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据何休《解诂》,宣公为僖公妾子,其母为顷熊。宣公通过弑杀子赤上台,在位共十八年。宣公在位期间的大事主要有十二年的晋楚邲之战,晋国内部不和导致战败,楚庄王称霸,鲁国也派公孙归父到楚言和;宣公十五年(前594),鲁国实行著名的“初税亩”,即不问土地面积和所有者身份,一律按亩征税,这标志着井田制的崩坏,是中国古代经济史上的重大改革。
宣公篇主要的义理有:涉及君臣之义者,有赵盾不讨贼而认定为弑君,见二年“晋赵盾弑其君夷獋”、六年“晋赵盾、卫孙免侵陈”条;元年“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条,见大夫去君,有三年待放之礼;八年“《万》入去籥”条,见大夫卒,君为之废一时之祭。涉及夷夏之辨者,见十二年“邲之战”条、十八年“楚子旅卒”条。涉及“通三统”者,如十六年“成周宣谢灾”条,见周不复兴,《春秋》当新王之义。此外十一年“楚人杀陈夏徵舒”条,又发“实与而文不与”之传,一方面肯定楚庄王之讨贼,另一方面指出其僭越天子之处。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条,则涉及人道主义精神与君臣之义上的取舍。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1]。
【传】继弑君不言即位[2],此其言即位何?其意也[3]。
【注释】
[1]公即位:即位者为鲁宣公。何休以为,宣公为鲁僖公之妾子。
[2]继弑君不言即位:先君被弑,则于嗣君之元年不书“公即位”三字,此为《春秋》常例,其中之原因,是隐痛嗣君遭遇先君篡弑之祸。另一方面,无论是成君被弑,还是未逾年君被弑,《春秋》隐痛如一,故继未逾年之君,亦不书即位。
[3]其意也:即“如其意也”。文公薨,本应由子赤继位,公子遂欲立宣公,故而弑杀子赤,则宣公与公子遂为一党,故《春秋》顺遂宣公欲即位之意,书“公即位”以著其恶。
【译文】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传】继承被弑杀的国君,依例不书嗣君之即位,此处为何书即位?是顺遂宣公的心意。
【经】公子遂如齐逆女[4]。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5]。
【传】遂何以不称公子?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也[6]。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讥丧娶也。丧娶者公也,则曷为贬夫人?内无贬于公之道也[7]。内无贬于公之道,则曷为贬夫人?夫人与公一体也[8]。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9]。
【注释】
[4]公子遂如齐逆女:此是公子遂为宣公迎娶齐女为夫人。然鲁文公薨于上一年二月,则宣公有丧在身,故此处属于丧娶。案《春秋》之例,丧娶则当贬去逆女大夫之氏,书“遂如齐逆女”,此处因公子遂有弑子赤之恶,《春秋》之例,内大夫弑君,亦贬去氏,两者有嫌,故不去氏。
[5]遂:即公子遂。此处是省去“公子”之氏。
[6]卒名也:卒,竟也。卒名,即竟举其名,省去其氏。因公子遂如齐逆女,与护送夫人至鲁国,属于一件事,故而省文。
[7]内无贬于公之道也:《春秋》以鲁为内,不可将“公”贬称“人”,之所以如此,何休云:“明下无贬上之义。”
[8]夫人与公一体也:案礼制,夫妻一体也,荣辱共之。
[9]有姑之辞也:媳妇称妇,婆婆称姑。案《春秋》之例,姑若存,则夫人以妇礼至,书“夫人妇姜氏”;若姑已没,则以夫人之礼至,书“夫人姜氏”。经书“夫人妇姜”,无“氏”字,即是贬夫人之辞。
【译文】
【经】公子遂为公去齐国迎接新娘。三月,公子遂带着夫人妇姜自齐国来到鲁国。
【传】“遂”为何不称“公子”之氏?一件事而第二次出现时,竟书其名。夫人为何不称“姜氏”?是贬抑她。为何贬抑?为了讥刺丧中娶妻。丧中娶妻的是公,那么为何要贬抑夫人?因为对于鲁国来说,没有贬抑国君的道理。鲁国没有贬抑国君的道理,那么为何贬抑夫人。因为夫人与公夫妻一体,荣辱与共。经书“妇”是为何?“妇”是儿媳妇相对于婆婆的称谓。
【经】夏,季孙行父如齐。
【译文】
【经】夏,季孙行父出使去了齐国。
【经】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10]。
【传】放之者何?犹曰:无去是云尔。然则何言尔?近正也[11]。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12]。君放之,非也;大夫待放,正也[13]。古者臣有大丧,则君三年不呼其门[14]。已练可以弁冕[15],服金革之事[16]。君使之,非也,臣行之,礼也。闵子要绖而服事[17],既而曰:“若此乎。古之道不即人心[18]。”退而致仕。孔子盖善之也[19]。
【注释】
[10]放:流放。
[11]近正也:接近正法,正法指古代大夫去君,三年待放之礼。
[12]三年待放:案古代礼制,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若三谏不从,则可去之,此谓“大夫已去”。然非骤然离去,而是在郊外自我流放三年,等待国君用其言。国君则在此三年之中,不绝其禄,若欲其还,则赐之以环,若不欲其还,则赐之以玦,听其所去,不得阻拦。此为三年待放之礼。
[13]君放之,非也,大夫待放,正也:待放为大夫自重的体现,故晋侯命令胥甲父不可离开卫国,是非礼的。而胥甲父听从国君之命,是符合正道的。
[14]君三年不呼其门:此指臣下有父母之丧,则君王三年不使之服事,顾全人子之情。以下所论,非三年待放之礼,而是就上文“君放之非也,大夫待放正也”,而申论丧礼夺情中的君臣之义。
[15]已练可以弁冕:练,亲人去世一周年时举行的小祥之祭。弁冕,指代吉服从政。即练祭之后,国君可夺情使臣下从政。何休以为,此是衰世之礼,故下文云“君使之非也”。
[16]金革之事:兵事。
[17]闵子要绖而服事:闵子,闵子骞,孔子弟子,以孝闻。要绖,系于腰间的丧带。案礼制,练祭之后,男子仍系要绖。此处指闵子骞在丧中,而国君夺情,故穿着弔服,系着要绖,服金革之事。
[18]古之道不即人心:古之道,此处指代国君金革夺情,实则此非古制,因不敢直言国君,故以“古之道”为辞。即,近也。
[19]孔子盖善之也:孔子善之有三点:第一,闵子要绖服事,得事君之义。第二,退而服丧,不失亲亲之恩。第三,称言“古之道”,不讪谤其君。
【译文】
【经】晋国把他的大夫流放到了卫国。
【传】“放之”是什么意思?相当于说不准离开的意思。为何记录此事?这种作法接近正道。接近正道是怎么回事?古代大夫离开国君,三年待放。晋君命令胥甲父不准离开卫国,是非礼的。胥甲父待放,不离开卫国,是符合正道的。古代臣下有父母之丧,则国君三年不上门招唤。衰世之礼,练祭过后,可以服弁冕,从事军政。国君夺情,是非礼的。臣子听从国君夺情之命,是合礼的。闵子骞带着要绖而从事军政,事毕之后,说:“像这个样子,古代的制度不近人情。”退身致仕。孔子对此是赞赏的。
【经】公会齐侯于平州。
【译文】
【经】公与齐侯在平州相会。
【经】公子遂如齐。
【译文】
【经】公子遂出使去了齐国。
【经】六月,齐人取济西田。
【传】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所以赂齐也。曷为赂齐?为弑子赤之赂也[20]。
【注释】
[20]为弑子赤之赂也:案子赤之母,是齐国大夫之女。宣公篡子赤之位,恐为齐所诛,故以济西田贿赂齐国。值得注意的是,此处虽书“齐人取济西田”,齐国只是口头答应,并未取之。虽则如此,齐国仍坐受赂之罪。
【译文】
【经】六月,齐人取得了济西田。
【传】鲁国之外的取邑,例所不书,此处为何书?济西田是鲁国贿赂齐国的。为何贿赂齐国?是为弑杀子赤而贿赂。
【经】秋,邾娄子来朝。
【译文】
【经】秋,邾娄子来鲁国朝见。
【经】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
【译文】
【经】楚子、郑人侵责陈国,于是侵责宋国。
【经】晋赵盾帅师救陈。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斐林,伐郑。
【传】此晋赵盾之师也,曷为不言赵盾之师?君不会大夫之辞也[21]。
【注释】
