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弓上弟三 正义:‘郑目录云:“名曰檀弓者,以其记人善於礼,故著姓名以显之。姓檀名弓。今山阳有檀氏。此於别录属通论。”此檀弓在六国之时。知者,以仲梁子是六国时人,此篇载仲梁子,故知也。’○檀,大丹反。
公仪仲子之丧,檀弓免焉。 注:‘故为非礼,以非仲子也。礼,朋友皆在他邦,乃袒免。’释文:‘公仪仲子,公仪氏,仲子字,鲁之同姓也。其名未闻。’‘免,以布广一寸,从项中而前,交於额上,又卻向後,绕於髻。’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 注:‘此其所立非也。公仪盖鲁同姓。周礼,适子死,立适孙为後。’五经異义曰:‘公羊说云:质家立世子弟,文家立世子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闻也。’ 注:‘居,读为姬姓之姬,齐鲁之间语助也。前,犹故也。’趋而就子服伯子於门右,曰:‘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何也?’ 注:‘去宾位,就主人兄弟之贤者而问之。子服伯子,盖仲孙蔑之玄孙子服景伯。蔑,鲁大夫。’伯子曰:‘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孙腯而立衍也。夫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 注:‘伯子为亲者隐耳。立子非也。文王之立武王,权也。微子适子死,立其弟衍,殷礼也。’子游问诸孔子,孔子曰:‘否,立孙。’ 注:‘据周礼。’○免,音问。舍,音捨。居,音姬。腯,徐本作‘遁’,徒本反,又徒逊反。衍,以善反。
事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致丧三年; 注:‘隐,谓不称扬其过失也。无犯,不犯颜而谏。论语曰:“事父母几谏”。左右,谓扶持之。方,犹常也。勤,劳辱之事也。致,谓戚容称其服也。凡此,以恩为制。’正义:‘据亲有寻常之过,故无犯;若有大恶,亦当犯颜,故孝经云:“父有爭子,则身不陷於不义。”是也。致之言至也,谓哀情至极而居丧礼。’饶双峰曰:‘养,不止饮食之养,言或左或右,无一定之方。’事君有犯而无隐, 注:‘既谏,人有问其国政者,可以语其得失,若齐晏子为晉叔向言之。’左右就养有方,服勤至死,方丧三年; 注:‘不可侵官。方丧,资於事父。凡此,以义为制。’正义:‘方,谓比方也。谓比方父丧礼以丧君,但居处饮食同耳,不能戚容称其服。’王氏懋竑曰:‘隐、犯,皆以谏爭,言隐则不犯,犯则不隐。事君者,道合则服从,不合则去。记谓服勤至死,亦大概指合者言之,非谓与亲一例也。’事师无犯无隐,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心丧三年。 注:‘心丧,戚容如父而无服也。凡此,以恩义之间为制。’正义:‘无犯,是同亲之恩。无隐,是同君之义。但子之事亲,本主恩爱,不欲闻亲有过恶,故有隐。不欲违亲颜色,故无犯。臣之事君,利在功义,若有恶不谏,社稷倾亡,故有犯君之过恶,众所同知,故云无隐也。’○养,以尚反。
季武子成寝, 注:‘武子,鲁公子季友之曾孙夙。’正义:‘案世本“公子友生齐仲,齐仲生无逸,无逸生行父,行父生夙”。夙是公子友曾孙也。’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请合葬焉,许之。入宫而不敢哭。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 注:‘自见夷人冢墓以为宅,欲文过。’吾许其大而不许其细,何居?’命之哭。 注:‘记此者,善其不夺人之恩。’正义:‘先儒皆以杜氏丧从外来,就武子之寝合葬,与孔子合葬於防同。又案晏子春秋景公成路寝之台,逢於阿、盆成逆後丧,并得附葬景公寝中,与此同也。’江氏永曰:‘檀弓记事在战国之初,距季武子已远,此事盖得之传闻。意武子作别宅,其地先有杜氏之葬,传闻失实,遂谓武子之居寝耳。居寝之阶下许人合葬,情理所无者也。’
子上之母死,而不丧, 注:‘子上,孔子曾孙,子思伋之子,名白。其母出。’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 注:‘礼为出母期,父卒,为父後者不服耳。’‘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 注:‘污,犹杀也。有隆有杀,进退如礼。’伋则安能! 注:‘自予不能及。’释文:‘予,许也。’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 注:‘记礼所由废,非之。’正义:‘案丧服齐衰杖期章“出妻之子为母”,又云:“出妻之子为父後者为出母无服。传云: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是也。子思既在,子上当为出母有服,故门人疑而问之。子之先君子,谓孔子也。伯鱼之母被出,死,期而犹哭,是丧出母也。’○丧,徐息浪反,下放此。
孔子曰:‘拜而后稽颡,穨乎其顺也。 注:‘此殷之丧拜也。穨,顺也。先拜宾,顺於事也。’释文:‘稽颡,触地无容。’稽颡而后拜,颀乎其至也。 注:‘此周之丧拜也。颀,至也。先触地无容,哀之至。’释文:‘颀,恻隐之貌。’三年之丧,吾从其至者。’ 注:‘重者尚哀戚,自期如殷可。’正义:‘拜者,主人拜宾也。稽顙者[一],穨然不逆之意。拜是为宾,稽颡为己,前宾後己,各以为穨然而顺序也。稽颡而後拜者,先触地无容,後乃拜宾也。是为亲痛深,恻隐之至也。至者,谓先稽颡後拜也。重丧,主貌恻隐,故从其颀至者也。郑注周礼大祝云:“稽首,头至地。顿首,头叩地,不停留也。”’○颡,素党反。穨,徒回反。颀,音恳。
孔子既得合葬於防, 注:‘言既得者,少孤不知其墓。’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 注:‘墓,谓兆域,今之封茔也。古,谓殷时也。土之高者曰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於是封之,崇四尺。 注:‘东西南北,言居无常处也。聚土曰封。封之,周礼也。周礼曰:“以爵等为丘封之度。”崇,高也。高四尺,盖周之士制。’孔子先反, 注:‘当修虞事。’门人後,雨甚,至。 注:‘後,待封也。’孔子问焉,曰:‘尔来何迟也?’曰:‘防墓崩。’ 注:‘言所以迟者,修之而来。’孔子不应, 注:‘以其非礼。’三,注:‘三言之,以孔子不闻。’孔子泫然流涕曰:‘吾闻之,古不修墓。’ 注:‘修,犹治也。’江氏永曰:‘古人略於墓而详於庙。殷人於墓不坟,则无崩坏之虞。无修墓之事,顺地道安靜,不欲惊其体魄也。’又曰:‘夫子泫然流涕,盖自悼其不能从殷,致有违礼之事。若夫新坟之崩,由於雨甚,此非人事之咎也。’○坟,扶云反。识,式志反。泫,胡犬反。
孔子哭子路於中庭, 注:‘寝中庭也。与哭师同,亲之。’有人弔者而夫子拜之。 注:‘为之主也。’既哭,进使者而问故, 注:‘使者,自卫来赴者,故谓死之意状。’使者曰:‘醢之矣。’ 注:‘时卫世子蒯瞶篡辄而立,子路死之。醢之者,示欲啗食以怖众。’遂命覆醢。 注:‘覆弃之,不忍食。’彬谓:古者食必有酱,皆兼醯醢言之。仪礼正馔有葅醢,则每食有醢明矣。孔子闻子路之故,适食坐设醢,故不忍食也。○醢,音海。
曾子曰:‘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 注:‘宿草,谓陈根也。为师心丧三年,於朋友期可。’正义:‘曾子,孔子弟子,姓曾,名参,字子舆,鲁人也。草经一年则极陈也。朋友虽无亲而有同道之恩,期而犹哭者,非谓在家立哭位以终期年。张敷云:“谓於一期之内,如闻朋友之丧,或经过朋友之墓,及事故,须哭。若一期之外,则不哭也。”’
子思曰:‘丧三日而殡,凡附於身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 注:‘言其日月,欲以尽心修备之。附於身,谓衣衾。附於棺,谓明器之属。’正义:‘三日而殡,三月而葬,据大夫士礼也。夫祀,必求仁者之粟,故送终之物,悉用诚信,必令合礼,不使少有非法,後追悔咎。焉耳矣者,助句之辞。’丧三年以为极,亡则弗之忘矣。 注:‘去已久远而除其丧。则之言曾。’释文:‘极,已也。王以极字绝句,亡作“忘”,向下读。’刘氏台拱曰:‘王说是也。犹云以云忘则未尝忘也。’故君子有终身之忧, 注:‘念其亲。’而无一朝之患。 注:‘毁不灭性。’故忌日不乐。’ 注:‘谓死日。言忌日不用举吉事。’朱氏轼曰:‘盖丧有尽而哀无穷,虽亲死已久,而追慕之情终身弗忘。於何见之?於忌日不乐见之也。一朝之患不重,盖古有是语,连引及之,注以患为灭性,未是。’王氏引之曰:‘释文如字读,是也。忌日不作乐者,哀之徵也。唯居丧不听乐,忌日如之,故祭义谓之终身之丧。古者谓作乐为乐。下文“是月禫,徙月乐”,注曰:“明月可以用乐。”“孟献子禫,县而不乐”,又曰“子卯不乐”,注曰:“不以举乐为吉事。”’○乐,如字。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殡於五父之衢。 注:‘五父,衢名。盖郰曼父之邻。’人之见之者皆以为葬也,其慎也,盖殡也。问於郰曼父之母,然後得合葬於防。 注:‘慎,当为“引”,礼家读然,声之 也。殡引,饰棺以輤。葬引,饰棺以柳翣。孔子是时以殡引不以葬引,时人见者谓不知礼。曼父之母与徵在为邻,相善。’江氏永曰:‘此章为後世大疑,由读者不知其句读而 也。近世高邮孙邃人谓“不知其墓殡于五父之衢”十字当连读为句,而“盖殡也”“问于郰曼父之母”为倒句。有裨于礼经不浅。盖古人埋棺于坎为殡,殡浅葬深。孔子父墓实浅葬于五父之衢,因少孤不得其详,至是母卒,欲从周人合葬之礼,卜兆於防。惟以父墓浅深为疑。如其殡而浅也,则可启而迁之。若其葬而深,则疑体魄已安,不敢轻动。其慎也,谓夫子再三审慎,不敢轻启父墓也。後知其为殡,盖由问于郰曼父之母而得之。或疑五父衢为城中四达之道,其上不得有墓。按襄十一年左传杜注:“道名,在鲁国东南。”不云鲁城内。又定八年“阳氏败,阳虎取宝玉大弓以出,舍於五父之衢”。虎战不胜而出,可知必在城外也。或又疑夫子父墓不知其详,岂夫子之母亦不知其为殡欤?曰:当其父之殡也,夫子幼而颜氏少,不亲见其实土之浅深,是以遂谓为已葬也。郰曼父者,意其为郰人,殡郰大夫,郰人亲其役,是以曼父之母得其详耳。’○慎,依注作‘引’,羊刃反。曼,音万。
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 注:‘皆所以助哀也。相,谓以音声相劝。’○相,息亮反。丧冠不緌。 注:‘去饰。’说文:‘緌,系冠缨也。’○緌,本又作‘绥’,同耳隹反。
