱一尽五。此答问中第二。但入一门。六根顿净意也。
汝但不循。动静合离。恬变通塞。生灭明暗。如是十二诸有为相。
汝下。一离尘。不循者。旋根不复奔尘也。此以耳声身触。舌味鼻香。意法眼色为序。佛语自在故。有为虚妄法。十二尘相。尽属有为虚妄法也。
随拔一根。脱粘内伏。伏归元真。发本明耀。
随下。二脱一。背尘即拔根也。非教六根齐拔。但当选一圆根。旋机逆流而先拔之。不循尘。即脱黏。不用根。即内伏。伏元。即归一精明。根自尽矣。发耀。即心光常徧。尘自离矣。
耀性发明。诸余五粘。应拔圆脱。
耀下。三尽五。一根既返元。六根成解脱。下云。常光现前。根尘识心。应时销落。一脱一切脱也。
△卯二。兼成二妙以证验。果证门也。分二。辰初。情界脱缠。成互用妙二。巳初。先示妙用。
不由前尘。所起知见。
先外不由尘。前尘。六尘也。知见该六根。不由者。心光徧照。暗不能昏眼等。岂假空明外缘而后见也。
明不循根。寄根明发。由是六根。互相为用。
次内不循根。明者。本体元明用也。不循者。照用徧周。不用胜浮二根也。寄发者。不过权托彼根。示有鉴明相也。如佛菩萨。视不俯仰。观不回转等。后成互用妙。根尘既脱。六用徧周。如眼能听。耳能见等。然用有真似。似如法华。真如华严。此取于真。妙由无漏性发。非同法华。尚假果报之力。故千二百功德。根根互用。周徧法界也。
△巳二。证不循根。
阿难。汝岂不知今此会中。阿那律陀。无目而见。跋难陀龙。无耳而听。
六根互用。凡小不信。故引此以证。令断疑执也。阿那律陀。此云无灭。白饭王子。出家好睡。佛呵蛤类。因此精进。七日不眠。即失双目。如来令修天眼三昧。四大净色半头而发。见障内外。明暗皆瞩。照三千界如观掌果。不假肉眼观照。故云无目而见。缘出阿含。跋难陀。翻贤喜。与难陀(云欢喜)龙。护摩伽国。雨暘时若。年谷丰殷。瓶沙王臣设会报之。人喜而贤。故此美称。龙耳无闻为聋。神而能听法者。有云。龙耳不聪。听以角故。故云无耳而听。
殑伽神女。非鼻闻香。骄梵鉢提。异舌知味。
殑伽。恒河。别翻主河之神。是女身故(如此方洛神湘妃类)。毕陵伽。咄小婢者是。神通鼻齅。拣异肉鼻闻也。骄梵钵提。此云牛呞。缘如圆通。转牛王舌。得圣果舌。辩一切法味也。
舜若多神。无身觉触。如来光中。映令暂现。既为风质。其体元无。诸灭尽定。得寂声闻。
舜若多。此云空。主空神也(如四空天等)。身元无相。动止令见。故喻风质。佛光照触。暂现形影。故云觉触。下云。空行神祇。并风神王。无色界天。同时稽首。灭尽定者。九次第中最后定名。由灭受想阴故。又名灭受想定。得寂者。如迦叶云。我观世间。六尘变坏。唯以空寂。修于灭尽。我以空法。成阿罗汉。诸者。谓得灭定声闻。人甚多也。
如此会中摩诃迦叶。久灭意根。圆明了知。不因心念。
如下五句举验。摩诃迦叶。云大龟氏。亦云饮光。缘具圆通。灭意根者。圆通文说。法空为上。尘也。此约知根。六以七为根。今迦叶灭定。灭六全尽及七染分。留净分在。以持种故。(宗镜云。但灭六识。以第八识持身。论引经云。住灭定者。身语心行。无不皆灭。而寿不灭。八识在身。此位若全无识。应如瓦砾非情。谁能执持诸根寿煖。岂得名为住灭定者。小乘明事灭。唯灭六七心心所法。不灭第八等。大乘是理灭。具有五蕴。有第八识及七净分。末那平等性智在故。清凉云。一切法灭尽。三昧智通也。)意根不缘法尘。思量久已灭尽。圆明了知。六根互用。非心根念。发圆明也。故云。虽灭意根。而能了知。净名云。不起灭定。现诸威仪。意同此耳。
