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疆宇之所恃以捍卫者,首在城池。而堡寨星联①,式瞻雄镇②;边维屏列,永巩鸿图。所藉以治理者,端由衙署。而学校书院,文教必先;兵防驿传,武功宜备。若坛庙,礼隆报享;寺院,义重格幽。坊表,垂奖励之规;市集,定懋迁之制。里甲地亩户口,数贵周知;民赋仓储解支,计惟各当。恤政,乃生民实惠;盐茶,为边徼良筹。爰次第胪列之。志“建置”第二:

[校注]

①星联:星联珠贯。意近“星罗棋布”。

②式瞻:瞻视。

城池

通志》云:“神木县城池,金为寨,盖原其立名之始也。”①按麟州城,建于唐,历五代至宋,以州刺史杨宏信家世守麟州,俗又称为杨家城。迨金兴定初,罢麟州镇西军,为神木寨。因城外东南,有神松三株,即以为名。元初,改云州;至元六年(1269),废州,为神木县;十八年(1281),主簿王瑄,徙旧云州城(即神木县城)于屈野川之东山(或云东山城即宋建宁寨,张亢所筑,旧有堡城,王瑄因而徙之。俟考)。明洪武六年(1373),省;十三年(1380),复置;正统五年(1440),又徙县治于云州旧城(史称徙杨家城即此)。嗣,御史王翱查边,奏县寨居山顶不便,宜移置平川。八年(1443),复徙建于东山旧城之川口,是为今城。惟《明史》注称,正统五年(1440),徙杨家城,又云成化间复还故治。疑成化四年(1468),余子俊增修逻城门楼之误②。志“城池”:

县城 明正统八年(1443),筑土城,高二丈五尺,周围五里零七十步。成化四年(1468),巡抚余子俊增修逻城、门楼③。隆庆六年(1572),神木道张守中,又增高三丈七尺,添设角楼四座④,窝铺十六处⑤。万历六年(1578),神木道覃应元,以砖甃之⑥,倍加完固。国朝仍其制,高广如旧,顶宽一丈五尺,底宽一丈七尺,东西南北正门四,俱有瓮城。各外门皆转向。城上门楼四,角楼四。康熙二十四年(1685),知县刘万策,奉敕重修⑦,复移魁星阁于城东南角。乾隆十一年(1746),知县陈天秩,请帑重修⑧。是年六月,雨坏土牛一十七段⑨,捐资补葺,立碑北城门楼(记载艺文),并建修西城泄水洞。乾隆二十六年(1761),雨损城垣,知县吴棐龙捐修。嘉庆五年(1800),雨圮西南城墙,知县王文奎捐修(记载艺文)。又,明万历乙巳(1605),神木道袁谏,建修南关石城,久废,其碑尚存南城门楼(记载艺文)。今四门,皆无关厢⑩,惟北门外有护城砖墩二座。城西临窟野河,即以为池,东南北皆无池。

[校注]

①《通志》:疑指清雍正《陕西通志》。

②逻城:一般作“罗城”,取包罗之意。即在瓮城之外所加筑的城垣,也称二级瓮城,高度一般只及大城墙之大半,厚度也不及大城墙,二级瓮城墙内外均为砖砌。

③门楼:城门楼。

④角楼:在城郭四角所建城楼。平面呈曲尺形,兼及两面。主要用为防守,亦可起到装饰的作用。或以寓意而修成特殊之状。

⑤窝铺:城墙马面顶上修筑的小屋,供防守士兵躲避风雨、贮藏兵器。

⑥甃(zhòu):用砖砌。

⑦奉敕:奉皇帝的命令。

⑧请帑(tǎng):请求国库拨款。

⑨土牛:一种防御设备,规模大的为土城,小的称土牛,亦即小堡垒。普通的土牛,外面还挖有水沟,其作用相当于城墙的护城壕。

⑩关厢:城门外大街和附近地区。关指城关,厢指城郭周围。关厢乃城市建筑密度提高以后,用地向城门外沿道路扩张而形成的新城区。

附:街道

县城各街 城内南北门大街一道,中有凯歌楼一座,俗称大楼洞,上设三官庙。明参将高天吉建(详宦迹)。迤南鼓楼一座,迤北钟楼一座,顺治间知县程启朱创修;雍正四年(1726),知县胡增煐重修。东街六:为东头道圪衕(俗称衚衕为圪衕)①,东二道圪衕,二府[东]街②,东门大街,县街,东北城巷。西街十:为西头道圪衕,西二道圪衕,二府西街,西四道圪衕,州官圪衕③,皮坊圪衕,西门大街,拔贡圪衕④,武营西街,西北城巷。南门外直街一里,东西横街,各近城角。北门外直街里许,城内外小巷数十,不及备载。

[校注]

①衚衕:胡同。

②二府:明清时期俗称同知为“二府”。同知为知府的属官(副职),正五品衔。二府街因二府衙门在此,故称。[东]:底本脱文,据意补。

③州官圪衕:因清嘉庆年间秦州知州王赐均出生居住于此,故称。又名州官巷,即今五道巷。

④拔贡: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清制,初定六年一次,乾隆中改为十二年一次,每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保送入京,作为拔贡。经过朝考合格,可以充任京官、知县或教职。拔贡圪衕,今名拔贡巷,因清乾隆辛酉(1741)科拔贡乔而淳出生居住地在此,故称。

堡寨

神木县城旧为堡,合永兴、柏林、大柏油,共四堡。乾隆二十七年(1762),拨葭州高家堡,隶神木,乃有五焉。明设专阃大员①,屯兵以守。国朝边徼清平,节以制度,而防卫规模尚循其旧。盖以重地之不可废弛也。至山寨,宋筑建宁等五寨,皆据要筑城,非小寨可比,已详载古迹。明制,县共十六寨,设有寨官、保长,领土兵以守之②,今废置毋庸,姑存其名可耳。志“堡寨”:

永兴堡 县东北五十里,隋连谷县,唐麟州地,宋为黑城儿。明成化中,巡抚余子俊,遣镇羌指挥宋祥置,土城,在山上,周围二里零二十五步,南面一门,东西北无门,楼铺八座。万历间,巡抚涂宗濬,用砖包砌,今塌损,仅剩土城。详明列入缓修③。堡内集场,无街道。

