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礼记》其书
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学以"托古改制"的精神为建设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制定了一个理论性的纲领。其他儒家的人(可能是公羊学派也可能不是)为上层建筑各个领域内的具体节目、条文做了具体的工作。这种工作大部分是取材于他们所掌握的文献资料而予以新的解释,使之有新的内容、新的意义,以为新社会服务。这种解释他们称为"义"。"义"有原理、原则和意义的意思。例如有婚礼,就有婚义为其原理、原则或理论的根据。这些儒家的贡献,不在于重提旧社会的婚礼,而在其賦予新"义"。这也是"托古改制"的一种形式。
用当时的话说,上层建筑可以笼统地称为"礼乐",更笼统一点可以简称为"礼"。汉朝的这一类讲上层建筑的著作,统称为讲"礼"的著作。这些著作的总集就是《汉书*艺文志》礼类所著录的《礼记》一百三十篇。《艺文志》还著录有《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史氏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这五种合起来共有二百一十四篇。现在传下来的有汉朝的两个选本:一本戴德的选本,称为《大戴礼记》;一是戴圣的选本,称为《小戴礼记》。《小戴礼记》似乎是《大戴礼记》的选本,所以两个选本没有重复的篇。现有的《大戴礼记》是《小戴礼记》选剩下来的那些著作。一般所说的《礼记》就是《小戴礼记》。
第二节关于冠礼和婚礼的"义"
《礼记》中以"义"为题者七篇:《祭义》,《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除《祭义》外,其余六篇,都排在一起(第四十三至四十八篇)。这七篇似乎是成为一组,《祭义》所以排在第二十四,因为要同《祭法》(第二十三)和《祭统》(第二十五)排在一起。这一组可能是一个人或一派作的。
这位作者有一个关于礼的概论。他说:"夫礼者,始于冠,本于婚,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昏义》)这个概论,简明扼要地说明了礼在人生和社会中的作用,特别是冠、婚、丧、祭这四种礼在人生中的作用。
一个人的一生之中有两件大事,一件是生,一件是死。死是生的终结,但却是人生中的大事。关于一个人的一生中的这件大事,这个人是无法处理的,因为他已经死了。他虽没有权利处理他自己的这件大事,但有义务处理他的先人的这件大事。他处理他的先人的这件大事;他的后人也要处理他的这件大事。这件大事的节文、仪式就是丧、祭礼。丧、祭礼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所处理的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人的生是从他的生日就开始了。从生物学的意义上说是如此。但从社会的意义说,这还不是正式的开始,因为在他还是婴儿或孩子的时候,他还不能作为社会的一个正式成员。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也明文规定,一个人到了满十八周岁,才能成为一个国家公民,才能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才能结婚。当一个人成年,开始成为社会正式成员的时候,社会或家庭是否应以一种仪式,以表示承认和庆祝呢?古代有这种仪式,这就是冠礼。所以说"礼始于冠"。
古代男子到了一定的年龄,他的家庭就为他举行一种仪式,给他戴上表示一定身份的帽子,好像欧洲封建社会的国君即位,举行"加冕"仪式那样,这就是冠礼。
《冠义》对于冠礼的一个节目解释说:"故冠于阼,以著代也。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阼"是一个房子中的主人的位。在给被加冠的人加冠的时候,让他站在主人的地位,这表示他已经有了做接班人的资格了,"代"就是接班的意思。以后又让他站在客位,向他敬酒,再加帽子。这表示他已经取得了和社会上别的家庭成员对等的地位,所以待以宾客之礼。以后还给起一个"字",以表示他的名字已成为"讳",人们不敢随便叫他的名,这表示他已经"成人"了。
巳经"成人","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为礼也"。被加冠的人于礼成之后,去见他母亲,他母亲也要对他回拜。去见他的弟兄,他的弟兄也要向他下拜,以表示祝贺和敬意,然后他就以"成人"的资格出去拜客。先见国君,以及邻居父老。他们见了他当然也要有一番祝贺。
《冠义》接着说:"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就是说,社会或家庭承认他为正式成员,就要求他尽社会或家庭的正式成员的义务,负起正式成员的责任,这才是他的"生"的正式开始。
《礼记》中的《昏义》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就是说,男女结婚的作用,是上以继承对于祖先的祭祀("事宗庙"),下以传种接代("继后世"),前者的作用是社会的,后者的作用是生物的,后者的作用是主要的,因为"继后世",所继者不仅是结婚者自己的"后世",也是祖先的后世。继祖先的后世也是"事宗庙"的主要任务。这是从维护封建的家族制度来说明婚姻的意义。这个意思,在《礼记》别篇中也有发挥。
《哀公问》说:"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君何谓已重焉?"《昏义》说:"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著代也。"《郊特牲》说:"昏礼不贺,人之序也。"《曾子问》说:"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当时婚礼中的这些习惯仪式都有其社会的根源。但照《礼记》诸篇的解释,这些习惯、仪式都与传种接代有关系。"舅姑"是新妇的公婆;西阶是宾客走的台阶,阼阶是主人走的台阶。新妇人门升堂以后,公婆从西阶走下来,这表示公婆把家传给他们的接班人了。婚礼有老一辈向晚一辈"办交代"("以著代")的意义。从家族的观点看是如此,从生物学的观点看,人结婚是为的生子生孙以继后嗣。从这些方面看,结婚并不是可贺的事。它是人"预备后事"中的主要的一项。它是跟预备棺材同样可悲。所以"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昏礼不贺"。
《礼记》从生物学的观点以解释当时的婚礼;但是它们同时也强调结婚在封建家庭中建立夫权的意义。《郊特牲》说:"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信,妇德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婚礼是"万世之嗣",也是"万世之始"。这都是说,结婚是为的传种接代;这两句话中的一字之差,也各有其意义。"万世之嗣"是就过去祖先的生命说的;"万世之始"是就将来自己的生命说的,从生物学的观点看,一个人的生命,是一个千万年生命的一个环节。结婚生子就是要继续千万年以来的生命("万世之嗣"),也是要使自己的生命延长至千万年("万世之始")。这真正可以说是"继往开来"的任务。以这种生物学的意义为基础,婚礼的习惯、仪式,又给结婚加上了很多的社会的意义。旧日结婚的一种习惯、仪式,是新郎亲自到女家迎接新妇;这就是所谓"亲迎"。照一种的解释,"亲迎"是表示新郎对于新妇的尊敬。《易经》的咸卦H,艮下兑上。艮为少男;兑为少女。少男居少女之下,是"取女吉"(卦辞)之象。《彖》辞说:"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婚礼中的"亲迎"就是表示"男下女"之义。照这个解释,在夫妇关系的长期过程中,至少在开始时,男有象征性的"下女"的一段。但是《郊特牲》的解舞不同。它所说的"男先于女"是说,男掌握主动;女处于被动的地位。"亲迎"是表示男的主动权。男到女家,接了女,出了女家的大门以后,这就是正式地"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也就从此开始了。夫妇的关系是统治与属从的关系。《郊特牲》所说的夫妇的关系,《大戴礼记?本命》篇有更详细的发挥。
《本命》篇说:"男者,任也;子者,孳也。男子者,言任天地之道,如(而)长万物之义也。故谓之丈夫。丈者,长也;夫者,扶也。言长万物也。知可为者,知不可为者。知可言者,知不可言者。知可行者,知不可行者。是故审论而明其别谓之知。所以正夫德也(原作者,依戴震校改)。女者,如也;子者,孳也。女子者,言如男子之教而长其义理者也。故谓之妇人,妇人伏于人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无所敢自遂也。故令不出闺门,事在馈食之间而已矣。是故女及日乎闺门之内,不百里而犇丧,事无独为,行无独成之道。参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宵夜行烛,宫事必量。六畜蕃于宫中,谓之信也。所以正妇德也。"在结婚以后,男女成为夫妇。夫有"夫德";妇有"妇德"。为夫者能有独立的判断,能"长万物",能"扶"他的妇。为妇者,只能"伏"于她的夫。做"馈食之间"的事,就是说."围着锅台转"。这种理论是封建社会束缚妇女的绳索。她们于政权、神权和族权以外,还受夫权的压迫和统治。
《昏义》说:"礼本于婚。"这个"本"字又如何解释呢?在儒家的典籍中,有许多地方都说,夫妇是人伦之本。这就是说:在"五伦"中,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君臣、父子这两伦最重要,但它们还不是"五伦"的原始和根本。《昏义》自己说:"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易传中的《序卦》说:"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上下礼义有所措。"《礼记》中的《中庸》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为什么是如此呢?它们所举的理由,都未必充分。最根本的理由,还是在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上。上面讲过,封建经济主要是以个体农民为生产单位的个体经济。其基础是农民个体户。在这样的一户中,一个农民是主要劳动力,率领他的妻子儿女进行生产。如果他不结婚,妻子儿女从何而来?没有妻子儿女,他就没有家,没有家,封建经济的生产单位就组织不起来,组织不起来,生产就不能进行。一直到现在,中国有许多地方,还都说结婚是"成家"。夫妇是人伦之始,就是因为它是个体农民的一家一户,是社会生产的最基层单位,是生产关系中最先有的生产关系。所以也是社会关系中最先有的社会关系。其他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都以它为先决条件。这就是"本于昏"的那个"本"字的确切意义。
