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
文职
神木理事司员①
于雍正元年(1723),由宁夏议拨一员,驻扎神木,管理鄂尔多斯六旗蒙古民人事务,由理藩院司员内拣选,三年更换。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裁缺。所有开列职官正署人名表②,因同治七年(1868)回匪之乱,档案焚毁无存,姑缺俟考。
点校者赵无论按:兹据《大清搢绅全书》,试补录同治十一年(1872)后“钦差驻扎神木办理蒙古民人事务部院”理事司员(习称“神木部员”“神木部郎”)名录如下:
全 敬 同治十一年(1872)在任;
全 喜 蒙古正蓝旗人,光绪十一年(1885)在任。
荣 椿 正蓝旗人,光绪十六年(1890)任。
觉罗崇寿(仁山) 正蓝旗人,光绪二十五年(1899)在任。
荣 椿 正蓝旗人,光绪二十六年(1890)又任。
明 禄 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月,因蒙洋议和办理不善,被陕西巡抚升允,奏参革职。
铨 福 宗室正蓝旗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在任。
荣 椿 正蓝旗人,光绪三十一年(1905)再任。
觉罗崇寿(仁山) 正蓝旗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又任。
神木同知③
乾隆九年(1744)改为理事。同知专管鄂尔多斯六旗蒙民交涉事件兼粮捕,并经征神木商税。作为旗缺④,今自民国元年(1912)改为汉缺,商税亦归厘局征收。
赵无论按: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资料与《大清搢绅全书》,试补道光二十四年(1844)后榆林府同知(驻扎神木,习称“神木理事同知”)名录如下:
色克通阿 满洲正白旗人,生员,道光二十七年(1847)五月授。
崇 秀 满洲镶蓝旗人,咸丰元年(1851)九月授。
明 康 满洲镶蓝旗人,咸丰八年(1858)十月补。
松 龄 满洲正白旗人,咸丰十一年(1861)十一月授。
毓 湛 镶黄旗满洲人,监生,同治二年(1863)八月到任,三年(1864)四月病故;
增 保 满洲正白旗人,官学生,同治四年(1865)三月授,九月到任;五年(1866)十一月丁母忧出缺。
英 俊 满洲正白旗人,生员,同治六年(1867)九月授。
全 敬 蒙古正黄旗人,生员,同治八年(1869)正月补。
富 铭 满洲正白旗人,监生,光绪元年(1875)七月补。光绪二年(1876)到任,五年(1879)正月在任病故。
萨炳阿 满洲镶白旗人,官学,光绪五年(1879)四月授。
春 林 满洲镶蓝旗人,监生,光绪二十二年(1896)九月授,二十六年(1900)十一月在任病故;
德 山 蒙古正红旗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月授。
讷肯苏 蒙古镶白旗人,举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二月升。
神木知县
点校者按:兹据民国吴廷锡等编纂《续修陕西通志稿·卷二十一·职官十二·陕西延绥镇属神木营参将》载,道光二十四年(1844)后神木知县如下:
杨 煦 甘肃清水县人,廪贡生,道光二十四年(1844)五月选任。
欧阳山 广西马平县人,进士,道光二十六年(1846)十一月调任。
王希绂 河南卢氏县人,举人,咸丰元年(1851)九月补任,[咸丰八年(1858)五月因病开缺]⑤。
刘凤瑑 直隶昌黎县人,举人,咸丰九年(1859)二月到任,同治六年(1867)八月在省垣病故⑥。
刘余庆 湖北汉阳县人,举人,同治六年(1867)任。
杨 艎 云南安宁州人,举人,一作进士,同治五年(1866)任,七年(1868)正月以回匪陷城殉难。
贾敬修 河南原武县人,同治七年(1868)五月任,以堵截回匪殉难。
安 荣 满洲镶黄旗人,监生,同治九年(1870)十一月任。
林之焜 安徽怀远县人,廪贡生,光绪元年(1875)任。
冉广椿 一作光春,四川东乡县人,监生,光绪二年(1876)二月任,三年(1877)四月卸任。
裕 安 汉军镶黄旗人,生员,光绪三年(1877)四月任,四年(1878)二月卸任。
张尔锷 直隶献县人,举人,光绪三年(1877)四月任,是年十二月以调署靖边县知县卸任。
厉乃庆 湖北襄阳县人,举人,光绪四年(1878)二月任,十月卸任。
陈泽春 贵州贵阳县人,进士,光绪四年(1878)署任,五年(1879)卸任。
胡海章 四川成都县人,举人,光绪五年(1879)任,六年(1880)卸任。
屠肇麟 顺天府大兴县人,监生,光绪六年(1880)任,八年(1882)卸任。
韩惠洵 山西汾阳县人,监生,光绪八年(1882)署任,十年(1884)卸任;一作十年(1884)十月署任,十一年(1885)十一月卸任。
封祝唐 广西容县人,进士,光绪十一年(1885)署任,十二年(1886)卸任。
王嘉言 河南人,廪生,光绪十二年(1886)任,十三年(1887)卸任。
伦肇纪 甘肃武威县人,进士,光绪十三年(1887)任,十五年(1889)卸任。
张鹏翼 四川茂州人,拔贡生,光绪十五年(1880)任,十八年(1892)卸任。
张 晋 汉军正黄旗人,翻译进士,光绪十八年(1892)任,二十年(1894)卸任。
方福葆 河南杞县人,军功,光绪二十年(1894)任,二十五年(1899)卸任。
刘汝訢 山西临县人,进士,光绪二十五年(1899)任,二十八年(1902)卸任。
张 训 直隶宁河县人,举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任,三十二年(1906)卸任。
张世恩 河南洛阳县人,监生,光绪三十二年(1906)任,三十三年(1907)卸任。
贺 琨 四川德阳县人,增贡生,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一月署任,三十四年(1908)卸任。
贺家骥 四川人,举人,光绪三十四年(1908)署任,宣统元年(1909)卸任。
杨淑修 河南济源县人,进士,宣统元年(1909)署任,二年(1910)卸任。
杨国颐 江西南昌县人,廪贡生,宣统三年(1911)七月署任。
李廷玉 河南济源县人,廪生,宣统二年(1910)四月任,民国元年(1912)八月卸任。
神木教谕
赵无论按:兹据《大清搢绅全书》,试补道光二十四年(1844)后神木教谕名录如下:
雷 寅 同州人,举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正月选。
潘登墉 同州人,举人,道光三十年(1850)七月选。
白作霖 汉中人,举人,咸丰五年(1855)四月选。
刘文炳 西安人,举人,咸丰七年(1857)十月选。
杨庚年 同州人,举人,咸丰十年(1860)九月选。
李 甲 西安人,举人,同治四年(1865)六月选。
邓林选 凤翔人,举人,同治八年(1869)正月选。
张金鉴 西安人,举人,同治八年(1869)十月选。
张 萼 同州人,举人,光绪十三年(1887)八月选。
张兆熊 西安人,举人,光绪十四年(1888)六月选。
谢玉树 同州人,举人,光绪十八年(1892)四月选。
党 洪 同州人,举人,光绪十九年(1893)八月选。
高增让 绥德州人,举人,光绪三十年(1904)三月选。
刘如绎 同州人,举人,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选。
孙廷瑞 西安人,举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选。
神木典史
赵无论按:兹据《大清搢绅全书》,试补道光二十二年(1842)后神木典史名录如下:
杨汝楠 甘肃迪化州人,供事,道光二十二年(1842)补。
陈 铨 安徽建平人,监生,道光三十年(1850)十二月补。
高凤冈 四川新都人,监生,咸丰七年(1857)八月调。
郭在山 山西介休人,监生,咸丰十一年(1861)十一月选。
章耀祖 江苏如皋人,监生,同治四年(1865)三月补。
邓鹤皋 安徽怀宁人,监生,同治十年(1871)六月补。
张 敬 甘肃皋兰人,监生,光绪二年(1876)十二月补。
延 勋 满洲镶红旗人,监生,光绪十五年(1889)六月补。
振 麟 汉军正蓝旗人,监生,光绪十九年(1893)九月补。
薛绍凤 山西荣河人,监生,光绪二十四年(1898)九月补。
祝治平 湖南善化人,监生,光绪三十四年(1908)正月补。
[校注]
①神木理事司员:清代理藩院派驻神木的理事司员,负责管理鄂尔多斯六旗(不含鄂托克旗)蒙古与民人交涉事务。乾隆年间,清廷又授权神木理事同知协助神木司员巡边、办案。清末由于蒙地向内地汉民全面开放,神木司员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撤销神木理事司员,由神木同知接管其职权。
②正署:正任、署任。
③神木同知:即延绥东粮同知。据清康熙《延绥镇志》,明延绥巡抚下设城堡同知一员,驻榆林。中粮同知一员,康熙时裁归城堡厅。东粮同知一员,嘉靖前以通判分理,万历中改同知,驻神木。西粮同知一员,隆庆初设通判,万历中改同知,驻靖边。同知,明清时期官名,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
④旗缺:指某种官缺只能由某一旗人员充任。
⑤王希绂开缺信息,为点注者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文献资料补充。
⑥刘凤瑑任职信息,为点注者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文献资料补充。
武职
神木专閫武员①,顺治初为游击②。十三年(1656),移孤山堡副将于神木③。游击裁后,于咸丰年改为参将④。同治七年(1868),回逆陷城,档案已毁,无从稽考。今暂从缺,俟查明续修。
点校者按:兹据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卷二十五·职官十六·陕西延绥镇属神木营参将》载,道光十九年(1839)后神木武职官如下:
豆光保 甘肃固原州人,世袭,道光年间任;
托克托步 满洲镶黄旗人,侍卫,咸丰四年(1854)至同治元年(1862)任;
张镇西 四川人,武生,同治八年(1869)任,十年(1871)卸任。
牛玉林 甘肃固原州人,军功,同治十年(1871)任,十三年(1874)卸任;
田玉广 贵州威宁州人,行伍,光绪十六年(1890)任,旋以调陕西抚标中军参将去任;
黄守中 湖南人,军功,光绪十七年(1891)任,十九年(1893)卸任;
杨廷弼 河南开封府人,武进士,光绪十九年(1893)任,二十一年(1895)卸任;
谭全才 湖南湘阴县人,军功,光绪三十一年(1905)任,三十三年(1907)卸任;
李喜思 甘肃狄道人,军功,光绪三十三年(1907)任,宣统元年卸任;
章志杰 直隶人,行伍,宣统元年至三年(1909—1911)任;
杨芳辰 湖南湘乡县,军功,宣统三年(1911)任,民国六年(1917)卸任。
[校注]
①专閫:主京城以外的权事。语本《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臣闻上古王者之遣将也,跪而推轂曰:‘閫以内者,寡人制之;閫以外者,将军制之。’”后称将帅在外统军为“专閫”。
②游击:武职官名。明代参将下设游击,无品级,无定员,分掌驻地的防守应援。清朝游击为从三品武官,次于参将一级。
③副将:武职官名,隶于总兵,统理一协军务,又称为协台、协镇,为从二品官。
④参将:清代绿营武官名称。正三品,在副将之下。明代亦设有参将,为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无定员,位次于总兵、副总兵,分守各路。
贡赋
户口
神木自同治七年(1868),回匪蹂躏,县城及高家堡两处,屠戮居民十之八九,存者十之一二,其余存者亦仅十之五六。今生聚四十余载,元气犹未尽复,较之道、咸年间之户口,尚远不逮焉。兹将现在城乡户口,列表于左:
民国三年分(1914)民屯户口表①
据上所列民屯户口表知,兵燹之后,生齿犹未见其繁,回匪之荼毒甚矣哉!
[校注]
①民屯:封建时代屯田的一种组织形式。由政府招募无地农民集体耕种官田或垦荒,按规定纳粮。
地亩
神木鄙在极边,幅员虽广,半皆石碛沙冈。而地之可耕者,亦硗瘠而鲜有沃壤。其间又分为民地、糜地两项①,糜地尤属无几,兹分列于左。
乾隆二十七年(1762),在于陈请就近改隶等事案内,接收葭州改隶高家堡糜地五十四顷二十五亩五分,共实额糜地一百八十四顷七十六亩。
以上共民糜地五百六十六顷六亩五分。
[校注]
①民地:清初招民开垦,征纳赋税,称“民赋地”,是民人私产,可自由买卖转让。糜地:又称糜粮地、夹道糜粮地。即于长城“大边”与“二边”之间的草地开垦升科,主要种植陕北特色农作物糜子,故称。
田赋
田赋乃小民正供①,前清时仅以本色应军糈丁银储国用②,余概无征,兹分列于左③:
地银④ 以原额折正地亩⑤,额征折色地银一千六十五两八钱三分一厘三毫七丝四忽七微⑥,遇闰加征银五十一两四分七厘。
丁银⑦ 原额实在人丁共六千五百七十二丁,额征银八百三两一钱四分二厘八毫八丝三忽三微三纤五尘。前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定为常额,永不加赋,于雍正五年(1727),摊入地粮征解⑧。
粮草⑨ 以原额折正地亩,额征本色粮一千三百三十六石五斗三升九合四勺三抄⑩,额征本色草三千二百一十七束八斤一十三两八钱。
糜粮折色 原额并葭州改隶高家堡糜地亩数,额征折色银二百二十一两六钱七分四厘,遇闰加征银七分九厘。
以上共额征地丁糜折色连闰银二千一百四十一两七钱七分四厘二毫五丝八忽三纤五尘,分上下两忙征收⑪。本色粮一千三百三十六石五斗三升九合四勺,草三千二百一十七束八斤一十三两八钱。
屯地及屯地银两、草束详屯运,兹不赘。
边外属地尚未升科⑫。
[校注]
①正供:凡国家征收之钱粮、什物均为正供,即“纳为供给朝廷所需”者。
②本色:赋税中原定征收的实物为本色,改征其他实物或货币则称折色。军糈(xǔ):军中粮饷。
③分列于左:即分列于下。因古书从上至下、从右到左直行书写,故称。
④地银:又称地亩银,即田赋。土地所有者按亩数向政府缴纳的赋税。因清康熙时规定田赋折银征收,故称地银。
⑤折正:指正,纠正。据《明史》,凡田以近郭为上地,迤远为中地、下地。……至宣德间,垦荒田永不起科及洿下斥卤无粮者,皆核入赋额,数溢于旧。有司乃以大亩当小亩以符旧额,有数亩当一亩者。
⑥两、钱、分、厘、毫、丝、忽、微:均为计量单位名。
⑦丁银:又称丁税、丁算、丁钱。封建时代,凡是男子到丁年(丁年的规定,各代标准不同)均需服兵役和徭役,统称丁役。丁银即政府对丁役征收的代役金或实物。清初,凡年十六以上、六十以下丁壮均纳之。康熙五十二年(1713)规定,以五十年(1711)丁册为常额,续生人丁为盛世滋生人口,永不加赋。雍正后,陆续并入田赋。
⑧摊入地粮征解:封建历朝,田赋与差徭是人民的两大负担,差徭害民尤甚。清初民赋,沿用明朝“一条鞭法”,即将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人民按亩折算缴纳后,其余运输募役等差役均由官办。康熙五十二年(1713),宣布康熙五十年(1711)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意味着从此丁银(人头税)有了定额(以康熙五十年丁口税作为定额)。民赋主要种类为地粮(按地纳粮)、丁银(按人头纳税)两种,此为正赋;此外还有粮草,即军需。雍正五年(1727),摊丁入亩,从此民赋只有地粮(也称地丁)和粮草两种。
⑨粮草:粮秣、草料等军需物资。
⑩石、斗、升、合、勺、抄:均为计量单位名。
⑪上下两忙:又称上下忙。清雍正年间规定地丁钱粮上期在农历二月开征,五月截止,名上忙;下期八月接征,十一月截止,名下忙。上下两忙征收的地丁钱粮称“忙银”。
⑫升科:指因田地增多而增加税收。
学校
学宫 附:学额、学田①
神木[县]学等旧在城南隅②,明隆庆间移于城之东门内。同治七年(1868),回匪陷城,焚毁大成殿东庑乡贤名宦祠③。前清光绪十一年(1885),经知县裕安④、教谕张金鉴⑤,同绅士筹款兴修,焕然一新。及升祀后⑥,于民国三年(1914)如制补修,仅将学牌改为红色金字,其规制如左:
大成殿五楹⑦ 东西庑各九间⑧,戟门三间⑨,名宦乡贤各三间。
碑亭二间 祭厨⑩、宰牲所各三间⑪,泮池⑫、棂星门⑬、照壁、角门⑭、围墙如制。
崇圣祠⑮ 在大成殿东北,正殿三间,前敬一亭三间⑯。
学额 岁科试额,进文生员各八名⑰,武生员十二名⑱。廪生定额二十名⑲,连膳夫廪银五十两七钱二分九厘。
学田 三垧,租九斗(见府志)。
[校注]
①学宫:封建时代政府官办学校,包括府学、州学、县学等。明清时,学宫主要供秀才(生员)学习深造。学田:中国封建时代,由国家拨给或者学校自行购置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学校的固定资产,学校将这些土地租佃给附近的农民耕种收取租金作为学校开办经费。
②[县]:底本原脱,据意补。
③乡贤祠:奉祀本地著名贤人(主要是外出做官而政声昭著者)的专祠。名宦祠:奉祀在本地任职政绩突出官员的专祠。
④知县:明清时期一县最高行政长官,一般为正七品。
⑤教谕:清初,府学置教授,州学置学正,大县置教谕,小县置训导。掌管府州县教育事业。教授必以进士充任,正七品;学正、教谕、训导亦须举人,正八品。后捐纳之风盛行,白丁亦可捐赀充教谕。
⑥升祀:指提高供奉在孔庙中儒学贤人的祀奉规格。
⑦大成殿:文庙建筑群的核心殿堂,祭祀孔子的主要场所。
⑧东西庑(wǔ):大成殿前方两侧两排长廊式建筑,一般供奉先达贤哲及儒家学派著名人物。
⑨戟(jǐ)门:又称启圣门、仪门,因祭孔时在门两侧陈列仪仗性的礼兵器而得名。
⑩祭厨所:为祭孔准备饭菜的厨房。
⑪宰牲所:为祭孔而设的杀牲之处。
⑫泮(pàn)池:学宫前的水池,形如半壁,故称。
⑬棂星门:又称棂星门坊,文庙中轴线上的牌楼式木质或石质建筑。“棂”通“灵”,棂星为传说中天上的文星,即主管取士的神。
⑭角门:建筑物角上的小门、旁门、边门。
⑮崇圣祠:也称“启圣殿”“启圣祠”。清雍正元年(1723),世宗追封孔子上五代王爵,命将启圣祠改称崇圣祠以奉祀孔子五代祖先。
⑯敬一亭:明嘉靖五年(1526),颁御制《敬一箴》于学宫,遂诏郡邑皆行镌石,并刻《程子四箴》《范子心箴》,作亭覆之,故名。
⑰文生员:又称文生、文秀才,相对武生(武秀才)而言。
⑱武生员:即武秀才。
⑲廪生:“廪膳生员”的简称,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明初定制,生员名额有定数,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每人月给米六斗为廪食。后增加人数,廪者遂称廪膳生员,增广者称增广生员。清沿其制,而名额皆有一定,增生无廪米,地位次于廪生。
书院 附:义学
兴文书院 在旧县西南。乾隆五十八年(1793),部郎嵩英①、知县王文奎、邑人甘肃知州升宁夏府知府王赐均捐置②。无膏火③,前知县马济川捐俸助之。道光二十一年(1841),知县王致云、教谕薛兰皋倡捐,共得钱三千二百千文④,发商生息⑤,以为修补膏火诸费。迨兵燹之后,旧款全归乌有,书院亦为知县借住。
麟城义学⑥ 在书院后,旧为道署书房⑦。雍正元年(1723),改为麟城书院。道光年,改为义学。今改为初等小学堂矣。
[校注]
①部郎:因神木理事司员在理藩院司员内拣选,故称。