柏林堡 县西南五十里,唐胜州地。明成化初,巡抚卢祥置,土城,在山原,周围二百零二十二步,东西二门,南北无门,楼铺八座。万历三十五年(1607),巡抚涂宗濬,用砖包砌。国朝乾隆二十三年(1758),知县潘时选;五十一年(1786),知县王文奎,相继重修。堡内东西街一道。

大柏油堡 县西三十里,唐麟州地。明弘治初置,土城,在山上,周围二百零九十二步,东南西三门,北无门,楼铺一十二座。万历间,巡抚涂宗濬,用砖包砌,今圮。详明列入缓修。堡内南北街一道。

高家堡 县西南一百里,唐丰州地,宋飞鸦川,元弥川巡检司。明正统四年(1439),巡抚陈镒建。后,余子俊展修。砖城,在平川,周围三里零三十八步,东南西三门,北无门,楼铺一十五座。万历三十六年(1608),巡抚涂宗濬,用砖包砌,旧隶葭州。国朝乾隆十五年(1750),知州祖德宏请修。二十七年(1762),拨归神木。三十三年(1768),知县方万年重修。堡内南北街一道,东西街一道,中有中兴楼一座,北城上三官楼一座,东北城隍庙一座,南门外十字街里许。

神木堡 即今神木县。以隶卫名堡,隶府、州,名县也。一切建置详城池,不赘。

石堡墕寨④ 在县东十里。

五十里堡寨 在县东三十里。有三十里铺。尚存铺递遗迹(五字疑误)。

王家塔寨 在县东七十里。即今红寺儿川⑤。

栏杆堡寨 在县东南六十里。即[宋]镇川寨⑥。

老榆梁寨 在县东南八十里。即宋中堠寨,今堡子中墕⑦。

天窊涧寨 在县东南六十里。即今窑窊村⑧。

板门岭寨 在县东南四十里,即今把门岭⑨。

訾柏沟寨⑩ 在县东南四十里。

无地峰寨 在县南七十里。即今张家峁⑪。

清水坪寨⑫ 在县南九十里。

白云山寨⑬ 在县南一百一十里。

贺家川寨 在县南一百二十里。

醮枝岭寨 在县西南五十里。即今川林寨。

神灵腰寨 在县西南八十里。即今神灵涧。

太和寨 在县西南八十里。即宋太和县。

酒务会寨⑭ 在县西南九十里。

[校注]

①专阃(kǔn):专主京城以外的权事,后泛指将帅在外统军。

②土兵:地方兵。成化二年(1466),延绥巡抚卢祥认为边民勇敢,可将之训练成兵士保护地方安宁,便在延安、庆阳“选精壮编伍,得五千余人,号曰土兵”。

③详明:向上级申报说明。详,向上级详细申报情况的公文。

④石堡墕寨:即今神木市麟州街道石堡墕村。

⑤红寺儿川:在今栏杆堡镇红寺村。

⑥镇川寨:即今栏杆堡。[宋]:底本误植“今”。

⑦堡子中墕:即今沙峁镇堡子里村。

⑧窑窊村:即今栏杆堡镇窑坬村。

⑨把门岭:即今栏杆堡镇把门沟村。

⑩訾柏沟寨:今栏杆堡镇訾柏沟村。

⑪张家峁:今栏杆堡镇张家峁村。

⑫清水坪寨:在今贺家川镇清水坪村。

⑬白云山寨:当在今沙峁镇王家峁村白云山。

⑭酒务会寨:即今贺家川镇九五会村。

边维

关险莫重于九边,而东胜居其一。自秦筑长城后,历代俱议修防,前明尤亟。按明正统间,都督王祯,筑城堡墩台。成化丙戌(1466),尚书王锐,添设堡墩,巡抚卢祥继之。至壬辰(1472),巡抚余子俊,起清水营,至花马池,创修边墙,连墩勾堡,横截套内。复堑山湮谷,名曰夹道。套人不敢近塞者数十年。迨隆庆辛未(1571),神木道张守中,增修夹墙。万历间,巡抚宋守约,重修墩台,至今犹历历在目。志“边维”:

县城边口 明成化八年(1472),巡抚余子俊筑边墙,长七十五里零八十六步,墩台六十座。隆庆间,神木道张守中,增修夹墙,长与边墙相等。万历间,巡抚宋守约,重修墩台,数亦如旧。

永兴堡边口 明成化八年(1472),巡抚余子俊筑边墙,长六十二里零八十六步,墩台三十九座。

大柏油堡边口 明成化八年(1472),巡抚余子俊筑边墙,长二十七里零三百三十步,墩台一十七座。

柏林堡边口 明成化八年(1472),巡抚余子俊筑边墙,长四十三里零一十六步,墩台二十六座。

高家堡边口 明成化八年(1472),巡抚余子俊筑边墙,长四十二里零二百三十八步,墩台四十四座。

以上边墙,东与府谷县属之镇羌堡边口交界,西与榆林县属之建安堡边口交界,共长二百五十余里,墩台一百八十六座。皆明成化年间筑修,今已渐圮。其前,年久无考。又县城西沿河至五卢口,有土墙十里,遗址犹存,相传明邑人固原总兵张刚筑以护城,然亦无据。至各堡城,已详上堡寨,不复赘。

附:牌界

牌界,系因鄂尔多斯七旗蒙古内杭锦、打拉忒两旗①远居后套,不与内地相错。其余五旗,均与山陕沿边州县接壤。西:曰鄂套,与宁夏平罗、定边接壤;曰五胜,与靖边、怀远②、榆林、神木接壤;曰札萨克台吉,与神木接壤。东:曰郡王,与神木、府谷接壤;曰准噶尔,与府谷、河曲、偏关接壤。国初旧制,中外疆域,不可混同。于各县边墙口外,直北禁留地五十里,作为中国之界。

康熙二十一年间(1682),蒙古贝勒达尔查,因伊等游牧处,蔓生药草,不宜牧畜,奏请于近边四十里之外空闲地方,暂借游牧。奉旨俞允。复于三十六年(1697),贝勒松拉普,奏请于此地内,伙同民人耕种,蒙民两有裨益等因③,亦蒙恩准行。此即开垦之始也。迨五十八年(1719),贝勒达锡拉卜坦,以民人种地,若不立定界址,恐致侵占游牧等情申请,蒙钦差侍郎拉都浑,前来榆林等处踏勘。得各县口外地土,即于五十里界内,有沙者以三十里立界,无沙者以二十里立界,准令民人租种。其租项,按牛一犋,征粟一石,草四束,折银五钱四分,给与蒙古属下养赡。

