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的生产
第十四章 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
关于劳动过程,我们在先(参照第5章)是撇开其历史上的诸种形态,抽象地把它当作人类与自然之间的过程来考察。我们那时是说:“假若我们从结果的观点,考察全部劳动过程,则劳动手段与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手段,劳动自身,表现为生产的劳动”。在该章注七中,且还补充说:“对于生产劳动,单是这样由单纯劳动过程的立场来定义,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说,决不是充分的”。现在,我们得进一步来讨论这个问题。
如把劳动过程看为纯粹个别的过程,则同一的劳动者,会把后来要分离的一切机能,统合于他一身。当他为生活的目的,对自然对象物为个人的占有时,他是自己统制自己。往后才为他人所统制。一个单独的人,如非在自己的头脑的统制下运转自己的筋肉;即不能对自然施行何等作用。在自然体系上,头与手是相待为用;同样的,劳动过程也把头的劳动与手的劳动统合起来。到后来,这两者分离了,变为死命对立的了。由是,生产物一般不复为个别生产家的直接生产物,而转化为一种社会生产物,为集体劳动者的共同生产物,换言之,即转化为结合劳动者的共同生产物,这种结合劳动者的各个份子,大小不等地,都参与劳动对象物的处理。劳动过程之合作性质愈益扩展,生产劳动及其担当者即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也必然相应地扩张起来。从事生产的劳动,并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工作。只要作为集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成就它的某种附属机能,那就够了。以上所述的关于生产劳动的基本定义,系从物质生产本身的性质推来,那对于被看作一个全体的集体劳动者,仍然适用,但若把集体劳动者各分子个别分开来说,却就当别论了。
可是在其他方面,生产的劳动之概念,又变狭窄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并不单是商品的生产,在本质上,且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劳动者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所以,仅仅生产还是不够的。他必须生产剩余价值。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者,换言之,只有为资本价值增殖而工作的劳动者,才是生产的。我们不妨在物质生产领域以外举一个例子罢:学校教师得称为生产的劳动者,单是在儿童头脑上用工夫,是不够的;除此以外,他还须为增进学校所有者的财富,而曲尽棉薄。学校所有者不投资到腊肠工厂,而投资到教育工厂,那于问题没有何等改变。因此,生产劳动者的概念,并不仅包含劳作与有用效果及劳动者与劳动生产物之间的关系,且包含有一种历史的特殊社会的生产关系,它把劳动者看作是创造剩余价值的直接的手段。所以,成为一个生产的劳动者,并不是幸运,倒是一种不幸。古典派经济学者,常常把剩余价值的生产,看作是生产劳动者的显著的特征,那是我在本书第四卷论剩余价值学说史时,要详细说明的。他们因对于剩余价值的性质之理解不同,故对于生产劳动者所下的定义,也不一样。重农学派诸子断定:只有农业劳动提供剩余价值,故主张只有农业劳动是生产的劳动,在他们看来,剩余价值惟有在地租形态上存在。
在劳动日的一定点内,劳动者仅生产其劳动力价值的等价,把劳动日延长到这一点以上,并把这剩余劳动归于资本占有,那即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那是资本主义体系的一般基础,且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之起点。在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上,以劳动日业已分成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两部分为前提。如要延长剩余劳动,就得以各种方法,使工资的等价,得在较短时间内生产,以缩减必要劳动。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完全以劳动日的大小为转移;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则会彻底对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的配置,行使革命。
因此,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乃以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为前提;此种生产方法,原系劳动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的基础上,连同它的方法,工具,及条件,自发地发生并发展的。在此种发展推移中,劳动对资本的形式的隶属,乃为现实的隶属所代替。
关于若干中间形态(Zwitterformen),这里只要粗略提及就行了。在这种形态中,剩余劳动非依直接强制而自生产者吸取,生产者自己也不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在这种形态上,资本还不曾获得劳动过程的直接支配权。与那些用古旧经营方法,经营手工业农业的独立生产者相并存在的,有高利贷业者,有商人。他们用其高利贷资本或商人资本,像寄生虫似地吸取生产者。一个社会如其是由这种榨取形态占优势,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即莫由存在。不过,这种榨取形态,可以说是走向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一个过渡,我们在中世末叶所见到的,就是如此。最后,在这类中间形态中,有的还在大工业的背后,在此处或彼处再生产出来,不过外貌全改变了;近世家内劳动,就是一个例。
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只须劳动对资本为形式的隶属;例如,只须原来为自己劳动或原来在基尔特老板下面充作职工的手工业者,变为资本家直接支配下的工资劳动者。但前面讲过,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方法,怎样同时就是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方法。不但如此,劳动日的无限制的延长,是现代大工业的特殊产物。就一般而论,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一经支配某一生产部门全体,它就不仅仅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方法;若各种重要生产部门都受其支配,则尤属如此。到这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已成为生产过程之一般的在社会上支配的形态。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当作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特殊方法而作用,只限于以次两种场合:第一是以前只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的产业,为此生产方法所征服,那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扩大其作用范围;第二是以前已实际隶属于资本的产业,依生产方法(produktionsmethoden)上的变化而生革命。