上引证者。或是业果。或由得道。总显明不循根。义则一也。(合论曰。蛇以眼听。不必难陀龙也。蛟无目而能行。水母以虾为目。不必疑那律也。蝼蚁以身为鼻。何疑恒神。蜂以腋为舌尝。何疑憍梵。如风无形。拒之则怒。御之而行。不必疑舜若多神也。◎列子云。眼如耳。耳如鼻。鼻如口。心凝形释。骨肉都融。不觉形之所倚。足之所履。心之所受。言之所藏。如斯而已。则理无所隐矣。又曰。孔丘能废心而用形。亢仓子能耳视而目听。◎智论云。心相无有住处。内外。大小。以禅定力。其心调柔。疾徧诸身。还复亦速。如十头龙。眼耳二十。及有十口。心一时用。龙乃粗身尚尔。何况菩萨。)
△辰二。器界超越成纯觉妙。
前云。由此无始众生世界。生缠缚故。于器世界不能超越。故上明正报根身。脱缠妙用。此明依报器界。超越妙化也。
△中亦分二。巳初。先示妙化。
阿难。今汝诸根。若圆拔已。内莹发光。
先牒前。根性内莹。心光融焕。洞彻表里也。
如是浮尘。及器世间。诸变化相。如汤销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
如下。次起后。尘相外皎。尘境不缘。国土皎然也。浮尘者。六尘幻化相也。器指十方山河国土。诸化相者。四大和合。三界染净。万物苦乐等也。尘化成觉。如汤销者。尘垢应念消成圆明净妙。如冰落汤。无不销成水也。谓随无明染缘。如水成冰。若用智慧净缘。如冰化水。今以三摩观照智火。能融无明坚执。全修即性。翻妄归真。十方尘剎大小互融。一多无碍。变秽为珍。转苦作乐也。下云。汝等一人发真归元。此十方空皆悉销殒。云何国土而不振坼。偈云。闻复翳根除。尘消觉圆净。
△巳二。验不藉缘。
阿难。如彼世人。聚见于眼。若令急合。暗相现前。六根黯然。头足相类。彼人以手循体外绕。彼虽不见。头足一辨。知觉是同。
一销根尘。二妙圆发。恐凡小不信。落空亡见。故引此以验。令其进销勿畏也。文分三。初即事现量。初二句。用肉眼局量。聚。集敛也。见。性也。眼。目睛。根。相也。见性本徧。黏妄发光。但聚于睛。离眼别无也。次四句。令合成暗相。现前下。应补二句云。设复有人当前而立。谓若令其急合眼时。暗相现前。与盲无异。正合眼际。设复有人当其前立。则六根莫辩。手足不分也。后五句。验暗中知觉。彼人。合眼人也。循体者。以手循绕前立他人体也。知觉同者。谓眼虽不见。而暗中知头辩足。与明中所见无异。岂非不由前尘。起知见也。(昔人问。如何是大悲千手眼。古德答。如人夜间摸著枕子)。
缘见因明。暗成无见。不明自发。则诸暗相。永不能昏。
缘下。二约理离缘。初二句。示妄缘有无。缘明有见。缘暗无见。前云。若复二相。自相陵夺。如是二相俱名不见也。次三句。显真见离缘。眼中见性。不藉明发。灵光独耀。迥脱根尘。天真自然。何假缘现。恁诸暗相。永不能昏。暗既不昏。明不能发。自知见性。真离缘也。前云。非汝见性。于中暂无。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也。性德尚尔。况加修德。称性起修。二妙宁不发乎。
根尘既销。云何觉明不成圆妙。
根下。三总结圆通。圆妙即圆通也。前不循根。根销也。为根身自在。岂不圆通。后不藉缘尘销也。为器界自在。岂不圆通。犹如观音。得大自在。又圆明妙觉。如来极果也。前则诸根齐拔。内莹发光。得法性身。圆妙觉果。后则器界浮尘化无上觉。得法界土。说法界藏。岂不觉明成圆妙乎。又根尘销。如除器。圆妙觉。如太空。问答法喻。总以此结。