嗣于雍正八年(1730),经理藩院尚书特古忒条奏,五十里禁留之地,蒙古何得收租,议令征收粮草,归地方官贮仓。十年间,遇蒙古地方荒旱,蒙特恩,将所收粮草仍给蒙古养赡,并照旧界给租。

乾隆八年(1743),各旗贝子等,以民人种地越出界外、游牧窄狭等情呈报,理藩院行文川陕总督饬司核议后奏,蒙钦差理藩院尚书班第,大学士公、川陕总督庆复,前诣榆林,会同各札萨克等定议:于旧界外,再展二三十里,仍以五十里为定界。此外,不准占耕游牧,并令民人分别新旧界给租。其旧界照前议外,新界按牛一犋再加糜五斗,银五钱。又恐民人或有欠租等事,将安边、神木两同知,作为理事旗员,管理民蒙交涉事务。并于各界内,选充牌甲,稽查民人春出冬归(先议秋归,后改冬归)等因,奏明立案。遵守至今,民蒙均沾利益。所有是邑分管各事宜,列后:

黑界 即牌界,谓不耕之地,其色黑也。定议五十里立界,即于五十里地边,或三里或五里,垒砌石堆,以限之。此外,即蒙古游牧地方。神木牌界,东至郡王旗㹀牛河西什板尔泰沟东南大榆树梁④,西历札萨克台吉旗,至五胜旗臭柏掌沙梁迤西巴子梁⑤,共二百五十余里。

伙盘 民人出口种地,定例春出冬归,暂时伙聚盘居,因以为名。按神木东自永兴堡边墙外,郡王旗之青阳路湾、张明沟⑥、水窖沟、东木瓜山、大榆树梁,与府谷县交界;西自高家堡双墩儿边墙外,西偏五胜旗之桑树湾、巴子梁、臭柏掌沙梁、色令井子,与榆林县交界。分四路、四堡、八甲、三十二牌、三百五十伙盘,而凡边墙以北,牌界以南地土,即皆谓之伙盘,犹内地之村庄也。

牛犋 口外地土,并无亩数,以牛计犋,每犋约二百七八十亩。按神木口外,分四路、四堡,共牛犋一千三百四十八犋半,均与蒙古交纳租银租粟。各旗设立收头,按期赴各伙盘收取。内地不征,惟发时价,向冬归地户采买草束,以供驿马而已。

秋巡 口外民蒙杂处,恐生事端,并越界耕种等事。旧制每年秋后,神木理事司员、理事同知,间年一次,轮流出口巡查,县中造送牛犋伙盘册籍。

[校注]

①打拉忒旗:即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②怀远:即今榆林市横山区。

③等因:旧时公文引述词,多用于引结上级公文或经上级核定的规章制度。

④什板尔泰:即今尔林兔镇石板太村。

⑤巴子梁:今仍名,在大保当镇,与裴家梁相邻。臭柏掌沙梁:位于今大保当镇小保当村。

⑥张明沟:即今店塔镇张明沟村。

衙署

地方设官治理,有城池,必有衙署,故衙署每与城池并建。《通志》云:县署明洪武十四年(1381),知县任奉先建;正统中,知县彭佐改建。查县治,洪武初省;十三年(1380),复置。正统五年(1440),徙杨家城;八年(1443),复徙建川口。则任奉先所建,应在东山旧城;彭佐改建,始在今城。学宫亦仿此。至同城文武公衙,皆宜入志。先之以县署者,主客之意云尔。志“衙署”:

县署① 明正统八年(1443),知县彭佐建在城东北隅,知县糜奎重修。惟大门西向,入之转折而北。万历二年(1574),夏雨倾圮,知县朱希颜改建,大门面南,堂庑后宅,俱鼎新之(记载艺文)。十七年(1589),知县牛秉儒;二十六年(1598),知县戈千仞相继重修。

国朝顺治八年(1651),知县程启朱捐修,以后无稽。至乾隆三十八年(1773),知县方万年请修;五十年(1785),知县王文奎请修。嘉庆十六年(1811),知县黄茂请修。道光十四年(1834),署县事徐葆甫、知县王致云,捐廉摊修。署前照壁,东西角门,大门三楹,东内为土地祠②,西内为监狱,仪门三楹③(角门二),箴铭坊一所④,大堂五间⑤,左为银库⑥,右为架库⑦,前卷棚三间⑧,六房办公所东西各六间⑨,承发房二间⑩,粮房二间⑪,祗候厅二间⑫,宅门川堂三间⑬,二堂五间⑭,左右门房各三间⑮,西南幕房东向三间⑯、南向三间,西客厅三间,内书房三间,西北幕房三间,侧房二间,东书房三间,内宅三间⑰,左右厢房各三间⑱,东北小正房三间,后寝房五间,东南厨房三间,茶房一间,东马号三间⑲,后园墙外园地一块。

神木理事司员署⑳ 在县署西,即希文书院也。管辖蒙古理事司官二员,旧驻宁夏横城。雍正元年(1723),议拨一员,驻扎神木。经神木理事司员常明,咨报川陕总督请修衙署,准发公捐银一百二十两,饬县修理。因经费不敷创建,以神木道署书房作为麟城书院,而以希文书院改修理事司员衙署。前照壁,东西辕门,大门三间,左应役房三间、右一间,二门三间,东西门房各三间,大堂五间,堂后内宅门一间,内宅正厅五间,左右厢房各三间,西书房三间,东厨房三间,马号三间。嘉庆二十一年(1816),部郎阿穆尔布彦捐修关帝庙一所,在署西偏。

同知署 在县署西南一里东街建造,年远无案可稽。署前照壁,东西辕门,大门三间,东为土地祠,二门三间,大堂三间,东西书吏房各六间,二堂三间,东门房三间,东厨房三间,西书房三间,堂后内宅门一间,内正房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署后空地一块。

儒学署㉑ 旧在文庙东北隅。万历间,教谕闫亮建。国朝初,教谕罗朱锦、训导赵巨,相继重修。康熙五十五年(1716),神木道罗景,因位置不合,移建于明伦堂后。乾隆五十九年(1794),教谕俞登瀛重修。道光二十年(1840),教谕薛兰皋捐修。署前正门一间,屏门一间,东西厢房各三间,正房三间。

