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 章银行资本的构成部分

现在,我们必须更精密地考察一下,银行资本(Bank Kapital)是由什么构成的。

我们以上曾经指出,富拉吞等人,曾把当作流通手段的货币和当作支付手段(如果说的是金的流出,那就还是当作世界货币)的货币之间的差别,转化为通货和资本之间的差别。

资本在这场合所负的特别使命,使这位银行家的经济学,像启蒙经济学坚认货币非资本一样,坚认货币即是资本。

在以下的分析内,我们还会指示,在这场合,货币资本是和那种当作生息资本的货币资本(Moneyed Kapital)相混同了。实则,在前一种意义上,货币资本常常只是资本的过渡形态,而与资本的别的形态(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相区别。

银行资本包含(1)现钱(金或银行券);(2)有价证券。有价证券可再分为两类:第一是商业证券,汇票,那是有限期的,它的贴现便是银行业者原来的业务;第二,是公共有价证券,如国债券,国库券,各种股票,总之,各种有息的有价证券,那和汇票有本质上的差别。不动产抵押证券(Hypotheken),也可包括在这类。由此等实质成分构成的资本,可再分为银行业者自己投下的资本(Anlagekapital),和存款(Depositen)后者形成它的银行运用资本(Banking Kaital)或是借来资本(Geborgtes Kapital)。有发行权的银行,银行券也应计算在内。但我们且暂把存款和银行券除不说。不待说,货币,汇票,和寄托证券(Depotpapiere),究竟是代表自有的资本,还是代表存款或别人的资本,都绝不会在银行资本这几个现实的成分上,发生影响。银行业者或是单用自有的资本营业,或是单用存款人的资本营业,但无论如何,银行资本的这种区分,还是一样适应的。

生息资本的形态,使人们把每一个确定的规则的货币所得,表现为资本的利息;而无论这种所得是否由资本生出。货币所得,先被转化为利息,然后它的源泉即资本,才跟着利息现出来。同样,每一个价值额,只要不是当作所得支出的,就会和生息资本一样,表现为资本。那就是,表现为本金,而与它所生的可能的或现实的利息相对立。

事情是很单纯的。假设平均利息率为每年五厘。一个500镑的金额,转化为生息资本,每年就会提供25镑。所以,每一个固定的年所得25镑,都可视为是一个资本500镑的利息。不过,这种看法,是,并且仍然是纯然幻想的观念,除非这25镑的源泉,(或仅是所有权证,债务请求权,或像地基一样,是现实的生产要素),可以直接移转或采取可以移转的形态。我们且以国债和工资为例。

国家对于所借的资本,每年须以一定额的利息,付于债权人。在这场合,债权人不能通知债务人把契约解除,他不过能把请求权,把所有权证,拿来卖。资本的本身,已由国家消费了,支出了,它已不复存在了,国债债权人所有的,(1)是一定额(例如10镑)的国债证券;(2)这种国债证券,使债权人对于国家的年所得,即对于国家常年的赋税收入,有一定额的请求权,例如5镑,即5%;(3)他可以把这100镑的债务证券,随意卖给别人。如果利息率是五厘,而国家所提供的保证又极可靠,则依通则,所有者A能依照100镑的价格,把这个债务证书售于B。这样,B是以100镑以年息五厘贷放于人,还是支付100镑,而在国赋中每年受得5镑,是于B没有两样的。但在这一切场合由国家支付其子体(利息)的资本,都是幻想的拟设的资本。不仅所贷于国家的金额已经不存在。这种金额,原来也是不要当作资本用的。必须当作资本投放,它才能转化成为自行保存的价值。对原债权人A而言,年课税中那归属于他的部分,代表他的资本的利息,好比浪费者财产中那归属于高利贷者的部分,代表高利贷者的资本的利息一样。就这两种情形说,所贷的金额,都不是当作资本支出的。不过,他能把这种国债证券出卖。这种出卖的可能性,表示A的本金,有流回的可能。就B而言,从他私人的观点看,他的资本固然是当作生息资本投下的。然若就事情的本身而论,B不过代替A,把这种国债证券购进。这种交易虽可无穷反复,但国债的资本,依然是完全空虚的;只要这种债务证书变为不能售卖,这个资本的外观就会消灭。不过,我们将会知道,这种虚资本也有它特有的运动。

生息资本是一切错乱的形态之母,例如,在银行业者的观念中,债券也可表现成为一种商品。在国债的场合,一个负额也表现为资本。现在,我们要由国债资本,转过来讨论劳动力了。在这里,工资也被视为利息,从而,劳动力被视为是提供这种利息的资本。比方说,如果一年的工资等于50镑,而利息率为五厘,则年劳动力等于1,000镑的资本。资本主义表象方法的错乱,在这里,达到了顶点了。他不由劳动力的榨取,说明资本的价值增殖,却由资本的价值增殖,说明劳动力的生产力,以致劳动力自身也成为这样的神秘的东西(生息资本了)。这在第十七世纪后半期(例如就配第说),固然是一种通行的观念,但直到今日,庸俗经济学者,尤其是德国的统计学者[1],也仍然热心抱这样的见解。但可引为遗憾的是有两种事情,和这种无思想的观念,发生不愉快的冲突。第一是劳动者要获得这种利息,非劳动不可;第二是,他不能由让渡,而使其劳动力的资本价值货币化。实际是,他的劳动力的年价值,是与他的常年的平均工资相等;但他由劳动补还给劳动力购买者的,却是劳动力的价值加剩余价值,那就是劳动力价值的加额。在奴隶制度下,劳动者才有一个资本价值,即他的购买价格。如果他被出租,承租人须支付这个购买价格的利息,并补还资本的常年的磨损。

虚资本的成立,被称为资本化(Kapitalisieren)。每一个规则的反复的收入,都被视为是资本——依平均利息率贷放的资本——提供的收益,而依照平均利息率来计算化。比方说,如果年所得等于100镑,利息率为五厘,这100镑便代表2,000镑的年利息。这2,000镑便被视为是这个合法所有权证(每年可以要求100镑的所有权证)的资本价值。就购买这个所有权证的人说,这100镑年所得,便代表他的资本的五厘利息。由此,资本现实价值增殖的一切关联,连最后的遗迹也消灭了;资本为一自行增殖其价值的自动体(Automaten)的观念就确立了。

债务证券——有价证券——虽不和国债一样纯然代表幻想的资本,但这种纸券的资本价值,也纯然是幻想的。我们以前曾经讲过,信用制度怎样产生结合的资本。这种纸券,就是当作所有权证,而代表这种资本的。铁道,采矿业,航业等等公司的股票,代表现实的资本,换言之,代表投在这诸种企业上并在其上发生机能的资本。或代表股东在这诸种企业上投资所垫支的货币额(虽然它也可以只代表诈欺)。但这个资本不能有二重的存在。它不能一方面是所有权证的资本价值,是股票的资本价值,他方面又是实际投在这种企业上或待要投在这种企业上的资本。它只在后一种形态上存在,股票不过是一种所有权证,证明他对于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有要求一个比例部分的权利而已。A可以把这个权证售于B,B可以把这个权证售于C。但这样的交易,对于事情的性质,不会有些微的影响。在这场合,A或B把他的所有权证化为资本了,C却把他的资本,化为单纯的所有权证。有了这种权证,他对于股份资本所可望有的剩余价值,就有分取一份的权利了。

人们常从表面观察,说这种所有权证会和它们所代表的资本或请求权,相并成为现实的资本。这诸种所有权证——不仅指国债券,并且指股票——的价值的独立运动,又确证了这个外观。因为,它们会变或商品,它们的价格有它们的特殊的运动和确定方法。它们的市场价值,即在现实资本价值无任何变化(那当然会有价值增殖)时,也和它们的额面价值(Nominalwert),有不同的决定方法。从一方面说,它们的市场价值,会随它们的收益的程度大小和确实与否,而发生变动。如果一个股票的额面价值(即股票原来代表的垫支额)是100镑,而企业所提供的收益不为五厘而为一分,则在其他事情不变,利息率仍为五厘的情形下,它的市场价值,会增为200镑。因为,依照五厘的利息率来资本化,它现在已经代表一个200镑的资本。用200镑购买它的人,仍能依照投资额,取得五厘的收益。如果企业的收益减少,则结果相反。这种纸券的市场价值,一部分是投机的,因为它不是由现实的收益,而是由期待的收益,计算决定的。但假设现实资本的价值增殖程度为不变的,或像国债那样,假设资本已不存在,惟其常年收益已由法律规定,并有充分保证,这种有价证券的价格,就会与利息率为相反的腾落。利息率由五厘增为一分时,保证可得五镑收益的有价证券,将只代表一个50镑的资本。如果利息率由五厘跌至二厘半,则该有价证券将代表一个200镑的资本。它的价值,常常只是资本化的收益(Kapitalisierte Ertrag)。那就是,依照通行利息率,根据一个幻想资本来计算的收益。在货币市场紧逼时,这种纸券的价格会低落,是因为两个原因。第一,因为利息率会提高,第二,因为它们会大量投到市场上来,图实现为货币。这种价格下落,和‘这种纸券对所有者保证的收益(例如国债券)是否确实不变’这件事,毫无关系;也和‘它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增殖,(例如产业上的投资),曾否因再生产过程的阻滞而受影响’这件事,毫无关系。在资本价值增殖因再生产过程阻滞而受影响时,上述二价值减少的原因,固将为进一步的原因所加强。但风潮一旦过去,纸券就会恢复它以前的水准,除非它所代表的,是失败的或诈欺的企业。它在恐慌时期发生的价值减少,乃是一个集中货币财产的有力的手段[2]。

如果这种纸券的价值减少或价值增加无关于它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运动,则在此限度内。国家的富是和在它价值减少,或价值增加以前一样。“在1847年10月23日,公债和运河铁路股票,已经减价了114,752, 225镑。”(英格兰银行总裁摩里士所述,见1847年至1848年《商业凋敝调查委员报告》)。只要这种减价不表示生产之现实的停滞,不表示铁路运河交通之现实的阻滞,不表示已经开始的企业的停止,不表示资本在实在毫无价值的企业上的抛弃,国富就不会因名义上的货币资本的气泡发生破裂而减少一个钱了。

这各种纸券,实际不外代表蓄积的对未来生产的请求权或权证。此等权证的货币价值或资本价值,在国债的场合,不代表任何的资本;即在它代表现实资本的场合,它的货币价值或资本价值的调节,也与它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毫无关系。

在一切采行资本主义生产的国家,都存有极巨额的所谓生息资本,或这个形态上的货币资本。而大体说来,货币资本的蓄积,也不外是这种对生产的请求权(Ansprüche auf die Produktion)之蓄积,是这种请求权的市场价格或幻想资本价值的蓄积。

总而言之,银行资本的一部分,是依所谓有息证券的形态投下的。那是准备资本(Reservekapital即不在现实银行业务上发生机能的资本)的一部分。这种证券的最大部分,是汇票,即产业资本家或商人的支付凭证。对货币贷放者而言,这种汇票是有息的证券;换言之,他购买汇票时,会把汇票经过时间内的利息扣除下来。这就叫做贴现(Diskontieren)。在汇票所代表的金额中,究竟扣下多少来,要看当时的利息率。

银行资本还有一部分,是由金或银行券的货币准备(Geldreserve)构成的。至若存款,如果不是定期存款,便常须听存款人处分。那是在不断的变动中。不过,当这个存款人提出,会有别个存款人存入,所以,在营业常态的进行中,其一般平均额是少有变动的。

在资本主义生产发达的各国,银行的准备基金(Reservefond),会表示大体有多少货币,当作贮藏的货币,存放着;而这种货币贮藏又有一部分,是由本身无一点价值的纸券或兑取现金的凭证构成。所以,银行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然是虚拟的,由债务请求权(汇票),国债券(那代表已经过去的资本)和股票(那是对未来收益的请求权证)构成的。我们必不可忘记,银行家保险箱内的纸券,就令是可靠的收益的凭证(例如在国债券的场合),或是现实资本的所有权证(例如在股票的场合),它所代表的资本的货币价值,也纯然是虚拟的。它虽代表(至少有一部分代表)现实的资本,但它的价值和现实资本的价值,是由完全相异的方法受调节。并且,如果它所代表的,只是对收益的请求权,不是资本,则在这限度内,同额收益的请求权,还会表现为一个不断变动的虚拟的货币资本。加之,我们还须知道,这种虚拟的银行资本,有一大部分,不是代表银行业者自己的资本,而是代表公众寄托在银行内——有的支取利息,有的不支取利息——的资本。

存款常常是用货币(金或银行券)存的,或用支付货币的凭证存的。把准备基金(那会比例于现实流通的需要,而收缩或膨胀的)除外,这种存款,在现实上,从一方面说,是常常在产业资本家和商人手里,因为这些产业资本家和商人的汇票,是凭这种存款,才被贴现的,他们还会由此取得透支;但从另一方面说,它们又在证券商人(即交易所经纪人)手里,或在已售卖有价证券的私人手里,或在政府手里(例如在国库券和新债的场合)。存款,就其自身来说,演着二重的使命。从一方面说,我们讲过,它们会当作生息资本贷放出去,不停在银行钱柜里,仅在它账簿上,记在存款人科目上的贷方。但从另一方面说,如果诸存款人相互的贷借,会在对存款开出的支票的形态上互相抵消,并如此登入账册,它们又只是簿面上的金额。在这场合,存款是存在同一银行,而由该银行转账收付,还是存在不同诸银行,而由诸银行交换支票而仅支付差额,在这里,是一个全然无足轻重的事情。

生息资本和信用制度发达时,一切的资本,都好像会加倍,乃至三倍,因为同一个资本乃至同一个债务请求权,会由种种方法,在不同的人手里,在不同的形态上出现[3]。这种“货币资本”的大部分,纯然是拟设的。全部存款(除了准备基金),都不过是给于银行业者的信用;不过这种信用,决不会在存款的形态上存在。如果它被用在汇兑业务上(Girogescbäft),则在银行业者把它贷出之后,它对于银行业者就会当作资本来发挥机能。存款是不存在了,但他们会由相互间贷借的清算用这种已经不存在的存款为根据,来支付相互间的支票。

关于资本在货币贷放上所负的使命,亚当·斯密曾说:“就在货币经营业务上,货币也只是一种凭证,它把那些未由所有者使用的资本,由这个人移到那个人手里。这种资本,比当作移转工具用的货币,可以更大到任何数额。同一枚货币,可以依次在许多不同的购买上运用,也可以依次在许多不同的贷借上运用。例如,A借给W 1000镑,W立即用这1000镑,向B购买价值1000镑的货物。因为B目前对于这笔款子尚无应用的需要,所以又把这笔款子贷给X,他又立即向C购买价值1000镑的商品。C又依同法,由相同的理由,把这笔款子贷给Y,Y再向D购买这样多的商品。这样,同一个金币或纸币,就可在数日之内,促成三个不同的贷借和三个不同的买卖了,并且每一次贷借和每一次买卖的数额,都和原来的金额相等。这三个有钱的人A、B、C所贷给借者W、X、Y的,不外是商品的购买力。这种贷借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就是由这种购买力构成的。这三个有钱的人所贷出的资本,等于它所能购买的商品的价值;与购买所用的货币的价值相比较,是更大三倍。不过,这诸次贷借仍然可以是完全可靠的;因为诸不同债务人用这种贷款所购得的商品,将会如此运用,以致可以及时带回等价值的金币或纸币,并附加利润。同额货币所可促成的借贷额,既然可以超过它的原价值额三倍乃至三十倍;同样,它也能依次再当作付还的手段”(《国富论》第2篇第4章第400页以下)。

因为同一枚货币,可视其流通速度如何,而实行多次的购买,所以也能遂行多次的贷借;这是因为,购买使货币由一个人的手到别一个人的手,贷借不过是没有购买作媒介的由一手到别一手的转移。对每一个售卖者而言,货币都代表他的商品的转化形态;而在每一个价值都表现为资本价值的今日,该货币会在不同诸货借上依次代表不同诸资本,实不过是我们从前已经提出的命题——它能依次实现不同诸商品的价值——的别一个表现方法。不过,在购买的场合,它是当作流通手段,使实质资本由一手移转到别人的手。但在贷借上,它不是当作流通手段而由一手移转到别人的手的。当它仍留在贷者手中时,它不是当作流通手段保留在他手中,却是当作他的资本的价值存在(Wertdasein)留在手中的。在贷借时,它也就是在这个形态上,转移到第三者。如果A把这个货币贷于B,B贷于C,并没有购买介在它中间,则同一货币不代表三个资本,只代表一个资本,一个资本价值。至若它实际代表几个资本,那要看,它曾经几度当作不同诸商品资本的价值形态,而发生机能。

在这里,亚当·斯密是就贷借一般而论的;但其所论,也适用于存款;因为,存款不过是一种特别的贷借形态,这种贷借,是公众贷于银行业者的。同一枚货币,也可以当作工具,来实行任何次数的存款。

