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通讯

——平阳与韩原

颉刚先生:

《责善》五期收读。大作《燕迁汾水考》提及韩原非今之韩城,弟甚赞同。鄙意可由平阳之所在以定韩原之位置。《史记·韩世家》:“韩武子事晋,得封于韩原,宣子徙居州,贞子徙居平阳。”鄙意以为韩都三迁皆当在浍水、绛水流域。《战国策·秦四》:“汾水利以灌安邑,绛水利以灌平阳”。《水经注》:“绛水出绛山,西北流注于浍。”又:“绛县南对绛山。”此绛县当即今曲沃,但非晋都新田。新田又称新绛,既非今日汾水北岸之新绛县,亦非绛山南麓之绛县,鄙意疑其在汾、浍交流之三角洲上。《左传》成六年,韩献子称其“土厚水深,有汾、浍以流其恶”,足证俗说新田在曲沃西南二里之非。新田之义,似为新近冲积之田,既兼濒汾、浍,则决不仅濒浍水。浍水南岸即绛山北麓,绛水流经其间,则平阳应于此间求之,约略当今侯马南方附近之地。俗说谓唐尧所都之平阳为在今临汾县,鄙意决为非是。盖《史记·晋世家》已明言“遂封叔虞于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又言“曲沃邑大于翼,翼城,晋君都邑也”。“献公城聚都之,命曰绛,始都绛”。俗说既承认翼与绛皆在浍水及其支流绛水流域,则此流域应为周初所灭古唐国之旧域,《帝王世纪》所称之尧都平阳亦应在此旧域求之,不得更于北方百里外嫁之临汾也。《战国策·秦四》既明言“绛水利以灌平阳”,则更证明此平阳确为唐尧之古都,亦即韩贞子之新都,至三家灭智氏时仍未他迁者。鄙意上古地面气温较高,雨量较富,故大河之濒多储渟为大泽。汾水上游有昭余祁泽即其一证。古人定都设邑,因此多在小河之流域。例如陕西之雍水、汧水为周秦古都,而泾、渭之发达反在较后。故唐尧患水之时,决不致定都于汾水泛滥之临汾。晋迁都三次亦皆不出浍水流域,亦即不出唐之旧域。而其自上游逐渐移居下游,则与周秦相似,可为河水渐干之证。此固闲话,然平阳既为韩贞子之都,则其故都韩原亦当在附近。由周、秦、晋迁都皆自上游趋下游之例推之,则韩原当在平阳之东方,浍水上游之南岸。而晋都故绛则犹在其上游。盖秦穆公渡河伐晋,必循汾水、浍水南岸以指故绛,晋惠公“三败及韩”,急云“寇深矣”,则韩原距离故绛必极近也。江永疑为“盖在山西河津、万泉之间”,似亦非是。

除上述理由外,梁山之所在亦可为一证。鄙意梁山当在浍水发源之地。《左传》成公五年:“梁山崩,”因“山崩川竭”,故次年“晋人谋去故绛”而迁于“土厚水深”之新田。《大雅·韩奕》所恭维之“奕奕梁山”必在韩原举目能见之地。晋人因山崩而迁都,则此梁山即《韩奕》之梁山。盖故绛濒浍,梁崩而浍竭,故不得不迁都于浍水下游与汾水交流之三角洲上也。尊说欲以吕梁山当此梁山,鄙见未敢赞同。一则吕梁在晋、韩北方,相距四五百里,为人目所不能见,当不致尊为国之镇山;再则吕梁山崩颓,汾水枯竭,与晋之国都无直接影响,不致无故迁都。鄙意翼城、浮山两县界上有山高至一千五百公尺以上,当为浍水导源于是,似足当梁山之称,为晋、韩之镇。

上述平阳之说,仍有二点须解辩:一、《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赵朝为平阳大夫”,则平阳此时实为赵邑。然此时韩宣子方卒,及其子贞子始徙居平阳,安知韩不以马首易赵之晋阳,平阳接近韩之韩原,互相调换,以便统治。《左传》所载,不乏先例。易得平阳之后,始移治之,此理固可通也。二、《战国策·燕二》:“秦正告韩曰:‘我起乎少曲,一日而断太行;我起乎宜阳,而触平阳,二日而莫不尽繇;我起乎两周,而触郑,五日而国举。’”此平阳当在宜阳附近,当非复绛水旁之平阳矣。此点自宜注意。秦之侵韩,以少曲为左翼,宜阳为右翼,两周为中军,甚合当时战略。宜阳在河南,则此平阳当在宜阳之东,只二日程,似曾为韩都。《史记·楚世家》:“秦破韩宜阳而韩犹复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阳,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以故尤畏秦,”亦以宜阳、平阳连类而称。可知韩在去绛水之后,迁阳翟之前,似曾在伊水或汝水或颍水之上游建都,仍名平阳。此种迁都而不易名之事不乏先例,商都之亳多至四处,郑东迁后仍名郑,即其明证。不仅平阳为然,即魏都安邑亦非首在姚暹渠流域之夏县也。鄙意安邑初在汾水旁之霍县附近。《史记·六国年表》:“秦武王后九年,取赵中都、西阳、安邑,”此安邑当为魏之故都而后来易与赵国者。《左传》闵公元年:“晋献公灭耿,灭霍,灭魏;赐赵夙耿,赐毕万魏。”《史记·魏世家》:“魏武子治于魏,魏悼子移治霍。”魏、霍连类而称,两地相距必迩。俗说乃以魏为在今之芮城,本无证据。霍在汾水东岸,魏或在其附近之支流。魏绛徙治之安邑亦当在魏、霍不远濒汾之地,故魏桓子惧智伯决汾水以灌之耳。三家共灭智氏之后,三分其地,魏始分得解池附近及河西之地,然后徙都于今夏县之北,仍名安邑。盖智城在今解县或虞乡县,《史记正义》引《古今地名》及《括地志》,似无疑义。智氏于晋六卿为最强,其力能远征赵之晋阳,当不容魏处解池之东共享池盐之大利也。鄙意不仅汾水有安邑,河西亦似有安邑,不仅河东夏县一地而已。《史记·六国年表》:“秦孝公十年,卫公孙鞅为大良造,伐安邑,降之。”此安邑,据《秦本纪》,知其属魏。既已降秦,不闻秦还之于魏。同年为魏惠王十九年,“魏筑长城塞固阳”,用意当在拒秦。而次年“卫鞅围固阳,降之”。此固阳,俗说乃推之往绥远,甚可笑。据战略地理求之,必在渭、洛之间,扼秦、魏之冲,是时魏在河西尚有二郡数十县,迟至二十余年后始割让与秦。秦既尚未占有河西,则亦无能迳陷河东之安邑。秦军首陷安邑而后陷固阳,则此安邑似在固阳之西。鄙意虽不愿坚持此说,但亦不妨提出备考,且用为安邑不限一处之证耳。在卫鞅围降此安邑之后六十六年,魏割河东四百里与秦之后四年,魏又纳安邑及河内与秦,一若此安邑不在河东而在河内者然。今虽未暇深究,然最初之安邑必在汾水流域则固可深信不疑也。