这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的重要环节,所以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就要巩固这个环节。例如"壹与之齐,终身不改"就是巩固夫妇关系的一种理论和措施。它是巩固封建社会的家庭和社会的一种纽带。当然,在封建社会的生产基础崩溃的时候,纽带就变成绳索。
第三节关于丧、祭礼的"义"
《礼记》中没有以丧义为题的篇,但讲丧义的地方很多。也有些地方讲生、死的性质,讲生、死是怎么一回事,以作为丧礼的理论基础。《礼运》说:"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又说:"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天地之德"和"天地之心"意思相同;"五行之秀气"和"五行之端"意思相同。总而言之,就是"人为万物之灵"的意思。
人是"阴阳之交","五行之秀气","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这就是说,人是物质的产物,靠物质的东西的营养,才可以生存。人又是"鬼神之会"。《礼运》在上文说到,人死了以后,"体魄则降,知气在上","故天望而地藏也"。照这个说法,人之死是"体魄"和"知气"的分离;人死,"体魄"归于地,"知气"归于天。人之生是"体魄"与"知气"的结合。"体魄"为"鬼";"知气"为"神";二者的结合就是"鬼神之会"。《礼运》所说的这个意思,在《礼记》别篇中,有更详细的说明。《檀弓》说:延陵季子于葬其子的时候说:"骨肉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郊特牲》说:"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魂气"就是《礼运》所说的"知气";"形魄"就是《礼运》所说的"体魄",也就是《檀弓》所说的"骨肉"。《祭义》说:"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熏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照这里所说的,所谓"体魄"、"形魄"就是人的肉体。人死,肉体归土。所谓"鬼"就是"归"的意思。所谓"知气"、"魄气"是一种气;这种气是"百物之精",如稷下黄老学派所说的"精气"。这就是所谓"神"。人活着的时候,"精气"与"形魄"相结合,这就是所谓"鬼神之会"。人死的时候,"精气"与"形魄"分离,精气升于天,形魄归于地,形成了"鬼神之会"的分离。
《郊特牲》又说:"鬼、神,阴、阳也。"这是说,"魂气"是由阳气构成的,"形魄"是由阴气构成的。二者结合,形成了人的生命,所以说是"阴阳之交"。人死以后,又还原于阴阳二气,称为鬼神。
以上是《礼记》对人的生死以及鬼神所作的基本的解释。这些解释显然是受了稷下黄老学派的影响。但也可以看出,因为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形、神二元论,也可说是一种物活论。他们又夸大了稷下黄老学派的缺点。这里有一个问题,人死以后的魂气,是还原为一般阳气呢?或者是仍然保留张三或李四的个性,成为张三或李四的"灵魂"呢?这就牵涉到,人死后有知或是无知的问题。世俗所谓鬼,就是指张三或李四死后有知的灵魂。《礼记》所谓鬼,显然不是这个意思。照它所说,一个人死后,他的魂气还原为一般的阳气;这就肯定人死后是无知的。《祭法》说:"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这就是说,鬼只是人死的名称,犹如"折"是人以外的其他生物死的名称。并不是人死以后还'有一种如世俗所谓灵魂的存在叫做"鬼",正如人以外的其他生物死以后不能还有一种存在叫做"折"。人和其他生物生存的时候,都叫"命"。《大戴礼记?本命》说:"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原作"命者,性之终也,则必有终矣"。依王念孙校改)下文说:"一阴一阳然后成道。"这里所谓道就是阴阳,这里所说的"道"、"命"、"性"等概念,都有一定的唯物主义的内容,可以同《祭法》所说,互相参考。
墨翟批评懦家说:"执无鬼而学祭祀,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墨子*公孟》)对于墨家的这种批评,荀况和《礼记》各篇的作者们作了详细的解答。他们提出了一种理论,给原来关于丧、葬的一些宗教仪式以新的解释。但是《礼记》各篇的作者们和荀况还有不同。
荀况明确地认为人死后无知,但还是需要丧、祭祀。丧、祭祀的目的,是使生者的情感得到安慰,并不是认为死者有知还能享受。荀况总论丧礼说:"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故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尽矣。……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据郝懿行校改),终始一也。……故丧礼者,无它焉,明死生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刻死而附生谓之墨,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生终始,莫不称宜而好善,是礼义之法式也,儒者是矣。"(《荀子,礼论》)荀况关于丧礼的理论,也是《礼记》的作者们所主张的。《礼记》中《问丧》更加以肯定说:"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荀况一方面坚持无鬼论,一方面又主张厚葬和祭祀.认为这样可使生者的情感得到安慰。《礼记》继承荀况的说法,但是强调生者情感上的安慰。因此,对于人死后有知或无知的问题,采取了两可的说法。
古来用人殉葬,并为死者预备生活用的器具,其意以为,死者灵魂继续存在,还要继续"生活"。但后来这些器具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称为明器。《檀弓》解释说:"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簧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又说:"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这是从人的理智和情感两方面说明"明器"的意义。专从理智的观点以待死者,断定其无知,这是"不仁";专从情感的观点以待死者,断定其有知,这是"不智"。折衷于二者,为死者"备物而不可用"。为之"备物",希望死者还能用之,这是生者情感的期望;但是这些物又"不可用",因为生者的理智明知死者不能用之。
《檀弓》又说:"仲宪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无知也。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为而死其亲乎。'"曾子不赞成仲宪的说法。他认为,并不是在理智上对于死后有知或无知的问题,有所怀疑,而是从情感上不忍认为其亲巳死。这是说,人死后有知或无知,可以不必简单地肯定,只要情感需要,就应祭祀。刘向《说苑》记载说:"子贡问孔子:'死人有知无知也?'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无知,恐不孝子孙弃不葬也。'"(《辨物》)这是汉朝儒家流行的说法,与《礼记》的观点是一致的。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帮助了有鬼论。因此,后来遭到了无神论者王充的批评。王充指出,儒家的错误,在于为了推行孝道,而"不明死人无知之义"(《论衡,薄葬》)。
《昏义》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朝聘"指诸侯向天子朝拜,天子向诸侯送礼,以及各诸侯之间互助送礼访问。在这种场合下所行的礼,就是朝聘之礼。在民间,一乡的人按时举行宴会,宴会之后举行射箭比赛。在这种场合下所行的叫"乡饮酒礼"和"射礼"。《昏义》的作者用"尊"、"和"两个字说明这些礼的意义。"尊"指封建社会里的等级制度,在封建社会里有尊、卑、贵、贱各种等级,"尊"就是强调这些等级的分别。有了这些等级的分别,就有由等级分别所发生的矛盾。如果矛盾激化,封建社会就不能巩固。所以封建统治者又要调和矛盾,"和"就是调和矛盾。封建统治阶级既要维持封建等级又要调和由此而发生的矛盾。这就是《昏义》的作者所说的"尊"与"和"的意义。其实朝聘之礼和乡射之礼都有这两方面的意义。《礼记》中的《乡饮酒义》,《射义》,《聘义》,都是这样说的。《昏义》的作者,把"尊"与"和"分开来说,这是"互文见义"。
《昏义》说,"重于丧祭"就是说:礼以丧祭为重点。为什么丧祭是重点呢?因为这两项礼都是关于人死的事。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一个人在一生中只能死一次,所以特别重要。这就是荀况所说的"一而不可再复也,故君子重之"。
这里反映出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那就是不死的问题。人都是要死的,可是又都不愿意死,希望不死,特别是个体的不死。究竟有没有不死呢?在西方哲学中,这是一个被广泛讨论的问题。康德把"上帝存在","灵魂不死","意志自由",作为三大哲学命题。
其实,这又何必讨论呢。自然本来已经替一切的生物解决了这个问题;自然本来已经为一切生物安排了不死的办法。植物的开花结果,动物的繁殖生育,都是传种接代的办法。有了这种办法,各种生物都是不死的,而且是个体的不死。一个人所生的子女,确切就是他自己身体的延伸。人的结婚,就是实行这种办法,《昏义》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这就是老老实实地承认,照着自然^规定的办法,人就可以不死。
