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礼上弟一 正义:‘六艺论云:“今礼行於世者,戴德戴圣之学也。”又云:“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儒林传云:“大戴授瑯琊徐氏,小戴授梁人桥仁字季卿、杨荣字子孙。仁为大鸿胪,家世传业。”案郑目录云:“名曰曲礼者,以其记五礼之事:祭祀之说,吉礼也;丧荒去国之说,凶礼也;致贡朝会之说,宾礼也;兵车旌鸿之说,军礼也;事长敬老执挚纳女之说,嘉礼也。此於别录属制度。”云上者,对下生名,本以语多,简策重大,分为上下,更无义也。弟一者,小尔雅云:“弟,次也。”吕靖云:“一者,数之始。”吕与叔曰:‘曲礼者,礼之细也。’礼器云:“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中庸云:“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曲礼者,威仪之谓。仪礼是经礼,篇末称记者是曲礼。高堂生所传是仪礼,戴圣所传是礼记。朱子曰:‘经礼固今之仪礼,其存者十七篇,而其逸见於他书者,犹有投壶、奔丧、迁庙、衅庙、中霤等篇,又有古经增多三十九篇,而明堂阴阳、王史氏记数十篇,及河间献王所辑礼乐古事,多至五百馀篇。所谓曲礼,则皆礼之微文小节,如今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篇所记事亲事长、起居饮食、容貌辞气之法,制器备物、宗庙宫室、衣冠车旗之等,凡所以行乎经礼之中者,条而析之,亦应不下三千有馀矣。’吳幼清曰:‘曲者,一偏一曲之谓。中庸言致曲,易大传言曲成,曲而中,老子言曲则全,庄子言一偏一曲,不该不徧,盖谓礼之小节杂事,而非大体全文,故曰曲。’

曲礼曰,毋不敬, 注:‘礼主於敬。’释文:‘毋,说文云:“止之词。”古人云毋,犹今人言莫也。’俨若思, 注:‘俨,矜庄貌。人之坐思,貌必俨然。’安定辞, 注:‘审言语也。’正义:‘安定,审也。出言必当虑之於心,然後宣之於口,是详审於言语也。’安民哉。 注:‘此上三句,可以安民。’正义:‘心能肃敬,身乃矜庄,口复审慎,三者依於德义,则政教可以安民也。’朱子曰:‘毋不敬,是统言主宰处。俨若思,敬者之貌。安定辞,敬者之言。安民,敬者之效。’○毋,音无。俨,鱼检反。

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 注:‘四者慢游之道,桀纣所以自祸。’释文:‘敖,慢也。从,放纵也。’应子和曰:‘敬之反为敖,情之动为欲,志满则溢,乐极则反。’○敖,五报反。长,丁丈反。从,足用反。乐,音洛。

贤者狎而敬之, 注:‘狎,习也,近也。’畏而爱之, 注:‘心服曰畏。’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 注:‘凡与人交,不可以己心之爱憎,诬人之善恶。’正义:‘爱,谓己所亲幸。憎,谓己所嫌恨。’朱子曰:‘人之常情,与人亲狎则敬弛,有所畏敬则爱衰。贤者乃能狎而敬之,是以虽亵而不慢;畏而爱之,是以貌恭而情亲也。己之爱憎或出私心,人之善恶自有公论,唯贤者存心中正,乃能不以此而废彼也。’积而能散, 注:‘谓己有蓄积,见贫穷者,则当能散以賙救之。’安安而能迁。 注:‘谓己今安此之安,图後有害,则当能迁。晉咎犯与姜氏醉重耳而行,近之。’正义:‘上安据心,下安据处。’朱子曰:‘六句皆蒙贤者二字为文。’○狎,户甲反。

临财毋苟得, 注:‘为伤廉也。’正义:‘非义而取,谓之苟得。’临难毋苟免, 注:‘为伤义也。’正义:‘君父有难,为人臣子当致身授命以救之。若苟且免身而不鬭,则陷君父於危亡。’很毋求胜,分毋求多。 注:‘为伤平也。很,阋也,谓爭讼也。’正义:‘分毋求多者,元是众人之物,当共分之。人皆贪欲,望多入己,故记戒之。’○难,乃旦反。很,胡恳反。胜,舒证反。分,扶问反。

疑事毋质,直而勿有。 注:‘质,成也。’朱子曰:‘两句连说为是,疑事毋质,即少仪所谓毋身质言语也。直而勿有,谓陈我所见,听彼決择,不可据而有之,专务强辨,不然,则是以身质言语矣。’胡邦衡曰:‘质,正也。事有可疑,勿以臆決正之,所谓阙疑。直而勿有,不以己直彰彼曲。’

若夫坐如尸, 注:‘视貌正。’正义:‘尸居神位,坐必矜庄。’立如齐。 注:‘磬且听也。齐,谓祭祀时。’刘原父曰:‘此乃大戴礼曾子事父母篇之辞,曰“孝子惟巧变,故父母安之。若夫坐如尸,立如齐,弗讯不言,言必齐色,此成人之善者也,未得为人子之道。”此篇盖取彼文,若夫二字失於删去。’江氏永曰:‘齐,严敬貌。如齐者正立自定,不跛不倚,仪礼所谓疑立是也。’○夫,音扶。齐,侧皆反。

礼从宜,使从俗。 正义:‘皇氏曰:“此二事为君出使之法。”礼从宜者,谓人臣奉命出使征伐之礼,梱外之事,将军裁之,知可而进,知难而退,前事不可准定,贵从当时之宜也。使从俗者,为君出聘之法,皆出土俗牲币以为享礼,土俗若无,不可境外求物,故云使从俗也。’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決嫌疑,别同異,明是非也。 正义:‘定亲疏者,五服之内,大功已上,服麤者为亲;小功已下,服精者为疏。決嫌疑者,若妾为女君期,女君为妾报之则太重,降之则有舅姑为妇之嫌,故全不服,是決嫌也。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者夫子丧颜回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是決疑也。别同異者,贺瑒云:“本同今異,姑姊妹是也。本異今同,世母、叔母及子妇是也。”明是非者,得礼为是,失礼为非。若主人未小斂,子游裼裘而弔,得礼,是也。曾子袭裘而弔,失礼,非也。但在礼甚众,各举一事为证。’吕与叔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绝地;姑姊妹大功,踊绝於地,此所以定亲疏。嫂叔不通问,嫂叔无服;燕不以公卿为宾,以大夫为宾,此所以決嫌疑。己之子与兄弟之子異矣,引而进之,同服齐衰期;天子至於庶人贵贱異矣,而父母之丧衰疏之服,饘粥之食,无贵贱一也;大夫为期亲降服大功,尊同则不降,此所以别同異也。’马彦醇曰:‘丧期有远近之数,宗庙有迁毁之制,定亲疏也。宗庙之仪,迎牲而不迎尸;燕饮之礼,宰夫为献主而以大夫为宾,所以断君臣之疑。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所以别男女之嫌。’○夫,音扶。凡发语之端皆然,後放此。疏,所居反,或作‘疎’。決,徐古穴反。嫌,户恬反。

礼不妄说人, 注:‘为近佞媚也。君子说之不以其道,则不说也。’不辞费。 王氏懋竑曰:‘礼必有辞,如冠、昏、士相见,皆有辞,数语而已,不多也。’礼不踰节,不侵侮,不好狎。 注:‘为伤敬也。人则习近为好狎。’释文:‘侮,轻慢也。’正义:‘礼者,所以辨尊卑,别等级,使上不逼下,下不僭上,故曰礼不踰越节度也。不侵侮者,礼主於敬,自卑而尊人,故戒之。不好狎者,贤者狎而敬之,若近而习之,不加於敬,则是好狎。’○说,音悦。辞,本又作‘词’,同。费,芳味反。侮,徐亡抚反。好,呼报反。

修身践言,谓之善行。 注:‘践,履也。言履而行之。’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注:‘言道,言合於道。质,犹本也。礼为之文饰耳。’正义:‘凡为礼之法,皆以忠信仁义为本,礼以文为饰。行修者,忠信之行修。言道者,言合於仁义之道。’○行,下孟反,下同。

礼闻取於人,不闻取人。 注:‘谓君人者。取於人,谓高尚其道。取人,谓制服其身。’释文:‘取谓趣,就师求道也。取人,谓制师使从己。’正义:‘既招致贤人,当於身上取於德行,用为政教。不闻直取贤人,授之以位,制服而已。’礼闻来学,不闻往教。 注:‘尊道艺。’正义:‘凡学之法,当就其师北面伏膺,不可以屈师亲来就己。’胡邦衡曰:‘取於人,以身下人也,舜取於人以为善,是也。取人,谓屈人从己,齐王欲见孟子而使之朝,是也。礼闻来学不闻往教,汉孙宝荅张忠云:“君男欲学文而移宝自近,礼有来学,义无往教,道不可诎。”是也。’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 正义:‘道者,通物之名。德者,得理之称。仁是施恩及物,义是裁断合宜。道德为万事之本,仁义为羣行之大。熊氏云:“道德,大而言之则包罗万事,小而言之则人之才艺善行,皆须礼以行之,故云非礼不成。”’刘氏台拱曰:‘礼者,道德之品节,仁义之等杀。循礼,则斯四者无过不及之偏。成,犹裁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 正义:‘熊氏云:“教,谓教人师法。训,谓训说义理。以此教训,正其风俗,非得其礼,不能备具。”’刘氏台拱曰:‘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故备。’分爭辩讼,非礼不決; 注:‘分、辩,皆别也。’吕与叔曰:‘仁义道德,皆性之所固有,然无节无文,则过与不及,此所以非礼不成也。教不本於礼,则设之不当,立教训说,皆所以正风俗之不正,故曰非礼不备。理有可否则爭,情有曲直则讼,惟礼为能決之。盖合於礼则可,不合於礼则不可;有礼则直,无礼则不直:故曰非礼不決。’朱氏曰:‘爭见於事而有曲直,讼形於言而有是非,礼所以正曲直、明是非,故非礼不能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 正义:‘上,谓公卿大夫。下,谓士也。君父南面,臣子北面;公卿大夫则列位於上,士则列位於下;兄前弟後,唯礼能定也。’宦学事师,非礼不亲; 注:‘宦,仕也。’正义:‘熊氏云:“宦,谓学仕宦之事。学,谓习学六艺。左传宣二年,赵盾见灵辄饿,问之,曰:‘宦三年矣。’服虔云:‘宦,学也。’是学职事为宦也。”’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注:‘班,次也。涖,临也。’正义:‘朝,朝廷也。次,谓司士正朝仪之位次也。治军,谓师旅卒伍各正其部分也。官,谓卿大夫士各有职掌。行法,谓司寇士师明刑法也。皆用礼威严乃行也。’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 注:‘庄,敬也。’正义:‘周礼都宗人云:“国有大故,则令祷祠。”郑注:“祠,谓报塞。”又小宗伯注云:“求福曰祷,得求曰祠。”熊氏云:“祭祀者,国家常礼。牲币之属,以供给鬼神。唯有礼,乃能诚敬。”’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注:‘撙,犹趋也。’正义:‘君子,有德有爵之通称。何胤云:“在貌为恭,在心为敬。”少仪云:“宾客主恭,祭祀主敬。”节,法度也。应进而迁曰退,应受而推曰让。道德仁义已下,並须礼以成。故君子之身,行恭敬,趋法度及退让之事,以明礼也。’钱氏大昕曰:‘说文“ ,減也。”荀子不苟篇“恭敬繜绌”[一],仲尼篇“主[二]尊贵之则恭敬而僔”,其义皆与撙同。’王氏念孙曰:‘恭敬撙节退让六字平列,恭与敬,撙与节,退与让,义並相因。撙犹趋也者,趋读局促之促,谓自抑损也。撙之言损也。管子五辅篇曰:“整齐撙诎,以辟刑僇。”尹知章注:“撙,节也。言自节而卑诎。”是撙节与退让义亦相因也。’彬谓:撙、 、繜、僔,並同。○辩,皮勉反。宦,音患。朝,直遥反。涖,本亦作‘莅’,徐音利。祷,丁老反。祠,音词。供,音恭,陆本作‘共’。庄,侧良反。撙,祖本反。

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 鹦鹉,说文作‘鹦 ,能言鸟也’。释文:‘禽兽,卢本作“走兽”。’正义:‘尔雅云:“猩猩小而好啼。”郭璞山海经注云:“人面豕身,能言语。今交趾封谿县出猩猩,状如獾 ,声似小儿啼。”’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 注:‘聚,犹共也。鹿牝曰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於禽兽。 江氏永曰:‘此与乐记“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文势正相似,宜作一句读,至“教人”绝句。’○鹉,陆作‘毋’,云本或作‘鹉’,同音武。猩,音生。麀,音忧。

