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功名第二十一

【题解】

考功名,即考察各级官吏的功劳与名声。本篇论述了考察官吏的必要性,提出了理论依据,并且谈到考核方法以及奖惩措施。作者强调,实绩应该与名号(即职位)相当,考察时应该根据实绩,而外在的名声与取得实绩的手段则是不重要的;只有赏罚得当,才能使官吏们尽忠职守、建功立业。同时对考评的等级提出了“九品”之说。

考绩之法(1),考其所积也。天道积聚众精以为光,圣人积聚众善以为功(2)。故日月之明,非一精之光也;圣人致太平,非一善之功也。明所从生,不可为源;善所从出,不可为端(3)。量势立权(4),因事制义(5)。故圣人之为天下兴利也,其犹春气之生草也,各因其生小大而量其多少;其为天下除害也,若川渎之写于海也(6),各随其势倾侧而制于南北(7)。故异孔而同归(8),殊施而钧德(9),其趣于兴利除害一也(10)。是以兴利之要,在于致之(11),不在于多少;除害之要,在于去之,不在于南北(12)。

【注释】

(1) 考绩:考核官吏的政绩。《尚书·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

(2) “天道积聚众精以为光”二句:刘师培云:“案:两‘聚’字均衍文。《立元神篇》曰:‘天积众精以自刚,圣人积众贤以自强。’《通国身篇》云:‘治身者以积精为宝,治国者以积贤为道。’均无‘聚’字。又上云‘考其所积’,此蒙彼言,则无‘聚’字甚明。盖‘聚’、‘衆’形近,别本讹‘聚’为‘衆’,校者并存其文。”刘说可从。精,精气。

(3) “明所从生”四句:冒广生云:“‘源’当作‘元’,声同而误。‘为元’与‘为端’,皆公羊家言。《公羊传》隐公元年:‘变一为元。’《公羊传》庄公十八年疏:‘端,犹始也。’”冒说可从。源,源头。端,端绪。

(4) 量势立权:度量各种情势,树立不同的标准。量,度量。权,标准。

(5) 因事制义:依据具体事物,制定不同的规则。因,依凭、根据。义,规则、法则。

(6) 若川渎(dú)之写于海也:渎,泛指通海的河流、大川。《白虎通义·巡狩篇》:“谓之渎何?渎者,浊也。通中国垢浊,发源东注海,其功著大,故称渎也。”《尔雅·释水》:“江、淮、河、济为四渎。四渎者,发源注海者也。”写,同“泻”,倾注、倾泻。

(7) 制于南北:流向南方或者北方。即因势利导之意。

(8) 异孔而同归:犹言“殊途而同归”。孔,孔道、途径。

(9) 殊施而钧德:具体做法不一致而表现出来的德行是一样的。钧,同“均”,同样的。

(10) 趣(qū):同“趋”,趋向、趋附。

(11) 致之:达到,取得。

(12) “除害之要”三句:苏舆注:“以兴利除害为考善之法。置官吏者,所以安民氓也。去害在因时地,不能一术,故云不在于南北。”苏说是。

【译文】

考核官吏政绩的方法,就是考察他们所积累的功劳和过失。上天积累众多的精气而产生光明,圣人积累众多的善事而建立功业。所以日月的光辉,不是某一种精气所发出的光亮;圣人使得天下太平,不是某一桩善事所建立的功业。产生光明的东西,不可以成为本源;做出善事的人,也不可以成为端始。度量各种情势而树立不同的标准,依据具体事物而制定不同的规则。因此圣人为天下之人谋取福利,就像是春天温暖之气促成草木生长一样,根据草木各自的大小而给予相当的温暖之气;圣人为天下之人消除祸害,就像是河川奔流注入大海一样,顺着它们各自所处的地势而流向南方或北方。所以,途径虽然不同而归宿相同,具体做法不一致而表现出来的德行是一样的,它们在趋向于兴利除害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因此谋取福利的关键,在于最终的获得,不在于行动的多少;消除祸害的关键,在于真正消除它,不在于采取什么手段。

考绩黜陟(1),计事除废(2),有益者谓之公,无益者谓之烦(3)。擥名责实(4),不得虚言,有功者赏,有罪者罚,功盛者赏显,罪多者罚重。不能致功,虽有贤名,不予之赏;官职不废(5),虽有愚名,不加之罚。赏罚用于实,不用于名;贤愚在于质,不在于文。故是非不能混,喜怒不能倾(6),奸轨不能弄(7),万物各得其冥(8),则百官劝职(9),争进其功。

【注释】

(1) 考绩黜(chù)陟:考核官吏的政绩,优者升迁,劣者贬退。黜,贬退。陟,升迁。《公羊传》隐公元年何休注:“《春秋》拨乱世,以绌陟为本。”

(2) 记事除废:计量官吏的政事,好的任命,坏的罢免。除,任命、授职。废,黜废、罢官。

(3) 烦:烦扰。苏舆注:“无益之事扰民,故曰‘烦’。”

(4) 擥名责实:根据名声来求取实效。责,要求、索取。实,实效、实际。

(5) 官职不废:官吏执掌其职而不废弃。职,执掌。《汉书·季布传》颜师古注:“职,主掌其事。”

(6) 倾:竭尽。

(7) 奸轨不能弄:为非作歹的人不能捣乱作弄。奸轨,亦作“奸宄(ɡuǐ)”,为非作歹的人。《左传》成公十七年:“乱在外为奸,在内为轨。”弄,作弄、搅扰。宋本注曰:“一作筭(suàn)。”钟肇鹏案:“‘筭’即‘算’字,‘算’即暗算。‘弄’乃‘筭’之误。”钟说亦可通,但稍显迂曲,实不必改字。

(8) 冥:宋本、殿本作“真”,实情的意思,于义为长。《春秋》言事贵“名物如其真”。

(9) 劝职:互相勉励,恪尽职守。

【译文】

根据考核政绩的优劣来决定官吏的升迁或贬退,审查政事的好坏来决定官吏的任命或罢免,对人民有益处的叫做“公”,对人民没有益处的叫做“烦”。根据名声来求取实效,不能只是空谈,有功劳的人给予奖赏,有罪过的人进行处罚,功劳大的人赏赐就多,罪过多的人处罚就重。不能建立功劳的人,即使有贤能的名声,也不给予奖赏;官吏执掌其职而不废弃,即使有愚昧的名声,也不加以处罚。赏罚的施行要依据实际情形,而不能依据官吏的名声;贤能与否在于官员的实质,而不在于他们的外在表现。这样的话,事情的是非就不会混淆,人的喜怒之情就不能竭尽,为非作歹的人也不能捣乱作弄,万事万物都能得到真实地反映,官吏们就会互相勉励而恪尽职守,争相去建功立业。

考试之法:大者缓,小者急,贵者舒,而贱者促(1)。诸侯月试其国(2),州伯时试其部(3),四试而一考(4)。天子岁试天下,三试而一考(5)。前后三考而绌陟(6),命之曰计(7)。

【注释】

(1) “大者缓”四句:大、小、贵、贱,此四者皆指爵位与功名之高下而言。

(2) 诸侯月试其国:诸侯每个月都要考试其国内的官吏。汉朝主要是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但是仍然册封了少量的诸侯国。

(3) 州伯时试其部:州长每个季度在其所辖范围内举行一次小型的考核。州伯,州长,指郡县制的地方长官。时,一个季度,即三个月。部,地方区域。

(4) 四试而一考:一岁四试,一年一考。

(5) “天子”二句:天子每年考试各个诸侯国,三岁一考。

(6) 前后三考而绌陟:先后进行三次大型的考核而根据官吏的政绩来决定其升迁或贬退。苏舆注:“《路史》注引《书大传》曰:‘三岁小考,正职而行事。九岁大考,黜无职,赏有功也。一之三以至九年,天数穷矣,阳德终矣。’《史记·五帝纪》:‘三载考一功,三考黜陟。’”

(7) 计:考核官吏。《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

【译文】

考核的方法:大范围的考核要频率低一些,小范围的考核频率要高一些,对职位高的官吏考核要频率低一些,对职位低的官吏考核要频率高一些。诸侯应该每个月在其国对官吏进行一次小型的考核,州长每个季度在其所辖范围内举行一次小型的考核,在四次小型考核之后就应该举行一次大型的考核。天子应该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一次小型的考核,三次小型考核之后就应该举行一次大型考核。先后进行三次大型的考核而根据官吏的政绩来决定其升迁或贬退,给这项活动起个名字,可以叫做“计”。

考试之法,合其爵禄(1),并其秩(2),积其日(3),陈其实(4),计功量罪,以多除少(5),以名定实。先内弟之(6),其先比二三分,以为上中下(7),以考进退,然后外集(8),通名曰进退。增减多少,有率为弟九(9),分三三列之,亦有上中下。以一为最,五为中,九为殿(10)。有余归之于中(11),中而上者有得(12),中而下者有负(13)。得少者以一益之,至于四,负多者以四减之,至于一,皆逆行(14)。三四十二而成于计,得满计者绌陟之(15)。次次每计,各逐其弟,以通来数(16)。初次再计,次次四计,各不失故弟,而亦满计绌陟之(17)。

【注释】

(1) 合其爵禄:综合被考核者的爵位俸禄。合,综合。

(2) 秩:职位,即官吏的品级次第。

(3) 日:资历,年资。

(4) 实:实绩,劳绩。

(5) “计功量罪”二句:计算功劳与过错,功劳多就用功劳减去过错,过错多就用过错减去功劳。

(6) 内弟:指就某一官员本身的功罪来论定其等次,而不是与别的官员相比较来定出等次。弟,古“第”字,次序、等第。

(7) “其先比二三分”二句:陶鸿庆云:“‘二’乃‘三’之误而衍者。本作‘其先比三分,以为上中下’。比,谓选次之也,如下文云。‘有’与‘又’同,率为第九分,第亦此也,例与此同。”陶说是,可从。比,排列次序。

(8) 外集:指集合全国官员加以评比,排定等级。苏舆注:“‘外集’,合计天下而殿最之。”

(9) 有率(lǜ)为弟九:又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九个等级。有,同“又”。率,标准、规格。

(10) “以一为最”三句:最、中、殿,古代考核军功、政绩划分的等级,上等为最,中等为中,下等为殿。凌曙注曰:“《汉书·宣帝纪》‘丞相御史课殿最以闻’,颜注:‘凡言殿最者,殿,后也。最,凡要之首也。课,居先也。’”

(11) 有余归之于中:冒广生云:“谓得上弟者陟,得下弟者绌,其余皆归之于中。中者弟五,不绌亦不陟也。”冒说是。有余,即指不在上等亦不在下等者。

(12) 有得:指得到奖励加分。

(13) 有负:指得到惩罚减分。冒广生云:“‘负’,负罪也。罪之小者曰过,故过亦得言负。”

(14) 皆逆行:指从第一等至第九等,得分逐级减少。

(15) “三四十二”二句:这是在讲述决定升迁或降级的方法。如果某个官员连续三次加四分(即三次都得优等),或者连续三次减四分(即三次都得劣等),就算满计,可以升迁或者降级了。满计,考核完满的意思。

(16) “次次每计”三句:冒广生云:“第二考为初次,第三考为次次,每次皆有弟,每计皆逐其故弟考之。第为九分数也,所谓小计也。计之第为三,总数也,所谓大计也。来数者,未来之数也。”冒说可从。次次,第一考为初考,第二考为次考,第三考为次之次,故曰“次次”。来数,指下一轮的考核等级分数。

(17) “初次再计”四句:冒广生云:“此承上文未来之数言,‘初次’,谓未来之第二考,第二考并第一考所得之第计之,曰‘再计’也。‘次次’谓未来之第三考,第三考后,并第一、二、三考所得之第之分数而总计之,曰‘四计’也。四计分上中下三第,虽一与三考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第不同,而以一至三为上,四至六为中,七至九为下,一也。故曰‘各不失其故第’也。曰‘亦满计绌陟之’者,谓九年以后未来之计,其绌陟与此九年之计同也。”冒说是,可从。初次再计,是说初考与次考合计之,是为“再计”。次次四计,是说三考论定以后,总计一、二、三考,是为“四计”。

【译文】

考核的办法,要综合被考核者的爵位俸禄,连同考虑到他的职位,累计他的资历,列出他的实绩,以此来计算他的功劳与过错,功劳多就用功劳减去过错,过错多就用过错减去功劳,用名称来确定他的实质。先根据官员自身的功过由主考者定出等次,首先排列出三个等级次序,分出上中下三等,以此来加以考核并决定是升迁或贬退,然后集合全国官员加以评比以排定等级,这个通常叫做“进退”。“进退”时,按照官员的实绩多少进行加减,又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九个等级,这九个等级三个一组分为上中下三等,每一等级内又按照上中下三个小的等级进行排列。把第一等定为优等,第五等为中等,第九等为末等。除了优等和末等的,其余的全部归为中等,比中等好一些的得到奖励加分,比中等差一些的得到惩罚减分。得分少的,以一分为单位进行累加,直到加满四分;减分多的,以四分为单位进行递减,直到减至一分,从第一等至第九等,得分逐级减少。如果某个官员连续三次都得优等,或者连续三次都得劣等,就算满计,可以升迁或者贬退了。每次考核都要加以计分,每次计分都要根据在原来的等级基础上加以核算,由此就可以知道下一轮的考核等级分数如何计算了。下一轮的初考和次考合起来加以计分,三考论定以后,总合一、二、三考加以计分,各自都在不失去原来等级的基础上加以计分,这样满计后,也就可以决定官员的升迁或贬退了。

初次再计,谓上弟二也;次次四计,谓上弟三也。九年为一弟(1)。二得九,并去其六,为置三弟(2)。六六得等,为置二(3)。并中者得三,尽去之(4)。并三三计得六,并得一计得六(5)。此为四计也。绌者亦然(6)。

【注释】

(1) “初次再计”五句:冒广生云:“上文言九年之后之计,所谓通来数也。此以下皆言九年之内之计,而卢注以为‘未详’者,三年一考,每考皆有第。初次,谓第二考也,第二考并第一考计之,曰再计。其二次皆得一等者,谓之‘上第二’也。次次,谓第三次皆得一等者,谓之‘上第三’也。至此为九年,此得‘上第三’者,为置‘一第’,此上第之上者也。”冒说可从。

(2) “二得九”三句:冒广生云:“第三考得九等,其一二考亦两得九等者,今并去其六,为置三第,四计之三第,等于三考之九第也,此下第也。”冒说可从。

(3) “六六得等”二句:冒广生云:“第三考得六等,其一二考亦两得六等者,今并去其四,为置二第,四计之二第,等于三考之六第也,此中等也。”冒说可从。

(4) “并中者得三”二句:冒广生云:“谓一、二、三考并得五等者,今尽去之。绌与陟均又加之也,此所谓五为中也。”冒说可从。

(5) “并三三计得六”二句:冒广生云:“此谓第一、二考并三等者,两三如六。今第三考亦三等,以三考之得三,合一二考之得六计之,为并得三,依得九去六,得六去四例,此并三者,亦应并去其二,为置一第,故曰并得一,计得六也。三考之三第,等于四计之一第,故得以一等计之,此上第之下者也。”冒说可从。

(6) “初次再计”至“绌者亦然”数句:谭献校定本注曰:“此节疑旧注入。”未知确否。卢文弨校曰:“未详。”苏舆案:“此法汉时似未通行,故人但知京房《考功课吏法》。今史文不详,无由订董、京异同得失矣。”此段文字,冒广生之说,文意尚可贯通,今暂从之。

【译文】

第一考和第二考合起来加以计分,两次都得到一等,叫做“上第二”。三考论定以后,总合一、二、三考加以计分,三次都得到一等,叫做“上第三”。至此九年,综合评定为一等,即相当于上上等。第三考得九等,第一、二考也是两次得到九等,那么同时减去六分,综合评定为三等,即相当于下等。第三考得六等,第一、二考也两次得到六等,那么同时减去四分,综合评定为二等,即相当于中等。第一、二、三考都得五等,那么分数就都加减消除平衡了,又开始在这个基础上重新计分。第一、二考都得到三等,合计为六等,第三考也得三等,合计第一、二考的得分,则同时得到三等,那么再同时减去两分,综合评定为一等,即相当于上下等。这就是所谓的“四计”。对于官员贬退的等级核算方式也与此相类似。