有虞氏瓦棺, 注:‘始不用薪也。有虞氏上陶。’夏后氏堲周, 注:‘火孰曰堲。’烧土冶以周於棺也。或谓之土周,由是也。弟子职曰:“右手折堲。”堲,陆本作‘即’,云:‘即,烛头烬也。’殷人棺椁, 注:‘椁,大也。以木为之,言椁大於棺也。殷人上梓。’周人牆置翣。 注:‘牆,柳衣也。凡此言後王之制文。’卢注:‘牆,载棺车箱。’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殇下殇,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 注:‘略未成人。’释文:‘十六至十九为长殇,十二至十五为中殇,八岁至十一为下殇,七岁以下为无服之殇,生未三月不为殇。’正义:‘夏言后者,白虎通云:“以揖让受於君,故称后。”殷周称人者,以行仁义,人所归往,故称人。夏对殷周称人,故言后,见受之於君。虞则不对殷周,自五帝之内,虽受於君,不须称后也。’○堲,子栗反。椁,音郭。长,丁丈反。
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 注:‘以建寅之月为正。物生色黑。昏时亦黑。此大事,谓丧事也。戎,兵也。马黑色曰骊。尔雅曰:“ ,牝骊牡玄。”玄,黑类也。’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 注:‘以建丑之月为正。物牙色白。日中时亦白。翰,白色马也。易曰:“白马翰如。”’周人尚赤,大事敛用日出,戎事乘騵,牲用騂。 注:‘以建子之月为正。物萌色赤。日出时亦赤。騵,駵马白腹。騂,赤类。’三礼义宗曰:‘三微,三正也。言十一月阳气始施万物,动於黄泉之下,微而未著,其色皆赤。赤者,阳气,故周以天正为岁,色尚赤,夜半为朔。十二月万物始牙,色白。白者,阴气,故殷以地正为岁,色尚白,雞鸣为朔。十三月万物始达,其色皆黑,人得加工以展其业。夏以人正为岁,色尚黑,平日为朔。故曰三微。王者奉而成之,各法其一以改正朔也。易乾凿度曰:“三微而成著,三著而体成,当此之时,天地交,万物通也。”’正义:‘书传略说云:“天有三统,物有三变。”春秋纬元命苞、乐纬稽耀嘉云:“夏以十三月为正,息卦受泰。”注云:“物之始,其色尚黑,以寅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息卦受临。”注云:“物之牙,其色尚白,以雞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息卦受复。其色尚赤,以夜半为朔。”又三正记云:“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以此推之,自夏以上,皆正朔三而改也。建子之月为正者,谓之天统。以天之阳气始生,为百物得阳气微,稍动变,故为天统。建丑之月为地统者,以其物已吐牙,不为天气始动,物又未出,不得为人所施功,唯在地中含养萌牙,故为地统。建寅之月为人统者,以其物出於地,人功当须修理,故谓之人统。统者,本也。谓天地人之本也。王者必以此三月为正者,以其物生微细,又是岁之始生,王者继天理物,含养微细,又取岁初为正朔之始。三者所继不同,各改正朔不相袭也。’○骊,力知反。翰,又作‘ ’,胡日反,又音寒。騵,音原。騂,息营反。
穆公之母卒,使人问於曾子曰:‘如之何?’ 注:‘穆公,鲁哀公之曾孙。问居丧之礼。曾子,曾参之子,名申。’对曰:‘申也闻诸申之父曰:“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饘粥之食,自天子达。 注:‘子丧父母,尊卑同。’释文:‘饘,说文云:“糜也。”周谓之饘,宋卫谓之 。’‘粥,字林云:“淖糜也。”’布幕,卫也。縿幕,鲁也。”’ 注:‘幕,所以覆棺上也。縿,縑也。縿读如绡。卫,诸侯礼。鲁,天子礼。两言之者,僭已久矣。幕,或为“幦”。’正义:‘案世本传记“哀公蒋生悼公宁,宁生元公嘉,嘉生穆公不衍”。是曾孙也。有声之哭,无声之泣,並为哀。齐是为母,斩是为父,父母情同。厚曰饘,希曰粥,朝夕食米一溢。父母之丧,贵贱不殊。哭泣以下,自天子至庶人如一。周礼幕人:“掌帷幕幄帟。”崔灵恩云:“周礼所陈,祇谓幄帟之帷幕,不论衬棺,自用縿也。天子别加斧于椁上,毕塗屋。此所陈,祇谓衬棺,幕在於毕塗之内者也。若其塗上之帟,则大夫以上有之。”’○齐,音咨。饘,本又作‘飦’,之然反。粥,之六反。幕,本又作‘幂’,音莫。縿,音绡。
晉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 注:‘信骊姬之谮。’公子重耳谓之曰:‘子盖言子之志於公乎?’ 注:‘盖,皆当为“盍”。盍,何不也。志,意也。重耳欲使言见谮之意。重耳,申生異母弟,後立为文公。’世子曰:‘不可。君安骊姬,是我伤公之心也。’ 注:‘言其意,则骊姬必诛也。骊姬,献公伐骊戎所获女也。申生之母蚤卒,骊姬嬖焉。’曰:‘然则盖行乎?’ 注:‘行,犹去也。’世子曰:‘不可。君谓我欲弑君也,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吾何行如之!’ 注:‘言人有父,则皆恶欲弑父者。’使人辞於狐突曰:‘申生有罪,不念伯氏之言也,以至于死。申生不敢爱其死。 注:‘辞,犹告也。狐突,申生之傅,舅犯之父也。前此者,献公使申生伐东山臯落氏,狐突谓申生,欲使之行。今言此者,谢之。伯氏,狐突别氏。’虽然,吾君老矣,子少,国家多难,伯氏不出而图吾君,伯氏苟出而图吾君,申生受赐而死。’ 注:‘子,骊姬之子奚齐。图,犹谋也。不出为君谋国家之政。然则自臯落氏反後,狐突惧,乃称疾。赐,犹惠也。’再拜稽首。乃卒。 注:‘既告狐突,乃雉经。’是以为恭世子也。 注:‘言行如此,可以为恭,於孝则未之有。’正义:‘春秋左传云:“晉侯杀其世子申生。”父不义,孝子不陷亲於不义,而申生不能自理,遂陷父有杀子之恶。虽心存孝而於理终非,故不曰孝,但谥为恭,以其恭顺於父事而已。谥法:“敬顺事上曰恭。”’吳幼清曰:‘申生但一出奔,即是章父之恶,不待身死而後为陷父於恶也。予尝谓屈原之忠,申生之孝,其行虽未合乎中庸,其心则纯乎天理之公,而身之生死不计。世之议者,岂足以知申生之心哉!’○骊,力知反。突,徒忽反。少,诗召反。难,乃旦反。
鲁人有朝祥而莫歌者,子路笑之。 注:‘笑其为乐速。’正义:‘祥,谓二十五月。大祥歌哭不同日,故仲由笑之也。’夫子曰:‘由,尔责於人终无已夫!三年之丧,亦已久矣夫!’ 注:‘为时如此,人行三年丧者希。抑子路以善彼。’子路出,夫子曰:‘又多乎哉!踰月则其善也。’ 注:‘又,复也。’
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 注:‘十年夏。’县贲父御,卜国为右。马惊,败绩,公队。佐车授绥,公曰:‘末之卜也。’ 注:‘县、卜,皆氏也。凡车右,勇力者为之。惊,奔失列。戎车之贰曰佐。授绥乘公。末之,犹微哉。言卜国无勇。’彬谓:古者师行卜右,僖十五年左传‘卜右,庆郑吉。’此言卜之不吉,非谓卜国之无勇也。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 注:‘公他日战,其御马未尝惊奔。’吕东莱曰:‘案乘丘之战鲁胜也,无败绩之事。当时止是马惊败耳,初不预军之胜负也。’江氏永曰:‘败绩,谓车覆。左传“子产曰,未尝登车射御,则败绩厌覆是惧。”非谓师皆败也。’遂死之。 注:‘二人赴敌而死。’圉人浴马,有流矢在白肉, 注:‘圉人,掌养马者。白肉,股裏肉。’公曰:‘非其罪也。’ 注:‘流矢中马,非御与右之罪。’遂诔之。 注:‘诔其赴敌之功以为谥。’吳幼清云:‘诔者,述其功行以哀之之辞,非谥也。’士之有诔自此始也。 注:‘记礼失所由来也。’正义:‘乘丘,鲁地。庄公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子偃请击之,大败宋师于乘丘,齐师乃还。”’○乘,绳证反。县,音玄。贲,音奔。队,直类反。圉,鱼吕反。诔,力轨反。
曾子寝疾,病。乐正子春坐於牀下,曾元、曾申坐於足,童子隅坐而执烛。 注:‘病,谓疾困。子春,曾参弟子。元、申,曾参之子。隅坐,不与成人並。’童子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 注:‘华,画也。箦,谓牀笫也。说者以睆为刮节目,字或为“刮”。’方言:‘牀,齐鲁之间谓之箦。’释文:‘睆,明貌。孙炎曰:“漆也。”’臧氏琳曰:‘考工记刮摩之工五,故书刮作“捖”。说文手部无捖字。目部“睅,大目也。”睆,即睅之重文。大目与明义相近。又土部“垸,以桼和灰而 也。从土完声。”则孙说得之。’子春曰:‘止。’ 注:‘以病困,不可动。’曾子闻之,瞿然曰:‘呼!’ 注:‘呼,虚惫之声。’曰:‘华而睆,大夫之簀与?’曾子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 注:‘未之能易,已病故也。’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幸而至於旦,请敬易之。’ 注:‘革,急也。变,动也。幸,觊也。’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 注:‘彼,童子也。成己之德。息,犹安也。言苟容取安也。毙,仆也。’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 注:‘言病虽困,犹勤於礼。’○睆,华版反。箦,音责。与,音馀。瞿,纪具反。革,纪力反。毙,音弊。
始死,充充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练而慨然;祥而廓然。 注:‘皆忧悼在心之貌也。求,犹索物。’正义:‘言亲始死,孝子心形充屈,如急行道极,无所复去,穷急之容也。殡敛後,心形稍缓也。瞿瞿,眼目速瞻之貌。求,犹觅也。貌恒如有所失,而求觅之不得也。至葬後,亲归草土,孝子心形栖栖皇皇,无所依託,如望彼人来而彼人不至也。至小祥,但歎慨日月若驰之速也。至大祥而寥廓,情意不乐而已。’○慨,苦爱反。廓,苦郭反。
邾娄复之以矢,盖自战於升陉始也。 注:‘战於升陉,鲁僖公二十二年秋也。时师虽胜,死伤亦甚,无衣可以招魂。’释文:‘邾人呼邾声曰娄,故曰邾娄。’鲁妇人之髽而弔也,自败於台鮐始也。 注:‘败於台鮐,鲁襄四年秋也。台当为“壶”,字之 也。春秋传作“狐鮐”。时家家有丧,髽而相弔。去纚而紒曰髽。礼妇人弔服,大夫之妻锡衰,士之妻则疑衰与,皆吉笄无首素总。’说文:‘髽,丧结。礼女子髽衰,弔则不髽。鲁臧武仲与齐战于狐鮐,鲁人迎丧者始髽。’释文:‘纚,黑缯縚。’正义:‘案士冠礼“纚广终幅,长六尺。”所以縚髮。今以凶事,故去之,但露紒而已。丧服传云:“大夫弔於命妇锡衰,命妇弔於大夫亦锡衰。”是大夫之妻弔服锡衰也。士妻弔服无文。郑注丧服云:“士以緦衰为丧服,其弔服则疑衰也。改其裳以素,辟诸侯。”以此言之,是士弔服疑衰素裳也。故以为士妻弔服疑衰。’○邾,音诛,力俱反。陉,音形。髽,侧瓜反。鮐,音台。
