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各种社会的经济构造

一 先阶级社会的经济构造

研究经济构造的历史形态的重要性

前章说明了社会的经济构造的一般发展法则,现在更进而说明这一般发展法则在人类全部历史的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社会中所显现的特殊的质、特殊的形态及特殊的发展法则,并阐明由低级形态到高级形态的特殊转变法则。

“社会的经济构造,是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在它上面树立,与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和它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随着这个基础的变革,那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缓或急的起变革。所以,一经理解了特定社会的经济构造的性质,就可以理解它的上层建筑的性质;一经理解了经济构造的形态由低向高的转变法则,就可以理解历史过程的统一。因此,人们便得到了从事社会的实践的根据。所以说:“人类的最高问题,在于理解一般根本路程上的经济的进化(社会的存在之进化)之客观的理论,而尽量显明的批判的使人类的社会意识和一切现代国家进步的社会集团的意识与它相适合。”

人们现在所生活着的现今世界中,已经发生了两种经济体系。一个是过渡期的经济体系,一个是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这两个体系中,一方面的工农业的生产日趋发展,而另一方面的经济恐慌却日益增大。在前者一方面,文化落后,生产者的技术程度较低,生产手段也比较缺乏,而经济状态却是昂进,在经济战线上,已获得决定的成功;反之,在后者一方面,一切都比前者较优,而经济状态却是恐慌严重,在经济战线上迭遭失败。这是什么理由呢?这个理由,无疑的是由于两种经济体系的差异,是由于前者对于后者的优越性。所以科学的历史理论,必须阐明这两个经济体系的差异和对立;说明社会形态发展过程中的两者之历史的准备,两者的特殊性与原动力;说明前者必然起而代替后者的必然性。

社会的经济构造发展之历史的形态,可分为下列五个顺次发展的大阶段:

一、原始社会的经济构造;

二、奴隶制社会的经济构造;

三、封建社会的经济构造;

四、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构造;

五、过渡期社会的经济构造。

以上五种经济构造的历史形态,是由低级向高级的社会之前进的阶段。由低级形态到高级形态的发展,造出历史过程的统一。

下面依次加以说明。

先氏族社会的经济构造

原始社会,可以分为先氏族社会与氏族社会两大时代来说明。

人是社会的动物。人类社会之先驱是一种动物群。在这种动物群之中,人类知道了制造器具。由于器具的使用与创造,人类的生活起了革命的变化,于是这种动物群就转化为人类社会了。人类社会的最古的形态,是“原始人群”。

“由动物界分化出来的人类,带着由动物进化而来的痕迹,踏进历史的领域。他们是半动物的状态,非常粗野,没有抵抗自然力的能力,也不觉到自己的力量,因而是像动物一样的贫弱”。这种原始群,用粗糙的石器和木器等把自己武装起来。因为技术的幼稚,还不能猎取较大的动物。他们的生活方法,主要的还是采集自然界所供给的现成的自然物。

由于生产诸力的幼稚,那样的原始人群的集团是不能扩大的,人数至多不过数十人。集团中没有指导者或指挥者,一切都由共同决定,人类之社会的本能演着极大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进行,石制器具比较复杂化,于是依着过去技术的经验,原始人也能猎取较大的动物了。由于狩猎的发生,由于生产诸力的稍见发展,原始人群开始了性别与年龄别的分工。少壮的男性担任狩猎,老幼和妇女担任采集自然物及其他等工作。这样的分工,对于原始社会给以重大的影响。

由于技术成功的影响,狩猎变为主要的生活手段以后,原始人群就变为原始共产的人群,组织也比较以前紧密了。他们由飘泊生活渐渐的转到定居生活;一个血族与别个血族之间的界限也比较严格了。血族的集团在其狩猎的区域中,土地及其他自然物属于集团公有。一集团中的人员,在其所属的地界内从事狩猎与采集,一旦越出界限,就会引起集团与集团之间的战斗。因而集团中的人员,与他所属的集团紧密的结合着,决不能离开他的集团而生活。

原始共产的生产关系,与原始的生产力是相适应的。但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萌芽,却已潜伏于当时的经济构造中。原始的生产方法的矛盾,是个人的生产与集团的占有之矛盾。因为原始人所使用的器具是原始的器具,人人都能独立制作。随着技术的复杂化,少壮者与妇女老幼者在生产方面的任务便分立起来,而主要的狩猎工作是由少壮的男性担负,社会生活也趋于复杂了。原始的采集生活者的器具是能够自由制作、自由使用的。并且,狩猎器具是狩猎者随身携带的武器。这样的劳动手段的性质,是决定器具由个人使用的条件。在这种事实之下,就引起劳动器具之个人的私有,引起随身的服务用品之私有。由于狩猎器具的改善,有许多动物,是容易被个人的狩猎者所猎取的。于是个人的生产的可能性便增大起来,而占有却和从前一样,仍是集团的性质。譬如说,个人能够猎取动物,而所猎的动物,仍归属于其所属的集团公有。于是形成了个人的生产与集团的占有之矛盾。这种矛盾,是原始社会所共通的发展的原动力(不过,这种矛盾,在原始社会中,不发展为冲突)。

先氏族社会以及后来的氏族社会,有一个共通的特征,这就是生产关系与血统关系有密切的联系。在这种社会中,婚姻关系与家族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侧面。因为“劳动越是不发达,劳动生产物的量以及社会的财富越是有限,社会制度越是受血统关系所支配”。这就是说,原始社会中劳动的社会化以及自然物占有的程度,还在幼稚的状态,血统关系在社会生活上演着莫大的作用,成为生产者间的关系的基本形态。所以人们“在其生活之社会的生产上”所成立的劳动关系,采取血统关系的形态而出现。

在性的分工还没有发生的原始群之中,两性的关系是乱婚。性的分工发生以后,狩猎的男子群与采集的女子群互相为而劳动,互相交换其劳动生产物。在这种地盘之上,狩猎的男子群与采集的女子群发生经常的集体的结婚关系。再次,年龄区别的分工,长老者与幼弱者的分工,也各都分担一定的生产的劳动,与少壮的男女互相交换其劳动生产物。这样,原始人的结婚与家族关系,就是一个生产关系了。所以这种生产组织是“极其简单而透明的”。“他们的生存条件,是生产力发展的低级阶段,是和这种生产力状态相适应的物质生活,创造过程中的人类的狭隘关系,同时又是人们相互间及人与自然间的狭隘关系”。“个人与种族及共同体的结合是极其紧密的,恰与个个蜜蜂之与蜂窠相结合相同”。

由于生产力的比较发展,先氏族社会中个人的生产与集团的占有之矛盾,在结婚与家族的变迁上也反映了出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血族群婚让位于半血族群婚,往后半血族群婚又让位于对偶婚。于是个人的生产与集体的占有之矛盾,最初表现为性别或年龄别之间的矛盾,往后又表现为家族的利害与集体的利害之矛盾。这种矛盾,由于农业与畜牧业之发生,更加发展起来,就引起了先氏族社会的崩坏,而氏族社会代兴了。

氏族社会的经济构造

氏族社会是原始社会的后期发展阶段。氏族社会的质与先氏族社会的质,并没有飞跃的变化。两者的差异,只是同一的质的发展程度的差异。因为氏族社会的生产方法,与先氏族社会的生产方法,同是平等的生产方法,主要的生产手段(如土地及其自然物)都是属于集团公有的。所以两者的差异,只是生产力发展程度的差异,而不是生产力的质的差异。但是由于同质的生产力发展程度的差异,个人的生产与集体的占有之矛盾,就更加发展起来。这种矛盾的发展,即是意指着生产力的发展。由于氏族社会的生产力之发展,就产出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氏族组织。

由先氏族社会到氏族社会的推移,就劳动手段方面说,是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的推移;就经济性质方面说,是采集与狩猎的经济到生产经济的推移;就生产关系的一个侧面之血统关系说,是集体婚家族到对偶婚家族的推移。在先氏族社会中,采集及狩猎的对象,都只是自然界所供给的天然的对象。就原始人说来,“土地也是他的劳动手段的武器库,正如它是他的本来的粮食仓一样”。原始的狩猎者及采集者的特征,就是占有现成的自然物和剿灭自然的资源。他们还没有发达到应用劳动力使自然物再生产出来的程度,即是说,还没有达到农业及畜牧的程度,即是没有进到生产经济的阶段。

自从新石器及金属器的出现与劳动力的较高程度的发展,就引起农业与畜牧业的发生。农业是采集的复杂化的结果,畜牧是狩猎的复杂化的结果。于是农业与畜牧业就成为人类的主要的生活手段了。

农业是“某种程度上巩固的形成了的一切社会的最初生产形态。农业助长了定居的生活形态的强化,产生了生产过程的整齐的集团组织,所以能使各种人类的集团的社会组织有相当的坚固”。所以随着农业或畜牧业的出现,人类集团的社会组织逐渐严整,同时,人类的物质生活也比较确实可靠,并且有了剩余的生产物,而人口也逐渐繁殖起来。因此,人类集团内的种种分化以及集团间的分离与结合也逐渐发展起来,社会的秩序,变为氏族的秩序了。

氏族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个人的生产与集团的占有之矛盾。在生产力发展的低级阶段,生产的个人化,使这个矛盾得到解决,并促进氏族社会的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要理解氏族社会的发展过程,首先要把握住这种矛盾,从物质的诸关系来说明。

个人的生产与集团的占有的矛盾,在先氏族社会的后期即已发生。这种矛盾到了氏族社会,就越发循序发展了。因为农业出现以后,原始共产群就定居于一定地方,形成为血族的农业共同体。由于生活资料比较确实的可以得到,人口自然的容易繁殖,更因生产技术的幼稚和单纯,共同体内部的分化就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在最初的时候,这种农业共同体的生产,是采取原始协业的形式。但基本的农耕器具,是归个人使用,归个人所有的。于是在这种协业形式中,就产出个别的个人的强化。产出生产的个人化的倾向,而引起原始协业的崩坏。例如,最初的农业共同体,土地是属于共有的,共同体的一切人员,都使用幼稚的农耕器具,共同从事于农业劳动。这样生产出来的农产物,虽归共同体所有,而这些农产物的分配,却不能不依着生产的个人化的倾向而实行,于是分配的个人化的倾向也形成了。这样说来,在最初的血族的农业共同体之中,主要生产手段的土地是共有的,生产的劳动采取原始协业形式,生产物也是共有的;但是在另一方面,劳动手段是私有的,原始协业中的劳动是个人的,分配之后的生产物是私有的。照这样,在生产的个人化的倾向中,就潜伏了私有财产的萌芽。

往后,由于生产力的进步,农业共同体的土地就采取定期分配而由各种较小的血族单位(最后是氏族中的家族)去从事农业生产了。这时,土地虽归共有,而其他生产手段却采取私有的形式,这样得来的生产物的大部分(其一部分纳付共同体,作为公务人员的生活资料)也属于私有,于是私有财产开始形成了。

最后,共同体土地的定期分配又渐渐变更,由定期分配而变为不定期分配,甚至于久久不分配了。于是伴随于其他的情形,私有财产便出现(这在畜牧业的氏族共同体中,也有约莫相同的程序)。所以生产过程的个人化,与私有财产的出现相联系。私有财产的出现,又助长生产力的发达,而加强生产过程的个人化。这样看来,生产的个人化是私有财产的萌芽。

