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冢宰第一

酒正

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

【集注】

阮元校记:“饎”,浦镗云“《月令》作炽”。 式法,作酒之法式也。《月令》:“乃命大酋,秫稻必齐,曲糵必时,湛饎必洁  ,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齐必得。”授酒材,以授酒人也。

凡为公酒者亦如之。

【集注】

谓乡射饮酒,以公事作酒者,亦以式法及酒材授之,使自酿。

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沉齐。

【集注】

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醴,犹体也,成而汁滓相将。盎,犹翁也,成而翁翁然,葱白色。缇者,成而红赤。沉者,成而滓沉。自醴以上尤浊,以茅缩而酌之,盎以下差清。谓之齐者,每有祭祀,以度量节作之。

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

【集注】

事酒,因事而造,旋用之。清酒,则滓汁少澄。昔酒,则旧醳之酒也。酒酋久则愈明洁。《记》谓明清与盏酒于旧醳之酒,则其品尤贵可知矣。五齐祭祀所用,不致其味,故曰“辨名”。三酒人所饮,务致其实,故曰“辨物”。

辨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

【集注】

清谓醴之泲者。医,《内则》所谓“或以酏为醴”也。凡醴浊酿酏为之,则少清。浆,旧说亦酒之类。汉时名为酨浆,或曰梅浆、蔗浆之类也。《内则》有黍酏,酏饮粥稀者之清也。五齐止用醴为饮者,取醴恬味不似酒。

掌其厚薄之齐,以共王之四饮、三酒之馔,及后、世子之饮与其酒。

【集注】

五齐、三酒、四饮皆酒人、浆人所作,酒正惟辨其厚薄之齐。馔,陈设也。后、世子不言馔,亦不言饮,与酒之数者不具设也。

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以实八尊。大祭三贰,中祭再贰,小祭一贰,皆有酌数。惟齐酒不贰,皆有器量。

【集注】

大祭,王服大裘、衮冕所祭也。中祭,王服鷩冕、毳冕所祭也。小祭,王服希冕、玄冕所祭也。贰,副贰也。三贰、再贰、一贰,皆谓三酒、五齐献神,神有定位,献有定数,无副益之尊。酌数,献酬之数也。三酒虽有贰尊,而献酬则有定数,八尊及贰尊所容皆有限量。

共宾客之礼酒,共后之致饮于宾客之礼医、酏糟,皆使其士奉之。

【集注】

糟,医酏不泲者。士,谓酒人、浆人、奄士。奉,捧持之也。

凡王之燕饮酒,共其计,酒正奉之。

【集注】

共其计者,献酬多少,度当足也。郑刚中曰:“不参计于礼饮,而奉于燕饮,使王知戒。”

凡飨士庶子,飨耆老、孤子,皆共其酒,无酌数。

【集注】

以醉为度。

掌酒之赐颁,皆有法以行之。

【集注】

法尊卑之差。

凡有秩酒者,以书契授之。

【集注】

有秩酒者,谓老臣。《王制》:“九十日有秩。”〇王介甫曰:“授以书者使知所得之数,授以契者使执以取酒。”

酒正之出,日入其成,月入其要,小宰听之。

【集注】

谓所出之酒,日有成,月有要也。必小宰听之者,治王宫之政令,则自后、世子、夫人、嫔、御、群王子,皆不得妄取矣。〇王介甫曰:“特谨其出,异于馀物,毖酒之意也。”

岁终则会。惟王及后之饮酒不会。以酒式诛赏。

【集注】

诛赏作酒之美恶者。

酒人

酒人掌为五齐、三酒,祭祀则共奉之,以役世妇。

【集注】

独言以役世妇者,王之祼献,冢宰、小宰赞之,故用此,见后之祼献,春官宫卿世妇赞之也。知非天官世妇者,天官世妇所掌独女宫之具,内羞之物,而宫卿世妇则比祭祀之具,诏王后之礼事也,以给世妇庙中之役,故酒人用奄。

共宾客之礼酒、饮酒而奉之。

【集注】

礼酒,飨燕所用。饮酒,食时酳口者。二者酒人自奉之。若王不亲飨食,而使人以酬币侑币致之,则共酒以往与陈酒同。

凡事共酒而入于酒府。

【集注】

凡事,谓王之三酒之馔。燕饮之酒,以及后、世子之馔,士庶子、耆老、孤子之飨赐颁之行,秩酒之授,凡酒正所掌者。酒府,酒正之府也。入于酒府,以酒正掌其法,或自奉之,或使属士,或令掌事者及其人自取,别于祭祀、宾客,酒人必自奉之,或自共酒以往也。

凡祭祀,共酒以往。

【集注】

前曰祭祀则共奉之,以役世妇,盖王及后所亲之祭祀也。此共酒以往,而不言奉,则王所不亲。

宾客之陈酒亦如之。

【集注】

谓饔饩之酒,自有奉之者,以酒从往。

浆人

浆人掌共王之六饮:水、浆、醴、凉、医、酏,入于酒府。

【集注】

醴即四饮之清也。凉,冰水也,暑月用之。酒正不辨水凉,无厚薄之齐也。或曰浆以水和米而煮之,去滓存汁。医即《内则》所谓醷,梅浆也。酏即饴,和汤可饮。

共宾客之稍礼。

【集注】

稍礼,非飧饔,王间以给宾客者。

共夫人致饮于宾客之礼:清醴、医、酏糟,而奉之。

【集注】

醴则清,医、酏则糟也。注谓后屈于王,故无醴,夫人不体王,得备之。非也。王之致于宾客者酒也。后之致饮于宾客者,医、酏之糟也。医、酏非酒人所掌,故特见其文,若《浆人职》共六饮,宾客之稍礼且共之,则王燕飨、后致饮之正礼不必言矣。故独载夫人致饮之礼也。后致饮独载医、酏者,酒正属士所奉止此也。其四饮皆浆人奉之,于夫人之致饮奉之,则后不必言矣。〇疑后六饮皆致,夫人止致其三耳。盖王致飧牢委积,后致笾豆壶浆,凡宾客所需之物,无不备矣。使水、浆、醴、凉不致宾客,安从取之?《掌客职》诸侯相为宾,夫人致八壶,则不止三饮矣,况王、后乎?既有后致饮之礼,复设夫人致饮之礼者,或后崩而夫人摄内治,则宜有宾客之事,又或来朝聘者为夫人父母之邦,则虽后在彼,此亦得致礼也。

凡饮共之。

【集注】

谓凡礼事之饮。

凌人

凌人掌冰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

【集注】

系十有二月于正岁者,明为夏正之十有二月也。凌,冰室也。三其凌,谓三倍其冰,为消释度也。

春始治鉴,凡外内饔之膳羞鉴焉。凡酒浆之酒醴亦如之。

【集注】

鉴如甀,大口,以盛冰,置食物于中,以御温气。酒浆,酒人、浆人也。

祭祀共冰鉴,宾客共冰。

【集注】

不以鉴往,嫌使停膳羞。

大丧共夷槃冰。

【集注】

夷之言尸也。实冰于夷槃,置尸床下,所以寒尸。大丧,王及后、世子也。独言共大丧之冰者,宾食皆用冰,则宫中之小丧共冰不必言矣。颁冰及国之老疾,则卿大夫士之丧、浴不必言矣。经于他事多举下以该上,以举上则疑于下之不得用也。此独举上以该下,不疑也。不曰凡丧共冰者,曰凡丧共冰,不知大丧之用夷槃也。曰大丧共夷槃冰,则凡丧共冰而不用夷槃,具见矣。《春秋传》命夫命妇丧浴用冰,及孟献子所称,皆侯国之制也。天子之士比侯国卿大夫,得用冰可知。〇夷,旧说训尸。以义测之,夷,等也。《丧大记》曰:“自小敛以往用夷衾。”盖大敛衣物加多,衾必更宽大与相等,然后可遍覆。夷槃疑亦称敛衣之多寡而为之制,《记》曰:“君设大盘造冰焉。”“大夫设夷盘造冰焉。”则夷不宜以“尸”训,明矣。此统曰“夷槃”者,或以兼后、世子,或《记》所称非周制也。

