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治社会之组织及其寄生者——士大夫阶级

中国社会在大圈子里看,二千多年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在小圈子上看,则每一时代都各有它的特点。所谓大圈者,如社会组织的级层、人民生活的方式、生产事业的工具、文化形成的素质。我国一向是农业宗法社会,人民习于勤苦守旧的生活,以孝友来维持彼此间的关系。所谓小圈者,如统治阶级的属性、经济重心的移转、民俗士习的好向、学术政治的影响,都是自成规摹,衍为风气。然而小圈总不免受大圈的支配,大圈虽也因小圈而演变,但究竟很少。可是自西洋文化传入以后,另一个大圈子的力量加乎我们之上,逼得我们不能不变质,近百年来一切的纷纭改革,多灾多难,均由于此,这是后期的事情。前期约二百年间,虽已受西化之影响,然其力不强,固无碍于中国社会和人民生息的大礼。所以我们描述这一阶段的情况,不啻为中国社会史作一次结算。

清初的统治阶级,在表面上是所谓异族的“旗阀”。太祖所定八旗主共议国政的封建制度,至太宗时已改为君主制,朝仪不得平列。顺治亲政,收多尔衮之正白旗,并原属天子自将之正黄、镶黄二旗为 上三旗,作为侍卫亲军。下五旗诸王分领,已非关外宗藩世及之旧规,可以由朝廷随意任命。所以君主成为一个积世的军阀,亲贵不过假天潢从龙之重,偶派以指挥禁旅,镇慑杂重而已。惟旗主各臣所属,犹有定规(见《八旗通志·典礼志》)。国事由议政王大臣裁决,诸王皆通兵略,植党羽,纳结士大夫,以邀声誉,属下为官的,必勒令报效。自然也形成一种“旗阀”。雍正帝得位有些取巧,诸王臣属,未尽贴服,乃尽量的呵谴诛戮,加以制裁,摧抑他们的权力,并以中国“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之说压之,不许于君主外,更以旗主为主人,属下人觐贺,必须由朝廷允许。改固山额真(旗主意)之名,为固山谙班(管事意),加重都统的职权,直属于朝廷,总摄旗内行政。诸王除享有包衣(“包”系清语“家”之意,“衣”系虚字“的”之意,如包衣佐领,即家的佐领,专为诸王舆台奴仆侍卫之用,本不成名辞,后乃用作职名。实则是一种贱役)及俸饷外,一切不能过问。又禁止与朝士交往,向外官需索,甚至于上三旗和下五旗及各旗属人私相往来,都要查出治罪。从此宗室衣帛食粟,养尊处优,隔绝气类,学行能力都不长进,成一种匏瓜的样儿了。天子一人擅威福之柄,极主权之尊,居然达到专制政体的最高峰,这是政治上的一种进步,由封建而进为君权,虽然变更了祖制,但也能安定国本,必为祖宗所赞许,假使不如此,则恃功骄盈的亲贵,你争我夺,怎么能谈到政治?又怎么不闹出乱子呢?清朝所以能享国长久,雍正帝实有莫大之关系。他又把议政的制度除去,设一个军机处,完全由君主集权,即内阁为历代政府领袖的精神,也一扫无余。可是他用哪些人来分职共治呢?却仍不外乎士大夫阶级了。

古语说:“人主独贵者其政平,不独贵者则阶级起。”封建制度的破坏,即由于独贵而无阶级,清朝的皇室王公,最初是自然的封建,后来有名无实,并未影响到中国的社会,而中国社会的士大夫阶级,反能利用传统的治权,和异族共天下,这也是中国文化的奇迹。其渊源应追溯到唐代,从武后以文章选士,玄宗遂凝成科举为全国人民出仕唯一之正途。这和六朝的门阀制度,魏、周、唐初的“关中本位政策”,迥然不同(可参看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清承 明朝之后,虽制义仍用八股,而科举为正途出身,和唐宋以来是一样的。于是乎读书人以做官为职业,俨然形成一种统治的士大夫阶级,养成重文轻武的风习,使兜鍪积功的武夫竟莫敢谁何!清代有对于文武生童待遇不平等的笑话,而鲍超以出死入生积功至一品提督反不如一个翰林学政尊贵的故事,就可想见中国社会的情形了。虽取士的内容有应该改革的地方,如康雍乾三朝,都曾有人提议废八股、改策论,终因清人束缚才智、牢笼士子的私心而不得行(康熙时黄玑,雍正时张廷玉乾隆时鄂尔泰,三个人都主张维持旧制,鄂并有“非不知八股为无用,特以牢笼人才,舍此莫属”的话)。然而取士的方式,毕竟是一种良好的制度,使有志上进的人,都可得一条出路,发展他们的政治欲,“学优则仕”、“经世致用”,不以文章为点缀之品,而以“文章华国”为敲门砖。“宰相必用读书人”成了传统的观念,“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成了一般的思想。“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他们既有取得治权的正当方法,又何必冒险来攘夺呢?

“天下英才,入吾彀中”,君主固可以太平无事;而“窗下十年,熬得人上”,一般文人也有了归宿,在道理上讲原来是不错的。因为只有智识才能领导社会,用文化统治总比用武力统治好。古语说:“文可长治,武难久行。”文化统治要尚礼尚法,武力统治则恃威恃权,礼法有道理可循,威权感情用事,中国四千年来的传统精神,是偏重于前者的。清人适应中国社会的环境,维持科举的制度,才能控制汉人的情感,把满人融化进去,毫无迹象。要不然的话,民族革命绝不会到二百六七十年以后才得成功了。科举制度以乡试、会试、殿试为三步骤,其实只有两阶:三年大比,子午卯酉年在各直省乡试,中式者为举人。辰戌丑未年在京师礼部会试,中式者曰贡士。天子亲策于太和殿,曰殿试。分一二三等,叫做三甲:一甲只三人,俗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均不拘名额。举人得候选内阁中书、各省教职及大挑知县。进士一甲一名授修撰,二三名授编修,二三甲再朝考选用庶吉士,都是翰林院官。余则为京官、主事、中书、教习,外官知州、推 官、知县等。翰林为什么说是“清华之选”?因为他们接近内廷,可以替皇帝办文墨,充考官,有不次之擢,容易爬上来。而京官、外官,三年考绩,一二等或卓异者,加级纪录,或赴京引见,即予升转。读书人不但有事做,而且作大官也很快,只要你肯努力,确实有轨道可循的。譬如尹继善以雍正元年成进士,四年才由庶吉士(颇似现在的研究生)散馆(三年学习期满,考试毕业的意思)授编修(正七品,颇似现在的助理研究员),充日讲起居注官。五年迁侍讲(从五品,颇似研究员)、郎中(正五品,等于现在各部的司长),不久赴广东查案,署按察使(正三品,颇似现在的高等法院院长或监察使)。六年授内侍读学士,署江苏巡抚(从二品,即现在的省政府主席)。七年署河道总督(正二品,颇似现在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长)。九年署两江总督(二品,颇似现在的司令长官)。此后迭任封疆,留京就作尚书(一品,即今部长)。不到十年,就可以大用了。这算是“特别快车”,即令是平常的“通车”,只要不受处分,如被劾劣等;不遇阻碍,如丁忧守制;大约二十年,总可以位极人臣。我们翻一翻清代的名人传,或宰辅录、缙绅录之类,有几个达官不是科举出身?这制度值得我们赞扬,国父列考试为五权之一,不是很合国情么?