或者可以说,个体的不死,不但需要肉体的延伸,还需要意识的继续。照《礼记》中所说的,丧、祭礼的意义就在于此。丧、祭礼的主要意义是"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中庸》)。死者虽然死了,但又活在他子孙的心中。本来有奇才异能、丰功伟绩的人,都是社会所不能遗忘的。他们都活在人们的心中。可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奇才异能、丰功伟绩,他们不能活在人们的心中。如果他们的子孙对他们行丧祭礼,他们也活在他们子孙的心中。
由男女结婚所得的不死,是一切生物所同的。但人以外的其它生物,对于这点并没有自觉和理解。人有自觉和理解。《昏义》就表示这种自觉和理解,而且是更明确地说明这种自觉和理解。人为万物之灵,其灵就灵在这些地方。
第四节关于孝的理论
儒家认为,结婚的功用,主要的是生子生孙,以继承祖先的生命和事业,为其"万世之嗣"。子孙若能完成这样的任务,就是能"嗣亲",即为孝子贤孙。孝子"嗣亲"之道,谓之孝道。照儒家的说法,孝子"嗣亲"之道,可分为两方面:一为肉体方面,一为精神方面。其肉体方面,又可分为三方面。一方面是养父母的身体。另一方面须生子生孙以续传父母的生命,这一方面特别重要,孟轲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再一方面是慎重保护自己的身体,因为这是父母的遗体。《祭义》说:"夭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专从这方面说,为了保护父母之遗体,什么危险一点的事都不可做了。这也不然,因为还有精神方面的孝。
精神方面的孝包括"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祭义》)。就是说,要能顺从父母的意志,但于其有错误的时候,也要尽力规劝。更主要的是继承发展祖先的事业。《中庸》说:"舜其大孝也欤!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又说:"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脩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故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这几个"其"字都是指祖先父母。当春秋祭祀的时候,子孙们把祖先的庙堂收拾一新,摆开祭祀用的器皿,把祖先父母穿过的衣服都陈列出来,献上合乎时令的食品。子孙们站在从前祖先父母站过的位置上,行他们所行的礼,奏他们所奏的乐,尊敬他们所尊敬的人,亲爱他们所亲爱的人。他们已经不在了,但是子孙们仍然像他们在世一样,侍奉他们。这就使他们仍然活在子孙们的心中。
这种精神方面的孝是"大孝"、"达孝",较肉体方面的孝更为重要。《祭义》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这就是说,大孝的人,能使父母因自己而受到人们的尊敬;其次是不使父母因自己而受人们的辱骂;再其次是能养活父母的身体。前二者是精神方面的孝,这是首要的。后者是肉体方面的孝,这是次要的。
封建社会的国,是家的放大。人们对于国家的道德是忠。忠是孝的放大,是以孝为基础的。
《大戴礼记?本命》篇说:"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治之也。"《孝经》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这就是说,"父"是家庭的最高主宰,"子"对之只有服从。"君"是国家的最高主宰,"臣"对之只有服从。《礼记》和《孝经》用这样的理论,把"孝"和"忠"联系起来,也就是把族权和政权联系起来。
孝道虽然也反映了人生的一些普遍的问题,表现了人生中的一些普遍的愿望,但是,作为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以"家"为出发点的。封建社会的经!^基础,以个体农民生产户为基本生产单位。这些户是封建社会生产的基层组织,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都以巩固这种组织为目的。孝是其中的一个主要部分,孝是以家为基础的。没有封建社会中的家,也就没有封建社会中的孝。孝,真正是一种封建道德。
但在'中国哲学中,这个家的内容也逐渐扩大。如《礼记?礼运》篇说:"圣人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到了宋明道学,张载的《西铭》就以宇宙为一家,以乾坤为父母,人的一切道德行为,都是向乾坤尽孝。这就把孝道的范围扩充到最大的限度。但这并不说明这些哲学家们已经打破了家的范围,只是说明他们还是用封建社会的家的观念来理解世界和宇宙。只有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变了,人们才可以完全不需要以家为基础的上层建筑。
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随着封建社会一去不复返了,但是传种接代和继志述事仍然是人生的大事。没有传种接代,人类就要灭亡;没有继志述事,社会就不会发展。每一个个人总是社会的一个成员,人类的一个成员,再扩大一点说,是宇宙的一个成员。这样,他就承继为个人、为社会、为人类传种接代的义务,担负继志述事的责任。不过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这些义务和责任将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
第五节礼是变动的
《礼记》中有一篇题名为《礼运》。"运"就是运动变化的意思,这篇一开始就用孔丘的话说:"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这就是说,有二种社会:一种叫"大同",一种叫"小康"。照它所描写的大同社会就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人们还没有私有财产,还没有家庭,还没有阶级的对立,还没有道德,也还没有战争。在小康的社会中,有私有财产,有家庭,有阶级的对立,有战争。当时的"圣人"能用"礼"加以制约调和,也能使这种社会继续存在。
也可以说,按狭义的礼说,大同社会是"无礼"的社会。小康社会是"有礼"的社会。但就广义的礼说,天礼也是一种礼。所谓大同社会也是一种社会,也有它的社会秩序,像《礼运》所描写的那样。从无礼的社会到有礼的社会,这就是"礼运"。
《礼运》所描写的大同那一段,在中国近代史中经常为当时的先进人物所引用,认为是社会进步的理想。康有为引用它,孙中山也引用它,其实,他们所理想的和《礼运》所描写的并不是一回事。他们所理想的是经过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实现的共产主义社会。《礼运》所描写的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一个是对于未来的向往,一个是对于过去的回忆,真正的共产主义社会和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表面上有类似之处,但本质上是不同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是还没有私有财产,还没有阶级,没有战争的社会。真正共产主义社会是已经消灭了私有财产,消灭了阶级,消灭了战争的社会。从"尚未有"到"已有"这中间要经过许多阶段,许多环节。这就叫"发展"。"发展"有进步、进化的意思。《礼运》把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作为理想的社会,称为"大同",把封建社会的"小康"看做是退步、退化。所以不能说它认识到礼是发展的。它认识到礼是变动的,但没有认识到这个变动是发展的。
能够认识到礼是变动的,能够以"礼运"作为它的标题,这就是很了不起的了。在儒家的传统中,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等,都是圣人,他们的政治都'是最完善的,称谓"至治"。而《礼运》认为他们的时代却是"大道既隐"的时代,这也是很不容易的。
《礼运》于最初二段以下就专讲"小康"社会的礼了。它大概认为,"大同"是一去不复返了,那就只好专讲"小康"了。它所讲的是它所认为贯穿各种礼之中的根本原则,《礼运》这一篇是关于礼的通论,如果用《昏义》、《祭义》等题目为例,这一篇可以称为《礼义》。
《礼运》说:"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又说:"圣人作则……人情以为田。"又说:"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又说:"故圣王脩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礼运》认为,礼是"顺人情"的,也是"治人情"的。这就是说,人情是礼的基础,也是礼的教育的对象。好比一块农田,农民种植农作物必须以农田为基础,但管理农作物又必须以农田为管理的对象。
什么是人情?《礼运》说:"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去声,下同)、欲,七者弗学而能。"下文又把这七情归结为二种,一种是"欲",一种是"恶"。《礼运》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礼运》认为,礼必须顺人情,就是说,必须顺从人的欲恶。礼又治人情,就是说必须管理人情,使之有一定的节制。
《礼运》认为,治人情必须有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人义。它说:"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这里所说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就是所谓"人伦"。在人伦之中,每个人都有他的一定的地位,一定的责任。这一定责任的完成就叫"义"。《礼运》说:"故圣王脩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义"是道德的原则;礼是道德原则的节目和秩序。"圣王"把道德的原则作为一个把柄,以制定表现这个原则的节目或秩序,用以"治人情"。