夏颁冰,掌事。秋,刷。

【集注】

刷除冰室。

笾人

笾人掌四笾之实。

【集注】

笾,竹器如豆,其容实皆四升。

朝事之笾,其实麷、蕡、白、黑、形盐、膴、鲍鱼、鱐。

【集注】

《戴记》建设朝事,宗庙荐血腥之事也。熬麦曰麷。蕡,枲实也。稻曰白。黍曰黑。形盐,筑盐为虎形也,《春秋传》曰“盐虎形”。膴,生鱼为大脔。鲍,于楅室中糗干者。鱐,析干之。

馈食之笾,其实枣、栗、桃、干、榛实。

【集注】

馈食,荐熟也。今吉礼存者,特牲、少牢、诸侯之大夫士祭礼也。不祼不荐血腥,而自荐熟始,是以皆云馈食之礼。干,干梅也。榛,似栗而小。

加笾之实,菱、芡、栗、脯,菱、芡、栗、脯。

【集注】

加笾,谓尸既食,后亚献尸所加之笾,重言之者,以四物为八笾也。菱,芰也。芡,鸡头也。

羞笾之实,糗饵,粉餈。

【集注】

按《少牢》,宾长致爵受酢,宰夫羞房中之羞于尸,天子之礼,宾长受酢后,亦当设此内羞,以笾盛之,故曰羞笾。糗,熬大豆与米也。粉,豆屑也。或曰,此二物皆粉,稻米、黍米所为。合蒸曰饵,饼之曰餈,或曰饵粉饼也。《说文》饵,屑米为粉,然后水调之。餈,稻饼也。谓炊米烂而捣之。粉餈,以豆为粉糁餈上也。

凡祭祀,共其笾荐羞之实。

【集注】

凡祭祀,谓四时禘祫等。荐羞,皆进也。未食未饮曰荐。据朝践馈献时未献前所荐之笾豆。羞则尸食后酳尸讫所进,即加笾之实也。

丧事,及宾客之事,共其荐笾、羞笾。

【集注】

丧事之笾,谓殷奠时。祭祀曰“笾荐羞之实”,宾丧则曰“荐笾、羞笾”者,天官世妇帅女宫而濯摡,则祭祀之笾豆掌于世妇,笾人独掌其实耳,若宾丧则并掌其器也。知女宫所濯摡不兼宾丧之器者,以下曰及祭之日莅陈女宫之具也。盖丧事则世妇有著位焉,不暇莅濯摡,宾客事纷,则有司共之可矣。内宗荐加笾豆,佐传笾豆,兼宾客之飨食何也?共荐传而不共濯摡也。且《春官世妇职》惟“大宾客之飨食”,王后乃与,则荐传之事亦仅矣。

为王及后、世子共其内羞。

【集注】

王及后、世子,或有私亲燕赐,则为共其内羞也。注谓共王、后、世子饮食,则经文当曰共王及后、世子之内羞。临川王氏谓王及后、世子以此内羞共礼事,而笾人、醢人为之共。又引《世妇职》以为此内羞所共为祭事。果尔,则独为后共而不得曰为王及世子共。且祭祀丧纪宾客之事即为后共,不应别见此文。

凡笾事掌之。

【集注】

薛氏谓供奉之职,官府敬君有素,故先王而后祭祀,内人朝夕王所,故先祭祀而后王。非也。膳饔所以养生,故先言王而后及于祭祀。笾豆所以奉鬼神,故先言祭祀而后及于王,义各有当也。且膳夫祭祀彻王之胙俎,非以共神也。庖人共祭祀之好羞,非牺牲之正也。内外饔、烹人职在掌王、后、太子朝夕常膳,其于祭祀,独掌割烹,奉牲、献血、登荐之重礼不与也,故先言其本职,而后及其兼事。至酒之肇,本为元祀,故先五齐,醯盐齐菹并笾豆之实,故先祭祀。浆非所以共神,故六饮皆以奉生人,皆于其职事别之,而以官府内人为义,则不可通矣。

醢人

醢人掌四豆之实。

【集注】

有笾人而无豆人者,笾实果、谷、鱼、盐、脯、膴皆易成,故统于一官。豆实醢物、醯物杂而难成,非一官所能共,而豆实又不尽于醯醢之物也。盐亦笾实,而别列一职者,共百事之盐,笾实其一耳。

朝事之豆,其实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麇臡。

【集注】

豆,木器。荐豆节数,与四笾同时,皆后设之。醓,肉汁也。昌本,昌蒲根。三臡,亦醢也。作醢及臡者,必先膊干其肉,然后莝之,杂以粱曲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瓶中,百日而成。有骨为臡,无骨为醢。凡不言菹者皆韲,昌本之类是也。菁,蔓菁也。茆,凫葵,即荇菜也。凡菹醢皆以气味相成,其详未闻。

馈食之豆,其实葵菹、蠃醢、脾析、蠯醢、蜃、蚳醢、豚拍、鱼醢。

【集注】

脾析,牛百叶也。蜃,大蛤。拍或曰当为膊,豚胁。蠃、蠯、蚳见《鳖人职》。

加豆之实,芹菹、兔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笋菹、鱼醢。

【集注】

芹,楚葵也。蒲蒻入水深,故曰深蒲。箈,水中鱼衣。笋,竹萌。或曰深蒲,蒲始生衣中子。箈,箭萌。

羞豆之实,酏食糁食。

【集注】

酏,也。《内则》曰:“取稻米,举糔溲之,小切狼臅膏,以与稻米为。”又曰:“糁,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以稻米二、肉一合以为饵,煎之。”

凡祭祀,共荐羞之豆实。宾客、丧纪亦如之。为王及后、世子,共其内羞。王举则共醢六十罋,以五齐、七醢、七菹、三臡实之。

【集注】

齐当为韲。五韲,昌本、脾析、蜃、豚拍、深蒲也。七醢,醓、蠃、蠯、蚳、鱼、兔、雁醢。七菹,韭、菁、茆、葵、芹、菭、笋菹。三臡,麋、鹿、麇臡也。凡醯酱所和,细切为韲,全物若䐑为菹,菜肉通。祭祀不复曰豆荐羞之实,宾客、丧纪亦不复曰荐豆、羞豆者,义已具于笾人也。此以下与笾人异,以王举不共笾实,惟有豆实。