[21]君不会大夫之辞也:案斐林之会,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实被赵盾所召,故经别言“会晋师于斐林”,若非赵盾所召,则当书“宋公、陈侯、卫侯、曹伯、晋赵盾会于斐林”。既然赵盾为会主,当书“晋赵盾、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于斐林”,然而赵盾是臣,以臣召君,干犯名义,故《春秋》不书“晋赵盾”而书“晋师”,此为君不会大夫之辞。
【译文】
【经】晋赵盾帅师救援陈国。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在斐林与晋师相会,伐击郑国。
【传】这是晋国赵盾的师旅,为何不言是赵盾之师?这是国君不能被大夫所会的文辞。
【经】冬,晋赵穿帅师侵柳。
【传】柳者何?天子之邑也[22]。曷为不系乎周[23]?不与伐天子也[24]。
【注释】
[22]天子之邑也:案柳为天子之邑,有大夫守之,当时晋国与柳邑大夫有忿争,故而侵之。
[23]系乎周:案《春秋》之例,邑皆系属于国。此处柳为天子之邑,本当系属于周。
[24]不与伐天子也:不赞同讨伐天子。案《春秋》之例,侵的对象是国家,柳不系属于周,好像柳是一个诸侯国,此处则是两国相伐,非是伐天子。以此为周天子避讳。
【译文】
【经】冬,晋赵穿帅师侵责柳。
【传】柳是什么地方?是天子的城邑。为何不系属于周?是不赞同讨伐周天子。
【经】晋人、宋人伐郑。
【译文】
【经】晋人、宋人伐击郑国。
【经】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25]。
【注释】
[25]获宋华元:案《春秋》之义,国君死社稷,大夫死众,华元未能死众而被俘,当绝贱之。经不书“获华元”,而书“获宋华元”者,明耻辱及宋国。
【译文】
【经】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与郑公子归生帅师在大棘合战,宋师败绩,宋华元被俘获。
【经】秦师伐晋。
【译文】
【经】秦师伐击晋国。
【经】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译文】
【经】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责郑国。
【经】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獋[26]。
【注释】
[26]晋赵盾弑其君夷獋(ɡāo):夷獋,即晋灵公。弑君者实为赵穿,《春秋》因赵盾不讨贼,故云赵盾弑君,详见宣公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条传文。
【译文】
【经】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杀了他的国君夷獔。
【经】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译文】
【经】冬,十月,乙亥,天王(周匡王)驾崩。
【经】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27],牛死[28],乃不郊,犹三望[29]。
【传】其言之何?缓也。曷为不复卜?养牲养二卜[30],帝牲不吉,则扳稷牲而卜之。帝牲在于涤三月[31]。于稷者,唯具是视[32]。郊则曷为必祭稷?王者必以其祖配[33]。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34]。
【注释】
[27]郊牛之口伤,改卜牛:郊牛,天帝享用的牺牲,即传文之“帝牲”。卜牛,鲁国郊天,以周之始祖后稷配食,卜牛为后稷享用的牺牲,即传文中之“稷牲”。
[28]牛死:郊牛若有所损伤,则用卜牛替代,若牛再死,则不郊天。
[29]乃不郊,犹三望:参见僖公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条。
[30]二卜:第一卜,选牛以为帝牲、稷牲,需要占卜。第二卜,帝牲若有毁伤,以稷牲充当帝牲时,需要占卜,若不吉,或牛再死,则不郊。
[31]帝牲在于涤三月:涤,涤宫,为养帝牲之处,言涤者,取荡涤清洁之意。涤有三牢,外牢、中牢、明牢,每牢养一个月。案鲁之郊祭,一般在周历之正月(若占卜得吉),则于上年之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养天牲于涤宫。
[32]于稷者,唯具是视:稷牛不单独养在涤宫,只要求完好无损。
[33]配:配食天帝。
[34]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此为礼之通例,指自内而出,无所会合则不行;客自外来,若无主人,则无所依止。运用于祭祀之礼,自内出者,无主不止,孔广森云:“若祔祭新鬼,必以昭穆之类。”自外至者,无主不止,即指以后稷配食,充当主人,使天帝有所依止。
【译文】
【经】三年,春,郊牛之口有毁伤,改卜牛为郊牛。牛又死,乃不行郊天之祭,却仍然祭祀三望。
【传】经书“之”字是为何?表明养郊牛缓懈不谨敬。牛又死为何不再次占卜替代之牛?养牺牲只占卜两次。帝牲若有灾伤,则扳引稷牲,占卜是否可以替代帝牲。帝牲在涤宫中养三个月。稷牲则不养于涤宫,只看是否完好无损。郊天为何一定要祭祀后稷?因为王者尊本重始,一定要以始祖配食天帝。王者为何一定要以始祖配食天帝?好比自内而出,无所会合则不出行。自外而来,没有主人,则客人无所依止。
【经】葬匡王[35]。
【注释】
[35]葬匡王:案礼制,天子七月而葬,又据《春秋》之例,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上年十月,匡王崩,至此未满七月,属于不及时而葬,故书之。
【译文】
【经】安葬周匡王。
【经】楚子伐贲浑戎。
【译文】
【经】楚子伐击贲浑戎。
【经】夏,楚人侵郑。
【译文】
【经】夏,楚人侵责郑国。
【经】秋,赤狄侵齐。
【译文】
【经】秋,赤狄侵入齐国。
【经】宋师围曹。
【译文】
【经】宋师包围了曹国都城。
【经】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
【经】葬郑缪公[36]。
【注释】
[36]葬郑缪公:案时月日例,大国之君卒日葬月,此处郑缪公葬书时,何休云:“葬不月者,子未三年而弑,故略之也。”
【译文】
【经】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去世了。
【传】安葬郑缪公。
【经】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
【传】此平莒也,其言不肯何?辞取向也[37]。
【注释】
[37]辞取向也:为取向避讳之文辞。案鲁宣公本欲和解莒、郯二国,最终却夺取了向邑,是以义始而以利终。故《春秋》耻其行义为利,故为之避讳,好像是莒国不接受调解,而宣公伐取其邑,以削弱莒国,如此则恶轻。值得注意的是,经书“平莒及郯”,表明是莒国汲汲要与郯国和解,非莒国不肯平。
【译文】
【经】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和解莒国与郯国。莒人不肯和解,公伐击莒国,夺取向邑。
【传】此处是为莒国调解,经书“不肯”是为何?是为取向避讳之文辞。
【经】秦伯稻卒。
【译文】
【经】秦伯稻去世了。
【经】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译文】
【经】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杀了他的国君夷。
【经】赤狄侵齐。
【译文】
【经】赤狄侵责齐国。
【经】秋,公如齐。
【经】公至自齐。
【译文】
【经】秋,公去了齐国。
【经】公自齐国归来。
【经】冬,楚子伐郑。
【译文】
【经】冬,楚子伐击郑国。
【经】五年,春,公如齐。
【经】夏,公至自齐。
【译文】
【经】五年,春,公去了齐国。
【经】夏,公自齐国归来。
【经】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38]。
【注释】
[38]齐高固来逆子叔姬:子叔姬为宣公同母之妹,嫁于齐国大夫高固。案礼制,大夫不外娶,则高固娶子叔姬,且越境亲迎为非礼。
【译文】
【经】秋,九月,齐高固来迎娶子叔姬。
【经】叔孙得臣卒[39]。
【注释】
[39]叔孙得臣卒:案《春秋》三世之例,所闻世,大夫无罪,则卒书日;有罪则不书日。此处叔孙得臣卒不书日者,何休云:“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
