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作者 | 简介 |
---|---|---|
白话南齐书 | 萧子显 | 《南齐书》,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南朝梁萧子显撰。五十九卷。原本六十卷,今本佚《序录》一卷。分本纪八卷,志十一卷,列传四十卷。记事起齐高帝建元元年(499),迄和帝中兴二年(502)。此为《南齐书》白话文。 |
白话宋书 | 沈约 | 《宋书》记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南朝梁沈约撰。一百卷。分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记载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至宋顺帝升明三年(479年)六十年间历史。其八志上溯三代秦汉,尤详于魏晋,可补《三国志》之缺。此为《宋书》白话文。 |
白话晋书 | 房玄龄 | 《晋书》,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唐房玄龄等撰。贞观二十年(646)成书。一百三十卷。记事起西晋武帝泰始元年(265),迄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凡一百五十六年历史。此为《晋书》白话文。 |
白话三国志 | 陈寿 | 《三国志》,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西晋陈寿撰。六十五卷,分魏志三十卷,蜀志十五卷,吴志二十卷。记载三国时代历史。此为《三国志》白话文。 |
白话后汉书 | 范晔 | 《后汉书》,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今本一百二十篇,分一百三十卷。记载汉光武建武元年(25)至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一百九十六年史事。范晔以《东观汉记》为主,综合十八家后汉书成是编。此为《后汉书》白话文。 |
白话汉书 | 班固 | 《汉书》,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东汉班固撰。一百篇,分一百二十卷。全书分十二本纪、八表、十志、七十列传。其中八表和《天文志》系固妹班昭及马续续成。记事上起西汉高祖元年(前206),迄于刘玄更始二年(24),凡二百三十年历史。此为《汉书》白话文。 |
白话史记 | 司马迁 | 《史记》,纪传体通史书。“二十四史”之一。西汉司马迁撰。成书于征和二年(前91)。原名《太史公书》。一百三十篇。分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记事起于传说中的黄帝,迄于汉武帝,上下三千年左右,尤详于战国、秦、汉。 |
明制女官考 | 黄百家 | 清黄百家撰。黄百家,明末大家黄宗羲之子。所书一卷,排列明初女官的诸局职守等情况。明代女官在宫中为皇帝服务,但与妃嫔不同。洪武五年 (1372) 制订六局品秩,二十二年授宫官勅,形成一套完整的宫廷女官制度。其六尚局为: ①尚官局,对各局出纳文书册籍签署印章,需到宫外征办的,则为其请旨。②尚仪局,掌管宫内礼仪起居。③尚服局,负责供应服用采章等。④尚食局,掌管皇帝膳食。⑤尚寝局,掌管皇帝晏寝。⑥尚功局,掌管女红的工作。六局之外另有宫正司,负责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是书除记述六局职守外,还介绍了女官的品秩,人数、下属司,有的并列具体要求。比如尚食局,介绍有执掌二人,正五品。下设司膳 (掌割烹煎和之事。