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近代史中之一最重要的事,即是“我”之自觉。“我”已自觉之后,“我”之世界即中分为二:“我”与“非我”。“我”是主观的;“我”以外之客观的世界,皆“非我”也。客观的世界,虽是“可知的”,“可治的”,而终是“非我”。所谓损道诸哲学所说万物一体之境界,在进步主义中,终难得到。盖此境界之得到,须要多少“自我否定”;而进步主义则完全基于“自我肯定”也。

第一节 海格尔对于康德及飞喜推之批评

“我”与“非我”相对之二元论,在西洋近代哲学中,甚有势力。洛克、休谟之知识论,皆认“我”与外界之间,有不可逾之鸿沟。即德国哲学家普通所认为理想派者,其哲学亦多含此二元论。如康德谓吾人知识之所及,自是吾人知识中之世界,现象世界。所谓时、空、因果,及其他诸关系,皆不过吾人知识中之主观的范畴,吾人知识所加于客观的世界者,非外界之所固有也。至于客观的世界之本体,所谓物之自身,则非吾人所能知。盖吾人知识所及,本只限于现象世界;物之本身,一为吾人所知,即入于知识之范畴,而为现象矣。海格尔云:

康德在意识诸阶级中所作之观察,积为一总结论;此结论即是,凡吾人所知之内容,皆不过现象而已。然此现象世界并非思想之终点;此外又有别一较高之域。但在康德哲学中,此较高之域,乃一不可入的别一世界。(《论理学》Wallace英译本一一九页)

此“较高之域”,其存在与其内容,均非吾人之所知,而只为吾人之所信;吾人只可信其有而已。飞喜推以为“我”即是上帝,即是宇宙之根本原理。然我之外,仍有“非我”;“我”必以无限的工作征服“非我”;其最后的成功,亦不可证明;吾人亦只能“信”其必成功而已。(参看本书第七章第十一节)海格尔云:

结果飞喜推永未超过康德之结论;此结论即是,只“有限”可知,“无限”则出乎思想范围之外。康德所谓物之自身,飞喜推谓为自外的冲动;此自外的冲动,即是“我”以外之物之抽象,不可叙述,不可确说,只可消极的概而谓为“非我”而已。在此情形之中,“我”不过一继续的活动,以胜此冲动,以求自由。但真正的自由,“我”永不能得;盖“我”之存在即是其活动;若此自外的冲动停止,“我”亦即无有矣。(同上,英译本一二〇页)

依飞喜推所说,则“我”及“非我”之间,不但有不可逾之界限,二者且常在交战状态之中;“我”常以战胜“非我”为目的;此飞喜推之所以可为进步主义之代表也。

有神秘性质之人,对于进步主义之宇宙观及人生观,尤对于此二元论,当永不能满意。盖此类人之所欲,乃宇宙之统一,及人与宇宙全体之内部的结合也。以此类人之眼光观之;进步主义即能令吾人统治宇宙之全体,然人之在宇宙,终如战胜民族之在其征服地,虽权能治之,而终不能觉其即为家乡。此所以在西洋近代哲学史中,有所谓宗教与科学之争也。

海格尔之哲学,开端即破此“我”与“非我”,主观与客观,相对之二元论。依海格尔说,世界一切,皆绝对的精神(或仅曰绝对)之表现。绝对的精神,本只是统一的、调和的“一”,其所以必变为复杂的、矛盾的“多”者,盖非如此不能自觉也。

第二节 “在自”、“为自”与“为他”

“自觉”乃海格尔哲学中一重要观念。欲明其义,当先说明彼所谓“在自”(in itself)、“为自”(for itself)及“为他”(for others)之义。鸟兽虫鱼,原人婴儿,无思无虑,不识不知,随顺天然,率性而行;浪漫派哲学家视之,以为此鸟兽原人等,必至乐矣。无思无虑,率性而行,诚有可乐。但原人鸟兽等,果自知其自己之无思无虑,率性而行否耶?又果自知无思无虑,率性而行,之为可乐否耶?诗人“乐草木之无知”,然草木既无知矣,又乌知无知之可乐耶?故此等之乐,乃仅为“吾人旁观者所知”(known to us);有此乐者,不自知之也;其所以不自知之者,无自觉心也。惟其乐之仅为旁观者所知,故其乐亦即为“为他”而非“为自”。浪漫派主张取消文明,回复天然境界;其说亦颇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彼未知,吾人所以知天然境界之有幸福者,正因吾人已经过人为境界也;若非有此一重经验,则吾人即在天然境界,亦如鸟兽虫鱼,虽有幸福而亦不自知之。成人每羡婴儿之乐,正因其已有成人之经验耳;婴儿自身,固不自知婴儿之乐也。浪漫派主将文明社会回复至天然境界,将成人回复于婴儿;“回复”二字,甚有重要意义。盖原人婴儿之幸福,非经“回复”所得者,只是“在自”,只有之而不自知之,故亦只是“为他”而非“为自”。浪漫派之理想的天然境界,乃“回复”以后之天然境界,非原来的天然境界也。