统治阶级的政府官吏,有内外之分,就是中央官和地方官:中央以内阁为全国行政之总机关,设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冠以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文渊、东、体仁)之名,襄赞君主,督率百僚,是政府的领袖,略如古之宰辅。但军机处成立后,实权已为所夺,不过职位仍极尊贵罢了。以下有学士、侍读学士、侍读、中书等官。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分理全国庶政,以尚书满、汉各一人掌之,内除户部分十六司,刑部十八司外,余均分四司,有郎中、员外郎、笔帖式等官。此外都察院司纠察谏言,颇似现在的监察院。有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给事中、监事御史、经历、都事、科道等官。大理寺平反刑狱,颇似现在的最高法院。有寺卿、少卿、寺丞、评事等官。理藩院掌藩属政令,设官同各部,颇似现在的蒙藏委员会。翰林院颇像现在的研究院,制诰文史,以备顾问,有掌院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典簿及庶吉士等。 国子监颇像现在的大学,掌成均教育。有祭酒、司业、监丞、博士、典簿、助教、学正、学录等。钦天监察天文、定气朔,颇像现在的气象局。有监正、监副、五官正、灵台郎、监候、挈壶、司晨、主簿等。通政司,转达内外奏章,有通政使、副使、参议、经历、知事等。帝室的官厅,尚有内务府、詹事府、宗人府、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等。地方则十八省各有总督(管二省或三省)、巡抚、布政使、按察使、提督学政(或提学道),分掌兵、政、财、刑、教育之事。下分三级:曰道,设道员;曰府,设知府;曰县,设知县。直隶州厅与府同,州厅与县同,各有僚属。府州县卫,又各有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等学官,以掌地方教育,京师就是太学——国子监。这都是士大夫的回翔之地,也就是他们施展怀抱的目的物了。

一般人读书虽有官学、义学或书院,但是很少,所以多就私塾从师,由州县小考录为童生。册送学政,按临科试,择优入学,称附学生员,俗称之为秀才。本学教官,月科季考,册报学政,岁考取优者食饩于官,曰廪膳生员,等于现在的官费生。次者为增广生员,皆有定额,两试优等,或食饩年久者,学政复考送部廷试,在国子监肄业,称贡生、监生,等于现在的大学生。凡生员都可以应乡试,不是生员,就没有报考的资格。中乡试副榜者,可以升为贡生。或诸生有功者,亦可升入太学,或有功官员的子弟,也有奉旨特许为监生的。岁科考及乡会试的制度,称为“抡才大典”,都非常严格。如舞弊被发觉,虽大臣也要论罪,重则正法,轻则遣戍。但清朝有时为财政困难,或特殊的河工、兵事、急赈,往往卖官鬻爵,不论什么人都可拿钱来买一个资格,从道员以下到杂佐,称为“捐班”。不能入学的,也可捐一个监生,去应乡试。但生贡举进的正途,三品以上的大官,是不能捐的。士子在入学以后,就可以穿蓝袍,戴银雀帽,免徭役,见官不跪,荣耀乡里。若是能博得举人进士的头衔,真所谓:“不浃辰而周闻天下,四方观听,希其风采。”(见《通典沈既济语)到处受人尊敬,官吏馈赆仪,亲友送厚礼,好像和尚“食方万家”了。怎能不让人醉心呢?王鸣盛的父亲,每试不利,及其子贵为光禄寺卿,已获封衔,犹顶戴扶杖去考,督学乃其子同年,离座劝之,他说: “大丈夫奋志科名,当自得之,若藉儿辈福,遽自暴,我甚耻之。”这样老而弥笃的精神,足见科举的魔力如何了。

治学出仕,本来为的是“明道救世”,但科举做官却变为士大夫阶级的啖饭之地了。清朝的俸禄很薄:一品官每岁俸银一百八十两,至五品递减二十五两,为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九品只三十余两。京官每银一两搭禄米五斗。乾隆二年以后加倍给与恩俸。若是自甘粗粝,仅糊一口,大约还不成问题,但中国是宗法社会,一个人做官,不晓得有多少亲戚、朋友、同乡作寄生虫,区区薪俸,何能维持?只有靠“陋规”、“贿赂”来调剂了(康熙四十一年刘子章《请裁节外官家口疏》云:“臣见外在官员,除携妻子兄弟而外,其奴婢有多至数百人甚至千余人者,其赴任离任则有车马盘缠之费,在任则有衣食豢养之费,而本官已不胜其苦。当其入境出境,驿递则有人夫迎送之苦,州县则有中伙供应之苦,在任则行户,有官价市买之苦,小民有柴炭力役之苦,而地方更不胜其累。即本官莅任之初,亦常思清廉自矢,仰报国恩,而居之数月,千百名口,嗷嗷待哺,不得已取之所属以供之,一次滑手,渐至再三,久之则率以为常而不顾,而素无操守者,又不知巧取何如,于是地方之官民大困矣。……伏祈严加裁节,制为定数:凡官员家口除妻子兄弟外,其奴婢则督抚止带五十人,藩臬四十人,道府三十人,州县十五人。”就以这种限制而论,其数目也相当可观了)。凡是经手钱粮的官吏,其陋规弊端最多。如户部(即财政部)奏销有“部费”,一个书吏库丁,都可腰缠累累。而河工、军需、城工、赈恤诸事,则“讲分头”,题官、议叙、调缺以及办理刑名诸事,则有“打点”、“照应”、“招呼”、“斡旋”诸名目。所以吏、兵、工、刑四部,也有相当的办法,最可怜的是礼部。有人以富(户)贵(吏)威(刑)武(兵)贫(礼)贱(工)六字拟六部,而户最富礼独贫。其余翰詹、御史等文墨建言之官,储才养望之地,只有收门生的“贽敬”,赖学差的“棚规”,以及同年同乡作外官的“冰炭敬”和“别敬”。倘使门生飞黄腾达,对老师特别照顾,做了几年的外差,当过几次的主考,一生还吃用不尽!如果清廉自守,则自然苦不堪言了,居屋湫 隘,少衣无车,借债度日,指差赊欠,见之于诗歌小说者甚多。但京官另有一种额外发财的机会,就是派往外省查案,盘费、供应、公帮、程仪、规礼都是照例的,受贿还不在内,所以出去一趟,往往可捞若干万回来!这些钱都出在地方官身上,地方官那得如许的使费?其弊不问可知了。一个州县官,每年几十两银子的收入,用几个管“刑名”、“钱谷”、“书记”、“挂号”、“征比”的幕友,每人就得送束脩数百两至一二千两,又没有办公费,怎么办呢?在钱粮上生法子加火耗,康熙帝说过:“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若纤毫无所取给,则居常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为生?如州县官止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便称好官。”但事实上火耗有加至一钱以上至四五钱的。雍正帝整饬吏治,令火耗归公,给官吏养廉,总督多至一二万两,知县也有二千两上下,京官尚书侍郎三五千两,其余的作为办公费,把贪廉立出一个标准,又执严法以绳之,相当收到了政治清明的效果。然而州县仍不够用,又巧立“平余”诸名色,而杂项陋规,逐年产生,彼此不同,数目很大。加以吏役为爪牙,绅士作四肢,无薪无俸,不得不勒索百姓,鱼肉乡里,积弊有不堪言者。所以俗语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依当时的粮价每石米的一两上下,可以有十万石米,值现在国币约十万万元,真是可观。这还是廉吏,贪吏更不用说了;这还是知府,道员两司督抚更不用说了。一般行政官尚如此,经手钱粮的关吏、盐使、漕运、河督,更不用说了。因为层层剥削,层层报效,所以互相包庇,互相容隐,新任索例规,替旧任弥亏空;上司索供应,替下属隐罪恶。总而言之,都是薪俸不足“养廉”,贪污成了“陋规”了。顾亭林说:“今日贪取之心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无以赡其家也。”这真是非常痛心的话!以贪污为政治之常经,一切政治成绩,还要问么?“升官发财”既为士大夫阶级“操奇计赢”之职业,所以有人拿钱捐官做,而仕途益滥,政治就更加污浊了。倘若读书未达,不得为官,便去作绅士、书吏、幕友,也还是一套玩意儿。最倒霉的是作学官及塾师,吴鼐诗:“说起穷来真是穷,一年糊口仗生童。”傅芝堂自嘲联语: “百无一事可言教,十有九分不像官。”所以社会上称之为“豆腐官”,盖谓只能吃豆腐也。郑燮诗:“教书原来是下流,傍人门户过春秋;半饥半饱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所以寒酸的教书匠,常常为一般人取笑的资料。读书高高在何处?然而一旦“青云直上”,就不免“得意忘形”了。《儒林外史》所描写讽刺的,已可见一斑。“有官皆贪,无绅不劣”,是行政制度上造成的积因。不贪者,行无车马(如陈瑸),死无殓资(如于成龙),往往以此贾祸(如王应辰及《红楼梦》上之贾政)。不劣者,务农经商,谢绝公门,大都不问外事。我们要知道,科举制度虽是不错,然而政治上的积弊,数百年来,始终是一样的,这不应该彻底加以改革么?

