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文公为僖公之子,在位十八年而薨,嗣君子赤被宣公弑杀,夫人姜氏回到齐国。根据“三世”理论,文公为“所闻世”之始。
此篇主要的义理,是文公不能守礼,导致鲁国君道开始崩坏,权力下移。具体来说,二年“作僖公主”条,见文公欲久丧而不能;“大事于大庙,跻僖公”条,见其乱宗庙之序;又“公子遂如齐纳币”条,见其居丧娶妻;四年“逆妇姜于齐”条,见其娶于大夫,失婚姻之制;六年闰月而朝庙,失礼宗庙。文公之不孝失德,导致诸侯不肯与之结盟,见七年“扈之会”条。又不能制臣下,见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条。
此外,“子叔姬”、“毁泉台”诸条中体现的亲属间的容隐,“晋人纳接菑”条中的“大夫不得专废置君”等皆为重要的义理。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译文】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君位。
【经】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译文】
【经】二月,癸亥,朔日,发生了日食。
【经】天王使叔服来会葬[1]。
【传】其言来会葬何?会葬,礼也[2]。
【注释】
[1]叔服:即王子虎,叔服为字,案名例,天子上大夫称字。此处不称“王子虎”而称“叔服”者,何休以为,当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子弟多居权位,《春秋》以不书“子”、“弟”的方式(子,表明是先君之子;弟,表明是今君之弟,皆以亲疏录之),讥刺天子诸侯“专任亲亲”。此处不书“王子虎”,即不言其“王子”之身份。具体来说,周天子不书“子弟”,如天王母弟则称五十伯仲之字,如王季子;天王庶长兄则称且字,如王札子;一般之王子,则依大夫名例,如叔服。鲁国降周天子一等,言“子”而不言“弟”。其他诸侯国,则可言“子弟”,因“一国失贤轻”。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不书“子弟”,针对的是在位之“子弟”,不适用于去世、被杀、出奔的情况,因为一旦去世或出奔,则已丧失权位,故得言“子弟”,如“王子虎卒”,“天王杀其弟年夫”,“王子瑕奔晋”,“公弟叔肸卒”等。
[2]会葬,礼也:此处指参加鲁僖公之葬礼。案会葬,属于常事不书之范围,此处书者,因鲁文公不肖,诸侯莫肯会葬,天子独使叔服来会葬,故特录天子之恩,责诸侯之薄。
【译文】
【经】天王派遣叔服来会葬。
【传】经为何言“来会葬”?会葬,是合礼的。
【经】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译文】
【经】夏,四月,丁巳,安葬我们的国君僖公。
【经】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
【传】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3]。
【注释】
[3]加我服也:服,指朝祭之服。案礼制,诸侯有善行,则天子赐以衣服,以彰其德。然文公刚即位,未有功德,天子赐服,属于赏罚不明。
【译文】
【经】天王派遣毛伯来颁赐给我君加恩的诏命。
【传】“锡”是什么意思?是颁赐的意思。颁赐什么诏命?加赐我君衣服的诏命。
【经】晋侯伐卫。
【译文】
【经】晋侯伐击卫国。
【经】叔孙得臣如京师。
【译文】
【经】叔孙得臣出使去京师。
【经】卫人伐晋。
【译文】
【经】卫人伐击晋国。
【经】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
【译文】
【经】秋,公孙敖与晋侯在戚地相会。
【经】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4]。
【注释】
[4]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kūn):髡,楚成王。商臣,成王之子,此处弑君自立,是为楚穆王。国君对于世子而言,有父之亲,有君之尊。有世子弑君,则为之痛心疾首。故经书“世子”明父子之亲,书“其君”明君臣之义,又责臣子当讨贼。案时月日例,弑君例日,世子弑君,大违纲常,若发生在诸夏之国,则《春秋》不忍书日。此处是夷狄子弑父,故忍书日。
【译文】
【经】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杀了他的国君髡。
【经】公孙敖如齐[5]。
【注释】
[5]公孙敖如齐:公孙敖如齐,是为文公娶于齐,行纳采之礼。
【译文】
【经】公孙敖出使去了齐国。
【经】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
【译文】
【经】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与秦师在彭衙合战,秦师败绩。
【经】丁丑,作僖公主[6]。
【传】作僖公主者何?为僖公作主也。主者曷用?虞主用桑,练主用栗。用栗者,藏主也。作僖公主何以书?讥。何讥尔?不时也[7]。其不时奈何?欲久丧而后不能也[8]。
【注释】
[6]作僖公主:为鲁僖公作神主。案古人之观念,人死后,灵魂尚存于世,然需要有一寄托之物,此即为神主。神主之形制,何休云:“主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具体来说,分为两种,一为虞主,用桑木制成;一为练主,用栗木制成。虞指虞祭,是亲人下葬之后举行的安神祭,此时所用的神主即为虞主。练,指亲人去世一周年所举行的小祥祭,此时埋虞主于两阶之间,而用练主。练主又称吉主,刻而谥之,藏于庙室,后人当供奉之。此条之“作僖公主”,指的是练主。
[7]不时也:即不合时宜。案礼,练祭当在第十三个月,僖公卒于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此是文公二年二月,已逾期,故云“不时也”。
[8]欲久丧而后不能也:案礼制,三年之丧,实际上是二十五个月。鲁文公想要服丧三十六个月,至第十九个月练祭,此为“欲久丧”。后不能坚持久丧,故此时实为第十五个月,就作练主,后仍依二十五个月的标准服丧,此为“后不能也”。鲁文公如此变乱礼制,属于失礼鬼神,案时月日例,失礼鬼神例日。
【译文】
【经】丁丑,制作僖公的神主。
【传】作僖公的神主是什么意思?是为僖公作神主。用什么制作神主?虞主用桑木,练主用栗木。用栗木制作的神主,是藏到宗庙中的神主。制作僖公的神主,为何记录?是讥刺。讥刺什么?不合时宜。怎么不合时宜?文公想要延长丧期,后来又不能坚持到底。
【经】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
【传】此晋阳处父也,何以不氏[9]?讳与大夫盟也[10]。
【注释】
[9]何以不氏:与公结盟者,是晋国大夫阳处父,阳为氏,处父为名。案名例,大夫书名氏,此处仅书“处父”,故而发问。
[10]讳与大夫盟也:结盟双方地位必须平等,故鲁君与大夫结盟则有耻,需要避讳,通常是不书“公”字,如庄公二十二年“及齐高傒盟于防”。此处是鲁文公亲自前往晋国,欲与晋侯结盟,晋侯不与之盟,而使阳处父与之结盟,则耻深,《春秋》讳之亦深。故书“晋处父”者,好像“处父”即是晋侯之名,属于失爵而称名,如同“邾娄仪父”失爵称字一般。值得注意的是,《春秋》讳文而不没实,仍能看出是公与大夫结盟。首先,若真得晋君而盟,则不需去掉“公”字。其次,若真是鲁国微者之盟,应当书时,此条书日,则仍是公与晋国大夫结盟之辞。此外,不书在结盟地点,不书公之归国,亦是深为文公讳耻。
【译文】
【经】三月,乙巳,与晋处父结盟。
【传】这是晋国的阳处父,为何不书其氏?是为公避讳与大夫结盟。
【经】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敛。
【译文】
【经】夏,六月,公孙敖会同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在垂敛结盟。
【经】自十有二月不雨[11],至于秋七月。
【传】何以书?记异也。大旱以灾书,此亦旱也,曷为以异书?大旱之日短而云灾,故以灾书。此不雨之日长而无灾,故以异书也。
【注释】
[11]自十有二月不雨:从十二月开始,不下雨。
【译文】
【经】从去年十二月到今年秋七月,未下雨。
【传】为何记录此事?是记录异象。大旱是以灾害记录,此处也是干旱,为何以异象记录?大旱持续时间短,但害物,所以书“灾”。此处不下雨的时间长却没有害物,所以以异象记录。
【经】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12]。
【传】大事者何?大祫也[13]。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14],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15]。五年而再殷祭[16]。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17]。
【注释】
[12]跻僖公:跻,升也。在宗庙祭祀中,将僖公的神主升于闵公之上。案文公为僖公之子,因僖公为闵公庶兄,故升僖公于闵公之上。
[13]大祫(xiá)也:祫为宗庙之大祭,将历代先君之神主,分别昭穆,供奉在太祖庙中祭祀。太祖之主东向,昭南向,穆北向。案礼制,丧中不行禘、祫之祭,故闵公二年经书“吉禘于庄公”以讥之。此处不讥吉祫者,从闵公二年之例而省文。
[14]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案礼制,诸侯五庙,太祖庙不毁,其余四庙,亲过高祖则毁其庙,藏其主于太祖庙中。毁庙之主本藏于太祖庙中,至祫祭时取出,陈列于太祖庙,接受供奉,故曰“陈”。