通国身第二十二

【题解】

通国身,意在阐明治天下国家与治身的道理是相通的。《吕氏春秋·审分篇》云:“夫治身与治国,一理之术也。”本篇论述了治理国家与保养身体的道理,而以前者为主,后者可以看做是一种类比。董仲舒汇通天人之理,贯通治身、治国之道于一,他强调:保养身体的关键是积蓄精气,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招揽贤人;积蓄精气的关键是心境恬淡、不轻举妄动,招揽贤人的关键在于态度谦卑、礼贤下士。

气之清者为精(1),人之清者为贤。治身者以积精为宝,治国者以积贤为道。身以心为本(2),国以君为主(3)。精积于其本,则血气相承受(4);贤积于其主,则上下相制使。血气相承受,则形体无所苦(5);上下相制使,则百官各得其所。形体无所苦,然后身可得而安也;百官各得其所,然后国可得而守也。夫欲致精者,必虚静其形(6);欲致贤者,必卑谦其身。形静志虚者,精气之所趣也;谦尊自卑者,仁贤之所事也(7)。故治身者,务执虚静以致精(8);治国者,务尽卑谦以致贤。能致精,则合明而寿(9);能致贤,则德泽洽而国太平(10)。

【注释】

(1) 气之清者为精:清,洁净。精,精气。《管子·内业》:“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淮南子·精神训》高诱注:“精者,人之气。”先秦黄老道家以及汉代学者皆以精为气。

(2) 身以心为本:张之纯曰:“心者,君主之官,主血以输十二经脉。”

(3) 国以君为主:张之纯曰:“国之有君,如人身之有心。”

(4) 血气相承受:血液与气息循环运动而不停息。血气,血液和气息。相承受,循环运动。

(5) “血气”二句:张之纯曰:“如经脉之流通无所壅遏,故无痿痺(wěi bì)不仁、拘挛(luán)之病。”

(6) 虚静其形:使自己做到心境恬淡、身体宁静。张之纯曰:“《内经》所谓‘不妄作劳也’。”

(7) “谦尊”二句:是说态度谦恭自卑、尊重别人的人,仁者贤人都会前来侍奉他。《周易·谦》彖辞曰:“谦尊而光。”孔颖达疏:“尊者有谦而更光明盛大。”

(8) “故治身者”二句:《管子·心术上》:“去欲则宣,宣则静矣。静乃精,精则独立矣。”《管子·内业篇》:“静则得之,躁则失之,灵气在心,一来一逝。”正可作为此二句之注脚。

(9) 合明而寿:聚合精神而长寿。明,神明,指人的精神。合明,钟肇鹏案:“‘合明’疑当作‘神明’,‘神’字烂残,因误抄为‘合’。”可聊备一说。

(10) 德泽洽:恩德广博。洽,广博、普遍。

【译文】

气当中纯净的是精气,人之中纯净的是贤人。保养身体的人把积蓄精气作为宝贵的信条,治理国家的人把招揽贤人作为遵行的道理。身体把心作为根本,国家把君王作为主宰。精气积聚在心中,血液与气息循环运动而不停息;贤人聚集在君王周围,上下级之间相互制约、配合行动。血液与气息循环运动而不停息,身体就不会感到痛苦;上下级之间相互制约、配合行动,官员们就会各自得到合适的职位。身体不感到痛苦,然后身体就可以得到平安;官员们各自得到合适的职位,国家就可以保守住。想要获得精气,就必须要使自己做到心境恬淡、身体宁静;想要获得贤人,就必须要使自己态度谦恭自卑。身体宁静、心境恬淡的人,精气会自己来归附他;态度谦恭自卑、尊重别人的人,仁者贤人都会前来侍奉他。所以保养身体的人,一定要做到心境恬淡、身体宁静,以此来获得精气;治理国家的人,一定要做到态度谦恭自卑,以此来获得贤人。能获得精气,就能聚合精神而长寿;能获得贤人,就能恩德广博而国家太平。

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

【题解】

三代改制,指夏、商、周三个朝代在各种礼仪、制度方面的递变。质文,指某种制度的特点是崇尚质朴抑或是崇尚文采。关于本篇篇名,苏舆《春秋繁露义证》注曰:“《玉海》四十列目作《三代改制》,与前篇目同,云‘一作《文质》’。疑此篇名一作《三代改制》,一作《三代文质》,而后人误合之也。”不知苏说当否,未敢轻断盲从,但可聊备一说。本篇主要发挥了《春秋》的微言大义,阐述了三代改制的基本情况,认为夏尚忠、殷尚敬、周尚文,并宣扬了文质三统的历史循环论,把文质三统作为改制救弊之道。

《春秋》曰:“王正月。”《传》曰(1):“王者孰谓?谓文王也(2)。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3)?王正月也(4)。”何以谓之王正月?曰:王者必受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5),制礼乐,一统于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继人,通以己受之于天也(6)。王者受命而王,制此月以应变(7),故作科以奉天地(8),故谓之王正月也。

【注释】

(1) 《传》曰:下引文见《公羊传》隐公元年。

(2) 谓文王也:《公羊传》文公九年何休注:“引文王者,文王始受命制法度。”苏舆注:“周自文王受命而王,故孔子从周,必宗文王。《论语·子罕》:‘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故以身任绍文之文矣。”

(3) 曷(hé)为:为什么,怎么。

(4) 王正月:意即王者之正月。

(5) 易服色:改换服饰的颜色。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黑、白、赤为“三统”。

(6) “所以明易姓非继人”二句:用以表明换了一个姓的新王坐天下,他不是继承的前朝帝王的位子,而完全是自己从上天那里接受过来的。《公羊传》隐公元年何休注:“王者受命,必徙居处,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变牺牲,异器械,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白虎通义·三正篇》:“王者受命必改正朔何?明易姓,示不相袭也,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正相印证。人,旧本并作“仁”,凌曙注曰:“‘仁’当作‘人’,声之误也。”苏本改作“人”,是,今从苏本。

(7) 应变:顺应天意的变化。

(8) 故作科以奉天地:制作科条来事奉天地。科,科条、条规,即上文所谓正朔、服色、礼乐之类。故,苏舆注:“‘故’字疑衍。”苏说是。

【译文】

《春秋》说:“王正月。”《公羊传》解释说:“王是指什么人呢?是指周文王。为什么先说王而后说正月呢?因为这是王的正月。”为什么称为王的正月呢?回答是:新王必须接受了天命然后才可以称王。新王必定改变历法,改换服饰的颜色,制作新的礼乐,把天下统一起来,用以表明换了一个姓的新王坐天下,他不是继承的前朝帝王的位子,而完全是自己从上天那里接受过来的。新王接受了天命而称王,制定正月来顺应天意的变化,制作科条来事奉天地,所以叫做王的正月。

王者改制作科奈何(1)?曰:当十二色(2),历各法而正色(3)。逆数三而复(4),绌三之前曰五帝(5),帝迭首一色(6);顺数五而相复(7),礼乐各以其法,象其宜(8);顺数四而相复(9),咸作国号(10),迁宫邑(11),易官名,制礼作乐。

【注释】

(1) 奈何:如何,怎样。

(2) 当十二色:在十二色当中。苏舆注:“年十二月,故云十二色,每月物色各不同。”苏说是。

(3) 历各法而正色:采用其中一种作为正色而改变历法。这是说,新王朝建立,要改变历法,从寅月(农历正月)、丑月(农历十二月)、子月(农历十一月)三个月中依次取其一月作为正月,并以作为正月的那个月的颜色作为本朝崇尚的颜色。如:夏以建寅月为正,色尚黑;殷以建丑月为正,色尚白;周以建子月为正,色尚赤。历,历法。而,其。

(4) 逆数三而复:逆着子、丑、寅三正的顺序而循环往复。苏舆注:“《白虎通义·三正篇》引《礼·三正记》曰:‘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案:逆数者,如夏以十三月孟春为正,殷以十二月季冬为正,周以十一月仲冬为正,推之以前皆然。继周者则当复以孟春月为正,乃合逆数也。互见《二端篇》。”新王朝改变正朔的顺序跟地支的顺序相反,也即按照寅、丑、子的顺序进行逆数。

(5) 绌三之前曰五帝:贬退三代以前的君王而称之为五帝。绌,同“黜”,贬退。董仲舒以夏、商、周三代为黑、白、赤三统,三统之外则贬退为五帝(对于五帝的解释,历来说法不一,《大戴礼记·五帝德》以及《史记·五帝本纪》作“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所以说:“绌三之前曰五帝。”

(6) 帝迭(dié)首一色:五帝轮流各以一种颜色为首选之色,如黄帝属土德、色尚黄。迭,交替地、轮流地。

(7) 顺数五而相复:顺着五行的顺序而循环往复。数五,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顺数之序。苏舆注:“此五行更王之义。如黄帝土德,以黄为首色是也。后世因之,有历代所尚之色,大抵取五行生克为义。至元、明服御专用黄色,国朝(注译者案:国朝即指清朝)因而不改,始辟五德旧说矣。”

(8) “礼乐”二句:指各自按照五行的法则来制定适合时宜的礼乐。

(9) 顺数四而相复:顺着夏、商、质、文的次序而循环往复。四,即下文所说的夏、商、质、文。

(10) 咸作国号:这是说,不论三复、四复、五复都要更改国号。咸,都。

(11) 迁宫邑:指迁徙都城。《小学绀(ɡàn)珠·地理类》:“少昊都曲阜,颛顼都濮阳,帝喾都亳(bó),尧都冀,舜都蒲,夏都安邑,汤都亳,周都雍、洛。”这些都是迁宫邑的例子。

【译文】

新王如何改变制度、制作科条呢?回答是:在十二色当中,采用其中一种作为正色而改变历法。逆着子、丑、寅三正的顺序而循环往复,贬退三代以前的君王而称之为五帝,五帝轮流各以一种颜色为首选之色;顺着木、火、土、金、水五行的顺序而循环往复,各自按照五行的法则来制定适合时宜的礼乐;顺着夏、商、质、文的次序而循环往复,不论三复、四复、五复都要更改国号,迁徙都城,改易官名,制定礼仪、创作音乐。

故汤受命而王(1),应天变夏作殷号,时正白统(2),亲夏故虞(3),绌唐谓之帝尧(4),以神农为赤帝(5),作宫邑于下洛之阳(6),名相官曰尹(7),作《濩乐》(8),制质礼以奉天。文王受命而王,应天变殷作周号,时正赤统,亲殷故夏,绌虞谓之帝舜,以轩辕为黄帝(9),推神农以为九皇(10),作宫邑于丰(11),名相官曰宰(12),作《武乐》(13),制文礼以奉天。武王受命,作宫邑于鄗(14),制爵五等(15),作《象乐》(16),继文以奉天。周公辅成王受命(17),作宫邑于洛阳,成文、武之制,作《汋乐》以奉天(18)。

【注释】

(1) 汤:即商汤,又称成汤,商朝开国君主。

(2) 时正白统:时代正好循环到白统。《白虎通义·三正篇》:“十二月之时,万物始芽而白。白者阴气,故殷为地正,色尚白色。”《春秋演孔图》:“夏氏不康,天果命汤,白虎戏朝,白云入房。”二者皆持殷为白统之论,与董仲舒之说相合。

(3) 亲夏故虞:亲近夏朝而以虞舜为故国。虞,朝代名,舜接受唐尧的禅(shàn)让,把国号改为虞。

(4) 绌唐谓之帝尧:贬退唐尧而称之为帝尧。尧,帝喾之次子,初封陶,后徙唐,故又称陶唐氏,其号为尧,史称唐尧,因其子丹朱不肖而传位于舜。

(5) 神农:传说中的古代帝王名,生于姜水,姜姓,以火德生,故古史又称炎帝、烈山氏。相传始教民为耒、耜(sì)以兴农业,尝百草为医药以治疾病,故号神农氏。

(6) 下洛之阳:洛水下游的北面。下洛,不详何处,疑为洛水下游。阳,水的北面。

(7) 相官:辅佐的官员,应该指的是商汤的辅臣伊尹。

(8) 《濩(hù)乐》:即《大濩》,相传商汤所作乐曲名,又作“《大頀》”。

(9) 黄帝:古史记载黄帝为少典之子,姓公孙,居于轩辕(xuān yuán)之丘,故号轩辕氏,有土德之瑞,故号黄帝。炎、黄二帝同被尊为中华民族的始祖。

(10) 九皇:指远古传说中的帝王,与三王、五帝相似。“九皇”之名始见《鹖(hé)冠子·泰鸿篇》:“九皇受传。”《汉旧仪》:“祭三皇、五帝、九皇、六十四民,皆古帝王,八十一姓。”可知汉代即有九皇之祀。《周礼·春官·小宗伯职》:“四望四类亦如之。”郑玄注曰:“四类:三皇、五帝、九皇、六十四民,咸祀之。”可知九皇、六十四民乃绝世无后之远古帝王。

(11) 丰:古地名,在今陕西户县东。

(12) 宰:周制,天官(相官)称为大宰冢(zhǒnɡ),统摄三百六十官,掌邦治,辅佐周王治理国家。

(13) 《武乐》:即《大武》,商纣王无道,周文王、武王兴师讨伐,推翻商纣王的统治,人民高兴,所以这时的乐曲叫《武》。《庄子·天下篇》:“文王有《辟雍》之乐,武王、周公作《武》。”董仲舒在这里以父统子业,故言文王作《武》。

(14) 鄗(hào):通“镐”,镐京,古地名,周朝初年的国都,在今陕西西安西南。

(15) 制爵五等:制定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

(16) 《象乐》:周武王时的乐曲名。《礼记·文王世子》郑玄注:“《象》,周武王伐纣之乐。”《白虎通义·礼乐篇》:“武王曰《象》者,象太平而作乐,示以太平也。”二说略有不同。

(17) 周公辅成王受命:周公辅佐周成王接受天命。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周成王之叔父。周武王崩,周成王年幼,周公摄政以辅佐成王。

(18) 《汋(zhuó)乐》:周公时乐曲名。汋,斟酌、酌勺,《礼记·内则》、《汉书·礼乐志》、《风俗通义·声音篇》并作“勺”,《白虎通义》作“酌”,是“汋”、“勺”、“酌”,三字古通。

【译文】

所以商汤接受了天命而称王,顺应上天的旨意、改变夏朝而定国号为殷,时代正好循环到白统,他亲近夏朝而以虞舜为故国,贬退唐尧而称之为帝尧,把神农氏称为赤帝,在洛水下游的北面修建都城,称呼辅佐的官员为“尹”,创作《濩乐》,制定质朴的礼仪来事奉上天。周文王接受了天命而称王,顺应上天的旨意、改变殷朝而定国号为周,时代正好循环到赤统,他亲近殷朝而以夏朝为故国,贬退虞舜而称之为帝舜,把轩辕氏称为黄帝,推尊神农氏为九皇,在丰这个地方修建都城,称呼辅佐的官员为“宰”,创作《武乐》,制定有文采的礼仪来事奉上天。周武王接受了天命,在鄗这个地方修建都城,制定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创作《象乐》,继承文王的礼仪来事奉上天。周公辅佐周成王接受天命,在洛阳修建都城,完成周文王、周武王的制度,创作《汋乐》来事奉上天。

殷汤之后称邑(1),示天之变反命(2)。故天子命无常(3),唯命是德庆(4)。故《春秋》应天作新王之事(5),时正黑统。王鲁(6),尚黑,绌夏,亲周,故宋。乐宜亲《招武》,故以虞录亲(7);爵制宜商,合伯、子、男为一等(8)。

【注释】

(1) 殷汤之后称邑:这是说周武王灭商以后,封商纣的儿子武庚于宋,周成王时,武庚叛乱被诛,周王仍以其地封微子,爵为宋公,以奉汤祀。邑,封地。

(2) 示天之变反命:表示上天要变更违反天命的人。《汉书·董仲舒传》:“治乱废兴在于己,非天降命,不可得反。”

(3) 天子命无常:天命不是永恒不变的。子,苏舆注:“‘子’,疑作‘之’。”苏说可从。

(4) 唯命是德庆:天命只奖赏有德行的人。庆,奖赏。

(5) 《春秋》应天作新王之事:《春秋》顺应天命而做新王的事务。《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公羊传》:“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获麟之瑞示天命,因此孔子应天命而作《春秋》以行新王之事。