从一定的观点看来,相对的与绝对的剩余价值之间的区别,好像是幻想的。如把劳动日绝对延长到劳动者自身生存的必要劳动时间以上,则相对的剩余价值也是绝对的;如因劳动生产力发达,必要劳动得限制为劳动日的一部分,则绝对的剩余价值也是相对的。不过,如其我们把剩余价值的运动记在心里,这种无区别的外观,就要归于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一度确立,并变为普遍的生产方法,则在剩余价值率的增进成为问题时,就会感到绝对的与相对的剩余价值之间的区别了。且假定劳动力是照着它的价值支付罢,在这种假定下,剩余价值率的增进,总不外出于以次二方法之一,要就是在劳动生产力与劳动强度的正常水准不变时,绝对地延长劳动日;不然,就是在劳动日的长度不变时,变更劳动日的两个构成部分(即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相对量。假若工资不落在劳动力价值以下,这后一方法上的变化,是以劳动生产力或劳动强度的变化为前提。
假若劳动者要为他自身及其家属的生存,用其全部时间去生产生活资料,他将没有时间为第三者提供无给的劳动。如其劳动生产力没有某种程度的发达,劳动者也就没有这种可利用的多余时间;没有这多余时间,也就没有剩余劳动,从而,没有资本家,没有奴隶所有者,没有封建领主,一言以蔽之,就是没有大财产阶级(Grossbesitzerklasse)[1]。
因此,我们可以说,剩余价值是建立在一个自然基础之上,不过,那只是就以次的极一般的意义而言;即,没有绝对的自然障碍,使人不能把他自己生存所需的劳动,转嫁于他人,好像没有绝对的自然障碍,使人不能吃他人的肉一样[2]。这种自然发生的劳动生产力,虽往往伴有神秘的观念,其实毫无神秘可言。在人类脱却最初的动物状态,并由是发达其劳动而在某种程度内社会化之后,才开始发生这种事态,即一个人的剩余劳动,成为他人的生存条件。在文化初期,劳动生产力低微,人类欲望也低微。人类的欲望,是和满足欲望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借着那种手段的发展而发展的。而且,在初期的时候,依靠他人劳动而生活的社会部分,与直接生产的人数相比,是极其有限的。迨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进步,社会上这部分人,乃有绝对的与相对的增加[3]。资本关系(Kapitalverhältnis),遂在经济地盘——那是长期发展过程的产物——上发生了。劳动的已有的生产力,得视为资本关系的基础与起点;但这种生产力,并非自然的赐物,而是几千万年的历史的赐物。
社会生产发达的程度有大有小,但无论其发展姿态如何,劳动生产力总要受诸种自然条件的限制。那些条件,可以拢总还原为人类自身(如人种等)的自然和围绕着人类的自然。外部的自然条件,在经济方面分为两大部类:一是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即肥沃的土地和富于鱼类的水等等;一是劳动工具的自然富源,如瀑布,航行河道,森林,金属矿山,炭矿等。在文化初期,前一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作用;在文化较发达的阶段,则是后一部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作用。试把英国与印度,或把古代雅典及科仑与黑海沿岸诸邦作一比较,即可知其分晓。
绝对非满足不可的自然欲望之数愈少,天然的土地肥沃与气候的惠泽愈大,生产者生存与生殖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即愈小。由是,必要劳动以上的得为他人劳动的剩余劳动部分,也愈大。老早以前,代阿多拉斯(Diodor)关于古代埃及人就这样说过:“他们对于儿童教育所费气力与费用之少,简直达到了令人难于置信的程度。他们把最近旁的极单纯的食物,弄给儿童们吃。可以熏食的纸草的茎一部分,也是他们给与儿童的食粮。水 草之根与茎,有的让儿童生食,有的则为他们煮好熏好。因为气候温暖,大多数儿童不用穿鞋,不用着衣。所以,一个儿童长到成人,所费于父母的费用,总共不过20德拉玛(Drachmen)。埃及人口所以那样繁多,埃及所以有许多大建筑物,主要可由此得到说明”[4]。但古代埃及的大建筑与其说是基因于其人口之多,却毋宁说是基因于其得自由利用的人口比例之大。就个别劳动者说,其必要劳动时间愈小,则其所能提供的剩余劳动愈大。就劳动人口说,也是如此。必要生活资料生产上所必要的劳动者人口部分愈小,得利用以从事其他工作之劳动人口部分即愈大。
假定资本主义生产已经确立,则在其他情形没有变化,劳动日又保持一定大小的限度内,剩余劳动量将随劳动的自然条件,特别是随土地的丰度而变化。但我们并不能据此就说,丰度最高的土地,最适于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发达。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成立,以人类支配自然为前提。过于丰饶的自然,“使人类依赖,像儿童依赖引绳一样”。这种过于丰饶的自然,使人类不把发达自身这件事当作自然的必要[5]。资本的母国,并不是在草木郁然繁茂的热带,而是在温带地方。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依照自然环境的变化,刺激人类,使其欲望,能力,劳动工具,与劳动方法都多样化的,决不是绝对的土地丰饶性,宁可说是土地的差异性,是土地自然产物的多样性。自然力,必须依人类之手的劳作,加以社会的统制,加以节约,加以大规模的占有和利用的。这个事实,在产业史上,有最决定的作用。在埃及[6],朗巴底,荷兰等处所行的灌溉工事,即可为例;在印度与波斯的灌溉工事,也是如此;这些国家借运河所行的灌溉,不仅供土地以不可缺少的水,并还以淤泥的形式,由山上,流给土地以矿物性的肥料。隶属阿拉伯版图的西班牙与西西里的产业,曾甚繁昌,惟其秘密,即存于其灌溉工事之中[7]。
单是有利的自然条件,只提供剩余劳动(从而,剩余价值或剩余生产物)的可能性,但并不提供它的现实性。劳动自然条件有差异的结果是:同一的劳动量,所满足的欲望量,因国而不同[8],所以在其他情形相似的限度内,必要劳动时间是颇不一致的。这些自然条件,只在当作自然限制,决定从何点起得开始为他人劳动的场合,才影响剩余劳动。产业越进步,这些自然限制越是退却。西欧社会的劳动者,是用剩余劳动,购取为自己生存的劳动的许可。由是在这种社会内部,很容易发生一种见解,以为提供剩余生产物[9],是人类劳动的天生的性质。但我们试以亚细亚爱琴海诸岛的居民为例来考察罢,那里西米树野生于森林中,“当居民在西米树上钻孔,由是确定树体已经成熟时,即截断其余,分成数节,而抽其髓,再混以水而滤清之,就获有完全可以使用的西米。一棵树可采得的西米量,通例为300磅,有时可采到500磅乃至600磅。这种居民像到森林去采薪一样,去采取面包”[10]。现在假定亚洲方面这些面包采取者,为满足其欲望,每周需要12小时劳动罢。自然对于他们的直接赐与,是许多闲暇时间。在他能把这闲暇时间为自身作生产的利用以前,必须有整个系列的历史事实;在他们把闲暇时间当作为他人的剩余劳动而支出以前,又须有外部的强制。但若把资本主义的生产输进来,这些可怜的人们,恐怕为要使自己能占有一劳动日的生产物,或不免有每周工作6日的必要罢。他为什么要一周工作6日呢,或者他为什么一定要提供5日剩余劳动呢,这非自然的恩泽所得说明。自然恩泽所能说明的,只是他的必要劳动时间,限于每周一日。无论如何,他的剩余生产物,都不是发生于人类劳动本有的神秘的性质。
因此,不仅劳动之历史发展的社会的生产力,表现为吞并劳动的资本之生产力;即以自然为条件的劳动的生产力,也是这样表现。
里嘉图自己从未考虑到剩余价值的起源。他视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固有物。在他看来,这种生产方法,是社会生产的自然的形态。当他说到劳动生产力的时候,他总不以为那是剩余价值的原因,而以为那是决定剩余价值量的原因。但他的学派,已扬言劳动生产力是利润(意即剩余价值)的发生原因。这无论如何,对于重商主义派是前进了一步。因为重商主义派是从交换行为,从生产物在价值以上的售卖关系,去探求生产物价格超过其生产成本的原因。不过,对于这种问题,里嘉图派只是回避,而没有解决。实际上,这些资产阶级经济学者,都有一种健全的本能,知道剩余价值的起源这个爆烈性的问题,若是深入论究,必定是极其危险的。在里嘉图以后半世纪,有约翰•穆勒其人出,他拙劣地复述最初庸俗化里嘉图学说者的无价值的遁辞,俨然主张他对于重商主义派的优越。然则对于他,我们又该作何感想呢?