宾客之礼,共醢五十罋。

【集注】

按掌客,上公之礼,醯醢百二十罋。侯、伯百罋,子、男八十罋。此共醢五十罋,并醯人所共为百罋,乃侯伯饔饩之礼,举中言之。

凡事共醢。

醯人

醯人掌共五齐、七菹,凡醯物。以共祭祀之齐菹,凡醯酱之物。宾客亦如之。

【集注】

连言酱者,合醯与酱而成之物,则醯人掌之也。下云宾客之礼,据饔饩,此云宾客,据飨食,及以币致之。

王举,则共齐、菹醯物六十罋,共后及世子之酱、齐、菹。宾客之礼,共醯五十罋。凡事共醯。

【集注】

曰共齐、菹醯物六十罋,则知醢人五齐、七菹为酱物矣,则知醯物之无醢与臡矣。

盐人

盐人掌盐之政令,以共百事之盐。

【集注】

政令,谓敛散、收藏之法。

祭祀共其苦盐、散盐。

【集注】

苦读为盬,谓出于盐池,不湅治而可用者。散盐,煮水为之。

宾客共其形盐、散盐。

王之膳羞共饴盐,后及世子亦如之。

【集注】

饴盐,盐之恬者。

凡齐事,鬻盐以待戒令。

【集注】

齐事,和五味之事,煮盐湅治之。

幂人

幂人掌共巾幂。

祭祀以疏布巾幂八尊。

【集注】

八尊,即酒正所实八尊。注以疏布者,天地之神尚质。

以画布巾幂六彝。

【集注】

注:“布画云气,宗庙可以文。”疏:“天地亦有秬鬯之彝,用疏布,宗庙亦有八尊,用画布,互举以明义。”俱未知何据。

凡王巾,皆黼。

【集注】

凡四饮三酒笾豆俎簋之属,巾皆用黼。黼者,绘以斧形,近刃白,近銎黑。

宫人

宫人掌王之六寝之修。

【集注】

路寝一,小寝五。路寝以治事,小寝以燕息。修,扫除也。

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臭恶。

【集注】

井,漏井,所以受水,令之渗坑也。匽,谓匽猪,盖霤下之池,受畜水而流之者,今之阴沟也。蠲,犹洁。

共王之沐浴。凡寝中之事,扫除、执烛、共炉炭,凡劳事。四方之舍事亦如之。

【集注】

从王适四方及会同所舍,六寝劳亵之事,皆以士人共之,使王出入起居,罔有不钦也。

掌舍

掌舍掌王之会同之舍。设梐枑再重。

【集注】

梐枑谓行马,联三木交互,树之以为遮列。再重者,以周卫有内外列也。车宫、壝宫,止宿则设之。

设车宫、辕门。

【集注】

王行止宿险阻之处,备非常。次车以为藩,则仰车以辕表门。

为坛,壝宫,棘门。

【集注】

王行止宿平地,筑坛,坛边低垣围绕者曰壝。棘门,以戟为门。

为帷宫,设旌门。

【集注】

王行昼止,有所展肄,或食息,张帷为宫,则树旌以表门。车宫曰设,陈列之也,坛壝则筑土起堳埒,帷则置椓杙系纲,故并曰为。于帷宫独曰设旌门者,恐疑帷宫本具旌门,故加设以明异事。

无宫则共人门。

【集注】

王行有所逢遇,若住游观,陈列周卫,则立长大之人以表门。

凡舍事,则掌之。

幕人

幕人掌帷、幕、幄、帟、绶之事。

【集注】

王出宫则有是事。在旁曰帷,在上曰幕。幕施于帷上,皆以布为之。四合象宫室曰幄,幄设于帷幕之内,王所居之帐也。帟,王在幕若幄中,坐上承尘。幄、帟皆以缯为之。绶,绦也。凡四物者,皆以绶连系焉。〇王氏曰:“王在宫则幕人掌其事,自朝觐、会同以下则共之。而掌次张焉。”

凡朝觐、会同、军旅、田役、祭祀,共其帷幕幄帟绶。

大丧,共帷幕帟绶。

【集注】

为宾客饰也。帷以帷堂,或与幕张于庭,帟在柩上承尘。

三公及卿大夫之丧,共其帟。

【集注】

士无帟,王加惠则赐之。《檀弓》:“君于士有赐帟。”此举三公,不及诸侯与孤,下掌次举诸侯与孤,不及三公者,诸侯再重,则三公不必言矣。孤、卿大夫不重见掌次,故《幕人职》略焉。

掌次

掌次掌王次之法,以待张事。

【集注】

法,大小丈尺。或曰即下所列设张之物与其数也。

王大旅上帝,则掌氈案,设皇邸。

【集注】

大旅,《大宗伯职》“国有故则旅上帝及四望”是也。举大旅则圜丘之祭不必言矣。氈案,设床于幄内,而加氈也。邸,后版也,即屏风,染羽象凤凰色以饰之。

朝日、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设重帟、重案。合诸侯亦如之。

【集注】

朝日,春分拜日于东门之外。祀五帝于四郊。次谓幄也。大幄,初往所止居也。小幄,祭退俟处。《祭义》:“周人祭日,以朝及暗。”虽有强力,孰能支之,是以退俟与诸臣代有事焉。合诸侯谓殷同,为坛于国门外,故张次。重帟,复帟。重案,床重席也。

师田,则张幕,设重帟、重案。

【集注】

不张幄者,临众,王或回顾占察。

诸侯朝觐会同,则张大次、小次。

【集注】

大次,亦初往所止居。小次,即宫待事之处,亦掌次为诸侯张。

师田,则张幕设案。

【集注】

谓诸侯从王师田者。

孤卿有邦事,则张幕设案。

【集注】

谓以事从王,若以王命出也。王之孤三人,不言公,如诸侯礼。

凡丧,王则张帟三重,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

【集注】

此诸侯,谓三公、王子母弟,若畿外诸侯,非掌次所及也。

凡祭祀,张其旅幕,张尸次。

【集注】

旅,众也。公卿以下即位于所祭祀之门外以待事,为之张大幕。尸则有幄,居以更衣。

射则张耦次。

【集注】

耦,俱升射者,次在洗东。《大射礼》:“遂命三耦取弓矢于次。”天子射皆六耦。

掌凡邦之张事。

大府

大府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

【集注】

九职之贡曰功者,皆民功所成,又以别于邦国之九贡也。内府都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则受藏、受用之府皆内府也。盖货若金玉、丹铅之类,可久藏者;贿若布帛、皮革之类,宜及时以用而久之则朽蠹者,故贮之必异所也。旧说,受用之府为职内,或曰外府,皆非也。职内掌赋入之总,辨其用而不受其物,外府则所掌惟邦布。

凡官府都鄙之吏及执事者,受财用焉。

【集注】

执事谓为官执掌其事,有营造合用官物。

凡颁财,以式法授之。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赋以待宾客,四郊之赋以待稍秣,家削之赋以待匪颁,邦甸之赋以待工事,邦县之赋以待币帛,邦都之赋以待祭祀,山泽之赋以待丧纪,币馀之赋以待赐予。

【集注】

待,犹给也。膳服,即羞服也。稍秣,即刍秣也。赐予,即好用也。大宰九式并言“丧荒”,此独言“丧”者,荒之用出于三十年之所积故也。以九赋待九事,亦总其大略可以赡给,非截然不相通,盖材物、泉布可以互易,盈歉多寡可以酌剂,职内所谓“叙其财以待移用”是也。邦中、四郊、削、甸、县、都之赋,皆粟米也。古者以粟米易百物,故匪颁、工事、币帛皆用粟米,其宾客、祭祀、稍秣,上得转移而用之者,不必言矣。

凡邦国之贡,以待吊用。凡万民之贡,以充府库。

【集注】

吊用,凶礼之五事也。注疏谓九贡之外,别有九赋,为口出泉,据此,不知此以邦国之贡而并及之也。盖邦国之九贡与畿内九职所贡,其物多同,彼以待四方之事,此则充府库以待畿内之事,即上九式之用也。

凡式贡之馀财以共玩好之用。

【集注】

必禁王之有玩好,势将不行,以馀财共之,则知不可以耗天下之经费矣。

凡邦之赋用,取具焉。

【集注】

赋用,用赋也。凡邦之赋用,如军旅、田役、施惠以及百府有司禄廪之类,九式所不载者。

岁终,则以货贿之入出会之。

玉府

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货贿之藏。

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

【集注】

《戴记》:“大圭长三尺,天子服之。”《玉藻》:“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诗》传:“佩玉,上有葱衡,下有双璜、冲牙,珠以纳其间。”珠玉,琢玉为珠,以贯冕弁。王五冕,旒数不同,而玉皆十有二,又有皮弁、韦弁、冠弁,其会玉亦十二。

王齐,则共食玉。

【集注】

王齐,食玉屑。

大丧,共含玉、复衣裳、角枕、角柶。

【集注】

含玉,璧形而小,以实口。复,始死招魂也。衣裳,生时所服。角枕,以枕尸。角柶,角匕也,以楔齿,令可饭含。

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笫,凡亵器。

【集注】

燕衣服,谓巾絮、寝衣、袍襗之属。笫,箦也。衽席,卧席也。亵器,清器,虎子之属。王之燕衣服、凡亵器皆掌于玉府,则冢宰、小宰得检察,虽以良货贿共之,而毋敢作淫巧以荡上心矣。