②知州:宋代派朝臣为州一级的地方行政长官,带“权知军州事”衔,兼掌军事,简称知州。明代始正式称知州,相当于知府的称为直隶州知州,相当于知县的仅称知州,为一州的行政长官。清代相沿不改,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官,知州为从五品官。知府:明清时期,府为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单位。知府为一府最高行政长官,明代秩正四品,清代从四品。
③膏火:此指膏火银,即灯火费(膏,灯油),代指求学的费用。旧时书院设有津贴奖学制度,书院学生按等级享受膏火银。
④千文:旧时铜钱中间有孔,以便串线携带。一千个铜钱相串为一贯(串、吊),即一千文,此为历朝定制(只有宋代一贯为七百七十枚)。清代制钱(官炉所铸的铜钱)一串值银一两。
⑤发商生息:指将资本贷给商人以收取利息。
⑥义学:也称“义塾”,是指地方宗族设置供贫寒子弟免费上学的学塾,经费来源主要是地租,也可绅商捐赠筹集或民办官助。
⑦道署:指神木道署。
学堂
神木学堂,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官绅等筹常年款项,建立高、初等小学堂十一处。谨将各学堂,分列于左:
高等小学校 光绪三十二年(1906),知县张世恩禀请,即以旧司署改作学堂①,聊为补修。其规制:教员室五间,讲堂三间,礼堂三间,学生自习室前后十二间,厨室两间,司事及藏书室五间②,大门三间,外院厢房三间,操场一所。
县城内设初等小学堂四座 一在高等小学堂西,旧麟城义学所改也。一在鸿福寺。一在轩辕庙。一在大街。
乡外设初等小学堂五处 一在县东南乡陈家坪③,一在县北乡,一在边外属地红柳河沟,余二处设在县西高家堡城内。
学务局 设在高等小学堂西[偏]关帝庙内④。
[校注]
①司署:指神木理事司员署。
②司事:指学校的管理者。
③陈家坪:即今贺家川镇陈家坪村。
④[偏]:底本误作“编”。
祠祀
坛壝①
社稷坛② 在县西南半里。
风云雷雨山川坛③ 在县西北半里。
先农坛④ 在县南郊三里。
厉坛⑤ 在县东郊,东岳庙西。
[校注]
①坛壝(wéi):坛场,祭祀之所。
②社稷坛:祭祀土地神和五谷神的场所。
③风云雷雨山川坛:封建统治者祭奠风云雷雨神、山川神的合祭坛。
④先农坛:祭祀先农诸神及举行耕藉典礼的场所。
⑤厉坛:祭无祀鬼神的场所。
祠宇
文昌祠 在学宫左边。
关帝庙 在县城东,凤头山下,县城内高等小学校右边。又有一所,为旧神木司员所建①。各堡均有,惟柏林山庙亦巨丽。
城隍庙 在兴文书院东南,各堡均有。
魁星楼 三处,一在东南城角,一在虎头山上,一在县西高家堡东山上。
龙王庙 大者四处,其余农民醵建者,指不胜屈。
[玉]帝庙② 在北城墙上,建于前明隆庆六年(1572),今为万寿宫。
真武庙③ 在县东山上,一在高家堡兴武山上。
东岳庙④ 在县龙眼山下,明[弘]治年建,今又补修。
虫蝻庙⑤ 在城南门外。
龙母庙⑥ 在城北门外。
马王庙⑦ 在城北门外。
山神庙 在县东龙眼山下。
火神庙 在县东龙眼山后。
风神庙 在县城东门外,知县马济川建。
河神庙 在城西门外。
刘猛将军庙⑧ 在城东门外,前清道光十六年(1836),知县王致云建。
药王庙⑨ 一在城东门内,一在南门外。
财神庙 在南关外。
白虎庙 邑人奉为盐碱神,在南关外。
[校注]
①神木司员:指神木理事司员。
②[玉]帝庙:底本误作“上帝庙”,兹据道光《神木县志》改。
③真武庙:也称玄武庙,祀真武大帝,即北极玄天上帝。宋朝第三位皇帝宋真宗,因“玄武”的“玄”与赵家始祖赵玄朗的“玄”重字,便依避讳制度改“玄武”为“真武”。
④东岳庙:主祀泰山神东岳大帝。[弘]:底本避乾隆名讳作“宏”。
⑤虫蝻:幼蝗。虫蝻庙主祀蝗虫,以免蝗灾。
⑥龙母庙:传说龙能行风致雨,故农业社会各地多建龙王庙、龙母庙,以利农业生产。
⑦马王:马神,一般俗称马王爷,传说长有三只眼,又称“三眼灵光”“三眼灵曜”,本名马灵耀(华光),与赵公明、关羽、温琼并为道教四大护法元帅。古时,马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各地多建马王庙。传说马王爷善用火降魔伏怪,故又称“火神爷”,一般火神庙供奉的即是马王爷。
⑧刘猛将军:传说中灭蝗保穑之神。据《畿辅通志》,刘承忠元末驻守江淮,会蝗旱,督兵捕逐,蝗殄灭殆尽。后元亡,自溺死,当地人祠之,称之曰刘猛将军。
⑨药王庙:主祀药王。药王是对名医的尊称。药王所指人物在各个时代、各个地区多有不同。
寺院
神邑居民,最佞佛,而惟县城为尤甚,每户屋之正中,必绘佛像,供奉维谨,以故城内外寺院庵观,极为繁盛,盖习俗使然,亦以见迷信之过深也。姑志“寺院”于左:
宏福寺 在城东街,前明隆庆年建。
准提寺 在城东街。
文明寺 在城西南隅。
观音殿 在城东南隅,相连两殿。
白衣殿 在城东门内。
法华庵 在城东北隅。
兴庆庵 在城北街。
元清庵 在城西北隅,今废。
净土庵 在城西南隅。以上在城内。
蟾海寺 在城东门外,又名大佛寺。
洪海寺 在城东门外,今废。
极乐寺 在县东山上,距城里余。康熙年,神木协镇罗万里建,四围以石砌成,环以雉堞,若城垣然。登其上俯瞰县城,尽在一览中矣。
金蟾寺 在县西北,铧子山下。
七佛洞 在县东山。
千佛洞 在县东山。明万历间,僧净元凿石创建。
岫岩寺 在县南十里,即古白龙寺移建山下,内多石刻题咏。
河津寺① 在县南四十里,屈野河岸突起一山,寺即建焉。
文泉寺② 在县西五十里。
洪教寺③ 在县东南九十里。
报国寺④ 在县南八十里。
山坡寺⑤ 在县东南九十里。
玉泉寺⑥ 在县南九十里。
吕祖洞 在县东山。
广教寺⑦ 在县南一百里。
张仙洞 在县东山。
[校注]
①河津寺:在今迎宾路街道石窑村。
②文泉寺:位于迎宾路街道柏林村。
③洪教寺:即今沙峁镇武家渠红教寺。
④报国寺:所在不详。
⑤山坡寺:位于沙峁镇刘家沟村南侧。
⑥玉泉寺:位于沙峁镇圣崖村飞云山山脉,今存遗址。
⑦广教寺:位于沙峁镇菜园沟村附近。
选举
进士① 文科
杨世显 嘉庆戊辰(1808)科举人,甲戌(1814)科进士。
宋 良 道光壬午(1822)顺天举人②,壬辰(1832)进士,任开县知县,升天全州知州,复任开州知州。
[校注]
①进士: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中榜者的称谓。进士分三甲出榜明示:一甲取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第一名(即总分第四名)为“传胪”;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②因宋良为监生,可以在北京顺天参加乡试,故考中即为顺天举人。宋良、杨世显会试硃卷今尚存。神木政协教科文卫委分别于2019年、2020年点校印行。