大上贵德,其次务施报。 魏志博士马照云:‘大上立德,谓三皇五帝之世以德化民。其次报施,谓三王之世以礼为治也。’正义:‘大上,谓三皇五帝之世,其时犹淳厚,不尚往来之礼,所贵在德。德主务施,但施而不希其反。其次,谓三王之世。务,犹事也。三王之世,独亲其亲,独子其子,货力为己,施则望报,以为恒事,故云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 江氏永曰:‘古初人心淳厚浑,忘施报之名。後王制礼,则因人情之常。施报务其相称,是以有交际往来之礼。有施而无报,非礼也。孔疏得之,但不当以三皇五帝为限耳。’○大,音泰。施,始豉反,下同。

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 朱氏轼曰:‘礼以固人肌肤之会,筋骸之束,无礼则耳目无所属,手足无所措,故不安而危。’

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況富贵乎! 彬谓:负贩,当如乡党‘式负版者’之‘版’,虽至贱者,亦不可忽。郑注:‘负贩者尤轻佻志利,宜若无礼。’非也。富贵而知好礼,则不骄不淫;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 注:‘慑,犹怯惑。’正义:‘何胤云:“惮所行为怯,迷於事为惑。”’马彦醇曰:‘富贵之所以骄淫,贫贱之所以慑怯者,以内无素定之分,而与物为轻重也。好礼,则有得於内,而在外者莫能夺矣。’○贩,方万反。好,呼报反,下同。慑,之涉反。

人生十年曰幼,学; 注:‘名曰幼,时始可学也。内则曰:“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学书计。”’二十曰弱,冠; 正义:‘二十成人,初加冠,体犹未壮,故曰弱也。今谓庶人及士之子。若卿大夫,十五以上则冠。’三十曰壮,有室; 注:‘有室,有妻也。妻称室。’正义:‘三十而立,血气已定,故曰壮也。白虎通云:“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四十曰强,而仕; 正义:‘壮久则强,一是智虑强,二则气力强也。’五十曰艾,服官政; 注:‘艾,老也。’释文:‘谓苍艾色也。’正义:‘年至五十气力已衰,髮苍白色如艾也。五十堪为大夫,得专事其官政,故曰服官政也。’六十曰耆,指使;注:‘指事使人也。 六十不与服戎,不亲学。’释文:‘贺瑒云:“耆,至也。至老境也。”’七十曰老,而传; 注:‘传家事,任子孙。’何休注公羊宣十二年传曰:‘七十称老。’八十九十曰耄, 注:‘耄,惛忘也。春秋传曰:“谓老将知,耄又及之。”’七年曰悼, 注:‘悼,怜爱也。’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 注:‘爱幼而尊老。’正义:‘周礼司刺有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耄。郑注云:“若今时律令,未满八岁、八十以上,非手杀人,他皆不坐。”’百年曰期,颐。 注:‘颐,养也。不知衣服食味,孝子要尽养道而已。’刘熙释名曰:‘二十曰弱,言柔弱也。三十曰壮,言丁壮也。四十曰强,言坚强也。五十曰艾,艾,乂也。乂,治也。治事能断割无所疑。六十曰耆,耆,指也。不从力役,指事使人也。七十曰旄,头髮白旄旄然也。八十曰耋,耋,铁也。皮肤变黑色如铁也。百年曰期,颐。颐,养也。老昏不复知服味善恶,孝子期於尽,养道而已也。’朱子曰:‘期,周帀之义也。期谓百年已周。期,如上幼、弱等字。颐,如上学、冠等字。’王氏念孙曰:‘期之言极也。诗“言思无期”,“万寿无期”,左传“忿纇无期”,皆究极之义。百年为年数之极,故曰百年曰期。当此之时,事事皆待於养,故曰颐。’○冠,古乱反。艾,五盖反。耆,渠夷反。传,直专反。耄,忘报反。颐,羊时反。

大夫七十而致事, 注:‘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适四方乘安车, 注:‘几杖、妇人、安车,所以养其身体也。安车,坐乘。’正义:‘行役,谓本国巡行役事。妇人能养人,故许自随也。适四方,谓远聘異国时。然此养老之具,在国及出皆得用之。今言行役妇人、四方安车,则相互也。’惠氏栋曰:‘谢,犹去位也。说文:“谢,辞去也。”’王氏念孙曰:‘谢,请也,告也。襄三年左传“祁奚请老”,请之而见许,则得所请而去,故曰得谢。汉书张耳陈馀传“有厮养卒谢其舍”,晉灼曰:“以辞相告曰谢。”’自称曰老夫, 注:‘老夫,老人称也。亦明君尊贤。’於其国则称名。 注:‘君虽尊異之,自称犹若臣。’吕与叔曰:‘己国称名,父母之邦不敢以尊者自居也。’朱氏轼曰:‘於他国曰老夫,不自有其贵也。本国称名,并不自言老也。’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注:‘邻国来问,必问於老者以答之。 制,法度。’正义:‘越国,犹他国也。若他国来问己国君之政,则称国之旧制以对他国之问也。’

谋於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 注:‘从,犹就也。’正义:‘操,执持也。杖可以策身,几可以扶己,俱是养[三]尊者之物,故於谋议之时将就也。’郝仲舆曰:‘谋,谓就长者谘问也。’长者问,不辞让而对,非礼也。 注:‘当谢不敏。’○长,丁丈反,下皆同。操,七刀反。

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 注:‘定,安其牀衽也。省,问其安否何如。’释文:‘凊,冰冷也。’正义:‘定,安也。晨,旦也。先昏後晨,示经宿之礼。熊氏云:“晨省者,案内则云:同宫则雞初鸣,異宫则昧爽而朝。”’在醜夷不爭。 注:‘醜,众也。夷,犹侪也。’正义:‘此明朋侪礼也。夫贵贱相临则存畏惮,朋侪等辈喜爭胜负,亡身及亲,故宜诫之以不爭。’○凊,七性反。

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 王氏引之曰:‘郑言三命不受车马之赐,非也。赐,犹予也。谓为人子者不敢以车马予人也。言三赐者,约言之为三耳,犹论语言三仕,三已,三以天下让也。逸周书太子晉篇“王子赐之乘车四马”,孔晁注曰:“礼为人子三赐不及车马,此赐则白王然後行可知也。”盖礼记旧注有如此解者,故晁本之为说。’彬案:坊记曰:‘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是其明证。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兄弟亲戚称其慈也,僚友称其弟也,执友称其仁也,交游称其信也。 注:‘周礼二十五家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僚友,官同者。执友,志同者。’正义:‘亲指族内,戚言族外。慈者,笃爱之名。兄弟,外内通称。交游,汎交也。熊氏云:“上始州闾,下及交游,略举五者,馀行可知。”’

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此孝子之行也。 注:‘敬父同志如事父。’○行,下孟反。

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注:‘告、面,同耳。反言面者,从外来,宜知亲之颜色安否。’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 注:‘缘亲之意欲知之。’陈定宇曰:‘有常,游必有方也。有业,所学必有正业。’○告,古毒反。

恒言不称老。 正义:‘老是尊称,或云子若自称老,父母则甚老,则感动其亲,故舜年五十而慕也。’

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 注:‘肩随者,与之並行差退。’正义:‘此谓乡里之中,非亲非友,但二十以後,年长倍己,则以父道事之,即父党随行也。兄事之者,则差退而雁行也。’

羣居五人,则长者必異席。 注:‘席以四人为节,因宜有所尊。’正义:‘熊氏云:“既长者一人異席,馀则四人矣。”此羣居之法。若宾主礼,席皆无同坐之法,故乡饮酒宾介異席,又云“众宾之席皆不属焉”,不相连属也。乡射“众宾之席继而西”,谓相连属也。燕礼及大射公三重、大夫再重,是皆異席也。’

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 注:‘谓与父同宫者也。不敢当其尊处。室中西南隅谓之奥。道有左右。中门,谓枨闑之中央。’正义:‘主,犹坐也。奥者,室内西南隅也。室嚮南,户近东南角,则西南隅隐奥无事,故呼其名为奥。常推尊者於閒乐无事之处,故尊者居必主奥也。坐不中席者,一云敬无馀席,非唯不可上,亦不可中也;一云共坐则席端为上,独坐则席中为尊,尊者宜独,则坐常居中,故卑者坐不得居中也。行不中道者,尊者常正路而行,卑者故不得也。男女各路,路各有中也。立不中门者,中央有闑,闑旁有枨,枨谓之门梐。今云不中者,谓枨闑之中是尊者所行,故人子不得当之而行也。’○奥,乌报反。

食飨不为槩, 注:‘槩,量也,不制待宾客,馔具之所有。’正义:‘熊氏云:“谓传家事,任子孙,事由尊者所裁,子不得辄豫限量多少也。”’祭祀不为尸。 注:‘为其失子之道。然则尸卜筮无父者。’陈定宇曰:‘尸取主人之子行,而己父将北面事之,子所不安,故不为也。’○食,音嗣。飨,香两反。槩,古爱反。

听於无声,视於无形。 注:‘恒若亲之将有教使然。’正义:‘虽无声无形,恒常於心,想像似见形闻声。’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 注:‘为其近危辱也。’正义:‘苟,且也。相毁曰訾。不乐而笑为苟笑。’说文:‘訾,不思称意也。’○訾,音紫。

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惧辱亲也。 注:‘服,事也。闇,冥也。不於闇冥之中从事,为卒有非常,且嫌失礼也。’说文:‘危,在高而惧也。’

父母存,不许友以死, 注:‘为忘亲也。死,谓报仇雠。’不有私财。 正义:‘家事统於尊,财关尊者,故无私财。’江氏永曰:‘不许友以死,坊记所谓“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也。朋友亦有患难相死之道,非谓若聂政之为。谓友有危难,忘身救之,或冒险脱友於厄,如李笃之匿张俭;或犯颜雪友之冤,如左儒之爭杜伯:固有激於义而为之者矣。’

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 注:‘为其有丧象也。纯,缘也。玉藻曰:“缟冠玄武,子姓之冠也;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深衣曰:“具父母,衣纯以青。”’正义:‘冠纯,谓冠饰也。衣纯,谓深衣领缘也。’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 注:‘早丧亲,虽除丧,不忘哀也。谓年未三十者。三十壮有室,有代亲之端,不为孤也。当室,适子也。深衣曰:“孤子衣纯以素。”’正义:‘崔灵恩云:“不当室则纯采,所以然者,当室之孤,内理蒸尝,外交宗族,所履之事,莫不伤心,故特纯素示哀。深衣不云当室者,文略耳。”’○纯,诸允反,下及注皆同。

幼子常视毋诳。 注:‘视,今之示字。小未有所知,常示以正物,以正教之,无诳欺。’○视,音示。诳,本或作‘ ’,注同,九況反。

童子不衣裘裳。 注:‘裘,大温,消阴气,使不堪苦。不衣裘裳,便易。’正义:‘童子体热,不宜著裘。又应给役,著裳则不便,故童子並缁布襦袴也。’内则云:‘二十可以衣裘帛。’立必正方,不倾听。 注:‘习其自端正。’吕与叔曰:‘立必正所向之方,或东或西,或南或北,不使之偏有所向也。士相见礼云:“凡燕见於君,必辩君之南面,若不得,则正方,不疑君。”疑君者,斜向之,不正方也。不倾听者,头容直。’长者与之提攜,则两手奉长者之手。 注:‘习其扶持尊者。提攜,谓牵将行。’正义:‘非唯教之听立,至於行步,亦宜教之。’负剑辟咡诏之, 注:‘负,谓置之於背。剑,谓挟之於旁。辟咡诏之,谓倾头与语。口旁曰咡。’说文:‘诏,告也。’释文:‘辟,侧也。何云:“口耳之閒曰咡。”’则掩口而对。 注:‘习其乡尊者屏气也。’正义:‘掩口,恐气触人。’江氏永曰:‘古人常带剑於胁,亦或带之於背,拔剑则俯身而出之,如荆轲传秦王剑长不能拔,左右呼曰王负剑。谓长者俯身与之语,如负剑之状。则负剑与辟咡相对,负剑俯其身,辟咡辟[四]其口,或亦可通。’○衣,於既反,下同。攜,户圭反。奉,芳勇反。下‘奉扃’‘奉席’‘奉箕’皆同。辟,匹亦反。咡,徐如志反。掩,於检反。

从於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 注:‘尊不二也。先生,老人教学者。’遭先生於道,趋而进,正立拱手。 注:‘为有教使。’先生与之言则对,不与之言则趋而退。 注:‘为其不欲与己並行。’正义:‘先生,师也。论语云:“有酒食,先生馔。”则先生之号亦通父兄。崔灵恩云:“凡言先生,谓年德俱高,又教道於物者。凡云长者,直以年为称也。凡言君子者,皆为有德,尊之不据年之长幼。故所称不同也。”’○从,才用反,下皆同。拱,俱勇反。