“如下所说,没有疑问是正确的:即,今日某人存于A的存款1000镑,会在明日再发出来,存到B那里去。后日又由B那里付出来,存在C那里,并依次无穷地类推下去。所以,同一个1000镑的货币,可由一系列的转移,自行繁殖为一个绝对不能限定的存款额。所以,英吉利联合王国全部存款的9/10,也许除了在银行账簿上有一笔账,而在到期日清算之外,便没有别的存在,这是很可能的……苏格兰的情形,就是这样。在苏格兰,货币的通流从来不超过三百万镑,但存款却有二千七百万镑。如果不是银行存款有普遍提出的一日,有1000镑反复流回,就能把一个不能限定的金额清算了。因为,今日某甲以这1000镑支付他对某商人的债务,明日这个商人又可以把这1000镑用来清算他对某其他商人的债务,后日这某其他商人又可以把这1000镑来清偿他对银行的债务,并依此无穷类推下去,所以,同一个1000镑的货币,会在人与人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移转,并抵消任一个可以想象的存款额”(《通货问题述评》第62页第63页)。

一切物都会在信用制度内二倍化,三倍化,并转化为单纯的幻想。人们相信无论如何可在其内捉住一点实物的“准备基金”,也是这样的。

我们再听一听英格兰银行总裁摩里士先生的话。他说:“私人银行的准备,会在存款形态上,存在英格兰银行内。金流出的第一个影响,好像最先是打击英格兰银行。但这种影响,也会影响其他各银行的准备。因为,它们存在本行的准备金,会有一部分流出。同样,它又会影响各地方银行的准备”(《商业凋敝》1847年1848年第277页第3639号3642号)。最后,这种准备金,在现实上,会还原成为英格兰银行的准备金[4]。不过,这种准备金,也有两重的存在。银行部的准备基金,等于该行批准发行的券额超过流通的券额之余额。该行合法的最高的发行额,为一千四百万镑(在这个数额以内,不需有金属准备;此额,与英国欠该行的款额大约相等),加该行的贵金属库存额。如贵金属库存额等于一千四百万镑,该行便能发行银行券二千八百万镑。假如其中有二千万镑在流通中,银行部的准备金便等于八百万镑。在这场合,这八百万镑银行券依照法律,便是该行所得而支配的银行资本,同时又是存款的准备金。若存金流出,致使该行的贵金属库存减少六百万镑,——同时必须有等额的银行券作废——则银行部的准备金由八百万减为二百万。从一方面说,该行将会大大提高它的利息率;从别一方面说,存款于该行的诸银行以及别的存款人,将会发觉,保证他们自身信用的准备金,已大减少。1857年,如果不是英格兰银行获得政府停止1844年银行法施行的命令[5],伦敦将会有四家最大的股份银行,要在恐怖下面,提取他们的存款,因而使银行营业部破产的。如果这样,那怕发行部尚有数百万镑(例如1847年,该行发行部就有八百万镑)保证流通券的兑现能力,银行营业部也不免是要失败的。不过,发行部的这种保证,也是幻想的。

“存款的大部分,是银行业者自己目前不需要的。这大部分存款,尽移入汇兑经纪人手里”(这种经纪人,就实质看,是半银行业者)。“但他们又会把他们所已贴现(为伦敦人或本地人贴现)的商业票据,当作透支的担保,而交给银行。这种汇兑经纪人,对银行业者担负义务,担保这种款项得到通知后,即可付还。这种业务是这样大的,以致现任英格兰银行总裁尼佛(Neave)君供述:我们知道,某经纪人有五百万镑,我们很有理由推断别一个经纪人有八百万乃至一千万镑。第一个有四百万镑,第二个有三百五十万镑,第三个有八百万镑以上。在这里,我是就存在经纪人手里的存款来说的”(《银行法报告》1857年至1858年第5页第8号)。

“伦敦的汇兑经纪人,没有一点现金准备,但经营异常大的业务。他们所凭借的,是依次到期的票据的收入,在万不得已时,还把他们所贴现的票据寄存到英格兰银行,凭这种存票向英格兰银行获得垫支”(前揭报告第8页第17号)。——“1847年,伦敦有两家汇票贴现公司停止支付;但后来又都恢复了营业。1857年,他们再停止支付。其一的资本为180,000镑,但在1847年,它的负债额概约2,683,000镑;在1857年,它的负债额概约5,300,000镑,同时,它的资本,却只有1847年的1/4了。别一家的负债额,在这二年,都在三百万至四百万之间,它的资本却不过四万五千镑”(前揭报告第21页第52号)

* * *

[1]“劳动者有资本价值,如果我们把他的常年劳动的货币价值当作利息额,这个资本价值就会发现的。……如果我们……把平均日工资,用四厘利息,去资本化,我们将发觉,农业男工人的平均价值在德意志,奥地利等于1,500台娄尔,在普鲁士等于1, 500;在英格兰等于3750,在法兰西等于2,000,在俄罗斯内地等于750台娄尔”(勒登:《比较文化统计》柏林1848年第134页)。

[2]〔二月革命后不久,当巴黎商品和有价证券大跌特跌,而完全不能卖出时,利物浦有一位瑞士商人居尔孙巴(R. Zwilchenbart)——他告诉我父亲说——曾把一切他所有的东西,换作现钱,并带着现钱到巴黎去访洛特蔡尔,提议和他共同经营一种业务。洛特蔡尔凝视着他,走近他身边,用两手捉住他的两肩,问:“你有钱吗?”他答说:“是的”。“好,我们合在一块罢”,他们两个都赚到大钱——F. E.〕

[3]〔最近数年来,资本这样加倍或三倍的现象,是由财政托拉斯(Financial Trusts)等等而大大发展了。在伦敦交易所的报告内,这种财政托拉斯,已取得特殊的一栏。那就是组织一个公司,专门购买有息的证券,例如外国政府债券,英国市政债券,美国公债券,铁路股票等等。其资本,比方说二百万镑,是由集股招来的。董事会依照适当的价值买进,并多少自动地经营一点投机,并把逐年的利息额,在扣除各种用费之后,当作股息分配给各股东。还有些股份公司常惯把普通股份,分作优先股和非优先股。优先股依照确定的利息率,比方说五厘,如果总利润可以照这个利息率支付的话;支付这种利息之后,如有剩余,则由非优先股取得。这样,优先股的“稳固”的投资,遂多少和非优先股的投机分开了。但因有少数大企业不愿意采用这个新方法,所以每每有新公司组织起来,把一百万或几百万镑投在原公司的股份上,然后按照这种股份的额面价值,来发行新股份,但把它们一半分为优先股,一半分为非优先股。在这场合,原股份当作新股份发行的基础,以是就加倍了。——F. E.〕

[4]〔银行准备曾怎样增加,可由1892年11月伦敦十五家最大的银行的公告表而知。该表录自《每日新闻》1892年12月15日号:

在这大约二千八百万镑的准备中,至少有二千五百万镑存在英格兰银行内,至多只有三百万镑现金存在这十五家银行库内。但英格兰银行银行部的现金准备,在1892年11月内,从未达到一千六百万磅。——F. E.〕

[5]1844年银行法的停止,使英格兰银行得不顾所有的金准备,而发行任何量的银行券。他就这样可以用纸,随意创造怎样多的虚拟的货币资本了,并用这种虚拟的货币资本,贷给各银行,汇兑经纪人,并经过他们的手,到商业界。

第三十章 货币资本与现实资本Ⅰ

我们现今在信用制度上遇到的诸困难问题,是如下述。

第一,狭义的货币资本的蓄积,在什么程度内,是资本现实蓄积(即规模扩大的再生产)的指标,又在什么程度内,不是资本现实蓄积的指标呢?所谓资本过充(Plethora der Kapital),常常是就生息的货币资本而言的。这所谓资本过充,只是产业过剩生产的特殊表现方法,还是产业过剩生产以外的一种特殊现象呢?这种过充或货币资本的过剩供给,是不是与停滞货币量(金银块,金币,银行券)的存在相一致,以致现实货币的过剩,即是贷放资本过充的表现和现象形态呢?

第二,货币的紧逼,换言之,贷放资本的缺少,在什么程度内,表示现实资本(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的缺少呢?又在什么程度内,与货币自体的缺少,流通手段的缺少,相一致呢?

以上我们考察货币资本和货币财产一般的蓄积的特殊形态。我们讲过,这种蓄积会还原成为对劳动的所有权证的蓄积。我们又讲过,国债资本的蓄积,不外表示国债债权人阶级的增加,这个阶级对于赋税的一定额,享有优先权[1]。债务的蓄积竟表现成为资本的蓄积这个事实,表示了在信用制度下发生的颠倒,已经达到极点。原来贷放出去的资本,是早经用掉了,但这种债务证书,这种已经破坏的资本的纸制复本(Duplikate),只要成为可卖的商品,可再转化为资本,它就会在它的所有者手中,当作资本用的。对股份公司,铁路,开矿业等等的所有权证,诚如我们以前所说,是现实资本的权证。但它并不包含现实资本的支配权。这种现实资本,是不能提出的。它所给予的,不过是一种权利证,证明他对于现实资本所提供的剩余价值,有分取一部分的权利。但这种权证,是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好像提单会在货物之外有其价值,并和货物同时存在一样。它是一种不在资本的名义上的代表。因为,这种现实资本,是在这种复本之外存在的;当复本的所有者变动时,现实资本不会因此就发生转移。这种复本,会采取生息资本的形态,因为它不仅确保定额的收益,并且它的售卖,还使它能够当作资本价值而归还。假设这种纸券的蓄积即表示铁路,矿坑,轮船的蓄积,则在这限度内,它确乎会表示现实再生产过程的扩大,好比动产课税表的扩大,会指示动产的增加一样。但当作纸制复本,当作商品而可以买卖,并当作资本价值而流通时,它只是幻想的;它的价值额,可以独立在它有请求权的现实资本的价值运动之外,而有起有落。它的价值额,那就是,它在证券市场上的行情,必然有一种趋势,要随利息率下落而上腾,如果利息率的下落,无关于货币资本所特有的运动,而单纯由于利润率下落的倾向所致。所以,只要有这样的理由,这个想象的富——就其价值表现言,它的各个单位部分,都有一定的原来的额面价值——就会随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扩大的[2]。

这种所有权证,会发生价格的变动。由这种价格变动而起的损益,以及这种权证在铁路王手里的集中等等,依照事物的本质,会益益变成赌博的结果。在这场合,赌博行将代替劳动和强力,而成为原始的获取资本所有权的方法。这种想象货币财产,不仅为私人货币财产的极大部分,并且我们讲过,它还是银行资本的极大部分。

为求问题速决起见,我们可以把货币资本的蓄积,解为银行业者(职业的货币贷放者)手中的财富的蓄积。在这种银行业者旁边,一方面有私人的货币资本家,别方面有国家,共同体,及从事再生产的借者;银行业者则居在中间,成为媒介人。我们所以这样解释,是因为信用制度(及信用一般)全部惊人的扩大,都在他们手中,当作私有资本,被他们利用。这种人,常常是在货币或直接货币请求权的形态上,有他们的资本和所得。这个阶级的财产的蓄积,和现实的蓄积,是由极不相同的方向进行的,但无论如何,可以证明,这个阶级会把现实蓄积的一大部分卷去。

且把当前的问题,放在较狭的限界内。国债券,和股票及其他各种有价证券一样是贷放资本的投资范围,是决定用来生息的资本的投资范围。它们是这种资本的贷放形态。但它们不是投在它们上面的贷放资本自身。从别方面说,当信用在再生产过程上参加直接的职分时,产业资本家或商人以其汇票贴现或申请贷款时,他们所需用的,既不是股票,也不是国债券。他们所需用的,是货币。当他们不能由别法取得货币时,他们还会把这些有价证券拿去抵押或出卖。又,在这里我们考察的,是这种贷放资本的蓄积,尤其是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蓄积;我们不考察房屋,机械,或别种固定资本的贷借,也不考察商人和产业家相互间在再生产过程范围内的商品形态上的借贷,固然,我们在这点也还须有更精密的研究;但我们这里考察的,专门是银行业者(当作媒介入的银行业者)对产业家和商人的货币贷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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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且先分析商业信用(Kommerziellen Kredit)。我们这里所谓商业信用,是指在再生产上从事的资木家相互给予的信用。这种信用是信用制度的基础。它的代表是汇票。汇票是一种有一定支付期间的债务证书,是一种延付证书(Documont of Detened Payment)。每一个人都会一面给予信用,一面受取信用。现在,我们且把银行信用(Bankierkredit)完全撇开,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在本质上有区别的要素。如果这种汇票能由划拨,而在商人之间当作支付手段来流通,但无贴现介在中间,则在这限度内,那不过是一种由A移转到B的债务请求权,这绝对不会影响当中的关联。那不过使一个人代替别一个人。在这场合,虽没有货币在中间,也能实行清算。比方说,纺绩业者A须向棉花经纪人兑付汇票,棉花经纪人又须向输入商人C兑付汇票。然若C又输出棉纱(这是常见的现象),他就可以凭汇票向A购买棉纱,纺绩业者A也可用那由C支付的经纪人B的汇票,付回给经纪人B自己。由此,至多,只有余额要由货币支付。这样,这全部交易,不过促成棉花和棉纱的交换。输出商人只代表纺绩业者,棉花经纪人不过代表棉花种植者。

在纯粹商业信用的循环中,有二事要注意:

第一:这种相互债务请求权的清算,视资本归流之如何,那就是视延期了的W—G之如何,而定。如果纺绩业者曾由棉织品工厂主受得汇票,这个工厂主只要能在汇票所开的期间内,把他投在市场上的棉织品卖出,他就可以把这种汇票兑付了。如果谷物投机商人对他的来往商家开出一张汇票,这个来往商家也只要能依照预期的价格把谷物卖出,就能支付货币的。所以,这种支付,乃依存于再生产之圆滑的进行,依存于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之圆滑的进行。但因信用是相互的,所以一个的支付能力,须依存于别一个人的支付能力;在开发汇票时,人们或是用他本人营业上的资本归流为计算,或是用第三者(必须在这期间内把汇票兑付给他的第三者),营业上的资本归流为计算。若把归流的预料除开不说,则在资本归流延滞的场合,汇票兑付人就须凭他所能支配的准备资本来履行义务,支付方才是可能的。

第二,信用制度并不会消除现金支付的必要。因为,支出的一大部分,例如工资,赋税等等,常须用现金支付。加之,曾从C处受得汇票,不曾受得现金支付的B,在C的汇票到期之前,也许已经要兑付他应付于D的到期的汇票了。所以他必须有现金在手里。上面讲的棉花种植者和棉纱纺绩者相互间的关系的前提是一个完全的再生产循环,但那只能是例外。再生产循环常常是会在许多点上遇到阻碍的。我们在第二卷第三篇讨论再生产过程时,曾经讲过,不变资本的生产者,会有一部分,在他们自己中间,交换不变资本。在这场合,汇票就有一部分可以相互抵消掉。又,在生产的上升系列中(那就是棉花经纪人对纺绩业者开出汇票,纺绩业者对棉织品工厂主开出汇票,棉织品工厂主对输出商人开出汇票,这个输出商人也许就是棉花输入商人),也是这样。但交易的循环,请求权序列的圆形状态,是可以不发生的。比方说,纺绩业者对棉织业者的请求权,不能由煤炭供应商人对机械建造业者的请求权,来了结。纺绩业者在营业上,对机械建造业者,决不会有反对请求权(Gegenforderungen),因为他的生产物棉纱,决不会在机械建造业者的再生产过程上,成为再生产过程的要素。所以这种请求权是必须用货币来清算的。

就商业信用的自身考察,这种商业信用的限界,是(1)工商业者的富,那就是在归流延滞时,他们有多少准备资本可以利用;‘(2)这种归流本身。这种归流是可以在时间上延滞的,商品价格可以在延滞中下落,甚至在市场停滞时,暂时不能把商品售出。汇票的期限愈长,准备资本必须愈大,而归流因价格下落或市场停滞而发生限制或延滞的可能性也愈大。再者,原来的交易,越是以商品价格涨落的投机为条件,归流会越是不确实。但很明白,在劳动生产力发展从而生产越以大规模进行时,(1)市场将会推广,而与生产地点相隔离;(2)信用必致于延期;(3)投机的要素,必益益支配着交易。以大规模经营而以远隔市场为对象的生产,会把总生产物投在商业手中;但商业如要用本国的资本,把国民生产物全部购去,然后拿出来卖,国内的资本是必须倍加的,但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在这场合,信用就不可免了;信用在数量上必须与生产的价值数量一同扩大,在时间的久暂上必须与市场的远隔距离一同增进。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一种交互作用。生产过程的发展,会把信用扩大,信用又会扩充工商业的活动。

这种信用如果和银行信用分开来考察,很明白,它会与产业资本的范围一同增大。单就这种信用来说,贷放资本与产业资本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贷放出去的资本,是商品资本,那或是最后供个人消费,或是用来代置生产资本的不变要素。所以在这场合,当作贷放资本出现的,常常是再生产过程一定阶段内的资本,它要由买卖,才能由一个人手里,移转到别一个人手里,它的代价却要到后来,才在一定期间,支付到买者[3]手里。拿棉花来作例。棉花为一张汇票,被移到纺绩者手中,棉纱又为一张汇票,被移到棉织品工厂主手中,棉织品再为一张汇票,被移到商人手中,而再为一张汇票,从该商人手中,被移到输出商人手中,再为一张汇票,从该输出商人手中,被移到印度的一个商人手中,该印度商人把它卖出,并由此购买一些蓝靛等等。棉花由一手移到一手,并就在这种移转中,转化为棉布,而棉布最后被运到印度,去交换蓝靛。这种蓝靛被运到欧洲,在那里,再加入再生产过程。在这场合,再生产过程的相异诸阶段,是由信用所促成的,因为纺绩业者既未支付棉花的代价,棉织品工厂主未支付棉纱的代价,商人也未支付棉织品的代价等等。在这个过程的第一行为中,商品棉花经过了相异的诸生产阶段,但这种移转,是以信用为媒介的。但棉花一经在生产中取得它的最后的商品形态,这个商品资本还要在那些把它运到远方市场去的诸商人手中通过,最后的一位商人才把它卖给消费者,并由此购入别一种或是供充消费或是加入再生产过程的商品。所以在这里我们必须区分两个段落,在第一个段落上,信用促成同一商品生产上各个现实的继起的阶段;在第二个段落上,它不过促成商品由一个商人到别一个商人的移转,其中包括着运输,并包括W——G行为。但在第二段落上面,商品至少还是常常在流通行为中,从而,还是在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内。