与生产的个人化及私有财产出现的程序相并行,还有一系列的其他事变。在人类文化的初期阶段上,独立的经济单位不是个人,而是由共通的经济利益所团结的各种氏族共同体。各个共同体,因其地理的位置及其他特性,在其劳动生产物的性质上,表现相互间的差别。如农业氏族与畜牧氏族即是一例。这类共同体互相接触之时,自然地发生生产物的交换(即生产物转化为商品)。随着这些商业的交通之由偶然的而变为经常的,各种共同体在经济上就互相结合而失其独立了。于是交换引起各共同体间的社会的分工。第一次的社会的分工是农业与畜牧的分工,第二次是农业中的手工业的专门化。于是交换就由共同体间的交换而进到共同体内部诸个人间的交换了。于是商业也成为一种寄生的分业而出现了。生产的个人化与个人的家族的分工的萌芽,虽是交换的先驱,但交换对于原始的自然发生的分工之改造,对于原始协业的崩坏,却是强有力的因子。交换也助长了共同体的人员间财产上的私有制。生产的个人化的结果,出现了个别经济,而这种个别经济,又成为私的占有的源泉,造出了动产集中于各家族长手中的地盘。这时的财产的内容,首先是家畜、货币及奴隶。于是同一氏族内部各家族的财产上的差别,引起了原始社会的经济平等的破坏。最富足的,经济上最强有力的家族,渐渐地占据了共同体所处理的生产手段的大部分,而其他比较贫弱的家族,就被夺去了生产手段的利用权了。于是,个人的生产与集团的占有的矛盾,发展到了最高阶段,就转化为它的反对物,就是发生质的飞跃,而成为社会的生产与个人的占有之矛盾了。于是在氏族组织的废墟之上,形成了新的阶段。

原始社会之崩坏

原始社会之真实的历史的——经济的基础,是主要的生产手段之共有。生产手段的这种共有,是由于劳动生产性的比较不发达,而个人不能离开血族团体而生存。在这种意义上,原始社会的生产方法是共同的共有的劳动的原始形态。原始社会的组织,完全适应于这样的生产方法,当时还没有阶级贫富的区别,没有支配和隶属,没有政治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在原始民主主义的原则之上。

如果人类的历史是五十万年,那就至少有四十九万余年是属于原始社会。这便是说明现代的阶级不平等,只是历史的暂时的性质,而没有阶级的社会确实是存在过的。因而所谓原始人是“天生的”个人主义者,是孤独的生活者的主张,所谓原始人所私有的渔猎器具即是“资本”的主张,都完全是荒唐无稽之谈。

原始社会的遗物,依据民俗学及其他辅助的历史科学所证明,在最近的世界中,却还是存在的。例如德国的“玛尔克”,俄国的“密尔”,都存有这样制度的遗迹。狩猎生活之原始共产的痕迹,在今日的美洲、澳洲及西伯利亚的低级发展阶段上的未开化种族中,也还是保存着。又如氏族的生活的遗物,在今日高加索的少数民族间,在中央亚细亚的游牧民族间,也可以看到。这些遗物,与封建制度的遗物相联系,形成着氏族长老的权力的基础。多少还停顿在这种状态上的民族,将来如何才能移到新的经济构造的轨道,是需要考虑到那种经济的特殊性的。但这不单是历史上的问题,并且是实际政治上的问题。

促进原始社会的发展及其崩坏的根本原因,是劳动生产性的增大。在劳动生产性没有达到一定水准以前,劳动者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以外,没有剩余的时间。劳动者没有剩余时间,就没有剩余劳动。没有剩余劳动,就没有剩余生产物,因此就没有私有财产,没有奴隶所有者,没有封建领主,做一句话说,就是没有任何大所有者的阶级。由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的转变,只有随着劳动生产性的发达,才有可能。

劳动生产性的增大,以劳动在一定社会条件之下实行的一事为根本前提。为要使劳动者把剩余劳动支给他人。就必要有“外部的强制”。当农业与畜牧的最初的社会的分工发达起来以后,劳动生产性更加发展了。交换也随着逐渐发展起来了。由于这种种原因,除了维持生存所必要的生产物之外,剩余生产物也开始形成了。这剩余生产品,在氏族的长老或家族长的手中积蓄起来,就成为私有财产发展的源泉。私有财产与生产手段的原来的共有,是并行地存在着的。于是财产上的不平等就发展起来。随着私有财产的发展,就引起利用劳动力的可能性,以适合于个人的目的的要求。这种劳动力的供给者,是战争的俘虏及不能偿债的人们。于是在家内奴隶劳动的形态上,发生了社会的不平等。照这样,就造出了一个新社会条件,使得劳动者有过剩的时间,并强制他去从事剩余劳动了。同时,阶级的敌对关系的基础,也树立起来了。于是“从新形成了的社会诸阶级的冲突,把建筑在血统关系上的旧社会打破了”。新的财产关系,侵入于社会的共有制度之中,因而“由国家所表现的新社会”,就是建筑在生产手段私有的生产关系之上的。这种新社会的基础,就是阶级的不平等,以及生产手段所有者对于生产阶级的支配。于是原始社会告终,而最初的阶级社会出现了。

二 奴隶制社会的经济构造

阶级社会之共通的特性

现在来说明各种阶级社会的经济构造。阶级社会的经济构造,可分为奴隶制的、封建的及资本主义的三个顺序的阶段。这三种阶级构造,虽各有其特殊的质,但它们之间,却存有下述几种共通的特性:

第一,这三种经济构造,都是敌对的形态,其基础都是诸阶级的敌对关系,支配阶级都形成为一个阶级,剥削隶属的生产阶级所提供的剩余劳动。这种阶级支配之经济的基础,是对于生产手段私有的种种形态,即是奴隶主的所有形态,封建的所有形态,及资产阶级的所有形态。

第二,这三种社会中,阶级支配都各由特殊的政治组织所维持,而这些特殊的政治组织,都采取国家的形态。这些国家形态,都各由与它们相适应的法律所巩固。

第三,这三种社会的共通特征,是都市与农村的对立。都市与农村的分立,是在社会的分业过程中发生的。由于社会的分业之发展,手工业便在都市发展起来,离开农业活动而独立了。这种分离,随着交换的发达,随着都市的商业中心地之形成,便愈加固定。都市到处指导农村。都市集中了权力、科学及艺术的成果。因而都市人口大众的文化水准高出于农村,而农村人口便停滞于落后的劳动形态,而安于“愚暗的农村生活”。“都市与农村的对立,只在私有财产制的内部才能存在。这是个人被隶属于分业及强制的一定活动一事实之最露骨的表现”。这种现象,在非敌对社会中是不存在的。

第四,阶级社会的全部历史,是由肉体劳动与精神劳动之分离与对立所贯串的。由于剩余生产物的存在,精神的劳动,便离开物质的生产而独立,变为支配阶级及其附属者“思想家们”的特权了。精神劳动与肉体劳动的分工,在非敌对社会中也是存在。但这种分工,并不是意味着两者的截然分离。在非敌对社会中,从事肉体劳动的人也从事精神劳动,即是任何人都能兼做肉体劳动与精神劳动。

指出了阶级社会的共通特性之后,再进而分别考察各个敌对的经济构造。关于这些阶级社会的考察,包含着历史的理论与社会的实践之统一。即是说,研究这些阶级社会时,并不是单纯地纯粹地把它们作“历史的”考察,另一方面还含有社会的实践的意义。因为那些先资本主义的经济构造,是与资本主义社会相结合,为要改造资本主义社会,就必须理解这种结合的复杂性,才能够决定具体的改造方案。先资本主义的经济构造的遗物,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占的比重怎样?它对于社会的转变有怎样的意义?它对于殖民地反帝国主义运动有怎样的意义?这些都是关于社会的实践一方面的事情。所以,人们都应站在这种见地去考察敌对的经济构造的问题。

奴隶制的经济构造之发生及发展

奴隶制的经济构造是从先阶级社会的母胎中直接发展起来的最古的生产形态,它的萌芽是孕育于氏族社会的家内奴隶制之中。最古的阶级的生产关系是奴隶所有者与奴隶的关系。古代希腊、罗马及中国(殷代)遗留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典型。奴隶制之手工业的技术,是极其幼稚的,所以需要支出多大的劳动力。这些劳动力的供给者,是战争时的俘虏,是没有偿债能力的债务者,是被掠夺被贩卖的异族人。这些人们都被迫而为奴隶,被当作商品买卖。由于奴隶的买卖,造出了廉价的劳动力的广大市场。奴隶被主人看做只能说话的工具,他们被剥夺了一切权利,完全变为主人的所有物——这是奴隶制生产体系的特殊性。奴隶完全依从于主人的命令,从事种种生产的劳动;奴隶所有者,完全从生产的劳动解放出来,专从事于政治、科学及艺术等“精神的”活动。

所以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上发生了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决定了生产力的往后的发展。劳动力被集中于奴隶所有者手中的结果,经营的能力增大起来,生产的范围也扩张了。因此,劳动生产性增大起来,剩余生产物就越发的积蓄起来了。所以在古代世界中,奴隶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一方面因为具备了取得廉价的剩余劳动的条件,一方面又助长了分工之更进的发达与劳动之更进的分化。于是交换显著的发达起来,商业资本就出现。造出了贩卖农产物于其他诸国的有利的条件。这一切事情,增大了奴隶所有者的所有,引起了奴隶数的增加。因此,在农村方面,小农的土地被剥夺,而为大土地所有者所吞并。在都市方面,自由的手工业者也次第减少了。于是农业与都市手工业,被集中于大奴隶所有者手中。他们利用多数奴隶的强制的劳动,在其庄园中与手工业作坊中,实行生产。这样,奴隶制社会的生产力,就成就了很大的发展。于是古代世界的物质基础发达起来,而在这物质基础之上,成就了精神文化的莫大的发展(如古希腊的哲学、艺术与科学,如罗马的罗马法等)。在这种广大的物质的及精神的文化的发展中,就显出了古代奴隶制之进步的历史的任务。

奴隶制的经济构造之崩溃

奴隶制社会的生产力之发达,只是在其量的方面表现出来,而其质的方面,因为仍是无代价的奴隶劳动,并没有发生变化。商品生产的发展,“并不曾变化奴隶所有者的经济之一般的构造”。因为古代世界中商业的作用,仍“归结于奴隶经济”,至多也是“只把那以直接生活资料的生产为目的的家长制奴隶制度,转化为以剩余价值的生产为目的的家长制奴隶制度”而已。所以奴隶所有制度,在其自然的发展上,没有推移到更高级生产方法的可能性。

就古代世界的情形来说,奴隶制经济的生产力,一旦发展到它的顶点,就开始呈现崩溃的倾向。因为奴隶的劳动形态与奴隶的低级的生产能力,塞住了生产技术的进步,而奴隶所有者和自由民,又不直接参与生产。这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奴隶制生产关系之根本的内在的矛盾。这种矛盾发展起来,就至于演出奴隶的叛乱。然而奴隶不是更高级的生产方法的担负者,不能指导生产力对于障碍物(生产关系)的反抗。于是生产方法之必然的变革,就采取另一种转变法则(即“斗争的两阶级并倒”),而推移到封建的形态了。

奴隶制度不单是历史的研究之对象。奴隶制的遗物,在现今世界中,仍有一部分保存着。虽然奴隶制度已经公然“禁止”,虽然所谓文明人在“道德上”否定这个制度,可是在事实上,仍然在或隐或现的形态中继续存在。现今非洲及其他各国,还有几百万的奴隶。许多殖民地国家的“自由的”土著人民,被陷于奴隶状态,为帝国主义的强制者担负许多劳动义务。这种奴隶制之事实上的存在,对于帝国主义者是有经济上的利益的。帝国主义者把殖民地人民当作奴隶来剥削,在生产技术极幼稚的处所,就利用他们从事奴隶的劳动。所以殖民地民族为要脱离帝国主义的羁绊,就必须认识这种若隐若现的奴隶制度,认识帝国主义者把殖民地人民当作奴隶剥削的事实——这是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紧急的任务。

三 封建社会的经济构造

封建的生产关系之根本特征

历史上继承奴隶制的经济构造而起的,是封建的经济构造。封建社会与奴隶制社会不同。封建“社会的基本的分裂,是农奴所有者——地主与为农奴的农民”。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所有者,把奴隶看做财产,法律也固执这种偏见,把奴隶看作完全属于奴隶所有者所有的物品”。但是,在封建社会中,“对于为农奴的农民,阶级的压迫和隶属虽照旧存在,而为农奴所有者的地主,却不算是当作物品看的农民的所有者,他们只有对农民要求劳动的权利,强制农民履行一定的义务”。