凡此皆未定之论,敬乞先生指正。此颂撰安。

姚名达

(原载《责善》第一卷第十一期,1940年8月16日)

史字的本来意义

一史官制度与史的本来意义有什么关系

要研究中国的史官制度,当然首先要确认史官是什么,这就不是一个很容易的问题。第一、因为有的时代虽有史官这种名称,却又不是我们所要研究的史官。第二、我们所要研究的史官,历代的官制很少明白标出史字,往往用一些仿佛没有关系的名称。第三、有些官吏的职务明明是史官的本分,偏偏连名称也没有,只是临时兼充。所以如果我们不确认什么是史官,史官制度将没有方法考查明白。

但是史官的性质跟着史字涵义而来,而史字的涵义却又跟着时代而变化;如果我们不精密的分析史字涵义在文字史上的变化,或是虽已分析过了而又不确认某一类涵义才是真正的原始的定义,那么,我们仍旧不能决定史官的性质是什么。所以我们的工作还是要借助于文字学,先把史字的涵义分析清楚并确认下来。

不过一个字的涵义更换,主要的是由于字形的变化。而字形的变化,主要的又是由于写字工具的陆续发明。

殷虚甲骨文字和大小篆的差别,在直线和弧线多寡的比率上面。用刀笔在甲骨简牍上面刻字,同样是硬碰硬,自然是直线的笔画多过弧线的。但,如果用漆笔在简牍布帛上写字,却是自然会多写弧线,少画直线了。不过它们也有相同点:线画的粗嫩都是相等的。因为甲骨简牍都太坚硬了,刀笔不容易刻得更粗肥些。而漆笔尚没有用羊毛制造,硬的芦管和凝滞的漆也实在不容易分出粗嫩来。

到了蒙恬造笔,始用羊毛,然后才有程邈发明隶文,始有肥瘦如意的笔画。再进而到蔡伦造纸,纸面光滑,方笨的隶文也就变而成楷文草文了。

史字在文字进化的过程中,形态也跟着多次的变化。我们必须考察它的变态,追究它对于涵义的影响,然后才可以决定史官的性质。

二史字的形态有什么变化

现存最古的甲骨文,拓印在《殷虚文字》、《殷虚书契前编》、《后编》、《铁云藏龟之余》、和《新获卜辞写本》里面的,都有史字。它们的最初形态就很不一致;这是因为甲骨文也不是一朝一夕刻成的,经过了数百年的长时期,自然会发生变化。现在可以分析它上半部的形态和下半部的位置,模写为左列的图样:

这些文字值得注意的所在有五点:第一、的形态不一,下角或,或,或,或;但上方,两端都突出于的上面。第二、有水平的,有倾斜的,有两端越出于的外面的。第三、最宜注意,每一字的都很长,总是和相接触。第四、有时紧握的下部于全掌内,有时只握于半掌内,有时只用一指接触的中下部,有时只接触的末端。第五、握的有时是,普通是。这里交给我们的问题是:是不是手的指掌?是什么?、、、是什么?和合并起来又是什么?最后则问整个字的涵义又是什么?

殷末和周代的前半期往往在钟鼎上铸刻文字,留存到今的还很多。据《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啸堂集古录》、《铁纲珊瑚》、和《金文编》等书所载,史字的形态已孳乳成数十种,可以分列为左图:

从这些文字的形态变化可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一、形不见了,于、、以外,新生了。二、有长有短,长的越出手下,短的竟缩入内,不在手中了。三、下半部的变形很多。特别是戊卯组的竟很像隶楷的史字,丁申组的竟很像隶楷的事字。这里告诉我们以由到史的过程,以及史事分途的痕迹,让我们研究涵义的时候,得一个正确的基本观念。

甲骨文和钟鼎文都不是一个短时期的特产,但是我们要把这长时期的文字个别的确定它的年代,排列成一个顺序,那也不是容易的事情。不过我们考察史字形态变化的顺序,却也有个肤浅的方法。第一、比较它的上半部,甲骨文有而钟鼎文没有,钟鼎文有而甲骨文没有,原则上我们已确定甲骨文较钟鼎文为古,那么我们也可以确定是最早的形态是最晚的形态。再比较、、、四种,觉得、的面积和边线都和相似,只不过改曲线为弧线罢了,在年代上应该是较稍后,顺序第二。再看带扁形,和相似,在年代上应该是较稍前,倒算起来也是第二。带方形,横幅有的宽,竖幅有的长,应该列在、的中间,顺序或倒数都是第三。惟有的年代较难确定;论它是直线,甲骨文也有了,应该紧接的后面,排在的前面;但是钟鼎文里面的太短,和的相同,又似应抑后。还有、两形,似乎可以分别安排在、的地位里,算是缺笔,不另讨论。

第二,甲骨文的一律很长,可见长的是较早。汉代的字很短,可见短的是较晚。不过钟鼎文有的在全手内,或竟穿出手下,有的在半手内,有的缩至手上,有的甚至缩入内,不在手内,的伸缩是很不规则的,因此我们不能依的长短来编排时代的早晚。我们只能研究的伸缩与、、、、、的变态顺序是否平行的发展,再去推定它们是两种物体还是一种。如果顺序相同,便是一种物体;否则是两种。请看上图,自甲至己各组,每一组的都有长有短;再看自子到辰各组很长的也不限于,或,各种变态都有:这就可以证明是一种物体,自至的形象又另是一种物体了。

其次,我们还要研究、、、、、是一种物体,还是许多种?这可从甲骨文有这些形态的字去考察,我在下文里已证明它们是一种物体形象,这里姑且不提。

三史字的本来意义究竟是什么

要想知道一个字的涵义,普通是查阅字典。例如史字,《辞源》载它有三种涵义:一、“古掌书之官也”;二、“记事之书曰史”;三、“姓也”。除了第三种和本书关系较浅,可以不论外,第二种是后世新定的意义,不是上古的本来意义;第一种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很不明白。如果把书字当做图书、典籍的名词用,那就错了。如果把书字认做书记、书写的动词用,那就不错。但《辞源》是现代的辞典,照那句话的文法和现代的习惯看来,是指书籍而言。我们不能依据这种普通的辞典来解决专门的问题。这是一个原则。

