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闵公为庄公庶子,即位时年幼(估计不到八岁),在位仅二年即为庆父指使的大夫所弑,为春秋十二公中寿命最短者。庄公逝世后,季友按庄公遗命立世子般,仅两月后般被公子庆父派人杀死,庆父出奔,闵公即位后庆父归国,又弑闵公,再次出奔到莒国。后公子友将僖公托付给齐桓公,桓公派高子将南阳之甲拥立僖公,随后鲁国派大臣以财货从莒国换回庆父,庆父惧罪自杀,方平定了鲁国之乱。齐国介入鲁内乱前,其大夫仲孙来鲁国聘问,回国后对齐桓公分析当时鲁国局势说“不去庆父,鲁难未已”,后来演化为成语“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即是对鲁国这段动荡历史的简明写照。在这场内乱中,最大的义理,仍是“亲亲相隐”与“君臣之义”间的张力。
【经】元年,春,王正月。
【传】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1]。孰继?继子般也。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2],因狱有所归[3],不探其情而诛焉[4],亲亲之道也。恶乎归狱?归狱仆人邓扈乐。曷为归狱仆人邓扈乐?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子般执而鞭之。庄公死,庆父谓乐曰:“般之辱尔,国人莫不知,盍弑之矣?”使弑子般,然后诛邓扈乐,而归狱焉。季子至而不变也[5]。
【注释】
[1]继弑君,不言即位:即先君被弑,嗣君不言即位,参见庄公“元年春,王正月”条传文。此处被弑之人为“子般”,属于未逾年君,《春秋》以为,未逾年君被弑,嗣君当隐痛之,同于成君被弑,故不书闵公之即位。
[2]既而不可及:指弑君之事已成,无可挽救。
[3]狱有所归:即罪有所归。后文之“归狱”亦是归罪之意。
[4]情:实情。
[5]季子至而不变:季子闻子般被弑,从家至朝。“变”同“辨”,庆父归罪于邓扈乐,季子不辨其真伪。《公羊传》认为,弑君已是既成事实,且罪有所归,季子不追究庆父的弑君之罪,是符合亲亲之道的。(然而这一点后世多有争论。)
【译文】
【经】元年,春,王正月。
【传】公为何不言“即位”?继承被弑的先君,嗣君不言即位。继承谁?继承子般。谁弑杀了子般?是庆父。先前杀公子牙,仅因其有弑君的动机,而季子不免其罪,庆父是真弑君,为何不诛杀庆父?仅有动机而不免其罪,是阻止恶行。弑君既成,不可挽回,因为罪有所归,不探寻实情而诛杀替罪者,是符合亲亲之道的。是怎么归罪的?归罪于车夫邓扈乐。为何归罪于车夫邓扈乐?鲁庄公在世时,邓扈乐曾在宫中淫乱,子般捉住并鞭打了他。庄公去世了,庆父对邓扈乐说:“般侮辱过你,国人没有不知道的,何不弑杀他?”庆父唆使其弑杀子般,然后诛杀邓扈乐,而归罪于他。季子赶到后,心中明白,不辨其真伪。
【经】齐人救邢。
【译文】
【经】齐人救援邢国。
【经】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译文】
【经】夏,六月,辛酉,安葬我君庄公。
【经】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洛姑[6]。
【经】季子来归[7]。
【传】其称季子何[8]?贤也[9]。其言来归何[10]?喜之也[11]。
【注释】
[6]公及齐侯盟于洛姑:案庆父弑子般后,畏罪出奔齐国。季子为安定社稷,将闵公托付于齐桓公,故有洛姑之盟。
[7]季子来归:即从洛姑之盟归国。
[8]其称季子何:案《春秋》名例,当称“公子友”,如前之“公子友如陈”,今书“季子”,故发问。
[9]贤也:公子友为洛姑之盟,有托君安国之贤。又案《春秋》名例,称字足以贤之,此处不称“公子季友”而称“季子”者,因之后齐国的“高子”有定鲁之功(参见闵公二年“冬,齐高子来盟”条),此处公子友与高子同称“子”,以明高子定鲁,本于季子洛姑之盟。
[10]其言来归何:案洛姑之盟,虽是季子之功,毕竟是闵公参与的,应以君为重,案例当书“公至自洛姑”。此处不书“公至”,反书“季子来归”,故而发问。
[11]喜之也:季子来归则君安国定,故喜之而书其“来归”。
【译文】
【经】秋,八月,公及齐侯在洛姑结盟。
【经】季子归来。
【传】称公子友为季子是为何?因为他有贤德。经书“来归”是为何?是因喜而书。
【经】冬,齐仲孙来[12]。
【传】齐仲孙者何?公子庆父也。公子庆父,则曷为谓之齐仲孙?系之齐也[13]。曷为系之齐?外之也[14]。曷为外之?《春秋》为尊者讳[15],为亲者讳[16],为贤者讳[17]。子女子曰[18]:“以春秋为《春秋》[19],齐无仲孙[20],其诸吾仲孙与?
