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作品集
县内南境大都旗圈 (1) 旗户,居十分之一,北境皆汉族。无异种人杂居境内。风俗质朴,大略相同。
【注释】
(1)旗圈:按旗圈拨土地给旗人,即旗地。清代初期,实行军政合一的八旗制度,以不同颜色的旗来区分军队。八旗指:正黄旗、镶红旗、正白旗、正蓝旗、镶白旗、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旗本为满语“固山”的汉名,是清朝八旗兵的最大编制单位,区分有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