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汤开国以后,凡传十六世,二十八王,共六百四十四祀[1]。[商朝的末路]末了一个亡国之君便是受辛。受辛暴虐聚敛,同夏履癸的行事竟后先一辙。虽后人听见桀、纣并称,不免起了几分揣测,或许把二人的行事造作得一样,但他们的怨毒中人,引起当时野心诸侯的借口却自有其故,至少他们得罪一般百姓的地方总有点相同的。

桀、纣同恶的故事,就各家所述的荒淫一端可以表举如下:

桀 纣

作倾宫;饰瑶台。(《竹书》《列女传》) 作琼室。(《文选注》引《六韬》)立玉门。(《竹书》)

为酒池、肉山、脯林、糟堤、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羁其头而饮之池,醉而溺死。(《韩诗外传》《列女传》) 为酒池,肉圃(《淮南子·本经训》《史记》作肉林),糟邱,牛饮者三千人。(《论衡》)以绳羁人头牵诣池,醉而溺死。(《帝王世纪》)

为夜宫于深谷,男女杂处。(《博物志》) 为长夜饮(《韩非子·说林》),男女裸相逐。(《史记》《论衡》)

纵靡靡之乐。(《韩诗外传》) 作靡靡之乐。(《淮南子·本经训》)

综观此表,比附装点之迹甚显,所以宋人罗泌作《路史》便说“书传所记桀、纣之事多出模仿”了。

周武王的起兵革命,正走着汤的老路,所以后世谈革命的以汤、武并称。

周武王既凭借先世传下的岐、丰故业,早在西方一带取得领袖的资格了。[周武王的伐纣开周]刚巧碰到商王受辛自己市怨的机会,他便在孟津会集了素通声气的八百诸侯,渡河进攻朝歌。在牧野地方把商兵杀败,受辛便自己放火烧死。周武王一面把前朝聚敛下来的财物散给当地的百姓,买个新朝爱民除暴的美名,一面定都镐京,便做了开周的天子了。

周是后稷[2]的后裔。后稷初居于邰,后传至古公亶父,因避狄患,迁居于岐,遂改号为周,日渐强大。及武王的父亲文王时,商势日绌,周势日旺,所谓“三分天下有其二”,遂作邑于丰,竟隐然与商朝相抗了。所以后来武王袭位,东伐商纣,便得一举成功,代商开周。

开周第一件大事,便是处置那些分据散处的部落。[封建制度的成立]——就是后世侈言的“封建制度”。原来夏、商以来的所谓诸侯,都是古代自然发生的部落,他们的存在即非天子所建,天子自也不能无故地废去他们。于是周初列爵分土[3],只索明定一个办法,表示政由己出,所有锡土分茅的荣典,都是天子亲亲奖功的恩赏。我们只看当时的封建,便可明白周初的开国方略了。《史记》曾说“武王克殷,广封先王之后”,其实只是旧部落罢了。后来“周公吊二叔之不咸,乃众建亲贤以屏藩周”,于是新建之国有好几十,而同姓子弟却居十之七八了。实际上旧有的部落又多为新建国的附庸,间接隶属于天子。当是原有相互监督,相互维系的用意,所以参伍错综,似乎配置得远近咸宜,大小有则。

周武王代商,封纣子武庚于殷,仍存其先祀,另又封自己的弟弟叔鲜于管,叔度于蔡,叔处于霍,来监视他,叫做三监。武王死后,周公当国,管叔、蔡叔颇致不满,乃奉武庚反周。后来周公东征,杀武庚,诛鲜,囚度,降处为庶人。这就是后世盛称的“大义灭亲”。当时管、蔡二叔最著,所以说“二叔之不咸”。咸训同,不咸便是不顺从的意义。

周朝代商,承着神权政治的余波,影响到人鬼之祀的日见加重,报本尊祖的观念乃愈结而愈深。[封建制度与家族主义的关联]他的开国方略既侧注于广封宗亲,于是家族主义更搀合于政治,一切维持名分的阶级,辨别亲衰的礼制,自然会应运而生了。所以当时的宗法,有“百世不迁”的“大宗”和“五世则迁”的“小宗”,亲疏的等差,丝毫不容稍混。