穆勒说:“利润的原因,是由于劳动生产了维持劳动以上的东西”。这全是旧话重提,但却附加了他自己的独特的意见,他说:“把这改变一个表现方式,就是说,资本之所以提供利润,乃由于食物,衣服,原料,劳动工具等等,会持续到其生产所需的时间以上。”在这里,他把劳动时间的持续(Dauer),与劳动生产物的持续,混为一谈。照此见解,面包师(他所供给的生产物,持续不到一天),与机械制造者(他供给的生产物,能持续到20年乃至20多年)比较,决不能由其工资劳动者,获取同一的利润了。自然哪,假若鸟巢持续的时间,不较长于鸟建巢所需的时间,鸟一定不会要巢的。
这种基本真理一确立起来,穆勒就确立起他对于重商主义派的优越了。这接着说:“由是,我们知道,利润不是由交换的附带事项发生,而是由劳动生产力产生的。并且,不管交换发生与否,一国的总利润额,常是由劳动生产力决定。即令分业的局面未成,卖买都不存在,利润却仍旧存在的。”于是,在穆勒看来,成为资本主义生产之一般条件的交换,即买卖,不过是一件附带事项,即使劳动力不买不卖,利润依然会存在!
他继续说:“假若一国劳动者全体的生产,超过工资总额20%,那就不论商品价格如何,利润总为20%。”这在一方面,是重复语的精萃,因为,劳动者如为资本家生产20%的剩余价值,则利润对于劳动者工资总额的比例,为20:100。但在另一方面,说“利润总为20%”,却是绝对的错误。利润常是小于20%的,因为利润要就垫支资本的总额计算。例如,假定资本家垫支500镑,其中400镑垫支在生产手段上面,100镑垫支在工资上面,如其依上述假定:剩余价值率为20%,则利润率就为20:500,即4%,而非20%。
接着,又提示了一个极好的标本,说明穆勒对于社会生产的各种历史形态,是怎样处理。他说:“我在本书全假定:劳动者与资本家为各别阶级的事态,除少数例外,是普遍的通行;那就是,由资本家垫支全部费用,劳动者的全部报酬,也包括在内。”把今日还只当作例外而在地球上支配的事态,看作普遍的事态,当然是稀有的幻觉。但我们再看下去。穆勒爽快地承认:“资本家之出此,并非有绝对的必要存乎其间。”但“劳动者如有资本可以暂时维持生活,他就会在生产完成以前,完全不支取工资,也没有什么不行。但在这场合,因为劳动者也提供了营业进行上的必要基金的一部分,故在这限度内,也成了一个投资的资本家。”其实,穆勒还可以进一步说,不仅为自己垫支生活资料,且垫支劳动手段的劳动者,实际就是自己的工资劳动者。他还可以说那些不为领主,只为自己提供徭役劳动的美国自耕农民,无异是自己的农奴。
穆勒这样明白论证资本主义生产即在它不存在的地方,它仍常常存在之后,更从反对方面,完成其一贯主张,论证资本主义生产即在它存在的地方,它也不存在。他说“就在前一场合(资本家对工资劳动者垫支其生活资料全部的场合),我们对于劳动者,也可用同一见地(即当作资本家)去观察。因为他是在市场价格以下(!)提供劳动,可以说他对于企业者垫支了当中的差额(?)……”[11]。在现实上,劳动者是在一周间或在其他期间,无偿的垫支劳动于资本家,到此期间终末,才取得他的劳动的市场价格的。在穆勒看来,这就是劳动者转化为资本家的缘故!在平坦的地上,土堆看着像山,现代资产阶级的平坦,可由其“大智能者”的高度来测量的。
* * *
[1]“特殊资本家阶级的存在,乃是依赖劳动生产力。”(兰塞Ramsay著《财富分配论》第206页。)“假若每个人的劳动,只够生产他自己的食物,那就没有何等财产存在了。”(莱文斯登Ravenstone著《关于公债制度的考察》第14—15页。)
[2]据最近的计算,单就即经探险到了的地球部分说,至少尚有4,000,000吃人的人。
[3]“在美洲土著的印第安人中,差不多一切的物件,都是属于劳动者所有,生产物的99%,都是属于劳动者。而在英国,归属于劳动者的部分,恐怕还不到2/3。”(匿名著者《东印度贸易的利益》第73页。)
[4]代阿多拉斯著《历史文库》第1卷第80章。
[5]“前者(自然的富)虽贵重而有利,但使人们不注意,傲慢,不节制;反之,后者则强制人们精细,勉学,有技艺,有政策。”(汤马斯•曼著《英国对外贸易致富论》另题:《外国贸易差额为富之规准》伦敦1669年刊第181—2页)。“一个国民位置在这样的地带,生活资料大抵自然生产,衣服住宅无须注意或不许人注意的地带,那是最可咒诅的事。比这更可咒诅的事,在我是不能想像的。……还有与此完全反对的极端场合。总之,纵劳动也不能得到生产物的土地,与不劳动也可供给丰富生产物的土地,是同样的不好”。(匿名者著《当前食粮高价的研究》伦敦1667年刊第10页。)
[6]在埃及,因有预先确定尼罗河水涨水落的必要,遂产生了天文学与农业指导者(即僧侣阶级)的支配“日至(Sonnenwende)为尼罗河开始泛滥时期,埃及人不得不以最大的注意来观察。这个时期确定了,他们才好在农业上作适当的处置,所以,这在他们是一个重要问题,他们不得不向天空探求这个时期的来回的明征”。(古斐尔〔Cuvier〕著《地球回转论》巴黎1863年刊第141页。)
[7]印度之微小而不相联络的生产组织,都由国家权力所支配,而此国家权力的物质基础之一,就是给水的调节。对于此点,印度的回教支配者,较其后继支配者英国人,更有理解。在1866年,孟加拉州阿利萨地方,竟有一百多万印度人,因饥饿而牺牲其生命了。我们只要想起这件事,就够明白了。
[8]支出同量劳动,生产等量生活资料的两个国家,实际是不存在的。人类的欲望,因其生活所在地的气候,或为酷烈,或为温和,而有所增减。从而,人类必须勤勉努力的程度,也因不同的国度,而发生差异。那种差异的程度,以寒暑的程度来测度,那是再正确没有的。我们由是可以得出这样的普遍结论:一定数人口所必要的劳动量,在气候严寒的地方最大,在气候酷热的地方最小。因为在前者方面,需要更多的衣类,且需要在土地的耕作上,支出更多的劳动。(《论自然利息率的支配原因》伦敦1750年刊第60页)这部划时期的匿名的著者,为约塞夫•马希(J. Massie)。休谟的利息论,就是以他这部著作为底本。
