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首歌是南北朝时的鲜卑人斛律金所作,写得真切极了,使人读过之后,一闭上眼睛,就好像看见了一大片无边无际的塞外莽原,并且想象到生活在这大莽原上的游牧人民的姿态(请看一看地图,阴山在现在绥远省境内,就在河套以北)。
远在两千多年前,中国人就已经在北方边疆上筑成了“万里长城”,好像是一道人工的栅栏,把布满着农村和城市的中国本部和栅栏外的大莽原分隔了开来。这片大莽原就是历史上所说的“塞外”,包括现在所说的东北、内外蒙古、宁夏、新疆等区域在内。在这中间,虽然也有崇山峻岭和大沙漠,但整个地看起来,处处都还是大片的莽原,正如上引那首歌中所说,是游牧人民生存活动的环境。
但上引那首歌只使我们看到塞外的和平景象,而事实上,在这大莽原的历史上,是常常响着兵戈铁马的声音的。许多由游牧人民组成的部族或国家在这塞外的莽原上互相并吞、驱逐,又常常和“万里长城”里边的中国敌对着。有时中国的统治者冲出了长城,凭武力做了塞外莽原的征服者,有时塞外的某一个强大的部族或国家闯进了长城,“南下牧马”,做了中国内地的一部分地区或全部地区的统治者。这些都是在中国历史发展上很重大的事件。要讲历史上对外族的关系,主要的也就是讲在这一条横亘北方边疆线上所发生的种种事件。虽然和那遥远的西方的中亚细亚以至欧洲,和那东方南方海上的日本、南洋,和那西南方的安南、缅甸,在历史上也都发生过交战征服、通商贸易或文化交流等等关系,但这些都不在本文内谈到了。
一、塞外各族的兴替
“万里长城”是在战国时北方的燕赵秦诸国分别修建的。秦统一后才把它连接起来,成为一道从东北海滨直到河西(黄河河套的西边)绵延六千里长的保卫线(以后在南北朝、隋唐明各代又加以重修)。从秦以后的两千年中,根据塞外各族兴替的情形及其与中国的关系上看,可以分做三个时期。第一时期是由秦汉到“五胡乱华”时,共约六百年(纪元前第2世纪到纪元后4世纪)。第二时期是由南北朝到唐末,共约五百年(5~9世纪)。第三时期是五代以后,除了最后清朝统治全中国的三百年以外,共约七百年(10~17世纪初年)。
在那第一时期的六百年中,匈奴和鲜卑两族是在塞外活动并和中国发生冲突的主要力量。
匈奴在人种上,属于蒙古种。它在战国时已开始强盛起来,秦始皇修建长城就是为了防御匈奴。秦始皇又遣大将蒙恬出塞,把匈奴从河套内赶了出去。匈奴便向东发展,到了辽河流域,征服了那里的许多部族。—这些被征服的部族在当时被总称为“东胡”。—后来,在秦汉之际中国国内混乱的时候,匈奴又乘机沿边塞各地向内侵蚀。这时,匈奴里面有一个有名的领袖(“单于”)名叫冒顿,他部下的战士据说有三十万人。他曾经把汉高祖刘邦所率领的军队包围在白登(在现在的山西大同附近),刘邦几乎逃走不了。汉初数十年间,对匈奴只能采取委曲求和的政策,直到汉武帝时,才用强硬的武力对付匈奴。从此以后,在汉与匈奴间,二百多年中发生过很多次的战争。每次战争都使双方受到极大损失,最后的结果是匈奴失败。匈奴人中有一部分往北远遁,渐渐地转移到了欧洲去;又一部分降服了汉朝,被招到塞内,住在山西、陕西的北部。这部分匈奴人后来在晋代的“五胡乱华”中是重要的角色。灭掉东晋的便是匈奴人刘渊所建立的汉国。
鲜卑人在“五胡乱华”中的作用与影响是更巨大的。鲜卑原来是东胡人,在人种上属于通古斯种。(也有学者认为鲜卑和匈奴同样是蒙古种,或者是蒙古种而又杂有通古斯种血统的。)东胡中有很多部族,如和汉朝发生过冲突的乌桓人也是东胡中的一部分,但乌桓到了东汉时已都迁居塞内,对中国历史没有什么独立的影响。在匈奴征服东胡人时,东胡中有一部分迁居到外蒙古和西伯利亚一带,那便是鲜卑人。东汉时,匈奴在塞外力量衰退,鲜卑人便南下占据了匈奴旧地。东汉晚年,鲜卑人中出了一个有名的领袖檀石槐,在他统治下建立了庞大的帝国,不断地侵略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各地。这大帝国虽然不久就涣散,但鲜卑人在塞外从东到西已到处散布着了。他在文化上也发展得比其他各族较高。魏晋时,鲜卑人的慕容氏已在辽河流域建立了强盛的燕国,在“五胡乱华”中大举侵入中原,打败了匈奴的力量,是当时最活跃的一个外族。最后把五胡十六国的混乱局面结束,统一了北中国的也是鲜卑的拓跋氏的魏国。