[15]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未毁庙之主,即高祖、曾祖、祖父、父之神主。四亲各自有庙,今陈于太庙,是从外而来,故曰“升”。
[16]五年而再殷祭:殷,盛也。殷祭,指禘祭与祫祭。因禘祫比四时之祭盛大,故称为“殷祭”。禘、祫皆每隔五年举行一次,故云“五年而再殷祭”。
[17]先祢(ní)而后祖也:祢,父也。文公将僖公升于闵公之上,是先父而后祖,故属于“逆祀”。传文以父祖比喻僖公与闵公的关系,因僖公是继承闵公之君位,按照“为人后者为之子”的原则,僖公算是闵公之子。如此则《公羊传》以为闵公与僖公是异昭穆,文公逆祀是颠倒昭穆。何休则认为,文公逆祀,非昭穆之逆,闵公与僖公是兄弟,昭穆相同,文公逆祀,是在同一昭穆的前提下,将僖公之主升于闵公之上。二说不同。
【译文】
【经】八月,丁卯,在太庙中举行大事,升僖公之主于闵公之上。
【传】大事指什么?是大祫。大祫是什么?是合祭。合祭是怎么样的?将毁庙之神主陈列在太祖庙中,未毁庙的神主也移入,在太祖庙中共享祭祀。是每隔五年举行一次的大祭祀。“跻”是什么意思?是升的意思。升僖公之主于闵公之上,为何记录?是讥刺。讥刺什么?讥刺逆祀。为何是逆祀?将祢置于祖之前。
【经】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译文】
【经】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击秦国。
【经】公子遂如齐纳币。
【传】纳币不书[18],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19],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婚[20]。吉禘于庄公讥[21],然则曷为不于祭焉讥[22]?三年之恩疾矣,非虚加之也。以人心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于娶焉讥?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为吉者主于己[23],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于此焉变矣[24]。
【注释】
[18]纳币不书:纳币(订婚聘礼)是婚礼之常,属于常事不书的范围。
[19]娶在三年之外:正式迎娶在文公四年“逆妇姜于齐”,是在三年丧外。
[20]三年之内不图婚:案婚礼有六个步骤,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亲迎为正式之迎娶,之前皆为图婚。三年之丧,属于凶礼,娶亲属于吉事,吉凶不相干,故三年不图婚。
[21]吉禘于庄公讥:此指闵公二年“吉禘于庄公”,丧中不当举行禘礼,故《春秋》书“吉”以讥之。
[22]然则曷为不于祭焉讥:此指上条“大事于大庙”是丧中举行祫祭,为何不书“吉”以讥之。
[23]其为吉者主于己:此指婚娶是自身之吉事,祭祀犹有念及先人之意。
[24]宜于此焉变矣:变,变恸哭泣。何休云:“有人心念亲者,闻有欲为己图婚,则当变恸哭泣矣,况乃至于纳币成婚哉。”
【译文】
【经】公子遂去齐国纳币。
【传】纳币例所不书,此处为何书?是讥刺。讥刺什么?讥刺居丧期间娶亲。迎娶之事在三年丧期之外,为何还要讥刺丧中娶妻?三年之内,不能图计婚娶。闵公吉禘于庄公,《春秋》讥刺之,那么为何不在文公行祫祭时讥刺?孝子服丧三年以报答父母之恩,心情沉痛,这不是虚加的,而是认为人心都有的。以为人心都有沉痛报恩之心,那么为何独独讥刺丧中娶亲?娶亲是大吉之事,还不是一般的吉事。娶亲之为吉事,吉在己身,认为只要有良知的人,在他人提及自己的婚事时,就应该悲恸哭泣,何况自己图计纳币成婚。
【经】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
【译文】
【经】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同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击沈国,沈国溃散。
【经】夏,五月,王子虎卒。
【传】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25]。
【注释】
[25]新使乎我也:王子虎,即叔服。新使乎我,指文公元年“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叔服来会葬,则有恩于鲁,又在僖公葬后三年内去世,《春秋》为报恩,故书其卒。会葬称“叔服”,此处称“王子虎”,参见彼条注释[1]。
【译文】
【经】夏,五月,王子虎去世了。
【传】王子虎是什么人?是天子的大夫。鲁国之外的大夫,《春秋》例不书卒,此处为何书卒?因为新近天子派他来参加了僖公的葬礼。
【经】秦人伐晋。
【译文】
【经】秦人伐击晋国。
【经】秋,楚人围江。
【译文】
【经】秋,楚人包围了江国都城。
【经】雨螽于宋。
【传】雨螽者何?死而坠也。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26]。
【注释】
[26]为王者之后记异也:何休以为,蝗虫死而坠地,是宋国内娶,妃党争强,群臣相残贼之象。宋国为王者之后,故为其记异。
【译文】
【经】蝗虫如雨一般落在宋国。
【传】下雨一般落蝗虫是什么意思?是蝗虫死了坠落下来。为何记录此事?是记录异象。鲁国之外的异象,例所不书,此处为何记录?是为王者之后记录异象。
【经】冬,公如晋。
【经】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译文】
【经】冬,公去了晋国。
【经】十二月,己巳,公与晋侯结盟。
【经】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
【传】此伐楚也,其言救江何[27]?为谖也[28]。其为谖奈何?伐楚为救江也。
【注释】
[27]此伐楚也,其言救江何:此年秋,楚人围江,故晋国救之。然非直接救援江国,而是伐击楚国,迫使楚人退兵,并未前往江国救援。此处“伐楚救江”的书法甚为奇怪,如出兵本为救江与伐楚前后两事,当书“晋阳处父帅师救江,伐楚”;若出兵是为了救江,却不得已先伐楚(好比是先取道楚国,楚国不肯,故伐之),当先言“救江”以“致其意”,书“晋阳处父帅师救江。晋阳处父帅师伐楚”;如果出兵本为伐楚,后生事救江,当书“晋阳处父帅师伐楚,遂救江”。此处与上述三种书法都不同,故而发问。
[28]为谖(xuān)也:谖,诈也。即不直接救援江国,却伐击楚国,迫使楚人退兵,这不算真正救援江国,而是使诈。
【译文】
【经】晋阳处父帅师伐击楚国救援江国。
【传】这里实际上只伐击了楚国,经为何书救援江国?因为这是使诈。使诈是怎么回事?伐击楚国,是为了救援江国,应当直接救援江国。
【经】四年,春,公至自晋。
【译文】
【经】四年,春,公从晋国归来。
【经】夏,逆妇姜于齐。
【传】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略之也[29]。高子曰[30]:“娶乎大夫者[31],略之也。”
【注释】
[29]略之也:案《春秋》之中,鲁国迎娶夫人,有“逆女”与“夫人至”两个步骤。如宣公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此处因文公娶女于齐国大夫,故省略文辞,将“逆女”与“夫人至”共文,书“逆妇姜于齐”。
[30]高子:《公羊传》著于竹帛前的先师。
[31]娶乎大夫者:案诸侯以下之婚姻,应门当户对。大夫之女卑贱,不可以奉宗庙,故略之。
【译文】
【经】夏,从齐国迎接妇姜。
【传】经文书“逆妇姜于齐”是为何?是简略文辞。高子说:“文公娶大夫之女,所以简略文辞。”
【经】狄侵齐。
【译文】
【经】狄侵责齐国。
【经】秋,楚人灭江。
【译文】
【经】秋,楚人灭亡了江国。
【经】晋侯伐秦。
【译文】
【经】晋侯伐击秦国。
【经】卫侯使甯俞来聘。
【译文】
【经】卫侯派遣甯俞来鲁国聘问。
【经】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32]。
【注释】
[32]夫人风氏:此为鲁僖公之母。
【译文】
【经】冬,十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没了。
【经】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33]。
【传】含者何?口实也[34]。其言归含且赗何?兼之。兼之,非礼也[35]。
【注释】
[33]王使荣叔归含且赗(fènɡ):荣叔,天子之上大夫。归,馈。含,殡敛时置于死者口中之物,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碧,士以贝。赗,以车马束帛助主人送葬。且,兼辞也。此处鲁有成风之葬,故周天子派遣荣叔馈赠含与赗。
[34]口实也:口中填实之物。何休云:“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缘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
[35]兼之,非礼也:含,是臣子之职。成风之丧,周天子只需归赗即可,归含,则是至尊者行至卑之事,故此处不称“天王”,而贬称“王”,以见其非礼。
【译文】
【经】五年,春,王正月,王派遣荣叔馈赠含与赗。
【传】含是什么?是死者口中填实之物。经言“归含且赗”是为何?是表明含与赗兼而有之。兼有,是非礼的,因为归含是非礼的。