典史署 在县署大门内东,明典史王自守建。国朝初,典史任文炳、王大镕续修。康熙甲午(1714),典史李艳美重修。嘉庆己卯(1819),典史洪治捐修。道光十三年(1833),典史胡正朝,借款摊捐续修。二十年(1840),典史方南恩借款摊捐续修。大门一间(西向),内为土地祠(南向),照壁,二门一间(南向),大堂三间,东西吏役房各三间,二堂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后正厅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东厨房二间,东院内正房三间,东厢房四间。

旧察院署㉒ 久废,其遗址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知县贺有章议详变价银一百八十两,修理。

文庙㉓

旧神木道署㉔ 在县街西南,今废,基址尚存。

东协副将署㉕ 在县署西一里,旧参将署。雍正五年(1727),神木道李如璐改建。署前照壁,左右辕门、旗杆、围墙、鹿角卡㉖ ,大门三间,左右官厅各三间,二门三间,大堂五间,左为守兵所,右为银库,二堂三间,左右客厅各三间,内正房五间,东厢房三间,厨房三间,后空地一块。东为小教场,马王庙一所。前升官楼三间,西看箭厅三间,下有草房马号。

中军都司署㉗ 在协署西偏。嘉庆十五年(1810),都司蔡潮修建。署前照壁,大门三间,二门三间,大堂五间,左右书办房各三间,二堂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内正房五间,东厨房三间,马号三间。

城守营把总署㉘ 在西门城巷旧都司署。前照壁,大门三间(西向),二门正厅五间,南房三间,内宅门一间,内西房三间,北厨房三间。

永兴堡把总署 在堡内中北。

柏林堡把总署 在堡内东北。

高家堡都司署 在堡内东南。

大柏油堡把总署 今汰估变。㉙

[校注]

①县署:封建时代县级行政单位处理公务的处所。

②土地祠:敬奉土地神的祠堂,主要用于关押尚未免去功名或待革职的有身份有地位的犯人。

③仪门:位于县衙中轴线上的建筑。平时关闭,只有在知县上任、恭迎嘉宾或举行重大庆典时才打开。仪门两侧各有一个角门,东为“人门”,也称“喜门”,供知县平时出入;西为“鬼门”,也叫“绝门”,只在提审犯人、解押死囚赴刑时才打开。

④箴铭坊:一般作“戒石坊”。古代衙署里为训诫官员廉洁自律而设的警示性建筑。仪门至大堂的甬道中央有一座三门四柱的石质牌坊,即“戒石坊”。

⑤大堂:知县升堂审理刑事案件、举行重大典礼、迎送上级官吏和接受圣旨的大厅。

⑥银库:储银的仓库。

⑦架库:即架阁库,存放档案之处。“架阁”为贮存档案的木架,数格多层,便于分门别类存放和检寻。

⑧卷棚:一种建筑形式。指屋顶前后两坡交界处不用正脊,而做成弧形曲面的屋顶。

⑨六房:县衙六个日常办公机构,即经管吏书官属及本治候选官员等事的吏房,经管应征解夏税秋粮、丁差徭役、杂课等事的户房,经管春秋祭祀、宾兴、考试、乡绅、学校、庆贺旌表、先贤祠墓古迹等事的礼房,经管门军、皂快、民壮、铺司兵、驿递夫马等事的兵房,经管人命、盗逃、词讼、保甲、捕役监仓禁卒等事的刑房,经管修造及置办军需等事的工房。

⑩承发房:亦作“承发司”,清代地方机构中设立的文书机关,专掌文书收发之事,相当于现在的收发室。

⑪粮房:存放粮秣的仓库。

⑫祗候:职官名。始设于宋代,是较为高级的衙役。祗候厅:即祗候衙役的办公场所。

⑬宅门:内宅的大门。川堂:两个院子间供穿行的房间,也可于此设座会客。

⑭二堂:知县审理民事案件之处。

⑮门房:专供门卫值班、住宿之所。

⑯幕房:知县幕友办公起居之所。

⑰内宅:知县及家人的居住场所。

⑱厢房:正房前面两边的房屋。

⑲马号:养马的处所。

⑳神木理事司员:清代理藩院派驻神木的理事司员,负责管理鄂尔多斯六旗(不含鄂托克旗)蒙古与民人交涉事务。乾隆年间,清廷又授权神木理事同知协助神木司员巡边、办案。清末由于蒙地向内地汉民全面开放,神木司员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撤销神木理事司员,由神木同知接管其职权。

㉑儒学署:简称“学署”,为教育行政机构。封建时代,在府、厅、州、县设立学校,供生员读书,称为儒学。县一级儒学称县学,为地方官学。

㉒察院署:都察院监察御史在各地的衙署。监察御史无固定驻地,需出巡各地,故明清时期各地一般都建有察院,作为其来巡时的办公场所。

㉓底本文庙一节阙略不载,仅存标题。

㉔神木道署:神木道台衙门。

㉕东协副将:此处指协守延绥东路副总兵。副将,又称护镇、协镇,别称协台。掌印者称护理镇印。官秩从二品,仅次于总兵官。

㉖鹿角卡:为阻止敌方进犯而用树枝、荆棘之类形如鹿角的障碍物设置的关卡。

㉗中军都司:指延绥东路协标中军都司。都司,尊称都阃,清为正四品武官,分领营兵。为副将统领营务的称为协标中军都司。

㉘城守营:此处指驻防神木县城的绿营兵营级编制。把总:又称百总,绿营低级军官,秩正七品。

㉙今汰估变:此指大柏油堡把总一职当时被裁汰,其衙门把总署被估价变卖。

学校

《地理诀》云:“学校建于巽方,吉。”明正统八年(1443),筑今城,建学宫于城南隅。隆庆间,移置县署之东南,可谓得其地已。故人文并茂,科甲相联,而且士习端醇,允堪嘉尚。志“学校”:

学宫 旧在城南隅。明正统八年(1443),知县彭佐建,糜奎重修。隆庆六年(1572),神木道张守中、通判刘弼宽、知县乔承诏、教谕于诗,移于县署之东南。国朝顺治十年(1653),神木道彭大义、知县程启朱、教谕罗朱锦,续修。康熙六年(1667),神木道冯翊时;五十四年(1715),神木道罗景、知县贺有章,教谕赵巨,续修。乾隆四十三年(1778),神木同知英安、知县张楷、教谕张其同,续修。道光十四年(1834),知县金在绅、徐葆甫、王致云,重修(各记载艺文)。大成殿五间①,东西庑各九间②,戟门三间③,东名宦祠三间,西乡贤祠三间,泮池圜桥三④,左右碑亭二,东祭厨所三间⑤,西宰牲所三间⑥,棂星门坊三间⑦。照壁高峻,左右礼门、义路⑧,四面围墙。