从长者而上丘陵,则必乡长者所视。 注:‘为远视不察,有所问。’正义:‘长者东视则东视,西视则西视。’王氏懋竑曰:‘广雅:“小陵曰丘。”说文:“陵,大阜也。”’○上,时掌反,下同。

登城不指,上不呼。 注:‘为惑人。’释文:‘呼,号叫也。’

将适舍,求毋固。 注:‘谓行而就人馆。’正义:‘舍,主人家也。’黄氏曰:‘凡求物於主人,毋固毋必,随其有无。’

将上堂,声必扬。 注:‘警内人也。’彬案:列女传邹孟母曰:‘夫礼,将入门,问孰存,所以致敬也。将上堂,声必扬,所以戒人也。将入户,视必下,恐见人过也。’

户外有二屦,言闻则入,言不闻则不入。 注:‘不干掩人之私也。’屦人注曰:‘複下曰舄,襌下曰屦。’正义:‘室有两人,故户外有二屦。’将入户,视必下,入户奉扃, 注:‘奉扃,敬也。’释文:‘扃,何云:“关也。”’正义:‘礼有鼎扃,所以关鼎。今关户之木与关鼎相似,亦得称扃。凡常奉扃之时,必两手向心而奉之。今入户,以其手对户,若奉扃,言恭敬。’视瞻毋回。户开亦开,户阖亦阖, 注:‘不以後来变先。’正义:‘初将入时视必下,不得迴转,广有瞻视也。既入户,若户本开,则今入者不须阖也。户若本阖,则今入者不须开也。’有後入者,阖而勿遂。 注:‘示不拒人。’正义:‘谓己先入,後犹有人又应入者也,虽己应还阖,当徐徐欲作阖势,以待後入,不得遂阖以成拒後人。’○屦,纪具反。扃,古萤反。阖,胡腊反。

毋践屦,毋踖席, 正义:‘践,蹋也。既並脱屦户外,其人或多,若後进者,不得蹋先入者屦。踖,犹躐也。席既地铺,当有上下,将就坐,当从下而升当己位上,不发初从上,从上为躐席也。’抠衣趋隅,必慎唯诺。 注:‘趋隅,升席必由下也。慎唯诺者,不先举,见问乃应。’说文:‘唯,诺也。’正义:‘抠,提也。衣,裳也。趋,犹向也。隅,犹角也。既不踖席,当两手提裳之前,徐徐向席之下角而升,当己位而就坐也。唯, 也。 诺,应对也。既坐定,又慎於应对。’○踖,在亦反。抠,苦侯反。趋,七俱反。唯,于癸反。

大夫士出入君门,由闑右,不践阈。 注:‘臣统於君。闑,门橛。阈,门限也。’正义:‘卢注檀弓下云:“门以向堂为正,主人位在门东,客位在门西。”今此大夫士是臣,臣皆统於君,不敢自由宾,故出入君门恒从闑东也。士之朝位虽在西方,东面入时仍依闑东。大射注云左则由闑西者,汎解宾客入门之法也。践,履也。出入不得践履门限,一则自高,二则不凈,並为不敬。’刘氏台拱曰:‘朱子谓古人常掩左扉,君出入常由右边门中。由闑右者,傍闑之右而行,不敢当尊也。不由闑西,所不待言。’○闑,鱼列反。阈,于逼反。

凡与客入者,每门让於客, 注:‘下宾也。敌者迎於大门外。聘礼曰:“君迎宾於大门内。”’正义:‘言凡者,通贵贱也。每门者,天子五门,诸侯三门,大夫二门。客敌者,主人出门外迎客,主人辄先让,不先入。’客至於寝门,则主人请入为席, 注:‘为,犹敷也。’然後出迎客,客固辞, 注:‘又让先入。’主人肃客而入,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 注:‘肃,进也。进客,谓道之,右就其右,左就其左。’江氏永曰:‘主人复出迎客,不言与客让入,客何为固辞?且主人道客亦宜也,何必待客固辞而後入?士相见礼主人出迎客,一揖即入,无让入固辞之文。窃疑主人请入为席,主人道其意於客也。若曰某当先入为席,敬逆吾子,客固辞者,辞其请入为席也。主人因客固辞而止,遂肃客入,实未尝入为席也。先儒以固辞为又让先入者, 矣。然则士相见何以无请入为席之礼。曰,彼是初见之客,授挚即出,堂上不坐,故不为席。此是饮食或讲说之客,故有请入为席之仪。下主人跪正席,正为先时未入为席,故又有此仪节也。’赵氏良 曰:‘礼相见於堂而燕於寝,客至寝门而布席肃入,则非始之拜迎於门,受挚堂下,而客遂出之时矣。意仪礼所谓“主人请见,宾反见”,郑注云“反见则燕者”,是与?考司仪诸侯相为宾,交摈无请入为席之文,聘礼、公食大夫礼无降就东阶之事,此所云,其士相见之礼与!’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客若降等,则就主人之阶, 注:‘降,下也。谓大夫於君,士於大夫也。不敢辄由其阶,卑统於尊,不敢自专。’主人固辞,然後客复就西阶, 注:‘复其正。’正义:‘此大夫於君,大夫谓他国大夫也。案聘礼公迎宾,宾不就主人阶,公食大夫礼“公迎宾,宾入门左”,此皆是降等不就主人阶者,以奉己君之命,不可苟下主人,故从客礼也。若君燕於臣,宰夫为主人,则主人与宾皆从西阶升,与此異也。案聘礼宾面主国大夫、他国大夫是敌礼,宾亦入门右,郑注:“见,私事。虽敌,宾犹谦,入门右,为若降等然。”’主人与客让登,主人先登,客从之,拾级聚足,连步以上, 注:‘拾,当为“涉”,声之 也。级,等也。涉等聚足,谓前足蹑一等,後足从之併。连步,谓足相随不相过也。’正义:‘主人先登者,让必以三,三竟而客不从,故主人先登,亦肃客之义。不言三者,略可知也。客从之者,公食礼“公升二等,宾升”,是也。案燕礼、大射宾先升者,公以宰夫为主人,宾尊也。聘礼君使卿归饔饩於宾馆,卿升一等,宾从,於时宾为主人,不先升者,卿衔主君之命尊,故先升也。至宾设礼摈卿,宾升一等、大夫从升者,以宾作主人故也。’上於东阶则先右足,上於西阶则先左足。 注:‘近於相乡,敬。’○拾,依注音涉。级,音急。上,时掌反,下皆同。

帷薄之外不趋, 注:‘不见尊者,行自由,不为容也。入则容,行而张足曰趋。’说文:‘趣,疾也。’释文:‘帷,帷幔也。薄,帘也。’堂上不趋, 注:‘为其迫也。堂下则趋。’执玉不趋。 注:‘志重玉也。’正义:‘执玉须慎,不论堂之上下,皆不疾趋也。若张足疾趋,则或蹉跌失玉,故不趋。’堂上接武,堂下布武。 注:‘武,迹也。迹相接,谓每移足,半蹑之。中人之迹尺二寸。布武,谓每移足各自成迹,不相蹑。’室中不翔。 注:‘又为其迫也。行而张拱曰翔。’○帷,位悲反。薄,平博反。

並坐不横肱。 注:‘为害旁人。’授立不跪,授坐不立。 注:‘为烦尊者俛仰受之。’正义:‘谓尊者立之时,卑者以物授尊者不得跪,烦尊者俯俛。若尊者形短,虽卑者得跪以授之。’○肱,古宏反。

凡为长者粪之礼,必加帚於箕上, 注:‘如是得两手奉箕,恭也。谓初执而往时也。弟子职曰:“执箕膺擖,厥中有帚。”’说文:‘粪,棄除也。’‘帚,粪也。从又持巾扫 内。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正义:‘膺,胸前也。擖,箕舌也。’以袂拘而退,其尘不及长者, 注:‘谓扫时也。以袂拥帚之前,扫而却行之。’以箕自乡而扱之。 注:‘扱,读曰吸,谓收粪时也。箕去弃物,以乡尊者则不恭。’释文:‘袂,衣袖末。扱,斂也。’江氏永曰:‘扫前有洒,扫固无尘,以袂拘而退者,敬也,非真以袂障尘也。加帚於箕上,自是初往时,若扫时,箕倚於户侧,俟扫讫,然後以箕收之,非执箕以扫也。’○为,于伪反。粪,陆作‘ ’,云‘本又作粪’,徐音奋。帚,之手反。箕,音基。袂,武世反。拘,古侯反,徐音俱。扱,依注音吸,许急反。

奉席如桥衡。 刘氏台拱曰:‘郑注桔橰之解本庄子。窃以桥梁之桥拟席已为不伦,且桥梁高下亦无定质。士昏记:“笲,缁被纁裏,加于桥。”注:“桥,所以庋笲,其制未闻。”据经云:“奠於席则桥”,盖设於席上者,取譬於近也。桥以木为之,奉席欲其平正,故谓若桥之横。郑注谓是井上桔橰,远而不切。’○桥,居庙反。

请席何乡,请衽何趾。 注:‘顺尊者所安也。衽,卧席也。坐问乡,卧问趾,因於阴阳。’席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东乡西乡以南方为上。 注:‘布席无常,此其顺之也。上,谓席端也。坐在阳则上左,坐在阴则上右。’正义:‘此据平常布席如此,若礼席则不然。案乡饮酒礼注云:“宾席牖前南面,主人席阼阶上西面,介席西阶上东面。”与此不同,是也。’江氏永曰:‘古人常坐在室中,此文大约就室中之席言之。南北乡以西方为上者,统於奥也。东西乡以南方为上者,统於户牖与堂也。若堂上南乡之席,皆以东为上,饮燕食射皆然。唯神席尚右,以西为上,故昏礼醴宾,彻几改筵,明不以西为上也。乡饮、乡射“宾若有遵者,席於宾东”,此则以西为上,盖统於户牖间之酒尊,明不与宾同东上,取义又異也。’○衽,而审反。趾,音止。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席间函丈, 注:‘谓讲问之客也。函,犹容也。讲问宜相对,容丈,足以指画也。饮食之客布席於牖前。’正义:‘文王世子云:“侍坐於大司成,远近间三席。”席之制,三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则三席是一丈,故郑云容丈也。’主人跪正席, 注:‘虽来讲问,犹以客礼待之,異於弟子。’客跪抚席而辞, 注:‘抚之者,答主人之亲正。’正义:‘抚,谓以手按止之也。’客彻重席,主人固辞, 注:‘彻,去也。去重席,谦也。再辞曰固。’正义:‘礼器云:“诸侯三重,大夫再重。”又乡饮酒之礼“公三重,大夫再重。”是尊者多,卑者少,故主人为客设多重席,客谦而自彻也。’客践席,乃坐。 注:‘客安,主人乃敢安也。讲问宜坐。’主人不问,客不先举。 注:‘客自外来,宜问其安否无恙,及所为来故。’正义:‘举,亦问也。’○函,胡南反。重,直龙反。

将即席,容无怍,两手抠衣去齐尺。衣毋撥,足毋蹶。 注:‘怍,颜色变也。齐,谓裳下缉也。撥,发扬貌。蹶,行遽貌。’释文:‘怍,惭也。’正义:‘即,就也。抠,提挈也。衣,谓裳也。谓将就席之时,以两手当裳前提挈裳,使起,令裳下缉去地一尺,恐衣长转足蹑履之。’○怍,才洛反。齐,音咨。撥,半末反。蹶,本又作‘蹷’,居卫反,又求月反。

先生书策琴瑟在前,坐而迁之,戒勿越。 注:‘广敬也。’释文:‘策,编简也。’正义:‘坐,亦跪也。越,踰也。’

虚坐尽後, 注:‘谦也。’正义:‘虚,空也。谓非饮食坐也。玉藻云“徒坐不尽席尺”,是也。’食坐尽前, 注:‘为污席。’正义:‘谓饮食坐也。古者地铺席,而俎豆皆陈於席前之地,若坐近後,则溅污席,故尽前也。玉藻云“读书、食则齐,豆去席尺”,是也。’坐必安,执尔颜。 注:‘执,犹守也。’正义:‘凡坐,好自摇动,故戒之。’○尽,津忍反,後放此。

长者不及毋儳言。 注:‘儳,犹暂也。非类杂。’说文:‘儳,儳互,不齐也。’段氏玉裁曰:‘周语“戎翟 没轻儳”,注:“儳,进退上下无列也。”’正义:‘长者,犹先生,互言耳。言长者正论甲事,少者不得辄以乙事杂错其说。’正尔容,听必恭。 注:‘听先生之言,既说又敬。’正义:‘正,谓矜庄也。颜容通语耳。’毋勦说, 注:‘勦,犹擥也。谓取人之说以为己说。’毋雷同, 注:‘雷之发声,物无不同时应者。人之言当各由己,不当然也。’正义:‘凡人当自立己心,断其是非,不得闻他人之语附而同之。’必则古昔称先王。 注:‘言必有依据。’○儳,徐士鉴反。勦,初交反。