第二节 城乡社会之组织

中国政治社会的组织,虽有其优良之特点,如科举考绩等制度,然而任事者多属贪官污吏,所以法治精神逐渐消失,一般都注重“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人治论。政治毫无积极的建设性质,只有消极的清廉主义。岳武穆说:“文官不要钱,武官不怕死,则天下太平矣。”可见宋朝已构成这样的政治形态。推而上之,至于北宋王安石的变法,“欲大有为以膏泽斯民”,还不免被司马光一般人的“无为赞”打击下去;推而下之,至于康熙帝的盛治,还要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雍正帝倒是一个有为之主,给养廉银以维持生活,定办公费以严禁推派,所以“雍正时人人可为清官”(孙嘉淦语)。如果他的政策能贯彻下去,中国政治的素质,或者可以变换一下,走入法治的道路。可惜他执政的时间较短,而乾隆帝又不能善承父业,以致仍回复原来的状态,做官不必以能只需要廉。人民对于官吏,不希望他们“兴利除弊”,只希望他们“两袖清风”。除完粮兴讼而外,最好是和官吏全无干系。中国社会基于这种消极的政治观念,所以政府和人民截然为两事,国家和宗族也是不相调协的。人民以为国家就是政府,故无爱国心;宗族是身命所托,故“保家先于保国”。如 此,人民可以获得很大的自由,政府也乐得太平无事。那末,人民自身究竟怎样来维系呢?那就全靠以宗法为背景的乡治了。

西洋是以市府积成的国家,中国是以宗族积成的国家,故西洋社会组织极紧凑,中国社会组织颇散漫,这也是商业国家和农业国家的必然结果。中国社会由宗族而聚为乡村,因为生产事业的便利,各自成为部落,借宗法的关系来实行“乡自治”。城市不过是政府设治的地方,或工商业类聚的地方,在政治组织以外,仍属自治的性质。政府对于城乡自治的事业,虽有干涉之权,却少干涉之实,法令规定,也都是因利就便而已。此种制度,从周秦以来,就有很好的规模,年代久远,变化颇多,但大体仍不甚悬殊。乡村自治和保甲政策,在古代是同一渊源,到后来变成了两种体制,而保甲时废时兴,有的地方行,有的地方不行。清代重视保甲,常颁法令,督促实行,几乎和乡治联为一体了。乡的名称,各处也不一致,兹例举如下:

“乡”、“里”、“区”、“社”、“坊”、“镇”、“铺”、“厢”、“集”、“图”、“都”、“保”、“总”、“村”、“庄”、“营”、“圩”、“甲”、“牌”。

其有特殊情形之组织者,如“寨”、“堡”、“团”、“卡房”等,彼此大小范围,实未易判办。大概都是“家”——“户”或“人”的组合体,为我国最下层社会的自治单位。其首领皆为一乡之耆绅,或一族之长老,公选而出,照例由地方政府承认的。否则,就是随便叫一个人出首应官,实际上还另有主持者。名称叫做“某长”——如乡、里、区、社、坊、镇、铺、厢、集、图、都、保、村、圩、甲、卡等;或“某头”——如总、庄、牌等;或“某正”——如里、保等;或“某主”——如寨等;或“某董”——如区、堡、团等;或“某总”——如营等。也有叫做“地方”的。因习惯相沿的关系,其组织之原则和情形大略如下:

(一)农村里的各家,互相联合,村设一长,间有合数村设一长,或一村设数长的。

(二)村长等是由族长兼任的居多。因为一般农村多聚族而居,其族长不特有行政权,且有处决诉讼及私事之权。

(三)村之大小,多则百余家,少则三五家,普通总是二三十家,依自然地势,相依相集。

(四)村名随一族之姓氏,或地主之姓氏。倘一村有数姓者,以大族之姓氏为名,也有因地得名的。

(五)村与村乡与乡间都可以联合编制,大约乡镇比较村庄大,堡寨比较乡镇大,其首领多为有声誉之智识分子及在乡军人,或者是取合议制。

乡村自治所办的事项,范围很广,无所不包,俨然像一个小国家。梁任公在《中国文化史·乡治章》中说:“乡治之善者,往往与官府不相闻问,肃然自行其政教。其强有力者且能自全于乱世,盗贼污吏,莫敢谁何?例如吾粤之花县,在明末盖为番禺县瓯脱地,流贼起,其民筑堡砦自卫,清师入粤,固守不肯剃发,不许官吏入境。每年应纳官课,以上下两忙前,汇齐置诸境上,吏临境则交割焉。一切讼狱,皆自处理,帖然相安,直至康熙二十一年始纳土示服,清廷特为置县曰花县,斯可谓乡自治之极效也已。”小注说:“此事官书不载,盖有明遗老二人如田畴者为之计划主持。”其实这类的堡寨,在清初很多,四明山寨之王翊,即为最著者。河南登封之李际遇,汝宁之沈万登、刘洪起,舞阳之李好,许州之韩甲第,湖北襄城之刘铉等,也都是结寨自保的豪杰,但最后亦必“纳土示服”。这是变乱时的特殊情形,并非平时一般的乡治。平时一般的乡治,以宗祠为基础的最多,梁先生继述其乡“茶坑”的自治情形很详,大概是本保会议曰“上祠堂”,联保会议曰“上庙”,祠堂有值理,保长只应官。耆老会议以春、秋二季行之,子弟一切罪行,皆可处理。自卫有乡团,浚河出人工,娱乐则放灯、打醮、演戏,读书则在祠堂设几个蒙馆。还有类似信用合作社的“江南会”,类似消费合作社的集体买卖。这虽是清末的情形,但必为相传的旧规,国内尚所在多有,惟以南方各省,组织较为严密,北方因种族经几次的混合,就不免淡漠了,可是保甲和乡约,乃似一似二的制度,清廷实行保甲政策,遍于全国,始于顺治,初为总甲制,继为里甲制,皆十户一甲,十甲一总,城中曰坊,近城曰厢,在乡曰里。康熙四十七年申令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 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户给纸牌一张,“出则明注所往,入则稽其所来”,“无事递相稽查,有事互相救应”。造册呈报,以稽户口。乾隆二十二年,因为“保甲所以弭盗安民,乃日久玩生,类以市井无赖之徒承充保甲长”。谕令“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之人充之,其一切户婚、田土、催粮、拘犯等事,另设‘地方’一名承值,至巡更看棚等役,民间以次轮充”。由此可见保甲最初的目的,正如《嘉庆会典》所谓:“稽其犯令作慝而报焉。”只是消极的侦察工作,所以自好者不为,由市井无赖滥充。但“以士大夫治其乡之事为职,以民供事于官为役”(见《皇朝文献通考》)以及“自城市达于乡村,使相董率,遵约法,察奸宄,劝微行,善则相共,罪则相及,以保安息之政”(见《大清会典》)的制度,同时又在推行着。究竟是保甲还是乡治呢?盖清廷视保甲为乡治,人民以乡治括保甲,即梁任公所谓:“保长以应官,身分甚卑,不得列席耆老会议”者也。“地方”也是一样的。清人论保甲者很多,皆颇含混不清,其实如吕氏蓝田乡约(宋吕大临、大防兄弟)的四项:——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则保甲已在其中。清廷对乡治取放任态度,对保甲取厉行政策,其微意盖在防制汉人的反动。所以每朔望必宣讲《圣谕广训》(顺治颁六条,康熙增十六条),最注意者是“各安生理,无作非为”!不知乡村的农民,却借此掩护以实行地方自治。后来“教乱”扩大到五省,非营兵保甲所能办,才有应运而兴的堡寨、碉楼、乡勇、团练出来,退而自保,进以图功,清廷反赖它来勘乱。此虽为保甲之变体,然保甲名存而实亡了。可是乡村自治的社会组织,始终都在维持着。其于中国全民族之生存及发展,有极重大的关系,以自然互助的精神,作简单合理的组织,为宗法之蜕余,乃乡党之遗影,“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见《孟子》)。“人与人相保,家与家相爱”(见《管子》)。而政治组织在上边不管如何因革损益,下边的社会组织总是“百变不离其宗”,确实有它的好处——虽然坏处也有。自清末受东西洋的影响,行“官办的自治”,所谓“代大匠斫必伤其手”,固有精神,也就渐渐丧失了。

至于城市,在中国古代是农民“秋冬入保”(见《公羊传》何注) 的地方,其后职业渐分,始为官吏工商所集居,而有“国”与“野”的区别。野扩大为乡村,国衍变为城市。国原文作或,外加□者,乃表示垣壁保聚的意思,所以城市也就混为一名了。城市必为行政官厅所在地,其设施大都属于政治组织,至于城厢保甲也和乡村差不多,不过没有乡村自治的范围大,性质较单纯罢了。城市最大的是皇帝所都的京城,有外城、内城、皇城、紫禁城四圜。其次是各省督抚将军所驻的省城,周围也是几十里,将军是镇压汉人的驻防官,在内另筑旗营。再次就是县城了,道员知府都在大州县设治,京城省城也一样的设县治民,可说全国都是以州县为单位的。高级官吏驻守某县,则某县就成为“附郭”的首县。若单纯的商业城市,在清初只有广州、厦门(泉州)、宁波(明州)、上海四处,后三处时开时禁,惟广州在康熙二十二年以后,常为对外贸易的唯一门户。“番船来粤者,岁以二十余柁为率,至则劳以牛酒,牙行主之,所谓‘十三行’是也。”(见《广东通志》)上海本属华亭,旧名华亭海,原有上下二海浦,上海浦也就是黄浦,宋已名市,元更置县。道光以后,遂为国内第一市场。“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两个城市,是宜于享乐的风景区,工商业还说不上,普通县城里,总有个巡检司(等于现在的警察局),“掌缉捕盗贼盘诘奸宄”,“凡县内津关要隘,并设置之”。省城有督抚提标的城守营、绿旗兵和都统……城守卫防守卫的八旗兵。京城有兵卫之步军营、巡捕营、步军统领及兵马指挥使等,都是维持治安的。人民仍有城厢保甲之组织,不过城市的官吏越多越大,则自治的权力就越少越小了。所谓“天子脚下”或“辇毂之下”,简直没有人民活动的余地。然而工商业的集团,和变相的宗法集团,则城市愈大,就愈容易发荣滋长。譬如同行公会和同乡会馆,无地无之,他们的组织虽不甚健全,但颇有互助的精神,这是一种极单纯极自然的团结。而同行公议或同业组合,却很像西洋的基尔特(Gild)。只是同乡会馆太多了,却在宗法以外,加上乡土观念,形成国人牢不可破的封建思想,其原意是在外的旅客互助,到后来反回转本乡“割据”、“自封”。清制官吏回避本籍,颇有全国统一的精神,民国以后反被破坏无余。但某人治某之 说,又不是真正的人民自治,这对于中国前进的社会,阻碍殊大,真是“匪夷所思”了。

第三节 人口与土地

社会组成的分子是人民,农业经济的资源是土地,此二者乃中华民族生息之主要条件,资产仅居于附带的地位,这和西洋以商业资本为主要条件,而侧重财富的情形不同。我国号称地大物博人众,其实物产并不如俄、美两国完备,土地究有多大?人口究有几许?因为统计数字不完全精确,必须要我们检讨。以人口而论,清代本有编审制度,由里甲三年或五年一编造,递上至布政司,为黄册,年六十和十六岁以下者不列。因为征丁银(轻则一分、重有至八九两者)的原故,自然有逃户、避差或数丁纳一的毛病,可见这时人口没有正确的数目。康熙帝为明了人口实数起见,才以五十一年的丁册为额,将来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时摊丁银入地亩,而编审之制,形同虚设。乾隆以后,仅赖保甲册报,“竟有不及实数什之二三者”;且有“应城一县,每岁只报滋生八口,应山、枣阳只报二十余口及五六七口”的笑话(均见《东华录》乾隆四十年谕旨)。清廷因此三令五申,人民既没有丁多粮重的顾虑,又加以妇女老弱贱民蜑户,通统计算在内,数目才大致不差。兹先简表如下:

顺治八年 10633326口(王氏《东华录》纪户口始此年)

十年 13916598口(九年反多500余万口)

十八年 19137652口(《文献通考》则为2106万余口)

康熙十年 19407587口

二十年 17235368口

三十年 20365368口

四十年 20411163口

五十年 24621324口(《通考》、《石渠余记》均同,惟《癸巳类稿》少列45万余口)

六十年 29148359口(惟《通考》为27355462口)滋生人丁

467850口

雍正四年 25660980口

滋生人丁860710口

十二年 26417932口

滋生人丁937530口

乾隆六年 143411559口(《东华录》谓此年编审天下户口毕,共大小男妇数)

