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等菩萨造
沙门基撰
Δ略以五门解释。甲初辨教时机二。乙初辨说教时会。
初发论端,略以五门解释︰一辨教时机;二明论宗体;三藏乘所摄;四说教年主;五判释本文。第一辨教时机。于中有二︰初辨说教时会,后辨教所被机。
辨说教时会者,如来设教,随机所宜,机有三品不同,教遂三时亦异。
诸异生类,无明所盲,起造惑业,迷执有我,于生死海,沦没无依。故大悲尊初成佛已,仙人鹿苑,转四谛轮,说《阿笈摩》,除我有执,令小根等,渐登圣位。彼闻四谛,虽断我愚,而于诸法,迷执实有。世尊为除彼法有执,次于鹫岭说诸法空,所谓《摩诃般若经》等,令中根品舍小趣大。彼闻世尊密义意趣,说无破有,便拨二谛性相皆空为无上理。由斯二圣互执有、空,迷谬竞兴,未契中道。如来为除此空有执,于第三时演了义教《解深密》等会,说一切法唯有识等,心外法无,破初有执;非无内识,遣执皆空;离有无边,正处中道。于真谛理,悟证有方;于俗谛中,妙能留舍。
又今此论,爰引六经,所谓《华严》、《深密》、《如来出现功德庄严》、《阿毗达磨》、《楞伽》、《厚严》,十一部论,《瑜伽》、《显扬》、《庄严》、《集量》、《摄论》、《十地》、《分别瑜伽》、《观所缘缘》、《二十唯识》、《辨中边》、《集论》等为证理,明唯识、三性、十地因果行位了相大乘。故知第三时,中道之教也。如《瑜伽论》第七十六、《解深密经》,广说其相。
此约机、理、渐教法门以辨三时。若大由小起,即有三时年月前后,《解深密经》说唯识是也。若顿教门,大不由小起,即无三时前后次第,即《华严》中说唯心,是初成道竟,最第一说。此约多分。
今论所明,二种皆是。若对不定姓,大由小起,即第三时教;若唯被菩萨,大不由小起,即顿教也。此显顿、渐无别定教。〈入法界品〉五百声闻亦在坐故,如《枢要》说。
Δ乙二辨教所被机。
辨教所被机者,依《瑜伽》等有五种姓︰一菩萨;二独觉;三声闻;四不定;五无姓。
此论第三云︰「入见菩萨,皆名胜者,证阿赖耶,故正为说。又见道前,已能信解,求彼转依,故亦为说」。又云︰「无姓有情不能穷底,故说甚深;趣寂种姓不能通达,故名甚细」。由此论旨,唯被大乘及不定姓趣菩萨者,非被独觉、声闻、无姓三种机也。故所被机,必唯上品,所显幽旨,亦离二边,浩汗包括,难可详矣。
依《楞伽经》,被五种姓,依《大般若》,被四种姓,《庄严论》等,与此稍异,如《枢要》说。
Δ甲二明论宗体二。乙初明论宗。
二明论宗体。于中有二︰初明论宗,后彰论体,皆如《枢要》说。
明论宗者,诸愚夫类从无始来,虚妄分别因缘力故,执离心外定有真实能取、所取。如来大悲,以甘露法授彼令服,断妄狂心,弃执空有,证真了义。《华严》等中说:一切法皆唯有识。天亲菩萨为利有情,令法久住,依如上教,制《三十颂》,明唯识理,文义周圆,离于广略。后护法等,依上经论,采撮精要,广释颂文,名《成唯识》。故此即以唯识为宗:识有,非空;境无,非有,以为宗也。虽具明诸法,皆不离识也。
Δ乙二彰论体。
明论体者,依《瑜伽论‧摄释分》初第八十一说:经体有二:一文;二义。文是所依,义即能依。由能诠文,义得显故。
龙军论师、无性等云:谓佛慈悲本愿缘力,其可闻者,自意识上文义相生,似如来说。此文义相虽自亲依善根力起,而就本缘,名为佛说,佛实无言。此若依本,乃无文义,唯有无漏大定、智、悲。若依自识有漏心现,即似无漏文义为体;无漏心现,即真无漏文义为体。此即如来实不说法。故《大般若》四百二十五、《文殊问经》等,佛皆自说:我成佛来,不说一字,汝亦不闻。论说「聚集显现」为体。此即无性、《佛地》一师作如此解。
护法、亲光等云:或宜闻者本愿缘力,如来识上文义相生,实能所诠文义为体。若依本说,即真无漏文义为体。故《瑜伽论》六十四卷引《升摄波叶喻经》云︰「我未所说,乃有尔所」。《二十论》说:「展转增上力,二识成决定」。是故世尊实有说法,言不说者,是密意说。此论根本既是佛经,故出体者应如经说。
此释虽二,然此论主无不说法,取后解也。
总论出体,略有四种︰一摄相归性,皆如为体,故经说言「一切法亦如也,至于弥勒亦如也」。二摄境从心,一切唯识,如经中说「三界唯心」。三摄假随实,如不相应色、心分位,《对法论》说是假立故也。四性用别论,色、心、假、实各别处收,《瑜伽论》说色蕴摄彼十处全等。
上来第二、第四体讫。
自识所变,则是第二摄境从心。并言佛说,乃是第四性用别论。闻者似法,说者真教;俱净法界平等所流;约本为言,此教亦以真如为体;此即第一摄相归性。能说、能听所有名等,声上屈曲,离声无体。故假从实,体即是声,此即第三摄假随实。《对法论》云︰「成所引声,谓诸圣说」。虽出四体,所望不同,以理而言,不相违背。
今此论体,若从所闻有漏心变,或从能说有漏文义,唯属依他,相、名等摄。无漏心变,或无漏说,正智所摄,通圆成实,无漏有为通二性故。此所诠体,谓唯识境、正行及果。若能诠体,即声、名等。经体虽二,今取能诠声、名、句等,正教体故。
问︰《对法论》:十八界中,十五有漏,如何声等亦无漏摄?名、句、文三,自性无记,如何可说通无漏善?
答︰依随转门、二乘等身,说十五唯有漏,名等唯无记。依今大乘,若唯如来后得说法,声、名、句、文,真善无漏。
《十地论》说:「说者、听者,俱以二事︰一善声;二善字」。《能断金刚般若论》说:「我法唯善,汝唯无记」。此论第二云︰「法、辞二无碍解,境有差别。法缘名等,辞缘于声」。
又《解深密经》及《瑜伽》七十八说:「第九地断二种愚,一于无量所说、无量名、句、字、陀罗尼自在愚」。下此论第九云:「无量名、句、字,是法无碍解」。又此论及《佛地》云:「十八界通无漏善」。故为教体,于理无违。
问︰若明教体一切唯识,如何乃言佛菩萨说?
答︰无性释云︰「彼增上生,故作是说」。《二十唯识》天亲解云:「展转增上力,二识成决定。谓余相续识差别故,令余相续差别识生,展转互为增上缘故」。
问︰过去、未来既非实有,非有为法生已便住,如何听教聚集解生?
答︰无性释云︰「随堕八时,闻者识上直、非直说,聚集显现,以为体性」。谓八时中,闻者识上有直、非直二种言说聚集现故。如《瑜伽论》八十一说︰「诸行无常,有起尽法,生必灭故,彼寂为乐」。
如言「诸」字,率尔心已,必起寻求,续初心起,虽多剎那,行解唯一,总名寻求,未决定知「诸」所目故。如《瑜伽论》第三卷说:「又一剎那五识生已,从此无间,必意识生故」。
复言「行」时,由先熏习,连带解生,有三心现,谓率尔、寻求及次决定─决定知「诸」目一切行。故《瑜伽》说:「寻求无间,若不散乱,决定心生;若散乱时,生即不定」。虽知自性,然未知义,为令知故,复说「无」字。于此时中有先三心,于「无」字上但有其二,谓率尔、寻求,未决定知「无」所无故;即从决定后,却起寻求。论但定说率尔、寻求定无间生,寻求以后,许乱起故。复言「常」时,五心并具,其义可解。
由前字力展转熏习,连后字生,于最后时方能解义,染净等心方乃得转,故虽无过、未,而教体亦成。若新新解,皆有率尔。四字之上,皆定有二心,谓率尔、寻求。即于末后,有十二心,一时聚集。第一有二,第二有三,第三有二,第四有五,故有十二。既于初字有率尔心,于后后字有寻求、决定,末后乃有染净等生,五心方具,名为聚集。故唯识教其理成立。更有别义,如《枢要》说。
此中出体,虽有四门,《佛地论》中,唯有二种︰一摄境从心;二性用别质。无性意取摄境从心,护法意说性用别质,教体即是能说声等。不尔,教体便成有漏,或染无记。三宝、真如亦应如是。故护法释,善顺论宗,不违唯识,能说法者识上现故。至下第十,论自当解。
Δ甲三藏乘所摄二。乙初藏所摄。
三藏乘所摄。于中有二︰初藏所摄,后乘所摄。
藏所摄者,依《瑜伽》等,说有二藏︰一菩萨藏;二声闻藏。然独觉教少于声闻,从多为藏,名声闻藏。或说三藏︰一素呾览;二毗奈耶;三阿毗达磨。或说六藏,菩萨、声闻各有三故。独觉更无别戒律等,故无三藏可得成九。
此于二藏,菩萨藏收─上乘摄故;三藏之中,对法藏摄─研覈推寻诸法相故;六藏之内,菩萨藏中对法藏摄。
Δ乙二乘所摄。
乘所摄者,或说一乘,如《法华》等。或说三乘︰一菩萨;二独觉;三声闻。处处经论皆同说故。或唯说二乘︰一者大乘;二者小乘之教。或说五乘:三乘如前,第四人乘,第五天乘。前三摄定、不定种姓,后二唯摄第五无性。
此论正是一乘所摄;三乘之中,菩萨乘摄;五乘之内,第一乘收。此对诸部、十二分教相摄分齐,如《枢要》说。
Δ甲四说教年主二。乙初教兴年。
四教兴年主。于中有二︰一教兴年;二教兴主。
教兴年者,慧恺法师〈俱舍序〉云:佛灭已后千一百年,天亲菩萨出生造论。依今所传,诸部说异。今依大乘,九百年间,天亲菩萨出世,造此颂本。真谛法师《中边疏》亦云:九百年中,天亲生也,同时唯有亲胜、火辨二大论师造此颂释。千一百年后,余八论师方造斯释。
Δ乙二教兴主。
教兴主者,《三十颂本》天亲菩萨之所作也。其别神德,具如别记。释此本颂有十论师︰
一梵云达磨波罗,唐言护法。此大论师,南印度境,达罗毗荼国建至城中帝王之子。学乃深于海濬,解又朗于曦明,内教穷于大小,声论光于真俗。外道、小乘咸议之曰︰大乘有此人也。既犹日月之丽天,皎皎而垂彩,亦如溟渤之纪地,浩浩而无竭。天亲以后,一人而已。制作、破斥,具如别传。年三十二,而卒于大菩提寺。临终之日,天乐霄迎,悲声恸城,空中响报婆罗门曰:「此是贤劫之一佛也」。故诸神异,难以备言。
二梵云寠(瞿字上声)拏末底,唐言德慧,安惠之师。业冠前英,道光时彦,芳声流于四主,雅韵骧于五天。圣德神奇,未易详举。
三梵云悉耻罗末底,唐言安惠,即糅《杂集》,救《俱舍论》,破正理师,护法论师同时先德。南印度境,罗罗国人也。妙解因明,善穷内论,扇徽猷于小运,飞兰蕙于大乘。神彩至高,固难提议。
四梵云畔徒室利,唐言亲胜,天亲菩萨同时人也。本颂初行,先为略释,妙得作者之意,后德因而释焉。
五梵云难陀,唐言欢喜,胜军祖习,故于后卷新熏种子,此师所说。造《瑜伽释》等,大有制作。
六梵云戍陀战达罗,唐言净月,安惠同时,造《胜义七十释》及《集论释》之论师也。
七梵云质呾罗婆拏,唐言火辨,亦世亲同时也。尤善文辞,深闲注述,形虽隐俗,而道高真侣。
八梵云毗世沙蜜多罗,唐言胜友。
九梵云辰那弗多罗,唐言胜子。
十梵云若那战达罗,唐言智月。
此后三论师并护法菩萨之门人也。或释《瑜伽》,或别注述,道名俱远,辞旨咸奥。神德既高,难尽言也。
制此释者,虽十论师,于中护法声德独振,故此论题特以标首。此师所说,最有研寻,于诸义中,多为南指。邪徒失趣,正理得方,迥拔众师,颖超群圣者,其惟一人乎。
Δ甲五判释本文二。乙初判本文。
成唯识论卷第一
稽首唯识性 满。分清净者 我今释彼说 利。乐诸有情
五判释本文。于中有二︰一判本文;二释本文。
判本文者,此论本颂唯有正说,世亲菩萨临终时造,未为长行广释便卒,故无初、后二分文也。论其释文,具有三分:初归敬颂及次长行是宗前敬叙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下,正释本文,名依教广成分;「此论三分成立唯识」下,是即第三释结施愿分。此乃判彼释文有斯三分。
就初分中,此初一颂,彼护法等,归敬福田,凭力求护,投诚述己,彰释论因。次诸长行,即安惠等,明论本师为令含识得胜果等,制论本颂造论之由,此即分别不同科也。然准释论之意,可知本师亦尔。不尔,本师岂不令法久住、利乐诸有情也?