《礼运》认为义是礼的基础,礼是义的表现。它说:"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就是说,礼是以义为根据的,"圣王"可以根据义来制定新的礼,也可以根据义改变旧的礼。在这后半句它没有明说,但是它有这个意思,因为它在上文说,礼是"变而从时,协于分艺"。义的一个意思就是宜。"变而从时",就是说它宜于一个时代,时代变了它也要跟着变。"协于分艺",就是说它必须和"分艺"相合。这八个字,就是"礼运"的基本内容。
什么是"分艺"?向来的注解都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说都不得其解。照字面上讲,"艺"就是技艺或技术,"分"就是范围、程度。下文说:"义者,艺之分,仁之节也。""协于分艺"就是"变而从时"的注解。就是说,礼要宜于时。时是一个空泛的名词,更确切一点说,就是宜于当时的技艺、技术,下文接着说:"其居人也曰养。其行之以货力辞让饮食,冠昏丧祭射御朝聘。"这里所说的技艺、技术,都是与"养"有关系的。如"货力"、"饮食"之类。可见,如果没有"货力"、"饮食","冠昏"等礼都是不能行的。
《礼运》在开始的几段中说:"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槽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脩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这里所说的,是人类社会在经济方面发展的过程。礼亦表现这个过程,这就是所谓"皆从其朔","朔"就是"初"的意思、0
照这样的解释,《礼运》认为,礼是随时代的变动而变动的。时代的变动以经济的发展为其主要内容,经济的发展,是随着生产技术发展而发展的。这就把"礼运"的原则建立在一个坚定的基础之上。这个道理是太好了,对于汉朝人说是太高了,我不相信汉朝的"礼运"能达到这样的高度。这个解释未必正确,但很新奇,所以也写在这里,以备一说。
《礼记》的别篇中,也有认为"中"是礼的标准。《孔子闲居》中说:"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礼为人情定下一个中道。就个人说,感情的发泄,必须恰到好处,这就是"中";超过"中"就是太过,压制感情使之不能发泄,这就是不及。太过是不对的,不及也是不对的。就社会说,有些人的感情发泄太过,有些人的感情不能发泄,制礼的人,定出一个平均数,这个平均数就是"中"。《礼记》中的《三年问》说,照丧礼的规定,一个人要为他的父母服丧三年。为什么是三年呢?这是一个平均数,有些不孝的子孙,他们的父母刚死就被忘记,这是不对的。有些孝子贤孙,终生悲痛,这也是不对的。制礼的人以三年作为一个平均数,这个平均数就是三年,实际上是二十五个月,是过了三个年头。
《三年问》和《荀子》中的《礼论篇》的一段,字句完全相同,可能是从《荀子》中抄过来的。
第六节《乐记》
儒家重视艺术的政治作用,特别是音乐的政治作用。孔丘认为乐和礼同样重要。关于乐,他曾评论说:"《韶》尽美矣,又尽善也","《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这是说,好的音乐,不仅要有艺术性(美),而且要有政治性(善)。但是他还没有提出一套关于乐的一般原则的理论。荀况于《礼论》之外又作《乐论》,论乐的起源、性质及其在政治上的作用,用以反驳墨家的"非乐"。到汉武帝的时候,"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汉书*艺文志》)。《艺文志》著录《乐记》二十三篇。小戴《礼记》中的《乐记》就是从这二十三篇中选出来的;原来是十一篇,合为一篇(孔颖达疏引郑玄说)。这十一篇原来有"乐本"、"乐论"、"乐情"等题目。《乐记》所讲关于乐的理论,又见于《史记》中的《乐书》和刘向《说苑》中的《修文》篇。其中可能包括一些先秦时代讲乐的思想材料,但基本上是秦到汉初的儒家的作'品。
《乐记》开始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于戚羽旄,谓之乐。"这是关于乐的起源("乐本")的理论。《乐记》认为,人心受了外物的感动,就有对于外物的知觉。《乐记》说:"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此句中上一个知字指人的能知的官能,下一个知字指认识的活动。由对于外物的认识而有对于外物喜好和厌恶。好恶引起喜怒等情感;人有不同的情感,即发出不同的声。《乐记》说:"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啤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这些声,有高、下、清、浊的不同。不同的声的配合变化,合乎一定的规律("变成方")就成为音。用乐器奏出音,并且配上舞,就成为乐。
照《乐记》这里所说,"声"、"音"、"乐"三个不同的概念,指三种不同的东西。感于外物而发出不同的声,这是人和禽兽所并同的。'音是人所特有的。乐是文化更进一步的产物。《乐记》说:"是故知声而不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它所谓乐包括与音乐相配的跳舞。
《乐记》认为,人的音、声,是外物的反映,特别是政治生活的反映,因为政治对于人的影响是直接的,普遍的,深刻的。《乐记》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g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这就是说,一个时代或一个国家的人的声音是其时或其国的政治的反映。.
《乐记》认~为,人心受外物的刺激而有一定的情感,由一定的情感而发出一定的音、声,反过来也可以用一定的音、声使人有一定的情感。这就是乐的教育的功用,也就是其政治作用。
《乐记》说:"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乐记》所说的"人道之正",这个"正",就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标准。"礼"、"乐"都是巩固封建统治和封建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二者配合起来,就能发生更有效的作用。礼的作用是分别封建社会中的等级差别。封建统治阶级的思想家也顾虑到,专注重等级分别,会使阶级的矛盾更加强化。他们认为乐注重和谐,有缓和106三松堂全集(第九卷)/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三《)阶级矛盾的作用,可以跟礼相辅而行。《乐记》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这一段话明确地说明,在巩固封建统治这个总目的之下,礼、乐的作用是相反而又相成的。礼的作用是分别贵、贱的等级;乐的作用是缓和上、下的矛盾。一是"为异",一是"为同"。专讲等级差别,会使阶级矛盾强化("礼胜则离"),专讲缓和矛盾,会使等级不分("乐胜则流")。所以必须乐以"合情",礼以"饰貌";二者相辅而行。《乐记》认为,"礼自外作",这是从荀况的观点说的。孟轲认为,人的性本善,生来都有"辞让之心",这就是"礼之端也"。从这个观点出发,礼也是"由中出"。《乐记》认为,礼是"圣王"所制定以"节人之欲",所以是"自外作"。乐是人的情感的表现,所以是"由中出"。《乐记》也承认,统治总是统治,专靠礼乐还是不行,也要依靠暴力。"揖让而治天下",不过是那么说而已。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礼、乐之外,还要加上政、刑。《乐记》说:"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又说:"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归结起来,封建统治阶级统治老百姓,还是需要两手。礼、乐是"文"的一手;政、刑是"武"的一手。
《乐记》又说:"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巳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大小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化不时则不生,男女无辨则乱升,天地之情也。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厚。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故圣人曰礼云乐云。"《乐记》关于自然界的秩序和运动的说法是从易传取过来的。上所引的一段,有许多字句是直接从《系辞》抄来的。照《乐记》说法,总起来说,礼是自然界("天地")秩序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乐是自然界的运动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分别地说,乐取法于天,礼取法于地("乐由天作,礼以地制"),因为照当时的科学知识,天动,地静("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天地的动、静,相反相成,封建社会中的礼、乐也是相反相成。
《乐记》认为,礼、乐是自然界的秩序和运动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由此以证明,封建统治阶级的这两个工具是合理的,其存在是永恒的。他们企图用自然现象说明社会生活。因此把自然现象社会化,甚至于神秘化了。《乐记》认为,既然礼、乐来源于天地的秩序及其化生万物的作用,那末,礼、乐也可以翻过来感动天地万物的变化。它说:"夫歌者,直己而陈德也。动己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这就是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
《乐记》所讲的,主要的是音乐的政治标准及其政治作用。在这个中心思想上,它和荀况的《乐论》是相同的,但在《乐论》中,没有天人感应一类的思想。这是荀况的唯物主义精神的表现。不过他在《礼论》中讲到礼、乐的作用时也说"天地以合,日月以明"等。这是他的儒家思想的包袱。