十年 169122127口

二十年 185612881口

二十七年 200472461口

三十五年 213613163口

四十年 264561355口

五十年 288863974口

五十五年 301487115口

五十九年 313281795口

六十年 296968968口

嘉庆元年 275662044口

八年 302250673口

十三年 350291724口

二十年 325674895口

二十四年 301260545口

道光元年 355540825口

十年 394784681口

十五年 401767053口

二十年 412814828口

依上表,在康熙末叶,我国人口不过三千万人,这数目自然有少无多,因为当时还抽丁银,而且妇女老弱都不在内。乾隆晚叶已超过三万万,这时因为丁银没有了,又统计男妇老弱,所以突然增加了十倍。道光中叶已超过四万万,四五十年间加三分之一,这也是当然的。到现在又过了一百多年,还说是四万万七千万,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于是乎有消极论者以食盐消费量为比率,说中国人口多不 过二三万万,超过者皆夸大之辞。然而王庆云说:“各省册报民数,固不能无一舛漏,大抵有少开无多报。”又说:“不数十年辄自倍以登,此可验之一乡而知天下者。”(见《石渠余记》)我们若用马尔塞人口论(Malthus, Theory of population )的比例级数增加率来计算,可知王氏的话实在不错。清代乾嘉以后的册报,似乎并未夸张,而且还有少开。我们怎么知道呢?因为户数总比较精确些,以户数与口数对照来看:乾隆十八年统计十八省及盛京共38845354户,若照“八口之家”来计算,至少有三万万以上的人口,照“五口之家”来计算,至少也有二万万以上的人口,可是官书只列一万万多,相差甚远,难道一户只平均两个半人么?中国是大家庭制度,绝少无妻子而“自立门户”者,可见人口数目,止“有少开,而无多报”。所以乾隆四十年谕旨说:“不及实数什之二三。”若加以三倍来概算,则至少在三万万以上了。到四十年以后,才列出这个数目来,还能算多么?不过以道光末的四万一千多万和现在的四万七千多万来比,未免又相形见绌了。我是赞成积极论的,但不敢说一定在十万万以上,只是大体上仍相信清代的会计录而已。可是咸丰以后,就有些靠不住了。譬如咸丰元年是四万万三千多万,二年就减少一万万,到同治二年又减少一万万,不过十三年光景,人口减去了一半,虽然中间有太平天国及捻回诸乱,也未免骇人听闻!况且元年至二年,太平军刚才起义,还未出广西湖南二省,怎能减削一万万呢?这都可见册报有缺无全,未必随意捏造。总而言之,在鸦片战争以前,我国的人口已有四万万以上了。

再以土地而论:我国在清初只本部十八省及盛京(即今之东三省)是农业繁殖的区域,其余藩部,如蒙古、青海为游牧社会,新疆、西藏为半耕半牧,都不算数。其已垦升科之田,大略如下:

乾隆十八年奏销册 嘉庆十七年奏销册

直隶 657191顷89亩 741434顷71亩

山东 911054顷7亩 984728顷46亩

山西 329586顷21亩 552672顷53亩

河南 722820顷36亩 721145顷92亩

江苏 689884顷45亩 720894顷86亩

安徽 338120顷93亩 414368顷75亩

江西 479207顷62亩 472741顷7亩

福建 128270顷87亩 136536顷62亩

浙江 459787顷70亩 466003顷69亩

湖北 566913顷49亩 605185顷56亩

湖南 312287顷98亩 315815顷96亩

陕西 252371顷3亩 306775顷22亩

甘肃 177831顷33亩 236841顷35亩

四川 459146顷67亩 465471顷34亩

广东 328832顷93亩 320348顷35亩

广西 87400顷60亩 89760顷43亩

云南 69499顷80亩 93151顷26亩

贵州 25691顷76亩 27660顷7亩

奉天 25243顷21亩 21306顷90亩

吉林 14922顷51亩

黑龙江 816顷

共计 7080951顷1亩 7708586顷86亩

据上表在乾隆初叶各项田地仅7080951顷有余,到嘉庆中叶增加627635顷有余,道光以后则有减无增。而乾隆以前却有增有减:

顺治十七年 5194038顷30亩(田地山荡)

22642个 (畦地)

康熙三十年 5932684顷27亩

康熙六十年 7356450顷59亩

雍正元年 8901879顷62亩

雍正十二年 8901387顷24亩

由此更可看出列朝的政绩,当以雍正时代为最著。上较康熙,下较乾隆,都多出约二百万顷。自然是因政治严明的关系,漏税免科的田土就少多了。然而仍不见得是垦地的真实数,恐怕相差还甚远,我 们看清初人的估计,就可知道。

查地方一里,有田五顷四十亩,地方千里,有田五百四十万顷(十里百倍,百里万倍,千里百万倍)。依王制,山陵、林麓、川泽、沟洫、城郭、宫室、涂巷去三分之一,实有田三百六十万顷,其非五谷之棉花、蔬果、菱荷、药饵等类,再除四分之一,亦实有二百七十万顷。十五省之地,不下方五六千里,然以步弓径直量,不过方四千里,今姑以方三千里科算,为方千里者九,每岁额赋亦应有(田二千四百三十万顷),粮二千四百三十万石,银八千七百四十八万两(按什一之税,亩征一斗,顷征十石,九分折色,每石银四钱,一分征本色,合如上数)。然各直省现征额赋之数,不及三分之一,则水利不修之弊也。(拙著《清代通史》引)

以上系顺治年间户部大臣的奏疏语,固然因水利不修,田园荒芜,旱涝成灾,垦地未必能足数,但亦可知官方册报必有不实不尽之处,即以雍正元年为例:实征银三千零二十二万余两,米豆麦四百十二万余石,当时的粮价,每石米不过值七八钱,最多是一两(漕米折征普通是每石一两),姑以一两计,则实征三四三四万石或两。以是年田地八九○万顷计,就应该有八千九百万石或两,然实收不过三分之一强,可见不仅田土有逃税的毛病,即征则也有问题,实际平均每亩只征得四分,即每顷四两,所以人民都认为清朝粮赋很轻,其中逋欠和官吏的中饱,也在所难免了。我们再看清末总税务司英人赫德(Robert Hart)的估计:

今假以清国土地为纵横各四千里(新疆、蒙古、西藏、东三省不在内),则其面积合计为一千六百万方里。每方里之地,假定有田五百亩,则合计所有之田,为八十万万亩,若每亩地租,酌抽铜钱二百文,而以钱二千值银一两,则每十亩得银一两,即八万万矣。纵令年有丰歉,地有山林水地之分,不能一 律计算,即以半数计之,亦不下四万万两。(见《清国地租税法改革意见书》)

这种推算虽还不如清初户部的推算来得切实,但可以相互对照:以方四千里除三分之一计算,应有田地五十七万六千万亩(即五千七百万顷)。清中叶以后田地数,只合到八分之一。难道这七分都受天灾水利的影响吗?况且以四万万人口,耕种七百万顷(七万万亩)田地,平均每人只一亩七分,年收不过一石七斗,何能糊一人之口呢?可见清代奏销册的田数毫不确实,而富力之蕴藏,决不止于如是。我们若把人口和土地就以上两种推算来对照一下,大约每人平均可占十五亩左右,如果能“地尽其利”,每年收入除完粮纳税外,一个人的衣食温饱之资是不成问题的。但最近耕地只139764万亩(民国三十年统计),每人平均还不到三亩,又只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即此可知我国所以患贫的原故,而吏治、经界、开垦、增产和水利诸问题,都是农业经济的基本要务了。