若合诸侯,则共珠槃、玉敦。

【集注】

敦,槃类,珠玉以为饰。合诸侯,割牛耳取其血,歃之以盟。珠槃以盛牛耳,尸盟者执之。敦盛血。

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受而藏之。

【集注】

文织,画及锦绣。或曰凡织而有文者,九贡、九赋、九功及四方币献并入内府。故旧说玉府所受,乃群下私献于王者。然聘礼私觌,亦币献之常,未闻别有私献于王之礼。盖内府所受,百工所成,王命献之,而以为善,则藏于玉府以待王用耳。曰物者,良货贿所成之物,而非货贿也。

凡王之好赐,共其货贿。

内府

内府掌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

【集注】

受,受之大府也。大用,九式及吊用也。九赋亦有货贿者,角人、羽人、掌葛皆征其物,以当邦赋,则知周官和通上下,备法以利民,凡有货贿者,皆得入以代赋,不独山泽之农。

凡四方之币献之金玉、齿革、兵器,凡良货贿入焉。

【集注】

诸侯朝聘所献国珍,先入掌货贿,入其要于大府,乃通于内府。〇陈及之曰:“金玉、兵器、良货贿分掌于二官者,玉府所掌乃贡式馀材所作,及兽人、渔人所入之物,专以共王玩好及赐予,内府则通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及四方币献,以待邦之大用也。”〇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不言良者,良苦兼受也。兵与器独言良者,其不良者司兵及用器者受之也。币献之货贿独言良者,庭实非良不荐也。货贿皆良则兵与器不必言矣。邦之大用货贿则良苦各有所待,若兵与器之锡,则必褒有德,劳有功,是以非良不用也。聘物好赐,必以良货贿共奉,亦此义也。凡邦国之贡,以待吊用,故聘物好赐,亦于币献取之。

凡适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

【集注】

王所以遗诸侯者。

凡王及冢宰之好赐予,则共之。

【集注】

冢宰待四方宾客之小治,或有所善,亦赐予之。

外府

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

【集注】

布,泉也。其藏曰泉,其行曰布,义取于水泉之流布也。共百物者,或作之,或买之,百物有赋贡所不及者,则以布市焉。布之出者,赐予市赍也。其入者,国所鼓铸,廛人所敛,闾师所入,及民当出粟米、丝麻而或以布代者。

共王及后、世子之衣服之用。

【集注】

王、后、世子衣服用泉布者,按《典妇功职》“共王及后之用”者,惟内嫔妇之功,或有所不能备也。邦国之嫔贡,九职之妇功,成于外工者多矣,而不以共,何也?王、后、世子之衣服,非内嫔妇之功,则不用。其有不备,转以布市之,亦所以示节制,防广侈也。

凡祭祀、宾客、丧纪、会同、军旅,共其财用之币赍、赐予之财用。

【集注】

赍,行道之财用也。《聘礼》:“问几月之币赍。”币,即布也。禹发庄山金,铸币济民。不曰共其币赍,而曰财用之币赍者,量所应用财物而给之币,以为赍也。曰“赐予之财用”者,若王命赐以宫室、衣服而无夙成者,亦量其所用财物而给以布。

凡邦之小用,皆受焉。

【集注】

皆受,皆来受也。布权百物而通之,故小用皆取给于此。

岁终则会,惟王及后之服不会。

司会

司会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

以九贡之法致邦国之财用,以九赋之法令田野之财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职之财用,以九式之法均节邦之财用。

【集注】

闾师掌国中、四郊之赋,而所列皆贡物,且农之九谷与诸职之物同曰贡,明贡之外别无所谓赋也。县师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贡赋,别无任民令贡之法者,一同于闾师所掌也。注疏谓九赋为口出泉,据此既云以九赋之法令田野之财用,复云以九功之法令民职之财用,似分而为二,不知财用之最多者,莫如九谷,而皆出于田野,惟关市币馀无九谷,国中山泽亦有耕者,故举其多而以田野为主,皆征其九谷也。至于园圃、山泽、薮牧、关市既非谷土,虞衡、圃牧、工商、嫔妇、臣妾、闲民又非农者,所执之业既殊,所贡之物亦异,不得不别而为二,非既征其贡,又责以赋,如汉以后口率出泉之制也。

掌国之官府、郊野、县都之百物财用,凡在书契版图者之贰,以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

【集注】

野,甸稍也。书,记录簿书也。契,取予敛散所执以为验也。版,户籍。图,土地形象,田野广狭。

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

【集注】

凡事之用财,有分用者,有总司者,并出财者,各有簿书,所谓参以考之也。官有联事,彼此互见,所谓互以考之也。惟日成纷杂,易于抵冒,参互以得其实,则月要、岁会虽大积而无误矣。此承上官府、郊野、县都百物财用而为言也。而继以周知四国之治者,司会掌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是邦国各上其计于岁终也。《月令》:每岁季秋,制诸侯来岁所赋于民轻重之法,贡职之数。则古者邦国之日成、月要、岁会皆达于天子可知矣。盖必知其年之丰凶,而后可酌其所赋于民轻重之法;必知其国用之多寡,而后可定其贡职之数也。“诏王及冢宰废置”,总上群吏之治、四国之治而言之。

司书

司书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九职、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图,以周知入出百物,以叙其财,受其币,使入于职币。

【集注】

九正,即九职之赋贡也,变文言正以著其惟正之供也。九事,即九式也,以用财言之,则曰“式”,以用财所为之事言之,则曰“事”。叙,比次也。受其币,谓受录其馀币,而为之簿书也。知九正不兼侯国之贡者,以下言邦中之版图,及知夫家器械、六畜凡掌税敛者,受法皆畿内之事也。司会所掌有九贡,而司书无之者,邦国之贡其大经该于六典,至于民财、器械、田野、夫家、六畜之数,则非王朝之吏所能及也。山林、薮泽之数则具在职方矣。司会统财用之计,故九贡、九赋、九功皆会焉,其职与司书异矣。

凡上之用财用,必考于司会。

【集注】

凡上之用财用,谓九式外若王及冢宰好赐予之类。必考于司会者,司会以九式均节财用,苟其事不当得执奏。

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财器械之数,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数,以知山林川泽之数,以逆群吏之征令。

【集注】

民之财,所积粟、米、丝、麻百物也。山林、川泽、童枯则不税。凡逆治状,则以迎受言。逆财用,则以钩考言。此恐群吏滥征,故知其本数以钩考之。

凡税敛,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则入要贰焉。

【集注】

税敛掌事者,若《地官》闾师、旅师等,九赋之外别无九贡,著于闾师职者甚明。旧说乃谓贡赋之外别有税敛,误矣。此及《小司徒职》所谓“税敛之事”,即税敛九赋、九贡之事也。详见《地官》。

凡邦治考焉。

【集注】

考其法于司书。

职内

职内掌邦之赋入,辨其财用之物,而执其总。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入之数,以逆邦国之赋用。

【集注】

掌赋入者,九贡、九赋、九功之入皆掌之。赋乃总名,下言赋者皆此类也。辨财用之物,处之使种类相从。总谓簿书之种别,与大凡官府财入谓内府、外府凡入货贿者,皆是。都鄙财入留于郊里、野鄙、甸稍、县都以待用者,其副皆在职内。赋入独曰邦者,以入于王朝者言之也。赋用曰邦国者,九赋所待半用之于侯国也。前曰“以逆邦国之赋用”者,预计其当用之数也。后曰“以逆职岁与官府财用之出”者,钩考其已用之数也。

凡受财者,受其贰令而书之。

【集注】

受财,受大府之颁而藏之者,若内府、外府、玉府是也。大府以其令之贰下职内故受而书之。注谓“受于职内以给公用”,非也。凡出财用,皆受法于职岁。疏谓职内亦有留货贿之府,故得出给,益误矣。

及会,以逆职岁与官府财用之出。

【集注】

并钩考职岁出财之数,及各官府所用之数也。财入之数,并言官府、都鄙,而财用之出,独言官府者,以守藏言,则官府、都鄙异所,不可以无别;以出用言,则都鄙之财亦官府出而用之也。