封建的经济对于奴隶制的经济,是比较进步的历史形态。因为奴隶制经济是一种没有出路的经济,当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就必然的转变到封建的经济。关于这种转变,可以把古罗马的历史事实作为范例来说明。古代罗马的末期,主要的生产手段的土地,已为贵族的大地主所兼并,小所有者的平民已经没落,而变为靠国库赡养的寄生者,那不堪虐待和剥削的奴隶们,又因不断的背叛而横受主人所毒杀。结果,奴隶制的经济,因为奴隶的劳动力的缺乏,因为奴隶劳动阻碍了技术之进步,便大大的崩溃下去。在这种情形之下,就发生了农奴制度。大土地所有者把所有的领地,分发于所谓“科劳士”(Colonus)去耕种。这种“科劳士”,就是负债的小所有者及奴隶;他们对于领主担负义务的劳动并缴纳现物地租。这种制度到三世纪中叶,已推行于罗马全境。往后,地主的政府为抑制“科劳士”规避纳租等义务,禁止他们迁移他处或放弃耕地,使他们变成农奴。这种制度不但适用于农民,并且对于都市的居民也同样适用。所以奴隶制度在这种过程中,已经转变为封建的农奴制度了。同时,要注意的,普及于中世纪欧洲各地的封建制度,在日尔曼人侵入罗马以前已经普遍地存在着,并不是日尔曼人用政治力量创造出来的,日尔曼人不过在这种制度之下,把所占领的罗马土地实行封建的分割而已。

封建的经济构造之特征,可分作如下的概括的说明:

第一,一切的土地几全为封建领主所占领,形成大土地所有。

第二,直接生产者的农民在人格上隶属于封建领主。他们从领主领受土地及其他生产手段经营农业,向地主缴纳地租,终身被束缚于领主的土地之上,成为土地的附属物。

第三,农业经济主要的是自然经济。农民的生活资料大部分是自己的产业;领主的生活的大部分也是由农民缴纳自然物去供给(有由领主自己的耕地上供给的)。但其他的生活资料仍不能不仰给于外部,所以商业仍是存在的。

第四,农民所耕种的面积是小块的土地。农民在小块的土地上,应用低级的、停滞的农耕技术,独立的经营小规模的农业。农民在人格上虽隶属于领主,而这种小经营却归农民所有。这是所谓“大土地所有与小生产的结合”。

第五,领主的土地大部分分发给农民,领主自己通常留存小部分的土地,用农民的义务劳动经营农业;所得的收入用以赡养自己的家族及武士家臣之类。

第六,农民是半解放的奴隶,除对领主缴纳地租及履行一定义务劳动以外,其余的劳动时间是从事于家内手工业。所以,在封建制之下,农业与家内手工业是互相结合的。

第七,农民对于地主所担负的主要义务,是缴纳劳役地租与现物地租。此外,农民还得要缴纳各种苛捐杂税,其名额任凭领主决定。

第八,地主的人物,最大的是国王,以下是公侯伯子男卿大夫等,等级非常复杂。其名称在欧洲与亚洲各不相同。大概地主的等级,与其所有土地的大小相适应。封建政治的等级制度与地主的等级制度相适应。

第九,封建领主对于农民厉行超经济的强制。“这种强制的形态与程度,从农奴状态起到农民权利的身份限制为止,能有许多复杂的种类”。

总起来说,在封建的剥削上演着重要作用的东西,是农民被束缚于土地,是人身的隶属关系,是直接的支配与隶属的关系及所谓超经济的强制。这是基本的封建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

封建的手工业,商业与商业资本

封建的生产关系之特征,不能离开封建的特殊阶级关系去考察。地主对农民的剥削,表现于种种地租形态——劳役地租、现物地租、货币地租——之中。同时,与封建的土地所有者适应的东西,又有“都市的集团的所有及封建的手工业组织”。

封建的手工业是从农民经济分离出来的。当生产者把用自己的原料造成的生产物出卖于消费者之时,他便成为手工业者。这种手工业者大都团聚于城市之中。封建的城市是在领主的统治之下形成的,城市的所在地大都是交通便利的地方。都市的居民,与农村的农民一样,最初也是在人格上隶属于领主的人们,领主向这种都市的居民课征种种的税收。城市居民多半是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手中有货币,领主常常仰赖他们的经济上的援助。因而城市的居民能够向领主取得种种的特权,可以免除封建的义务,而建筑城堡以自卫(并且,有些城市变成领主的居住地)。这是城市居民优越于农民的地方。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居民发生了阶级的分化。城市的富裕的手工业者与商人,为了自身的商业的利益与特权,形成了所谓行会的组织。手工业的行会的宗旨,是规定关于同业的种种生产的规则(如生产物的生产与贩卖,生产物的品质与分量,价格的决定等,均有一定的规则)。对于保护本业的利益,对内厉行一定的秩序。关于客师的待遇以及徒弟的习艺的规则等项都有严格的限制,同业者均须确实遵守,不得违背。于是城市中的店东与客师徒弟之间,成为一种严重的等级关系。城市手工业的店东与商人的富裕阶层,是资产阶级的前身,而客师及徒弟等,又是无产阶级的前身。(但是先资产阶级与先无产阶级,并不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这是要特别注意的。)

手工业的技术建立在手工劳动之上;劳动手段是简单的器具,变化是很缓慢的。所以这种生产,是“以劳动者的生产手段私有为基础的小规模的经营”,并且,这种经营规模必然是狭小的。

手工业的生产当然是商品的生产(单纯商品的生产)。在这种商品生产之中,生产者“使用自己所有的、大部分由他自造的原料,使用自己的劳动手段,用自己的或家属人员的手的劳动去造出商品”。“所以那商品当然是最初起就完全归他所有。虽然有时借助于他人的劳力,而在通例上,这也无关重要,大都除了给工钱以外,还用别种东西去补偿,行会的徒弟和客师不是为着食费或工钱而劳动的,而是为了要学成一个职工才去劳动的”。这些,是封建的手工业生产的特征。

其次说到封建时代的商业。前面说过,封建的农业经济是自然经济,大部分的生活资料,是由农民自己供给的。农民劳动的生产物,只在“除了满足自家的要求和缴纳于领主的贡物外还有剩余之时,他们才生产了商品。当这种剩余生产物被投进于社会的交换而提供为出卖品之时,它就变为商品了。至于都市的手工业者,从最初起就不能不为交换而生产”,这是上面刚才说过的。还有,领主们从领地之内的人民剥削得来的剩余生产物,除了供自己的消费的部分以外,多余的部分不能不拿出交给商人,向商人换取货币或其他商品,以满足他们的欲望。所以领主们也是把生产物当作商品出卖的人们。由于这种种情形,封建时代的商品交换也是盛行的,虽然市场的范围是比较狭小。

由于商品交换的盛行,商业资本就与封建的诸关系相融合了。商业资本与其双生兄弟高利贷资本,在封建的秩序之下,成为一种寄生虫,附着于封建的生产方法,吸取封建的生产方法的膏血,使得封建的再生产陷于萎缩和惨淡的境地。所以,这两种资本在封建社会中,只演着消极的剥削的作用而腐蚀封建的生产方法。

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封建的障壁与市场的孤立就被打破,使封建领主的领地经济趋向于崩溃的途径,使农民经济商品化的程度加深。于是引起土地变成买卖的对象,引起农民阶级的富农层与贫农层的分化。同时,在城市经济方面,商业资本的发展在封建的秩序下,使得城市富裕阶层的势力增高,而能够与封建贵族相颉颃。所以在增大的经济的商品性质上,封建政治之地方的分权消失,发生出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即土地所有者独裁的国家。这是商业与商业资本对于封建的构造所演的作用,它本身并不曾造出特定的生产方法。

农奴制与封建制的同一

以上说明了封建的经济构造的一般特征,现在再进而检讨所谓农奴制度的意义。

关于封建制与农奴制是不是同一的经济构造的问题,在讨论社会的经济构造的许多学者中,曾有一种异论。这种异论,主张封建制与农奴制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经济构造,而各有其截然不同的生产方法。这种异论的根据是这样的:“在封建制之下,农民占有生产的基本手段和基本农具的使用权。农民在自己的经济上,生产必要生产物与剩余生产物。农民把这些剩余生产物的大部分,用现物地租的形式缴纳于封建领主。在农奴制之下,以徭役的生产为基础,在这种徭役的生产下面,农民只是徭役经济的附属物。在封建制度及农奴制之下,有不同的生产方法及生产关系。”(以上是俄人杜布洛夫斯基的见解。)依照这种见解说来,封建制的特征是土地所有者剥削现物地租,农奴制的特征是剥削劳役地租,因而把现物地租和劳役地租的形态看作区别封建制与农奴制的特征,并主张两者是截然不同的经济构造。这种见解是大错而特错了。

劳役地租、现物地租与货币地租,是封建的基本的生产关系——剥削关系之表现形式。这三种地租,都是封建的地租形态,表现出封建的经济构造的发展的阶段。这些地租形态的发展,适应于封建时代的生产力的发展状态而变化。一般地说来,在封建时代的初期阶段,农民的劳动生产性比较幼稚,土地所有者为实行有效的剥削,不能不利用超经济的强制力,使农民紧密的隶属于地主,主要的强制农民提供剩余劳动,使在自己经营的土地上从事种种的劳动。所以在这个时期,土地所有者主要的是向农民剥削劳役地租。往后,农民劳动的生产性比较进步,农民独立经营农业的能力比较充分,因而土地所有者对于农民剥削现物地租也比较确实可靠。所以,这时的土地所有者主要的向农民剥削现物地租了。这是表示出封建的生产力显然的进了一步。最后进到封建时代的后期,商品——货币经济发展起来,农业经济趋向于商品化,而土地所有者又迫于货币的需要,于是在货币地租的形态上向农民剥削地租了。

从封建的生产力的发展状态说来,劳役地租、现物地租与货币地租,形成为封建的经济构造的三个阶段。但是这三种地租形态,也不是完全截然各别的形成为一个阶段。因为在劳役地租成为主要的剥削形态的时期,农民的剩余生产物,仍然是被土地所有者所剥削的。其次,在现物地租成为主要的剥削形态时,劳役地租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最后在货币地租时期,现物地租与劳役地租也是遗留着。如果严格的拿一种地租作为封建经济各个阶段的特征,要以封建的生产力发展的状态为前提。在这种前提之下,土地所有者所剥削的主要的地租的形态,能够区别封建经济内部的各个发展阶段。

从上面的说明看来,那种把农奴制看成与封建制截然不同的经济构造的主张,固然是重大的错误,并且把剥削劳役地租的制度看做农奴制的主张,也是一种错误。农奴制本身就是封建制。封建制的特征(在前面已经说明),对于农奴制是完全适合的。就农奴制的这种制度说,农奴所有者就是封建的地主,他们有向农民要求劳动的权利,强制农民履行一定的义务。“这所谓要求农民劳动和强制农民履行义务”,主要的是向农民剥削劳役地租和现物地租。所以那种主张把剥削劳役地租作为农奴制的基本标帜一层,显然是错误的。从生产方法和生产关系看来,封建制和农奴制并没有区别。农奴制实是封建的生产关系之特征。

变相的封建的生产方法——“亚细亚的生产方法”

在叙述封建的经济构造时,还有一个在最近聚讼纷纭的问题,也应当提出来加以解释。这就是关于所谓“亚细亚的生产方法”的问题。

我们在前面列举生产方法之历史的发展的顺序时,曾经列举了原始的、奴隶制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及过渡期的生产方法五种,而把“亚细亚的生产方法”叫做变相的封建的生产方法。为什么把“亚细亚的生产方法”叫做变相的封建的生产方法呢?这是这里所要说明的问题。