所以,单就商业信用来说,被贷放的,决不是休闲的资本,却不过是必须在所有者手中把形态变化的资本。这种资本在他手里所采的形态,对于他只是商品资本,那必须再转化,至少必须先转化为货币。所以信用在这里促成的,不过是商品的形态变化,不仅促成W—G,并且促成G—W和现实的生产过程。再生产循环内的信用多——除银行信用不说——并不指休闲资本(即待要贷放并寻求有利投资地方的资本)多的意思;它是指再生产过程内的资本用途大的意思。单就商业信用而言,信用所促成的,(1)就产业资本家而言,是产业资本由一阶段到他一阶段的推移,是相互从属又相互接连的诸生产阶段的关联;(2)就商人而言,是商品由一人到别一人的运输和移转。这种移转要到商品断然为货币而售出,或与别一种商品相交换那时候,才会停止的。

所以,单就这点而言,信用的最高限度,是等于产业资本的最充分的使用。这所谓最充分的使用,就是不顾消费的限界,而极度把它的生产力张开。因再生产过程张开之故,消费的限界也会连带扩大的。因为,一方面它会增加劳动者和资本家的所得的支出,另一方面它同时又就是生产的消费之张开。

在再生产过程流畅不断而资本归流也确实可靠的限度内,这种信用将会继续并伸张开来;它的伸张,是以再生产过程自身的扩张为基础的。但若因归流迟滞,市场壅塞,价格下落,而发生停滞,产业资本就会多余的。但这种多余,是在不能实行机能的形态上。商品资本有巨额,但不能卖出。固在资本有巨额,但因再生产停滞的原故,大部分不被使用。信用将因下述诸原因而收缩。(1)这个资本因为不能完成它的形态变化,将不被使用,或停滞在再生产的一个阶段上;(2)再生产过程会流畅进行的信念,将发生动摇;(3)商业信用的需要将会减少。把生产限制并有大量滞销棉纱堆在堆栈里的纺绩业者,用不着用信用购买棉花;商人也用不着用信用购买商品,因为他们已经有过多的商品。

所以,在这种伸张受扰乱的场合,甚至在再生产过程的顺常的扩张受扰乱的场合,信用缺乏的现象就会跟着发生的。商品要由信用获得,会越感困难。在产业循环的这个阶段上,最特征的现象,是现金支付的要求和信用售卖的警戒。接着就是崩溃。在恐慌时期,因为每一个人都要卖而不能卖,但为要支付起见,又必须卖,所以在信用最缺乏的时候(就银行信用而言,就是在贴现率最高的时候),最感到多余的,并不是休闲的寻找用途的资本,只是停留在再生产过程内的资本。但在这时候,因为再生产过程停滞,也确实有大量已经投下的资本在休闲着。工厂停工了,原料堆积着,完成生产物当作商品壅塞在市场内。所以,认这种情况是起因于生产资本缺乏,那真是再错误没有了,那正是生产资本过多。一方面就再生产之顺常的但已经暂时收缩的规模说,是生产资本过多;他方面,就已经麻痹的消费说,也是生产资本过多。

我们且设想全社会纯由产业资本家和工资劳动者构成。我们又把价格的变动撇开不说,因为这种变动,会使总资本的大部分,不能在平均的状况下被代置,并且因为这种变动,对于那特别由信用在全部再生产过程上发展的一般关联,必致唤起暂时的一般的停滞。同样,我们又把信用所助长的卖空买空的交易和投机的买卖,除开不说。这样,恐慌就只能由各部门生产的不平衡,由资本家消费与资本家蓄积的不平衡,来说明了。但一考实际的情势,就知道已投在生产上的资本的代置,有一大部分,要依存于不生产阶级的消费能力;而劳动者的消费能力,一方面既受工资法则的限制,一方面又受这个事实——即,他们在能为资本家阶级赚到利润的时候,才被资本家阶级使用——的限制。照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生产力的冲动看来,好像只有社会的绝对的消费能力,是它的限制;但考察一下,就知道,一切现实的恐慌,常以人民大众的贫苦和消费限制,为究局的原因。

至少,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我们只能在一般歉收——不管是主要食品的歉收,还是主要工业原料的歉收——时,说生产资本是实际缺少的。

但在这种商业信用之外,还有狭义的货币信用(Geldkredit)。产业家商人相互间的垫支,会和银行业者和货币贷放业者对他们的垫支,混合在一起。在汇票贴现的场合,垫支不过是名目上的。一个工厂主,为一张汇票,卖去了他的生产物,他把这个汇票,拿到汇兑经纪人(Billbroker)那里去贴现。实在说,这个汇兑经纪人不过垫支他的银行业者的信用,银行业者又不过把他的存户的货币资本,再垫支给他。这种存户,就是由产业家和商人自己构成的,但也由劳动者(因为他们会把节蓄存到储蓄银行),由地租收受人,由别的不生产阶级构成。因此,每一个产业家或商人,可不必要具备巨额的准备资本,也不必要依赖现实的归流。但在另一方面,因为有单纯的汇兑诈欺(Weckselreiterei)和专以制造汇票为目的的商品交易,所以全过程是变得极复杂了,以致资本的归流在实际上早已不会发生,早已非牺牲那些被欺骗的货币贷放者和被欺骗的生产者不可,但继后仍有一个时期,营业在外观上好像还很安定,资本的归流好像还很流畅似的。以致崩溃已逼在目前,营业还好像是极健全的。关于这点,最好的证据是1857年至1858年《银行法报告》。在那里,一切的银行董事,商人,简言之,一切受召的专家,都在欧维斯坦公的领导下,相互庆贺营业的繁荣和健全——这件事,距1857年8月的恐慌,不过一个月罢了。杜克在他的《物价史》中,也很巧妙地像每一次恐慌的历史撰述家一样,通过这个幻想。在总崩溃突然袭来以前,营业总是极健全的,竞争的进行总是极如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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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回来讨论货币资本的蓄积。

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增加,并不是每次都代表现实的资本蓄积或再生产过程的扩大。这个情形,在紧随着恐慌后的那个产业循环阶段上,最为显明。在这个阶段,贷放资本大量休闲着。在生产过程受到限制的时候(在1847年恐慌后,英国诸产业区域的生产,减少了1/3),在商品价格低到最低点的时候,在企业精神已经麻痹的时候,利息率一般都会很低。这个情形,不外指示产业资本的收缩和麻痹,会招致可贷放的资本的增加。很明白,在商品价格下落,交易减少,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缩小时所必要的流通手段量,将会减少;又很明白,当外国债务已由金流出或由破产而清算清楚之后,不需有追加的货币,用在世界货币的机能上;也很明白,汇票贴现业的范围,将与汇兑数目和汇兑金额一同减小。所以,对可贷放的货币资本之需要——无论是把它当作流通手段还是把它当作支付手段,(在这里,我们暂且把新的投资除开不说)——将会减少,从而,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相对地显得丰饶。不过,在我们以后要讲到的情形下,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供给,也是会积极增加的。

所以,在1847年恐慌后,竟盛行一种“交易缩小,货币大大过剩”的现象(《商业凋敝》1847年—1848年供述第1664号)。“商业几乎全然灭绝,货币几乎全然不能投下”的结果,利息率是极其低微的。(前书第21页,第231号,利物浦皇家银行董事浩居孙Hodgson的供述)。此等绅士(浩居孙是当中最莫明其妙的一位)为要说明这一点,曾怎样妄言,可由如下的话而知。“这种紧逼情形(1847年)是国内货币资本在现实上减少的结果,而国内货币资本所以会在现实上减少,一部分是因为由世界各处输进来的入口货,都必须用现金支付,一部分是因为浮动资本(Floating Capital)被转化为固定资本了”(前书第39页第464号466号)。浮动资本转化为固定资本,怎样会减少国内的货币资本呢,那是不能理解的。比方,拿铁路来说。有些铁路的资本,已经固定化了,所以不必要有金或纸币用在高架桥或铁轨上。那些投在铁路股份上的货币,如果是当作入股金存着,则在这限度内,它是和别的银行存款一样发生机能,甚至和以上所述的一样,会暂时把可贷放的货币资本增加。而在货币实际已经支出在建筑上的限度内,它还是可以在国内,当作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来流通。所以,货币资本只会在如下的情形下,受到影响:即,固定资本不是可以输出的物品,并就因为不能输出,所以本来可由输出品输出而获得的可以利用的资本或现金银,都弄到不能够获得。不过,在那时候,英国的输出品在外国市场上也是大量堆着卖不出去的。当然,当孟彻斯德的商人工业家等等,把他们顺常营业所必要的资本一部分,固定在铁路股份上,却另借资本来经营他们自己的业务的情形,曾在事实上,把他们的浮动资本固定下来,因而不得不忍受他们这种行为的后果。不过,如果他们把他们从营业上取出的资本,不投到铁路上来,却投到开矿业上去,结果也是会一样的,虽然开矿业的生产物,如铁,煤,铜等等,本身就是浮动资本。——可用的货币资本如因农作物歉收,谷物输入,金输出而实际减少,当然是一件在实际上完全和铁路诈欺完全无关的事情。——“几乎一切商店,都为要把货币投到铁道上来,而多少使营业感到饥饿”(前书第18页第177号)。——“各个商家是这样垫支货币在铁路上,这件事,使各商家过于依赖银行的汇票贴现,并错误地,想要由这个方法,维持他们自己的业务”(还是那位浩居孙讲的话,见前书第43页第526号)。“在孟彻斯德,铁道投机引起了惊人的损失”(那是加德讷在前书第369页第4884号的供述。这位先生,我们已在本书第一卷第8章ⅢC,以及其他许多地方,提到过了)。

1847年恐慌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惊人的市场过充现象和东印度贸易上的无限制的诈欺。但还有别的事情,使这个部门的极富有的商人破产。“他们有丰富的资力,但不能利用它。他们的全部资本,是固定在摩里提亚斯岛的土地财产或蓝靛制造厂蔗糖制造厂上。当他们所负债务达五十万至六十万镑时,他们没有可以活动的资金,汇票到期要付了,结局他们发觉,为要兑付这种汇票,他们只有完全依赖信用(杜尔纳利物浦的大印度贸易商人前书第730号)。加德讷也说“自中英条约订立以后,我国人曾抱有一种大希望,认为对中国的商业,可以大事推广,因此有许多大工厂专门为这种营业而建立,以制造棉织品,适应中国市场的需要。这些工厂,都不是由旧工厂改立的”(前书第4872号)。——“第4874号。这种营业是怎样进行的呢?——答:这真是倒霉透了,几乎不是言语所能形容的。我不信,1844年和1845年输出到中国去的货物总额,曾收回2/3以上的金额;茶是归航的主要货物,当时我们都存有一种大希望,以为我们制造业者,一定可以使茶税大大减低。”——英国制造业者的特征的信念,是素朴地表示出来了。“我们对外国市场的贸易,不是受限制于外国市场购买商品的能力,而受限制于我国消费这种生产物的能力,这种生产物,是当作我国工业品输出的归航品,运到我国来的”(和英国通商的比较贫乏的国家,可以支付并消费任何量的英国工业品,但不幸,富裕的英国,竟不能消化运回来的归航物品)。“第4876号。当初我运出若干商品去,我把它们卖出时,吃了大约15%的亏,因为我十分相信,我的代理人购买茶的价格,将使茶在英国再卖出时,可以获得一个大利润,因而把以前所吃的亏弥补。但结果没有获到利润,却反而要吃亏25%至50%。”——“第4877号。制造业者的输出,是自己负盈亏的责任么?——答:主要是这样的;好像商人不久就发觉了他们没有什么好处,所以鼓励制造业者与其自负盈亏责任,仍不如采用委托贩卖(Konsignation)的办法。”——反之,在1857年,因为制造业者把“自负盈亏责任”的充斥外国市场的任务,委托给商人了,所以损失和破产的事情,就主要落在商人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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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扩大的结果(可参看下面讲的伊蒲士威的实例。在1857年前那几年之内,租地农业家的存款,竟增大了四倍),从前私人贮藏的货币或铸币准备,都在定期间内,化为可贷放的资本了。由此,货币资本是扩大了,但这种扩大,和伦敦股份银行的存款的增加(当存款有利息支付时,它们的存款就增加了),同样不表示生产资本的增加。在生产规模保持不变的限度内,这种扩大不过使可贷放的货币资本,与生产资本相对而言,显得丰饶罢了。然也就因此,所以利息率低。

在过度张开以前,通例是一个繁荣状态。当再生产过程再达到繁荣状态时,商业信用也会极度伸张开来;在那时候,迅速的归流和推广的生产,将在事实上再成为这种伸张的“健全”的基础,在这状态下,利息率会提到最低限度以上,但还是很低的。实在说,也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可以说低的利息率,相对丰饶的贷放资本,是和产业资本之现实的扩大,结在一起的。资本归流的容易与规则性,和推广的商业信用,会在增进的需要面前,确保贷放资本的供给,并防止利息率水准的上升。但在另一方面,那些没有任何准备资本或没有任何资本而完全依赖货币信用来经营业务的骑士们,是大批出现了。此外,我们又将发现,各种形态的固定资本会大扩张,各种新的范围广大的企业会大批开设。现在,利息提高到平均水准了。而在新的恐慌袭来,信用突然停止,支付停滞,再生产过程麻痹的时候,利息率将再达到它的最高限;并且,除了上述各种例外,还会使贷放资本感到绝对的缺乏,而不被使用的产业资本却感到过剩。

大体说来,贷放资本的运动,——那会在利息率上表示出来——是与产业资本的运动,采取相反的方向。利息率已提到最低限度以上,但还是很低的情形,可以和恐慌后的“恢复”及信用增进这两件事,结合在一起。只有在这个阶段,和利息率刚好在平均水准(那是中点,是最低限度和最高限度之间的中点)的阶段,会有丰饶的贷放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大扩张,结合在一起。若在产业循环的开端,则低的利息率是与产业资本的收缩相一致,而在循环的结末,则是高的利息率,与产业资本的过多相一致。而与“恢复”陪伴着的低利息率,却不过表示商业信用尚不大需要银行信用,因为商业信用还可以独立维持着。

产业循环有这样的性质:即,同一循环一经受到最初的冲动,就必定会周期地再生产出来[4]。那怕生产已在前一次循环内,达到了这样的水准,而技术的基础也使它能够维持这样的水准,但生产的沉衰状态,仍然会使生产落到这个水准以下。在繁荣时期——即中间时期——它固然会在这个基础上面继续发展,但在生产过剩和诈欺的时期,它会把它的生产力伸张到极度,并向前推进,一直弄到超过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的限制。

不待说,在恐慌期间,支付手段会很稀少。汇票兑付将成为商品形态变化的代替;在这种时期,因为商店有一部分纯然依赖信用,所以情形更加会这样。像1844年、1845年那样不聪明的颠倒的银行法,固只能加强货币恐慌。实则,任何的银行立法,都不能把恐慌扫除的。

在再生产过程全部脉络完全建筑在信用上面的生产体系上,只要信用突然停止一切都须用现金支付,恐慌就会明白发生,对支付手段的激烈的争夺就会明白发生的。所以最初一看,好像全部恐慌,都表现为信用恐慌(Kreditkrise)和货币恐慌(Geldkrise)。而在事实上,成为问题的,也就是汇票能否化为货币的问题。这种汇票,固然多数是代表现实的买卖,但这种现实的买卖,已经超过社会的需要而扩大了;全部的恐慌,结局也就是由这种过度的扩大,发生的。但此外,这种汇票,仍有一个异常大的数额,只代表单纯的现今人人都明白并且已经破裂的诈欺。并且,还有使用别人所有的资本,来经营投机而失败的。最后,还有已经贬价或不能售卖或其归流永远不会实现的商品资本。再生产过程之激烈的扩大,引起了这全部人为的体系;纵虽有英格兰银行这样的银行,在纸币形态上,给予一切诈欺者以所缺少的资本,并依照旧来的额面价值,把全部已经跌价的商品购买掉,也不能把这个人为的体系,医治好。并且,在这场合,一切都颠倒着,因为在这个纸世界内,现实的价格和它的现实的要素,都不会表现出来;所表现的,将完全是生金银,硬币,银行券,汇票,有价证券。这种倾倒,尤其是在全国金融业的中心,例如伦敦最为显明。全部过程都变为不能理解了。但在生产的中心,没有这样厉害。