有司膳、典膳、掌膳、女史各四人),司醖 [执掌(略) 分工 (略) 人数(略)],司药 [执掌 (略) 分工(略) 人数 (略)] 司 [执掌 (略) 分工 (略)人数 (略),并规定“凡以饮食进御,尚食先尝之”。这些记载简明、具体,与卷末说明: “服劳多者,或五载六载,得归于父母,听婚嫁。年高者许归,愿留者听。见受职者,家给与禄。”使人们对明初女官制度有了粗略了解。尤其是永乐以后,除尚宝数司之外,女官职掌尽归宦官,是书提供的这些资料就更具历史价值。清虫天子辑的 《香艳丛书》收有此书。为宣统国学扶轮社排印本。另 《檀几丛书·余集》也收有此书。 |
明亡述略 | 锁绿山人 | 二卷。清锁绿山人撰。《明亡述略》记明季亡国史实,首卷述崇祯帝及辅臣周延儒、温体仁事。又述孙承宗、洪承畴、卢象升、杨嗣昌、孙传庭、蔡懋德、周遇吉、秦良玉等围剿李自成、张献忠农民军,以及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始末。二卷记南明福王、唐王、鲁王事始末,及史可法、黄得功、瞿式耜、左良玉等诸臣抗清事,并明末儒林刘宗周、金声、侯方域、魏禧、恽格等人事略。《明亡述略》用传记体。书中凡称清朝时书“大清”,序中称清帝太祖、太宗、世祖庙谥,又称“尝读《明史》”,“执笔学为古文,用之明亡之原委本末”(《明亡述略序》),可知《明亡述略》一书为清人据《明史》诸书所撰。《明亡述略》有《荆驼逸史》本。 |
明季遗闻 | 邹漪 | 清初邹漪撰。四卷。漪,字流猗,江苏梁溪(今无锡)人。是书记述南明史事。卷一述李自成起义本末,卷二、卷三述弘光政权始末,卷四述隆武、永历政权始末。条理详明,首尾完善。尤其对福王时马士英、阮大铖政治腐败情况抨击甚力,言之痛切。作者非东林党人,故于书中颇有微词。是书有刻本及商务印书馆《明季稗史汇编》本。 |
闽事纪略 | 华廷献 | 《闽事纪略》华廷献著,记述南明隆武朝事及镇压汀州起事贫民经过。 |
闽游月记 | 华廷献 | 二卷。明末清初人华廷献撰。华廷献字修伯,江苏无锡人,生卒年月未详。崇祯进士,曾官明福建沙县、归化知县。《闽游月记》记华廷献宦游福建乙酉(1645年)丙戌(1646年)两年间所闻见事。起自除补归化县赴闽,迄至逃归故里。首卷记过仙霞岭抵延平府遇见诸事,其中记南赣汀、韶一带农民军阎王总猪婆营四处攻城,华廷献守沙县事。二卷续记华廷献守沙县与农民军作战,事后议加衔候考。又记隆武朝政事,唐王、鲁王不和,自相纷争,至成鹬蚌之局,元戍大帅持空头札市值充饷,郑芝龙专擅,太阿倒持,弃帝出走,浙东兵败,鲁王与后宫狼狈奔逃,仙霞岭险关无人把守,清兵从容入闽,马士英、方安国、阮大铖死于途中等事。尾记华廷献逃回故里,全家仅数口而归。《闽游月记》于明末地方之纷乱,朝臣守令之不和,叙述较为详尽。据华廷献称,“屈指两年,以五奇而处四难”(《闽游月记》卷二),而《闽游月记》世传本多有遗缺,傅以礼认为,《荆驼逸史》所录此书,“叙次丛杂,盖仅摘录数条,非全书也”(《闽游月记》傅以礼跋)。计六奇《明季南略》曾引《闽游月记》四则,取以互勘,凡校补五十字。《记载汇编》有《闽事纪略一卷》,与《闽游月纪》内容颇有出入,谢国祯认为“其中必有一伪,或一书而割裂为二书者,姑付阙疑”(《增订晚明史籍考》)。《闽游月记》有《荆驼逸史》本。 |
闽海赠言 | 沈有容 | 本书是研究明末闽浙台史、中外关系史、通商史、倭寇史等方面的必读史料。本书原分为六卷,始编于作者镇守晋江石湖时,直到镇守山东登莱时得以完成。多系当时闽中显宦、名士赠与的碑文、记文、序文、诗、赋等,卷末附有家言和作者自撰的《仗剑录》。 |
闽海纪略 | 佚名 | 不分卷。清未著撰人。作者生平不详。是书记事起自顺治元年(1644年),唐王在福州即位,改元隆武,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此书各篇皆记郑氏史事,对清初禁海政策详述始末,对禁海政策对沿海各地人民造成的危害,亦有揭露。有抄本行世。 |