△庚二。证释二疑二。辛初。验释根性断灭疑。以通初义。分二。壬初。阿难错解佛语以谬难。(佛谓离尘无有结体。阿难误谓离尘全灭性体。故谬起斯难。)又分三。癸初。因果相违。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说言。因地觉心。欲求常住。要与果位名目相应。
先按定佛教。初义文云。若于因地。以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无有是处。故云。如说相应者。谓因地心与果地觉。同一常住目也。
世尊。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
世下。次疑因违果。又三。一引果明常。先引七名。菩提。云知觉。五住究尽。智果名也。涅槃。云寂灭。二死永亡。断果名也。无二执障。不妄不变。故曰真如。圆满三觉。超凡越圣。故曰佛性。离一切垢染法。一切白法所依。最极清净者。名曰菴摩罗识。故翻离垢白净识也。解脱恒沙烦恼。脱离尘沙空智。中不容他者。名曰空如来藏。故胜鬘云。空藏者。脱离一切烦恼藏也。离倒圆成实性。能现种种身土。鉴周万有者。名曰大圆镜智。故规矩云。大圆无垢同时发。普照十方尘剎中。但圆照万法而无分别处。名镜智。分别一切而无染著处。名净识。楞伽云。分别是识。无分别是智。皆第八识转染成者。又细拣之。离烦恼证菩提。离生死证涅槃。彻法性。证真如。彻情想。证佛性。转净识。成菴罗。寂妄法。得空藏。发智光。得镜智也。
(摄大乘说。菴摩罗识。即第九净识也。地论云。大圆镜智。是诸如来第八净识也。光明玄文云。若依摄论。如土染金。土即阿陀那。染即阿梨耶。金即菴摩罗。又清凉云。真谛三藏说有九识。第九名阿摩罗识。若唐三藏。此翻无垢。即第八异名。谓成佛时。转第八识以成此识。无别第九。若密严经。心有八种。或复有九。下云。如来清净藏。亦名无垢智。即同真谛所立第九。宗镜云。第八本识。居初位而唯号赖耶。处果位而唯称无垢。◎会曰。第八识有染净二分。总含一切有为无为。有漏无漏等法。是故摄论开净分为第九。地论不开。即指净分名为镜智。故真谛玄奘所说。开合名殊。识体唯一。设教被物。八九随宜。不必执定。互相毁也。)
(又温陵云。有空如来藏。不空如来藏。空不空如来藏。宝积经说。空如来藏。离不解脱一切烦恼。不空如来藏。具河沙佛不思议法。空不空如来藏。随为色空。普应一切。后二随用得名。独空如来藏为真体。故为果号。清凉云。真谛所翻决定藏论。九识品云。第九阿摩罗识有二。一所缘。即是真如。二本觉。即真如智。能缘。即不空如来藏。所缘。即空如来藏。十行品疏。引庄严论颂云。不离心真如。别有心性净。净体即是自心。心即真如。此之自性净心即如来藏。亦是本来净识。菴摩罗识即是空不空如来藏。◎释曰。据温陵引经。清凉引论。三藏法义。圆备无缺。思知。)
是七种名。称谓虽别。清净圆满。体性坚凝。如金刚王。常住不坏。
是下。次结真常。初二句七名有别。次四句一体无殊。断尽无明曰清净。用也。具足性德曰圆满。相也。不能破动曰坚凝。体也。通显七果之法。如句。喻。常句。合。金喻坚常。实相般若。体也。刚利喻清净不坏。观照般若。用也。威光自在曰王。喻圆满住。文字般若。相也。盖此七果。皆取诸佛证极。不取在缠理具。如金出矿。如天帝宝能坏万物。万物不能坏者也。