(6) 王鲁:即假借鲁国而施行上天的教化。《公羊传》隐公元年何休注:“《春秋》托新王受命于鲁。”

(7) “乐宜”二句:乐舞适宜采用《韶舞》,所以亲近虞舜。苏舆注:“此《论语》‘乐则《韶舞》’之旨……上‘亲’字,疑‘用’之误。”苏说可从。《招(sháo)武》,即《韶舞》,虞舜时代的乐舞。招,通“韶”。武,通“舞”。《韶舞》为“箫韶九成,虞舜之乐”,所以说“以虞录亲”。

(8) “爵制”二句:爵位制度适宜采用商代的,合并伯、子、男三等爵位为一等。爵,旧本均误作“乐”,盖涉上句“乐宜亲《招武》”而讹,今据文义校正。《公羊传》桓公十一年何休诂:“《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为一。”《白虎通义·爵篇》:“《含文嘉》曰:‘殷爵三等。’……殷爵三等,谓公侯伯也。所以合子、男从伯者何?王者受命,改文从质,无虚退人之义,故上就伯也。”

【译文】

殷汤后代被封的宋地称为“邑”,这是表示上天要变更违反天命的人。所以天命不是永恒不变的,它只奖赏那些有德行的人。因此《春秋》顺应天命而做新王的事务,时代正好循环到黑统。假借鲁国而施行上天的教化,崇尚黑色,贬退夏朝,亲近周朝,以宋国为故国。乐舞适宜采用《韶舞》,所以亲近虞舜;爵位制度适宜采用商代的,合并伯、子、男三等爵位为一等。

然则其略说奈何(1)?曰:三正以黑统初(2)。正黑统奈何?曰:正黑统者(3),历正日月朔于营室,斗建寅(4)。天统气始通化物,物见萌达,其色黑(5)。故朝正服黑(6),首服藻黑(7),正路舆质黑(8),马黑(9),大节、绶、帻尚黑(10),旗黑,大宝玉黑,郊牲黑(11),牺牲角卵(12)。冠于阼(13),昏礼逆于庭(14),丧礼殡于东阶之上(15)。祭牲黑牡(16),荐尚肝(17),乐器黑质,法不刑有怀任新产(18),是月不杀(19)。听朔废刑发德(20),具存二王之后也(21)。亲赤统,故日分平明,平明朝正(22)。

【注释】

(1) 略说:大概的说法,即指《春秋》改制(“三正”或“三统”)的大致说法。

(2) 初:开始。

(3) “正黑统奈何”二句:俞樾云:“‘初’下有阙文,当据下文补‘正黑统奈何?曰正黑统者,历’十一字。”下文“正白统”、“正赤统”两节之例正与此同,俞说是,今据俞校补。

(4) “历正”二句:历法的正月初一,太阳和月亮在营室会合,北斗星的斗柄指向“寅”的位置。营室,二十八星宿中的室宿,今属飞马星座,在北方。斗,即北斗星。北斗有七星,其中第五至第七颗星为斗柄,古人根据北斗星斗柄所指的位置来确定四季月份。“斗建寅”,即指夏历正月。

(5) “天统”三句:上天统领阳气开始普遍地化育万物,万物显现萌发生长,它们的颜色是黑色。《公羊传》隐公元年何休注:“夏以斗建寅之月为正,平旦为朔,法物见,色尚黑。”《白虎通义·三正篇》引《礼·三正记》云:“十三月之时,万物始达,孚甲而出,皆黑,人得加功。故夏为人正,色尚黑。”

(6) 朝正服黑:诸侯臣下正式朝见天子时都穿着黑色的服装。

(7) 首服藻黑:头上戴着有藻纹的黑色帽子。

(8) 正路舆(yú)质黑:正规的车子质料是黑色的。路舆,天子、诸侯乘坐的车子。

(9) 马黑:驾车的马脖颈(ɡěnɡ)上的毛是黑色的。《礼记·明堂位》:“夏后氏骆(luò)马黑鬣(liè)。”郑玄注:“白马黑鬣曰骆。”夏朝尚黑,故马用黑鬣。鬣,兽类颈上的毛。

(10) 大节、绶(shòu)、帻(zé)尚黑:符节、绶带、头巾都崇尚黑色。大节,即符节,用竹、木或金、玉制成,上写文字,剖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合之以为征信。绶,丝带,常用来拴玉和印。帻,不戴帽子时包裹头发用的头巾。

(11) 郊牲:郊祭上天用的牛。郊,祭天之礼。

(12) 牺牲角卵:祭祀时用的小牛的角像卵一样小。苏舆注:“‘卵’者,角始萌达如卵,言其小也。”

(13) 冠(ɡuàn)于阼(zuò):冠礼在大堂前东面的台阶上举行。冠,即冠礼,男子在二十岁时举行冠礼以表示成人。阼,大堂前东面的台阶。古代宾客相见时,客人走西面的台阶,主人走东面的台阶,故常“阼阶”连用。后来封建帝王登阼阶以主持祭祀,因此以“阼”指帝位。

(14) 昏礼逆于庭:举行婚礼时,新郎在大堂前的庭院迎接新娘。昏,同“婚”。逆,迎、迎接,与“送”相对。

(15) 殡(bìn):停放灵柩。

(16) 牡:雄性鸟兽,与“牝(pìn)”相对。《礼记·檀弓上》:“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

(17) 荐尚肝:进献祭品崇尚用肝脏。荐,进献祭品。

(18) 法不刑有怀任新产:法律不惩罚怀有身孕以及刚生完孩子的妇女。任,通“妊”,怀孕。明天启王道焜刊本、凌曙注本“产”下有“者”字,似是。

(19) 是月不杀:在正月里不杀有罪之人。苏舆注:“‘是月’,谓建正之月也。”苏说是。

(20) 听朔废刑发德:在每月初一举行听朔礼时,停止刑罚而施行德教。听朔,古代天子、诸侯在每月朔日(初一日)举行听朔礼以听治一月之政事。

(21) 具存二王之后:分封前面两个朝代的后代而让他们能够奉祀宗庙。二王,指前两个朝代。以夏朝为当代,则“二王”即指唐尧、虞舜二代;以《春秋》当新王、正黑统,则“二王”即指殷、周二代。

(22) “故日分平明”二句:所以新的一天以天亮作为起点,天子在天亮时正式接受百官的朝见。日分,即日、夜之分,指新的一天的起点。平明,即天亮的时候。

【译文】

那么关于三正的大致说法是怎样的呢?回答是:三正从黑统开始。三正中的黑统是怎样的呢?回答是:三正的黑统,历法的正月初一,太阳和月亮在营室会合,北斗星的斗柄指向“寅”的位置。上天统领阳气开始普遍地化育万物,万物显现萌发生长,它们的颜色是黑色。因此诸侯臣下正式朝见天子时都穿着黑色的服装,头上戴着有藻纹的黑色帽子,正规的车子质料是黑色的,驾车的马脖颈上的毛是黑色的,符节、绶带、头巾都崇尚黑色,旗帜是黑色的,举行典礼时手里拿着的大宝玉是黑色的,郊祭上天用的牛是黑色的,祭祀时用的小牛的角像卵一样小。冠礼在大堂前东面的台阶上举行,举行婚礼时,新郎在大堂前的庭院迎接新娘,举行丧礼时,灵柩停放在东面的台阶上。祭祀的牛、羊等用黑色雄性的,进献祭品崇尚用肝脏,乐器的材质要用黑色的或者涂成黑色,法律不惩罚怀有身孕以及刚生完孩子的妇女,在正月里不杀有罪之人。在每月初一举行听朔礼时,停止刑罚而施行德教,分封前面两个朝代的后代而让他们能够奉祀宗庙。亲近赤统,所以新的一天以天亮作为起点,天子在天亮时正式接受百官的朝见。

正白统奈何?曰:正白统者,历正日月朔于虚(1),斗建丑。天统气始蜕化物(2),物始芽,其色白,故朝正服白,首服藻白,正路舆质白,马白(3),大节、绶、帻尚白,旗白,大宝玉白,郊牲白,牺牲角茧(4)。冠于堂(5),昏礼逆于堂,丧事殡于楹柱之间(6)。祭牲白牡,荐尚肺,乐器白质,法不刑有身怀任(7),是月不杀。听朔废刑发德,具存二王之后也。亲黑统,故日分鸣晨(8),鸣晨朝正。

【注释】

(1) 虚:二十八星宿之一,玄武七宿之第四宿为虚宿。

(2) 蜕(tuì):脱去皮壳。

(3) 马白:驾车的马身体是白色的。《礼记·明堂位》:“殷人白马黑首。”

(4) 牺牲角茧:祭祀时用的小牛的角像蚕茧一样小。《礼记·王制》:“祭天地之牛角茧栗(lì)。”

(5) 堂:正屋,正殿。一般家庭正室为堂。

(6) 丧事殡于楹柱之间:举行丧礼时,灵柩停放在堂上两根大柱子的中间。卢文弨校曰:“似当作‘丧礼殡于两楹之间’。”《礼记·檀弓》:“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卢说似是。

(7) 身:同“娠(shēn)”,怀孕。

(8) 鸣晨:指清晨鸡叫的时候,所谓“雄鸡报晓”是也。

【译文】

三正中的白统是怎样的呢?回答是:三正的白统,历法的正月初一,太阳和月亮在虚宿会合,北斗星的斗柄指向“丑”的位置。上天统领阳气开始脱去万物的皮壳,万物开始抽芽,它们的颜色是白色。因此诸侯臣下正式朝见天子时都穿着白色的服装,头上戴着有藻纹的白色帽子,正规的车子质料是白色的,驾车的马身体是白色的,符节、绶带、头巾都崇尚白色,旗帜是白色的,举行典礼时手里拿着的大宝玉是白色的,郊祭上天用的牛是白色的,祭祀时用的小牛的角像蚕茧一样小。冠礼在正室举行,举行婚礼时,新郎在正室迎接新娘,举行丧礼时,灵柩停放在堂上两根大柱子的中间。祭祀的牛、羊等用白色雄性的,进献祭品崇尚用肺脏,乐器的材质要用白色的或者涂成白色,法律不惩罚受孕怀胎的妇女,在正月里不杀有罪之人。在每月初一举行听朔礼时,停止刑罚而施行德教,分封前面两个朝代的后代而让他们能够奉祀宗庙。亲近黑统,所以新的一天以清晨鸡叫作为起点,天子在清晨鸡叫时正式接受百官的朝见。

正赤统奈何?曰:正赤统者,历正日月朔于牵牛(1),斗建子。天统气始施化物(2),物始动,其色赤,故朝正服赤,首服藻赤,正路舆质赤,马赤,大节、绶、帻尚赤,旗赤,大宝玉赤,郊牲骍(3),牺牲角栗(4)。冠于房(5),昏礼逆于户(6),丧礼殡于西阶之上(7)。祭牲骍牡,荐尚心,乐器赤质,法不刑有身,重怀藏以养微(8),是月不杀。听朔废刑发德,具存二王之后也。亲白统,故日分夜半,夜半朝正。

【注释】

(1) 牵牛:二十八星宿中的牛宿,玄武七宿之一。

(2) 施:施行。

(3) 骍(xīnɡ):泛指赤色。或指赤色的马、牛。

(4) 牺牲角栗:祭祀时用的小牛的角像栗子一样小。

(5) 房:住室。古代堂的内中为正室,左右为房,后泛指住室。

(6) 户:门口。

(7) 西阶:又称“宾阶”。古代以西为宾位,宾主相见,宾客由西阶升堂与主人相见,此为客礼。

(8) 重怀藏以养微:重视怀有身孕的妇女而以此来养育微小的生命。怀藏,即怀胎。养微,养育微小的生命。苏舆注:“‘重怀藏以养微’,总释其义也。此似以有身、怀任、新产分为三事,故详略不同。桓四年‘公狩于郎’何注:‘月者,讥不时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阳气始施,鸟兽怀任,草木萌芽,非所以养微。’‘养微’二字本此。”苏说是。

【译文】

三正中的赤统是怎样的呢?回答是:三正的赤统,历法的正月初一,太阳和月亮在牵牛宿会合,北斗星的斗柄指向“子”的位置。上天统领阳气开始施行化育万物,万物开始萌动,它们的颜色是赤色。因此诸侯臣下正式朝见天子时都穿着赤色的服装,头上戴着有藻纹的赤色帽子,正规的车子质料是赤色的,驾车的马是赤色的,符节、绶带、头巾都崇尚赤色,旗帜是赤色的,举行典礼时手里拿着的大宝玉是赤色的,郊祭上天用的牛是赤色的,祭祀时用的小牛的角像栗子一样小。冠礼在住室举行,举行婚礼时,新郎到门口迎接新娘,举行丧礼时,灵柩停放在西面的台阶上。祭祀的牛、羊等用赤色雄性的,进献祭品崇尚用心脏,乐器的材质要用赤色的或者涂成赤色,法律不惩罚有孕在身的妇女,重视怀有身孕的妇女而以此来养育微小的生命,在正月里不杀有罪之人。在每月初一举行听朔礼时,停止刑罚而施行德教,分封前面两个朝代的后代而让他们能够奉祀宗庙。亲近白统,所以新的一天以半夜作为起点,天子在半夜时正式接受百官的朝见。

改正之义(1),奉元而起(2)。古之王者受命而王,改制称号(3),正月(4),服色定,然后郊告天地及群神,远近祖祢(5),然后布天下,诸侯庙受(6),以告社稷(7)、宗庙(8)、山川,然后感应一其司(9)。三统之变,近夷遐方无有,生煞者独中国(10)。然而三代改正,必以三统天下(11)。曰:三统、五端(12),化四方之本也。天始废始施(13),地必待中(14),是故三代必居中国,法天奉本,执端要以统天下(15),朝诸侯也。是以朝正之义,天子纯统色衣(16),诸侯统衣缠缘纽(17),大夫士以冠,参近夷以绥(18),遐方各衣其服而朝,所以明乎天统之义也。其谓统三正者,曰:正者,正也。统致其气,万物皆应而正;统正,其余皆正。凡岁之要,在正月也。法正之道,正本而末应,正内而外应(19),动作举错(20),靡不变化随从(21),可谓法正也,故君子曰:“武王其似正月矣(22)!”

