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

回匪之乱

发匪①、捻匪之毒②,其波未及于神城,故自道、咸以来,鲜被兵革。及同治年,猝遇变乱,民不知兵,骈首就戮③。而官斯土者,或全节义于署内,或罹锋镝于阵前,要皆视死如归④、临难不苟,洵可谓能致其身矣。兹将回匪之乱,详之于左⑤。

同治六年(1867)十一月十八日,回逆由榆林窜入神境,守备王殿元战死⑥。回逆蓝五等,由花马池窜入神木境,仅四百余众,据高家堡东南六十里之张家新庄⑦、关家崖窑为巢穴⑧。高家堡时正殷富,神木之首镇也。绅民恐其攻围,预筹防备,乃请五胜旗蒙兵百名⑨,驻堡以资守御。十月十一日,蒙古队长患贼之扰害乡村也,率守堡兵及民团约五百余人往驱之,贼殊死斗,旗兵覆败几尽。贼复走县城东南四十里之石窑陂⑩,参将瑞福檄守备王殿元⑪,选营兵二百人,暨团长武生王二芝⑫、赵栓二等民团百人往御之。十一月十八日,战不利,贼猝以马队横冲官兵,官军首尾不能相顾,大败,守备王殿元死,武生王二芝亦死之。

七年(1868)正月十八日,回逆马致和破高家等堡。回[马]致和⑬,率贼数万,由西路至榆林,攻之不克,乃连破高家堡、解家堡、柏林堡,焚掠一空。二十日,神木陷,神木司员吉谦⑭、同知熙昌⑮、同知增保、知县刘庆余、知县杨艎、参将瑞福、教谕冯树勋、把总景瑞云、典史章祖辉,死之。

正月十九日,回酋马致和,遂围神木,仓卒未能守御。二十日,城陷,把总景瑞云中炮死⑯,司员吉谦、同知增保、知县杨艎、参将瑞福、教谕冯树勋、典史章[祖]辉俱死之⑰。同知熙昌,受代未行⑱,同日死之。惟知县刘庆余,六年(1867)春二月卸事后,侨住府谷⑲,绅民服其威望,且娴于武略,禀留办理团事宜。城破时,手刃数贼,已由城东逾出,行十余里,且脱于厄,旋望火光冲天,炫然曰:“吾民何辜,罹此惨劫,我岂忍独生乎!”复杀入城,至文庙,遂自缢于大成殿。居民死者数万人,衙署房屋焚毁之余,十仅一二,杀戮之惨,未有如斯之极也。数日,复由西来原路引去。

四月,回逆入神木,杀其参将庆连。正月,城陷,众官俱罹于难,惟庆连以逃匿免,朝议革职⑳,未及去任。时城内数月无官,居民闻贼去,渐有引归者,寥寥不过数千余。虽参将仅存,然两手空拳,实无一兵,城垣颓圮,门户大启,守御亦无人。四月贼复至,杀居民数百人,庆亦遇害。

十月,回逆围神木,知县贾敬修死之。五月,贾敬修始莅任,诸事草创,掩骸骨、补城垣,居民赖之。十月,回逆马致和,引贼至,复围城。敬修上城言曰:“神木银钱衣物,尔等前俱掠劫罄尽,今空城耳,何为而此?”贼应以只需知县官,不攻城杀也。贾慨然曰:“若不杀我百姓,吾何惜一死,爱身乎?”乃自缒下,贼拥诸马上,行十余里,至梁家园㉑,胁降,哆口大骂㉒,贼怒,攒刃之而去㉓。次日,寻得其尸于田塍上㉔,满身刀矛,所伤约数十处。呜呼,烈矣!