【译文】
【经】叔孙得臣去世了。
【经】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40]。
【传】何言乎高固之来?言叔姬之来,而不言高固之来,则不可。子公羊子曰[41]:“其诸为其双双而俱至者与[42]。”
【注释】
[40]齐高固及子叔姬来:此为子叔姬归宁,高固与之俱来。案《公羊义疏》之意,大夫娶于国内,则其妻一岁一归宁,大夫无境外之交,大夫不外娶。今高固外娶,则子叔姬不得归宁,高固亦不可与之俱来。书其俱来者,妇人既嫁从夫,则子叔姬归宁失礼,是高固失于教戒,非鲁国失于教戒,以此为鲁国杀耻。
[41]子公羊子:《公羊传》著于竹帛前的先师。
[42]其诸为其双双而俱至者与:其诸,推测之辞。何休云:“言其双行匹至,似于鸟兽。”
【译文】
【经】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
【传】为何书高固之来?书子叔姬之来,不书高固之来,则不可。子公羊子说:“大概是因为他们双双一起到来(近于鸟兽)之故。”
【经】楚人伐郑。
【译文】
【传】楚人伐击郑国。
【经】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传】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43]?亲弑君者,赵穿也。亲弑君者赵穿,则曷为加之赵盾?不讨贼也。何以谓之不讨贼?晋史书贼曰:“晋赵盾弑其君夷獋。”赵盾曰:“天乎,无辜[44]。吾不弑君。谁谓吾弑君者乎?”史曰:“尔为仁为义,人弑尔君,而复国不讨贼,此非弑君如何?”赵盾之复国奈何?灵公为无道,使诸大夫皆内朝[45],然后处乎台上,引弹而弹之,己趋而辟丸[46],是乐而已矣。赵盾已朝而出,与诸大夫立于朝,有人荷畚,自闺而出者[47]。赵盾曰:“彼何也?夫畚曷为出乎闺?”呼之不至。曰:“子,大夫也,欲视之,则就而视之。”赵盾就而视之,则赫然死人也[48]。赵盾曰:“是何也?”曰:“膳宰也。熊蹯不熟[49],公怒以斗摮而杀之[50]。支解,将使我弃之。”赵盾曰:“嘻。”趋而入,灵公望见赵盾,愬而再拜[51]。赵盾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趋而出[52]。灵公心怍焉,欲杀之,于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者。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上其堂则无人焉。俯而窥其户,方食鱼飧[53],勇士曰:“嘻。子诚仁人也。吾入子之大门,则无人焉;入子之闺,则无人焉;上子之堂,则无人焉,是子之易也[54]。子为晋国重卿,而食鱼飧,是子之俭也。君将使我杀子,吾不忍杀子也,虽然,吾亦不可复见吾君矣。”遂刎颈而死。灵公闻之怒,滋欲杀之甚,众莫可使往者,于是伏甲于宫中,召赵盾而食之。赵盾之车右祁弥明者,国之力士也,仡然从乎赵盾而入[55],放乎堂下而立[56]。赵盾已食,灵公谓盾曰:“吾闻子之剑,盖利剑也,子以示我[57],吾将观焉。”赵盾起,将进剑,祁弥明自下呼之曰:“盾[58],食饱则出,何故拔剑于君所。”赵盾知之,躇阶而走[59]。灵公有周狗,谓之獒,呼獒而属之,獒亦躇阶而从之。祁弥明逆而踆之,绝其颔。赵盾顾曰:“君之獒,不若臣之獒也。”然而宫中甲鼓而起,有起于甲中者,抱赵盾而乘之。赵盾顾曰:“吾何以得此于子?”曰:“子某时所食活我于暴桑下者也[60]。”赵盾曰:“子名为谁?”曰:“吾君孰为介[61]?子之乘矣,何问吾名。”赵盾驱而出,众无留之者。赵穿缘民众不说,起弑灵公,然后迎赵盾而入,与之立于朝,而立成公黑臀。
【注释】
[43]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案《春秋》之例,弑君之贼不复见,为《春秋》所诛绝。宣公二年,经书“晋赵盾弑其君夷獔”,此处复见,故而发问。
[44]辜:罪也。
[45]内朝:路寝之廷,路寝门外为外朝。
[46]己:何休云:“己,己诸大夫也。”
[47]自闺而出者:闺,闺门。宫中之小门谓之闺。内朝在闺门之内,赵盾立于外朝,故见人从闺门而出。
[48]赫然:赫,分裂也。赫然,已肢解之貌。
[49]熊蹯:熊掌。
[50]公怒以斗摮(áo)而杀之:斗,酌酒之器,有柄。摮,旁击头项。
[51]愬而再拜:愬,惊貌。再拜,拜了两拜。案礼制,臣当先拜君,在堂下再拜稽首,君答再拜。此处灵公先拜者,何休云:“知其欲谏,欲以敬拒之,使不复言也。”
[52]赵盾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趋而出:逡巡,退却。稽首,拜头至地。赵盾见灵公先拜,则灵公已知己意,故趋而出。
[53]飧:水泡饭。古人一日两餐,重早餐,晚餐则食早上之剩饭。
[54]易:省也。
[55]仡然:壮勇之貌。
[56]放:至也。
[57]子以示我:案礼制,当以剑柄授君,剑锋向己。灵公想届时推剑杀死赵盾,故命赵盾示剑。
[58]盾:案祁弥明是赵盾的家臣,此书直呼盾名,因在晋灵公之前,所谓“君前臣名”也。
[59]躇阶:下台阶时,不暇以次。案礼制,升降台阶,或是连步(即前脚升一阶,后脚与前脚并拢),或是越等(即前脚升一阶,后脚过前脚而再升一阶)。此处紧急,故躇阶而走。
[60]暴桑:蒲苏桑,枝叶茂盛的大桑树。
[61]吾君孰为介:何休云:“介,甲也。犹曰:我晋君谁为兴此甲兵?岂不为盾乎?”
【译文】
【经】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责陈国。
【传】赵盾先前弑君,此处为何再次出现?亲手弑杀国君的人是赵穿。亲手弑杀国君的人是赵穿,那么为何将弑君之文加于赵盾?因为赵盾不诛讨弑君之贼。为何不讨贼就被加弑君之文?晋国史官记录弑君之贼云:“晋赵盾弑杀了他的国君夷獔。”赵盾说:“天呐,无罪!我没有弑君,谁说我是弑君之贼?”史官说:“你为仁为义,有人弑杀了你的国君,而你回国后不讨贼,这不是弑君是什么?”赵盾回国是怎么回事?晋灵公所行无道,使诸大夫在内朝朝见,然后自己登台,用弹弓弹射他们,他的大夫们为了躲避而四处逃散,晋灵公以此为乐。赵盾朝罢而出,与诸大夫一起立于外朝。有人扛着畚从内朝小门出来。赵盾问道:“那是什么?畚为何从闺门出来?”呼叫那人,却不过来,说:“您是大夫,想看的话,过来看就是了。”赵盾走进一看,则是被肢解的死人。赵盾问:“这是为何?”那人回答道:“这是膳宰,因为熊掌没有烧熟,公怒,用斗击打致死,肢解了,命我丢弃。”赵盾说:“哎!”小步急走入内廷。灵公望见赵盾,惊慌失措,朝赵盾拜了两拜。赵盾退却,朝北再拜稽首,小步快走而出。灵公恼羞成怒,欲杀赵盾。于是派了一个勇士去杀行刺。勇士进入大门,大门处没有人;进入小门,小门处没有人;上到厅堂,堂上也没有人。俯首从门缝中窥望,见赵盾正在吃鱼和水泡饭。勇士说:“哎。您真是仁义之人。我进入您家大门,没人在那里;进入您家小门,也没有人;登上您家厅堂,也没有人,这表明您很简易。您作为晋国重卿,而吃鱼和水泡饭,这表明您很简朴。国君派我来杀您,我不忍心加害。虽然如此,我也不可以再见国君了。”于是刎颈而死。灵公听说此事,大怒,愈加想要杀害赵盾,但无人可使。于是在宫中埋伏甲兵,召赵盾进宫赴宴。赵盾的卫士有叫祁弥明的,是国中的大力士。勇武的跟随赵盾进宫,走至堂下侍立。赵盾食毕,灵公对赵盾说:“我听闻说你的佩剑,是把利剑。你展示一下,我想看看。”赵盾起身,将要进剑。祁弥明从下面高呼:“赵盾!吃饱了就出来,为何在国君面前拔剑?”赵盾醒悟,匆忙走下台阶。灵公有忠心之狗,被称为獒。灵公呼獒追赶赵盾,獒也快速下阶而去。祁弥明迎着踢了上去,踢断了獒的面颔。赵盾回头说:“国君的獒,不如臣下的獒啊。”然而宫中埋伏的甲士擂鼓而起。有人从甲士中冲出来,将赵盾抱到车上。赵盾回头说:“我凭什么能得您的救命之恩?”回答说:“您某时的施舍,在暴桑之下将我救活。”赵盾说:“您叫什么名字?”回答说:“我们国君是为谁埋伏的甲士?您乘车就是了!问我名字作甚?”赵盾驱驰而出,宫中没人阻拦。赵穿顺着民众不满的情绪,起来弑杀了灵公,然后将赵盾迎回,使之立于朝堂之上恢复大夫之位,而拥立成公黑臀为君。
【经】夏,四月。
【译文】
【经】夏,四月。
【经】秋,八月,[62]。
【注释】
[62](zhōnɡ):发生了蝗灾。
【译文】
【经】秋,八月,发生了蝗灾。
【经】冬,十月。
【译文】
【经】冬,十月。
【经】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译文】