而叙其财,以待邦之移用。

【集注】

九式之用,各有所当。一岁中九赋之入有盈歉,所待之用有多少,则移其有馀以济不足,故叙以待之。注独主馀见之财,非也。盖并本岁所入之财叙之。

职岁

职岁掌邦之赋出,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出赐之数,以待会计而考之。

【集注】

九贡、九赋、九功之入,或藏于官府以待王朝之用,或贮于都鄙以待畿内之用。出之数,九式有经制者,下文“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财用,受式法”者是也。赐之数,下文“凡上之赐予,以叙与职币授之”者是也。

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财用,受式法于职岁。

凡上之赐予,以叙与职币授之。

及会,以式法赞逆会。

【集注】

助司会钩考群吏之计。

职币

职币掌式法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

【集注】

所敛之币,谓给公用之馀。

振掌事者之馀财。

【集注】

振,收也。掌事谓以王命有所作为。上敛币者,日用经费之馀也。此振财者,有兴作之事而馀也。

皆辨其物而奠其录,以书楬之,以诏上之小用赐予。

【集注】

奠,定也。录,籍也。楬,标其上也。

岁终,则会其出。凡邦之会事,以式法赞之。

司裘

司裘掌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

【集注】

大裘,黑羔裘,服以祀天,示质也。大裘之上,又有玄衣,与裘同色。〇李耜卿曰:“宋元祐时议北郊,皆以五月服大裘为难行。按:《司服职》‘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若以五月祀帝,不可服大裘,则四月祀赤帝,六月祀黄帝,又可服乎?”杨氏曰:“苍璧、黄琮以象天地之性者,不容不异冕服。王之所服以事天地者,不容不同,但夏至不用大裘耳。屦人之屦,犹辨四时之宜,则冕服可知矣。”

中秋献良裘,王乃行羽物。

【集注】

“毛”,抗希堂本同,阮刻《周礼注疏》作“㲝”。 良,善也。中秋鸟兽毛毨  ,因其良时而用之。行羽物,谓赐群臣。中秋鸠化为鹰,中春鹰化为鸠,顺其始杀,与其将止,而大颁羽物,故《罗氏职》中春亦行羽物。

季秋献功裘,以待颁赐。

【集注】

功裘,人功微觕,谓狐青、麛裘之属。功裘以待颁赐,则良裘王所服,不待言矣。

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则共麋侯。皆设其鹄。

【集注】

大射,谓王将有郊庙之事,以射择朝觐诸侯与群臣及邦国所贡之士以助祭也。此经诸侯谓三公及王子弟封于畿内者,不言孤。孤六命,与卿同,自大夫以上将祀其先祖,亦与其臣射以择之。士不大射,无臣可择也。凡大射,各于其射宫。侯者,其所射也。以虎、熊、豹、麋之皮饰其侧,又方制之以为准,谓之鹄,著于侯中。王之大射,自射虎侯,诸侯射熊侯,卿大夫以下射豹侯。诸侯之大射,自射熊侯,群臣射豹侯。卿大夫之大射,则君臣共麋侯焉。谓之侯者,以警不宁之诸侯。谓之鹄者,取小鸟难中。用虎、熊、豹、麋之皮,示服猛讨迷惑者。或曰《春秋》书多麋害稼之物。

大丧,廞裘,饰皮车。

【集注】

廞,兴也,若《诗》之兴,谓象似而作之。凡为神之偶衣物,必沽而小。或曰与廞乐同义,陈之也。皮车,遣车之革路。

凡邦之皮事,掌之。岁终则会,惟王之裘与其皮事不会。

【集注】

以此知妇人之不裘也。

掌皮

掌皮掌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

【集注】

革需揉治,故至冬乃敛。皮革逾岁干久乃可用。献之,谓献其良者于王以入司裘给王用。

遂以式法颁皮革于百工。

【集注】

式法,作物所用多少故事。百工,《冬官》裘氏、韦氏、函人之类。

共其毳毛为氈,以待邦事。

【集注】

毳毛,细缛者。

岁终,则会其财赍。

【集注】

财,谓所入皮革本数及出给所馀。赍,则出给之数也。〇赍,疑谓泉布也。经于《掌皮》曰“会其财赍”,于《典妇功》曰“授女功之事赍”。盖练治皮物、丝麻,所用物琐细,故给以布使自备之也。外府掌邦布,凡祭祀、宾客、丧纪、军旅共其财用之币赍,亦用以通百物与。

内宰

内宰掌书版图之法,以治王内之政令,均其稍食,分其人民以居之。

【集注】

人民,奄、奚之属。王内之职,惟内小臣奄四人为上士,则其馀皆人民也。在版之奄奚,其执事有常;在图之宫寝,其居处有列,所谓版图之法也。王之后宫非外臣所得入也,故绘其图,然后可以分人民之所居。郑刚中谓:“小宰所治之王宫,乃王之六寝。内宰所治之内宫,乃后、夫人所居。”非也。凡宫正、宫伯所掌者,王宫之群吏、士庶子,或布周庐,或次宫内,不与嫔妇相接者也。内宰所治者,奄奚之属,与嫔妇时接者也。小宰兼掌之,故统之曰王宫。内宰分掌之,故别之曰王内耳。

以阴礼教六宫,以阴礼教九嫔,以妇职之法教九御,使各有属,以作二事。正其服,禁其奇邪,展其功绪。

【集注】

阴礼,妇人之礼。后象王立六宫,亦正寝一,燕寝五。教者,不敢斥言之,谓之六宫。九御,女御也。九九而御于王,因以号焉。使各有属者,自夫人下至女御,三三为属。二事,丝、枲之事。展,录也。绪,业也。三夫人分掌六宫,曰教六宫,则后、夫人兼之矣。二十七世妇分属九嫔,曰教九嫔,则世妇视此矣。特出九御之妇职者,以世妇以上无丝、枲之功事也。〇内官不列三夫人,而浆人掌夫人致饮于宾客之礼,则知次于后而居九嫔之上者,有夫人矣。犹师氏、保氏不言教太子,而《诸子职》“国有大事,帅国子而致于太子,惟所用之”,则知师氏、保氏所教国子,乃与太子共学者,而太子亦在其中矣。

大祭祀,后祼献,则赞,瑶爵亦如之。

【集注】

大祭祀,谓祭宗庙。王既祼,后乃从后祼也。《祭统》曰:“君执珪瓒祼尸,大宗执璋瓒亚祼。”乃夫人不与而摄耳。献谓王荐腥、荐熟,后从后献。瑶爵,谓尸卒食,王既酳尸,后亚献其爵,以瑶为饰。〇郑刚中谓:“礼三献至九献,后皆用瑶爵。”未知何据。

正后之服位,而诏其礼乐之仪。

【集注】

荐彻之礼,当与乐相应。位谓房中、户内及阼所立处。

赞九嫔之礼事。

【集注】

助九嫔赞后之事。九嫔赞后荐玉齍,荐彻豆笾。

凡宾客之祼献、瑶爵,皆赞。

【集注】

谓王同姓及二王后来朝觐为宾客者,后亚王而祼以礼宾。献,谓王飨燕,亚王献宾也。瑶爵,亚王酬宾也。《坊记》曰:“阳侯杀缪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

致后之宾客之礼。

【集注】

宾客,谓诸侯来朝觐及畿内同姓诸侯之夫人会见王后者,礼如致饮之类。

凡丧事,佐后使治外内命妇,正其服位。

【集注】

内命妇谓九嫔、世妇、女御。外命妇,卿大夫之妻,或曰士妻亦为命妇。丧言“凡”,则王及后、世子以下皆是。注谓“使其属之上士”,非也。盖诏后使春官世妇、内宗、外宗治之。又谓“王命其夫,后命其妇”,亦非也。《记》曰:“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凡爵命,必统于天子。

凡建国,佐后立市,设其次,置其叙,正其肆,陈其货贿,出其度、量、淳、制,祭之以阴礼。

【集注】

王立朝,后立市,阴阳之义也。次,谓吏所治,思次,介次。叙市,行列也。正其肆者,物各异肆,正之使不杂也。淳谓幅广。制谓匹长。《天子巡守礼》:“制币丈八尺,纯四咫。”阴礼,妇人之祭礼。始立市,体地道,以后主之。既立,则无复与其事,夫人过市有罚,是也。