【经】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
【传】成风者何?僖公之母也。
【译文】
【经】三月,辛亥,安葬我国的小君成风。
【传】成风是什么人?是僖公的母亲。
【经】王使召伯来会葬[36]。
【注释】
[36]王使召伯来会葬:会葬,即参加葬礼。此时成风已经下葬,故此处属于会葬不及时,失礼,故不称“天王”而称“王”。
【译文】
【经】王派遣召伯来参与成风的葬礼。
【经】夏,公孙敖如晋。
【译文】
【经】夏,公孙敖出使去了晋国。
【经】秦人入鄀。
【译文】
【经】秦人攻入了鄀国都城。
【经】秋,楚人灭六。
【译文】
【经】秋,楚人灭亡了六国。
【经】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译文】
【经】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去世了。
【经】六年,春,葬许僖公。
【译文】
【经】六年,春,安葬许僖公。
【经】夏,季孙行父如陈。
【译文】
【经】夏,季孙行父出使去陈国。
【经】秋,季孙行父如晋。
【译文】
【经】秋,季孙行父去晋国聘问。
【经】八月,乙亥,晋侯讙卒。
【译文】
【经】八月,乙亥,晋侯讙去世了。
【经】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37]。
【注释】
[37]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此是鲁文公派遣公子遂前往晋国会葬。案礼,他国诸侯去世,当使大夫吊丧,诸侯亲往会葬。晋襄公生时,文公数次如晋,此时却不自往会葬,非礼也。
【译文】
【经】冬,十月,公子遂前往晋国,安葬晋襄公。
【经】晋杀其大夫阳处父。
【经】晋狐射姑出奔狄。
【传】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38]?射姑杀也。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39]?君漏言也。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40],阳处父谏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于是废将。阳处父出,射姑入,君谓射姑曰:“阳处父言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射姑怒,出刺阳处父于朝而走。
【注释】
[38]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案《春秋》之中,记录一大夫被杀,另一大夫出奔,表明两人有亲,恐被殃及,故而出奔。此处阳处父与狐射姑非同姓,故而发问。
[39]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案《春秋》之例,称国以杀,是君杀大夫之辞;大夫相杀,则称人以杀,如文公九年“晋人杀其大夫先都”。此处是大夫相杀,却称国而杀,故而发问。
[40]将:何休云:“谓作中军大夫。”国君漏言,致使大夫被杀,罪责在国君,故经文称国以杀。
【译文】
【经】晋国杀了他的大夫阳处父。
【经】晋狐射姑出奔到狄。
【传】晋国杀了他的大夫阳处父,那么狐射姑为何要出奔?是射姑杀的阳处父。射姑杀的,那么为何称国以杀?因为国君晋襄公漏言了。国君漏言是怎么回事?国君将要使射姑为中军大将,阳处父进谏道:“射姑,民众不喜欢他,不可用他为将。”于是未任用他。阳处父出,射姑入。国君对射姑说:“阳处父说:‘射姑,民众不喜欢他,不可用他为将。’”射姑怒,出去在朝中刺杀了阳处父就逃走了。
【经】闰月不告月[41],犹朝于庙。
【传】不告月者何?不告朔也。曷为不告朔?天无是月也。闰月矣,何以谓之天无是月?非常月也。犹者何?通可以已也。
【注释】
[41]闰月不告月:告月,即告朔。天子于岁终,由太史向诸侯颁布下一年十二个月的历令及政务,诸侯藏之于太庙。至每月朔日,诸侯至太庙,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诸侯北面受之,此为告月之礼。告月完毕,朝见四亲庙(即高祖、曾祖、祖父、父之庙),此为朝庙之礼。然而闰月非常月,无告月之礼,因而也就没有朝庙之礼。此处文公于闰月朝庙,则是非礼。
【译文】
【经】闰月不行告月之例,仍旧朝见祖庙。
【传】“不告月”是什么意思?是不行告朔之礼。为何不告朔?天没有这个月,这个月是闰月。为何说天没有这个月?这个月,不是常月。“犹”是什么意思?与可以停止的意思相通。
【经】七年,春,公伐邾娄。
【经】三月,甲戌,取须朐。
【传】取邑不日[42],此何以日?内辞也,使若他人然[43]。
【经】遂城郚[44]。
【注释】
[42]取邑不日:案时月日例,取邑例时,一月而再取邑,则书日。此处仅取一邑,故而发问。
[43]使若他人然:即好像是公伐邾娄,后退兵归国;三月,甲戌,他人攻取了须朐邑。案《春秋》之中,取邑为小恶,不需要避讳,此处为文公避讳者,下文扈之盟,文公不见序,缘此取邑之故。盟不见序,为大恶,故此处为之深讳。
[44]遂城郚:何休云:“主书者,甚其生事困极师众。”
【译文】
【经】七年,春,公伐击邾娄国。
【经】三月,甲戌日,攻取须朐邑。
【传】取邑例不书日,此处为何书日?是为内(鲁国)避讳的文辞,好像取须朐是他人所为。
【经】公于是修筑郚城。
【经】夏,四月,宋公王臣卒[45]。
【注释】
[45]宋公王臣卒:王臣杀无罪大夫(即僖公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故不书葬。又案时月日例,大国之君卒书日,此处书月者,因其内娶之故。
【译文】
【经】夏,四月,宋公王臣去世了。
【经】宋人杀其大夫。
【传】何以不名[46]?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47]。
【注释】
[46]何以不名:不名,即不书被杀大夫之名。案名例,大夫称名氏。又案大夫相杀之例,亦书被杀大夫之名氏,故而发问。
[47]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参见僖公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条。
【译文】
【经】宋人杀了他们的大夫。
【传】为何不书被杀大夫之名?宋国三世没有大夫,因为三世皆娶大夫女为妻。
【经】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眛以师奔秦。
【传】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敌也[48]。此晋先眛也,其称人何[49]?贬。曷为贬?外也。其外奈何?以师外也[50]。何以不言出[51]?遂在外也[52]。
【注释】
[48]敌也:敌,匹敌,此处指代未分出胜负。案偏战之例,当书“某日,某及某战于某地,某师败绩”。此处秦人、晋人未分胜负,故不书“师败绩”。
[49]其称人何:案《春秋》之例“将尊师众称某率师,将尊师少称将,将卑师少称人”。先眛是晋国大夫,属于“将尊”,本当书“晋先眛帅师”或“晋先眛”,此处却书“晋人”,故而发问。
[50]以师外也:即率领军队外逃。何休以为,晋侯要以无功当诛,故先眛出兵时就怀有二心,有功则还,无功则持师出奔。令狐之战,未分胜负,先眛便以师奔秦。
[51]何以不言出:即经书“奔”,未书“出奔”。
[52]遂在外也:遂,生事之辞,此处指代以师奔秦。先眛在境外生事,故不言“出”字。
【译文】
【经】戊子,晋人与秦人战于令狐。晋先眛带领军队投奔秦国。
【传】这是偏战,为何不言“师败绩”?因为双方匹敌(未分胜负)。这里是晋国的先眛,经书“晋人”是为何?是贬抑他。为何贬抑?因为外逃。外逃是怎么回事?是率领军队外逃。经文为何不言“出”字?因为先眛生事在境外。
【经】狄侵我西鄙。
【译文】
【经】狄侵入我国西部边境。
【经】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
【传】诸侯何以不序[53]?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54]。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55],使与公盟也。
【注释】
[53]诸侯何以不序:案《春秋》之例,会盟需按照国之大小序列诸侯,此处仅书“诸侯”,未详细序列,故而发问。
[54]公失序也:鲁文公失去了序列的资格,即诸侯不肯与文公结盟。此因文公有恶行,如前之欲久丧而不能,跻僖公逆祀,攻取邾娄国之须朐邑等。
[55]眣(méi)晋大夫:眣,使眼色。诸侯不肯与文公结盟,故使晋国大夫与之结盟。此为奇耻大辱,故《春秋》为鲁国避讳,不列序诸侯,不书大夫之名,好像是扈之盟的详情已不得而知。
【译文】
【经】秋,八月,公会同诸侯、晋大夫在扈地结盟。
【传】为何不序列诸侯?大夫为何不书名?因为公失去了序列的资格。公失去序列的资格是怎么回事?诸侯不肯与公结盟,给晋国大夫使了眼色,使之与公结盟。
【经】冬,徐伐莒[56]。
【注释】
[56]徐伐莒:案徐、莒两国共同灭亡了杞国(夏之后),蔑视先圣法度。故《春秋》于僖公十五年将徐国视为夷狄(参见“楚人败徐于娄林”条)。莒国为同恶,故此处再次狄徐,以此来狄莒。
【译文】
【经】冬,徐国伐击莒国。
【经】公孙敖如莒莅盟。
【译文】
【经】公孙敖去莒国结盟。
【经】八年,春,王正月。
【译文】
【经】八年,春,王正月。
【经】夏,四月。
【译文】
【经】夏,四月。
【经】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译文】
【经】秋,八月,戊申,天王(周襄王)驾崩。
【经】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