崇圣祠⑨ 旧在东庑东。康熙六年(1667),神木道冯翊时捐修;五十四年(1715),神木道罗景,以位置不合,移学署,改建祠于大成殿东北,正殿三间,前敬一亭三间⑩。

明伦堂⑪ 明隆庆六年(1572),神木道张守中同文庙建修。国朝康熙五十四年(1715),教谕赵巨续修。雍正九年(1731),神木道李如璐,于堂前建东西斋房、仪门、大门、照壁。乾隆九年(1744),教谕尤宗周续修;五十九年(1794),教谕俞登瀛续修,又于大门内建办公房一所。道光十九年(1839),教谕薛兰皋续修。

节孝祠 在学宫东。明隆庆六年(1572),神木道张守中建。迨后倾颓,国朝乾隆四十三年(1778),知县张楷、教谕张其同重建。嘉庆八年(1803),知县王文奎、教谕俞登瀛续修。

孝子祠 旧无专祠,祔主节孝祠中。因男女有别,幽明一理,非所以妥阴灵。道光二十年(1840),知县王致云、教谕薛兰皋改建文昌庙西偏。

学田四垧 在东门外城下。

[校注]

①大成殿:文庙建筑群的核心殿堂,祭祀孔子的主要场所。

②东西庑(wǔ):大成殿前方两侧两排长廊式建筑,一般用以供奉先达贤哲及儒家学派著名人物。

③戟(jǐ)门:又称启圣门、仪门,因祭孔时在门两侧陈列仪仗性的礼兵器而得名。

④泮(pàn)池:学宫前的水池,形如半璧,故称。圜(huán)桥:学宫门外泮池设有四座石桥作为通道,故名。

⑤祭厨所:为祭孔准备饭菜的厨房。

⑥宰牲所:为祭孔而设的杀牲之处。

⑦棂星门坊:文庙中轴线上的牌楼式木质或石质建筑。“棂”通“灵”,棂星为传说中天上的文星,即主管取士的神。

⑧礼门、义路:文庙的出入口,意即礼是仁人出入之门,仪是志士必由之路。

⑨崇圣祠:也称“启圣殿”“启圣祠”。清雍正元年(1723),世宗追封孔子上五代王爵,命将启圣祠改称崇圣祠,以奉祀孔子五代祖先。

⑩敬一亭:明嘉靖五年(1526),颁御制《敬一箴》于学宫,遂诏郡邑皆行镌石,并刻《程子四箴》《范子心箴》,作亭覆之,故名。

⑪明伦堂:学宫讲堂,即秀才们听课之所。

书院①

书院之设,所以振人文,即以翼学校也。惟是束脩未备,空语师儒。膏火无资,难言作育。神邑书院自希文改置,易以麟城,迨兴文创建,而受室可观,养钟犹不足焉。乃文教攸关,奚堪久废。今已官为倡率,民胥乐捐,经费略备矣。邑士人,幸各自励志乎!志“书院”:

希文书院 在县署西。康熙二十九年(1690),神木道张衡建(记载艺文)。雍正元年(1723),改置驻扎神木理事司员衙署,而以神木道署后书房作为麟城书院(详衙署)。

兴文书院 在县署西南。乾隆五十八年(1793),理事司员嵩英、知县王文奎、教谕俞登瀛、典史章荣基、邑人甘肃秦州直隶州知州王赐均②,倡同绅士,捐资建修。大门一间,正厅三间,东西书房各六间,西又一小间,后厅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西小院正房二间,东厨房二间。

书院经费 道光二十一年(1841),知县王致云、教谕薛兰皋倡捐,率同邑士人等,劝各绅商共捐钱三千二百千文,发商生息,为聘请山长膳脩,课取生童膏火之需,立碑书院(记载艺文)。

[校注]

①书院:有别于官办学宫(学校)的教育机构。书院可官办,可民办官助,也可私办。书院的创立,能补官学之不足。书院的教学内容和方法灵活多样,可以适应社会多方面的需要,培养不同专业和不同层次的人才。

②知州:宋代派朝臣为州一级的地方行政长官,带“权知军州事”衔,兼掌军事,简称知州。明代始正式称知州,相当于知府的称为直隶州知州,相当于知县的仅称知州,为一州的行政长官。清代相沿不改,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官,知州为从五品官。

附:义学①

麟城义学 在县署西南,本旧道署书房。雍正元年(1723),改为麟城书院,今作义学。正室三间,西厢房四间,围墙设门。

[校注]

①义学:也称“义塾”,是指地方宗族开办的供贫寒子弟免费上学的学塾,经费来源主要是地租,也有绅商捐赠筹集或民办官助。

兵防

麟州,夙称雄镇。前明万历,设有东路副总兵,领参游以下弁员数十,支营屯兵饷十数万,复募土兵千名以实之。戒备不可谓不严矣。然卒骚然者,何哉?盖无术以驭之也。国朝寰宇承平,恩威并洽,冗员就汰,兵额稍裁,而谋略裕于干城,精锐见于什伍。伟哉!万年不拔之基矣!志“兵防”:

副将一员 神木旧缺明代参将,国朝初改游击,顺治十三年(1656)裁游击缺,移府谷县孤山堡延绥镇东协副将于此。府谷县各堡营员及葭州千总,仍归统辖。

中军都司一员 旧缺中军守备,乾隆年改。

城守营把总一员

经制外委五员① (内分防吴堡县汛一员)。

额外外委三员

理事司员衙门应役外委把总一员 旧缺宁夏,乾隆八年(1743)拨。

永兴堡把总一员 旧缺守备,道光元年(1821)改。

柏林堡把总一员 旧缺守备,道光元年(1821)改。

高家堡都司一员 旧缺参将改守备,乾隆年改都司。

大柏油堡把总一员 旧缺守备改把总,道光元年(1821)裁。

神木协营 原额马兵一百五十九名,步兵十名,守兵一百七十五名,共兵三百四十四名。乾隆八年,拨添理事司员衙门应役宁夏守兵五十名。嘉庆二十五年(1820),裁拨黄牛铺马兵一名。道光二年(1822),添拨柏林孤山二堡营马兵各一名;三年(1823),裁马改步兵十五名;十一年,裁减马兵三名、守兵五名。今额马兵一百四十二名,步兵二十五名,守兵二百二十名,共兵三百八十七名(内分防吴堡县汛兵二十名②,仍应役理事司员衙门兵五十名)。