就初颂中,上之两句,归敬福田;下之二句,叙释论意。
Δ乙二释本文三。丙初宗前敬叙分二。丁初归敬颂二。戊初两句归敬福田三。己初显能敬相。
释本文者,「稽首」二字,显能敬相;次下八字,彰所敬体。若依俗释:稽者,至也;首者,头也;以首至地,故名稽首。此唯身业,敬相不尽。今但举身,义显意、语二业亦敬。
又依理解:起慇净心,策殊胜业,申诚归仰,敬礼之异名也。此通三业,敬相乃周。瞿波论师云︰三业礼者,欲显大师有天眼故,以身业礼;有天耳故,以语业礼;有他心故,以意业礼。
又生三业圆满善故,以三业礼。如《僧祇律》中说,在明去远,须以身礼,以可见故;在闇去近,须以语礼,以可闻故;在闇复远,须以意礼,不可见闻故。
又显敬礼三轮因故,须三业礼。天亲《摄论》归敬颂云︰「故我至诚身语思,频修无倒归命礼」。故知稽首,理通三业。
Δ己二彰所敬体二。庚初释唯识性。
次言「唯识性,满分清净者」,显所敬体。言「唯识性」,略有二种︰一者虚妄,即遍计所执;二者真实,即圆成实。于前唯识性,所遣清净;于后唯识性,所证清净。
又有二种︰一者世俗,即依他起;二者胜义,即圆成实。于前,所断清净;于后,所得清净。此释准下第九卷初唯识性解。
又言唯识,相、性不同。相即依他,唯是有为,通有、无漏;唯识即相,名唯识相,持业释也。性即是识,圆成自体,唯是真如,无为无漏;唯识之性,名唯识性,依士释也。唯内证净,为简依他,故说识性。
何故须简?有漏依他不可敬故,无漏依他亦俗谛故,非最胜故,非诸圣法真实性故,非所证故,非迷悟依故,或彼即是满、分净故,略不敬也。又有别解,如《枢要》说。
Δ庚二释满分净等三。辛初释满净者二。壬初汎申二解。(宋藏科判由此开始)
若于识性,「满净」即「者」,是持业释,净属人故。「满净」之「者」,是依士释,净属智故。
Δ壬二依后广成。
今取后释。此即如来智周德圆,穷真如性,故称为「满」。澂鉴无垢,二障都尽,说名「清净」。澂鉴曰清,无垢名净,者即假者。意显如来证唯识理究竟圆极,名「满净者」。
Δ辛二释分净者。
「唯识性分清净者」,「分」谓少分,「净者」,同前。即诸菩萨分证唯识真如自性,觉未圆明,名「分净者」。
Δ辛三释总结颂意。
欲显师、弟悟证不同,故于唯识说满、分净。
Δ己三四义料简三。庚初标指举数。
于所归敬,合有七释,三如《枢要》。今以理准,四义不同。
Δ庚二随列解释四。辛初唯敬法而非人二。壬初解义三。癸初标。
一者唯敬法而非人。
Δ癸二释二。子初正释。
法有二种︰一教;二理。佛证唯识,说一心经,令依修学。既涅槃已,教便散灭,由论本师造《三十颂》,显唯识理,散灭之法令其集显。
Δ子二会违二。丑初正会。
论文虽举满、分二人,意取二人所证所说识性教理。
Δ丑二别释。
满清净者,于教为胜,本教主故;分清净者,于理为胜,显理胜故。由于识性满、分净故,如来能说教,弟子能显理。
Δ癸三结。
故今归敬,唯法非人。
Δ壬二出理二。癸初征。
何故但敬法而非人?
Δ癸二释。
诸佛所师,所谓法故,佛及弟子从此生故。
Δ辛二唯敬人而非法二。壬初牒章。
二者但敬人而非法,即是唯识本、释二师。
Δ壬二正释二。癸初释唯人非法三。子初配摄颂。
「本」谓如来,于唯识性满清净者;「释」谓颂主,于唯识性分清净者。
Δ子二正释成。
「唯识性」声,境第七摄,是能差别;「满、分净」者,第四啭摄,是所差别。此梵本音,一切所敬,皆第四啭。故此颂所举「唯识性」言,显是所证,而意归敬能证彼人满、分净者。
Δ子三唯证人。
《辨中边论》天亲颂云︰「稽首造此论,善逝体所生,及教我等师,当勤显斯义」。唯敬二师。
Δ癸二双释敬二师三。子初问答。
何故但敬本、释二师?如来是作者,论所依故;弟子是述者,起此论故。
Δ子二引证二。丑初引瑜伽。
《瑜伽论》中六十四说︰「若欲造论,先敬二师。恭敬法故,敬论本师;恭敬义故,礼开阐师」。
Δ丑二引杂集论。
安惠《杂集论》初序云︰「此论所依及能起故。佛薄伽梵,诸法所依,一切教起所依处故,佛圣弟子依法随学,无倒依止而造论故」。
Δ子三通妨。
世亲虽是地前菩萨,于唯识性,决定信解,虽未证真,亦随修学,分有所得,名「分净者」。
Δ辛三双敬法之与人三。壬初略标。
三者双敬法之与人。
Δ壬二正释。
法,谓真如,诸法自性,即是此中「唯识性」是。人,即是此中「满分净者」,能证唯识真如性故。
Δ壬三征释。
何故双敬法之与人?法可轨持,人弘道故。
Δ辛四归敬佛法僧三宝四。壬初依论以明二。癸初标。
四者归敬佛、法、僧宝。
Δ癸二释三。子初释唯识性二。丑初总明。
初「唯识性」即是法宝,以是佛师,故先归敬。
Δ丑二通妨三。寅初约三义显唯敬理法。
理、教、行、果四法不同,常恒轨则,真如为本,要证真如,余方有故,教、行、果三,真实性故,三乘圣者之根本故。
Δ寅二约本兼末通敬四法。
或说彼本即兼末故,不说余三,但说理法。
Δ寅三约性义宽通敬四法。
或唯识性能诠、所诠、能成、所成,如其次第,教、理、行、果四种法宝,言「唯识性」,即摄一切四种法也。
Δ子二释满清净。
「满清净者」,即是佛宝,证法正说,唯如来故,次法后说。
Δ子三释分清净。
「分清净者」,即是僧宝,能随佛教,是佛之资,故次佛说。
Δ壬二问答违妨六。癸初次第违教问义别会违答二。子初问。
一问︰何故论初,三宝不次?
Δ子二答。
答︰师资相因,法先佛后;显说相因,佛先法后。故与常说三宝次第义各不同,所望异故。虽《报恩经》不许法在佛先所说,今以师资之义,亦无过失。
Δ癸二论初敬三问四义胜余答二。子初问。
二问︰何故论初,须敬三宝?
Δ子二答。
答︰有四义。一最吉祥故,故《成实论》说言:「三宝最吉祥,故我经初说」;二真福田故,论又说言:「堪受世间妙供养故」;三有大力故,福德、智慧二种庄严,功德、神通实难对故;四起希求故,说法之首,先说三宝,令闻法者发胜心故,凭力请加,方能造释。
Δ癸三一三相对各随理教答二。子初问。
三问︰三宝有二:一乘、三乘。此中所敬,何者三宝?
Δ子二答二。丑初敬一非三答三。寅初解义。
答︰此中唯敬一乘三宝。说唯识性满分净故,二乘不修唯识观故。
Δ寅二引证三。卯初显扬。
《显扬》颂云︰「善逝善说妙三身,无畏无流证教法,上乘真实牟尼子,我今至诚先赞礼」。
Δ卯二佛地。
《佛地论》颂云︰「稽首无上良福田,三身二谛一乘众」。
Δ卯三摄论。
《摄大乘》等,处处皆同。
Δ寅三结成。
故此唯敬一乘三宝,证解圆满,福慧具足,有大力故。
Δ丑二通敬三乘答。
或此通敬三乘圣者。二乘亦于人无我门观见真如唯识性故,分净所摄。《对法》说云:「诸会真净究竟理」,乃至「敬礼如是大觉尊,无等妙法真圣众」,通敬一切三乘三宝。
Δ癸四各何体问随应摄法答二。子初问。
四问︰此中所敬三宝如何?
Δ子二答二。丑初正答。
答︰法如前说。此中佛宝通摄三身,僧宝通摄除佛余圣。
Δ丑二释妨二。寅初问。
问︰麟角独觉,诸部不同,此于三宝,何宝所摄?
Δ寅二答。
答︰麟角善根,僧种类故,许彼种类有多独觉同时出故,故麟角者亦僧宝摄。
Δ癸五双申同别问二义随说答二。子初问。
五问︰三宝有二:同相、别相。此中所敬,何者三宝?
Δ子二答二。丑初约敬别答。
答︰此中但敬别相三宝。何故但敬别相三宝?显敬有为、无为功德皆周尽故。
Δ丑二通敬同答三。寅初解义。
又亦通敬同相三宝,唯识性中义兼说故。
Δ寅二引证。
故《涅槃》云︰「若能见三宝,常住同真谛,此则是诸佛,最上之誓愿」。
Δ寅三会违。
论文虽举满、分二净,意取所证同相三宝皆常住故。
Δ癸六敬三非余问四缘胜余答二。子初问。
六问︰何故但敬三宝非余?
Δ子二答。
答:四缘胜故。一由如来性调善故;二所调、能调善方便故;三由如来具大悲故;四财供养时,未以为喜,正行供时,方欢喜故。
由此,如来所说正法及圣弟子,皆可归依,非余天等。
Δ壬三指教所明。
三宝、归敬、及二体性,并诸门义。三宝可敬,余不可敬,并如《瑜伽》第六十四、七十四卷、《显扬》第六、第十三卷及《胜鬘经》、〈别章〉等说。
Δ壬四显通异号。
此中第四,亦得说敬非人、非法,法宝即非人,佛、僧非法故。
Δ庚三结指论意。
虽有四义,释上二句,正取归敬本、释二师。于境第七说唯识性故,第四声中说满、分净故,如《枢要》说。总是第一归敬福田。
Δ戊二次两句我今释彼说、利乐诸有情叙释论意三。己初正解论文三。庚初约具缘释三。辛初总释论意三。壬初总辩二缘。
凡造论者,总有二缘。一令法久住,二为济含识;一自利,二利他;一由智德,二由恩德;一为生大智,二为生大悲。
Δ壬二属当半偈。
第三句云「我今释彼说」者,正显释论令法久住,自利,由有智德,生大智也。第四句云「利乐诸有情」者,述意所为济诸含识、利他、由有恩德、生大悲也。
Δ壬三指如枢要。
又有别解,如《枢要》说。
Δ辛二别释论文二。壬初顺次解我今释彼说三。癸初别释论文四。子初明我字。
我,即安惠,自指己身,即是随俗五蕴假者。
Δ子二明今字。
今者,正显随其尔所释论之时,即事究竟时分今也。
Δ子三明释字。
释,谓解释,开演之义。幽隐未显,今说名开;先略难知,广谈为演。又约机说,为初机曰开,为久机曰演。又释者,成立之义,安教立理,名曰释也。
Δ子四明彼说。
彼,谓世亲;说,即本颂。《三十伽陀》世亲所造,名为彼说。此即唯取彼所说教。又说,即是能诠、所诠,若教若理,世亲所述,总名彼说。
Δ癸二指如枢要。
如《枢要》中释论名义。
Δ癸三总显论意三。子初总释造论。
此中意显,我今释彼世亲所说《三十唯识》,令法久住。
Δ子二六义别显。
令法久住,略有六因︰一欲令法义当广流布;二欲令有情随入正法;三令失没义重开显故;四为欲略摄广散义故;五为欲显发甚深义故;六以巧文辞庄严法义,令起爱乐,生净信故。
Δ子三引文证结。
如《瑜伽论》六十四说:令法久住,即自利也。
Δ壬二逆次解利乐诸有情二。癸初总指。
利乐有情,乃有多义。
Δ癸二别明二。子初明诸有情二。丑初明有情二。寅初依正译释。
梵云萨埵,此言有情,有情识故。今谈众生有此情识,故名有情,无别能有。或假者能有此情识故,亦名有情。又情者,性也,有此性故。又情者,爱也,能有爱生故。下第三云:若无本识,复依何法建立有情?有情之体即是本识。
Δ寅二破古译非。
言众生者,不善理也。卉木众生亦应利乐。
Δ丑二明诸字二。寅初总就有情类解。
有情不同,有六十二,如《瑜伽论》第二卷说:五趣,四姓,女、男、俱三,劣、中、妙三,在家等四,律仪等三,离欲等二,邪定等三,苾刍等七,习断等十九,异生等四,声闻等四,轮王为一。故今此论,言诸有情。
Δ寅二别就所被释。
又教所被,菩萨种姓、不定姓人,此类非一,故言诸也。
Δ子二解利乐二。丑初以十义别释二。寅初依诸论先作九解释利乐。
一利,谓利益,即是后济;乐,谓安乐,即是现济。二或现益名利,后益名乐。三或摄善名利,离恶名乐。四或翻此。五或出苦名利,与乐名乐。六或与智名利,与福名乐。七或与出世胜善名利,与世胜善,说名为乐。八或与小果名利,与大果名乐。九或利与乐,一体异名。如《佛地》第一、《显扬》十三诸论等说。
Δ寅二依瑜伽作十利五乐解利乐三。卯初解十利。
十或利,谓十利:一纯利;二共利;三利益种类利;四安乐种类利;五因摄利;六果摄利;七此世利;八他世利;九毕竟利;十不毕竟利。
Δ卯二解五乐五。辰初因乐
乐,谓五乐:一者因乐,即顺乐受诸根境界、乐相应法、乐所发业,皆名因乐,能有乐故。
Δ辰二受乐。
二者受乐,即是乐受,通有、无漏。有漏乐者,三界所系,调畅身心,皆名为乐,非唯遍行受数中乐;无漏乐者,通学、无学,是乐自性。
Δ辰三苦对治乐。
三苦对治乐,谓因寒、热、飢、渴等事暂息灭时,生起乐觉,名苦对治乐,非必自性。
Δ辰四受断乐。
四受断乐,谓灭受想定,麤动受灭,故说为乐。
Δ辰五无恼害乐。
五无恼害乐,此有四种。一出离乐,谓出家者;二远离乐,谓生上者;三寂静乐,谓即涅槃;四觉法乐,谓菩提。《婆沙》二十六有此四乐。最后二种是胜义乐。
Δ卯三总结指。
此十利五乐,如《瑜伽论》三十五说。
Δ丑二约结颂总明。
上之十种解利乐者,应说颂言︰世、性及苦乐,智福、出世、世,小大与名异,十利并五乐。
Δ辛三总结归意。
今释此论,令法不灭,为与有情此利乐故,即以二缘释彼颂也。
Δ庚二约大悲释。
或此颂中下之两句,明释彼说者,但为诸有情。有情信、学,法便住故;菩萨所为,本利他故。
Δ庚三详断二解。
依所具缘,前解为本;约大悲说,后解无妨。
Δ己二喻显论能。
然造论者,名庄严经。略有五喻,名庄严也。一者如莲未开,见虽生喜,不如已剖,香气芬馥;二者如金未用,见虽生喜,不如用之,为庄严具;三者如膳未食,见虽生喜,不如食已,知其美味;四者如庆书未开,见虽生喜,不如披已,知其庆事;五者如珍宝未得,见虽生喜,不如得已,摄为己财。故今造论,名庄严经。
Δ己三显具德。
又要具四缘,方应造论,如《瑜伽论》六十四说。
Δ丁二长行。即安惠等明本论主为令含识得胜果等制论本颂造论之由三。戊初安惠等欲显论主为令生解断障得果所以造论三。己初显悟二。庚初解初句稽首唯识性。
今造此论,为于二空有迷谬者,生正解故。
次长行中,明本论主造论之意。文势有三︰一安惠等,欲显论主为令生解、断障、得果,所以造论;二火辨等意,明论主令达二空,悟唯识性,所以造论;三护法等,明造本论,破诸邪执,显唯识理。然此三师并为人、法。虽三义别,二意造论。
下显造论,悟、断、得果。于中有三︰初显悟,次显断,后得果。此即初也。
论言「今」者,正显论主造论之时。「造」者,制作之义。叙理名「述」,先来有故。作论名「造」,今新起故。此上,即是发端、标举、简持、指斥。
Δ庚二解余文五。辛初解于字。
「于」者,即是境上第七,非依第七,所迷谬故。
Δ辛二解迷谬二。壬初解迷谬二。癸初依人分。
一切异生、诸外道等,此愚痴类,彼于二空全不解了,名为迷者。声闻、独觉及恶取空,邪解空理,分有智故,名为谬者。不解、邪解,合名迷谬。
Δ癸二依法分。
或但不解,无明名迷;若不正解,邪见名谬。痴、邪见人,名「迷谬者」。
Δ壬二彰所益。
为令于彼二空真如有迷谬者,生正解故,制斯论也。
Δ辛三解正解。
「正解」,体通无漏真智及有漏智。不迷谬者,即令迷者解生,谬者正解。
Δ辛四解为字。
「为」者,所为、济益之义。
Δ辛五解二空二。壬初解能显。
何谓「二空」?谓即生、法。先云「人我」,今说为「生」,但说于人我,不该余趣故。彼皆执有,此说为空,空即彼无,无别体也。
Δ壬二辩所显二。癸初解义。
智缘空起,为所由门,显二真如,名二空理。理体虽有,离有离空,非性是空,说为「二空」,从能显说。
Δ癸二出理。
梵言瞬若,可说如「空」。名舜若多,如是「空性」,即是二空所显实性。故言「二空」者,从能显说。二空之性,名二空性,依士释名。言真如空,未善理故。
Δ己二显断二。庚初正显三。辛初寄问征起。
问︰证二空性,生解为何?