【译文】
【经】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同晋赵盾,在衡雍结盟。
【经】乙酉,公子遂会伊雒戎,盟于暴。
【译文】
【经】乙酉,公子遂会同伊雒戎,在暴地结盟。
【经】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57]。丙戌,奔莒。
【传】不至复者何?不至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如京师何?遂公意也[58]。何以不言出?遂在外也[59]。
【注释】
[57]不至复:即未至京师而返回。实际上公孙敖安居国内,不受文公的差遣。
[58]遂公意也:顺遂公的旨意。君不可使臣,为大恶,故为文公避讳,顺遂文公之意,书“公孙敖如京师”,不使君命壅塞,以此正君臣之义。
[59]遂在外也:即生事(指奔莒)在境外。案公孙敖安居国内,并未出使,实则从鲁国出奔莒国。经文不书“出”奔,传文言“遂在外者”,是深为文公避讳,好像公孙敖真的出使去了京师,中途奔莒,故生事得在境外。
【译文】
【经】公孙敖去京师聘问,不至而返回。丙戌,出奔莒国。
【传】“不至复”是为何?不至复,是为鲁国避讳之辞,实际是公不能派遣公孙敖出使京师。不能派遣出使,那么经书“如京师”是为何?是顺遂公的旨意。为何不言“出”字?(避讳好像)公孙敖生事是在境外。
【经】。
【译文】
【经】发生了蝗灾。
【经】宋人杀其大夫司马。
【经】宋司城来奔。
【传】司马者何?司城者何?皆官举也[60]。曷为皆官举?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
【注释】
[60]官举:即举官名言之。何休云:“天子有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皆三公官名也。诸侯有司徒、司马、司空,皆卿官也。宋变司空为司城者,辟先君武公名也。”
【译文】
【经】宋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
【经】宋司城来投奔鲁国。
【传】司马是什么人?司城是什么人?都是举官名的大夫。为何举官名?宋国三世没有大夫,因为三代国君皆娶于大夫。
【经】九年,春,毛伯来求金。
【传】毛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61]。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62]。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即位矣,而未称王也。未称王,何以知其即位?以诸侯之逾年即位[63],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64],亦知诸侯于其封内三年称子也。逾年称公矣,则曷为于其封内三年称子?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65],不可旷年无君[66];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67]。毛伯来求金,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68],求金,非礼也。然则是王者与?曰:非也[69]。非王者,则曷为谓之王者王者无求[70]?曰:是子也,继文王之体[71],守文王之法度,文王之法无求,而求,故讥之也。
【注释】
[61]天子之大夫:毛为氏,伯为字。案名例,天子上大氏采称字,故知毛伯是天子之大夫。
[62]当丧未君也:上年八月,周襄王驾崩,此时嗣君尚在丧中,未称王,故云“当丧未君”。案嗣君之名例,“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即位,三年称公”(参见参见庄公三十二年“子般卒”条),下文则是探讨此名例之根据。
[63]诸侯之逾年即位:诸侯嗣君在先君去世后的第二年即位,臣子称之为“公”。此处以诸侯之例推天子之例,则知天子嗣君亦逾年即位。
[64]天子三年然后称王:此处之称王,为天子自称王,非臣子称之为“王”。嗣君逾年即位,臣子即称之为“王”,而嗣君则自称为“子”,待三年丧毕,方自称“王”。此例亦可类推之诸侯。
[65]一年不二君:先君去世之年,仍属于先君之年,故称嗣君为“子”。
[66]不可旷年无君:先君去世后第二年,属于嗣君之年,不可使臣子旷年无君,故嗣君逾年即位,臣子称之为“公”(王)。
[67]三年不忍当:孝子之情,三年不忍当父位,故嗣君虽逾年即位,仍以“子”自称。
[68]王者无求:参见桓公十五年“天王使家父来求车”条。
[69]非也:据此时嗣君未自称王,故而发问。
[70]曷为谓之王者王者无求:俞樾以为“王者”二字不应叠。意谓既然此时嗣君未自称王,为何以“王者无求”来要求他?
[71]继文王之体:文王,指周文王,为周受命之王。嗣子继承的,不仅是父位,更是受命之王的王位,故云“继文王之体”。
【译文】
【经】九年,春,毛伯来求取贡金。
【传】毛伯是什么人?是天子的大夫。为何没有使文?因为当时嗣君正在居丧,还未称君。嗣君已经逾年,为何没有称君?已经即位,但尚未称王。未称王,何以知道嗣君已经即位?以诸侯逾年即位,也就知道天子逾年即位。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也就知道诸侯在境内三年称“子”。逾年,臣子已称嗣君为“公”,那么为何嗣君在境内仍自称为“子”?顺着臣民的心意,不可一日无君;顺着终始之义,一年之中,不能有两个君王;顺着孝子的心意,那么三年不忍心替代君父之位。毛伯来求取贡金,为何记录?是讥刺。为何讥刺?王者没有索求的道理,求取贡金,是非礼的。然则真是王者吗?不是此时未自称王。不是王者,为何说是“王者无求”?说:“这个‘子’,继承文王之体,遵守文王的法度,文王法度无索求之道,此处却索求,所以讥刺之。”
【经】夫人姜氏如齐[72]。
【注释】
[72]夫人姜氏如齐:案此时夫人奔父母之丧,故去了齐国。案礼制,妇人无外事,然得奔父母之丧。又案《春秋》之例,夫人违礼而出会者,不致之。而下文书“夫人姜氏至自齐”,则奔丧为得礼也。
【译文】
【经】夫人姜氏去了齐国奔丧。
【经】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73],辛丑,葬襄王。
【传】王者不书葬[74],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我有往者则书[75]。
【注释】
[73]叔孙得臣如京师:叔孙得臣出使京师,是去会葬周襄王。
[74]王者不书葬:案礼制,天子七月而葬,必其时也,故《春秋》不书其葬;相对而言,诸侯五月而葬,若遇天子、王后之丧,则不得按时下葬,故《春秋》记录诸侯之葬。
[75]我有往者则书:我有往,指鲁国派大去会葬。案礼制,天王崩,诸侯当自往会葬,派遣大夫会葬,则是失礼,故书之。又案时月日例,天子之卒葬比照大国,卒日葬月。此处葬书日者,鲁国有僖公、成风之丧,天子遣使会葬、归含且赗,是有恩礼于鲁国;然天王之葬,鲁文公不亲往,故《春秋》书日以责鲁。
【译文】
【经】二月,叔孙得臣前往京师,辛丑,安葬周襄王。
【传】王者之葬必其时,《春秋》例所不书,此处为何书葬?未至七月而葬则书,超过七月而葬则书,鲁国派遣大夫会葬则书。
【经】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译文】
【经】晋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先都。
【经】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
【译文】
【经】三月,夫人姜氏从齐国奔丧归来。
【经】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
【译文】
【经】晋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士縠以及箕郑父。
【经】楚人伐郑。
【译文】
【经】楚人伐击郑国。
【经】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译文】
【经】公子遂会同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援郑国。
【经】夏,狄侵齐。
【译文】
【经】夏,狄侵责齐国。
【经】秋,八月,曹伯襄卒。
【译文】
【经】秋,八月,曹伯襄去世了。
【经】九月,癸酉,地震。
【传】地震者何?动地也。何以书?记异也。
【译文】
【经】九月,癸酉,地震。
【传】地震是什么?震动大地。为何记录此事?是记录异象。
【经】冬,楚子使椒来聘。
【传】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76],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77]。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78]?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79]。
【注释】
[76]楚无大夫:案《春秋》三世之例,所闻世,内其国而外诸夏,故大国有大夫(称名氏),小国无大夫(略称人);所闻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故小国有大夫,而夷狄无大夫。楚国属于夷狄,故本应无大夫,而略称“楚人”,此处书“椒”之名,是作有大夫之辞,故而发问。