腊月初,总兵刘厚基,率陕西抚标兵一营㉕,驻神木。

八年(1869)三月,提督宋庆率豫军,由保德州渡河,屯神木南郊,民心稍安,商贾亦有至者。与贼相持数年,杀贼无算,余贼尽窜平凉、庆阳间,始得聚而歼之,事平。

八年(1869)三月,提督宋庆,率大军,至神木。

三月,豫军将、总兵蒋东才㉖,先率一营,由保德州渡河,至神木,屯于南郊。五月,提督宋庆㉗,率豫军十五营,陆续神木沿边驻扎。令裨将㉘、总兵蒋东才,统五营,驻黄,防东路;裨将总兵刘凤清,统五营,分扎黄河沿岸,防北路。宋庆自统五营,留扎神木,防中路,资接应。布置既定,民赖以安。回贼至是,不敢复挠神木。遂赈恤灾民,安集流亡,劝民种秋粮。兵燹遗黎,栩栩有生意矣。

九年(1870)秋八月,宋军大破回逆于蒙古札萨克旗之蟒盖兔(按此地距城百三里,在今碱淖)㉙。

初,回酋破神木后,尽盘[踞]于蒙古札萨克旗之蟒盖兔㉚,筑室反耕,而为久屯计。八月,提督宋庆,令营官㉛、总兵蒋东才,率步队二千余人,攻贼于[蟒]盖兔㉜,贼以死相咋㉝,战一日夜,兵几不支。次日黎明,营官总兵刘凤清率骑兵二千来会战,前后夹攻,乃大破贼,追百余里,斩馘以千计,获牛马无算,贼奔盐海子。是役也,贼经此大创,众已胆破,后虽屡挠蒙古,闻兵至,辄无复曩时跋扈之态矣,渐逼至甘界,尽歼之,乱始平。

十一年(1872)七月,大学左宗棠奏调宋庆㉞,由神木赴甘助剿。九月,宋庆奉旨后,始于十二年(1873)春拔营至肃州,合金顺、徐占彪诸军攻贼。八月,大学士左宗棠至肃州督攻。九月克之,屠回数千,获悍酋马文禄并魁党八人,磔之,关内肃清。

[校注]

①发匪:指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为抵制清朝剃发命令,表示反清的决心,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一律蓄发不剃,故统治者蔑称其为“发匪”,民间则称其为“长毛”“长毛人”。

②捻匪:指捻军起义,即爆发在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北方的农民起义。捻匪,初起于山东,乡农于农隙捻纸燃脂做龙戏,借以逐疫;凡参加的,称为“拜捻”。后来蔓延渐广,遂成起义势力。

③骈首:头靠着头。

④要皆:总之;然而都。

⑤详之于左:即详述于下。因古书从上至下、从右到左直行书写,故称。

⑥守备:明清武职官名。明代总兵下设守备,驻守城哨,位次于游击将军,无定员。清代绿营设守备,职位在都司之下,分领营兵,正五品。

⑦张家新庄:即今迎宾路街道王新庄村,紧邻关崖窑村。

⑧关家崖窑:今名关崖窑村。

⑨五胜旗:即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⑩石窑陂:即今迎宾路街道石窑坪村。

⑪参将:清代绿营武职官名。正三品,在副将之下。明代亦设有参将,为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无定员,位次于总兵、副总兵,分守各路。檄:一种下行公文文种。此指命令、调动。

