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毛奇齡又名甡字大可 稿 胡國期紹安 章大來泰占 較
宫室錯
三歸
三歸,臺名。事見《説苑》。
此漢儒錯記,而註又錯引者。《國策》「管仲爲三歸之家」,謂娶三姓女也。禮:諸侯娶三姓女,大夫祗娶一姓。管氏家三歸,本奢僭事,故漢公孫弘云:「管仲相齊,取三歸。」而班氏《食貨志》亦云:「在陪臣,而娶三歸。」今《集解》引包註,尚云:管氏娶三姓女,故曰歸,言女所歸也。劉向誤讀《國策》,因《國策》記周君事,謂宋君築臺,齊桓女閭賴子罕抶民、管仲三歸以掩君之過,惜周君無此臣也。向偶見子罕、管仲同掩君過,而連類不察,遂以宋之築臺移禍管氏。夫君過在女閭, 而築臺以掩之,此讀古之最可笑者,襲之何爲?
張文檒曰:「三歸本僭,而曰不儉,以奢者僣之端也。若《公羊傳》『婦人以衆多爲侈』,則三娶,正侈大事,與僣稍不同。」
自牖執手
禮:病者居北牖下。
古室無北牖。凡室,一户一牖,牖在户西正南壁間。其在北,袛有牆,名北墉。《儀禮》「士居適寢東首于北墉下」是也。其或北墉啟一竇,則名曰向,而冬則塞之,此《七月》詩所云「塞向瑾户」者。若竟啟一牖,則亳社之制,《郊特牲》云「亳社北牖」,所以絶陽光而通陰氣。此喪國社屋,豈病者可居之?《喪大記》有「北牖」字,前儒謂是「墉」字之誤,《正義》音容。説見「自造典禮」條。
山節藻棁
此天子廟飾,説見「朝廟」條。
索綯
綯,絞也。
此註「綯」爲「絞」,而其註《詩》,則又註「索」爲「絞」,則絞絞矣。此當註明「索」字,索,繩也。索綯謂綯絞,繩索倒文也。繩索者,升屋之具也。
焚
非不愛馬,然恐傷人之意多,故未暇問之。
有國 、家 之分。據云「非不愛馬」,又云「未暇問之」,則似己馬當惜,初雖未暇問,而終當問者,明視爲家 馬矣。考《家語》、《雜記》,皆載 焚一事,有鄉人來弔,而孔子拜之。此傅會《論語》文而增加其説,皆不足信者。然《家語》明云:「國 焚,子退朝,而之火所。」而《雜記》不明指何 ,祗孔氏《正義》有「孔子馬 」一語,遂分作兩 。顧予謂國 是而家 非者,經明云「不問馬」三字,斬然竝非初未問而終當問者。且夫子未必有家 也。《周禮》「校人掌馬政」,合 三乘、三皁 [1] 、六繫諸馬舍而始成一 ,故國 計閑約馬有千數百匹。而家 則祗據食采 [2] ,而以地增減,即《大學》所云「百乘之家有采地」者。此惟世爵命卿始有 馬。若士初試爲大夫,則三馬、四馬備乘而止,故《大學》曰「畜馬乘」,謂所畜之馬祗車乘耳。即或受命大夫,得進三命,可備三副車,亦一皁而止。蓋四馬爲乘,三馬爲皁,四乘之馬不及二皁。是夫子始仕,但畜馬乘,二皁尚不足,何有于 ?乃俗儒强解事,又謂國 路馬,豈當不問?則路馬,路車之馬,祗六馬之一。若其餘 馬,别有戎馬、田馬諸給役之馬,未必貴于圉師、僕夫諸人。而以「不問馬」爲家 之証,疎矣!況《雜記》、《家語》雖俱不可信,而國 有明文,家 無明文,則寧取有文者耳。
諒陰
天子居喪之名,未詳其義。
此居廬也。鄭康成曰:「諒,古作梁。陰,亦作闇,即廬也。」所謂梁闇者,以倚廬之製,但倚木于牆而不加梁,惟天子則梁之。《禮》云「翦屏而柱楣」,此其義也。
不日成之
不終日也。
豈有一日成一臺者?《四書集註補》云:「此如唐太宗謂『不日瓜剖』、李德裕謂『不日有變』之類,言不計日也。如《國語》引此詩,韋昭註『不課程以時日』正同。」