在恐慌之际,产业资本会过多。关于这点,我们且注意:商品资本就其本身说同时也是货币资本,是表现在商品价格上的一定的价值额。当作使用价值,它是某种使用对象的一定量,它会在恐慌期间有过剩。但当作货币资本自体,当作可能的货币资本,它却是在不断的伸张和收缩中。在恐慌快要到临和恐慌正在进行的时候,当作可能货币资本的商品资本,是在收缩中。它对于它的所有者以及他的债权者(当作汇票或借款的担保,也是这样的),将只代表较少的货币资本;在它能够卖掉或当作汇票贴现和押款的抵押的时候,它所代表的货币资本,是较多的。如果一国货币资本会在金融紧逼时期减少的主张,就是这个意思,那就等于说商品价格将会在金融紧逼时期下落了。不过,价格的这样的崩落,仅仅和它以前的膨胀相抵消罢了。

不生产阶段和依赖固定收入的人的所得,在生产过剩,投机过度,和价格膨胀的时候,大部分还是保持不变。所以,他们的消费能力将会相对减落,从而,对于总生产物中那平常必须归他们消费的部分,他们也会感到,没有充分的能力,把它代置。就使他们的需要在名义上仍就保持不变,那在实际上也仍然是减少的。

关于输出和输入,我们应注意,一切国家会依次卷入恐慌的旋涡,并且一切的国家,除少许的例外,都显然已经输出过多并输入过多了,从而,一切国家都会感到支付差额(Zahlungsbilanz)于己不利,所以问题实际并不在支付差额上面。拿英格兰来说,它正在金流出这件事上面苦恼。它已经输入过多了。但同时一切别的国家,也过度堆着英国的商品。它们也过度输入或被过度输入了(固然,在凭信用输出的国家和不凭信用或仅稍稍凭信用输出的国家间,是有一个差别的。但在这场合,后一种国家,就是凭信用输入的了;这只有在商品输入上采取委托贩卖制度的国家,情形才不会这样的)。在这情形下,恐慌最初是袭击英格兰,它是给信用最多而受信用最少的一个国家。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支付差额,即到期的必须立即清算的支付的差额,是于它不利的;虽然一般的贸易差额(Handelzbilanz)是于它有利的。一般贸易差额于它有利这一句话,一部分可以由它所给予的信用来说明,一部分可以由它所贷于外国的资本量来说明。所以,除了真正的商业归航品(Handelsretouren)外,还会有大量的商品归流,流回到它本国(但有时候,恐慌是先袭击美国,曾在英格兰受到最大商业信用和资本信用的国家)。由金流出引起并与金流出相伴起的英格兰的营业崩溃是由这样几种方法,把英国的支付差额清算掉的:其一是输入商人的破产(关于这点,我们以后还要详细论到),其一是削价将商品资本一部分送到外国,其一是将外国有价证券卖出,使英国有价证券被购买等等。现在讲别一个国家。支付差额是暂时于它有利的。但因恐慌之故,支付差额和贸易差额间平常所许有的距离时间,现在是减小了,甚至完全废除了。现在一切支付都要用现金了。因此,同样的事情,又在这里演了。现在英格兰有金流回了,别的国家有金流出了。不错的,一个国家的过度输入,在别一个国家,会表现为过度输出。反之,亦然。但过度输出和过度输入,已普遍在一切国家发生了(在这里,我不说农作物歉收等等,只说一般的恐慌);那就是,因信用与价格一般膨胀(这是和信用伴着发生的)之故,都发生了生产过剩了。

1857年,恐慌在北美合众国爆发。金从英国流出到美国。但美国的膨胀破裂之后,恐慌又接着在英国发生了。金由美国流出到英国。这个情形,在英国和大陆之间,也发生的。在普遍恐慌的时候,支付差额对每一个国家,至少对每一个商业颇为发达的国家,都是不利的,不过是一个一个来,像循环灯火一样,每一国都会轮到要实行支付的时候。而恐慌一旦在英国(比方这样说)发生,那就会把支付期限的次序,压缩在一个很短的时期内。所以很明白,这一切国家曾同时发生过度输出(即过剩生产)和过度输入(即过剩贸易)的现象,而价格也曾在一切国家都膨胀,信用也曾在一切国家都扩张。一切国家,会跟着发生同样的崩溃。因此,金流出的现象,会依次在一切国家发生。它的普及性,将指示下述的种种事情:(1)金流出只是恐慌的现象,不是恐慌的根据;(2)金流出在不同诸国间发生的顺序,不过表示,什么时候轮到这个国家要把一切的来往总结算;不过表示,什么时候轮到这个国家发生恐慌;不过表示,在什么时候,潜伏的引起恐慌的要素,轮到要在这个国家爆发。

英国经济学著作家的特色是,他们单从英国的立场,来考察恐慌时期贵金属的输出(虽然汇兑行市已经变动了),好像这纯然是一个国内的现象,他们的眼睛完全不要看如下的事实:即,他们的银行会在恐慌时期提高利息率,欧洲其他一切银行也会这样做;英国在今日见到金流出是高声喊苦,但到明日,美国也会这样喊苦,到后日,法国和德国也会这样喊苦。不过,我们要晓得,1830年以来,英国的经济学文献,真正值得引述的,也大都是论通货(流通手段)信用和恐慌的著作。

在1847年,“英国的债务(大部分是为谷物输入而起的)不得不清理了。不幸,当中大部分,只有由破产来清理”(富裕的英国,就是由破产,来应付大陆和美国的)。“在不是由破产来应付的限度内,那就只有把贵金属输出”(《银行法报告》1857年)。所以,当英国的恐慌由银行立法而尖锐化时,这种立法不过是一个在饥馑时期先向谷物输出国骗取谷物,再对这种谷物,连钱都骗掉的手段。那些本国也多少在饥馑中的国家,会在这个时期禁止谷物输出,原是一个极合理的对付英格兰银行这个计划的手段。英格兰银行的这个计划的目的,便是要“由破产来解决谷物输入所引起的债务。”在这场合,那些国家的谷物生产家和投机家,与其牺牲资本,来为英国的利益,自无宁牺牲一部分利润,来为他们本国的利益。

由以上所述,商品资本代表可能货币资本的资格,会在恐慌中,在一般营业沉衰时期,大大丧失。虚资本,有息的有价证券,在它们当作货币资本而在证券交易所内流通的限度内也是这样。它们的价格,会在利息提高时下落。又,一般信用缺乏的结果,也使它们的价格下落,因为它们的所有者,将不得不大量把它们投到市场上来获取货币。最后,就投票来说,因股票所代表的所得已经减少而它所代表的企业又有诈欺性质之故,它的价格也会下落。总之,在恐慌期中,虚拟的货币资本会大大减少,从而,它的所有者用它作抵押而在市场上借取货币的权力,也会大大减少。有价证券在交易所行情上代表的货币名称(Geldnamen),将减少;但这种减少,与它所代表的现实资本毫无关系,却是与它的所有者的支付能力极有关系的。

* * *

[1]“公债不外是一种想象的资本,它代表常年所得中那特别除开来还债的部分。一个等额的资本已经支出了。它是借款的名称,但它不是公债所代表的东西。因为这个资本早已不存在了。但产业的运用,会造出新的财富来;这个财富会有一部分,逐年为那些曾经贷予财富(那已经消费掉了)的人,除下一部分来的。这一部分,是在课税形态上由生产者那里取去,而给予国债债权人。按照本国资本与利息的普通比例,这个想象的资本,会被假定有这样的大小,所以它能为债权人,生出他们在常年所得中领受到的部分。”(西斯蒙第《新经济学原理》巴黎1819年第2卷第227页)。

[2]所蓄积的可贷放的货币资本之一部分,在事实上,只是产业资本的表现。例如,英格兰1857年曾有八千万镑投在美国铁路和别的企业上。促成这种投资的,几乎完全是英国商品的输出,美国人对于这种商品,未曾支付任何的代价。英国的输出业者,对这种商品,开出美国兑付的汇票,英国的投资人就购买这种汇票,送以美国去,缴付他们所应缴的股金。

[3]译者注:“买者”或系“卖者”的误排。

[4]〔我曾在别一个地方讲过,自前一次大的普遍的恐慌以后,在这里曾发生一个变化。周期过程的急性的形态以及一向来的十年一次的循环,似乎让位给一种慢性的拖长的交代了。交代的一方面,是比较短的稍微的营业恢复状态,另一方面是比较长的漫无定期的营业衰沉状态。各产业国家,是以各式各样的时期,分跨在这两种状态中的。但也许那不过是循环持续期间的延长。在世界贸易的幼稚时期,即自1815年至1847年,循环差不多是五年一次;但自1847年至1867年,循环显然是十年一次了;也许,我们现今正在一个空前激烈的新世界崩溃的准备时期中。有许多事情,表示这一点。自1867年的普遍恐慌以来,已经发生了若干大的变化。交通机关的惊人的扩展——海洋轮,铁道,电报,苏伊士运河——第一次在事实上形成了世界市场。以前独占产业的英格兰,已经发现一列的产业国家和它竞争;过剩的欧洲资本,已经在世界各处,寻到了无限大无限多方面的投资范围,所以这个资本比以前是分配得更广,而地方性质的过度投机,也更容易克制。由这一切事情,以前的使恐慌发生的理由和使恐慌发育的机会,大都除去了,或大大减弱了。同时,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既在加特尔和托拉斯面前退却了,国外市场上的竞争。也由保护关税(英国除外,一切大产业国都曾以保护关税保卫自己)受到了限制。但这种保护关税,不外是最后的一般的产业斗争——那决定谁将掌握世界市场的霸权——之准备。所以,每一个阻碍旧式恐慌复演的要素,都包含着更激烈得多的未来的恐慌之胚芽。——F. E.〕

第三十一章 货币资本与现实资本Ⅱ (续)

在这几章,我们的问题是:资本在可贷放的货币资本形态上的蓄积,在什么程度内,与现实的蓄积,即再生产过程的扩大,相一致。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尚未得到结果。

货币化为可贷放的货币资本,比货币化为生产资本,是一件更简单得多的事体。但在这里,我们有两点要区别:

(1)单纯由货币转化为贷放资本。

(2)由资本或所得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为贷放资本。

只有后面一点,才包含积极的贷放资本蓄积,才包含与产业资本现实蓄积相连结的贷放资本蓄积。

Ⅰ 由货币转化为贷放资本

我们曾经讲过,贷放资本可以发生蓄积,可以发生过多的现象。但这种蓄积,在与生产蓄积(Produktiven Akkumulation)成反比例的限度内,才与生产蓄积发生关联。在产业循环内,有两个阶段的情形,是这样。第一个阶段是,产业资本在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形态上皆行收缩的时候,那正是恐慌刚刚过去以后循环开始的时候:第二个阶段是已经开始恢复;但商业信用尚不甚需要银行信用的时候。在第一场合,以前用在生产和商业上的货币资本,表现为休闲着的贷放资本;在第二场合,它被使用的程度正在增长,但利息率还极低,因为这时候,是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向货币资本家提出条件的时候。在第一场合,贷放资本的过剩,是表示产业资本的停滞;在第二场合,贷放资本的过剩,是表示商业信用没有依赖银行信用的必要,因为归流甚为活泼,信用期限甚短,多数人都只使用自己所有的资本。以他人的信用资本(Kreditkapital)为活动根据的投机家,还没有出场;用自有资本经营的人,也距离纯然以信用经营的阶段很远。在前一阶段,贷放资本的过剩,正好是现实蓄积的表现之反对。在第二阶段,它与再生产过程的更新的扩大,结合在一起,和这种扩大相陪伴,但决不是这种扩大的原因。贷放资本的过剩程度已经减小了,不过与需要比例而言,还是过剩。在这二场合,现实蓄积过程的扩大,都由此促进了;因为在第一场合与低价格结在一起的低利息,在第二场合与缓缓增进的价格结在一起的低利息,都会增大利润里面那转化为企业利益的部分。这个情形,在如下的场合,还更显著:那就是,繁荣已经达到很高的程度,利息已经提到平均的程度,但利息的增进,尚未与利润的增进成比例。

从别一方面看,我们又知道,在全无现实蓄积的场合,贷放资本的蓄积,还可由种种技术的手段——例如银行业务的扩大和累积,流通准备金或个人支付手段准备金的节省(那通例会在短期间内,转化为贷放资本)——来实行。这种贷放资本——它就因此,故被称为浮动资本(Floating Capital)——因只在短期间内采取贷放资本的形态(也只以短期间贴现),所以它会不断流回,不断流出。一个把它提出,别个会把它存入。所以,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量(在这里,我们说的,不是定期若干年的贷款,而是短期间的以汇票或存款为担保的垫款)的增加,在事实上,完全与现实的蓄积相独立。

《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501号问:“足下所谓浮动资本,是指什么呢?”——英格兰银行总裁韦古林答:“是可以在短时期内用在货币贷放上的资本。”……(502号)是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地方银行的银行券,以及国内现存的货币量。——(问):“依照本委员所得的证明,如果像足下一样把浮动资本解作活动的通货〔那就是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F. E.〕,那就好像在活动的通货上,并未发生极显著的变动?”〔不过,这种活动的通货究由何人垫支的问题,是极重要的。由货币贷放者还是由生产资本家呢,那会引起极大的差别〕。——韦古林答说:“在浮动资本内,我还包括银行业者的准备金,那曾经有显著的变动。”那就是说,银行业者不贷放出去但当作准备金〔在货币当作存款存到英格兰银行去的时候,那会有一大部分,当作英格兰银行的准备金〕的那一部分存款,曾发生显著的变动。最后这位绅士还说:浮动资本就是金银条块,即现金和硬币(503号)。这是十分惊人的,在这个货币市场的信用谈话内,一切政治经济学上的范畴,都包含着各式各样的意义和各式各样的形态。在那里,浮动资本是流动资本〔那其实是完全另外的一件东西〕的表现,货币是资本,金银条块是资本,银行券是通货,资本是一个商品,债务是商品,固定资本是投在不容易卖出的纸上的货币!

“伦敦的股份银行……的存款,由1847年的8,850,774镑,增加到1857年的43,100,724镑。……委员会所接到的证据和供述,使我们敢这样断言,在这个异常大的数额中,有一大部分,是由以前不能用在这个目的上的源泉,得到的;在银行开一个户头而以货币存入的习惯,已经普及到许多从前不把资本(!)这样投下的阶级。地方私办银行”〔与股份银行有区别的——F. E.〕“协会主席洛特威君(Rotwell),在被派往银行法委员会陈述时,曾陈述:在伊蒲士威地方,这个习惯,新近在该区的租地农业家和小商人当中,增进了四倍;几乎一切租地农业家,甚至每年只付地租50镑的租地农业家,现在都在银行有存款了。这种存款当然有大量应用到营业上,尤其是被吸往伦敦,商业活动的中心地,在那里,它们被用在汇票贴现上,或依其他方法,垫支给伦敦诸银行业者的顾客。但其中有一个很大的部分,是银行业者自己没有直接需要的,它会走入汇兑经纪人手里,汇兑经纪人就把商业汇票给于银行业者。对于这种商业汇票,这种经纪人已经一度为伦敦及各区人民贴现了”(《银行法报告》1858年第5页,第8号)。

当汇兑经纪人把他已经一度贴现的汇票,拿到银行业者那里来获得垫支的时候,银行业者实际是再贴现一次;但在事实上,有极多这样的汇票,已经由汇兑经纪人再贴现了;汇兑经纪人由银行业者再贴现所得的货币,会被他用来再贴现新的汇票。由此引起的结果是:“融通汇票(Akkommo-dations wechsel)和空头信用(Blenkokredit),曾引起扩大的虚拟的信用;各地方股份银行的措施——他们把汇票贴现后,把这种汇票拿到伦敦市场上的汇兑经纪人那里去再贴现,在这样贴现时,他们专门信赖银行的信用,一点不顾到汇票在其他各方面的性质——又把这种情形助长了”(前书第21页第52号)。