民抄董宦事实 | 佚名 | 明人董其昌,官至礼部尚书,以书画闻名于世。《明史》对他的官品和艺术成就给予很高的评价。尚待考证的《民抄董宦事实》,将董其昌沦为一位毁誉不一、贬褒互有的历史争议人物。 |
马关议和中之伊李问答 | 佚名 | 《马关议和中之伊李问答》记录了光绪二十一年(1895)春,因甲午战败,清政府派遣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全权大臣伊藤博文在马关议和时的五次往复辩难。《马关议和中之伊李问答》记述了甲午战败后条约的辩难。 |
读例存疑 | 薛允升 | 清薛允升著。54卷。有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北京翰茂斋刊本。清朝立法,律与例并行。律文自乾隆五年(1740年)颁布后,相沿未改。后世各朝多编修例条,与律共同发生效力。各朝编例数目繁多。薛允升长期供职刑部,精熟律例。本书以《大清律例》名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为篇目,逐条疏证历朝编订、增删的条例,阐发条例的编定原旨及要点,并指出例与律、例与例之间相歧异的地方。资料丰富,引据准确,所发议论多对清朝立法活动,具有较大的律学理论意义。 |
词林典故 | 张廷玉 | 八卷。清乾隆时官修。乾隆九年(1744),重修翰林院落成,高宗案临赐宴赋诗,因命掌院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纂辑本书。十二年成书。专记翰林院建制、设官、职掌,以及有关制度。全书共分八门,依次为:“临幸盛典”,记乾隆九年燕饮诸礼,以为本书所缘起;“官制”,记翰林院所设各官之品级、员额,上起西汉,下至清朝,因待诏之选,写字之官,皆自汉代肇起端,故始于汉;“职掌”,记翰林院各官之职掌,亦始于西汉;“恩遇”,记唐朝至清朝,历代皇帝宠渥之典,下设“优眷”、“迁擢”、“侍宴”、“赉予”、“词科”、“考试”、“议叙”、“赠恤”八子目,分述历朝右文之举;“艺文”,收录唐朝以来御制及应制诸作,而词馆唱和之作不录;“仪式”,记述唐朝以来有关翰林之礼仪;“廨署”,记载唐朝以来官署规制;“题名”,只列有清一代翰林院官。本书对翰林院之设置、职掌、沿革,记述甚详,且追本溯源,颇便读者。自唐朝李肇撰《翰林志》,后有数种,然或属杂记之类,或专记一代之典。本书之撰,实有超逾前书之处,故颇具史料价值。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
鲁春秋 | 查继佐 | 一卷。清查继佐(1601—1676)撰。继佐字伊璜,一字敬修,号舆斋、东山钓史,浙江海宁人。人称东山先生、朴园先生。崇祯举人。工文史,擅书画。曾任鲁王政府兵部职方主事。明亡后从事编撰明史。因庄廷“明史案”发生,牵连入狱,获释后改名左尹,号非人。著有《罪惟录》、《鲁春秋》、《东山国语》、《国寿录》等。书记鲁监国事,始于郑遵谦等拥立鲁王于台州张阁部,止于张煌言北征失利,为清军所执殉国止。于鲁监国事首尾完备,而隆武、永历两朝史事,亦间涉及,并详载大江南北各地义兵情况。继佐据事直书,极为翔实。有些史事,他书罕见记载,颇可补史传之缺。书前有自序及门人沈起后序。有张氏《适园丛书》本。 |
漏网喁鱼集 | 佚名 | 清柯某(名佚,自署悟迟老人)撰。抄本。记道光十六年(1836)至同治六年(1867)间作者在常熟地区的见闻,诸如土豪劣绅横行霸道、农民濒于绝境迭起抗争、太平军与清军战争、太平天国乡官、土地等制度政策等。中华书局1960年出版。 |