穿窬
穿,穿壁。窬,踰牆。
此又襲舊註而誤者。按:穿是事爲之名,窬是物名,二字連出,而非對出。穿窬者,猶言穿其窬。窬本訓户,穿者,穴而過之,故一作穿鑿。《史記》「季桓子穿井」,一作「穿越」;《左傳》「射穿七札」,一作「穿貫」;《漢書·班彪傳》「穿貫經 傳」,一作「穿穴」;《三國志》「藜床着膝處皆穿」。豈有「穿」之一字而可連「壁」爲解者?穿是事名虚字,忽連物名實字作解,是事物虚實已亂矣。況窬是木户,徐註所云「鑿板爲户」者。《禮記》「蓽門圭窬」,窬即户竇,《左傳》稱「圭竇」,大抵户之小而銳、首如圭者。乃註作「踰牆」,偏以事爲虚字連註其間。假使窬即是踰,則「牆」字何屬?窬即是牆,則「踰」字又何屬?是穿以虚事連實物,而窬又以實物連虚事,祖龍奈何?若窬又名廁牏,則穢褻之器,吕靜《史記註》作「械窬」,《周禮註》「行淸」,與此不同。
居蔡
爲藏龜之室。
龜室以櫝爲之,《季氏》篇所云「龜玉毀于櫝中」者,未嘗如人居有棟宇也。《史記》褚先生説:「高廟有龜室,以櫝置西北隅懸之。」
夫子之牆數仞
七尺曰仞。
掘井九軔
軔、仞同。八尺曰仞。
「七尺」出《論語》包咸註。「八尺」出《孟子》趙岐註。原分兩書,故註亦兩義。今《集註》既合一,且明註「軔、仞同」,而一七一八,則太無主張矣。考尺度註不一:包咸、鄭玄、陸氏《釋文》皆云「仞是七尺」,而《漢書》應劭註且作「五尺六寸」,孔氏《小爾雅》直作「四寸」,此皆無可據者。惟孔安國《旅獒》註「八尺曰仞」,此較諸註爲可信。據《説文》:「仞者,伸臂一尋,八尺。」顔師古註《漢書》,亦以伸臂一尋爲言。蓋尋本八尺,以意度兩臂立義,而仞義同尋,則八尺矣。故《周禮》匠人作滄,廣與深俱兩其八尺,謂之「廣二尋、深二仞」,以尋與仞俱八尺也。是以仞之通軔,亦度臂立義。軔爲礙輪木,楊子《太玄》所云「車案軔」,謂以木黄地而止輪之轉者。舊稱以臂當車,正指尋、軔爲伸臂所度木也。則仞當斷作 八尺,何首鼠爲?
張文彬曰:「《周禮》『匠人作溝洫』,但云『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滄』。故首鼠者謂深之二仞是七尺之仞,袛十四尺,與二尋十六尺不同,因别出二名。此皆不曉《説文》、《漢書》『伸臂一尋』諸説,因妄生臆斷。不知本文亦明白。據云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則深、廣必均,加數必倍。此不曰各八尺,而曰尋、仞,由作《周禮》者,但互異其名,示典例耳。安得滄之深獨減廣一尺,有畸度如此?」
* * *
[1] 「皁」,原缺,據匯解本、《周禮·校人》補。
[2] 「采」,原作「未」,據上下文意改。
器用錯
湯之盤
盤,沐浴之盤也。
此襲舊註而又錯者。按:《内則》註:「盤,承盥水者。」《國語》註:「盤,承盥器也。」故《廣韻》原註,亦釋作頮面之器。若沐則濯髮,浴則洒身,幾乎褻矣。《四書集註補》云:「人無日日沐浴者。即《内則》記子事父母,亦不過五日請浴,三日 具沐,已非日日。況請非限數也。」徐仲山謂古刀、劍、盤、盂之銘,盂未有銘,以盤帶稱。則盤小可知。故中山王《文木賦》以文木製盤 [1] ,世無文木盤承浴者。崔瑗《大將軍鼎銘》「禹鏤其鼎,湯刻其盤」 [2] ,夫以大將軍之鼎比之禹鼎,而乃與浴盤對列,豈有此理?