在七十余年以来,关于原始社会的历史研究还没有发达的时候,科学的社会学的创始者曾经把“亚细亚的生产方法”当作由原始社会到奴隶制社会的过渡阶段假定过。但是到了现在,关于原始社会的历史的真相已经有了科学的说明,从前的那种假定已经失却必要了。并且这位创始者是把“亚细亚的生产方法”当作敌对的生产方法来说明的。所以就创始者的这个假定的说明看来,“亚细亚的生产方法”,首先是敌对的生产方法。

其次,所谓“亚细亚的生产方法”之敌对的性质,依据科学的社会学创始者之古典的文献考察起来,更依据现今的许多先进的学者的共同研究考察起来,这是与封建社会及封建国家相结合的。“亚细亚的生产方法”,在其本质上,与封建的生产方法并没有根本的区别。所不同的地方,就是亚细亚诸国的几个特殊经济条件。即是说,所谓“亚细亚的生产方法”,就是附加几个特殊经济条件的封建的生产方法。

所谓特殊的经济条件,就亚细亚诸国说来,有下述几种:第一,对于土地的统治权集中于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国王之手。第二,关于农业方面的水利灌溉等社会的事业是由国家组织的。第三,土地所有者的国家干涉人民的经济生活。第四,土地所有者的国家向农民征取的租税,与封建地租有同一的经济的内容。第五,亚细亚诸国是土地所有者的独裁国家。以上这些条件,都是亚细亚的特殊经济条件。这些条件,明明是与封建社会及封建国家相关联的。但就基本的生产关系说来,亚细亚的生产方法,只是封建的生产方法之特殊的形相,即是封建的生产方法的变种。因而主张“亚细亚的生产方法”是与封建的生产方法截然不同的生产方法的异论,实是一种错误的见解。

封建的经济构造之崩溃

随着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的发展,商业资本就发展为资本的典型的形态,使封建的生产方法发生解体的作用。它助长封建领主们增高对于农民的剥削。因为农产物转化为商品,而农民的现物贡纳和剩余劳动的大小,就不专受封建领主的消费所限制。在另一方面,有贸易来供给奢侈品,封建领主的消费在质的方面也提高了。于是封建的土地关系渐渐解体,农民的富裕阶层就能够利用货币赎回封建的义务而取得土地;至于贫苦的阶层,就因封建的剥削的加重而丧失土地,丧失经营农业的能力。这些被夺去土地的农民,即是自由劳动者的前身。

在城市方面,商业资本逐渐支配着手工业者,并且也使都市手工业解体,手工业的行会的组织,就陷入于崩溃的过程。这封建的行会关系解体与农民的土地收夺,就是自由劳动者发生的历史。

封建时代末期发展了的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是资本的原始蓄积的两个形态。这种原始蓄积的方法,是由商业和欺骗得来的很大的商业利润,是用重利盘剥农民、手工业者及地主得来的利息,是由掠夺殖民地人民得来的金银财宝。因此,封建社会的末期,资产阶级手中蓄积了大宗的货币。

在上面各种条件之下,“当作货币看的货币”开始转变为“当作资本看的货币”。“这种新的资本,首先当作货币,当作由一定过程转化为资本的货币登上市场——商品市场、劳动市场、金融市场——的舞台”。于是资本家因握有足够使用相当数目劳动者的资本,就能够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了。从这个时候起,原始蓄积形态上的资本的所有者,就从生产的参与转而从事于生产,集合分散着的生产手段,用工钱雇用较多的劳动者,在一个手工业的工场中,使他们从事于商品的生产。他们自己就脱离肉体劳动,而以资本的代表人资格,专尽指导者管理者的机能。资本家的这种机能,不单是从社会的劳动过程的性质发生的机能,并且是社会的劳动过程的剥削的机能。这种剥削的机能,就是从工钱劳动者剥削剩余价值。这样,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就在封建社会母胎中发生,并成为封建的生产方法的后继者。

随着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之形成,封建的农村关系也适应于它而变化。封建的领主或者转变为近代的地主,或者转变为近代兼做农业资本家的地主。封建的农民的富裕层,转变为近代的农业资本家;贫苦层转变为近代的劳动者。

于是封建的经济构造为资本主义的经济构造所代替,更伴随着资产阶级的革命而完全转变为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了。

封建制度的研究,不单在理解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上有极重要的意义,并且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改造以及落后国家的状态的理解,也是非常重要的。落后国家所存留着的封建关系的诸形态,常与帝国主义剥削殖民地的新形态杂然并存,并为后者所利用。土著的封建势力与外来的帝国主义之间的政治的经济的联系,是使农民大众停顿于奴隶状态的基础。所以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解放运动的原理,必须反映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这种实际的状态,才能向着新社会的方向迈进。

第二节 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

一 资本主义的成立及发展的过程

工场手工业时期

资本主义的经济构造,和从前的社会经济构造比较起来,是最复杂的构造。阶级社会的一切矛盾,例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的对立,国家与法律的上层建筑之发达,都市与农村的对立,精神劳动与肉体劳动的分离等,在资本主义之下,都完成了最高的发展。

关于资本主义经济构造的叙述,应当分为下列三项:(一)资本主义的成立及发展的过程;(二)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倾向;(三)资本主义的最后阶段——帝国主义。现在先说明第一项。资本主义生产与剩余价值占有的最初形态是工场手工业。成为工场手工业及资本主义生产一般之历史的论理的出发点的东西,是劳动的协业。劳动的协业即是在同一资本家指导之下,生产同种商品的相当数目的劳动者在同一房屋中同时操作的有计划的劳动。协业在资本主义条件之下,比较同类的劳动者个别的操作的场合,却提供相对的剩余价值。

由协业造出的相对剩余价值,在其一切的形态上,是社会的劳动之社会的生产的结果。但在资本主义之下,这种结果变成了为一般的劳动而结合劳动者的资本的所有物。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矛盾的性质,在这个原始阶段上即已显现。一方面,资本家组织着并指挥着利于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另一方面,劳动过程同时又是决定剩余劳动的实行及其结果的占有的资本的增殖过程。

由于分业,工场手工业便从协业发展起来。

“基于分业的协业,在工场手工业中,就造出那最古典的姿态。当作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特征的形态看,它是专在十六世纪中叶到十八世纪最后三分之一时期间继续了的固有的工场手工业期中显现的”。

工场手工业,是依着二重的方法发生的。其一,制造同一产物时依次操作的种种色色的劳动者,在资本家的指挥之下结合于一个工作场中共同劳动。例如马车的制造,即是一例。其二,从前由一个手工工人制造的商品的生产,被分割为部分的作业,各个劳动者只把这些作业中的一部分作为专门。

由于专门化的理由,就发展了工钱多少不同的劳动者的等级制度。在长期间专做某一部分工作的劳动者,固然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但他越发失掉了独立性,转变为这种工作的奴隶。因为他只能做这一部分的工作,同时就丧失了做别部分工作的能力。这样,他除了自己的专门以外,对于别部分的工作就变为非熟练劳动者。因而他的劳动力的价值也降低了。工场手工业把个别的劳动者结合起来,牺牲劳动者的独立能力,借以发展劳动之社会的生产力。手工业的劳动是工场手工业的基础。

工场手工业之技术的性质,引起资本的最低范围之增大。

“个个资本家手中的资本的最低范围之增大,或社会的生活资料及生产手段向着资本的转化之增大,是由工场手工业的技术性质发生的一个法则”。

但是“工场手工业,不能在其全部范围中抓住社会的生产,也不能从根本上变革它。它当作经济上的产物耸立于都市手工业与农村的家内工业的广泛的基础之上。它自身的狭隘的技术的基础,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弄到与它自身所造出的生产的欲求相矛盾”。

这种矛盾,往后在最高阶段上再被生产出来,由于机械的出现而被解决了。

机械的大工业

在工场手工业之下,劳动过程被分解为极单纯的部分的作业一件事,造出了作业机代替人类劳动的技术的可能性。要造一个机械去实行一切种类的手工业者的工作,当然是困难的。可是到了工场手工业把劳动过程放在极简单的作业上编制之时,到了部分的劳动者用同一器具继续实行同一机械的作业时,就已经显示了把器具的操纵委诸机械的可能性。在这种意义上,工场手工业是机械的生产与大工业之历史的前提。

但机械的大工业,其直接的技术的基础,是与工场手工业联结着。因为机械本身是由工场手工业的方法生产的。新发明的机械,也是由于工场手工业时期中所养成的多数熟练机械工人的存在才能把它制造出来。直到十九世纪最初十年间,能用机械制造机械之时,大工业才开始发见它的技术基础,站住了自己的脚跟。

于是工场手工业的时期,就为产业资本主义时期所代替了。

机械之资本主义的使用与劳动者阶级

“在工场手工业方面,社会劳动过程之编制是纯粹主观的,是部分的劳动者之结合;在机械体制方面,大工业却具有着劳动者把它当作完成了的物质的生产条件发见的完全客观的生产机构。”

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任务,由于这种结果,在根本上起了变化。

“在工场手工业及手工业方面,劳动者是使用工具的;在工场方面,劳动者却伺候机械。在那一方面,劳动器具的运用是由他而起的;在这一方面,他要追随于它的运动。在工场手工业方面,死的机械离劳动者而独立存在,而劳动者当作活的附属品而合并于它。”

机械的移入引起劳动者阶级之急速的增大。资本之使用机械,是为了要缩少生产费,当然不是为了要减少劳动者的劳动和苦痛的。由于机械的采用,熟练的男子劳动者,大批的被解雇,而更另用廉价的妇女与儿童的劳动者去代替他们,并且劳动时间也无限制的延长了。这是为了要更巧妙地利用高价的机械并免除道德的消耗的缘故。于是资本提高了劳动的强度,并能在一定时间内剥削较多的劳动量。其次,机械更大量的“解放”了劳动者,使成为产业预备军,创造了相对的过剩人口。结果,工钱就低落了。

机械的使用,在一切发达了的国家中,有些生产部门,非常的产出劳动者的过剩,使工钱低落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劳动日被延长起来。这些事实,由资本的见地看来,觉得如再使用比这种状态更多的机械,那是不可能的。因此,一般的机械之资本主义的使用,是有一定的界限的。

机械之资本主义的使用不但不减少劳动时间,改良劳动者地位,反而使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全部的光阴转化为替资本家增殖资本的劳动时间,并使劳动大众陷于最深刻的贫困。因此,在产业资本主义初期时代,发生了劳动者反对机械的骚扰,发生了劳动者与手工业者破坏机械与工场的运动。往后,劳动者知识的发展,能够辨别机械与机械之资本主义的使用方法,不向着死的劳动手段斗争,而向着机械之资本主义使用方法斗争了。

当作生产关系看的资本,占居支配地位

采取商业资本或高利贷资本的形式而存在于一切先资本主义的阶级社会中的资本,随着机械体制的移入,结局转变为产业资本(产业资本,是分为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及商业资本的诸形态的。从前的旧形态上的资本,就转变为这些新形态的资本的全部或一部,而发挥其相当的机能)。

产业资本对于其他一切形态的资本及先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遗物,是占居支配地位的。其最重要的动因,可分为下列七项:

(一)一切生产物都采取商品形态。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支配着的社会的财富,显现为商品的庞大集积。

(二)劳动力变为商品。自由工钱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之占有,成为剥削之决定的形态。被占有的剩余劳动即剩余价值,在表面上采取利润的形态。

(三)独占化了的资产阶级的生产手段,变成了具有提供利润的自己增殖其价值的那种奇怪能力的资本。资本是适应于一定历史的社会构成的生产关系;它以创造利润为前提,而这种利润之创造,表现得好像是由于生产手段的自然性质而来的。

(四)产业资本的平均利润率,对于其他各种资本的利润分配,是决定的东西。其他各种资本的机能,隶属于产业资本的循环。

(五)商业资本采取商业的——商品的资本的形态,而在流通界又代表产业资本的地位去完成产业资本通过流通界的机能,因此能把产业资本的流通期间缩短。商业资本的利润之大小,由产业资本的平均利润之大小所限制。