【注释】
[12]齐仲孙:公子庆父于庄公三十二年奔齐,今自齐还鲁,后又弑闵公。此处称之为“齐仲孙”者,“仲”为庆父之字,案“孙以王父字为氏”之制,庆父后人方以“仲孙”为氏,此处称“齐仲孙”,是从后言之,以孙辈之氏指代庆父。
[13]系:系属。
[14]外之:即绝庆父公族之氏,将其视为外国人。案庆父弑子般,出奔当绝,不该再回鲁国,鲁国亦不当受之,故绝外之。
[15]《春秋》为尊者讳:尊者,指鲁闵公。闵公后被庆父所弑,则此处不该接受庆父,故为闵公避讳之。
[16]亲者:指季子。季子为庆父母弟,是亲者。
[17]贤者:亦指季子,因其有阻止公子牙弑君,定国安邦之贤。
[18]子女子:《公羊传》著于竹帛前的先师。
[19]以春秋为《春秋》:前一春秋,泛指列国史书。后一《春秋》指孔子据列国史记所著之《春秋》。
[20]齐无仲孙:此言孔子据列国史记作《春秋》,此间无有言齐国有仲孙氏者,只有鲁国有仲孙氏,由此推断“齐仲孙”指的是公子庆父。
【译文】
【经】冬,齐仲孙来到我国。
【传】齐仲孙是谁?是公子庆父。是公子庆父,那么为何要称之为齐仲孙?是将他系属于齐国。为何要系属于齐国?是绝外他。为何要绝外他?是因《春秋》为尊者避讳,为亲者避讳,为贤者避讳。子女子说:“孔子以列国春秋作《春秋》,其中齐国没有仲孙氏,大概是我国的仲孙氏吧。”
【经】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21]。
【注释】
[21]齐人迁阳:阳为小国。齐人迁之,实为灭之,齐有迁取王封之罪。参考庄公十年“三月,宋人迁宿”条。
【译文】
【经】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徙了阳国。
【经】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22]。
【传】其言吉何[23]?言吉者,未可以吉也[24]。曷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三年矣[25],曷为谓之未三年?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26]。其言于庄公何?未可以称宫庙也[27]。曷为未可以称宫庙?在三年之中矣。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28]。
【注释】
[22]禘(dì):案何休之意,禘为宗庙大祭,毁庙、未毁庙之主,以及功臣皆祭于太祖庙,五年举行一次,若遇国君之丧,则废之。此时鲁有庄公之丧,本不应举行禘祭,闵公“心惧于难,务自尊大,以厌其祸”,故提早举行禘祭。又考虑到庄公之丧未除,其主不可以入太庙,又单独在庄公庙祭之,故经书“吉禘于庄公”。值得注意的是,《公羊传》及何休所言的“禘祭”,与《礼》、《左氏》及郑玄的说法不同,不可以彼例此。
[23]其言吉何:案“禘”为祭名,不需别言“吉禘”,故发问。
[24]未可以吉:案祭礼属于吉礼,丧礼属于凶礼,礼制中有“吉凶不相干”的原则,丧中不应行禘祭,故云“未可以吉”。值得注意的是,“未可以吉”包括太庙中的禘祭,以及庄公庙中的禘祭。何休以为,若仅是庄公庙不得禘祭,书“禘于庄公”即可,而经书“吉禘于庄公”,则是举重的书法,表明两处皆不得行禘祭。
[25]三年矣:此指鲁庄公于三十二年薨,此时为闵公二年,已经跨入第三年了。
[26]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此为礼制中对于三年丧期限之规定。二十五月,则是整整两年,再加一个月,进入第三年,故为三年之丧。庄公三十二年,八月,公薨,至此只有二十二个月,故云“未三年也”。
[27]未可以称宫庙也:宫庙,指庄公之庙。案礼制,三年丧毕,方入庙。此时庄公之丧未满,不可以鬼神事之,不能入庙,故经不书“庄宫”而书“庄公”。
[28]不三年:即不行满三年丧。
【译文】
【经】夏,五月,乙酉,为庄公行吉禘之礼。
【传】经为何言“吉”?言“吉”,是表明太庙与庄公庙都不可以进行吉祭。为什么不可以进行吉祭?三年丧期未满。现在已经是鲁庄公去世后的第三年,为何说未满三年?三年之丧,实际上是二十五个月。经言“于庄公”,是为什么?此时还不能称之为“庄宫”。为什么不能称为“庄宫”?因为还在三年丧期之中。为何记录为庄公行吉禘礼?是讥刺。讥刺什么?讥刺这是不行满三年丧的开端。