⑫武生:明清时期凡经过本省各级武科生员考试取入府、州、县学的武童生(亦称“武童”),统称武生员,俗称武秀才。

⑬[马]致和:底本误植“高致和”。

⑭司员:指神木理事司员。

⑮同知:明清时期职官名,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此指神木粮厅同知。

⑯把总:又称百总,绿营低级军官,秩正七品。

⑰[祖]:底本脱文,据后文补。

⑱受代:官吏离任。意为受新官的替代。

⑲侨住:客居。

⑳朝议:皇帝召集朝中大臣就重要事项进行议论决断。革职:罢官;撤职。

㉑梁家园:即今梁家园则,在神木市西沙街道窟野河西岸。

㉒哆(chǐ)口:张口。

㉓攒(zǎn)刃:此指众多兵刃乱砍。

㉔田塍(chéng):亦作“田畻”,即田埂。

㉕抚标:巡抚标省称。标为清朝特有绿营兵制单位,直属总督的标兵称督标,直属巡抚的标兵省称抚标。

㉖将:主将,相对于裨将而言。

㉗提督:此处指提督军务总兵官,清朝绿营军的最高长官,分设于内地各省,掌一省之军政,并节制各镇总兵。官阶从一品。

㉘裨将:辅佐主将的将领。此蒋东才虽为总兵,仍归提督宋庆管辖。

㉙蟒盖兔:今仍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

㉚[踞]:底本误作“距”。

㉛营官:负责地方武备和治安的官吏。

㉜[蟒]盖兔:底本作“莽盖兔”,兹据前文改。

㉝咋:大声呼叫。

㉞大学士:职官名。清代以授大学士为拜相,通称中堂,位居文职之首,正一品。雍正七年(1729)设立军机处,内阁不再握实权,大学士的职权渐为军机大臣替代。惟军机大臣及内外各官之资望特重者,仍授大学士作为荣典。

死难之士

吉谦 满洲旗人①,理藩院员外郎②,驻扎神木,管理蒙古③。同治六年(1867)上任。七年(1868)正月,回逆马致和攻城。二十日,城破,死之。其妻亦自缢。

熙昌 旗人,任神木同知。同治六年(1867)冬月,受代未行④。

增保 旗人,始莅任。七年(1868)正月二十日,回酋马致和陷城,俱死之。

瑞福 旗人,官神木参将。七年(1868)正月,告病开缺⑤,代者庆连已至,以道路梗塞,侨寓城内。二十日,回逆马致和破神木城,瑞福死之。

杨艎 云南人。六年(1867)五月,署理神木知县。正月二十日,回逆马致和陷城,死之。教谕冯树勋,米脂贡生;典史章辉祖⑥,江苏监生⑦,同日殉难。

刘庆余 湖北汉阳人,官神木县知县,年三十余,短小精悍,恩威并著,绅民[悦]服⑧。六年(1867)正月,卸任后,以道梗,侨寓府谷。神木绅众,以其素娴武略,且得民心,禀请来神,督办团防事宜。始至数日,未及设施,正月二十日,回酋马致和陷城,庆余手刃数贼,已逾城走出,既而自念:“虽无守土之责,然尝为斯地父母之官,岂忍偷生一时乎?”乃复入城,缢于学宫大成殿之侧,居民至今犹称道不置云。

王殿元 榆林人,官神木营守备。同治六年(1867)秋间,甘回由花马池窜入,仅有四百余人,骚扰乡村,尚未敢近城左右。参将瑞福选阅制兵百余名⑨、民团王二芝等二百余人⑩,檄殿元率往御之。冬月初四日,战于石窑陂⑪,贼三伏以待⑫。[元]死之⑬,全军覆没。把总景瑞云,亦榆林人。正月二十日,贼酋马致和围城时,分守南城,随方守御⑭。贼大不得逞,乃登东山望见,曰:“城中特此一人也。”命贼党伏城外破屋,俟其指挥,猝以洋炮击之,瑞云死,城始陷。

贾敬修 河南怀庆原武人。以贡生⑮,官神木知县。七月五日,始莅任神木。至正月破城后,居民无几,疮痍满目,极力抚恤,渐有生机。十月初四日,回贼大至,同寅佥以城不可守⑯,约避于城外之西山。公曰:“予守土之官,城存与存,城亡与亡,吾死于此地矣,请诸君各自为计。”迨围合,公立城上,谕贼曰:“此城尔等前掠劫无遗,今空城耳,意欲何为?”贼问以县官为谁,曰:“予是也。”贼对以:“奉五爷命⑰,愿得老爷亲去面议,不攻城杀[人]也。⑱”慨然曰:“若不杀我百姓,又何惜一身死乎?”乃自缒下,贼拥上马,行十余里,至梁家园⑲,贼置诸上座,反复诱降。公知不免,戟手大骂,始终不屈。贼怒,杀之乃去。次日,求得公尸于田间,予攒[槊]伤至百余处⑳。呜呼,烈哉!