除了匈奴、鲜卑以外,“五胡”中的其他三个角色是羯、氐、羌。氐、羌二族都属于图伯特种(即后来的藏族)。他们经过西北各地进入内地。东汉曾用了很大力量镇压入居甘肃、陕西一带的羌人。在“五胡乱华”中,氐人的苻氏建立了有名的秦国,一度统一北中国。领了八十万大军侵略西晋,但在淝水之战中,一败涂地的就是秦国国王苻坚。羌人的姚氏建立的国家也称秦国,史称后秦,以别于共苻氏的前秦。但氐人、羌人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和影响究竟还不及鲜卑和匈奴。至于羯人,只是从属于匈奴而起的一个力量。
经过“五胡乱华”后,原来在塞外的许多部族都纷纷进入中国内地。南北朝的二百年中,在鲜卑人所统治的北中国,便成了一个各族人融合同化的大洪炉。外来的各族在文化上(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各方面)和在血统上渐渐地和中国内地人民混成一片。但是在塞外被遗留下来的土地又有新的游牧人民前来填充了。我们所说的第二个时期(南北朝、隋唐的五百多年间),就是以突厥种人在塞外兴起为特征的。
南北朝时,起先有柔然(又称蠕蠕人)在蒙古、新疆一带建国称雄,同时契丹人和奚人则占据了东北的辽河上游。这几族都是蒙古种或通古斯种人,不久他们的领土都为新来的突厥人所侵占了。
突厥原来是住在中央亚细亚一带的,他们中有一部分渐渐顺着阿尔泰山脉向东南而来。现在的土耳其人是属于突厥种的,中国西北的回族也属于突厥种。突厥人种出现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始于南北朝时,汉代有丁零人,“五胡乱华”中有羯人,都是突厥种的部族。但到了南北朝的后期,突厥人灭了柔然,才成为一个突厥大帝国而雄踞塞外。这时在北中国的魏国已分裂为齐、周两国,它们都迫于突厥的威势,不得不向它贡献财物,求它不侵扰。所以突厥的他钵可汗吹牛说:“我在南方有两个孝顺儿子,还怕什么?”但是他钵可汗死后,突厥国内就四分五裂了,到了中国的隋代时,突厥成了东西两大帝国,所辖领土东边起于兴安岭,西边包括中亚细亚和印度,蒙古、新疆全在他的势力范围内,所以还是隋代和唐代的主要边患。唐朝为对付突厥人,花了很大军力,也用了很多计谋,到唐中叶以后,突厥势力才衰落下来。但突厥以后,又有还是属于突厥种的回纥人(又改称回鹘)兴起。回纥建国最盛时占据了内外蒙古,给那已经中衰了的唐政权很大的威胁。
突厥人的各族虽没有到中国内地来做统治者,但他们常时兴兵侵扰内地。唐朝全盛时虽曾以武力控制塞外的广大地区,但在中衰后,却不能不连首都都听任异族的铁骑来践踏。曾经一度占据长安的,除了回纥以外,还有在西面、住在西藏高原的吐蕃人。吐蕃是汉时羌人的后裔,也是唐代主要边患之一。
到了唐朝晚年,大量的突厥人入居内地,也渐渐在文化上和血统上混入中国人之中。唐朝灭亡了,而塞外的突厥人的势力也渐渐消散,于是又有些新的种族代兴了。这就到了我们所说的第三个时期。
首先是契丹人,他们住在辽东已很久,属于蒙古种。唐时,在辽东本有通古斯种的靺鞨人建立了一个渤海国,前后二百年之久,但和唐朝没有发生什么大关系。在唐朝亡了之后,渤海国也为契丹所亡。契丹建国称辽,乘乱侵入中国塞内,从石敬瑭手里平白得到了燕云十六州(包括现在的河北、山西省北部),五代时石敬瑭以下的好几个小皇帝都向辽国主耶律德光称臣称子。宋朝统一中国,但并不能收回北方失地,且继续受辽国侵凌。
到了12世纪初,契丹人背后兴起了女真人。女真人是靺鞨人的后裔,他们推翻辽国,在辽国原有的塞内外土地上,建立金帝国,并且兴兵南下,把宋政权赶到长江流域,统治整个北中国达一百多年之久。但这时,在女真人背后,又有蒙古人兴起了。蒙古人在短短的时间内,灭金灭宋,统治整个中国也达一百年之久。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部领土被一个落后的部族所统治。
