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二【十】日,双方代表【伍、唐两代表】于午后两点半钟续开正式会议。议决各事如左:

一、山西、陕西,由两政府派员会同往申明和约。

二、张勋屡次违约,且纵兵烧杀奸掳,大背人道。唐代表允电袁内阁查办。

三、皖、鄂、苏、山、陕等处清军,五日之内,退出原驻地百里之外,只由巡警保卫地方。民军也不得追袭。须由两方军队签字遵守。

四、伍代表提议国民会议在上海开会。日期定十一月廿日,唐代表允电达袁内阁,请其从速电复。

五、上海通商银行先前收存南京解来银约一百万元,现在两代表拟定将此项拨出二十万元交与“华洋义赈会”,为各处灾区义赈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