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官宗伯第三
天地中和之气备于春,宗伯掌礼以教民中,掌乐以教民和,故曰春官。宗,尊也。伯,长也。
叙官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
【集注】
礼谓五礼,其别三十有六。舜命伯夷典三礼,曰:“汝作秩宗。”《国语》曰:“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宜,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祇,氏姓之所出,而率旧典者为之宗。”
礼官之属: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集注】
肆,犹陈也。肆师佐宗伯,陈列祭祀之位及牲器粢盛。
郁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集注】
郁,郁金香草也,以和鬯。
鬯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集注】
鬯,酿秬为酒,芬芳条畅于上下也。秬如黑黍,一稃二米。
鸡人,下士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司尊彝,下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集注】
彝亦尊也。实郁鬯者曰彝。彝,法也,言为尊之法也。
司几筵,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集注】
筵亦席也。铺陈曰筵,藉之曰席。《尚书》“敷重底席”,《礼记》“天子之席三重”,则筵亦可通谓之席。
天府,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集注】
府以天名,尊所藏,若天物然。
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集注】
瑞,信节也。其职曰掌玉瑞、玉器之藏,事神所用为多,故列于礼官。
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集注】
命,谓王命官册书。古者命赐群下,必于祖庙,故冢宰诏王以爵禄驭群臣,而典命、司服则列于礼官。
司服,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典祀,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守祧,奄八人,女祧每庙二人,奚四人。
【集注】
远庙曰祧,藏迁主焉。庙祧之辨,郑氏、王氏说,详见《礼记·王制》孔疏。守祧用奄与女奚者,岂祭祀虽无女尸,而先后朝,祭服及遗器亦藏于祧与?〇疏:天子七庙,通姜嫄庙为八。奄,每庙一人。
世妇,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
【集注】
此女官设府于内,以掌后宫之礼者,上自王后,下及内外宗,皆其所教,以外命妇有齿德者为之,所谓女傅也。内宰自外而治内,春官世妇自内而达外,必如此法制乃备。或以为即天官之世妇,误矣。
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
【集注】
内女,王同姓之女。有爵,适大夫及士者。曰凡,无常数也。
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
【集注】
外女,王诸姑姊妹之女,九嫔、世妇、女御,为治官之属。内、外宗,为礼官之属。皆制礼之精意。
冢人,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集注】
冢,封土为丘陇,象冢而为之。《尔雅》:“山顶曰冢。”
墓大夫,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职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集注】
职,主也。〇庄渠魏氏曰:“孝子荒迷中弗能如礼,故特设官相之,先王之体群臣,可谓至矣。”
大司乐,中大夫二人;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瞽矇,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视瞭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二十人。
【集注】
无目眹谓之瞽,有目眹而无见谓之矇,有目无眸子谓之瞍。瞭,目明者。乐歌必用瞽者,以其审于听也。
典同,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集注】
同,阴律也。不以阳律名官者,同者,同于律也,曰典律不足以包同,曰典同则律可知矣。
磬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钟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笙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镈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集注】
镈,如编钟而大,视大镛则小,独在一簴。《国语》曰:“细钧有钟无镈。”尚大故也。“大钧有镈无钟”,尚细故也。
韎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集注】
韎,东夷之乐。鞻氏掌四夷之乐,而特设韎师,盖周起岐雍,其化先行于南,次及于北。而东方独阻风教,商奄既诛,淮夷徐戎尚为鲁患,故特设一官。肄东夷之乐,以志王化之难成。《职方》首扬州,亦此义也。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众寡无数,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集注】
旄,旄牛尾,舞者所持以指麾。
籥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集注】
籥,舞者所吹。
籥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集注】
吹籥以为诗章。
鞻氏,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集注】
鞻,读如屦。鞻,四夷舞者之所屝也。
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集注】
庸,功也。古者有功,多铸器以铭之。《春秋传》:“季武子以所得于齐之兵,作林钟而铭鲁功焉。”
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集注】
干,舞者所持,谓楯也。《春秋传》:“万者何?干舞也。”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师,上士二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集注】
问龟曰卜。
龟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集注】
工,攻龟。
菙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集注】
燋焌用荆菙之类,即《士丧礼》所谓“楚焞”也。
占人,下士八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集注】
占蓍龟之卦兆吉凶。
筮人,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集注】
问蓍曰筮,其占《易》。
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视祲,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集注】
祲,阴阳相侵,渐成祥者。《春秋传》,鲁梓慎曰:“吾见赤黑之祲。”
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丧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诅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司巫,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集注】
古者,民之精爽不携贰者,神明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圣人用之,使制神之处位次主。
男巫,无数。女巫,无数。其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大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集注】
王氏《详说》曰:“《玉藻》曰:‘左史书动,右史书言。’以《左传》考之,左史即大史,右史即内史。《襄二十五年》载齐太史书崔杼之事,非书动乎?《僖二十八年》载王命内史策命晋侯,非书言乎?”
冯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集注】
冯,乘也。相,视也。世登高台,以视天文之次序。天文属太史。《月令》曰,乃命太史,司天日月星辰之行。
保章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集注】
保,守也。世守天文之变。
内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集注】
孙伟夫曰:“史官为宗伯之属,以宗庙典籍具存,非博通之士,莫能胜任也。”
外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御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其史百有二十人,府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巾车,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工百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集注】
巾犹衣也。
典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集注】
路,王所乘车。
车仆,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集注】
王志长曰:“戎仆已列五仆中,而春官复设车仆,专掌戎路之政。意者,先王以礼齐天下,而师旅之事,彊力先发为尚,故特以属礼官与?”
司常,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都宗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家宗人,如都宗人之数。
凡以神士者无数,以其艺为之贵贱之等。
【集注】
王氏曰:“艺即掌三辰之法,以犹鬼神之居,辨其名物。”
大宗伯
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
【集注】
李耜卿曰:“邦礼有五,独言掌吉礼者,礼有五经,莫重于祭,举首以该终也。建,立也。保,安也。正伦理则立,笃恩义则安,上下各得其所而皆安,故曰‘建保邦国’也。”
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
【集注】
国家无故,上下和睦,以事天地、宗庙、百神,乃人事之最吉者,故曰吉礼。丧疾祸乱,则祀事不能举矣。都家乡邑,皆有鬼神 之祀,此不言者,统于邦国也。〇丘氏曰:“上言神鬼,上下也。此言鬼神,内外也。”
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
【集注】
禋之言烟,周人尚臭,烟,气之臭闻者。实柴,实牛柴上也。槱,积也。《诗》曰:“芃芃棫朴,薪之槱之。”司中,三能三阶也。司命,文昌宫星。或曰:虚宿下有司命星,主人寿夭。风师,箕也。雨师,毕也。三祀皆积柴实牲体,燔燎而升烟,各举其一,互相备也。冢宰、司徒,所莅祀事,皆首五帝者,举五帝则昊天上帝不必言矣。此不及五帝者,举昊天上帝则五帝可知也。《司寇职》:“禋祀五帝,则戒日。”〇程子曰:“天与帝,一也。天言其体,帝言其主。”〇朱子曰:“说上帝是总说帝,说五帝是五方帝,说昊天上帝只是说天。”〇张氏曰:“《尚书》曰‘明禋’,《国语》‘精意以享曰禋’,郑氏取义于升烟,误矣。”
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沉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
【集注】
不言祭地,此皆地,祭地可知也。阴祀自血起,贵气臭也。社稷,土谷之神,有德者配食焉。共工氏之子曰句龙,食于社;厉山氏之子曰柱,食于稷。汤迁之而祀弃。五祀者,五官之神,四时迎五行之气于四郊,而祭五德之帝,亦食此神焉。少昊氏之子曰重,为句芒,食于木;该为蓐收,食于金;修及熙为元冥,食于水;颛顼氏之子曰黎,为祝融,食于火;句龙为后土,食于土。五岳,东曰岱宗,南曰衡山,西曰华山,北曰恒山,中曰嵩高山。祭山林曰狸,川泽曰沉,顺其性之含藏也。疈,剖牲胸也。疈而磔之,谓磔攘及蜡祭。《郊特牲》曰:“八蜡以记四方。”又曰:“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飨农及邮表畷、禽兽,仁之至义之尽也。”〇李耜卿曰:“祀天神、祭地,其时其地,详见《大司乐》。而此经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典瑞职》:‘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王制》:‘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则地 之祭,自不得以社当之。然此经序祭,有社无。《司徒》、《鼓人职》,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亦言社而不及。《典瑞职》,以圭璧礼诸神。祀地之外,不著社稷。《大司乐》,分乐以祭,亦不别著社稷。于祭地之后,二者又言 而不及社,似乎彼此互见,而 祭、社祭,礼无殊也。”〇勉斋黄氏曰:“社祭土,稷祭谷,土谷之祭,达于上下,故方丘与社皆祭地也。而《宗伯》序祭,有社无,举社则其礼达于上下,举则天子独用之。《鼓人职》不曰‘祭’,而曰‘社祭’,亦以其礼达乎上下也。《大司乐》,灵鼓、灵鼗,以祭地。则 祭社祭,其用同矣。”此说较之贾疏所谓以小该大者,尤为长于理而合于经也。《祭法》,王有大社,又有王社。张子曰:“大社祭天下之地,王社祭京师之地。”说本《白虎通》。窃意大社立于王宫,乃祭京师之地。京,大也。师,众也。京师之社,固可称大。王者无外社,系以王则祭天下之地 也。此礼惟王有之,诸侯以下则否。王社所在,书传无文,其即泽中之方丘与?〇王志长曰:“五祀在社稷之下,五岳之上,则非门户等可知。但郑氏注五官之神,从五帝而祀于四郊,则天神之属不宜血祭。”〇祀则首举昊天上帝,而不及五帝,祭则不言地,而首社稷者,五帝之祀,已前见矣,而昊天上帝未见,故举之,以见其为天神之首。祀地 则上经已见,故独举社稷以下也。不及四渎者,上举五岳,下及山林川泽,则四渎从五岳之礼,不必言矣。在天为四时,在地为五行,岂四郊迎气,祀五帝于上而用禋祀,祭五官于下而用血祭与?抑别祭而不于迎气之日与?