以上所说,似系事实;海格尔之哲学系统,亦即建于其上。绝对的精神,在其原来状态中,固有调和与统一;但此原始的调和与统一,乃系“为他”而非“为自”。绝对的精神,在此状态中,亦即是上帝,但无自觉心而不自知其为上帝耳。“胎儿已隐然(implicitly)是人,但非显然(explicitly)是人;盖彼不自以为人也(为自)”[海格尔《心之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Mind)英译本一九页]。胎儿是“在自”的人;人是“在自”与“为自”的人。在要素上,胎儿已是人,但必至成人之阶级,经过发展、冲突、争斗诸程序,然后能自觉;能自觉而后“自以为人”,可以有“自觉的自由”(同上)矣。上帝亦复如是。上帝必放弃其原始的调和与统一,以有纷乱冲突的世界,盖非如此不足以成为“在自”与“为自”的上帝也。

第三节 对于“创世”之解释

绝对的精神,或原始的“有”(being),在其原始的统一中,“乃简单的直接【注一】,单纯客观的存在;但仅直接或存在,无有自我”(海格尔《心之现象学》七八一页)。绝对的精神,必须是“为自”的精神,必须自觉其为绝对的精神。所谓必自觉其为绝对的精神者,“即必以其自己为其自己之对象”(同上,二二页)。此永久的精神,于是必为其自己之“他”【注二】。所谓世界,即精神之“他”也。耶教中所说上帝创造世界,即所以形容此精神之动耳。(同上,七八一页)精神之所以必为其自己之“他”,正因其欲复返于自己;其所以必有世界之纷多,正因其欲复返于统一。不过其所复返之自己,已非原来之自己;其所复得之统一,已非原来之“原始的,直接的统一”(同上,一七页)。复得的“统一”,乃“复得的”统一,乃有自觉的统一,“为自”的统一。绝对精神必变而为其“他”,正因欲超过其“他”。其所以欲超过其“他”,正因其必须自觉。绝对精神必入空间而为天然世界,必入时间而为历史。一切进化之阶级,皆必要的,皆绝对精神所必经过。其所以如此之目的,乃极简单,即绝对精神必须自知其为精神。(同上,八二二页)

【注一】Immediacy即原始未经过中间之变化者。如由纷乱得回之统一,与原始的统一,自不相同;盖后者未经过中间之纷乱,故其内容亦简单也。

【注二】Other即与自己相对者;绝对精神以其自己为其自己之对象,故即以其自己为其自己之他。

第四节 对于“堕落”之解释

世界中之“个体的我”(individual self)即“客观存在的精神”(objectively existent spirit)也(海格尔《心之现象学》七八二页)。“个体的我”,初亦如婴儿然,无自觉,亦不自知有己。不识不知,烂漫天真,固亦甚美而可取;但此时之烂漫天真,乃“为他”而非“为自”。“儿童时代之调和乃天然之礼物;第二次之调和必出自精神之工作与教化。”(海格尔《论理学》英译本五五页)“个体的我”必肯定其自己,必使其自己立于与天然相反之地位。耶教所说人类之“堕落”即所以形容此也。依耶教圣经《创世纪》所说,亚当夏娃违禁而食善恶知识之树之果,因以遭贬而“堕落”。方食果后,此人类之原始祖先即自觉其自己之为裸体。“人于是即与其天然的感觉的生活分开;此害羞之感,即其证也。”(同上,五六页)海格尔又云:

人初只是天然的存在;当其离开此路之时,人即为自觉的主体;于时人与天然世界之间,即有界限矣。但此界限,虽为精神概念中之必要的分子,而却非人之最终的目的。思想意志之一切有限的动作,皆属于此内的分裂境界之中。在此有限的范围内,人各求达其自己之目的,并聚集其自己行为之材料。当其此等追求达于极端之时,其知识与其意志求其自己,与共相分离之狭隘的自己,当此之时,人即是恶;其恶即在其是主观的。(海格尔《论理学》五七页)

在此世界之中,人与人之间,人与天然之间,有限与无限之间,总之精神与精神之间,有许多分别冲突。此似可悲而实不可悲。盖人必须“堕落”,以复返于原来状况;原来调和,必须失去,庶可复得。

