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十月初七日,袁命清军夺回汉阳,狂加劫杀。【我们】“京津保同盟会”同人,与全国人民一样极为愤激,恨袁的凶恶及对议和无诚意,遂激起同盟会会员张先培、黄之萌、杨禹昌三烈士炸杀袁世凯的义举。事虽不成,但也是使袁不敢全恃武力解决的一个原因。后经外人再行斡旋两军议和,清军乃与民军订立停战的规约。

武汉停战第一次为期三日:白【自】十月十三日早八点钟起,至十六日早八点钟止。第二次也三日,从十六日早起。其后则号全国停战者四次:从十月十九日早八点起,到十二月十一日止。

今将武汉停战规约五条录下:

一、停战时各守现据界线,彼此不得稍有侵犯、窥探。

二、停战期限订于十月十六日早八点钟起至十月十六日早八点钟止,计共三日。两军不得在期内开战。

三、军舰不得借停战之期,泊近武汉南北岸,以占优胜地位。须至青山以下停泊,至停战期满为止。

四、停战期内,两军不得添兵修垒及一切补助战力等。

五、停战之约,须有驻汉英领事画押为中证人,庶免彼此违背条件,以重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