庆新㉑,满洲正蓝旗人,荫生,任高家堡都司。同治七年(1868)正月,回逆围堡,庆新日夜督率军民力为守御,城陷,巷战力竭被执,骂贼不屈而死,妻及子女各一俱蹈火死。

邑绅贾席珍,为城防局总理。同治七年(1868),回匪破城殉难。王怀义,武生,从征回匪阵亡。

康其亨,吏员,襄办城防。城陷,遇贼奋击,力尽被戕。贺来麟,被戕城上。

王琰同胞弟璋,日夜堵守,中弹,均殒命。

王化龄、王鹤龄、郭文华与侄兴周、子绍周均办团,城陷殉难,文华妻张氏亦服毒自尽。

郭兴周,办理中团,堵守东城,城陷,格斗,身中数伤,力尽乃殉,妻李氏服毒自尽。

郭绍周,亦将中团,率众守东城,城陷遇害,妻张氏服毒自尽,郭氏一门同时殉难者男妇共一十九人。

乔玙、高东初、东超,亦俱团防,守城殉难。又同时殉难者有刘铣、杨在铭、薛恒、薛榆、薛懄、薛修德、呼占鳌,占鳌妻岳氏亦自尽。

贺有方,斩贼被执,死。

贾存珍,伤数贼,被戕。

李亨蹊、李蔚蹊,均以从父务本守城殉难。

李生馨,有勇力,匪破城时,持刀奋斗,力杀三贼死。

杨树荣、张国璜、张国珩、康其泰、王德显、郭如岑,均以守城死。

孟如烈,事母至孝,匪陷城,如烈在城西青阳柳闻警,泣曰:“吾母居城内,存亡未卜,吾忍弃母而独生乎?”于是持刀至南门入瓮城,遇贼奋击,力竭被戕。

[校注]

①旗人:中国清代编入八旗的人。包括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所有的人,后作为对满族人的泛称(满族人必为旗人,旗人不一定是满族人)。与之对称的为“民人”,主要是未入旗的汉人。

②员外郎:简称员外或外郎,通称副郎。隋唐至明清的六部下属各司设员外郎,位郎中之次,为司之副职。唐列为六品,明清升为从五品。

③管理蒙古:此指作为神木理事司员,管理民蒙交涉事务。

④受代:指官吏离任。意为受新官的替代。

⑤开缺:旧时官吏因故不能留任,免除其职务,空出缺位,以另选人充任。

⑥章辉祖:前文作“章祖辉”。

⑦监生:在国子监中肄业诸生,统称监生。其名始于唐代。明清入监之途甚多,主要来自考选,或由皇帝特许,有举监、贡监、生监、恩监、荫监等名目。明初,监生与科举、荐举同为入仕做官的重要途径之一。又,由捐纳而取得应试资格者,亦称监生。未入府、州、县学而欲应乡试,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者,都须先捐监生,作为出身,往往并不就监读书。

⑧[悦]:底本误作“脱”。

⑨选阅:拣选;挑选。制兵:清代绿营编制的地方常备军。

⑩民团:又称团练、团勇。旧时地方官绅编练的防御武装。

⑪石窑陂:即今迎宾路街道石窑坪村。

⑫三伏:三面埋伏,三重伏兵。

⑬[元]:底本误作“兵”。元,指王殿元。

⑭随方:依据情势,不拘方法,灵活变动。

⑮贡生:明清两代由府、州、县学推荐选拔到京师国子监读书的生员(秀才)称贡生,意谓贡献给皇帝的人才。清代贡生分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例贡六种。

⑯同寅:同僚、同事。

⑰五爷:指前文提及的回军首领蓝五。

⑱[人]:底本脱文,据《续修陕西省通志稿》补。

⑲梁家园:即今梁家园则,在西沙街道窟野河西岸。

⑳[槊]:底本误作“搠”。

㉑点校者赵无论按:庆新及以下诸人,据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卷二百·拾遗·三十四》补。

邮政

神木东趋畿辅,南达西安,西通甘肃、新疆,亦边塞冲要之地也。而其间,电线未设,邮政已通。顾神木为分局,专人往来递送,较之驿马传递,更为迅速。志邮政①。

[校注]

①底本此篇内容下阙。

水利(缺)

盐法

蒙盐

神木本境,无产盐之区。顺治年间,行销榆林永乐仓锅盐。至乾隆元年(1736),准食蒙盐,而蒙盐始畅销于境内。蒙盐又分二种,一为杭金旗莽耐蒙盐①,一为鄂陶旗花马池蒙盐②。莽耐盐或去神木,或去高家堡,皆蒙民自行驮售。花马池盐,汉民亦准驮食,特限以驴驮肩挑,不得车载耳。(余附详于物产之后)。