[77]始有大夫也:案三世之例,所闻世内诸夏而外夷狄。然楚国至所闻世,卓然有君子之行(如楚庄王),故《春秋》未将其完全视为夷狄,此处修礼聘问鲁国,则不得殊外之,故许其有大夫。值得注意的是,之前的屈完、得臣,《春秋》书其名氏,非因楚有大夫,而是为了张大齐桓、晋文之功,非常例也。
[78]何以不氏:既然未将楚国视为夷狄,则楚为大国,当书大夫名氏,此处仅书椒之名,故而发问。
[79]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足,指具书楚国大夫之名氏。此处仅书名,是不一而足,不一下子到位。
【译文】
【经】冬,楚子派遣椒来聘问。
【传】椒是什么人?是楚国的大夫。楚国没有大夫,此处为何书椒?楚国自此始有大夫。始有大夫,为何不书大夫之氏?赞许夷狄,不可一下子到位。
【经】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
【传】其言僖公、成风何?兼之。兼之,非礼也[80]。曷为不言及成风?成风尊也[81]。
【注释】
[80]兼之,非礼也:案礼制,赠送僖公、成风之襚(赠丧之衣服),当各遣一使,今一使兼二襚,非礼也。
[81]成风尊也:成风为僖公之母,故云“成风尊也”。案《春秋》辞例,书“及”是为了区别尊卑,成风尊于僖公,故不可书“僖公及成风”。又案礼制,妇人夫死从子,故不可书“成风及僖公”,故而经书“僖公、成风”,不言“及”。
【译文】
【经】秦人来馈赠僖公、成风下葬的衣服。
【传】经文书“僖公、成风”是为何?是说明秦人一使兼送二襚。兼二襚,是非礼的。经文为何不言“及成风”?因为成风尊贵。
【经】葬曹共公。
【译文】
【经】安葬曹共公。
【经】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
【译文】
【经】十年,春,王二月,辛卯,臧孙辰去世了。
【经】夏,秦伐晋[82]。
【注释】
[82]秦伐晋:案《春秋》之例,诸夏之国单称国号,是“夷狄之”的书法。此处狄秦者,何休云:“令狐之战,敌均不败,晋先眛以师奔秦,可以足矣,而犹不知止,故夷狄之。”
【译文】
【经】夏,秦伐击晋国。
【经】楚杀其大夫宜申。
【译文】
【经】楚国杀了他的大夫宜申。
【经】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译文】
【经】从正月开始不下雨,至于秋七月。
【经】及苏子盟于女栗[83]。
【注释】
[83]苏子:案名例,诸侯入为天子大夫,则称“子”。此处之苏子,即诸侯入为天子大夫者。
【译文】
【经】鲁国之士与苏子在女栗结盟。
【经】冬,狄侵宋。
【译文】
【经】冬,狄侵入宋国。
【经】楚子、蔡侯次于屈貉。
【译文】
【经】楚子、蔡侯止次在屈貉。
【经】十有一年,春,楚子伐圈。
【译文】
【经】十一年,春,楚子伐击圈国。
【经】夏,叔彭生会晋郤缺于承匡。
【译文】
【经】夏,叔彭生与晋郤缺在承匡相会。
【经】秋,曹伯来朝。
【译文】
【经】秋,曹伯来鲁国朝见。
【经】公子遂如宋。
【译文】
【经】公子遂出使去了宋国。
【经】狄侵齐。
【译文】
【经】狄侵入齐国。
【经】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鹹。
【传】狄者何?长狄也[84]。兄弟三人,一者之齐,一者之鲁,一者之晋。其之齐者,王子成父杀之;其之鲁者,叔孙得臣杀之;则未知其之晋者也。其言败何?大之也[85]。其日何?大之也。其地何?大之也。何以书?记异也。
【注释】
[84]长狄也:何休云:“盖长百尺。”
[85]大之也:即张大此事。案经文书“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鹹”,此为鲁国偏战之辞(参见隐公十年“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条注释[249])。偏战为两军之交战,此处长狄仅为一人,却用两军交战之辞书之,是张大此事。经文书“败”,书日,书地,是偏战之辞的组成部分,故传文三云“大之也”。
【译文】
【经】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在鹹地击败了狄。
【传】狄是谁?是长狄。兄弟三人,一人去了齐国,一人去了鲁国,一人去了晋国。去齐国的,被王子成父杀了;去鲁国的,被叔孙得臣杀了;去晋国的,就不知道了。仅是杀一人,经书“败”是为何?是张大此事。经书日是为何?是张大此事。经书地点是为何?是张大此事。为何记录此事?是记录异象。
【经】十有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
【传】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86]。何以不名[87]?兄弟辞也[88]。
【注释】
[86]失地之君也:案庄公八年,盛国被齐鲁两国所灭,故此时盛伯属于失地之君。
[87]何以不名:案《春秋》之例,诸侯不生名,失地则书名,以绝贱之。此处盛伯失地,却未书其名,故而发问。
[88]兄弟辞也:盛与鲁同为姬姓之国。此处是为兄弟之国避讳,故不书其名,不忍绝贱之。
【译文】
【经】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投奔鲁国。
【传】盛伯是什么人?是失地之君。为何不书其名?这是为兄弟之国避讳的文辞。
【经】杞伯来朝。
【译文】
【经】杞伯来鲁国朝见。
【经】二月,庚子,子叔姬卒。
【传】此未适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89]。其称子何[90]?贵也。其贵奈何?母弟也[91]。
【注释】
[89]此未适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参见僖公九年“秋,七月,己酉,伯姬卒”条。
[90]其称子何:先前之鲁女嫁为诸侯夫人者,如伯姬,叔姬等,均未有“子”字,故而发问。
[91]母弟也:母弟,即同母之弟,此处指同母之妹。案《春秋》尚质,对于同母之兄弟特别亲厚,反映在名例上,就是“母兄称兄,母弟称弟”,而同母之姊妹,则加“子”以明其贵也。此处之“子叔姬”即为文公同母之妹。
【译文】
【经】二月,庚子,子叔姬去世了。
【传】此处子叔姬尚未出嫁,为何书其卒?已经许嫁了。妇人许嫁,称字行筓礼,去世则以成人的丧礼治丧。经称“子”是为何?因为她尊贵。为何尊贵?因为她是国君同母之妹。
【经】夏,楚人围巢。
【译文】
【经】夏,楚人包围了巢国都城。
【经】秋,滕子来朝。
【译文】
【经】秋,滕子来鲁国朝见。
【经】秦伯使遂来聘。
【传】遂者何?秦大夫也。秦无大夫[92],此何以书?贤缪公也。何贤乎缪公?以为能变也。其为能变奈何?惟諓諓善竫言[93],俾君子易怠[94],而况乎我多有之[95]。惟一介断断焉无他技[96],其心休休[97],能有容[98],是难也。
【注释】
[92]秦无大夫:文公十年书“秦伐晋”,则将秦国视为夷狄,故云“秦无大夫”。
[93]惟諓諓善竫言:以下是《公羊传》引《秦誓》(秦缪公在殽之战后所作)之文,以证缪公之“能变”。諓諓,浅薄之貌。竫,撰也。意谓,浅薄之人凭空撰言以动人,如秦缪公听信杞子之言而千里袭郑。值得注意的是,《春秋》贤缪公之能变,是借事明义,殽之战后,缪公虽作《秦誓》以悔过,然之后又数次与晋国交兵,未能真正悔悟,《春秋》因其有悔过之心而褒之,欲使后人知悔过之美而已。
[94]俾君子易怠:俾,使也。易怠,轻堕也。意谓,諓諓善竫言之人,能使君子轻堕。
[95]而况乎我多有之:意谓,而况我多有此諓諓善竫言之人。
[96]惟一介断断焉无他技:一介,一概也。断断,专一也。他技,奇巧异端也。
[97]休休:美大貌。
[98]能有容:此指能容贤者逆耳之言。
【译文】
【经】秦伯派遣遂来鲁国聘问。
【传】遂是什么人?是秦国的大夫。秦国没有大夫,此处为何书遂之名?因为秦缪公有贤德。秦缪公有何贤德?《春秋》以为他能够悔悟。他能够悔悟是怎么回事?《秦誓》中缪公说道:浅薄之人杜撰易言,能使君子轻堕,何况我多有此浅薄撰言之人。一概专一而无奇巧异端,心地宽厚,能含容逆耳之言,是难能可贵的。
【经】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传】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敌也[99]。曷为以水地[100]?河曲流矣[101],河千里而一曲也。
【注释】
[99]敌也:即双方未分胜负,故不云“师败绩”。
[100]以水地:即以河流记录合战之地点。
[101]河曲流矣:即黄河转弯之处。案此处“曲”字有二意,一指河水之曲,一指秦晋两国数次兴兵相伐,战斗已无曲直可言。这一点也反映在书法上,案偏战之例,书“某及某战于某地”,则前者为主,是正义的一方。今两国无曲直可言,故不书“及”字。
【译文】
【经】冬,十二月,戊午,晋人、秦人在河曲合战。
【传】这是偏战,为何不书某师败绩?因为未分胜负。为何用河流记录作战地点?因为黄河在此转弯,黄河千里才有一个弯。
【经】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运[102]。
【注释】
[102]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运:诸为鲁君之邑,运为臣下之私邑,故而经书“及”字,以区别尊卑。案《春秋》之例,鲁国之修筑城池,仅书“城某”,如“城中丘”之类,未有言“帅师”者,何休云:“言帅师者,刺鲁微弱,臣下不可使,邑久不修,不敢徒行,兴师厉众,然后敢城之。”
【译文】
【经】季孙行父帅师修筑诸邑与运邑。
【经】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译文】