举人①
杨宗圣 乾隆丙子(1756)科。
白子繁 乾隆己卯(1759)科。
王赐均 乾隆戊子(1768)科,任宁夏府知府。
刘 德 乾隆庚寅(1770)科。
侯维藩 乾隆丙午(1786)科。
王尔谕 乾隆壬子(1792)科。(点注:名见今大雁塔《壬子科陕西乡试题名碑记》)
武凤翥 乾隆甲寅(1794)科。
何学海 道光辛酉(1821)科。
杜嘉树 道光丁酉(1837)科。
武葆龄
裴学曾 光绪三十四年(1908),京师大学堂优师范班毕业生,奏奖师范科举人,中书科中书②,更名廷藩。
[校注]
①举人:又称孝廉、登贤书、领乡荐、乡进士。明清的科举考试主要有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之分,院试为府一级考试,考中者为生员(又称庠生、秀才、诸生、博士弟子员、茂才);乡试为省一级考试,考中者为举人;会试在京城举行,考中者称贡士,基本上就是未来的进士了,因由皇帝主持的最高一级考试,也即殿试,不再淘汰考生,而只是排定名次,所以习惯上会试考中者即称进士。通过殿试排名的贡士即为真正的进士,进士意即可以进授官爵。
②中书科中书:即中书科中书舍人的省称,流俗谀称大中翰。明清为从七品官。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事。
贡生①
副贡②
张继恕 乾隆壬子(1792)科。
[校注]
①贡生:明清两代由府、州、县学推荐选拔到京师国子监读书的生员(秀才)称贡生,意谓贡献给皇帝的人才。清代贡生分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例贡六种。
②副贡:即副榜。科举时代会试或乡试取士,除正榜外另取若干名,列为副榜。明永乐中会试有副榜,给下第举人以做官的机会。嘉靖中有乡试副榜,名在副榜者准做贡生,称为副贡。清只限乡试有副榜,可入国子监肄业。 副榜的备取生一般为正榜的五分之一。
拔贡①
乔而淳 乾隆辛酉(1741)科。
张 鲂 乾隆癸酉(1753)科。
王赐均 乾隆乙酉(1765)科。
张松龄 乾隆丁酉(1777)科。
刘士毅 乾隆己酉(1789)科。
王 润 嘉庆辛酉(1801)科。
何学海 嘉庆癸酉(1813)科。
麻定基② 道光乙酉(1825)科。
薛绳先 道光丁酉(1837)科。
薛堉昇 咸丰辛酉(1861)科。
薛堉光 同治癸酉(1873)科。
郭怀仁 光绪乙酉(1885)科。
张绍文 光绪丁酉(1897)科。
王光曜 宣统己酉(1909)科。
王安国 宣统己酉(1909)科。
[校注]
①拔贡: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清制,初定六年一次,乾隆中改为十二年一次,每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保送入京,作为拔贡。经过朝考合格,可以充任京官、知县或教职。
②麻定基:底本在“薛绳先”(今神木市迎宾路街道薛家畔村人)条目后有重复记载,且误“乙酉”为“己酉”,兹删。
[恩岁贡]①
薛邦翰、王股、刘天策、燕丕基、王蒲、康祚、李开昌、马元龙、郝邦畿、郭永瑞、杨向儒、乔光旸、张存荣、王赐爵、乔培生、张名世、张显文、王盈科、折文采、倪必会、杨宗尧、白眉、撖承烈、孟俊逸、姚毓舜、郝瑷、王士麟、吴道隆、郝潘儒、郭洪猷、解而虞、杨宗礼、郭缨、曹楣、李士超、武凤仪、姚种、乔曰禄、院[字]宁②、马尚忠。
以上乾隆年(1736—1795)。
刘功、刘景[洣]③、沈树基、麻杰、张泰元、乔曰泰、王鏳、汪毅、王全孝、宋之郊、汪乾、杨如柏、郭洪书、韩仲文、姚士魁、吴桐、刘际熙、孙继曾、乔植、薛腾。
以上嘉庆年(1796—1820)。
张维翰、杜景甫、郝镇、张念曾、乔国士、黄天叙、姚黄、李世芳、武烈、张聘、刘震、杜子春、刘折桂、刘桂、王恩宠。
以上道光年(1821—1850)。
咸丰年(1851—1861)缺。
乔璋、党家齐、乔浚川。
以上同治年(1862—1874)。
苏京轼、李亨旺、薛堉懋、张鹏程、张定疆、乔琯、乔登鳌、白万轴、乔珙、白万溸、薛怀德、郝兆星、汪洛书、王鼐、杨舟、庄发荣、王树槐、张国珍、乔镇豫、王启祥、贺懋诚、曹德本、王开国。
以上光绪年(1875—1908)。
王治岐、屈汝益、贺伟④ 由省城高等学堂豫科毕业,岁贡。
[校注]
①[恩岁贡]:底本作“贡生”,兹据道光县志改。岁贡:国子监贡生之一种。明清时期,每年或二三年从地方推选升入国子监就读的廪生即为岁贡。恩岁贡,即恩贡,流俗谀称恩进士,也是贡生中的一种。明清科举制度规定,凡遇庆典和皇帝登基,该年在岁贡之外,加贡一次,称为恩贡、恩进士。加贡的办法,一般是将该年的岁贡转为恩贡,原岁贡名额让给下面的人提前出贡。恩贡享有不同于岁贡的特殊权利,如该生有犯重罪,学政不能呈表革去其“恩贡”科名。清朝特许“先贤”后人入国子监的,也叫恩贡。
②院[字]宁:道光县志作“院宇宁”。
③刘景[洣]:道光县志作“刘景洙”。
④贺伟,字绩丞,曾任陕西省参议员,神木县官碱局会办(经理)。
武进士
贺大德 乾隆甲午(1774)科举人,乙未(1775)科进士,任曲靖协都司①。
王勤民 乾隆甲午(1774)科举人,[戊戌](1778)科进士②,任曲靖协都司。
武凤来 [嘉庆癸酉](1813)科举人③,丁丑(1817)科第一甲第一名进士④,授头等侍卫,累升至梧州协副将,复升山西抚标中军参将。
秦钟英 嘉庆癸酉(1813)科举人,己卯(1819)科第一甲第一名进士,授头等侍卫,升河屯副将,寻升贵州安义镇总兵,复升贵州提督。
王文裕 道光戊子(1828)科举人,壬辰(1832)科进士。
王聚福 道光甲午(1834)科举人,戊戌(1838)科进士。
李如渊 光绪乙酉(1885)科举人,丙戌(1886)科二甲进士,授御前侍卫官,宣化府游击。
[校注]
①都司:尊称都阃,清绿营正四品武官。绿营又称绿旗兵,相对八旗军制而言。它是由汉人及清初统一战争中收编的明朝军队组成,是清代常备兵之一。绿营有标、协、营、汛四级,总兵所属称标,副将所属称协,游击、都司、守备所属称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称汛。清朝绿营武官具体品级见下表。
以上四级军制单位的长官皆受各省提督节制。提督,全称提督军务总兵官,每省设一人,为一省绿营最高长官,秩从一品,也是清代官职体系中武职外官的最高品级。
②[戊戌]:底本作“乙未”,据道光县志改。