第五节 伪与恶

绝对精神之入时空而为历史与天然世界,亦可谓系其自己与其自己之游戏。“上帝及神圣的智慧之生活,可以爱之游戏称之;但若无负的工作,无认真之意,无苦受,无忍耐,则此观念亦执板而且无意味矣。”(海格尔《心之现象学》一七页)在其自己之发展变化中,“绝对精神创造诸时期而经过之;此活动之全体,构成其真正的内容及其真理。所以此活动中,亦包含有负的分子”;此负的分子,若将其自全体活动中抽出而分别单独观之,“则亦可称为伪”(同上,四三至四四页)。然一切分子,一切时期,合而为绝对精神活动之全体,故不能与之分离。且亦惟在活动全体中,方有意义。常分别执着诸分子而单独观之者,吾人之理解(understanding)也。吾人之思想,亦有种种阶级,当其在理解阶级之时,即执着全体之一方面,而认为固定的,真的,与他方面,划然分离。(海格尔《论理学》一四三页,又《心之现象学》七九〇页)理解以为此诸方面,真即是真,伪即是伪,好即是好,恶即是恶,而不知在精神活动之全体程序中,即负的分子,亦有正的意义也。“为反对此种见解,吾人必须指明,真理非如造币厂中所铸成随时可用之钱币。且伪亦无有,正如恶之无有。”(同上,三六页)在精神活动之全体程序中,不但伪与恶无有,即所谓真与好亦非一成不变;惟此全体程序,乃可称为真耳。在此程序中,负的分子,亦有正的意义;故自全体之观点视之,“恶与好目的相同。恶与好相同,则恶亦非恶,好亦非好;此二者实皆已消泯矣”(同上,七八九页)。吾人对于此世界中诸恶,皆可作如是观。

第六节 文化之目的

人类之文化,即所以恢复人所已失之统一。此统一之所以失者,非由于神或人之错误;盖必失之,乃始可以复得之也。精神入空间而为客观的世界,以与其主观的自己相对峙;然精神非即安于此对峙也。精神见本无此对峙,故特设而取消之,以明示其无耳。(海格尔《论理学》三六三页)

为达此目的,理性(即精神)有两种活动:理论的,实践的。在其理论的活动中,理性观察外界而译之为其自己之概念的思想。在此观念中,理性见在外界中,“凡应该是者,实际上即亦是;凡只是应该是而实际上不是者,即无实的真理”(海格尔《心之现象学》二四二页)。此种活动所生,即近代科学。

在其理论的活动中,理性只观察外界。在其实践的活动中,理性则欲自身有所实现。在其理论的活动中,理性以客观的世界为真实。理性有其自己之所信,以之说明世界;换言之,即以其自己之所信为形式,而以世界为其内容(海格尔《论理学》三六三页)。在其实践的活动中,理性视客观的世界为仅只虚形,变化不定。在此活动中,理性以其主观之内的性质,改化外界,而视此主观为真正的客观(同上,三六三页)。理性于此即现为意志。外界所已存在之客观,理性皆以之为实现意志之具[海格尔《心之哲学》(Philosophy of Mind)英译本二四〇页]。此种活动所生,即是国家、社会、道德等。

在理论的活动中,理性求真;在实践的活动中,理性求好。此诸活动中,有诸多阶级与时期。“此行程之长,精神必须忍受,因每时期皆是必要的。”“世界精神(Weltgeist)必有忍耐,以在长时间内,经过此诸形式,做世界历史之奇多的工作。在此历史中,在每一形式内,精神即现其全体内容,其所现皆可捉摸。盖此笼罩一切之心,欲使其自己自觉其是什么,除此之外,更无别法也。”(海格尔《心之现象学》二八页)

第七节 绝对的知识

但在上述诸阶级中,理性皆只在有限的形式之内;其活动皆以主观客观之对峙为起点。在其理论的活动中,理性以客观世界为本来存在,以能知的主体为本来如一空洞的素纸。“理性在此是活动的,但此乃在理解形式中之理性。故其知之所到,仅是有限的真理;无限的真理(概念notion)则独在另一世界之内,成一不可及的目标”(海格尔《论理学》三六四页)。在其实践的活动中,理性欲“将其眼前之世界,改入与其所定目的相合之形式”(同上,三七一页)。理性以为客观的世界,与好无关(同上),故欲使好实现,如此则理性又必须有无穷的工作以求无穷的进步,如飞喜推所说者矣。

但至理论的理性与实践的理性相合之时,此客观与主观之对峙,本来即无有者,乃显然无有。于时理性即知其主观的目的非仅是主观的,而客观的世界亦不过其自己之真理与实质而已(海格尔《论理学》三七二页)。绝对精神于是返其自我;其知识亦即是绝对的知识。“他予其完全的真的内容以自我之形式。”(海格尔《心之现象学》八一一页)他已自觉其为自我。“他是‘我’,独一的具体的‘我’,且同时是经过变化之大‘我’,其性如是。”(同上)然绝对精神并不止于此。绝对精神于此即又入一存在之新时代,立一新世界,恰似以前经过,并未予以教训。然绝对精神之暗中记忆(recollection),已保留以前所有之经验;故此新时代之开始,即已在于一较高的线上矣。(同上,八二二页)

第八节 余论

惟其如此,故绝对精神之活动无止境;其活动亦只欲自觉其所已有者,并无以外的其他目的。“世界之最终目的,已竟完成,正如其永远方在完成。”(海格尔《论理学》三七三页)一切工作之兴趣,正即在其全体活动之中。(同上,三七五页)但活动虽无止境,而却未尝无一最好境界,如一最后的完成焉。此即所谓理论的理性与实践的理性之相合,所谓“合内外之道”者也。个人至此境界,有绝对的知识,即觉“我”即宇宙。个人之觉“我”即宇宙,即绝对精神之自觉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