再贴现(Rediskontieren),以及可贷放的货币资本这种纯然技术的增加,曾怎样助长信用诈欺呢,关于这个问题,《经济学界》杂志如下所述的话,是很有兴味的。“在许多年间,资本”〔即可贷放的货币资本〕“在国内若干区域的蓄积,甚为迅速,以致不能全部被使用,但在其他许多年间,则又是投资范围的增加,速于资本自身的增加。当农业区域的银行业者不能在本区域之内,发现机会,有利润地,安全地,投下他的存款时,工业区域和商业都市的银行业者,却发觉他们不能尽量供给资本的需要。这各种情形在各区域的影响,曾在过去若干年间,引起一种新商家的成立,并且使它极其迅速地发展。这种商家从事于资本的分配,他们虽平常被称为汇兑经纪人(Bill-broker),但其实是规模极大的银行业者。这种商家的业务,是在一定的约定的期限内,依照一定的约定利息,向各区银行,领得该区所不能使用的剩余资本(Surpluskapital),并向各股份公司,各大商店,领得暂时休闲着的资金,而以更高的利息率,把货币垫支给正需要较多资本的各区的银行;照例,他们的分配方法,是为他们的顾客把汇票再贴现。……这样,隆巴特街成了一个大中心,国内的休闲资本,就经由这个中心,由不能使用它的地方,移转到需要它的地方。并且,这种情形,适用于各地区间,也适用于处境与此相似的诸个人间。原来,它所经营的贷借,是必须有银行可以承认的副担保品。但在国内资本迅速增加,银行设立又使资本更加经济以后,这种贴现公司(Diskontohäuser)所支配的基金是更加大了,他们的业务范围也就扩大了。他们最先以码头存货证(Dock Warranis),嗣后并以提货单〔那代表尚未到埠的生产物,此等生产物即令不照例是,也多属是已经向商品经纪人(Warenmakler)出了汇票的〕为担保而垫支。这个办法,不久就把英国营业的全部性质改变了。隆巴特街所供给的便利,使明兴巷(伦敦茶叶咖啡交易所)的商品经纪人,取得一个极有力的地位。那又使输入商人得到很大的利益。这种输入商人曾因此得到这样大的利益,以致在二十五年前,设有商人以提货单甚至以码头存货单押款,虽一定会使该商人在信用上破产,但在这个办法普遍实行的今日,这个办法竟被认为通则,不像二十五年前那样被视为稀有的例外了。这个制度是这样扩大了,以致隆巴特街有一个很大的金额,投在这种汇票——那以远方殖民地尚在生长中的农作物为开发汇票的对象——上来。这种融通的结果是,输入商人扩大他们的国外贸易,把他们的浮动资本(他们原来营业所用的资本)拘束在最讨厌的投资部门,即投在自己不大能或全不能监督的殖民地栽培事业上面。在这里,我们看见信用之直接的连结了。在诸农业区域内搜集的农村资本,是以小额存款存到农村银行,但会集中在隆巴特街,待人来利用。第一,它被用在汇票再贴现(为当地的银行再贴现)上,从而间接在我们的矿业区域和工业区域内,被用来推广营业;此后,又被用在以码头存货单和提货单为抵押的垫支上,从而间接使外国生产物的输入商人,获得更大的便利,从而,那些经营外国贸易殖民地贸易的商家的‘合法’商人资本,得被游离出来,被用在最讨厌的投资部门,即海外栽培事业上面”(《经济学界》1847年11月20日第1334页)。这就是信用的“美好的”联结。农村存款人以为自己不过存款于银行业者那里,并以为,当银行业者贷出时,他一定是贷给他所认识的个人。他们绝不会猜疑,这种银行业者会把存款交给伦敦汇兑经纪人支配。对于这种经纪人的营业,他们和他都是一点也不能统制的。

我们又讲过,像铁路建筑那样大的工程,因真正开工以前,一切存款都会暂时存入银行而由银行支配之故,也会暂时把贷放资本增加的。

*    *    *

再者,贷放资本的量,和通货的量,是全然不同的。通货的量,在这里,是一国内现存的流通的银行券全部,硬币全部,并包含贵金属的条块。此量的一部分,构成银行的准备金,其大小是不断变迁的。

“1857年11月12日(即1844年银行法废止的日期),英格兰银行及其所有支行的总准备金,仅为580,751镑,而同时的存款额则为22,500,000镑,其中约有6,500,000镑是由伦敦诸银行业者存入的。”(《银行法报告》1858年第62页)。

如把长期间的利息率变动和不同国度间的利息率的差别除开不说(前者以一般利润率的变动为条件,后者是以利润率的差别,和信用发展程度上的差别为条件);则利息率的变动,依存于贷放资本的供给,(假设其他一切事情不变,例如信任状态不变),那就是依存于在货币形态硬币形态和银行券形态上贷放的资本的供给。这种资本与那种产业资本有区别。那种产业资本,是在商品形态上,以商业信用为媒介,而贷放给再生产的当事人的。

但这种可贷放的货币资本之量,是与流通货币的量不同,并且互相独立的。

举例来说,如果20镑每日贷放五次,那就有一个100镑的货币资本被贷出去,但同时那又包含这个意思,即这20镑至少须在当中四度充作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假设当中没有购买和支付做媒介,以致这个货币额未曾四度代表资本的转化形态(即商品,——劳动力也包括在内),它就不构成一个100镑的资本,不过构成五个20镑的请求权罢了。

在信用已经发达的国家,我们可以假定,一切可贷放的货币资本,都会当作存款,存在银行或货币贷放业者手里。至少,营业大体的情形,是这样的。再者,在营业良好,而投机尚未十分活跃的时候,因信用容易得到,信任心仍在增长的原故,通货机能的最大部分,虽不借金属货币或纸币的媒介,也能由单纯的信用移转(Kreditübertragung)来实行。

在流通手段量相对稀少时,仍可有巨额的存款。这种可能性,单纯依存于下述二事:

(1)同一货币额所实行的买卖和支付的次数。

(2)同一货币额当作存款而流回到银行的次数。这样,货币再当作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复演的机能,将因货币再转化为存款,而得以促成。例如一个小商人每星期存货币100镑到银行去;这个银行业者以存款一部分支给工厂主;这个工厂主再把它支给劳动者;劳动者再把它付给小商人;这个小商人重新把它存到银行。小商人存入的100镑,最先是当作存款的一部分,而付给工厂主,其次是支付给劳动者,再次是支付给这个小商人自己,最后,又当作这个小商人的货币资本一部分,存到银行去;所以,在20个星期之末,假如他从来不把这个货币提出,他就已经用这100镑,在银行业者那里,存入2000镑了。

货币资本究竟是怎样休闲着,那只能由银行准备基金的流出和流入来表示。所以,英格兰银行总裁韦古林君,曾在1857年结论说,英格兰银行的金,是“唯一的”准备资本——第1258号。“依照我的意思,贴现率在事实上是由国内现存的休闲资本的量决定。休闲资本额,则由英格兰银行的准备——那在事实上是一个金准备——代表。所以,当金流出时,国内休闲资本的量就会减少,因而残余部分的价值就会提高。”——第1364号。〔纽马奇说:〕“英格兰银行的金准备,在实际上,便是中央准备,便是国内全部营业所依据的现金贮藏。……国外汇兑行市的影响,就是常常落在这个贮藏,或这个准备上面的”(《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108页119页)。

*    *    *

输出与输入的统计,是现实蓄积——即生产资本与商品资本的蓄积——的一个尺度。那不断指示了,就那个在十年循环内运动着的英国产业的发达时期(1815年—1870年)说,前一个繁荣时期的恐慌发生以前的最高峰,总会当作次一个繁荣时期的最低限再现出来,并由此提高到一个更高得多的新的最高峰。

大不列颠与爱尔兰在繁荣年1824年的输出品价值,实际是或被认为是40,396,300镑。1825年发生恐慌,输出额降至此额以下,每年大约在三千五百万镑至三千九百万镑之间,1834年繁荣恢复时,就超过以前的最高水准,提高到41,649,191镑;在1836年,已达到新的最高峰53,368,571镑。1837年,再落到四千二百万镑,但新的最低限,已经高过旧的最高峰了。其后,即徘徊在五千万镑至五千三百万镑之间。当繁荣再恢复时,输出额更增至五千八百五十万镑,与1844年相较,已经更高了,与1836年相较,那是远远超过了。在1845年,输出额增至60,111,082镑;1846年落至五千七百万镑,1848年落至五千三百万镑,1849年增至六千三百五十万镑,1853年约增至九千九百万镑,1854年为九千七百万镑,1855年为九千四百五十万镑,1856年约为一万万一千六百万镑,1857年达到最高峰,为一万万二千二百万镑。1858年降至一万万一千六百万镑,但1859年再增至一万万三千万镑,1860年约为一万万三千六百万镑,1861年仅为一万万二千五百万镑(在这里,新的最低限,又比以前的最高峰更高),1863年为一万万四千六百五十万镑。

当然,在输入方面——那指示市场的扩大——也可证明同样的结论。但在这里,我们只讨论生产的规模。〔当然,以上所述,只适用于英格兰实际独占产业的时期。但在世界市场继续扩大的限度内,那对于近代诸大产业国全体,一般说来,仍是适用的。——F. E.〕

Ⅱ 资本或所得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为贷放资本

在这里,我们考察货币资本的蓄积,不把这种蓄积看作是商业信用之流停滞的表现,也不把它看作是现实流通手段的节约,或再生产当事人准备资本的节约的表现。

除开上述两种情形,货币资本的蓄积,还能由异常的金流入,引起。这种异常的金流入,在1852年和1853年,就因澳大利亚和加里福尼亚新金矿的发现,发生过的。这种金被存在英格兰银行。存入人由此取去银行券,那是不会直接再存到银行业者那里去的。因此,流通手段异常增大了(韦古林的供述,《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1329号)。英格兰银行因此把贴现率减至2%,使此等存金可被利用。蓄积在英格兰银行的金量,在1853年六个月间,增到二千二百万镑至二千三百万镑。

不待说,一切贷放货币的资本家的蓄积,常常会直接在货币形态上出现;同时我们又讲过,产业资本家的现实的蓄积,通例是由再生产资本(Reproduktiven Kapital)各种要素的增加,实行的。信用制度的发展和货币贷放业务的异常大的累积(累积在大银行手里),就其自体说,一定会加速可贷放的资本的蓄积(那是一个和现实蓄积不同的形态)。所以,这种迅速的贷放资本的发展,是现实蓄积的结果,因为它是再生产过程发展的结果,而成为这种货币资本家蓄积源泉的利润,也不过是再生产资本家所榨出的剩余价值的一种折扣(同时还是别人节蓄物的利息的一部分的占有)。这种贷放资本的蓄积,同时是要以产业家和商业家为牺牲的。我们曾经讲过,怎样在产业循环诸不利的阶段上,利息率会提到那样高,以致在情况特别不好的诸营业部门,所有的利润都暂时被并吞掉。同时,国债券和别的有价证券的价格,都会下落。货币资本家趁着这个机会,大量把跌价的有价证券购买进来,那在以后,会恢复平常的价格水准,甚至会提高到平常的价格水准之上。他们把它再卖出时,社会货币资本的一部分,就被他们占有了。不被卖掉的部分,也将提供较高的利息,因为它是在价格以下购进来的。但一切由货币资本家赚得并由他们再化为资本的利润,起先都是化为可贷放的货币资本。就使我们只考察货币资本家,银行业者等等,这种与现实蓄积(那是母体)不同的蓄积,仍然会当作这个特殊资本家阶级的蓄积,跟着发生。信用制度一定会伴着再生产过程的现实的扩大而扩大,这种蓄积又一定会伴着信用制度的扩大而增进。

如果利息率低,则货币资本的价值减少,主要是归存款人负担,不是由银行业者负担。在股份银行发展以前,在英格兰,存款有3/4,存在银行,是没有利息的。现在它们是有利息可收了,但其利息仍较日息(Tages-zinsfuss)至少要更小一厘。

对于其他各部类资本家的货币蓄积,我们是只考察这一部分:这一部分,是当作可贷放的货币资本,投到市场上来的。还有一部分,是投在有息的有价证券上,并在这个形态上蓄积着。但对于这一部分,我们现在是置之不论的。

在这里,第一,我们有利润的这一部分,它不当作所得支出而决定蓄积起来,但同时在产业资本家自己的营业上,又不能有立即的用途。这个利润原来是存在商品资本上,它构成这个商品资本的价值的一部分,并且和这个商品资本一同实现为货币。现在,如果它不再转化为商品资本的生产要素(在这里,我们且不说商人,他们是要分开来特别研究的),它自须暂时凝固在货币形态上。甚至在利润率减小时,这个部分的量,也会与资本自身的量,一同增进。决定当作所得而支出的部分,固然会渐渐消费掉,但在经历时间内,它也会当作存款,成为银行业者手里的贷放资本。所以,那决定当作所得而支出的利润部分的增加,也会表示为一个渐次的不断复演的贷放资本的蓄积。决定用来蓄积的部分,也是这样。当信用制度及其组织发展时,甚至所得的增加(即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的消费),也会表现为贷放资本蓄积。一切渐次消费的所得,例如地租,高级工资,不生产阶级的收入等等,都是这样。在一定时间内,它们会采取货币所得(Geldrevenue)的形态,故可变为存款,变为贷放资本。所以,一切的所得,无论是决定用在消费上,还是决定用在蓄积上的,只要它是在货币形态上,我们就可以说,它是已经转化为货币的商品资本的价值部分,是现实蓄积的表现和结果,但决不是生产资本自身。假设有某一个纺绩业者,他把他的棉纱交换棉花,但以其中构成所得的部分交换货币。那么,他的产业资本的现实存在,是那种也许已经移转到织者或个别消费者手中的棉纱,而棉纱不问是用在再生产上,还是用在消费上,都是资本价值和它里面包含的剩余价值之存在。转化为货币的剩余价值量,也正依存于它里面包含的剩余价值量。当它转化为货币时,这个货币只是这个剩余价值的价值存在。并且,也就因为这个原故,所以它会成为贷放资本的要素。就使它不为它的所有者亲自贷出,也只要变作存款,它就可以变成这样了。在它能再转化为生产资本以前,它必须已经达到一定的最低限额。

第三十二章 货币资本与现实资本Ⅲ(完)

这样再转化为资本的货币量,乃是大量再生产过程的结果,但就它自身考察,即当作可贷放的货币资本考察,这个货币量并不是再生产资本的量。

在以上的说明上,最重要的一点是:决定用在消费上的那部分所得(我们把劳动者的所得除开不说,因为他的所得=可变资本)的扩大,最先就表现为货币资本的蓄积。所以,在货币资本的蓄积上,会加入一个要素,那在本质上,是和产业资本的现实蓄积不同的;因为年生产物中决定用在消费上面的部分,决不是资本。其中一部分,固然会代置资本,那就是,会代置消费资料生产者的不变资本,但在它实际化为资本的限度内,它一定是在这个不变资本生产者的所得的自然形态上存在。代表所得而仅促成消费的货币,通例会暂时转化为可贷放的货币资本。在这个货币代表工资的限度内,它同时是可变资本的货币形态;在它代置消费资料生产者的不变资本的限度内,它是他们的不变资本暂时采取的货币形态,等他们的不变资本必须代置时,他就用它来购买这种不变资本的自然要素。无论在那个形态上,它都不代表现实的蓄积,虽然它的数量,会和再生产过程的范围一同增加。但它会暂时充任可贷放的货币的机能,从而,会暂时充任货币资本的机能。就这方面说,货币资本的蓄积,常常反映一个较现实为大的资本蓄积。因为,以货币为媒介的个人消费的扩大,将表现为货币资本的蓄积;它将为现实的蓄积,为新投资所赖以开始的货币,提供货币形态。所以,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蓄积的一部分,不外表示如下的事实:即,产业资本在循环过程中所转成的一切货币,都会采取这样一个形态,在这个形态上,它们不是再生产资本家垫支的货币,只是他们借进的货币;因此,必定会在再生产过程内生出的货币的垫支,会在事实上,表现成为借入货币的垫支。事实是,一个人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以再生产过程所必须用的货币贷于别一个人。但现在这种交易是采取这样的形态;即银行业者由一部分再生产资本家借入货币,再以这种货币贷给别一部分生产资本家;在这场合,银行业者成了给予福音的人了。同时,他们又以居间人的资格。把这种资本的支配权,完全握在自己手中。

还有几种特殊的货币资本蓄积的形态,没有说到。例如生产要素,原料等等价格下落的结果,资本会游离出来。如果产业家不能立即扩大他的再生产过程,他的货币资本就会有一部分,当作过剩的从循环内排除出来,并转化为可贷放的货币资本。其次,特别就商人说,在他的营业发生中断时,他的资本就会在货币形态上游离出来。假如商人已经把一笔生意做完了,但因遇到阻碍,必须到后来才能再开始新的生意,则已经实现的货币,对于他,将只代表贮藏货币,代表剩余资本。但同时它又直接代表一个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蓄积。在第一场合,货币资本的蓄积,表示再生产过程是在更有利的条件下反复,表示以前被拘束的资本一部分发生现实的游离,并表示再生产过程,得以同一的资金实行扩大。在第二场合,它却表示交易的流的中断。但在这两个场合,它都会变成可贷放的货币资本,去代表能贷放的货币资本的蓄积,会同样影响货币市场和利息率,虽然在前一场合,它是表示现实蓄积过程的促进,在后一场合,它是表示现实蓄积过程的阻滞。最后,货币资本的蓄积,还可由这一群人引起,他们在赚得若干财产后,便从再生产过程引退。在产业循环中所获的利润越多,这种人的人数也就越大。在这场合,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蓄积,一方面表示现实的蓄积(就其相对的范围而言);另一方面却表示产业资本家有多少转为单纯的货币资本家。

利润的别一部分,虽不是预定当作所得来消费,但在它不能直接用在它所从来的生产领域,以扩大营业的限度内,它也只有转化为货币资本。这是因为,该生产领域已经有了饱和的资本;或是因为,蓄积要在该领域内发生资本的机能,必须按照该营业新投资的数量比例,先达到一定的范围。因此,它会先转化为可贷放的货币资本,而在别的生产领域,被用来把生产扩大。假设其他一切的事情保持不变,则决定再转化为资本的利润量,定于所赚得的利润量,从而,取决于再生产过程本身的扩大。但若因诸生产部门已经过充而贷放资本的供给已经过剩之故,以致投资部面缺少,新的蓄积竟至难于觅得用途,这种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过充,实不外指示资本主义生产的限制。跟着发生的信用诈欺,不外指示,在这种过剩资本的应用上,并不存有任何积极的阻碍。唯一的阻碍,是由资本价值增殖法则发生的,是资本价值增殖上的限制。像这样的货币资本过充,不一定表示过剩生产,也不只表示资本利用范围的缺少。