《乐记》又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饽逆诈伪之心,有淫佚作乱之事。……此大乱之道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这一段为后来宋、明道学家所经常引用。"天理"、"人欲"两个名词并且成为道学中的重要术语。《乐记》在这里所谓"天理"可能是指人的"天性",即未被外物感动的心理状态。但这样也就把"天性"和"外物"对立起来,把"理"和"欲"对立起来,所谓"天理",也有道德的意义,其内容也就是封建道德。
乐的本质是"和"。《乐记》中没有明确的词句,以说明这个正式的定义,它讲得最多的是乐的起源和乐的社会作用,特别是后者。因为它不是讲美学,而是讲上层建筑,所以它着重说明音乐是上层建筑的一个主要部分。但是《乐记》讲和的地方也是很多的。它说:"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又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又说:"然后发以声音,而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奋至德之光,动四气之和,以著万物之理,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清浊,迭相为经,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从这些话看起来,《乐记》认为乐的本质是"和",这是不成问题的。特别是"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浊清,迭相为经",这些话说明了乐的"和"是怎样的一个"和"。乐是利用声的大小清浊不同,互相调配,以构成一个"和"。这是一个比较纯粹的"和"。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它可以使人"血气和平,移风易俗",以达到"天下皆宁"的目的,这是乐的社会作用。
《乐记》认为礼乐的本源是人情,它说:"是故君子反(返)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乐行而民乡方,可以观德矣。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惟乐不可以为伪。"又说:"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管乎人情矣。"这是说,"礼""乐"都是本于人情,但"声"是人情的直接表现,有什么情才能发出什么声;没有那种情,就不能发出那种声。所以礼还可以作假,而乐却不能作假("不可以为伪";)。
第七节《中庸》
《礼记》中的《中庸》,相传为孔丘之孙子思所作。司马迁说:"子思作《中庸》。"(《史记?孔子世家》)荀况以子思、孟轲为一派(见《荀子-非十二子》)。《中庸》的思想,也确近似孟轲的思想,但《中庸》所反映的社会情况,有些明显地是秦朝统一以后的景象(见本册第二十八章第一节)。《中庸》所论命、性、诚、明诸点,也都比孟轲所讲的更为详细,似乎是孟轲思想的发挥。《汉书*艺文志》于《诸子略》儒家著录《子思》二十三篇;又于《六艺略》礼类著录《中庸说》二篇。可能《子思》中有《中庸》一篇,但《礼记》中的《中庸》显然是礼类中的《中庸说》。它可能是发挥《子思》中的《中庸》的思想,但并非一个人的著作,也不是一个时期的著作。
《中庸》也认为,"修身"是"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它说:"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中庸》也讲"慎独"。它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它讲的更多的是"诚"。这可见,《中庸》所讨论的问题跟《大学》所讨论的,有许多是相同的。但《中庸》发挥更多的是孟轲的观点。它从孟轲的观点提出了一些自然观方面的看法,作为它的"修身"的理论根据。
《中庸》首段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是说明人性的来源,及其与"天"的关系。孟轲说:"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下》)心是天之所与,性亦是天之所与。心、性与天的关系如此,所以孟轲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中庸》所说,与孟轲所说意思相同。"率性"就是顺性;顺性而行,就是"道"。照这个说法,"性"是人生来就有的道德品质,而"天"也有道德的意义。《中庸》的这两句"开宗明义"的话,简要地肯定了孟轲的唯心主义观点。照荀况的理论,人性是从"天"(自然)来的,但人性是恶的,所以人只能"化性起伪",而不能"率性"而行。
"修道之谓教"的"修"是修房修路之修。将道修立起来就是教。《中庸》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道既是不可须臾离的,又何待于修?《中庸》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点回答。
就第一点说,《中庸》认为,一般人不能须臾离道;他们时时都在行道;但他们并不自知其是如此。他们是"日用而不知"。他们是"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中庸》说:"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教"的功用,就在使人了解"道"是人所不可须臾离者,使人意识到他时时都在行道,就是在使人知味。《中庸》认为,道本来是人所不可须臾离的。人本来都时时在行道,就此方面说,道无须修,但就人的认识方面说,道则须修。
就第二点说,《中庸》认为一般人虽都时时在行道,但他们都不能尽-道。"率性之谓道",所以尽道就是尽性。《中庸》说:"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这不是不学而能的。教的功用,就是使人能"尽性"。能尽性则能尽道。《中庸》说:"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尽性的人有至德;有至德就有至道;道或者无须修,但要有至道则须修。
"圣人"所知的道,也就是一般人所不可须臾离的道,不过是一般人由之而不知。"圣人"所得的至道,也就是一般人所不可须臾离的道,不过是将其行之至其极致。《中庸》说:"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中庸》认为,"造端乎夫妇",是一般人所本来行的,此无需乎修而至。"察乎天地",则须修而至。
《中庸》所说的"道",是有其具体内容的。《中庸》说:"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
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这里所谓"达道",就是封建社会中的五种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即所谓"五伦"。这里所谓"达德",就是封建社会中的个人的道德品质。《中庸》所说"率性之谓道"的"道",包括此二者。照"率性之谓道"的涵义就是认为,所谓"五达道"和"三达德",都是人性中所固有,也是人实际上或多或少都有的,但是人有之而不知,行之而不尽,所以需要"修"之。"修道"就是"教",这个"教"指教育和教化。
《中庸》认为,这个道是本于人性的,不照着这个道就是违反人性。在封建社会中,人确实都在"君臣"等"五伦"的关系之中,照着这些关系所要求的规范生活,这些都是平常的事。平常的事称为"庸"。《中庸》就是要求封建社会中的人,都照着封建统治阶级的标准,过这样的日常生活。"所求乎子,以事父";"所求乎臣,以事君";"所求乎弟,以事兄";"所求乎朋友,先施之"。这里所谓"求",都是照着封建统治阶级的标准而办的。这就是所谓"庸德之行,庸言之谨"。在这种标准和要求下,封建社会中的人都安于他们的现状,"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人而不自得焉"。封建社会中的人,也都要安于他们的阶级地位,"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这样,封建社会就可以巩固起来。
《中庸》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在封建社会中,有些人还不能达到或者违反统治阶级的道德标准。例如,父母死要服丧三年。也有人认为太短,而要超过三年,《中庸》不能不承认这些人是"知者"和"贤者",但是认为这些人是"太过",是"偏至"。《中庸》认为,"太过"和"不及"都是一样地错。它要求,不要"太过",也不要"不及"。无过,无不及,就是所谓"中"。
《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喜、怒、哀、乐未发的时候,心无所偏倚,也无过、不及,所以谓之中。这是指一种情形,以为中之例证,并不必是说,只此是中。"发而皆中节",亦是中。所以谓之和,因为照儒家的说法,和就是中的功用。孔丘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同与异是反对的;和则包含异。合众异以成和。不过众异若成为和,则必须众异皆有一定的量度,各恰好如其量,无过亦无不及,此所谓得其中,亦即所谓中节。众异各得其中,然后可成为和。所以说"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此亦是举一种情形,以为和之例证。并不是说,只此是和。
《中庸》认为,这种社会中的"和"是跟自然界中的"和"相适应的。它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它认为自然界也是一个大和。所以说:"致中和,夭地位焉,万物育焉。"这个和并不是普通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和,所以,易传称之为"太和";乾卦《彖辞》说:"大哉乾元","保合太和,乃利贞"。易传和《中庸》都以它们所谓自然界的"太和"作为它们所主张的和的根据。《中庸》和易传的说法,有似于西方资产阶级哲学家所说的预先ffl协论。