侍坐於先生,先生问焉,终则对。 注:‘不敢错乱尊者之言。’请业则起,请益则起。 注:‘尊师重道也。起,若今抠衣前请也。业,谓篇卷也。益,谓受说不了,欲师更明说之。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请益,曰:“无倦。”’

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 注:‘应辞。唯恭於诺。’○唯,于癸反。

侍坐於所尊敬,无馀席。 注:‘必尽其所近尊者之端,为有後来者。’正义:‘所以然者,欲得亲近先生,似若扶持然;备拟先生顾问,不可过远;且拟後人之来,故阙其在下空处以待之。’见同等不起。 注:‘不为私敬。’烛至起, 注:‘異昼夜。’食至起, 注:‘为馔变。’上客起。 注:‘敬尊者。’正义:‘上客,谓尊者之上客也。尊者见之则起,故侍者宜从之而起。然食与烛至起,则尊者不起。’烛不见跋。 注:‘跋,本也。烛尽则去之,嫌若烬多,有厌倦。’○跋,半末反。

尊客之前不叱狗。 注:‘主人於尊客之前,不敢倦,嫌若风去之。’苍颉篇:‘叱,呵也。’方性夫曰:‘不敢以至贱骇尊者之听。’○叱,尺质反。

让食不唾。 注:‘嫌有秽恶。’吕与叔曰:‘嫌若訾主人食,亦不敬也。’○唾,吐卧反。

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屦,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 注:‘以君子有倦意也。撰,犹持也。’正义:‘志疲则欠。体疲则伸。撰杖屦者,君子自执杖在坐,著屦升堂,脱之在侧,若倦则自撰持之也。视日蚤莫者,瞻视庭影,望日蚤晚也。礼,卑者贱者请进不请退,退由尊者。今若见尊者为上诸事,皆是欲起之渐,故侍坐者得请出矣。’○欠,邱剑反。伸,音身。撰,似转反。屦,纪具反。莫,音暮。

侍坐於君子,君子问更端,则起而对。 注:‘离席对,敬異事也。君子必令复坐。’正义:‘更端,别事也。谓嚮语已毕,更问他事。’

侍坐於君子,若有告者曰‘少间,愿有复也。’则左右屏而待。 注:‘复,白也。言欲须少空閒,有所白也。屏,犹退也,隐也。’

毋侧听, 注:‘嫌探人之私也。侧听,耳属於垣。’毋噭应,毋淫视,毋怠荒。游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寝毋伏,敛髮毋髢,冠毋免,劳毋袒,暑毋褰裳。 注:‘皆为其不敬。噭,号呼之声也。淫视,睇眄也。怠荒,放散身体也。跛,偏任也。伏,覆也。髢,髲也。毋垂馀如髲也。免,去也。褰,祛也。’正义:‘淫,谓流移也。目当直瞻视,不得流动邪眄也。游,行也。倨,慢也。身当恭谨,不得倨慢也。跛,偏也。谓挈举一足。立宜如齐,双足並立,不得偏也。箕,谓舒展两足,状如箕舌也。寝,卧也。卧当或侧或仰,而不覆也。敛髮毋髢者,垂如髲也。古人重髮,以纚韬之,不使垂也。免,脱也。常著在首,不可脱也。袒,露也。’○噭,古弔反。倨,音据。跛,彼义反,又波我反。髢,徒细反。袒,徒旱反。褰,起连反。

侍坐於长者,屦不上於堂, 注:‘屦贱,空则不陈於尊者之侧。’正义:‘长者在堂,侍者屦贱,故脱於阶下。若长者在室,则侍者得著屦上堂,不得入室。’解屦不敢当阶。 注:‘为妨後升者。’正义:‘解,脱也。屦既不上於堂,故解之於阶下也。’就屦,跪而举之,屏於侧。 注:‘谓独退也。就,犹著也。屏亦不当阶。’正义:‘初升时解置阶侧,今下著之。屏,退也。退不当阶也。’乡长者而屦,跪而迁屦,俯而纳屦。 注:‘谓长者送之也。不得屏,迁之而已。俯,俛也。纳,内也。迁,或为“还”。’正义:‘迁,徙也。就阶侧跪取,稍移近前。既取,因俯身向长者而内足著之。不跪者,若跪则足向後,不便故俯也。虽不並跪,亦坐左纳右,坐右纳左耳。’

离坐,离立,毋往参焉。离立者不出中间。 注:‘为干人私也。离,两也。’正义:‘或二人併坐,或两人併立,恐密有所论,己不得辄往参预也。若见二人併立,当己行路则避之,不得辄当其中间出也。’方言、广雅云:‘参,分也。’王氏念孙曰:‘参者,间厕之名,故为分也。毋往参焉,是其义也。’

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 注:‘皆为重别,防淫乱。不杂坐,谓男子在堂,女子在房也。椸,可以枷衣者。’尔雅:‘竿谓之箷。’郭注:‘衣架也。’说文:‘椸,衣架也。’仓颉篇:‘椸,格也。亦衣桁也。’邵氏晉涵曰:‘箷,盖衣架之在牆者,释宫谓之楎。其以竹木横列者,谓之箷。’正义:‘不亲授者,男女有物不亲相授也。内则云:“非祭非丧,不相授器。”’○椸,羊支反。枷,本又作‘架’,徐音稼。栉,侧乙反。

嫂叔不通问。 注:‘谓相称谢也。’朱氏轼曰:‘谓不亲相问答也。’江氏永曰:‘有当问者,使人传之。’

诸母不潄裳。 注:‘诸母,庶母也。潄,澣也。庶母贱,可使漱衣,不可使漱裳,裳贱。尊之者,亦所以远别。’说文:‘常,下帬也。或从衣。’○潄,悉侯反。

外言不入於梱,内言不出於梱。 注:‘外言内言,男女之职也。不出入者,不以相问也。梱,门限也。’说文:‘梱,门蹷也。’正义:‘男职在於官政,不得令妇人预之。女职谓织紝,男子不得滥预。’○梱,本又作‘阃’,苦本反。

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 注:‘女子许嫁繫缨,有从人之端也。大故,宫中有災变,若疾病,乃後入也。’正义:‘女子,妇人通称。妇人质弱,不能自固,必有繫属。缨有二,一是少时常佩香缨,二是许嫁时繫缨。此则为许嫁时繫缨。知然者,昏礼“主人入,亲脱妇缨。”郑注云:“妇人十五许嫁,笄而礼之,因著缨,明有繫也。盖以五采为之,其制未闻。”’

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 注:‘女子十年而不出,嫁及成人,可以出矣,犹不与男子共席而坐,亦远别也。’正义:‘女子子,是己之女,重言子者,郑注丧服云:“别於男子。”’刘氏台拱曰:‘言兄弟,则兄弟之子可知,若父子,本不同席,不待言也,故下文类及之。’父子不同席。 注:‘異尊卑也。’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注:‘见媒往来传昏姻之言,乃相知姓名。’正义:‘昏礼有六礼,二曰问名。’非受币不交不亲, 注:‘重别,有礼有相缠固。’正义:‘币,谓聘之玄纁束帛也。’故日月以告君, 注:‘周礼凡取判妻入子者,媒氏书之以告君,谓此也。’齐戒以告鬼神, 注:‘昏礼凡受女之礼皆於庙,为神席以告鬼神,谓此也。’正义:‘昏礼“纳采,主人筵於户西,西上,右几”。注:“为神布席,将以先祖之遗体许人。”不敢不告。昏礼又云受诸礼於庙而设几筵也。’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注:‘会宾客也。厚,重慎也。’○媒,音梅。齐,侧皆反。

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注:‘为其近禽兽也。妾贱,或时非媵,取之於贱者,世无本繫。’正义:‘熊氏云:“卜者,卜吉凶,既不知其姓,但卜吉则取之。”’彬案:春秋昭元年左传‘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盖古有是言,而记人述之。

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 注:‘辟嫌也。有见,谓有奇才卓然,众人所知。’○见,贤遍反。

贺取妻者曰,某子使某,闻子有客,使某羞。 注:‘谓不在宾客之中,使人往者。羞,进也。言进於客。古者谓候为进,其礼盖壶酒束脩若犬也。不斥主人,昏礼不贺。’正义:‘此使者辞也。某子者,贺者名。使某者,使自称名。客者,乡党僚友之属。’

贫者不以货财为礼,老者不以筋力为礼。 注:‘礼许俭,不非无也。年五十始杖,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吕与叔曰:‘君子之於礼,不责人之所不能备,不责人之所不能行,财力之不足,非礼之訾也。’

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 注:‘此在常语之中,为後难讳也。春秋传曰:“名,终将讳之。”隐疾,衣中之疾也,谓若黑臂黑肱矣。’正义:‘不以国者,不以本国为名,他国即得为名。桓十二年“卫侯晉卒”,襄十五年“晉侯周卒”,是也。不以日月者,不以甲乙丙丁为名。殷家得以为名者,殷质不讳名故也。案春秋鲁僖公名申、蔡庄公名甲午者,周末乱世,不能如礼。传曰:“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晉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杜注云:“司徒改为中军,司空改为司城。鲁献公名具,武公名敖。”按国语范献子聘鲁,问具、敖之山,鲁人以乡名对。献子云:“何不云具、敖乎?”对曰:“先君献、武之所讳也。”’

男女異长。 注:‘各自为伯季也。’正义:‘按冠礼加字之时,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又檀弓云:“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知女子亦各自为叔季者,春秋隐公二年“伯姬归於纪”,隐七年“叔姬归於纪”,是也。’

男子二十冠而字。 注:‘成人矣,敬其名。’○冠,古乱反。

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注:‘对至尊,无大小皆相名。’正义:‘成十六年鄢陵之战,公陷於淖。栾书欲载晉侯,鍼曰:“书退。”鍼是书之子。是於君前臣名其父也。’

女子许嫁,笄而字。 注:‘以许嫁为成人。’春秋僖九年公羊传‘妇人许嫁,字而笄之’。何休注:‘字者,尊而不泄,所以远别也。笄者,簪也。所以繫持髮,象男子饰也。服此者,明繫属於人,所以养贞一也。婚礼曰:“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笄,古兮反。

凡进食之礼,左殽右胾,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 注:‘皆便食也。殽,骨体也。胾,切肉也。食,饭属也。居人左右,明其近也。殽在俎,胾在豆。’释文:‘熟肉有骨曰殽。胾,大脔。’正义:‘殽在俎者,春秋宣十六年王享士会殽烝,下云“宴有折俎”。又昏礼及特牲、少牢皆骨体在俎,是殽在俎。知胾在豆者,公食大夫礼庶羞十六豆,有牛胾、羊胾,是胾在豆。’脍炙处外,醯酱处内, 注:‘殽胾之外内也。近醯酱者,食之主。脍炙皆在豆。’说文:‘脍,细切肉也。’正义:‘以此馔之设,羹食最近人,羹食之外,乃有殽胾。今云外内,明其不得在羹食之内,故知在殽胾之外内。依昏礼、公食大夫礼酱在右,醢在左,此亦当酱在右,醯在左也。按公食大夫礼“宰夫自东房授醯酱,公设之。”郑注:“以醯和酱也。”又周礼醯人祭祀共 菹醯物,则醯酱共为一物也。脍炙皆在豆者,以公食下大夫十六豆有牛炙、羊炙及芥酱、鱼脍,故知在豆。’葱渫处末, 注:‘渫,烝葱也。处醯酱之左。言末者,殊加也。渫在豆。’正义:‘地道尊右,既云处末,则末在左。知[五]葱渫殊加者,以仪礼正馔唯有葅醢,无葱渫,故知葱渫为殊加。以其葅类,故知在豆也。’酒浆处右。 注:‘处羹之右。此言若酒若浆耳。两有之,则左酒右浆。此大夫士与宾客燕食之礼,其礼食,则宜放公食大夫礼云。’以脯脩置者,左朐右末。 注:‘亦便食也。屈中曰朐。’正义:‘郑注腊人云:“薄析曰脯,捶而施薑桂曰腶脩。”左朐,朐置左也。右末,末边际置右,右手取祭,擘之便也。脯脩则处酒左,以燥为阳也。’广韻:‘脯,乾脯。东方朔曰:“乾肉为脯。”’江氏永曰:‘以郑注绎之,食羹最近人,脍炙醯酱在殽胾之外内,葱渫处醯酱之左,酒浆处羹之右,则诸物当列为四行:弟一行左食右羹,而酒浆在羹之右;弟二行为醯酱,而葱渫在醯酱之左;弟三行左殽右胾;弟四行为脍炙。’○殽,户交反。胾,侧吏反。食,音嗣。羹,古衡反。脍,古外反。炙,章夜反。醯,呼兮反。酱,子匠反。渫,以制反。浆,子羊反。朐,其俱反。