(六)高利贷资本出现为产业资本的补充物以取得利息或平均利润为满足。

(七)由土地独占而得的收入转化为近代地租。先资本主义的地租转化为以资本主义关系为基础的土地私有的实现形态,即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货币地租。资本主义的货币地租只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是由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所规定的。地价本身带有利率的机能,一般是由平均利润率决定的。

先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还被保存着的一切遗物,都隶属于产业资本。从前的奴隶制变为资本主义的奴隶制。封建制的遗物即农民对于地主的隶属,变为资本主义的剥削的激化的源泉。手工业者与小商人在形式上虽是独立的,而在其生活上,不但完全依存于产业资本,并且不断地陷于无产阶级的水准。科学不能不为资本服役。资本关系变为全人类社会关系的支配形态。

二 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倾向

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

“资本,只能当作运动的东西去把握,不能当作静止的东西去把握”。当作价值的资本的增殖,是在产业资本的运动中显现的,在C—W…P…W—C的循环中显现的。但随着资本的发展,同时决定其发展倾向并引导到不可避免的没落的许多矛盾也发展起来。

构成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基本矛盾的东西,是生产的社会性质与占有的个人形式之间的矛盾。

先说明这种矛盾的内容。

资本主义的生产,是社会的生产。其理由如下:

(一)生产手段,是只有靠全体社会才能使用的社会的生产手段;

(二)生产过程本身,表示着由各个有计划的被组织了的许多社会的行为。

然而占有,是在资产阶级独占生产手段一事的基础上实行的。在生产手段归直接生产者所私有的社会构成中,上述的矛盾是没有的。生产物归谁占有,在这里并不成问题。生产物的占有,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至于资本主义,它虽然使劳动者脱离生产手段而把生产手段转化为社会的东西,而生产物的私人占有的形式却依旧保存着。生产手段的所有者即资本家,把那些不由他自己的劳动所生产而由他人的劳动所生产的生产物据为己有。

所以在今日,社会的造成出来的生产物,不归属于实际运动生产机关并实际造出那生产物的人们所领有,而为资本家所领有了。生产机关及生产,在本质上虽已经是社会的,但它仍旧被放置于以个人的私有财产为前提,因而各个人运售其所有的生产物于市场的那种领有形式之下。生产方法虽然废除这种领有形式的前提,却仍旧被放置于那种形式之下。这种矛盾,即是在新生产方法上加添了资本家的性质的东西。现时的一切反目冲突的萌芽,就已经孕育于它的当中。这种新生产方法,对于一切重要的生产部门,对于一切在经济上占重要的各国,越发取得了支配权。随着个人生产被驱逐而变成微弱的残余,社会的生产与资本家的领有的冲突,就不得不明了的显现出来。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

“最初的资本家,如前所述,发见了已经存在的工钱劳动的形式。但那种工钱劳动是例外的、补助的、一时的东西。农村的劳动者有时虽也做雇工,而他们自己总还有几亩土地,还能维持拮据的生活,又如在同业组合的制度之下,今日做帮工的人,明日还可以进到店东的地位。但生产机关一经社会化,一经集中于资本家之手,上述的事实就变化了。个人的小生产者之生产机关及生产物,渐渐变成没有价值,他们不能不在资本家之下做工钱劳动者。以前是例外的补充的工钱劳动,如今却变为全生产界的通例,变为基本形态了。以前是副业的东西,如今变为劳动者的专一的活动了。一时的工钱劳动者,变为终身的工钱劳动者了。又,这种终身工钱劳动者之数,由于与上述事实同时发生的封建制度的崩溃、诸侯的家臣的解体,以及农民之被逐出于田庄等事实,更增加到了可惊的程度。于是一方面的集中于资本家之手的生产机关,与另一方面的除自己的劳动力以外别无长物的生产者,这两者之间是完全分离了。社会的生产与资本家的领有之矛盾,就显现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了”。

这种对立愈加带有激化的倾向。资本的集积与集中发展的结果,资本家之数越是相对地减少,而劳动者之数却越是相对的增加。资本主义的生产把无数的劳动者团结起来,终至于造出了自己的掘墓人。

工场的有计划组织与生产的无政府状态

社会全体的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是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生产方法之特征。但是只有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由于把一切生产物和劳动力都转化为商品,才达到了社会生产的无计划性的最高阶段。因此,生产的社会性质与占有的个人形式之矛盾,就表现为各个工场中计划的生产组织与社会全体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对立。

资本要完结由商品形态到货币形态的过程,才能实现它在生产过程中占有的剩余价值。可是只有依靠一般等价的货币,才能测定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能否达到,才能测定资本能否自行增殖。只有依靠商品市场的流通,依靠货币的援助,资本家才能知道他所投出的商品是否包含着社会的必要劳动时间,才能知道全部生产者投出于市场的商品总量中的所占的部分是否与社会的需要相适合。

每个资本家依照自己经验,都知道除了好景气的时候,供给有超过需要的倾向。他不知道这现象的原因。他和他的俗流经济学者,都不能理解这种现象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本质而来的,也不能知道资本的蓄积与相对的过剩生产是一致的。他只努力卖出自己的商品,增殖自己的资本。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之内的关联,采取外的强制的竞争法则之形态。竞争引导到资本的集积。竞争驱使着资本家不断的减低商品的生产费。竞争要求生产技术之不断的革命。近代大工业之技术的基础虽是革命的,而在一切从来的生产方法之上,基础实是保守的。

技术的变革要求投出于各种生产的资本之增加,要求资本的集积。集积是在两个基本的形态上完成的,即是由蓄积和集中完成的。

竞争促使资本的蓄积与集中。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的生产之无政府状态,越发的露骨地表现出来。“可是资本家的生产方法增大了这社会的生产之无政府状态的那种主要手段,却是无政府状态的正反对。即这种主要手段,在各种生产场中,越发使生产变为社会的组织化了”。

“大工业与世界市场的开拓,把这类战争弄成世界的。同时,还添加了前代未闻的猛烈性。在各个资本家之间,在产业与产业、国家与国家之间,自然的或人工的生产条件的便宜,都是决定各自的存在的东西。一次跌翻了的人,就无假借的被排斥。这便是把达尔文式个体的生存竞争从自然界移到人类社会而使其激烈化的东西。动物的自然状态,好像是人类发达的绝顶似的,社会的生产与资本家的领有之矛盾,如今完全成为各个工场中的生产组织与全社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对立,显现出来了”。

都市与农村的对立

“由商品交换所媒介了的一切发达了的分业之基础,是都市与农村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被包括在这种对立的运动中”。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与合理的农业不能并立”。第一,它把农业从一切工业的活动中解放出来,在都市中形成资本主义组织的独立产业部门,借以造出自己的商品的国内市场。其结果,农民一方面为土地的耕种所限制,并且变为“农村生活的愚笨”的俘虏。第二,农民中发生了分化。一部分农民失掉土地而被农村所驱逐;他部分农民转化为农业商品的生产者,而受他部分所剥削。

都市资本用种种方法剥削农民。都市与农村、产业资本与农业间的交换,不是等价交换。地主所剥削的地租,用之于都市;抵押的利息,也流入于都市;国家所收的租税,也消费于都市。这样,农村成了都市的营养地。

“在资本家的生产方法之下,结集于大都会的人口,愈占优势。因此,一方面,社会之历史的动力蓄积起来,他方面,人类和土地的代谢机能,即人类作为衣食资料而消费的土地成分复归于土地的机能,遂被破坏,于是永久维持土地的肥沃所必要的自然条件,也被破坏了。并且都会劳动者身体的健康,和农村劳动者精神的生活,也破坏了。但上述原有的形成了的代谢状态一被破坏,同时代谢机能又必成为社会的生产之统制的法则,而在适合于人类的完全发展的形态上,不得不有组织的恢复起来”。

恐慌的必然性

生产的社会性质与占有的个人形式之矛盾,又表现为占有的条件与剩余价值实现条件之矛盾。

由于社会的生产之无政府状态,劳动者之直接的剥削与占有了的剩余价值实现的条件是不一致的。劳动生产性的增进——这是资本蓄积不可避免的结果——引起剩余价值率的不断的增进,使社会的生产物中属于劳动者的部分日益减少。直接剥削的条件,随着资本的自己发展,对于资本愈益有利。

但是在生产过程中被占有的剩余价值之实现条件,由于同一原因,对于资本也越是不利。因为被占有的剩余价值,是受社会的消费力所限制的。在商品经济中,资本所注意的消费力是有支付能力的消费力,是以分配的对立关系为基础的消费能力。劳动者的购买能力,是随着劳动生产性的发展而日益降低的。由于提高剥削的目的,把劳动者的工钱降低下去,资本就把所占有的剩余价值量的增大的实现条件变为复杂。

所以,蓄积过程与不断的相对的过剩生产相一致。

社会的被限制了的生产力、大众的普罗化的地位,不能不把那与蓄积相一致的不断的相对的过剩生产提高到周期的激烈的不平衡,提高到过剩生产恐慌。

所以生产的社会性质与占有的个人形式之矛盾,就在周期的反复的经济恐慌中暴露出来。

“从一八二五年的恐慌起,开始了近代生活之定期的循环”。

“经济的冲突达到顶点,即生产方法背叛交换方法,生产力反抗它自己所由发生了的生产方法”。

在资本主义社会史上,循环追逐循环。但这一联的循环,在其质的方面,不是一种类的单位之单纯的总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不是圆运动的,而是螺旋运动的。各个恐慌把从来独立着的无数资本主义企业消灭下去,把残存着的东西结合起来。于是自由竞争就转化为独占。

不可避免的信用恐慌,即各个现实的恐慌,加强了大银行的地位,助长了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的融合。

各个恐慌使得资本家们在世界市场中追求新的贩卖市场,为保障贩卖市场,就实行征服他国。

一联的恐慌是产业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转化的阶段。

三 帝国主义

生产的集积与独占

产业资本主义,在二十世纪开始,进到了帝国主义的阶段。帝国主义是产业资本主义的继续,是资本主义的新阶段,决不是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生产方法。资本主义的一切矛盾,在帝国主义之下,依然是以更激化的形态存续着。

帝国主义是独占的资本主义。独占——托拉斯、卡迭尔、新迪加、孔瑾恩等等,是从自由竞争发生的;由它所引起的竞争的作用达到极高的阶段,各部门的自由竞争,转化为特定的部门的一企业(或一企业群)的独占的支配。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发生了的独占,一到二十世纪,就变成了一切经济生活的基础。

产业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期,转化为金融资本的独占。但独占并不排除自由竞争,并且与自由竞争一同存在(卡迭尔与局外者的竞争,卡迭尔内部的竞争等等)。它的结果,就发生了一系列的特别重大而深刻的矛盾、轧轹与冲突,从前由于减低价格而实行的竞争,如今由独占来作有计划的利用,借以达到其破坏局外者的目的,即是最初减低价格,等到取得胜利之后,又来抬高价格,与减低价格的竞争相并行,暴力的竞争方法(如妨碍原料的输运、拒绝购买等等)就获得了特殊意义。

独占意味着生产社会化的大进步。差不多全世界材料的源泉都被结合起来了。数千里之间的运输,都变为有组织的东西。从采取原料起到预备消费的生产物之提供为止,生产物制造的全部过程,都是有计划的被组织着。

然而这种社会化,并不是“组织化的资本主义”;独占的形成并不能排除恐慌。因为私的占有仍然存在。生产的社会性质越是强有力的展开出来,社会的生产与私的占有之间的矛盾,就越是激烈。这种激烈化的最重要的动因如下。

独占的资本主义,是把关于生产手段的事实上的支配集中于少数资本家团的手中,这就是所谓财阀政治(如美国经济生活的主权者只握在四十八人的手中)。一方面,生产组织的计划性,不仅限于个个工场,并且推行于工场制度与贩卖组织;另一方面,社会全体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却是更形发展。这两者间的冲突,越发激烈,因为无计划性,在全体上仍然保存着。