【经】七年,春,卫侯派遣孙良夫来结盟。
【经】夏,公会齐侯伐莱。
【经】秋,公至自伐莱。
【译文】
【经】夏,公会同齐侯伐击莱国。
【经】秋,公从伐莱之役归国。
【经】大旱。
【译文】
【经】发生了大旱灾。
【经】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
【译文】
【经】冬,公与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黑壤相会。
【经】八年,春,公至自会。
【译文】
【经】八年,春,公从黑壤之会归国。
【经】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63]。
【传】其言至黄乃复何?有疾也。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64]。
【注释】
[63]至黄乃复:黄为齐地。公子遂奉命出使齐国,因有疾,故至黄地而折返回国。乃,难辞也,公子遂确实有疾,故书“乃”。
[64]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丧,指父母之丧。大夫奉命出使,听闻有父母之丧,不忍疾行,君当使人代之,然大夫不得私自回国。引此者,表明闻父母之丧,尚且不能私自归国,何况有疾。如此则公子遂废君之命,当绝其身。
【译文】
【经】夏,六月,公子遂出使去齐国,行至黄地,才折返回国。
【传】经文为何书“至黄乃复”?因为公子遂有疾。说有疾才折返回国是为何?是讥刺他。为何讥刺?大夫奉君命出使,听闻父母之丧,尚且缓慢前行而不敢折返,何况有疾却私自折返。
【经】辛巳,有事于大庙[65]。
【经】仲遂卒于垂[66]。
【传】仲遂者何?公子遂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为弑子赤贬[67]。然则曷为不于其弑焉贬?于文则无罪,于子则无年[68]。
【经】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传】绎者何?祭之明日也[69]。《万》者何?干舞也[70]。籥者何?籥舞也[71]。其言《万》入去籥何?去其有声者[72],废其无声者[73],存其心焉尔[74]。存其心焉尔者何?知其不可而为之也。犹者何?通可以已也[75]。
【注释】
[65]辛巳,有事于大庙:有事,此处指宗庙四时之祭。又案时月日例,失礼宗庙例日。此处书日者,因公子遂卒,当废绎祭(正祭第二日傧尸之祭),而宣公不废,是失礼鬼神。
[66]仲遂卒于垂:仲遂,即公子遂。仲为公子遂之字。垂,齐地。先前公子遂出使齐国,有疾,至黄乃复,行至齐国垂地而卒,未及返回鲁国。
[67]为弑子赤贬:《春秋》之例,鲁国大夫如有弑君之罪,则贬去其氏。如公子翚弑隐公,故终隐公之篇贬称“翚”,明其为隐公之罪人。公子遂弑子赤,在文公十八年,详细情况见成公十五年“仲婴齐卒”条传文。
[68]于文则无罪,于子则无年:文,指文公。子,指子赤。据《春秋》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先君去世之年,仍属于先君,故嗣君逾年即位。公子遂弑子赤,在文公十八年,若于弑时贬之,则嫌公子遂为文公之罪人,故云“于文则无罪”。子赤未逾年即被弑杀,无年可贬,故云“于子则无年”。故至其卒时方贬。另一方面,此处不贬称“遂”,而书“仲遂”者,是为成公十五年“仲婴齐卒”条张本,表明婴齐以公子遂之字为氏。
[69]祭之明日也:祭,指宗庙正祭。诸侯宗庙正祭,以大夫为尸(代死者受祭之人),灌地降神。至第二日,因前日尸代祖受祭劳乏,故傧礼之,此为绎祭。绎祭为尸而设,故不灌地降神。
[70]干舞:干,盾牌。干舞,即持盾牌而舞,无乐,属于武舞。《万》为干舞的篇名,周武王以万人取天下,故以《万》为名。
[71]籥(yuè)舞:籥,一种乐器,如笛,三孔。籥舞,即持羽毛,吹籥而舞,属于文舞,有乐。
[72]去其有声者:有声者,指籥舞。
[73]废其无声者:废,置也,不去也。无声者,指《万》舞。
[74]存其心焉尔:即心犹存于乐舞。案大夫去世,本不应该举行绎祭;即便正祭之时听闻大夫去世,也要去掉乐舞,何况是绎祭;今宣公仍行绎祭,又不去《万》舞,是其心犹存于乐舞,是一再失礼,无恩于大夫。
[75]通可以已也:与可以停止之意相通。
【译文】
【经】辛巳,在太庙中举行四时之祭。
【经】仲遂在垂地去世。
【传】仲遂是什么人?是公子遂。为何不称“公子”之氏?是贬抑他。为何贬抑?为弑杀子赤而贬抑他。然则为何不在弑子赤之时贬抑?因为公子遂非文公之罪人,子赤又无年可贬。
【经】壬午,仍然举行绎祭。《万》舞入于宗庙,罢去籥舞。
【传】绎祭是什么意思?是正祭第二天所行的傧尸之祭。《万》舞是什么?是持盾牌的武舞。籥舞是什么?是持羽吹籥的文舞。经书“《万》入去籥”之是为何?是去掉了有声之舞,保留了无声之舞,心仍存于乐舞。心存于乐舞是什么意思?是明知不可而仍行之。“犹”是什么意思?与可以停止之意相通。
【经】戊子,夫人熊氏薨。
【译文】
【经】戊子,夫人熊氏薨没了。
【经】晋师、白狄伐秦。
【译文】
【经】晋师、白狄伐击秦国。
【经】楚人灭舒蓼。
【译文】
【经】楚人灭亡了舒蓼。
【经】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译文】
【经】秋,七月,甲子,发生了日食,食尽。
【经】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顷熊,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
【传】顷熊者何?宣公之母也。而者何?难也[76]。乃者何?难也[77]。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78]。
【注释】
[76]而者何?难也:难,为难之辞。经书“而”字,见鲁国臣子之为难。小君顷熊因下雨不能下葬,至第二日中午方下葬,则臣子有大不忍,故而为难。
[77]乃者何?难也:《春秋》书“乃”字,亦是为难之辞。此处指定公十五年九月“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78]乃难乎而也:同为难辞,书“乃”要比书“而”更加为难。
【译文】
【经】冬,十月,己丑,安葬我们的小君顷熊,下雨不能安葬。庚寅,至中午而下葬。
【传】顷熊是谁?是宣公的母亲。为何书“而”?是为难之辞。“乃”是什么意思?是为难之辞。《春秋》为何有时书“而”,有时书“乃”?“乃”比“而”更要为难。
【经】城平阳。
【译文】
【经】修筑平阳城。
【经】楚师伐陈。
【译文】
【经】楚师伐击陈国。
【经】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经】公至自齐。
【译文】
【经】九年,春,王正月,公去了齐国。
【经】公自齐国归来。
【经】夏,仲孙蔑如京师。
【译文】
【经】夏,仲孙蔑出使去了京师。
【经】齐侯伐莱。
【译文】
【经】齐侯伐击莱国。
【经】秋,取根牟。
【传】根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79]。
【注释】
[79]讳亟也:亟,疾也。上年鲁有小君之丧,邾娄子使人来加礼,因其为常事,故《春秋》未书。此时距加礼尚不足一年,便攻取邾娄之邑,故为鲁国避讳。
【译文】
【经】秋,攻取了根牟邑。
【传】根牟是什么地方?是邾娄国的城邑。为何不系属于邾娄国?是为鲁国避讳过于急切。
【经】八月,滕子卒。
【译文】
【经】八月,滕子去世了。
【经】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
【译文】
【经】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扈地相会。
【经】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译文】
【经】晋荀林父帅师伐击陈国。
【经】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80]。
【传】扈者何?晋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卒于会[81],故地也。未出其地,故不言会也[82]。
【注释】
[80]晋侯黑臀:即晋成公,宣公二年,晋赵盾弑晋灵公,而拥立成公黑臀。则黑臀属于篡位,然之前无篡文,故此处不书其葬,以明其篡。