【注释】

(1) 改正之义:改变正朔的道理。改正,即改正朔。

(2) 奉元:奉行天端。元,天端。苏舆注:“‘奉元’,疑作‘奉天’。”

(3) 改制称号:改变前代的制度和国号。

(4) 正月:重新确定正月。苏舆注:“名正其月,谓之正朔。”

(5) 远近祖祢:祭告历代祖庙和父庙。祢,父庙。远近,殿本、凌本作“近远”,宋本、卢本、苏本均作“远追”,案当作“远近”。祖可远追,父可近告,父于己最近,故于父庙不得言“远追”。苏舆注:“祭告,先尊而后亲。”正为作“远近”而不作“近远”之证。

(6) 庙受:在宗庙里接受天子的正朔。

(7) 社稷:土神和谷神,常用其作为国家政权的标志。

(8) 宗庙:天子、诸侯祭祀祖先的处所。

(9) 然后感应一其司:此句疑有讹误,大意是说,神、人互相感应,按同一种历法办事。司,管理。苏舆注:“天下同禀正朔,然后授时有定序,气候有常推。”

(10) “三统之变”三句:三统的变化,附近的夷狄和远方的国家都是没有的,唯独中国有此损益之说。三统,即指三代的正朔,夏正建寅,尚黑,为人统;商正建丑,尚白,为地统;周正建子,尚赤,为天统。遐(xiá),远。生煞(shā),冒广生曰:“‘生煞’,犹言损益。”冒说是。煞,通“杀”。三统为改制而设,改制不改其道,故曰损益。

(11) 三统:即指天、地、人三正。《汉书·律历志》:“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

(12) 五端:五始,即元、春、王、正月、公即位。

(13) 始废始施:废旧施新,即开始废除旧的而施行新的。

(14) 地必待中:(上天的废旧施新)一定选在地的中央。

(15) 端要:五端之要,即五始的要点。

(16) 天子纯统色衣:天子穿着按照天统颜色制成的纯一不杂的衣服。纯,纯一不杂。统色衣,按照天统颜色制成的衣服。苏舆注:“‘统衣’者,谓循天统以为色衣……纯色者,如尚玄则上服纯玄,玄衣而玄缘也。”苏说是。

(17) 诸侯统衣缠缘纽:诸侯穿着按照天统颜色制成的衣服,但是衣边和扣带则用浅红色的布料制成。孙诒让《札迻(yí)》云:“‘缠’,当作‘纁(xūn)’。”孙说是。纁,浅赤色的布料。诸侯统衣为玄色,但以浅赤色缘边系纽,以别于天子。缘,衣边。纽,扣带。

(18) 参近夷以绥:附近的夷狄带着有天统颜色装饰的帽子来朝见天子。参,朝见。绥,通“緌(ruí)”,下垂的帽带。

(19) “正本而末应”二句:《说苑·指武篇》:“内治未得,不可以正外;本惠未袭,不可以制末。是以《春秋》先京师而后诸夏,先诸华而后夷狄。”

(20) 举错:举动和行为。错,通“措”,施行。

(21) 靡(mǐ)不变化随从:没有不随着根本而发生变化的。靡,无、没有。苏舆注:“正统既更,则文质随异,故云变化随从。”

(22) 武王其似正月:苏舆注:“周受命虽自文王,而大其业使天下应而正者,武王也,故曰‘武王似正月’……《说苑》又云:‘武王正其身以正其国,正其国以正天下。伐无道,刑有事,一动天下正,其事正矣。春致其时,万物皆及生;君致其道,万人皆及治。周公戴己而天下顺之,其诚至矣。’义与此文正合。”根据本篇及苏舆注文,可知以文、武、周公拟“元年春王正月”当系公羊先师之旧说。董仲舒所谓“君子”即当指孔子以下之公羊先师。

【译文】

改变正朔的道理,是从奉行天端而产生的。古代的君王接受天命而称王,改变前代的制度和国号,重新确定正月,确定衣服的颜色,然后举行郊祭以禀告天地和诸神,祭告历代祖庙和父庙,然后布告天下,让诸侯们在宗庙里接受天子的正朔,以此来祭告土、谷之神、历代祖先以及山川河流,这样神、人互相感应而按同一种历法办事。三统的变化,附近的夷狄和远方的国家都是没有的,唯独中国有此损益之说。然而三代改变正朔,一定用天、地、人统理天下。可以说:三统和五始,是教化四方的根本。上天开始废除旧的而施行新的,一定选在地的中央行事,因此夏、商、周三代一定居住在中原地区,效法上天而奉行根本,把握五始的要点来统理天下,并接受诸侯的朝见。因此正式朝见的规矩,是天子穿着按照天统颜色制成的纯一不杂的衣服,诸侯穿着按照天统颜色制成的衣服,但是衣边和扣带则用浅红色的布料制成,大夫和士戴着按照天统颜色制成的帽子,附近的夷狄带着有天统颜色装饰的帽子来朝见天子,远方国家的人各自穿着他们本国的礼服来朝见天子,就是用这样的规矩来表明天统的含义。所谓的“统三正”,是说:正,就是端正的意思。天统积聚某一种气,万物都响应它而随之端正;因此天统正了,其余的都会端正。每一年中,最重要的是在正月。效法正月的道理,根本端正了则末节也随之端正,内部端正了则外部也随之端正,一切举动和行为,没有不随着根本而发生变化的,这就可以说是效法正月了,所以君子说:“武王就像正月一样啊!”

《春秋》曰(1):“杞伯来朝。”王者之后称公(2),杞何以称伯?《春秋》上黜夏,下存周,以《春秋》当新王(3)。《春秋》当新王者奈何?曰:王者之法,必正号(4),绌王谓之帝(5),封其后以小国,使奉祀之。下存二王之后以大国,使服其服,行其礼乐,称客而朝(6)。故同时称帝者五,称王者三(7),所以昭五端、通三统也(8)。是故周人之王,尚推神农为九皇(9),而改号轩辕谓之黄帝,因存帝颛顼、帝喾、帝尧之帝号,绌虞而号舜曰帝舜,录五帝以小国。下存禹之后于杞,存汤之后于宋,以方百里,爵号公(10)。皆使服其服,行其礼乐,称先王客而朝。

【注释】

(1) 《春秋》曰:下引文见《春秋》庄公二十七年。杞(qǐ),周代诸侯国名。周武王灭商,封夏禹之后东娄公于杞,二十一代为楚所灭。杞建都于雍丘,即今河南杞县。

(2) 王者之后称公:《公羊传》隐公五年:“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另,“杞伯来朝”事除见于《春秋》庄公二十七年外,文公十二年、成公四年及十八年均有记载。

(3) “杞何以称伯”四句:《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何休注:“杞,夏后,不称公者,《春秋》黜杞新周而故宋,以《春秋》当新王。黜而不称侯者,方以子贬,起伯为黜。”《春秋》合伯、子、男为一等,故始称伯以黜之,继称子以贬之。苏舆注:“新王与殷、周合为三代,故黜夏为帝。”

(4) 正号:端正名号。《白虎通义·号篇》:“帝王者何?号也。号者,功之表也,所以表功明德、号令臣下也。”

(5) 绌王谓之帝:贬退二王之前的君王而称之为帝。根据董仲舒作文之义,“帝”为贬黜之号,名尊而实卑。

(6) “下存二王”四句:《公羊传》隐公三年春王二月何休注:“王者存二王之后,使统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礼乐,所以尊先圣,通三统。师法之义,恭让之礼,于是可得而观之。”又八月何休注:“王者封二王后,地方百里,爵称公,客待之,而不臣也。”《白虎通义·三正篇》:“王者所以存二王之后何也?所以尊先王,通天下之三统也。明天下非一家之有,谨敬谦让之至也。故封之百里,使得服其正色,行其礼乐,永事先祖。”

(7) “故同时”二句:苏舆注:“凡二王以前皆称帝,合新王为三。《尚书大传》:‘王者存二代之后,与己为三,所以通三统、立三正。’”二代之前上推五代均称帝,故言“称帝者五”;新王存二王之后而合为三王,故言“称王者三”。

(8) 昭:昭明,显明。

(9) 尚:通“上”。

(10) 爵号公:《公羊传》隐公三年何休注:“宋称公者,殷后也。”

【译文】

《春秋》说:“杞伯来朝见天子。”君王的后代称为公爵,为什么把杞国君主称为伯爵呢?《春秋》往上贬退夏代,往下保存周代,把《春秋》当作新王。《春秋》当新王是怎么样的呢?回答是:君王的法度,必须要端正名号,贬退二王之前的君王而称之为帝,把小国分封给他们的后代,使他们的后代能够奉祀他们。往下把大国分封给前二代君王的后代,让他们穿着自己国家的衣服,实行自己国家的礼乐制度,朝见天子时称他们为客人。因此同时被称为帝的有五位,被称为王的有三位,以此来昭明五始、通达三统。因此周代的君王,上推至神农称为九皇,同时改称轩辕氏的名号为黄帝,依旧保存帝颛顼、帝喾、帝尧的帝号,贬退虞舜而称呼舜为帝舜,把小国分封给五帝的后代以使他们能够进行奉祀。往下把杞国分封给夏禹的后代,把宋国分封给商汤的后代,这两个国家占地方圆百里,国君的爵号是公爵。都让他们穿着自己国家的衣服,实行自己国家的礼乐制度,朝见天子时称他们为先王之客。

《春秋》作新王之事,变周之制,当正黑统(1)。而殷、周为王者之后,绌夏改号禹谓之帝,录其后以小国(2)。故曰绌夏存周,以《春秋》当新王。不以杞侯,弗同王者之后也(3)。称子又称伯何?见殊之小国也(4)。

【注释】

(1) “《春秋》作新王”三句:《公羊传》哀公十四年何休注:“春言狩者,盖据鲁变周之春以为冬。去周之正,而行夏之时。”苏舆注:“‘当正黑统’者,亦设为是说,与前‘宜’字例同,非谓孔子已如是也。”苏说是。

(2) “而殷、周”三句:殷人、周人成为前王的后代,贬退夏朝而改称夏禹为帝禹,并把小国分封给他的后代。这里所言,正是以《春秋》当新王而改制之说。

(3) “不以杞侯”二句:苏舆注:“夏黜为帝,故其后不得与王者同。”《春秋》不对杞国国君称侯而只是称杞伯、杞子,是为了表明其与殷、周二王的后代还是有区别的。

(4) “称子”二句:苏舆注:“以小国奉祀,不以大国,故云‘殊之小国’。子、伯虽同,以渐而黜。”这里是说,杞国本是夏王的后代,应该是公爵,但是由于《春秋》亲周、故宋、黜夏,因此就把杞国贬退为小国了,而有时称伯有时称子,则是为了表明其不同于一般的小国。之,犹“于”。

【译文】

《春秋》做新王的事务,改变周代的制度,时代正好循环至黑统。殷人、周人成为前王的后代,贬退夏朝而改称夏禹为帝禹,并把小国分封给他的后代。所以说,贬退夏朝而保存周朝,把《春秋》当作新王。不把杞国国君称为杞侯,这是为了表明其不同于殷、周二王的后代。为什么有时称他为伯爵而有时又称他为子爵呢?这是为了表明其不同于一般的小国。

黄帝之先谥,四帝之后谥(1),何也?曰:帝号必存五代,黄首天之色(2),号至五而反。周人之王,轩辕直首天黄号(3),故曰黄帝云。帝号尊而谥卑,故四帝后谥也。帝,尊号也,录以小国何(4)?曰:远者号尊而地小,近者号卑而地大,亲疏之义也。故王者有不易者(5),有再而复者(6),有三而复者(7),有四而复者(8),有五而复者(9),有九而复者(10)。明此通天地、阴阳、四时、日月、星辰、山川、人伦,德侔天地者称皇帝(11),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12)。故圣王生则称天子(13),崩迁则存为三王(14),绌灭则为五帝(15),下至附庸,绌为九皇(16),下极其为民(17),有一谓之三代(18),故虽绝地(19),庙位祝牲犹列于郊号(20),宗于代宗(21)。故曰:声名魂魄施于虚,极寿无疆(22)。何谓再而复,四而复?《春秋》郑忽何以名(23)?《春秋》曰(24):“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何以为一?曰:周爵五等,《春秋》三等(25)。《春秋》何以三等(26)?曰:王者以制(27),一商一夏,一质一文(28)。商、质者主天,夏、文者主地,《春秋》者主人,故三等也(29)。

【注释】

(1) “黄帝”二句:黄帝的谥号放在帝号前面,另外四帝的谥号放在帝号后面。谥,古代帝王、贵族、大臣或其他有地位的人死后被追加的带有褒贬意义的称号,如黄帝之“黄”、帝舜之“舜”等皆为谥号。为何黄帝先谥呢?凌曙注:“谥在帝上,故曰先谥。”《白虎通义·谥篇》:“黄帝先黄后帝者何?古者质,生死同称各持行合而言之,美者在上。黄帝始制法度,得道之中,万世不易,后世虽圣,莫能与同也。后世德与天同,亦得称帝,不能制作,故不得复称黄也。”二说是,可从。那么为何四帝后谥呢?凌曙注:“谥在帝下,故曰后谥。”苏舆注:“《通典》引《通义》云:‘帝尧、帝舜,先号后谥也。帝者德盛与天同,号谥虽美,终不过天也。’”二说是,可从。

(2) “帝号”二句:帝号必定保存五代,黄色是天色的第一位。黄,旧本均误作“帝”,苏舆注:“帝,疑作‘黄’。黄者首天之色,帝者首天之号。”苏说是,今据正。帝号必存五代,卢文弨、苏舆皆以‘五’绝句,非,当以‘代’字绝句,才可文从字顺。

(3) 轩辕直首天黄号:轩辕氏正当天色第一位的黄号。直,当,临。

(4) 国:旧本皆脱,陶鸿庆曰:“‘小’下当有‘国’字。上文云:‘封其后以小国。’又云:‘录其后以小国。’皆其证。”陶说是,今据补。

(5) 不易者:按照董仲舒的意旨,所谓不易者即指天、道。

(6) 再而复者:二者相互循环往复的,即指文与质的循环往复。《宋书·礼志》引《诗纬·推度灾》曰:“二而复者,文、质也。”

(7) 三而复者:三者相互循环往复的,即指正朔,建寅、建丑、建子的循环往复。《宋书·礼志》引《诗纬·推度灾》曰:“三而复者,正朔也。”

(8) 四而复者:四者相互循环往复的,即指一商一夏、一质一文的循环往复。

(9) 五而复者:五者相互循环往复的,指五代帝号的循环往复,即上文所云“帝号必存五代”、“号至五而反”。

(10) 九而复者:九者相互循环往复的。苏舆注:“九皇”苏说是。

(11) “明此”二句:苏舆注:“言明于不易与九复之道,智究天人,德侔天地,则可以称皇、称帝。古帝王皆以学著,故号弥尊者德弥高。”侔(móu),相等、等同。

(12) “天佑”二句:《公羊传》成公八年何休注:“天子者,爵称也。圣人受命,皆天所生,故谓之天子。”《白虎通义·爵篇》:“天子者,爵称也。爵所以称天子者何?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故《援神契》曰:‘天覆地载,谓之天子,上法斗极。’

(13) 圣王生则称天子:圣明的君王在世时称为天子。《白虎通义·爵篇》:“帝王之德有优劣,所以俱称天子者何?以其俱命于天,而王治五千里内也。”

(14) 崩迁则存为三王:去世后则成为三王之一。崩,古代指帝王的死亡。迁,迁化,“死亡”的隐讳说法。

(15) 绌灭则为五帝:超过三代以上的君王则被贬退成为五帝。这是《春秋》惯例。绌灭,超过三代以上的君王即被贬退。《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周礼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苏舆注:“逾三代者,谓之绌灭。据此则知《虞书》称尧、舜为帝,为周世追录之词。”

(16) “下至附庸“二句:封地下降为附属国,比五帝更久远的君王则贬退成为九皇。附庸,即附属于诸侯的封地方圆不及五十里的小国。苏舆注:“自五帝已上则绌为九皇,录五帝以小国,则录九皇合附庸矣。”

(17) 下极其为民:下降到极点就成为“民”。民,与今义有别,亦指古代帝王。苏舆注:“《汉旧仪》:‘祭三王、五帝、九皇、六十四民,皆古帝王,凡八十一姓。’与董说同。是所谓民者,汉时固列祀典也。”

(18) 有一谓之三代:他们又同样被称为先辈。苏舆注:“三,疑‘先’之误。有,与‘又’同。一,犹‘同’也。言极其为民,又同谓之先代耳。”苏说是,可从。

(19) 绝地:没有封地。苏舆注:“由大国而小国而附庸,至于民则地绝。”九皇之后已经降为附庸小国,九皇之上则下降为“民”而没有封地。

(20) 庙位祝牲犹列于郊号:宗庙的位置、祭祀用的牺牲仍然被列在祭天的名录中。庙位,宗庙的位置。祝牲,祭祀的牺牲(牛、羊等祭品)。郊,指郊祭,祭祀对象为上天以及前代君王。

(21) 宗于代宗:在泰山祭告天地时而被尊崇。这里指九皇以上远古历代帝王之升封泰山者而言。代宗,即“岱宗”,指泰山。苏舆注:“‘宗于岱宗’,犹云尊之于岱宗,谓封禅也。”《白虎通义·封禅篇》:“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报告之义也。始受命之日,改制应天,天下太平功成,封禅以告太平也。所以必于泰山何?万物之始,交代之处也……太平乃封,知告于天,必也于岱宗何?明知易姓也。刻石纪号,知自纪于百王也。”

(22) “声名魂魄施于虚”二句:他们的声名魂魄已经复归于天地自然之中了,并会永久流传而不磨灭。声名,此言身死而名声长存。施于虚,扩散到虚空之中,即复归于天地自然。苏舆注:“魂魄附于人,及其死也,则施于虚。施于虚,犹言复归于天地。《朱子语类》云:‘魂气归于天,是消散了。正如火烟腾上,去处何归?只是消散了。’又云:‘圣人安于死即消散。’亦与此施虚义合。极寿无疆者,谓德盛则声名永久,如精灵常在耳。”苏说是。