[9]“任何劳动,总归要留下一个剩余量。”蒲鲁东这么说,他似乎把这看为是市民权利义务之一。
[10]肖符(F.Shouw)著:《土地•植物•人类》第2版莱比锡1854年刊第148页。
[11]约翰•穆勒著《经济学原理》伦敦1863年刊,第252—253页及其他诸处。
第十五章 劳动力价格和剩余
价值上的量的变化
劳动力的价值,是取决于平均劳动者习惯上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这种生活资料,随时随地变化其形态,但就一定时代一定社会来考察,其数量终有一定,从而可以看为是不变的量;变化的,是此种量的价值。此外,关于劳动力价值的决定,还有其他两个参与的因素。一是劳动力的发展费用,那种费用的多寡,是随生产方法变化的;一是劳动力的自然的差别,即男性劳动力,女性劳动力,成年劳动力,未成年劳动力之类的差别。这各种劳动力的使用,虽则是出于生产方法的要求,但其使用,终不免在劳动者家族的维持费上,在成年男性劳动者的价值上,引起大的区别。不过,在下面的研究中,我们是把这两个因素除外来考察的[1]。
我在这里假定:(1)商品依照价值售卖;(2)劳动力价格,有时超过其价值以上,但决不落在其价值以下。
在这种假定上,我们知道:剩余价值和劳动力价格的相对量,是取决于以次三种情形:(1)劳动日的大小或劳动之外延的大小;(2)平准的劳动强度,或劳动之内包的大小,在一定时间内,支出一定的劳动量;(3)劳动生产力,因为依照生产条件发达的程度,同一量的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提供不等量的生产物。此三因素显然能作多种多样的结合:或者是其中一因素不变,其他两因素可变;或者两因素不变,一因素可变;最后,或者三因素同时可变。当这些因素同时变化时,在其变化的大小与方向上,也可发生种种差异;依此事实,那些结合就更加多种多样了。下面只就其主要的结合来说明。
Ⅰ 劳动日及劳动强度不变,劳动生产力可变
在这种假定下,劳动力的价值与剩余价值,依三种法则决定:
第一,不论劳动的生产力,从而,不论生产物数量乃至个个商品的价格如何变化,大小一定的劳动日,常常产出同一的价值生产物。
假若由12小时的一劳动日产出的价值,为6先令,那么,所产出的使用价值量,虽视劳动生产力有种种差异而发生种种差异,但由6先令代表的价值,必配分在这或多量或少量的商品之上。
第二,劳动力的价值与剩余价值,以互相反的方向变化。如果劳动生产力发生或增或减的变化,则劳动力的价值会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化,剩余价值会发生方向相同的变化。
12小时的一劳动日所产出的价值,是一不变量,例如6先令。这种不变量,等于劳动力价值(这个价值会由一个等价,由劳动者代置的)与剩余价值之和。在不变量的两部分中,一方不减少,他方即不得增加,这是自明的事实。让我们假定这两个构成部分开始相等;劳动力价值3先令,剩余价值3先令。剩余价值不由3先令减到2先令,劳动力价值不得由3先令增到4先令。劳动力价值不由3先令减到2先令,剩余价值也不得由3先令增到4先令。所以,在此种情形下,剩余价值或劳动力价值的绝对量,都因其相对量即比例量没有同时发生变化,而莫由变更。双方同时减少或同时增大,是不可能的。
尤有进者,劳动生产力不增进,劳动力价值是不得减少的,剩余价值是不能增加的。就前例来说罢,如非劳动生产力增进,使以前需要6小时生产的生活资料量,能在4小时生产出来,劳动力的价值,就不能由3先令低落到2先令。反之,如非劳动生产力低减,致前此只要6小时生产的生活资料,需要8小时去生产,劳动力的价值,也不得由3先令增至4先令。由此事实,可导出以次结论,即劳动生产力的增进,会引起劳动力价值的低落和剩余价值的增大;反之,劳动生产力低减,会引起劳动力价值的增大和剩余价值的减少。
在确定这种法则时,里嘉图忽略了一件事实。即,剩余价值或剩余劳动之量的变化,虽会在劳动力价值或必要劳动的大小上引起反对的变化,但决不能说,双方以同一的比例变化。双方诚会以同一的量增大或减少。但价值生产物各部分或劳动日各部分的增减的比例,乃取决于它们在劳动生产力发生变化以前的原来的分割。假若劳动力价值为4先令或必要劳动时间为8小时,并且,剩余价值为2先令,或剩余劳动时间为4小时,那么,劳动生产力增进的结果,如其劳动力价值低落到3先令,或必要劳动减到6小时,剩余价值就会增加到3先令,或剩余劳动增到6小时,加在一方的是1先令或2小时,减在另一方的也是1先令或2小时。但双方之比例的量的变化,却不一样。劳动力的价值,由4先令减到3先令,即是减少1/4或25%,同时剩余价值由2先令增到3先令,则是增加1/2或50%。由是可以引出这样的结论:当劳动生产力发生一定的变化时,由此引起的剩余价值之比例的增减,乃取决于由剩余价值代表的劳动日部分的大小,其原来愈小者,则剩余价值的比例的增减愈大,反之则愈小。
第三,剩余价值的增大或减少,常是劳动力价值相应减少或相应增大的结果,但决不是它的原因[2]。
因为劳动日的大小不变,且由不变的价值量所代表;因为剩余价值量的任何变化,都会在劳动力价值量上引起相应的但相反的变化;更因为必须劳动生产力变化,劳动力价值才能有何变化,故其显然的结论是,在这些条件之下,剩余价值的量的变化.都是发生于劳动力价值的相反的量的变化。我们讲过,劳动力价值与剩余价值要在量上发生绝对的变化,非其相对的量发生变化不行,由此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劳动力的绝对价值量不先发生变化,劳动力价值与剩余价值之相对量,决不能有何变化。