元政权覆灭后,蒙古人在塞外仍保有残余的力量,改号鞑靼,成为明代的重大边患。其时又有属于蒙古人种而混有突厥血统的瓦剌人(一作卫拉特人)在西北兴起。瓦剌人的酋长也先、鞑靼的酋长俺答都曾侵入京畿,大肆骚扰。但这时在东北的女真人的后裔又兴起了。17世纪初叶,在女真人中的建州部族酋长努尔哈赤的领导下建国,他们自称为满洲人,国号初称为金,后改为清。不久后即成为一强大武力,乘明末中国国内混乱的时候,进兵关内,于是中国的全部国土又一次被一个落后部族所统治。
对于这第三时期,这里只能作这样的一个速写。由此可见,中国的大部或全部土地为入侵的落后部族所统治正是这个时期的特色,清朝统治中国达三百年之久,它用各种惨酷而巧妙的方法控制着中国内地,同样控制着塞外各族,并竭力使塞外和内地分隔开来。这时候,塞外各族和内地人民是同样受着一个部族力量的专制压迫,而最后更有一种新的外来力量从海洋上跑来敲打中国的门户了。所以经过了有清一代,万里长城在过去历史上的那种意义已经渐渐消失。在过去历史上的中国和塞外各族的相互关系那样的问题也不再存在了。当清朝政权—中国国内各民族的牢狱—被推翻后,中山先生提出了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主张,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破天荒的一个号召,实现这个号召是给历史上的老问题以最后的结束。
根据在新的时代中的新的要求,重新检阅一下两千年来历史上的事实,从那里面是可以得到些有用的经验和教训的。
二、侵略和被侵略
为什么在北方塞外活动的各族经常和中国发生冲突,引起战事,乃至侵入中国呢?
人们常用天时地利的原因来解释。南方的气候比较暖和,土地也较丰裕,所以住在北方的人要渐渐地向南移动,这似乎是一种自然的趋势。据说,在1~5世纪间,就是在东汉初年到南北朝间,在整个欧亚大陆的北半部发生了严重的气候变化,以至引起了原住在那里的各部族纷纷南迁。所以在这期间,在欧洲有日耳曼各族的迁徙,使罗马帝国大受骚扰;而在中国,便发生了鲜卑与突厥人的渐次南下。—这些天时地利的因素固然都是有影响的,但还不能说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原因。
中国和塞外各族之所以经常对立冲突的主要原因,还该从双方的社会政治情况中去探求。
中国的内地虽然有广大的疆域,但是当一个统一的专制政权在国内已取得巩固地位时,它的向外发展的要求也就强烈起来了。向外发展的目的,不外乎是想用“四夷宾服”来提高专制统治政权的威信,并取得远方的贡物来增加“天朝”的财富;同时也是想使“天下英雄”都把目光对外,减少专制政权的危机,尤其因为在建立统一政权的国内战争过程中,已产生了大量的职业军队,既无法复员,就只好用来不断地对外战争,以避免这些军队久驻国内可能引起的祸害。封建专制主义的向外发展和近代帝国主义的向外发展,在性质上当然有很大的差别,但其为侵略行为却又是同样的。
但是在和塞外各族的相互关系上,中国并不老是在侵略者的地位,也常常是被侵略者。当塞外的莽原上出现了足以威胁中国的某一族的强大力量的时候,如何守住那东西绵亘六千里长的边塞,抵抗外族的侵入,或越出边疆,控制塞外莽原以防止外族的侵入,那就更是专制统治政权的生死问题了,因为一旦外族的铁骑踏进塞内,中国人民固然会成为铁骑下的牺牲者,而统治者也一定身蒙其害。有时统治者为了某种利害的打算,自动招引了外族侵略武力入内,由此而造成的恶果,那是统治者自己也还是不能不分尝到的。
再就塞外的各族看,他们在文化上固然都比中国落后得多,但那些有力量和中国敌对、并大举侵入中国的各族,却已并不是最落后的、过着原始社会生活的野蛮人。当一个部族还过着原始社会生活的时候,那就是说,他们还只是在很小的群体中活动,还没有国家组织,也没有金属的劳动工具和武器,生产力和战斗力都很低弱。在这种生活情况之下,塞外莽原的自然条件是已经可以满足他们的了,他们也不能够集聚起强大力量,来和中国敌对。只有那些正在超越过或已经远超过原始社会生活的部族,才能够作为侵略者而站在中国边疆上。