《中庸》又认为"修身"也须"知天"。它说:"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天"的特点是什么呢?《中庸》说:"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天地之道"的特点是"不贰"和"悠久",总起来说,就是"诚"。"不贰"就是专一;专一是"诚"。"悠久"就是"无息","无息"也是诚。《中庸》说:"至诚无息。"《中庸》又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这是说,"诚"是"天道"的本然,所以"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圣人"也可以达此境界。但就一般人说,则需"勉"而后"中","思"而后"得";这
样努力于为"诚",即所谓"诚之";这是"人道"。"择善而固执之"下文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这样一系列的工夫,都是"明"的过程。下文接着说:"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照《中庸》的说法,"天命之谓性";性是自"天"而来,由这一方面说"明"的过程,也就是"性"的发展的过程;这是自"诚"而"明"。这也就是"率性之谓道";但又有"修道之谓教"的过程。从这一面说,"道"又需有"教"以"修"之;这是自"明"而"诚"。这不是两个过程,而实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最后都达一个结果,所以说"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中庸》说:"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智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由成己而成物,就是孔丘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也就是孟轲所说的,"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照《中庸》的说法,由此可以逐^消灭"人""己"的界限,最后达到"合内外之道"。就是说对于有这种修养的人,主观和客观的分别已不存在。这当然只是一种主观的精神境界。
《中庸》认为,这是"性之德"。"教"不能于性外更有所加,不过助性使得尽量发展而已,性的尽量发展,即所谓尽性。《中庸》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照《中庸》的说法,人物之性都是由"天"之"所命",同出于一源。所以能尽自己的性的人,也能"尽人之性","尽物之性"。照《中庸》的逻辑,也可以说,人尽其性,也就是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因为它们都同出于一源。至诚的人,既无内外之分,人己之见,就达"万物一体"的境界。所以《中庸》认为他能"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这和荀况的人与天地参的观点根本不同。荀况的观点是以"明于天人之分"为前提,区别"所以参"和"所参"两个方面。他首先肯定"天有其时,地有其财"这些客观条件,进而认为"人有其治",能与客观世界相斗争,相配合,这是唯物主义的思想。上述《中庸》的观点,其实质却是以主观包括客观,这正是孟轲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发挥。
"至诚"怎么能"参天地之化育"?《中庸》又说:"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中庸》说:"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又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此所谓"大经"、"大本",就是指此说。知天地之化育,就是赞天地之化育。"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这都是天地之化育。人的生活中,一举一动,亦都是天地之化育。人若了解其一举一动都是天地之化育,则他的一举一动,就都是赞天地之化育。能赞天地之化育,即可以与天地参。若不了解其一举一动都是天地之化育,则他的一举一动,都是为天地所化育。为天地所化育,即只是天地中之一物,不能与天地参。道家常说:"物物而不物于物。"(《庄子*山木》)《中庸》所说的"赞天地之化育",跟道家的意思有相同之处。为天地所化育者,就是"物于物"。赞天地之化育者,则能"物物而不物于物"。
所以照《中庸》的说法,至诚的人并不必须做与众不同的事。就他的行为说,他可以只是"庸德之行,庸言之谨"。但就他的主观境界说,他可以自己觉得与宇宙同其广大,同其悠久。他可以自己觉得,如《中庸》所说,"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
《中庸》的主题是"极高明而道中庸"。它的最后目的是要达到"合内外之道"的精神境界。在其中主观、客观的界限消失了,个体与天地合一了,万物都一体了,这是"极高明"。但是这种极高明就在极平凡的生活之中。
人们的日常生活都是极平凡的,不离于冠、婚、丧、祭、饮食、男女之中,这些都是极平凡的事。因为极平凡,所以人们都不能离开它们;也正因为人们都不能离开它们,所以极平凡。所谓"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饮食是极平凡的事,谁能不饮食?问题在于你能不能够知道饮食的味道。
《中庸》的目的就是要把饮食的味道讲出来。人生日用的事,当你不知道它的真正味道的时候,它就是极平凡。当你真正知道它的味道的时候,它就是极高明。
某些人有奇才异能,某些人有奇节异行,这都是非常可贵的。但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因为这都需要有特殊的主观和客观的条件。《中庸》说的"中庸之道",是人人都能行的,而且是人人已经或多或少地在行的。所以人人都能于其中得到一个"安身立命之地"。
照《中庸》所讲的,要达到"极高明而道中庸",最需要的是"诚"。诚就是实实在在、老老实实,没有虚假。《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自然的规律和现象都是实实在在、老老实实的,刮风就是实实在在、老老实实地刮风;下雨就是实实在在、老老实实地下雨。人不能这样实实在在、老老实实,所以要"思诚",要"诚之"。你要饮食,也要想到别人也要饮食,还要努力使别人都能得到饮食。努力可能失败,但是你要尽你所能,不能有一点虚假。是不是真正地没有虚假,别人不能知道,只有你自己知道,因为这是你自己的精神境界。如果有虚假而装作没有虚假,这是欺人。如果有虚假而自以为没有虚假,那就是自欺。诚需要不欺人也不自欺。不自欺比不欺人更难。所以《大学》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究竟自欺不自欺,只有你自己知道。就是在这些地方要特别注意,这就叫"慎独"。
这些道理,后来的宋明道学,更加发挥。
《中庸》是封建时代的哲学著作,其中当然有些封建的杂质,剥去这些杂质可以看出来,它所讲的中庸之道,既有不少的辩证法因素,也有不少的实践价值。
《中庸》引用孔丘的话说:(舜)"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一般的讲法,"两端"就是"过"和"不及"。从辩证法的观点看,还可以做广泛一点的了解。
从辩证法说,一个统一体一分为二,分成两个对立面。这两个对立面互相排斥,而又互相关联。就是说,它们是矛盾的统一。矛盾着的双方互相依存又互相转化。两方面之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方面决定这个统一体的性质。但这种情形是不固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如果互相转化了,这个统一体的性质,也就随着变化。这两个对立面经常变化。如果它们的量变还能保持着相对的平衡,这个统一体就能保持着原来的性质,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暂时的平衡,即所谓常态,用《中庸》的名词即所谓"庸"。当它们的量变超过了一定的限度,这个统一体的相对的平衡,所谓常态,就不能维持了。它就要改变性质,成为一个新的事物。合乎这个一定的限度,就是"中"。
他们的这个思想,在实践中也有指导的意义。毛泽东同志说:"'过'的即是'左'的东西,'不及'的即是右的东西。依照现在我们的观点说来,过与不及乃指一定事物在时间与空间中运动,当其发展到一定状态时,应从量的关系上找出与确定其一定的质,这就是'中'或'中庸',或'时中'。说这个事物已经不是这种状态而进到别种状态了,这就是别一种质,就是'过'或'左'倾了。说这个事物还停止在原来状态并无发展,这是老的事物,是概念停滞,是守旧顽固,是右倾,是'不及'。孔子的中庸观念没有这种发展的思想,乃是排斥异端树立己说的意思为多,然而是从量上去找出与确定质而反对'左'右倾则是无疑的。这个思想的确是孔子的一大发现,一大功绩,是哲学的重要范畴,值得很好地解释一番。"(《毛泽东书信选集》一四六一一四七页)"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这个"中"并不是两端间的一个等距离的地方,孟轲说:"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如果静止在两端中间的等距离的地方,那就是无权。"中"是随着空间、时间上的情况变化而变化的。它是变动的,不是死的,所以它又和"时"分不第二f八章(礼记》与中国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11T开,《中庸》引孔丘的话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中庸》引孔丘的话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愚者不及",'不肖者不及"。这是很容易理解的。"知者过之","贤者过之"这就不容易理解了。但是,必须理解这一点,才可以看出"中"和"庸"的关系。