中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

岁终,则会内人之稍食,稽其功事。

【集注】

内人,谓九御。

佐后而受献功者,比其小大与其粗良而赏罚之。

【集注】

献功者,九御之属。《典妇功》曰:“及秋献功。”〇王介甫曰:“小大比其制,粗良比其功。”

会内宫之财用。

【集注】

据膳夫、庖人、内饔职所共,独王及后、世子之饮食膳羞,则夫人以下皆各使女奚治之。故内宰会其财用,均其稍食。盖必如此,然后事不冗,而人皆得其节适。先王之政,所以即人之心而无微不达也。“内宫”当作“内官”,文误也。《周语》“内官不过九御”。凡“内”,对“外”而言也。无外宫而曰内宫,则义无所处矣。

正岁,均其稍食,施其功事,宪禁令于王之北宫而纠其守。

【集注】

均,犹调度也。施,犹颁也。北宫,后之六宫。谓之北宫者,系于王,明用王之禁令令之。守,宿卫者。

上春,诏王后帅六宫之人而生穜稑之种,而献之于王。

【集注】

上春,亦谓正岁,以春事将兴,故曰上春。夫人以下分居后之六宫。每宫九嫔一人,世妇三人,女御九人;其馀九嫔三人,世妇九人,女御二十七人,从后惟其所燕息焉。从后者五日而沐,其次又上,十五日而遍云。先种后熟谓之穜,后种先熟谓之稑。王耕藉,后生种而献之,以共郊庙,不敢不亲,且使知稼穑之艰难也。〇郑刚中曰:“穜稑,该九谷之先种后熟、后种先熟者,非谷名也。”

内小臣

内小臣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

【集注】

命谓使令所为。或言王后,或言后,通耳。

后出入,则前驱。若有祭祀、宾客、丧纪,则摈,诏后之礼事,相九嫔之礼事,正内人之礼事,彻后之俎。

【集注】

摈,为后传辞,有所求为。曰诏、曰相、曰正,异尊卑也。俎谓后受尸之爵,饮于房中之俎。

后有好事于四方,则使往。有好令于卿大夫,则亦如之。

【集注】

后于其族亲所善者,使往问遗之。好事,以物问遗也。好令,以言问劳也。

掌王之阴事、阴令。

【集注】

“日”,抗希堂本同,阮刻《周礼注疏》作“白”。阮元校记云卷二“白录所记”,宋本、岳本、嘉靖本、《汉制考》同。闽、毛本“白”误作“日”,监本误“目”。宋本“记”下空阙一字,盖本作“白所记录”。按《汉官旧仪》有此条,作“白彔所记”。 阴事,群妃御见之事。汉时掖庭令昼漏不尽八刻,日录所记  ,推当御见者。阴令,王所求为于北宫。

阍人

阍人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

【集注】

王有五门,外曰皋门,二曰库门,三曰雉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路门一曰毕门。中门,于外内为中,雉门也。序官言“每门”,此言“中门”者,盖举“中”以例之。或曰“每门”者,中门内之三门也。其外二门则虎贲及司隶之属守之。郑刚中曰:“外二门,臣民皆得入,雉门内则不得妄入,故于此有禁。”

丧服、凶器不入宫,潜服、贼器不入宫,奇服、怪民不入宫。

【集注】

凶器,明器也。潜服,若衷甲者。贼器,器之可以戕人者。怪民,狂易。

凡内人、公器、宾客,无帅则几其出入,以时启闭。

【集注】

三者出入,当须使者符节乃行。时,谓漏尽。

凡外内命夫命妇出入,则为之辟。

【集注】

辟行人,使无干也。内命夫,卿大夫士之在宫中者。

掌扫门庭。大祭祀、丧纪之事,设门燎,跸宫门、庙门。

【集注】

燎,地烛也。以百苇布缠之,蜡涂其上。天子百,公五十,侯伯子男皆三十。

凡宾客亦如之。

【集注】

宾客飨食在庙,燕在寝。

寺人

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纠之。

【集注】

内人,女御也。女宫,女奚之属。

若有丧纪、宾客、祭祀之事,则帅女宫而致于有司。佐世妇治礼事。掌内人之禁令。

【集注】

有司谓春官宫卿、世妇。佐世妇,则二十七世妇也。

凡内人吊临于外,则帅而往,立于其前而诏相之。

【集注】

从世妇所吊,或自哭其亲族。立其前者,贱也。贱而必诏相之者,出入于王宫,不可阙于礼。

内竖

内竖掌内外之通令,凡小事。

【集注】

内,后六宫。外,卿大夫。所通独小事之令也。知然者,王之阴事,阴令内小臣掌之。不曰“掌通内外小事之令”,而曰“掌内外之通令”,凡小事者,所掌不独内外小事之令,而兼给小事也。使童竖者,以其无与为礼,出入便疾。

若有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则为内人跸。

【集注】

三事为内人跸者,皆谓在庙时。祭祀在庙,禘祫四时之祭也。宾客在庙,飨食时也。丧纪在庙,丧朝庙及祖奠、遣奠时也。

王后之丧迁于宫中,则前跸。及葬,执亵器以从遣车。

【集注】

丧迁者,将葬,朝于庙。亵器,振饰颒沐之器。遣车,载遣奠牲体,置于椁四隅者。

九嫔

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各帅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

【集注】

妇德谓贞顺,妇容谓婉娩。九嫔既习于德、言、容、功,又备于从人之道,是以教女御也。群妃御见之法,卑者先,尊者后。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九嫔当一夕,三夫人当一夕,后当一夕,十五日而遍,自望后反之。孔子曰:“日者天之明,月者地之理。阴契制,故月上属为天,使妇从夫放月纪。”〇蜀冈陈氏曰:“《女御职》‘掌御叙于王之燕寝’,乃当夕也。此经以时御叙于王所,乃时节以礼见,或有庆慰,九嫔各帅其属以进见耳。曰‘王所’者,或于王之燕寝,或于后宫,无定所也。”

凡祭祀,赞玉齍,赞后荐、彻豆笾。

【集注】

玉齍,玉敦,受黍稷器。注谓“后进之而不彻”,非也。无彻豆笾,而玉齍乃不彻者,“赞后”之文,设于“赞玉齍”之下者,如曰“赞后玉齍,荐,彻豆笾”则似赞后进玉齍,而自荐彻豆笾也。

若有宾客,则从后。大丧,帅叙哭者,亦如之。

【集注】

诸侯来朝,王亲飨燕,后从王。帅,犹道也。后哭,众次叙者乃哭。

世妇

世妇掌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帅女宫而濯摡,为齍盛。

【集注】

摡,拭也。为,犹差择。祭祀黍稷,舂人舂之,人炊之,皆不使世妇,故知为乃差择也。

及祭之日,莅陈女宫之具,凡内羞之物。

【集注】

莅,临也。内羞,房中之羞。

掌吊临于卿大夫之丧。

【集注】

王后所不亲吊,则使世妇往。不言公孤,不必言也。后与宾客之事,而吊事多不亲者,入诸臣之家也。《女巫职》:“若王后吊,则与祝前。”盖若后之父母、王之周亲,则不容不亲吊也。知非掌王后吊临之礼事者,《女御职》:“从世妇而吊于卿大夫之丧。”

女御

女御掌御叙于王之燕寝。

【集注】

于王之燕寝,则王不息后宫。使女御掌御叙,卑者不敢专妒也。

以岁时献功事。

【集注】

丝枲成功之事。

凡祭祀,赞世妇。

【集注】

助其帅莅女宫。

大丧,掌沐浴。

【集注】

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王丧之沐浴,则止共汤物也。

后之丧,持翣。

【集注】

翣,棺饰也。汉制,翣方扇以木为匡,广二尺,两角高二尺四寸,柄长五尺,以布覆之。天子八翣,后同。

从世妇而吊于卿大夫之丧。

女祝

女祝掌王后之内祭祀,凡内祷祠之事。

【集注】

内祭祀,宫中灶、门、户。祷,疾病求瘳。祠,报福。

掌以时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

【集注】

以时者,谓随其事时,不必要在四时也。招,谓招取善祥。梗,捍御恶之未至也。禬,犹刮也,刮去见在之灾。禳,攘也,推却见在之变异。鬼神之事,妇人信之尤酷。圣人因人情之所不能已,制为正祀,领于礼官,则淫祀不禁而自止矣。