比如在西汉时,在冒顿单于领导下的匈奴社会中,青铜器已经非常发达。虽然仍残存着原始社会中的氏族组织,但是已经有了从事生产的奴隶,有了世袭的贵族统治者了,所以也就有了国家的机构。据西汉时的史料,匈奴国中在最高的单于以下,设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等官名。这些官都是世袭的,各自辖有一部分土地,各自拥有一部分军力,每年一月、五月和秋天,各地首长都要集合一次。这种国家机构虽然还很落后,但已显然不是最原始的社会组织了(恐怕和殷与西周的情形很相近)。又如鲜卑,在东汉初年刚和中国接触的时候,还是女系中心的氏族社会组织,部落中有酋长,那是由部落人民选举出来的,各部落间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最高的政治组织。上文提到过的在东汉末年的檀石槐,恐怕是在鲜卑族中第一个建立国家的领袖,这也就是说,在檀石槐时,鲜卑社会中经历了一个大的变革,从原始的民族社会组织进入了奴隶社会的国家组织了。也就从檀石槐时起,鲜卑在塞外成为侵略并吞别的部族的强大力量,并且渐渐侵入中国的塞内了。以后各朝代所遇见的外敌,也都是这样的情形。南北朝时开始遇见的突厥,在文化发展上还比匈奴高一点,已有文字。最高的君主叫做“可汗”,以下设有二十八等的官,都是世袭职。再如契丹,据史书上说,在隋时和唐初,契丹族中是分为互不统辖的八部、十部或二十部,每一部有一个选举出来的“大人”,发生了关于全族的事情时,就由八部“大人”会议。唐末时,其中有一个部的“大人”叫做耶律阿保机的,率部定居在汉城(今热河围场县西南),设计杀死了其他各部大人,从此他就做了契丹的最高君长,死后即由他的儿子耶律德光继位,不再行选举的制度了。—这个故事正是氏族社会消灭、国家产生的过程的反映。契丹的侵入塞内就是从耶律阿保机开始的。从女真(金)、蒙古(元)、满洲(清)的古史的传说中,也都可以找到类似的情形。
这些从事游牧、过着原始社会生活的部族,一旦开始抛弃了原来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就不能再安于在莽原上过比较平静的生活了。在这些部族社会内部发生分化而形成的上层统治分子,尤其积极地企图在对外战争中捕捉大量的俘虏做奴隶,企图获得更富饶的地方以扩展其财富。在原始氏族社会中固然也有战争,但他们的武力却异常薄弱,绝对对抗不了中国。到了成为具有统一组织的国家以后,他们便有可能组成较大的军力,在野心勃勃的君长率领之下,来敲打中国边塞的大门了。又因为他们接近了这高度发展的中国封建社会,不能不受到强烈影响,往往很快地通过奴隶社会的阶段,而进入初期的封建社会,这就更加强了他们的侵略和统治的野心。
由以上所述,可以看到,一方面,在中国,是带有向外扩展统治权的要求的封建专制主义政权;另一方面,在塞外,是新兴的部族国家,对于中国的土地和财富也有着侵占的野心—这样,当然使北方的边疆经常处于不安定的状态中了。
所以对这问题,有两种看法是应该纠正的。一种看法是用“大汉族主义”的观点来看历史上的和外族的关系,把一切对落后部族的侵略性的行为和带有压制性的政策,都看做是合理的。另一种看法是否认历史上的外族统治的事实,认为辽金元清的统治不过是表示契丹、女真、蒙古、满洲各族来“同化”于中国,形成这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两种看法虽是相反的,但常有人并持这二说。在那些旧的封建专制主义的历史家看来,前一说自然是对的,而为元清统治者所御用的历史家尤其会同情后一说。但在现在,根据了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的思想,我们不能不采取另外的看法。
历代的专制政府常采取不正义的方法对待周围的落后部族,加以欺凌压制,以致往往因此而引起他们的反抗,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那是不必讳言的史实。忠实地研究这一部分的史实,对于新的民族政策的推行是极有好处的事。至于外族侵入中国后,常发生民族间“同化”的现象,固然是不必否认的史实,但是我们必须看出,这些侵入者不止是损害了、推翻了一个旧的专制政府,而且使当时的中国人民成为外族的奴隶,陷到百倍千倍的苦难之中。无论哪一代外族的统治都是用千百万人民的血所凝成的啊!纵然这些侵入的外族最后是“同化”了,但是他们的统治对于中国社会文化的发展所起的巨大的阻滞和破坏的作用,却是不能否认的。到了现在,我们应该和蒙古及其他各族人都亲如手足,但并不须因此而抹杀历史事实。