永兴堡营 原额马兵六名,守兵五十五名,共兵六十一名。道光二年(1822),裁拨麻地沟营马兵一名,高家堡营守兵二十名;十一年(1831),裁减守兵一名。今额马兵五名,守兵三十四名,共兵三十九名。

柏林堡营 原额马兵六名,守兵五十五名,共兵六十一名。道光二年(1822),裁拨神木协营马兵一名,高家堡营守兵三十名,添拨大柏油堡营守兵五名。今额马兵五名,守兵三十名,共兵三十五名。

高家堡营 原额马兵四名,守兵九十四名,共兵九十八名。道光二年(1822),添拨柏林堡营守兵三十名,永兴堡营守兵二十名,榆林县双山堡营马兵一名,裁拨葭州汛守兵三十名;十一年(1831),裁减守兵二名。今额马兵五名,守兵一百一十二名,共兵一百一十七名。

大柏油堡营 原额马兵五名,守兵四十八名,共兵五十三名。道光二年(1822),裁汰拨归柏林堡营守兵五名,府谷县麻地沟营马兵五名。守兵四十三名,仍挂支神木县仓粮。

定制新疆土鲁番、喀喇沙尔③、叶尔羌④、和阗等处⑤,于陕甘各镇协营,选派弁兵戍屯,各给行装、车价、口粮、银两,期满另兵以代,原兵归伍,谓之“换防”。神木协及各堡营,每届瓜期⑥,派拨弁兵,无定额。

火药库 在西门城楼。

军器库 在都司署西南。

教场⑦ 神木协营教场,在南门外东城下,周围约三里余。演武厅五间⑧,后厅三间,砖砌将台一座⑨。永兴堡营教场,在堡东南。柏林堡营教场,在堡西门外。高家堡营教场,在堡南门外东。

马厂 神木协营官例马十八匹,骑操马一百四十二匹,以四六归槽。马厂旧在五胜旗地方。道光九年(1829),移于札萨克旗乌儿兔采当⑩,距营一百一十里,每年给蒙古厂租。

塘汛⑪ 暗门峁汛、苇子号汛、七里庙汛、响石崖汛、四塘汛、三塘汛、二塘汛、石壑子汛(以上东路)。

酸茨沟汛、塘马窑汛、大墩梁汛、解家铺汛、麻地楼汛⑫、双柏树汛、麻地梁汛、张家水洞汛⑬、东青阳岔汛、西青阳岔汛、七里庙汛、硬地梁汛、双谋梁汛(以上西路)。

[校注]

①外委:清代武官千总、把总皆有额定员数,额外由督、抚、提、镇委任的称外委千总、外委把总,通称“外委”。职位和千总、把总相同,但薪俸较低。雍正五年(1727)定制,额兵二百名,设外委把总一名,兵四百名,设外委千总一名。此种外委称为经制外委,在此之外再行委任,称为额外外委。经制外委为编内人员,额外外委为编外委任人员。经制外委千总正八品,经制外委把总正九品,额外外委为从九品。

②汛兵:驻守汛地的士兵。“汛地”又称“信地”,“汛”有“定期”“按时”之义,系“汛”字“潮汛”之引申义。在明朝,汛地可理解为按期赴防之地。概因敌之来犯受制于严冬酷暑,而主要集中于春秋时节,故我方也相应地防御以时。清代朱骏声认为“汛地”之“汛”通“讯”,为讯问、盘查之意,便将汛地解释为“讥诘往来行人处”,此亦与清朝汛地的设置情况和功能相符合。

③喀喇沙尔: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

④叶尔羌: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

⑤和阗: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

⑥瓜期:指任职期满换人接替的日期。典出《左传·庄公八年》:“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问不至;请代,弗许,故谋作乱。”

⑦教场:亦作校场演武场,军队操练场所。

⑧演武厅:高级将领练武场所。

⑨将台:将帅的指挥台或阅兵台。

⑩乌儿兔采当:即今尔林兔镇窝兔采当村。

⑪塘汛:明清时由兵丁驻守的两种关卡。《六部成语·兵部》:“比汛狭小曰塘,比塘狭小曰铺。”

⑫麻地楼:即今迎宾路街道麻地塄村。

⑬张家水洞:即今高家堡镇水洞村。

驿传

边陲地当冲要,东趋畿辅①,西达新疆。文报往来,均关机务,不敢作片刻延,故三四十里之间,设有腰站②;一百二三十里之外,设有台站③。马匹倍于他邮,驿费甲于通省。而且遴派武弁,督押随行,此何如慎重也哉!志“驿传”:

永兴腰站 东至府谷县属之镇羌站四十里,西至三塘二十里。

三塘正站 西至神木本城站三十里。

本城腰站 西至解家铺站三十五里。

解家铺腰站 西至柏林堡站二十五里。

柏林堡腰站 西至高家堡站四十里。

高家堡正站 西至榆林县属之建安站四十里。

夫马 乾隆二年(1737),于请更府县统摄等事案内,将神木同知所管塘驿马内,拨给神木县本城站递马五匹④,每匹日支草料银六分,马夫二名半,每名日支工食银三分,鞍屉银五两⑤,每年共支银一百四十两。

乾隆九年(1744),于分管塘站马匹等事案内,将神木同知所管塘驿马内,拨设神木县城、永兴、三塘、解家、柏林五处,连前递马五匹,共安马九十匹⑥。内老塘马七十五匹,每匹日支草料银六分四厘,驴易马十五匹⑦,每匹日支草料银五分二厘五毫零,马夫四十五名,每名日支工食银三分,每年共支银二千五百四十三两二钱五分五厘。又加增草料,并外备银四百七十八两一钱六分九厘,新增闰月银一百三十六两三钱九厘。又准报二分倒马银一百三十五两。

乾隆十九年(1754),于一件饬议事案内,正站安马三十匹,腰站安马十七匹,其草料照从前军需之例,每马一匹日支银八分五厘,每匹日支外备银五厘五毫五丝,马夫每名月给工食银九钱。又每正站派千把一员⑧,外委一名,以专传递稽查。由就近营汛派拨,千把月支半给盐菜银一两二钱,外委半给盐菜银六钱。