若此见听。离于明暗。动静通塞。毕竟无体。犹如念心。离于前尘。本无所有。
若此下。二说因为断。先疑因断灭。根举二。尘举六。以该余诸根尘也。末句。总言根之离尘体也。犹下。次疑同妄心。念心。六识随念分别心也。牒初三番破识中。第三无体意也。今名六根离尘无体。岂不同前破识无体者乎。
云何将此毕竟断灭。以为修因。欲获如来七常住果。
云何下。三谬疑相违。离尘无体。断灭法也。佛言生灭为因。不获常果。今何以断灭因修。而欲获七常住果。岂可得哉。但晓离尘无有见闻等性。孰了不由前尘所起知见。将此常因。决得常果。故云谬疑。
△癸二。后先异说。
世尊。若离明暗。见毕竟空。如无前尘。念自性灭。
先据今现说断灭。又三。一贬根同识。若离二句。蹑上疑因断灭文。如无二句。蹑上疑同妄心文。
进退循环。微细推求。本无我心。及我心所。
进下。二正疑断灭。前后反覆曰进退。周而复始曰循环。检异粗心曰微细。追穷寻逐曰推求。此二句通约见识说也。无心。谓无体。无所。谓无处。同初破心无体无处。见精识念有何别耶。
将谁立因。求无上觉。
将下。三惧难克果。真因克真果。妄因宁有果。前云。此心若同龟毛。则汝法身亦断。见识无异。破显何殊。
如来先说。湛精圆常。
如下。次考前多显真常。湛精。六湛精明也。澄清不动曰湛。灵明不昧曰精。圆常者。徧满法界曰圆。显见中不杂。不碍不分等。体恒不灭曰常。十显中不动不灭。不失不还等。显见既尔。余根性然。
违越诚言。终成戏论。云何如来真实语者。
违下。后谬疑自语相违。戏论。矫乱语。无义说也。称理曰真。不虚曰实。今说根性断灭。先说根性圆常。岂不违前诚言。成外戏论。自语矛盾。何称法王不妄语也。
△癸三。要求开示。
惟垂大慈。开我蒙悋。
赐与妙法曰慈。拨去疑滞曰开。见识不明曰蒙。执迷不舍曰悋。
△壬二。如来即事验常以释疑四。癸初。许以除疑。
佛告阿难。汝学多闻。未尽诸漏。心中徒知颠倒所因。真倒现前。实未能识。
先责徒闻无识。初句。多闻功专而无力。次句。根中积习而未断。徒知倒因者。但了六根。因于六尘。颠倒沦替也。如云。离尘无体等。真倒未识者。不了根性本不生灭。倒与不倒。在于循尘不循尘耳。循尘真倒。不循离倒。脱黏内伏。伏归元真。发本明曜。如云。明不循根。寄根明发等。
恐汝诚心。犹未信伏。吾今试将。尘俗诸事。当除汝疑。
恐下。次许即事除疑。诚心未信者。我若不设方便。更有真实开示。直说根性为常。恐汝所执迷甚。一时不能信解也。将事除疑者。正许设为方便。与之除疑。应明此以佛之知见为体。若循尘以起知见。离尘即无体矣。下云。知见立知。即无明本。不由尘以起知见。性体本妙常矣。下云。知见无见。斯即涅槃。故以击钟引梦。尘俗易了之事。为汝发明见闻根性。不由前尘。有体无体。真常不常。汝必因此。疑自除矣。
△癸二。击钟验常四。子初。两番问答二。丑初。问闻答闻。
实时如来。敕罗睺罗。击钟一声。问阿难言。汝今闻不。阿难大众俱言我闻。
先三次致审。初审有闻。今我。俱作有字释妙。
钟歇无声。佛又问言。汝今闻不。阿难大众俱言不闻。
钟下。二审无闻。今仍释有。不闻作无闻释。
时罗睺又击一声。佛又问言。汝今闻不。阿难大众又言俱闻。
时下。三复审有。今俱。亦并作有释。复审关要。待下指出。
佛问阿难。汝云何闻。云何不闻。阿难大众俱白佛言。钟声若击。则我得闻。击久声销。音响双绝。则名无闻。