第四节 人民的生活及习俗

就以上所述,可知我国自然的富力和人口的密度以及社会组织能力,政治文化天才,论人论地,都是世界上大有可为的优秀民族,就只因消极的民族哲学,地域的封建思想,阻碍了前进。而异族统制的私心,官吏贪黩的风气,逼得人民“靠天吃饭”,一般的生活,真是穷苦不堪。哪有什么人生乐趣呢?《儒林外史》记述当时士人的状况说:

夏总甲果然替周先生说了,每年馆金十二两,每日二分银子,在和尚家代饭。……俺前日听说:“荀家炒了些面筋、豆腐干,送在庵里,又送了几回馒头火烧。”(第二回)范进谢了房主人,他家离城还有四十五里路,连夜回来,拜见母亲,家里住着 一间草屋,一厦披子,门外是个茅草棚,正屋母亲住着,妻子住披房里。正待烧锅做饭,只见他丈人胡屠户手里拿着一副大肠和一瓶酒,走了进来……胡屠户又道:“老人家每日小菜饭,想也难过!我女孩儿也吃些。自从进了你家门,这十几年,不知猪油可曾吃过两三回哩?可怜!可怜!”(第三回)马二先生望着湖沿上接连着几个酒店,挂着透味的羊肉,柜台上盘子里盛着滚热的蹄子、海参、糟鸭、鲜鱼,锅里煮着馄饨,蒸笼上蒸着极大的馒头。马二先生没有钱买了吃,喉咙里咽唾沫,只得走进一个面店,十六个钱吃了一碗面。肚里不饱,又走到间壁一个茶室吃了一碗茶,买了两个钱的“处片”嚼嚼,倒觉有些滋味!……马二先生大喜,买了几十文饼和牛肉,就在茶桌子上尽兴一吃(第十四回)。当时就把余下十几两银子馆金,又借了明年的十几两银子的馆金,合起来就娶了亲。……又做了两年,积攒了二三十两银子的馆金,在祁家傍边寻了四间屋,搬进去住。只雇了一个小小厮,虞博士到馆去了,这小小厮每早到三里路外镇市上买米油盐小菜之类,回家与娘子度日。娘子生儿育女,身子又多病,馆钱不能买医药,每日只吃三顿白粥,后来身子也就渐渐结实起来(第三十六回)。

观此可知一般以笔耕舌耨为生活的读书人之苦况,一年十几两银子的束脩,还要养家,只可住草房,吃白饭了。有田的大地主,自然的比较好些,但这种人并不多,一般的农村十分之九是小自耕农、佃户及长短工,每年收入也和教师相差无几,甚至于还不如,生活自然更苦了。《红楼梦》描写繁华世家,也常反映出农民的苦况,如“刘姥姥道:‘这样螃蟹,一共倒有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家人过一年的了!’”工人以手艺劳力所得,虽无一定,每日平均起来,大约不过几分银子(以木瓦匠而论:顺治中每工二十八文,道光中八十四文,平均五六十文,折银五六分,多则七八分)。商店中的伙计,每年一二十千文,每日也只合几分。林则徐说:“人生日用饮食所需,若以食贫之人,当中熟之岁,大约一人有 银四五分即可过一日,若一日有银一钱,则诸凡宽裕矣。”总而言之:占中国最大多数的士农工商四种人,一年的生活费,多不过二十两银子,每饭只合一二分,虽是物价低廉,也还买不到一斤肉,两升米。如《巢林笔谈》云:“顺治三年会觐耑席十六色,付庖银五钱七分。而猪羊鸡鸭甚贱,斤不过一二分有奇,他物称是,席之所以易办也。”而当时粮价:糙米每石六七钱(见《经世文编》陆世仪《漕兑揭》),普通米七八钱(见同书尹继善《厘剔漕事疏》),老米一千二百文(《熙朝纪政·纪粜篇》),以银价合一两三四钱。平均一石米价在一两左右,每天也只有几升米钱!何况一个人的消费并不只于食米呢?家无担石之储,人鲜温饱之计,一般生活程度的简陋,已可想见了。至于特别瘠苦的地方,服食粗粮,菜根树皮,都用以充饥,遇着荒乱的时候,还有吃土沙的饥民,啖敌肉的丐兵,真是惨不忍闻的非人生活啊!

可是少数的官吏富贾和地主,却极尽繁华豪奢之能事,如纽琇《觚剩》云:

江南泰兴季氏,与山西平阳亢氏,俱以富闻于天下。季自沧苇以御史回籍后,尤称豪侈。其居绕墙数里,中有复道周巡,健儿执铃柝者共六十人,月粮以外,每夕犒高邮酒十甏,烧肉三十盘。康熙九年,霖雨连旬,恐霉气侵涴,命典衣者曝裘于庭,张而击之,紫貂、青狐、银鼠、金豹、猞猁狲之属,脱毛积地,厚三寸许。家有女乐三部,悉称音姿妙选。阁宴宾筵,更番佐酒,珠冠象笏,绣袍锦靴,一妓之饰,千金具焉。及笄之后,散配僮仆与民家子,而娇憨之态,未能尽除,日至高舂,晨睡方起,即索饮人参、龙眼等汤,梳盥甫毕,已向午矣。制食必依精庖为之,乃始下箸,食后辄按牙歌曲,或吹洞箫一阕,又复理晚妆,寻夜宴,故凡娶季氏家姬者,绝无声色之娱,但有伺候之烦,经营之瘁也。

又礼亲王《啸亭续录》云:

京师米贾祝氏,自明代起家,富逾王侯,屋宇至千余间,园亭环丽,游十日未竟。宛平查氏、盛氏,富亦相仿,然二族喜交士大夫为干进之阶,故屡为言官弹劾,不及祝氏退藏也。怀柔郝氏,膏腴万顷,喜施济,贫乏人呼为郝善人。纯庙(乾隆帝)常驻跸其家,进奉上方水陆珍错至百余品,王公近侍及舆台奴隶供食馔,一日之餐,费至十余万云。

从以上两段记载,就可知富绅大贾土豪的奢侈情形,要是和权奸朝贵来比,仍属小巫大巫。和珅在当政时,每晨以珠作食,谓可心窍灵明,过目即记,然一粒重者价二十万,轻者或一万,至轻者亦八千,珠之旧者与已穿孔者不中用,一时海上之人,都不惮风涛去采珠,所以价值最昂。我们一看他家被抄的单子,只金碗碟四千多件,金唾盂一百二十个,金面盆五十三个,赤金五百八十万两,沙金二百余万两,貂皮衣一千四百十七件,貂蟒袍褂八十五件,其平日享受的豪奢,比皇帝还要加若干倍(宫内御膳房年耗二万余两)。至于河员盐政的积弊之深,用费之汰,更是人所习知。譬如驻清江浦的南河总督,岁修经费四五百万,用于河工者不过十之二三,余皆纳贿、酬应、馈赠、分肥。一席之宴,恒历数日。彘脔、鹅掌、驼峰、猴脑之制,所费不赀。乾隆时两淮盐政衙门,由盐商每日供应一百二十两。而盐商竞尚奢靡,无论婚丧嫁娶之事,凡宫室、饮食、衣服、舆马之所费,辄数十万金。这样贫富不均的现象,相沿数百年,为什么没有造成西洋那样的贵贱阶级和社会革命呢?其中颇有一种道理:因为那些人的钱,大半是“官久自富”或经商得来的,而做官则人人有权利,只要你能获得科举的资格,昨天是穷汉,今天即可为达官,因此都以富贵为向往之目的,而不以富贵为攻击之对象。可是这种富贵极靠不住的,它既由于不正当的朘削而来,得之易失之亦易,一旦被议,家败人亡,或习于奢靡,坐吃山空,不到几十年,往往豪富可以变为赤贫或乞丐、小偷。譬如乾隆时阿勒浑做过总督,穷极奢侈,罢官后不数年,成为乞丐,到友人家去偷东西。又如“银钱堆满十三 行”的行商伍氏,在道光间富甲天下,不多年也就式微了。此种例子,不胜枚举。俗语说:“十年河东转河西,莫笑穷人穿破衣!”《梅溪丛话》云:“富贵如花,不朝夕而便谢;贫贱如草,历冬夏而常青。好花如富贵,只可看三日;富贵如好花,亦不过三十年。”这都是说富贵贫贱的变迁很快,所以不能形成对立的阶级。我们若把旗人的生计,再略一叙述,就更可以明了了。