曾看见报上说,有一位农民有急病,要往大城市进医院。到了车站,没有经过这个站停靠的列车,站长作出决定,把一列经过这个站不该停的车停下来,让病人上车走了。报上大加赞扬,说这位站长真能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创造方便,真是了不起。这件事可能是了不起,但是不足为训,不足为法。在一条铁路线上各列车的运行,都是互相制约的。一次列车误了点,其余的列车都要误点,全铁路的列车都不能正常运行,原来的列车时刻表都得打乱。这就耽误了许多人的事,有的人可能耽误了大事。如果每个站长,都可以随意把列车停下来,列车的运行就不能正常进行,甚至成为不可能。这个站长为一个人创造了方便,可是为许多人创造了不方便。方便转化成它的对立面,不方便。所以,这个站长的行为,不足为法,就是说,不能成为正常的规律,也就是说,不能成为"庸"。这就叫"贤者过之","之"是指中庸之道。这位站长,不能说不是一个贤者,他所做的决定,比对于站长的一般的要求,看起来还要高。但是,不能成为"庸",也就是不合乎"中"。把"中"和"庸"联系起来,二者的意义就都更清楚了。
任何东西,都不仅只包含一对对立面,就是说,都不仅是一对矛盾构成的。一个东西,如果能够存在,能够发展,它所包含的那些对立面,都必须各自保持一定的限度,不能多,也不能少。好像一位中医开一服药方,其中的药味都有一定的分量,不能随意加减。这才能分出君臣佐使,互相补充,互相配合,成为一股战胜疾病的力量。一定的分量就叫"节",一服药的药味,都合乎一定的分量,就叫"中节"。由各味药互相配合而形成的战斗力量就叫"和"。这个力量的作用是与疾病作斗争,是战斗,但一服药的内部必须是一个"和"。未有内部不和,而能对外战斗者。"中"与"和"联系起来,二者的意义,才更明显。
辩证法的中心是发展。一切事物都是流动的,变化的,这就是发展。这一点,《中庸》没有完全认识到。也不是完全不认识,因为它也讲"时中",认为"中"是随着情况的变动而变动的。它讲"时中",讲"中庸",讲"中和",从这些方面看起来,它对于对立面的对立和互相转化,量变和质变,常态和变革,这些辩证法的要点,都有一定程度的认识。虽不能说它所讲的就是辩证法,但它对于辩证法有相当深的认识。在古代这就很难能可贵了。
以上讲《中庸》完了。怎样讲《中庸》,还需要有几点说明。
《中庸》在讲到几个要点的时候,都称弓I"子H"。我不认为"子曰"下边的那一句或几句话,真是孔丘说的。在汉朝人的著作中,称引"子曰"的地方太多了,大概都是依托。《中庸》所称引的"子曰"也是依托。不过这个依托也不是完全没有意义。它说明《中庸》对于这些要点特别重视,所以用"子曰"以加重语气。
本书第一册第四章讲孔丘,完全以《论语》为根据,但是也引用了《中庸》的一些话。这是用以说明儒家思想的后来的发展,并不是说孔丘原来就有与《中庸》完全相同的思想。从春秋末到汉初经过二百多年的时间,儒家思想是有发展的。例如"过犹不及"这四个字,在《论语》中,不过是孔丘评论两个学生的话,是就事论事。在《中庸》中,这四个字就上升为讲一般规律的话了。《中庸》说:"道之不行也,吾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吾知之矣,智者过之,愚者不及也。"它把"过犹不及"作为"道"的说明,这四个字的应用的范围,大得多了,意义也深得多了,这就是发展。
本书第一册第四章说,孔丘讲"中"是形而上学反辩证法的观点。本章又说《中庸》有辩证法的思想。两种说法似乎有矛盾,其实不然。我是把孔丘和《中庸》分开讲的,孔丘是孔丘,《中庸》是《中庸》,其间虽有关系,但不完全一致。这里还有一个区别。对于客观辩证法有所认识,这是一;怎样应用这个认识,这是二。这其间也是有分别的。关于"中"的思想,包括有对于量变到质变的认识,这不能不说是对于客观辩证法有所认识。怎样应用这个认识呢?革命的人可以应用这个认识以加速质变,打破常态,他就反对"中"。保守的人也可以应用这个认识,以延缓质变,维持现状。孔丘就是这样保守的人。他认为"礼"就是"中"的具体规定。他所说的"礼"就是"周礼",就是奴隶社会的制度。孔丘用"中"作为"周礼"的根据,所以他的思想总起来说是形而上学的思想。他的对于客观辩证法的认识,为其形而上学思想所掩盖了。《中庸》是为封建社会"制法",它当然也主张维持封建社会的现状。但是,它没有像孔丘那样的问题。
毛泽东同志是用传统的说法,不分别孔丘和《中庸》,所以我可以把他评论孔丘的话,引以评论《中庸》。
第八节《大学》
《礼记》中《大学》、《中庸》两篇,在以后宋明道学中,有很大的影响。(大学》,朱熹以为系曾参所作,王柏以为系子思所作。这都是推测之辞,在宋、元以前,没有这样的说法。《大学》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此段所说,是《大学》的主要思想,后来称为《大学》的三纲领(明德、亲民、止至善)、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齐家"、"治国"的根本;孟轲、荀况都是这样主张(见《孟子?离娄》、《荀子?君道》)。但是《大学》把儒家思想中的这些先后次序,更明确地排出来,并肯定地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照《大学》的意思,也可以说,三纲领、八条目都是"修身"的内容。"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是"修身"的方法,也就是属于"明德"的事。"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修身"的功用,也就是属于"亲民"的事。"修身"达到最完全的程度,就是"至善"。
《大学》的这些主要思想本来是很清楚的,它所说的"修身"的方法,首先是要"格物"。"物"怎样"格"?所要"格"的是什么"物"?这都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是,《大学》没有说明。宋明道学以《大学》为其基本经典之一,但是对"格物"的解释,道学家中各有不同。道学中的程、朱和陆、王两大派,都以对于"格物"的不同的解释,作为他们的不同的哲学见解的根据。这些争执和辩论,我们现在不讨论。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说明《大学》三纲领、八条目的本来意义。
这是比较困难的任务,因为后来在这方面争执、辩论很多。它们虽不同,但都自以为是《大学》本来的意义。我们不但要说明《大学》的本来意义,还需要证明这是《大学》的本来意义。
如果把《大学》和《荀子》比较,就看出其间不仅有些意思基本上相同,而且有些字句也是相同的。我认为照这个方向解释《大学》,可能得到它的本来意义。
《大戴礼记》中的《劝学》篇,与《荀子?劝学》篇文同。《礼记》中的《学记》也是用荀况的观点。《学记》说:"古之教者一…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悦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强立而不反"即《荀子,不苟》篇所谓"长迁而不反其初,则化矣"的意思。这是跟荀况的性恶论有联系的。孟轲认为人性善,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教人"复其初"。荀况认为人性恶,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教人"不反其初",即不复返其初。《学记》讲"大学之道",(大学》也讲"大学之道"。二者所用的名词是相同的。荀况说:"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则天下归之,若蝉之归明火也。"(《荀子*致士》)"明其德"是发扬德的光辉。"明其德"相当于《大学》所说的"明明德";"天下归之",相当于《大学》所说的"亲民"。
荀况说:"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无所疑(俞樾云:"疑训定")止之,则没世穷年,不能遍也。……故学也者,固学止之也。恶乎止之?曰,止诸至足。曷谓至足?曰,圣也。"(《荀子,解蔽》)《大学》也教人"学止之"。"恶乎止之"?荀况说:"止诸至足。"《大学》说:"止于至善。"《大学》说:"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荀况以圣为"至足";又说:"圣也者,尽伦者也。"《大学》所说"为人君止于仁"等,也是"尽伦"之义。
荀况说:"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君者,仪也;仪正而景(影)正。君者,槃也;槃圆而水圆。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君射则臣决。楚庄王好细腰,故朝有饿人。故曰,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荀子*君道》)荀况认为,统治者是一国的仪表,所以在上者能修身,则国及天下的人皆修其身。《大学》说:"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这里所说的"法",就是荀况所说的"仪"。
《大学》在这里提出"恕";"恕"是推己及人。必须"恕"才可以"喻诸人";这也是荀况的思想。荀况说:"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荀子*非相》)这就是所谓"恕"。荀况又说:"五寸之矩,尽122三松堂全集(第九卷)/中国哲学t新编(第三册)天下之方也。"(《荀子*不苟》)《大学》也说:"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絜矩之道",即"操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之道。
荀况说:"故人心譬如槃水,正错(措)而勿动,则湛浊在下,而清明在上,则足以见须眉而察理矣。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于上,则不可以得本(原作大,依王校改)形之正也。心亦如是矣。故导之以理,养之以清,物莫之倾,则足以定是非,决嫌疑矣。"(《荀子,解蔽》)《大学》说:"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心有所忿憶,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有所好乐等.就如"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于上,则不可以得本形之正也"。心不能"正错(措)而勿动",就不能"定是非,决嫌疑"。《大学》所说的"正心",也就是荀况所说的"正心"。
