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知县 陈仕林纂

风土志

华阳国志》:“蜀人少愁苦而易荡佚。”谓蜀土肥饶,终身鱼稻乡,故日即于陷溺。盖即佚则淫,淫则忘善之意也。竹俗素安淳朴,不尚浮靡。《通志》谓“歌舞带巴渝之习”,亦指汉唐之时而言,今则不复有此矣。虽五方杂处,好尚不一,而秉懿之良,刚柔之质,则有不甚悬绝者。至节序、礼仪、方言、物产,不能尽同,亦不尽异,按籍而稽,皆可得其大概云。作《风土志》,分四门:曰“习俗”、曰“节序”、曰“方言”、曰“物产”。

习俗

《先进》非野,纯俭可从。顾土风谣俗,犹輶轩所必采者,务期一道同风之盛。竹之先哲,冯氏之忠孝、王氏之孝义,皆出其地,是亦礼义之区也!自兵燹之余,俗不近古,或亦教化所未及耶?转移化导,良有司之责,不綦重欤?

士:夙号知学,前辈世家多有藏书,说礼敦诗,讲求有法。或就外傅,或肄家塾,务择良师益友以相观磨,殆骎骎乎有德有造之风矣。

农:三山两槽,水耕火耨者,皆以务本力农为急。田种禾稻,山种杂粮,相资为用。

妇女:竹地产麻葛,故妇女多勤绩织,中馈井臼而外,机声轧轧不绝于耳。至乡村贫妇,多苦节相尚,憔劳更甚。且节孝成风,旌表建坊者,所在皆有,其未经详请者亦不乏人。

工商:百工商贾多来自楚豫。或居市镇,或集乡场,要皆各勤本业,颇知安分守法。

舍宇:屋舍俱遵古制。士宦之家多崇俭素,乡城居民亦敦古朴。至郊外庐舍,依山傍水,不成村落。盖竹界三山,地势使然也。

饮食:多尚俭约,尤近古风,惟宴会颇兢丰腴。乡居之家,即鸡黍亦足娱宾养老。又以稻、梁、黍、粟酿酒,置坛中,名曰“咂酒”。待熟时灌以滚汤,用细竹管通节、插坛内咂饮之。以杯水为度,咂去一杯,仍以杯水添满,坛口是水,酒不上浮,至味淡乃止。考《蜀志·郫县》:“晋山涛治郫,夸大竹酿酴醾作酒,兼旬方开,异香扑鼻。”杜子美有诗云:“酒忆郫筒不用沽。”按,郫治内有筒井,井边有竹,截竹为筒,以吸井水,即变为酒。今之“咂酒”,其仿佛郫筒遗意欤?又传,平都山之南宾地出藤,大如指,可以吸酒。白乐天诗云:“闲拈蕉叶题诗句,闷折藤枝引酒尝。”后改为竹管,义或本此。又,冉酉阳七言诗:“万颗玉粒一瓮收,王侯将相也低头。双手扶着擎天柱,吸得黄河水倒流。”

婚娶: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此婚礼之六也。古云:“六礼不备,贞女不行。”竹俗议婚,男家请媒,通于女家。既允,则备盒酒、香烛、投刺,谓之“递书”。随备钗饰为礼,谓之“下聘”。及男女成人,将娶,则先择亲迎吉期报于女家,谓之“报期”。将婚前数日,如彼此从简,只备衣服、钗簪、酒盒,请媒送于女家。至亲迎之日,婿到女家门外行礼,捧鹅拜献,名“奠雁”。毕,遂亲迎归家,行“合卺”礼。次日庙见,拜翁姑、伯叔。三日下厨,新妇捧茶,示妇道也。若妆奁厚薄,存乎其人。

丧葬:称家有无,或二三日内即葬,谓之“乘吉”。柩在家时,必延请怜亲相守,款以酒食,谓之“坐夜”。葬后设灵,必延僧作斋事,近则谓之“荐七”,远则谓之“除灵”。超荐人在生时亦喜作醮,谓之“填还寄库”。百日、期年,亦延僧诵经。若遇亲丧,家祭行三献礼,歌《蓼莪》之诗三章。葬毕,迎木主回,则行“虞祭”。清明惟祭于墓前。至于四时祭四代:冬至祭始祖,春祭先祖,季秋祭祢,前辈士大夫家间有举行,而其后亦渐旷废。他如上元、端阳、中元、重阳等节,各献以时食,朔望、忌辰亦祭于家中。

节序

诗咏《豳风》,礼详《月令》,不独志稼穑之艰难,时序之递嬗,正以儆太康职思居也。夫天下同此节序,而风土各有所宜,今备考以志,俾民间东作西成,不敢坐失其时。即享祀燕衎,亦知食时用礼之节,未始非默化之一助云。

正月元日:绅士庶民,厥明兴列香烛,拜天地君亲师、社令、司户、田祖、井灶之神,洒扫祠宇,设牲醴,陈果品以祀其祖考。男女以次拜于尊长,次出拜其宗族、亲朋。拜贺主人款宾,盘设果食,饮酒。彼此往来,谓之“叩岁”。后置酒食相邀饮,曰“春酒”。