③[嘉庆癸酉]:底本作“乾隆甲午(1774)”,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武凤来资料改。武凤来从副将到参将,实为降职。底本所谓“复升”是错误的。
④第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
武举人
马 杰 乾隆甲子(1744)科。
乔附凤 乾隆己卯(1759)科。
高重礼 乾隆庚子(1780)科。
王赐垲 乾隆癸卯(1783)科。
李 芳 乾隆丙午(1786)科。
解圣易 乾隆[戊申](1788)科①。
单 鹏 乾隆[己酉](1789)科②。
高 爵 乾隆壬子(1792)科。
王 镕 乾隆甲寅(1794)科。
李映邦 乾隆乙卯(1795)科。
刘 楷 嘉庆庚申(1800)科。
解鸿文 嘉庆辛酉(1801)科。
王 镫 嘉庆辛酉(1801)科。
杜如桂 嘉庆癸酉(1813)科。
郭之干 嘉庆丙子(1816)科。
阎朝[樑]③ 嘉庆戊寅(1818)科。
张世忠 嘉庆戊寅(1818)科。
宋存信 嘉庆己卯(1819)科。
张钦绅 道光[辛巳](1821)科④。
阎朝栋 道光壬午(1822)科。
刘禹甸 道光乙酉(1825)科。
李尔华 道光辛卯(1831)科。
李麟运 道光甲午(1834)科。
李亨泰 道光乙未(1835)科。
秦尚谦 道光庚子(1840)科。
秦尚仁 道光甲辰(1844)科第一名举人。
白世明 同治癸酉(1873)科。
郭如海 光绪己卯(1879)科。
[校注]
①[戊申]:底本误作“辛酉”,兹据道光县志改。查乾隆辛酉年为公元1741年。
②[己酉]:底本误作“己癸”,兹道光县志改。
③阎朝[樑]:道光县志作“闫朝梁”。
④[辛巳]:底本误作“辛酉”。兹道光《神木县志》改。
封荫
封赠①
郝名扬 以子伟任总兵,晋赠光禄大夫②。
王好善 以子勤民任游击,赠宣武都尉③。
王 焘 以子赐均任知府,赠中宪大夫。
王赐垲 以子铨任刑部司务,晋赠奉直大夫。
宋[之]郊④ 以子良任知县,赠文林郎。
张允中 以子钦绅任守备,赠武德骑尉。
武宗禹 以子凤来任头等侍卫,赠武显将军。
秦天荣 以子钟英任提督,晋赠荣禄大夫。
庄九生 字厚甫,以子发荣五品衔镇番县知县,诰封奉政大夫。
郭绍周 以子怀仁任知县,晋赠奉政大夫。
张鹏程 以子绍文任知县,晋赠奉政大夫。
裴兆星 以子学曾中书科中书,赠奉政大夫。
张 诚 以子国珍同知衔县丞,赠奉政大夫。
[校注]
①封赠:皇帝赐予官员父母、祖先与妻室以爵位名号,存者称封,死者称赠。明清文武官员一品封赠三代(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二、三品封赠二代(祖父母、父母),四品至七品封赠一代(父母),八、九品只封本人,亦按不同品级封赠其妻以不同名号。封赠之制起于南朝宋,至唐始备。初仅及于父母,唐末五代后始上追曾祖、祖、父母三代,往往以子孙的官位为赠,一般在有庆典时封赠。另外,文武五品以上的加封称“诰授”,六品以下的称“敕授”。
②光禄大夫:明代正一品文武职官阶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清初沿明制,为文职正一品之封赠,顺治九年(1652)省“特进”二字,改为光禄大夫,遂成定制。清制,凡已得封典之员,再次请封或升爵,称晋封,也称晋授、晋赠。由于清朝职官接触较多,兹特列《清朝文武官封赠散阶及命妇封号简表》,以方便读者。
④[之]:底本误作“子”,兹据道光十二年壬辰恩科宋良会试朱卷改。
荫袭①
曹世忠 以父文魁把总职②,袭云骑尉③。
曹世恩 文魁次子,袭云骑尉。
单有仁 以父鹏千总职④,荫八品监生⑤。
秦梦熊 以祖提督,袭一品荫生⑥,官主事⑦。
王顺德 以父鸿儒由行伍阵亡⑧,袭云骑尉。
王世荫 以祖正邦由把总殉难,袭云骑尉。
马葆贞 以祖知芳由增生殉难⑨,袭云骑尉。
乔 济 等一十三名,均因父祖殉难,采访事实,奏奉恤奖,准以云骑尉世袭⑩,现均听候承袭荫生。
[校注]
①荫袭:封建时代子孙因先代官爵而受封。
②把总:又称百总,清朝绿营低级军官,秩正七品。
③云骑尉:清世爵名。乾隆元年(1736)改拖沙喇哈番,汉名云骑尉,正五品。
④千总:武职官名。清朝为绿营低级军官,秩正六品。
⑤监生:国子监肄业诸生。明清入监之途甚多,主要来自考选,或由皇帝特许,有举监、贡监、生监、恩监、荫监等名目。明初,监生与科举、荐举同为入仕做官的重要途径之一。又,由捐纳而取得应试资格者,亦称监生。未入府、州、县学而欲应乡试,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者,都须先捐监生,作为出身,往往并不就监读书。
⑥荫生:清制,因祖先的官职、功劳而得进国子监读书者叫荫生,意谓凭借祖宗的余荫,分恩荫、难荫两种。凡官员遇庆典,文职在京四品以上,在外三品以上,武职二品以上,送一子进国子监读书三年,期满录用,叫恩荫。凡官员因公牺牲,照本官应升品级加赠,并得送一子进国子监读书六月,期满录用,叫难荫。
⑦主事:职官名。正六品,上级官员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要从事文书典籍记载。
⑧行伍:绿营兵丁准补拔把总、外委、额外外委,这种制度叫作行伍出身。
⑨增生:即增广生员,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明初定制,生员名额有定数,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每人月给米六斗为廪食。后增加人数,廪者遂称廪膳生员,增广者称增广生员。清沿其制,而名额皆有一定,增生无廪米,地位次于廪生。
⑩世袭:此指爵位可以世代承袭。
掾吏①
王赐均 由举人②,任宁夏府知府(详廉能)③。
刘 德 由举人,任通渭县训导④(详忠节)。
贺大德 由武进士,任曲靖协都司⑤(详忠节)。
侯维藩 由举人,任阜宁县知县。
张继恕 由副榜⑥,任靖边县教谕,保举知县⑦。
吴道隆 由贡生⑧,任镇安县训导。
曹 楣 由贡生,任安定县训导。
黄天荫 由贡生,任泾阳县训导(详义行)。
张允中 由贡生,任西安府训导,升绥德州学正。
姚 种 由贡生,任成县训导。
马尚忠 由贡生,任固原州学正。
张泰元 由贡生,任雒南县训导。
王 鏳 由贡生,任固原州学正。
王全孝 由贡生,任碾柏县训导。
单 鹏 由武举,任平垣营千总。
曹文魁 由行伍,授绥德营经制外委⑨(详忠节)。
王 铨 由例监⑩,任刑部司务厅,京察一等⑪。
王 镫 由武举,任镇远营都司。
王镇疆 由例监,捐员外郎⑫,[改]知州⑬,任广顺州知州。