[校注]

①杭金旗莽耐蒙盐:即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哈拉芒奈(盐海子)。

②鄂陶旗:即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花马池:今属陕西省定边县。

课额定限

神木自乾隆元年(1736),准食蒙盐,并无额课①。因乾隆三十二年(1767),永乐仓盐池被水冲刷,课项虚悬。四十八年(1783),修复盐锅,仅一百一十五面,荒锅二百七十面,缺课银四百八十八两零,议令榆、怀、葭、神、府五州县,设商收买蒙盐,行销帮课。讵行之未久,奸商怂恿,蒙古诉渎公衙,前议梗阻。后议神府二县并葭州东北路,令收买蒙盐,商贩、铺户领票,按盐办课。此议一行,或设局征收,或截邀抽税,蒙古以短价藉口,民人以拙课与讼,言发盈庭,几至智穷能索。五十三年(1788),始议定榆、怀、神、府四县,向食蒙盐之地,俱准铺贩,向蒙古主道收买行销,司给印帖②,不计盐数多寡。于是,神木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招认收买铺户,本城二十八家,高家堡十一家,每家帮纳榆林缺额课银五两,共纳课银一百九十五两。乾隆五十六年(1791),因府谷详报③,盐户十一家歇业,课项无出,奉文:榆、怀、神盐户公摊,神木按三十九户④,每户摊纳课银六两五钱九分六厘九毫,共帮纳榆林缺额课银二百五十七两二钱七分九厘。乾隆五十七年(1792),奉旨⑤:盐课改归地丁银内摊征,每地丁银一两,摊课银六分六厘八毫零,不征耗银,共摊征银一百三十九两八钱一分九厘,遇闰不增。嘉庆十一年(1806),清谕⑥:盐课仍归商[办]⑦。神木招募盐户,本城二十一户,高家堡十一户。不足旧额三十九家之数,因将原额银按三十二家匀摊,每家纳银八两三分九厘九毫七丝,共帮榆林缺额课银二百五十七两二钱七分九厘。至道光十六年(1836),本城盐户歇业,不敷额数,奉府饬令本城、高家堡,各幕盐户十六家之数课银,按原额摊征,解府批收,后遂为成例。

[校注]

①额课:赋税的数额。

②司:此指盐运司,全称“都转盐运使司”,简称“运司”。设于产盐各省区、掌盐务。因盐运司常兼都察院盐课御史衔,故又称“巡盐御史”。印帖:营业执照。

③详报:上详、申报。

④奉文:接到上级文书。

⑤奉旨:接到皇帝的谕旨。

⑥清谕:清朝皇帝的谕旨。

⑦[办]:底本误作“辨”。

茶政(缺)

物产

神木虽多沙漠,而五谷、果蔬、禽兽、鱼介之属俱备。其间尤以块煤、白碱为特产。白碱设官局开办,销路颇畅。惟煤矿极旺,所在皆有,惜无汽车,仅供炊爨而已。他如豕鸡之鬃毛,抛于野;牛羊之骨角,委于道。制造不昌,货弃于地。良可慨也。兹将神木之物产,分列于左:

谷属

[粟]谷①(有黄白二种,又有粱谷可蒸食,红谷可酿酒)、糜谷(有红、白、青、灰、黄五种,又有名软糜者,可造糕、酿酒)、稻谷(出自高家堡边外,秃尾河岸)、稻黍(即高粱)、春麦、宿麦②、大麦(俗名草麦)、莜麦、莞豆③、扁豆、绿豆、大豆、缸豆④、小豆、青豆、黄豆、黑豆、麻子(子可榨油,皮可作绳制纸)、胡麻(可榨油,食之,味亦芳馨)、芝麻、黄芥(可榨油,神木饼馅均用此油制造)、䔲芗⑤(草实,生于沙漠中,荒年尤多,民取以充饥)、棉蓬(亦草实,荒年亦能疗饥)、稗子(生于湿地,丰年饲畜,凶年济饥)、黑麰(俗名青[稞])⑥。