女史

女史掌王后之礼职。

【集注】

于后所行之礼命之曰职而女史掌之,使朝夕恪勤凛然于职之不易尽,则骄肆懈惰之习无自而生矣。

掌内治之贰,以诏后治内政。逆内宫,书内令。

【集注】

内治之法,本在内宰,书而贰之。逆内宫者,谓六宫所有功事,及所用财物、粟米皆钩考之。内令,后令也。内宫,亦当作内官。

凡后之事,以礼从。

【集注】

亦如太史之从王。

典妇功

典妇功掌妇式之法,以授嫔妇及内人女功之事赍。

【集注】

妇式,妇人事之模范。嫔妇,九嫔、世妇。

凡授嫔妇功,及秋献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贾之,物书而楬之。以共王及后之用,颁之于官府。

【集注】

作二事者女御,授功乃独言嫔妇者,内宰以妇职教九御,使各有属,以作二事。九御分属九嫔世妇,故授功专责之嫔妇,使各监省其属也。苦读为盬,觕也。大小,长短、广狭也。贾,估其直也。知此职所授受独内嫔妇之功者,以独共王与后之用,又外嫔妇之功,典丝、典枲受之也,非宫中所缫绩,王与后不用,而所用兼苦良,亦所以劝内职,彰女教也。疏谓“以待王及后之用,故藏于内府”,非也。内府都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非王及后之私藏也。盖凡丝枲布帛,皆藏于内府,其成于内人者,则以共王及后之用。若夫邦国所贡,九职所入,成于外工者,则以共邦之百用耳。王之燕衣服,玉府掌之,盖既成而后以入于玉府。

典丝

典丝掌丝入而辨其物,以其贾楬之。

【集注】

丝入,谓九职嫔妇所入,及邦国之嫔贡。

掌其藏与其出,以待兴功之时。

【集注】

时者,若温暖宜缣帛,清凉宜文绣。

颁丝于外内工,皆以物授之。

【集注】

以物授之者,若缣帛则授以素丝,文绣则授以彩丝。《内工》注谓“女御”,非也。《典妇功》“授嫔妇及内人功”,则内人即女御可知矣。此曰“工”,所以别于内官,盖女酒、女浆之属,及其奚也。列于天官职者,奚女近千人,其无事之时必颁功而授赍可知矣。外工,黄氏谓“诸侯夫人、大夫妻”,亦非也。王礼事所用缣、帛、组、文非内工及外命妇所能具,必颁于闾阎之嫔妇,故谓之外工。

凡上之赐予亦如之。

【集注】

谓赐以丝物。

及献功,则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书其数,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赐予。

【集注】

先郑谓“良当为苦”,非也。典枲受苦功而藏之,当为良耳,不惟典丝所共丧祭之物宜用良功,即典枲所待颁赐亦不宜用苦功也。其苦功不言所颁受者,内府掌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而典妇功所楬良苦之功并颁于内府,则内府受之,不必言矣。

凡祭祀,共黼画、组就之物。

【集注】

黼画,衣服及依巾幂也。组就,以组为就,冕旒也。白与黑谓之黼。采色一成曰就。

丧纪,共其丝、纩、组、文之物。

【集注】

丝以给线缕,纩以充衣缛。组者,《士丧礼》:“握手,玄纁里,着组系。”《内则》曰:“屦,着綦。綦,屦系。”是用组之事也。青与赤谓之文。

凡饰邦器者,受文、织、丝、组焉。

【集注】

谓茵席、屏风之属。

岁终,则各以其物会之。

典枲

“缌”,原作“丝”,据下文及阮刻《周礼注疏》改。 典枲掌布、缌  、缕、纻之麻草之物,以待时颁功而授赍。

【集注】

缌,十五升布抽其半者。白而细疏曰纻。缕,线也。草,葛䔛之属。《典丝职》曰“掌丝入”者,以别于内嫔妇之献茧也。此职不曰“枲入”者,麻草皆九职所贡,不必言也。曰“掌布、缌、缕、纻之麻草之物”者,麻草之物不独用于布、缌、缕、纻而典枲所掌惟此也。授赍,注谓“给麻草”,非也。颁功则已给麻草矣。盖给以泉布,使自具练治麻草之器物,兼偿其劳也。于颁丝曰“内外工”,则枲可知也。于颁枲曰“授赍”,则丝可知也。

及献功,受苦功,以其贾楬而藏之,以待时颁。

【集注】

注谓“丝为良功,枲为苦功”,非也。果尔,则既分二职,第曰“受其功”可矣。

颁衣服,授之,赐予亦如之。

【集注】

帛言待有司之政令,布言颁衣服,互文。

岁终,则各以其物会之。

内司服

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袆衣、揄狄、阙狄、鞠衣、展衣、缘衣,素沙。

【集注】

“鞠”,抗希堂本同,阮刻《礼记正义》作“袆”。 狄,当为翟,雉名。伊雒而南,素质,五色皆备成章曰翚。江淮而南,青质,五色皆备成章曰摇。王后之服,刻缯为之形而采画之,缀于衣以为文章。袆衣画翚者,揄狄画摇者,阙狄刻而不画,此三者皆祭服。从王祭先王则服袆衣,祭先公则服揄狄,群小祀则服阙狄。鞠衣,黄桑服也,色如鞠尘,象桑叶始生。《月令》:“季春,荐鞠衣于先帝,告桑事。”展,当作“襢”,以礼见王及宾客之服。《诗》曰:“瑳兮瑳兮,其之展也。”缘当作“褖”,御于王之服,亦以燕居。袆衣玄,揄狄青,阙狄赤,展衣白,褖衣黑。素沙,白缚也。六服皆袍制,以白缚为之里。王之吉服九,韦弁以下常服三,与后鞠衣以下三服同。但王之祭服六,而后惟三翟,以天地山川社稷之祀后、夫人不与也。《玉藻》“王后袆衣,夫人揄狄。君命阙翟,再命鞠衣  ,一命襢衣,士褖衣。”

辨外内命妇之服,鞠衣、展衣、缘衣,素沙。

【集注】

内命妇之服:鞠衣,九嫔也。展衣,世妇也。褖衣,女御也。外命妇,其夫孤,则鞠衣。卿大夫则展衣。士则褖衣。三夫人及公之妻,其阙狄以下乎?侯伯之夫人揄狄,子男之夫人亦阙狄,惟二王后袆衣。

凡祭祀、宾客,共后之衣服,及九嫔世妇凡命妇,共其衣服。共丧衰亦如之。

【集注】

凡命妇,谓女御及外命妇也。再命受服,则下士之妻不共。外命妇,唯王祭祀、宾客,以礼佐后,得服此上服,于其家则降焉。外命妇为王服齐衰,于后无服。九嫔以下及女御于王服斩衰,于后服齐衰。〇疏“外命妇于后无服”,据《仪礼·丧服传》,但义有未安。《春官·司服》:“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衰。”《昏义》“为后服齐衰,服母之义也”,恐宜通内、外命妇言之。〇注“于其家则降焉”,据《特牲》、《少牢》礼,大夫妻不服展衣。

后之丧,共其衣服,凡内具之物。

【集注】

后丧所共衣服,袭时十二称,小敛十九称,大敛百二十称,内具纷帨、线纩、鞶袠之属。

缝人

缝人掌王宫之缝线之事,以役女御,以缝王及后之衣服。

【集注】

女御裁缝王及后之衣服,则为役助之,馀则专焉。王昭禹谓“女御非王宫八十一之数”,非也。王后之衣,必内人典司,非于八十一女御取之,则并谓之女工可矣。惟系内人,而非女工之比,故奄人为之役。