即使是古代的字典,也未必便可凭信。因为上古还没有字典,中古的人综合古字来写成各种解释,未必便是上古本来的意义。例如《说文解字》,在现存的古代字典算是最早的,它解释史字说:“记事者也,从又从中,中,正也。”这也不一定是正确的。第一、这个“者”字的涵义就不很明显;如果是指记事的人,固然不错,但也容易引起误会;如果是指记事的书,却又错了。第二、它把史字的上半部认做中字并解释中字的涵义为正字,意思是认以手持正为史字取义的标准,这个错得更厉害些。所以我们研究古字的本义,确实不能仅仅依据现存最早的字典,这也是一个原则。

最靠得住的二种原料:第一、是文字的本来形态和后来变化的痕迹;第二是秦汉以前的古书所提及的字义。因为古字最早多是象形,顾形思义,最易得到本来的意义。古书虽无意解释字义,但它们所承认的意义确是当时和稍前时所通行的,比较后世字典的解释,究竟亲切得多,正确得多。我们现在研究史字的本来意义,应该采用这最后的两种方法,不必相信说文解字,更谈不上什么辞源之类。

上文我已确定史字的上半部是两种物体的象形,不该看做一种物体。但古人对于这上半部始终认为整个的中字,和下半部的手字合并成史字。不过他们的解释也各有不同,可以分成四派:

第一、可以叫他为许慎派。《说文解字》是东汉中年许慎做的,原文已于上段引征过了。后世有许多文字学者都遵信它的解释。例如南唐徐锴《说文系传》说:“记事当主于中正也。”清桂馥《说文义证》说:“‘中,正也’者,文公元年《左传》:‘举正于中’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不云记言者,以记事包之也。”又有一部《说文部首订》说:“从又从中者,犹持正也。盖史之所记,如其事而实书之,不参己见,亦无偏倚。故从又持中,为人记事之称。因其记事无虚伪,遂名其所记之书为史,亦名其所记之实为史。”这一套的说法,都从中字得来。我的亡师王静安先生轻轻的举了两个理由,便把它驳倒了。他在《释史篇》说:“其字古文篆文并作,从。(秦泰山石刻‘御史大夫’之‘史’,《说文》大小徐二本,皆如此作。)案古文‘中正’之‘中’作、、、、、诸形,‘伯仲’之‘仲’作,无作者;唯篆文始作。且中正无形之物德,非可手持。”这自然是严正的反驳。根本史字的上半部不是中字,那能用中正的美德来解释?纵使假定确是中字,中正不是有形的物体,那能用手去执持?我还可以加上一句闲话:中固然确是史官的美德,但造字的人那能预先主张史官记事必须抱定中正的态度?根本上古不曾有史籍,史官的职掌也不仅仅是记事,从那里可以得到中正的抽象观念呢?不用追究,这一套说法是后起的解释,不是本来的意义。

第二,可以叫他为吴大瀓派。大瀓是清末人,在《说文古籀补》说:“象手执简形。按古文‘中’作,无作者。”林义光在《文源》上亦说:“从,不从中,‘中’古作,象简形,执简所以记事。”他们一致反对许慎“中,正也”的说法,这是对的。但说象简形,象手执简形,却不一定很对。王静安已经说过:“与简形殊不类。”因为一简的形态应该画作或,即使说有点象,但为什么中间平添一条很长的直线呢?这直线的上下二端都已越出的体外,自然更加不象竹简了。如果象手执简形,就应该画作。若说甲骨文不便多作弧笔,也不妨画作。篆文则可作。现在甲骨文的史字作,篆文作,手并不直接执简,可见吴大瀓派的说法确是错了。

第三,可以叫他为江永派。江永是清初人,在《周礼疑义举要》说:“凡官府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断庶民狱讼之中’,皆谓簿书,犹今之案卷也。此中字之本义,故掌文书者谓之史。其字从又,从中。又者,右手,以手持簿书也。吏字事字,皆有中字;中有司中星,后世有治中之官,皆取此义。”王静安说:“江氏以中为簿书,较吴氏以中为简者得之。”(自注:“简为一简,簿书则需众简”)著者则认为这一派说象簿书,实在不对。因为一简既不象,众简并列成册,应画作,即使不用丝编,亦应作,无论如何,决不象。可见不是象众简的簿书了。这是一点。再则,如果照江永的说法,手持簿书的人叫做史,那又应该用什么话来解释典字呢?《礼记·月令》:“乃命大史,守典奉法。”甲骨文的典字作或,是象两手持册的形态,是掌管簿书的意思。这字比较字合理得多了。这是二点。三则《周礼》的“中”字都是指司法衙门的判决案而言,并不是通指一切官府的簿书档卷。请看《周礼》的原文:

小司寇……以三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岁终则令群士计狱弊讼,登中于天府。……

这所谓群士即下文所引的乡士、遂士、县士、方士:

乡士掌国中,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旬而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刑杀,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则王会其期。

遂士掌四郊,各掌其遂之民数而纠其戒命,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二旬而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就郊而刑杀,各于其遂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则王令三公会其期。

县士掌野,各掌其县之民数,纠其戒令而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旬而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刑杀,各就其县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则王命六卿会其期。

方士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月而上狱讼于国,司寇听其成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书其刑杀之成,与其听狱讼者。

这些明白的全文,一望而知它所谓“中”是群士司刑议定狱讼的判决案,绝不是普通行政衙门的簿书档卷。我们先看了这些全文,再去看《周礼》的另一条,才不致误会。

天府……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诏王察群史之治。

这里所谓群史就是上文所引的群士。古文“士”“史”两字有时通用。治中也就是上文所引的议定狱讼的判决案。天府保藏这些判决案,以备考察。不过是许多职掌的一种。另外还有别的簿书也由他受藏,但不叫做“中”。例如同这一条规定着:

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之。

这就是另二条所定:

小司寇……及大比,登民数,自生齿以上,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

司民以制国用,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这可见登记人口数字的版不叫做中,但也藏在天府。又如:

大司寇……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

……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

这些盟书,贤能之书也不叫做中,也藏在天府。还有:

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

这里的禁令也是文字写成的簿书,也不叫做中,但也藏在天府。我们看了以上各项证据,当可相信“中”字是一个专门名词,只指司法衙门的判决案而言,确实不是普通的包括一切官府的簿书档卷。江永和王静安引证《周礼》,断章取义,随意解释,实在违反原来的意义,我们不愿信从他们。

第四,可以叫他为王国维派。国维字静安,民国十六年才去世。他在《释史篇》赞成江永的话,说史是手持簿书的人。但又讥笑他:“顾簿书何以云中?亦不能得其说!”因此找了些证据,说中是盛筭的器具,亦可用以盛简,因为简与筭是一物,所以簿书也可叫做中了。把这篇繁碎的文章完全转钞本来是可以不必的。但因为他是近代的考据专家,很多人都尊信他的意见。而我呢,却并不因为他是我的先师而迷信这一篇周文曲纳的话。所以不得不择要引述,逐一加以反驳。