王尚锦 由例监,捐同知⑭,分发四川⑮,历署州县⑯。
武凤来 由一甲第一名武进士⑰,授头等侍卫⑱,累升至梧州协副将。
秦钟英 由一甲第一名进士,授头等侍卫,累升至贵州提督(详勇略)。
杜如桂 由武举,任常熟卫千总。
何学海 由举人,任麟游县教谕,保举知县。
张钦绅 由武举,任插箭营守备⑲。
王 铣 由供事议[叙]⑳,任巨野县典史。
宋 良 由进士任开州知州。
白[荣]宰㉑ 由议叙,任嘉定府经历㉒,保升知县。
夏 校 由议叙,现任繁岐县典史。
白[荣]宠㉓ 由议叙,任凤阳县典史㉔。
吴 桐 由贡生,选平县训导。
秦梦熊 由从一品荫生㉕,朝考一等㉖,内用刑部主事。
武葆龄 由举人[大挑],同治年间任米脂县[训导]㉗。
李如渊 由武进士,任宣化府游击。
乔 璋 由贡生,任监田县训导。
乔 珙 由贡生,选延长县训导。
庄发荣 由贡生,就职府经历,指分甘肃,前署镇番县知县。光复后回籍㉘,历办地方各要政,卓著成绩。
郭怀仁 由拔贡,任澄城县教谕,因办赈务,保举知县,前任甘肃岷县知县。
张绍文 由拔贡,朝考知县,签分甘肃,历署安化、西和、秦州等县知县。
张文光 [由]廪贡㉙,任郿县教谕。
阎[廷]杰㉚ 由廪生,考职典史㉛,指分山西。反正后,历署本省府谷、米脂知县。
乔镇豫 由贡生,就职府经历,分发甘肃试用。
王光曜 由拔贡㉜,就职直隶州州判㉝,签分四川。已故。
贺 伟 由毕业岁贡㉞,就职。
秦三定 贵州提督钟英之曾孙,由行伍前任神木营外委。
刘子贵 由行伍,前任永兴堡把总。已故。
[校注]
①掾(yuàn)吏:官吏。
②举人:又称孝廉、登贤书、领乡荐、乡进士。明清的科举考试主要有乡试、会试和殿试之分,乡试为省一级考试,考中者为举人。
③知府:明清时期,府为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单位。知府为一府最高行政长官,明代秩正四品,清代从四品。详廉能,指王赐均事迹在本志《人物·廉能》中有详细记载。
④训导:职官名。清初,府学置教授,州学置学正,大县置教谕、小县置训导。掌管府州县教育事业。教授必以进士充任,正七品;学正、教谕、训导亦须举人,正八品。后捐纳之风盛行,白丁亦可捐赀充教谕。
⑤协:清代军队编制单位名称。绿营兵制以副将所统称协。都司,尊称都阃,清代为正四品武官。分领营兵。此曲靖协都司当为副将统领营务的协标中军都司。
⑥副榜:清制,乡试成绩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未被正式录取而录为副榜的考生,又称备榜举人。
⑦保举:清制,凡是办理河工、军工、边防、赈灾等事务有功者,由主官(多是巡抚)推荐得官即称保举。
⑧贡生:明清两代由府、州、县学推荐选拔到京师国子监读书的生员(秀才)称贡生,意谓贡献给皇帝的人才。清代贡生分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例贡六种。
⑨外委:清代武官千总、把总皆有额定员数,额外由督、抚、提、镇委任的称外委千总、外委把总,通称“外委”。职位和千总、把总相同,但薪俸较低。雍正五年(1727)定制,额兵二百名,设外委把总一名,兵四百名,设外委千总一名。此种外委称为经制外委,在此之外再行委任,称为额外外委。经制外委为编内人员,额外外委为编外委任人员。经制外委千总正八品,经制外委把总正九品,额外外委为从九品。
⑩例监:监生名目之一。明清制度,凡向国家捐资纳粟而入国子监读书的生员称例监。由生员捐纳取得贡生资格称为例贡。
⑪京察:明清两代对中央文武官吏定期进行考绩的制度,六年一次,四品官以上由本人自陈,由皇帝裁定;五品以下具册奏请。
⑫捐:捐纳。员外郎:简称员外或外郎,通称副郎。隋唐至明清的六部下属各司设员外郎,位郎中之次,为司之副职。唐列为六品,明清升为从五品。由于员外郎可以用钱捐买,故旧时小说戏曲中常称有钱有势的豪绅(土财主)为员外郎。
⑬[改]:底本脱文,兹据道光县志补。改,指从这一个衙门调任到另一个衙门。知州:宋代派朝臣为州一级的地方行政长官,带“权知军州事”衔,兼掌军事,简称知州。明代始正式称知州,相当于知府的称为直隶州知州,相当于知县的仅称知州,为一州的行政长官。清代相沿不改,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官,知州为从五品官。
⑭同知:明清时期官名,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
⑮分发:清制,内外官员分发,由吏部抽签而定,此即签分。捐官则可自请分发到某省某衙门,此即指分。
⑯署:即署理、代理,指本官不在而用其他官代任其职。
⑰一甲第一名武进士:武状元。
⑱头等侍卫:亦称一等侍卫。清朝武职官名,正三品。雍正五年(1727)定武进士一甲一名(武状元),授一等侍卫。掌宫廷宿卫和扈从皇帝之事。
⑲守备:明清武职官名。明代总兵下设守备,驻守城哨,位次于游击将军,无定员。清代绿营设守备,职位在都司之下,分领营兵,正五品。
⑳供事:清朝京吏之一种,宗人府、内阁、文渊阁、翰林院等胥吏的通称。议[叙]:底本误植“议叔”。议叙:清制于考核官吏以后,对成绩优良者给以议叙,以示奖励。议叙之法有三,一加级,二纪录,三即升。
㉑[荣]:底本误作“云”,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资料改。神木方音读“荣”如“云”。
㉒经历:职官名。掌衙门案牍出纳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金代在枢密院、都元帅府设置经历,掌管出纳文书。元以后主要设于御史台和都察院,明清时的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及各府均设有经历,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多由吏员升任,为都事之长。
㉓[荣]:底本误作“云”,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资料改。
㉔典史: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属于未入流(九品之下)的文职外官。
㉕荫生:清制,因祖先的官职、功劳而得进国子监读书者叫荫生,意谓凭借祖宗的余荫,分恩荫、难荫两种。凡官员遇庆典,文职在京四品以上,在外三品以上,武职二品以上,送一子进国子监读书三年,期满录用,叫恩荫。凡官员因公牺牲,照本官应升品级加赠,并得送一子进国子监读书六月,期满录用,叫难荫。