以下我们就从中国专制统治者的民族政策和外族的侵略统治这两方面来做进一步的讨论。
三、羁縻控制的失败
每当发生了外族侵略的事情时,在中国方面进行反抗侵略或防止侵略的战争,自然是应该的。但是并不能把在历史上所发生的对外族的战争都不加分别地一律给以歌颂,因为也有许多战争并不是为了反抗侵略或防止侵略,反而是带有侵略的意义的。
举一个最显著的例子,像在隋代的远征高丽的几次战争就决不能说是合理的战争。隋时北方边疆外最强的力量是突厥人。虽然隋用分化离间的计谋削弱了突厥,但突厥仍是当时的主要边患。至于远在东北的高丽,在当时和中国的关系实在很少,但隋文帝和炀帝却先后发动了三次大战争,劳师远征。其中最大的一次是在隋炀帝的大业八年(纪元后612年),他一下子动员了全国军队达一百一十三万三千八百人之多,集中一地,同时出发。军容之盛是在中国史上前所未有的。但是结果却大败而回。其先锋渡过辽河入高丽境内的有三十万五千人,退回来的只剩了二千七百人,使三十万人民都葬身在异域。然而炀帝还不知悔悟,后一年又发动战争,结果虽逼得高丽请降,但是隋代的国计民生也由这战争而遭受极度的扰乱。当炀帝还统率大军在外远征时,国内的变乱已经开始发生了。
像这样的战争不能不说是极不正义的战争。判断历史上的战争的是否正义,本来可以有一个极简单不过的标准,就是看这战争的胜利是否有利于人民。在战争中当然一定有牺牲,但在正义的战争中,人民的牺牲必能换得某种较大的利益,或至少消除了某种更大的灾害。像我们正在进行的抗日战争,当然是一个正义的战争,因为抗战的胜利不仅使我们不致沦为奴隶,而且更带来了自由幸福的前途。但像隋炀帝的那种战争却是一点也不包含这种内容的。在汉代、唐代的极盛时期,对外战争频繁,其中也有多次是属于这一类的。当时的人和后来的历史家已有对那些君主加以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的批评的了。像在汉武帝时曾遣李广利率兵十万远征西域(今新疆),回来时只剩了一万人,所得的只是大宛的良马三千匹,这对于国计民生自然是不但无利而且有害的。
这几乎成了一个规律。在封建专制统治下,社会经济稍稍繁荣、国力稍稍丰裕的时候,君主就要企图用对外战争来扩充其威权。于是人民和国家的最大部分的财力都用在战争上,战争纵有所获,但国贫民弱的现象也就跟着产生。所以,纵使是汉代、唐代,其国势向外伸张的时期都维持不长久。一转身间,战争加在国内政治社会生活上的恶果便已出现,而在战争中积下了仇恨、培养了力量的外族也就乘机企图报复了。
这是讲战争。在战争以外的平时,专制统治者对这些塞外的外族又采取什么政策呢?在汉代有这样两种最主要的办法。第一是所谓“和亲”。如汉高祖刘邦在白登打了败仗后,以宗室女公主嫁给匈奴的单于冒顿。并且每年送匈奴一定数额的絮缯酒米食物。但以后,汉代和别的朝代,纵使在没有经过战争时,也采取这办法来对付边疆外族。该是王昭君出塞的故事的背景。在唐代,也嫁过很多公主到回纥、吐蕃和东北的奚、契丹各族去。也有单纯送财帛来买得塞上的平安的,如东汉时曾每年送钱二亿七千万给鲜卑。
汉代还行了一种办法是招致内徙。西汉宣帝时,匈奴中因为内部发生分裂冲突,有一部分由呼韩邪单于率领求诚,就准许他们入塞内居住。这是正式实行招致内徙政策的开始。以后这办法常常使用。如在东汉光武帝时进攻东北的乌桓人不胜,便给以财物,要求他们搬到塞内来。因为两汉、三国时继续实行这政策,到了西晋时,沿着北方六千里长的边塞内的许多地方—包括幽并凉雍秦各州(大致为现在的河北北部、山西、甘肃、陕西),都成了各种外族聚居之所了。这种政策的作用本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改变外族的生活习惯,使他们和内地人民杂居,不致再在边塞捣乱。另一方面是想利用这些入迁的人的武力以抵抗塞外的外族。唐代也听任回纥、突厥及别族人入居,当时边地的军队中杂有很多的外族人。