邵國麟曰 [3] :「武王三十四銘中有《盥盤》,明出『盥』字。若《史記》田蚣學孔甲《盤盂》之書,舊解謂盤即是盂。《集韻》『齊人謂盤曰盂』,則盂豈能承浴乎?」
殷之輅
殷輅,木輅也。古者以木爲車而已,至商而有輅之名,蓋始異其製也。周人飾以金玉,則過侈而易敗,不 若商輅之樸素渾堅而等威已辨 [4] ,爲質而得其中也。
輅從來有之,乃謂「至商而有輅之名,始異其制」,讀之大駭。夫《禮記》非僻書,《明堂位》非凶喪、厭忌八比家刪棄之禮。《禮記·明堂位》云:「鸞車,有虞氏之輅也。鉤車,夏后氏之輅也。大輅,殷輅也。乘輅,周輅也。」曾聞之乎?然且不知何據,謂「周人飾金玉過侈易敗,不若商之樸素渾堅而等威已辨」。夫祗一樸素渾堅之木車,隆殺何在?乃公然曰「等威已辨」。況金玉飾車,未必自周始也。驚和已是金;若鉤車,則闌輿、雕几未必無飾 [5] 。又且商車不一,雖不明言金、玉、象、革,而大輅、先輅、次輅,無不備具。祗所尚者則以木輅爲大輅,而以漸而先而次作升降耳,故其辨等威,則必合諸輅辨之。如周輅所辨,則在《周禮·巾車》文:一玉,二金,三象,四革,五木。明列五輅。而商輅所辨,則木輅第一,推作大路,而先輅次之,次輅又次之。《禮器》所云:「大路繁纓一就,次輅七就。」《郊特牲》亦云:「大路一就,先路三就,次輅五就。」列作三輅。此正商輅等殺之準。然且諸輅所 飾,亦分等殺,如繁纓就數,周車以多就爲大輅,而商車以少就爲大輅,明白分曉。況幦、茀、軒、綏,其爲等殺正多耶!蓋輅不始于商,商亦不止一木輅。夫子之取殷輅,亦竝非堅樸不易敗。金、玉、象、革不飾輪轂,竝無易敗之説,祗謂大路越席,原貴質素。而商以木輅爲大輅,則不失輅制,爲可法耳。蓋大輅、先輅、次輅定作等差,實始見于商,而周人法之。但周之三輅,或金或玉,或象或革,隨在變易。如《尚書》「大輅賓階」,是玉輅。而《春秋傳》「先王分魯、衛、晉以大路」,皆是金輅。《尚書》先輅左塾,次輅右塾,是象輅、木輅。而《春秋傳》鄭以先路賜子展、次輅賜子産;魯以先輅賜晉三帥,以次輅賜司馬、輿師以下,則或象或革,而竝不及木。惟商則以大輅爲木輅專屬,而諸輅先、次,各有定制,故《明堂位》直曰「大輅,殷輅」,以殷大輅即木輅故也。若謂殷止木輅,則輅已耳。其專稱大路,别設先、次,必以三輅作分辨,將何解之?
文輝曰:「《虞書》考績,以車服賜有功,此如《春秋傳》賜先輅用三命服、次輅用再命服類。疑三輅、五輅在虞、夏亦有之,特經所見,惟商、周耳。誰謂飾車始周人耶?」
大車、小車
大車,平地任載之車。小車,田車、兵車、乘車。
以大車爲平地任載之車,雖偏舉而猶不錯。乃以田車、兵車、乘車當小車,則又襲舊註而錯矣。田車有馳車、輕車諸名,然非小車。若兵車,則臨、衝、廣、軘,自以元戎、小戎分大、小。乘則天子路車,路,大也。「大車哼哼」,卿大夫車也。安得以小車槩之?按:《考工記》大車是牛車,小車是羊車。牛車有二:一名平地車,以行地兼行澤者;一名柏車,袛行山者。然皆駕以牛,故輈人造轅,明曰大車平地、大車登陁,專指此二車爲大車,而以緧牛、縊牛爲言。《尚書》「肇牽車牛」,《正義》曰:「牛車,大車,有以也。」若羊車,即善車,一名安車,惟婦人、老者得乘之。《周禮》王后有安車,《曲禮》大夫致仕乘安車。蓋古車皆立乘,而此獨坐乘,其制較小,因有羊車之名。賈氏《正義》引《論語》古註,謂以柏車爲大車、羊車 爲小車。則少平地車,固亦偏舉。若陳氏《禮書》 [6] 謂平地車大車、柏車中車、羊車小車,則添一中車,全屬杜撰,不可信也。苐「羊」非牛羊之「羊」,鄭司農 [7] 有「車羊門」之説,今已失傳。即康成謂「若今定張車」類,今亦不曉。特康成註「羊,善也」,《説文》「羊,性最善」,故「善」字從羊。古稱平安曰平善,因之坐車以安善爲義,而假名曰羊。故漢田千秋坐小車,武帝以安車迎申培公,皆仍駕馬不駕羊。特凡車皆四馬,而此獨一馬。孔氏《正義》謂安車袛一馬,坐乘,而庾蔚之云「漢世安車止用一馬」 [8] ,則其不駕羊而必駕馬有斷斷者。乃晉代羊車,錯認「羊」字,實駕以羊。其在宫中有宫人以竹葉鹽汁引羊之説,在外則衛玠乘白羊車入洛陽市,真是笑話!第不知晉代亦多學人,何以至此?或曰古有鹿車,如漢鮑宣與桓少君挽鹿車類,鹿既可駕,何靳于羊?然解者謂小車輢較外向而鉤以駕馬,有似鹿角, 故名鹿頭車,實不駕鹿,近世羊頭車亦然。則意古所謂「車羊門」者,或亦車門輢較,羊鹿相等,有此名乎?安得起宋以前人問之?