【经】秋,八月,辛丑,公薨。
【传】公薨何以不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二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缓追逸贼[29],亲亲之道也。
【注释】
[29]缓追逸贼:缓慢追赶弑君贼,使其逃逸。《公羊传》以为,庆父为季子母兄,在弑君已为既定事实的情况下,季子缓追逸贼,是符合亲亲之恩的。然而弑君贼未讨,故闵公不书葬。
【译文】
【经】秋,八月,辛丑,公薨没。
【传】为何不书公薨没之地?是隐痛公。隐痛什么?他是被弑杀的。谁弑杀了公?是庆父。先前杀死公子牙,因其有弑君的动机,季子不赦免他,庆父连弑二君,为何不诛杀他?有弑君动机而不赦免之,是阻止恶行。弑君已成,不可追及,缓慢追赶弑君贼,使之逃逸,是符合亲亲之道的。
【经】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30]。
【注释】
[30]夫人姜氏孙于邾娄:夫人姜氏,指哀姜,即鲁庄公夫人。内讳奔言孙。哀姜与公子庆父、公子牙私通,并参与了弑杀子般、闵公,此处是畏罪出奔至邾娄国。
【译文】
【经】九月,夫人姜氏遁至邾娄国。
【经】公子庆父出奔莒[31]。
【注释】
[31]公子庆父出奔莒:案《春秋》之例,君弑贼不讨,则弑君贼不复见。庆父为弑君贼,此处复见者,是为了说明季子的“缓追逸贼”。
【译文】
【经】公子庆父出奔到了莒国。
【经】冬,齐高子来盟。
【传】高子者何[32]?齐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33]。然则何以不名?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34],设以齐取鲁,曾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35],立僖公而城鲁,或曰自鹿门至于争门者是也[36],或曰自争门至于吏门者是也[37]。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
【注释】
[32]高子者何:案《春秋》名例,大夫称名氏,未有称氏而言“子”者,故而发问。
[33]我无君也:当时鲁闵公被弑,僖公未立,故言我无君也。又案《春秋》之义,君不使乎大夫,鲁无君,故不书“齐侯使高子来盟”,否则身份不等。
[34]旷年无君:整年无国君。此是夸张的书法,庄公、子般同一年死,闵公则享国两年,之后僖公便立,非是旷年无君。此是表明三君接连死去,无异于“旷年无君”。
[35]南阳:齐国之邑。
[36]鹿门:鲁南城东门。争门:据《说文解字》当作“浄门”,为鲁城北门。
[37]吏门:《春秋大事表》以为当是“史门”,为鲁城西门。
【译文】
【经】冬,齐国的高子前来结盟。
【传】高子是什么人?是齐国的大夫。为何不说他是受齐侯的派遣?因为我国此时没有君主。然则为何不书高子之名?是欢喜他的到来。为何欢喜?他来是整饬我国的政治局面的。整饬我国的政治局面是怎么回事?庄公去世,子般被弑,闵公被弑,三个国君死后,我国多年无君,假设以齐国之力,想要夺取鲁国,竟可不用兴兵,凭言语就行了。齐桓公派高子率领南阳的甲兵,拥立僖公而修葺鲁城。有人说,从鹿门至于争门是高子所修,有人说是从争门到吏门是高子所修。鲁国人至今以此为美谈,说仍然想念高子。
【经】十有二月,狄入卫。
【译文】
【经】十二月,狄攻入了卫国都城。
【经】郑弃其师。
【传】郑弃其师者何?恶其将也。郑伯恶高克,使之将,逐而不纳,弃师之道也[38]。
【注释】
[38]弃师之道也:郑伯厌恶高克,又无驱逐的借口,故使之将兵,却不召回,后军士逃亡,逼迫高克出奔。虽然目的是为了逐高克,结果造成军队逃亡,故书“弃师”,以此谴责郑伯之弃众。
【译文】
【经】郑国遗弃了自己的军队。
【传】郑国为何要遗弃自己的军队?是厌恶其将领。郑伯厌恶高克,使其将兵,将其驱赶出境而不让归国,这是遗弃军队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