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集注】
旧说,宗庙之祭,有此六享。肆、献、祼、馈食,在四时之上,则是祫也,禘也。肆者,进所解牲体,谓荐熟时也。献,献醴,谓荐血腥也。祼之言灌,灌以郁鬯,谓始献尸求神时也。祫言肆献,禘言馈食,互相备也。〇四时常祭之外,莫重于祫、禘,莫多于月祭。肆、献谓祫也,祼谓禘也。不曰“祫”而曰“肆献”者,时祭亦有祫,惟大祫遍献及毁庙之主也。不曰“禘”而曰“祼”者,献之属莫重于祼,周道也。求神于阴,于极远之祖,尤以祼为合,莫之主也。凡祭皆有祼,而独以言禘者,犹六宗皆禋,而独于昊天上帝言禋祀。凡祭皆有血腥爓熟,而曰郊血,大飨腥也。馈食,疑即《周语》所谓“月祀”,《戴记》所谓“月祭”也。荐新朔奠,其礼略,故自馈食始,而荐血燔膋之节不备。如注疏则当曰以祼、肆、献、馈食享先王,不当分而为二矣。且小宰赞祼将,司徒奉牛牲,羞其肆,笾人掌馈食之笾,皆已前见,无为复举于此,以见祭之有此三节也。盖举祫则无以别于时祭之祫,举月祭则不足以该朔奠与荐新。既以肆献言大祫,以馈食言月祭,故于禘亦不得独举祭名,而称祼耳。馈奠之礼,所以仁死丧,以三虞后即为吉祭,故朔奠可入吉礼。〇肆,陈也,列也。而考《尚书》“眚灾肆赦”,《春秋》“肆大眚”,《韩非子》“虑事广肆”,似兼周遍之义。大祫遍于列祖,故曰“肆献”。大祝肆享,亦谓大祫也。
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禬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
【集注】
丧礼,亲者服焉,疏者含襚。凶,岁凶。札,疫厉。祸灾,谓水火。《春秋传》,宋大水,鲁使人吊,许不吊灾,君子讥之。禬者,使邻国会合货财以恤之。《小行人职》“若国师役,则命犒禬之”,是也。寇,如《春秋传》晋栾盈、宋鱼石自外入而为贼者。乱,如鲁庆父、齐无知自内而作者。恤者,与之同忧而匡救之也。
以宾礼亲邦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
【集注】
六服之内,以时分来,递更而遍。来以春,则曰朝,来以秋,则曰觐,无四方之别。时见无常期,王将有征讨之事,特召其州方伯连帅,为坛于国外,而命事焉,《春秋传》“有事而会”是也。殷,众也。旧说,十二岁王如不巡守,则六服尽朝。四时分来,岁终而遍,王亦为坛而命政焉。所命之政,如王巡守。辩见《秋官·掌客职》。
时聘曰问,殷頫曰视。
【集注】
时聘无常期,诸侯或以故不得朝,则遣问起居。殷,则王室有故,庆喜吊忧,而六服皆使人来视也。
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
【集注】
同谓威其不协僭差者。简众,稽阅车徒之数也。合众者,地有定域,民有常主,所以合其志。大均属军礼,惟均乃可以作师徒,赋马牛、车辇也。大役属军礼,古者城筑,即属役于师旅也。大封属军礼,示侵败王略,则六师及之也。〇《春秋传》,鲁赋于吴八百乘,邾赋六百乘。若为子男则将半。邾以属于吴,而如邾以事晋,盖不独征兵以车乘为差,田役贡赋之数亦如之。故大均属军礼。平丘之会,子产争承曰:“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惧不给也。”则不均之病众,明矣。
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以庆贺之礼亲异姓之国。
【集注】
嘉,善也。因人心所善而为之制。饮食之礼,谓族食也。《文王世子》篇:“族食世降一等。”亲谓昏礼。成谓冠礼。射礼,虽王亦立宾主。王之故旧,为世子时共在学者。脤膰,社稷宗庙之祭肉也。虽主赐兄弟之国,二王后及异姓有大勋劳者亦得赐。《春秋传》:“王使宰孔赐齐侯胙。”又曰:“宋,先代之后,天子有事燔焉。”《大行人》云:“贺庆以赞诸侯之喜。”则亦兼同姓可知。飨燕、脤膰、贺庆之礼达乎诸侯,宾射之礼达乎卿、大夫、士,惟饮、食、昏、冠之礼下逮庶人。而统曰“以亲万民”者,《诗》曰:“尔之教矣,民胥效矣。”凡用于朝廷邦国者,皆所以使民观感而亲睦也。古者君之于臣,皆谓之朋友。《诗》曰:“我有嘉宾。”又曰:“朋友攸摄。”《书》曰:“太史友。”是也。
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壹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集注】
每命异仪,贵贱之位乃正。壹命,始命为正吏也,列国之士,于子男为大夫,王之下士亦一命。受职,治职事也。列国之大夫再命,于子男为卿。卿大夫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王之中士亦再命,则爵弁服。列国之卿三命,始有列位于王,为王臣。王之上士亦三命。公之孤四命,始得具祭器。《礼运》曰:“大夫祭器不假,非礼也。”王之下大夫亦四命。则者,地未成国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为子男,加一等。五命,赐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或曰,为寰内诸侯,赐以八则也。王之卿六命,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诸侯。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七命为侯伯,方三百里以上为成国,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为州牧。王之三公亦八命。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〇李耜卿曰:“职服位器,皆曰受者,自下言之。则与官国皆曰赐者,自上言之。牧与伯皆曰作者,必有过人之功德,乃可作而居此位也。”〇《春秋传》,管仲辞卿礼曰:“有天子之二守高、国在。”栾盈之奔曰:“陪臣盈得罪于王之守臣。”晋巩朔献捷于周,王使诘曰:“未有职司于王室。”以是知列国之卿必受命于王,然后为有位也。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
【集注】
瑞,信也。等,差之也。镇,安也。圭长尺有二寸,以四镇之山为瑑饰,王祭时所执。公,二王之后及三公。双植谓之桓。圭长九寸,以桓为瑑饰,象宫室之有桓楹,所以安其上也。“信”当为“身”。信圭、躬圭,皆长七寸,象人形为瑑饰,而以屈伸为之别。谷所以养人,蒲为席,所以安人,二璧皆径五寸而瑑饰异。〇李耜卿曰:“《杂记》赞大行云:‘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圭之形也。璧形圜,内有孔谓之好,孔外谓之肉,肉倍好谓之璧。”
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
【集注】
挚之言至,所执以自致也。皮帛者,束帛而表以虎豹之皮。羔取其群而不失其类。雁取其候时而行。雉取其耿介而文明。鹜取其不飞迁。鸡取其知时。《曲礼》曰:“饰羔雁者以绘。”《士相见礼》卿大夫执挚以布,而不言绘,盖诸侯之臣与王臣异也。然则天子之孤饰挚以虎皮,公之孤以豹皮与?自雉以下,执之无饰。爵同则挚同,不以命数,故《士相见礼》侯国卿大夫士所挚与此同,但饰异耳。凡挚无庭实。〇雁非家禽,不时得,又不可畜,盖舒雁也,取其安舒而洁白。膳夫受挚以为膳,则皆恒用之物可知矣。
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
【集注】
礼,谓始告神时荐于神坐。《书·金滕》“周公植璧秉珪”是也。宗庙荐玉,与祼同节,祭天宜当实柴之节也。此圜丘方泽及四郊迎气之祭所用。璧圜,象天;琮八方,象地;圭锐,象春物始生;半圭曰璋,象夏物半死;琥猛,象秋严;半璧曰璜,象冬闭藏,地上无物,惟天半见。币以从爵,若人饮酒有酬币。〇不曰四郊而曰四方,疑五岳、四镇、四渎,礼神之玉及牲币皆然。
以天产作阴德,以中礼防之。以地产作阳德,以和乐防之。
【集注】
天产,六牲之属。地产,九谷之属。祭之始,荐血燔膋以求神于幽,所以作阴德也。此近于鬼道,故以礼仪为节,所以防其过。荐黍稷内羞以养神于显,所以作阳德也。此纯乎人道,故以和声合莫,所以防其过。
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
【集注】
李耜卿曰:“此推言礼乐之功用也。人君建中和之极,万民服中和之教,则气之所感,天地䜣合,阴阳相得,煦妪覆育万物。草木茂,句萌达,羽翼奋,角觡生,蛰虫昭苏,胎生者不,卵生者不殈,所谓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也。致百物,谓致物产之祥。”〇以礼乐合天地之化,如春禘、秋尝,春合舞,秋合声之类。合百物之产,如上经所谓“以天产作阴德,以地产作阳德”,及菹醢以水草陆产相间之类。致百物,《大司乐》“六变而诸物皆致”是也。