【经】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经】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103]。
【注释】
[103]陈侯朔卒:陈侯朔未书葬,何休以为,这是为晋文公盈满讳文。案朔之父陈侯款卒于僖公二十八年六月,同年冬,朔尚在丧中,晋文强令朔参加温之会。故《春秋》不书陈侯款之葬,为晋文避讳。此处又不书陈侯朔之葬,好像陈国之君例不书葬一般,以此来为晋文公盈满讳文。何休云:“晋文虽霸会人孤,以尊天子,自补有余,故复盈为讳。”
【译文】
【经】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去世了。
【经】邾娄子蘧篨卒。
【译文】
【经】邾娄子蘧篨去世了。
【经】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译文】
【经】从正月开始不下雨,直至秋七月。
【经】世室屋坏。
【传】世室者何?鲁公之庙也[104]。周公称大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105]。此鲁公之庙也,曷为谓之世室?世室犹世室也,世世不毁也[106]。周公何以称大庙于鲁?封鲁公以为周公也。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107],曰:“生以养周公,死以为周公主[108]。”然则周公之鲁乎?曰:不之鲁也。封鲁公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曷为不之鲁?欲天下之一乎周也[109]。鲁祭周公,何以为牲?周公用白牡[110],鲁公用骍犅[111],群公不毛[112]。鲁祭周公,何以为盛[113]?周公盛[114],鲁公焘[115],群公廪[116]。世室屋坏何以书?讥。何讥尔?久不修也。
【注释】
[104]鲁公:即周公之子伯禽,为鲁国始封之君,故称鲁公。
[105]群公:指伯禽之下,鲁国历代先君。
[106]世世不毁也:毁,毁庙。案礼制,亲过高祖,则毁其庙。伯禽为始封君,故不毁其庙,而群公之庙,则亲过高祖而毁。
[107]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此指当初受封鲁国之时,在文王庙中,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以此表明因周公之故,而封鲁公。
[108]死以为周公主:主,祭祀之主。“生以养周公,死以为周公主”,此为成王册命之辞。
[109]欲天下之一乎周也:何休云:“周公圣人,德至重,功至大,东征则西国怨,西征则东国怨,嫌之鲁,恐天下回心趣乡之,故封伯禽,命使遥供养,死则奔丧为主,所以一天下之心于周室。”
[110]周公用白牡:此指祭祀周公,用白色的公牛。案礼制,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周公得用王礼,然不敢同于周天子,故用白牡。不用黑牡者,按照改制理论,继周而立的王朝当尚黑色,如周公用黑牡,则有改制之嫌。
[111]骍犅(xīnɡānɡ):赤脊之公牛。案周天子之牲纯赤。鲁公为诸侯,降天子一等,故用骍犅。
[112]不毛:不纯色。即群公用杂色之牲,降始封君一等。
[113]盛:粢盛。即将黍稷等谷物装在器中,用以祭祀。
[114]周公盛:祭祀周公之粢盛,全用新谷。
[115]鲁公焘:焘,冒也。即新谷覆盖在旧谷之上,各占一半。
[116]群公廪:廪,全部用旧谷,只在上面洒一些新谷,使得新旧之谷相连而已。
【译文】
【经】世室的房屋坏了。
【传】世室是什么?是鲁公的庙。周公之庙称太庙。鲁公之庙称世室。群公之庙称宫。这是鲁公之庙,为何称为世室?世室,是世代供奉的宗庙,世世代代不毁庙。鲁国为何以周公之庙为太庙?是因为周公而册封鲁公的。册命之时周公拜受在前,鲁公拜受在后。周成王册命之辞说道:“周公生时,以鲁国奉养周公。周公死后,作为周公的祭祀之主。”那么周公去鲁国就封了吗?回答道:没有去鲁国就封。那么周公曷为不去鲁国就封?是想要天下一心向周。鲁国祭祀周公,用什么牺牲?祭祀周公用纯白的公牛,鲁公用赤脊的公牛,群公用不纯色的公牛。鲁国祭祀周公,用什么粢盛?周公全用新谷;鲁公则新谷在上,新旧各半;群公全用旧谷,仅在表面洒些新谷。世室的房屋毁坏,为何记录此事?是讥刺。讥刺什么?讥刺年久失修。
【经】冬,公如晋。
【经】卫侯会于沓[117]。
【经】狄侵卫。
【经】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
【经】还自晋。
【经】郑伯会公于斐。
【传】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往党[118],卫侯会公于沓,至得与晋侯盟;反党,郑伯会公于斐,故善之也[119]。
【注释】
[117]卫侯会于沓:据下传“卫侯会公于沓”,则此处脱一“公”字。
[118]往党:党,犹所也,所犹时也。往党,即往时,指文公自鲁至晋之时。下文“反党”,即返时,指文公自晋归国之时。
[119]故善之也:何休云:“文公前扈之盟不见序,后能救郑之难,不逆王者之求,上得尊尊之义,下得解患之恩,一出三为诸侯所荣,故加录于其还时,皆深善之。”
【译文】
【经】冬,公前往晋国。
【经】卫侯与公在沓地相会。
【经】狄侵入卫国。
【经】十二月,己丑,公与晋侯结盟。
【经】公自晋还国。
【经】郑伯与公在斐地相会。
【传】“还”是什么意思?是善辞。公有何善?去晋国之时,卫侯与公相会于沓,到了晋国,能与晋侯结盟。归国时,郑伯与公相会于斐,所以褒扬公。
【经】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
【译文】
【经】十四年,春,王正月,公从晋国归来。
【经】邾娄人伐我南鄙。
【译文】
【经】邾娄人伐击我国南部边境。
【经】叔彭生帅师伐邾娄。
【译文】
【经】叔彭生帅师伐击邾娄国。
【经】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120]。
【注释】
[120]齐侯潘卒:《春秋》不书齐侯潘之葬,因其立嗣不明,乍欲立舍,乍欲立商人,后来导致商人弑舍。
【译文】
【经】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去世了。
【经】六月,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121],同盟于新城。
【注释】
[121]癸酉:案《春秋》之例,当书“六月,癸酉,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同盟于新城”。此处“癸酉”置于“赵盾”之后,“同盟”之前,表明结盟之日,由赵盾所定,是信在赵盾,以刺诸侯之微弱。
【译文】
【经】六月,公会同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在新城同心结盟。
【经】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122]。孛者何?彗星也。
【传】其言入于北斗何?北斗有中也[123]。何以书?记异也。。
【注释】
[122]星孛:即彗星,芒气四出曰孛。
[123]北斗有中也:中,魁中,即北斗星勺斗之中。
【译文】
【经】秋,七月,有星孛进入了北斗。
【传】星孛是什么?是彗星。经书“入于北斗”是为何?北斗有魁中(进入北斗,就是进入北斗魁中)。为何记录此事?是记录异象。
【经】公至自会。
【译文】
【经】公从新城之会归国。
【经】晋人纳接菑于邾娄,弗克纳。
【传】纳者何?入辞也。其言弗克纳何[124]?大其弗克纳也。何大乎其弗克纳?晋郤缺帅师革车八百乘,以纳接菑于邾娄,力沛若有余,而纳之。邾娄人言曰:“接菑,晋出也[125]。玃且,齐出也。子以其指[126],则接菑也四,貜且也六[127],子以大国压之,则未知齐、晋孰有之也?贵则皆贵矣,虽然,貜且也长。”郤缺曰:“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128]。”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弗克纳也。此晋郤缺也,其称人何[129]?贬。曷为贬?不与大夫专废置君也[130]。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131]。文曷为不与?大夫之义,不得专废置君也。
【注释】
[124]其言弗克纳何:弗克纳,即不能纳。案《春秋》之例,书“晋人纳接菑于邾娄”,表明接菑入国得立之辞。此处又书“弗克纳”,则接菑未得立,两者矛盾,故而发问。
[125]晋出也:出,外孙也。即接菑是晋国的外孙。
[126]子以其指:即用手指打比方。正常情况一只手有五个手指。
[127]接菑也四,貜(jué)且也六:以手指打比方,则接菑只有四个手指,貜且有六个手指,皆不得天性之正。以此比喻两人皆非嫡子。当时邾娄之君娶了两次,接菑与貜且的母亲尊卑相同。徐彦以为二人或皆是右媵之子,或皆是左媵之子。
[128]克:胜也。
[129]其称人何:案名例,大国大夫当称名氏。
[130]不与大夫专废置君也:不与,不赞同。专,擅自。废置君,即废黜国君、树立新君。案郤缺纳接菑于邾娄,又弗克纳,从性质上说,是以大夫废立诸侯,虽是外国之君,也属于以下犯上,故不与也。
[131]实与,而文不与:即实际上赞同郤缺的行为,而在文辞上则不赞许。具体来说,经书“弗克纳”是“实与”;贬郤缺为“晋人”,则是“文不与”。
【译文】
【经】晋人纳接菑于邾娄国,弗克纳。