立春前一日:具彩亭,和水土为春牛,迎之东郊,曰“迎春”。

立春日:县尹祀于勾芒之神。礼毕,以一人善说辞者奔走说吉庆语,曰“说春”。以彩鞭鞭牛,碎乃已,曰“打春”。将牛首留之库内以贮丰余。

上元日:户张彩灯,鸣金鼓,扎龙狮、人物各故事,童子扮演歌舞,曰“闹元宵”。士庶嬉游、会饮、行乐,前后数日乃止。

二月初二日:祀文昌,各村塾俱宴会。是月村民治农器,逢上丁(日)祀文武庙。惊蛰后,农人以水浸稻,三日沥水覆草,又三日孚折成芽撒之,谓之“下秧”。

三月清明日:县尹祭城外各处官山,以香烛、牲醴拜扫坟茔。至庶民、绅士俱各备礼物以挂扫。

四月:秧长六、七寸,乡人通工栽插,彼此互相帮工,曰“打暴功”。亲友请吃酒,曰“栽秧饭”。是日插秧毕,犁山土,种菽、粟、麻、薥。

五月五日:户插菖蒲,以朱书符贴于中堂,饮雄黄酒,食角黍。是月刈麦。

六月:农人薅秧、去稗、除草,以养嘉禾。又,初六日割鸭,以血涂冥钱,每田插数叠,名曰祭“田祖”。

七月七日:孩稚以凤仙花染指。少女结伴以酒食祀织女,对月穿针,名曰“乞巧”。

中元日:祀先荐亡。寺观建盂兰会,县尹祭官山与清明同。是月谷始熟,家选吉辰,以荐新于田祖及祖考,曰“吃新”。

八月上丁(日):如二月祀。

中秋夜:士民设香烛、供月饼,饮酒作乐以达旦,曰“赏中秋”。

九月九日:士民佩茱萸、食米糕、饮菊酒、登高。

十月朔日:县尹祀官山,士民以香醴祀其祖考。

十一月:剪茅覆物。

十二月八日:杂果蔬辛物入米同煮糜,曰“腊八粥”。二十四日,用糖饼、果食、香烛以祀灶神,曰“送灶”。又扫除舍宇。

除夕:插松柏枝以辟邪。夜,围炉坐,谓之“守岁”。

除夕夜:仍用糖饼、果食、香烛以祀灶,名曰“接灶”。

除夕日:换桃符、易门神、作春帖、放爆竹,以祓除不祥。列户挂五色彩线,插楮钱于先人之墓,设牲醴以祀祖考。治椒酒家宴,少者以次拜尊长,曰“辞岁”。

方言

五方之风气不同,而语言亦异,虽书籍犹难辨之。《陈汤传》既曰:“母鼓西域”,《传》又曰:“母寡”,是一义而二字也。班固史既曰:“龟兹为邱慈”,范蔚宗史又曰:“龟兹为屈沮”,是二字而二言也。其类不可殚述。竹人言音多清爽,顾音韵虽清,而出口多不能一辙,爰录之以比杨子云之《方言》云。

天时:“天初明”曰“天亮”。“正午”曰“晌午”。“将夜”曰“晚”。“下虹霓” 曰“扛”。“水冻成冰”曰“凌冰”。“下雨”曰“落雨”。“不出日”曰“阴天”。

地理:“两山夹田”曰“沟田”。“山岭”曰“坡”,故“上山”曰“上坡”,“再上”曰“高山”,“上不得”曰“陡岩”。“平地”曰“坝”。“田不可种者”曰“荒坡”。

人事:“清晨”曰“清早”。“留宿”曰“歇”。“拾”曰“捡”。“无”曰“没得”。“何如”曰“怎么”。“隐入”曰“藏”。“不循前言”曰“撒懒”。凡于初二、十六日买酒、肉祀神,曰“打牙祭”。

物情:“虎”曰“老虎”。“鳖”曰“团鱼”。“青蝇”曰“苍蝇”。“圆物”曰“团”。“竹箱”曰“篾笼”。“木箱”曰“箱子”。“里衣”曰“汗衣”。“饮马牛”曰“应水”。

饮食:“米之粗者”曰“糙米”。“酒之美者”曰“好酒”。六谷入瓮盛之,月饮,插竹而饮,名曰“咂酒”,竹人以此为敬。“蔬菜”曰“小菜”。“饮物”曰“吃”。

交接:呼“让路”曰“躲开”。“相换易”曰“挑换”。“相骂”曰“相嚷”。“相打”曰“打架”。

宫室:“椽角”曰“角子”。“归家”曰“回来”。“祖父定居之地”曰“老屋”。

称谓:“祖父”曰“公”,又曰“爷爷”,又曰“老爹”。“祖母”曰“奶”,又曰“婆”。“父”曰“爹”。“母”曰“娘”,又曰“妈”。“父之兄”曰“伯爷”。“父之弟”曰“叔子”。“男”曰“崽”。妇称“翁”曰“公公”,“姑” 称“婆婆”。“兄之妻”曰“嫂嫂”,“弟之妻”曰“弟妇”。“姑夫母舅之子” 曰“表弟兄”。“姐妹之夫”曰“姐丈”、“妹丈”。“同年生”曰“庚兄”。

物产

利用厚生,莫重于食货。然而稻麦因高下殊美,麻黍以异地各良,此又民风、土宜之不可以强同者也。竹地无异产作贡,其土之所宜稼穑而外,只此禽、鱼、竹、木、蔬、果,足以供日用饮食而已,初无佳者,故择其最多者,略举一二,余不备载。

黄豆、包谷、苎麻、靛、芋、藕、黄柑、水竹、慈竹、斑竹、金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