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帅执事而卜日,宿,视涤濯,莅玉鬯,省牲镬,奉玉齍,诏大号,治其大礼,诏相王之大礼。
【集注】
玉鬯,所以灌也。玉齍,所以盛黍稷也。二者惟宗庙社稷用之。注以玉为礼神之玉,非也。知然者,《大宰职》“祀五帝,赞王币爵之事,祀大神 亦如之”,则礼神之玉,赞奉者,大宰也。其职于享先王后,特言赞玉几、玉爵,盖惟以人道享之,乃有几与玉爵也。大宰既赞玉几、玉爵。故宗伯所掌惟玉鬯、玉齍也。于玉齍曰“奉”,于玉鬯曰“莅”者,小宰赞祼,宗伯惟莅玉鬯而已。镬,所以烹牲。大号,六号之大者,以诏大祝为祝辞。治犹简,习也。〇宿,祭之前夕也。注训申戒,似因大宰视涤濯,然不害宗伯与大宰并视也。
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
【集注】
摄,代也。王不与祭祀,谓疾与丧。
凡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而荐豆笾,彻。
【集注】
外祀,后不与。曰大祭祀者,禘、祫及四时之祭也。
大宾客,则摄而载果。
【集注】
载,为也。果宜作“祼”。君无酌臣之礼,故王拜送,而代王酌献。《大行人职》曰:“上公之礼,再祼而酢。”则后祼亦摄为之。或曰,惟后不与则摄也。
朝觐会同,则为上相。大丧,亦如之。王哭诸侯,亦如之。
【集注】
出接宾曰摈,入诏礼曰相。相者五人,卿为上相。或王或嗣王为丧主,拜宾,宗伯亦为上相。哭诸侯,谓薨于其国,为位而哭之。若来朝而薨,则王为之缌麻。《檀弓》:“天子之哭诸侯也,爵弁绖,衣。”
王命诸侯,则傧。
【集注】
傧,进之也。王将出命,假于祖庙,立依前,南乡。傧者进,当命者使登。内史由王右以策命之。降,再拜稽首,登,受策以出。诸侯爵禄其臣,则于祭焉。
国有大故,则旅上帝及四望。
【集注】
故,谓凶灾。曰上帝,该昊天上帝与五方帝也。旅,陈也。陈其祭事以祈焉,礼不如祀之备。〇旅,山祭也。上帝而曰旅者,遍用事于四郊,所祭非一帝也。《春秋传》郑子产禳火,祈于四鄘。盖其遗制。
王大封,则先告后土。
【集注】
后土,土神也。
乃颁祀于邦国、都家、乡邑。
【集注】
颁其所当祀及其礼。乡邑,公邑也。乡邑之祀,如社禜酺之类。先邦国,次都家,次乡邑,举外以及内也。
《宗伯职》独无“正月之吉,始和布礼于邦国都鄙”云云者,治教政刑,随时损益,礼则一定而不可易,无事每岁和而布之也。礼不下庶人。闺门乡党之礼,则夫人而习之矣。若郊庙、朝廷、邦国之礼,则当官者自肄之,无事县于象魏,使万民观之也。
小宗伯
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
【集注】
库门内,雉门外之左右。
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
【集注】
兆,为坛之营域。黄帝亦于南郊。类,有事而特祭也。依四郊四望之礼,故曰四类。即《大宗伯职》所谓“旅上帝及四望”也。社稷宗庙,非时而祭,皆曰类,则四郊四望亦可类明矣。
兆山川、丘陵、坟衍,各因其方。
【集注】
山该林,川该泽,无原隰之兆者。原隰,平土也。社通于上下,为土祭之最盛矣。
掌五礼之禁令与其用等。
【集注】
用等,牲器尊卑之等。
辨庙祧之昭穆。
【集注】
自始祖之后,父曰昭,子曰穆。
辨吉凶之五服、车旗、宫室之禁。
【集注】
丘氏曰:“九章、七章、五章、三章、一章,此吉服也。斩衰、齐衰、锡衰、缌衰、疑衰,此凶服也。”
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其正室皆谓之门子,掌其政令。
【集注】
三族,谓父、子、孙。《丧服小记》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正室,適子也。将代父当门,故谓之门子。政令谓分族属,明宗法,不得以卑代尊,以孽代宗之类。
毛六牲,辨其名物,而颁之于五官,使共奉之。
【集注】
毛,择毛也。惟大宰不奉牲,总赞王牲事。
辨六齍之名物与其用,使六宫之人共奉之。
【集注】
六齍,即六谷。祭有大小,则用有多寡。
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将。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宾客。
【集注】
六彝,鸡彝、鸟彝、斝彝、黄彝、虎彝、蜼彝。果读为祼。六尊,献尊、象尊、壶尊、著尊、大尊、山尊。按《司尊彝》“惟祭祀陈六彝六尊”,此兼言宾客,则飨宾客于庙,陈六尊亦依祭礼四时所用。若在野外飨,则不用祭祀之尊。故《春秋传》云“牺象不出门”也。六彝,专以待祭祀宾客之祼,故别言之。〇项氏曰:“名六者之名物所实之物。”
掌衣服、车旗、宫室之赏赐。
掌四时祭祀之序事与其礼。
【集注】
序事,序六官之属,所当执之事也。
若国大贞,则奉玉帛以诏号。
【集注】
问事之正曰贞。《国语》“贞于阳卜”。大贞,谓卜立君,卜大封也。玉帛,所以礼神。诏,诏大祝也。号,神号,币号。
大祭祀,省牲,视涤濯。祭之日,逆齍,省镬,告时于王,告备于王。
【集注】
逆齍,受饎人之盛以入也。省镬,视烹腥熟。
凡祭祀、宾客,以时将瓒果。
【集注】
将,送也,犹奉也。祭祀以时奉而授王,宾客以时奉而授宗伯。天子圭瓒,诸侯璋瓒。〇小宰赞祼将之事,实郁鬯以授王也。小宗伯将瓒祼,送瓒于小宰,使实之以祼也。旧说,小宗伯以瓒授王,王以授尸,则无所用小宰之赞矣。
诏相祭祀之小礼。凡大礼,佐大宗伯。
【集注】
小礼,谓王有故,不亲,而使大宰、宗伯摄者。或曰,大礼,交神之大节,小礼又其中之节目也。未至职末辄言此者,以此下皆小宗伯专行事,不佐大宗伯,故于中言之,以结上也。
赐卿、大夫、士爵,则傧。
【集注】
赐犹命也。
小祭祀,掌事,如大宗伯之礼。大宾客,受其将币之齎。
【集注】
谓所齎来贡献之财物也。凡朝觐,礼毕,于庙致贡,行三享之礼。以玉币致享,既讫,其庭实之物,小宗伯受之。〇大宰赞王受玉,小宰受币,其以币将之,财物则小宗伯受之。财物而使礼官受者,庭实旅百,皆所以享宗庙。《礼器》所载“大飨之礼,各以其国之所有,而无常货”是也。此经之齎与赍同义。
若大师,则帅有司而立军社,奉主车。
【集注】
有司,大祝也。王出军,必先有事于社,及迁庙,载其主以行。《春秋传》:“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礼记·曾子问》篇:“天子巡守,以迁庙主行,载于齐车。”是也。社之主用石为之。鄢陵之战,晋张幕虔卜于先君,以主车在军故也。
若军将有事,则与祭,有司将事于四望。
【集注】
“若军将有事,则与祭”句,盖军中之祭,小宗伯与焉。若所征之地,近五岳四渎,则使有司将事而不亲也,非遍祭四望。如有事于东方,则祭海岱。即《肆师职》“祭兵于山川”是也。
若大甸,则帅有司而馌兽于郊,遂颁禽。
【集注】
甸读为田。有司,甸祝也。馌,馈也,以禽馈四方之神于郊,郊有群神之兆也。颁禽谓以予群臣。《礼记》:“颁禽,隆诸长者。”《诗传》:“禽虽多,取三十焉,其馀以予大夫士,以习射于泽宫而分之。”以礼官与军事者,军旅不可以无礼也。以礼官与甸事者,田猎不可以无礼也。大宗伯不行者,天地宗庙、社稷之事为重也。
大灾,及执事祷祠于上下神。
【集注】
曰有司者,专司其事者也。曰执事者,非一官之属。求福曰祷,得求曰祠。
王崩,大肆以秬鬯渳。
【集注】
大肆,大浴也。或曰,始陈尸,伸之。渳,或读为泯,谓浴尸也。大祝以肆鬯渳,小祝赞渳,小宗伯盖察其不如仪。
及执事莅大敛、小敛,率异族而佐。
【集注】
执事,大祝之属。莅,临也。亲敛者当为事官之属。异族佐敛,同姓当序哭也。
县衰冠之式于路门之外。及执事视葬献器,遂哭之。
【集注】
视葬,视其地也。器,明器也。献素献成,皆于殡门外。王哭,则献器者亦哭。
卜葬兆,甫竁,亦如之。既葬,诏相丧祭之礼。
【集注】
兆,墓茔域。甫,始也。竁谓穿圹。丧祭,虞祔也。
成葬而祭墓,为位。
【集注】
祭墓,祭其地之土神也。位,坛位也。
凡王之会同、军旅、甸役之祷祠,肄仪为位。国有祸灾,则亦如之。
【集注】
肄,习也。〇李耜卿曰:“祷祠,即上文将事四望,馌兽于郊之类。肄仪为位,至此始言之者,文相足也。祸灾,即上文所谓大灾。上言‘祷祠’,此言‘肄仪为位’,亦文相足也。”
凡天地之大灾,类社稷宗庙,则为位。
【集注】
类,依其正礼而为之。无祭天地之文者,与篇首所谓四类互相备也。因天地之灾而类及社稷宗庙,则四郊四望之类不必言矣。
凡国之大礼,佐大宗伯。凡小礼,掌事如大宗伯之仪。
【集注】
凡言大礼者,王亲之。小礼,群臣摄。
肆师
肆师之职,掌立国祀之礼,以佐大宗伯。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币。立小祀,用牲。
【集注】
此立侯国之祀也。王国天神、地、人鬼之礼,则大宗伯建之矣。其曰佐者,立之者肆师,定而颁之者大宗伯也。此三事虽侯国之礼,而立之者肆师,故首列焉。“以岁时序其祭祀”以下则王朝之祭祀,奉宗伯所建之成法而宣布焉耳。诸侯不祭天地,则无实柴之祀,其宗庙之祭,无旅币,无方之奠。未赐珪瓒,则不敢为鬯。虽赐乐,不敢备六代之舞。故大祀止于玉帛、牲牷。若天子,则圭璧以祀日月星辰,璋邸射以祀山川,不得云次祀用牲币矣。
以岁时序其祭祀及其祈珥。