[81]卒于会:上文“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晋侯黑臀卒于会上。当时多有伐丧之举,故诸侯卒于会上有危。
[82]未出其地,故不言会也:扈为晋国之邑,故言“未出其地”。不言会,即不书“晋侯黑臀卒于会”。诸侯去世于不同的地方,危险程度不一样,何休以为,死于出师用兵最危险,死于会盟(地点在他国)次之,死于别国又次之,死于本国危险罪轻,因为左右皆是臣民。
【译文】
【经】辛酉,晋侯黑臀在扈地去世。
【传】扈是什么地方?是晋国的城邑。诸侯在境内去世,《春秋》不书具体的地点,此处为何记录地点?因为在扈之会上去世,故而记录地点。由于未出境,所以不书“卒于会”。
【经】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83]。
【注释】
[83]卫侯郑卒:此处不书其葬,因其在僖公三十年,杀无罪之大夫公子瑕。《春秋》之例,外诸侯杀无罪大夫,则去其葬。
【译文】
【经】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去世了。
【经】宋人围滕。
【译文】
【经】宋人包围了滕国都城。
【经】楚子伐郑。
【译文】
【经】楚子伐击郑国。
【经】晋郤缺帅师救郑。
【译文】
【经】晋郤缺帅师救援郑国。
【经】陈杀其大夫泄冶。
【译文】
【经】陈国杀了他的大夫泄冶。
【经】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齐人归我济西田。
【传】齐已取之矣[84],其言我何?言我者,未绝于我也。曷为未绝于我?齐已言取之矣[85],其实未之齐也。
【注释】
[84]齐已取之矣:此指宣公元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宣公弑子赤,故以济西田贿赂齐国。
[85]齐已言取之矣:已,同以。即宣公六年,齐人只是口头答应取济西田,人民贡赋尚属于鲁国,故下文云“其实未之齐也”。此处齐侯见宣公事齐有礼,故归还之。因其未之齐,故不言“取济西田”而书“齐人归我济西田”,则鲁国无取邑之恶。
【译文】
【经】十年,春,公去了齐国。公从齐国归来。齐人来归还我们的济西田。
【传】齐国已经取得了济西田,经书“我”是为何?书“我”,表明济西田没有与我国断绝。没有与我国断绝是怎么回事?齐国仅是口头答应取济西田,其实没有真正归属齐国。
【经】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译文】
【经】夏,四月,丙辰,发生了日食。
【经】己巳,齐侯元卒。
【译文】
【经】己巳,齐侯元去世了。
【经】齐崔氏出奔卫。
【传】崔氏者何?齐大夫也。其称崔氏何[86]?贬。曷为贬?讥世卿[87]。世卿,非礼也。
【注释】
[86]其称崔氏何:案名例,大国大夫称名氏,此处书氏而未书名,故而发问。
[87]讥世卿:参见隐公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条。
【译文】
【经】齐崔氏出奔去了卫国。
【传】崔氏是什么人?是齐国的大夫。经称之为“崔氏”是为何?是贬抑他。为何贬抑?是讥刺他家世代为卿。世代为卿,是不合礼的。
【经】公如齐。
【经】五月,公至自齐。
【译文】
【经】公去了齐国奔丧。
【经】五月,公从齐国归来。
【经】癸巳,陈夏徵舒弑其君平国[88]。
【注释】
[88]平国:即陈灵公。
【译文】
【经】癸巳,陈夏徵舒弑杀了他的国君平国。
【经】六月,宋师伐滕。
【译文】
【经】六月,宋师伐击滕国。
【经】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
【译文】
【经】公孙归父出使去了齐国,安葬齐惠公。
【经】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译文】
【经】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击郑国。
【经】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传】王季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89]。其称王季子何?贵也。其贵奈何?母弟也[90]。
【注释】
[89]天子之大夫也:案名例,天子上大夫称字。经书“王季子”,“季”为其字,故知是天子之大夫。
[90]母弟也:即是当今天子之同母弟,故地位尊贵。又案名例,“王季子”之称谓,即知是天子母弟。“王子”,表明是先王之子,称字则表明是母弟。非母弟之王子,庶长则称且字,如“王札子”,其余王子则称名,如“王子虎(叔服)”。详参文公元年“天王使叔服来会葬”条注释。
【译文】
【经】秋,天王派遣王季子来鲁国聘问。
【传】王季子是什么人?是天子的大夫。称之为“王季子”是为何?因为他尊贵。因何尊贵?他是天子的同母弟。
【经】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娄,取蘱。
【译文】
【经】公孙归父帅师伐击邾娄国,攻取了蘱邑。
【经】大水。
【译文】
【经】发大水。
【经】季孙行父如齐。
【译文】
【经】季孙行父出使去了齐国。
【经】冬,公孙归父如齐。
【译文】
【经】冬,公孙归父出使去了齐国。
【经】齐侯使国佐来聘。
【译文】
【经】齐侯派遣国佐来鲁国聘问。
【经】饥。
【传】何以书?以重书也[91]。
【注释】
[91]以重书也:民食不足,百姓不可复兴,危亡将至,故重而书之,明当自省减,开仓廪,赡振乏。
【译文】
【经】发生了饥荒。
【传】为何记录此事?因性质严重而记录。
【经】楚子伐郑。
【译文】
【经】楚子伐击郑国。
【经】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译文】
【经】十一年,春,王正月。
【经】夏[92],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
【注释】
[92]夏:案时月日例,盟例日,恶其不信也,小信书月,大信书时。此处书时者,陈夏徵舒弑君,楚庄王为讨伐夏徵舒,为辰陵之盟,故书大信之辞。
【译文】
【经】夏,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
【经】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
【译文】
【经】公孙归父会同齐人伐击莒国。
【经】秋,晋侯会狄于欑函[93]。
【注释】
[93]晋侯会狄于欑(cuàn)函:两国相会,称为离会。案《春秋》三世之例,传闻世仅书鲁国之离会,如隐公二年“公会戎于潜”,不书外诸侯之离会;至所闻世,书外诸侯之离会,此条即是。
【译文】
【经】秋,晋侯与狄在欑函相会。
【经】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
【传】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不与外讨也[94]。不与外讨者,因其讨乎外而不与也。虽内讨,亦不与也[95]。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96]。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讨也。诸侯之义不得专讨,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为无道者,臣弑君,子弑父,力能讨之,则讨之可也。
【注释】
[94]不与外讨也:不与,不赞同。外讨,即至外国诛讨该国弑君之贼。案礼制,弑君之贼,国内人人能讨,方伯奉天子之命,亦能诛讨之。此处陈国之弑君,与楚国无涉,而楚庄王杀夏徵舒,又无天子之命,是专天子之权,故不与也。且庄王为贤君,以贤君讨重罪,若不贬抑庄王,则不知其有非礼之处。
[95]虽内讨,亦不与也:内讨,即专杀大夫。案礼制,大夫是国之股肱,是天子命与诸侯治国者,故诸侯不得专杀大夫。
[96]实与,而文不与:实际上赞同,而文辞上不赞同。反映在书法上,经书“楚人杀陈夏徵舒”与讨贼之辞(陈人杀夏徵舒)相似,此为实与;同时贬“楚子”为“楚人”,则是文不与。
【译文】
【经】冬,十月,楚人杀了陈夏徵舒。