佛下。次重与确定。不仍释无。单出曰声。成文曰音。末朴曰响。此之确定。要令众口亲答。有无但惟是声。无干于闻。今于二答不闻。四答无闻。皆非理也。以己真常闻性。却随声相生灭。岂不迷常为断也哉。
△丑二。问声答声。
如来又敕罗睺击钟。问阿难言。尔今声不。阿难大众俱言有声。
先三次致审。初审有声。尔今。释作今有妙。
少选声销。佛又问言。尔今声不。阿难大众答言无声。
少下。二审无声。此下尔今。并应作今有释。
有顷。罗睺更来撞钟。佛又问言。尔今声不。阿难大众俱言有声。
有下。三复审有。少选。有顷。犹言片刻。少顷也。关要同前。
佛问阿难。汝云何声。云何无声。阿难大众俱白佛言。钟声若击。则名有声。击久声销。音响双绝。则名无声。
佛下。次重与确定。初句。即云何有声。上答无闻为非。此答无声为是。盖声有生灭无常。闻性真常无灭。何可以闻同声。随口混答耶。
△子二。责其矫乱。
佛语阿难。及诸大众。汝今云何自语矫乱。
先直责矫乱。
大众阿难俱时问佛。我今云何名为矫乱。
大下。次因问勘定。初疑问。
佛言。我问汝闻。汝则言闻。又问汝声。汝则言声。唯闻与声。报答无定。如是云何不名矫乱。
佛下。二答定。一问闻答闻。问声答声。随口而应。混滥不分。名矫乱也。二声闻虽以双审。有无只归一边。闻不随声断灭。前后报应一定。今答无定。真矫乱也。云何无定。声销无响。吾问声不。汝言无声。此正也。初问闻不。汝言无闻。非正也。若从前答。无声无闻。钟声更击。不应再闻。若从后答。声虽有无。非无闻者。如此报答。无一定准。故斥矫乱。理实只当答声有无。岂可混答闻有无哉。
△子三。破申正义。
声有生灭。闻性常住。审之不悟。故与申明。破其误执也。
△中分二。丑初。破无闻之迷执。
阿难。声销无响。汝说无闻。若实无闻。闻性已灭。同于枯木。钟声更击。汝云何知。
先取更击。以验不灭。约初审说也。初二句牒所说。次五句破无闻。谓钟声初歇之时。只是无响。非是无闻。若实此闻随声灭者。则汝闻性同于无知木石而已。更击钟声。应当不闻。今更击。仍闻知。岂随声灭。而遂说无闻乎。至此方显。若无第二声之击。并无第三次之审。则此破何所施乎。故第三审甚为关要。
知有知无。自是声尘或无或有。岂彼闻性为汝有无。闻实云无。谁知无者。
知有下。次取知无。以验不无。约二番说也。知有。第一第三审声也。知无。第二审声也。此句牒所说。次四句断定。上有无。自属声相有无也。上知字。彼闻知性。常在不灭。岂为汝云有声。闻则成有。汝云无声。闻即成无耶。末二句结破。闻若实无。第二次审。谁又闻知声尘无者。则汝闻性不随声灭。明矣。
△丑二。申闻性之真常。
是故阿难。声于闻中。自有生灭。非为汝闻。声生声灭。令汝闻性。为有为无。
是故者。蹑上两审牒破闻声有无故也。今则总为结申正义。首二句。双结声于闻中。实有生灭也。次四句。双结闻于声中。实不随生灭也。言汝之闻性。非为声生。令汝闻性亦有。非为声灭。令汝闻性亦无也。
△子四。斥迷诫谬。
汝尚颠倒。惑声为闻。何怪昏迷。以常为断。
先斥迷。断常难知。根尘易了。今尚惑声尘为闻根。何怪以根中真常闻性。而迷为尘上断灭声相乎。
终不应言。离诸动静。闭塞开通。说闻无性。
次诫谬。动等。尘相。闻即根性。不可更言。见听离尘。毕竟无体。何将断因获七常果等。故此结诫。
△癸三。引梦验常。
上之击钟。有声无声。动静验常。今再引梦。双离动静以验常也。
△分三。子初。验梦不昧。
如重睡人。眠熟床枕。其家有人。于彼睡时。擣练舂米。