觚
觚,稜也。或曰酒器,或曰木簡,皆器之有稜者也。
觚竝不是稜,惟抓從木傍者,則解作稜。《西都賦》「上柧稜而棲金雀」註:「殿堂上高稜木是也。」且觚亦竝非木簡。《漢書》操觚之士,原以竹頭作 ,但以薄竹方片可用操寫,然竝無稜者。此惟酒器爲得之。顧引作異義,且又不得其説,袛以稜、不稜解「觚」字,則大錯矣。馬融曰:「觚,禮器名。」古制器命名,各有取義,故顧名當思義,《春秋》所以有正名一家説也。但禮器頗多,其盛酒者有爵、散、觶、角諸名,而以觚爲常用之器。《禮》註云「觚容二升」,取寡爲義。《詩説》所云「飲常寡少曰觚」,則此觚一名,原與君、公之稱孤、寡有同義也。今飲常不寡,而仍稱曰觚,名實乖矣。猶「觚哉」,蓋「觚哉」有二解:一曰言不得爲觚也,一曰觚之有失禮。何如矣?獨觚也哉!
據《禮》註及《韓詩》諸説,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四升曰角,五升曰散,各有名義。獨五升有三名:其曰散者,訕也,被謗訕也;又曰觥,觥者,過也,過分也,故罰必用觥;若又曰觴,則餉酒之名,與觥、散别。或以觴爲傷,非也。觥過、觴餉,皆聲之轉耳。但諸器皆有義,而獨及觚者,此猶《燕禮》極尚宴樂,而其洗奠、享獻者,惟用一觚,亦以觚本常用,并取寡少無過之名。蓋不觚非改制,但不寡飲,即失名實耳。
徒杠、輿梁
杠,方橋也。徒杠,可通徒行者。梁,亦橋也。輿梁,可通車輿者。
以徒杠爲方橋,大錯。徒杠本石矼,聚石爲步以渡水,《爾雅》「石杠謂之椅」是也。其不作矼而作杠,通字耳。若橋,必疊石而架木以通之,然竝無杠名。《説文》牀桯謂之杠,《周禮》旌竿爲杠,《士喪禮》以竹杠爲銘橦之木。今易石杠爲木杠,于義不合。況方橋何解?豈輿梁是圜橋耶?若以徒步爲徒杠,輿梁爲通車之梁, 就對文言似乎極當。但物有名義,《孟子正義》謂輿梁是「橋上黄架之板」 [9] ,一如車杠之架兩輪者,因以輿名。此與《禮記》「捧席如橋衡」以架橋兩砫有似車較之拱衡木,遂名橋衡正同。
張文檒曰:「《説苑》載景差相鄭 [10] ,以陪乘濟涉。叔向譏之曰:『吾聞良吏爲相,三月而溝渠脩,十月而津梁成。六畜且不濡足,而況人乎?』此襲《孟子》文而異其名者。然亦但稱津梁,而不以車輿爲言。」
韞匵
韞,藏也。匵,匵也。
「韞」訓作「藏」,則藏櫝而藏,非文理矣。韞、櫝皆包物之器。大抵以皮包物曰韞,故从韋。以木包物曰櫝,故从木。陳琳《賦》「山節藻稅,既櫝且韞」 [11] ,明以 韞、櫝分對,作兩物可驗。
虆梩
虆,土籠也。梩,土轝也。
土籠,即土轝,皆舁土之器,二器何得複出?且二器俱袛舁土,則起土、掩覆,又是何物?此又錯矣。舊註:「虆梩,籠臿之屬。」實以籠訓虆、以臿訓梩,謂以土掩尸,則必反梩以起土、反虆以棄土,所謂「反虆梩」也。蓋虆,盛土草器,《集韻》作 ,《説文》:「梩,臿也。」《司馬法》:「周輜輦載梩。」《周禮》註:「梩,今鏵鍬之類。」兩器不同。
張文檒曰:「《説文》引《齊語》,以相爲徙土輦。相與梩通,其稱土轝或以此。然『相』字是『耜』字别出,究與梩别。且俗語不可據。又且既已有虆,則祗此土耳,何容連設兩等器以徙之?」
正立執綏