旗人是清朝的宗族,和一半的汉军,都系从龙功臣,在政治上自然占有特殊地位。入关以后,一马甲(正兵)每月给银三两,护军(卫兵)每月给银四两,皆每年给米二十四石。七岁以上,就有全份口粮,六岁以下为半口。且于京城按旗分地,赏给房屋,又于近京五百里内,拨给地亩(照官阶分配,壮丁大约三十亩)。这样的生活,总比一般汉人优裕多了。只因他们养尊处优,妄事奢靡,不过十余年,就“穷困日甚”(见陈之遴《满洲兵民生计疏》)。康熙间曾发一千二百万帑金赈济他们,雍正、乾隆间除赏赐外,曾两次替他们赎回典卖出去的田地,然而总无效果。为什么弄得这样穷困呢?据雍正帝说:“相染成风,未改其靡费之习,赏银一及兵丁之手,亦不过妄用于饮食,不及十日,悉为乌有。”又说:“多有以口腹之故,而鬻房卖产者,即如每饭必欲食肉,将一月所得钱粮,不过多食肉数次,即罄尽矣。又将每季米石,不思存储备用,违背禁令,以贱价尽行粜卖,沽酒市肉,恣用无余,以至阖家匮乏,冻馁交迫,……乃以美食鲜衣之故也。”乾隆帝也说:“八旗为国家根本,从前敦崇俭朴,迨承平日久,渐即侈靡。且生齿日繁,不务本计,但知坐耗财米,罔知节俭,惟知鲜衣美食,荡费赀财,相习成风,全不知悔,旗人贫乏,率由于此!”这原因说得很明白,不是和汉人富贵之不能长享,是一样的道理么?从前有人说:“国有四民,功令独旗人不得经商逐利,故贫困至此!”王庆云在《熙朝纪政》中痛驳此议,谓“旗人不善谋生,又悍仆、豪奴、邪民、驵侩导之纵暴以为利,故屡烦朝廷之禁约。……大抵旗人狃于挥霍,炫于鲜衣美食,经商逐利,不待禁而不能”。从此我们可以知道中国以节俭为美德,是具有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之深意。但人情好逸恶劳,有钱的尽量享受,势必至于破落而后已,这 也是社会上盈虚消长的道理。其原因还由于我们的农业社会生产量有限,分配就不能太偏,消费就不能过分,否则“一曝十寒”,自然就有一种克制调剂的力量。要不然的话,像旗人“每饭食肉”,又何至于倾家荡产呢?所以我们现在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准,必须加紧生产建设,并改革政治的贪污制度,使一般人都能平均享受,即令我们的人口繁殖太快,大约仍可自给自足的。

至于一般人的生活状况,南北习俗,微有不同,乾隆元年的谕旨说:

朕闻晋、豫民俗,多从俭朴,而户有盖藏。惟江苏、两浙之地,俗尚侈靡,往往家无斗储,而被服必极华鲜,饭食靡甘淡泊。兼之井里之间,茶坊酒肆,星列棋置,少年无知,游荡失业,彼处地狭民稠,方以衣食难充为虑,何堪习俗如此?民生安得不愈艰难!

为什么南北有这种差别?因为东南是财富之区,西北是瘠苦之地,清初户部计国富,就说:“古来天下之利,全在西北,其江南之苏、松、常、镇,浙江之嘉、湖等府,汉唐以前,不过一泽国耳。自钱镠窃据,南宋偏安,民聚而地辟,遂为财赋之薮。故明初年,见东南之赋,足以供用,于是推知东南之利,而不谋及西北。是以西北之赋日少,而民日穷。迨及季世,盗贼丛生矣!”其所谓“谋不及西北”者,就是指“水利不修”的意思,南北财富之转移,固因气候土壤的原故,实亦由于“水利不修”,因此西北才时苦“旱涝成灾”、“饥馑洊至”了。南方谋生较易,所以养成粉华靡丽的习惯,北方谋生较难,所以养成俭朴粗陋的习惯,然而从小处看,南方也有灾荒,北方也有富室,不过比较起来,南丰北歉,南奢北俭罢了。总之,全中国都不外一个穷字,富人究竟是极少数。兹再从衣食住行四事,略一叙说。

(一)衣 清代农家许着绸纱绢布,商家只许着绢布,仍旧是重农贱商的意思。然而一般的区别,是有“功名”(生员以上及官吏通 称)的人,许如式制绸衫,平民则终身着“布衣”。大率南人尚华(康熙时吴下谣云:“男儿着条红围领,女儿倒要包绸巾,贫儿打扮富儿形,爹娘冻饿,岂不寒心?”可见苏州一带重衣履,虽穷人也打扮,是不管家计的)。北人尚朴,妇女尚华,男子尚朴。顺治四年定官民服制,采金元之遗,削发垂辫,箭衣小袖,深鞋紧袜,较之明代衣宽四尺,袖宽二尺,袜皆大统,鞋必浅面,就大不相同了。但妇女、幼童、释道、优伶却还袭用明制。官员着青色贡缎“外褂”(前后开叉),算是礼服,胸背各补缀黼黻一方(惟亲郡王用圆形),称为补服,俗名补子。文官绣鸟,武官绣兽,随品级而异:

一品 二品 三品 四品 五品 六品 七品 八品 九品

文官 仙鹤 锦鸡 孔雀 云雀 白鹇 鹭鸶 鹌鹑 练鸟

武官 麒麟 狮子 豹 虎 熊 彪 犀 牛 海马

凡遇庆典,官皆百服“蟒袍”(一品至三品九蟒五爪,四品至六品八蟒五爪,文官七品至末入流,武官六品七品五蟒五爪,均不拘颜色),谓之花衣期。“马褂”本为行装军服,乾隆以后,始渐为一般人所用,而黄马褂原系侍卫点缀之品,后乃以赏有功,殊觉可笑。帽子则幼童亦戴着,颇异于古二十而冠之制。不过普通都是素冠、毡帽或便帽(即小帽,六辫合缝,缀以簷,如筩,取六合一统之意,创于明太祖,俗名西瓜皮帽),官员礼帽:冬曰“暖帽”,夏曰“凉帽”,暖帽以氆氇或紫貂海龙制之,凉帽以青绒或稻草制之,均缀红色之缨。“顶子”则视品极而别其质色:

一品 二品 三品 四品 五品 六品 七品 八品 九品

红宝石 红花珊瑚 蓝亮宝石 蓝暗宝石 白亮水晶 白暗砗磲 素金 花金 花银

俗称礼帽曰大帽子,帽后饰孔雀翎,普通皆一眼,多者双眼三眼,初惟贝子冠三眼,公冠双眼,康熙间特赐施琅,遂开酬庸之例。后来满洲五品以上官和护卫,及汉员有军功者,都可赏戴,再后则援例捐纳,就非常的滥了。这都是清代特殊的服饰,在民间随时随地都有小的变化,或尚宽,或尚窄,或长,或短,但无损于大形。五颜六 色,各有好尚,惟不得用皇室独占的金黄色和龙饰。妇女因缠足之故,所着弓鞋,高低尖端,朱竹坨词:“湖菱乌角,渚莲红瓣,不比帮儿远瘦,拈来直是小觥船。”颇能形容尽致。旗女天足,鞋皆马蹄底。饰物则五品以上官,得挂“朝珠”。宗室系“黄带子”,觉罗系“红带子”。一般人仅只结“腰巾”,带“荷包”而已。

(二)食 南人食米,有饭、粥之分,北人食麦,有馍、饼之异,苗人嗜荞,千里携带,蒙人食肉,取之六畜,藏人半耕半牧,嗜糌粑及酥油茶,回人略同汉人,而惟禁食猪(《可兰经》云:“豕污不可食。”)。这是各族大概的情形,因为地域产品的关系,所以生活的主食品,也不能一样。鱼肉菜蔬之类,大都佐食品,视贫富水陆而供需不同,宴客重山珍海错,平民杂高粱红薯。惟吾国烹调之术极精,食品的种类亦广,非欧美人所能及。配合离奇,千变万化,一肴登筵,别具风味。其见之于食单者,有八百余种,欧美尚不及半。富人又以此为“讲究”,所以能在世界上占第一位。但是团坐合食,味重肴丰,颇不宜于卫生。张英说:“礼曰:‘居山不以鱼鳖为礼,居泽不以麋鹿为礼。’食地之所产,则滋味鲜而物力省,近人每以珍错为奇,不知鸡豚鱼虾,本有至味,内则所载,养老八珍,皆寻常羊豕,特烹炮异耳。腥荤杂进,既为伤生侈费,亦乖颐养之道,所当深戒者也。”(见所著《饭有十二合说》)茶为普通饮料,上流人煮茶有法(如冯宾岕《茶笺》),品茶有等(如武夷茶有花香、小种、名种、奇种四等;品茶有香、清、甘、活四等),而一般平民则等于“驴饮”(见《红楼梦》)。茶叶输入欧洲,把英国人嗜酒凶暴的风气渐渐变为彬彬“君子”,这是饮茶的好处,所以自来就占我国出口货的大宗。至于酒的种类也很多,大别不外南酒(如女贞、花雕、绍兴、竹叶青等)、烧酒(如高粱烧、麻姑酒等)、药酒等(如五加皮、莲花白、茵陈露等)。也有葡萄酒、麦酒、米酒、果酒等类,而蒙古则饮奶子酒、三投酒。黄星周说:“古云‘酒以成礼’,又云‘酒以合欢’,既以礼为名,则必无伧野之礼,以欢为主,则必无愁苦之叹矣!若角斗纷争,攘臂哗呶,可谓礼乎?虐令苛娆,兢兢求过,可谓欢乎?”(见《酒社刍言》)可见清初已有贪杯中物,而捋拳叫号者。“酒令”之 行,更为普遍,虽有雅俗之别,但士大夫猜拳行令也和市井无异。

(三)住 南有天井,北有院落,房皆四合,覆以瓦草。门前有照壁,官四品以上者,始得成八字形。有功名者,始许用开嘴兽头,镇于屋脊两端,门侧立石狮,旗杆。又南方多以竹木编壁,外附以泥,北方则多用砖石土坯,但亦有穴居野处者,谓之窑洞。鲁豫以北,室多火坑,《日知录》说:“北人以土为床,而室其下以发火,谓之坑,古书不载,《旧唐书·高丽传》‘冬月皆作长坑,下然薪火’,即今之土坑。”是明清间已有之。清末章炳麟谓北方文化日就鄙野之一因,以其无德智体育之可言,不为无见。然而南方厕所和家屋相连,粪坑到处皆是,亦颇令人生厌。至于宫殿苑囿,楼台亭榭,则因人因地而殊制,不是一般人所能享的,所以不多说了。

(四)行 “南人使船,北人使马”,古语有之,因为南方多湖沼河流,北方多平原大漠,所以南方的街道逼窄,北方的路途宽广。但旅行上的困难,南北都是一样的。交通工具,既十分简陋,旅舍饭馆,亦污秽不堪,且有剪径之“暴客”,图财之“黑店”,真是“行不得也哥哥”。因此商贾游宦,挟巨资以行者,往往聘“镖师”保护,京城并设有镖行。但绿林中人颇重义气,有“替天行道,杀富济贫”之思想,大概也是梁山泊的遗风。而游侠之士,扶善锄恶,左右其间,旅客常有因祸得福者,如《儿女英雄传》所描写之安公子,虽是小说家言,但似此一类的事情,见诸名家记载者还多,未必全属虚构。交通路线,自京师达于各处分四路:东北至盛京、吉、黑,东路至鲁、宁、皖、赣、粤及苏、浙、闽,中路至河南,一达两湖、广西,一达云、贵,西路至山西以达陕、甘、川,沿路设有“驿站”,司邮递,由州县及驿丞掌之,有驿夫、驿马、驿车、驿船。“原为驿递重要公文而设”,后来“擅行轻动,即无关紧要,往往插羽飞驿,转形纷扰”。成就为一种弊政了。交通工具陆路只车轿两种:京官之轿,舆夫四人,俗谓四轿,饰以蓝呢。乾隆以后,刘统勋始乘马车,纪晓岚始乘骡车,杜紫纶(诏)始乘驴车,都是因为省费的原故,幔帏也极朴素,而颠簸殊苦。外官督抚学政,有乘八轿的,围以绿呢。亦有制为马舆、骡轿者,则快而且稳,可以坐卧。秦朝钎志:“一枕软 舆蝴蝶梦。”即咏此。车有骡、马、牛、驴驭使之不同,而用人推挽者,多单轮车。晋习凿齿诸葛亮之木牛流马即单轮车,可行于崎岖之山地,今四川之鸡公车,亦由象形而得名,大约就是木牛的遗制吧!美国人说中国的“车辆”四千年来无变化,这并不算过火的话。水路只有简单的帆船,但必须在一苇可通的地方。后来曾国藩练水师,“欲为艨艟大舰,皆不能旋运”,可见造船术也退步了。交通既如此困难,所以文化的沟通和进步,受了它很大的限制。

总而言之,中国因为是农业的社会,承数千年祖宗之遗规,安居乐业,自给自足,已成静止之状态,不知随时改良,惟务安贫守旧,一切都很少进化。有时反在无意中加以阻挠破坏,以致良风美俗,广土众民,渐渐造成穷苦固陋的样子,真是令人痛心!这都由于文化未能发扬光大,领导者牵拘于世俗之传统,不能把学问用之于“经世”的原故。海通以后,西洋人以科学凌驾中国,我们显然是落伍了!社会掀起很大的波澜,旧的无法保存,新的未能建设,我们老是徘徊在渡头,民生日益憔悴,整整又耽误了几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