依照第三法则,剩余价值的量的变化,乃以劳动力价值上的一种运动为前提,而此运动则由劳动生产力的变化而产生。剩余价值的量的变化限界,是由劳动力的新的价值限界(Wertgrenze)所设定。不过,纵令四周的情形,允许这种法则发生作用,其间也会发生诸种补助的运动。例如,即在劳动生产力增进,劳动力价值由4先令减至3先令,必要劳动时间由8小时减至6小时的场合,劳动力的价格,也有不低到3先令8便士,3先令6便士,3先令2便士以下的可能,从而,剩余价值也有不增到3先令4便士,3先令6便士,3先令10便士以上的可能。以3先令为最低限的劳动力价格的低落程度,是取决于一种相对的重量,因为在天秤上,一方将有资本压迫,他方将有劳动者反抗。
劳动力价值,是由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随劳动生产力变化而变动的,不是这种生活资料量,而是它的价值。劳动生产力增进时,在劳动力价格与剩余价值之间,仍可不发生何等量的变化。劳动者与资本家所得的生活资料量,得同时以同一比例增大,如其劳动力的价值,本来为3先令,必要劳动时间为6小时,同样的,剩余价值为3先令,剩余劳动时间为6小时,那么,劳动的生产力即使有两倍的增进,在必要劳动对剩余劳动的比例不生变化的限度内,剩余价值与劳动力价格都不会发生变化。不过,它们两方的使用价值量,较前有两倍的增加;而使用价值也较前便宜一半。劳动力在价格上虽然不变,但已在其价值以上。不过,如其劳动力价格的低落,未低落到劳动力新价值设定的可能最低限,即1先令6便士,而是低落到2先令10便士或2先令6便士,则由这低落了的劳动力价格所代表的生活资料量,仍要增大。这就是说,劳动力的价格虽然随劳动生产力增进而不绝低落,但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仍能不绝增大。不过,相对的说,那就是,与剩余价值比较来说,劳动力价值,仍会不断低落,由是,使劳动者与资本家在生活地位上的鸿沟不绝扩大[3]。
正确树立上述三原则的最初一人,是里嘉图。不过里嘉图的说明,含有以次的缺点:(1)他把这些法则适用的特殊条件,视为资本主义生产之普遍的唯一的条件。他不知道劳动日大小上的变化,也不知道劳动强度上的变化,从而,他只认定劳动生产力是唯一的可变因素;(2)较之前一点更损害其分析的,就是他同其他经济学者一样,不撇开剩余价值的特殊形态(如利润地租等),去研究剩余价值;由是,他把剩余价值率的法则,和利润率的法则,直接混为一谈。我们已经讲过,利润率是剩余价值对总垫支资本的比率;剩余价值率则是剩余价值对可变资本部分的比率。假定一宗资本(C)500镑,分割为原料劳动手段等(c)共400镑,工资(v)100镑;由是更假定剩余价值(m)等于100镑。这一来,剩余价值率为M/V=100镑/100镑=100%,利润率为 M/C=100镑/500镑=20%。此外,利润率得取决于一切不在剩余价值率上发生影响的情形,那是显而易见的。在本书第三卷,我将指证:同一剩余价值率,可有种种相异的利润率;在一定情形之下,种种不同的剩余价值率,可以由同一的利润率来表现。
Ⅱ 劳动日劳动生产力不变,劳动强度可变
劳动强度增进,就是说,在一定时间内,劳动的支出加多。因此,强度较高的一劳动日,比之时间相同但强度较低的一劳动日,可以体现为更多的生产物。增加了的劳动生产力,也将在同一劳动日中,提供较多的生产物,那是事实。但在这种场合,个个生产物的价值,将因其所要劳动的减少而低下;但在劳动强度增进的场合,个个生产物的价值,则因其所费劳动和以前一样,故不发生何等变化。在这场合,生产物的数量增加了,其价格没有低落,但因生产物量增多,其价格总额却膨大了。然在生产力增进的场合,则是以同一的价值,配分到较多量的生产物上。因此,在劳动日大小不变的限度内,强度增加了的劳动日,会体现为较大的价值生产物,从而,在货币价值不变的限度内,会体现为更多的货币,其价值生产物,随着劳动强度与社会的平准强度不一致的程度,有种种变化。于是,同一的劳动日,不复如以前依一个不变的价值生产物表现,而是依一个可变的价值生产物表现。例如,通常强度的12小时劳动日所产出的价值,如以6先令来表现,强度较大的12小时劳动日所产出的价值,也许要以7先令8先令或更多的先令来表现。显然的,如其一劳动日产出的价值生产物,由6先令增加到8先令,则这个价值生产物所分割成的两部分即劳动力价格与剩余价值,会同时以同一程度或不同的程度增加。它们双方可在价值生产物由6先令增至8先令时,同时由3先令增至4先令。在这场合,劳动力价格的增加,并不一定包含劳动力价格已经增到价值以上的意思。反之,其价格的增进,也得与其价值的跌落相伴发生。劳动力价格的增进,不够抵偿劳动力磨损的增进时,常有此种现象。
我们知道:把一时的例外除开,劳动生产力的变化,限于在该产业生产物系劳动者日常消费品的场合,才会在劳动力的价值量上,从而在剩余价值量上引起变化,在当面的这种场合,此种限制不能适用。因为当劳动发生外延的(在时间上)或内包的(在强度上)变化时,常常会在其价值生产物的量上发生相应的变化,至若代表那种价值的物品的性质如何,是没有关系的。
假若每种产业部门的劳动强度,同时均等的增进,则新的较高的强度,将成为通常的社会的标准程度,不会当作外延的量来计算。但就在这种场合,劳动强度的平均程度,仍因国而不同,由是,把价值法则应用到相异的国民的劳动日上来时,也许要变化。一个强度较大的国民的劳动日,比一个强度较小的国民的劳动日,会表现为较大量的货币[4]。
Ⅲ 劳动生产力与强度不变,劳动日可变
劳动日,可向两个方面变化,或者延长,或者缩短。
(1)劳动日的缩短,在这里假定的条件(即劳动生产力与强度不变)下,劳动日的缩短,不会在劳动力价值上,从而在必要劳动时间上,引起变化。但剩余劳动及剩余价值,却因此缩小了。随着剩余价值的绝对量减少,其相对量(与未生变化的劳动力的价值量相对而言)也减少。在此场合,资本家只有使劳动力价格落在其价值以下,方可避免损害。