Δ辛二举论为通。
生解,为断二重障故。
Δ辛三依疏解释三。壬初总解论文。
此显证空,生解所由。下即第二显其断也。
Δ壬二别解二障二。癸初约通兼正解。
障言「重」者,毁责名也。由烦恼障,障大涅槃,流转生死;由所知障,障大菩提,不悟大觉。一者犹如金刚,难可断故;二者担此难越生死流故;三者押溺有情,处四生故;四者堕坠有情,没三界故。此上四义,毁责过失,故名为「重」,通二障解。
Δ癸二约正所断解。
五者或二障中,我、法二执为障根本,生余障类,但说二执,名为重障,我、法执之余末,障皆轻故。
此解正显二空所断。前四通取断诸二障,即根本沉下,名之为重。
「障」谓覆碍。覆所知境,令智不生,碍大涅槃,令不显证,故名为障。
Δ壬三指余门义。
二障体、义,如下第九、《佛地》第七、〈别章〉等解。
Δ庚二会违二。辛初寄问征起二。壬初双问前后宽狭相违。
问︰初四解重障义者,何故障理但说二空,空唯二执;「生解」乃言「断二重障」,即兼余法?
Δ壬二依余教理难此障狭。
问︰第五解重唯二执,二障体性亦通贪等,何故但说我、法二空?
Δ辛二依论为通二。壬初释文前难三。癸初略指。
由我、法执,二障具生;若证二空,彼障随断。
此释但说二执所由。
Δ癸二广解二。子初约别生解二。丑初正解论文二。寅初解烦恼。
答解初问云︰且烦恼障品类众多,我执为根,生诸烦恼。若不执我,无烦恼故,证无我理,我见便除,由根断故,枝条亦尽。此依见道及究竟位断烦恼说,余位不然。先离八品烦恼,第九品时,方断我见故。第四地中,我见亦尔,如第九卷资粮位中,有其二解。
Δ寅二解所知。
所知障中,类亦非一,法执为本,余障得生。证法空时,法执便断,以根断故,茎叶亦除。
Δ丑二结前无过。
正障二空,谓我、法执,余障、余惑是此等流,故于真理但说二空。
Δ子二初约通生解二。丑初正释论文。
又总解之,不须别说。以执为根,生余烦恼,故由二执具生二障,无有少障不依执生。说「具生」言,意在于此。本既尽已,末随灭故。若证二空,余障皆随断。
Δ丑二双结前后。
障如从本,但说二空。生解、断障,兼余烦恼,非余障惑证空不断。
Δ癸三结上料简二。子初显体总结。
言「执」,通取心、心所法。随义答上二问所征。
Δ子二科论别结。
今此总四句,答第二问。若初二句,但释言二空,若后二句,但释断重障,答第一问。
Δ壬二别释违妨二。癸初正释相违二。子初问。
问︰烦恼障中,品类非一,可言本断,余惑不生。所知障中,唯有法执,殊无品类,何法为流,言根断时,茎叶亦尽?
Δ子二答。
答︰六识执外五识等中法爱、恚等,异熟生摄,定下劣性,能障定者,法执等流,所知障摄,故说根断,茎叶亦除。
Δ癸二因释定障二。子初问。
问︰定障是何?
Δ子二答四。丑初正答。
答︰据实,通取染污心、心所能障定者,随胜,但取异熟生受。
Δ丑二引证二。寅初引文。
以何为证?《杂集论》说:由受尽故,得二无为,即其证也。
Δ寅二释义。
此约离烦恼外,异熟受说,得其无为。若烦恼俱者,与彼同断。
Δ丑三显理。
问︰既尔,应断所知障品亦得无为?下二障中,自当解释。
Δ丑四通妨。
此受俱品,虽亦是定障,受为本故,但说于受。修禅定时,受为胜障,领受下劣,生爱味故,更不进修。下二障中,皆当广说。
Δ己三得果二。庚初总标得果三。辛初生起论文。
问︰为何断障?
Δ辛二举论以显。
断障,为得二胜果故。
Δ辛三依疏解释。
下显得果。「胜」,谓殊胜;「果」,谓果利。即顺益于因,三劫修因,所得顺益故。二乘二果,非极圆满,果而非胜;十地二法,非已圆满,胜而非果;究竟二果,过出于彼,立胜果名。断二种障,为得此果。
Δ庚二别显得果三。辛初寄问征起。
问︰虽言断障,得二胜果,而未分别断彼二障、得二果时,为总为别?故应分别。
Δ辛二举论为通。
由断续生烦恼障故,证真解脱;由断碍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
Δ辛三依疏解释二。壬初正释此文三。癸初总指。
即显障果、别断、别证。
Δ癸二别释二。子初明别断烦恼别证涅槃三。丑初唯解能障惑。
如《瑜伽论》五十九说:「一切烦恼皆能续生」,即是发业润生烦恼。今此论中,并皆名「续」。「烦」是扰义,「恼」是乱义。扰乱有情,故名烦恼。唯烦恼障发业润生,体是缚法,其所知障,义即不然。故「续生」言,但在烦恼。
Δ丑二单解所证真二。寅初会异名。
言「解脱」者,体即圆寂。西域梵音云波利暱缚(去声呼之)喃(奴缄反)。波利者,圆也,暱缚喃,言寂,即是圆满体寂灭义。旧云涅槃,音讹略也。今或顺古,亦云涅槃。此有多名,如《佛地》第五、下「转依」中说。
Δ寅二释自号。
由烦恼障,缚诸有情,恒处生死。证圆寂已,能离彼缚,立「解脱」名,非解脱体即胜解数。「解」谓离缚;「脱」谓自在。
Δ丑三双重释论义三。寅初释障名。
障,即烦恼,名烦恼障,此持业释。障蔽涅槃,令不趣证。
Δ寅二释理名。
凡夫所修诸行暂灭,外道苦行计证涅槃,乃至有顶诸惑暂断,所显之理,执为圆寂;今说彼是「彼分涅槃」。虽理名真,种不断故,非真解脱。
又二乘等,虽得二灭,住此二中,非为不住;解脱,非真,以是假故。十地证如,真,非解脱,为简于彼,言「真解脱」。假体择灭,实即真如,有无余依,灭所显故。又总别于外道、二乘所得解脱,言「真解脱」。彼唯是假,非不住故。
Δ寅三总结解。
即断烦恼,别得涅槃。
Δ子二明别断所知别得菩提三。丑初明碍解所知障二。寅初各别解。
言「所知」者,即一切法若有若无,皆所知故。了所知智,说之为「解」。「碍」是障义。
Δ寅二离合释。
由法执类,覆所知境,障碍正解,令不得生。言「正解」者,正觉异号,梵云菩提,此翻为觉,觉法性故。末伽,言道,游履义故。古云菩提道者,非也。由法执类,覆所知境,令智不生,名所知障。此从所障,以立障名,所知之障,依主释也。
Δ丑二双显所障体。
二所障体即四智品及四涅槃,下「转依」中,自当广释。
Δ丑三明得大菩提三。寅初简大凡小圣释。
异生虽作二种无我真如观等,大非菩提;二乘之慧,菩提非大。
Δ寅二简异外道小圣释。
又异生、外道虽有少智,非大菩提;二乘、菩萨有无漏慧,菩提非大。今简于彼,名大菩提。
Δ寅三简余圣诸凡释。
又但简彼二乘之智,菩提非大;菩萨之智,大非菩提;凡夫之智,俱非二种故。
Δ癸三问答二。子初问。
问︰此言二障,各障一果,为定别障,为亦互通?
Δ子二答。
答︰此不定,或别或通。此中且说定胜障故,说各别障,至下当知。
Δ壬二通前重辩三。癸初正解论文四。子初加行。
又解:「为于二空有迷谬者」者,是未入法时,有痴、邪见故。「生正解故」者,入见道前资粮、加行二位之时,虽未能证,深信观心,亦生解故。此即第一加行位也,所有资粮皆加行故。《摄大乘》中但说四位,胜解行地一向随闻生胜解故。
Δ子二通达。
「生解为断二重障」者,显入见道,分别麤惑,名为重障。此即第二通达位也。
Δ子三修习。
「由我、法执」至「彼障随断」,显于十地修道位中所有二障,二执为本。十地之中,证空、断障,至究竟位。此即第三修习位也。
Δ子四究竟。
「断障为得二胜果故」者,显金刚心断烦恼障,证真解脱;断所知障,得菩提故。此即第四究竟位也。
Δ癸二断前二解。
前文本解。
Δ癸三结指余义。
上来第一,生解、断障、得二胜果。又有诸解,如《枢要》说。
Δ戊二火辩等义明论主为令达二空证唯识性所以造论二。己初叙所为外执五。庚初解开示二字。
又为开示谬执我、法,迷唯识者,令达二空。
自下第二:令达二空,证唯识性。此即先叙所为外执。「开」为初开,「示」为久示。
Δ庚二显所示法执二。辛初叙外道计。
诸内外道俱起邪智,不正知故,谬执我、法。
Δ辛二叙小乘计。
于二空门、真俗二法,唯识真理,不能了达。
Δ庚三解迷谬二言。
无明所盲,殊不正解,名「迷唯识」。
Δ庚四彰造论之义。
为令达空,方乃造论。
Δ庚五解者之一字。
「者」,即假者,迷谬人也。
Δ己二述达空所以二。庚初释论二。辛初依文解二。壬初开文释义解。
于唯识理,如实知故。
此即正述达空所以。为外道等,开显此文,为内道等,演示此义,令于唯识如实了知,不生邪智,谬执我、法。
Δ壬二示妄开真解。
或内外道,我、法邪知,示令正知,故名为示;于唯识理,全未能知,开晓令知,故名开也。智称正理,名「如实知」,此约小乘及外道解。
Δ辛二以理解。
若大乘中,诸空见师,不了唯识,亦名谬执,影互显也。
Δ庚二对辩二。辛初了空证真解。
此中说有,谬执我、法,令谬不生,意在了空,证唯识性。故与第一所说有殊。
Δ辛二除迷生悟解。
又以真如名迷悟依,迷真如故,谬执我、法,除迷令悟,故与前殊。又如《枢要》说。
Δ戊三护法等明造本论破诸邪执显唯识理三。己初总举迷谬三。庚初总释。
复有迷谬唯识理者。
自下第三,为破邪执造斯论也。于中有三︰初总举迷谬;次别叙邪执;第三总结。此即初也。
此四计中,第一、第四名迷唯识,全不解故;第二、第三名谬唯识,邪分别故。
Δ庚二别释。
清辨计言︰若论世谛,心境俱有;若依胜义,心境俱空。经中所言唯心等者,识最胜故,由心集生一切法故,非无心外实有境也。
德光论师先小乘学,造《十地疏》,释一心言︰「如言王来,非无臣从,举胜者故,非谓唯心,便无境等」。
Δ庚三通妨。
小乘、外道虽多异执,总略胜者,不过四种。
Δ己二别叙邪执二。庚初别叙四计四。辛初有宗境如心有三。壬初叙计所由。
或执外境,如识非无。
自下别叙邪执有二︰初别叙四计,后例破余。此第一计。
萨婆多等,依说十二处密意言教,诸部同执离心之境,如识非无。
Δ壬二正陈比量。
彼立量云︰其我所说离心之境,决定实有。许除毕竟无,心境二法随一摄故。如心、心所。
Δ壬三指余繁义。
此皆依经,说有色等,不能繁引。
Δ辛二叙清辨心如境空四。壬初叙立量因由。
或执内识,如境非有。
此第二计。即学《中》、《百》清辨等师,依密意教,说诸法空,便亦拨心体非实有。
Δ壬二申所立比量。
彼立量云︰汝之内识,如境非有,许所知故,如汝心外境。
Δ壬三潜通过难。
清辨俗谛外境许有。今就中道,无自违失。
Δ壬四指不繁文。
又《掌珍论》中,依胜义谛,说有为、无为并是空等,皆如彼说。
Δ辛三叙一意识用别体同二。壬初依正释。
或执诸识,用别体同。
此第三计。即大乘中一类菩萨,依相似教,说识体一。
《摄论》第四说一意识菩萨计:一依心远行及独行教:游历诸境,故说远行;复言独行,无第二故。二依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教。三依六识身,皆名意处教。四又《解深密》、《瑜伽》等说,如依一镜上有多影像教。五如依一水中,有多波喻教。此恐违至教,故说有一识。
Δ壬二叙异释。
有云:一意识,但说前六识为一意识。理必不然,此说八识体是一故。
Δ辛四叙觉天无别心所三。壬初正释论文。
或执离心,无别心所。
此第四计。即是经部、觉天等执。经部师说:佛说五蕴,故离心外,唯有三心所︰一受;二想;三思。更不说余心所名蕴。故离三外,更无余所。觉天所执,亦依经故。经说三法和合名触,乃至广说。又说士夫六界,染净由心,故无心所。彼说唯有受及想、行、信、思等心,更无余法。随心功用,立心所名。亦恐违至教,故说无心所。
Δ壬二约前总解二。癸初总释论文。
如上所说四种计执,初之二种,小大二乘执境执心,非无非有;后之二种,大小二乘执心执所,非多非异。
Δ癸二别叙计执二。子初心境四句二。丑初叙因。
然清辨计,总拨法空,为违中道,强立唯境。诸心所现,即是唯境,有何心也?顺世外道亦立唯有四大种色。
Δ丑二作句。
若依此义,四句分别︰清辨、顺世,有境无心;中道大乘,有心无境;小乘多部,有境有心;邪见一说,都无心、境。总是第一别叙计也。
Δ子二相见四句。
又四句分别︰有见无相,谓正量部师,不作相分而缘境也;有相无见,谓清辨师;相见俱有,余部及大乘等;相见俱无,即安惠等。
Δ壬三结指繁义。
又有别解,如《枢要》说。
Δ庚二例破余非二。辛初正释等字三。壬初总标。
为遮此等种种异执。
第二例破余小乘、外道等也。小乘、外道不知唯识,境离心无,妄计便起。
Δ壬二别释。
且外道中,于能所缘,皆执我、法,迷唯识故。如僧佉等,计思是我,心有实体;即计能缘为我、法也。如吠世等,别有我体,非即是思,实有诸法;即于所缘计我、法也。
其小乘中,犊子等计我为能知者,亦执有法;法藏部计心缘相应;化地部执缘俱有法;法救说:心所体即是思。
Δ壬三结解。
此等种类,非唯是一,故今论言「种种异计」。
Δ辛二例释遮字二。壬初破四计。
破境实有,在此卷末及后卷初、下第四卷、第七卷中唯识处说。破心是无,诸识用别体唯是一,及执离心无别心所,皆如第七卷说。
Δ壬二例等计。
例破余计,在此卷中及后卷说。读者知之,不能繁叙。此中皆应叙比量破,寻下叙之。
Δ己三总结作论。
令于唯识深妙理中,得如实解,故作斯论。