贷放资本的蓄积,单纯是由这个事实成立:即,货币当作可贷放的货币沉淀下来。这个过程,与现实的资本化过程,极其不同。那只是货币在一个能转化为资本的形态上的蓄积。这种蓄积,像我们所讲的那样,可以表现为与现实蓄积极不相同的各种事项。在现实蓄积不断扩大时,这种扩大的货币资本蓄积,一部分是现实蓄积扩大的结果,一部分是和它伴着发生但和它完全不同的诸种事情的结果,最后还有一部分是现实蓄积停滞的结果。因为贷放资本的蓄积,是由与现实蓄积相独立但与其伴起的各种事情而膨胀的,所以,在循环的一定阶段上,会不断发生货币资本的过充;这种过充现象,还会和信用的伸张,一同发展。而同时,使生产过程突破资本主义限制的必然性,也跟着发展:那就是,过剩商业,过剩生产,过剩信用。同时,它们所采的形态,又必定是会唤起反动的。

如果加入货币资本的蓄积内的,是地租,工资等等,那是用不着在这里讨究的。但这件事情必须提出来:即,现实储蓄或节制的事务,即货币贮藏者的事务,虽供给蓄积的要素,但在资本主义生产的进步中,那种事务,已由分工落到那些在蓄积要素上所受份额最小,甚至常常把他们的储蓄丧失掉(例如银行倒闭时劳动者的储蓄就会丧失掉)的人身上。从一方面说,产业资本家的资本,并不是由他自己“储蓄”的,但比例于他所有的资本量,他可以支配别人的储蓄。从另一方面说,货币资本家会把别人的储蓄,并且会把再生产资本家相互给予的信用,和公众所给于他们的信用,变成他自己的资本,变成他自己的发财的源泉。资本为本人克勤克俭的成果,原是资本主义的最后的幻想,但这个幻想现在是破坏了。不仅利润是侵占他人劳动的结果,甚至资本——那是推动别人劳动和榨取别人劳动的手段——也是由别人的所有物构成。货币资本家把这种资本委托产业资本家去利用;并且也就为此,所以产业资本家要受货币资本家的剥削。

关于信用资本(Kreditkapital),还有几点要注意:

同一枚货币能几度充作贷放资本,我们已经说明,是完全依存于下述诸事:

(1)看它曾几度在买卖或支付上实现商品价值,曾几度移转资本,并曾几度实现所得。它曾几度当作实现的价值(资本的价值或所得的价值)却又分明依存于现实交易的范围和数量。

(2)看支付是怎样经济,信用制度是怎样发展,又是怎样有组织。

(3)最后,看信用是怎样互相联系,信用的活动是怎样迅速。有时,它在这里当作存款沉淀下来,立即会在他处当作贷款再放出去。

就令贷放资本存在的形态,是现实货币(金或银,这类商品的质料,是当作价值尺度用的)的形态,这个货币资本。也必定还有一大部分是虚拟的,像价值记号一样,只是对于价值的权证。如果货币是在资本循环内发生机能,它固然会暂时成为货币资本,但它不会转化为可贷放的货币资本,却只与生产资本的各种要素相交换,或为实现所得而当作流通手段放出,所以,对于它的所有者,它是不能转化为贷放资本的。如果它转化为贷放资本,以致同一货币反覆代表贷放资本,在这限度内,那很明白,它不过能在一点上面,是金属货币的资格存在;在其他一切点上面,它就不过是在资本请求权(Anspruch auf Kapital)的形态上。依照我们的前提,这种请求权的蓄积是由现实的蓄积,由商品资本价值等等的货币化发生的;但它虽由现实的蓄积发生,却和现实的蓄积不同;货币的贷放,虽会促成未来的蓄积(新的生产过程),但也和未来的蓄积不同。

一望而知,贷放资本是常常在货币的形态上[1],后来才在货币请求权的形态上,因为它原来依以存在的货币,现今是在现实的货币形态上,存在借者手中了。对于贷者,它已经转化为货币请求权,为所有权证。所以,同额现实的货币,可以代表极不等额的货币资本。单纯的货币(无论它是代表实现了的资本,还是代表实现了的所得),将由单纯的贷放行为,由货币化为存款的行为(如果我们是就信用制度发展时期的一般形态考察),而变为贷放资本。存款是存款人的货币资本。但若它闲在银行业者柜内,而不在所有者柜内。它在银行业者手里,就仍不过是可能的货币资本[2]。

物质的富增大,货币资本家阶级也会增大。第一,隐退资本家即食利者的人数和财富,将会增大;第二,信用制度的发展,将被促进,从而,银行业者,货币贷放业者,理财家(Finanziers)等等的人数,将会增大。——可用的货币资本发达。有息的证券,国债券,股票等等的量如上所说,也会发展。但同时,对可用的货币资本的需要也会增进,因为证券交易投机家(Jobbers)将在货币市场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如果证券的这一切买卖,都只是现实投资的表现,我们当然可以说,它们不能影响贷放资本的需要,因为当A出卖他的证券时,他所提去的货币,恰好与B为这种证券而投入的货币相等。然即使仍然存在的,只是证券,不是它原来代表的资本(至少不是当作货币资本的资本),它依然会依比例,引起这种货币资本的新的需要。但无论如何,原来归B支配现今归A支配的,总是货币资本。

《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4886号。“我说,贴现率是由市场上可以用在商业汇票(别种有价证券不包括在内)贴现上的资本量决定,照你的意思,有没有真正追究出决定贴现率的原因呢?”——(乍浦曼)答说:“没有;我以为,利息率会由一切容易兑现的有价证券,受到影响;把问题完全限制到汇票贴现上来,是错误的;因为,如果像不久以前那样,人们竟以整理公债(Konsols)或国库券为抵押,凭遥较商业利息率为高的利息,对于货币,发生大的需要,说商业界不会由此受到影响,当然是不合理的。它会由此受到极显著的影响。”——“第4890号。如果优良的通用的银行业者又情愿接受的有价证券是在市场上,而所有者又要凭此取得货币,那一定会影响商业汇票的。因为,如果一个人能用六厘的利息,得整理公债为抵押,而把货币贷放出去,他当然下愿为我,把货币投在商业汇票上,而仅得利息五厘;反之,如果我的货币能用六厘利息贷出去,谁也不能要求我用五厘半的利息,为他把汇票贴现。”——“第4892号。那些用2000镑,用5000镑,或用10000镑,当作固定的投资,而购买有价证券的人,我们不要说到;好像他们在货币市场上并没有重要的影响。你问我以整理公债为抵押的借款利息率时,我是说的这种人,这种人的营业达数十万镑,他们被称为证券交易投机人,他们应募巨额的公债,或在市场上购买巨额的公债;他们把这种证券保留着,等到售卖有钱可赚的时候;这种人必定会为这个目的,取去货币的。”

信用制度的发展,引起大的累积的货币市场,例如伦敦。这种货币市场,同时又就是这种证券交易的中心。银行业者大量把公众的货币资本,委归这个商人种族支配。这种赌博者的种族,就由此增大了。“货币在证券交易所内,通常比在任何地方更便宜”,这是英格兰银行当时的总裁对上院秘密委员会的供述(《商业凋敝》1848年,第219号该报告至1857年始行付印)。

在考察生息资本时,我们已经讲过,在其他各种情形不变时,多年间的平均利息,是取决于平均的利润率,不是取决于平均的企业利益率。企业利益不外是利润减利息的余额。

我们又讲过,商业利息——即商业界货币贷放者所计算的贴现利息和贷款利息——在产业循环的进行中,会遇到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利息率会提高到它的最低限以上,达到中位的平均水准(后来它还会突破这个水准);在这个阶段,这个变动是利润增进的结果。关于这点,我们以后还要研究的。

但在这里,我们还有两件事要注意:

第一,如果利息率长时期很高——在这里我们是说英吉利那样的国家的利息率,在那里,长期间的中位利息率是已经给予了,并且表现在长期贷款所支付的利息上,这种利息,我们可以把它叫着私人利息(Privatzins)——这就可以证明,在这期间内利润率也是很高,但不必就能证明,企业利益率也是很高。这种区别,对于主要只使用自有资本的资本家说,多少是可以除掉的;他们会实现高的利润率,因为他们会付自己以利息。只要有高的利润率,高的利息率就有在长期间内维持的可能。当然,在这里,我们是把真正金融紧逼的时期,除开不说的。但这个高的利润率,把高的利息率除去之后,它所余下的企业利益率,却可以是很低的。在利润率继续很高的时候,企业利益率可以收缩。这是因为,一经开始的营业,往往不得不继续进行。在这个阶段,单纯用信用资本(即他人所有的资本)经营业务的现象,会很普及;在若干场合,高的利润率,只能是投机的,预料的。在企业利益减小时,高的利息率仍可由高的利润率支付。有时,这种高的利息率,还不能由利润支付,而须在借入的他人所有的资本内,提出一部分来支付。在投机时期,就有一部分情形是这样;并且,这种情形,也能在一个期间内,继续发生。

第二,因利润率很高故货币资本的需要,从而利息率将会增进,是一种说法,因产业资本的需要增进,故利息率很高,是另外一种说法。这两种说法是并不相同的。

在恐慌时期,贷放资本的需要达到最高点,从而,利息率也达到最高点。而利润率及产业资本的需要,却几乎会消灭。在这个时期,每个人都是为要支付,为要清算已经缔结的债务,而借。反之,在恐慌后的恢复时期,人们申请贷放资本,却是为要购买,为要把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或商业资本。所以,要求者是产业资本家或商人。产业资本家是把它投在生产手段和劳动力上面的。

劳动力的需要的增加,就其自体说,决不会成为利息率增进的理由,因为利息率是由利润率决定的。高工资决不是高利润的理由,虽然就产业循环某特殊阶段说,它可以是高利润的结果。

在劳动榨取条件特别有利时,对劳动力的需要可因此增加起来,但劳动力需要的增进,从而可变资本需要的增进,就其自体说,并不能增进利润,却只能依比例把利润缩小。但可变资本的需要,是会随着增进的,从而,货币资本的需要也是会随着增进的。这个情形,会把利息率提高。在这场合,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将提高到平均程度之上,被雇的劳动者人数,将增加到平均程度之上;同时,利息率会提高,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对货币资本的需要将会增进。劳动力需要的增进,会使商品昂贵,提高商品的价格,但不会提高利润;大体说来,利润如要提高,正以这种商品比较便宜为条件。但它会在假设的情形下提高利息率,因为它会增进对货币资本的需要。如果货币资本家不再从事货币的贷放,却转为生产家,则劳动给付较贵的事实,不会提高他的利润,那还会依比例减少他的利润。事物的关系,也许会演变成利润提高的结果,但无论如何,那总不是劳动给付较高的结果。但劳动给付的提高,如果会增进对货币资本的需要,却是能把利息率提高的。如果状况在别的方面显得不利,工资由某种原因增进了,则工资的提高,更会使利润率下落,但因为它会增加货币资本的需要,故会依比例提高利息率。

把劳动除开不说,欧维斯坦所谓“对资本的需要”,实只是对商品的需要。对商品的需要,超过平均,或其供给不及平均时,是会把商品的价格提高的。如果产业资本家或商人从前用100镑可以买到的商品量,现今要用150镑才能买到,那他从前只须借入100镑的场合,现今就须借入150镑了,从而,在利息率为5%时,以前只要付5镑的场合,现今要付7 1/2镑了。他所支付的利息量将会增加,因为借入的资本量增加了。

欧维斯坦先生的全部尝试,不外是假定贷放资本的利害关系与产业资本的利害关系相一致,但他的银行法,却正想利用这两种利害关系的差别,来增进货币资本的利益。

在商品供给落在平均程度以下时,商品的需要也许不会比从前吸收更多的货币。为商品总价值而支付的金额,还是一样,也许会更小,不过这相等的金额,将只能获得较小量的使用价值。在这场合,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需要,将保持不变,利息率也不增进,虽然对商品的需要,与其供给相对而言,已经增加,从而商品价格也已经提高。利息率在贷放资本的总需要增加时,才会受影响;而在我们以上的前提下,贷放资本的总需要是没有增加的。

在谷物棉花等等歉收时,商品的供给可以落在平均程度以下。这时候,因为投机家预料它们的价格还会提高,而使它们价格提高的最直接的手段,便是把供给的一部分,暂时从市场撤去,所以贷放资本的需要是会增进的。他们把商品购进来,不把它卖出去;为实行这种支付起见,他们会凭商业汇票制度,来调取货币。在这场合,贷放资本的需要增进了,而人为地,使商品供给不得到市场去的尝试,又将使利息率提高。在这场合,较高的利息率,表现商品资本供给的人为的减少。

从相反的方面说,因商品供给增加,商品落在其平均价格之下的原故,对该商品的需要也是可以增进的。

在这场合,贷放资本的需要将依旧,甚至于减少,因为相等的金额已能获得较多的商品了。但在这里,也许会发生投机的商品库存,一部分为生产的目的,冀由此利用有利的时机,一部分则为等候未来价格的提升。所以,在这场合,贷放资本的需要也能增加,而增进的利息率也不外表示有资本投下,使生产资本的要素,形成一个过剩的库存准备。在这里,我们只考察因商品资本供求状态而受影响的贷放资本需要。我们曾经说明,再生产过程在产业循环各阶段上的变化莫定的状态,会影响贷放资本的供给。市场利息率由(贷放)资本的供给予需要决定,是一个很平常的命题,但欧维斯坦却狡猾地,把这个命题,和他自己的假定混淆了。依照他自己的假定,贷放资本就是资本一般;他就由此出发,要使高利贷业者变为唯一的资本家,使高利贷业者的资本变为唯一的资本。

在金融紧逼时期,对贷放资本的需要,不外是对支付手段的需要,那决不是充作购买手段的货币的需要。由此,利息率会提得很高,而无论现实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是过多还是过少。对支付手段的需要,在商人和生产家能提供优良担保品的限度内,不过是需要把这种担保品化为货币;但若情形不是这样,换言之,如果支付手段的垫支,不单是把货币形态给予他们,并且把他们所缺少的用来支付的等价物(不论其形态如何)给予他们,则对支付手段的需要,便是对货币资本的需要。流行学说两方面关于恐慌所抱的见解,就在这点现出他们的是处和不是处来了。说这里只缺少支付手段的人,或是只把有优良担保品的人放在心目中,或是相信银行有义务也有权力,应该由纸券,使一切破产的诈欺者,变为有支付能力的健全的资本家。说这里只缺少资本的人,或是拘泥于字眼(因为,在这时期,因供给过剩,生产过剩之故,原有大量不能化为货币的资本存在着),或是单就这种信用骑士(Kreditritter)——他们现在的处境,使他们不能再取得别人所有的资本来经营业务,现在他们要求银行不仅帮助他们支付那已经丧失的资本,并且帮助他们,使他们能够继续维持他们的诈欺——来说。

货币必须当作独立的价值形态,与商品相对立,换言之,交换价值必须在货币上面,采取独立的形态。那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但要做到这样,必须有一定的商品,变为一切其他商品价值所依以尺度的材料,那就是变为普遍的商品,变为一种出类拔萃的商品,而与一切其他的商品相对立。这个情形,必定会在两方面显示出来;而在资本主义发达,货币已经大大为信用行为和信用货币所代替的诸国,尤其是这样。这所谓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在信用收缩或完全停止的金融紧逼时期,货币将突然成为唯一的支付手段和真的价值存在,一切商品都绝对须与货币相对立。因此,商品会一般跌价,而虽转化为货币,乃至不能转化为货币,不能转化为商品的纯粹幻想的形态。第二方面是:信用货币,在它能依照额面价值额,绝对代表现实的货币时,方才是货币。在金流出时,它能否兑现,是有疑问的;那就是,它与现实的金的同一性,是有疑问的。因此发生了强制的限制,如提高利息率等等,以期确实保证兑现的条件。这种限制,在错误的立法——那以错误的货币学说为立足点,受货币经营业者(如欧维斯坦之流)的利害关系的驱策——下,可以推动到极端。但这个基础,和生产方法的基础一道给予了。信用货币的贬值(不是说单纯想象上的贬值)会把一切现行的关系破坏。商品的价值将被牺牲,以确保这种价值在货币上面的幻想的独立的存在。它只能在货币有保障的限度内,保障它的货币价值的资格。因此,为要保全一二百万货币,必致有许多百万的商品被牺牲掉。这在资本主义生产上是无可避免的,并且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美点之一。这个情形,不会在以前的各种生产方法上发生,因为在它们活动的狭隘的基础上,信用和信用货币尚未发展。在劳动的社会性质,表现为商品的货币存在(Gelddasein),表现为现实生产以外的一物时,独立在现实恐慌外,或把现实恐慌加强的货币恐慌,是无可避免的。从别方面说,则很明白,在银行信用不曾摇动的限度内,增加信用货币是只会把恐慌减轻,而收缩信用货币是只会把恐慌助长。一切现代产业的历史,都说明了,如果国内的生产已有组织,则在平衡暂时破坏时,我们将只在清算国际贸易的限度内,需有金属。国内市场现在已无需金属货币的话,可由所谓国民银行停止支付现金这一回事来证明。每遇有极端的情形,国民银行就会采取这个方法,把它看作是唯一的救策。