【集注】
易彦祥曰:“《小子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羊人职》‘祈珥共羊牲’,与此文同。至《秋官·士师职》则曰:‘凡刉珥,奉犬牲。’后郑并改‘祈’爲‘刉’,且以‘珥’当从血为‘衈’,引《杂记》衅羊之说。然《羊人》、《小子职》衅积,衅邦器、军器,皆直谓之衅,不应宫兆始成之衅独谓之祈珥。”刘中义云:“珥、弭,字之误也。祈谓小祝之祈福祥,弭谓小祝之弭兵灾。”今从之。
大祭祀,展牺牲,系于牢,颁于职人。
【集注】
职人,谓充人及监门,职当系牲而养之者。
凡祭祀之卜日、宿、为期,诏相其礼,视涤濯亦如之。
【集注】
涤濯摡拭,各有节次,故亦诏相之。
祭之日,表齍盛,告洁;展器陈,告备;及果,筑。相治小礼,诛其怠慢者。
【集注】
簠以盛稻粱,簋以盛黍稷,有盖,不知其实,故以徽识表之。陈,陈列也。筑,筑郁金煮之以和鬯。〇筑与“筑防”、“筑城”之“筑”同义。
掌兆中、庙中之禁令。凡祭祀礼成,则告事毕。
【集注】
兆,坛茔域。
大宾客,莅几筵,筑,赞果将。
【集注】
酌郁鬯,授大宗伯载祼。
大朝觐,佐傧。共设匪罋之礼。飨食,授祭。
【集注】
大朝觐,谓大会同时之朝觐也。若四时常朝,则小行人为承傧。《公食大夫礼》:“若不亲食,使大夫以侑币致之。豆实实于罋,簋实实于筐。”匪,或“筐”字之误也。肆师不掌饮食,盖掌其礼而使掌客等共设之。授祭,授宾祭肺也。《大宰职》“大朝觐”与“会同”并列,则为四时常朝者众,此不言会同,则为大会同时之朝觐也。
与祝侯禳于畺及郊。
【集注】
侯禳,小祝职也。侯,候迎善气。
大丧,大渳以鬯,则筑。
【集注】
后、世子丧,浴皆以鬯。
令外内命妇序哭。禁外内命男女之衰不中法者,且授之杖。
【集注】
外命男,六乡以出也。内命男,朝廷卿大夫士也。其妻为外命女。《丧服》,为夫之君齐衰不杖。内命女,王之三夫人以下。诸侯丧礼,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天子之丧礼未闻。
凡师甸,用牲于社宗,则为位。
【集注】
社,军社也。宗,迁主也。〇李耜卿曰:“甸字疑衍。”
类造上帝,封于大神。祭兵于山川,亦如之。
【集注】
造,即也。为兆以类礼,即祭上帝也。封谓坛也。大神,社及方岳也。山川,盖军之所依止。上经“用牲于社宗”,据在军。下云“师不功”,据败退后。则此经,其克胜后告天及社之事与?
凡师不功,则助牵主车。
【集注】
助大司马。
凡四时之大甸猎,祭表貉,则为位。
【集注】
貉,师祭也。于立表之处,祭始造军法者。其神盖蚩尤,或曰黄帝。四时之田猎,有曰大者,岂王或不亲,而使司马即事,则为小与?王之会同、军旅、甸役之祷祠,小宗伯为位,而肆师复为师甸。祭祀之位者,小宗伯所掌者,特有祈请。肆师所掌,则师甸之常祭也。将战而用牲于社宗,既胜而告于上帝、大神、山川。田猎而祭表貉,皆常祭也,特有祈请,则其礼宜简于常祭,而乃使小宗伯为位者,其事非常,则所以斟酌其仪位者,非礼官之师不敢专也。肆师则遵循故典而已。师甸,大宗伯不与,故小宗伯专其礼。
尝之日,莅卜来岁之芟。
【集注】
薙草而预卜之,何也?《月令》:“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稻人职》:“以涉扬其芟作田。”盖雨行以时,则所芟之草可化为粪,故预卜之。
狝之日,莅卜来岁之戒。
【集注】
问后岁兵寇之备。
社之日,莅卜来岁之稼。
【集注】
卜来岁之稼,则社宜为秋祭。
若国有大故,则令国人祭。岁时之祭祀亦如之。
【集注】
大故,谓水旱凶荒。所令祭者,社及禜酺。国人,乡遂都邑之有司及其民也。岁时之祭祀,《月令》“仲春,命民社”之类。
凡卿大夫之丧,相其礼。
【集注】
易氏曰:“非相其家礼,相国之丧礼,职丧听之者。”
凡国之大事,治其礼仪,以佐宗伯。凡国之小事,治其礼仪而掌其事,如宗伯之礼。
【集注】
统言宗伯者,或佐大宗伯,或佐小宗伯也。国之大事,小宗伯既佐大宗伯,而肆师复佐之,何也?肆师兼治礼仪,又或小宗伯有故,不得与,则摄而佐大宗伯也。国之小事,小宗伯掌之,而肆师复掌之,何也?亦摄小宗伯也。如大师,小宗伯一人在行,一人在丧与疾,则祭祀、宾客不得不以肆师摄矣。不曰大事佐大宗伯,小事佐小宗伯,何也?设王有疾而大宗伯摄祭,则大宗伯之事不得不以小宗伯摄。大宗伯有丧与疾亦然。设小宗伯各有事故,则小宗伯之事亦或以大宗伯摄。
郁人
郁人掌祼器。
【集注】
谓彝及舟与瓒。
凡祭祀、宾客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
凡祼玉,濯之陈之,以赞祼事。诏祼将之仪与其节。
【集注】
祼玉,谓圭瓒、璋瓒。
凡祼事,沃盥。
【集注】
上经既言濯祼玉,则此主共祼者,沃盥之水与器也。
大丧之渳,共其肆器。
【集注】
肆器,陈尸之器。《丧大记》:“君设大盘造冰焉,设床襢笫有枕。”此之谓肆器。
及葬,共其祼器,遂狸之。
【集注】
遣奠之彝与瓒也,狸于祖庙阶间,明奠终于此。或曰,乃明器纳之圹中者。
大祭祀,与量人受举斝之卒爵而饮之。
【集注】
斝,受福之嘏,声误也。王酳尸,尸嘏王,此其卒爵也。受饮,卒爵,必与量人者,郁人赞祼时,量人制从献之脯㸋事相成。
鬯人
鬯人掌共秬鬯而饰之。
【集注】
秬鬯,未和郁者。饰之,谓设巾。
凡祭祀,社壝用大罍,禜门用瓢赍,庙用脩。凡山川四方用蜃,凡祼事用概,凡疈事用散。
【集注】
罍,瓦器。《春秋传》:“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山川之神,则水旱厉疫之灾,于是乎禜之。”门,国门也。瓢谓瓢蠡也。赍,读为齐。取甘瓢割去抵,以齐为尊。脩、蜃、概、散,皆漆尊也。脩,或读为卣。蜃,饰以蜃者。概,尊以朱带者。无饰曰散。〇首社壝,天地之祀,无鬯也。灌鬯以求神也。天地之神,无所不在,社有主,则可以人道求之矣。先儒以《大宗伯》有“莅玉鬯”之文,遂谓天地亦用鬯,非也。《大宰职》“祀五帝及大神,赞玉币爵”之事,故《宗伯职》特出“莅玉鬯,奉玉齍,以法所掌玉”事。独此二者,乃宗庙社稷所用,不得据此谓天地亦用鬯也。其文总承“祀大神,享大鬼,祭大”之后者,以“卜日,宿,视涤濯,省镬,诏号”,乃三礼之所同耳。凡祼事,谓宾客之祼事也。不曰宾客用概者,王吊临,共介鬯,则吊临亦用祼也。《郁人》统言祭祀、宾客之祼事。则凡祼事沃盥,谓祭祀、宾客也。此经既条列祭祀所用,而又曰“凡祼事用概”,则谓宾客吊临之祼可知矣。冠礼亦有祼,故以“凡”该之。庙,疑当作“望”,庙用六彝,已见《司尊彝职》,而此经备列诸祼事,不宜遗五岳四渎。旧说祼当为埋,非也。上列四望,下列山川,则埋祭已具矣。〇李耜卿曰:“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今既有四方,又曰疈事者,盖专指百物。以用器有异,故别言之耳。”〇《表记》:“天子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或因郊祀以稷配,降神用鬯,连类而及之,尤不足据。
大丧之大渳,设斗,共其衅鬯。
【集注】
斗,所以沃尸也。衅鬯,衅尸之鬯酒也。
凡王之齐事,共其秬鬯。
【集注】
给淬浴。
凡王吊临,共介鬯。
【集注】
以尊适卑曰临。《曲礼》:“挚,天子鬯,王至尊,介为致之。”《檀弓》曰:“临诸侯,畛于鬼神,曰‘有天王某甫’。”盖王适四方,舍诸侯祖庙,祝告其神之辞,介于是进鬯。
鸡人
鸡人掌共鸡牲,辨其物。
大祭祀,夜呼旦以叫百官。凡国之大宾客、会同、军旅、丧纪,亦如之。
凡国事为期,则告之时。
【集注】
告其有司主事者。不曰告之日,而曰告之时者,用事有早暮,如春朝朝日、秋暮夕月之类。
凡祭祀,面禳,衅,共其鸡牲。
【集注】
面禳者,侯禳于畺及郊,四方皆用事焉。衅,衅庙之属。
司尊彝
司尊彝掌六尊、六彝之位,诏其酌,辨其用与其实。
【集注】
位,所陈之处。酌,泲之使可酌,即下经郁齐献酌等。用,谓四时祭祀所用各异。实,郁及醴齐之属。
春祠,夏禴,祼用鸡彝、鸟彝,皆有舟;其朝践用两献尊,其再献用两象尊,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秋尝冬烝,祼用斝彝、黄彝,皆有舟;其朝献用两著尊,其馈献用两壶尊,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凡四时之间祀,追享,朝享,祼用虎彝、蜼彝,皆有舟;其朝践用两大尊,其再献用两山尊,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
【集注】