大宗与小宗为宗法社会所最讲究的一件要事,因为“宗子”的地位至重,实系全族的荣枯,无论亲疏远近,凡属同族的都得奉他为中心。原来宗子是代表始祖的。譬如有人征服了一处地方,就地做王,便是“始祖甲”,他的嫡长子接续做王的,便是“大宗乙”,乙之外还有甲的庶子“次乙”,分封出去做诸侯的,那便是“小宗”了。但次乙做了诸侯,他的子孙奉祀他为始祖,他的嫡系继为诸侯的也唤做大宗。——次乙的子孙对乙这一支固是小宗,若对次乙的诸子分封出去做大夫的却是大宗;做大夫的若再把自己的地方分给子弟,也是如此。这分封出去的次乙便是《礼记·大传》所谓“别子为祖”;次乙的嫡系继为诸侯的便是《大传》所谓“继别为宗”。普通的宗——小宗——本来“五世则迁”,高祖以上即迁入祧庙,不再以时祭享;若“继别”的“大宗”则“百世不迁”,永永不入祧庙的,所以也叫做“不祧”。详可参看清人毛奇龄《大小宗通释》的“大宗小宗图”。

而当时的中央政府与同姓诸国便形成一个模范的大家族。为要维持这家族的关系,名分当然要看得十分尊严,而层层的阶级便由此成立了。据《左传》所记“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4]看来,便可得一大概。余如郊、尝、祭祀等“吉礼”,丧服、殡、葬等“凶礼”,誓师、献俘等“军礼”,朝觐、燕见等“宾礼”,冠、昏、饮、射等“嘉礼”,——统称“五礼”,——都是当时用来辨别等威,使上下尊卑较然不混的。

这样繁复的阶级托迹在社会上,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两种结果:[阶级繁兴之后的自然结果]

(一)待遇不平 当时一切待遇,公卿大夫都与庶民不同。凡宗庙舞佾等等虚文,所谓“礼不下庶人”,我们且不管它;单就教育和刑罚看来,实在高下不平。如公卿的子弟可入国学,庶民的俊选便只能入乡学了[5]。[教育与刑罚的不平等]又如贵族犯罪,有“议亲”“议贵”等说的减轻刑名;有“刑不上大夫”的实际保障;有“公族无宫刑”“公族致刑于甸人”等特例的宽免[6]。如此,“天子”当然“无死法”了。况那时的贵族都有采地分邑可以自行设官收赋,平民不过附属在下供给者,更何从与他们抗争呢?

(二)世族专横 贵族制度的能够维持,官职世袭实为最大的主因。[世族的专政与平民的供役]所以那时做官的大半是亲幸的公族。如鲁国的三桓[7],郑国的七穆[8],晋国的六卿[9],便是明例。尤著的世族又因年久支庶繁多,则更标氏族以资辨别,各国且如有宗正一类的官来叙次他们的亲疏远近。

自来谈“姓”的,多本于五帝,见于《春秋》的有二十二姓,妫、姒、子、姬、姜等最著。后来各姓的支庶都极繁衍,最初的姓便不能十分适用,于是有后起的“氏”来分别家门了。我们现在所谓某姓某姓,其实大多是氏,已不是原始的姓。当时得氏的缘由,也不一律,但总脱不了崇拜祖先的精神:有以祖宗的谥号为氏的,如文、武、昭、景、成、宣、戴、桓之类;有以祖宗的封国为氏的,如韩、赵、魏、贾之类;有以祖宗的名字为氏的,如孟、季、叔孙、展之类,有以祖宗的官职为氏的,如司马、司徒、中行、下军之类;有以祖宗的职业为氏的,如巫、祝、陶、段、仓、庾之类;有以祖宗的住处为氏的,如西门、南宫、东郭、范、邹之类。

贵族既世袭官守,分据仕途,那时的平民只有尽力畎亩,供养其上。虽有优秀分子一时奋起,终究敌不过他们的势焰了。

优秀分子的被压迫,只要看两件事好了。当年齐国的管仲为齐桓公造成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局面,功业何等伟大,而他的子孙不显于后。孔子相鲁,声名震于强邻,而他的生平,还是栖皇奔走,终老于旅途。于此,我们很可想见当时世族的专横,无怪孔子要讥议世卿的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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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时以一年为一祀。王位多兄终弟及的,所以二十八王继立,就世系看只有十六世。

[2]后稷名弃,相传是舜时的司农作之官,以功封于邰。

[3]周初的封建,列爵五等,分土三级。五等之制是公、侯、伯、子、男。三级之分是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及五十里的叫做附庸。

[4]见《左传》昭公七年,本楚芋尹无宇之言,所谓“人有十等”者便是。

[5]教育不平等的事实散见于《尚书·大传》和《论语·阳货篇》《孟子·滕文公篇》。

[6]刑罚不平等的事实散见于《周礼》和《礼记·曲礼》《文王世子》等。

[7]鲁大夫孟孙、叔孙、季孙都是桓公之后,所以叫做三桓。

[8]郑大夫子展、子西、子产、伯有、子太叔、子石、伯石都是穆公之后,所以叫做七穆。

[9]晋国世执政柄的有范氏、中行氏、知氏、韩氏、魏氏、赵氏,当时叫做六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