客若降等,执食兴辞, 注:‘辞者,辞主人之临己食,若欲食於堂下然。’正义:‘此降等,谓大夫於卿,故欲降而不降。若臣於君,则降也。故公食云“宾拥簠粱以降”,是也。若敌者,全无欲降之礼。’主人兴,辞於客,然後客坐。 注:‘复坐。’主人延客祭, 注:‘延,道也。祭,祭先也。君子有事不忘本也。客若降等则先祭。’正义:‘君子有德必酬之,故得食而种种出少许,置在豆间之地,以报先代造食之人也。’祭食,祭所先进, 注:‘主人所先进,先祭之。所後进,後祭之。如其次。’殽之序,徧祭之。 注:‘谓胾炙脍也,以其本出於牲体也。公食大夫礼鱼腊湆酱不祭也。’江氏永曰:‘按公食礼先设正馔讫,宾祭正馔,後设加馔,宾又祭加馔,其祭如所设之序,设馔唯有二次。此记寻常宾客饮食之礼,主人与之共食,虽未知设馔几次,要必设讫而後祭,非进一殽祭一殽也。’三饭,主人延客食胾,然後辩殽。 注:‘先食胾,後食殽,殽尊也。凡食殽辩於肩,食肩则饱也。’正义:‘三饭,谓三食也。礼食三飧而告饱,须劝乃更食。公食大夫礼云“宾三饭以湆酱”,郑云:“每饭歠湆,以殽擩酱,食正馔也。”三飧後乃食胾者,公食礼以胾为加,故客三飧前未食之。’主人未辩,客不虚口。 注:‘俟主人也。虚口,谓酳也。客自敌以上,其酳不待主人饱,主人不先饱也。’释文:‘酳,漱口也。以酒曰酳,以水曰漱。’○辩,音遍。

侍食於长者,主人亲馈,则拜而食; 注:‘劝长者食耳。虽贱不得执食兴辞,拜而已,示敬也。’正义:‘馈,谓进馔也。’主人不亲馈,则不拜而食。 注:‘以其礼於己不隆。’○馈,徐其类反。共食不饱, 注:‘谦也。谓共羹饭之大器也。’共饭不泽手。 注:‘为汗生不絜也。泽,谓捼莎也。礼,饭以手。’正义:‘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既与人共饭,手宜絜淨,不得临食始捼莎手乃食,恐为人秽也。’

毋摶饭, 注:‘为欲致饱,不谦。’通俗文:‘手团曰摶。’正义:‘若取饭作摶,则易得多,是欲爭饱。’毋放饭, 注:‘去手馀饭[六]於器中,人所秽。’正义:‘当棄馀於篚,无篚棄馀於会。会,谓簋盖也。’毋流歠, 注:‘大歠嫌欲疾。’正义:‘谓开口大歠,汁入口如水流,则欲多而速,是伤廉也。’毋咤食, 注:‘嫌薄之。’释文:‘咤,叱咤也。’正义:‘谓以舌口中作声也,似嫌主人之食也。’毋齧骨, 注:‘为有声响,不敬。’正义:‘一则有声;二则嫌主人食不足,以骨致饱,故庾云“为无肉之嫌”;三则齧之口脣可憎,故不齧也。’毋反鱼肉, 注:‘为已历口,人所秽。’正义:‘崔灵恩云:“不可反於故处,是以少牢礼尸所食之馀肉,皆别致於肵俎,不反本处也。”’毋投与狗骨, 注:‘为其贱饮食之物。’毋固获, 注:‘为其不廉也。欲专之曰固,爭取曰获。’毋扬饭, 正义:‘饭热当待冷,若扬去热气,则为贪快,伤廉也。’饭黍毋以箸, 江氏永曰:‘上文“共饭不泽手”,孔疏云:“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然则饭黍毋以箸,亦谓不以箸而以手也。下文“羹之有菜者用梜”,郑注:“梜,犹箸也。”然则古人以箸食羹耳。此疏引少牢,谓当用匕,与前说相牴牾。少牢之匕黍稷,谓从爨匕出入敦,非谓以匕食黍稷也。说文释箸为饭敧,盖後世始以箸食饭耳。’毋嚃羹, 注:‘亦嫌欲疾也。嚃,为不嚼菜。’说文:‘ ,歠也。’段氏玉裁注曰:‘广韻“嚃,歠也。”然则嚃即 也。羹之无菜者不用梜,直歠之而已。礼禁 羹者何也? 者流歠,许浑言之耳。’毋絮羹, 注:‘为其详於味也。絮,犹调也。’释文:‘谓加以盐梅也。’正义:‘若得主人羹,更於器中调和,是嫌主人食味恶也。’毋刺齿, 注:‘为其弄口也。口容止。’毋歠醢 。注:‘亦嫌详於味也。歠者,为其淡故。’正义:‘醢,肉酱也。酱宜鹹,若歠之,是酱淡也。’客絮羹,主人辞不能亨。客歠醢,主人辞以寠。 注:‘优宾。’释文:‘亨,煑也。寠,贫也。’仓颉篇:‘无财备礼曰寠。’濡肉齿決,乾肉不齿決。 注:‘決,犹断也。坚宜用手。’正义:‘濡,溼也。溼软不可用手擘,故用齿断決而食之。乾肉,脯属也。坚肕不可齿決断之,故须用手擘而食之。’毋嘬炙。 注:‘为其贪食甚也。嘬,谓一举尽脔。特牲、少牢“哜之,加於俎”。’正义:‘火灼曰炙。炙肉濡,若食炙,先当以齿哜而反置俎上,不一举而併食。併食之曰嘬。然前云毋反鱼肉,谓共人同器而食。特牲、少牢独食,故得反也。’○摶,徒端反。歠,川悦反。咤,陟嫁反。齧,五结反。箸,直虑反。嚃,他答反。絮,敕虑反。刺,七亦反。亨,普彭反。寠,其禹反。濡,陆作‘ ’,音濡,字亦作‘濡’。嘬,初怪反。炙,章夜反。

卒食,客自前跪,彻饭齐,以授相者。 注:‘谦也。自,从也。齐,酱属也。相者,主人赞馔者。公食大夫礼“宾卒食,北面取粱与酱以降也”。’正义:‘卒食,食已也。食坐在前,面嚮候客,食竟加於俎,起,从坐前北面跪,彻己所食饭与齐,答主人亲馈者也。此是卑者侍食耳,若敌者则否。’主人兴,辞於客,然後客坐。 注:‘不听亲彻。’○卒,子恤反。齐,将兮反。相,息亮反。

侍饮於长者,酒进则起,拜受於尊所。 注:‘降席拜受,敬也。燕饮之礼乡尊。’正义:‘何胤曰:“尊者,主人也。拜者在尊所,对主人也。降席下奠爵再拜稽首。嚮尊,谓主人尊也。”崔灵恩云:“卿大夫燕饮主人,面亦嚮尊。若乡饮酒,皆主人与宾夹尊也。”’长者辞,少者反席而饮。长者举未釂,少者不敢饮。 注:‘不敢先尊者。尽爵曰釂。燕礼曰公卒爵而後饮也。’说文:‘釂,饮酒尽也。’正义:‘案士相见礼云:“若君赐之爵,则下席再拜稽首受爵,升席祭,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後授虚爵。”玉藻云:“君若赐之爵,则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饮,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後授虚爵。”二文皆先君卒爵。此云後饮者,此据燕饮正礼,玉藻、士相见礼谓私燕之礼,故不同也。’○少,式召反,下皆同。釂,子妙反。

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 注:‘不敢亢礼也。贱者,僮仆之属。’正义:‘少,谓幼稚。’

赐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怀其核。 注:‘嫌弃尊者物也。木实曰果。’吕与叔曰:‘果核当棄,重君赐,故怀之。’○核,户革反。

御食於君,君赐馀,器之溉者不写,其馀皆写。 注:‘重污辱君之器也。溉,谓陶梓之器。不溉,谓萑竹之器也。写者,传己器中乃食之也。劝侑曰御。’正义:‘君赐馀者,谓君食竟,以食残馀赐御者也。溉,涤也。写,谓倒传之也。若器可涤溉者,不畏污则不须倒写,仍於器中食之,食讫乃澡絜以还君也。其馀,谓不可涤溉之器也。’○溉,古爱反。

餕馀不祭。 注:‘食人之馀曰餕。’正义:‘凡食人之馀,及日晚食朝馔之馀皆云餕。玉藻云“日中而餕”,郑云:“餕,食朝之馀也。”’彬谓:不祭,谓不於豆间祭始为饮食之人。若不祭先,则不待言矣。○餕,子闰反。

父不祭子,夫不祭妻。 戴岷隐曰:‘各使其子主之,示有尊也。’顾氏炎武曰:‘不但名分有所不当,而以尊临卑,则死者之神亦必不安,故其祭则使人代之。然此谓平日四时之祭,若在丧,则祥禫之祭,未尝不行。’

御同於长者,虽贰不辞, 注:‘谓侍食於长者,馔具与之同也。贰,谓重殽膳也。辞之为长者嫌。’正义:‘何胤云:“礼当盛馔,宜辞以贱,不能当之。此侍食於长者,盛馔不在己。”’偶坐不辞。 注:‘盛馔不为己。’释文:‘偶,配也。一曰副贰也。’正义:‘偶,媲也。或彼为客设馔,而召己往媲偶於客共食,此馔本不为己设,故己不辞之也。又一云:偶,二也。若唯独有己,主人设馔,己当辞谢。若与他人俱坐,则己不假辞,以主人意不必在己也。’

羹之有菜者用梜,其无菜者不用梜。 注:‘梜,犹箸也。’正义:‘有菜,为鉶羹。以其有菜交横,非梜不可。无菜者,谓大羹湆也。直歠之而已。其有肉调者,犬羹、兔羹之属,或当用匕也。’○梜,古协反,沈又音甲,字林作“筴”。

为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絺; 注:‘副,析也。既削,又四析之,乃横断之,而巾覆焉。’正义:‘削,刊也。絺,细葛也。’为国君者华之,巾以綌; 注:‘华,中裂之,不四析也。’释文:‘綌,麤葛。’为大夫累之, 注:‘累,倮也。谓不巾覆也。’士疐之, 注:‘不中裂横断,去疐而已。’正义:‘疐,谓脱华处。’邵氏晉涵曰:‘初学记引孙炎曰:“疐之,去柢也。”’庶人齕之。 注:‘不横断。’正义:‘齕,齧也。’○为,于伪反,下同。削,息略反。副,普偪反。絺,敕宜反。綌,去逆反。累,力果反。疐,音帝。齕,恨没反。

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 注:‘忧不为容也。’方性夫曰:‘言冠者,别於童子。冠,则有时而不栉可也。童子无冠,无时而不栉。’言不惰, 方性夫曰:‘以忧,勤而不敢惰也。’琴瑟不御, 注:‘忧不在乐。’方性夫曰:‘乐必以琴瑟为言者,常御之乐,士无故则不去故也。’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 注:‘忧不在味。’正义:‘犹许食肉,但不许多耳。少食则味不变,多食则口味变也。’笑不至矧,怒不至詈。 注:‘忧在心,难变也。齿本曰矧,大笑则见。’释文:‘詈,骂詈。’疾止复故。 注:‘自若常也。’○惰,徒卧反。矧,本又作‘哂’,失忍反。詈,力智反。

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 注:‘侧,犹特也。忧不在接人,不布他面席。专,犹单也。’正义:‘吉时贵贱有重席之礼,若父母始丧,寝苫无席,卒哭後,乃有芐翦不纳。自齐衰以下,始丧而有席,不重,降居处也。’吕与叔曰:‘专席,不与人共坐也。’

水潦降,不献鱼鼈。 注:‘不饶多也。’释诂:‘降,落也。’释文:‘雨水谓之潦。’正义:‘水潦降,鱼鼈丰足,不饶益其多。’○潦,音老。

献鸟者佛其首, 注:‘为其喙害人也。佛,戾也。盖为小竹笼以冒之。’畜鸟者则勿佛也。 注:‘畜,养也。养则驯。’释文:‘驯,狎也。’○佛,陆本作‘拂’,云‘拂本又作“佛”,扶弗反。’畜,许六反。