通常反对劳动日缩减的一切议论,都假定,这个现象是在我们已经假定的条件下进行的。但在现实上,适得其反。劳动日的缩短,常是在劳动生产力或劳动强度发生变化以后,或直接随着那种变化[5]。
(2)劳动日的延长,如果必要劳动时间为6小时,劳动力价值为3先令;又如剩余劳动时间为6小时,剩余价值为3先令。那么,总劳动日为12小时,体现在6先令的价值中。现在如果假定劳动日延长2小时,劳动力的价格不变,则剩余价值的绝对量与相对量,都会增加。劳动力的绝对价值量,虽然不变,但却会相对的减少。在1项假定的条件下,劳动力的绝对价值量没有变化,其相对的价值量,不得发生变化。在现在的场合,劳动力价值相对量的变化,乃是剩余价值绝对量变化的结果。
因为体现劳动日的价值生产物,随着劳动日自身的延长而增大,剩余价值与劳动力价格,就显然可同时以等量或不等量增大了。这种同时的增大,得行于以次两场合:其一是在劳动日实际延长的场合;其他是在劳动日不延长但劳动强度增进的场合。
当劳动日延长时,劳动力价格纵令在名义上不变,甚或增高,但有低落到价值以下的可能。我们会记得:劳动力的一日价值,是以其平准的平均持续时间(即劳动者平准的生存期间),及相应的平准的适合人体的生命物质的运转为基础,来计算的[6]。在一定限点内,与劳动日延长有不可分离关系的劳动力磨损的增进,虽可由工资的增大,而得到补偿,但超过此限点,则磨损将以几何级数增进,劳动力之平准的再生产条件与活动条件,将全行破坏。劳动力价格与其榨取程度之间,将不复有可为公约的数量存在了。
Ⅳ 劳动的持续时间,其生产力,其强度同时变化
在这场合,显然有产生许多结合的可能。其中,或者是两个因素变化,其余第三个不变;或者是三个因素同时都变化。它们可用同一的程度变化,也可用相异的程度变化;可向同一方向变化,也可向相反方向变化;结果,其变化可以全部的或部分的相互抵消。不过,每个可能场合的分析,容易由前面(1)(2)(3)项所揭示的结果而说明。如顺序把各个因素当作可变,把其他两因素暂时当作不变,那就可以见到各种可能结合的结果了。因此,下面只就两个重要场合,予以简单考察。
(1)劳动生产力减下,同时劳动日延长
这里论及的劳动生产力减下,是就供给那些决定劳动力价值的生产物的产业部门而言。土地丰度减少,其生产物价格相应抬高,以致引起劳动生产力减下,就是一个例子。现在假定劳动日为12小时,由劳动日产出的价值生产物为6先令,其中一半属于劳动力价值,一半属于剩余价值,由是,劳动日分割为6小时必要劳动和6小时剩余劳动。如其因土地生产物价格增高的结果,劳动力价值由3先令增至4先令,因而必要劳动由6小时增至8小时,那在劳动日大小没有变化的限度内,剩余劳动将由6小时减至4小时,剩余价值将由3先令减至2先令。如劳动日延长2小时,即由12小时延长到14小时,剩余劳动依然为6小时,剩余价值为3先令,但剩余价值与由必要劳动计量的劳动力价值相比较,仍要减少。如其劳动日延长4小时,即由12小时延长到16小时,则剩余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之比例量,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之比例量,即令不变,但剩余价值的绝对量,会由3先令增至4先令,剩余劳动由6小时增至8小时,即增加1/3或33 1/3%。因此,在劳动生产力减下,同时劳动日延长的场合,如剩余价值的绝对量不变,则其比例量会减少;如其相对量继续不变,则其绝对量增大。并且,劳动日如延长到相当的程度,双方都可增大。
由1799年至1815年的期间,英国生活资料的价格昂腾。以生活资料来表现的实在工资虽然跌落,名义工资却在增高。由这种事实,韦斯特(West)与里嘉图导出了以次的结论,即农业劳动生产力的减下,引起了剩余价值率的减落。他们把这仅仅存在于幻想中的假定,作为他们一种重要分析——分析工资利润与地租的相对的量比例——的出发点。然在事实上,剩余价值的绝对量与相对量,是正因劳动强度的增进和劳动日的延长,都有增加。在这个时代,市民已确立无限制延长劳动日的权利[7],以一面促进贫困一面增加资本为特殊的特征[8]。
(2)劳动强度与劳动生产力增进,同时劳动日缩短
增加劳动生产力与加大劳动强度,有同一结果。它们都会在一定时间内,增大生产物的数量。因此,双方都会缩短生产劳动者生活资料或其等价所需的劳动日部分。劳动日的绝对的最小限界,是由这种必要的但能减缩的劳动日部分所限定。如其全劳动日竟缩减到这种限界,剩余劳动将消灭,那在资本的支配之下,显然成为不可能。只有资本主义生产形态废除,劳动日才可缩减到必要劳动的限度。但在那种场合,必要劳动将扩大其自身的范围。因为,在一方面,“生活条件”的概念,将大大扩张,劳动者将要求另一种的生活水准;同时,现在算作剩余劳动的一部分,到那时也会算作必要劳动。要造成社会的准备基金与蓄积基金,这种劳动是必要的。
劳动生产力愈增加,劳动日便愈能缩短;劳动日愈缩短,劳动强度便愈能增加。从社会的观点来说:劳动生产力得随劳动经济的增进而增进;此种劳动经济,不仅包含生产手段的经济,且包含一切无用劳动的避免。资本主义生产方法,虽然一方面在各个营业内部励行经济,同时却依其无政府的竞争制度,造出劳动力与社会生产手段的最无限制的浪费,并且引起那种机能,那在今日虽为必不可缺少的一种机能,但在其自体,却全是多余的。
在劳动强度与劳动生产力不变的时候,劳动越是均等配分于社会一切有工作能力者之间,使那一部分特殊阶级的人,不能把劳动的必要负担转嫁于他人,则社会劳动日中用以从事物质生产的必要部分,将越是缩小,个人从事自由活动,精神活动,社会活动的时间部分,必越是增大。从这方面看来,劳动日缩短的绝对的限界,就是劳动的一般化。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特权阶级的自由时间,是由大众以全部生活时间转化为劳动时间,生出来的。