荀况继续说:"小物引之,则其正外易,其心内倾,则不足以决庶理矣。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好稼者众矣,而后稷独传者,壹也。……自古及今,未尝有两而能精者也。"(同上)这是说,如果心不专一,就乱而不正。《大学》说:"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这也是说心不专一的结果。要想避免这样的结果,对于所求的东西,必需专一而真实求之。《大学》说:"《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慈母对于赤子,真实爱护之,这就是诚的具体的例。
《大学》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搶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荀况也说:"君子至德,默默而喻,未施而亲,不怒而威。夫此顺命以慎其独者也。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不形则虽作于心,见于色,出于言,民犹若未从也,虽从必疑。"(《荀子,不苟》)荀况和《大学》都说"慎独"。"独"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专一之意。人若能对于一事物真实求之,自能对于其事物专一求之。另一方面是内外一致之意。"诚于中"自然"形于外";不诚于中,外虽有形也不能发生什么作用。
《大学》认为,心必须有所诚求,方能不乱而正,,此所以"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诚意系由"知止"得来。这就是"知止而后有定"云云之义。所以"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致知"即知此。《大学》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知本"是"知之至",知修身为本,而专一真实以修身,即"知至而后意诚"。《大学》又说:"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知德为本而即专一真实,以"明明德于天下",也就是"知至而意诚"。
关于"格物",《大学》没有明确的解释。《尔雅?释诂》说:"格者,至也。"郑注:"格,来也;物,犹事也。"《尔雅》释"格"、"来"都为"至"。"来"也有"至"的意思,"至物"或"来物",都是说与外在的事物相接触。《大学》认为,这是"致知"的首要条件。这正是荀况的思想。《荀子》中没有"格物"一词,但荀况明确地认为,人要获真知识不能离开外物。荀况说:"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跤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荀子*劝学》)"假物"是说凭借外物(古时假、格二字互通,"格物"也可以了解为"假物")。荀况又说:"凡观物有疑,中心不定,则外物不清,吾虑不清,则未可定然否也。……水动而景摇,人不以定美恶;水势玄也。……有人焉,以此时定物,则世之愚者也。彼愚者之定物,以疑决疑,决必不当。夫苟不当,安能无过乎?"(《荀子,解蔽》)这是说,要获得知识,不能受感觉到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要用思维正确地反映外物,才能得到外物的真象。这里提到"观物"和"定物",也就是说,获得正确的认识,不能离开外物。荀况又说,君主个人的耳目所知是有限的,要统治天下,必须以自己亲近的人为门户,所知才全面。"其知惠(慧)足使规物,其端诚足使定物。"(《荀子-君道》)这是说,求知的目的,在于确定事物的性质。《尧问》篇发挥这个思想说:"不闻即物少至,少至则浅。彼浅者,贱人之道也。"又说:"士至而后见物,见物然后知是非之所在。"这里提到"至物"、"见物",也是说,必须和外物接触,然后才知道正确和错误。荀况的这些话,综合起来,就是《大学》所说的"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这样用荀况的观点解释《大学》,可能近于其原来的意义。
《大学》虽然用了荀况的一些意思和字句作为思想资料,但它有自己的中心思想和独立见解。正因为如此,所以它能在后来被宋明道学奉为基本经典,成为《四书》之一。
《大学》的中心思想的第一点,是把格物和修身结合起来。荀况所讲的格物,完全是知识方面的事。为什么要有知识?《大学》认为,知识为的是修身。它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依《礼记》原本,非朱熹章句本)《大学》认为,最重要的知识是"知本",知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所谓"知之至"不是说,能够"知本"就箅有完备的知识,只是说"知本"是最重要的知识。有了这种知识,就知道一切知识都是为修身服务的。为修身而求知识,一切知识都有了一个目标,一个方向。
有了这个知识,就要认真地在这个"本"上下工夫,一切为了这个"本",这就叫"诚意"。《大学》在"此谓知之至也"这一句下面,紧接着就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独也。"(依《礼记》原本,非朱熹章句本)就是说,知道修身为本了,就要实心实意去修身,不能有一点假,好比一个人闻见恶臭,就真实地厌恶它,见了好色,就真实地喜欢它,没有一点虚伪,也用不着造作。
他是否真是如此,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就叫"独"。他就是要在这些地方注意,这就叫"慎独"。
《大学》的中心思想的第二点,是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结合起来。《大学》自以为它所讲的是"大学之道"。"大学"是对于"小学"而盲。小学所教的是生活的技术,如礼、乐、射、御、书、数之类。大学所讲的是人生的道理,人怎样可以成为一个道德上完全的人,"完人"。《大学》提出了"三纲领"、"八条目"而归结为以"修身为本"。"修身"就是把自己修养成为一个"完人"。
从表面上看,好像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是属于"明明德"的事,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属于"亲民"的事,把二者都做到最完全的地步,就是"止于至善"。所以,三纲领只是二纲领,只是两件事。在这两件事中,一件是对内,是对于主观世界的修养;一件是对外,是对于客观世界的治理。这样的了解是把内、外隔绝,把主观和客观对立起来。这是不对的,也不是《大学》的意思。
《大学》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它说"明明德于天下",可见"明明德"不是一个人在书房里瞑目静坐就可以达到的,它说"修身为本",但是,绕了几个弯子才说到修身。可见它是认为,人是不能离开家、国、天下而单独成为"完人"的。他不但不能离开家、国、天下而单独地修养,他甚至也不能离开家、国、天下而单独存在。他必须生活于家、国、天下之中,投身于家、国、天下的事务之中,尽他的义务,尽他的责任。所谓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这些工夫也是不能离开家、国、天下的事务,单独去做的。这些事务就是"物",首先需要接触这种"物",然后致知、诚意、正心那些工夫才有着落。
所以,"明明德"和"亲民"并不是两回事,内、外是不能分开的,主观和客观是不能对立起来的。"止于至善"就是把这一件事做到最完全的地步。所以"三纲领"只是一纲领,表面上看起来是三件事,其实是一回事。做这件事,从何处下手呢?大概地说,无论从何处下手都可以。人总是在家、国、天下中生活的,他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可以对家、国、天下有关系,有影响。比如说一个人随地吐一口痰,就可能成为一个地区的环境污染,可以表现一个地区的精神文明。更重要的是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道德问题,都是从人与人的关系中产生出来的,如果只有一个人,那就没有什么道德问题。人与人的关系,中国封建社会称为"人伦"。《大学》讲"止于至善"就是举人伦中的事为例,它说:"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止"就是标准的意思。一个人总在人伦中占一种地位,在哪一种地位,就照着哪一种地位的标准去做,那就是"修身",也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了。一个人不必是一个家长,也不必是一个国君,他至少是一个"国人",那他就要"止于信"。"止于信"就是"修身",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
《大学》的中心思想的这一点所讲的,就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说它把个人与社会结合起来,还不十分确切。因为社会和个人本来是一体的,没有离开社会而单独存在的个人,也不可能有。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说,一只手只有在一个人的身体上,才能成为手。如果离开了人的身体,它就不能发生手的作用,也就不成其为手了。《大学》所谓家、国、天下都是指社会而言,不过随其范围的大小,划三个圈子,一圈包一圈。它是以个人为中心,向内延伸到他的主观世界,向外延伸到他的客观世界。这就是以修身为中心,向内延伸到正心、诚意、致知,向外延伸到齐家、治国、平天下。这都是修身。所以,"三纲领"、"八条目"虽然名目繁多,但归根到底只是一回事。
再重说一遍,《大学》认识到一个真理,那就是,个人是不能单独存在的,没有单独存在的个人。所以,也没有只管个人的那种修身。一个人要修身,他必须在家、国、天下中去修,那就是说,他必须齐家、治国、平天下。所以,修身和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