献车马者执策绥, 注:‘凡操执者,谓手所举以告者也。设其大者,举其小者,便也。’正义:‘策是马杖。绥是上车之绳。车马不上於堂,不可投进尊者之前,但执策绥,策绥易呈,呈之则知有车马。’献甲者执胄, 注:‘甲,铠也。胄,兜鍪也。’正义:‘谓铠为甲者,言如龟鼈之有甲也。铠大兜鍪小,小者易举,执以呈之耳。’献杖者执末, 正义:‘末,柱地头也。柱地不淨,不可嚮人,故执以自嚮。’献民虏者操右袂, 注:‘民虏,军所获也。操其右袂,制之。’释文:‘操,持也。’正义:‘右袂,右边袖也。以左手操囚之右袂,以防其異心。凡言执操,互言耳。’献粟者执右契,献米者操量鼓, 注:‘契,券要也。右为尊。量鼓,量器名。’正义:‘粟,粱稻之属也。契,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量是知斗斛之数。鼓是量器名。隐义曰:“东海乐浪人呼容十二斛者为鼓。”说文:“契,大约也。易曰後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彬谓:广雅释器:‘斛谓之鼓。’赵简子赋晉国一鼓铁,注:‘石四谓之鼓。’献孰食者操酱齐, 正义:‘孰食,葱渫之属。酱齐,为食之主。若见芥酱,必知献鱼脍之属也。’献田宅者操书致。 正义:‘古者田宅悉为官所赋,本不属民,今得田宅献者,是或有重勳,为君所赐,可为己有,故得有献。’江氏永曰:‘古者君有赐於臣,亦谓之献。檀弓云:“仕而未有禄者,君有馈焉,曰献。”是也。’王氏引之曰:‘上文操右袂、操量鼓、操酱齐,皆指其所操之物言之,此言书致,亦所操之物。今案:致,读为质剂之质。周官小宰“听卖买以质剂。”郑注:“质剂,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长曰质,短曰剂,今之券书也。”若上文献粟者执右契也。淮南要略“约重致,剖信符。”重致,即重质也。是质与致古字通。’○绥,音虽。胄,直[七]又反。操,七刀反,下同。量,音亮,又音良。齐,本作‘齏’,同子兮反。

凡遗人弓者,张弓尚筋,弛弓尚角,右手执箫,左手承弣,尊卑垂帨。 注:‘弓有往来体,皆欲令其下曲隤然顺也。遗人无时,已定体则张之,未定体则弛之。箫,弭头也。谓之箫,箫,邪也。弣,把中。帨,佩巾也。磬折则佩垂。授受之仪,尊卑一。’说文:‘弓,以近穷远。象形。古者挥作弓。’‘张,施弓弦也。’‘弛,弓解也。’释文:‘弛,谓不张也。弭,弓末也。’正义:‘此谓敌体,故称遗者也。弓之为体,以木为身,以角为面,筋在外面,张之时曲来嚮内,故遗人之时,使筋在上,弓身曲嚮其下。弛弓之时,反张嚮外,筋在曲内,角在曲外,今遗人之时,角嚮其上,弓形示曲嚮下。’江氏永曰:‘郑云“尊卑一”,谓主宾不论尊卑,皆以垂帨为度。孔疏以尊卑相敌言之,盖因下文注云“礼,敌者並授”而言,其实不相敌,亦皆垂帨。唯臣於君或異。晏子聘鲁,公受玉卑,晏子授玉跪。此又礼从宜也。’若主人拜,则客还辟辟拜,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 注:‘辟拜,谦不敢当。由,从也。从客之左,右客,尊之。接下,接客手下也。承弣卻手,则箫覆手与。’正义:‘还辟,犹逡巡也,迁延辟之也。不云客答拜者,执弓不得拜也。主人拜客既竟,从客左而受之。主人与客並,以卻左手接客左手之下而承弣,又覆右手捉弓下头,若主人用右手承弣,便是主人倒执弓也。’乡与客並然後受。 注:‘於堂上则俱南面。礼,敌者並授。’江氏永曰:‘宾主不敌,在堂上则尊者南面,卑者北面。若宾主甚殊,则卑者奠之而不敢授。主人既拜受,则宾授弓之後,亦当有拜送、主人还辟辟拜之仪。不言者,文不具也。’刘氏台拱曰:‘既以遗言,则其为尊卑也微。若大夫士以宾主相授受,礼当与敌者同。聘问以君命临之,故異。’○遗,于季反。弛,本又作‘施’,同式是反。弣,音抚。帨,徐始锐反。辟,上扶亦反,下音避。

进剑者左首, 注:‘左首,尊也。’说文:‘鐔,剑鼻也。’程氏瑶田曰:‘剑首者何?戴於茎者也。首也者,剑鼻也。剑鼻谓之镡。镡谓之珥,或谓之环。面之曰鼻。对末言之曰首。’进戈者前其鐏,後其刃, 注:‘後刃,敬也。锐底曰鐏,取其鐏地。’说文:‘戈,平头戟也。从弋,一横之,象形。’正义:‘戈,鉤孑戟也。如戟而横安刃。直刃长八寸,横刃长六寸,刃下接柄处长四寸,並广二寸,用以鉤害人也。刃当头而利者也,故不持嚮人。’进矛戟者前其鐓。 注:‘平底曰鐓,取其鐓地。’说文:‘戟,有枝兵也。周礼戟长丈六尺。’‘矛,酋矛也。建於兵车,长二丈。象形。’‘錞,矛戟柲下铜鐏也。诗曰:“叴矛沃 。”’正义:‘矛,如鋋而三廉。戟,今之戟也。两边皆安横刃,长六寸,中刃长七寸半,横刃下接柄处,又长四寸半,並广寸半。鐓,为矛戟柄尾,平底[八]如鐓。’段氏玉裁曰:‘鐏地可入地,鐓地箸地而已。’○鐏,在困反。鐓,本又作‘錞’,徒对反。

进几杖者拂之, 注:‘尊者所冯依,拂去尘,敬。’效马效羊者右牵之, 注:‘用右手便。效,犹呈见。’效犬者左牵之, 注:‘犬齛齧人,右手当禁备之。’执禽者左首, 注:‘左首,尊。’士相见礼:‘挚,冬用雉,夏用腒,左头。’郑注:‘左头,头阳也。’饰羔雁者以缋, 注:‘缋,画也。诸侯大夫以布,天子大夫以画。’正义:‘饰,覆也。羔,羊也。画布为云气,以覆羔雁为饰,以相见也。’受珠玉者以掬, 注:‘慎也。掬,手中。’释文:‘两手曰掬。’正义:‘不用袂承之,恐坠落也。’受弓剑者以袂, 注:‘敬也。’正义:‘不露手取之,故用衣袂承接之,以为敬也。’饮玉爵者弗挥。 注:‘为其宝而脃。’释文:‘何云:“振去馀酒曰挥。”’正义:‘玉爵,玉盃也。’凡以弓剑苞苴簞笥问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 注:‘问,犹遗也。苞苴,裹鱼肉,或以苇,或以茅。箪笥,盛饭食者,圜曰箪,方曰笥。’说文:‘汉律令:“箪,小筐也。”’释文:‘苞,裹也。苴,藉也。箪笥,竹器也。’正义:‘问人者,谓因问有物遗之也。言操持诸物以进,如臣为君使,先习其威仪进退,如至所使之国时之仪容。’○繢,胡对反。掬,九六反。挥,音辉。苴,子馀反。箪,音单。笥,思嗣反。

凡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 注:‘急君使也。言,谓有故所问也。聘礼曰:“若有言,则以束帛如享礼。”’正义:‘受命,谓受君命为聘使,不得停留宿於家。聘礼“既受命,遂行,舍於郊”,是也。郑注聘礼记:“有故,谓災患及时事相告也。”’君言至,则主人出拜君言之辱, 注:‘敬君命也。此谓国君问事於其臣。’使者归,则必拜送於门外。 正义:‘去既送出门,则知初至,迎亦出门也。’若使人於君所,则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则必下堂而受命。 注:‘此臣有所告请於其君。’正义:‘命使者言朝服,则君言至,亦朝服受之。去不下送,反而下迎者,尊君命也。不出门者,己使卑於君使也。’○为,于伪反。朝,直遥反。

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 释诂:‘敦,勉也。’陈用之曰:‘闻识自外入,善行由中出。自外入者易实,故处之以虚。由中出者易倦,故济之以勤。’○识,如字,又式異反。行,下孟反。怠,音代。

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注:‘欢,谓饮食。忠,谓衣服之物。’正义:‘明与人交者,不宜事事悉受,若使彼罄尽,则交结之道不全也。’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 注:‘以孙与祖昭穆同。’正义:‘曾子问云:“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於同姓可也。”是有抱孙之法也。’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下之。 注:‘尊尸也。下,下车也。国君或时幼少,不能尽识羣臣,有以告者,乃下之。’正义:‘古者致齐,各於其家,散齐亦犹出在路。及祭日之旦,俱来入庙,故羣臣得於路见君之尸。君自下之者,亦谓散齐之时。若致齐不复出行,若祭日,君先入庙,後乃尸至也。’尸必式, 注:‘礼之。’正义:‘庙门之外,尸尊未伸,不敢亢礼。不可下车,故式为敬,谓俯下头也。’乘必以几。 注:‘尊者慎也。’江氏永曰:‘乘必以几,谓尸[九]登车履几而上。士昏礼妇乘车以几,御者二人坐持之,是其证。夏官隶仆“王行,洗乘石。”诗云:“有扁斯石,履之卑兮。”尸登车宜亦用乘石,而此言以几者,盖诸侯之尸也。’○乘,绳证反。

齐者不乐、不弔。 注:‘为哀乐则失正,散其思也。’王氏念孙曰:‘不乐之乐当读如字。不乐,不弔,各指一事言之。祭统云:“及其将齐也,耳不听乐,故记曰齐者不乐,言不敢散其志也。”’

居丧之礼,毁瘠不形,视听不衰, 注:‘为其废丧事。形,谓骨见。’正义:‘毁瘠,羸瘦也。’升降不由阼阶,出入不当门隧。 注:‘常若亲存。隧,道也。’正义:‘阼阶,主人之阶。孝子事死如事生,故在丧思慕,犹若父在,不忍从阼阶上下也。若祔祭以後,即得升阼阶。’○瘠,在昔反。

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瘍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於不慈不孝。 注:‘胜,任也。’说文:‘瘍,头创也。’‘痒,瘍也。’‘沐,濯髮也。’‘浴,洒身也。’白虎通曰:‘丧,有病得饮酒食肉何?所以辅人生己,重先祖遗支体也。’正义:‘结所以沐浴酒肉之义。不胜丧,毁而灭性者也。不留身继世,是不慈也。灭性,又违亲生时之意,故云不孝。’○创,初良反。瘍,音恙,本或作‘庠’。胜,音升。

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於内。 注:‘所以养衰老。人五十始衰也。’正义:‘致,极也。’方性夫曰:‘七十则自衰麻之外,与平居无以異。饮酒食肉,则不必有疾。处於内,则不居门外之倚庐也。’○衰,七雷反。

生与来日,死与往日。 注:‘与,犹数也。生数来日,谓成服杖,以死明日数也。死数往日,谓殡敛,以死日数也。此士礼贬於大夫者。大夫以上皆以来日数。士丧礼曰,死日而袭,厥明而小敛,又厥明大敛而殡,则死三日也,而更言三日成服杖,似異日矣。丧大记曰:“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二者相推,其然明矣。’正义:‘士唯屈殡日不屈成服杖日者,成服必在殡後故也。大夫尊,则成服及殡皆不数死日也。’王氏念孙曰:‘古无谓数为与者。与,犹以也。以、与一声之转,故以可训与,与亦可训以。三日成服杖,生者之事也。以死之明日为始,是生以来日也。三日而殡,死者之事也。以死之日为始,是死以往日也。’

知生者弔,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弔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弔。 注:‘人恩各施於所知也。弔、伤,皆谓致命辞也。杂记曰诸侯使人弔,辞曰:“寡君闻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此施於生者。伤辞未闻也。说者有弔辞云:“皇天降災,子遭罹之,如何不淑。”此施於死者,盖本伤辞。辞毕退,皆哭。’说文:‘弔,问终也。’玉篇:‘弔生曰唁,弔死曰弔。’贺述礼统曰:‘生谓之唁何?非为丧之位哭泣之事,但嗟歎以言,故谓之唁。弔死谓之弔何?素有恩,礼无服属,但致哀伤,故谓之弔。’正义:‘弔辞乃使口致命,若伤辞,当书之於版,使者读之,而奠致殡前也。’

弔丧弗能赙,不问其所费。问疾弗能遗,不问其所欲。见人弗能馆,不问其所舍。 注:‘见人,见行人。馆,舍也。’说文:‘馆,客舍也。周礼五十里有市,市有馆,馆有积,以待朝聘之客。’‘舍,市居曰舍。’释文:‘公羊传曰:“钱财曰赙。”穀梁传曰:“归生者曰赙。”’广雅:‘遗,与也。’王介甫曰:‘不问者,辞口惠而实不至也。’陈可大曰:‘以货财助丧事曰赙。此三事不能则皆不问者,以徒问为可愧也。’○赙,音附。费,芳味反。遗,于季反。