此即第三结作论也。「深妙理」者,唯识道理。「如实解」者,正智生也。有漏、无漏解唯识智,名如实解,如其境实,正解生也。
上来长行及与初颂,合是第一宗前敬叙。
Δ丙二正释本文,即依教广成分二。丁初判论二。戊初总判论文二。己初总标。
自下第二依教广成。科此本教,有三种三。
Δ己二别释三。庚初释相性位三科三。辛初判文。
且一三云︰前二十四颂,宗明识相,即是依他;第二十五颂,明唯识性,即圆成实;后之五颂明唯识位,即十三住。
Δ辛二出理二。壬初别明三。癸初释廿四颂明唯识相之所以。
诸异生等,无始时来,不能了知心虚妄性,执离心外有别实境,执离彼境有别实心,妄计二取为真、为实。故颂说言︰「唯识无境界,以无尘妄见,如人目有翳,见毛月等事」。执我执法,具生二障,冀诸智者,授法妙药,令障断除。小圣、邪师,智尚微阙,解生迷谬;菩萨大悲,为欲除彼我、法执故,显离妄心,无别二取,说唯有识。是故最初种种方便,广分别说识相,令知遣、生厌断,即依他起,令除二取。
Δ癸二释一颂明唯识性之所以。
虽知此心虚妄显现,而未了达真性是何。若未知真,不了妄故,是故《经》言:「非不见真如,而能了诸行,皆如幻事等,虽有而非真」。是故次初明唯识性,即圆成实,显如一味,故一颂明。前世俗谛,后胜义谛,为除二取,广说谛也。
Δ癸三释五颂明唯识位之所以。
意令有情断妄成佛。如来功德殊妙无边,非少修行可能圆证,故次第三明唯识位。彼修行时,经三大劫,总十三住,略为五位,谓资粮等。要无边因,得无边果,故时长远,修行断障,方能证得菩提、涅槃。
Δ壬二总释。
今论所明,意在于此,劝诸智者,应勤修学,故为三分,判释本文。
Δ辛三引文。
下第九卷五位初云︰「如是所成唯识相、性,谁、于几位,如何悟入?」即依彼文判颂意也。
Δ庚二释略广位三科三。辛初判文。
第二三云︰此三十颂分初、中、后。初一颂半略标离心无别我、法,以彰论旨,辨唯识相;次有二十三行颂半广明唯识,若相若性,释诸妨难;后之五颂明唯识行位。
Δ辛二出理。
大意同前。
Δ辛三引证。
故第十卷论末说云:「如是三分,成立唯识」。即依彼文释为三也。
Δ庚三释境行果三科二。辛初总科三。壬初标举。
第三三者,虽无文说,准诸经论,判此有三。
Δ壬二科判。
初二十五颂明唯识境,次有四颂明唯识行,末后一颂明唯识果。先观所知,方起胜行,因行既备,果德乃圆,故为三也。
Δ壬三引证。
此皆准释《瑜伽》、《摄论》,故有此判。
Δ辛二别科。
然初境中,有世俗谛,有胜义谛,一切所知,唯此二故。
Δ戊二别判初文。
且依第一,判颂三分︰初二十四颂明识相者,于中有二︰初一颂半略释外难,略标识相;余二十二颂半广明识相。第二三分判其颂者,此一颂半即初分也。依境、行、果科二谛者,同初性相判文可知。余如《枢要》。
Δ丁二释文三。戊初廿四颂明唯识相二。己初一颂半略释外难略标识相二。庚初将发论端寄问征起三。辛初总释论文三。壬初正难。
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
然解第一一颂半中,文分为二︰初将发论端,寄问征起。第二举颂,依义正答。此即第一寄问征起。
此意难云︰论宗所明,一切唯识。若唯有识,无心外境,云何诸世间说有我、法?此则世间相违,违理之失。及诸圣教中亦说有我、法,此则圣教相违,违教之失。
Δ壬二例难。
非彼兔角等,可说为青等。以本性无,不可说故。我、法本无,云何起说?
Δ壬三结难。
夫立义宗,要无九过,既有二失,唯识不成。此依因明世间、圣教二种相违,故为难也。
Δ辛二别释论文二。壬初依理双解世门圣教三。癸初明世间。
言「世间」者,可毁坏故,有对治故,隐真理故,名之为世;堕世中故,名为世间。由此灭、道,非世间摄,无对治故。
Δ癸二明圣教。
言「圣教」者,圣者,正也。与理相应,于事无拥,目之为圣。又契理通神,目之为圣。又圣者,正也。心与境冥,智与神会,名之为圣。此所说教,名为圣教。
Δ癸三离合释。
「世间」、「圣教」,皆依士释。所余文义,下自当知。
Δ壬二依般若经单释世间。
然《大般若》第五百卷,以八啭声释世间等,今略叙之:是世间出故,名世间;造世间故,由世间故,为世间故,因世间故,属世间故,依世间故,名为世间。广如彼说。
Δ辛三指如枢要。
释问起因,如《枢要》说。
Δ庚二举颂依义正答二。辛初举本颂答难标宗二。壬初举上三句颂答难破执略标论宗三。癸初科。
颂曰:
由假说我。法 有种种相转 彼依识所变
从此「颂曰」,即是第二依义正答。然此一行半颂之内,依长行释,上之三句答难破执,略标论宗;下之三句略辨识相,彰能变体。三种科文,释一颂半,皆同无别,余如《枢要》。
上之二句,答难破执;下之一句,意标论宗,结归唯识。
Δ癸二释三。子初依护法解三。丑初明第一解三。寅初明上二句答难破执三。卯初解第一句由假说我法四。辰初解由字。
此中所说「由」者,故也,因由之义。
Δ辰二解假字。
「假」有二种︰一者无体随情假,多分世间、外道所执,虽无如彼所执我、法,随执心缘,亦名我、法,故说为假。二者有体施设假,圣教所说,虽有法体,而非我、法,本体无名,强名我、法,不称法体,随缘施设,故说为假。
Δ辰三解说字。
因二起言,称之为「说」。
Δ辰四明我法字。
我、法之相,如论自释。
Δ卯二解第二句有种种相转。
「相」谓相状;「转」是起义;相起非一,故名「种种」。
Δ卯三总解二句。
二句意言:汝所问云「我、法若无,世间及圣教云何说有」者,非离识外有实我、法自体性故,世间、圣教说有我、法,但由二种假名言故,说有我、法种种相转。
应释颂言:世间、圣教所言我、法,由假说故,有此种种诸相转起,非实有体,说为我、法。此释顺下长行论文。
Δ寅二明第三句彼依识所变,意标论宗结归唯识三。卯初外人复问。
外复问言︰有实我、法,可依假说,我、法实无,假依何立?
Δ卯二释颂正答。
第三句云︰彼我、法相,依内识等所变现相,而起假说。我、法诸相,非离识实有我、法,而起假说,但依内识所变相、见,而假说故。
Δ卯三通释妨难。
此但说识,义兼心所。若尔,真如应非唯识?此约假说为我及法故,不离识故。真如名唯识,非识所变故,不说为我、法;若说为真如,亦心所变故。
Δ寅三总释上三句颂文三。卯初约世间释。
此中总显由无始来,横计我、法分别心故,熏习本识,后后遂有相、见分生。愚夫不了此唯内识,依之妄计有实我、法。我、法实无,随彼妄情所执之相,名为我、法,故知世间所说我、法,是假非实。故《经》颂言︰「如愚所分别,外境实皆无,习气扰浊心,故似彼而转」。
Δ卯二就圣教释。
圣者依此内识所变,若相若见,为起言论,断染取净,引生真见,假为立名,说为我、法。法体实非若我、若法,故知圣教所说我、法,亦假说也。是故《经》言︰「为对遣愚夫,所执实我法,故于识所变,假说我法名」。
Δ卯三双结总释。
此解二种我、法之名,依识变立。
Δ丑二明第二解。
又第二解:世间所执我、法体无,依识所变,妄情为缘,而起于执。妄情所执,是世我、法。然体无故,以无依有,依内妄情,说为我、法。圣教所说我、法二种,依识体上有我、法义。义依于体,别依于总,依有体法说为我、法。即说所执能计之情及所诠之法,皆识所变,以为我、法。
Δ丑三双明二解。
此上二解,第一解云:说为我、法,而体是无,随情说假。设体虽有,不称名假。我、法二假,乃属于说,唯假言说以为我、法,彼体都非。第二解云:以无依有,世间说情以为我、法。以义依体,圣教说体以为我、法。假我及法不在于言,以所说为若我、法故。此上二解,皆护法释。
Δ子二依安惠解。
若安惠解,二种我、法皆是别无,依于总无,见、相二分,施设假说,性非有故;自证离言,非我、法故,唯佛所证。
Δ子三依难陀解。
难陀复别,唯以所变相分。与护法解别。又解:如《枢要》说。
Δ壬二举下三句颂略辩识相彰能变体三。癸初生起下文。
既言我、法依识所变,识有几种?
Δ癸二举颂以显。
此能变唯三 谓异熟。思量。 及了别境识
Δ癸三依疏解释三。子初总科。
略辨识相,出能变体。初句总举能变识数,因前所标,今略举也;下之二句,列能变名,乘前举数,次列名也。
Δ子二别释六。丑初解能变量。
谓有难言:虽我、法相皆依识变,而未了达能变一多,故答三种。「此」者,即识之所变也。彼我、法相,依识所变,此识所变之能变有三种,三法转相依也。
Δ丑二解能变名三。寅初明异熟识三。卯初总指。
一谓异熟识,即第八识。名有多义︰
Δ卯二别释。
一变异而熟:要因变异之时,果方熟故。此义通余,种生果时,皆变异故。二异时而熟:与因异时,果方熟故。今者大乘约造之时,非约种、体,许同世故。三异类而熟:与因异性,果酬因故。
Δ卯三总释。
然初二解,无别论文,今依论文,但取后解。若异属因,即异之熟;若异属果,异即是熟。异熟即识,熟属现行;异熟之识,熟属种子。故余能变不得此名。
Δ寅二明思量识。
二谓思量识,即第七识。「思」谓思虑,「量」谓量度。思量第八,度为我故。又恒审思量,余识无故。余之二识,不名思量,至下当悉。思量即识,准前释也。
Δ寅三明了境识。
三了别境识,即余六识。《二十论》说︰「心、意、识、了,名之差别」。
「了」是诸识之通名也。了别别境及麤显境,唯前六故,对此六尘说六识故。然滥第七,应言此六了别麤境,名了别境识,以了别相麤,简于七、八故。了别境即识,亦同前解。
Δ丑三别解三字。
此依胜义胜义,心言俱绝;依第二、第三胜义,不可言一多,真故相无别;依世间中,可言八别。今以类同,故有三种。
Δ丑四别解唯字三。寅初总标。
颂中「唯」言,显其二义:
Δ寅二别释二。卯初约简别义释。
一简别义,遮虚妄执,显但有识,无心外境。
Δ卯二约决定义择四。辰初总标举。
二决定义,离增减数。略,唯决定有此三故;广,决定有八种识故。
Δ辰二叙增减。
一类菩萨说识唯一;诸小乘等,执心、意、识义一文异。又复彼执识唯有六,则是减数。《楞伽经》说:「八、九种种识,如水中诸波」。说有九识,即是增数。
Δ辰三结正义。
显依他识,略有三种,广唯有八,离于增减,故说「唯」言。
Δ辰四释妨难四。巳初会楞伽经。
《楞伽经》中,兼说识性,或以第八染净别开,故言九识。非是依他识体有九,亦非体类别有九识。
Δ巳二通会诸部。
小乘根浅,不知心、意、识三种体别,又未除所知障,不了依他,故唯说六。
Δ巳三通会诸教。
然依根、境别体相故,说十二处、十八界等,非唯六识。
Δ巳四别会经部。
经部虽立有细意识,即是第六别位起故。
Δ寅三指义。
如《枢要》说。
Δ丑五别解及字二。寅初约合集义释。
「及」亦二义︰一合集义,六识合名了境识故,如后卷说。
Δ寅二就相违义释四。卯初正释。
二相违义,即相违释。显三能变,体各别故。即一「及」字,贯通上下,谓应言:「异熟」及「思量」,及「了别境识」。
Δ卯二返成。
若不尔者,即有滥于余释之过。所以者何?但言「异熟、思量、了别境识」,不言「及思量」等者:一滥持业:恐言异熟即是思量、了别境故。二滥依士:不言「及」者,恐言异熟之思量、了别境故。三滥有财:不言「及」者,恐言以彼异熟而为思量、了别境故。四滥邻近:不言「及」者,恐言异熟俱时思量、了别境故。
Δ卯三结显。
今显异彼,故说「及」言,显三能变,体各异故。
Δ卯四问答。
既尔,何故颂中不言异熟及思量等,而颂乃言「及了别境识」?
显得二义故。若于异熟下方置「及」言,唯得相违,不得合集。今合六识,总名了境,故于思量下方置「及」字。
Δ丑六别解识字。
下一「识」字,通三能变,欲显文略而义广故。
Δ子三料简二。丑初释难指繁。
此三能变,初之一名,唯未转位,后之二号,亦通净名。何故尔耶?下自当悉。
又诸识皆通异熟等名,何故第八独得名也?皆如下辨。恐厌繁文,故不先述。
Δ丑二科判通妨。
此举本颂,答难标宗。
Δ辛二诸长行依颂正答二。壬初明上三句颂答难破执略标论宗二。癸初有十九行论文略释颂答外征有二判文二。子初合作二文科二。丑初十三行论别解三句三。寅初别解颂第一句由假说我法二。卯初释其由字。
论曰:世间、圣教说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实有性。
次长行中,依颂正答。二段如颂。何故本颂先首答难标论宗者,如《枢要》说。
然释本颂上三句中,文意有二︰初略释颂,答外所征;次「云何应知实无外境」下,广破外执,显前颂义。初略解中有二判文︰
第一合作二文科:初别解三句;后「愚夫所计实我实法」下,总解三句。别解三句中,初别解第一句;「彼二俱有种种相转」下,别解第二句;「如是诸相,若由假说」下,别解第三句。
第二总作三文科,别解三句故。「若由假说」下,乃至「亦胜义有」,皆解第三句。略释本颂,答外征也。
此释初句,别释其四字,如论易详,故不别举。双举世间及诸圣教,皆说有我及有法者,但由假立,非实有性。「性」者,体也。
仍未了知我、法二义?