(23) 郑忽:即春秋时郑昭公,姓姬名忽。《春秋》桓公十一年:“郑忽出奔卫。”

(24) 《春秋》曰:当作“《传》曰”或“《春秋传》曰”,此乃后人不谙《公羊传》,误以为《春秋》之经文而脱去“传”字。下引文见《公羊传》桓公十一年。

(25) “周爵五等”二句:《公羊传》桓公十一年何休注:“质家爵三等,法天之有三光也;文家爵五等,法地之有五行也。合三从子者,制由中也。”《史记·三王世家》:“昔五帝异制,周爵五等,《春秋》三等,皆因时而序尊卑。”

(26) 以:旧本皆脱,今据凌曙注校补。

(27) 王者以制:君王的制度。以,犹“之”。《战国策·赵策》:“议秦以谋计必出于是。”正相印证。

(28) “一商一夏”二句:商道和夏道相互交替,质朴和文采轮流尊崇。《说苑·修文篇》:“文德之至也,德不至则不能文。商者,常也。常者,质。质主天。夏者,大也。大者,文也。文主地。故王者一商一夏,再而复者也;正色,三而复者也;味尚甘,声尚宫,一而复者。故三王术如循环。”《白虎通义·三正篇》:“王者必一质一文者何?所以承天地、顺阴阳。阳之道极,则阴道受;阴之道极,则阳道受,明二阴二阳不能相继也。质法天,文法地而已。故天为质,地受而化之,养而成之,故为文。《尚书大传》曰:‘王者一质一文,据天地之道。’《礼·三正记》曰‘质法天,文法地’也。帝王始起,先质后文者,顺天地之道,本末之义,先后之序也。事莫不先有质性,后乃有文章也。”正相印证。商、夏也可看作质、文的代称。

(29) “商、质者主天”四句:《白虎通义·三教篇》:“教所以三何?法天、地、人。内忠、外敬、文饰之,故三而备也。即法天、地、人各何施?忠法人,敬法地,文法天。人道主忠,人以至道教人,忠之至也,人以忠教,故忠为人教也。地道谦卑,天之所生,地敬养之,以敬为地教也。”董仲舒此文,以商、质主天,夏、文主地,《春秋》主人,指出文、质为“再而复者”,三教为“三而复者”,人则兼统文、质而言,是文、质统一者,这正是孔子所言“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意思。

【译文】

黄帝的谥号放在帝号前面,另外四帝的谥号放在帝号后面,这是为什么呢?回答是:帝号必定保存五代,黄色是天色的第一位,名号到第五代就又开始循环。周人称王的时候,轩辕氏正当天色第一位的黄号,因此他的谥号放在帝号前面而被称为黄帝。帝号尊贵而谥号相对卑微,因此四帝的谥号放在帝号后面。帝号,是尊贵的名号,为什么却被分封给小国了呢?回答是:时代久远的君王名号尊贵而封地狭小,时代晚近的君王名号卑微而封地广大,这是亲疏有别的道理。因此君王治理天下的道理,有的是永恒不变的,有的是二者相互循环往复的,有的是三者相互循环往复的,有的是四者相互循环往复的,有的是五者相互循环往复的,有的是九者相互循环往复的。明白了这些通达天地、阴阳、四时、日月、星辰、山川、人伦的道理,德行与天地齐同的人就可以称皇、称帝了,上天也会保佑他并把他当儿子看待,他的名号就被称为天子。因此圣明的君王在世时称为天子,去世后则成为三王之一,超过三代以上的君王则被贬退成为五帝,封地下降为附属国,比五帝更久远的君王则贬退成为九皇,下降到极点就成为“民”,他们又同样被称为先辈,因此即使没有封地,他们宗庙的位置、祭祀用的牺牲仍然被列在祭天的名录中,在泰山祭告天地时而被尊崇。所以说:他们的声名魂魄已经复归于天地自然之中了,并会永久流传而不磨灭。二者相互循环往复、四者相互循环往复指的是什么意思呢?《春秋》为什么直接称呼郑昭公的名字“忽”呢?《公羊传》说:“伯、子、男是同一等次的爵位,在文辞上没有什么贬损。”为什么把伯、子、男合为同一等次的爵位呢?回答是:周代的爵位分为五等,《春秋》则分为三等。《春秋》为什么把爵位划分为三等呢?回答是:君王的制度,商道和夏道相互交替,质朴和文采轮流尊崇。采用商道、尊崇质朴的制度效法天道,采用夏道、尊崇文采的制度效法地道,《春秋》则效法人道,因此爵位划分为三等。

主天法商而王,其道佚阳(1),亲亲而多仁朴(2)。故立嗣予子,笃母弟(3),妾以子贵(4)。昏冠之礼,字子以父别眇(5),夫妇对坐而食(6)。丧礼别葬(7),祭礼先臊(8),夫妻昭穆别位(9)。制爵三等,禄士二品(10)。制郊宫、明堂员(11),其屋高严侈员(12)。惟祭器员,玉厚九分,白藻五丝(13)。衣制大上(14),首服严员(15)。鸾舆尊盖(16),法天列象(17),垂四鸾(18)。乐载鼓(19),用锡儛(20),儛溢员(21)。先毛血而后用声(22)。正刑多隐(23),亲戚多讳(24)。封禅于尚位(25)。

【注释】

(1) 佚(yì)阳:苏舆注:“佚阳,犹‘溢阳’,谓盛阳也。”苏说是。溢阳,阳气兴盛的意思。

(2) 亲亲而多仁朴:亲近亲密的人而崇尚仁爱质朴。多,崇尚。《公羊传》桓公十一年何休注:“故王者始起,先本天道以治天下,质而亲亲。及其衰敝,其失也,亲亲而不尊。故后王起,法地道以治天下,文而尊尊。及其衰敝,其失也,尊尊而不亲,故复反之于质。”

(3) “故立嗣予子”二句:所以立儿子作为王位继承人,要厚待一母所生的弟弟。嗣(sì),继承人。笃,厚待。《公羊传》隐公七年何休注:“分别同母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明当亲厚异于群公子也。”兄终弟及是商朝君位更替所实行的基本制度,这里则是参用沿袭商朝之法。

(4) 妾以子贵:妾可以凭借儿子的地位而得享富贵尊荣。苏舆注:“隐元年《传》‘母以子贵’,何注:‘礼,妾子立则母得为夫人,夫人成风是也。’舆案:隐母称夫人子氏,而仲子以贵妾告于天子而来赗,亦是窃以子贵,并用商法。《春秋》讥以妾为妻,而取妾母之可贵。盖以妾为妻,在商已不行。此义亦可参见本书《王道篇》相关正文及其注释。

(5) 字子以父别眇:由父亲给儿子取字而使他与小孩区别开来。别,区别。眇,小。冒广生云:“父字其子以成人,别于小子也。下文‘字以母’同。”冒说是。古代小孩子有名无字,待到举行冠礼时才给他取字,以表示其从此即为成人。

(6) 夫妇对坐而食:夫妇在新房里相对坐着进食。苏舆注:“《仪礼·士昏礼》:‘妇至,主人揖妇以入。及寝门,揖入。升自西阶,媵布席于奥。夫入于室,即席,妇尊西南面,媵御沃盥(ɡuàn)交。御布对席,赞启会却于敦南,对敦于北。赞告具,揖妇即对筵(yán),皆坐皆祭。赞尔黍(shǔ)授肺脊皆食,以湆(qì)酱,皆祭举食举也。’……是《仪礼》所云,亦夫妇对坐,合商礼也。”

(7) 别葬:夫妇分别埋葬而不在一起合葬。苏舆注:“《檀弓》:‘季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是周初仍别葬,自周公时复有合葬者。故曰周公盖祔(fù)。”祔,即祔祭,合祭新亡者和祖先。

(8) 祭礼先臊(sāo):举行祭礼时,先奉献生腥之肉以为祭品。臊,腥臊,此处指生腥之肉。苏舆注:“《礼器》:‘夏立尸而卒祭,殷坐尸。’此亦祭礼文、质之可考者。”由此可知,“先臊”以为祭,实是参用沿袭夏朝祭祀之礼。

(9) 夫妻昭穆别位:宗庙中夫妻的神主之位分别以昭、穆的次序来加以排列区分。左为昭,右为穆。别位,位置有区别。苏舆注:“据此则古者妇人于庙有主。《汉仪》载‘天子主一尺二寸,后主七寸,在皇帝主右’。则汉主犹夫妇各为昭、穆也。文二年《穀梁》疏载麋信引卫次仲云:‘宗庙主皆用栗,右主八寸,左主八寸(八疑七),广厚三寸。右主谓父,左主谓母也。’亦别位之证。”

(10) 禄士二品:士的俸禄分为两级。即上士、下士之分。

(11) 制郊宫、明堂员:把天子祭祀天地的宫室和太庙建造成圆形。郊宫,天子祭祀天地的宫室。明堂,古代帝王宣明政教的地方,关于古代明堂之说,历代礼家聚讼纷纭,此处所指应为太庙。蔡邕(yōnɡ)《明堂月令章句》:“明堂者,天子太庙,所以祭祀。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员,通“圆”,圆形。

(12) 高严侈员:高峻、宽大而呈现为圆形。高严,高峻。侈,大、广。

(13) “玉厚九分”二句:所用玉器的厚度为九分,串玉的丝绳分为五股,白色中掺杂着其他颜色。分,长度单位,十分为一寸。白藻,以白色为主而同时掺杂其他颜色的丝绳。苏舆注:“九、五,并从奇数,法阳道也。”

(14) 衣制大上:衣服的样式是上面宽大。上大,上面宽大。

(15) 首服严员:帽子高而圆。首服,冠冕、帽子。严,高。

(16) 鸾(luán)舆尊盖:鸾车的车盖高大。鸾舆,鸾车,人君所乘之车,装有铃铛,行走时铃音如同鸾鸟鸣叫之声,因此称为鸾车。鸾,通“銮”,一种常饰于帝王车子上的铃铛。尊盖,高大的车盖。

(17) 法天列象:效法上天陈列的日月星辰形状制作而成。《周礼·考工记》:“轸(zhěn)之方也,以象地也;盖之圆也,以象天也;轮辐三十,以象日月也;盖弓二十有八,以象星也。”

(18) 四鸾:四个铃铛。

(19) 乐载鼓:奏乐用摆放着的鼓。载,通“置”,摆放、陈列。

(20) 用锡儛(xī wǔ):舞蹈采用干舞。锡儛,干舞。古代天子武舞的一种,舞者手执朱色盾牌(干),盾牌背面用锡箔(bó)作装饰,故称“锡儛”。儛,同“舞”。

(21) 儛溢员:舞蹈的队列排成圆形。溢,同“佾”,指队列。《汉书·礼乐志·郊祀歌》:“罗舞成八溢。”

(22) 先毛血而后用声:祭祀时,先奉献牲畜的毛和血,然后再演奏音乐。用声,即奏乐。《礼记·郊特牲》:“毛血告幽全之物也。告幽全之物者,贵纯之道也。”《礼记·祭统》:“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裸;声,莫重于升歌;武,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

(23) 正刑多隐:执行刑罚一般都在暗地里进行。正刑,执行刑罚。隐,暗地里、隐蔽。

(24) 亲戚多讳:君王的亲戚贵族犯了法,一般要加以隐讳而不说出去。古代有议贵之辟,执法从轻。讳,避忌,指有顾忌而不说某些话。

(25) 封禅于尚位:举行封禅祭礼时,君王要处于上位。尚,同“上”。

【译文】

推崇天道、效法商道而称王的,他所施行的“道”阳气兴盛,亲近亲密的人而崇尚仁爱质朴。所以立儿子作为王位继承人,要厚待一母所生的弟弟,妾可以凭借儿子的地位而得享富贵尊荣。举行冠礼时,由父亲给儿子取字而使他与小孩区别开来,举行婚礼时,新婚夫妇在新房里相对坐着进食。举行丧礼时,夫妇分别埋葬而不在一起合葬,举行祭礼时,先奉献生腥之肉以为祭品,宗庙中夫妻的神主之位分别以昭、穆的次序来加以排列区分。制定的爵位分为三等,士的俸禄分为两级。把天子祭祀天地的宫室和太庙建造成圆形,所建造的房屋高峻、宽大而呈现为圆形。祭器是圆形的,所用玉器的厚度为九分,串玉的丝绳分为五股,白色中掺杂着其他颜色。衣服的样式是上面宽大,帽子高而圆。鸾车的车盖高大,效法上天陈列的日月星辰形状制作而成,悬挂着四个铃铛。奏乐用摆放着的鼓,舞蹈采用干舞,舞蹈的队列要排成圆形。祭祀时,先奉献牲畜的毛和血,然后再演奏音乐。执行刑罚一般都在暗地里进行,君王的亲戚贵族犯了法,一般要加以隐讳而不说出去。举行封禅祭礼时,君王要处于上位。

主地法夏而王,其道进阴(1),尊尊而多义节(2)。故立嗣与孙,笃世子(3),妾不以子称贵号。昏冠之礼,字子以母别眇,夫妇同坐而食(4)。丧礼合葬,祭礼先亨(5),妇从夫为昭穆(6)。制爵五等,禄士三品(7)。制郊宫、明堂方,其屋卑污方(8)。祭器方,玉厚八分,白藻四丝。衣制下大(9),首服卑退(10)。鸾舆卑,法地周象(11),载垂二鸾(12)。乐设鼓(13),用纤施儛(14),儛溢方。先亨而后用声。正刑天法(15),封坛于下位(16)。

【注释】

(1) 进阴:崇尚阴柔。进,犹“尚”。苏舆注:“阳过矣,则进于阴。”

(2) 尊尊而多义节:尊重尊长的人而崇尚义行和节操。义节,犹“节义”,指节操与义行。

(3) “故立嗣与孙”二句:《公羊传》隐公元年何休注:“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春秋》法商从质,而此言“立嗣与孙”,是为周道,这是就文家之法而言的。世子,帝王或诸侯的正妻所生的长子,也叫太子。

(4) 夫妇同坐而食:夫妇在新房里并肩坐着进食。《礼记·郊特牲》:“共牢而食,同尊卑也。”《礼记·昏义》:“壻(xù)揖妇以入,共牢而食。”

(5) 祭礼先亨(pēnɡ):举行祭礼时,先奉献煮熟的祭品。亨,通“烹”,烧煮。“烹”为后出字,古代多借“亨”字以表其义。

(6) 妇从夫为昭穆:宗庙中妇人的神主之位跟丈夫的神主之位不区分左右。

(7) 禄士三品:士的俸禄分为三个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之分。

(8) 其屋卑污方:所建造的房屋低下而呈现为方形。卑污,卑下、低下。污,同“洼”,低洼、低下。

(9) 下大:下面宽大。

(10) 卑退:前面低而后面高。喻指人的地位越高而态度越谦卑。

(11) 法地周象:效法地上的各种物象制作而成。

(12) 载:刘师培云:“‘载’,疑衍文。”刘说是。

(13) 设:设置,陈列。

(14) 纤施儛:即旄舞,周代六种小舞之一,舞者手执旄牛尾以指麾(huī)。俞樾云:“此称为‘纤施’者,据《周书·王会篇》:‘楼烦以星施。’孔晁注:‘施所以为麾羽珥(ěr)。’然则纤施舞之即旄舞明矣。鲁公子尾字施父,亦可为证。”俞说可从。

(15) 正刑天法:执行刑罚就像上天一样公平。苏舆注:“执法称天而行,不避亲戚。孟子所谓瞽瞍(ɡǔ sǒu)杀人,执之而已。夫有所受之也。《左氏传》云‘大义灭亲’,皆是也。”苏说是。

(16) 封坛:同“封禅”。苏舆注:“《史记正义》:‘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服地之功,故曰禅。言禅者,神之也。’《后汉志》注:‘项威曰:除地为墠(shàn),后改墠为禅,神之矣。’此作‘坛’,疑尚是本字。‘坛’、‘墠’同。”苏说可从。