首先他引了许多话,考出中是什么。说:

案《周礼·大史职》:“凡射事,饰中,舍筭。”《大射仪》:“司射……命释获者设中,大史释获,小臣师执中,先首坐设之,东面退,大史实八筭于中,横委其余于中西。”又:“释获者坐,取中之八筭,改实八筭。兴,执而俟,乃射,若中,则释获者每一个释一筭。上射于右,下射于左。若有余筭,则反委之。又取中之八筭,改实八筭于中,兴,执而俟”云云。此即《大史职》所云:“饰中舍筭”之事。是“中”者盛筭之器也。

这一句结论也许是对的。但盛筭的“中”是执在小臣师的手里,大史不过实筭于中,取出“中”的筭,改放一些进去罢了。纵使“释获者设中”也是大史的职掌,“中”也不是常常执在大史的手里,那便不能说字是象手执盛筭的中了。况且根据同在一书,同记一事的《乡射礼》,释获者即叫做释获者,并没有标明是主人之史。而同属《仪礼》的另一篇《既夕礼》里面却明明有主人之史。如果释获者设中,实筭,取筭,易筭的职掌确实是史官最重要的工作,那么《乡射礼》篇就应该指定主人之史来担任这些工作。既然没有标明,我们便不应该因为《大射礼》有些提及史和筭有关系的证据,便硬说盛筭的中也执在史的手里。

其次我们要注意盛筭的中,究竟象不象或?据静安先生说:

中之制度,《乡射记》(名达按:记字是仪字之误)云:“鹿中髤,前足跪,凿背,容八筭,释获者奉之先首。”又云:“君国中射,则皮树中,……于郊,则闾中;于境,则虎中。大夫兕中,士鹿中。”是周时中制,皆作兽形,有首,有足,凿背,容八筭,亦与字形不类。余疑中作兽形者,乃周末弥文之制;其初当如形,而于之上横凿孔以立筭,达于下横;其中央一直,乃所以持之,且可建之于他器者也。

在这里,他明明知道周代的“中”和字形不象,却又凭空设想出一种和相象的盛筭之器来,而咬定《乡射礼》所明白规定的不是周初的制度。这种武断的态度,可说是很不合理的。在没有新的证据发现以前,不能鲁莽的听信他的话。这点和我们的主题没有多大关系,也用不着去追究。因为无论盛筭的中是有点象或者是借用字,它都和史字拉不上来。

往后,王静安另外想出二项理由,说明古代的筭和简策同是一物,同为史官所执,因此说“中”亦是盛简策的器具。他的第一项理由是说筭和策的长短相符:

考古者简与筭为一物。古之简策最长者二尺四寸。其次二分取一,为一尺二寸。其次三分取一,为八寸。其次四分取一,为六寸(详见余《简牍检署考》)。筭之制亦有一尺二寸与六寸二种。射时所释之筭长尺二寸。……计历数之算则长六寸。……尺二寸与六寸皆与简策同制,故古筭二字往往互用。

这里他有一点最大错误是不曾注意筭的大小。据《汉书·律历志》:“筭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可知筭是很小的竹条。《汉书·艺文志》:“刘向以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李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脱亦二十二字。”可见简策必较筭大得多,方才可以刻二十余字,决不只一分。一分宽的筭绝不能容许史官刻字。所以无论如何,不能说“简与筭为一物”,最多只能说相似,不能说相同。这个前提决定了,他的第二项理由也就很难成立了:

《既夕礼》:“主人之史请读赗,执筭,从柩东。”注:“古文筭皆作。”《老子》“善计者不用筹策”,意谓不用筹筭也。《史记·五帝本纪》:“迎日推。”《集解》引晋灼曰:“,数也,迎数之也。”案无数义,惟《说文解字》云:“算,数也。”则晋灼时本当作“迎日推算”,又假筭为算也。汉荡阴令张迁碑:“八月民。”案《后汉书·皇后纪》:“汉法常以八月算人。”是“八月民”,即“八月算民”,亦以为算。是古筭同物之证也。

筭是竹做的, 即是策,亦是竹做的。策的长短分四种,有二种齐巧和筭的长短一样。因此古文把筭 二字引申通用,亦合情理。但不能因二字可通用,便说二物同是一物。譬如杨和柳相似,用字时亦随意相通,但若说杨柳同是一物,那却错了。王静安对于上述二项既有误解,因此把古书的 字当作筭字看待,引《少牢馈食礼》“朝服,左执筮”,《士冠礼》“筮人执 ”,说“筮亦史事”,“他事用筭者亦史之所掌”。其实这些 便是 ,筮人便是筮人,不必牵混为一谈。史究竟和筮有何关系,容于他文讨论,现在不必谈。

他既一口咬定,“筭与简策本为一物,又皆为史之所执”,就武断“则盛筭之中,盖亦用以盛简。简之多者,自当编之为篇。若数在十简左右者,盛之于‘中’,其用较便。”又引征《逸周书·尝麦解》:“宰乃承王中,升自客阶,作,执从中,宰坐,尊中于大正之前。”就说:“是中二物相将,其为盛之器无疑。故当时簿书亦谓之中。”又说:“然则史字从又持中义为持书之人。”这里有二个罅漏可以攻击:一、用什么物体作?盛筭的中可以作吗?“执从中”的从字可以作盛字解释吗?据我看《尝麦解》的原文,升阶作在“承王中”之后,不妨说中是作的物体,或许就是刀笔,也未可知。“执从中”,就是纸跟着笔的意思。这唯一的孤证恐也不足为王静安的帮助吧。二、除这篇《尝麦解》以外,还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盛筭之中,盖亦用以盛简”?试想筭的大小不过“径一分”,盛筭的中盛筭不过八枚,它的体积是多么的狭小!盛一简已很为难,那能够盛放十简下去?

退一步讲:纵使筭就是简策,盛筭的中就是盛简的中,也不能说“故当时簿书亦谓之中”。我们不必引经据典,只打一个譬喻,即可明白。古代的简策,没有字的现代叫纸,有字的现代叫文稿。盛筭的中如果就是盛简的中,那就等于现代的稿纸篮或文稿篮。如果我们依照王静安的意见,说“盛简的中就是簿书”,这就无异于说:“盛稿纸的或盛文稿的篮就是簿书”。这句话通不通?读者下一句断语吧!

