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朱子与象山、慈湖之不同
一般人之论朱陆异同者,多谓朱子偏重道问学;象山偏重尊德性。此等说法,在当时即已有之。然朱子之学之最终目的,亦在于明吾心之全体大用。此为一般道学家共同之目的。故谓象山不十分注重道问学可;谓朱子不注重尊德性不可。且此点亦只就二人之为学或修养之方法上言之。究竟朱陆之不同,是否即仅在其所讲为学或修养方法之不同;此一极可注意之问题也。
前文谓朱子之学,尚非普通所谓之唯心论,而实近于现在所谓之实在主义(《朱熹哲学》见上卷(1))。吾人若注意此点,即可见朱陆之不同,实非只其为学或修养方法之不同;二人之哲学,根本上实有差异之处。此差异于二程之哲学中即已显著。伊川一派之学说,至朱子而得到完全的发展。明道一派之学说,则至象山、慈湖而得到相当的、至阳明而得到完全的发展。若以一二语以表示此种差异之所在,则可谓朱子一派之学为理学,而象山一派之学,则心学也。王阳明序《象山全集》曰:“圣人之学,心学也。”此心学之一名,实可表示出象山一派之所以与朱子不同也。
朱子言性即理。象山言心即理(《与李宰第二书》,《全集》卷十二)。此二言虽只一字之不同,而实代表二人哲学之重要的差异。盖朱子以心乃理与气合而生之具体的物,与抽象之理,完全不在同一世界之内。心中之理,即所谓性;心中虽有理而心非理。故依朱子之系统,实只能言性即理,不能言心即理也。象山言心即理,并反对朱子所说心性之区别。如《语录》云:
伯敏云:“……性才心情,如何分别?”先生云:“如吾友此言,又是枝叶。虽然此非吾友之过,盖举世之蔽。今之学者,读书只是解字,更不求血脉。且如情性心才,都只是一般物事,言偶不同耳。……若必欲说时,则在天者为性,在人者为心。此盖随吾友而言,其实不必如此。”(《全集》卷三十五)
依吾人所观察,则朱子所说性与心之区别,实非“只是解字”。盖依朱子之观点,实在上本有与此相当之区别也。象山虽亦以为可说“在天者为性,在人者为心”;而又以为系“随吾友而言,其实不必如此”;“都只是一般物事,言偶不同耳”。盖依象山之观点,实在上本无与朱子所说心性区别相当之区别,故说心性只是“一般物事”也。朱陆所见之实在不同。盖朱子所见之实在,有二世界,一不在时空,一在时空。而象山所见之实在,则只有一世界,即在时空者。只有一世界,而此世界即与心为一体,所谓“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年谱》,《全集》卷三十六)。故心学之名,可以专指象山一派之道学。
然此尚有一问题,即象山所谓之心,是否即朱子所谓之心。若此问题不能解决,则象山之谓心即理,不必即异于朱子之谓性即理。细考之,则象山所谓之心,正朱子所谓之心。象山云:
人非木石,安得无心?心于五官最尊大。《洪范》曰:“思曰睿,睿作圣。”孟子曰:“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四端者,即此心也,天之所以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与李宰第二书》,《全集》卷十一)
朱子以为“天下无无性之物”(《语类》卷四)。盖一物之成,皆禀其理;其所禀之理,即其性也。故木石亦有性,不过木石无知觉耳。故虽不可谓木石无性,而可谓木石无心。象山此以为木石所无之心,正朱子所谓之心也。又依象山所说,心乃能思虑者;朱子亦谓:“人之灵处是心不是性。”(参看前文《朱熹哲学》第四节)朱子谓:“仁是性,恻隐是情,须从心上发出来,心统性情者也。”(《语类》卷五)盖以恻隐之情乃“爱之理”(朱子以仁为爱之理)之具体的表现,乃形而下者,“须从心上发出来”。象山云:“四端者,即此心也。”故其所谓心,正朱子所谓心也。慈湖谓“人心自明,人心自灵”(《绝四记》)。其所谓心,正朱子所谓心,更为明显。由此而言,象山一派所谓之心,正朱子所谓之心,而其心即理之言,实与朱子不同也。
此点乃朱陆哲学根本不同之处,更可从别方面证明之。象山虽亦以为可说:“在天者为性,在人者为心”,而又以心性“都只是一般物事”。盖象山所说在天之性与在人之心乃在一世界中。故所谓天理人欲之分,象山即不欲立之。象山云:
天理人欲之言,亦自不是至论。若天是理,人是欲,则是天人不同矣。……《书》云:“人心惟危;道心惟微。”解者多指人心为人欲,道心为天理。此说非是,心一也。人安有二心?(《全集》卷三十四)
此以天人不同之说为非是。然依朱子之系统,实可以天人为不同也。
周濂溪《太极图说》有“无极而太极”之言,朱子以为此言乃形容太极之为无形而有理。象山及其兄梭山以为《易·系辞》只言太极,不应于太极之上,复加无极。以为“《太极图说》与《通书》不类。疑非周子所为。不然则或是其学未成时所作;不然则或是传他人之文,后人不辨也”(《全集》卷二)。与朱子往复辩论,成为当时一大争辩。若依上所说观之,则象山哲学中,只有一在时空之世界,则对于所谓“无形而有理”者,自根本不能承认,亦非特有意与朱子作无谓的争辩也。
又有一点应须解释者,如象山云:
自形而上者言之谓之道,自形而下者言之谓之器。天地亦是气,其生覆形载必有理。(《全集》卷三十五)
若只就此条观之,则象山之哲学,又与朱子无根本的差异,然象山与朱子辩《太极图说》书中云:
《易》之《大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又曰:“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已是形而上者,况太极乎?(《全集》卷二)
以阴阳为形而上者,则其所谓形而上者,与朱子所谓形而上者,意义不同。程明道、伊川兄弟,亦尝引《易·系辞》此文而解释之。明道云:“阴阳亦形而下者也,而曰道者……元来只此是道,要在人默而识之也。”(《二程遗书》卷十一)伊川云:“一阴一阳之谓道。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者,道也。”(《二程遗书》卷三)此二说之异,正即朱陆之不同也。盖若以阴阳为形而上者,则所谓形而上者,亦在时空有具体的活动,与所谓形而下者,固同在一世界中也。
象山哲学中,虽只有一世界,而仍言所谓形上形下。至慈湖则直废此分别。慈湖云:
又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裂道与器,谓器在道之外耶?自作《系辞》者,其蔽犹若是,尚何望后世之学者乎?(《慈湖遗书》卷九)
盖所谓形上形下,必依朱子所解释,方可有显著的意义。依朱子之系统,器实与道不在一世界中。此陆派所不能承认。如此则诚宜直指《系辞》所说形上形下为“非孔子之言”也(《慈湖遗书》卷七)。
朱陆哲学此根本的不同,朱子亦略言之。朱子以为佛氏之言性,“正告子生之谓性之说”(见前文《朱熹哲学》第八节引)。盖依朱子之系统,心是形而下者,有具体的个体时,方始有之。故朱子以为以心为性,“正告子生之谓性之说”。象山死,朱子“率门人往寺中哭之。既罢,良久曰:‘可惜死了告子。’”(《语类》卷一百二十四)朱子以佛为告子,亦以象山为告子,盖朱子以为二者皆以心为性也。
朱派后学,亦以象山为告子。如陈北溪云:
佛氏把作用认是性……不过只认得气,而不说着那理耳。……今世有一种杜撰等人,爱高谈性命。大抵全用浮屠作用是性之意,而文以圣人之言。……其实不过告子生之谓性之说。(《北溪字义》卷上)
若就此点指出陆之近禅,陆诚为较朱近禅也。
依上述观之,则朱陆之哲学,实有根本的不同。其能成为道学中之二对峙的派别,实非无故。不过所谓“心学”,象山、慈湖实只开其端,其大成则有待于王阳明。故与朱子对抗之人物,非陆象山、杨慈湖,而为二百五十年后之王阳明。
(二)朱子与阳明之不同
王阳明《朱子晚年定论》序云:
守仁早岁业举,溺志词章之习。既乃稍知从事正学,而苦于诸说之纷挠疲,茫无可入。因求诸老释,欣然有会于心,以为圣人之学在此矣。然于孔子之教间相出入;而措之日用,往往缺漏无归。依违往返,且信且疑。其后谪官龙场,居夷处困。动心忍性之余,恍若有悟。体念探求,再更寒暑。证诸《五经》、四子,沛然若决江河而放诸海也。……独于朱子之说,有相抵牾,恒疚于心。(《全书》卷三)
此阳明自述其学所经之阶级。其最后所持之说,自以为“于朱子之说,有相抵牾”。盖阳明之学,彻上彻下,“致良知”三字,实即可包括之。所以阳明自四十三岁以后,即专以致良知训学者。以言简易直截,诚简易直捷矣。其所说格物致知之义,实与朱子不同。二家学说,各就其整个观之,则二家之不同,仍是上所述理学与心学之不同也。
阳明亦间言理气。如云:
精一之精以理言,精神之精以气言。理者气之条理;气者理之运用。无条理则不能运用,无运用则亦无以见其为条理者矣。(《与陆元静书》,《传习录》中,《全书》卷二)
若专就此言观之,则阳明之见解,与朱子并无大异。但阳明自言其自己之学与朱子之学不同之处云:
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是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而为二矣。……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答顾东桥书》,《传习录》中,《全书》卷二)
朱子以为人人具一太极,物物具一太极。太极即众理之全体;故吾人之心,亦“具众理而应万事”。故即物穷理,亦即穷吾心中之理,穷吾性中之理耳。故谓朱子析心与理为二,实未尽确当。惟依朱子之系统,则理若不与气合,则即无心,心虽无而理自常存。虽事实上无无气之理,然逻辑上实可有无心之理也。若就此点谓朱子析心与理为二,固亦未尝不可。依阳明之系统,则必“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依此则无心即无理矣。故阳明云:
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传习录》上,《全书》卷一)
《传习录》又云:
又问:“心即理之说,程子云:‘在物为理。’如何谓心即理?”先生曰:“在物为理。在字上,当添一心字。此心在物则为理。”(《传习录》下,《全书》卷三)
阳明又云:
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耶?晦庵谓人之所以为学者,心与理而已。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人之一心。是其一分一合之间,而未免已启学者心理为二之弊。(《答顾东桥书》,《传习录》中,《全书》卷二)