綏,挽以上車之索也。正立執綏,蓋君子莊敬無所不在,升車則見乎此也。
以綏爲挽以上車之索,便是錯。綏雖是登車之索,然下車亦用之。《少儀》:凡「僕于君子,君子升、下皆授綏」,則不得專指作上車索矣。且「正立執綏」,亦不可解。天下無升車而可云立者,舉足登陟,立在何時?況此時無所爲正也,車轂隨所向,或從左升,或從後升,安辨邪正?故前儒謂古車上皆立,而俗學錮蔽,不識此「立」字是升車後車上之立,故錯耳。《曲禮》「婦人不立乘」,故周制后妃乘安車,大夫、老者亦如之。安者,坐也。是車中唯婦人與老者得坐,而他皆不然。「正立」者,車立不偏倚耳。特「執綏」難解。古登車、下車,從無自擥綏之理。惟貳綏、散綏繫于車而垂其末,僕自擥登。若良綏、正綏,則臣授君綏,僕授主綏,男授女綏,夫授妻綏,多少儀節。且受綏而升擥之已耳,安所庸執?故「執綏」二字,前人多疑之,而不能解。古者制綏自有義。綏者,安也。《尚書》「克綏」、「撫綏」,《毛詩》「綏萬邦」、「福禄綏」類,皆訓作安。蓋乘車亦危事,既不當乘安車,則姑制一綏,使之把立以安之,因名曰綏。雖兼供升降之用,而義實在此。所以包咸 曰:「執綏者,所以爲安。」徐鍇曰:「禮:升車必正立執綏,所以安之。」此是確解。而世狃朱註,而多不察也。其曰禮者,以古禮有之,不止夫子。前儒謂《鄉黨》一書原與《曲禮》、《少儀》相表裏,正謂此也。車中「不廣效,不妄指」,亦《曲禮》文也。
宗器 瑚璉
見「朝廟」條。
蓧
篠,竹器。
此襲舊註而又錯者。《説文》:「篠,草田器。本作莜,從草。」引《論語》「以杖荷篠」爲証。諸韻皆然,竝無言竹器者。
張文楚曰:「『篠』,從草,不從竹。雖《六書正譌》作『芸田器』,《集韻》作 『草田器』,《韻會·錫韻》註作『盛種器』 [12] ,然總非竹器。或曰:舊本包註亦以古文作草器,而其後隸文倒之,原不曾錯。然則《集註》錯耳。」
* * *
[1] 「中山王」,指劉勝,漢景帝之子。前元三年(前一五四),受封中山王。
[2] 崔瑗,字子玉,河北安平人。東漢著名書法家,尤善草書。
[3] 邵國麟,字在陬,號醒齋,浙江餘姚人。諸生。著有《齋彙編》。
[4] 「樸」,原作「朴」,據下文改。
[5] 「几」,原作「幾」,據文意改。
[6] 指陳祥道所撰《禮書》,凡一百五十卷。
[7] 鄭司農,指東漢經學家鄭衆,因其曾官大司農,故稱。
[8] 「庾蔚之」,原作「庾蔚」,據王欽若《册府元龜》卷六百六改。又據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卷四:「庾蔚之,字季隨,潁川人。孝建中爲太常丞,歷員外郎散騎常侍。有《喪服》三十一卷、《喪服世要》一卷、《喪服要記注》十卷、《禮記略解》十卷、《禮論抄》二十卷。」
[9] 按:「《孟子正義》」,指《孟子註疏解經》,非焦循所著《孟子正義》。
[10] 「差」,原作「羗」,據劉向《説苑》卷七《政理》「景差相鄭,鄭人有冬涉水者」改。
[11] 語出陳琳《悼龜賦》。
[12] 《韻會》,亦稱《古今韻會舉要》,元熊忠撰。忠字子中,昭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