【传】“纳”是什么意思?是入国得位的文辞。经书“弗克纳”是为何?是褒扬晋人的“弗克纳”。为何褒扬晋人的“弗克纳”?晋国的郤缺率领军队,兵车有八百乘,要将接菑纳入邾娄国为君,力量是足够的,于是纳之。邾娄人说:“接菑,是晋国的外孙。貜且,是齐国的外孙。您用手指打比方,那么接菑只有四指,貜且则有六指,都不是天性之正。您以大国压服我们,那么不知道齐、晋两国谁能如意。接菑与貜且,地位一样尊贵,即便这样,貜且年长。”郤缺说:“不是我的力量不能纳接菑为君,是在道义上不能胜过你。”于是帅师离去。所以君子褒扬他的“弗克纳”。这里是晋国大夫郤缺,经称“晋人”是为何?是贬抑他。为何贬抑?是不赞同大夫擅自废立君主。为何不赞同郤缺弗克纳?实际上赞同,而文辞上不赞同。文辞上为何不赞同?按大夫的道义,不能擅自废立君主。
【经】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132]。
【注释】
[132]公孙敖卒于齐:案公孙敖于文公七年,出奔莒国,已被诛绝,则此处不当书其卒。而书者,因下文公十五年“齐人归公孙敖之丧”,故在此处张本。何休云:“已绝,卒之者,为后齐胁鲁归其丧有耻,故为内讳,使若尚为大夫。”
【译文】
【经】九月,甲申,公孙敖在齐国去世。
【经】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133]。
【传】此未逾年之君也,其言弑其君舍何[134]?己立之,己杀之,成死者而贱生者也[135]。
【注释】
[133]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案公子商人与公子舍,皆为齐侯潘之子,案礼制次序,则商人当立。然齐侯潘立嗣不明,乍欲立舍,乍欲立商人,而商人恐其父欲立舍而害己,故先立舍为君,然后弑杀之。
[134]此未逾年之君也,其言弑其君舍何:齐侯潘卒于此年夏,则舍属于未逾年之君。案僖公九年“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条,则未逾年之君被弑,当称“君之子某”。此处却书“君”,故而发问。
[135]成死者而贱生者也:死者,指舍。生者,指商人。经不书“弑其君之子舍”,而书“弑其君舍”,是将舍等同于成君,此为“成死者”。然舍本得位不正,成就其为成君的目的,不在于舍本身,而是为了绝贱商人之所为。值得注意的是,案时月日例,弑成君例日,此处不书日,是为了表明舍之得位不正。
【译文】
【经】齐公子商人弑杀了他的国君舍。
【传】这是未逾年的国君,经言“弑其君舍”是为何?自己拥立了国君,自己又把国君杀了,是成就死者(为成君),以此来绝贱生者。
【经】宋子哀来奔。
【传】宋子哀者何?无闻焉尔。
【译文】
【经】宋子哀来前来投奔。
【传】宋子哀是什么人?没听老师说起过。
【经】冬,单伯如齐[136],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
【传】执者曷为或称行人[137],或不称行人?称行人而执者,以其事执也。不称行人而执者,以己执也[138]。单伯之罪何?道淫也。恶乎淫?淫乎子叔姬。然则曷为不言齐人执单伯及子叔姬?内辞也,使若异罪然[139]。
【注释】
[136]单伯如齐:单伯为鲁国之大夫,称“伯”,表明是鲁国命于天子之大夫。单伯如齐,是因鲁女子叔姬(鲁文公同母之妹)嫁于齐侯,单伯负责护送。在途中,两人有淫佚之行,后至齐国,被人识破,故齐人将此二人拘捕起来。
[137]行人:使者的通称。
[138]以己执也:因自身之罪而被执,非因出使之事而被执。
[139]内辞也,使若异罪然:内辞,为鲁国避讳之辞。异罪,即不同的罪过。经若书“齐人执单伯及子叔姬”,表示两人因一事被执,则很容易想到二人有淫佚之罪。今书“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则表示二人因不同的事情被执,此为“使若异罪然”。值得注意的是,案伯讨之例,称爵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此处单伯与子叔姬淫佚,其罪当执,应为伯讨,而经不书“齐侯”而书“齐人”者,是为鲁国深讳之辞。又不书“子叔姬归于齐”,亦是深讳。
【译文】
【经】冬,单伯去了齐国。齐人拘捕了单伯。齐人拘捕了子叔姬。
【传】拘捕人,为何有时称“行人”,有时不称“行人”?称“行人”而执者,是因其出使之事而被执。不称“行人”而执者,是因其自身之罪而被执。单伯有什么罪行?在途中行淫。与谁淫佚?与子叔姬淫佚。然则经文为何不书“齐人执单伯及子叔姬”?这是为鲁国避讳之辞,好像二人是因不同的罪行而被执的。
【经】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译文】
【经】十五年,春,季孙行父出使去了晋国。
【经】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140]。
【注释】
[140]宋司马华孙来盟:司马为宋国官名,华孙为其名氏。案经书“宋司马华孙来盟”,是非常奇怪的书法:首先,未书“宋公使司马华孙来盟”。第二,依“宋无大夫”之例,仅书“宋司马来盟”即可,不需书“华孙”。何休以为,《春秋》如此书法,是说明宋有乱政,罪在宋国,不在华孙本人。
【译文】
【经】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结盟。
【经】夏,曹伯来朝。
【译文】
【经】夏,曹伯来鲁国朝见。
【经】齐人归公孙敖之丧[141]。
【传】何以不言来?内辞也[142]。胁我而归之,笋将而来也[143]。
【注释】
[141]齐人归公孙敖之丧:案公孙敖去年九月卒于齐,齐因子叔姬淫佚,连带厌恶鲁国之人,故胁迫鲁国接受公孙敖之尸体。
[142]内辞也:即为鲁国避讳之辞。案鲁受齐国胁迫,有大耻辱,需避讳。故不书“来归”,则表明齐人仅是归公孙敖之丧,未言归至何国,以此为鲁国杀耻。
[143]笋将而来也:笋者,竹箯,一名编舆。将,送也。即取公孙敖之尸体,置于编舆中,传送而来,胁鲁令受之。
【译文】
【经】齐人送来公孙敖的尸体。
【传】为何不书“来”字?是为鲁国避讳之辞。因为齐国威胁我国,而送回公孙敖的尸体,装在编舆中送过来。
【经】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译文】
【经】六月,辛丑,朔日,发生了日食,于社坛擂鼓,并用牲祭祀。
【经】单伯至自齐[144]。
【注释】
[144]单伯至自齐:单伯因淫于子叔姬,故被齐人所执,至此放回。何休云:“大夫不致,此致者,喜患祸解也。不省去氏者,淫当绝,使若他单伯至也。”
【译文】
【经】单伯从齐国回来。
【经】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传】入不言伐[145],此其言伐何?至之日也[146]。其日何[147]?至之日也。
【注释】
[145]入不言伐:伐,指推兵入境伐击之。入,指攻入都城,得而不居。就用兵之意而言,入深而伐浅,《春秋》之例,举重者书之,故云“入不言伐”。
[146]至之日也:即至之日,便攻入都城。案用兵当有节制,应先至国境侵责之,不服,方推兵入境伐击之。而此处郤缺至之日便攻入蔡国都城,残暴至极,故《春秋》“伐”、“入”并举。
[147]其日何:案时月日例,入例时,伤害多则月。此处书日,故而发问。下文云“至之日也”,即此处之书日,是为了表明郤缺至之日便入人国,见其暴虐也。
【译文】
【经】晋郤缺帅师伐击蔡国。戊申,攻入蔡国都城。
【传】《春秋》书“入”则不书“伐”,此处书“伐”是为何?是表明至之日便攻入都城。经书日,是为何?是表明郤缺至之日便攻入都城。
【经】秋,齐人侵我西鄙。
【译文】
【经】秋,齐人侵责我国西部边境。
【经】季孙行父如晋。
【译文】
【经】季孙行父出使去了晋国。
【经】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148]。
【注释】
[148]诸侯盟于扈:案文公七年,亦有扈之盟,因当时鲁文公失序,故不序列与会之诸侯;此处扈之盟亦不序列诸侯,是顺遂文公七年之讳文,好像凡是在扈地的结盟,详情皆不可得知,以此为文公减耻。
【译文】
【经】冬,十一月,诸侯在扈地结盟。
【经】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传】其言来何[149]?闵之也[150]。此有罪,何闵尔?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若其不欲服罪然[151]。
【注释】
[149]其言来何:对比上文“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不言“来”字,故而发问。
[150]闵之也:闵,闵伤也。子叔姬因淫佚,故被齐侯所出,《春秋》从鲁国的角度闵伤其弃绝来归,故书“来”字。
[151]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若其不欲服罪然:父母,子叔姬为文公同母之妹,此处言“父母”者,何休以为,当时文公之母尚在,孝子当伸母恩。《春秋》之中,恩义并施,如就王法而言,子叔姬确实有罪;从亲恩而言,对于有罪之子女,当怜悯之,为之避讳罪过,亲亲相隐,直在其中。故此处不书“子叔姬来归”(此为弃归之辞)。
【译文】
【经】十二月,齐人来送回子叔姬。
【传】经文书“来”是为何?是闵伤子叔姬弃绝来归。子叔姬有罪,为何闵伤她?父母对于子女,即使子女有罪,也好像不想让子女服罪的样子。
【经】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传】郛者何?恢郭也[152]。入郛书乎?曰不书[153]。入郛不书,此何以书?动我也[154]。动我者何?内辞也,其实我动焉尔[155]。
【注释】
[152]恢郭也:恢,大也。郭,城外大郭,即外城。
[153]曰不书:案战伐之例,攻入都城之外城,也仅书“围”;若书“入”,则表明都城被攻破,敌人得而不居。
[154]动我也:惊动我国。意谓齐国想要通过攻入曹国(鲁同姓之国)外城的行为,来惊动鲁国。