【传】这是楚子,为何称之为“楚人”?是贬抑他。为何贬抑?因为不赞成外讨。不赞成外讨,是因诛讨的是外国的弑君贼(与本国无涉),所以不赞同。即是在国内专杀大夫,也是不赞同的。为何不赞同?实际上赞同,而文辞上不赞同。文辞上为何不赞同?诸侯之义,不得擅自征讨。诸侯之义不得擅自征讨,那么说实际上赞同是为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无道之行的,臣弑杀君王,儿子弑杀父亲,有能力征讨的,征讨是可以的。
【经】丁亥,楚子入陈[97],纳公孙甯、仪行父于陈。
【传】此皆大夫也,其言纳何?纳公党与也[98]。
【注释】
[97]丁亥,楚子入陈:楚庄王杀夏徵舒后,生贪利之心,占领了陈国,后幡然悔悟,不取其国而存陈。案时月日例,入例时,伤害多则月。此处书时者,是恶楚庄王有贪利之心。仍书“楚子”而不贬抑者,因其幡然悔悟,保存陈国。
[98]纳公党与也:公,指陈灵公。党与,指公孙甯、仪行父。何休云:“徵舒弑君,甯、仪行父如楚诉徵舒,徵舒之党从后绝其位,楚为讨徵舒而纳之。本以助公见绝,故言纳公党与。”楚庄王纳公党与于陈,则见其终无取陈之心。
【译文】
【经】丁亥,楚子攻入了陈国都城,把公孙甯、仪行父送入陈国。
【传】此二人都是大夫,经书“纳”是为何?是送入陈灵公的党羽。
【经】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
【传】讨此贼者,非臣子也,何以书葬?君子辞也[99]。楚已讨之矣,臣子虽欲讨之,而无所讨也。
【注释】
[99]君子辞也:君子宽恕之辞。案《春秋》之例,君弑,臣子不讨贼,则不书国君之葬。此处楚国已为陈国讨贼,则臣子无贼可讨,《春秋》宽恕之,故书陈灵公之葬。
【译文】
【经】十二年,安葬陈灵公。
【传】此处诛讨弑君贼之人,不是陈国臣子,为何书葬?这是君子宽恕之辞。楚国已经诛讨弑君贼了,陈国臣子即使想要讨贼,也无贼可讨了。
【经】楚子围郑。
【译文】
【经】楚子包围了郑国都城。
【经】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
【传】大夫不敌君[100],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101]。曷为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庄王伐郑,胜乎皇门,放乎路衢[102]。郑伯肉袒[103],左执茅旌,右执鸾刀[104],以逆庄王,曰:“寡人无良边垂之臣[105],以干天祸,是以使君王沛焉,辱到敝邑。君如矜此丧人[106],锡之不毛之地,使帅一二耋老而绥焉[107],请唯君王之命。”庄王曰:“君之不令臣交易为言[108],是以使寡人得见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庄王亲自手旌,左右撝军[109],退舍七里。将军子重谏曰:“南郢之与郑[110],相去数千里,诸大夫死者数人,厮、役、扈、养死者数百人[111]。今君胜郑而不有,无乃失民臣之力乎。”庄王曰:“古者杅不穿,皮不蠧,则不出于四方[112]。是以君子笃于礼,而薄于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告从,不赦,不详。吾以不详道民,灾及吾身,何日之有。”既则晋师之救郑者至,曰请战。庄王许诺。将军子重谏曰:“晋,大国也,王师淹病矣[113]。君请勿许也。”庄王曰:“弱者吾威之,强者吾辟之,是以使寡人无以立乎天下。”令之还师而逆晋冦。庄王鼓之,晋师大败,晋众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114]。庄王曰:“嘻。吾两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之还师而佚晋寇。
【注释】
[100]大夫不敌君:敌,对等。案书“战”,则表明双方的地位是对等的。若大夫与君交战,则将大夫贬称人,以明君臣之分。如僖公二十八年,楚国大夫子玉得臣与晋文公战于城濮,《春秋》将其贬称“楚人”。此处楚子是君,荀林父是臣,未将荀林父贬称“晋人”,故下传发问。
[101]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与,赞许。礼,知礼。案下文,楚庄王胜郑而不有,有君子之行,是为知礼。荀林父无善善之心,在郑围已解的情况下,还挑起战争,是为不知礼。
[102]胜乎皇门,放乎路衢:胜,攻克。皇门,郑国都城之郭门。放,至于。路衢,郭内的大道。
[103]肉袒:此为受刑右袒,即脱去内外衣之右袖而露臂。
[104]左执茅旌,右执鸾刀:何休云:“茅旌,祀宗庙所用迎道神,指护祭者。……鸾刀,宗庙割切之刀,环有和,锋有鸾。执宗庙器者,示以宗庙不血食自归首。”
[105]寡人无良边垂之臣:寡人,郑伯自称。良,善也。边陲之臣,此指楚国边境之臣。郑伯以为自己得罪了楚国边垂之臣,使得两国交兵。言边陲之臣者,是谦辞,不敢直言楚庄王。
[106]丧人:丧亡之人,郑伯自称。
[107]使帅一二耋老而绥焉:何休云:“六十称耋,七十称老。绥,安也。谦不敢多索丁夫,愿得主帅一二老夫以自安。”
[108]君之不令臣交易为言:令,善也。交易,往来也。庄王以为,因郑伯不善之臣往来有恶言,故而两国交兵。不指称郑伯,亦是庄王之谦辞。
[109]撝:指挥。
[110]南郢:楚国都城。
[111]厮、役、扈、养:何休云:“艾草为防者曰厮。汲水浆者曰役。养马者曰扈。炊烹者曰养。”
[112]古者杅不穿,皮不蠧,则不出于四方:杅,饮水器。穿,败也。皮,裘也。蠹,坏也。孔广森云:“杅积而穿,器有余也。皮藏而蠹,币有余也……言师出则废财,故国必余富,然后敢从四方之事。以明今伐郑致有损丧,固其所也。”
[113]淹:久也。
[114]舟中之指可掬矣:掬,双手捧取。何休云:“时晋乘舟渡邲水战,兵败反走,欲急去,先入舟者斩后板舟者指,指墮舟中,身墮邲水中而死。”
【译文】
【经】夏,六月,晋荀林父帅师与楚子在邲水之畔交战,晋师败绩。
【传】大夫与国君不对等,经书荀林父之名,使之与楚子对等,是为何?是不赞许晋而赞许楚子为知礼。不赞许晋而赞许楚子为知礼,是为何?楚庄王讨伐郑国,功克了郑国的皇门,至于郭内的大道。郑伯袒露右臂,左手持茅旌,右手持鸾刀,迎接庄王,说:“我得罪了贵国的边陲之臣,招致了天祸,使得您怒不可遏,屈辱到敝邑。您如果哀矜我这个丧国之人,赐予我不毛之地,使我领着一两个老臣而自安。我将唯命是听。”庄王说:“是您有不善之臣往来为恶言,使我见到了您的玉面,还不至于到这个地步。”庄王亲自手持旌旗,左右指挥军队,后退了七里。将军子重进谏道:“南郢与郑国,相距数千里。好几个大夫战死了,各类杂役死伤不计其数。现在国君您战胜了郑国,却不占有,岂不是白白损失了民臣之力吗?”庄王说:“古时候,杅不积压而穿,皮裘不累积而毁坏,则不出兵征战。所以君子笃厚礼义,而薄贱利益,降服其人,而不强占他们的土地。郑国已经宣告服从,不赦免,则居心不善。我用不善的居心来引导人民,灾祸逮及我自己,用不了多少时间。”之后晋国救援郑国的军队到了,说:“请战。”庄王许诺。将军子重进谏道:“晋,是大国。我军已经困顿很久了。君王请不要许诺。”庄王说:“弱小的人,我就威慑他们。强大的人,我就躲避他们,这样怎么能使我在天下立足。”命令军队调转,迎战晋寇。庄王擂鼓,晋师大败。晋国逃亡的士兵争抢扒船,船中被砍断的手指,可以用双手捧起。庄王说:“哎。我们两个国君不相好,百姓有何罪过。”下令回师,放晋军逃亡。
【经】秋,七月。
【译文】
【经】秋,七月。
【经】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
【译文】
【经】冬,十二月,戊寅,楚子灭亡了萧国。
【经】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同盟于清丘。
【译文】
【经】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在清丘同心结盟。
【经】宋师伐陈。
【译文】
【经】宋师伐击陈国。
【经】卫人救陈。
【译文】
【经】卫人救援陈国。
【经】十有三年,春,齐师伐卫。
【译文】
【经】十三年,春,齐师伐击卫国。
【经】夏,楚子伐宋。
【译文】
【经】夏,楚子伐击宋国。
【经】秋,。
【译文】
【经】秋,发生了蝗灾。
【经】冬,晋杀其大夫先縠。
【译文】
【经】冬,晋国杀了他的大夫先縠。
【经】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译文】
【经】十四年,春,卫国杀了他的大夫孔达。
【经】夏,五月,壬申,曹伯寿卒[115]。
【注释】
