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急转直下,清太后自感大势已去,乃【当决定改行共和时,清太后即】有密旨交袁世凯,命其预备组织临时政府,迅即撰拟草案,召集国务大臣议定。这个草案计有十条,大旨如下:

一、皇帝辞政。为国利民福起见,所有保持安宁,恢复秩序。联合汉、满、蒙、回、藏等,断不可无统一机关,故特委袁世凯暂时组织临时政府,代掌一切政权,以期维持大局,主持外交。俟国会正式举行,选定大总统后,临时政府始行取消。

二、皇帝辞政后,仍驻跸原有宫禁,毋庸迁移地址,以维持京畿及北方秩序,俾免糜烂。

三、将来大总统府第,即在北京择地另行建筑,或以原有所【新】建筑的监国府邸为总统府。

四、自武汉事起,至今三月有余,南北各省经济匮乏,不独国库为然,即南京临时政府亦事同一律。皇帝既经辞政,所有通国一切行政,即应统筹全局以图富强。但一切行政费用,所需甚巨,其东南已经独立省份,能否继续支持,临时再行磋商。至北方各省,国库如洗,目前已属难支,将来临时政府成立后,更须力促一切新政的进行,所需政费必较今日为巨,应如何对付之处,须预筹妥善办法,以免临时棘手。

五、皇帝既经俯顺舆情,自行退位。但政权必须统一,南北各省仍当化除成见,扶助中央,酌为筹解经费,顾全大局。倘有贫瘠省份因此次糜烂,实难兼顾者,中央亦可允其暂缓解款,以纾民力。

六、皇帝辞政后,京中各行政衙门及国务大臣以下之官员,悉仍其旧。但组织临时政府,需款浩繁,所有各部署官员之津贴,自临时政府成立之日起,统计六个月内,暂不发给,以纾财力。

七、政费一项,以军饷为最关重要。所有北方军队之饷项,于此数月期内,无论如何,均须按月照给,以维秩序,而免哗溃。其南方各军队之饷糈,亦须通盘筹划,不得少有欠缺。至南、北方军官将校,均仍供职,不稍更动。

八、照所组织的临时统一政府,一经各国承认后,一切外交事宜,悉由临时政府直接交涉。

九、所有外债以及新旧赔款之担任,政体既定,即应继续依期偿还。各省无论如何,亦须依旧筹措,按期照解,以昭大信。

十、皇帝辞政时之谕旨,除刊刻誉黄颁行天下外,更须另颁谕旨于各军队,俾得晓然于朝廷辞政之深意,以免暴动,而维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