又乾隆十九年(1754),于整饬台站等事案内,因军兴,驿马不敷供应,拨葭州驿马八匹协济。

乾隆二十年(1755)正月,于边塘差使关重等事案内,调拨渭南等县驿马二十匹协济。

乾隆二十一年(1756),于酌拨内地驿马等事案内,酌拨潼关、咸宁等厅县驿马六十二匹协济。以上连原设共马一百八十匹。

乾隆二十六年(1761),于酌减边塘马匹等事案内,酌撤原拨潼关、渭南等厅县一半马四十一匹,止存马一百三十九匹。

乾隆二十六年(1761),于陈请就近改隶等事案内,将葭州所辖高家堡正站,改归神木。该站原马三十匹,又拨邠州、千阳等州县驿马十三匹,连前共马一百八十二匹。

乾隆二十七年(1762),于奏请等事案内,撤归潼关、渭南一半马四十一匹,撤归邠州、千阳原拨马十三匹,仍遵乾隆十九年议定,每正站安马三十匹,夫十五名,腰站安马十七匹,夫八名,实马一百二十八匹,马夫六十四名。每马一匹日支草料银八分五厘,共马一百二十八匹,每年支银三千九百一十六两八钱,又支外备银二百五十五两七钱四分四厘。遇闰加增银三百二十六两四钱,小建扣解⑨。每马夫一名,日支口食银三分,共马夫六十四名,每年支银六百九十一两二钱,遇闰加增银五十七两六钱,小建扣解。

[校注]

①畿辅:京城附近地区。

②腰站:驿站的中间站,以便休息打尖或换马。也称腰顿。

③台站:军台与驿站的合称。因多用于军事通信情报服务,又称军台。按规模大小,有正站(正台)和腰站(腰台)之别。正站为大站,腰站为小站。在某种意义上说,腰站可视为正站的派出机构或分站。

④递马:又称驿马、里甲马。清代县递备置的专用通信马匹。黄六鸿《论驿政》中有关于递马的记载:“僻则谓之里甲马,仅以供本州邑之驰递,故又谓之递马。”

⑤鞍屉:马鞍。

⑥安:配备。

⑦驴易马:两头驴折换一匹马。

⑧千把:千总、把总。

⑨小建:农历的小月份,只有二十九天。也叫小尽。小建扣解:即扣建,又称小建银、小尽银。凡小建月,官兵俸饷月粮及马匹豆草俱扣除一日,叫作“扣建”。扣建是为抵补闰月经费之用。

附:铺舍①

总铺 在县城内,按元明以来,是邑犹未设驿,仅置铺舍及铺司,专递往来公文等件,今已废置,仅存其地名焉。

杜家铺 县东三十里往府谷路。

高家铺 县南十里往葭州路。

解家铺 县西南三十里。今是地设有腰站。

王五儿铺② 县西南五十里。

罗谷铺 县西南七十里。

地界铺 县西南一百里,抵葭州界。

[校注]

①铺舍:亦称铺递、邮舍,是官府文书的传递点,也是传递信息人员的住处。规格和规模小于负责公文传递及往来官员食宿接待的驿站。

②王五儿铺:即今迎宾路街道王尔铺村。

坛壝①

邑有郊坛,载在祀典,所以答神贶而祝民庥也②。凡我有司,莫不骏奔维谨③。志“坛壝”:

社稷坛 在县西南半里。

神祇坛 即风云雷雨山川坛,在县西北半里。

先农坛 在县南三里,中设坛,四面围墙,内为耤田。

厉坛 在县东山下东岳庙西偏,有正厅三间。道光二年(1822),署知县郭继汾劝捐建(记载艺文)。

[校注]

①坛壝(wéi):坛场。祭祀之所。

②神贶(kuàng):神灵的恩赐。民庥(xiū):人民的恩泽。

③骏奔:急速奔走。

祠庙

庙祀之典,首重文武,其次岳渎之神,及有功生民护佑地方者,皆得列于祭典。神城诸庙,俱极整肃辉煌,诚敬之心,于斯而著。志“祠庙”:

文昌庙 在城东门内。明万历十七年(1589),总督梅友松、神木道余之祯建修。国朝康熙五十三年(1714),知县贺有章、教谕赵巨续修。乾隆十五年(1750),教谕尤宗周续修;四十七年(1782),阖邑绅士捐修。因基址低陷,东门山水进城冲刷,渐就倾圮。道光十六年(1836),知县王致云倡捐,率同绅士等培基建修;二十年(1840),教谕薛兰皋监修完工(记载艺文)。

魁星阁 旧在城东南角楼。明天启元年(1621),神木道王家桢改建于文庙西南。国朝康熙二十四年(1685),神木道陈光祖、知县刘万策,复徙于东南城角楼(记载艺文)。雍正五年(1727),神木道李如璐;乾隆十二年(1747),知县陈天秩、教谕尤宗周;五十六年(1791),知县王文奎、教谕韩暸,相继重修。一在东门外虎头山顶。

武庙 在县东凤头山下。康熙丁未年(1667),神木道冯翊时建修。殿宇巍峨,气势雄壮。相传昔有堪舆家言,斯邑武星得地,必出魁元。果应不爽。南关建二庙:一在东巷,一在西巷(下有砖洞,上建楼,塑立马神像)。又五卢口,为民蒙出入边口祈祷之所。又铧子山,亦县西北出口要道。又柏林山庙,亦巨丽(详山川)。

城隍庙 旧在东山旧城。明永乐年建,正德三年戊辰(1508)移建今城之东,距县署东南半里。万历元、二年(1573、1574),知县乔承诏、朱希颜,相继重修。万历四十七年(1619),同知吴宗仪、知县杨于廷,重修。崇祯三年至十一年(1630—1638),巡抚周汝弼、神木道袁焻、知县王民范,大加建修。国朝康熙五十四年(1715),知县贺有章重修;六十一年(1722),神木道罗景、知县胡增煐、湖广民人邓洪,重修(记载艺文)。乾隆三十九年(1774),知县方万年重修。嘉庆二十年(1815),知县马济川重修。

玉帝庙 在北城墙上。明隆庆六年(1752),神木道张守中重建。万历三十六年(1608),神木道陈性学重修。今为万寿宫。

真武庙 在县东龙眼山顶。地处极高,庙亦壮丽;一在高家堡兴武山(详山川);一在杨家城将军山(记载艺文),今圮。

东岳庙 在县东龙眼山下,明弘治元年(1488),通判龙震建。相传,居乡时,晨起盥栉,忽见浴盆中山势嵯峨,傍东岳庙。及谒庙,适与所见相符,故建之。嗣,邑人知县高琏重修;嘉靖元年(1522),通判张诰,大加修筑(记载艺文)。国朝顺治十七年(1660),崔大栋;康熙二十五年(1686),神木道陈光祖、同知陈昌国;乾隆六年(1741),神木理事司员巴查尔、同知周岐、署知县张元林,相继重修。