总括这几条我反驳王静安的结论是:

一、中纵使是盛筭之器,也不是盛简策之器。

二、筭字虽可和字通用,简策()和筭也不是一物。

三、大史虽然有时饰中设中,有时舍筭,有时执,但这些不是经常的工作,不会常常手执盛筭的中。

四、中字在《周礼》只是司法衙门的判决案,不是行政衙门的簿书档卷,更绝对不是一般的书籍。

五、史所手执的不是盛筭之中,也不是判决案,也不是簿书,更不是一般的书籍。

综合上文对于四派的反驳,我们可以相信史字的上半部一定不是中字了。

照上段所辨正,史字的上半部不是中字,似可确定了。那么究竟是什么呢?照前文分析字形的变化,已经证明史字的上半部是两种物体所组成,不只一种物体。这两种物体又是什么呢?拿甲骨文和钟鼎文另外许多字的形态来比较,并征引秦汉以前的古书所称述,似乎两种物体是笔和口,史字的上半部是象笔在口前的形态。象刀笔,有尹字聿字和书字可证。甲骨文的尹字如左:

钟鼎文作,从又从,这可反证《说文解字》“尹从又,握事者也”是错误了。其实尹字就是聿字。《说文解字》:“聿,所以书也。从聿,一声。”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此象手持笔形,乃象形,非形声也。父辛从与卜辞同。”这样解释,一点也不错。王国维《释史》也说,尹字从又持,象笔形。周初的史佚,有一部古书(偶忘其名)称为《尹佚》。《书·洛诰》又称为《作册逸》。作册必须持笔,持笔的人叫做尹氏,持笔作册是史的职掌,所以《作册逸》也可叫做《尹佚》或《史佚》。作册就是为书。《左传》鲁襄公十四年,晋师旷明明称道旧制:“史为书。”《周礼》:“史掌官书以赞治。”书字颂鼎作,颂敦作,是象手持笔在简上刻字的形态,亦可助证是笔的象形。《礼记·曲礼上》:“史载笔,士载言。”《国语·晋语九》,董安于多称:“方臣之少也,进秉笔,赞为名命,称于前世,立义于诸侯。”又载士茁称:“臣以秉笔事君。”秉笔和载笔都就是持笔。史不持笔则无法作册或为书,所以史字上半部的一定是笔,绝对无疑。许多形态应该确定它是什么?最初,我因为看见的甲骨文的史字只有形,揣测它是夹钳中央的木片,曾在暨南大学和复旦大学的讲义上发表过。后来看见了更多的甲骨文,已有改方为圆,改长为扁的趋势,和钟鼎文相差不多。再比较书字在钟鼎文里,下部有,似象简形。《礼记·祭统》又有“史由君左,执策命之”的话,《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说得更明白:“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可见史常执简以书时事,似乎史字和书字的都象简策的形态。不过书字的在下,很象持笔刻简,可以说得过去。史字的和则混在一处,说它是一件东西固然错了,说它是简和笔一同执在史的手里,却不很像,因为固然在里,却不在里,似乎不是象简。最后看见甲骨文从口的字,如古字作,字作等形,日字作,品字作,各字作,吠字作,告字作,名字作,问字作,唯字作,司字作、、,占字作、,这些口字的形态也有种种不同。因此觉得史字的上半部恐怕也是口字和笔字所合组而成,史持笔放置在口的正前面,就是用文辞代替语言的意思。引古书来证明,便可相信这一说。《仪礼·聘礼》:“辞多则史,少则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这句话表示史是文辞很多的人。和《论语·雍也》,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是同一意义。最重要的证据是《左传·桓公六年》梁季所说:“祝史正辞,信也。”《昭公十七年》太史所说:“祝用币,史用辞。”《成公五年》绛人所说:“祝币,史辞,以礼焉。”《襄公二十七年》赵孟所说:“其祝史陈信于鬼神,无愧辞。”《昭公十二年》昭子所说的“书辞无颇”。这可见史以正辞立信为职掌之一。《襄公二十五年》又引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郑伯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这更可见文辞是来补足语言的不足的。史字的上半部,是手持刀笔,置于口前自然是“文以足言”之意。

由上段对于史字的上半部定了一种解释,我们应该可以知道史字的本来意义确是什么了。现在不妨再引一些古书的文字证据,来确定史字的涵义。第一项应该先证实史是一种技术专家。《礼记·王制》有两句很要紧的话:

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

这很合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所说:“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太史公自序》所说:“司马氏世典周史”和“余死,汝必为太史”。《左传·定公四年》,子鱼也把“祀、宗、卜、史”相提并论。这可见史是父子兄弟世世相袭的官吏,不兼职,不改位,终身专用他的技术以事奉上面的王侯和长官。

第二项应该要证实史是一种雕刻文书的技术专家。后汉王充论衡·量知篇》给我一个显明的证据:

能斫削柱梁,谓之木匠;能穿凿穴埳,谓之土匠;能雕琢文书,谓之史匠。夫文史之学,学治文书也,当与木土之匠同科,安得程于儒生哉?

后汉时代叫雕琢文书的刻字匠为史匠,固然带着鄙薄的意思,但由这句话可以知道史的主要职掌就是雕琢文书,所以手上才要常常持着刀笔。证以《左传·昭公六年》叔向所说:“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可知周代作书是用锥刀的,这种刻字作书的史最要多多的认识文字。《汉书·艺文志》有一条:

汉典,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

这是说识字到九千以上的人,才有资格做史这种官。这种史官就是现代所谓书记员。又要刻字刻得顶好,六体都很擅长的人,才可以做尚书和御史两种衙门的“史书令史”这种官。这种史书令史是比较小衙门的书记员高贵一些,也俨然是一种技术专家了。推远到周代去看,也和这个意义相符合。《周礼·天官》:

宰夫之职,……掌百官府之征令,辨其八职:一曰正,掌官法以治要。二曰师,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数。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七曰胥,掌官叙以治叙。八曰徒,掌官令以征令。

史的职掌是“掌官书以赞治”,这个书字是指书记的书,不是书籍的书。史掌管的是书记的事,不是藏书的事。这与上文已引的“史为书”,和《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说“史不绝书”,《礼记·内则》所说:“十年出就外傅,屈宿于外,学书记”,比看一下,便知载笔是为得要写字了。所以各种衙门都有史官,并不限于王侯面前。《周礼》规定得详详细细,一望可知。

第三项要证明这种雕刻文书的工作就叫做书或记。《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叔侯说:

鲁之于晋也,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公卿大夫,相继于朝,史不绝书,府无书月。

《国语·楚语》上左史倚相说:

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和《国语·鲁语》上都记曹刿说:

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

《史记·晋世家》:

史佚曰:“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

《礼记·玉藻》:

天子……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又《内则》:

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

这可见史的工作就是书他所应书的事情了。这书字或作记字,都是动词。《左传·僖公七年》管仲说:

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夫侯诸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

《礼记·王制》亦载:

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

这篇史官书记下来的简策,就叫做书,书经就是因此得名。书字也由动词变为名词了。

第四项要证明史载笔为书,以代语言;但亦须以语言诵读书里的文辞。前句的证据是《左传·僖公十一年》:

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后句的证据是《仪礼·聘礼》:

……史读书展币,再执书告备具于君。……史读书,司马执策,立于其后。……又《既夕礼》:

主人之史请读赗执筭。……

《礼记·王制》:

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

又《月令》:

先立春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皆同)。

又《曾子问》:

孔子曰:“诸侯适天子,必……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庙山川。……诸侯相见,必……命祝史告于五庙所过山川。……反,……乃命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

又《祭统》:

古者名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大庙……史由君右,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

最好的证据是《国语·楚语下》:

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

有这些证据,再加上前端所引的“祝用币,史用辞”,便可相信史的口和笔是一样的重要,都是表达意志和情绪的工具。

第五项要证明史的作书正辞两项工作都以立信垂远为标准。《国语·鲁语》上有一条记夏父展说:

君作而顺,则故之;逆则亦书其逆也。臣从有司,惧逆之书于后也,故不敢不告。

《礼记·曾子问》:

古之礼,慈母无服。今也君为之服,是逆古之礼,而乱国法也。若终行之,则有司将书之,以遗后世,无乃不可乎?

这可见国君的举动,史必书记下来。纵使是恶劣的事,亦不隐讳。这有两件明显的事例,一是《左传·宣公二年》:

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呜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

一是《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这是何等的刚强!何等的正直!奸臣杀人不眨眼,大史亦毫无畏惧,终能不改其直笔!这两件并不是特殊的例,大约因为古代原有这种风气:凡做史官的人记事说话必须真实可信。如前段所引《左传》各条:“祝史正辞,信也。”“祝币,史辞,以礼焉。”“其祝史陈信于鬼神,无愧辞。”已可见史辞必信。现在再引《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的话来作证:

齐侯疥,遂痁,期而不瘳。诸侯之宾问疾者多在。梁丘据与裔款言于公曰:“吾事鬼神丰,于先君有加矣。今君疾病,为诸侯忧,是祝史之罪也。诸侯不知,其谓我不敬。君盍诛于祝固、史嚣以辞宾?”公说,告晏子。晏子曰:“日宋之盟,屈建问范会之德于赵武。

赵武曰:‘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晋国,竭情无私。其祝史祭祀,陈信不愧。其家事无猜,其祝史不祈。’建以语康王。康王曰:‘神人无怨,宜夫子之光辅五君,以为诸侯主也。’”公曰:“据与款谓寡人能事鬼神,故欲诛于祝史。子称是语,何故?”对曰:“若有德之君,外内不废,上下无怨,动无违事,其祝史荐信,无愧心矣。是以鬼神用飨,国受其福,祝史与焉。其所以蕃祉老寿者,为信君使也,其言忠,信于鬼神。其适遇淫君,外内颇邪,上下怨疾,动作辟违,从欲厌和,高台深池,撞钟舞女,斩杀民力,输掠其聚,以成其违,不恤人后。暴虐淫从,肆行非度,无所还忌,不思谤,不惮鬼神,神怒民痛,无悛于心。其祝史荐信,是言罪也。其盖失数矣,是矫诬也。进退无辞,则虚以求媚。是以鬼神不飨其国以祸之,祝史与焉。所以夭昏孤疾者,为暴君使也。其言僭嫚于鬼神。……君若欲诛于祝史,修德而后可。”……

从这段话益发可以证明史祝对鬼神说话是以陈述可信的事为原则,说谎作伪是没有效力的,古代的人类最敬畏鬼神,所以不敢对它说谎。史官的记事和说话一样,老早就养成一种“修辞立其诚”,“民无信不立”,“无征不信;不信,民弗从”,“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以诚信为圭臬的风气。这种风气对于史官的尊贵和史学的发达,大有关系。

综合上文五项,可以知道史字的本来意义是载笔为书,正辞立信,执技以事上的人。它的字形是以手执笔,置于口前,象征着以文字补充语言的不足的意思。既不是象手执简形,也不是象手持盛筭的中形,更不是象手持簿书形。

(原载《齐大国学季刊》新第一卷第一期,1940年11月)

不平凡的一九四〇年

一九四〇年是世界史上最使读者惊心动魄的一章,除了蒙古骑兵西征那一役差堪比拟而外,任何时代都没有这一年来得离奇雄伟。在那新年的论文中,谁能预料到欧战的空间会扩大?谁能预料到欧洲会有十一个小国在几小时或几天内丧失其自主权?谁能预料到马奇诺防线可以攻破?谁能预料到法国接战才三十八天便一败涂地?谁能预料到意大利反而给希腊击败了?谁能预料到罗斯福能够连任美国第三次总统?谁能预料到英国竟自愿租借海空军根据地给美国?谁能预料到美国一再贷款至一万八千五百万美元之多给我们中国?谁能预料到备受轴心国煽惑的苏联仍不变其援助中国的政策?谁能预料到日本不但不能进攻我西南,反而从南宁撤退?谁能预料到汉奸汪兆铭在敌军卵翼下表演的傀儡战会在国内国外不发生丝毫动摇?这一切,莫不是出人意外的发展,时时刻刻的像狂风巨浪一般的震撼人心,不让我们的神经有片刻的安息。成千万的斗士,成千万的技工,不知若干亿万的财富,都听命于战争,死伤浪费而无悔。这一年里的国际大局变幻的速度,和电光的闪烁差不多,捉摸描写,殊不易易!

由于天然物产的地理分布不匀,工业革命的产生和殖民帝国之组织时间不同,各国所占有的生活资料、工业原料和商品市场,多寡不等。工业发达而资源不足之国,往往用武力侵犯邻国以满足其欲望。日本的入侵我国,德国的挑起欧战,都不外乎企图独占邻国的资源和市场。但因地理的环境,经济的机构,敌国的力量,彼此不一,故这几年来,德国已一跃而成欧陆的霸主。而日本的泥足却陷入深渊,行将崩溃。

一九四〇年的欧洲大局,和前几年一般,无疑的是以德国为原动力。一九三九年一月德意联军既帮助佛朗哥解决了西班牙共和政府,布置好了三面包围法国的阵地,三月德国又不费一弹,灭亡了前一年九月英法在慕尼黑协定出卖的捷克斯拉夫国,从南西北三面包围着波兰国,鲸吞之势已很显明,而英、法、波兰咸不觉悟。波兰既不许苏联陆军入境援助,英法复不许保障波罗的海四小国不受侵略。终于给予德国一个间隙,在英、法、苏联协商久延不定的时候,突然缔结德苏互不侵犯协定,扫除了苏联对德的猜疑,树立了瓜分波兰的条件。协定公布一周后,九月一日德军以疾雷闪电的威力,在十八天内破灭了波兰。苏联在事先也许已秘密约定,所以在第十七天里出兵夹攻,把波兰平分净尽。英法虽对德宣战,并给波兰以口惠,而屯兵境上,无法援救。这样,德国已无东顾之忧,为从容消化脏物,严密剥削波兰起见,乐得高唱和平,息兵观变。英法也因为军备落后,正在加紧充实,无力进攻。所以自一九三九年九月至一九四〇年五月初旬,德法边境,两军对垒,有如儿戏。倒是苏联对强暴的德国一旦接境,很不放心,赶紧逼迫西邻四国,让他驻兵筑港,以固西境。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苑三国当即租借海空军根据地给他,惟独芬兰不许,这才引起旧年底新年初的苏芬战争。