[校注]

①[粟]谷:底本误植“票谷”,兹据道光县志改。

②宿麦:隔年成熟的麦子。即冬麦。

③莞豆:豌豆。

④缸豆:豇豆。

⑤芗:学名沙米。亦作“登厢”,籽可食,饿人年份常充饥。

⑥青[稞]:底本误植“青颗”。

蔬属

韭菜、菠菜、白菜、芥菜(有肉根,细切之,名曰芥丝)、蘑菇(出口外,味极美)、莙荙、沙芥①(生沙漠田中)、甜苣、茄子、瓠子、葫芦(制成丝,用日色曝干,颇美)、蔓菁、萝卜(有红、黄、白三种)、苴莲②、蒝荽③、苦菜④、苜蓿⑤、茼蒿、灰菜、葱、蒜薤、豆芽、莴苣、莲花菜、山药、芋⑥、红豆菜⑦、莴笋、黄瓜、[百]合⑧、香瓜、南瓜。

[校注]

①沙芥:一种沙地野生药用野菜,今神木人极喜食之,已广为种植。常见食法有凉拌沙芥杏仁、沙芥拌汤。

②苴莲:苤蓝菜。

③蒝荽:芫荽,即香菜。

④苦菜:原为一种野菜,今酒食之用,多为人工种植。

⑤苜蓿:多为牛羊等家畜牧草。初春,其叶新出,人采撷之,亦可炒食。

⑥芋:马铃薯。

⑦红豆菜:指豆角。因豆角之豆,暴晒或水煮,呈红色,故称。

⑧[百]合:底本误作“白合”。鲜百合形似蒜头。

货属

羔羊皮(制为衣,轻暖异常,行销直隶、上海等处)、山羊皮(近年洋商购买,价较从前倍蓰)、牛皮(制成靴,售于蒙古,土人出口亦多著皮靴)、狐皮(近年价甚昂)、驮绒(洋商购买,价甚昂)、羊绒(销路甚畅)、羊毛(绵羊毛制为毡,山羊毛制口袋片,均销于本境)、花罽①(以绵羊毛为之,此等工匠约有百人,随意织造,五色斑斓,自然成文,惟成本较重,价最昂)、煤炭(神木最多,价亦甚廉)、煨炭②(炭质轻松,无烟,每燃一块,可终日不灭,洵御寒之良品,缙绅之家多用之)、铜器(制为铜锅、铜壶,销于蒙古地方及榆林一带,土人用之)、碱(产于神木边外,质性高洁,他省所产之碱,均远逊焉)、火石、火[镰]③(击火石,以取火者,盛销边外)、佩刀(长五六寸至尺余,制颇精工)、茶桶(用木瓜木为之,行销蒙古地)、皮靴(销于蒙地)、纸(以麻为之,销于境内)、香(以柏材及檀屑为之,颇有名于边上。神邑业此者亦夥,行销于沿边各州县)、水桶板(以柏木为之,运销于榆林及定边、安边)、果丹皮(以果为之,行销颇远)。

以上均为神木本地所产之货,若布匹等物来自晋省者,不赘。

[校注]

①花罽(jì):地毯。神木地毯纺织业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最盛,后逐渐衰落。

②煨炭:兰炭。

③火[镰]:底本误作“火链”。

草属 附:花

马帘(叶长尺余,秋后刈之,可制纸。春三月间开花,花蓝色,有香味,一名马兰)、沙竹(生于沙漠中,叶长尺余,宽约指许,茎三四尺,翠绿如细竹,故名。秋后取叶,可饲马牛,可制缏索)、沙蒿(沙漠中恃此以肥田,又名为家沙蒿者,子黏质,食面用之,其价尚昂)、䒜芯苯①(丛生,高尺余,叶厚而形圆,如榆叶然。茎紫色有毒,置之田中,可杀虫)、沙萘②(实如樱桃,有乳,稚子喜食之)、沙蓬(初生时可饲豕。荒年,人亦食之)、沙葱(高二三寸,人喜食之)、小蒜(大如指顶,形似蒜,可食)、蒡蒗③(蔓生,根赤,味甘,稚子喜食之。枝长尺许,初伏日收之,可染绛色)、芚蔙苗④(春前初生时,根含糖质,洁白而嫩,荒年,民掘食之)、艾(湿地生之,名曰水艾)、芦草(生于湿地,根蔓延于土中,其生甚速)、白草(能肥牛羊)、地椒(土人煮肉以代菽桂,颇香)、香茅(可辟虫)、息鸡(可制席)、灰蒿(子亦黏质,此外有莠)、蓼、蒲、牛母⑤。