[115]壬申,曹伯寿卒:曹伯寿,即曹文公,为公子喜时之父。案时月日例,小国之君卒月葬时,此处书日者,因公子喜时有让国之功(参见昭公二十年“夏,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条传文),故褒扬其父。而下文之“葬曹文公”,也当蒙“九月”。
【译文】
【经】夏,五月,壬申,曹伯寿去世了。
【经】晋侯伐郑。
【译文】
【经】晋侯伐击郑国。
【经】秋,九月,楚子围宋[116]。
【注释】
[116]九月,楚子围宋:案时月日例,围例时。此处书月者,何休云:“恶久围宋,使易子而食之。”
【译文】
【经】秋,九月,楚子包围了宋国都城。
【经】葬曹文公。
【译文】
【经】(九月)安葬曹文公。
【经】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穀。
【译文】
【经】冬,公孙归父在穀地与齐侯相会。
【经】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
【译文】
【经】十五年,春,公孙归父与楚子在宋国相会。
【经】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117]。
【传】外平不书,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118]。何大乎其平乎己?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于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窥宋城[119]。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司马子反曰:“子之国何如?”华元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120]。”司马子反曰:“嘻。甚矣惫。虽然,吾闻之也,围者钳马而秣之[121],使肥者应客,是何子之情也[122]。”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司马子反曰:“诺。勉之矣。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揖而去之。反于庄王,庄王曰:“何如?”司马子反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庄王曰:“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而归尔。”司马子反曰:“不可。臣已告之矣,军有七日之粮尔。”庄王怒曰:“吾使子往视之,子曷为告之?”司马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是以告之也。”庄王曰:“诺。舍而止。虽然,吾犹取此,然后归尔。”司马子反曰:“然则君请处于此,臣请归尔。”庄王曰:“子去我而归,吾孰与处于此?吾亦从子而归尔。”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此皆大夫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平者在下也[123]。
【注释】
[117]平:和解。
[118]大其平乎己也:己,自己,此处指楚国的司马子反与宋国的华元。此处两国之和解是二大夫擅自订立的,故云“平乎己”。《春秋》因二大夫有仁心,故褒扬之。具体的书法,是鲁国之外的和解,例所不书,此处书楚、宋之平,即为褒扬之文。
[119]堙:为攻城而堆积的土山。
[120]析骸而炊之:析,破也。骸,人之骨。
[121]钳马而秣之:何休云:“秣者,以粟置马口中。钳者,以木衔其口,不欲令食粟。示有畜积。”
[122]情:实情,此处为透漏实情。
[123]平者在下也:下,指大夫。司马子反与华元私下和解,虽然发自仁心,然而毕竟伤害了君臣之义,故贬抑之,不书名氏而称“人”。
【译文】
【经】夏,五月,宋人与楚人和解。
【传】鲁国之外的和解,例所不书,此处为何书?是褒扬大夫私下和解。为何褒扬大夫私下和解?楚庄王包围宋国都城,军队只有七天的粮草了,如国七天内不胜,就要撤兵归国了。于是派司马子反登上攻城的土山去窥望宋城。宋国的华元也登上土山来见他。司马子反问道:“你们国中现在怎么样了?”华元说:“极其困乏了。”问:“到什么程度?”说:“交换孩子食以充饥,劈裂人骨当柴烧。”司马子反说:“哎!的确困乏极了。但是我听说,被包围的人,在马口中放置木衔,然后喂马,派肥胖的人来接待客人(表示粮草充裕)。您为何透露实情?”华元说:“我听闻,君子见人困厄则怜悯,小人见人困厄则庆幸。我见您是君子,所以以实情相告。”司马子反说:“好。努力吧。我军也只有七天的粮草了,七天不胜,就要退兵归国了。”作揖而去,回报给庄王。庄王说:“宋国怎么样了?”司马子反说:“已经极度困乏了。”说:“具体怎样?”说:“交换孩子食以充饥,劈裂人骨当柴烧。”庄王说:“哎,的确困乏极了。即使这样,我要夺取宋国,然后再回国。”司马子反说:“不行。臣已经告诉他们,我军只有七天的粮草了。”庄王发怒道:“我是派你去刺探宋国,为什么告诉他们?”司马子反说:“以小小的宋国,犹有不欺骗人的臣子,楚国可以没有吗?所以告诉他了。”庄王说:“好吧。筑舍驻扎下来。即使(宋国知道我军粮少),我也要攻取宋国,然后回去。”司马子反说:“那么请国君留在此处,臣请求归国。”庄王说:“你离开我而归国,我和谁留处此地?我也和你一起回去吧。”率领军队离开了。所以君子褒扬二大夫私下和解。这里司马子反和华元是大夫,为何称之为“人”?是贬抑他们。为何贬抑?因为毕竟和解的是臣子(未禀告国君,有失君臣之义)。
【经】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124],以潞子婴儿归[125]。
【传】潞何以称子?潞子之为善也躬[126],足以亡尔。虽然,君子不可不记也。离于夷狄,而未能合于中国。晋师伐之,中国不救,狄人不有,是以亡也。
【注释】
[124]赤狄潞氏:此为夷狄。案名例,《春秋》对于夷狄有“州、国、氏、人、名、字、子”七等进退之法。此处称“氏”,即是夷狄之号。
[125]潞子婴儿:此为赤狄潞氏之君,名婴儿。然此处不称“氏”,而称“子”,是因其有向中国之心,而褒进之。
[126]潞子之为善也躬:为善,即去夷狄之俗而向中国。躬,王引之《经义述闻》以为:“古‘躬’与‘穷’通。潞子去俗归义,而无党援,遂至于穷困。下文云‘离于夷狄,而未能合于中国,晋师伐之,中国不能救,狄人不有’,是其穷于为善之事也。”
【译文】
【经】六月,癸卯,晋师灭亡了赤狄潞氏,将潞子婴儿俘虏了回去。
【传】潞为何称“子”?潞子为善道,穷困孤立,导致了灭亡。即是这样,君子不可以不记录。离弃夷狄之俗,却未能与中国合同礼义,晋师讨伐他,中国不救援,夷狄不护佑,所以灭亡了。
【经】秦人伐晋。
【译文】
【经】秦人伐击晋国。
【经】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传】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也[127]。
【注释】
[127]长庶之号也:即是当今周天子之庶长兄。案名例,天子庶长兄不称名,称且字,此处之“札”,即为且字。详参文公元年“天王使叔服来会葬”条注释。
【译文】
【经】王札子杀了召伯、毛伯。
【传】王札子是什么人?是天子庶长兄的称号。
【经】秋,。
【译文】
【经】秋,发生了蝗灾。
【经】仲孙蔑会齐高固于牟娄。
【译文】
【经】仲孙蔑与齐高固在牟娄相会。
【经】初税亩[128]。
【传】初者何?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初税亩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履亩而税也。何讥乎始履亩而税?古者什一而藉[129],古者曷为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130],寡乎什一,大貉小貉[131]。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
【注释】
[128]初税亩:周代诸侯实行贡法井田制,一井八家,共九百亩,其中一百亩为公田,每家私田一百亩。八家共耕公田,以劳役为地租,即传文所说的“藉”。此处鲁宣公打破贡法井田制,不再设公田,而收取私田收入的十分之一作为地租,并且以收成最好的一块私田作为标准。此为初税亩。