这两种办法都属于所谓的“羁縻”政策。我们应该看出:封建统治者之行羁縻政策,决不是站在民族间和爱亲善的立场上,以自己的较高的文化来扶持这些落后民族的文化进步。这种政策在施行中的实际情形是:一方面用官爵财帛子女来笼络异族中的上层分子;一方面则通过边疆地方上的文武官吏之手,对于异族中的下层人民,利用其在知能上的落后,加以欺凌剥削。很显然的,这种政策是不能得到好结果的。既增长了外族中的上层分子对于权势财富的贪欲,又增长了外族中的一般人民的愤恨,而这种愤恨便成为那些上层分子所得以利用的武器了。所以从这种羁縻政策中,常常引起更大的变乱。
晋代的五胡之乱可说完全是由此而起的。首先兴兵作乱,灭西晋自建赵国的匈奴人刘渊、刘聪,据说是西汉时的冒顿单于的后人,但到他们时已数世住在塞内;虽仍是本部族中的酋长,但他们已受晋朝的封爵,和官僚士大夫相交往,所以也就学会了利用晋朝王室内乱(八王之乱)的机会而“兴兵作乱”。他们向本族人号召的口号却是“晋为元道,奴隶畜我”,这话是很能打动匈奴和别族人民起事的。像在“五胡之乱”中的另一个首脑(也建国称帝)的羯族人石勒,自己就曾被卖为奴。那时晋朝有个军阀,把胡人捉去贩卖,充做军费,出卖时每两个胡人用一个枷锁住。即此一例,可见当时塞内一般胡人所受的不公平的待遇了。
在这种基本政策下,利用外族人当兵,尤其是危险的事。汉武帝时,国家的常备军中就有多数的所谓“属国兵”(即以匈奴、羌等各族降人组成的军队)。以后在军制日益败坏的情形下,属国兵的地位渐渐更加重要。到了东汉时,在几次对匈奴的战事中,军队中的主要力量都是外族兵。西北的羌人在东汉时曾有几次大叛乱,其中有一次(107年),就是因为他们拒绝汉当局要他们出征西域的命令而起的。东汉末、三国和西晋时,中国内乱纷起,各地军阀割据势力更多雇用外族兵,像曹操手下就有乌桓的骑兵,号称当时最利害的一支骑兵。唐时边疆上守卫的将领和兵士也以外族人占多数。
既没有好的民族政策,而又给这些人居的外族人以武装的机会,这自然是极易于闯大祸的。封建统治者因为组成和补充他的军队的困难,不得不饮鸩止渴。但这还是雇佣性的外族兵。有时统治者为了要平定内乱,还请求外族国家派兵来中国帮助,明末的吴三桂和五代时的石敬瑭固然是干这样的事的最有名的人,此外如唐代晚年,在发生了地方军阀叛乱或人民起义、政府无力应付之时,几次由皇帝出面请回纥或吐蕃派兵进来帮忙。—这种情形正是一个封建统治政权崩溃没落时的表现。
唐代以后一千年中,大半是受外族侵凌甚至统治的时候,最后是满洲人入关。固然我们至今仍痛恨清朝的侵略与统治,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出,明代对于女真人(满洲人)的待遇是异常不公道的。起初女真人是完全臣服于明政权的,但处处受到关外的明官的欺凌压迫。他们见明官时必须三步一叩首,在交易互市中明吃许多亏,忍受额外税银和贿赂的勒索。而且明官还倚势强抢他们的主要出产—人参,杀死他们的部落领袖。因此后来努尔哈赤兴师反明时,用“七大恨”的名义做号召。这也是不正义的政策招致恶果的一个例子。
在清朝的三百年统治中,对于边疆各族的政策是怎样的呢?对于蒙古人,他是完全加以军事上的编制和控制,利用他们的武力,但禁绝他们求知的机会以阻塞其文化进步。对于西藏人,他是利用喇嘛教来施行麻醉。对于新疆,则又利用那里的宗教和种族的复杂情形,实行挑拨分化,从而借端出兵,加以屠杀。清朝政府对于蒙古、西藏、青海以及南方的缅甸、安南,内地的苗疆都曾发动过压迫战争,在惨酷的屠杀中得到“胜利”。由封建统治者的立场来说,清朝在对待边疆外族的政策上可算最巧妙,成功也最大,但在实际上,他的这些政策只是造成各族人民之间生活上的分隔和情绪上的对立,加强了各族在政治社会文化上的落后,以致给了后来新的侵略势力—资本帝国主义力量—以觊觎中国边疆的机会。这方法也正是清朝统治造成的重大恶果之一。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中所规定的民族平等的政策,正是直接有鉴于清朝的反动民族政策而提出的。
四、民族的苦难