在两个人之间,说二者相互交易上有支付差额,是滑稽的。如果他们相互为债务人和债权人,那很明白,在他们的请求权不能互相抵消时,就当中的余额说,必然有一方面是债务人,一方面是债权人。但在国家之间,不是这样。一切经济学者都由如下的命题,承认在国家之间不是这样。这个命题是:虽然贸易差额结局会归于均衡,但支付差额终会对一个国家显为顺势或逆势。支付差额在这一点和贸易差额不同:即,它是在一个确定时间到期的贸易差额。在这里,恐慌的影响是:把支付差额和贸易差额间的差别,压缩到一个短期间来。而在受恐慌袭击,支付期限已经临到的国度内,又会展开各种状态,这各种状态,是已经伴有这种清算期间的收缩。在这各种状态中,第一要算到贵金属的输出。其次,要算到委托商品(Konsignierter Waren)的拍卖;为拍卖或为要在国内凭以取得货币垫支而起的商品输出;利息率的增进;信用的解除;有价证券的跌价:外国有价证券的拍卖;外国资本被吸引去购买这种已经跌价的有价证券;最后,是破产,一举把大量的请求权解决。在这场合,往往还会有一个时期,金属会向恐慌已经爆发的国家送出,因为在那里,汇票是靠不住的,而以贵金属支付,则最为安全。加之,对亚洲而言,一切资本主义国家,大都直接地或间接地,是亚洲的债务者。当这种种情形,以其全力,影响于别个当事国时,这其他国家也会因支付期限已到,而把金银输出;在这里,同样的各种现象,都会重演一遍的。

就商业信用而言,当作信用价格(Kreditpreise)与现金价格(Barpreise)之差的利息,只在汇票比普通通用期间更长的限度内,加入商品价格内。在其他场合,是不会加入商品价格内的。这一点可由如下的事实来说明:每一个人都是一只手接受信用,别只手给予信用〔就我的经验说,不是这样——F. E.〕。但若在这场合,考虑到这个形态上的贴现,我们又知道,这不是由商业信用,而是由货币市场规制的。

决定利息率的,是货币资本的需要与供给。如果货币资本的需要与供给,竟如欧维斯坦所主张,是与现实资本的需要与供给相一致,利息率就须视商品种类,而就同一商品说,又须视其所在阶段(原料,半制品,完成品)而有高有低了。在1844年英格兰银行的利息率,在4%(自一月至九月),2 1/2%,3%(自十一日至年终)之间变动。在1845年,利息率为2 1/2%,2 3/4%,3%(自一月至十月),在此后二月间,则在3%至5%之间变动。棉绒布织造用的棉花平均价格,在1844年为6 1/4便士,在1845年为4 7/8便士。在1844年3月,利物浦存棉计627,042包;在1845年3月3日,计773,800包。依照棉花价格较低这件事来推论,1845年的利息率必定较低,而在这个时期的最大部分,也确实是较低的。但若依照棉纱来推论,我们却须断言,利息率应该在1845年较高,因为棉纱的价格是相对地较高,利润是绝对地较高。纺绩业者,在1845年。用4便士,把每磅价值4便士的棉花纺成棉纱(40号上二等细纱),那就是纺绩业者出费8便士纺成的棉纱,在九月和十月间,可以每磅卖到10 1/2便士或11 1/2便士(参看下述威利的供述)。

这全部问题可以这样解决:

贷放资本的需要与供给,在一定的场合,才与资本一般的需要与供给相一致(不过,后面那一个名辞是不合理的;因为,就产业家和商人说,商品就是他的资本的一个形态,但他不是要求这样的资本,他不过不断要求这样的特殊商品,如谷物棉花之类,不断要把它当作商品来购买来支付代价,不问它在他的资本循环内,是演的什么角色)。那就是在这样的场合,在这场合,没有货币贷放业者,但贷放资本家有机械原料等等,他们像出租房屋一样,把这些东西租与或贷与那些自己也有这些东西一部分的产业资本家。在这情形下,贷放资本的供给,对产业资本家说,才与生产要素的供给相一致,对商人说,才与商品的供给相一致。但很明白,在这场合,利润在贷者和借者间的分割,将完全取决于借入资本与自有资本的比例。

照韦古林说来(《银行法报告》1857年),利息率是由“休闲资本的量”规定的(第252号);利息率“不过是寻找用途的休闲资本的量之指数”(第271号);后来,这种休闲资本被称为“浮动资本”(第485号);他所谓休闲资本,是指“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和国内的别的流通手段,如地方银行的银行券,及国内现存的铸币,……我在浮动资本内,还包括银行的准备金”(第502号503号);后来,现金条块也被包括在内(第503号)。所以,同一韦古林又说,“当我们”(英格兰银行)“实际握有休闲资本的最大部分时”,英格兰银行对于利息率。有很大的影响(第1198号);虽然依照欧维斯坦先生前面的供述,英格兰银行“在资本上面却是没有位置的”。韦古林还说:“照我的意见,贴现率是由国内休闲资本的量规定。休闲资本的量,是由英格兰银行的准备金(那在事实上是金属准备)代表。所以,如果金属贮藏额减少了,国内休闲资本的量也会减少,从而,残余的现有额的价值,即将提高”(第1258号)。约翰·穆勒在第2102号也说:“英格兰银行因要维持银行部(Banking Departmerst)的支付能力,不得不尽其全力,以充实银行部的准备金;当它发觉已有现金流出时,它为确保它的准备金起见,不得不把贴现的业务缩小,或把有价证券售出”。——单就银行部而言,准备金只是存款兑付的准备金。依照欧维斯坦的意见,银行部好像应单纯以银行业者的资格经营,无需顾及“自动的”银行券发行。但在金融现实发生紧逼的场合,英格兰银行却会在银行部的纯然由银行券构成的准备金之外,以极锐利的目光,注意于金属贮藏额,如果不要失败,它还必须如此注意。因为,金属贮藏越是消灭,银行券的准备金也会依比例越是消灭;对于这一点,没有谁还比欧维斯坦先生更明了。他曾这样聪明地,由他的1844年的银行法处理过这个问题。

* * *

[1]《银行法》1857年,银行业者托维尔斯(Twells)供述第4516号。“问:足下以银行业者的资格,是经营资本呢,还是经营货币呢?——答:我们是经营货币。”——第4517号。“问:存款是怎样付入贵银行的?——答:用货币付入的。”——第4518号。“又怎样付出呢?——答:也是用货币付出的。”——第4519号。“能说它是货币以外的什么东西么?——答:不能够的。”

欧维斯坦(参看第26章第459页及以下各处)在“资本”与“货币”之间,老是纠缠不清。在他看来,“货币价值”在利息由货币量决定的限度内,也是指利息;实则,在利息由生产资本的需要和它所提供的利润决定的限度内,“资本价值”才是利息。他说:“第4140号。资本这个名辞的使用,是极危险的。”——“第4148号。金由英格兰输出,便是国内货币量的减少;这个情形,当然会引起货币市场上的需要的增加。”(依照他的意思,当然不是在资本市场上引起增加的需要)。——“第4112号。货币越是由一国输出,国内现有的货币量便越是减少。国内现存货币量的减少,使这个货币的价值提高”(但这句话的意义,在他的学说上,原来是这样:与商品价值相比较,货币的当作货币的价值,会由通货的收缩而提高;所以,在这里,货币价值的提高=商品价值的下落。但在这时候当中,他又深信不疑,认流通货币量不决定价格,所以,照他看来,当作流通手段的货币的减少,会提高那当作生息资本的货币的价值和利息率)。“而尚存货币的已经提高的价值,却会继续制止货币的流出,使有必要量的货币流回来,再把平衡恢复。”——关于欧维斯坦的矛盾,以下我们还会讲到。

[2]在这里,混乱又发生了。因为得向银行业者请求支付的存款(那是一种请求支付的凭证),和银行业者,手里存着的货币,都是“货币”。银行业者托维尔斯在1857年的银行法委员会前,曾举示如下的例:“我用10000镑开始我的营业。在其中,我用5000镑购买商品,把它放在我的堆栈里。我把其余的5000镑,存入一个银行里,可以随时提出的。但我仍把10000镑全部,看作是我的资本,虽然其中的5000镑,是在存款或货币的形态上存在”(第4528号)。由此,一个好看的论争发生了“第4531号。足下已经在银行券的形态上,给予某人,是不是?——答:是的”——“第4532号。这样他不是有5000镑存款么?——答:是的。”——“第4533号。足下也有5000镑存款,是不是?——答:完全对的。”——“第4534号。他在货币形态上有5000镑,足下存也在货币形态上有5000镑,是不是?——答:是的。”——“第4535号:结局不外是货币么?——答:结局不外是这样的。”所以,混乱一部分是这样发生的:即,以5000镑存入银行的A,可以把这5000镑提出,并且像仍然是由自己保管一样,可以支配它。在这限度内,那对于他,是当作可能的货币。他每一次提取,都会依比例,破坏他的存款。如果他提出现实的货币,而他的货币却早已被贷出去,他所提出的,便不是他自己原来的货币不过是别人存入的货币。如果他是用一张银行支付的支票,来支付他对B所负的债务,而A的银行业者恰好也有一张支票,要由B的银行业者支付,这两位银行业者,就只要把支票交换一下,A存入的货币,就尽了两度的货币机能了。第一度,是在取得A的存款人的手里,第二度是在A自己手里。在这第二次的机能上。虽没有货币介在中间,但债务请求权已经对销了(即A对他的银行业者的债务请求权和这个银行业者对B的银行业者的债务请求权,互相对销)。在这里,存款是两次当作货币,那就是一次当作现实的货币,一次当作货币请求权。货币请求权,只能由债务请求权的对销,来代替货币。

第三十三章 信用制度下的流通手段

“流通速度的大调整机,是信用。为什么货币市场的尖锐的紧逼状态,通常会与充实的流通相结合,就这样得到说明了”(《通货学说评论》第65页)。这一句话,要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方面,一切节省流通手段的方法,都以信用为基础。但从第二方面说:我们且取一个500镑的银行券来说。A今天把它给于B,来兑付一张汇票;B在同日把它存到他的银行家那里去;这个银行家,再在同日,为贴现而支付给C; C把它支付给他的银行,这个银行再在垫支形态或别的形态上,把它给于汇兑经纪人。在这场合,银行券常常会在存款形态上再流回到某人手里,并且会在贷款形态上再移转到别人手里,这种速度,是把银行券在购买或支付上面的流通速度促进了。流通手段的节省在票据交换所(Clearing House)内,发达到最高点。这种票据交换所把已经到期的汇票交换;货币充作支付手段的机能,不过用来抵消支付的余额。但这种汇票的存在,是以工商业者相互给予的信用,为基础的。如果信用减少,这种汇票(尤其是长期汇票)的数目也会减少,这种清算方法的效力也会减少。这种经济——那就是使货币无须在交易上出现,那是全然以货币充作支付手段的机能为基础的,这种机能又以信用为基础——只能(除开使支付累积Konzentration dieser Zahlungen的技术不说)在两种方式上存在:由汇票或支票代表的相互的债务请求权,或者是在同一个银行业者手里,把债务请求权,由一个账户划到别一个账户而加以清算,或者是由不同诸银行业者相互清算[1]。八百万至一千万的汇票,累积在一个汇兑经纪人(例如奥维伦·古尔讷公司)手里这一回事,便是在当地扩大这种清算的主要手段之一。由于这种经济,流通手段的效力是提高了,因为清算账目所需要的流通手段量,已经可以减少了。但从另一方面说,当作流通手段(由这个原故,流通手段也节省了),而流通的货币的速度,却完全依存于买卖的流,而在各种支付依次以货币实行的限度内,也还要看这各种支付的连系性如何而定。但信用插进来了,并由此把流通的速度促进了。如果没有信用介在中间,货币是单纯当作流通手段,那么,它能通流五次(比方这样说),不过因为A(货币原来的所有者)向B买,B向C买,C向D买,D向E买,E向F买;并且,它还会在每个手里停留若干时间。在这情形下,必须有现实的买卖,它才由一个人手里移转到别一个人手里。但若B把那一个由A支付而受得的货币,存到他的银行业者那里去,这个银行业者在汇票贴现上支付给C,C向D购买,D又把它存到他的银行业者那里去,这个银行业者把它贷于E, E向F购买,这样,货币充作流通手段(购买手段)的速度,自然就由多次的信用活动所促进了。这所谓多次的信用活动是:B把这个货币存到他的银行业者那里去,这个银行业者为C贴现,D存款到他的银行业者那里,这个银行业者为E贴现;那就是四个信用活动。如果没有这种信用活动,这一枚货币决不能在一定时间内,依次实行五次购买的。没有现实买卖单因存款和贴现而发生的移转作用,在这里,是把现实买卖所引起的移转作用,加速了。

我们曾经指出,同一银行券可在不同诸银行业者那里,形成存款。同样,它也可以在同一银行业者那里,形成不同的诸种存款。A存在银行业者那里的银行券,会被该银行业者,用来为B的汇票贴现:B付于C, C把同一银行券,存到发出该银行券的银行业者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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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讨论单纯的货币流通时(第1卷第3章II),已经指证了,假设流通的速度和支付的经济为不变的,则现实流通的货币量定于商品,定于商品的价格和交易的总量。这个法则,也适用于银行券的流通。

英格兰银行券(自五镑券,十镑券,二十镑至一百镑券,以至二百镑至一千镑券),在公众手中的,每年平均有多少,概已记在下表中了,这各种银行券在总流通中所占的百分比率,也记在下表中了。那是以千为单位,后面的三位数字都舍弃了(表见《银法年》1858年第26页)。

虽然进出口货所指示的交易已经增加一倍以上,但自1844年至1857年,流通银行券的总额仍积极减少了。5镑10镑的小银行券,固如表所示,由1844年的9,263,000镑,增加到1857年的10,659,000镑;同时,金流通也有大增加。但高额银行券(由200镑至1000镑),却由1852年的5,856,000镑,减为1857年的3,241,000镑。所以,减少了2,500,000镑以上。这种情形,是这样解释的:“在1854年6月8日,伦敦各私人银行业者,允许各股份银行,参加票据交换所的设立,不久之后,最后交换制度又在英格兰银行设立了。每日结算的余额,都在英格兰银行内,由转账(由这个银行的账,转到那个银行的账内)的方法,来清算了。这个制度的采行,使高额银行券成为用不着的东西,因为这种高额银行券,以前是由各银行用来清算相互的账目的”(《银行法报告》1858年第5页)。

在大商业上,货币的使用,究竟曾缩小到怎样小的最低限度,可以参看第1卷第3章80页注②所列的表。这个表是莫里逊·第伦公司(伦敦市内一间最大的商店,在那里,小商人可以购到各式各样的商品全部),呈给银行法委员会的。

依照纽马奇(W. Newmarch)在银行法委员会前的供述(《银行法》1857年第1741号),那还有别的事情,可以使流通手段节省;那就是邮局,铁路,电报局,总之,改良了的交通机关;由此,现在的英国,已经可以用原来那样大的银行券流通,经营五倍乃至六倍的业务了。但他又主张,大体说,十镑以上的银行券所以会从流通排除出来,也就为了这个原故。在他看来,苏格兰和爱尔兰(在那里,一镑券也流通的)银行券流通所以会达到差不多31%的增进(第1747号),这就是一种自然的说明。不列颠联合王国银行券的总流通,包括一镑券在内,据说为39,000,000镑(第1749号)。金流通等于70,000,000镑(第1750号)。在苏格兰,银行券流通在1834年为3,120,000镑;在1844年为3,020,000镑:在1854年为4,050,000镑;(第1752号)。

单由这个事实,我们就已经明白,只要银行券可以随时兑换现金,发行银行券的银行,是无需增加流通银行券的数目的,〔在这里,我们且不说不兑现的纸币;不兑现的银行券,只能在银行券实际为国家信用所支持的限度内——例如在现在的俄罗斯——才成为一般的流通手段。在这场合,它须受不兑现国家纸币的法则支配,这种法则我们已经说明过了。见第1卷第3章Ⅱc:《铸币与价值记号》那一节——F. E.〕

流通银行券的数量,是以交易上的需要为准据的。每一张多余的银行券,都会立即回到发行者那方面去。因为在英格兰,只有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可以当作合法的支付手段而不加限制地流通,所以,在这里,我们可以把各地方银行的不甚重要又仅以地方为限的银行券流通,忽视过去。

1858年英格兰银行总裁聂夫君(Neave)曾在银行法委员会前供述:“第947号。你说,无论方略如何,公众手里的券额,总一样地大约是二千万镑么?——答:在平常时期,公众大约要使用二千万镑。每年,遇到一定的节季,那会增加一百万镑或一百五十万镑。当公众需要增加时,像我讲的那样,他们通常是能由英格兰银行把这个得到的”。——“第948号:你说,在恐慌时期,公众不许你把券额减少么;你愿把理由说出来么?——答:在恐慌时期,在来看,公众有十分的权力,可以得到银行券;当然,在银行负有债务的限度内,公众当然可以根据这种债务,从银行获得银行券。”——“第949号:这样看来,随时都大约需有二千万镑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了?——答:在公众手里,常有二千万镑;但也有变动。有时是一千八百五十万,有时是一千九百万,有时中二千万不等;但平均说,是在一千九百万至二千万之间”。

道麦斯·杜克(Thomas Tooke)关于商业凋敝,曾对上院委员供述(见《商业凋敝》1848—1857年第347页),“第3094号,英格兰银行无权扩大公众手里的券额;它只有权减少公众手里的券额,但这也只有出于极激烈的动作”。

三十年来在诺亭汉经营银行业务的莱特(J. C. Wright),曾详细说明,地方银行要超过公众需用的数量来增加银行券的流通额,是不可能的;嗣后,他关于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又说:(《商业凋敝》1848年——1857年)第2844号,“关于英格兰银行(的钞券发行),我不知有任何的限制,但过剩的通货都会转成存款,并由此采取一个不同的形态。”