* * *
[1]在第251页考察的事项,在这场合,当然是要被排除的(第3版注——F.E.)。
[2]对于这第三原则,许多著者,特别是麦克洛克,曾附以这样荒谬的补充,即:劳动力的价值即不低减,剩余价值也可因资本家以前所不得不付纳的赋税的废止,而加大起来。这种赋税的废止,对于产业资本家直接由劳动者吸取的剩余价值量,绝对不给予变化;受其影响的,不过是剩余价值在产业资本家自己与第三者之间的分割比例。劳动力价值与剩余价值的比例,并不会由此引起何等变化。所以,麦克洛克的例外,不过证明他对于原则如何误解。他使里嘉图庸俗化,正如萨伊使亚当•斯密庸俗化一样,常常遭遇不幸。
[3]“产业生产力发生变化,一定量的劳动及资本,得造出较以前为多或少的生产物;在这时候,可以是工资部分变化,由这工资所代表的生产物量不变;也可以是那种生产物量变化,工资部分不变。”(匿名者著:《经济学大纲》,伦敦1832年刊,第67页。)
[4]“在其他一切情形不变的限度内,英国制造业者得以同一的时间,供给较多于他国制造业者所能供给的生产物;那足使英国一星期60小时的劳动,平均抵他国一星期72小时乃至80小时的劳动。”(1885年10月31日《工厂监督专员报告》第65页。)大陆诸国要缩小大陆诸国劳动时间与英国劳动时间上的这种区别,其最可靠的手段,就是在法律上更广泛地缩短工厂劳动日。
[5]“由十小时劳动法的运用,发现了……诸种抵偿的情形。”(1848年12月1日《工厂监督专员报告》第7页。)
[6]“一个人在24小时中成就的劳动量,得研究身体上的化学变化,近似地予以确定。因为物质的转化形态,可以指示运动力的已有的运用。”(格洛夫Grove著:《论各种物理力的相互关系》伦敦1864年刊。)
[7]“谷物与劳动完全相并而行的现象,是很少发生的。不过,双方都有其不能进一步分离的显明限界。在物价昂腾,工资由是低落到供述(即1814—1815年对议会调查委员的供述)中指陈的那种程度的时代,劳动阶级曾作异常的努力;那种努力,对于各个人,是极值得赞赏的,同时且确有助于资本的增殖。不过,那种努力,谁都不希望其成为永续而无限制的。作为一时的应急策,固大可赞赏,若变为永续的,则结果,无异把一国的人口增殖,推进到该国食物所设定的限界”。(马尔萨斯著:《地租之性质及其进步的研究》,伦敦1815年刊,第48页注。)马尔萨斯的荣誉所在,就是当里嘉图及其他学者,忽视显而易见的事实,以劳动日的大小不变,作为研究的基础时,马尔萨斯却极力看重劳动时间的延长。这个事实,他在他著作中别的地方,曾经直接说到的。不过,他所侍奉的保守的利害关系,却使他看不出以次的事实,那就是,特别在没有战争需要,而在世界市场上,英国已不复有独占余地的时候,劳动日的无限制的延长,及机械的可惊的发达与妇女儿童劳动的榨取,势将使劳动阶级一大部分成为过剩的。这种“过剩人口”,与其由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的自然法则说明,自不如由自然之永久的法则说明,要遥为便利,且与支配阶级——马尔萨斯是以僧侣的热忱皈依于这个阶级——的利害关系遥为一致。
[8]“在战争的时候,使资本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在任何社会都占有最大多数的劳动者,将更加努力,将更加贫困。迫于必要的环境,将有更多的妇女与儿童从事劳动,而原来已经从事劳动的人,则不免要以同一的原因,而以更多的时间,去增加生产。”(《经济论,解说当前国家困难之主要原因》。伦敦,1830年刊第248页。)
第十六章 剩余价值率的种种公式
我们已经知道,剩余价值率是依下列公式表现的:
Ⅰ.剩余价值/可变资本(M/V)=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剩余劳动/必要劳动
最初二公式,表示价值与价值的比例,第三公式,表示生产此等价值之时间与时间的比例。这些相互补充的公式,在概念上是严格确定了的。古典派经济学对此虽未曾有意识的确定,但也在本质上有所成就。在古典派经济学方面,我们见到以次的派生公式:
Ⅱ.剩余劳动/劳动日=剩余价值/生产物价值=剩余劳动/总劳动
此等公式,交替着,把同一的比例,表现为劳动时间的比例,为体现劳动时间的价值的比例,为价值所依以存在的生产物的比例。不消说,这里所谓“生产物价值”,只解作劳动日的价值生产物(Wertprodukt)。生产物价值(Produktenwert)的不变部分,不算在内。
由Ⅱ所示的一切公式,现实的劳动榨取程度或剩余价值率,是用虚伪的方式表示着。兹假定劳动日为12小时,其他条件依照前章例解的假定,则现实的榨取程度,将依以次的比例表示着:
6小时剩余劳动/6小时必要劳动=3先令剩余价值/3先令可变资本=100%
然依照前示Ⅱ项公式,则如次式:
6小时剩余劳动/12小时劳动日=3先令的剩余价值/6先令的价值生产物=50%