烈皇小识 | 文秉 | 八卷。明文秉撰。秉字应符,又字荪符,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明亡后,隐居竹坞,着书自号“竹坞遗民”。着有《烈皇小识》、《先拨志始》、《甲乙事案》、《前星野语》、《定陵注略》、《先朝遗事》、《姑苏名贤续记》等。此书记崇祯一代史事,为编年体杂史。文秉据谥法“杀身成仁为烈,临难不屈曰正”,以为应改崇祯谥号为“烈宗正皇帝”,故以名书。所记党争,镇压农民军,明清关系及经筵讲官等事较为翔实,择录谏台奏疏颇备。条目篇章偶有重复误置。如卷七已记至十六年事,而卷八又自十四年八月始。清夏燮曾参考群籍重为较证。有明季稗史本,《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本。 |
两粤梦游记 | 马光 | 一卷。明末清初人马光撰。马光字,涑庵,江苏吴县人,生卒年不详。崇祯时官永宁知州,全州知州,永历时官至全永巡抚。《两粤梦游记》叙述自崇祯十三年(1640)至顺治九年(1652),马光十三年间游宦两粤事。如记在永宁安抚徭民,清还藩田各案,调全州后革除陋习,杀戮农民起义首领诸事。又记其抵抗李自成、张献忠,明军借剿“贼”抢掳事。其中又述永明王为“贼”所获,马光与杨总镇突围救出,马升至琼州同知、太仆少卿、全永巡抚,措饷抗清事迹。最后记马光乞休辞官,被俘逃脱回籍经过。马光是属于比较爱惜百姓的官员,对南明军中将骄兵悍,日事劫虏,而只知存活,一触即溃的行径十分痛恨,认为明王朝已不堪救药,故多次愤而上疏辞官。书中所记为马光亲身经历,对明末官府、军队腐败现象如实记载,确实可信。《两粤梦游记》书前有许楚、陆世廉、何谦贞、吴迪、陈鹤徵、冯瑄、马縯题序。有石印本,题作《两粤城守记》,后有马光七世孙马钟跋。《两粤梦游记》有《荆驼逸史》本。 |
两汉博闻 [四库本] | 杨大雅 | 史钞著作。北宋杨侃编。12卷。侃字子正,钱塘(今浙江杭州)人,避真宗旧讳,更名大雅。端拱进士,历官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是编摘录《汉书》、《后汉书》,不依篇第,不分门类,惟简择其字句故事列为标目,而节取颜师古、章怀太子之注于其下。凡《汉书》7卷,《后汉书》5卷。间有疏失舛误,然所录注文中可资补阙、考证者颇多。乾道八年(1172)胡元质删削后刻版印行,已非杨氏之旧。有《粤雅堂丛书》、《四库全书》、《丛书集成初编》等本。 |
历年记 | 姚廷遴 | 姚廷遴著。所记起于明崇祯元年(1628),止于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姚为上海人,先任县吏,继为乡农,深知民间疾苦。在其笔下,或记县官肆虐,如顺治十八年辛丑(1661)年初,连续三月,多雨歉收。知县涂贽征粮甚迫,百姓无措,多借营债,如稍缓付,便被吊打,惨状万千,破家者甚多。或叙年岁半歉,如崇祯十五年(1642)春,出现严重饥馑惨状,大家小户俱吃豆麦,面皆菜色,有将榆树皮做饼食,并蚕豆叶亦炒食,掘草根茅根大把食之。对此七十年间气象变化之实录,为研究上海气象史重要依据。如康熙三十五年(1696)六月初一,上海出现大风潮,大雨竟日,河中皆满,至夜更大。宝山至九团,南北二十七里,东海岸起至高行,东西约数里,半夜时水涌丈余,淹死万人,牛羊鸡犬倍之,房屋树木俱倒。灾情发生后,陈知县面对哀鸿遍野,麻木不仁,百姓上告无路。 |
十国春秋 | 吴任臣 | 清吴任臣撰。一百十四卷。纪传体。包括本纪、世家四十二卷,列传六十六卷,表六卷。另附拾遗、备考各一卷。书成于康熙八年(1669)。以《新五代史》记十国事甚多漏略,因博综《资治通鉴》、两《五代史》及五代、两宋有关史著、地志、笔记、类书、文集、金石、碑志数百余种,汇为此编。以国分编,各系纪传。凡称帝者皆入本纪,称王者别入世家。约九十余万字,记述人物一千三百余,篇帙繁博,超过前人。所设纪元、世纪、地理、藩镇、百官五表,统记十国,甚便考览,地理、百官二表考订尤为精密。十国史迹历来记载散乱,有此一编,秩然可观。惟取材仍有遗漏,尚欠熔铸剪裁,间有误记。书初刊于康熙十七年。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