赐人者不曰来取,与人者不问其所欲。 说文:‘与,赐予也。一勺为与。此与与同。’王介甫曰:‘为人养廉也。’江氏永曰:‘尊者曰赐,敌者曰与。’

适墓不登垄。 注:‘为其不敬。垄,冢也。墓,茔域。’助葬必执紼。 注:‘葬,丧之大事。紼,引车索。’正义:‘助葬本非为客,正是助事耳,故宜必执紼也。’○垄,力勇反。紼,音弗。

临丧不笑。 注:‘临丧宜有哀色。’

揖人必违其位。 注:‘礼以变为敬。’正义:‘位,己之位。燕礼君降阶尔卿大夫,郑注:“尔,近也。揖而移近之。”明虽君臣,皆须违位而揖也。’

望柩不歌,入临不翔。 注:‘哀伤之,无容乐。’当食不歎。 注:‘食或以乐,非歎所。’○柩,求又反。

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 注:‘助哀也。相,谓送杵声。’说文:‘舂,擣粟也。古者雝父初作舂。’陈可大曰:‘五家为邻。相者,以声音相劝。相盖舂人歌以助舂也。二十五家为里。巷歌,歌於巷也。’○舂,束容反。相,息亮反。

适墓不歌。 注:‘非乐所。’哭日不歌。 注:‘哀未忘也。’

送丧不由径,送葬不辟塗潦。 注:‘所哀在此。’说文:‘径,步道也。’释文:‘径,邪路也。’○径,经定反。辟,音避。潦,音老。

临丧则必有哀色,执绋不笑,临乐不歎,介胄则有不可犯之色, 注:‘貌与事宜相配。介,甲也。’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 注:‘色厉而内荏,貌恭心很,非情者也。’正义:‘並结前义也。上既言内外宜称,故君子接人,並使心色如一,不得色违於心,故云不失色於人也。’

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 注:‘抚,犹据也。据式小俛,崇敬也。乘车必正立。’正义:‘谓君臣俱行,君式宗庙,则臣宜下车。云大夫,则士可知也。士为大夫之臣,亦如大夫於君也。’

礼不下庶人, 注:‘谓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正义:‘白虎通云:“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故士相见礼云:“庶人见於君,不为容,进退走。”是也。’刑不上大夫。 注:‘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郑驳異义云:‘凡有爵者,与王同族,大夫以上适甸师氏,令人不见,是以云刑不上大夫。’正义:‘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刑人不在君侧。 注:‘为怨恨为害也。春秋传曰:“近刑人,则轻死之道。”’兵车不式。 注:‘尚威武,不崇敬。’武车绥旌, 注:‘尽饰也。绥,谓垂舒之也。武车,亦兵车。’正义:‘兵车、武车,革路也。取其建戈刃,即云兵车;取其威猛,即云武车。旌,谓车上旗幡也。何胤云:“垂放旌旗之旒,以见美也。”’德车结旌。 注:‘不尽饰也。结,谓收敛之也。德车,乘车。’正义:‘德车,谓玉路、金路、象路、木路,不用兵,故曰德车。德美在内,不尚赫奕,故结缠其旒,著於竿也。何胤云:“以德为美,故略於饰。”’○绥,耳佳反。

史载笔,士载言。 注:‘谓从於会同,各持其职,以待事也。笔,谓书具之属。言,谓会同盟要之辞。’说文:‘史,记事者也。’正义:‘史,谓国史,书录王事者。王若举动,史必书之。王若行往,则史载书具而从之。不言简牍而云笔者,笔是书之主,则馀载可知。士,谓司盟之士。言,谓盟会之辞。崔灵恩云:“必载盟会之辞者,或寻旧盟,或用旧会之礼,应须知之,故载自随也。”’

前有水则载青旌,前有尘埃则载鸣鸢,前有车骑则载飞鸿,前有士师则载虎皮,前有挚兽则载貔貅。 注:‘载,谓举於旌首以警众也。礼君行师从,卿行旅从,前驱举此,则士众知所有,所举各以其类象。青,青雀,水鸟。鸢鸣则天将风,风生埃起。鸿,取飞有行列也。士师,谓兵众。虎,取其有威勇也。貔貅,亦挚兽也。书曰“如虎如貔”。’正义:‘王行宜警卫,善恶必先知之,故备设军陈行止之法也。军陈卒伍行,则並衔枚无諠声。若有非常,不能传道,且人众广远,难可周徧,故前有变異,则举类示之。青旌者,青雀旌。鸢,今时鸱也。不直言鸢而云鸣者,鸢不鸣则风不生,故画作开口如鸣时也。不言旌,从可知也。车骑,彼人之车骑也。鸿,鸿雁也。雁飞有行列,与车骑相似,画鸿於旌首,使众见而为防也。虎是威猛,亦兵众之象。貔貅是一兽,亦有威猛。’王氏引之曰:‘谨案:郑志“王赞问曰:举於旌首,当皆以皮邪,画之也?郑答曰:皆俱举皮置於首,不画也。”是郑注举於旌首,谓举皮置於旌首,盖以下文言载虎皮,故並青与鸢、鸿皆谓置皮也。其实青旌乃画青雀於旌。鸿与鸣鸢亦然。考工记所谓画缋之事,鸟兽蛇也。唯虎与貔貅则以其皮饰旌,故青与鸢、鸿皆不言皮,至虎始言皮也。貔貅不言皮者,蒙上虎皮而省。正义释载鸣鸢云“画作开口如鸣时”,是也。若但置其皮,何鸣之有?载,如左传“载其旌以先”之载,不当读为戴。载之言植也,立也。载青旌者,植此画青雀之旌於车上也。下文鸿与鸣鸢之载,义与此同。虎皮、貔貅之载,则以兽皮所饰之旌植於车上耳。故皆谓之载。’○埃,乌来反。鸢,悦专反。貅,本作‘ ’,许求反。

行,前朱鸟而後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缮其怒。 注:‘以此四兽为军陈,象天也。急,犹坚也。缮,读曰劲。又画招摇星於旌旗上,以起居坚劲,军之威怒,象天地也[一○]。招摇星在北斗杓端,主指者。’正义:‘前明军行逢值之礼,此明军行象天文而作陈法也。前南後北,左东右西。朱鸟玄武、青龙、白虎,四方宿名也。军前宜捷,故用雀。军後须殿捍,故用玄武。玄武,龟也。龟有甲能禦侮也。左为阳,阳能发生,象龙变生也。右为阴,阴沈能杀,虎沈杀也。军之左右,生杀变应,威猛如龙虎也。何胤云:“如鸟之翔,如蛇之毒,龙腾虎奋,无能敌此四物。”招摇,北斗七星也。北斗居四方宿之中,以斗末从十二月建而指之,则四方宿不差。今军行法之,亦作此北斗星,举之以指正四方。独云招摇者,举指者为主,馀从可知也。劲,利也。其怒,士卒之怒也。崔灵恩云:“此旌之旒数,皆放其星。龙旗则九旒,雀则七旒,虎则六旒,龟蛇则四旒。皆放星数,以法天也。”’王氏念孙曰:‘朱鸟本作“朱雀”,开成石经已 ,正义述经文正作朱雀,又引崔灵恩说亦作雀。’刘氏台拱曰:‘缮,持也。怒,勇气也。气轻发则易竭,故坚持之。进退有度,即此意也。’进退有度。 注:‘度,谓伐与步数。’正义:‘牧誓“不愆於六步七步,四伐五伐,乃止齐焉。”郑注尚书云:“伐,谓击刺也。始前就敌,六步七步当止齐,正行列;及兵相接,少者四伐,多者五伐,又当止齐,正行列也。”’刘氏台拱曰:‘数语似引古兵书中语,以武、虎、怒、度为韻。前朱鸟三句,亦见吳子。’左右有局,各司其局。 注:‘局,部分也。’正义:‘军行须监领,故主帅部分,各有所司也。’

父之雠弗与共戴天, 注:‘父者子之天。杀己之天,与共戴天,非孝子也。行求,杀之乃止。’兄弟之雠不反兵, 注:‘恒执杀之备。’交游之雠不同国。 注:‘雠不吾避则杀之。交游,或为“朋友”。’大戴礼曾子制言上:‘父母之雠不与同生,兄弟之雠不与聚国,朋友之雠不与聚乡,族人之雠不与聚邻。’卢辩注:‘朋友之雠不同国,失厚矣。’

四郊多垒,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广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 注:‘垒,军壁也。数见侵伐则多垒。荒,秽也。’正义:‘大夫官尊,入则与君同谋,出则身为将帅,故多垒为大夫之辱。士则职卑位下,为君邑宰,劝课耕稼,故地荒为士之辱。’○垒,力轨反。

临祭不惰。 注:‘为无神也。’正义:‘鬼神享德,祭若怠惰,则神不歆。’

祭服敝则焚之,祭器敝则埋之,龟筴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 注:‘此皆不欲人亵之也。焚之,必己不用。埋之,不知鬼神之所为。’正义:‘若不焚埋,人或用之,为亵慢鬼神之物。所以異者,服是身著之物,故焚之;牲、器之类,並为鬼神之用,不知鬼神用与不用,故埋之。’

凡祭於公者必自彻其俎。 注:‘臣不敢烦君使也。大夫以下,或使人归之。祭於公,助祭於君也。’正义:‘此谓士助君祭也。’

卒哭乃讳。 注:‘敬鬼神之名也。讳,辟也。生者不相辟名。卫侯名恶,大夫有名恶,君臣同名,春秋不非。’正义:‘古人生不讳,故卒哭前犹以生事之。至卒哭後,服已受变,神灵迁庙,乃神事之,故讳。’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 注:‘为其难辟也。嫌名,谓音声相近,若禹与雨,丘与区也。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 注:‘逮,及也。谓幼孤不及识父母,恩不至於祖名。孝子闻名心瞿,讳之由心。此谓庶人。适士以上庙事祖,虽不逮事父母,犹讳祖。’正义:‘庾云:“讳王父母之恩,正应由父,所以连言母者,妇事舅姑,同事父母,且配夫为体,讳敬不殊,故幼无父而识母者,则可以讳王父母也。”’君所无私讳, 注:‘谓臣言於君前,不辟家讳,尊无二也。’卢注:‘但为公家讳,不得为私家讳也。’大夫之所有公讳。 注:‘辟君讳也。’诗书不讳,临文不讳。 注:‘为其失事正。’卢注:‘诗书,典籍教训也。临文,谓礼文。诗书执礼皆雅言,故不讳。礼执文行事,故言文也。’何胤云:‘诗书,谓教学时也。临文,谓礼执文行事时也。’庙中不讳。 注:‘谓有事於高祖,则不讳曾祖以下,尊无二也。於下则讳上。’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 注:‘臣於夫人之家,恩远也。质,犹对也。’妇讳不出门。 注:‘妇亲远,於宫中言,辟之。’正义:‘陈铿问云:“杂记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此则与母讳同,何也?”田琼答曰:“杂记方分尊卑,故详言之。曲礼据不出门,大略言之耳。母讳远,妻讳近,则亦宜言也,但所辟者狭耳。”’大功小功不讳。 正义:‘古者期亲则为讳。陈铿问曰:“亦为父乎,自己亲乎?”田琼答曰:“杂记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谓[一一]讳齐衰亲也。然则大功小功不讳矣。熊氏云:“大功讳,小功不讳。若与父同讳,则亦讳之。知者,杂记云,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父之世父、叔父、姑姊妹,皆为之小功,父为讳,故己从父为之讳。”’○逮,音代。

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 注:‘皆为敬主人也。禁,为政教。俗,谓常所行与所恶也。国,城中也。’卢注:‘邻国之君,犹吾君也。’正义:‘竟,界首也。门,主人之门也。讳,主人祖先君名,宜先知之,欲为避之也。’

外事以刚日, 注:‘顺其出为阳也。出郊为外事。春秋传曰:“甲午祠丘。”’内事以柔日。 注:‘顺其居内为阴。’淮南子天文训曰:‘凡日,甲刚乙柔,丙刚丁柔,以至於癸。’正义:‘郊天是国外之事,应用刚日,而郊特牲云“郊之用辛”,非刚也。又社稷是郊内,应用柔日,而郊特牲云“社日用甲”,非柔也。所以然者,郊社尊,不敢同外内之义故也。’崔灵恩云:“外事,指用兵之事。内事,指宗庙之祭。”’