朝践,谓荐血腥、酌醴,始行祭事。后于是荐朝事之豆笾,既又酌献。朝献,谓尸卒食,王酳之。其变朝践为朝献者,尊相因也。再献者,王酳尸之后,后酌亚献,诸臣为宾,又次后酌盎齐,备卒食之三献。馈献,谓荐熟时,后荐馈食之豆笾。其变再献为馈献,亦尊相因也。凡此九酌,王及后各四,诸臣一,祭之正也。鸡彝、鸟彝,谓刻画其形。舟,尊下台。献读为牺。牺尊,饰以翡翠。或曰,画牺牛形。象尊,饰以象骨。《明堂位》牺象周尊也。昨读为酢。尊以献神,罍则诸臣献尸后所酌,以自酢者。尸酢,王、后即用醴齐、盎齐,尊故也。斝读为稼,斝彝,画禾稼也。黄彝,以黄金为目。《明堂位》:“夏后氏以鸡彝,殷以斝,周以黄目。”《郊特牲》:“黄目,郁气之上尊也。”著尊,著地无足。《明堂位》:“著殷尊也。”壶者,以壶为尊。《春秋传》:“尊以鲁壶。”追享,禘祫也。朝享,月朔之祭。《春秋传》:“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蜼,禺属,卬鼻而长尾。大尊,大古之瓦尊。山尊,山罍也,亦刻画为云山之形。彝与尊各用二者,郁鬯与齐皆配以明水,或曰王与后各酌其一也。〇追享,谓大祫及禘,皆追远之祭,即《宗伯职》所谓肆献祼也。朝享,谓月朔朝庙之祭,即《宗伯职》所谓馈食也。但此经朝享亦有朝践。而《宗伯职》独言馈食,似从馈食始,岂月朔之祭,自馈食以下礼皆备,而朝践之礼减略,遂独举馈食以为名,犹凡祭皆有血腥爓孰,而曰“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与?《周官》每同事而异词,所以互发其义也。盖因此经,以见《宗伯职》所谓肆献祼,乃大祫与禘,追享远祖之祭;所谓馈食,乃月朔朝庙之祭。又因《宗伯职》,以见大祫异于时祫,以遍陈毁庙之主,及禘以祼为主,月祭以馈食为主之义也。五齐以实彝尊,则罍之实为三酒可知矣。罍为诸臣所自酢,则尸酢王与后,即用所献之齐,诸臣献尸亦得以齐,可知矣。曰郁齐献酌,则郁合鬯,而仍和以齐可知矣。旧说,惟大事于太庙备五齐三酒,非也。《酒正职》“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以实八尊”,以义推之,祼用郁齐,朝践馈食所用者,其四齐也。祼用二彝,器异而齐同也。朝践馈食,各用二尊,器同而齐异也。每用二者,《礼器》“君西酌牺象,夫人东酌罍尊”,夫妇不相袭也。三酒亦当用三罍。宾礼,九献不数祼,则祭祀可知。疑朝践馈食及酳尸,皆王、后各一献,诸臣各一献也。诸臣之三献,当以同姓、异姓嗣举奠为次,故用三酒。如旧说,王与后各四献,诸臣一献,则于皆有罍之义不可通矣。
凡六彝六尊之酌。
【集注】
凡,如“凡其死生鲜薧”之“凡”,谓别而次之也。下有凡酒,而此不言罍者,省文也。
郁齐献酌,醴齐缩酌,盎齐涚酌,凡酒修酌。
【集注】
《礼运》:“玄酒在室,醴盏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以五齐次之,则盏酒盎齐也。献读为“摩莎”之“莎”。煮郁和秬鬯,以盎齐摩莎泲之,出其香汁。《郊特牲》所谓“汁献涚于盏酒”也。醴齐尤浊,和以明酌,泲之以茅,缩去滓,所谓缩酌用茅也。盎齐差清,和以清酒,泲之,所谓盏酒涚于清也。其馀三齐,泛从醴,缇、沉从盎。凡酒,谓三酒也。修,读如“涤濯”之“涤”。涤酌,以水和而泲之。祼用郁齐,朝用醴齐,馈用盎齐,诸臣自酢用凡酒。
大丧,存奠彝,大旅亦如之。
【集注】
存,省也。谓大遣时奠者,朝设夕乃彻。天地至尊,不祼,此得用彝者,亦奠之而已。〇文义与“国子存游倅”同,盖存而不用也。虞而立尸,始以神道事焉。魄体尚在殡,故不忍遽以神道求之。四望本宜用祼,以与五帝同祀,且遍于上下百神,故不用祼。此礼义之所以深而通也。
司几筵
司几筵掌五几、五席之名物,辨其用与其位。
凡大朝觐、大飨射,凡封国、命诸侯,王位设黼依,依前南乡设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加次席黼纯,左右玉几。
【集注】
依,制如屏风。黼依者,以绛帛为质,绣斧于依前。左右设几,优至尊也。纷,白绣也。纯,缘也。莞,细苇也。缫,读为“藻率”之“藻”,削蒲蒻展之,编以五采。画,画云气也。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
祀先王、昨席,亦如之。
【集注】
昨读为酢,谓祭祀及王受酢之席。尸卒食,王酳之,卒爵,祝受之,又酌授尸,尸酢王,于是席王于户内。
诸侯祭祀席,蒲筵缋纯,加莞席纷纯,右雕几。
【集注】
缋,画文也。
昨席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筵国宾于牖前亦如之,左彤几。
【集注】
别言“左彤几”于“筵国宾”之后者,示昨席无几也。人道尚左,鬼神尚右。〇王昭禹曰:“分布采色曰缋,摹成物体曰画。《考工记》曰:‘青与白相次,赤与黑相次。’所谓缋也。又曰:‘山以章,水以龙。’所谓画也。”〇于诸侯言祭席、酢席之异,则王之祭、酢同席可知矣。于诸侯言祭席、宾筵之异,则王之宾、祭同席可知矣。于诸侯举宾筵,于王不言者,诸侯之席再重,知诸侯相为宾之筵,则王之筵诸侯可知矣。于王先举朝觐、飨射、封国、命诸侯,而后及祭席、酢席,文当然也。若先列祭席,而曰“酢亦如之,朝觐、飨射、封国、命诸侯亦如之”,则赘矣。《礼器》“鬼神单席”,岂异代之礼与?
甸役,则设熊席,右漆几。
【集注】
谓有司祭表貉所设席也。
凡丧事,设苇席,右素几。其柏席用萑黼纯,诸侯则纷纯,每敦一几。
【集注】
丧事,谓凡奠也。萑,如苇而细。柏席,迫地之席,苇加其上。或曰载黍稷之席。或曰柏,椁字之讹。椁席,藏中神坐之席也。敦读为焘,焘,覆也。棺在殡则椁焘。周礼虽合葬,若同时在殡,则异几,故曰“每敦一几”也。黼纯,兼上三席,诸侯则以纷别之。
凡吉事变几,凶事仍几。
【集注】
仍,因也。吉事,谓王祭宗庙。祼于室,馈食于堂,绎于祊,每事易几。凶事,谓凡奠,朝夕相因。
天府
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
【集注】
始祖之庙也。禁令,谓防守及陈藏之法。
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若有大祭、大丧,则出而陈之;既事,藏之。
【集注】
大祭,禘祫也。
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诏王察群吏之治。
【集注】
治中,治职事之簿书。谓之中者,示合于经制也。
上春,衅宝镇及宝器。
凡吉凶之事,祖庙之中沃盥,执烛。季冬,陈玉,以贞来岁之美恶。
【集注】
陈玉以礼神也。
若迁宝,则奉之。
【集注】
若国迁,则奉宝以之新庙也。
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之。
【集注】
司民,轩辕角也。司禄,文昌第四星,或曰下能也。地官献贤能之书、秋官计狱弊讼及邦之盟书皆登于天府,而不见于本职,何也?此职载受藏治中,以诏王察群吏之治也。载受藏民数、谷数,以祭天之司民、司禄,陈玉而与执事也。若贤能之书,狱讼之计,盟约之文,其得失当否,天府既不纠察,又不与执事,是以散见于二官,而不详于本职耳。〇李耜卿曰:“秋官有司民之职,孟冬祀司民、司寇,献民数于王。然则地官有司禄之职,献谷数者,必司徒也。”
典瑞
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饰。
【集注】
人执以见曰瑞,礼神曰器。瑞,符信也。服饰,谓缫藉。天府所藏玉,先王之遗物。典瑞所藏,则时王所用。
王晋大圭,执镇圭,缫藉五采五就,以朝日。
【集注】
晋读为搢,插于衣带间。缫,所以藉玉也。木为中干,用韦衣而画之。或曰,冕缫,织丝为之,圭缫亦然。一帀为一就,五就,五帀也。天子春分朝日,秋分夕月。圭制俱见《玉人职》。
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子执谷璧,男执蒲璧,缫皆二采再就。以朝、觐、宗、遇、会同于王。诸侯相见,亦如之。
【集注】
三采,朱、白、苍。二采,朱、绿也。《觐礼》曰:“侯氏入门右,坐奠圭,再拜稽首。”于王举朝日则祀,天地宗庙不必言矣。于诸侯举朝、觐、宗、遇、会同,则祭祀不必言矣。
瑑圭、璋、璧、琮,缫皆二采一就,以頫聘。
【集注】
璋以聘后夫人,以琮享之。瑑有圻鄂瑑起。遣臣聘,不得执君之圭璧。无桓信躬与蒲谷之文,直瑑之而已。
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集注】
邸,本也。于中央为璧,圭本着于璧,而其末四出,一玉俱成。祀天,圜丘之祭。不曰旅五帝,而曰旅上帝者,四时迎气及国有大故,遍祀五帝,孟春之郊,季秋明堂之享,皆用之也。
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集注】
祀地,方泽之祭也。〇李耜卿曰:“《大宗伯》六器与六瑞、六挚相次,则苍璧黄琮,或初致其神,奠玉而礼之,如执挚以见者,故曰礼天礼地。此‘四圭有邸’、‘两圭有邸’,与‘祼圭有瓒’为类,则邸当亦瓒属。《表记》曰:‘秬鬯以祀上帝。’则此邸,疑或注秬鬯者。虽不以祼,而奠以享神,故曰祀天祀地。推之下文,圭璧者,是于圭头为器如璧,璋邸射者,是于璋头为器,如邸而射,皆挹鬯爵也。郑氏见《大宗伯》有苍璧黄琮之文,此官无之,而别云‘四圭有邸’、‘两圭有邸’,遂以苍璧所礼者,冬至圜丘之祀,四圭则夏正郊天,黄琮所礼者,昆仑之祭,两圭则神州之神。又合而一之曰,苍璧为邸,四圭托焉,黄琮为邸,两圭托焉。更无他据,今且阙之。”
祼圭有瓒,以肆先王,以祼宾客。
【集注】
于圭头为器,可以挹鬯祼祭,谓之瓒。于先王言肆,于宾客言祼者,《宗伯职》“以肆献祼享先王”。以祼代禘,故于此言肆,以明凡祭皆有祼也。祭之祼,灌地以降神,故直言祼宾客,以示无灌地之礼。
圭璧,以祀日月星辰。
【集注】
圭其邸为璧,取杀于上帝。