【译文】

推崇地道、效法夏道而称王的,他所施行的“道”崇尚阴柔,尊重尊长的人而崇尚义行和节操。所以立孙子作为王位继承人,要厚待正妻所生的长子,妾不能够凭借儿子的地位而得称尊贵之名。举行冠礼时,由母亲给儿子取字而使他与小孩区别开来,举行婚礼时,新婚夫妇在新房里并肩坐着进食。举行丧礼时,夫妇合葬在一起,举行祭礼时,先奉献煮熟的祭品,宗庙中妇人的神主之位跟丈夫的神主之位不区分左右。制定的爵位分为五等,士的俸禄分为三个等级。把天子祭祀天地的宫室和太庙建造成方形,所建造的房屋低下而呈现为方形。祭器是方形的,所用玉器的厚度为八分,串玉的丝绳分为四股,白色中掺杂着其他颜色。衣服的样式是下面宽大,帽子前面低而后面高。鸾车低矮,效法地上的各种物象制作而成,悬挂着两个铃铛。奏乐用陈列着的鼓,舞蹈采用旄舞,舞蹈的队列要排成方形。祭祀时,先奉献煮熟的祭品,然后再演奏音乐。执行刑罚就像上天一样公平,举行封禅祭礼时,君王要处于下位。

主天法质而王,其道佚阳,亲亲而多质爱(1)。故立嗣予子,笃母弟,妾以子贵。昏冠之礼,字子以父别眇,夫妇对坐而食。丧礼别葬,祭礼先嘉疏(2),夫妇昭穆别位。制爵三等,禄士二品。制郊宫、明堂,内员外椭(3),其屋如倚靡员椭(4)。祭器椭,玉厚七分,白藻三丝。衣长前袵(5),首服员转(6)。鸾舆尊盖,备天列象(7),垂四鸾。乐桯鼓(8),用羽龠儛(9),儛溢椭。先用玉声而后烹。正刑多隐,亲戚多赦(10)。封坛于左位。

【注释】

(1) 质爱:挚爱。质,同“挚”,至、极点的意思。苏舆注:“至亲无文。”苏说是。

(2) 祭礼先嘉疏:举行祭礼时,先奉献稻子以为祭品。嘉疏,祭祀用的稻子。疏,同“蔬”。《礼记·曲礼》:“稻曰嘉蔬。”郑玄注:“嘉,善也。稻,菰(ɡū)之属也。”

(3) 椭(tuǒ):狭长,长圆形。凡非正圆者,一般情况下,通称为椭圆。

(4) 其屋如倚靡员椭:所建造的房屋就像相连不绝的椭圆形。倚靡,苏舆注:“《汉书·司马相如传》‘离靡广衍’,颜注:‘离靡,谓相连不绝也。’倚靡,犹‘离靡’矣。”苏说是。离靡,相连不绝。

(5) 衣长前袵(rèn):衣服的前襟较长。袵,衣襟。

(6) 员转:正圆形。转,通“抟(tuán)”,圆形。《说文解字》:“抟,圜(yuán)也。”

(7) 备:具备。苏舆注:“备,疑作‘法’。”苏说亦可从。

(8) 桯(yínɡ)鼓:把鼓放置于楹柱之上。桯,通“楹”,屋柱。《礼记·明堂位》云“殷楹鼓”,郑玄注:“楹谓之柱,贯中上出也。”苏舆注:“此云‘桯鼓’,言鼓有器以举之,状若长几,置而不县也。”

(9) 羽龠(yuè)儛:古代的一种文舞,舞者手执雉羽和龠。羽,古代用野鸡毛做成的舞具。龠,古代管乐器名,竹制,六孔,长三尺。《诗经·邶风·简兮》:“左手执籥,右手秉翟(dí)。”《文献通考》卷一百四十四:“籥师,祭礼鼓羽籥之舞。”翟,古代乐舞所执之雉羽。

(10) 赦(shè):赦免。

【译文】

推崇天道、取法质朴而称王的,他所施行的“道”阳气兴盛,亲近亲密的人而崇尚没有文饰的挚爱。所以立儿子作为王位继承人,要厚待一母所生的弟弟,妾可以凭借儿子的地位而得享富贵尊荣。举行冠礼时,由父亲给儿子取字而使他与小孩区别开来,举行婚礼时,新婚夫妇在新房里相对坐着进食。举行丧礼时,夫妇分别埋葬而不在一起合葬,举行祭礼时,先奉献稻子以为祭品,宗庙中夫妻的神主之位分别以昭、穆的次序来加以排列区分。制定的爵位分为三等,士的俸禄分为两级。建造天子祭祀天地的宫室和太庙,里面是圆形的而外面是椭圆形的,所建造的房屋就像相连不绝的椭圆形。祭器是椭圆形的,所用玉器的厚度为七分,串玉的丝绳分为三股,白色中掺杂着其他颜色。衣服的前襟较长,帽子为正圆形。鸾车的车盖高大,仿照上天陈列的日月星辰形状制作而成,悬挂着四个铃铛。把鼓放置于楹柱之上来演奏音乐,舞者手执雉羽和龠来跳舞,舞蹈的队列要排成椭圆形。祭祀时,先用玉磬演奏音乐,然后再奉献煮熟的祭品。执行刑罚一般都在暗地里进行,君王的亲戚贵族犯了法,一般都赦免他们。举行封禅祭礼时,君王要处于左边的位置。

主地法文而王,其道进阴,尊尊而多礼文(1)。故立嗣予孙,笃世子,妾不以子称贵号。昏冠之礼,字子以母别眇,夫妻同坐而食。丧礼合葬,祭礼先秬鬯(2),妇从夫为昭穆。制爵五等,禄士三品。制郊宫、明堂,内方外衡(3),其屋习而衡(4)。祭器衡同,作秩机(5),玉厚六分,白藻三丝。衣长后袵,首服习而垂流(6)。銮舆卑,备地周象,载垂二鸾。乐县鼓(7),用万儛(8),儛溢衡。先烹而后用乐。正刑天法,封坛于右位(9)。

【注释】

(1) 礼文:礼节仪式。

(2) 祭礼先秬鬯(jù chànɡ):举行祭礼时,先奉献用黑黍和郁金草酿造的香酒。秬鬯,祭祀时灌地所用的以郁金草合黍酿造的酒,色黄而芳香。秬,黑黍。鬯,郁金草。

(3) 内方外衡:里面是正方形的而外面是长方形的。衡,同“横”,长方形。

(4) 其屋习而衡:所建造的房屋重叠相连而呈现为长方形。习,通“袭”,重叠。

(5) 秩机:卢文弨校云:“秩,疑作‘旋’。”卢说可从。旋机,古代观测天文的一种仪器。

(6) 垂流:即“垂旒”,古代帝王贵族冠冕上的装饰,用丝绳系玉下垂。流,同“旒”,古代帝王礼帽上悬垂的玉串。《白虎通义·绋(fú)冕篇》:“垂旒者,示不视邪……《礼器》云:‘天子麻冕朱绿藻,垂十有二旒者,法四时十二月也。诸侯九旒,大夫七旒,士爵弁(biàn)无旒。’”

(7) 县(xuán)鼓:悬挂着的鼓。县,即今之“悬”字。

(8) 万儛:古代用于宗庙祭祀的一种兼干羽、文武为一体的大型乐舞。儛,苏舆本作“舞”,他本皆作“儛”,根据上之文例,作“儛”是。《诗经·邶风·简兮》:“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毛传》曰:“以干羽为万舞,用之宗庙山川。”《疏》云:“万,舞名也。谓之万者……以万者舞之总名,干戚与羽籥皆是,故云以干羽为万舞。”“干”为武舞,“羽”为文舞,二者得兼,即为“万舞”。

(9) 右:旧本均作“左”,苏舆注:“左,当作‘右’。”惠栋校为“右”。本篇上段文字讲“主天法质而王”、“封坛于左位”,那么本段讲“主地法文二王”,不应仍然“封坛于左位”,惠校“左”为“右”是,今据正。

【译文】

推崇地道、取法文采而称王的,他所施行的“道”崇尚阴柔,尊重尊长的人而崇尚礼节仪式。所以立孙子作为王位继承人,要厚待正妻所生的长子,妾不能够凭借儿子的地位而得称尊贵之名。举行冠礼时,由母亲给儿子取字而使他与小孩区别开来,举行婚礼时,新婚夫妇在新房里并肩坐着进食。举行丧礼时,夫妇合葬在一起,举行祭礼时,先奉献用黑黍和郁金草酿造的香酒,宗庙中妇人的神主之位跟丈夫的神主之位不区分左右。制定的爵位分为五等,士的俸禄分为三个等级。建造天子祭祀天地的宫室和太庙,里面是正方形的而外面是长方形的,所建造的房屋重叠相连而呈现为长方形。祭器同样是长方形的,制作观测天文的旋机,所用玉器的厚度为六分,串玉的丝绳分为三股,白色中掺杂着其他颜色。衣服的后襟较长,帽子呈现为重叠的形状而前后垂旒。鸾车低矮,效法地上的各种物象制作而成,悬挂着两个铃铛。奏乐用悬挂着的鼓,舞蹈采用文、武结合的大型舞蹈,舞蹈的队列要排成长方形。祭祀时,先奉献煮熟的祭品,然后再演奏音乐。执行刑罚就像上天一样公平,举行封禅祭礼时,君王要处于右边的位置。

四法修于所故(1),祖于先帝(2),故四法如四时然,终而复始,穷则反本。四法之施,天符授圣人王法(3),则性命形乎先祖(4),大昭乎君王(5)。故天将授舜,主天法商而王,祖锡姓为姚氏(6)。至舜,形体大上而员首,而明有二童子(7),性长于天文(8),纯于孝慈。天将授禹,主地法夏而王,祖锡姓为姒氏。至禹,生发于背(9),形体长,长足肵(10),疾行先左,随以右(11),劳左佚右也(12),性长于行,习地明水。天将授汤,主天法质而王,祖锡姓为子氏。谓契母吞玄鸟卵生契(13),契生发于胸(14),性长于人伦。至汤,体长专(15),小足,左扁而右便(16),劳右佚左也,性长于天文(17),质易纯仁(18)。天将授文王,主地法文而王,祖锡姓姬氏。谓后稷母姜原履大人迹而生后稷(19),后稷长于邰土(20),播田五谷。至文王,形体博长,有四乳而大足,性长于地之势(21)。故帝使禹、皋论姓(22),知殷之德阳德也,故以子为姓;知周之德阴德也,故以姬为姓。故殷王改文,以男书子(23),周王以女书姬(24)。故天道各以其类动,非圣人孰能明之?

【注释】

(1) 四法修于所故:四种法度是遵循历史而产生的。四法,即指上文的商、夏、质、文而言。钱塘云:“其前当有脱文。”似是。修,刘师培云:“修,当作‘循’。”刘说是。循,遵循。所故,历史。

(2) 祖于先帝:从前代帝王那里继承下来的。祖,沿袭、继承。

(3) “四法之施”二句:四种法度的施行,由天帝降下祥瑞而把王法授予圣人。四法之施,旧本并作“四法之天施”,惠栋校乙为“施天”,“天施”二字乃传抄误倒。惠校读作“四法之施,天符授圣人王法”,文从字顺。今从惠校乙正。

(4) 性命形乎先祖:天性和命运在祖先那里已经表现出来了。形,表现、表露。

(5) 大昭乎君王:在他成为君王时就非常明显了。昭,明显、显著。

(6) 祖锡(cì)姓为姚氏:祖先被赐姓为姚氏。锡,通“赐”,赐给。

(7) 明有二童子:眼睛有两个瞳(tónɡ)仁。明,眼睛。童,通“瞳”,瞳仁。《艺文类聚》卷一一引《帝王世纪》云:“帝有虞氏姚姓也,目重瞳,故名重华,字都君。”

(8) 天文:关于天的道理,即天道。

(9) “至禹”二句:到了禹,他是从他母亲的背部生下来的。《淮南子·修务训》:“禹生于石。”高诱注:“禹母修己感石而生禹,拆胸而出。”董仲舒、高诱之说,皆为远古神话传说。

(10) 长足肵(qí):小腿和脚都很长。肵,通“踦(jǐ)”,足胫。

(11) “疾行”二句:《帝王世纪》云:“世传禹为偏枯,足不相过,至今巫称禹步是也。”《道藏·洞神八帝元变经》曰:“禹步者,盖是夏禹所为术,召役神灵之行步,以为万术之根源,玄机之要旨……详而验之,莫贤于先举左足,三步九迹。”正相印证。

(12) 佚:通“逸”,安逸、安闲。

(13) 谓契母吞玄鸟卵生契:据说汤之始祖契因为吞下燕子蛋而生下契。玄鸟,燕子。《诗经·商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史记·三代世表》:“《诗传》曰:‘汤之先为契,无父而生。契母与姊妹浴于玄丘水,有燕衔卵堕之,契母得,故含之,误吞之,即生契。’”

(14) 契生发于胸:契是从他母亲的胸部生下来的。《史记·楚世家》集解引干宝云:“简狄胸剖而生契。”董仲舒、干宝之说,皆为远古神话传说。生,旧本均作“先”,孙诒让云:“先,当作‘生’。上文说禹云:‘至于禹,生发于背。’”孙说是,今据正。

(15) 体长专:身体修长宽大。专,惠栋校作“博”,其说可从。博,宽大。

(16) 左扁(piān)而右便(biàn):左脚不灵活而右脚灵活。扁,枯小,喻指不灵活。便,灵便。

(17) 文:旧本均作“光”,苏舆注:“‘光’字疑衍。”王谟《汉魏丛书》本作“文”,是。今据王谟本校正。

(18) 易:平和。

(19) 谓后稷母姜原履大人迹而生后稷:据说周文王始祖后稷的母亲姜原踩到了天神的脚印而生下了后稷。后稷,姓姬名弃,周之先祖,舜时为农官,故号“后稷”。《白虎通义·姓名篇》:“周姓姬氏,祖以履大人迹生也。”大人,旧本均作“天”,董天工笺注本作“大人”,是。今据正。

(20) 邰(tái):古国名,相传为后稷之封地,故址在今陕西武功西南。

(21) 之:旧本均作“文”。“性长于地文势”,义不可解。苏舆注:“语疑有误。”是。案“之”、“文”形近,古本传抄之误也,今改正为“之”。“性长于地之势”,与上文“性长于天文”例正同。

(22) 皋(ɡāo):皋陶(yáo),偃(yǎn)姓,传说中的东夷部族首领,舜之臣,掌刑狱之事。

(23) 以男书子:因为是阳德而用代表阳性男子的“子”作为姓氏。

(24) 周王以女书姬:周代因为属阴德而用代表阴性女子的“姬”作为姓氏。

【译文】

四种法度是遵循历史而产生的,是从前代帝王那里继承下来的,所以它们就像春、夏、秋、冬四时那样,终了后又会重新开始,穷尽后又会回到起点。四种法度的施行,由天帝降下祥瑞而把王法授予圣人,那么他的天性和命运在祖先那里已经表现出来了,等到他成为君王时就非常明显了。所以上天将要把天下授予舜,推崇天道、效法商道而称王,他的祖先被赐姓为姚氏。到了舜,他的身体上面很大而头是圆形的,眼睛有两个瞳仁,他的本性精通天的道理,非常孝顺慈爱。上天将要把天下授予禹,推崇地道、效法夏道而称王,他的祖先被赐姓为姒氏。到了禹,他是从他母亲的背部生下来的,身材修长,小腿和脚都很长,快步走时先迈左脚,右脚随着向前走,这样他的左脚劳累而右脚安逸,他的本性擅长行走,熟悉地势、明白江河水性。上天将要把天下授予汤,推崇天道、取法质朴而称王,他的祖先被赐姓为子氏。据说汤之始祖契因为吞下燕子蛋而生下契,契是从他母亲的胸部生下来的,本性擅长于处理人伦关系。到了汤,他的身体修长宽大,脚较小,左脚不灵活而右脚灵活,这样他的右脚劳累而左脚安逸,他的本性精通天的道理,质朴平和而富有仁爱之心。上天将要把天下授予周文王,推崇地道、取法文采而称王,他的祖先被赐姓为姬氏。据说周文王始祖后稷的母亲姜原踩到了天神的脚印而生下了后稷,后稷在邰这个地方长大,并在田地里播种五谷。到了周文王,他的身体宽大修长,有四个乳房而且脚很大,他的本性精通地理形势。因此帝尧派夏禹和皋陶来讨论议定姓氏,知道殷代的德行属于阳德,所以把“子”作为姓氏;周代的德行属于阴德,所以把“姬”作为姓氏。因此殷人称王并改变制度,因为是阳德而用代表阳性男子的“子”作为姓氏,周代因为属阴德而用代表阴性女子的“姬”作为姓氏。所以上天的道理是事物各自按类别而行动,除了圣人,谁能明白这一点呢?