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 注:‘南宫縚,孟僖子之子南宫阅也。字子容。其妻,孔子兄女。’夫子诲之髽,曰:‘尔毋从从尔,尔毋扈扈尔。’盖榛以为笄,长尺而总八寸。 注:‘诲,教。尔,汝也。从从,谓大高。扈扈,谓大广。尔,语助。总,束髮垂为饰。齐衰之总八寸。’说文:‘旡,首笄也。簪俗。’正义:‘案丧服传云“总六升,长六寸”,谓斩衰也。故此齐衰长八寸,以二寸为差也。’○縚,吐刀反。从,音总。刘昌宗读徂聪切。扈,音户。长,直亮反。凡度长短曰长,皆同此音。
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夫子曰:‘献子加於人一等矣!’ 注:‘可以御妇人矣,尚不复寝。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加,犹踰也。’说文:‘禫,除服祭也。’正义:‘依礼,禫祭暂县省乐而不恒作,吉祭乃始复寝。当时人禫祭之後,则恒作乐。未至吉祭而复寝。今孟献子特異馀人,故夫子善之。’○禫,大感反。比,必利反。
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 注:‘哀未忘。’十日而成笙歌。 注:‘踰月且異旬也。祥亦凶事,用远日。五日弹琴,十日笙歌,除由外也。琴以手,笙歌以气。’有子盖既祥而丝屦组缨。 注:‘讥其早也。礼既祥白屦无絇,缟冠素纰。有子,孔子弟子有若。’说文:‘缨,冠系也。’‘组,绶属,其小者以为冕缨。’正义:‘素纰当用素为缨,未用组,今用素组为缨,故讥之。案士冠礼“冬皮屦,夏用葛”,无云丝屦者。此丝屦以丝为饰。絇,繶纯之属。盖白屦以素丝为繶纯也。’○弹,徒丹反。屦,音句。组,音祖。
死而不弔者三, 注:‘谓轻身忘孝也。’畏、 卢注:‘畏者,兵刃所杀也。’厌、 注:‘行止危险之下。’溺。 注:‘不乘桥船。’正义:‘何胤云:“冯河潛泳,不为弔也。除此三事之外,其有死不得礼,亦不弔。故琴张欲弔宗鲁,孔子止之曰:齐豹之盗而孟挚之贼,女何弔焉?是失礼者亦不弔也。”’○厌,于甲反。溺,奴狄反。
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闻之,遂除之。 正义:‘庾蔚云:“子路缘姊妹无主後,犹可得反服,推己寡兄弟亦有申其本服之理,故降制已远而犹不除,非在室之姊妹欲申服过期也。”’彬谓:行道之人,犹言行路之人。
大公封於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於周。 注:‘齐大公受封,留为大师,死葬於周。子孙生焉,不忍离也,五世之後,乃葬於齐。齐曰营丘。’正义:‘案世本“大公望生丁公伋,伋生乙公得,得生 公慈母,慈母生哀公不臣”。哀公是大公玄孙。哀公死,弟胡公靖立。靖死,献公山立。山死,武公寿立。若以相生为五世,则武公以上皆反葬於周。若以为君五世,则献公以上反葬周。二者未知孰是?地理志云:“临淄县,齐大公所封。”案释丘云:“水出其前而左曰营丘。”然周公封鲁,其子孙不反葬於周者,以其有次子在周,守其采地,则春秋周公是也。’君子曰,乐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 王氏懋竑曰:‘周起於豳而化盛於南国,故二南之诗用之乡人,用之邦国,而逆暑迎寒则龡豳诗,祈年田祖则龡豳雅,祭蜡则龡豳颂。此所谓乐其所自生也。礼之报本反始,此不忘其本之大者,如尊用玄酒,器用陶匏,皆是。’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 注:‘正丘首,正首丘也。仁,恩也。’○乐,音岳,下音洛。
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夫子闻之曰:‘谁与哭者?’门人曰:‘鲤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鱼闻之,遂除之。 注:‘伯鱼,孔子子也。名鲤。犹,尚也。嘻,悲恨之声。’正义:‘言期而犹哭,则是祥後禫前,祥外无哭。于时伯鱼在外哭,故夫子恨其甚也。’顾氏炎武曰:‘此自父在为母之制当然,疏以为出母者,非。’李氏惇曰:‘仪礼丧服“出妻之子为父後者则为出母无服”,伯鱼既为夫子後,则不当为出母服。服期者,伯鱼之过礼也。期而犹不除,则更过矣。前此过礼而夫子不禁者,圣人善体人子之情,不忍夺之也。闻父言而遂除者,伯鱼自知其过也。顾氏因出母之丧不当服,而疑此条为父在为母,果尔,则夫子自服期,伯鱼当从夫子而除矣。杂记云:“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今时方及期,夫子何责其过甚,而使之急除哉?’○期,音基。与,音馀。嘻,许其反。
舜葬於苍梧之野, 注:‘舜征有苗而死,因留葬焉。书说舜曰“陟方乃死”。苍梧於周,南越之地,今为郡。’盖三妃未之从也。 注:‘古者不合葬。舜不告而取,不立正妃,但三妃而已,谓之三夫人。离骚所歌湘夫人,舜妃也。’季武子曰:‘周公盖祔。’ 注:‘祔,谓合葬。合葬自周公以来。’
曾子之丧,浴於爨室。 陈可大曰:‘士丧礼浴於适室,无浴爨室之文。旧说曾子以曾元辞易箦,矫之以谦俭,然反席未安而没,未必有言及此。使果曾子之命,为人子者亦岂忍从非礼而贱其亲乎!难以臆断,当阙之以俟知者。’○爨,七乱反。
大功废业,或曰,大功诵可也。 注:‘许其口习故也。’正义:‘业,谓所学习业。习业则身有外营,思虑他事,恐其忘哀,故废业也。诵则在身所为,其事稍靜,不虑忘哀,故许其口习。’陈用之曰:‘大功废业而诵可,则大功而上,不特废业,而诵亦不可。大功而下,不特诵可,而业亦不废也。’游元发曰:‘古谓习乐者为业。春秋传“甯武子曰:臣以为肄业。及之晉,屠蒯曰:辰在子卯,君彻宴乐,学人舍业。”皆以歌诗言。’朱氏轼曰:‘废业,谓未葬以前。既葬,则期以下饮酒食肉,岂复废业!’
子张病,召申祥而语之曰:‘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吾今日其庶几乎!’ 注:‘申祥,子张子。死之言澌也。事卒为终,消尽为澌。太史公传曰“子张姓颛孙”,今曰申祥,周秦之声,二者相近,未闻孰是。’正义:‘庶,幸也。几,冀也。言平生以善自修,其幸冀为君子乎!’
曾子曰:‘始死之奠,其馀阁也与!’ 注:‘不容改新。阁,庋藏食物者也。’正义:‘始死未容改異,故以生时庋阁上所馀脯醢以为奠也。士丧礼复魄毕,以脯醢升自阼阶,奠于尸东,此之谓也。阁,架橙之属。人老及病,饮食不离寝,恐忽须无常,故並将近置室裏阁上也。’
曾子曰:‘小功不为位也者,是委巷之礼也。 注:‘讥之也。位,谓以亲疏序列哭也。委巷,犹街里委曲所为也。’子思之哭嫂也为位, 注:‘善之也。礼嫂叔无服。’妇人倡踊。 注:‘有服者,娣姒妇小功。倡,先也。’正义:‘曾子以为哭小功之丧当须为位,时有不为位者,故曾子非之。既言其失,乃引得礼之人,於时子思妇与子思之嫂有小功之服,故子思之妇先踊,子思乃随之而哭。’陆农师曰:‘妇人倡而後踊,远嫌。’申祥之哭言思也亦然。’ 注:‘说者云:言思,子游之子,申祥妻之昆弟。亦无服。过此以往,独哭不为位。’正义:‘奔丧礼“哭妻之党於寝”,郑引逸奔丧礼云一哭而已,不为位矣。’吳幼清曰:‘为嫂无服,而其妻为娣姒妇则有服。为妻之兄弟无服,而其妻为其兄弟则有服。故子思、申祥皆使其妻有服者倡踊,而己无服者随哭於後也。’○倡,昌尚反。踊,音勇。
古者冠缩缝,今也衡缝, 注:‘缩,从也。今礼制,衡读为横,今冠横缝,以其辟积多。’故丧冠之反吉非古也。 注:‘解时人之惑。丧冠缩缝,古冠耳。’正义:‘殷以上质,吉凶冠皆直缝。直缝辟积襵少,故一一前後直缝之。周世文,冠多辟积,不复一一直缝,但多作襵而并横缝之。若丧冠质,犹疏辟而直缝。是丧冠与吉冠相反,而时人因谓古人亦丧冠与吉冠反,故记者释云非古也,正是周世如此耳,古则吉凶冠同从缝。’○缩,所六反。缝,音逢,又扶用反。衡,依注音横,华彭反。
曾子谓子思曰:‘伋,吾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於口者七日。’ 注:‘言己以疾时礼而不如。’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於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 注:‘为曾子言难继,以礼抑之。’说文:‘企,举踵也。’段氏玉裁曰:‘企,或作“跂”。’方言:‘跂,登也。梁益之间语。’○浆,子良反。俯,音甫。跂,邱豉反。
曾子曰:‘小功不税, 注:‘据礼而言也。日月已过,乃闻丧而服曰税。大功以上然,小功轻,不服。’则是远兄弟终无服也, 注:‘言相离远者,闻之恒晚。’而可乎?’ 注:‘以己恩怪之。’贺循曰:‘谓丧月都竟乃闻丧者耳。若在服内,则自全五月。’徐邈答王询曰:‘郑云:“五月之内追服。”王肃云:“服其残月,小功不追,以恩轻故也。”’正义:‘此据正服小功也。故丧服小记云“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其馀则否。郑康成义,若限内闻丧则追全服。’刘原父曰:‘兄弟之服不过小功,外亲之服不过缌,因其情而为之文,亲疎之杀见矣。小功虽不税,亦不吉服。记曰:“闻远兄弟之丧,既除丧而後闻之,则袒免哭之成踊。”’○税,徐他外反。
伯高之丧, 注:‘伯高死时在卫,未闻何国人。’孔氏之使者未至, 注:‘谓赙賵者。’冉子摄束帛乘马而将之。孔子曰:‘異哉,徒使我不诚於伯高。’ 注:‘冉子,孔子弟子冉有。摄,犹贷也。徒,犹空也。礼所以副忠信也。忠信而无礼,何傅乎!’释文:‘四马曰乘。’正义:‘忠信由心,礼在外貌,若内无忠信,礼何所施?冉有代孔子行弔,非孔子本意,故云空使我不得诚信行礼於伯高。’朱氏轼曰:‘不诚,谓束帛乘马,非本意所欲,所谓仪不及物也。’王氏念孙曰:‘本作“不诚礼於伯高”,观注疏可见。家语曲礼子贡问篇作“不成礼於伯高”。白帖六十五、太平御览布帛部五引此俱有礼字。’○乘,绳证反。
伯高死於卫,赴於孔子, 注:‘赴,告也。凡有旧恩者,则使人告之。’孔子曰:‘吾恶乎哭诸? 注:‘以其交会尚新。’释文:‘恶乎,犹於何也。’兄弟吾哭诸庙,父之友吾哭诸庙门之外, 注:‘别亲疏也。’正义:‘兄弟是先祖子孙,则哭之於庙。父之友与父同志,故哭诸庙门外。’师吾哭诸寝, 卢注:‘有父道,故於所寝哭之。’奔丧云:‘哭师於庙门外。’朋友吾哭诸寝门之外,所知吾哭诸野。 注:‘别轻重也。’正义:‘师友为重,所知为轻。寝是己之所居,师又成就于己,故哭之在正寝。’於野则已疏,於寝则已重。 注:‘已,犹大也。’夫由赐也见我,吾哭诸赐氏。’ 注:‘本於恩,哭於子贡寝门之外。’遂命子贡为之主, 注:‘明恩所由。’曰:‘为尔哭也来者拜之,知伯高而来者勿拜也。’ 注:‘異於正主。’正义:‘凡丧之正主,知生知死,来者悉拜。今与伯高相知而来,不拜。’○恶,音乌。为,于伪反。