在这种反动的民族政策下面,那些已经归属到中原的各族人民,常常因为忍受不了种种不公平的待遇,爆发起了报复性的叛乱。在清朝的统治下面,这类事件是很多的。这种叛乱实质上是专制统治激发起来的人民起义。把这类事件和那以有组织的武力,闯入内地,实行劫掠屠杀,建立种族统治的战争分别开来,是非常必要的。拿远一点的历史说,像东汉时的羌人的变乱,和西汉时的匈奴的入侵是并不能看做同一类的。因为羌人本已住在西北边疆以内,东汉时的人也已承认地方上的官吏和豪强对于羌人侵夺压迫,横征暴敛,至于极点,再加上苟重的徭役,这才逼得羌人铤而走险。当他们起事时,大多并没有武器,只能拿树枝竹竿代替戈矛,用木板铜镜当做盾,来抵抗汉政府连年不断的进剿军队。所以西汉时的匈奴确是和汉势成敌国,带有侵略者的性质,但东汉时的羌乱却是更多带着被压迫人民的反抗的意义的。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面,像羌人这样的起义者当然不会明白他们所反对的其实是专制统治者,而并不是同样在这统治下面的汉族人民。在实际进行中,这种少数民族的人民叛乱变成了一般地以汉族人为敌,那也正是必然形成的历史悲剧。当时的汉族人民中自然也不会有人识破这种悲剧的根源而努力加以消灭,而且这种种族间的歧视和仇恨又正是专制统治者所竭力加以助长的。
也有虽然是带着被压迫的外族人民的反抗的性质,但是因为在这些种族中已经形成了有权势的上层分子,他们就利用了在人民中的反抗情绪和反抗力量来达到自己的贪欲和野心。这样一来,反抗统治者的意义渐渐消失,唯一突出的性质倒是对于汉族人民的侵略压迫了。满洲的努尔哈赤的起兵是一例,前节中又提到西晋时的“五胡之乱”的情形,也可用来说明这点。像石勒和其他胡人曾被晋人卖为奴隶的事实,是丝毫不足以为石勒后来所建立的赵国统治政权辩护的。在石勒统治下,晋人民的被杀害和奴役的情形是异常可怕的。譬如有一次石勒破青州,打算把居民杀尽,被派了当青州刺史的人不高兴道:“留下我是为了管理人民的,杀完了人民还要我干什么?”便辞职不干,这才留下了男女七百人。石勒更为了害怕晋人反抗,故意加人民以重役,常为起造宫殿城墙而一次征发十多万人来做苦工。这是石勒的赵国统治下的情形,也正是在五胡十六国的一两百年中,在此伏彼起的外族政权下人民受难的一般情况。
固然,在封建社会的时代,内战中对于人民的劫掠杀害也是很平常的事,但是我们不能不说,文化较落后的外族人,在这方面的行为常是表现得格外惨酷。这些外族人倒并不是有着好杀的“天性”。其真正的原因是由于民族间长久的隔阂与仇视,由于本来很困苦的人一旦遇见较好的生活享受时必然引起的贪欲,更由于外族中的统治分子的煽动。并且在过着原始社会生活的各部落间发生战争时,把俘虏尽行杀死被认为是合理的事情。入侵中国的各族虽都已超过原始社会的阶段,但是旧的习惯还残留着,再加上由奴隶社会带来的奴役制度(把被征服者视若奴隶,而有处决其生死之权),就使得他们的行为特别野蛮了。
13世纪时的蒙古人的入侵和17世纪时满洲人的入侵都有过极大规模的屠杀。蒙古初起兵时,还有人主张“汉人对我们没有什么用处,不如把他们都杀净,留下土地来做我们的牧场”。后来虽然没有完全照这主张做,但是在有些区域内,是实行了这种“杀光”政策的。当时的北中国久已在女真族(金)统治下,人民一直过着苦难的日子,等到蒙古兵席卷而来,现在的山东、河北、山西各省一带,数千里间,几无人烟。满洲入关以后,举兵扫荡全国的时候,更是有意识地用屠杀政策来恐吓人民。那些敢于守土抗战的城市,在城破之时,都受到屠城的遭遇。“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是最著名的血腥气的故事。光是扬州一地,在十天屠杀中,就死了八十万人以上。
惨酷的屠杀和对财富的洗劫,自然是并行的。不论是企图久占中国内地或只是突入内地进行抄掠,这些外族侵入者都不会放松那使他们看了眼红的中国财富。他们或者直接动手抢掠,或者间接向中国政府要索。像在唐朝晚年,首都长安为回纥和吐蕃人几次洗劫,虽然他们马上退回去了,但每次劫后,繁华的长安都变成了空城。五代时,契丹(辽)率兵占领当时的首都开封,也是在不久后就退兵了,但开封周围数百里的乡村和契丹所过各州县都被洗劫得干干净净。其屠杀也非常惨酷,如相州(河南安阳)全城只剩下七百多活人和十万具骷髅。再后来,在北宋尚未南迁时,女真人(金)又两次入犯开封。他们就不只是自己动手抢,而且要宋政府代为向民间搜括。他们把宋朝皇帝扣留在军中,勒索巨额的金银财帛。开封城内派出好多官员到民间搜括八天,得到了金三十万八千两、银六百万两、衣缎一百万匹,又大搜十八天,再得到金银衣缎若干,先后都交到金营,还嫌不足,最后金兵北返时,把开封城内宋政府聚敛起来的富藏和民间财货都搬空了。至于其所过各州府更不用说了。