十王殿① 在县东龙眼山下东岳庙西。康熙二十八年(1689)建(记载艺文)。

刘猛将军庙② 在城东门外蟾海寺藏经楼东偏。道光十六年(1836),知县王致云建修。

虫蝻庙③ 在城南门外十方堂东南。

龙王庙 一在县东龙眼山下;一在水神殿,距城二十五里,石峰数丈,上建神殿,峰下穴内出泉,大旱不干,祷雨尤灵;一在县北边墙外老龙池(详山川)。

龙母庙 在城北门外西,内有牡丹、芍药,北边罕见。

马王庙 在城北门外东。

旗神庙 在城北马王庙东。

山神庙 在县东龙眼山下。

火神庙 在县东龙眼山后。

风神庙 在城东门外洪海寺东北隅,知县马济川改建。

河神庙 在城西门外河岸。雍正二年(1724),知县胡增煐;嘉庆五年(1800),知县王文奎,相继重修。

药王庙 一在城东门内,一在南门外。

北斗庙④

三官庙

财神庙

鲁班

白虎庙 邑人奉为盐碱神。以上五庙,俱在城南门外东。

二郎神庙 在县西山前顶。

四圣庙⑤ 在县西山中顶。

娘娘庙⑥ 一在县西山后顶;一在东山龙凤洞,为邑人祈嗣之所。

高家堡城隍庙 在县西一百里高家堡城东北隅。神极灵应,相传前代有边警,先期钟鼓自鸣。

马道梁北岳庙 在县东南七十里,建自宋代。庙在高梁,左右深沟,溪水围绕,农民祷雨,辄应。

天台山各庙 在县南一百三十里(详山川)。

张公祠 在县西山前顶,凿洞塑像,为明都督总兵张坚建,今石磴断绝。

郑公祠 在城东门内文昌庙东。明万历间,神木道郑友周,安抚互市,番夷款贡。又捐设社仓二所,邑民感之。去后,立祠。今废。

李公祠 在城南门外西。康熙年间,固山定西将军李公,原名墨尔根阿,相传邑有周逆之乱,朝议欲洗除之,公以民淳保奏,得赖生全。邑人感之,立祠。

[校注]

①十王殿:佛教谓幽冥界能判人生前之罪并加以赏罚的十个阎王,即:秦广王、楚江王、宋帝王、仵官王、阎罗王、平等王、泰山王、都市王、卞城王、转轮王。十王殿即供奉十王的殿。

②刘猛将军:传说中灭蝗保穑之神。据《畿辅通志》,刘承忠元末驻守江淮,会蝗旱,督兵捕逐,蝗殄灭殆尽。后元亡,自溺死,当地人祠之,称之曰刘猛将军。

③虫蝻:幼蝗。

④北斗庙:道教庙观,供奉主神为“北斗星君”,民间俗称“北斗老爷”。此目下内容阙略,仅存标题。下同。

⑤四圣庙:道教庙观,有的供奉孔门弟子曾参、颜回、子路、子游这四位圣贤,有的供奉颛顼、帝喾、唐尧、虞舜,有的供奉山神、土地、牛王、马王,各地不一。

⑥娘娘庙:道教庙观,又名碧霞宫,供奉碧霞元君。邑人多于其处求子嗣。点校者曾撰联记之:“生儿宜跨灶,养女要传家。”

寺院

麟州近套,前代日寻干戈,有心者每借佛法慈悲、道宗清净之说,以弭之。故梵宇琳宫,到处皆有,殆即神道设教之意欤。志“寺院”:

宏福寺 在城东街,前明隆庆年建。

准提寺 在城东街,宏福寺东。

文明寺 在城西南隅,明代建。

观音殿 在城东南隅,相连两殿,一向北,一向西。

白衣殿 在城东门南。

蟾海寺 在城东门外,又名大佛寺,元代建。明万历间,神木道张希召、萧大亨、覃应元、余之祯,相继重修。国朝乾隆年,神木理事司员嵩英续修。前有立佛殿,后有藏经楼。东山在望,松柏苍然,为是邑胜游之地。

洪海寺 在城东门外,又名药师殿。

极乐殿 在县东山最高处。康熙年,神木协镇罗万里创修。

金蟾寺 在县西北四里铧子山下,前坡底有泉一泓,内出五色蛤蟆,天雨则见。

法华庵 在城东北隅。

兴庆庵 在城北街。

元清庵 在城西北隅。庵有石佛三尊,相传即古石佛口。

净土庵 在城西南隅。

七佛洞 在县东山。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建。

千佛洞 在县东山七佛洞西北。明万历二十年壬辰(1592),僧净元凿石建。

三清洞 在县东山千佛洞西北,明太保梁震建,今名龙凤庵。

吕真人洞① 在县东山。穴岩为洞,境极清幽。

张仙洞 在县东山。

万佛洞 在县西一百里高家堡东山。

十方院② 在城北门外西,系前朝古庙,护城墩一,在院内。

十方堂 在城南门外东。

岫岩寺 在县南十里。即古白龙寺移建山下。康熙间,神木同知陈昌国重修,名杏萼院。内多石刻题咏(载艺文)。

河津寺③ 在县南四十里屈野川中,突起一山,寺即建焉。

报恩寺 在县南八十里。

玉泉寺④ 在县南九十里。

广教寺⑤ 在县南一百里。

洪教寺⑥ 在县东南九十里。

山坡寺⑦ 在县东南九十里。

洪海寺⑧ 在县东八十里。

文泉寺⑨ 在县西五十里。

弥勒寺 在县西一百里。

[校注]

①吕真人:吕洞宾

②十方:东南西北、四维上下,无量无边的佛国世界。

③河津寺:在今迎宾路街道石窑村。

④玉泉寺:在沙峁镇圣崖村飞云山山脉,今存遗址。

⑤广教寺:在沙峁镇菜园沟村附近。

⑥洪教寺:即今沙峁镇武家渠红教寺。

⑦山坡寺:在沙峁镇刘家沟村南侧。

⑧洪海寺:在栏杆堡镇王折家寨村。

⑨文泉寺:在迎宾路街道柏林村。据明《陕西通志》:“文泉寺在柏林堡,成化四年(1468)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