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外交上的积弱,早成不可掩饰的事实。[外交局势的开始转变]但从欧战发生及俄国革命后,国际局势起了变化,同时中国民众也渐渐觉悟到要争取外交上的胜利,不能单靠政府,须用民众自己的力量和帝国主义奋斗,才有效力。又经“五四”“五卅”两次群众的革命斗争,使帝国主义者感觉到他们虽有坚甲利兵,终不能消退中国的革命浪潮。于是帝国主义者不得不提出所谓“司法调查”与“关税会议”等延宕欺骗的政策以缓和中国的反帝斗争。在这时期,中国的外交局势显然已略有转变。到民国十五年冬,国民革命军占领武汉,一时民众运动如春笋怒发。[汉口、九江革命民众的自动收回英租界]明年一月三日,汉口市民庆祝北伐胜利,和英国水兵发生冲突,被杀伤多人。市民大愤,拥入英租界。那时候帝国主义的兵舰停泊在汉口的很多,但他们怕我们的革命民众,终不敢公然挑衅,汉口英租界当局不得不在革命民众势力威胁之下,撤退水兵,由国民政府派军警设立临时管理委员会主持一切。同月九日,九江英水兵与工人发生冲突,九江的英租界,亦被革命民众夺回。当时驻北京英公使派员向国民政府交涉,要求将租界交还,为外交部长陈友仁所拒绝。[收回租界运动的进行]二月,与英人成立协定,将汉口、九江的英租界收回。三月,国民革命军占领江、浙,镇江英租界亦由英领事自动放弃。民国十八年天津比租界及厦门租界亦正式收回。同年,威海卫除刘公岛[1]须续租十年外,也全部收回。但其余的租界及租借地没有收回的尚有多处。尤其是上海租界的收回,迄今尚无办法。[2]
除收回租界外,废除不平等条约是孙文在遗嘱中说“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者。[废约运动的进行]国民政府特于十七年六月发表宣言,主张以正当的法律手续解除不平等条约的束缚。七月,外交部又根据宣言,照会各国公使,声明中国与各国协定条约已满期的,另订新约,未满期的,以相当手续解除修订。但这时候因中国革命形势的转变,民众运动已不复如收回汉口英租界时那样的热烈,所以国民政府虽用和平手段声明用“正当的手续”以解除或修订条约,亦不能得帝国主义者的谅解。当时各国驻华公使集议对付,日本竟以为旧约没有废约或失效的规定,反对重订。经交涉结果,到这年年底为止,国民政府与各国新订或修订条约的十二国。但这些新约里并未能将不平等各点完全废除,只集中于关税及领事裁判权两问题:关税问题,在华府会议时已允许中国略为增加。[关税问题与领事裁判权收回问题]五卅运动发生,帝国主义者为缓和中国的民气,曾助北京政府召开关税会议,允许中国享受关税自主的权利,颁布中国国定关税定率条例,于一九二九年(民国十八年)一月一日发生效力,但须中国同时裁撤厘金。民国十七年十二月,国民政府遂照会各国公使,声明中国将明令公布国定新税则,于明年二月一日实行。至此,协定关税的不平等待遇才算稍得解决。领事裁判权问题,于一九二六年(民国十五年),各国根据华府会议的决议,组织调查委员会,到中国调查。结果,借口中国的司法情形还不能达到取消治外法权的程度,此问题遂被搁置。到国民政府进行修约,各国允许撤废领事裁判权的,至最近为止(民国二十二年三月),也只有比利时、意大利、丹麦、葡萄牙、西班牙五国而已。
除上述五国外,如智利于一九一五年,瑞士于一九一八年,波斯及奥国于一九二〇年,德国于一九二一年新订的商约,都已把领事裁判权撤废,并约明关税由中国自主。但这都在国民政府成立以前,与最近[3]的废约运动无甚关系。
除上述外,中国对苏联的外交亦须特别叙述。[中国对苏联的外交]苏联以社会主义立国,对外不主侵略。民国十三年,苏联代表与我国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十五条,《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十一条,正式恢复邦交。苏联并自动的无条件的撤消领事裁判权,交还租界并退还庚子赔款,而对于外蒙的库伦问题和东三省的中东铁路问题等都有较为圆满的解决。
关于外蒙事件的解决,详见当时外交部公布的《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第五条。关于中东路事件的解决,详见同《协定》第九条。当时并根据《协定》第九条定《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它的内容,便是中国未赎还前中俄各派管理人员的组织细则。
民国十七年,中俄间因他种问题发生误会,暂时断绝邦交。但最近[4]因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俄两国的当局都认为有恢复邦交的必要,已互派大使,正式恢复邦交了。
总之,外交局势的转变,全视民众势力的强弱而定。[外交局势的又一转变]在收回汉口及九江租界的时候,正我国民众势力全盛的时候。其后革命方向转变,民众运动消沉,帝国主义者故态复萌,外交形势也就日渐不利。至最近[5]日帝国主义以武力侵占东三省,外交局势又急转直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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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公岛在威海卫东海中,为威海卫的屏蔽,英人设有炮台。
[2]指作者著书的时期,大约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3]最近指民国二十二年即公元一九三三年。
[4]最近指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5]最近指公元一九三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