[129]古者什一而藉:案《公羊义疏》的讲法,井田制中,一井九百亩,私田为八百亩,公田一百亩,其中二十亩作为八家之庐舍,则八家实耕公田八十亩,如此则是十一而税。今宣公以私田收成最好的一块为标准,收取十一税,则超过了井田制中十一而税的标准,故为《春秋》所讥。
[130]多乎什一,大桀小桀:桀,夏桀。税收超过井田制中的十一税,则是奢泰比于夏桀,故称“大桀小桀”。
[131]寡乎什一,大貉小貉:貉,蛮貉。何休云:“蛮貉无社稷、宗庙、百官制度之费,税薄。”故低于十一税,则是蛮貉之行。
【译文】
【经】初次实行税亩的制度。
【传】“初”是什么意思?是开始的意思。“税亩”是什么意思?是履亩收税。初次实行税亩的制度,为何记录?是讥刺。讥刺什么?讥刺开始履亩收税。为何讥刺开始履亩收税?古时候借民力耕田,十中取一。古时候为何要十一而藉?十一而税,是天下最合理的制度。超出十一,好比是大桀小桀。不足十一,好比是大貉小貉。
【经】冬,蝝生[132]。
【传】未有言蝝生者,此其言蝝生何?蝝生不书,此何以书?幸之也[133]。幸之者何?犹曰:受之云尔[134]。受之云尔者何?上变古易常[135],应是而有天灾,其诸则宜于此焉变矣。
【注释】
[132]蝝(yuán):未生翅的蝗虫。
[133]幸之也:幸,侥幸,庆幸。
[134]受之云尔:受,接受。即庆幸接受这个天灾。此处涉及到《公羊》学对于灾异的态度。案天人感应的思想,国家有失,则天先降灾以谴告之;谴告而不变,则降怪异之象以惊骇之,灾异的目的是期望人君改过自新,是天意之仁。故此处虽有天灾,当庆幸天意之仁,而接受之。
[135]上变古易常:上,指鲁宣公。变古易常,指上文之“初税亩”。
【译文】
【经】冬,出现了未生翅的蝗虫。
【传】《春秋》中没有记录未生翅的蝗虫的,此处记录是为何?出现未生翅的蝗虫是不记录的,此处为何记录?是庆幸有天灾。为何庆幸?好比是说,应该接受天灾。接受天灾是什么意思?国君变乱古制常法,因此而有天灾,大概应该就此机缘而有所改变。
【经】饥。
【译文】
【经】发生了饥荒。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
【译文】
【经】十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亡了赤狄甲氏以及留吁。
【经】夏,成周宣谢灾。
【传】成周者何?东周也[136]。宣谢者何?宣宫之谢也[137]。何言乎成周宣谢灾?乐器藏焉尔。成周宣谢灾,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新周也[138]。
【注释】
[136]东周:案何休之意,昭公二十二年,周景王驾崩,敬王即位,而王子猛与之争立。王子猛入居王城,自号西周,因而天下之人称成周为东周。《公羊传》称“东周”,是据后世之称谓。
[137]宣宫之谢也:宣公,即周宣王之庙。宣王有中兴之功,故不毁其庙。谢,屋之无室者。
[138]新周也:即把周当成新的“二王后”。《春秋》当新王,则周为《春秋》之二王后,故依为二王后记灾之例,记录周的灾异。
【译文】
【经】夏,成周宣谢发生了火灾。
【传】成周是什么地方?是东周。宣谢是什么?是周宣王庙的谢。成周宣谢发生了火灾,为何记录?因为宣王所作的乐器藏在里面。成周宣谢发生了火灾,为何记录?是记录灾害。鲁国之外的灾害,例所不书,此处为何记录?是将周朝视为新的二王后。
【经】秋,郯伯姬来归[139]。
【注释】
[139]郯伯姬来归:郯伯姬,即鲁女嫁于郯国者。案郯伯姬起初是作为媵妾嫁去的,故《春秋》未书其嫁,后被立为嫡。妇人被弃称“来归”。案时月日例,有罪被弃书时,无罪则书月。
【译文】
【经】秋,郯伯姬被弃来归。
【经】冬,大有年。
【译文】
【经】冬,大丰收。
【经】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
【经】丁未,蔡侯申卒。
【经】夏,葬许昭公。
【经】葬蔡文公[140]。
【注释】
[140]葬蔡文公:案时月日例,大国之君卒日葬月。此处蔡文公之葬不书月者,何休云:“齐桓、晋文没后,先背中国与楚,故略之。”
【译文】
【经】十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去世了。
【经】丁未,蔡侯申去世了。
【经】夏,安葬许昭公。
【经】安葬蔡文公。
【经】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译文】
【经】六月,癸卯,发生了日食。
【经】己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娄子,同盟于断道。
【经】秋,公至自会。
【译文】
【经】己未,公会同晋侯、卫侯、曹伯、邾娄子在断道同心结盟。
【经】秋,公自断道会盟归国。
【经】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141]。
【注释】
[141]公弟叔肸卒:此为鲁宣公同母弟公子肸,“叔”为其字。何休云:“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禄,终身于贫贱。……《春秋》公子不为大夫者不卒,卒而字者,起其宜为天子上大夫也。”
【译文】
【经】冬,公弟叔肸去世了。
【经】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译文】
【经】十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击齐国。
【经】公伐杞。
【译文】
【经】公伐击杞国。
【经】夏,四月。
【译文】
【经】夏,四月。
【经】秋,七月,邾娄人戕鄫子于鄫[142]。
【传】戕鄫子于鄫者何?残贼而杀之也。
【注释】
[142]邾娄人戕鄫子于鄫:戕,戕害,此处是肢解杀人。书“于鄫”者,刺鄫国无守备。
【译文】
【经】秋,七月,邾娄人在鄫国戕害了鄫子。
【传】在鄫国戕害了鄫子,是什么意思?是残贼杀害之。
【经】甲戌,楚子旅卒[143]。
【传】何以不书葬?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144]。
【注释】
[143]楚子旅:即楚庄王。
[144]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号,王号。时吴楚之君僭称王。案《春秋》之例,卒从正,葬从臣子辞(详参隐公八年“八月,葬蔡宣公”条),此处若书葬,当书“葬楚庄王”,则是书其僭号。《春秋》为避其僭号,故不书其葬。
【译文】
【经】甲戌,楚子旅去世了。
【传】为何不书葬?《春秋》不书吴楚之君的葬礼,是为了规避他们僭越的王号。
【经】公孙归父如晋。
【译文】
【经】公孙归父出使去了晋国。
【经】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译文】
【经】冬,十月,壬戌,公在路寝薨没。
【经】归父还自晋,至柽[145],遂奔齐。
【传】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归父使于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146],墠帷[147],哭君成踊[148],反命乎介[149],自是走之齐[150]。
【注释】
[145]柽(chēnɡ):鲁地。
[146]君薨家遣:君薨,指鲁宣公薨没。遣,放逐。公孙归父为公子遂之子,公子遂有弑杀子赤之恶,罪及归父,故全家被放逐。
[147]墠(shàn)帷:扫地曰墠。帷,张帷幕。因要哭君,故扫地张帷幕。
[148]哭君成踊:踊,辟踊,即男子跺脚,女子捶胸,表示哀痛至极。成踊,成三日五哭踊之礼。案此为奔丧之礼,初闻丧之日、第二日皆朝夕二哭踊,第三日朝哭踊。归父因家遣,不得归鲁,故行奔丧之礼,得礼之变。
[149]介:出聘时的副使。
[150]自是走之齐:哭君成踊后,出奔到了齐国。书此者,见归父临难,仍能守君臣之礼。值得注意的是,案时月日例,内大夫奔,有罪者不书日,无罪者书日。此处归父出奔,不书日者,因公子遂弑君,依王法,当被诛绝,则公孙归父本不当立为大夫,故此处虽有小善,仍从有罪之例。
【译文】
【经】归父自晋国归还,行至柽地,遂出奔至齐国。
【传】“还”是什么意思?是归国之善辞。归父有何善行?归父出使聘问晋国,正从晋国归来,行至柽地,听闻国君薨没,全家被放逐,就扫地张帷幕,哀哭国君,行三日五辟踊之礼,让副使回国复命,然后才逃至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