依朱子之系统,只能言性即理,不能言心即理。依朱子之系统,只能言有孝之理,故有孝亲之心,有忠之理,故有忠君之心。不能言有孝亲之心,故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依朱子之系统,理之离心而独存,虽无此事实,而却有此可能。依阳明之系统,则在事实上与逻辑上,无心即无理。此点实理学与心学之根本不同也。阳明哲学中,无形上世界与形下世界之分,故其语录及著作中,未见此等名词。
阳明又云:
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矣。岂惟草木瓦石为然,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矣。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传习录》下,《全书》卷三)
《传习录》又云:
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云:“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传习录》下,《全书》卷三)
又云:
先生曰:“你看这个天地中间,甚么是天地的心?”对曰:“尝闻人是天地的心。”曰:“人又甚么叫做心?”对曰:“只是一个灵明。可知充天塞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人只为形体自间隔了。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如此便是一气流通的,如何与他间隔得?”又问:“天地鬼神万物,千古见在,何没了我的灵明,便俱无了?”曰:“今看死的人,他这些精灵游散了,他的天地万物,尚在何处?”(《传习录》下,《全书》卷三)
上文谓朱子言性即理;阳明言心即理。此为理学与心学不同之处。然尚有一点可疑之处,即安知阳明所谓之心,非即朱子所谓之性?如果如此,则以上辩论,又不能成立矣。但观此处所引三条,则知阳明所谓心,“只是一个灵明”。正即朱子所谓心也。朱子谓知觉灵明,是心不是性。故阳明所谓心,不能是朱子所谓性也。朱子以为吾人之心,具有太极之全体,故心亦具众理。然心但具众理而已。至于具体的事物,则不具于吾人心中也。阳明则以为天地万物皆在吾人心中。此种唯心论,朱子实不持之。
(三)朱派后学之意见
阳明起而心学大盛。阳明又作《朱子晚年定论》,以为朱陆实早异晚同。朱子晚年,自悔其“旧说之非”而自同于象山。此说出,引起朱派后学之辩论,以为朱陆之学,实不相同。罗整庵作《困知记》云:
程子言性即理也,象山言心即理也。至当归一,精义无二。此是则彼非;彼是则此非;安可不明辨之。(《困知记》卷二)
所谓心与性之区别,整庵云:
夫心者,人之神明;性者,人之生理。理之所在谓之心,心之所有谓之性,不可混而为一也。(同上,卷一)
心与性不同,故“心即理”之言,与“性即理”之言,亦不同也。整庵批评阳明云:
《传习录》有云:“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又有问:“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答曰:“人能存得这一点生意,便是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又问:“所谓生者,即活动之意否,即所谓虚灵知觉否?”曰:“然。”又曰:“性即人之生意。”此皆以知觉为性之明验也。(同上,卷三)
“以知觉为性”,即以心为理也。整庵云:“佛氏之所谓性,觉而已矣。”(同上,卷三)以知觉为性,整庵以为即佛氏之说。
又有陈清澜著《学蔀通辩》,以为朱陆早同晚异,以驳程葟墩《道一编》及阳明《朱子晚年定论》所持朱陆早异晚同之说。清澜亦以为陆派以知觉为性为近于禅,云:
精神灵觉,自老庄禅陆皆以为至妙之理,而朱子《语类》乃谓神只是形而下者。《文集·释氏论》云:“其所谓识心见性者,实在精神魂魄之聚,而吾儒所谓形而下者耳。”何也?曰:“以其属于气也。精神灵觉,皆气之妙用也。气则犹有形迹也。故陆学曰镜中观花,曰鉴中万象。形迹显矣,影象著矣,其为形而下也宜矣。”(《学蔀通辩》卷十)
若就此点指出陆王之近禅,陆王诚较朱派为近禅也。陆稼书亦就此点指出朱王之不同。(《学术辨》,《三鱼堂集》卷二)盖朱派后学对于理学家之谓性即理之异于心学家之谓心即理,已极明了。惟对于理学家之哲学之需要二世界,而心学家之哲学则只需要一世界之一点,则未明言。
原载《清华学报》第八卷第一期,1932年12月
————————————————————
(1) “上卷”指《清华学报》第七卷。该卷第二期发表的《朱熹哲学》一文,全文收入《三松堂全集》(第三版)第二卷之《中国哲学史》第二篇第十三章,本卷不再重复收录。——本版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