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 注:‘增以香味,为其疾不嗜食。’以为薑桂之谓也。 注:‘为记者正曾子所云。草木滋者,谓薑桂。’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 注:‘明,目精。’正义:‘案仲尼弟子传云:“子夏,姓卜,名商,魏人也。”’曾子弔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 注:‘痛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 注:‘怨天罚无罪。’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於洙、泗之间, 注:‘洙、泗,鲁水名。’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於夫子,尔罪一也; 注:‘西河,龙门至华阴之地。’正义:‘疑女道德与夫子相似。’彬谓:疑、儗同,比也。汉书高祖本纪‘地分已定,而位号比儗,无上下之分’,食货志‘人徒之费,疑於南夷’,师古注:‘疑,读曰儗。儗,比也。’李萧远运命论‘子夏退老于家,西河之人肃然归德,比之於夫子。’尤一切证。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 注:‘言居亲丧无異称。’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 注:‘言隆於妻子。’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羣而索居,亦已久矣!’ 注:‘谢之,且服罪也。羣,谓同门朋友也。’王氏念孙曰:‘广雅:“索,独也。”檀弓“吾离羣而索居”,亦谓独居也。 与索同。’○丧,息浪反。女,音汝。洙,音姝。与,音馀。
夫昼居於内,问其疾可也。 注:‘似有疾。’夜居於外,弔之可也。 注:‘似有丧。’是故君子非有大故不宿於外,非致齐也,非疾也不昼夜居於内。 注:‘大故,谓丧忧。内,正寝之中。’正义:‘平常无事之时,或出或入,虽昼居於外,亦有入内;虽夜居於内,亦有出外。时唯致齐与疾,无问昼夜,恒居於内。’○齐,侧皆反。
高子臯之执亲之丧也, 注:‘子臯,孔子弟子,名柴。’正义:‘案史记仲尼弟子传:“高柴,郑人,字子臯。”’泣血三年, 注:‘言泣无声,如血出。’未尝见齿, 注:‘言笑之微。’君子以为难。 注:‘言人不能然。’正义:‘凡人大笑则露齿本,中笑则露齿,微笑则不见齿。’○见,贤遍反。
衰,与其不当物也,宁无衰。 注:‘恶其乱礼,不当物,谓精麤广狭不应法制。’正义:‘衰,丧服也。当,犹应也。物,谓升缕及法制长短幅数也。衰以表情,故制有法度。若精麤不应,广狭乖法,便为失礼。’齐衰不以边坐,大功不以服勤。 注:‘为亵丧服。边,偏倚也。’正义:‘丧服宜敬,坐起必正,不可著衰而偏倚也。大功虽轻,亦不可著衰服以为勤劳事也。齐衰言不边坐,则大功可也。大功不勤,则小功可也。’○衰,七雷反。当,丁浪反。
孔子之卫,遇旧馆人之丧, 注:‘前日君所使舍己。’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说骖而赙之。 注:‘赙,助丧用也。騑马曰骖。’释文:‘夹服马也。’正义:‘骖,说文云:“騑,旁马。”是在服马之旁。案王度记云:“天子驾六马,诸侯四,大夫三,士二。”古毛诗云:“天子至大夫皆驾四”。孔子身为大夫,若依王度记则有一骖马也,若依毛诗说则有二骖马也。’子贡曰:‘於门人之丧,未有所说骖,说骖於旧馆,无乃已重乎!’ 注:‘言说骖大重,比於门人,恩为偏颇。’夫子曰:‘予乡者入而哭之,遇於一哀而出涕, 注:‘遇,见也。旧馆人恩虽轻,我入哭,见主人为我尽一哀,是以厚恩待我,我为出涕,恩重,宜有施惠。’予恶夫涕之无从也,小子行之!’ 注:‘客行无他物可以易之者,使遂以往。’吳幼清曰:‘从者,以外物副其内诚之谓。有哀涕而无赙物,是涕之无从也。’○说,本又作‘税’,同他活反。骖,七南反。恶,乌路反。夫,音扶。
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子贡曰:‘夫子何善尔也?’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 注:‘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疑者,哀亲之在彼,如不欲还然。’子贡曰:‘岂若速反而虞乎!’ 注:‘速,疾。’子曰:‘小子识之,我未之能行也。’ 注:‘哀戚本也,祭祀末也。’○识,式志反。
颜渊之丧,馈祥肉,孔子出受之。入,弹琴而后食之。 注:‘馈,遗也。弹琴以散哀也。’○馈,其位反。
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 注:‘傚孔子也。’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 注:‘嗜,贪。’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 注:‘复正也。丧尚右,右阴也。吉尚左,左阳也。’
孔子蚤作,负手曳杖,消摇於门, 注:‘作,起。’消摇,释文:‘本又作“逍遥”。’歌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 注:‘泰山,众山所仰。梁木,众木所放。哲人亦众人所仰放也。以上二句喻之。’既歌而入,当户而坐。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夫子殆将病也。’ 注:‘觉孔子歌意。殆,几也。’王氏引之曰:‘此哲人其萎四字,後人据家语增入,非礼记原文。观郑注哲人其萎,兼有无所仰之意,非但无所放也。孔仲达云:“子贡意在悤遽,不暇别言。”此曲说也。困学纪闻载庐陵刘美中家古本礼记梁木其坏下有“则吾将安仗”五字,与家语同。齐氏息园曰:“古本无此五字,故孔疏云不暇别言,刘氏本必好事者为之。”引之案:齐说是也。’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 注:‘坐则望之。’夏后氏殡於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於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於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 注:‘以三王之礼占己梦。’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於两楹之间。 注:‘是梦坐於两楹之间而见馈食也。言奠者,以为凶象。’彬谓:尔雅释诂:‘畴,孰谁也。’释训:‘谁昔,昔也。’诗墓门朱子集传:‘谁昔,犹言畴昔也。’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 注:‘孰,谁也。宗,尊也。两楹之间,南面乡明,人君听治正坐之处。今无明王,谁能尊我以为人君乎?是我殷家奠殡之象,以此自知将死。’盖寝疾七日而殁。 注:‘明圣人知命。’江氏永曰:‘杖有柱时,亦有曳时,曳杖消摇,固非有意为之,亦不可谓变其常度,有损於动容周旋中礼也。感於梦而作歌,非自悲其死也。死者人之终,自是大事,必谓以昼夜视死生,泊然不一动念,则亦老庄之见耳。夫子虽不自圣,然尝言“天生德於予”,又云“文不在兹乎”,其自任不浅矣。於将终而自比泰山、梁木,称哲人,何足病乎!圣人固清明如神,然於死生非别有前知之术,其能前知,正因有所感耳。必谓不待占梦而後知,将谓圣人亦同二氏之知死乎!後世之疑过矣。’○曳,羊世反,亦作‘枻’。颓,徒回反。萎,纡危反。阼,才故反。
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 注:‘无丧师之礼。’子贡曰:‘昔者夫子之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 注:‘无服,不为衰,弔服而加麻,心丧三年。’
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焉。 注:‘公西赤,孔子弟子,字子华。志,谓章识。’正义:‘案仲尼弟子传:“公西赤,少孔子四十二岁。”郑云:“鲁人也。”’饰棺牆,置翣。 注:‘牆,柳衣。翣,以布衣木,如摄与。’释名:‘其盖曰柳。柳,聚也。众饰所聚,亦其形偻也。亦曰鼈甲,似鼈甲然也。其旁曰牆,似屋牆也。翣,齐人谓扇为翣,此似之也。象翣扇,为清涼也。翣有黼有画,各以其饰名之也。’正义:‘牆之障柩,犹垣牆障家,故谓障柩之物为牆,即柳也。外旁帷荒,中央材木。缝人注云:“柳,聚也。诸饰所聚。”郑注丧大记云:“汉礼翣以木为筐,广三尺,高二尺四寸,方两角高,衣以白布,画云气,柄长五尺。”’设披,周也;设崇,殷也;绸练设旐,夏也。 注:‘夫子虽殷人,兼用三王之礼,尊之。披,柩行夹引棺者。崇,崇牙,旌旗饰也。绸练,以练绸旌之杠。此旌,葬乘车所建也。旌之旒,缁布广充幅,长寻,曰旐。尔雅说旌旗曰“素锦绸杠”。’释名:‘两旁引之曰披。披,捭也。各於一旁引捭之,备倾倚也。’释文:‘绸,韬也。’正义:‘按丧大记“国君纁披六”,郑云:“设之於旁,所以备倾亏。”案既夕士礼而有二旌,一是铭旌,初死书名於上;二是乘车之旌。则既夕礼“乘车载旜”,亦在柩之前。是士之二旌也。’○翣,所甲反。披,彼义反。绸,吐刀反。旐,直小反。
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 注:‘志,亦谓章识。’褚幕丹质, 注:‘以丹布幕为褚,葬覆棺,不牆不翣。’正义:‘覆棺之物,大夫以上其形似幄,士则无褚。今公明仪尊敬其师,故特为褚,不得为幄,但似幕形。’蚁结於四隅, 注:‘画褚之四角,其文如蚁行往来相交错。蚁,蚍蜉也。殷之蚁结,似今蛇文画。’殷士也。 注:‘学於孔子,傚殷礼。’○褚,张吕反。幕,音莫。