独占牺牲未组织的资本家,牺牲农民,攘夺总利润中的大部分。未组织的资本家,是由于把工钱减低到劳动力价值以下而增加其利润的。所以未经独占化的资本之平均利润率就急速的低落。社会的消费力,由于这些动因,受到人工的限制。于是消费的界限的缩小与生产的无限制的扩大之间的矛盾,也激化起来,所以在独占的资本主义之下,周期的过剩生产恐慌,不但不能避免,而且所谓繁荣期的继续也有缩短的倾向。恐慌的周期,随着蓄积的进行而缩短,并且在大规模上爆发出来。

银行的新作用与金融资本

随着产业上的独占之形成,而银行资本的集积与威力就同时发展。几个最大的银行,在世界各处开设分店,成立大动脉的系统,由此掌握全世界的货币资本的支配权。社会的货币资本之独占,向着一切工业及商业的企业的公司关系之侵入,定期重演的信用恐慌中的银行的地位——这些事情,把银行转化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事实上的主权者。大银行利用这种支配力,集中银行的资本,激励独占的形成,把独占的利润一部分作为“创业利润”预先占有。

对于受大银行融通资金的企业的统制,是在大银行与产业企业的指导者之个人的联合形态上实现的。生产资本的相当的部分,早已不是以直接剥削劳动者为目的而经营的资本家的财产,而是“匿名资本”,是个个“不能知道的人们”的资本。这些“不能知道的人们”,是处理着大银行的人,是利用大银行形成独占以吞没全人口的人。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相融合,形成金融资本。

资本之输出

独占资本的特征是资本之输出。资本之输出,在产业资本之下,是为了助长商品的贩卖,为了在落后民族占有较高的利润率。但在帝国主义之下,资本的输出,却变成资产阶级世界个个国家间的关系之本质的特殊形态。这种独占资本的主权者,与国家机构相融合,并且支配着国家的经济政策,凭借保护关税,自行确保其较高的价格。独占资本用倾销的价格把过剩的生产投到世界市场,使国内市场不发生过剩的供给。因此,要把由独占利润蓄积而成的巨额资本,投资于国内,就变得非常困难。所以有好些个发达了的国家的资本主义,就显现得“太过于成熟了”。资本在国内已缺乏投资的可能性。所以资本不能不向着外国、向着落后国家投资。在这种落后国家,土地容易得到,工钱低廉,并且原料也贱,因而所得的利润也很多。于是落后国家,就屈服于独占资本权力之下。这种落后国家,大都是保存着封建的剥削方法(许多是奴隶制),这种剥削方法,在其资本主义的利用之下,使得土著人口不能忍受。独占资本为要确保其在落后国家所投的资本,就不能不使落后国家服从其政治的统治,转化为殖民地。就是形式上有政治的“自由的”国家,也被陷入于金融资本的事实上的支配之下。

国际的独占与世界分割

都市与农村的对立,取得国际的意义,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变成剥削数亿殖民地农民人口——“世界农村”的“世界都市”。更进而形成更高发展阶段的东西,是互相分割全世界市场的国际的独占。为着世界市场的销路而实行的国民的独占之斗争,逼着资本家不能不缔结国际的协定。世界市场的分割,必然是“依靠资本”“依靠力量”而行的。但经济的政治的领域中不平衡的发展,急速的变更独占者之间的势力关系。所以国际的独占是没有永久性的。因此财阀政治,为着投出资本、取得原料和输出商品,就努力在地理的意义上去设定所谓“势力范围”。但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国际帝国主义者对于世界的分割与再分割,就由和平而转到战争——帝国主义战争。资产阶级世界,事实上已为帝国主义者所分割。所以为世界的再分割而实行的战争,在帝国主义时代,是不能避免的。不平衡的发展,是资本主义的一般法则。构成这一般法则的东西,是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与资本主义固有的不断的技术革命。在各个个别资本的种种力量之下,产生出个个企业的飞跃之发展的可能性。技术上的发明,引起一系列的新产业部门之飞跃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成为变化散处各地的原料的重要性的原因,并且造出国内各地方的飞跃的发展之基础。(他方面,为资本服役的自然科学的任务,是造出种种把现有原料在工业上利用的条件,它越发广泛的解决这种任务。)

在帝国主义之下,不平衡的发展,更趋于尖锐化,强力具有决定的意义。战争以及他国领土的隶属化。牺牲他国以助长本国之飞跃的发展。不平衡的发展,决定着冲破帝国主义战线的脆弱的一环(例如俄国)的可能性。它也决定一国的社会主义胜利的可能性。资本主义的颓废,是帝国主义之本质的特征。生产力,一般的在资本之下,决不能得到完全的发展。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冲突的尖锐化

“资本不是对于所使用的劳动支付(报酬)的,而且是对于所使用的劳动力的价值支付(报酬)的,所以就资本说来,机械的使用,由机械的价值与机械所代替的劳动力价值之差额所限制”。

采用新机械之时,如果所减省的工钱超过新机械的价格,资本才能使用这新机械,并且这新机械会提高劳动的生产力。

“在这种情形,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陷入于一种新的矛盾。其历史的任务,是在于不顾虑劳动的生产性,而使它循等比级数前进而展开出来。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和在这种情形的一样,一到障碍生产性的展开时,它就不忠实于这种任务了。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只是从新证明它老衰下去而苟延残喘”。

产业资本主义,在全体上是助长生产力的发展的,而独占资本主义却阻碍这种发展。只因为竞争与独占一同存在,所以技术的进步,在任何情形都不停滞。但这种技术的进步,因各种产业部门和各个国家的情形不同,表现得非常的不平衡,而技术的发展的现阶段上之事实的进步与可能的进步,其差异越是增大。

资本主义的颓废,在别的方面也是有的。股份公司的形成,把资本的所有及其对于生产过程的指导机能截然分划,指导的机能是由使用人实行的。所以,资产阶级当作生产要素看是多余的,这是由事实本身所指示的。他们的任务,只限于消费他们所分受的利润。此外,蓄积的机能是由股份公司实行的。资产阶级的大部分,转化为怠惰的金利生活者。由国债制度而来的,特别是由外国投资及殖民地剥削而来的,帝国主义诸国资产阶级的收入,大大地把金利生活者阶层增加了。资产阶级转化为不劳而食的寄生虫阶级。

劳动者阶级上层的收买,是帝国主义本质的特性之一。个个产业部门或落后国家产业的超越的独占利润,给资本家以一种可能性,去收买劳动者的某一阶层,作为自己的爪牙。帝国主义有分裂劳动者阶级为“上层”与“普罗下层”的倾向。帝国主义把在国内外获得的独占利润的残滓,收买这个“上层”——特别是改良主义的劳动指导者。资产阶级收买这个“上层”的必要,第一是由于各帝国主义者间相互的斗争发生的。这种斗争,使得他们不能不去唤起劳动阶级的一部分对于“祖国”的注意,借以保障资产阶级的胜利。第二是由于急速发展着的集中而发生的。集中的结果,使得那些与私产有关系的“中间层”(小资产阶级、商人、手工业者及农民)在数量上减少下去,而转变为无产阶级。所以财阀政治,为对付普罗大众起见,不能不收买这个“上层”作为自己的爪牙。

“帝国主义,是独占与金融资本的支配成立、资本输出取得显著意义、国际托拉斯分划世界开始、并且最大的资本主义诸国所实行的地球上全领土的分划完竣的那样阶段上的资本主义”。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同时是最后的阶段。它在大规模上提高生产力的发展,并且因此以终结资本主义之历史的使命。它彻底的促进生产之一般的社会化,同时证明资产阶级已成为寄生虫的无用的长物,他们已被驱逐于生产过程之外。

帝国主义越发在大规模上发展着资产阶级的颓败及崩溃的要素,并诱导到新的变革。

“所以,帝国主义是垂死的资本主义。它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后阶段”。

第三节 社会主义的经济体系

一 过渡期经济的特征

过渡期经济的一般特征

过渡期经济,既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在这种经济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形态的生产关系(由旧社会经济构成中遗留下来的及在新政治机构下从新发生的),即在这种经济中,存在着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诸要素、小部分、小片”。革命初期的苏联经济,存在着下列各种经济形态的要素:

(一)家长制的、自然的农民经济。

(二)小商品生产——即自己买卖生产品的农业经济。

(三)私人经营的资本主义——主要的是小工业者、小商人以及农村中的富农。

(四)国家资本主义——即在国家监督之下的特许业、租赁业、合办公司等。

(五)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和合作企业。

在革命初期的苏联,这些不同形态的社会经济制度相互交错的存续着,其范围广大而复杂。过渡期经济状态的特殊性,就在这种地方。

我们知道,在各种社会中都存有前一时期的经济残余。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保有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的残余,不过这后面两种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是同一形态,即它们都以生产手段私有为基础。但过渡期经济却完全不然。在过渡期中,旧的经济形态(资本主义的、小商品生产的、家族经济的)以生产手段的私有为基础,而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形态以生产手段的公有为基础,这就是过渡期经济的多样性的特点。

在过渡期经济中,不仅有上述种种经济要素同时混合存在,而且在资本主义要素与社会主义要素之间,必然要发生不断的激烈的斗争。

“在理论上,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无疑地存在着一定的过渡期,这个时代,必然兼有两种社会经济制度的特征或属性。这个过渡期,是垂死的资本主义与新生的社会主义的斗争时期,换句话说,即是被打败而未消灭的资本主义与新发生而未巩固的社会主义的斗争时代”。

列宁曾经指示出过渡期经济的发展之特征的三个根本的经济形态及三个根本的阶级力量。

“这三个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及社会主义。三个根本的势力,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农民也在内)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的俄国的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结合起来的——在全国的、统一的规模上——劳动的初步组织与在小商品生产的基础之上复活起来的资本主义的斗争”。过渡期的几个阶段中的小商品生产的存在,是决定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斗争的形态与条件的最重要的契机。

过渡期经济的特殊性,不仅是在这种经济中存在着经济制度的种种形态及相互的斗争,并且在于这些经济制度的相互关系在过渡期的种种阶段中发生变化一点。换句话说,过渡期经济的特殊性,在经济构造的改革过程中,在克服并驱逐其他各种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展开了最高度的生产方法的建设,即社会主义的发展。做一句话说,过渡期经济的最大特征,是社会主义要素对于资本主义要素的克服。

在无产阶级获得政权以前,任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都不存在,在革命的变革过程中,“社会主义的经济构成的要素、小片、部分”,才发生出来。这就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特殊性。俄国的无产阶级,利用创设的权力去消灭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根本改造小商品关系的秩序,“组织社会主义的生产”,“建设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在这种变革中,必然的引起尖锐的斗争,同时解决了“谁战胜谁”的问题。

所以,过渡期决不是“平和的进化”、现存秩序的“固定”、“市民的平和”,而是新形态的无产阶级的斗争的继续。同时,过渡期也就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建设和生成的时代。社会主义制度,渐渐征服其他一切的经济制度,然而这件事必须要无产阶级在社会主义建设的种种阶段上,对于代表各种经济制度的根本的阶级势力设定种种相互关系才有可能。因此,在过渡期中,就出现了异于资本主义的完全新的斗争形态。在过渡期中,无产阶级对于以前的剥削阶级及勤劳大众的态度,和以前是完全不同。这种特有的斗争形态,就是无产阶级与中农大众的同盟,是无产阶级对于广泛的勤劳大众之系统的指导的影响。现在获得特别重要意义的新社会主义规律的创造与涵养,也是这种新的斗争的形态。在激烈的斗争过程中,苏维埃经济的多样性被肃清了。