当一九四〇年的春天,全世界的眼光正在集中芬兰一隅,英、法、美的同情皆偏向芬兰,不明了苏联的用意是防德。过后还是苏联担心着因此促成英德的反苏阵线,在占领维堡之后,接受了德国的调停,停止进攻,取得了汉哥等要塞,以巩固芬兰湾的门户,便又乘机伺变。苦战三四月的结果,只在苏联的机构内增置了一个卡累利芬兰共和国。

德国的军火工业高速度的生产,陆军的机械化和空军的高度发展,已臻极点,为确保铁矿来源起见,应以实力控制瑞典国。但瑞典的铁矿实权大半原在德国资本之手,用不着出兵夺取。而且瑞典的国土横亘在苏联的门前,苏联也不愿他受别一国的统治。同时,瑞典北部的铁矿运输路线,因波罗的海波的尼亚湾半年冰冻的影响,多取道于挪威领海,由纳维克出口。英法海军常在海面拦截,并有完全封锁的计划。德国为巩固后方,并伸张右翼以侧攻英国起见,突于四月八日假道丹麦国,并同时五路进攻挪威国,丹麦、挪威未及预料,一日之内,国都及各要港尽被占领。丹麦实力小而国土窄,当天即已屈服。挪威虽得到了英军登陆援救,但英陆军力薄,海军又为德空军所震慑,不敢冲截丹挪间的斯喀基儿拉克(Skager Rack)海峡,因此终于败退。德国自此以后,不仅确保了瑞典铁矿的来源,而且又可饱饫挪威的鱼和丹麦的牛乳、牛油和其他农产品。在资源竞争中,确是一大胜利。

这一役的经验,证实了优势的空军足以压倒海军而控制海权,德国因此起了征服英法的雄心。战局的发展已进到主力决战的阶段。天气也渐渐暖和了,内燃机发动的重武器正好发挥其威力;五月十日是德国开始主力攻击的最好日期,实施名将舒里芬的加强右翼之遗策,五路进攻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三国,陆空联络,风驰电掣,五天便解决了荷兰,十九天便解决了比利时,英法联军虽赶到比利时协助防御,但经不起德军数千辆自三十吨至一百吨坦克的冲击,和成万架飞机的轰炸,纷纷败退。在接冲的第五天,德军即已突破马奇诺防线的一段,从色当冲入法国北部,一直向英法海峡进展,第十四天即已陷落海峡岸的布伦,把已进入比利时西部和原在马奇诺防线西段的英法联军成百万包围在袋形阵地内。英法军拼命掩护退却,也仅仅剩余三十余万英兵从敦刻儿克撤回英国。马奇诺东段的法军被齐格飞防线的德军牵制着,临时调集一部分来防御从色当冲入的强大机械化部队,丝毫不能发挥效力。直至法比边境的联军消灭之后,德军才回师南向,于六月十四日和平的开进法都巴黎,二十日进占里昂,二十三日俘虏马奇诺东段法军五十万,二十七日占领法国全部西海岸,完成了对英大包围的阵势。

受了援挪失利的影响,铸成大错的英相张伯伦受国人的责难,悄然下台。一向反德的邱吉尔临难拜相,其日期适为德军进荷、比、卢、法之日。显然已嫌迟晚了。匆促出师,一蹶不振,坐视四国之亡而不能救。巴黎既破,法阁雷诺受反战派的排挤而去,老将贝当在组阁之前即向德国要求停战,几日内便签订了停战协定,解除陆军的全部武装,供给德国驻军的费用。时为六月二十三日,距五月十日仅四十四天。若计要求停战之十六日止,法国抗战仅得三十八天。

英军既退出了法比,除了直布罗陀,在欧陆已无立足之地。德军右翼延至挪威极北部,左翼延至法国西南极端,正面由荷、北、法紧临英法海峡,双方距离最近处仅二十二英里。德陆空军的强大几乎震破了每一个英人的胆,整个世界都为英国的命运担心。猜想着伦敦也即将为巴黎之续。然而在内燃机高热度下苦战数旬的德军须要安静的休息,肥美的六国财富须要仔细的消化。当着希特勒面前的不是气吞三岛的问题,而是如何掠夺六国资源,改组六国机构,以满足其无厌的欲望。

而且当德陷巴黎的次日,苏联又突然进兵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不久即夷为联邦的三个共和国。同月二十八日,苏联又出兵占领罗马尼亚国的比萨拉比亚和北布哥维那。这原是鉴于德军的闪击战术十分可畏,不能不加强西境的防御力量,所以乘德国全力西进之际,先行断然的处置。而且这些地方在苏联革命之前原是帝俄领土,收回失地,无可非议。可是德国国内缺乏天然煤油,煤油的来源除用油母页岩蒸溜而外,全仗罗马尼亚和苏联供给。如果东邻发生了问题,煤油来源一断,作战便极困难了。这时,罗马尼亚既无从取得英国所曾口惠的保障,割让了一片土地与苏联后,老冤家匈牙利、保加利亚两国又乘机要索失地,国势危急,十分引起德国的焦虑。因此,费了不少的手续,才把罗马尼亚原从匈、保夺来的两片领土割让他用,这已是八月下旬的事。不料罗国又发生内乱,直至十月初德军入罗镇压始得安静。这么一耽搁,英伦三岛的雾季已到,敌前登陆的机会已经错过。德国所能威胁英国的只剩下大队飞机轰炸各工业城市一种办法了。雷声大、雨点小的意大利国,在英军已退出欧陆后一周,德军已临巴黎城下之际,方才向英法宣战。进攻法境,才数十里,有名可道的战利品只有一个世界最小的摩纳哥国。德法停战之后,意军也不得不停止前进。参战已八个月,除了在东非洲夺得了英属索玛利兰外,埃及西北的索伦姆一役,丧失了数万大军,自十月二十八日进攻希腊,陆空海军一再被英希联军击破,其阿尔巴尼亚的殖民地已沦陷了一半。德国想从保加利亚或南斯拉夫假道援意攻希,既恐苏联的反对,土耳其的对抗,又恐整个巴尔干半岛战祸一发,粮食和铜矿的生产要受影响,因此按兵不动,让那盟友丢脸。