官制象天第二十四

【题解】

本篇论述了天子建立官制的道理。所谓“天之数,人之形,官之制,相参相得也”,董仲舒认为天数、人形与官制三者之间都是相通的。天子建立官制就是取象于天,以天为法,所谓“官制象天”即是此意。文中对“天之数,人之形,官之制”都做了相当细致的分析,并使之一一对应起来,从而在理论分析上体现出了较为严密的逻辑层次。本篇的内容亦构成了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者制官,三公(1)、九卿(2)、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3),凡百二十人,而列臣备矣。吾闻圣王所取,仪法天之大经(4),三起而成,四转而终(5),官制亦然者,此其仪与(6)!三人而为一选,仪于三月而为一时也;四选而止,仪于四时而终也(7)。三公者,王之所以自持也。天以三成时,王以三自持(8)。立成数以为植而四重之(9),其可以无失矣。备天数以参事,治谨于道之意也(10)。此百二十臣者,皆先王之所与直道而行也(11)。是故天子自参以三公,三公自参以九卿,九卿自参以三大夫,三大夫自参以三士(12)。三人为选者四重,自三之道以治天下,若天之四重(13),自三之时以终始岁也。一阳而三春(14),非自三之时与?而天四重之,其数同矣(15)。天有四时,时三月;王有四选,选三臣。是故有孟、有仲、有季(16),一时之情也;有上、有下、有中,一选之情也。三臣而为一选,四选而止,人情尽矣。人之材固有四选,如天之时固有四变也。圣人为一选,君子为一选,善人为一选,正人为一选(17),由此而下者,不足选也。四选之中,各有节也。是故天选四时,十二而天变尽矣(18)。尽人之变,合之天,唯圣人者能之,所以立王事也(19)。

【注释】

(1) 三公:辅助国君掌握军政大权的最高官员。周代的三公指太师、太傅、太保,西汉的三公则指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而到了东汉则以太尉(wèi)、司徒、司空为三公。

(2) 九卿:古代中央政府的九个高级官职,地位低于三公而高于大夫。周代的九卿指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kòu)、司空。汉代的九卿亦称“九寺”,指太常、光禄勋(xūn)、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lú)、宗正、大司农、少府。

(3) 元士:古代官名。周代称天子之士,以区别于诸侯之士。《礼记·王制》:“天子之元士视附庸。”《疏》:“按《周礼注》:‘天子之士所以称元者,异于诸侯之士也。’”

(4) 仪法天之大经:效法上天的常规。仪法,效法。大经,大法、常规、基本规律。法,旧本均作“金”,俞樾云:“‘金’字无义,此‘金’字乃‘法’字之误,言圣人所取者,无不仪法乎天之大经也。法,古文作‘佱’,因误作‘金’矣。”俞说是,今据正。

(5) “三起而成”二句:三个月合为一个季节,四季流转过后一年也就结束了。

(6) 仪:法度,标准。

(7) “三人而为一选”四句:冒广生曰:“一三为三,三三为九,三九为二十七,三二十七为八十一,此所谓三人为一选,仪于三月也;由公而卿而大夫而元士凡四重,此所谓四选而止,仪于四时也。”冒说是。选,量才授官,即从众多的人中选拔出优秀者。此处作量词,即把三个人作为一组来进行选拔,故曰“三人而为一选”。

(8) “三公者”四句:董天工笺注:“此乃申言设三公之义。王者以三公自持,犹天以三而成数,重之以四,则为十二,备天数以为治也。”董说可从。自持,扶持自己。时,旧本均作“之”,陶鸿庆云:“之,盖‘时’之误,即上所谓三月而成一时也。”陶说是,今据正。

(9) 立成数以为植而四重之:把三当做定数并作为基准,然后再经过四次重复选拔。成数,即定数。植,筑墙时树立在两端作为基准的木头,在这里引申为基准的意思。

(10) “备天数以参事”二句:用具备符合天数条件的官员来辅佐办事,这是对于治国之道谨慎的意思。参事,辅佐办事。参,辅佐。

(11) “此百二十臣者”二句:这一百二十个臣子,都是古代帝王能够与之一起遵循正道办事的人。《说苑·臣术篇》:“三公之事,常在于道也……九卿之事,常在于德也……大夫之事,常在于仁也。……列士之事,常在于义也。”苏舆注:“诸臣以道德相辅,愆谬(qiān miù)相纠,故云直道而行。”

(12) “是故天子自参以三公”四句:《白虎通义·封公侯篇》:“王者受命为天、地、人之职,故分职以示三公,各主其一,以効(xiào)其功。一公置三卿,故九卿也。天道莫不成于三:天有三光,日、月、星;地有三形,高、下、平;人有三等,君、父、师。故一公三卿佐之,一卿三大夫佐之,一大夫三元士佐之。天有三光,然后能遍照,各自有三法,物成于三,有始,有中,有终。明天道而终之也。”自参,辅佐自己。

(13) 天之四重:指上天以一年之中的春、夏、秋、冬四季循环往复。

(14) 一阳而三春:同一种阳气化为春季的三个月。三春,春季的三个月,农历正月称孟春,二月称仲春,三月称季春,合称三春。

(15) “而天四重之”二句:上天以一年之中的春、夏、秋、冬四季循环往复,君王经过四次重复选拔官员,二者在次数上是相同的。

(16) 是故有孟、有仲、有季:因此有孟、仲、季的区别。孟、仲、季,一年之中每一季度三个月的次序,第一个月称孟,第二个月称仲,第三个月称季。

(17) 正人:正直的人。

(18) “是故天选四时”二句:因此自然的变化是四季的循环往复,到了十二月则一年的变化就穷尽了。此二句,旧本均作“是故天选四堤,十二而人变尽矣”,苏舆注:“疑当云:‘天选四时,十二而天变尽矣。’”案“堤”为“时”之误,“人”为“天”之误,苏说是,今据正。

(19) “尽人之变”四句:《白虎通义·圣人篇》:“圣人者何?圣者,通也,道也,声也。道无所不通,明无所不照,闻声知情,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时合序,鬼神合吉凶。”以此而言,唯有圣人能会通天人之道,穷尽人情的变化而与天道相合,因此只有圣人能建立君王的大业。

【译文】

君王制定官制,设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总计一百二十人,这样群臣就都具备了。我听说圣明的君王所选取的,要效法上天的常规,上天的常规是三个月合为一个季节,四季流转过后一年也就结束了,官制也是如此,这就是它的法度吧!把三个人作为一组来进行选拔,是效法的三个月成为一季;官员经过四次选拔才停止,是效法的四季流转过后而一年结束。三公,是君王用以扶持自己的官员。上天用三个月构成一季,君王用三公来扶持自己。把三当作定数并作为基准,然后再经过四次重复选拔,一定会万无一失了。用具备符合天数条件的官员来辅佐办事,这是对于治国之道谨慎的意思。这一百二十个臣子,都是古代帝王能够与之一起遵循正道办事的人。因此天子用三公来辅佐自己,三公用九卿来辅佐自己,九卿各自用三个大夫来辅佐自己,三个大夫各自用三个士来辅佐自己。像这样把三个人作为一组来进行选拔而重复进行四次,用三人一选的方法来治理天下,就好像上天以一年之中的春、夏、秋、冬四季循环往复,并按三月一季的方式构成一年一样。同一种阳气化为春季的三个月,这不正是三个月构成一季吗?上天以一年之中的春、夏、秋、冬四季循环往复,君王经过四次重复选拔官员,二者在次数上是相同的。一年有四季,一季有三个月;君王有四次选拔,每一次有三个臣子可供选拔。因此有孟、仲、季的区别,这是一季之中的实际情况;有上、中、下的区别,这是在一次选拔之中臣子政绩的实际情况。三个臣子构成一组进行选拔,经过四次选拔而终止,每个人的情况就都了解清楚了。人的材质本来有四种选择,就像天的时节本来就有四种变化一样。圣人是一种选择,君子是一种选择,善人是一种选择,正直的人是一种选择,从这里再往下的,在材质方面就不值得再去选择了。四种选择之中,各有自己的节度。因此自然的变化是四季的循环往复,到了十二月则一年的变化就穷尽了。穷尽人情的变化,又与天道相契合,只有圣人能做到这一点,所以也只有圣人才能够建立君王的大业。

何谓天之大经?三起而成日(1),三日而成规(2),三旬而成月(3),三月而成时,三时而成功(4)。寒暑与和,三而成物(5);日月与星,三而成光;天地与人,三而成德。由此观之,三而一成,天之大经也,以此为天制。是故礼三让而成一节(6),官三人而成一选:三公为一选,三卿为一选,三大夫为一选,三士为一选,凡四选三臣,应天之制,凡四时之三月也。是故其以三为选,取诸天之经(7);其以四为制,取诸天之时;其以十二臣为一条,取诸岁之度(8);其至十条而止,取诸天之端(9)。

【注释】

(1) 三起:指早、中、晚三个时间段。

(2) 规:古代的时间单位,相似于现在所说的“周”。

(3) 旬:十天。

(4) 三时而成功:三季而完成事功。这里是指春生、夏长、秋收而言,作物经过这三个季节而获得收成。冬季则万物凋敝,所谓“冬藏”也。

(5) “寒暑与和”二句:寒冷、炎热、温和,这三种温度使万物成长。

(6) 礼三让而成一节:礼仪经过三度谦让而成为一个节度。《淮南子·天文训》:“天地三月而为一时,故祭祀三饭以为礼,丧纪三踊以为节,兵革三军以为制。”

(7) 取诸天之经:取法于上天的常规。诸,相当于“之于”。

(8) “其以十二臣为一条”二句:把十二个臣子条贯为一个系列,是取法于一年的月数。条,条贯。

(9) 取诸天之端:旧本均作“取之天端”,钱塘云:“当作‘取诸天之端’。”据上文例,钱说是,今据正。端,端绪、要点、根本。

【译文】

什么叫做上天的常规?早上、中午、晚上这三者组成一日,三日组成一规,三旬组成一月,三月组成一季,三季而完成事功。寒冷、炎热、温和,这三种温度使万物成长;太阳、月亮、星辰,这三者产生光明;天、地、人,这三者成就德行。从这些看来,三种事物能完成一种事功,这就是上天的常规,我们可以把这一点当做上天的制度。因此礼仪经过三度谦让而成为一个节度,官制是把三个人作为一组来进行选拔:三公是一选,三卿是一选,三大夫是一选,三士是一选,总共经过四次选拔而每一次选拔三个臣子,这是对应于上天的制度,一年总共四季而每一季有三个月。因此官制把三个人作为一组来进行选拔,这是取法于上天的常规;把经过四次选拔作为制度,这是取法于上天的季节数;把十二个臣子条贯为一个系列,这是取法于一年的月数;选拔官员到成个系列为止,这是取法于上天的端绪。

何谓天之端?曰: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己。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1),天之数也。天数毕于十,王者受十端于天,而一条之率(2),每条一端以十二臣(3),如天之每终一岁以十二月也。十者天之数也,十二者岁之度也。用岁之度,条天之数,十二而天数毕。是故终十岁而用百二十月,条十端亦用百二十臣,以率被之(4),皆合于天。其率三臣而成一慎(5),故八十一元士为二十七慎,以持二十七大夫;二十七大夫为九慎,以持九卿;九卿为三慎,以持三公;三公为一慎,以持天子。天子积四十慎,以为四选,选一慎三臣(6),皆天数也。是故以四选率之,则选三十人,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数也。以十端率之(7),十端积四十慎,慎三臣,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数也。以三公之劳率之(8),则公四十人,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数也。故散而名之为百二十臣,选而宾之为十二长(9),所以名之虽多,莫若谓之四选十二长。然而分别率之,皆有所合,无不中天数者也。

【注释】

(1) 毕:完毕,结束。

(2) 一条之率(lǜ):君王将十个端绪条贯为不同的系列并使之成为一定的计算标准。率,通“律”,标准、规格,也可理解为计算的意思。

(3) 臣:旧本均作“时”,苏舆注:“时,疑当作‘臣’。”惠栋校作“臣”。苏说、惠校是,今据正。

(4) 以率被之:按一定的标准加起来进行计算。被,加。

(5) 其率三臣而成一慎:它的计算标准是三个臣子组成一慎。慎,数量单位。惠栋疑“慎”乃“植”之讹,钟肇鹏《春秋繁露校释》案:“本文以‘植’为计量臣下之单位,三臣为一‘植’,与上文‘立成数以为植’前后相应。”惠、钟之说亦可通,聊备一说。

(6) 选一慎三臣:选拔的单位是一慎而其中包括三个臣子。

(7) 以十端率之:旧本均误作“以十端四选”,俞樾云:“上文‘是故以四选率之’,此当云‘以十端率之’。‘四选’二字,涉上而误。”俞说是,今据正。

(8) 劳:通“僚”,僚属、属官。

(9) 选而宾之为十二长:通过选拔而敬称为三公、九卿。宾,尊敬、敬重。十二长,即指三公、九卿。

【译文】

什么是上天的端绪呢?回答是:上天有十个端绪,十个端绪之外就没有别的了。天是一个端绪,地是一个端绪,阴是一个端绪,阳是一个端绪,火是一个端绪,金是一个端绪,木是一个端绪,水是一个端绪,土是一个端绪,人是一个端绪,全部总计有十个端绪而结束,这是上天的数目。上天的数目到十结束,君王就从上天那里接受这十个端绪,并将它们条贯为不同的系列而使之成为一定的计算标准,每个端绪里都把十二个臣子条贯为一个系列,就好像上天将十二个月作为一年的终始之数一样。十是上天的数目,十二是一年的月数。用一年的月数,条贯成为上天的数目,到十二时天的数目也就结束了。因此完成十年要用一百二十个月,条贯十个端绪也要用一百二十个臣子,按一定的标准加起来进行计算,这些都是合乎天的数目的。它的计算标准是:三个臣子组成一慎,因此八十一位元士就是二十七慎,用来扶持二十七位大夫;二十七位大夫是九慎,用来扶持九卿;九卿是三慎,用来扶持三公;三公是一慎,用来扶持天子。天子积聚四十慎,以此来进行四次选拔,选拔的单位是一慎而其中包括三个臣子,这些都是天的数目。因此按照四次选拔的方式来计算官员,那么每次选拔三十人,三乘以四为十二,总计一百二十人,这也是天的数目。按照十个端绪来加以计算,十个端绪共积聚四十慎,一慎之中包括三个臣子,三乘以四为十二,总计一百二十人,这也是天的数目。按照三公的僚属来加以计算,那么每一位公有四十个僚属,三乘以四为十二,总计一百二十人,这也是天的数目。因此分散开来而称为一百二十个臣子,通过选拔而敬称为十二长,所以名称虽然很多,还不如叫做四选十二长。然而对他们分开来加以计算,都有相合的地方,没有不与天的数目相符合的。

求天数之微,莫若于人(1)。人之身有四肢,每肢有三节,三四十二,十二节相持,而形体立矣;天有四时,每一时有三月,三四十二,十二月相受(2),而岁数终矣(3);官有四选,每一选有三人,三四十二,十二臣相参,而事治行矣。以此见天之数,人之形,官之制,参相得也(4)。人之与天,多此类者,而皆微忽(5),不可不察也。

【注释】

(1) “求天数之微”二句:探求天数的奥秘,没有比在人身上探求能更好说明的。微,微妙,奥秘。本书《人副天数》:“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人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

(2) 十二月相受:十二个月相互承接。受,承接。

(3) 岁数终:一年的时间就结束了。《周礼·春官·大史》:“中数曰岁,朔数曰年。”

(4) 参(sān)相得:三者相互补充完成。参,即指天之数、人之形、官之制三者而言。参相得,殿本、卢本、凌本、苏本均误作“相参相得”,宋本作“参相得”,是,今从宋本。