子夏问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 注:‘虽除丧,居处犹若丧也。干,盾也。不可以並生。’释文:‘仇,雠也。’‘苫,草也。’广韻:‘苫,草覆屋,又凶服者以为覆席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鬬。’ 注:‘言虽适市朝,不释兵。’正义:‘设朝,或在野外,或在县鄙乡遂,但有公事之处,皆谓之朝。兵者,亦谓佩刀已上,不必要是矛戟。’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鬬。’ 注:‘为负而废君命。’正义:‘负,犹不胜也。’曰:‘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不为魁。 注:‘魁,犹首也。’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後。’ 注:‘为其负,当成之。’正义:‘既不为报仇魁首,若主人能自报之,则执兵陪助其後。’方性夫曰:‘市朝非战鬬之处,犹不反兵,则无往而不执兵矣。衔君命而使,遇之不鬬,则不敢以私雠妨公事。曲礼言交游之仇,而不及从父昆弟;此言从父昆弟,而不及交游者,盖交游之仇,犹不同国,则从父昆弟可知。於从父昆弟且不为魁,则交游可知。其言互相备也。’○仇,音求。苫,始占反。衔,音咸。从,徐才用反。魁,苦回反。
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絰而出。 注:‘尊师也。出,谓有所之适。然则凡弔服加麻者,出则变服。’羣居则絰,出则否。 注:‘羣,谓七十二弟子相为朋友服。’家语:‘子夏曰:“入宜絰而居,出则不絰。”子游曰:“吾闻诸夫子,朋友居则絰,出则否。丧所尊,则絰而出可也。”’○絰,大结反。
易墓,非古也。 注:‘易,谓芟治草木。不易者,丘陵也。’○易,以豉反。
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馀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馀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馀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馀也。’ 注:‘丧主哀,祭主敬。’正义:‘丧礼有馀,明器衣衾之属也。祭礼有馀,谓俎豆牲牢之属多也。’
曾子弔於负夏, 注:‘负夏,卫地。’主人既祖,填池, 注:‘祖,谓移柩车去载处为行始也。填池,当为“奠彻”,声之 也。奠彻,谓彻遣奠,设祖奠。’推柩而反之, 注:‘反於载处,荣曾子弔,欲更始。’降妇人而后行礼。 注:‘礼既祖而妇人降,今反柩,妇人辟之,复升堂矣。柩无反而反之,而又降妇人,盖欲矜宾於此妇人,皆非。’从者曰:‘礼与?’ 注:‘怪之。’曾子曰:‘夫祖者且也, 注:‘且,未定之辞。’王氏念孙曰:‘凡言且者,皆谓姑且如此,即假借之义。’且胡为其不可以反宿也。’从者又问诸子游曰:‘礼与?’ 注:‘疑曾子言非。’子游曰:‘饭於牖下,小敛於户内,大敛於阼,殡於客位,祖於庭,葬於墓,所以即远也。故丧事有进而无退。’ 注:‘明反柩非。’曾子闻之,曰:‘多矣乎予出祖者!’ 注:‘善子游言,且服。’胡邦衡曰:‘池以竹为之,衣以青布,丧行之饰,所谓“池视重霤”是也。填,谓县铜鱼以实之。’江氏永曰:‘鱼跃拂池,在池下,非实於池中。愚疑“填池”即既夕礼所谓“祖还车”也。柩车上有池,象宫室之承霤。填当读如镇,镇即有奠定之义。前此柩迁於祖庙用輁轴,正柩於堂上两楹间,既朝祖卻下,以蜃车载於阶间,北首饰棺讫,日昃时乃还转柩车,向外南首,为行始,谓之祖。曾子来弔,柩车已还而镇定,所谓填池者也。主人荣其弔,复推柩而反,使复北首,若未祖者然。先时妇人在堂,降妇人即位於阶间,而后行弔礼。如此释之,似可通。’○填池,依注音奠彻。从,才用反。与,音馀。牖,羊久反。敛,力验反,凡小敛大敛字皆同。
曾子袭裘而弔,子游裼裘而弔,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为习於礼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弔也!’ 注:‘曾子盖知临丧无饰。夫夫,犹言此丈夫也。子游於时名为习礼。’主人既小敛,袒,括髮,子游趋而出,袭裘带絰而入。 注:‘於主人为变乃变也。所弔者朋友。’曾子曰:‘我过矣,我过矣,夫夫是也。’ 注:‘服,是善子游言。’贺循丧服要记:‘大夫弔於大夫,始死而往,朝服裼裘,如吉时也。当敛之时而至则皮弁服,皮弁之服以袭裘也。主人成服而往,则皮弁絰而加裼衰也。大夫於士有朋友之恩,乃得弁絰。’正义:‘凡弔丧之礼,主人未变之前,弔者吉服而弔,又袒去上服,以露裼衣,则此裼裘而弔是也。主人既变之後,虽著朝服而加武以絰,又掩其上服。若是朋友又加带,则此袭裘带絰而入是也。主人成服之後,弔者大夫则锡衰,士则疑衰,当事皆首服弁絰。’
子夏既除丧而见, 注:‘见於孔子。’予之琴,和之而不和,弹之而不成声, 注:‘乐由人心。’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 注:‘作,起。’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 注:‘虽情異善同,俱顺礼。’正义:‘案家语及诗传皆言子夏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弦,衎衎而乐。闵子骞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弦,切切而哀。与此不同。’○见,贤遍反。予,羊汝反。和,音禾,或胡卧反。
司寇惠子之丧, 注:‘惠子,卫将军文子弥牟之弟惠叔兰也。生虎者。’正义:‘案世本“灵公生昭子郢,郢生文子木及惠叔兰,兰生虎,为司寇氏。文子生简子瑕,瑕生卫将军文氏”。然则弥牟是木之字。’子游为之麻衰、牡麻絰。 注:‘惠子废适立庶,为之重服以讥之。麻衰,以吉服之布为衰。’正义:‘子游既与惠子为朋友,应著弔服加缌麻带絰。麻衰乃吉服十五升,轻於弔服,而云重服者,据牡麻絰为重弔服。弁絰大如缌之絰,一股而环之,今乃用牡麻绞絰,与齐衰絰同,故云重也。’文子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 注:‘谢其存时。’又辱为之服,敢辞。’ 注:‘止之服也。’子游曰:‘礼也。’文子退,反哭, 注:‘子游名习礼,文子亦以为当然,未觉其所讥。’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 注:‘深讥之。大夫之家臣,位在宾後。’正义:‘大夫之宾,位在门东近北;大夫之家臣,位亦在门东而南近门,並皆北嚮,故在宾後也。故卢云:“丧,宾後主人,同在门东。家臣宾後,则近南也。”’文子又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敢辞。’ 注:‘止之在臣位。’子游曰:‘固以请。’ 注:‘再不从命。’文子退,扶适子南面而立,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虎也敢不复位。’ 注:‘觉所讥也。虎,适子名。文子亲扶而辞,敬子游也。南面而立,则诸臣位在门内北面明矣。’子游趋而就客位。 注:‘所讥行。’○弥,亡[二]卑反。牟,莫侯反。
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弔,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垂涕洟。 注:‘主人,文子之子简子瑕也。深衣练冠,凶服变也。待于庙,受弔不迎宾也。’释文:‘自目曰涕,自鼻曰洟。’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於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 注:‘中礼之变。’正义:‘深衣,即间传麻衣也,但制如深衣。缘之以布曰麻衣,缘之以素曰长衣。缘之以采曰深衣。练冠者,谓祭前之冠,若祥祭则缟冠也。此谓由来未弔者,故练冠。若曾来已弔,祥後为丧事更来,虽不及祥祭之日,主人必服祥日之服以受之。故杂记云:“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推此而言,禫後始来弔者则著祥冠,若禫後更来有事,主人则著禫服。案士丧礼始死为君命出,小敛以後为大夫出,是有受弔迎宾。今以除服受弔,故不迎宾也。’王氏引之曰:‘谨案:亡读存亡之亡。亡与在义正相反,亡者不在也。亡於礼者之礼,谓礼之变者不在於常礼之中也。唐风葛生篇“予美亡此”,谓予美不在此也。’○洟,音夷。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絰也者,实也。 注:‘所以表哀戚。’丧服注:‘絰之言实,明孝子有忠实之心。’外传:‘表其有丧蹙之情实也。丧服衰之与絰,固象平常之时冠带吉凶相变也。有首絰,有要絰,有绞带。斩衰首絰围九寸,向下皆五分去一。用为要絰,则七寸五分。齐衰首絰七寸五分之一,要絰五寸八分。大功首絰五寸八分,要絰四寸六分。小功首絰三寸七分。缌首絰三寸七分,要絰二寸九分。’掘中霤而浴,毁灶以缀足,及葬,毁宗躐行,出于大门,殷道也。 注:‘明不复有事於此。周人浴不掘中霤,葬不毁宗躐行。毁宗,毁庙门之西而出。行神之位,在庙门之外。’聘礼‘又释币於行’,郑注:‘丧礼有毁宗躐行,出于大门,则行神之位,在庙门外西方,不言埋币,可知也。’正义:‘死而掘室中之地作坎,一则言此室於死者无用,二则以牀架坎上,尸於牀上浴,令浴汁入坎。毁灶亦义兼二事,一则示死无复饮食之事,二则恐死人足辟戾不可著屦,故用毁灶之甓,连缀死人足令直,可著屦也。行神之位,在庙门西边,当所毁宗之外,若生时出行,则为坛币告行神,告竟,车躐行坛上而出。今嚮毁宗处出,仍得躐此行坛,如生时之出也。周人浴不掘中霤者,用盘承浴汁也。周殡於正寝,至葬而朝庙,从正门出,不毁宗也。周亦不毁灶缀足,而郑不言云者,以周缀足用燕几,其文可见,故不言耳。’学者行之。 注:‘学於孔子者行之,傚殷礼。’○冠,古乱反。掘,求月反,又求勿反。霤,力救反。缀,丁劣反,又丁卫反。躐,良辄反。
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 注:‘具,葬之器用。子柳,鲁叔仲皮之子,子硕兄。’子柳曰:‘何以哉?’ 注:‘言无其财。’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 注:‘粥,谓嫁之也。妾贱,取之曰买。’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 注:‘忠恕。’既葬,子硕欲以赙布之馀具祭器。 注:‘古者谓钱为泉布,所以通布货财。’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於丧, 注;‘恶因死者以为利。’请班诸兄弟之贫者。’ 注:‘以分死者所矜也。禄多则与邻里乡党。’○硕,音石。粥,音育。
君子曰,谋人之军师,败则死之;谋人之邦邑,危则亡之。 陈用之曰:‘主危臣辱,主辱臣死,故败则死之。社稷存则与存,社稷亡则与亡,故危则亡之。’应子和曰:‘众死而义不忍独生,焉得而不死;国危而身不可独存,焉得而不亡!’