㉖朝考:清代朝廷针对新科进士进行的用以作为分配官职的参考性质的考试。此指荫生入仕的一种考试。
㉗武葆龄任职信息,据民国《米脂县志》补。
㉘光复:此指辛亥革命。
㉙[由]:底本误植“知”。廪贡:指由廪生而成贡生。
㉚阎[廷]杰:底本误作“阎延杰”。阎廷杰,今神木知名漫画家徐林曾外祖。
㉛考职:指经制吏员入仕的一种考试。清政府为防止吏员年久作弊,规定吏员五年役满,即不得再用,也不准更换姓名转入其他衙门做事。但准其考职入仕,取一等者用为正八品经历,二等者用为正九品主簿,三、四等用为从九品、未入流。
㉜拔贡: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清制,初定六年一次,乾隆中改为十二年一次,每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保送入京,作为拔贡。经过朝考合格,可以充任京官、知县或教职。
㉝直隶州:清制,直属于省布政使司的州称直隶州。直隶州有属县,是相当于府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唯规模略小,政事稍简。隶属于府的州,称州(散州、属州),是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行政区。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品级小于知府(从四品);属州知州为从五品,品级大于知县(正七品)。
㉞岁贡:国子监贡生之一种。明清时期,每年或二三年从地方推选升入国子监就读的廪生即为岁贡。
兵防
兵制
参将一员 神木旧缺①,前清国初游击。顺治十三年(1656),裁游击缺,移府谷县孤山堡延绥镇东协副将于此。咸丰年,复裁副将缺,改为参将,管本营暨八营堡员弁事务②。
中军守备一员③ 旧缺都司,后改为守备,专管饷糈军械事务。
城守营把总一员 专管操防,接递往来公文事务,今改为由邮政递送矣。
经制四员④
外委三员⑤
高家堡都司一员 旧缺参将,改守备。乾隆年,改都司,专管高家堡营、葭州汛员弁事务。
柏林堡把总一员 旧缺守备,道光元年(1821)改。
永兴堡把总一员 旧缺守备,道光元年(1821)改。
以上二员均专管各堡操防,接递往来公文,今改为邮政递送。
神木参营 原额马、步、守兵,六百一十七名。除奉裁分拨各堡外,本营经额马兵、步守各兵,共二百四十六名。其余高家、柏林、永兴各堡,亦设额兵数十名不等。
[校注]
①缺:指官缺。清代,狭义的官缺仅指官的缺额,即岗位编制,如某机构某官设几名也即几缺,哪个职位暂时无人,称之为出缺。广义的官缺则解决已进入仕途者分配其哪种官位,哪种官位由什么人充任,如何分配,任官权由谁掌握,以及官职额数的控制问题。
②参将、游击、副将:均为明清武职官名。兹将清朝绿营武官具体品级介绍如下:
③中军:据《杜家骥讲清代制度》一书介绍,绿营的“营”中,又有“中军”一职,副将以下、守备以上皆有充任“中军”者,是协助统营官管理营务的职官,所设很多,并非有的学者认为的只有标营中才设置。督标、军标、个别提标之中军,是以副将充任;抚标、提标营之中军,以参将任;镇标营之中军,以游击任;副将之协标营,以都司任中军;参将、游击、都司所统之营,以守备任中军。
④经制:清代,凡属国家额定编制额缺之内的正额人员,谓之经制官吏。以吏员为例,如京吏之供事、儒士、经承,外吏之书吏、承差、典吏、攒典等皆属经制之吏。凡经制之吏,五年役满可考职。非经制之吏,称贴写、帮差,由书吏雇觅,帮誊稿案,不属额设,系闲散之人,人数不得过多。主管官应严纠查禁,不许混迹滥雇。
⑤外委:清制,指额外委派的低级武官,有外委千总(正八品)、外委把总(正九品),职位和千总、把总相同,但薪俸较低。
军储
饷糈 马兵,每名四季饷银,除朋建节省减平银外①,实支银一十七两八钱九分五厘九毫。
步兵,原估每名四季实支银一十三两七钱一分九厘。
守兵,原估每名四季实支银九两一钱四分六毫。
糈粮不分马、步、守,每名四季在县常平仓②、在府广有仓两处③,应支仓斗米、豆三石六斗,每斗米七豆三,今已裁讫。
[校注]
①朋建节省:朋扣、扣建。朋扣,又称棚扣银。清制,绿营买马经费例在官兵俸饷银内扣存,叫做“朋扣”。凡朋扣,副将以下,把总以上,每月各扣二钱,马兵扣一钱,步兵扣五分,守兵扣三分,存贮营中,以备买补马匹之用。扣建,又称小建银、小尽银。凡小建月,官兵俸饷月粮及马匹豆草俱扣除一日,叫做“扣建”。扣建是为抵补闰月经费之用。减平银:清政府为解决财政不足,对官员的薪俸与养廉银的支放实行减成减平政策。减成,即在原本所需的额设经费内抽出一成或数成,亦即在支放经费时不给足额。减平,即在支放各类经费时要减低银子的分量。此减平银即减少对官员的薪俸与养廉银的支放,从中扣除不发的银子。
②常平仓:指当市场粮价低贱时,政府就提价向农民收购粮食,用以储备;当市场粮价上涨时,政府就减价向农民出售自己储备的粮食以平抑粮价,发生灾害时,也可用储备的粮食救灾。
寨垣
县城边口 边墙长七十五里零八十六步,墩台六十座。隆庆间,神木道张守[中]①,增修夹墙,长与边墙相等。
永兴堡边口 边墙长六十二里零八十六步,墩台三十九座。
大柏油堡边口 边墙长二十七里零三百三十步,墩台一十七座。
柏林堡边口 边墙长四十三里零一十六步,墩台二十六座。
高家堡边口 边墙长四十二里零二百三十八步,墩台四十四座。
以上五口边墙,均明成化八年(1472)巡抚余子俊筑,东与府谷县属之镇羌堡边口交界,西与榆林县属之建安堡边口交界,共长二百五十余里,墩台一百八十六座,今边墙已圮,惟墩台犹历历在目。
[校注]
①张守[中]:底本误作“张守忠”,兹据道光县志改。
边防
塘汛、暗门峁汛、苇子号汛、七里庙汛、响石崖汛、四塘汛、三塘汛、二塘汛、石壑子汛①。
以上东路。
酸茨沟汛、塘马窑汛、大墩梁汛、解家铺汛、麻地楼汛、双柏树汛、麻地梁汛、张家水洞汛、东青阳岔汛、西青阳岔汛、七里庙汛、硬地梁汛、双谋梁汛②。
以上西路。
[校注]
①东路汛多在今永兴街道永兴沟长城沿线一带,七里庙、四塘、三塘、二塘、石壑子今仍名。惟时人不察,多将“塘”误作“堂”。
②东路汛多在今栏杆堡镇、迎宾路街道解家堡、高家堡以及榆阳区大河塔镇长城沿线一带。酸茨沟,即今栏杆堡镇酸刺坬。大墩梁,今仍名此;麻地楼,今名麻地塄;双柏树,今名双卜树,以上俱属今迎宾路街道。张家水洞,今名水洞;东西青阳岔今合称青阳岔;七里庙,今仍名此;以上俱在今高家堡镇境内。硬地梁,今仍名此;双谋梁,疑即今木梁。硬地梁、双谋梁,在今大河塔靠近高家堡、大保当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