(5) 微忽:微妙。

【译文】

探求天数的奥秘,没有比在人身上探求能更好说明的。人的身体有四肢,每段肢体有三节,三乘以四为十二,十二节相互支持,人的形体就树立起来了;上天有四季,每一季有三个月,三乘以四为十二,十二个月相互承接,一年的时间就结束了;官制是要经过四次选拔,每一次选拔有三个人,三乘以四为十二,十二个臣子相互辅佐,政事就能够推行了。从这些就可以看出天的数目、人的形体,官的制度,三者是相互补充完成的。人事与天道,大多是这一类的,它们都很相似并且很微妙,人不可以不明察。

天地之理,分一岁之变以为四时,四时亦天之四选已(1)。是故春者少阳之选也,夏者太阳之选也,秋者少阴之选也,冬者太阴之选也。四选之中,各有孟、仲、季,是选之中有选,故一岁之中有四时,一时之中有三长(2),天之节也。人生于天而体天之节,故亦有大小厚薄之变,人之气也(3)。先王因人之气,而分其变以为四选(4)。是故三公之位,圣人之选也;三卿之位,君子之选也;三大夫之位,善人之选也;三士之位,正直之选也。分人之变以为四选,选立三臣(5),如天之分岁之变以为四时,时有三节也。天以四时之选与十二节相和而成岁(6),王以四位之选与十二臣相砥砺而致极(7),道必极于其所至,然后能得天地之美也。

【注释】

(1) 四时亦天之四选已:四季也就是上天的四种选择。已,同“矣”。

(2) 三长:指孟、仲、季而言。

(3) 气:气质。

(4) 分其变以为四选:区分人的气质的不同变化而进行四次选拔。分其变,区分人的气质变化。

(5) 选立三臣:每次都以三个臣子作为单位进行选拔。

(6) 与:各本皆有,苏本独脱,应有“与”字。

(7) 相砥砺(dǐ lì)而致极:相互磨炼而达到政治上的最高境界。砥砺,磨炼。致极,达到最高境界。

【译文】

天地的道理,把一年的变化分为四季,四季也就是天的四种选择。因此春季是少阳的选择,夏季是太阳的选择,秋季是少阴的选择,冬季是太阴的选择。四次选择之中,各自又有孟、仲、季的分别,这就是选择之中又有选择了,因此一年之中有四季,一季之中有孟、仲、季三长,这是上天的节度。人是上天产生出来的而其本身也体现了天的节度,因此也有大小、厚薄的变化,这是人的气质。古代的君王根据人的气质,区分出它的不同变化而进行四次选拔。因此三公的位置,是圣人的选择;三卿的位置,是君子的选择;三大夫的位置,是善人的选择;三士的位置,是正直之人的选择。区分出人的气质的不同变化而进行四次选拔,每次都以三个臣子作为单位进行选拔,就好像上天把一年的变化分为四季一样,每一季都有孟、仲、季三个阶段。上天由四季的选择划分与十二个阶段的相互调和而构成一年,君王则依靠四种官位的选拔和十二个臣子的相互磨炼而达到政治上的最高境界。为政之道必须达到最高境界,然后才能够得到天地间的美好事物。

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第二十五

【题解】

本篇从两个不同的角度阐明天子受命于天。而天选择天子的标准是:“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其根据是:“天之立王,以为民也。”论证了汤武伐桀纣的正义性,得出“天命靡常”、“有道伐无道,此天理也”的结论。

尧、舜何缘而得擅移天下哉(1)?《孝经》之语曰(2):“事父孝,故事天明。”事天与父同礼也。今父有以重予子(3),子不敢擅予他人,人心皆然。则王者亦天之子也,天以天下予尧、舜,尧、舜受命于天而王天下(4),犹子安敢擅以所重受于天者予他人也(5)。天有不以予尧、舜渐夺之(6),故明为子道,则尧、舜之不私传天下而擅移位也,无所疑也。

【注释】

(1) 何缘:何故,由于什么原因。

(2) 《孝经》之语曰:下引文见《孝经·感应章》。事,事奉。明,明白。

(3) 以重予子:把继承嫡系大宗的重任交给儿子。重,指继承祖、父作大宗的重任。《公羊传》庄公二十四年何休注:“继重得为大宗,旁统者为小宗。”

(4) 王(wànɡ)天下:统治天下。王,称王、统治。

(5) 犹子安敢擅以所重受于天者予他人也:这就像儿子怎么敢擅自把从上天那里接受的重任交给别人一样。苏舆注:“受于天,疑当作‘受于父’。”苏说可从。

(6) 渐夺:逐渐夺取,逐渐断绝。渐,王谟本、董天工笺注本均作“斩”,苏舆注:“渐,官本云他本作‘斩’,是。尧、舜均不传子,故云斩夺之。言天所以斩夺之,必有其故。”说亦可通,聊备于此,以资参详。

【译文】

尧、舜因为什么缘故,可以擅自把天下移交给别人呢?《孝经》上有句话说:“事奉父亲竭尽孝心,就会明白事奉上天的道理。”事奉上天与事奉父亲的礼节是一样的。如果现在父亲要把继承嫡系大宗的重任交给儿子,儿子不敢擅自把这个重任交给别人,人们的心理都是这样的。那么君王也是上天的儿子,上天把天下交给尧、舜,尧、舜从上天那里接受任命而统治天下,这就像儿子怎么敢擅自把从上天那里接受的重任交给别人一样。上天不让尧、舜把天下传给他们自己的儿子,因此明白了做儿子的道理,那么对于尧、舜不私自把天下传授给他们的儿子而是把天子之位移交给别人,就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

儒者以汤、武为至圣大贤也,以为全道、究义、尽美者,故列之尧、舜,谓之圣王(1),如法则之。今足下以汤、武为不义,然则足下之所谓义者,何世之王也?曰:弗知。弗知者,以天下王为无义者耶?其有义者而足下不知耶?则答之以神农。应之曰:神农之为天子,与天地俱起乎?将有所伐乎?神农有所伐,可;汤、武有所伐,独不可,何也?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2)”。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诗》云(3):“殷士肤敏,祼将于京,侯服于周,天命靡常。”言天之无常予,无常夺也。故封泰山之上,禅梁父之下(4),易姓而王,德如尧、舜者,七十二人(5)。王者,天之所予也;其所伐,皆天之所夺也(6)。今唯以汤、武之伐桀、纣为不义,则七十二王亦有伐也,推足下之说,将以七十二王为皆不义也。故夏无道而殷伐之,殷无道而周伐之,周无道而秦伐之,秦无道而汉伐之。有道伐无道,此天理也(7),所从来久矣,宁能至汤、武而然耶?

【注释】

(1) “儒者以汤、武”三句:全道,指全面完整的道,即符合规律,这是从求真方面讲的。究义,彻底的义,这是从伦理方面讲的,符合善的原则。尽美,达到最美,这是从艺术方面讲的。《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三者表达了真、善、美三方面的追求。三方面都好的为圣王,认为汤、武与尧、舜都一样是圣王。

(2) “天之生民”四句:源出《荀子·大略》:“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董仲舒在这里以“王”为“君”。

(3) 《诗》云:下引文见《诗经·大雅·文王之什》,此处引文顺序有所颠倒,《诗经》作:“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殷士肤敏,祼将于京。”殷族士人穿着殷服参加周人京师祭祀活动。天命没有亲属,有德者就是上天佑助的对象。

(4) “故封泰山”二句:《孝经纬·钩命决》:“封于泰山,考绩燔燎(liǎo),禅于梁父,刻石纪号。”

(5) 七十二人:《管子·封禅》:“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

(6) “王者”四句:天没有固定支持谁的意思,当上王,就是天给予的,被王所讨伐取代的,就是被天剥夺的。胜负是上天决定的。

(7) 此天理也:天理的标准不同,有以臣伐君为不义者,董仲舒以“有道伐无道”为义。因此,对于汤、武伐桀、纣有两种不同的看法,而董仲舒认为是符合义的。

【译文】

儒者认为商汤王、周武王是伟大的圣贤,是真、善、美三方面都很完美的人,所以把他们与尧、舜并列,称他们为圣王,而效法他们。现在您认为商汤王、周武王是不义的君王,那么您认为正义的,是哪一朝代的君王呢?您回答:不知道。您所说的不知道,是认为天下的君王都是不义的呢?还是天下有正义的君王,只不过您不知道呢?您就拿神农来回答。我接下来可以说:神农当天子,是与天地同时开始的呢?还是接替别人做的呢?神农接替别人做天子,是可以的;唯独商汤王、周武王接替别人做天子,就不可以了,这是为什么?而且,“上天生养人民,并不是为了君王;而上天设立君王,是为了人民”。所以君王的德行足以使人民生活安乐的,上天就把天下交给他;君王的恶行足以伤害人民的,上天就从他那里把天下夺取下来。《诗经》上说:“殷商的子孙俊美而敏捷,在周京参与祭祀,都服从周朝,可见天意并不总是在一家一姓啊!”说的是上天并不总是把天下交给哪一姓,也不总是要从哪一姓那儿把天下夺取过来。所以在泰山上面、梁父下面举行封禅典礼,改换朝代而称王,德行像尧、舜一样的,共有七十二人。称王的人,是上天要把天下交给他;他所征伐的,也是上天要把天下夺取下来。现在唯独认为商汤王、周武王征伐夏桀和商纣是不义的,那么上面所说的七十二王也征伐过,按您的说法推论,就会认为七十二王都是不义的了。所以夏朝的君主无道,殷朝的君主就取代了他;殷朝的君主无道,周朝的君主就取代了他;周朝的君主无道,秦朝的君主就取代了他;秦朝的君主无道,汉朝的君主就取代了他。有道的君主取代无道的昏君,这是天理,已经由来很久了,怎么会直到商汤王、周武王才这样呢?

夫非汤、武之伐桀、纣者,亦将非秦之伐周、汉之伐秦,非徒不知天理,又不明人礼。礼,子为父隐恶。今使伐人者,而信不义(1),当为国讳之,岂宜如诽谤者?此所谓一言而再过者也(2)。君也者,掌令者也,令行而禁止也。今桀、纣令天下而不行,禁天下而不止,安在其能臣天下也?果不能臣天下,何谓汤、武弑?

【注释】

(1) 信:确实,的确。

(2) 一言而再过者:一句话犯了两个错误。这两个错误,一指误认伐人者为不义,二指没有为国讳。

【译文】

那些认为商汤王、周武王征伐夏桀、商纣不对的人,也会认为秦朝征伐周朝、汉朝征伐秦朝是不对的,这不仅仅是不懂得天理,也是不明白做人的礼节。按礼节,做儿子的应该为父亲隐瞒过错。现在假设征伐别人的人确实是不义的,就应当为国家避讳而不谈论这件事,怎么可以像诽谤的人那样?这就是所谓说一句话而犯了双重错误的例子。君王,是执掌命令的人,他的命令应该得到执行而禁令应该得到遵守。现在夏桀、商纣向天下颁布命令却没人执行,颁布禁令却没人遵守,怎么能够认为他们能使天下人臣服呢?如果夏桀、商纣确实不能使天下人臣服,怎么能够说商汤王、周武王是弑君呢?

服制第二十六

【题解】

本篇以服饰制度为主要线索,论述了不同等级的人在饮食、宫室、畜产、衣服等社会资源分配方面的不同规定,提出“无其爵,不敢服其服”、“无其禄,不敢用其财”的原则,从而表明了人们在贵贱等级方面存在着差别。

率得十六万口三分之(1),则各度爵而制服(2),量禄而用财(3)。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畜产人徒有数(4),舟车甲器有禁(5)。生有轩冕(6)、服位(7)、贵禄(8)、田宅之分,死有棺椁(9)、绞衾(10)、圹袭之度(11)。虽有贤才美体,无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赀(12),无其禄,不敢用其财。天子服文有章,夫人不得以燕、以飨庙,将军、大夫不得以燕、以飨庙,官吏以命,士止于带缘(13),散民不敢服杂采(14),百工商贾不敢服狐貉(15),刑余戮民不敢服丝玄、乘马(16),谓之服制。

【注释】

(1) 率得十六万口三分之:钱塘云:“上有脱文,此首二句亦与《服制》无涉。”杨树达《春秋繁露札记》曰:“《爵国篇》言:‘率得十六万口三分之,如大国口军三。’错简在此,而‘口’误为‘国’。”此句与上、下文均无涉,钱、杨之说当是。口,旧本均误作“国”,今据惠栋及董天工本校正。另,由于本句为《爵国篇》错简于此,故暂不出译,译文可详参《爵国篇》。

(2) 度爵而制服:根据爵位而制作相应的服饰。

(3) 量禄而用财:根据俸禄而使用相应的财货。

(4) 畜产人徒:家畜禽兽和侍卫仆役。

(5) 舟车甲器有禁:车船、用器有一定的限度。禁,限度。甲器,苏舆注:“甲器,当作‘用器’,《王制》所谓‘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也’。苏说可从,“甲”、“用”二字乃形近而误。

(6) 轩冕:轩车和冕服。这里是指古代卿大夫的官位和爵禄。“冕”下,旧本均有“之”字,惠栋、冒广生皆校去“之”字,惠、冒二校是,今据删。

(7) 服位:服饰和地位。

(8) 贵禄:俸禄,爵禄。《管子·立政篇》作“谷禄”。

(9) 棺椁(ɡuǒ):棺材和套在棺外的外棺。古代棺木有两重,内曰棺,外曰椁。

(10) 绞衾(qīn):入殓时包裹尸体的束带和单被。绞,敛(liàn)尸所用的束带。衾,覆盖尸体的单被。

(11) 圹(kuànɡ)袭:坟墓。卢文弨校曰:“袭,疑是‘垄(lǒnɡ)’字。”卢说是。

(12) 赀(zī):通“资”,资财、钱财。

(13) “天子服文有章”五句:此数句,旧本错讹甚多,不可卒读。诸本各家之说皆不甚的当,今参合诸本诸家之校说而更加订正,以成校正之文,希使文从字顺。天子服文有章,天子穿着有文采的衣服。文、章,皆为花纹的意思。夫人不得以燕以飨庙,夫人闲居时不能够穿着有文采的衣服、也不能够穿着有文采的衣服来招待别人和参加庙祭。燕,燕居,即闲居。飨,用酒食招待别人。庙,参加庙祭。命,命服,指古代帝王按照等级赐给公、卿、大夫、士等不同爵位的衣服。士止于带缘,士只能束带而装饰衣服的边缘。

(14) 散民不敢服杂采:平民不能穿着带有红、紫杂色之类有文采的衣服。散民,平民。杂采,带有红、紫杂色之类有文采的衣服。

(15) 百工商贾(ɡǔ)不敢服狐貉(hé):工匠、商人不能穿着用狐皮、貉皮做成的衣服。百工,指各种工匠。商贾,商人。狐貉,皆为贵重毛皮,古代用来制作官服。

(16) 刑余戮(lù)民不敢服丝玄(xūn)、乘马:受过刑罚和正在服刑的人不能穿着用丝绸做成的衣服、不能乘坐马车。刑余戮民,受过刑罚和正在服刑的人。丝玄,用丝绸做成的衣服。玄,黑色。,浅赤色。《礼记·礼器》:“士玄衣裳。”玄衣裳皆用丝绸制成,是士穿着的服装。

【译文】

各人根据爵位而制作相应的服饰,根据俸禄而使用相应的财货。饮食有一定的分量,衣服有一定的制度,房屋有一定的规模,家畜禽兽和侍卫仆役有一定的数目,车船、用器有一定的限度。活着的时候,轩车、冠冕、服饰、职位、俸禄、田地、住宅都有一定的分别,死了以后,棺木、衣被、坟墓也有一定的规矩。即使有贤明的才干和俊美的容貌,没有相应的爵位,就不能穿相应爵位的衣服;即使家庭富裕、钱财众多,没有相应的俸禄,就不能使用相应的财货。天子穿着有文采的衣服,夫人闲居时不能够穿着有文采的衣服、更不能够穿着有文采的衣服来招待别人和参加庙祭,将军与大夫闲居时不能够穿着有文采的衣服、也不能够穿着有文采的衣服来招待别人和参加庙祭,一般的官员穿着命服,士只能束带而装饰衣服的边缘,平民不能穿着带有红、紫杂色之类有文采的衣服,工匠、商人不能穿着用狐皮、貉皮做成的衣服,受过刑罚和正在服刑的人不能穿着用丝绸做成的衣服、不能乘坐马车,这就是关于服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