[校注]

①芯苯:又称牛心卜、牛心。

②沙萘:俗称沙奶奶。

③蒡狼:牛蒡。

④芚蔙苗:疑即田旋花。

⑤牛母:学名不详,疑即金丝草。

牡丹、芍药、鸡冠、山丹(即百合)、金盏、石竹、向日葵、凤仙花、木[槿]①、蓼、月季、刺梅、秋菊、西番莲、蜀葵、米囊②、水仙、玉簪、金鹊、凤翅③、粉团、珍珠、牵牛、石榴、八仙、绣球、百日红、十样[锦]④、米菊、卷丹(即萱草)。

[校注]

①[槿]:底本误作“僅”。

②米囊:道光县志注释为水红花。

③凤翅:学名不详。

④[锦]:底本误作“金”。

木属

神木先年富于材木,惟松柏为尤多,故城中旧屋檩梁椽柱,无非松柏木者,斯非其明证欤?今虽童山濯濯①,而偏僻之区,丸丸者犹指不胜屈也②。

柳、槐、椿、榆、桧、桑、桃、李、杏、海红、海桃、苹果、梨、枣、果树、青白杨、水杨柳。

[校注]

①童山濯濯:光秃秃的山上没有草木。童,山上不长草木。濯濯,光秃秃的样子。

②丸丸:高大挺直貌。

禽属

家禽

鸡、鹅、鸭、鸽子(土人所谓家鸽子)①。

[校注]

①土人:本地人。含贬义。

野禽

鹰(边外最多。冬上,人设囮①,诱致之以千百计。鬻其羽毛,其价颇昂,中有名为玉带者,其价尤昂)、胡燕(状若燕而大)、雉(边外为多,味甚美)、鹞、布谷、石鸡、鸠、鸦、雕、燕、雁、莺、慈乌、子规、蜡嘴、串林②、[啄]木③、鸽子、百灵、红雀、雀、喜鹊、鸱鸮、凫、白鹭、鸳鸯。

[校注]

①囮(é):用来诱捕同类鸟的鸟。

②串林:即窜林鸟,喜奔走跳跃,不善高飞。

③[啄]:底本误作“琢”。

兽属

家兽

牛、马、羊、猪、骡、驴、犬、猫、骆驼。

野兽

狐、兔、豺、獾①(冬蛰,皮作褥,最温)、狼、狸、仓鼠(穴行于地,虽遇坚土,亦往来自如)、跳鼠(前腿极短,后退极长。冬蛰于地,至春始出,土人于秋间掘食之,肉颇肥美)、刺猬、黄鹞②、扫雪③(黑色,皮颇珍贵)、黄羊(边口外最多,千百成群,蒙民以铳击而食之,大者四五十斤,肉味颇美)。

[校注]

①獾:俗称貒子。

②黄鹞:黄鼬。

③扫雪:石貂。据清代孟瑢《丰暇笔谈》:“扫雪似貂而小,长不及五六寸,毛短而匀,腹正白。虽非珍品,然颇轻暖,产西北口外,凡有貂之地必有扫雪。貂之出入,以扫雪为前导,经过处皆无残雪,故名扫雪云。”

鳞介属

鳞类

白鱼(出屈野河)、鲫鱼(出口外)、鲇鱼、灰蛾(出井底)。

介类

蝎、沙虎、蜂蝶、蚁、蝌[蚪]①、蜻蜓、蝦蟇②、蝙蝠、蜘蛛、促织、甲鱼、毛栅子③。

[校注]