到一九四〇年底为止,欧洲的国际壁垒是这样的:轴心国以德国为霸主,控制着法国,降服了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吸收了匈牙利、罗马尼亚,最后二国虽号称盟友,实际与法国无异。他们皆须绝对服从德国的支配,等于保护国。意国虽是德国并肩之友,但与西班牙一般,须相当的接受德国的指挥。南斯拉夫和瑞士则战慄于德意均势之下,苟安旦夕。保加利亚则已倾向德国,但受苏联影响,未敢参战。

民主国以英国为领袖,附和他的,在欧洲只余葡萄牙、希腊、土耳其三国了。西班牙所以未助德意攻英之直布罗陀,即因恐英、葡联合进攻之故,此外则内部不稳,经济上依赖英国,亦其一因。

在二派之外,不偏不倚,举足重轻的,是苏联。在这一年中,他明白的吞并了立、爱、脱三国,并将比萨拉比亚并入摩达维亚,改组第十六个共和国。介在德苏均势之间的,有芬兰和瑞典。

这三大势力是今后欧洲大局的显明分野。自大陆而言,德陆空军已由三面包围着英国,但其海军力尚不足以合海而之圈。自海洋而言,英海空军也已由三面包围着德意等国,但其陆军纵使有窥伺意大利的可能,即决不能破坏德国的霸权。今后局势的推移,其决定力不在于德英两方,而在东方的苏联和西方的美国。

美国目睹着欧战的区域越打越近,重兵器的使用,越打越历害,反省到自身军备,特别是陆军装备的落后,着实起了绝大的恐慌。自德军出现于英法海峡以后,美国人心的恐慌更加十倍。罗斯福知道必须举国一致,庶可应付当前的危难。在法德停战之际,即以国防重任——陆海两部长,让与共和党领袖史汀生和诺克斯,从而实施征兵制度,再三增加国防经费,大举扩充海陆空三军的装备,以求自身武力的充实。一面陆续加强对英国的援助,以阻止德国的攻势。

英国自盟友中道仳离以后,形单影只,危险万状。八月十五日,德国飞机一千三百架首次袭击伦敦,以后动辄数千架,声势汹涌。英政府为救亡图存起见,不得不乞援于美国。八月十八日,英领加拿大与美国订的设立永久联合防御部,事实上已沦加拿大为美国的保护地。二十一日,英相又公布永久租借纽芬兰各军港及西大西洋各要岛予美国为海空军根据地。九月二日签约时始公布美国以驱逐舰五十艘让与英国,互相交换。这样美国公然助英抗德,已为毫不隐讳之事,德国为牵制美国减轻其援英力量起见,重新要求日本缔结同盟。日本正因为企图占有法领越南不遂,便要挟德国许他占有,以为同盟制美的条件。因此,德、意、日三国同盟便于九月二十七日签订,明白规定除苏联以外,如有尚未参战之国助英攻这三国,三国必联合一切力量以反攻之。这一个协定给与了美国以无上的威胁。美国便毅然负起反侵略的责任,于十月八日下令撤退在日本及其占领区的美侨,十七日又传出贷款一亿美元与中国的消息。战争的危机从大西洋和太平洋两面袭来,美国人心担忧着国运的前途,惟恐政府的更动会摇动国本,甚愿老成持重的罗斯福领导着国民应付这危局,因此,总统选举竞打破了建国以来的惯例,罗斯福竟能连任第三次。自此以后,美政府更能专心扩充军备,并加紧援助中英及希腊了。

中国抵抗日本侵略的战争,自一九三九年即已进入相持不决的阶段。那一年的三月南岳军事会议决定了运动战侧攻战的战略以后,几乎每战必胜,五月的鄂北豫南大捷,九十月间的湘北赣西大捷,便是很明显的证据。日寇的战略自那一年起,即转入徬徨的歧途。除了琼崖、南昌、汕头、定海、钦县、南宁而外,别无所得。这一年的开始,粤北正传播着大捷的捷报。当群丑集聚表演搭戏的时候,卖国的密约应时暴露,使中外耳目莫不了然于敌寇侵掠及汉奸卖国的目的。二三月里,绥西有五原之捷,粤西有灵山之捷,使三月末日出现的汉奸集团汪家班相显失色,而世界各国亦咸知伪组织之无甚影响。继之以四月晋南、皖南,迭战迭胜,五月鄂北枣阳之役,进退数次,终于夺回。只可惜鄂西空虚,宜昌竟于六月被敌袭据。但我援军及时赶到,卒能阻遏凶锋,不让他溯江入川。自此以后,战局遂成胶着状态,与西欧瞬息万变的战局恰成一对比。

日本米内内阁,当荷兰受侵略之际,亟欲染指荷属东印度,但一经美国声明不容变更荷印现状,立即忍气吞声。旋即乘英法危急,要求各国撤退在中国的驻军,并逼迫英法封锁滇缅、滇越两路和香港广州湾对中国的军需运输,法国不用说,立即照办,英国亦允许封锁三个月,欲逼我对日屈服。美国劝阻无效,便统制高等汽油和废铁铜出口,以示报复。七月二十二日,近卫继任日相,对内施行所谓新体制,对外一变迩年来的不介入欧战政策而进行德意日同盟,其目的仅在求得德国给予他对越南的统治权,德国则利用他以牵制英美的兵力。九月底三国同盟成立之后,日越协定亦跟着签定,日本在越南已取得海空军根据地,对美属菲律宾完成了三面包围之势。美国知道,欲保全在远东的利益,恢复远东的和平,只有援助中国,击败日本。因此立即贷款二千五百万美元给我国,禁止废钢废铁出口,并力促英国开放滇缅路的军运。十月初,又下令撤退旅日侨民,以便采取自由行动,滇缅路既如期开放,美国又贷款一万六千万与我国,日本知道已不能征服我国,便退出盘据已十一个月的南宁和钦县,承认其一手制造的汪傀儡班,并取得一纸卖国契约以欺骗自己。这是对我们毫无影响的。我们的实力已增强国际地位,英美的利害已和我们结合一致。英国在自救不遑之际,也愿贷款一千万英镑给我国,便是最具体的表现。在一九四〇年的年尾,一切都带着洋洋的喜气,以迎接反攻胜利的一九四一年。统计这一年,日军新占之地除宜昌、沙市二三城尚未夺回,但南宁、钦县的克复足以抵偿而有余外,许多城市都在激战之后回到祖国的怀抱。比较前一年,踏入了更加坚实不摇的相持局面。这是反攻的基础,这是胜利的先声。

姚显微写于一九四〇年年十二月

(《国立中正大学校刊》第一卷第七期,1941年1月1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