如下。分四。一梦外实境。重睡拣轻睡。无声不醒也。眠熟拣惛沉。鼾卧浓极也。论云。惛沉。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为性。昧拣在定。及了别识。略别寤时。五识相应也。椎击曰擣。熟丝曰练。又缯帛也。杵筑曰舂。谷实曰米。又稻粟也。
其人梦中。闻舂擣声。
其下。二梦中真闻。梦中者。六识归种。思觉不行也。闻声者。但任运闻。即真闻性也。下云。纵令在梦想。不为不思无。觉观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别作他物。或为击鼓。或为撞钟。即于梦时。自怪其钟为木石响。
别下。三由闻起识。意识有明了暗昧二门。闻性恒然。引起梦中意识。作意起念。以碓声为击鼓。将砧响为撞钟也。即于梦时。怪钟鼓为木石响者。此又是意识计度分别也。
于时忽寤。遄知杵音。自告家人。我正梦时。惑此舂音。将为鼓响。
于时下。四寤时正知。寤。觉也。遄。速也。知。指耳根闻知。现量之性。杵音者。谓闻性意识明了无误也。自告四句。述梦中误认也。
△子二。离尘不昧。
阿难。是人梦中。岂忆静摇。开闭通塞。其形虽寐。闻性不昏。
摇。动也。静摇约尘。开塞约根。岂忆者。根尘双离也。形寐者。身心暗昧也。惟耳闻性。忘动忘静。脱识脱根。明明洞鉴。了了常知。故曰不昏。
△子三。形销不昧。
纵汝形销。命光迁谢。此性云何为汝销灭。
恐疑难曰。寐虽不昏。死岂不灭。故重示云。形命虽迁。闻性不变。前云。汝面虽皱。见性不皱。云何于中受汝生死。问。何前佛言。离动离静。元无听质。若此见听。离于动静。毕竟无体。答。佛言离尘无听质者。为无聚闻于耳。结滞为根之听质也。此质若忘。闻性全彰。妙德莹然。徧法界矣。但阿难通疑六根离尘无体。佛今独显闻性真常。为发耳根圆通。理实六根真性皆悉根尘迥脱。生死不碍者也。
△癸四。申迷教守二。子初。普责迷常。故堕苦轮。
以诸众生。从无始来。循诸色声。逐念流转。曾不开悟。性净妙常。
初明逐妄迷真。前四句逐妄也。循尘流转故。色声者。举二摄余也。逐念者。随诸识心妄念分别也。次二句迷真也。背觉不反故。无染曰净。无缚曰妙。无灭曰常。根中本有见闻觉知之体曰性。
不循所常。逐诸生灭。由是生生。杂染流转。
不下。次结无常流转。上云逐念不悟。惑也。今云。逐诸生灭。流逸奔尘。造诸尘业也。生生流转者。六趣迁流。苦果无尽也。
△子二。教令守常。必成正觉。
若弃生灭。守于真常。
若下。初正教守常。上句不逐妄。不奔尘也。下句惟守真。返闻性也。尽去不存曰弃。生灭者。根尘识心迁流。惑业苦道轮转也。永持不失曰守。真常者。真精六根性。圆常一藏心也。
常光现前。根尘识心。应时销落。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二俱远离。则汝法眼。应时清明。
二六解一亡。前三句。常光现而六解。光现者。伏归元真。耀性发明也。销落者。诸余五黏应拔圆脱也。后五句。缘影尽而一亡。上三句结前断妄。想。内法尘影。相。外五尘境。了别为识。爱者为情。染污为垢。下二句起后证真。尘劳既净。识垢已除。粗细法爱。六一生相。远离俱尽。法眼云何不清明乎。
云何不成无上知觉。
三顿成圆觉。法眼一清。佛知见彻。菩提觉果。决定顿圆矣。前疑常因常果。故此结示。
首楞严经灌顶疏卷第四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