Δ卯二别释我法二。辰初解我谓主宰。
我,谓主宰;法,谓轨持。
「我」如主宰者,如国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辅宰,能割断故。有自在力及割断力,义同我故。或「主」是我体,「宰」是我所;或「主」如我体,「宰」如我用。
Δ辰二解法谓轨持。
「法,谓轨持」,轨谓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住持,不舍自相。一体有无对;二自性差别对;三有为无为对;四先陈后说对。
前唯有体,后亦通无。《瑜伽论》五十二说:意不坏,法现前,无亦名法。今者相分必有,似无名无;前是共相,后是自相;前唯有为,后通无为;前唱者名持,后唱者名轨。合有四对,名为轨持。
Δ寅二别解颂第二句有种种相转二。卯初略释颂文。
彼二,俱有种种相转。
释第二句颂。然彼我、法二种,俱有种种差别,若名、若义,诸相转也。「相」,谓相状。言「种种」者,显非一义。何谓「种种」?
Δ卯二广释颂义二。辰初唯解颂上四字二。巳初显我种种相二。午初世间我种种相二。未初引诸教列名。
我种种相,谓有情、命者等;
世间「我种种相」。谓我亦名有情、意生、摩纳缚迦、养育者、数取趣、命者、生者。此中但举三种,等后所说意生等五,合有八种。若依《大般若》说,合有十三,士夫、作者、受者、知者、见者等。若依世亲《金刚般若论》,但有四种,约三世总别故。
此即第一,世间说有我种种相。
Δ未二解此论二名二。申初正解论文二。酉初内外相对别释三。戌初依内释有情。
言「有情」者,谓诸贤圣如实了知唯有此法,更无余故。显有法性,更无余物。「情」是性义。或复于彼有爱著故,「爱」是情义,能生爱故,名为有情。
乃至言「生者」者,谓具出、现、起等诸法,故名生者。此依《瑜伽》释。
Δ戌二依外释二名。
若依世间释,「情」谓情识,我有情识,名为有情。色心相续,名之为「命」。「者」是主义。我有此命,故名命者。
Δ戌三依内释命者。
准论释者,「命」谓第八现行;「者」谓假者。总者有别命,名为「命者」。今取世间解,或有情即是第八现行。寿体即是第八种子,有寿和合,故名命者。
Δ酉二唯内教重释。
或命,通是六识名「命」,有此命者,名为「命者」。今取世间,不取正义。萨婆多等,所说各异,宜应叙之。
Δ申二显妄指繁。
愚者不了,谓实有情及实命者。释此名等,如《瑜伽论》八十三卷,及《枢要》说。
Δ午二圣教我种种相二。未初别解此三。申初总列数。
预流、一来等。
圣教我种种相:预流、一来、不还、无学、二十七贤、十三住圣、三乘十地,皆圣教中我种种相。
Δ申二别解论三。酉初辩等及摄。
此举二果,等余贤圣。前预流向亦此所摄,不别简别向及果故。
Δ酉二释二名字。
「预」者,言入;「流」谓流类。入圣之类,故名预流。旧云流谓生死。此逆生死,说名逆流,义乃非也。一于人天往来,便得极果,名为「一来」。
Δ酉三释断得果。
决定已断三界见所断惑,或修至五品,立预流果。决定已断三界见惑,修道六品,或七、八品,立一来果。二向不定。
Δ申三指证结。
如《瑜伽论》第二十六、《对法》十三、《显扬》第三等,广说彼相。此即圣教我种种相。
Δ未二通结前。
世间、圣教俱有我相,此二虽殊,而皆是我种种相也。
Δ巳二显法种种相二。午初世间法种种相三。未初总标数。
法种种相,谓实、德、业等;
此即世间法种种相。如有外道,名吠世史迦,立六句义︰一实;二德;三业;四有;五同异;六和合。或立十句,如下当知。
Δ未二释论三句。
「实」者,诸法体实,德、业所依,名之为实。德、业不依有性等故。「德」者,道德。「业」是作用,动作义也。
Δ未三释等字。
复有数论者,立二十五谛,「我」是前门,法中但有二十四谛。此举吠世前三句义等,余三句及诸师法,至下当知。
Δ午二圣教法种种相三。未初正释论文二。申初总标。
蕴、处、界等。
即诸圣教法种种相。崇聚、生、因,是蕴、处、界义。
Δ申二别解。
「等」者,等取缘起、根、谛、并处非处。余三善巧,或四善巧,及别别法。若依《中边》、《菩萨藏经》第十七卷,有十善巧,颂曰:「蕴、界、处、缘起,处非处、根、世,谛、乘、有无为,是名十善巧」。
Δ未二结显指文。
皆圣教中法种种相。此蕴等相,如《对法》第一疏解。
Δ未三通结前我法。
此上显示,世间、圣教皆说我、法有种种相。若依他起、遍计所执,虽有、非有,二性相别,今于此中总名我、法,以假说故。
Δ辰二解颂第五字转二。巳初正释论文二。午初略释论。
转,谓随缘施设有异。
释第二句中我、法二种诸相「转」言。言「随缘」者,随诸世间种种分别、横计等缘,随诸圣教施设、安立、证得等缘;即施设为世间、圣教,我、法别相。「异」者,别也。言「施设」者,安立异名,即假说义。
Δ午二重显意。
此意显示,随诸世间横计种种我、法等缘,施设我、法;随诸圣教证得种种无为等缘,即施设为圣教我、法。「转」者,起义,随彼彼缘,起彼种种我、法相故。
Δ巳二问答违妨二。午初正问答。
问︰世说我、法,率己妄情,圣说我、法,有何益用?
答︰由四缘故:一言说易故;二顺世间故;三者能除无我怖故;四有自他、染净、信解、事业等故。
Δ午二指例所明。
如《瑜伽》第六、《显扬》第十说。此上即解颂上二句。将释第三句,寄问征起。
Δ寅三别解颂第三句彼依识所变二。卯初将发论端寄问征起。
如是诸相,若由假说,依何得成?
「如是诸相」,牒前我、法种种相义。下二句,难也。
谓诸外道、二乘、世间,闻说我法性相非有,便作是难︰若彼我法性相非有,假我法相,若计所执、若依他者,二种我法依何得成?由彼识外,二真无故,内识上二假依何立?要依彼真,可说假故。
Δ卯二依颂文正释所征二。辰初总释颂文三。巳初正解论文。
彼相皆依识所转变,而假施设。
释第三句颂。此中答意:彼世间、圣教,所说我、法相,虽无,于真方可假说,然依内识之所转变。谓种子识变为现行,现行识变为种子及见、相分,故名为「变」,依此所变,而假施设为我、法相。
Δ巳二潜通伏难。
心变真如,亦名为法。若实真如,不可说为法与非法;非识所变,故非彼依。后得变似,皆名为法。故此但说近依、他依。
Δ巳三结指论意。
此即显示识所变者,实非我、法,而诸世间及诸圣教假说我、法,言假设也。
释总句已。下别解「识」及「变」二字。
Δ辰二别解识变二字二。巳初解识字二。午初解名义。
识,谓了别。
释识名义:今举行相,显识自体。心、意、识、了,名之差别,故以「了别」释识之义。
问︰我、法所依内能变相,岂无心所?
Δ午二通违妨二。未初解论。
此中识言,亦摄心所,定相应故。
隐劣显胜故。谓所与心,非定俱起,如贪、信等,时不现行。不可说所,义兼于心,故说「识言,亦摄心所」。
Δ未二问答二。申初遍行五所定俱问、非主种类不俱答。
问︰遍行五所,心定相应,何不说彼,而但说识?
答︰识为主故,能生彼故,彼五种类,非定俱行,故但说「识」,即摄心所。
Δ申二真非如所应说问、不离非依不说答。
问︰真如与识,非如心所,何故此中亦不说有?
答︰识实性故,识俱有故,不离识故,非我、法依,故但说识,不说真如。
Δ巳二解变字二。午初诸师各别略解变义二。未初护法安惠文同义别释三。申初随文别释二。酉初依护法释二。戌初解识体能变二分二。亥初正解二。天初问起下文。
问︰前言识变,变义如何?
Δ天二举论以答二。地初判论。
变,谓识体转似二分。
此释变义。此论一宗,总有二释。此即初释。
Δ地二解释三。玄初略释。
护法等云:谓诸识体即自证分,转似相、见二分而生。
Δ玄二广辩三。黄初约性辩二。宇初解义。
此说识体是依他性,转似相、见二分,非无,亦依他起。依此二分,执实二取,圣说为无,非依他中无此二分。
Δ宇二引证。
《论》说唯二,依他起性故。此除真智缘于真如,无相分故。不尔,如何名他心智?后得智等,不外取故。
Δ黄二约识辨。
此二广释,至下第七及第十末,并《二十唯识述记》中说。
Δ黄三约种辩二。宇初总标。
许有相、见二体性者,说相、见种或同、或异。
Δ宇二别释二。宙初依同种解变。
若同种者,即一识体转似二分相用而生,如一蜗牛变生二角。此说影像相、见,离体更无别性,是识用故。
Δ宙二依别种解变四。洪初正解义。
若言相、见各别种者,见是自体义用分之,故离识体更无别种。即一识体转似见分,别用而生,识为所依,转相分种,似相而起。
Δ洪二依理断。
以作用别,性各不同,故相、见别种,于理为胜。故言「识体转似二分」。
Δ洪三解似义。
此依他起非有似有,实非二分,似计所执二分见、相,故立「似」名。
Δ洪四释妨难二。荒初通变义妨。
相别有种,何名识变?不离识故。
Δ荒二通唯义妨。
由识变时,相方生故,如大造色。由分别心,相境生故,非境分别,心方得生。故非唯境,但言唯识。
Δ玄三总结。
此显能变,相、见二分,用体别有。何故说识似二分生?
Δ亥二释成。
相、见俱依自证起故。
若无自证,二定不生。如无头时,角定非有,及无镜时,面影不起。皆于识上现相貌故,故说二分,依识体生。此总显示依他起性。此上,显示识之所变。
问︰此依他起,如何说为我、法二相?
Δ戌二依所变假立我法。
依斯二分,施设我、法;彼二离此,无所依故。
依止依他相、见二分,施设遍计所执我、法二实分也;依起执故。若离于此依他二分,彼无所依,故说依他为执依止;染分依故。此世间我、法,圣教我、法,义依于体,亦复如是。
此显我、法假说所由。上来总是护法解讫。
Δ酉二依安惠释二。戌初解识体能变二分二。亥初正释二。天初略释。
安惠解云︰「变」谓识体转似二分,二分体无,遍计所执。
Δ天二广释二。地初解义。
除佛以外,菩萨已还,诸识自体即自证分。由不证实,有法执故,似二分起,即计所执。似依他有,二分体无。如自证分相貌亦有,以无似有,即三性心皆有法执,八识自体皆似二分。如依手巾变似于兔,幻生二耳,二耳体无,依手巾起。
Δ地二引证。
彼引世亲所造《缘起论》中末后决择,说无明支许通三性。故除如来,皆有二分,是计所执。
Δ亥二出理二。天初问起下文。
问︰此二体无,识体如何转似二分?
Δ天二依论为释。
答︰相、见俱依自证起故。由识自体虚妄习故,不如实故,或有执故,无明俱故,转似二分。二分即是相及见分依识体起。由体妄故,变似二分。二分说依自证而起,若无识体,二分亦无,故二分起,由识体有。
Δ戌二依所变假立我法二。亥初问。
既有自体及此二分,依何分上假说我、法?
Δ亥二答。
答︰依斯二分,施设我、法。依此相、见计所执上,世间、圣教说为我、法。此相、见之中,皆说为我、法。彼我、法二,离此相、见,无所依故,故依所执相、见二分,施设我、法。世尊能知识自证分,及真如等法性离言,非我、非法;为除愚夫所执实我、法,于彼识所变二分之上,假说为我、法,方便诱引,令知假说,非谓实有。
Δ申二问答相违五。酉初我法依用非体问二师文同义别答二。戌初问。
问︰前护法解,后安惠解,何故我、法但依二分,不计自体以为我、法?
Δ戌二答二。亥初护法通依体用答二。天初正答。
答︰若护法说,据实亦计。且举所变二分为依,非无依于自体计也。
Δ天二会违。
略有三义,所以不说。一二执遍:我执不依自证起故;二共许遍:今、古、大、小皆不许有自证分故;三义已说,若计自体,即能取摄,见分中收;但言二分,摄能、所取,非不依于自体分计。
今显自证离见体无,故但说二,见分中摄。显能、所取摄法尽故。
Δ亥二安惠依用非体答。
若安惠解,凡是所执,体皆是无。若执自体,即执能取,不异见分,故更不说为我、法依。以自证分体是有故,或离言故,不可依说。
Δ酉二自证不变非唯问体唯识变无违答二。戌初问。
问︰护法云:相、见识所变,相、见名唯识。自证不言变,应非是唯识?
Δ戌二答。
解︰若立三分,种所变故,名为唯识。若说四分,三、四更互变,名唯识。又即识体,何故非唯?
Δ酉三二师文义相例问巧译文顺义别答二。戌初问。
问︰何故二师所说三分,义各有异,今合为文?
Δ戌二答。
答︰译者欲以文同义别,文约义繁,所以合二师总为一文也。又如《因明》:宗等多言,名为能立。陈那所说,宗非能立,今举其「宗」,意不违古,文辞遣同,义取所等因一、喻二,以为能立,理即别也。此文亦然,文不相违,所以合译。义有乖返,故为二释。
Δ酉四真俗相例成过问教理有殊无违答二。戌初问。
问︰真如非识之所变现,何成唯识?亦依真如,执为实法,宁非染分之所依止?
Δ戌二答二。亥初偏会论文无过答。
答︰虽非识变,不离识故,识实性故,亦名唯识。
真如离言,与能计识非一、非异,非如色等,可依起执。故非执依,此中不说。
Δ亥二双会经论无违答。
又《解深密经》说,亦为执依,然与依他稍不相似。依他之法,与所计执,有少作用,相状可同;随能计心,新新而起,心上所现,即是依他,是能计心之所亲取。真如不尔,故此不说。远望、疎言,亦可依执。诸末学者,依起执故。《解深密》说:亦不相违。真如既非识所转变,应非唯识。不以变故,名为唯识;不离识故,亦名唯识。此中且说依他唯识。
Δ酉五单双见相依异问论说通依有理答二。戌初问。
问︰依所变相,执为我、法,内道、外道,皆可了知。依所变见,执法可尔,如何依见,亦执我耶?