璋邸射,以祀山川,以造赠宾客。
【集注】
射,剡也。璋有邸而射,取杀于四望。造赠宾客,谓致稍饩时,造馆赠之。使还赠贿,亦执以将命。或以《周官》每以四望与山川并举,疑非五岳四渎,非也。山林川泽、丘陵坟衍皆有兆,而五岳、四镇、四渎尤地 之尊者,故别言之。《小宗伯》职“有司将事于四望”,曰于则以地言之,而不得泛指他神,明矣。
土圭以致四时日月,封国则以土地。
珍圭以征守,以恤凶荒。
【集注】
珍,故书或为“镇”。以征守者,以征召守国诸侯。恤者,开府库振救之,亦谓侯国之有凶荒者。〇李耜卿曰:“掌节之节,守国行道之用也。典瑞之瑞,作事之信也。先儒或谓瑞即节,误矣。”
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
【集注】
牙璋,瑑以为牙。齿牙,兵象。
璧羡以起度。
【集注】
羡,隋圆也。此璧本径九寸,旁减一寸以益上下。故高一尺,横径八寸。十寸之尺,十之则为丈。八寸之尺,十之则为寻。从横皆可为度。
驵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敛尸。
【集注】
驵当为“组”。渠眉,玉饰之沟瑑也。以组穿联六玉沟瑑之中,于大敛加焉。圭在左,璋在首,琥在右,璜在足,璧在背,琮在腹,盖取象于方明,神之也。六玉,两头皆有孔,又于孔间为沟渠。于沟之两畔稍高为眉瑑。疏璧琮,义未详。
谷圭以和难,以聘女。
【集注】
谷,善也。其饰若粟文然。和难,如《春秋》鲁宣公及齐侯平莒及郯,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其聘女则以纳征焉。
琬圭以治德,以结好。
【集注】
诸侯有德,王命赐之。《大行人职》:“时聘以结诸侯之好。”〇所条列无学校之事,则以治德者,岂视学养老之所执与?
琰圭以易行,以除慝。
【集注】
使易恶行而为善,则以此圭责让喻告之。《大行人职》:“殷頫以除邦国之慝。”
大祭祀、大旅,凡宾客之事,共其玉器而奉之。
【集注】
玉器,四圭、祼圭之属。
大丧,共饭玉、含玉、赠玉。
【集注】
饭玉,碎玉以杂米。含玉,柱左右及在口中者。赠玉,盖璧也。赠用玄纁束帛,天子加以璧。
凡玉器出,则共奉之。
【集注】
玉器出,谓王所好赐也。奉之,送以往,远则送于使者。〇祭祀宾客,则始终奉之,俟事毕而藏焉。若王所好赐,及聘使所执,有司所用,丧纪所需,则惟出之时共奉之,以付其人。其应反者,则俟其人之事毕而自反之也。
典命
典命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
【集注】
五仪,公、侯、伯、子、男之仪。五等,谓孤以下四命、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也。或言仪,或言命,互文也。
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五为节。
【集注】
上公,谓王之三公,加命为二伯,与二王之后。国家,谓城与宫之制。公之城方九里,宫方九百步。侯、伯、子、男降杀以两。馀见《司服》、《巾车》、《大行人职》。
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
【集注】
四命,中下大夫也。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
凡诸侯之適子,誓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
【集注】
誓,命而戒之也。誓与未誓,皆据父在而言。若父卒后,得誓者得与诸侯序。〇明斋王氏曰:“立適,周之达礼。然犹兼象贤之意,必贤足以继世,天子乃命为世子,而不得擅易也。”
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视小国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数。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其士不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数。
【集注】
视小国之君者,列于卿大夫之位而礼如子、男也。《周官》公孤不列职,而其名散见于他职。此曰公之孤,则知凡曰孤卿者,乃王之三孤矣。
司服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
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飨射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玄冕。
【集注】
六服同冕,首饰尊也。先公,谓稷之后,太王之先,不窋至诸盩。群小祀,丘陵、坟衍、四方百物之属。大裘,羔裘也。衮,卷龙衣也。古者冕服十二章。《益稷》:“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缋,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至周,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春秋传》所谓三辰旂旗是也。冕服止九章,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尊其神明也。九章,初一曰龙,次二曰山,次三曰华虫,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画以为缋;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以为绣。衮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鷩画以雉,谓华虫也,衣三章,裳四章,凡七。毳画虎蜼,衣三章,裳二章,凡五。希刺粉米,无画,衣一章,裳二章,凡三。玄者衣无文,裳刺黻而已。凡冕服皆玄衣裳。希读为,或作黹,字之误也。〇刘执中曰:“《书》称‘舜曰,予欲观古人之象’,则天子衣裳之章十有二,其来远矣。且交龙为旂,周之衣不去龙,熊虎为旗,周之裳不去虎蜼,何独日月为常,而去衣章之日月星辰乎?《典命》‘上公九命’,以九为节。推而上之,天子衮冕十有二章,明矣。”〇享先王以衮冕,则祀天地之服备十二章可知矣。不敢服日月星辰之章以祀先王,与不敢以衮祀先公,其义一也。
凡兵事,韦弁服。
【集注】
以靺韦为弁,又以为衣裳。
视朝,则皮弁服。
【集注】
皮弁服,十五升白布衣,积素以为裳。王受诸侯朝觐于庙,则衮冕。
凡甸,冠弁服。
【集注】
甸,田猎也。冠弁,委貌,即玄冠也。其服缁布衣,亦积素以为裳。诸侯则以视朝。
凡凶事,服弁服。
【集注】
服弁,丧冠也。其服斩衰、齐衰。
凡吊事,弁绖服。
【集注】
弁绖者,如爵弁而素,加环绖。其服锡衰、缌衰、疑衰。
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衰。王为三公六卿锡衰,为诸侯缌衰,为大夫、士疑衰,其首服皆弁绖。
【集注】
君为臣服吊服也。锡,麻之滑易者,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布,无事其缕。缌亦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疑衰,十四升。疑之言拟,拟于吉也。不见妇人吊服者,与夫同丧服。大夫吊于命妇锡衰,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丧服》注,凡妇人吊服,吉笄无首、素总。〇王为士服,盖同姓五服内及故旧。
大札、大荒、大灾,素服。
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其凶服加以大功、小功。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其凶服亦如之。其齐服有玄端、素端。
【集注】
自公之衮冕,至卿大夫之玄冕,皆其朝聘天子及助祭之服。诸侯非二王后,皆玄冕而祭于己。《杂记》曰:“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士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己。”大夫爵弁自祭家庙,惟孤耳,其馀皆玄冠,与士同。玄冠自祭其庙者,其服朝服玄端。诸侯之自相朝聘,皆服皮弁,乃天子日视朝之服也。丧服,天子诸侯齐斩而已,卿大夫加以大功、小功,士亦如之,又加缌焉。齐服,自公以下至士同,吉则玄衣,凶则素衣,皆谓之端,言其幅之正也。士之衣袂,皆二尺二寸而属幅,是广袤等也。其袪尺二寸,大夫以上侈之,盖半而益一焉。〇郑刚中曰:“子男毳而下,如侯伯则上不服鷩可知。侯伯自鷩而下,如公则上不服衮可知。公自衮而下如王,则上不服日月星辰可知。经文谓自衮而下,如王之服,则衮冕而上之章非日月星辰而何?”