[155]其实我动焉尔:我动,即鲁国自身恐惧。鲁国因子叔姬之事,畏惧齐国,见齐国攻入曹国之郭,而心怀恐惧。如直书“我动”,则鲁国微弱甚,有耻,故《春秋》为之避讳,不言鲁国恐惧,而言齐国想要恐吓鲁国,以此杀耻。
【译文】
【经】齐侯侵责我国西部边境。于是伐击曹国,攻入了曹国之郛。
【传】郛是什么?是广大的外城。《春秋》常例,记录外城被攻入吗?回答道,不记录。攻入外城不记录,那么此书为何记录?是齐国想要以此来恐吓我国。恐吓我国是什么意思?是为鲁国避讳之辞,实际是我国恐惧了。
【经】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穀,齐侯弗及盟[156]。
【传】其言弗及盟何?不见与盟也[157]。
【注释】
[156]齐侯弗及盟:字面的意思是,齐侯没来得及结盟,季孙行父便离开了。
[157]不见与盟也:鲁因子叔姬之事,想与齐国结盟,而齐侯不愿意。如此则鲁国受辱有耻,故《春秋》为之避讳,言“齐侯不及盟”。
【译文】
【经】十六年,春,季孙行父与齐侯在阳穀相会,齐侯没来得及结盟。
【传】经书齐侯没来得及结盟,是什么意思?实际上是齐侯不肯结盟。
【经】夏,五月,公四不视朔[158]。
【传】公曷为四不视朔?公有疾也。何言乎公有疾不视朔[159]?自是公无疾不视朔也。然则曷为不言公无疾不视朔?有疾犹可言也,无疾不可言也[160]。
【注释】
[158]视朔:即“告月”、“告朔”,参见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月”条。
[159]何言乎公有疾不视朔:案有疾而不视朔,无恶,不当书,故而发问。
[160]无疾不可言也:无疾而不视朔,失奉天之道,为大恶,需避讳,故云“无疾不可言也”。
【译文】
【经】夏,五月,公四次不视朔。
【传】公为何四次不视朔?公有疾病在身。为何书公有疾而不视朔?从此公没有疾病,也不视朔。然则为何不说公无疾而不视朔?有疾不视朔,还可以说。无疾不视朔,就不能说了。
【经】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犀丘。
【译文】
【经】六月,戊辰,公子遂与齐侯在犀丘结盟。
【经】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161]。
【注释】
[161]夫人姜氏:此为文公之母圣姜。
【译文】
【经】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没了。
【经】毁泉台。
【传】泉台者何?郎台也[162],郎台则曷为谓之泉台?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毁泉台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讥,毁之讥,先祖为之,己毁之,不如勿居而已矣[163]。
【注释】
[162]郎台:鲁庄公在郎地所筑之台(即庄公三十一年“筑台于郎”),因其在泉水边上,故称为“泉台”。
[163]先祖为之,己毁之,不如勿居而已矣:庄公筑泉台是为了游乐,若毁之,则暴扬先人之恶,不如勿居,令其自行毁坏。
【译文】
【经】毁坏泉台。
【传】泉台是什么?是郎台。是郎台,为何称之为泉台?未建成时,以所在之地命名,称为郎台。建成之后,称为泉台。为何记录毁坏泉台?是讥刺。讥刺什么?筑造时讥刺,毁坏时讥刺。先祖建造郎台,自己毁坏郎台,不如不用它就是了。
【经】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译文】
【经】楚人、秦人、巴人灭亡了庸国。
【经】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处臼。
【传】弑君者曷为或称名氏,或不称名氏?大夫弑君称名氏[164],贱者穷诸人[165];大夫相杀称人[166],贱者穷诸盗[167]。
【注释】
[164]大夫弑君称名氏:如“晋里克弑其君卓子”,书“里克”之名氏。
[165]贱者穷诸人:贱者,指士。案名例,士称“人”,弑君亦称人,故云“穷诸人”。如此条,即是宋国之士弑杀了国君,故书“宋人”。
[166]大夫相杀称人:如文公九年“晋人杀其大夫先都”,为大夫相杀。
[167]贱者穷诸盗:贱者,指士。即士杀大夫,称“盗”,如襄公十年“盗杀郑公子斐、公子发、公子辄”。
【译文】
【经】冬,十一月,宋人弑杀了他们的国君处臼。
【传】弑君为何有的称名氏,有的不称名氏?大夫弑君,称大夫之名氏,贱者(士)弑君,则书人。大夫相杀称人,贱者(士)杀大夫,则称盗。
【经】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译文】
【经】十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击宋国。
【经】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圣姜。
【传】圣姜者何?文公之母也。
【译文】
【经】夏,四月,癸亥,安葬我国小君圣姜。
【传】圣姜是什么人?是文公的母亲。
【经】齐侯伐我西鄙。
【译文】
【经】齐侯伐击我国西部边境。
【经】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穀。
【译文】
【经】六月,癸未,公与齐侯在穀地结盟。
【经】诸侯会于扈[168]。
【注释】
[168]诸侯会于扈:此处不序列诸侯,亦是顺遂文公七年扈之盟,不序列诸侯之讳文。
【译文】
【经】诸侯在扈地相会。
【经】秋,公至自穀。
【译文】
【经】秋,公从穀地归国。
【经】冬,公子遂如齐。
【译文】
【经】冬,公子遂出使去了齐国。
【经】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169]。
【注释】
[169]公薨于台下:案何休之意,公薨于正寝、高寝、小寝为得礼,薨于台下则为非礼。
【译文】
【经】十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在台下薨殁。
【经】秦伯罃卒[170]。
【注释】
[170]秦伯罃(yínɡ)卒:即秦穆公。之前《春秋》将秦国视为夷狄,因穆公能变,故书其卒。
【译文】
【经】秦伯罃去世了。
【经】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171]。
【注释】
[171]齐人弑其君商人:案文公十四年“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则商人为弑君之贼,此处被杀,宜用讨贼之辞,书“齐人杀商人”。此处却用士弑君之辞言之,何休云:“齐人已君事之,杀之宜当坐弑君。”
【译文】
【经】夏,五月,戊戌,齐人弑杀了他们的国君商人。
【经】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译文】
【经】六月,癸酉,安葬我们的国君文公。
【经】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172]。
【注释】
[172]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孔广森以为,鲁国二卿如齐,是为弑子赤而请于齐,又见弑子赤,是公子遂立谋,而叔孙得臣与闻弑君。
【译文】
【经】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去了齐国。
【经】冬,十月,子卒。
【传】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173]。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174]。弑则何以不日[175]?不忍言也[176]。
【注释】
[173]子赤:是鲁文公与夫人姜氏之子。文公薨后,被弑杀。案嗣君之名例,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此处文公已葬,故经书“子”,而不书“子赤”。
[174]弑也:未逾年君被弑,此为大恶,《春秋》内大恶讳,故不言“弑”,而言“卒”。子赤被公子遂所弑,详见成公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婴齐卒”条传文。
[175]弑则何以不日:据庄公三十二年,子般被弑书日。
[176]不忍言也:何休云:“所闻世,臣子恩痛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日,与子般异。”
【译文】
【经】冬,十月,子卒。
【传】子卒指的是谁?是子赤。为何不书日?是隐痛他。为何隐痛?因为他是被弑杀的。被弑杀,为何不书日?因为(年代在所闻世)不忍心书日。
【经】夫人姜氏归于齐[177]。
【注释】
[177]夫人姜氏归于齐:夫人姜氏,即子赤之母。归,大归也,即一去不复返之意。文公去世,子赤被弑,鲁宣公篡位,夫人姜氏无所留归,故有去道。
【译文】
【经】夫人姜氏回到了齐国。
【经】季孙行父如齐。
【译文】
【经】季孙行父去了齐国。
【经】莒弑其君庶其。
【传】称国以弑何[178]?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179]。
【注释】
[178]称国以弑何:案《春秋》之例,大夫弑君称名氏,士弑君则称“人”,故而发问。
[179]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何休云:“一人弑君,国中人人尽喜,故举国以明失众,当坐绝也。”
【译文】
【经】莒国杀了他们的国君庶其。
【传】为何称国以弑?称国以弑,是众人弑君的文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