Δ戌二答。
答:如外僧佉执思为我,犊子部等我名能见,故依二分,皆执我、法。前叙计中,已略叙说。
Δ申三料简通难。
安惠已前诸古德等,皆说二分是计所执;护法已后,方计三、四依他起分也。实有四分,今说三者,隐而不说。以对他故,义准知故,顺陈那故,略叙宗故,非极研寻,故且不说。第二卷中,自当建立。
Δ未二难陀亲胜文义皆同释三。申初依义偏释此唱论文。
或复内识,转似外境。
即是难陀、亲胜等义。依《摄论》说「唯二」义也。但立见、相以为依他,不说第三、第四分也。相分体性虽依他有,由见变为,故名唯识。此相分体实在于内,不离于识,妄情执为似外境现,实在内也。即以依他似计所执,依此似外相分之上,世间、圣教执说我、法。见变似能取,亦相分摄。
Δ申二总指论文通释妨难。
文虽有二,义即有三。或实说一分,如安惠;或二分,亲胜等;或三分,陈那等;或四分,护法等。此中,护法但说三分。以证自证分,别义建立,义相犹隐,所以不说。
Δ申三乘前文势因辩纪纲二。酉初标。
制作此论,知见不同。
Δ酉二释三。戌初别释二。亥初明一师假兴异执。
或有一师,假叙异执,种种研寻,方于最后,申了义说。于假施设中,咸言「有义」。非多有义便谓多师。即护法等,多为此释,如叙本有种子是也。以护月与之同时,故叙之,此中破斥。
Δ亥二明诸师各说异理。
或复诸师各说异理,故此论下多言「有义」。勿皆谓一师假设研究,致多「有义」。然多释中,为例非一:或初无有义,后方言有义,胜者在初;或于初、后皆言有义,胜者多后。或彼初、后皆言有义,理等、教齐,任情取舍。
Δ戌二指例。
此大文例,非独此论,余新翻者,皆准此知。
Δ戌三总释二。亥初通释上下。
谓前但解,后说理征,此即一师所假说也。或前理广,后理教略,初无「有义」,此为胜也;或前理略,后理教广,皆言「有义」,而后胜也;或初、后「有义」,理教皆均,取舍难知,无偏胜也。
Δ亥二别详此文。
今此亦尔,无偏胜故。
Δ午二诸师合广二性有无二。未初法二。申初明所依相二。酉初明似我法之因由。
我、法分别,熏习力故,诸识生时,变似我、法。
依第二释三文科者,已别释「变」,后广分别。此中有三︰初以法喻,别解依他、遍计所执,或有、或无;二说所执及与依他,皆假所由,遮增减执;三依二谛摄彼二假,至下当知。此即初也。于中有二︰初法,后喻。
若护法、难陀等解,由无始来,第六、七识横计我、法,种种分别,熏习力故。
若安惠解,七识相应诸心、心所皆名「分别」,能熏习故。即由分别,熏习种生。「熏」者,击发义;「习」者,数数义。由数熏发,有此种故,后诸识起,变似我、法。
护法释云:识自证分所变相、见依他二分,非我非法,无主宰故,无作用故,性离言故。圣教名我、法者,是强目彼。如世说「火」,口不被烧,所说「火」言,明非目火。世间凡夫依识所变相、见二分依他性上,执为我、法,此所变者,似彼妄情,名似我、法。彼妄所执我、法实无,非可说牛毛似彼龟毛,故不说似彼,但说似情。
难陀等言:于识所变依他相分,诸圣者等,愍诸凡类不知自识,方便假说我、法二言,便于识变强名我、法,令彼断除我、法实执,方便解了离言法性。凡夫依此依他相分,执为我、法,故说识「变似我、法」言。
安惠解云:「变似我、法」,总有二解︰一若世间、圣教皆是计所执。世间依八识所变总无之上,第六、七识起执于我。除第七识,余之七识起执于法,不许末那有法执故。如是总说执为我、法。种种别相熏习力故,八识生时,变似我、法,六、七似我。圣教愍诸有情,说凡愚所计为假我、法,亦依总无,假说为别我、法。由闻此熏习,八识生时,变似我、法。
又解:「诸识生时,变似我、法」者,即自证分上有似我、法之相。体变为相,但依他性。依此坚执为我、法者,方是二分。其似我、法,不名二分。以下约喻,依他性有,故识所变似我、似法是识自体。虽有二解,后解难知,前解为胜。
然护法等云:第六、七识妄熏习故,八识生时,变似我、法。安惠释云:由七识熏习分别力故,八识生时,变似我、法,八识之中皆有执故。
Δ酉二明似外境现之所以。
此我、法相,虽在内识,而由分别,似外境现。
显皆在内,似外境现。此说所变似我、法相,虽在内识,而由六、七,或总八识,虚妄分别之力,实非在外,似外境现。准前诸解,即依他起缘所生法,名似我、法二种相也。
Δ申二明能依我法。
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缘此,执为实我、实法。
诸有情类由无明力,无始时来,缘此所变似我、似法,执为实我、实法自体。即依依他,起遍计所执,不说依于圆成起计所执,亲不得故,如前已说。若安惠初解,以无依无,别依于总。
Δ未二喻二。申初举所依相分喻。
如患、梦者,患、梦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
此意喻上「我、法分别」以下论文。此对经部等。若对萨婆多,此喻不成,梦等所见皆真实故。此上总显道理二性,自下重显二性有无。
如患热病,损眼根力,所见青色皆以为黄。故觉爱《论》云:「唯识无境界,以无尘妄见,如人目有翳,见毛月等事」。及如梦者,颠倒缘力,所梦诸事皆谓真实。如大迦多衍那意愿势力,令娑剌拏王梦见异事。不应见境,彼境便生。即患、梦缘,心似种种外境相现,体实自心。
Δ申二举能依我法喻。
缘此,执为实有外境。
由患、梦力,不了真、虚,遂执所见,以为实有。此喻喻上「诸有情类」以下论文。
护法解云:如依他起,愚夫不了此是自心,缘之执为实有外境,外境即是遍计所执。前所变者,依他起性,可说非无,若执为实,体性非有。即解二性,一有一无。此对经部。三释如前。
Δ丑二后六行论文总解三句三。寅初显我法皆假所由二。卯初明遍计名假所由二。辰初叙法体非有。
愚夫所计实我、实法,都无所有。
依初二科,自下第二,总解三句。下有三文︰一显我、法皆假所由;二遮增减执;三二谛摄。准义可知。依第二三科。自下解其二性皆假所由,遮增减执。
此即先叙法体非有。以下之文,唯是难陀、护法二说,无安惠解。以无内识所变我、法故。护法、难陀二义准解,谓诸愚夫虚妄所执,实我、实法都无所有。此但情有,理皆无故。
若尔,如何前说为假?
Δ辰二释名假所由。
但随妄情,而施设故,说之为假。
此显所执。但随妄情而施设彼为我、为法,故说所执亦名为假,非彼体有,可说我、法二种假言。无体随情,无依于有,二假皆得,准前以释。此显世间假我假法,非必有体,方说为假,但随妄情,说为假故。
Δ卯二明依他名假所由二。辰初显体非我法。
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有,而非实我、法性。
此显依他我、法名假。先显其体实非我、法。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体依他缘起是有,而非是彼妄情所执实我、法性。此缘起法,无主宰故,无作用故。
若尔,如何诸圣教等说为我、法?
Δ辰二解假说所由。
然似彼现,故说为假。
此正解假。即显圣教假我、假法,有体施设,义依于体,二假皆得。由似我、法,能执妄情,有主宰用现,说此依他为假我、法。
Δ寅二遮增减执二。卯初叙心境有无二。辰初叙外境无。
外境随情而施设故,非有如识。
自下先叙心境有无,方言遮执。遍计所执心外实境,由随妄情,施设为假,体实都无;非与依他内识相似。
Δ辰二叙内识有。
内识必依因缘生故,非无如境。
由内识体是依他故,必依种子因缘所生,非体是无,如遍计境。彼实我、法,犹如龟毛。识依他有,故非彼类。即显内识是依他有,心外实境体性都无。
此中色等相、见二分,内识所变,不离识故,总名「内识」。由此,真如是识性故,亦非非有。
Δ卯二遮增减二执。
由此便遮增、减二执。
由此内识,体性非无;心外我、法,体性非有,便遮外计,离心之境实有增执,及遮邪见恶取空者,拨识亦无,损减空执;即离空、有,说唯识教。有心外法,轮回生死。觉知一心,生死永弃,可谓无上处中道理。此即第二皆假所由遮增减执。
问:内境是有,外境都无,皆依内识,而说为假。彼及内识,为世俗有?亦胜义耶?
Δ寅三二谛所摄。
境依内识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识是假境所依事故,亦胜义有。
此即第三依谛摄假。
谓心外境,其体都无,依内妄情,假名我、法;唯世俗者执有,胜义者说无。内因缘识相、见分等,假境所依,依他性事,其世俗者说为非无,亦胜义者之所说有。
此中色等,内识相分,因缘所生,从本名识。此约内境如识有义,即下第十,三分俱实。或缘过、未龟毛等法,虽识内变,影像虚疎,如瓶、衣等,唯世俗有。非如内识体少实故,亦胜义有。下第十云︰「然相分等依识变现,非如识性依他中实」。一切相分并非实故。
虽有二解,前解为胜。后解不依四胜义说,但殊胜义,名为胜义,此即说有三分之义。若第二师,唯有二分,释此少别,大意亦同。即是「愚夫所计」以下,唯二师义。上通三师,取宗解之,不能繁出。
此第二释,至下当知。
此前初解,依人二谛;已下问答,依法二谛。
问︰此中二谛,体别如何?所摄假境,如何差别?
答︰如〈别章〉说,言二谛者,道理难思,今于此中略示纲要。世俗谛者,世,谓覆障,可毁坏义;俗,谓显现,随世流义;谛者,理也。或世即俗,是持业释。胜义三种,如第八卷。然则蕴、处、界名胜义者,胜之义故,如涅槃等,唯依士释。
真、俗二谛各有四重。
俗谛四者:一假名无实谛,谓瓶、盆等,但有假名,而无实体,从能诠说,故名为谛,或体实无,亦名为谛。二随事差别谛,谓蕴、界等,随彼彼事,立蕴等法。三证得安立谛,谓苦、集等,由证得理,而安立故。四假名非安立谛,谓二空理,依假空门说为真性,由彼真性内证智境,不可言说,名二空如,但假设故。此前三种,法可拟宜,其第四谛,假名施设。
胜义四者:一体用显现谛,谓蕴、界等,有实体性,过初世俗,故名胜义;随事差别,说名蕴等,故名显现。二因果差别谛,谓苦、集等,知、断、证、修,因果差别,过俗道理,故名胜义。三依门显实谛,谓二空理,过俗证得,故名胜义;依空能证,以显于实,故名依门。四废诠谈旨谛,谓一实如,体妙离言,已名胜义,过俗胜义,复名胜义。
俗谛中,初都无实体,假名安立,无可胜过,故不名真,但名为俗。第四胜义,不可施设,不可名俗,但名为真。由斯二谛,四句料简︰有俗非真,谓最初俗;有真非俗,谓最后真;有亦真亦俗,谓真前三、俗后三谛;其第四句,翻上应知。前四世俗,如《瑜伽论》六十四中、《显扬》六说,名字虽别,诸论亦有;其四真谛,若义若名,非诸论有,唯此论释,如第九卷。
「外境随情,唯世俗」者,即是假名无实谛摄,故说「唯」言,决定义故。实我、法名,如瓶、盆等,唯初俗摄,体非实谛,以无法故。「识境所依,亦胜义」者,是俗随事差别谛摄,复是体用显现真谛,故论言「亦」,不定义故。
真、俗二谛,今古所明,各为四重,曾未闻有,可谓理高百代,义光千载者欤。真不自真,待俗故真,即前三真亦说为俗;俗不自俗,待真故俗,即后三俗亦名为真。至理冲玄,弥验于此。广此二谛,如〈别章〉说。
以上略明颂上三句,通护法、难陀二师所释。然本唯是二分家义,但难陀释。
Δ子二总作三文科三。丑初但解第一句由假说我法(论曰下两唱文)。
(以下重复论文108至133页。但略《述记》文。)
论曰:世间圣教说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实有性。我,谓主宰;法,谓轨持。
Δ丑二唯解第二句有种种相转(彼二下六唱文是)。
彼二,俱有种种相转。我种种相,谓有情、命者等;预流、一来等。法种种相,谓实、德、业等;蕴、处、界等。转,谓随缘施设有异。(略《述记》文)
Δ丑三若由假说下皆解第三句彼依识所变二。寅初将发论端寄问征起(论于如是下)。
如是诸相,若由假说,依何得成?(略《述记》文)
Δ寅二举颂文正答所征二。卯初总释颂文(彼相皆下)。
彼相皆依识所转变,而假施设。(略《述记》文)
Δ卯二别解识变二字二。辰初别解识字二。巳初解义。
识,谓了别。(略《述记》文)
Δ巳二会违。
此中识言,亦摄心所,定相应故。(略《述记》文)
Δ辰二别解变字二。巳初诸师各别略释变义二。午初护法安惠文同义别释二。未初解识体能变二分二。申初正解。
变,谓识体转似二分。(略《述记》文)
Δ申二出理。
相、见俱依自证起故。(略《述记》文)
Δ未二依所变假立我法。
依斯二分,施设我、法,彼二离此,无所依故。(略《述记》文)
Δ午二难陀亲胜文义皆同释。
或复内识,转似外境。(略《述记》文)
Δ巳二诸师合广二性有无三。午初法喻别解依他遍计所执或有或无二。未初法二。申初明我法所依二。酉初明似我法之因由二。戌初别解四句二。亥初解上二句为缘二。天初约识辩缘二。地初护法等释。
我、法分别,熏习力故,诸识生时,变似我、法。
依第二释三文科者,已别释「变」,后广分别。
此中有三︰初以法喻,别解依他、遍计所执,或有、或无;二说所执及与依他,皆假所由,遮增减执;三依二谛,摄彼二假,至下当知。此即初也。于中有二︰初法,后喻。
若护法、难陀等解,由无始来第六、七识横计我、法,种种分别熏习力故。
Δ地二安惠师释。
若安惠解,七识相应诸心、心所皆名分别,能熏习故。
Δ天二释熏习名。
即由分别熏习种生。熏者,击发义;习者,数数义。由数熏发,有此种故。
Δ亥二解下二句果起三。天初护法释三。地初释本真自相。
后诸识起,变似我、法。
护法释云:识自证分所变相、见依他二分,非我非法,无主宰故,无作用故,性离言故。
Δ地二释依真强立。
圣教名我、法者,是强目彼,如世说火,口不被烧,所说火言,明非目火。世间凡夫依识所变相、见二分依他性上,执为我、法。
Δ地三释本真似义。
此所变者,似彼妄情,名似我、法。彼妄所执我、法实无,非可说牛毛似彼龟毛,故不说似彼,但说似情。
Δ天二难陀释。
难陀等言:于识所变依他相分,诸圣者等,愍诸凡类不知自识,方便假说我、法二言,便于识变强名我、法,令彼断除我、法实执,方便解了离言法性。凡夫依此依他相分执为我、法,故说识「变似我、法」言。
Δ天三安惠释三。地初总标。
安惠解云:「变似我、法」,总有二解。
Δ地二别释二。玄初凭本宗释二。黄初总指。
一若世间、圣教皆是计所执。
Δ黄二别释二。宇初释世间。
世间依八识所变总无之上,第六、七识起执于我;除第七识,余之七识起执于法,不许末那有法执故。如是总说执为我、法。种种别相熏习力故,八识生时,变似我、法,六、七似我。
Δ宇二释圣教。
圣教愍诸有情,说凡愚所计为假我、法,亦依总无假说为别我、法。由闻此熏习,八识生时,变似我、法。
Δ玄二准下文释。
又解:「诸识生时,变似我、法」者,即自证分上有似我、法之相。体变为相,但依他性,依此坚执为我、法者,方是二分,其似我、法,不名二分。以下约喻,依他性有,故识所变似我、似法,是识自体。
Δ地三详断。
虽有二解,后解难知,前解为胜。
Δ戌二总解四句。
然护法等云:第六、七识妄熏习故,八识生时,变似我、法。安惠释云:由七识熏习分别力故,八识生时,变似我、法,八识之中皆有执故。
Δ酉二明似外境现之所以。
此我、法相,虽在内识,而由分别,似外境现。
显法在内,似外境现。此说所变似我、法相,虽在内识,而由六、七,或总八识虚妄分别之力,实非在外,似外境现。准前诸解,即依他起缘所生法,名似我、法二种相也。
Δ申二明能依我法。
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缘此,执为实我、实法。
诸有情类,由无明力,无始时来缘此所变似我、似法,执为实我、实法自体。即依依他,起遍计所执,不说依于圆成,起计所执,亲不得故,如前已说。若安惠初解,以无依无,别依于总。
Δ未二喻二。申初举所依相分喻二。酉初指论总明。
如患、梦者,患、梦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
此意喻上「我、法分别」以下论文。此对经部等,若对萨婆多,此喻不成,梦等所见皆真实故。此上总显道理二性,自下重显二性有无。
Δ酉二依文别释三。戌初明患力。
如患热病,损眼根力,所见青色皆以为黄。故觉爱论云:「唯识无境界,以无尘妄见,如人目有翳,见毛月等事」。
Δ戌二明梦力。
及如梦者颠倒缘力,所梦诸事皆谓真实。如大迦多衍那意愿势力,令婆剌拏王梦见异事。不应见境,彼境便生。
Δ戌三结论意。
即患、梦缘,心似种种外境相现,体实自心。
Δ申二举能依我法喻二。酉初总配论文。
缘此,执为实有外境。
由患、梦力,不了真、虚,遂执所见,以为实有。此喻喻上「诸有情类」以下论文。
Δ酉二依宗别合。
护法解云:如依他起,愚夫不了此是自心,缘之执为实有外境,外境即是遍计所执。前所变者,依他起性,可说非无,若执为实,体性非有。即解二性,一有一无。此对经部。三释如前。
Δ午二唯依难陀护法解所执及与依他皆假所由遮增减执二。未初明二性皆假所由二。申初明遍计名假所由二。酉初叙法体非有。
愚夫所计实我、实法,都无所有。
依初二科,自下第二总解三句。
下有三文︰一显我、法皆假所由;二遮增减执;三二谛摄。准义可知,依第二、三科,自下第二,解其二性皆假所由,遮增减执。此即先叙法体非有。以下之文,唯是难陀、护法二说,无安惠解,以无内识所变我、法故。护法、难陀二义准解,谓诸愚夫虚妄所执,实我、实法都无所有。此但情有,理皆无故。
若尔,如何前说为假?