凡大祭祀、大宾客共其衣服而奉之。
大丧,共其复衣服、敛衣服、奠衣服、廞衣服,皆掌其陈序。
【集注】
奠衣服,如后世坐上魂衣。廞,陈也。廞衣服,藏于椁中者。〇《周官》之文,多举下以该上。惟丧浴之冰及复敛奠廞之服独举上以该下者,不疑于小丧之不共也。
典祀
典祀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掌其禁令。
【集注】
外祀,即《小宗伯》所兆四郊已下。
若以时祭祀,则帅其属而修除,征役于司隶而役之。及祭,帅其属而守其厉禁而跸之。
守祧
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
【集注】
先公之迁主,藏于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于文、武之庙。遗衣服,大敛之馀也。
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
【集注】
尸当服卒者之上服。〇程子曰:“古人祭祀用尸,极有意。人之魂气既散,必求其类而依之。人与人既为类,骨肉又为一家之类,已与尸各既心齐洁,至诚相通,以此求神,宜其享之。后世直以尊卑之势,遂不肯行。”〇朱子曰:“神主之位东乡,尸在神主之北。”
其庙,则有司修除之;其祧,则守祧黝垩之。
【集注】
修除、黝垩互相备。有司恒主修除,守祧恒主黝垩。黝,黑也。垩,白也。《尔雅》曰:“地谓之黝,墙谓之垩。”〇近庙每祔则新之,故止于修除。祧,远。岁久漫漶,故黝垩祖庙,远宜从祧。
既祭,则藏其隋与其服。
【集注】
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
世妇
世妇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
【集注】
《天官·世妇》:“祭之日,莅,陈女宫之具。”此职又校比之。
诏王后之礼事,帅六宫之人共齍盛。
【集注】
《天官·世妇》“帅女宫濯摡为齍盛”,所帅女奚也。此则帅世妇、女御而共之于正祭之日。
相外内宗之礼事。
【集注】
外宗,佐后荐彻豆笾。内宗,佐传豆笾。
大宾客之飨食,亦如之。大丧,比外内命妇之朝莫哭,不敬者而苛罚之。
【集注】
苛,谴也。
凡王后有拜事于妇人,则诏相。
【集注】
《春秋传》,二王后,天子有丧拜焉。设其夫人家在畿内,值王丧赴吊,及后之母、王之世母、叔母、姑姊妹,王师傅之妻,以礼见,后皆当答拜。
凡内事有达于外官者,世妇掌之。
【集注】
以是知为公卿大夫士之妻,有齿德者,备官王宫,而非王之妃嫔也。
内宗
内宗掌宗庙之祭祀,荐加豆笾,及以乐彻,则佐传豆笾。
【集注】
荐加爵之豆笾也。尸既食,后亚献,为加爵,佐传佐外宗。
宾客之飨食,亦如之。王后有事,则从。
大丧,序哭者。
【集注】
次序内外宗及命妇也。
哭诸侯亦如之。
【集注】
天子虽绝期,然王之伯叔兄弟之丧,则宫中必为位而哭也。疏泛言诸侯来朝而薨,未安。内宗所序六宫之哭位,非王之周亲,王哭之而已,非内宗职之所及也。
凡卿大夫之丧,掌其吊临。
【集注】
注疏,卿大夫卑,王后不吊临,故遣内宗掌之,非也。若王之尊属、周亲,后之父母,无问爵之尊卑,后必吊临。其馀卿大夫之丧,为王之同姓姻亲者,则使世妇往吊,而内宗掌其礼事,以佐之也。王后之吊,仅一见于《女巫职》,而他无及焉,何也?《内宰》正后之服位,而诏其礼乐之仪。《内小臣》祭祀、宾客、丧纪,摈,诏后之礼事。则后之吊事具矣。
外宗
外宗掌宗庙之祭祀,佐王后荐玉豆,视豆笾,及以乐彻,亦如之。王后以乐羞齍,则赞。
【集注】
凡王之豆笾,皆玉饰之,不言笾,文略也。视豆笾者,谓在堂东未设时,视其实也。齍,黍稷也。齍不言赞、彻者,豆笾且赞、彻,则齍可知矣。荐、彻豆笾,九嫔,内、外宗,三职俱佐后者。九嫔始彻,内宗受之,以传于外宗,然后以授有司。故《内宗职》曰“佐传豆笾”也。不曰“及彻亦如之”,而曰“及以乐彻”,不曰“王后羞齍则赞”,而曰“王后以乐羞齍则赞”者,明群小祀不用乐,则荐豆羞齍,后或不亲,而外宗亦不赞也。
凡王后之献,亦如之。王后不与,则赞宗伯。
【集注】
献,献酒于尸。
小祭祀,掌事。宾客之事,亦如之。
【集注】
小祭祀,谓宫中门、户、灶之类。宾客,谓女宾客之进见于后宫者,若外宾客飨食之事,则内宰掌之。
大丧,则叙外内朝莫哭者,哭诸侯亦如之。
【集注】
内,内外宗。外,外命妇。若内命妇,则九嫔叙之。序内哭者,与内宗联事,外则其专职也。〇注“及”字,乃“外”字之误。
冢人
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
【集注】
此昭穆谓继世而王者。
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
【集注】
谓王子孙为畿内诸侯、王朝卿大夫士者。旧说居王墓前后之左右,非也。王以昭穆序葬于大祖之左右,其兆域有定,而子孙无穷,将无地以容,且君臣同域,非所以为礼也。盖一王之子孙各为兆域,虽以昭穆分左右,而诸侯之兆则稍前,卿大夫士则稍后耳。
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
【集注】
死于兵,谓罪在大辟,及身为不义而见戕者,若执干戈以卫社稷,可转绝其兆域乎?
凡有功者,居前。
【集注】
前者,昭穆之中央。
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
【集注】
王公曰丘,诸臣曰封。
大丧既有日,请度甫竁,遂为之尸。
【集注】
请度,请所穿广袤之度也。甫,始也。始起土为竁,祭土神则为之尸。
及竁,以度为丘隧,共丧之窆器。
【集注】
隧,羡道也。丘与隧,大小广袤各有度。窆器,所以下棺,丰碑之属。
及葬,言鸾车象人。
【集注】
遣车亦设鸾旗。象人,俑也。语巾车之官,将鸾车及象人向圹。
及窆,执斧以莅。遂入,藏凶器。正墓位,跸墓域,守墓禁。
【集注】
乡师执斧以莅匠师,则此亦莅匠师。葬事大,故二官共临。凶器,明器也。禁,所为茔限。
凡祭墓,为尸。
【集注】
或始竁,或复土后,祭墓域之土,皆冢人为尸也。先儒以是征古有墓祭,误矣。凡祭祖考,无以异姓为尸者,以其气不相属也。以冢人为尸,则外祀可知矣。
凡诸侯及诸臣葬于墓者,授之兆,为之跸,均其禁。
【集注】
此即王子孙之为诸侯、卿、大夫者。疏谓统同异姓,误矣。外诸侯则自有冢人,畿内异姓卿大夫,则彼各有祖宗兆域。依昭穆而葬,墓大夫之所掌也。《墓大夫职》独言“令国民族葬”,而不及卿大夫者,卿大夫之祖宗皆国民也。以贵而立庙,尚不敢自主其祭,而使宗子主之,况敢去先人之兆域而别葬哉。《墓大夫职》“正其位,掌其度数”,则兼卿、大夫、士,而非独庶人可知矣。变卿大夫士而曰诸臣者,兼王族之无爵者而言也。以葬于王墓之左右,故无尊卑皆为之跸。
墓大夫
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
【集注】
族葬,谓五服之内共葬一所,远者别茔。《春秋传》“同族于祢庙”,《礼记》“绝族无移服,亲者属也”,故知以服内为限。
正其位,掌其度数,使皆有私地域。凡争墓地者,听其狱讼。
【集注】
私地域者,万民墓地同处,而分之使各有区域,得以族葬也。
帅其属而巡墓厉,居其中之室以守之。
【集注】
厉,茔限遮列处。中之室,官寺在墓中者。
职丧
职丧掌诸侯之丧及卿、大夫、士凡有爵者之丧,以国之丧礼莅其禁令,序其事。
【集注】
丧礼,令存者《丧服》、《士丧》、《既夕》、《士虞》,馀亡。事谓小敛、大敛、葬。曰国之丧礼者,自士以上,国皆致礼焉,与庶人异也。
凡国有司以王命有事焉,则诏赞主人。
【集注】
有事,谓含禭赠赗之属。国有司,谓奉王命以至者。
凡其丧祭,诏其号,治其礼。凡公有司之所共,职丧令之,趣其事。
【集注】
公有司,公家之有司也。丧在乡,则乡之有司共其物,在国,则国中之有司共其物。各有定制,不待王命者,则职丧以其制,令之趣之。
大司乐
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
【集注】
董子曰:“成均,五帝之学。”法,谓教之简之之法。曰“治建”者,国之学政,如乡三物,则司徒所建,大司乐特治之而已。其弦诵之时,歌舞之节,教学之数,则大司乐建之而又治之也。曰“合国之子弟”者,王子弟、公卿大夫之適子、国子之倅、国之俊选皆造也。国子之教于虎门,国子之倅掌于诸子者,春秋合舞合声,皆入于成均。惟士庶子宿卫者,宫正教之道艺,宫伯行其秩序,不复隶大司乐耳。窃疑王宫之士庶子,即国子与其倅,始常入于成均者,考其德行道艺,上不足任卿大夫,而下不至与不帅教者等,故使宿卫于王宫,所以因材而任其力也。
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
【集注】
必有道德,乃使为大司乐以主教,而凡有道德者,皆使为之佐也。
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
【集注】
兴贤能以进于王,要其学之成也。故必备六德六行始学乐者,自养其德性,则以中、和为先,而知仁圣义不可遽求也;以孝、友为先,而睦姻任恤不能遍及也。不敬则心不一,无恒则业不精,故合祗、庸以为六德焉。
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
【集注】
疏引作诗之义以诂六语,非也。曰“以乐德教国子”者,非谓乐有此六德,谓以乐教人,所以养其六德也。以“乐语教国子”者,非谓乐之语有此六类,谓以乐教人,欲其达此六语也。兴者,引彼物以兴此事。如《春秋传》赵孟曰:“吾兄弟比以安尨也,可使毋吠。”穆叔曰:“小国为蘩,大国省穑而用之。”是也。道者,述古而道其义,如“德正应和曰类,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之类是也。讽者,微吟。诵者,朗读。言者,赋诗以自言其情。语者,赋诗以答人之意也。古之人,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观《春秋传》列国君臣赋诗赠答,彼此各喻其意,非达于六语,何能相应如响耶?故曰:“不学诗,无以言。”
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大夏》、《大濩》、《大武》。
【集注】