丧,缝棺饰焉。

【集注】

《丧大记》曰:“饰棺,君龙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楮,加帷荒,纽六,齐五采,五贝,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皆戴圭,鱼跃拂池。君纁戴六,纁披六。”此诸侯之礼也。《礼器》曰:“天子八翣,诸侯六翣,大夫四翣。”

衣翣柳之材。

【集注】

柳,即帷荒,或曰柳车也。翣与柳,皆先缠衣,其材乃以张饰。或曰翣亦以柳木为之。

掌凡内之缝事。

【集注】

不独衣服。

染人

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玄,秋染夏,冬献功。

【集注】

暴练,练其素而暴之。纁,绛也。土托位南方,赤与黄共为。玄,天地之色,以为祭服。石染当及盛暑热润始湛研之,三月而后可用。染纁术,见《考工记·锺氏》。染玄无考,夏翟羽备五色,染以象之。

掌凡染事。

追师

追师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追衡、笄,为九嫔及外内命妇之首服,以待祭祀宾客。

【集注】

副之言覆,所以覆首为之饰,服之以从王祭祀。编,编列发为之,服之以桑。次,次第发长短为之。所谓髲髢,服以见王。王后燕居,亦纚笄总而已。追,犹治也。《诗》云:“追琢其章。”衡,维持冠者。笄,卷发。王后之衡笄皆以玉为之。唯祭服有衡,垂于副之两旁,当耳,其下以紞悬瑱。外内命妇衣鞠衣、展衣者服编,衣褖衣者服次。非祭祀、宾客,佐后于其家,亦降焉。据此,则《诗》曰:“副笄六珈。”《记》曰:“夫人副袆。”皆《周礼》之末失也。岂二王之后用之,而其后列国皆僭,如盏斝之及尸君与?曰“外内命妇”者,既举九嫔,则内命妇、世妇以下也,不可以先公卿之妻。《内宰职》“正丧之服位”,则曰“内外命妇”者,兼夫人及九嫔也。凡并举命夫、命妇,则曰“外内”者,命夫之贵者多在外也。此经不统之曰“内外命妇”者,正服位,辨舄屦及出入,可统称内命妇;若追师之设,本以共后、夫人、九嫔之首服,而因及于外内命妇,故别言之也。〇注据《少牢馈食礼》,大夫妻不服编次。

丧纪共笄绖亦如之。

屦人

屦人掌王及后之服屦。为赤舄、黑舄、赤、黄、青句、素屦、葛屦。

【集注】

曰“服屦”者,明服各有屦也。复下曰舄,襌下曰屦。句,当为絇,著舄屦之头,以为行戒。繶,缝中紃也。凡屦舄皆有,有絇,有纯,三者同色。云“赤繶、黄繶、青絇”者,杂互言之。素屦,大祥时所服,无絇、繶、纯。葛屦,自赤舄以下夏则用葛为之,冬则用皮。列素屦下者,见素屦亦用葛与皮也。〇凡屦舄,各象其裳之色。《士冠礼》玄端、黑屦、青絇繶纯,素积、白屦、缁絇繶纯,爵弁、屦、黑絇纯是也。王吉服九,舄有三等。赤舄为上冕服之舄也。下有白舄、黑舄。王后吉服六,唯祭服有舄。玄舄为上,袆衣之舄也。下有青舄、赤舄。鞠衣以下皆屦耳。凡舄之饰,如缋之次。赤繶者,王黑舄之饰;黄繶者,王后玄舄之饰;青絇者,王白舄之饰。王及后之赤舄皆黑饰,后之青舄白饰。凡屦之饰,如绣次。黄屦白饰,白屦黑饰,黑屦青饰。天子诸侯吉事皆舄,其馀唯服冕衣翟著舄。士爵弁屦,黑絇繶纯,尊祭服之屦饰,从缋也。〇按《诗》周公“赤舄几几”,韩侯“玄衮赤舄”,岂皆王之加赐与?

辨外内命夫命妇之命屦、功屦、散屦。

【集注】

后,抗希堂本同,阮刻《周礼注疏》引作“之”。 自大夫以上有命舄。独言命屦者,举下以包上也。命屦,与服而俱命者。功屦,人功细致,若掌裘之功裘。散屦,则常所服用及丧屦也。命夫、命妇,谓再命以上受服者,注疏之说于经无考,姑阙疑焉。〇《郑志》:“赵商问‘《司服》王后六服之制,目不解,请图之。’答曰:‘大裘、衮衣、鷩衣、毳衣、衣、玄衣,此六服皆纁裳赤舄。韦弁衣以韎,皮弁衣以布,此二弁皆素裳白舄。冠弁服黑衣裳而黑舄,冠弁玄端。袆衣玄舄,首服副,从王见先王。揄狄青舄,首服副,从王见先公。阙翟赤舄,首服副,从王见群小祀。鞠衣黄屦,首服编,以告桑。襢衣白屦,首服编,以礼见王。褖衣黑屦,首服次,以御于王后服  。三翟则着三舄,玄、青、赤。服鞠衣以下则着三屦,黄、白、黑。妇人质,不殊裳,屦舄皆同裳色也。’”〇《追师职》曰:“为九嫔及外内命妇之首服。”此职第曰辨者,命屦初命时官给之,其后则与功屦、散屦皆自为,与衡笄用玉石、可服上赐以终身者异,故第辨其法式也。

凡四时之祭祀,以宜服之。

【集注】

祭祀而有素屦、散屦者,惟大祥时。王光远曰:“夏葛冬皮,此随时之宜。吉祭用赤舄、命屦之等,丧祭有素屦、散屦,此随事之宜。”

夏采

夏采掌大丧以冕服复于太祖,以乘车建绥复于四郊。

【集注】

太祖,始祖庙也。乘车,玉路。绥当作,以旄牛尾为之,注于干首。于太庙以冕服,不出宫也。四郊以绥,出国门所建也。复者各依命数,天子则十二人,各服朝服。祭仆复于小庙,隶仆复于小寝、大寝。而太祖四郊之复,则属夏采者,太祖四郊,为祭之最尊,王莅事,赞王者冢宰,故特设此职于天官,以领复事,而他无所掌也。〇复者,人之终也。《春秋传》晋侯有疾,秦医和谓赵孟曰:“国之大臣,荣其宠禄,任其大节。有灾祸兴,而无改焉,必受其咎。今君至于淫以生疾,将不能图恤社稷,祸孰大焉?主不能御,吾是以云也。”王之宫寝内外,起居饮食,无一不关于冢宰,必君之身终而后师保之责尽焉。此天官之属,所以终于夏采也。

朱子曰:“冢宰一官,兼领王之膳、服、嫔、御,此最设官之深意。盖天下之事,无重于此。”又曰:“《冢宰》一篇,周公辅道成王,垂法后世,用意最深切处,欲知三代人主正心诚意之学,于此可见其实。”〇李耜卿曰:“冢宰贰王,统百官,均四海,而诸官所掌不越居、处、服、御、财、赋、丝麻之事。呜呼,此圣人之议道自己者也。盖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自公卿以下至于庶人,或有所制而不敢纵,或有所求而未必逞。若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何求而不应哉?何惮而不为哉?以是大欲而势足以恢其邪心,于以治天下国家焉,吾不知其可也。周公知百官之得其统,四海之得其均,其要在王身,是故先以宫室安其身焉,次以饮食理其体焉,继以赋式节其用焉,终以内宫佐其德焉。析其事则至纤至悉,若无关于政治之要,而观其用意,本末兼修,内外交饬,以正君身,其至醇至备者乎。一之以大宰之权,分之以小宰、内宰之任,一起居、一饮食、一货用、一择采,进御多寡丰约,用舍去取,大臣皆得与闻之,而天子不得以自私,女子小人不得以窃惑。而司是职者,必名德之选。是以上知之君,就焉而益正;中材之主,守焉而寡过。盖正心诚意之实功,而治天下国家之本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