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 注:‘旬,十日也。’正义:‘按少牢大夫礼今月下旬筮来月上旬,是旬之外日也。“日用丁巳,筮旬有一日,吉,乃官戒。”是旬外一日。近某日者,按特牲士礼云“不諏日”,於旬初即筮旬内之日,是旬之内日也。’彬按:特牲馈食礼:‘若不吉,则筮远日,如初仪。’注:‘远日,旬之外日。’贾疏:‘按曲礼“吉事先近日,丧事先远日”,此尊卑礼同也。又云“旬之内曰近某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此尊卑礼異。据士礼吉事先近日,谓祭祀假令孟月,先於孟月上旬内筮,不吉,乃用中旬之内更筮;中旬又不吉,更於下旬内筮,不吉,则止。大夫以上,假令孟月祭,於前月下旬筮来月之上旬,不吉,又於孟月之上旬筮中旬,不吉,又於中旬筮下旬,不吉,则止不祭。今云远日旬之外日者,谓上旬不吉,更於上旬筮中旬,为旬之外日,非如大夫以上旬前为旬外也。’金氏榜曰:‘远某日、近某日,命龟筮辞也。士丧礼卜葬日,则远日也。其命龟,但曰来日某。特牲、少牢筮日,则近日也。其命筮,亦但曰来日某。此言旬之外、旬之内,盖同日改命筮龟之辞。先远日,如不吉,而卜旬之内则曰近某日。先近日,如不吉,而筮旬之外,则曰远某日。然则旬之外、旬之内,皆据先所卜筮之旬,分别而为外内者也。’

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 注:‘孝子之心。丧事,葬与练祥也。吉事,祭祀冠取之属也。’正义:‘谓葬与二祥,是夺哀之义,非孝子之所欲,但制不获已,故卜先从远日而起。宣八年左传云:“礼卜葬先远日,辟不怀也。”尊卑俱然。虽士亦应今月下旬,先卜来月下旬,不吉,卜中旬,不吉,卜上旬。先近日者,少牢云:“若不吉,则及远日,又筮日如初。”是先近日也。’

曰:为日,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 注:‘命龟筮辞。龟筮於吉凶有常。大事卜,小事筮。’正义:‘假,因也。尔,汝也。指蓍龟也。欲襃美此龟筮,故谓为泰龟、泰筮也。’

卜筮不过三。 注:‘求吉不过三。鲁四卜郊,春秋讥之。’正义:‘王肃云:“礼以三为成也。”’卜筮不相袭。 注:‘卜不吉则又筮,筮不吉则又卜,是渎龟筴也。晉献公卜取骊姬,不吉,公曰“筮之。”是也。’

龟为卜,筴为筮。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犹与也。故曰疑而筮之,则弗非也;日而行事,则必践之。 注:‘弗非,无非之者。日,所卜筮之吉日也。践,读曰“善”,声之 也。筴,或为“蓍”。’王肃曰:‘卜得可行之日,必履而行之。践,履也。’正义:‘时者,四时及一日十二时也。日者,甲乙之属。法,典则也。令,教训也。说文云:“犹,玃属。豫,象属。此二兽进退多疑,人多疑惑者似之。”’段氏玉裁曰:‘按古有以声不以义者,如犹豫双声,亦作“犹与”,亦作“冘豫”,皆迟疑之貌。’○与,音预,本亦作‘豫’。

君车将驾,则仆执策立於马前, 注:‘监驾且为马行。’说文:‘驾,马在轭中。’正义:‘谓为君仆御之礼。周礼诸仆皆用大夫士。策,马杖也。别有人牵马驾车。此仆恐马奔走,故自执马杖立当马前。’已驾,仆展軨,效驾, 注:‘展軨,具视。白已驾。’释文:‘卢云:“軨,车辖头靼也。旧云车阑也。”’正义:‘展,视也。效,白也。’王氏引之曰:‘谨案:入而白已驾,又出而取绥跪乘,则经当云“入效驾,出,奋衣由右上。”节次乃明。今不言入,又不言出,则无入白之事矣。唐以前传注亦无训效为白者。今案:效者,考也,验也。考验其驾已完善否,然後登车调试之。’奋衣由右上,取贰绥, 注:‘奋,振去尘也。贰,副也。’正义:‘由,从也。仆人白驾竟,先出就车,於车後升上。必从右者,君位在左,故辟君空位。绥,登车索。绥有二,一是正绥,拟君之升;一[一二]是副绥,拟仆右之升。故仆振衣毕,取副二绥而升也。’跪乘, 注:‘未敢立,敬也。’执策分辔,驱之,五步而立。 注:‘调试之。’说文:‘驱,马驰也。’正义:‘车有一辕,而四马驾之。中央两马夹辕者,名服马。两边名騑马,亦曰骖马。每一马有两辔,四马八辔。以骖马内辔繫於轼前,其骖马外辔并夹辕两服马各二辔,分置两手。故诗云“六辔在手”也。执策分辔,谓一手执杖,又六辔以三置空手,以三置杖手中。何胤云:“跪以见敬,则立调试之也。”’君出就车,则仆并辔授绥。 注:‘车上仆所主。’正义:‘君始出上车,仆并六辔及策置一手中,所馀空手取正绥授与君,令登车也。’左右攘辟。 注:‘谓羣臣陪位侍驾者。攘,卻也。或者攘古“让”字。’正义:‘君已上车,车欲进行,故左右侍者悉迁卻以辟车,使不妨车行也。’车驱而驺,至于大门,君抚仆之手,而顾命车右就车。门闾沟渠必步。 注:‘车右,勇力之士,备制非常者。君行则陪乘,君式则下步行。’正义:‘车驱而驺者,驱车而进,左右从者疾趋,从车[一三]行也。大门,外门。抚,按止也。仆手执辔,车行由仆,君欲令驻车,故抑止仆手也.郑笺诗云:“迴首曰顾。”车行有三人,君在左,仆人中央,勇士在右。初在门内,勇士从在车後,既至大门,方出履险阻,恐有非常,故命车右上车也。沟,广深四尺。渠,亦沟也。步,谓下车也。一则君子不诬十室,过门闾必式,君式则臣当下也;二则沟渠是险阻,恐有倾覆,故勇士亦须下扶持之也。仆不下者,车行由仆,仆下则车无御,故不下也。’○軨,历丁反。乘,绳证反。攘,如羊反。辟,音避。驱,起俱反。驺,仕救反。

凡仆人之礼必授人绥,若仆者降等则受,不然则否。若仆者降等,则抚仆之手,不然,则自下拘之。 注:‘抚,小止之,谦也。自下拘之,由仆手下取之也,仆与己同爵,则不受。’正义:‘降等则受者,谓士与大夫、大夫与卿御也。’○拘,古侯反,又音俱。

客车不入大门。 注:‘谦也。’正义:‘案公食大夫礼云:“宾之乘车在大门外西方。”’

妇人不立乘。 注:‘異於男子。’正义:‘立,倚也。妇人质弱,不倚乘。男子倚乘,妇人坐乘,所以異也。’江氏永曰:‘亦所以自屏远恥也。’

犬马不上於堂。 注:‘非挚币也。’正义:‘犬则执绁,马则执靮以呈之耳。挚,谓羔雁锦玉之属,乃上堂也。犬马用充庭实而已,故不上堂也。’

故君子式黄髮, 注:‘敬老也。’正义:‘君子,谓人君也。人初老则髮白,太老则髮黄。’下卿位, 注:‘尊贤也。卿位,卿之朝位也。君出,过之而上车。入,未至而下车。’入国不驰, 注:‘爱人也。驰善蔺人也。’何胤云:‘蔺,躐也。’入里必式。 注:‘不诬十室。’

君命召,虽贱人,大夫士必自御之。 注:‘御,当为“訝”。訝,迎也。君虽使贱人来,必自出迎之,尊君命也。’○御,依注音訝,五嫁反。

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 注:‘蓌则失容节。蓌,犹诈也。说文新附夎[一四],拜失容也。’释文:‘蓌,卢本作“蹲”。’正义:‘介,甲铠也。蓌,挫也。戎容暨暨,著甲而屈拜,则挫损其威容。’臧氏琳曰:‘蓌字不知所从,玉篇作“夎”,云“亦作蓌”。夎盖蹲之俗。说文:“夊,行迟曳夊夊。象人两踁骨有所躧。”此字从坐,从夂,当为会意字。欲拜而不能下,但两足履地,其状如坐然。’○为,于伪反。蓌,子卧反。

祥车旷左。 注:‘空神位也。祥车,葬之乘车。’正义:‘祥,犹吉也。吉车,谓平生时所乘也。葬时因为魂车。鬼神尚吉,故葬魂乘吉车也。旷,空也。车上贵左,故仆在右空左,以拟神也。’乘君之乘车不敢旷左,左必式。 注:‘君存,恶空其位。’正义:‘乘车,谓次路也。戎右职云“会同充革车”,郑云:“会同,王虽乘金路,犹以革路从[一五]行。充之者,谓居左也。”虽处左而不敢自安,故恒冯式。’

仆御妇人,则进左手,後右手。 注:‘远嫌。’正义:‘仆在中央,妇人在左,左手持辔,形微相背。若进右手则相嚮,相嚮则生嫌。’御国君,则进右手,後左手而俯。 注:‘敬也。’正义:‘礼以相嚮为敬,故进右手。既御不得恒式,故但俯俛为敬也。’

国君不乘奇车。 注:‘出入必正也。’正义:‘卢氏曰:“不如法者之车也。”’○奇,居宜反。

车上不广欬, 注:‘为若自矜广,犹弘也。’正义:‘又惊众也。’不妄指。 注:‘为惑众。’立视五巂, 注:‘立平视也。巂,犹规也。谓轮转之度。巂,或为“橤”。’正义:‘乘车之轮,高六尺六寸。径一围三,三六十八,得一丈八尺。又六寸,为一尺八寸。总一规为一丈九尺八寸。五规为九十九尺。六尺为步。总为十六步半。在车上所视,则前十六步半地。’式视马尾, 注:‘小俛。’正义:‘马引车,其尾近在车栏前,故车上冯式下头时,不得远瞩,而令瞻视马尾。’顾不过毂。 注:‘谓掩在後。’正义:‘转头不得过毂,过毂则掩後人私也。论语云:“车中不内顾。”是也。’国中以策彗卹勿驱,尘不出轨。 注:‘入国不驰。彗,竹帚。卹勿,搔摩也。’正义:‘不驰,故不用鞭策,但取竹帚带叶者为杖,形如扫帚,以策微近马体,不欲令疾也。轨,车辙也。车行迟,故尘埃不起,不飞扬出辙外也。’○欬,开[一六]代反。巂,惠圭反。彗,音遂。卹,苏没反。勿,音没。

国君下齐牛,式宗庙;大夫士下公门,式路马。 注:‘皆广敬也。路马,君之马。’正义:‘齐右注引曲礼曰:“国君下宗庙,式齐牛。”熊氏云:“此文 ,当以周礼注为正。”公门,谓君之门也。敬君,至门下车。重君物,故见君马而式之也。马比门轻,故有下式之異。’○齐,侧皆反。

乘路马必朝服,载鞭策,不敢授绥,左必式。 注:‘载鞭策,不敢执也。’正义:‘谓臣行仪习礼独行时也。路马,君之车马,虽得乘之,犹不可慢,必朝服而自御乘之也。又不敢执杖杖马,但载杖以行也。不敢授绥者,君在则仆人授绥,今习仪者身既居左,自驭而乘,虽有车右,不敢授绥与己也。左必式者,既不空左,故亦居左,式而敬之。’步路马必中道。 正义:‘此谓单牵君马行时。步,犹行也。若牵行君之马,必在中道正路为敬也。’以足蹙路马芻,有诛。齿路马,有诛。 注:‘齿,欲年也。诛,罚也。’释文:‘蹙,本又作“蹴”。’说文:‘蹴,蹑也。’正义:‘芻,食马草也。此草拟供马食,若以足蹴蹋之者,则被责罚也。若论量君马岁数,亦为不敬。’○蹙,徐采六反。芻,初俱反。

校勘记

[一]原 ‘屈’,据荀子改。

[二]尊上原脱‘主’字,据荀子补。

[三]尊上原脱‘养’字,据礼记正义补。

[四]原 ‘偏’,据礼记训义择言改。

[五]知上原衍‘上’字,据礼记正义删。

[六]馀下原脱‘饭’字,据阮元校勘记补。

[七]原 ‘执’,据经典释文改。

[八]平下原脱‘底’字,据礼记正义补。

[九]原 ‘凡’,据礼记训义择言改。

[一○]怒下原脱‘象天帝也’四字,据礼记郑注补。

[一一]原 ‘父’,据郑志钱东垣校本改。

[一二]原 ‘二’,据礼记正义改。

[一三]原 ‘君’,据礼记正义改。

[一四]原 ‘蓌’,据大徐说文改。

[一五]行上原脱‘从’字,据周礼郑注补。

[一六]原 ‘闻’,据经典释文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