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论世,是一宗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一个人的时间、精力、兴趣,很有限度,势难样样兼通,更不宜以己之长,绳人之短,那是很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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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拜读《杜臆增校》后,不禁引起我研究杜诗的兴趣。我先把书房里有关杜诗的选本、传记、论著拿来阅读;再进一步,我要托中华书局到香港去买全套连史纸的大字本。因为年纪长大,最重要的是保重眼力,所以今后买书,尽可能多买些大字本,比较适宜。

今天我要和你讨论胡适先生的《白话文学史》论杜甫的文章。胡先生的书的“自序”于1928年6月5日写成,离今天刚好是四十四年。那时我还在燕大求学,我曾研读《胡适文存》各集,得益颇多。因此,他的《白话文学史》出版后,我即刻买来,从头到尾看完。经过离乱和搬迁,原书早已不知去向,现在我手头所有的是1958年香港应钟书局印行的。

平心而论,白话文运动应以胡先生为首功。虽然他的《文学改良刍议》发表后,立刻得到陈独秀先生、钱玄同先生、刘半农先生等同志的赞助,但首先发难的人,当然算是提议者,其余各人仅算是附议者。这是铁的事实,毋庸争辩。至于他本人的政治主张的落后,文艺创作没有特殊的表现,为人太过官僚化,甚至沦为学阀,专门霸占地盘,争取支配权,那又是一回事,和白话文倡导者的地位毫无关系。知人论世的作家,对这问题应该辨别清楚,不能够混为一谈。

这部《白话文学史》共16章,337页,约20万字。从唐以前说起,到元稹白居易止。唐以后的文学,皆付阙如。因此,他这部书,像他一举成名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一样,神龙见首不见尾,仅有上册,没有下册。这儿我更相信《诗经》的名句:“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想当初,一年半载的工夫,甚至仅需一个假期,就可以完成一册;后来因为兼职太多,酬酢繁忙,致精力涣散,使两部专著的下册,始终没法子完成。

这部《白话文学史》,顾名思义,重点是以白话写成的文学,其余用古文或骈文写成的东西,都不在他写作的范围内。在全书16章里,有的以整个形式写成一章,有的以几位诗人文豪合写成一章,仅有杜甫独得一章,篇幅竟达34页,占全书百分之十,这儿可见作者对杜甫的成就,特别重视。

胡适研究过哲学、逻辑学,对于西洋文学名著涉猎颇广,造诣也很深。因此,他的文章,条分缕析,不蔓不枝,初学者从他的文字入手,好像学书法的人从正楷和大字入手一样,绝对不至走入邪路。

就这篇《杜甫》而论,他把杜甫一生分为三大时期:第一期是大乱以前的诗;第二期是他身在离乱之中的诗;第三期是他老年寄居成都以后的诗。

第一期的重要的诗,他举出《丽人行》、《兵车行》、《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第二期的诗,他举出《哀江头》、《哀王孙》、《北征》、《羌村》、《新安吏》、《石壕吏》、《无家别》。第三期,才谈到杜甫的小诗和律诗,可惜他这篇论文的毛病,就出在律诗上边。

虽然他承认“老杜是律诗的大家,他的五言律和七言律都是最有名的”。但是,他有一种极浓厚的偏见,认为“律诗是一种文字游戏,最宜于应试、应制、应酬之作;用来消愁遣闷,与围棋踢球正同一类。老杜晚年作律诗很多,大概只是拿这件事当一种消遣的玩艺儿”。又说:“大概做律诗的多是先得一两句好诗,然后凑成一首八句律诗。老杜的律诗也不能避免这种毛病。”

上述一段所引的胡适对于律诗的见解,恐怕当代诗坛健将极少人会赞成。

老杜的七律如《登高》、《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五律如《春望》、《旅夜书怀》、《登岳阳楼》都是千古绝唱。假如有人硬说律诗都是文字游戏,那么从宋元明清以至现代的许多诗人,都应该把作品扔在字纸篓里去了。

俗语说得好:“砍柴看山势,破柴看柴势。”一个富有经验的木匠,当他看一大堆木柴的时候,他的心里早已有数,那种木柴可做栋梁,那种木柴可做大大小小的家具。同样的,当诗人把笔写诗之前,他早已很有把握地支配他的题材:什么题材应该用五古、七古,什么题材应该用五律、七律、排律,什么题材又应该用五绝、七绝。什么内容必须配合什么形式,把形式和内容配合得适当,然后看得顺眼,读得顺口,听得顺耳。此中千变万化,没有一定的规矩,这完全靠诗人的创作天才和长期经验,局外人不能赞一词。

在文学上,胡适最得意的作品是议论文。他对于韵文没有什么兴趣,对于诗学没有下过苦工,所以他一提到律诗需要四句对仗,简直没法子忍耐。他不但没有写过什么好旧诗,连他所提倡的白话诗《尝试集》,仅是尝试罢了。一个人的时间、精力、兴趣是极有限的,顾此失彼,谁也难免。最好的办法,就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自认所见有限,不可随便批评。假如以外行人的身份,冒充内行,结果,难免使行家笑掉了牙齿。

胡适年轻时,学的是文言文。虽然二十五岁以后,他立志写白话文,但文言虚字仍散布于字里行间。例如文言虚字的“故”字,白话应改为“所以”;“遂”字,应改为“就”字或“便”字;“何等”应改为“多么”。经过改正之后,才能够接近口语。

简单说一句,知人论世,是一宗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一个人的时间、精力、兴趣,很有限度,势难样样兼通,更不宜以己之长,绳人之短,那是很不公平的。

于此布达,此请

著安!

子云(197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