Δ酉二释名假所由。
但随妄情,而施设故,说之为假。
此显所执但随妄情,而施设彼为我为法,故说所执亦名为假,非彼体有可说我、法二种假言。无体随情,无依于有,二假皆得,准前以释。此显世间假我假法非必有体,方说为假,但随妄情,说为假故。
Δ申二明依他名假所由二。酉初显体非我法。
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有,而非实我、法性。
此显依他,我、法名假。先显其体实非我、法,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体依他缘起是有,而非是彼妄情所执实我、法性。此缘起法,无主宰故,无作用故。
若尔,如何诸圣教等说为我、法?
Δ酉二解名假所由。
然似彼现,故说为假。
此正解假。即显圣教假我、假法,有体施设,义依于体,二假皆得。由似我、法,能执妄情,有主宰用现,说此依他为假我、法。
Δ未二辩有无遮增减执二。申初叙心境有无二。酉初叙外境无。
外境随情而施设故,非有如识。
自下先叙心境有无,方言遮执。遍计所执心外实境,由随妄情,施设为假,体实都无,非与依他内识相似。
Δ酉二叙内识有二。戌初解论文。
内识必依因缘生故,非无如境。
由内识体是依他故,必依种子因缘所生,非体是无,如遍计境。彼实我、法,犹如龟毛,识依他有,故非彼类,即显内识是依他有,心外实境体性都无。
Δ戌二释妨难。
此中色等相、见二分,内识所变,不离识故,总名内识。由此真如是识性故,亦非非有。
Δ申二遮增减二执。
由此便遮增、减二执。
由此内识体性非无,心外我、法体性非有,便遮外计,离心之境实有增执,及遮邪见恶取空者,拨识亦无,损减空执,即离空、有,说唯识教。有心外法,轮回生死,觉知一心,生死永弃,可谓无上处中道理。此即第二,皆假所由,遮增减执。
Δ午三二谛相摄三。未初寄问征起。
问:内境是有,外境都无,皆依内识,而说为假。彼及内识,为世俗有,亦胜义耶?
Δ未二举论为通。
境依内识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识是假境所依事故,亦胜义有。
Δ未三依疏解释二。申初指科文。
此即第三依谛摄假。
Δ申二别解释二。酉初总释论文二。戌初二解别明二。亥初依四胜义解三。天初消论文。
谓心外境,其体都无,依内妄情,假名我、法,唯世俗者执有,胜义者说无。内因缘识相、见分等,假境所依,依他性事,其世俗者说为非无,亦胜义者之所说有。
Δ天二通妨难。
此中色等,内识相分,因缘所生,从本名识。
Δ天三总结指。
此约内境如识有义,即下第十,三分俱实。
Δ亥二依殊胜义解三。天初解论文。
或缘过、未龟毛等法,虽识内变,影像虚疎,如瓶、衣等,唯世俗有,非如内识体,少实故,亦胜义有。
Δ天二引下证。
下第十云︰「然相分等,依识变现,非如识性依他中实」。
Δ天三释所以。
一切相分并非实故。
Δ戌二总合料拣三。亥初详断结指。
虽有二解,前解为胜。后解不依四胜义说,但殊胜义,名为胜义。此即说有三分之义。
Δ亥二依难陀解。
若第二师,唯有二分,释此少别,大意亦同。
Δ亥三指繁不述。
即是「愚夫所计」以下,唯二师义。上通三师,取宗解之,不能繁出。
Δ酉二约法别释三。戌初结前生后。
此第二释,至下当知。此前初解,依人二谛。已下问答,依法二谛。
Δ戌二问答料拣二。亥初双申二问。
问︰此中二谛,体别如何?所摄假境,如何差别?
Δ亥二次第别答二。天初答二谛体别如何二。地初释总名。
答︰如〈别章〉言二谛者,道理难思,今于此中略示纲要。世俗谛者,「世」谓覆障,可毁坏义;「俗」谓显现,随世流义;「谛」者,理也。或世即俗,是持业释。胜义三种,如第八卷。然则蕴、处、界名胜义者,胜之义故。如涅槃等。唯依士释。
Δ地二释别名三。玄初总标举数。
真、俗二谛各有四重。
Δ玄二次第别明二。黄初明俗四谛二。宇初次第别明。
俗谛四者,一假名无实谛:谓瓶、盆等,但有假名,而无实体,从能诠说,故名为谛。或体实无,亦名为谛。二随事差别谛:谓蕴、界等。随彼彼事,立蕴等法。三证得安立谛:谓苦、集等。由证得理而安立故。四假名非安立谛:谓二空理。依假空门说为真性,由彼真性内证智境,不可言说,名二空如,但假设故。
Δ宇二总相料简。
此前三种,法可拟宜,其第四谛,假名施设。
Δ黄二明真四谛。
胜义四者,一体用显现谛:谓蕴、界等。有实体性,过初世俗,故名胜义。随事差别,说名蕴等,故名「显现」。二因果差别谛:谓苦、集等。知、断、证、修,因果差别,过俗道理,故名「胜义」。三依门显实谛:谓二空理,过俗证得,故名「胜义」。依空能证,以显于实,故名「依门」。四废诠谈旨谛:谓一实如,体妙离言,已名「胜义」。过俗胜义,复名「胜义」。
Δ玄三总指料简二。黄初约真俗相对四句料简。
俗谛中初,都无实体,假名安立,无可胜过,故不名真,但名为俗。第四胜义,不可施设,不可名俗,但名为真。由斯二谛四句料简︰有俗非真,谓最初俗;有真非俗,谓最后真;有亦真亦俗,谓真前三、俗后三谛;其第四句,翻上应知。
Δ黄二别显二谛诸论有无。
前四世俗,如《瑜伽论》六十四中、《显扬》六说。名字虽别,诸论亦有。其四真谛,若义若名,非诸论有,唯此论释,如第九卷。
Δ天二答所摄假境如何差别。
「外境随情,唯世俗」者,即是假名无实谛摄,故说「唯」言,决定义故。实我、法名,如瓶、盆等,唯初俗摄,体非实谛,以无法故。「识境所依,亦胜义」者,是俗随事差别谛摄,复是体用显现真谛,故论言「亦」,不定义故。
Δ戌三叹指所明。
真、俗二谛今古所明,各为四重,曾未闻有,可谓理高百代,义光千载者欤。真不自真,待俗故真;即前三真亦说为俗。俗不自俗,待真故俗;即后三俗亦名为真。至理冲玄,弥验于此。广此二谛,如〈别章〉说。
以上略明颂上三句,通护法、难陀二师所释。然本唯是二分宗义,但难陀释。唯释世间我,不说圣教我。非为法故。(唯释世间我等十四字金藏有)
Δ癸二广破外执显前颂义二。子初广破外执成此三句四。丑初总问三。寅初辩科指人。
自下广释如是三句。于中有二︰初广破外执,成此三句;后第二卷「有作是难」下,略释外难,重净此三句。初复有四︰第一总问;第二略答;第三别问别答;第四至第二卷「如是外道」下,别征总结。或分为三︰初总问答,次别问答,后别征结。至下当知,不繁预述。
Δ寅二正明申难二。卯初明问意。
云何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
即初问也。多护法文。
Δ卯正申难二。辰初外道申难。
外道、小乘闻说唯识。外道等曰:有作、有受,我体宁无?有碍、有缘,宁无法体?
Δ辰二小乘申难。
小乘等曰:士夫用有,何为我无?依缘积聚色等,是有;得等成就,行蕴非无;圣说无为,宁拨无法?
Δ寅三返难结征。
岂离识时便无外境,云何知识似外境生?
Δ丑二略答三。寅初辩科。
实我、实法不可得故。
此即第二略答外征。
Δ寅二解文。
谓实我、法,现、比二量所不能成,名「不可得」。至下一一别破应知。
Δ寅三问答二。卯初我法相对问。
法体实无,然立五蕴,我体非实,何法摄耶?
Δ卯二随应不同答二。辰初立不立蕴答。
法依作用,故可立蕴,我无一常,故不别立。
Δ辰二一多蕴摄答。
又心变似法,有多差别,随五蕴摄;心变似我,无多差别,众同分摄。
Δ丑三别问别答二。寅初问答我二。卯初问。
如何实我,不可得耶?
自下第三别问别答。于中有二︰初问答我;后问答法。我中有二︰初问,次答。此即初问。
犊子部师。及正量部、本经量部等,及外道等,咸作问言︰大乘所说我、法无者,且置于法,如何实我不可得耶?假我共成,非此所问。
Δ卯二答五。辰初叙三类计正破外道二。巳初总叙三计五师所执之义二。午初总标举数。
诸所执我,略有三种:
自下答中,文势有五︰初叙三类计,正破外道;二复叙三类计,兼破小乘;三总破上二差别执我;四解释彼执分别、俱生、伏断位次;五假设外征,释诸妨难。
或分为四︰初别叙两三破;二总叙诸执破;三解彼执分别、俱生等;四假设外征,释外妨难。
或分为三︰初破外我;次释彼执分别、俱生、伏断位次;后假设外征,释诸妨难。初中有三,如前可解。
或分为二︰初破计我,次总解执。
此即第一:叙三类计,正破彼执。此中有二︰初叙三计;二别破三。
外道虽多,计执各异,种类而说,莫过三种。
Δ午二次第别明三。未初叙胜论数论常遍作受我二。申初举论别明二。酉初叙义二。戌初明能执之人。
一者执我体常、周遍,量同虚空。
此谓数论、胜论等计。即是僧佉、吠世史迦义,如下广叙。
Δ戌二辩所执之我。
「我」有三义︰一者常:我体常住,无初后故,从过去来,未来不断,现在相续。二周遍:五趣之中体周遍故,趣趣有身,非定恒居一趣中故。三量同虚空:遍十方故。
Δ酉二释成二。戌初解论。
随处造业,受苦、乐故。
此成遍因,何以同空?随处即能造种种业,受苦乐故,即释第三,执我同空遍十方界。
Δ戌二释妨。
欲破作、受,但说「造业,受苦乐」言,彼常、遍义,遂不开显。
Δ申二释妨总解三。酉初约胜总释论文。
又此为二︰一常,二遍。「同空」以下,释前遍义,同空是喻。若准破中,此解为胜。
Δ酉二依宗别释论文。
数论执我,体是受者,三德能作。转作法已,我受用之,名「受苦乐」。胜论执我,实句义摄,体能作、受,故名「造业受苦、乐」等。
Δ酉三指下所明。
下破法中,一一别叙。
Δ未二叙无惭外道随身不定我二。申初立不定宗。
二者执我其体虽常,而量不定。
立不定宗。我体虽常,大小不定。
Δ申二显不定因三。酉初正释论文。
随身大小,有卷舒故。
显不定因。谓身若大,我量便舒;身若小时,我量便卷。
Δ酉二显喻及主。
如一牛皮,日干水渍,日炙便卷,水湿便舒。此即无惭之类计也。
Δ酉三会释异名。
谓尼虔子,今言昵楗陀弗咀罗,翻为离系子。苦行修胜因,名为「离系」;露形少羞耻,亦名「无惭」。本师称「离系」,是彼门徒,名之为子。
Δ未三叙兽主遍出常细如微我二。申初立小宗。
三者执我体常、至细,如一极微。
此立小宗,显我量小。「至」者,极义,极小如极微量。
Δ申二显小因三。酉初总释所唱论。
潜转身中,作事业故。
显我小因。以我量小,如一极微,有自在用,小轻利故。「潜转身中」,显胜自在,所栖隐处。「作诸事业」,显我胜用,能为作者。
Δ酉二别释能执人。
此即兽主遍出等计。谓有外道,名播输鉢多,翻为「兽主」。如一「瞿」声,别目于牛,通名于兽,但言「牛主」,未善方言。非但与牛而为主故,如伏牺等。复有外道,名波利呾罗拘迦,翻为「遍出」,遍能出离诸俗世间,即是出家外道之类。
Δ酉三通妨总释余执。
今此总叙三计,五师所执之义,余九十种所计我等,不异三故。即是第一叙三师计。自下次第一一别征。
Δ巳二合二十一量次第别破三计所执三。午初以十三量破吠世僧佉常遍作受我三。未初论主总非。
初且非理。
下别破也。文三易解,更不判之。「且」者,偏举未尽之义。「非」,破初也。
Δ未二外人征诘。
所以者何?