《云门》、《大卷》,黄帝乐也。《大咸》、《咸池》,尧乐也。《大》,舜乐也。《大夏》,禹乐也。《大濩》,汤乐也。《大武》,武王乐也。独不及文王之乐者,六乐皆陈帝王功德,故用之于祭祀。《二南》所称,多后夫人之事,故用之闺门、乡党、邦国,以化天下也。盖以《驺虞》、《采》、《采蘩》为射节。而诸侯之射也,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先行乡饮酒之礼。其合乐皆终于《二南》,则无地而不用,无人而不闻,视六乐之用,尤切以遍矣。
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
【集注】
六律,合阳声者。六同,合阴声者。十二律以铜为管,转而相生。黄钟为首,其长九寸,各因而三分之,上生者益一分,下生者去一焉。《国语》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钟。”言以中声定律,以律立钟之均也。动物,羽臝之属。大合乐,乃成均习乐之事,其用之则可以格鬼神、动民物,如下文所列祭祀、飨燕之类是也。
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
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
【集注】
以黄钟之钟、大吕之声为均者,黄钟为阳声之首,大吕为之合。
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
【集注】
大蔟,阳声第二,应钟为之合。地 谓大社。
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韶》,以祀四望。
【集注】
姑洗,阳声第三,南吕为之合。祀当为“祭”。《典瑞职》“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尚书》“望于山川”,《春秋传》“江、汉、睢、漳,楚之望也”,则不得为天神之祀明矣。祀天神之乐一,而祭地 之乐三者,神之在天者无形,不可以分,之在地者异所,不容无辨也。六乐,所致地 五,而天神则一,义亦如此。
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
【集注】
蕤宾,阳声第四,函钟为之合。函钟,一名林钟。
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
【集注】
夷则阳声第五,小吕为之合。先妣,姜嫄也。周特立庙祀姜嫄,谓之閟宫。盖诸侯不敢祖天子也。《商颂》推契之自出,而举有娀,义亦如此。
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
【集注】
无射,阳声之终,夹钟为之合。夹钟,一名圜钟。曰奏者,用乐器也。曰歌者,用人声也。
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
【集注】
言六者,其均,皆待五声八音乃成也。播,被也。〇清溪李氏曰:“每二律,歌奏则成二调。然通谓之一乐者,所用同也。凡此二律者,特为宫耳。其馀四声,盖各以其律从,以成一调,而为八音之节。六乐者,调也。五声者,声也。知声调之分,则知古人作乐之法矣。”
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再变而致臝物及山林之,三变而致鳞物及丘陵之,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五变而致介物及土,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
【集注】
变犹更也。乐成则更奏也。象物,旧说麟凤龟龙。或曰日月星辰成象于天者。或曰风云雷雨之类。每变,所感各异,其义未闻。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 皆出,可得而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集注】
先奏是乐,以致其神,礼之以玉而祼焉,然后合乐而祭之。孤竹,竹特生者。孙竹,竹枝根之末生者。阴竹,生于山北者。云和、空桑、龙门,皆山名。《春秋传》六府三事,谓之九功。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朱子曰:“五音无一则不成乐,周礼祭祀,非无商音,但无商调。先儒谓商调是杀声,鬼神畏商调。”〇管子曰:“商声如离群羊然,则其音最悲,非祭祀所宜也。”〇天之体动,故其感较速。地之体静,故其感较迟。然天地皆见在之气,而人鬼则已屈之气,故致之为尤难也。上言五变而致土,此言八变而地 皆出,何也?上经列序五地土 者,原隰之 耳。《记》曰“大旅具矣,不足以飨帝”,则方泽之祭校之原隰之,其感召必有难易可知矣。或谓上分乐而为六,用之分祭时,此合六而为三,用之合祭时。非也。圜丘方泽,专礼天地,无合祭众神 之义。所谓天神皆降,地 皆出者,谓和气足以动天地,则神 无不来格耳。所用乐与上异,其义未闻。
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以声展之。
【集注】
宿县,前夕豫县乐器也。以声展者,省其完否善恶也。独举大祭祀者,视瞭掌大师之县,则凡事用乐以声展者,皆大师,而大司乐弗亲也。
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
【集注】
三夏,皆乐章名。独令奏三夏者,祭祀之乐,大师令奏。
帅国子而舞。
【集注】
当用舞者则帅而往。大司乐帅国子而舞,非贵游子弟弗用也。乐师帅学士而歌彻,凡学士皆得与也。《大胥职》“凡祭祀之用乐者,以鼓征学士”,则学士盖兼国子与俊选。
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
【集注】
此宾客之大飨也。牲杀于庙门外,烹之,升鼎乃入,故曰不入牲。
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驺虞》。诏诸侯以弓矢舞。
【集注】
《驺虞》,《召南》之卒章。舞谓执弓挟矢,揖让进退之仪。此诸侯来朝,将助祭,预于大射者。
王大食,三侑,皆令奏钟鼓。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
【集注】
大食,朔月、月半之馈。大献,献捷于祖。恺,献功之乐。
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灾,诸侯薨,令去乐。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凡国之大忧,令弛县。
【集注】
四镇,谓扬州之会稽、青州之沂山、幽州之医无闾、冀州之霍山。五岳,岱在兖州,衡在荆州,嵩在豫州,华在雍州,恒在并州。傀犹怪也。大傀异灾,谓天地奇变,若星辰奔霣,地震裂之类。大灾,水火也。疏“去乐,据庙中而言;弛县,据路寝常县之乐而言”,恐未安。去乐者,屏而不作,其日暂也。弛县者,日久也。知然者,诸侯之丧众多,去乐不能久也。大臣则数少而情戚,《春秋传》知悼子未葬,杜蒉谏鼓钟,《杂记》君于卿大夫比卒哭,不举乐,是以弛县也。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灾,变虽大,一日之事也。大札、大凶、大忧,非可一日而弭也,则屏乐期有久暂必矣。〇侯国卿大夫数少,故皆以卒哭为期。此经所谓大臣乃孤卿以上,注疏兼大夫亦未安。
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
【集注】
过谓高躁之声。慢谓懈惰之声。凶谓杀伐之声。
大丧,莅廞乐器。及葬,藏乐器,亦如之。
【集注】
乐器,明器也。廞,兴也。笙师、镈师、籥师、司干及视瞭,各主兴作所掌乐器,而大司乐莅之也。
乐师
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
【集注】
小舞,即下帗舞以下是也。分教以一节,故谓之小。合之即以舞六乐。
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
【集注】
帗舞、羽舞、皇舞,见《舞师职》。旄,旄牛之尾。干,兵器。皆舞者所执。人舞,无所执,以手袖为仪。社稷以帗,辟廱以旄,四方以羽,宗庙以人,山川以干,旱暵以皇。〇郑刚中曰:“旄即旄人所教之舞也。夷乐、散乐,宾客之燕乐用之。辟廱用旄,无所考。”
教乐仪,行以《肆夏》,趋以《采荠》,车亦如之。环拜,以钟鼓为节。
【集注】
乐仪,凡行趋登车环拜,其节应乎乐者,皆是也。《肆夏》、《采荠》,皆乐名。人君行步,以《肆夏》为节。趋疾于步,以《采荠》为节。《尔雅》曰:“堂上谓之行,门外谓之趋。”然则王出至堂而《肆夏》作,出路门而《采荠》作。其反入至应门、路门,亦如之。此谓步迎宾客。若车出则登车于大寝西阶之前,反,降于阼阶之前。《尚书传》曰:“天子将出,撞黄钟之钟,右五钟皆应。入则撞《蕤宾》之钟,左五钟皆应。大师于是奏乐。”环拜,谓群臣环列而拜也。朝位东西及南三面,环向天子。
凡射,王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大夫以《采》为节,士以《采蘩》为节。
【集注】
《采》、《采蘩》见《召南》,《狸首》见《射义》,皆乐章。《射义》曰:“《驺虞》者,乐官备也。《狸首》者,乐会时也。《采》者,乐循法也。《采蘩》者,乐不失职也。”其节见《射人职》。
凡乐,掌其序事,治其乐政。
凡国之小事用乐者,令奏钟鼓。
【集注】
大事则大司乐令奏。
凡乐成,则告备。
【集注】
凡奏乐,八音皆备,一曲终,则为一成。
诏来瞽皋舞,及彻,帅学士而歌彻,令相。
【集注】
来瞽,诏视瞭扶瞽者来入也。皋之言号,告国子当舞者舞也。令相,令视瞭扶工以退也。乐师帅学士而歌彻,承上文小事用乐而言也。小师歌彻,承上文大祭祀而言也。曰帅,则乐师不自歌也。小事,故使学士即事以习声容。
飨食诸侯,序其乐事,令奏钟鼓,令相,如祭之仪。
【集注】
不曰飨食亦如之,而覆举序乐事,令奏钟鼓,令相者,明歌彻则不与也。盖小师职之。
燕射,率射夫以弓矢舞。乐出入,令奏钟鼓。
【集注】
总上祭祀飨食燕射,凡其乐之出入,皆令奏鼓钟。
凡军大献,教恺歌,遂倡之。
【集注】
师还未至,预教瞽矇恺歌。入祖庙则倡之。
凡丧,陈乐器,则帅乐官,及序哭,亦如之。
【集注】
哭此乐器亦序而帅之。
凡乐官,掌其政令,听其治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