公叔文子升於瑕丘,蘧伯玉从, 注:‘二子,卫大夫。文子,献公之孙,名拔。’说文:‘丘,土之高也,非人所为也。一曰四方高中央下为丘。’正义:‘案世本云:“献公生成子当,当生文子拔,拔生朱为公叔氏。”’文子曰:‘乐哉斯丘也,死则我欲葬焉。’蘧伯玉曰:‘吾子乐之,则瑗请前。’ 注:‘刺其欲害人良田。瑗,伯玉名。’刘恒轩曰:‘恶其欲夺人之地,自为身後计,遂讥之曰,吾子乐此,则我请前行以去子矣。示不欲与闻其事也。’○蘧,本又作‘璩’,其鱼反。从,才用反。乐,音洛。瑗,于卷反,又於愿反。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 注:‘言声无节。’孔子曰:‘哀则哀矣,而难为继也。 注:‘此诚哀。失礼中。’夫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哭踊有节。’ 正义:‘夫圣人制礼,使後人可传可继,故制为哭踊之节,以中为度耳,岂可过甚。然杂记“曾申问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何常声之有。”与此违者,曾子所言,是始死之时,悲哀志懑,未可为节。此之所言,在袭敛之日,可以礼制,故哭踊有节也。’○弁,皮彦反。
叔孙武叔之母死, 注:‘武叔,公子牙之六世孙,名州仇,毁孔子者。’正义:‘按世本“桓公生僖叔牙,牙生戴伯兹,兹生庄叔得臣,臣生穆叔豹,豹生昭子婼,婼生成子不敢,不敢生武叔州仇”。’既小敛,举者出户,出户袒,且投其冠括髮。 注:‘尸出户乃变服,失哀节,冠素委貌。’正义:‘案士丧礼“卒敛彻帷,主人括髮袒。”下云“士举男女奉尸侇于堂。”丧大记亦云:“卒小敛,主人袒,说髦,括髮以麻。”下云“奉尸夷于堂。”是括髮在小敛之後,奉尸夷于堂之前。’刘氏台拱曰:‘举者出户,即谓举尸出户也。下“出户”句,字向下读,谓主人出户。’子游曰:‘知礼!’ 注:‘嗤之。’正义:‘子游是习礼之人,见武叔失礼,反谓之知礼。’
扶君,卜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 注:‘谓君疾时也。卜,当为“仆”,声之 也。仆人、射人,皆平生时赞正君服位者。’君薨以是举。 注:‘不忍变也。周礼射人:“大丧,与仆人迁尸。”’○卜,依注音仆。
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君子未之言也。 注:‘二夫人,犹言此二人也。’或曰同爨缌。 注:‘以同居生缌麻之亲可。’尔雅:‘母之晜弟为舅,母之姊妹为从母。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也。’张子曰:‘此是甥自幼居从母之家或舅之家,孤穉恩养,不可无服,所以为此服。’顾氏炎武曰:‘从母之夫与谓吾从母之夫者相为服也,舅之妻与谓吾舅之妻者相为服也,上不言妻之姊妹之子,下不言夫之甥,语繁不可以成文也。’王氏引之曰:‘正文注文之二夫人,皆当作“夫二人”,写者 倒耳。相为服者,谓从母之夫、舅之妻,与己两相为服也。丧服小功章“从母,丈夫妇人报”,“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亲之服皆缌也。”注曰:“丈夫妇人姊妹之子男女同。”缌麻章“甥”,“传曰:何以缌也?报之也。”“舅”,“传曰:何以缌也?从服也。”是从母及舅,皆与己有两相为服之礼。若从母之夫、舅之妻相为服,则礼之所无,故君子未之言也。’○从,才用反。夫,音扶。为,于为反。
丧事欲其纵纵尔, 注:‘趋事貌。纵读如总领之总。’释文:‘纵,急遽貌。’吉事欲其折折尔, 注:‘安舒貌。诗云:“好人提提”。’故丧事虽遽不陵节,吉事虽止不怠。 注:‘陵,躐也。止,立俟事时也。怠,惰也。’说文:‘夌,越也。’彬谓:越与躐意同。夌同陵。故骚骚尔则野, 注:‘谓大疾。’鼎鼎尔则小人, 注:‘谓大舒。’君子盖犹犹尔。 注:‘疾舒之中。’○纵,依注音总。折,大兮反。骚,素刀反。
丧具君子恥具。 注:‘辟不怀也。丧具,棺衣之属。’一日二日而可为也者,君子弗为也。 注:‘谓绞紟衾冒。’正义:‘棺即豫造,衣亦渐制,但不一时顿具。故王制云:“唯绞紟衾冒,死而后制。”是也。’
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也。 注:‘或引或推,重亲远别。’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 注:‘欲其一心於厚之者。姑姊妹嫁,大功。夫为妻,期。’正义:‘己子服期,昆弟之子亦服期,牵引进之同於己子。昆弟相为期服,其妻应降一等服大功,今乃无服,是推使疏而斥远之也。’何平叔云:‘夫男女相为服,不有骨肉之亲,则有尊卑之異。嫂叔亲非骨肉,不異尊卑,恐有混交之失,推使无服也。’
食於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注:‘助哀戚也。’
曾子与客立於门侧,其徒趋而出, 注:‘徒,谓客之旅。’曾子曰:‘尔将何之?’曰:‘吾父死,将出哭於巷。’ 注:‘以为不可发凶於人之馆。’曰:‘反哭於尔次。’曾子北面而弔焉。 注:‘次,舍也。礼馆人使专之,若其自有然。’正义:‘案士丧礼主人西面,其宾亦在门东北面,谓同国之宾。曾子既许其哭於次,故以同国宾礼,北面弔焉。’
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 注:‘之,往也。死之生之,谓无知与有知也。为,犹行也。’正义:‘何胤曰:“言往死者处而致此死之者之意,谓死如草木无知,如此用情则不仁。往死者处而致此死者於全生之物,则不知。不仁不知之间,圣人之所难言。若全无知则不应用,若全有知则不应不成,故有器不成,是不死不生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斲, 注:‘成,犹善也。竹不可善用,谓边无縢。味,当作“沬”。沬,靦也。’说文:‘沬,洒面也。’正义:‘斵,雕饰也。’段氏玉裁曰:‘案此沬,如瓦器之釉,若洗面之光泽也。’王氏念孙曰:‘沬,从午未之未,音呼内反,与涎沫之沫異。沫从本末之末,音亡曷反。沬与味声相近,故曰味当作沬。释文音亡曷反,非。’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 注:‘无宫商之调。’有钟磬而无簨虡, 注:‘不县之也。横曰簨,植曰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注:‘言神明,死者也。神明者非人所知,故其器如此。’释名:‘送死之器曰明器,神明之器異於人也。’○知,音智。斵,陟角反。竽,音于。和,胡卧反。簨,息允反。虡,音巨。
有子问於曾子曰:‘闻丧於夫子乎?’ 注:‘有子,孔子弟子有若也。夫子卒後问此,庶有異闻也。丧,谓仕失位也。鲁昭公孙於齐,曰:“丧人其何称。”’正义:‘案仲尼弟子传“有若少孔子四十三岁”,注:“鲁人也。”“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曰:‘闻之矣。丧欲速贫,死欲速朽。’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 注:‘贫、朽非人所欲。’曾子曰:‘参也闻诸夫子也。’有子又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与子游闻之。’有子曰:‘然,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曾子以斯言告於子游,子游曰:‘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昔者夫子居於宋,见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 注:‘桓司马,宋向戌之孙,名魋。’正义:‘案世本“向戌生东邻叔子超,超生左师眇。”眇即向巢也。魋是巢之弟。’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为桓司马言之也。 注:‘靡,侈。’南宫敬叔反,必载宝而朝。 注:‘敬叔,鲁孟僖子之子仲孙阅。盖尝失位去鲁,得反,载其宝来朝於君。’陈可大曰:‘载宝欲行赂,以求复位也。’夫子曰:“若是其货也,丧不如速贫之愈也。”丧之欲速贫,为敬叔言之也。’曾子以子游之言告於有子,有子曰:‘然,吾固曰非夫子之言也。’曾子曰:‘子何以知之?’有子曰:‘夫子制於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不欲速朽也。 注:‘中都,鲁邑名也。孔子尝为之宰,为民作制。孔子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司寇。’正义:‘崔灵恩云:“夫子为小司空、小司寇也。”崔知然者,鲁有孟、叔、季三卿为政,又有臧氏为司寇,故知孔子为小司寇。’昔者夫子失鲁司寇,将之荆, 注:‘将应聘於楚。’正义:‘定十四年齐人归女乐,孔子去鲁适卫。从卫之陈,过匡,匡人围之,又反於卫。又去卫过曹,适宋。宋桓魋欲杀孔子,去宋适郑,去郑适陈,居三岁,又适卫。将西见赵简子,至河、反於卫,复如陈。时哀公三年,孔子年六十,明年自陈迁于蔡。三岁,楚使人聘孔子,陈蔡乃围孔子,於是使子贡至楚,楚昭王兴师迎孔子。是岁,孔子自楚反于卫,孔子年六十三。以此言之,失司寇在定十四年,之楚在哀公六年,其间年月甚远,而云失鲁司寇将之荆者,谓失司寇之後,非谓失司寇之年即之荆也。’盖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冉有,以斯知不欲速贫也。’ 注:‘言汲汲於仕得禄。’○丧,息浪反。为,于伪反。魋,大回反。
陈庄子死,赴於鲁,鲁人欲勿哭。 注:‘君无哭邻国大夫之礼。陈庄子,齐大夫陈恒之孙,名伯。’正义:‘案世本“成子常生襄子班,班生庄子伯”。’缪公召县子而问焉,县子曰:‘古之大夫束脩之问不出竟,虽欲哭之,安得而哭之! 注:‘以其不外交。’今之大夫交政於中国,虽欲勿哭,焉得而弗哭! 注:‘言时君弱臣强,政在大夫,专盟会以交接。’且臣闻之,哭有二道,有爱而哭之,有畏而哭之。’ 注:‘以权微劝之。’公曰:‘然,然则如之何而可?’县子曰:‘请哭诸異姓之庙。’ 注:‘明不当哭。’於是与哭诸县氏。 陈可大曰:‘脩,脯也。十脡为束。问,遗也。为人臣者无外交,不敢贰君也。爱之哭,出於不能已。畏之哭,出於不得已。哭伯高於赐氏,义之所在也。哭庄子於县氏,势之所迫也。’