①[蚪]:底本误作“斗”。

②蝦蟇:蛤蟆。

③毛栅子:又称毛蚰蜒,道光县志注释为钱串子。

豸属

蛇、蚰蜒、螬①。

[校注]

①螬:蛴螬虫。

附:碱之出处及制土之法

凡湖泊,蒙古均谓之淖儿。出碱之处一名阿肯淖儿①,一名察哈淖儿②。察哈淖儿之碱土性刚;阿肯淖儿之碱土惟柔,且多盐质。夏秋水多,碱没于水。至冬北风大起,水涸而碱生,或四五寸,或七八寸,或尺余不等。于是,令蒙、汉贫民揽取,运出淖儿之左右,碱局收买,复运至窑镇③,入锅煎熬。

熬碱之法:先将碱化而为水,去净沙土,入釜煮之。视水气尽,即移入范中成锭,每锭以八十五斤为率。碱土上者,每斗可熬二十五斤,劣者不过十五六斤,且有斤上下者。成锭后,运至县城及高家堡销售。

熬碱之时,须以察哈淖碱七成、阿肯淖碱三成,配合而熬之,色味俱佳。若徒以察哈淖碱熬之,则色暗而易烈;或仅以阿肯淖碱熬之,则味咸而易飞,一经调剂,所以绝美也。

碱熬成时,每碱一斤,约需成本五厘,发客价值自一分一厘至分二厘不等。近年直隶、山西、河南商人,购买甚多,将来销路之畅旺,可操左劵也。

淖中出碱无定,或一年一出,或数年一出,然一年所出之土,数年用之不尽,但使得人而理,改良进步,精益求精,间边外绝大之利源也④。

[校注]

①阿肯淖儿:道光县志作“鄂肯诺尔”,即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木肯淖碱厂。

②察哈淖儿:道光县志作“额卜宋或通察汗诺尔”,即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湖洞察汗淖。

③窑镇:即今神木市锦界镇瑶镇。

④间:疑为衍文。

附:盐

盐产距神木县城四百余里之杭金旗西北,名哈拉蟒耐海子①,周围十余里,水深四五尺,色浑,冬不冻冰,投以百物,旋化为盐,惟人发、马尾不化。盐在水中结成颗粒,其质坚重,其色青白,其味苦咸,每斗约重二十三四斤,谓之“大盐”。佣趁蒙古,先以柳筐入水捞取,倾于岸侧,累积成堆以传。来运者所得佣资,不过烟、茶、熟米而已。旧制,七旗蒙古贫苦,无可谋生,俱准自备牲畜,赴盐池驮盐,运进内[地]②,变价糊口。杭金旗主不受盐价,每驮止收税钱数十文,其盐行于府谷、神木及河东七协③、河曲、偏关。而太原以北濒河州县,亦准协济,惟不准水运,恐搀入河东引地④。以本邑而论,蒙古驮盐进城,各投素日交易之家,谓之“主道”,将盐或估堆、或量石,照时价给与蒙古,得价后,旋即折回,从无守候之累。其盐户收纳盐税各事,载于前盐法中。外,又一种谓之“红盐”,出于宁夏之属阿拉善旗,例禁赴神府销售。又五胜、札萨等旗,有小盐池数处,谓之“小盐”,然味苦硝多,食之不宜。此外,惟鄂陶旗花马池盐性最和平⑤,其取盐之法:先平地为畦,将池中盐水灌之,经宿,畦中即白如霜雪,二三日即为细粒,四五日即颗粒大而色青矣。蒙民挑出畦外待售,鄂陶旗设局收税,为一大进款,该旗之富足半由于此。

[校注]

①哈拉蟒耐海子:即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哈拉芒奈湖,亦即今杭锦旗盐场所在地。

②[地]:疑此处脱文,据意补。

③协:清代军队编制单位名称。绿营兵制以副将所统称协。

④引地:又称引岸。引,重量单位,明清时有盐引、茶引,每引规定斤数,历代不尽相同,每引纳税多少,亦不统一。销盐、茶之区,即引地,经销盐、茶者则为引商,引商纳税后则为官盐、官茶,可在一定区域内获得专卖权。

⑤鄂陶旗:即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花马池:今属陕西省定边县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