既总非已,外人却征所言非理之「所以者何」者,是也。下文有二︰初破作、受,后难同、异。
Δ未三乘前别破二。申初以五量别破二师作受之我二。酉初但破僧佉受之我二。戌初依论立量。
执我常、遍,量同虚空。
此破数论。此中,第一破初量云︰汝所执我,是宗有法。
Δ戌二别解三支四。亥初宗因防过。
应不随身受苦、乐等。
「应不随身受苦乐」者,是宗之法。此二和合,互相差别,不相离性,总名为宗也。一许常故,二许遍故,因也。如汝虚空,喻也。有二比量,此破僧佉我为受者。
文言「执我」,意「汝执」。文言「常遍」,意亦有许。若不尔者,有法之我,非自极成,常、遍之因,亦犯随一。或若大乘许我是有,即违自宗;若无,即犯自所别过,因中亦有所依不成。
Δ亥二明喻因义。
大乘虚空虽无实体,就他宗说,亦得为喻。故无喻中俱不成过,故说「汝」言。初一「执」字,义通因、喻,许义同故。
Δ亥三通释妨难。
又于因中,应加「故」字,义定须故。又因、喻自许,此则不成。若唯他许,非必是过,他比量故。
Δ亥四配属通妨。
文中有法在初,法居最后,中间因、喻,随文可知。性相为文,故无次第。下文体例,或有非次,皆准此知。解因明者,许是事故,应审思准。
Δ酉二唯破卫世作者我三。戌初定宗释妨。
又常、遍故,应无动转,如何随身,能造诸业?
此破卫世我作者也。此师之我,虽亦受者,对彼僧佉,但破作者。不尔,前文兼破亦得。
Δ戌二解释论文二。亥初叙古显非。
若立量云:「汝所执我,应无动转,许常、遍故,如虚空等」,即有相符极成之失。胜论之我无动转故。不尔,便与《十句论》违。彼说我实,无动作故。
Δ亥二申今正义二。天初正释。
由此应言:汝所执我,应不随身能造诸业。许常故,许遍故。说喻如前。又云「汝我应不随身能造诸业。无动转故。如虚空等」。此释即顺《十句论》我无动作也。
Δ天二通妨。
今随文便,于因之上置其「应」字。下皆准知。
Δ戌三以支配论。
此文但有其法,而无同喻及与有法,以同前故,不别出之。其「应」之字,于法中置,文准前解。此中总有三比量因。
上来别破二师作、受讫。次下双破作、受同异。
Δ申二以八量双破二师作受我等体同异二。酉初审问。
又所执我,一切有情为同?为异?
此审定也。唯有异计,同是设遮。
Δ酉二别破二。戌初破同二。亥初依上文以明三。天初正释论文。
若言同者,一作业时,一切应作;一受果时,一切应受;一得解脱时,一切应解脱;便成大过。
此破有情共同一我。执诸有情同一我故,若一有情作业之时,余诸有情亦应作业,即此一我作诸业故。受果、解脱,亦准此例。
Δ天二依文立量二。地初正立量二。玄初立量。
应立量云︰且如余祠授等,于天授作诸业时,亦应作业,我是一故,如天授等。
Δ玄二释疑。
然内真如既非是我,又无系属,亦不作、受,故无不定返诘过失。
Δ地二例立量。
受果、解脱二量亦然。
Δ天三结显差别。
总于此中,有三比量,别破外道,准义可知。
Δ亥二依末句以显。
又若一解脱,一切解脱,便成大过。此三若尔,便违世间,亦违教故。
Δ戌二破异二。亥初约诸我体相杂破二。天初就立量以明二。地初正释论文三。玄初解义。
若言异者,诸有情我,更相遍故,体应相杂。
下破有情我、体各异。诸有情我既更相遍,体应相杂,由彼计执诸有情我,体是实有,各各调然,自相别故。
Δ玄二立量。
量云︰诸有情我与天授我,体应是一,许常、遍故,如天授我。
Δ玄三通妨。
论言「相杂」,意令相入成一物故。虽言「更相遍」,意言「常遍」。不尔,更杂便无同喻。
Δ地二难释违妨二。玄初外道返难。
外返难言︰且如同处不相离色,许多种色更互相遍,体非相杂。诸根得时,各各异故。其我亦然,虽体相遍,然非相杂,各有属故,斯有何失?
Δ玄二疏主为通。
此亦不然。彼执我体是真、是实,有相杂失。然我色等,是虚幻法。
Δ天二约亟难而释。
又同类业招非实之法,体相虚疎,设令相杂,亦无过失。一切有情共果亦尔,其山河等,同一处故。又今以彼「更相遍」言,遂令相杂以成一物,未必须量。
Δ亥二作受解脱相杂破二。天初约作受相杂破二。地初正破三。玄初解因。
又一作业、一受果时,与一切我处无别故,应名一切所作、所受。
复以作业、受果为难。作业、受果者,与一切我处无别故。「处」谓处所,我之住处。
Δ玄二申难二。黄初量破。
量云︰彼祠授等,于天授作业时,亦应作。以一切我处无别故,如提婆达多。受果比量亦准此知。
Δ黄二直责。
不尔,直责:如诸灯光,处无别故,一照一切照。我亦应尔,处无别故,一作一切作。
Δ玄三释妨。
有情共果,虽处无别,然非一受即一切受,非如一切我处无别故。又我一受即一切受,处无别故,非共果故。
Δ地二破救二。玄初叙救。
若谓作、受各有所属,无斯过者,理亦不然。
此即叙救,然总非之。彼意救言︰如天授我,但属天授。如众灯光,各有所属,无有一作,一切作失。论总非之,理不然也。
Δ玄二申难二。黄初散文释。
业、果及身,与诸我合,属此非彼,不应理故。
叙其非理。一一诸业及果、身三,皆与一一诸我和合。以诸我体相杂糅住,至于作、受,唯属此我,不属彼我,不应正理。
Δ黄二立量释。
提婆达多作、受,亦应属他耶若达多我。许此业、果、身与彼我合故,如耶若达多作、受。
Δ天二约解脱相杂破四。地初解论总非。
一解脱时,一切应解脱;所修证法,一切我合故。
此又重责。如天授解脱,余亦应尔。作业、受果,并各别身与诸我合故,所修证法,彼此我合故,不可但说唯属此我,非彼我故,一人解脱,余不解脱。
Δ地二依论立量。
量云︰且如天授一解脱时,余未解脱者,一切应解脱。
Δ地三结所修证。
所修所证法,一切我合故。犹如天授已解脱者所修者行、所证者理。
Δ地四结叙立量。
此破我执初计,文合有十三比量。又以业、果、身为因,难解脱宗,亦得为量。
Δ午二以五量破无惭外道随身不定我四。未初总非彼计。
中亦非理。
此总非破离系子计。
Δ未二彼复征起。
所以者何?
彼复征已。
Δ未三论主正破二。申初有二量常住卷舒相例破二。酉初以常住难非卷舒。
我体常住,不应随身而有舒卷。
此以常住难非舒卷。「舒卷」者,盈缩不定之义。
量云︰汝所执我,应无舒卷,计常住故,如太虚空。
Δ酉二以卷舒难非常住二。戌初释论立量。
既有舒卷,如橐、籥风,应非常住。
此以卷舒,难非常住。
量云︰汝所执我,应非常住,许卷舒故,如橐籥风。
Δ戌二别释同喻。
「橐」谓囊、橐,排袋之类,以内含风,起作用故。「籥」谓管籥,箫笛之属,以内有风,起声等故。此二中风,既随囊管有其大、小、卷、舒之事,而非常住,我亦应然。
Δ申二有三量随身可析非一破三。酉初总指论文。
又我随身,应可分析,如何可执我体一耶?
初之二句,以随身故,难可分析;后之二句,以可析故,难体非一。
Δ酉二立量别释三。戌初立量释初二句。
初比量云︰汝我应可分析,许卷舒故,如橐风等。
言「随身」者,有卷舒义。今以随身显事为难,不说同喻,义准应知。若以「随身」为因,影为同喻故。
Δ戌二立量释后二句。
后比量云︰汝我非实一,以可析故,如瓶盆等。以前难破,令其可析,故得为因。
Δ戌三立量重释随身。
或以「随身」为非一因。汝我非定一,许卷舒故,如牛等皮。
Δ酉三结量释数。
此破第二,有五比量。
Δ未四结非调之。
故彼所言,如童竖戏。
结非调之。「童」者,小也;「竖」者,奴也。如小奴等戏于沙土,虽甚劬劳,无实可录。汝等所计实我亦尔。
Δ午三以三量破兽主遍出常细如微我三。未初论主总非。
后亦非理。
此破兽主遍出等计。
Δ未二彼却征起。
所以者何?
彼却征已。
Δ未三出理别破二。申初有一量破本计。
我量至小,如一极微,如何能令大身遍动?
第一量云︰汝所执我,于一剎那应不能令大身遍动,以极小故,如极微等。此中难意︰如何小我一剎那中,能令色究竟天万六千由旬大身动转。
Δ申二有二量破转计二。酉初叙救。
若谓虽小,而速巡身,如旋火轮,似遍动者;
叙彼救云︰此我不能一剎那顷即遍动身。然次第而动,以迅速故,如旋火轮者。
Δ酉二正破二。戌初即立量。
则所执我,非一、非常,诸有往来,非常、一故。
汝所执我应非常、一,有往来故,如火轮等。诸有往来,皆非常、一故。
Δ戌二都结破。
此有二量︰一难非常;二难非一。合有三量,破第三计。都合二十一比量破三类执。此中破三种我,并同《广百论》第二、第三卷说。
Δ辰二复叙三类计兼破小乘二。巳初叙计二。午初标举。
又所执我,复有三种:
即是第二,别叙三计,兼破小乘。于中有二︰初叙计,后破斥。
Δ午二列名三。未初即蕴我。
一者即蕴。
此如《瑜伽》等四种计中,此即第一。有计我体,体即是蕴二十句等,世间异生皆为此计。
Δ未二离蕴我。
二者离蕴。
即体非蕴,前说三计皆是此摄。「离」者,异义,体异名离。不尔,摄计便为不尽。《瑜伽》四计即彼后三。虽住蕴中,或住蕴外,或不住蕴,亦非蕴外;并离蕴计。
Δ未三俱非我二。申初正释论。
三者与蕴非即非离。
筏蹉氏外道,名犊子外道,男声中呼,归佛出家,名「犊子部」。皤雌子部,女声中呼,即是一也。上古有仙,居山寂处,贪心不已,遂染母牛,因遂生男,流诸苗裔。此后种类皆言「犊子」,即婆罗门之一姓也。《涅槃经》说犊子外道,归佛出家,此后门徒相传不绝。今时此部,是彼苗裔,远袭为名,名「犊子部」。
正量部等,亦作此计。
Δ申二别对辩二。酉初对辩诸论有异。
然《广百论》第二、三卷,唯有三种;《对法》第一、《瑜伽》第六及六十五、《显扬》第九,并有四种。
然今此文列有三种,义宽于《瑜伽》,彼无第三非即、离计。经部本计我亦非离蕴。偏破犊子,如《俱舍论》第二十九并三十说。
Δ酉二对辩诸宗有异二。戌初别对叙计不同二。亥初解有宗。
然萨婆多等,叙外道计,无离蕴者。以二十句等我见等中,唯即蕴故。如《毗婆沙》第八卷。
问:为有离蕴计为我耶?彼答言「无」。诸所执我,一切皆缘五取蕴故。缘蕴外无,不生心故。
Δ亥二解大乘。
今者大乘,说有离蕴计为我者,如《瑜伽》等说。然亦释经「一切皆缘五取蕴起」,至下当知。此据影像相分为论,必须有故。所缘缘体非无法故。非据本质,本质诸蕴或复无故。
Δ戌二总对缘境有异。
然今大乘,影像而言,缘无心不生;本质而说,缘无心亦起。萨婆多说,缘有心生,无即不起。经部师说,缘无心得生,不要于有。大乘一念即俱得缘,独无不生,俱无得起。故三宗别。
Δ巳二破斥二。午初以十量别破三。未初有七量破即蕴我二。申初有二量总就五蕴破四。酉初指科总非。
初即蕴我,理且不然,我应如蕴,非常、一故。
破我体─即蕴我,应非我相。
Δ酉二立量别破。
量云︰我应非常,以即蕴故,犹如蕴性。
彼宗所计我体即蕴,然体仍常,故为此破。破一比量,亦准此知。
Δ酉三指繁不述。
然《瑜伽》等,更有别破,此既无文,不能具引。
Δ酉四潜通外难。
此总缘蕴而起我见,得为破也。
Δ申二有五量别约内外破二。酉初有三量正就所执破二。戌初有一量内色非我破三。亥初指科辩文。
又内诸色,定非实我,如外诸色,有质碍故。
自下别破二十句中,五别计我。且破色我。
Δ亥二立量正破。
量云︰内诸色处定非实我,有质碍故,如外诸色。根及属色皆名内色。
Δ亥三辩计因由。
唯破内色我,非计外我者,以外色无作、受用故。
Δ戌二有二量王所非我破四。亥初指科释论。
心、心所法,亦非实我,不恒相续,待众缘故。
自下破余四蕴。「不恒相续」,是间断义;「待众缘」者,藉缘起义。
Δ亥二立量正难。
量云︰心、心所法亦非实我,不恒相续故,待众缘故,喻如灯、声等。
此既二因,比量亦二。
Δ亥三辩开合意。
四蕴非色,体类是同。合为量破,并如色蕴。别破亦得。
Δ亥四通外妨难。
此破于蕴计为实我,说假我者,亦不遮之。
Δ酉二有二量设遮非执破二。戌初生起下文。
前破心所,即行蕴少分。行蕴少分中不相应行,既与心所别,故应别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