此等派生的公式,实际只表现劳动日或其价值生产物,是以何种比例,分割于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假若此等公式被视为资本价值增殖的直接表现,则以次的虚伪的法则——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不能达到100%[1]——将被应用着。因为剩余劳动常常只是劳动日的一个可除部分,剩余价值常常只是价值生产物的一个可除部分;剩余劳动常须小于劳动日,剩余价值常须小于价值生产物。但如要达到100/100的比例,它们双方就必须相等。剩余劳动如包含全劳动日(这里是指着劳动周或劳动年的平均日),必要劳动也就有等于零的必要。但必要劳动如消灭,剩余劳动也必消灭,因为剩余劳动是必要劳动的一个函数。由是,剩余劳动/劳动日 或 剩余价值/价值生产物 的比例,决不能达到100/100的限界,更不能达到 100+X/100 的限界。然而,现实的劳动榨取程度即剩余价值率,却能达到这种比例。试以来昂斯•德•拉味尔尼(L. de Lavergne)的计算为例来说吧。据那种计算,英国农业劳动者,不过获有生产物或其价值的1/4,反之,租地农业家即资本家,则获有生产物[2]或其价值的3/4(至若这3/4,后来在资本家,地主等人之间,如何分割,暂且存而不论)。这就是说:英国农业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对必要劳动的比例为3:1,这表示300%的榨取率。
把劳动日视为不变量的学校方法,由前述Ⅱ项公式的应用,变成了固定的了。因为在此等公式上,常把剩余价值和大小一定的劳动日相比较。在单单着意价值生产物分割的场合,也是如此。已实现为一定价值生产物的劳动日,常常是有一定限界的劳动日。
把剩余价值与劳动力价值表现为价值生产物诸构成部分的方法——这种方法,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法自身生出的,它究有如何的重要性,后面再说——隐蔽了资本关系的特征的事实,即可变资本交换活劳动力的事实,从而隐蔽了劳动者与生产物互相排除的事实。这些事实没有显示出来。显示出来的,是一个协作关系——劳动者与资本家,即在这种协作关系上,按照各各的形成因素的比例,把生产物分割——的虚伪的外观[3]。
加之,Ⅱ项公式,常能再转化为Ⅰ项公式。例如,就
6小时剩余劳动/12小时劳动日
公式来说,必要劳动时间,就是等于由12小时劳动日,减6小时剩余劳动。由是得出以次结果:
6小时剩余劳动/6小时必要劳动=100/100
至于我们已经偶然述及的第三公式,则如次:
Ⅲ
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剩余劳动/必要劳动=无给劳动/有给劳动
无给劳动/有给劳动 的公式,能够引起一种误解,说资本家所给付的,是劳动的代价,而非劳动力的代价,但经过我们在前面研讨之后,再不会有那种误解了。无给劳动/有给劳动 的公式,不过是 剩余劳动/必要劳动 公式的更通俗的表现。资本家支付劳动力的价值,或与此不相等的劳动力的价格,换得利用活劳动力的自由。资本家对这种劳动力所得的享用权,分作两个期间。在一个期间,劳动者仅生产劳动力的价值或其等价,资本家由此代置他所垫支的劳动力价格,代置和那种价格相等的生产物,恰如他在市场购买现成生产物一样。反之,在剩余劳动期间,劳动力的享用权,得为资本家造出一种不费任何代价(Wertersatz)的价值[4]。这个劳动力的实现,是不须任何代价的。在这种意义上,剩余劳动得称为无给劳动。
因此,资本就不但如亚当•斯密所说,是对于劳动的支配,在本质上,实是对于无给劳动的支配。不论剩余价值,后来结晶为怎样的特殊的姿态(利润,利息或地租),在实质上,总归是无给劳动时间的实体化。资本价值增殖的秘密,不外是资本对于他人一定量的无给劳动,操有一种支配权。
* * *
[1]例如,在洛贝尔图(Rodbertus)《给克希曼第三信——里嘉图地租论的反驳及新地租论的建立》(柏林1851年刊)中,就可以见到。关于这封信,以后还有论到的机会,在那信中,著者的地租论尽管错误,但他却看破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第三版补注:上面这句话,可以表示马克思只要发现前驱者中有现实的进步和正确的新思想,都能以好意来批评。但此后刊行的“洛贝尔图给卢朵尔夫•麦耶(Rudolf Meyer)的书简”,却使马克思这里给他的评价,不能不为相当的限制。书简中有云:“资本不仅须由劳动救出,且得由它自身救出。设把企业资本家的活动,解作是资本委托于他的国民经济及国家经济上的机能;且把他所得的利润,解作是一种形态上的薪俸,那种救济,就最易于达成了;因为我们还不知有其他的社会组织。但薪俸是可以规制的;在过于侵越到工资范围的场合,且还可以减少。马克思的社会侵入——我想这样称呼他的著作——同样是应当防止的。……总之,马克思的著作,与其谓为关于资本的研究,毋宁谓为对于今日资本形态的一种论驳。他把今日的资本形态和资本概念本身混作一谈了。这就是他的错误的来源。”(洛贝尔图《书简集》卢朵尔夫•麦耶博士编,柏林1881年刊第1卷第111页洛贝尔图第48信。)——洛贝尔图在《社会书简》所示的大胆的突击,遂终葬送在这种观念论的陈套话中了。——F. E.)
[2]代置垫支不变资本的生产物部分,在这种计算上,自然要控除出去的。拉味尔尼是一位盲目的英国赞赏家,他对于资本家所得的分额,不会估算过高,只会估算过低了。
[3]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相当发达的一切形态,都是合作的形态。因是,要像拉波尔特(A. de Laborde)伯爵在他所著的《社会总利害上之协作精神》(巴黎1818年刊)中那样,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殊的对立性质舍象,并把它幻变为自由的协作形态,就是再容易没有的事了。就那位新英格兰人卡勒(H. Carey)说罢,那怕是关于奴隶制度的情形,他也有时由这种幻征收到类似的成果。
[4]重农业主义者虽不曾看破剩余价值的秘密,但至少,他们对于这一点是明白的;即,剩余价值是“它的所有者不购买而售卖的,独立的,可以自由处置的财富”。(杜尔阁著:《关于财富之形成与分配之考察》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