过渡期经济的根本法则

关于过渡期经济的运动法则,有普列奥布拉仁斯基的社会主义原始蓄积法则与布哈林的劳动支出法则这两种错误的见解。

普列奥布拉仁斯基以为“国家经济内的经济生活的一切根本过程,都依从于社会主义原始蓄积的法则”。据普氏的意见,无论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它们的发展,都要从“原始蓄积”开始,并且这种“蓄积”,无论在资本主义之下,或在社会主义之下,必然是由于剥削小农民生产的物质资源而完成的。普氏以为这个命题对于落后的农民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他说:“转变为社会主义的生产组织的国家,经济上越落后,越是小资产阶级的或农民的,社会主义的蓄积越要依存于先社会主义的经济形态的剥削。”

这种理论之方法论的谬误的根源,在于它的机械论的与形而上学的性质。据普氏的见解,过渡期的经济,是在两个法则——即价值法则与社会主义的蓄积法则——之上构成的。这两个法则,代表着两个经济体系——“社会主义体系”与“私经济的商品体系”(主要是农民生产)。普氏使社会主义的蓄积法则与“价值法则”抽象的对立起来,以为前者由于对后者的斗争,而“变化并部分的废除后者”。他以为在社会主义体系与私经济的商品体系之间,“不能存有长期的均衡,因为一个体系必然要蚕食他一体系”。

普氏这种见解混同了中农经济之特征的“私经济的商品”生产及单纯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抹杀了两者本质的区别。他忽视无产阶级与中农的同盟,忽视社会主义之通过协同组合而影响农民经济发展的可能性,所以他想求“均衡”,使“被蚕食的农民商品生产”与蚕食它的“社会主义体系”抽象的对立起来。他使“社会主义的体系”与“私经济的商品经济”及两个“法则”完全孤立起来,因而分裂了经济的现实的统一性。

关于过渡期经济的根本法则的问题,布哈林采取了与普氏不同的立场。布哈林以为“劳动支出的法则”,是过渡期经济的根本法则。“劳动支出的法则”,在商品——资本主义社会穿过价值法则之物神的外衣而显现,在过渡期经济,脱去了“价值的”外衣而显现。即在过渡期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原理的胜利,发生了“劳动支出的法则”与其价值的“外衣”的合体过程,“劳动支出的法则”,脱去了物化的神秘性,而变为过渡期经济发展之特征的“单纯的”劳动支出的法则。换句话说,布哈林以为这个法则的物质内容是不变的,只是它所表现的历史形态,随着社会构成的变动而不同。

在布哈林看来,“单纯的”劳动支出的法则与穿上“价值法则”之外衣的同法则的差异,只在于后者的劳动比例是自然发生的、自动的确立的,而前者是有意识的确立的。所以,他认为过渡期的经济,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均衡。

布哈林的这种“法则”,和普列奥布拉仁斯基的“法则”一样,不能说明过渡期经济的本质。劳动支出的法则,是空虚的超历史的抽象,完全不能说明过渡期的现实的、可变的规律性。他忘记了社会的劳动分配的比例是由于社会关系的性质及一定阶级的支配之如何而变化的。在资本主义之下,社会劳动的分配比例,由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关系而决定,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社会劳动的分配比例,完全带有不同的性质。布哈林从某种一般的超历史的前提出发,不能正确的理解过渡期经济的统一性。

然则对于过渡期经济的根本运动法则之正确的解决,究竟怎样呢?

社会主义是人们建设起来的东西,不是自然发生的东西。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封建社会的胎内,已经自然的生长并成熟了,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面,只造出了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而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既未发生也未成熟。因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有计划的有组织的生产关系。从它发生的瞬间起,就是要在无产阶级有意识的实现的经济政策的推动之下才能向前发展。

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即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过程或社会主义的社会化的过程。这种社会主义的社会化,是由三个重要方向——社会主义部分的扩大再生产、小商品生产之社会主义的改造及资本主义要素的限制和消灭——来实现的。

这样,由上面三个方向来实现的社会主义社会化的法则,就是过渡期经济的根本运动法则。这个法则的内容,是过渡期全部经济的根本法则,不仅是社会主义部分的根本法则。如果没有这个法则,就不能建设社会主义,也就不会有过渡期经济。

社会主义社会化的法则,是通过新经济政策的计划而实现的。苏俄国家的经济计划,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化的法则的形式。在这种意义上,计划就是过渡期经济的根本运动法则。

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法则,是以一种盲目的必然性和自然性而活动。例如反映商品生产者社会关系的价值法则,是在生产者背后发生作用,而成为一种盲目的必然性,因而体现价值的东西反而支配了价值的创造者。

苏维埃过渡期经济却完全不然。在过渡期经济中,绝没有独立于人类意志和工作以外的自然的发展法则。苏俄国家是依据劳动大众所了解的预定计划,去指导生产方向工业化和集体化的道路发展,应用新的技术,分配劳动力于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分配劳动成果,以及准备新的干部人材等等。在这里是以一种理智的集团意志去完成一切的。所以苏俄的经济计划,是苏维埃经济发展的基础,是苏维埃经济的生产关系之必要的一个因素。

苏俄的政治机构,与其政治或政治斗争密切的结合着。因为这种政治机构,不仅是政治的组织,同时是国家的经济机构,是直接推动巨大的生产手段的经济机构。

当作政治组织的无产阶级政权,是解决无产阶级革命的经济任务的基础。而经济问题之解决,即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组织任务的解决,因而又扩大并加强无产阶级政权的基础。所以政治一方面是经济的一种表现,同时又是推动经济的推动力。这就是过渡期的政治和经济的相互关系之辩证法的理解。

资本主义经济的范畴不适用于过渡期经济

资本主义的范畴,是资本主义经济所固有的东西,自然不能适用于过渡期经济。现在就过渡期经济中的几种重要的范畴,加以简单的说明。

首先说明商品和货币。苏俄“国营的生产,即与农民粮食相交换的社会主义工场的生产品,决不是资本主义的意义上的商品”。苏联的商品与货币,与资本主义的商品和货币,尽了完全不同的作用。

苏联的商业和货币的根本特征在于:它们不是体现商品——资本主义经济运动之盲目的法则——价值法则,不是统治人们的力量,而是新政治机构之下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工具。

新政治形态下的商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工业的工具,是为社会主义蓄积而动员内在的资源的手段,是计算苏联劳动大众的消费和需要以及刺激新商品之生产的手段。苏联的商业,是克服资本主义成分的工农团结的工具之一。

苏联的货币,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也尽了极重要的作用。它首先是计算社会劳动的工具。在苏联社会劳动的计算采取了货币的形式,然而这是有计划的计算,所以它不是盲目的价值法则的表现形态,而是计划领导的工具。

当作社会主义建设的工具的苏联货币之主要机能,在于“卢布管理”。即利用货币去控制工业计划之执行,供给企业以资源,实现对商品流通之管理,使供给的事业合理化。利用它作为联络并指导小商品生产的手段,作为社会主义的改造小商品生产的手段,作为发展并巩固集体农场的手段,作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而重分资源于各部门的手段。

苏联的商品货币形态之存在,是由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质中发生出来的。只有在高度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之下,才能消除货币的必需性,才能直接以生产品交换,实行分配直接以劳动时间计算。

其次,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范畴——资本和剩余价值在过渡期是否存在?自然在过渡期经济中,有资本主义的分子(富农、耐普曼)和小商品生产存在,所以在资本主义的经济要素中,即在富农经济、个人工场及国家资本主义的企业中,存在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劳动力被剥削,因而有资本和剩余价值。但是,我们要知道,这些企业中劳动者的资本主义的剥削,由于无产阶级的国家,通过租税工资的取缔、劳动日的缩短等等,而受了种种的限制。并且随着集体化的普及与富农的肃清,这种剥削必然消灭。

在单纯的商品经济要素中,生产手段属于生产者所有,他们的劳动力不是商品。所以在这种经营中,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不存在,因而没有资本和剩余价值。

在社会主义的企业中,资本和剩余价值当然更不能存在了。国营企业(国营工业和国营农业),是彻底的社会主义形态的企业,在这里,生产手段不是资本家私有,而是属于国家,属于劳动者阶级全体。劳动者与生产手段既不分离,劳动力便不是商品,劳动者没有把劳动力卖给资本家。所以在国家企业中,没有两个阶级,没有剥削,只有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这不是种种阶级间的生产关系,是同一阶级内部的生产关系。至于集体农业,虽不是彻底的社会主义的企业,而它的生产关系也带着社会主义的性质了。所以,在国营企业或集体农业中,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不存在的,因而不能适用资本和剩余价值的范畴。

根据上面的说明,在苏联的社会主义企业中,劳动力已经不是商品。那末,苏联的工资,本质上根本与资本主义的不同。工资的水准,不是由劳动力的价值去决定,而是由别的因素去决定。

苏联的工资,以适应于劳动之质和量的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为基础。它首先是体现着个人消费的基金与社会主义蓄积的基金间的关系,它不外是劳动阶级因满足个人需要而领得的社会劳动证券。

工资的主要的水准是根据两种因素决定的:一方面,必须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之应有的速度,于最短期间在经济——技术关系上“赶上并超过”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他方面,必须有系统的提高劳动阶级的生活水准。这一点,与在资本主义之下,工资盲目的被价值法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根本不同的。

过渡期的扩大再生产的意义

苏联过渡期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与资本主义的再生产根本不同。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的再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它渐次再生产出奴使工资劳动者及保证资本家之剥削作用的条件。扩大再生产的结果,增大了资本对于劳动的统治权力,使小生产者破产,使劳动阶级更加穷困了。

苏联的扩大再生产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扩大再生产,它足以消灭剥削的一切原因,提高劳动者的生产力及劳动者物质的和文化的生活水准。

社会主义关系的扩大再生产,首先表现出苏联经济中社会主义部分的绝对的与相对的增加和巩固。譬如社会主义的工业在全工业中的比重,在一九二六至一九二七年为百分之九十七点七,在一九三三年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三。由此看来,可以知道因为第一个五年计划成功的结果,使“社会主义的经济体系,在苏联工业中已经成为唯一的独占的体系了”。

在农业方面,因为小农经营之大批的集体化与国营农场的增大,农村经济的社会主义成分到一九三四年初,已占全部耕地的百分之八十四点五,而农村中个人的农业经济,已“降为次要的地位了”。

所以社会主义关系的再生产,变化了苏联经济中的成分。现在,国家资本主义与私人资本主义的成分已经没有了,小商品生产的成分已降居次要的地位了,而“社会主义的成分,在苏联全部国民经济中,是统治的与唯一领导的力量”。

社会主义关系的扩大再生产,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各种经济体系的关系,而且根本改变了各部门的关系。即创设了许多新的工业部门,如纺织机器厂、汽车工厂、耕种机器厂、化学工业及飞机制造厂等,这都是旧俄时代所不知道的东西。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之伟大的增长,是在提高生产力的基础之上来完成的。而苏联工业发展的速度所以能超出于资本主义的发展速度,正在于社会主义经济的优点及社会主义的蓄积与资本主义有根本上的差异。

我们知道,在苏联社会主义的经济中,生产手段不是和劳动者相对立,而是全体的公有物。这一点可以说明劳动者对于劳动的关系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原则上是不同的。所以,大众劳动的活跃、社会主义的竞赛与突击队等等,给社会主义的蓄积造成新的资源,促进生产力之空前的发展,这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之下梦想不到的事情。

同时,苏联经济是有计划的经济,政府自觉的使它走上社会主义关系的扩大再生产的路线。而且苏联经济没有生产社会性与私的占有之间的矛盾,所以在它的增长与发展上,不会发生生产过剩的经济恐慌。所有这些优点,给予苏联以飞跃发展的可能性。

二 过渡期经济的发展

战时共产主义

关于过渡期经济及其发展,不能抽象的、“普遍的”去考察,必须顾虑到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发展中的各个阶段,不能忽视种种经济制度相互关系的变化,顾虑到社会主义建设各阶段的生产力的状态。以下试就苏联过渡期经济的发展,加以简单分析。