这些都是杀戮洗劫之后随就收兵回去的事例。像回纥、吐蕃之入长安还是唐政府自己召请来的。因为当时长安已为地方军阀所占领,所以唐政府还和回纥约定说:“城破之时,土地人民归唐,子女玉帛归回纥。”但是侵入者往往并不只以子女玉帛为满足,像满洲人,本是被吴三桂邀请来赶跑占领北京的李自成的,却企图把整个中国的土地和人民都收归己有了。—明政府固然由此而覆灭,整个民族更是遭受到深重的苦难:大量的田地被掠夺,多数的人民被奴役。
本来是过着游牧生活的外族人,一到了中国内地做统治者时,总是首先凭着武力把最好的田地圈占下来。从五胡乱华直到清朝,每一个外族统治者无不如此做法。我们只能略述蒙元、清朝两代为例。蒙古统治者圈占了民田后都分赐给他的王公勋臣,称为采地。这些王公勋臣或把采地化为牧场以供游猎,或仍招募农户从事耕种,或为私人的庄田。大的庄田中的农户有多到七八万户的,可见所圈占的土地之广了。清朝时,不仅皇家和王公大臣都有巨大的庄田,而且它的军队(“八旗”)中每一成员都分配以土地。把所谓皇室庄田、宗室庄田和八旗庄田总计起来,大约总在两千万亩左右。这些土地都是从汉人手里侵夺来的。极多的地主变成了贫户,更多数的农民失掉了土地,不得不投身到外族的大地主那里做农奴。
既接触了中国较高的文化,这些侵入者的外族自然不能再维持其原来的社会制度,他们接受了中国的封建剥削关系,更加上一种对生产劳动者(农民)的直接奴役制度。这样就使农民在异族统治者下面的苦头更加深重了。就从一般社会生活上看,在外族统治政权下,种族间的不平等总是十分显著的。统治的异族人享有各种特权,而一切苛重的义务都归汉人负担—全部的租税都加在汉人身上,而统治的异族人则拥有巨量田地而不必纳税。尤其在元代,更明白分出了蒙古人、“色目人”(包括西城各部族人)、“汉人”(黄河流域的中国人)、“南人”(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中国人)这四个等级,在政治法律上的待遇和权利义务,都有显著的高下之差。
因此,我们绝不能以为在历史上外族入侵统治也不过是普通的朝代改换的意义。固然,他们是承继了原有的专制统治者的衣钵,但又在这上面染上了种族统治的色彩。我们不能忽视在这种统治下面广大人民的双倍的苦难,也不能忘记这种外族统治对于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历史是都起了消极的阻滞和破坏作用的。
那种大规模的劫掠屠杀和圈占土地的行为对于社会经济的破坏是非常显著的。在外族入侵和统治的时期,农业生产停滞,耕地减缩,生产量减少是必然发生的现象。战争和苛重的赋税对于手工业和商业的破坏也极大。就政治上说,在外族统治下谈不到政治清明。一方面是侵入者因突然获得优越生活而加速腐化,另一方面是中国本族人中有许多奸恶分子卖身投靠,凭借外族势力以求升官发财,结果自然弄到政治情况极端腐败了。官场贪污虽然历代都有,但是在异族统治的朝代(如元、清)特别彰明昭著,也是事实。
至于在文化上,这些外族统治者固然也学会了利用中国固有文化来做他们统治的工具(只有元朝没有学会这一套),但自然只是利用那对他们有利的一部分。对于中国人民中的思想知识的进步是采取仇视态度的。这在清代最为显著。它推崇程朱之学做科举考试学术思想上的标准,公开运用各种严苛手段实行思想文化上的统治。明末以后,学术界中原有一些比较新锐的思潮,竟被斩断。这种阻滞中国文化发展的罪恶也是不应低估的。
近一千年来,充满着种族的统治压迫的血腥气。契丹、女真在北中国先后相继三百年的统治,蒙元和清朝在全部国土上的一百年和三百年的统治,都是加在中国史上的深重创痕。一千年的末后,又继以近百年来的新内容的民族苦难,在不久以前,侵略者还盘踞在我们的一半土地上的。日本法西斯的侵略固然和辽金元清的侵入完全不同,但是它在战区中实行着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它在沦陷区内大规模地掠夺粮食和一切物产,括削人民的骨髓,最严格地实行民族的压迫和文化的统治。日本法西斯的侵略手段的毒辣残暴实在是比历代的外寇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