仲宪言於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无知也; 注:‘所谓致死之。仲宪,孔子弟子原宪。’正义:‘案仲尼弟子传云:“原宪,字子思。”’注:‘鲁人也。’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 注:‘所谓致生之。’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 注:‘言使民疑於无知与有知。’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 注:‘非其说之非也。’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为而死其亲乎!’ 注:‘言仲宪之言,三者皆非。此或用鬼器,或用人器。’正义:‘言二代用此器送亡者,非是为有知与无知也,正是质文異耳。然周唯大夫以上兼用,士唯用鬼器,不用人器。崔灵恩云:“此王者质文相变耳。”’
公叔木有同母異父之昆弟死,问於子游, 注:‘木当为“朱”,春秋传作“戍”。卫公叔文子之子,定公十四年奔鲁。’正义:‘案世本“卫献公生成子当,当生文子拔,拔生朱”。故知木当为朱也。’子游曰:‘其大功乎?’ 注:‘疑所服也。亲者属大功是。’卢注:‘子游为近是。’王注:‘母嫁,则外祖父母无服,所谓绝族无施服也。唯母之身有服,所谓亲者属也。異父同母昆弟不应有施,此谓与继父同居为继父周,故其子大功也。礼无明文,是以子游疑而荅也。’狄仪有同母異父之昆弟死,问於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狄仪行齐衰。今之齐衰,狄仪之问也。 正义:‘案圣证论王肃难郑“礼称亲者血属,谓出母之身,不谓出母之子也。若出母之子服大功,则出母之父母服应更重,何以为出母之父母无服?”魏高堂崇曰:“圣人制礼,外亲不过缌,殊異内外之明理也。外祖父母以尊加,从母以名加,皆小功。舅缌而已。同母異父之昆弟異族无属,於礼不当有服,即同居,亦当同爨缌之例,无缘大功,乃重於外祖父母也。”’○木,音式树反,又音朱。
子思之母死於卫,柳若谓子思曰:‘子,圣人之後也。四方於子乎观礼,子盍慎诸!’ 注:‘子思,孔子孙,伯鱼之子。伯鱼卒,其妻嫁於卫。柳若,卫人也。见子思欲为嫁母服,恐其失礼,戒之。嫁母齐衰期。’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 注:‘谓时可行,而财不足以备礼。’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也。 注:‘谓财足以备礼,而时不得行者。’吾何慎哉!’ 注:‘时所止则止,时所行则行,无所疑也。丧之礼如子,赠襚之属,不踰主人。’正义:‘嫁母之服,丧服无文。案丧服杖期章云:“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则亲母可知。谯周、袁准並云:“父卒母嫁,非父所绝,嫡子虽主祭,犹宜服期。而丧服为出母期。嫁母与出母俱是绝族,故知与出母同也。”张逸问:“旧儒世本皆以孔子後数世皆一子,礼适子为父後,为嫁母无服。檀弓说子思从於嫁母服何?”郑荅云:“子思哭嫂为位,必非适子,或者兄早死无继,故云数世皆一子。”’
县子琐曰:‘吾闻之,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滕伯文为孟虎齐衰,其叔父也;为孟皮齐衰,其叔父也。’ 注:‘古,谓殷时也。上不降远,下不降卑。伯文,殷时滕君也。爵为伯,名文。’正义:‘周礼以贵降贱,以嫡降庶,唯不降正耳。殷世以上,虽贵不降贱也。上,谓旁亲族,曾祖从祖及伯叔之班。下,谓从子从孙之流。不以己尊降之。庾蔚云:“上下,犹尊卑也。正尊,周礼犹不降,则知所明者旁尊也。虎是滕伯文叔父,滕伯是皮之叔父,言滕伯上为叔父,下为兄弟之子,皆著齐衰,是上下不降也。”’陆氏翼王曰:‘当是孟虎、孟皮为滕伯叔父,而滕伯皆为之齐衰,不以己贵而降其旁亲,则凡上下之亲可知矣。’○琐,息果反。
后木曰:‘丧,吾闻诸县子曰:“夫丧,不可不深长思也。 注:‘后木,鲁孝公子惠伯巩之後。’正义:‘案世本“孝公生惠伯革,其後为厚氏”。世本云革,此云巩;世本云厚,此云后,其字異耳。’买棺外内易。”我死则亦然。’ 注:‘此孝子之事,非所託。’○易,以豉反。
曾子曰:‘尸未设饰,故帷堂,小敛而彻帷。’仲梁子曰:‘夫妇方乱,故帷堂,小敛而彻帷。’ 注:‘敛者动摇尸。帷堂,为人亵之。言方乱非也。仲梁子,鲁人也。’正义:‘案春秋定五年鲁有仲梁怀,是仲梁鲁人之姓。’小敛之奠,子游曰:‘於东方。’曾子曰:‘於西方,敛斯席矣。’ 注:‘曾子以俗说非。又大敛奠於堂,乃有席。’小敛之奠在西方,鲁礼之末失也。 注:‘末世失礼之为。’正义:‘士丧礼小敛之奠设於尸东,大敛设於室。今云堂者,後人转写之 ,故郑荅赵商堂当为“室”也。’
县子曰:‘綌衰繐裳非古也。’ 注:‘非时尚轻涼,慢礼。’释名:‘繐,细如繐也。疏,疏如[三]繐也。’释文:‘綌,麤葛也。布细而疏曰繐。’正义:‘记当时失礼,多尚轻细,有丧者不服麤衰,故云非古也。’○綌,去逆反。繐,音岁。
子蒲卒,哭者呼灭,子臯曰:‘若是野哉!’哭者改之。 注:‘灭,盖子蒲名。非之也。唯复呼名。子臯,孔子弟子高柴。’
杜桥之母之丧,宫中无相,以为沽也。 注:‘沽,犹略也。’○相,息亮反。沽,音古。
夫子曰:‘始死羔裘玄冠者易之而已。’羔裘玄冠,夫子不以弔。 注:‘不以吉服弔丧。’
子游问丧具,夫子曰:‘称家之有亡。’子游曰:‘有亡恶乎齐?’ 注:‘恶乎齐,问丰省之比。’夫子曰:‘有,毋过礼。 正义:‘毋,犹不也。礼有节限,设若家富,有正礼可依,不得过礼。’苟亡矣,敛首足形,还葬, 注:‘形,体。还之言便也。言已敛即葬,不待三月。’县棺而封, 注:‘不设碑繂,不备礼。封,当为“窆”。窆,下棺也。春秋传作“塴”。’说文:‘堋,丧[四]葬下土也。春秋传曰:“朝而堋。”礼谓之封,周官谓之窆。’人岂有非之者哉?’ 注:‘不责於人所不能。’○称,尺证反。恶,音乌。还,音旋。封,依注作‘窆’,彼验反。
司士贲告於子游曰:‘请袭於牀。’ 注:‘时失之也。礼唯始死废牀。’释名:‘衣尸曰袭。袭,匝也。以衣周匝覆[五]之也。’子游曰:‘诺’。县子闻之曰:‘汏哉!叔氏专以礼许人。’ 注:‘当言礼然,言诺非也。叔氏,子游字。’释文:‘汏,自矜大。’正义:‘当时失礼,袭在於地,当据礼荅之。今子游专辄许诺,如似礼出於己,故县子讥之。’○贲,音奔。汏,本又作‘大’,音泰。
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甕,曾子曰:‘既曰明器矣,而又实之。’ 注:‘言名之为明器,而与祭器皆实之,是乱鬼器与人器。’正义:‘案既夕礼陈明器後云“无祭器”,郑云:“士礼略也。大夫以上兼用鬼器与人器。”夏后氏专用明器,则分半以实之。殷人全用祭器,则亦分半以虚之。周人兼用明器人器,人器实之,明器虚之。’○醯,呼兮反。甕,乌弄反。
孟献子之丧,司徒旅归四布, 注:‘献子,鲁大夫仲孙蔑。旅,下士也。司徒使下士归四方之赙布。’正义:‘熊氏以为献子家臣为司徒,故左传“叔孙氏之司马鬷戾”。是家臣亦有司徒、司马也。’夫子曰:‘可也。’ 注:‘时人皆贪,善其能廉。’彬谓:足利本作‘司徒敬子使旅归四方布。’案正义亦有‘赙布有馀,其家臣司徒敬子禀承主人之意,使旅下士归还四方赙主人之泉布。’是有‘敬子使’‘方’字。
读賵,曾子曰:‘非古也。是再告也。’ 注:‘曾子言丧礼袒而读賵,宾致命将行,主人之史又读賵,所以存录之。’说文新附:‘賵,赠死者。从贝,从冒。冒者,衣衾覆冒之意。’吳幼清曰:‘案士丧礼下篇,祖奠毕,公賵,宾賵,其时賵者已致命於柩。凡所賵之物,书之於方,及次日遣奠毕,包牲行器之後,主人之史读賵,若欲神一一知之。前既致命,今又读之,是再告於神也。’
成子高寝疾, 注:‘成子高,齐大夫国成伯高父也。’正义:‘世本“懿伯生贞孟,贞孟生成伯高父,国氏”。’庆遗入请曰:‘子之病革矣,如至乎大病,则如之何?’ 注:‘观其意。革,急也。遗,庆封之族。’陈可大曰:‘大病,死也。讳之之辞。’子高曰:‘吾闻之也,生有益於人,死不害於人。吾纵生无益於人,吾可以死害於人乎哉!我死,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 注:‘不食,谓不垦耕。’○遗,于季反。垦,苦很反。
子夏问诸夫子曰:‘居君之母与妻之丧,居处言语饮食衎尔。’ 注:‘衎尔,自得貌。为小君,恻隐不能至。’江氏永曰:‘问,当作“闻”。’○衎,苦旦反。
宾客至,无所馆,夫子曰:‘生於我乎馆,死於我乎殡。’ 注:‘仁者不厄人。’朱氏轼曰:‘此即论语“朋友死,於我殡”之义。’
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於衣,椁周於棺,土周於椁。 注:‘言皆所以为深邃,难人发见之也。国子高,成子高也。成,谥也。’反壤树之哉!’ 注:‘反,复也。怪不如太古也,而反封树之,意在於俭,非周礼。’正义:‘子高之意,人死可恶,故备以衣衾棺椁,欲其深邃,不使人知,今乃反更封壤为坟而种树以标之哉!’江氏永曰:‘国子高,其即杨朱所称伯成子高,不以一豪利物,舍国而耕於野者乎?择不食之地以葬,而不欲其封树,盖恬澹寡欲而达於生死者也。’
孔子之丧,有自燕来观者,舍於子夏氏。子夏曰:‘圣人之葬人与,人之葬圣人也,子何观焉? 正义:‘王肃云:“圣人葬人与,属上句,以言若圣人葬人与,则人庶有異闻,得来观者。若人之葬圣人,与凡人何異,子何观之?”’昔者夫子言之曰:“吾见封之若堂者矣,见若坊者矣,见若覆夏屋者矣,见若斧者矣。 注:‘封,筑土为垄。堂形四方而高。坊形旁杀平上而长。覆,谓茨瓦也。夏屋,今之门庑也,其形旁广而卑。斧形旁杀刃上而长。’释文:‘茨,茅覆屋。’从若斧者焉。”’ 注:‘孔子以为刃上难登,狭又易为功。’王氏念孙曰:‘“从若斧者焉”,从上有“吾”字,今本脱。“吾从若斧者焉”,乃夫子之言。郑注正释夫子所以从若斧者之故。下文“马鬣封之谓也”,方是子夏之言。正义所见本已脱吾字,唐石经以下皆沿其 。初学记礼部下、白帖六十六引此並作“吾从若斧者焉”,则唐时别本尚有吾字。家语公西赤问篇亦有吾字。’马鬣封之谓也。 注:‘俗间名。’今一日而三斩板而已封,尚行夫子之志乎哉!’ 注:‘板盖广二尺,长六尺。斩板,谓断其缩也。三断止之。旁杀,盖高四尺,其广袤未闻也。诗曰:“缩板以载”。尚,庶几也。’正义:‘坊,堤也。堤防水上平而两旁杀。殷人以来始屋四阿,夏家之屋唯两下而已,无四阿。斧之形,其刃嚮上,长而高也。筑坟之法,安板侧於两边,而用绳约板令立,复内土于板之上,中央筑之,令土与板平,则斩所约板绳,断而更置於见筑土上,又载土其中。三徧如此,其坟乃成。’○燕,乌田反。鬣,力辄反。
妇人不葛带。 注:‘妇人质,不变重者,至期除之。卒哭变絰而已。’正义:‘此论齐斩妇人。带,要絰也。葬後卒哭,变麻易葛。妇人重要而质,不变所重,故不葛带。大功以下轻,至卒哭並变为葛,与男子同。絰,首絰也。妇人轻首重要故也。’
有荐新,如朔奠。 注:‘重新物,为之殷奠。’释名:‘丧祭曰奠,奠,停也。言停久也。朔望祭曰殷奠,所用殷众也。’正义:‘未葬前,月朔大奠於殡宫。大奠则牲馔丰也。朔礼视大敛,士则特豚三鼎。大夫以上则朔望大奠,若士但朔而不望。’彬谓:‘有荐新,如朔奠’,此士丧礼文。贾疏:‘月令“开冰,先荐寝庙”,“孟夏,以彘尝麦”,“仲夏,羞以含桃,先荐寝庙”,皆是。’