十月革命以来,苏联便走上了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从无产阶级获得政权之日起,就宣布把一切有全国意义的企业,如大工业、银行、铁路、航业、矿山等等,收归国有。无条件的没收地主、皇室、教会的私有地,由国家分给农民耕种,严禁私人间的土地贷借及雇佣劳动的耕作。这就是所谓战时共产主义时代。

这时代的苏俄国家的经济政策的任务,必然的只限于社会主义工业的主力之强化及重要生产力的劳动阶级之维持。战时共产主义,表面上是社会主义的、集中化的、计划的生产与分配之整然的制度,实际上,这个制度的全体,是顺应内乱之必要的新政治形态。

但当时,一方面由于不断的内乱和外患,他方面由于新政权尚未臻于巩固,所以,虽然严重的适用社会主义的原则,把大产业和土地收归国有,但是并未能促进生产力的增大。尤其农民的怠耕。在农业国的俄国,尤其革命后的俄国,正困处于资本主义各国的经济封锁之中,再加以农民的怠耕,那真是致命伤了。

所以,“在小农国中,由于无产阶级国家直接的命令来共产主义的统制生产物之国家的生产和国家的分配”的企图失败了。“在俄国实现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尚未具备,苏维埃政府过去所采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应付难关的非常手段,现在非退一步先把实现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造出来不可了”。于是在内乱停止后,就放弃了直接的社会主义的攻击方法,而采取了创造实现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的途径。

新经济政策时代——复兴期

苏俄国家,首先要保证谷物、原料、燃料的运输和工业的发展,因而要用断然的应急手段促进农业的发达。

于是苏联政府就施行现物税,代替谷物征收制,允许商品交换的一定的自由——这是数百万小商品生产者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

但是,中农经济发达的自由,是资本主义发达的自由,“交换的自由,是商业的自由,是资本主义的自由”,所以苏俄政府当征收现物税,允许商业的自由时,第一要限制资本主义的成长,第二要准备把农业加以社会主义的改造。

所以“新经济政策,是无产阶级国家的特殊的政策。这个政策,是在无产阶级国家掌握支配的地位之下,允许资本主义的存在。是资本主义要素与社会主义要素的斗争,是资本主义要素的减少与社会主义要素的作用的增大,是社会主义要素对于资本主义要素的胜利”。

新经济政策之基本的决定的任务,是要在社会主义经济与农民经济之间设定联合——主要的是联合中农。

国营商业、合作社及小信用制度,是结合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大工业的经济纽带。它给予无产阶级以指导中农使他们脱离耐普曼的影响的可能性。无产阶级利用合作社相当的克服了农民经济的分散性、无政府性、无组织性。在新政治形态之下,农民合作社,是结合农民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的结合体。

复兴期的本质,是基于社会主义诸关系之发展的工业的复兴,是基于商品关系之发展的农业的复兴。这就是充分的表现着复兴期经济的二重性。所以驱逐和限制资本主义要素的政策,是同时与资本主义要素并存的,因为那时根本消灭资本主义的充分的经济基础,尚未存在。

在社会主义要素的质与量的生长发展之下,在加强对于中农的联合之下,允许无产阶级去开始攻击都市和农村的资本主义的分子。

大工业的复兴,尤其是重工业的生长与电气化的发达,是这种攻击的准备条件。农业上技术变革的基础之创设,决定了农民经济之大量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实在的可能性。

第一个五年计划——改造期

复兴期经济的成功,造出了变更国民经济的技术的基础。于是在第十五次党大会上,提出了集团经营化的口号,指示出国民经济发展的五年计划的根本原则。改造期的新任务是:社会主义的工业化,由农业国向生产手段的工业国的转化,国民经济全体的改造及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设。

但是,社会主义的工业化,紧密的依存于原料资源的增大及农业的发展。因为“无论到什么时候,即无论经过多长期间,决不能使苏维埃的权力与社会主义的建设立脚于两个不同的基础——结合起来的最大的社会主义的工业与分散的落后的小商品的农民经济——之上。必须有系统的坚决的将农业树立在新的技术基础之上、于大生产的基础之上,使它接近于社会主义工业”。

但是,农业上技术的变革,必然需要农民经济的社会关系之经济的变革,而后者的变革,只在农民经济的改造之下才有可能。

所以,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必然的要求农村关系的变革——分散的小农民生产向大集团的农业形态的转化。于是通过农业的集体化,而生出无产阶级与农民结合的新的生产形态。

农业技术的改造,在数百万小农经营的集体化的过程中实现了。技术的改造,在农村中扫荡了资本主义的要素,消灭了资本主义的主要基础——个人的小农经营。

在改造期中,所谓“谁战胜谁”的问题,在农村已得到根本的解决了。社会主义的诸关系,变成了全国民经济的支配关系。

三 苏联经济的现阶段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设之完成

上面说过,过渡期是社会主义的生长、发展的时期,我们不能认为它是和社会主义时代绝对隔离的时代。从过渡期开始,社会主义经济形态的生长和发展就开始了。在上述五种经济制度中,社会主义的制度是处在主导的形态。社会主义的这种主导作用,影响于新经济政策的一切生产关系,而给予它的生产力以新的社会主义的质。新的社会主义的构成,在它的发展上经过了几个阶段,这些阶段反映着社会主义的制度在激烈的阶级斗争之下,逐渐驱逐了其他一切制度的过程。只有在经济基础的建设成功以后,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胜利。

所谓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或经济基础,不外是使农业和社会主义的工业结合为一个全体的经济,使农业服从社会主义的工业的指导,基于农业和工业的生产物之直接的交换而设定都市与农村的关系,断绝或排除资本和阶级所由发生的道路,造出消灭阶级的生产和分配的条件。

这种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后,已经建设起来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成功,造出了“完成国民经济全体的改造的根本基础”,造成了社会主义的大机械工业的基础,引起农业上根本的变革,使苏联变为一个“基于集体农场与国营农场的展开及机械技术之广泛的应用的世界中最大的农业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社会主义胜利的建设,彻底断绝了农村中资本主义的根源,肃清资本主义的要素,完全的消灭了阶级。

所以,现在苏联已经达到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转向点,扬弃了新经济政策的最初阶段,克服了社会主义的改造的困难与敌对阶级的抵抗,脱离了旧意义的过渡期,走入了社会主义的时代。

苏联由过渡期转向到社会主义时代,是在坚忍斗争的过程中完成的。在工业方面,最后的驱逐了资本主义的残存物,以空前的速度赶上资本主义国家,将农业国转化为工业国,完成了社会主义形态对于小商品生产形态以及资本主义形态占居优势的工业化。在农业方面,由于集体农场的成功,肃清了富农分子。小农经营之社会主义的改造,空前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国营农场与集体农场的建设之显著的成功,农业的机械化,农业设施的计划与实际的指导,以及谷物畜产等问题的解决等等,证明了农业与社会主义的工业逐渐结合为一个全体的经济,农业越加依从于社会主义工业之计划的指导了。苏维埃商业的组织,及勤劳大众物质的文化的生活水准的向上,显示着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设已经完成,阶级消灭的经济前提已经造出了。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前提条件

根据上面的说明,现在苏联已经完成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设工作,而走上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途程。在这个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作上,必须从下面几个前提出发。

一、生产的机械化与国民经济技术的改造。劳动过程的机械化,对于社会主义的建设,是新的决定的力量。没有它就不能维持生产的速度与新的生产规模。这里所说的技术的改造,并不是现存的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借用先进的资本主义的技术,而是要创造在经济上——技术上结合工业与农业的新的社会主义形态。即要求新产业部门与社会主义国家之完全的技术独立。按照地域有计划的分配生产力,在社会主义条件之下,创造新形态的技术,并且使资本主义的最进步的技术与社会主义的劳动组织结合起来。

二、失业的消灭。由于农民经济之社会主义的改造,而停止了农村的分化过程及农民的流入都市,因而消灭了利用劳动市场以“自然放任的”取得劳动力的可能性。利用集体农场的契约及劳动组合的动员,代替市场上劳动力的买卖,树立召集劳动力的社会主义的新组织。

三、劳动支付的变化。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之下,劳动者没有创造出剩余价值,而是生产出失去从来敌对形态的社会主义的生产物。劳动力已不是商品。劳动者的工资,不依存于资本主义的价值法则,而依存于社会主义建设之一般的成功。但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劳动的支付,也并不是不分劳动的性质和资格而一律“平等”的。

四、生产过程的正确的组织、企业中劳动力之正当的分配以及各劳动者对于自己应作的劳动严格的负责。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之下,劳动者对于劳动质和量要切实负责,从劳动阶级本身中养成社会主义发展上所必要的生产上——技术上的人才,全面的利用旧技术的知识和经验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中,把社会主义的劳动组织置于科学的基础之上。

五、社会主义生产基础之长足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对于其他经济制度残存物之完全的胜利。这是要以社会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扩大再生产作前提的。社会主义的再生产,只在社会主义的蓄积存在时才有可能。所以在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之下,必须加强经济计算的原理,消灭放浪经营,为减低原价而斗争,动员工业内的资源,保持严格的节约制度,以保证社会主义的蓄积和再生产。

第二个五年计划的任务

第一个五年计划之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准备了苏联社会主义今后强大发展的基础,于是更树立了第二个五年计划,以争取社会主义经济之最后的胜利。

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根本任务,第一,在于即后的肃清资本主义要素与阶级一般,完全的消灭产生阶级差异与剥削的原因,克服经济上及人类意识上资本主义的残滓,将国内全体勤劳人口转化为无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之意识的能动的建设者。第二,提高劳动者及参加集体农场的大众的生活水准。第三,完成工业、运输及农业之技术的改造。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即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工事的完竣,最后的扫除了阶级剥削的经济基础,然而这只是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开始,只是保证了在都市和农村中社会主义经济最后的前进的胜利,而经济上及劳动者意识上资本主义一切残滓之最后的肃清,必须以彻底的废除生产手段的私有为前提。这种私有之最终的废除,只有在社会主义新技术基础及技术改造的展开之下才有可能。所以第二个五年计划之根本的决定的经济的任务,就是要在国民经济的各部门造出最新的技术基础。实现了这个任务,才能保证苏联经济在技术方面脱离资本主义世界而独立。

技术的改造,是勤劳者意识中资本主义残滓之决定的肃清与他们文化水准之决定的向上的必要条件。但同时,如果大众的文化没有提高,国民教育没有普及,经济干部未能学得必要的技术,新的无产阶级的技术人才未能养成,以及各种民族经济上文化上的落后状态未能扫除,那末,技术改造的任务便不能完成。所以技术改造与文化革命之辩证法的相互作用,才能保证苏联全体勤劳者转化为有意识的能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社会主义经济的将来

社会主义在它的发展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低级的社会主义阶段与高级的社会主义阶段。现在苏联便是走上了低级的社会主义阶段。低级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刚从资本主义社会脱化出来,实际上,在新组织中还遗留着旧社会的残存物。所以在这个阶段中,无论在经济上、在道德上、在精神上、在其他一切关系上,都还没有脱除旧社会的熏染,因此,生产机关虽然国有,阶级的区别与阶级的剥削虽然消灭,但在分配上,还只能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值”的原则。

在这种社会里,一切人都成为社会的劳动者而劳动,各人都是按照他提供于社会的劳动而从社会领受一定的报酬。在这种场合之下,自然要发生许多不公平的事情。因为把劳动当作尺度使用,这就于不知不觉之中,把不平等的个人的天分和劳动能力,认做“自然的特权”了。

然而,这些弊害在低级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只有“在社会主义的高级形态中,在由于人类受制于分工的原则而造成奴役人类的隶属消灭之后,精神劳动和肉体劳动的对立废除之后,在劳动不仅为维持生活的手段而成为第一个生活要求之后,在生产力随着各个人全面的发展一同增加而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十分流出了之后,到了这个时候,社会才能完全克服了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的界限,而在旗帜上写着:各尽所能,各取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