既葬,各以其服除。 注:‘卒哭当变,衰麻者变之,或有除者,不视主人。’正义:‘三月卒哭,重亲各随所受而变服。若三月之亲应除者,葬竟各自除,不待主人卒哭之变。’
池视重霤。 注:‘如堂之有承霤也。承霤以木为之,用行水,亦宫之饰也。柳,宫象也。以竹为池,衣以青布,县铜鱼焉。’正义:‘天子则四注,四面为重霤。诸侯四注,重霤则差降,去後馀三。大夫唯馀前後二。士则唯一,在前。生时屋有重霤以行水,死时柳车亦象宫室,而於车覆鼈甲之下,牆帷之上,织竹为之,形如笼,衣以青布,以承鼈甲,名之为池,以象重霤。方面之数,各视生时重霤。’○重,直容反。
君即位而为椑, 注:‘椑,谓杝棺亲尸者。椑,坚著之言也。言天子椑内又有水兕革棺。’正义:‘君,诸侯也。人君无论少长,体尊备物,故即位而造棺也。’岁壹漆之, 注:‘若未成然。’藏焉。 注:‘虚之不合。’○椑,蒲历反。
复、楔齿、缀足、饭、设饰、帷堂,並作。 注:‘设饰,谓迁尸又加新衣。’释文:‘饭,唅也。’正义:‘复,招魂也。楔,柱也。用角柶柱亡人之齿令开,使唅时不闭也。复用燕几缀亡人之足令直,使著屦时不辟戾也。作,起为也。帷堂,谓小敛时。自复以下诸事並起,以帷堂故云並作。’○楔,悉节反。缀,丁劣反,又丁卫反。
父兄命赴者。 注:‘谓大夫以上也。士,主人亲命之。’正义:‘赴,谓死者生时於他人有恩识者,今死则使人往相赴告也。’
君复於小寝、大寝、小祖、大祖、库门、四郊。 注:‘尊者求之备也。亦他日所尝有事。’正义:‘周礼“夏采以冕服复於太祖庙”,其小庙则祭仆复之,其小寝大寝则隶仆复之,四郊则夏采复之。其诸侯复则小臣。’马彦醇曰:‘寝,所居处之地。祖,所有事之地。门,所出入之地。郊,所尝至之地。君复必於此者,盖魂气亦未离生时孰习之地也。’王氏懋竑曰:‘小寝,燕寝。大寝,路寝也。士丧礼“复者升自前东荣,降自後西荣。”在正寝,不於庙。疏据周礼隶仆注谓为庙寝,然隶仆先言掌五寝,又言祭祀修寝,何以知小寝大寝之必为庙寝也?疑马氏说是。’江氏永曰:‘路寝为王治事之处,燕寝为燕息之处。君与庙与大门四郊皆复,岂独遗路寝燕寝乎?周礼“隶仆掌王之五寝,大丧复於小寝大寝。”亦谓路寝燕寝也。马氏说得之。经文亦是由近而及远也。’
丧不剥,奠也与,祭肉也与? 注:‘剥,犹倮也。有牲肉则巾之,为其久设,尘埃加也。脯醢之奠不巾。’正义:‘案士丧礼小敛陈一鼎,既敛,奠于尸东,祝受巾巾之。是有牲肉则巾之也。又云始死,脯醢醴酒奠于尸东,无巾。又殡後朝夕,乃奠醴酒脯醢如初设,不巾。是脯醢醴酒不巾也。’
既殡,旬而布材与明器。 注:‘木工宜乾腊,且豫成。材,椁材也。’正义:‘布,班也。殡後十日而班布告,下觅椁材及送葬明器之材。士丧礼筮宅吉,左还椁,献明器之材於殡门外。是也。’
朝奠日出,夕奠逮日。 注:‘阴阳交接,庶几遇之。’
父母之丧,哭无时,使必知其反也。 注:‘谓既练,或时为君服金革之事,反必有祭。’正义:‘礼哭无时有三种,一是初丧未殡之前,哭不绝声;二是殡後,除朝夕之外,庐中思忆则哭;三是小祥之後,哀至而哭。礼运云:“三年之丧,期不使。”公羊传亦期不使。是知期内不使,期外可使。’
练,练衣黄裏縓缘, 注:‘小祥练冠。练中衣以黄为内。縓为饰黄之色,卑於纁。縓,纁之类,明外除。’释文:‘縓,浅赤色。’正义:‘縓为浅绛色也。缘,谓中衣领及襃缘也。裏用黄而领缘用縓者,领缘外也。’葛要絰,绳屦无絇,角瑱, 注:‘瑱,充耳也。吉时以玉。人君有瑱。’正义:‘葛要絰者,亦小祥後事也。小祥男子去首絰,唯馀要葛也。绳屦,谓父丧菅屦,卒哭受齐衰蒯藨屦,至小祥受大功绳麻屦也。絇,履头饰也。角瑱,初丧亦无,至小祥微饰,以角为之。’鹿裘,衡长祛, 注:‘衡,当为“横”,字之 也。袪,谓襃缘袂口也。练而为裘,横广之,又长之,又为袪,则先时狭短无袪可知。吉时麛裘。’正义:‘裘,吉时贵贱有異,丧时同用鹿皮为之。’祛裼之可也。 注:‘裼,表裘也。有袪而裼之,备饰也。玉藻“麛裘青豻襃,绞衣以裼之。”鹿裘亦用绞乎?’正义:‘案如此文,明小祥时外有衰,衰内有练中衣,中衣内有裼衣,裼衣内有鹿裘,鹿裘内有常著襦衣。’王氏引之曰:‘玉藻“不文饰也不裼”,裼非居丧之服也。裼,当读为“緆”。緆,缘也。袪緆之者,谓缘此袪也。士丧礼记“縓綼緆”,注曰:“饰裳在幅曰綼,在下曰緆。”是緆者饰裳边也。饰裳之边曰緆,饰袖之边亦得曰緆。裼、緆古同声,緆正字,裼借字,岂表裘之谓乎?又案:袂口为袪缘之为緆。玉藻“袪尺二寸,缘广寸半”,是缘与袪为二事,不得即以袪为缘也。注当曰“袪,袂口也。裼,读为緆,谓缘也。”则明辨皙矣。’○縓,七绢反。缘,悦绢反。絇,其俱反。瑱,吐练反。衡,依注作‘横’,华彭反。袪,起鱼反。裼,音昔。
有殡,闻远兄弟之丧虽缌必往, 注:‘亲骨肉也。’非兄弟虽邻不往。 注:‘疏无亲也。’朱氏轼曰:‘子张死,曾子有母之丧,齐衰而往哭之,曰“我弔也与哉”,盖谓哭死而非弔生也。此云虽邻不往,以殡而未葬耳。若卒哭而後,弔生可已,送死乌可已乎?’王氏懋竑曰:‘此条当以三年之殡言。杂记曰:“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弔。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又云:“有殡,闻外丧,哭之他室。”疏:“有殡,谓父母丧未葬。外丧,谓兄弟丧在远者也。”’
所识,其兄弟不同居者皆弔。 正义:‘皇氏以为别更起文,不连“有殡”之事。所识者,谓识其死者之兄弟,是小功以下之亲。既识兄弟,虽不同居,皆一一就弔之。’吳幼清曰:‘所识之人,其家若有同居之亲死,往弔不待言矣。虽其兄弟之不同居者,死亦皆弔之,盖厚於所识,故推其恩爱,以及於其有服之兄弟不同居者,皇氏以为小功以下之亲,小功以下服轻尚弔,況大功以上服重者乎!郑注以为所识者死而弔於其不同居兄弟之家,不如皇氏之说为当。案记文言皆弔,夫丧无二主,若所识一人死,而皆往弔其不同居之兄弟,则丧不止二主矣。古无是礼也。’
天子之棺四重, 注:‘尚深邃也。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正义:‘四重者,水牛、兕牛皮二物为一重也,又杝为第二重也,属为第三重,大棺为第四重,凡五物也。以次差之,上公三重,则去水牛,馀兕、杝、属、大棺也。侯伯子男再重,又去兕,馀杝、属、大棺。大夫一重,又去杝,馀属、大棺也。士不重,又去属。单用大棺也。天子大棺厚八寸,属六寸,椑四寸,又二皮六寸,合二尺四寸也。上公去水牛之三寸,馀兕、椑、属、大棺,则合二尺一寸。诸侯又去兕之三寸,馀合一尺八寸也。列国上卿又除椑四寸,馀合一尺四寸也。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合一尺。士则不重,但大棺六寸耳。故庶人四寸矣。’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 注:‘以水牛兕牛之革以为棺被,革各厚三寸,合六寸也。此为一重。’正义:‘水、兕二皮,並不能厚三寸,故合被之,令各厚三寸也。二皮能溼,故最在裏近尸也。’杝棺一; 注:‘所谓椑棺也。尔雅曰:“椴,杝。”’梓棺二; 注:‘所谓属与大棺。’正义:‘属与大棺並用梓。’四者皆周。注:‘周,帀也。凡棺用能溼之物。’正义:‘唯椁不周,下有茵,上有抗席故也。’棺束缩二衡三,衽每束一。 注:‘衡,亦当为“横”。衽,今小要。衽或作“漆”,或作“髹”。’释名:‘棺束曰缄。缄,函也。古者棺不钉也。旁际曰小要,其要约小也。又谓之衽。衽,任也。任制际会使不解也。’正义:‘古棺木无钉,故用皮束合之。缩,纵也。纵束者用二行,横束者三行。衽,其形两头广、中央小也。既不用钉棺,但先凿棺边及两头合际处,作坎形,则以小要连之,令固棺並相对,无束处以衽连之,若豎束之处,则豎著其衽,以连棺盖及底之木,使与棺头尾之材相固。’柏椁以端,长六尺。 注:‘以端,题湊也。其方盖一尺。’正义:‘端,犹头也。积柏材作椁,並葺材头也。天子柏,诸侯松,大夫柏,士杂木也。椁材並皆从下垒至上,始为题湊。湊,嚮也。言木之头相嚮而作四阿也。’○重,直龙反。被,皮寄反。杝,羊支反。
天子之哭诸侯也爵弁絰 衣。 注:‘服士之祭服以哭之,明为变也。天子至尊,不见尸柩,不弔服,麻不加於采。此言絰,衍字也。时人闻有弁絰,因云之耳。周礼王弔诸侯弁絰缌衰也。’射慈丧服图曰:‘天王弔三公弁絰锡衰,弔六卿弁絰锡衰,弔大夫弁絰疑衰,弔士弁絰缌衰,弔畿内诸侯弁絰缌衰。’皇览逸礼曰:‘君使大夫弔於国君礼,锡衰裳,弁有絰;下大夫为介,亦如之。士介者,将命者缌衰裳弁絰。異姓絰。同姓麻。’正义:‘薨在本国,天子遥哭之,不服缌衰,弔而服爵弁 衣。 衣,丝衣也。则诸侯以下虽不见尸柩,仍弔服也。’或曰使有司哭之, 注:‘非也。哀戚之事不可虚。’为之不以乐食。 注:‘盖谓殡敛之间。’白虎通曰:‘天子哭诸侯爵弁纯衣,又曰遣大夫弔,词曰:“皇天降災,子遭离之,呜呼哀哉!天王使臣某弔。”’○ ,本又作‘缁’,又作‘纯’,同侧其反。
天子之殡也,菆塗龙輴以椁, 注:‘菆木以周龙輴如椁而塗之。天子殡以輴车画辕为龙。’加斧于椁上,毕塗屋,天子之礼也。 注:‘斧谓之黼,白黑文也。以刺繡於縿幕,加椁以覆棺,已乃屋其上尽塗之。’○菆,才官反。輴,敕伦反。
唯天子之丧有别姓而哭。 注:‘使诸侯同姓異姓庶姓相从而为位,别於朝觐来时。朝觐爵同同位。’
鲁哀公诔孔丘曰:‘天不遗耆老,莫相予位焉,呜呼哀哉,尼父!’ 注:‘诔,累其行以为谥也。莫,无也。相,佐也。言孔子死,无佐助我处位者。尼父,因且字以为之谥。’江氏永曰:‘诔者,哀死之辞,与谥不同。’段氏玉裁曰:‘案说文“且,荐也。”凡承藉於下曰且。凡冠而字,祇有一字耳,必五十而後以伯仲,故下一字所以承藉伯仲也。言伯某仲某,是称其字。单言某父,是称其且字。’○诔,力轨反。耆,巨支反。相,息亮反。
国亡大县邑,公卿大夫士皆厌冠哭於大庙三日,君不举。或曰,君举而哭於后土。 注:‘军败失地,以丧归也。厌冠,今丧冠。其服未闻。后土,社也。’○厌,于叶反。
孔子恶野哭者。 注:‘为其变众。周礼衔枚氏“掌禁野叫呼歎呜於国中者,行歌哭於国中之道者。”’正义:‘哭非其地谓之野。’陈可大曰:‘所知吾哭诸野,夫子尝言之矣。盖哭其所知,必设位而帷之以成礼。此所恶者,或郊野之际,道路之间,哭非其地,又且仓卒行之,使人疑骇,故恶之也。’
未仕者不敢税人。如税人,则以父兄之命。 注:‘不专家财也。税,谓遗予人。’○税,始锐反。
士备入而后朝夕踊。 注:‘備,犹盡也。国君之丧,嫌主人哭,入则踊。’正义:‘士卑最後,故举士入为毕也。踊须相视为节,故俟齐也。’
祥而缟。 注:‘缟冠素纰也。’是月禫,徙月乐。 注:‘言禫明月可以用乐。’○缟,古老反。
君於士有赐帟。 注:‘帟,幕之小者,所以承尘。赐之则张於殡上。大夫以上,幕人职供焉。’○帟,音亦。
校勘记
[一]颓上原脱‘稽颡者’三字,据礼记正义补。
[二]原 ‘已’,据经典释文改。
[三]原 ‘于’,据释名改。
[四]葬上原脱‘丧’字,据说文补。
[五]覆下原衍‘衣’字,据释名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