苏格兰的情形,也是这样。在那里,差不多只有纸币流通,因为在那里,像在爱尔兰一样,一镑的银行券也准许流通,并且“苏格兰人都讨厌金子”。苏格兰一个银行的董事肯内德(Kennedy)曾说明,银行不能把它的银行券的流通缩紧。照他的意思,“如果国内的营业需有银行券或金来实行,在这个限度内,银行业者就须依照营业的需要,尽量供给流通手段——无论他们是要提取存款,还是用别的方法要求。……苏格兰诸银行能够限制它们的业务,但对于它们的银行券发行额,它们不能有任何的统制权。”(前书第3446号至3448号)。同样,苏格兰联合银行的董事安徒生(Anderson)也说:第3578号,“相互交换银行券(在苏格兰诸银行间相互交换)的制度,曾防止个个银行过度发行银行券的事情么?——答:不错的;但除了相互交换银行券”(在事实上,这个方法,对于这点,并没有什么关系,其目的,不过是使每个银行的银行券,可以在全苏格兰流通),“我们还有一个更有效的手段;这就是苏格兰盛行的一种习惯。这种习惯是,每个有相当货币的人,都会在银行开一个账户,一切不是马上要用的货币,会每日付到银行去,所以,每一营业日期结束时,一切的货币除了放在各人身边的,都是在银行里面”。

爱尔兰也是这样。爱尔兰银行总裁麦克东内尔(Mac-Donnel)和爱尔兰地方银行的董事穆雷(Murray)在上院委员会的供述,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银行券的流通,与英格兰银行的意志相独立,也与该行为保证银行券兑现而在窖内贮藏着的金额相独立。“1846年9月18日,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流通额为20,900,000镑,它的金属贮藏为16,273,000镑。1847年4月5日流通额为20,815,000镑,金属贮藏为10,246,000镑。所以,贵金属虽然输出了六百万镑,但流通额并未缩小。”(金尼尔J. G. Kinner著《恐慌与通货》伦敦1847年第5页)。但我们要知道,这个结论,要在今日英格兰的支配情形下,才适用的,并且在那里,也只因为没有任何立法,决定银行券发行额和金属贮藏额相互间的比例。

所以,只有营业的需要,会对于流通货币——银行券和金——发生影响。最先,我们且拿周期的变动来说。这种周期的变动,是每年之内反复的。就这一层说,那怕我们就把一般的营业状况丢开不说,我们也可以看到,二十年来,“在一定的月份内,流通额很高,在一定的月份内,流通额很低,而在一定的月份内,流通额是居于中位。”(纽马奇《银行法》1857年第1650号)。

比方在每年的八月,就有几百万镑(那大都是金),由英格兰银行流到国内流通中去,应付收获时期的各种费用;因为在这场合,主要是支付劳动工资,英格兰是很少用银行券来支付工资的。至年终,这种货币再流回到英格兰银行来。在苏格兰,那就几乎只用一镑银行券,不用苏维令(金币),所以,在苏格兰,在相当的时期内,银行券流通会膨胀三百万镑至四百万镑,那就是,每年膨胀二次,五月一次,十一月一次。但十四日后,归流就发生了,一个月之内,那几乎会全部流回(安徒生的供述,前揭报告1848年——1857年第3595号至3600号)。

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流通,也会因“债息”(即国债的利息)分四期支付的缘故,而在每一季,发生一次暂时的变动。先是银行券从流通中取出,然后再投在公众手里来:那立即就会流回去的。韦古林(《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38号)曾说,由这样发生的银行券流通的变动额,达二百五十万镑。反之,有名的奥维伦·古尔讷公司的乍浦曼却估计,由此引起的货币市场上的风潮,是更大得多。“如果为支付债息之故,你从流通内取去六百万镑至七百万镑当作赋税,在那个时候当中,必定是有人把这个数额支配着的”(《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5196号)。

更显著更有耐久性的,流通手段额的变动,是与产业循环各阶段相照应的。我们再听听该公司别一个股东,教友派信徒,森牟尔·古尔讷的供述,《商业凋敝》1848年——1857年第2645号:“1847年10月底,共有20,800,000镑银行券,在公众手里。在那时,要在货币市场上获得银行券,非常困难。这是由一种一般的恐惧发生的。那时候,因1844年银行法横加限制的缘故,大家都有一种忧虑,生怕不能取得银行券。现在(1848年3月)在公众手里的银行券额……为17,700,000镑,但这时候,没有任何商业上的恐惧,所以,比普通需用的数额,是超过了许多。在伦敦,家家银行,各个货币经营业者,都有多余的银行券,为自己不能使用。”——第2650号,“英格兰银行保留部分以外的银行券额,是通货实际状态的极不适当地指数,除非我们把商业界和信用的状况考虑进去。”——第2651号,“现今在公众手里的通货额已经有余的感觉,有一大部分,应归因于现在的异常停滞的状态。如果价格提高,营业活跃,17,700,000镑银行券,将使我们感到不足。”

〔在营业的状况真是这样时,那就是,垫借款项的归流,真会规则地发生,信用也不发生动摇时,流通的扩张和缩紧,完全是依照工商业者的需要而定的。因为在大商业上(至少在英格兰),无需考量金,而金的流通(除开季节性的变动不说),又可认为是长期间不变的量,所以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流通,正好是这种变动的充分正确的测量器。在恐慌以后的停滞期,流通是最小的,而在需要再行活跃时,对流通手段的需要也会加大。这种需要,是会跟着繁荣的增进,而增进的。而在过度推广营业和过度投机的时期,流通手段的量将达到最高点。——但恐慌突然袭来了,昨日还很丰足的银行券,立即在市场上消灭了;跟着,汇票的贴现业者,以有价证券为担保的垫借业者,商品的购买者,也不见了。英格兰银行被请求援助了,——但它的力量不久也枯竭了,1844年的银行法,使它在全世界亟需银行券的时候,在商品所有者不能把货物卖出,但仍要支付,并不惜受任何牺牲来获取银行券的时候,把它的银行券的流通缩小。上面曾经讲过的那位银行业者莱特曾说:“在警戒期中,一国所需用的通货,要倍于平时,因为流通手段将被银行业者以及别的人把住不肯放出来。”(《商业凋敝》1848年——1857年第2930号)。

恐慌一经爆发,成为问题的,只是支付手段。但这种支付手段的进来,是彼此互相依赖的,所以谁也不知道,别人能不能在到期日把款付进来;市场上已有的支付手段(即银行券)就发生逃窜的现象了。每一个人都想尽自己所能获得的量贮藏起来;所以,银行券就在人们最需要它的时候,从流通中消灭了。森牟尔·古尔讷(《商业凋敝》1848年——1857年第1116号)曾说,在这个恐慌期间,单是1847年10月一个月,被锁藏起来的银行券,达四百万镑至五百万镑。——F. E.〕

在这一点,古尔讷的同事,上面讲过的那位乍浦曼,1857年在银行法委员会的问答,有一种特殊的兴趣。我现在把这种问答的主要内容,摘要举在这里,虽然其中有若干点,要等到后来才研究。

乍浦曼先生的供述是这样的:

“第4963号。我毫不迟疑地说:如果货币市场,被放在任何一个资本家的支配下,(伦敦就有过这种情形的),而他竟在流通异常微弱时,引起异常的货币缺少和金融紧逼的现象,我决不认为是正当的。……这是可能的……也许会有若干资本家,在适合于他们的目的时,把一百万镑或二百万镑的流通券,从流通内取出来。”——“第955号。一个大投机家能够以整理公债卖得一百万镑或二百万镑,而把货币从市场取出。这一类的情形,最近就发生过的。那会引起一种极激烈的金融紧逼现象。”

第4967号。在这场合,银行券当然是不生产的。“但它既有一个大用处,所以没有关系。那个大用处是,它会抑下公债的价格,引起货币的紧逼现象,它正有力这样做的。”——举一个例:有一天,证券交易所内有大的货币需要;谁也不知道它的原因;有某君,向乍浦曼要求以七厘的利息,借五万镑。乍浦曼惊奇了,他放款的利息率是更低得多的;但他答应了。但不久这位先生回来,他愿以七厘半的利息,再借五万镑;嗣后,又以八厘的利息,再借十万镑,并要以八厘半的利息再借。这样,连乍浦曼也被吓倒了。后来才发觉,已有巨额的货币,突然从市场取去了。但乍浦曼说“我依照八厘的利息,把巨额的货币贷出了;我不敢再放;我不知道结果会是这样。”

我们决不要忘记,在公众手中的银行券,虽被认为常常在一千九百万至二千万之间,但这个银行券有一部分是现实流通着,别一部分则当作银行的准备休闲着,这两部分是不断地显著地变动着的。如果准备很大,则现实的流通很小,那从货币市场的观点看,便是流通充实(the circulation is full, money is plentiful);如果准备很小,现实的流通很充实,那从货币市场的观点看,便是流通稀薄(the circulation is low, money is scarce);那就是说,代表休闲贷放资本的部分很小。如果流通之现实的膨胀或收缩,是与产业循环的阶段无关,从而,公众所需用的数额依然不变,这种现实的膨胀或收缩,是只能由技术的理由发生的,例如赋税,或债息的支付期间。在赋税支付的场合,银行券和金由英格兰银行流出的数额,将超过普通的程度,并在事实上,不顾流通的需要,把流通收缩。反之,在债息支付的场合,则结果刚好相反。在第一场合,银行将被要求借款,以获得流通手段。在后一场合,私立银行的利息率将放低,因为它们的准备金,会暂时增加起来。这对于绝对的流通手段量,是没有影响的,那只会影响把这种流通手段投入流通的银行钱庄。在这种银行钱庄看来,把流通手段投入流通的过程,正好代表贷放资本的贷放;而贷放所获的利润,也就是归他们赚的。

在一个场合,不过发生流通手段的暂时的转置,英格兰银行即以低利息,在赋税每季支付和债息每季支付到期以前不久,实行短期的垫支,来使这种转置,归于平衡。这样发行的过剩的银行券,先把赋税支付所引起的空隙填满,跟着就会流回银行来,而在流回时,还把债息支付所引起的过剩的银行券,带回来。

在别一个场合,稀薄的或充实的流通,不外是同量流通手段,以不同的比例,分为能动的通货和存款(即贷借工具)。

从另一方面说,如果因金流入英格兰银行,以致凭此发行的银行券额增加了,这种银行券就会帮助该银行以外的贴现业务,并且会在借款付还时流回来,所以流通银行券的绝对量不过会暂时增加。

如果流通因营业扩大而极充实(这在价格相对低贱时,也是可能的),则利息率会因贷放资本的需要(这是利润增进新投资增加的结果)而相对提高。如果流通因营业收缩或信用很活动的原故而甚稀薄,则利息率即在价格高昂的时候,也可以很低(参看胡巴特Hubbard的论述)。

流通的绝对量,只在金融紧逼时期,对于利息率有决定的影响。在这场合,人们需要较充实的流通,不过表示人们需要有货币贮藏(姑且把货币流通速度的减小,和同一枚货币不断转化为贷放资本的速度的减小,除开不说)。这种需要,是由信用缺少发生的;例如在1847年,那时候银行法的停止,就不曾引起流通的扩大,仅足以使贮存着的银行券再被提出,而投在流通中。但在一定状况下,实际需有较多流通手段的情形,也是可能的;例如在1857年,在银行法停止后,流通就曾经有一个时期是实际扩大了。

在其他一切的场合,流通的绝对量,都无影响于利息率;第一,因为假设通流的经济与速度都不变,则流通的绝对量,是由商品价格,由交易数量(此二者大抵会互相把作用抵消),最后由信用状态而定(虽然它不会反过来决定信用的状态);第二,因为商品价格与利息,并无必要的关联。

在银行取缔法(1797年—1820年)实施的期间,通货过剩着,那时的利息率,比现金支付恢复以后的利息率,常常高出许多。后来银行券发行受到限制,汇兑行市日益趋涨时,它就迅速下降了。在1822年,1823年,1832年,一般的流通很稀薄,利息率也很低微。在1824年,1825年,1836年,流通很充实,利息率也提高。1830年夏,流通很充实,但利息率低落。自金矿发现以来,全欧洲的货币通流额扩大了,但利息率又提高。所以,利息率并不依存于通流货币的量。

流通手段的发行与资本的贷放,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在现实再生产过程上,最明白指示出来了。我们曾在第2卷第3篇讲过,生产的诸相异部分,是怎样互相交换的。例如可变资本,那在物质方面,是由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他们自己的生产物的一部分)构成。但那是在货币形态上,零星付给劳动者的。那必须由资本家垫支,这件事,极依存于信用制度的组织,那就是,资本家能不能在下一星期,用他前一星期付出的旧货币,来支付新的可变资本。社会总资本诸相异部分间的交换行为,例如消费资料与消费资料的生产手段之间的交换行为,也是这样。我们曾经讲过,它们流通所需要的货币,是由交换当事人一方或两方垫支的。这种货币会留在流通内,但在交换完成以后,再流回到垫支者手里,因为这种货币,是他在现实使用的产业资本之外,追加垫支下去的(参看第2卷第20章)。信用制度发展的结果,货币累积在银行手中了,所以至少在名义上,那是由银行垫支的。这种垫支,仅有关于流通内现有的货币。那是通货的垫支,不是它所流通的资本的垫支。

乍浦曼(《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5062号:有时候,公众手中的银行券,占一个极大的数额,但是弄不到手。”货币也在恐慌中。每一个人都当心不把它化为贷放资本,不把它作为贷放货币;每一个人都抓住它,想由此应付现实的支付需要。

“第5099号:农业区域的银行,都送它们的无用的剩余,到贵行,和伦敦的别的银行那里么?——答:是的。”——“第5100号:在别方面,兰克夏和约克夏的工厂区域,却为营业的目的,有汇票要贵行贴现,是不是?——答:是的。”——“第5101号:这样,一个区域的过剩货币,就被用来应付别个区域的需要了。是不是?——答:完全对的。”

乍浦曼说,银行以其剩余货币资本暂时购买整理公债和国库券的习惯,近来已经大大减少了;银行近来常常是把这种货币,当作通知借款(Geld at call可以每日随时要回的)贷放出去。他自己也觉得购买这种证券是极不合算的。他宁愿把它投在可靠的汇票上,这种汇票每日都有一部分到期,所以他能时时知道,他每日有多少现钱可以放在计算内。

甚至输出的增加,也在各国,尤其是在给予信用的国家,表现为国内货币市场上的追加的需要。但这种追加需要,要到金融紧逼时期,方才觉得。在输出增加的时候,制造业者通例会依据英国工业品委托销售单,对输出商人,发出长期的汇票。(第5126号)。“第5127号。不是常常发生相约时时把汇票更新的事情么?——乍浦曼答:这是一件他们保守秘密的事情;我们是不容许这种汇票的。……这种事情,确实会发生,但关于这个,我不能说什么。”(这位天真的乍浦曼)“第5129号:在输出大大增加(例如去年一年就计有二千万镑)时,那不会引起一种大的对资本的需要,来为代表这种输出的汇票贴现么?——答:当然是没有疑问的。”——“第5130号。”英格兰既然在对各外国的输出上,通例是给予信用,那它不需有相当的追加资本,来渡过中间经历的时间么?——答:英格兰曾给予一个异常大的信用;但它在原料上,也曾受取信用。美国对我们开的汇票,通常是60日期,有些国家还是90日期。在他方面,我们送商品到德国,也给予2月或3月的期限。

威尔逊问乍浦曼说(第5131号),以输入原料和殖民地商品为对象而向英格兰开出的汇票,不是在装运时开出么?不是和提单同时到么?乍浦曼也这样相信,但关于商人的业务,他不甚缕悉,他要我们去问专门家。——乍浦曼说,在向美国的输出业上,商品已在运送中象征化了(第5133号);这句梦话的意思是,英国输出商人,以商品为对象,向伦敦的一家美国大银行,出一张四个月期的汇票,该银行使从美国得到担保。

“第5136号:与远方诸国的营业,通例是由这种等商品卖出才把资本收回的商人经营么?——答:有一些商家,他们有大财产,可以无需凭商品取得垫支,而把自己的资本投下。但这种商品,通例会由一个知名的商号承兑(Akgepte)转化为垫支。”——“第5137号。此等商号,设在伦敦利物浦等处。”——“第5138号。不论制造业者是投下自有的货币,还是由伦敦或利物浦某商号垫支这种货币,当中一点差别都没有;那总归是一个英吉利的垫支。是不是?——答:完全对的。制造业者不过在少数场合会这样做”(但在1847年,却几乎全部是这样)。“例如,工业品的商人,在孟彻斯德购买商品,由伦敦一个可靠的商家运送;当伦敦该商家确实依照合同把这批货物包装好时,他就会以这批送往印度,中国或他处的货物为对象,向该伦敦商家,开一张六个月期的汇票;然后银行界加入,替他把这张汇票贴现;所以,他的商品代价虽然还要经过一个时期,才会付进来,但他已由汇票的贴现,把货币拿进来了”。——“第5139号。但在他有货币的场合,银行业者也会先垫支给他么?——答:银行业者有了这个汇票了;银行业者已经购买这个汇票了;他就是在这个形态上,就是在商业汇票的贴现上,运用他的资本”。〔所以,乍浦曼不把汇票贴现视为垫支,却把它视为商品购买。——F. E.〕——“第5140号。在伦敦的货币市场上,那常常是请求权的一部分么?——答:毫无疑问是的;那还是货币市场和英格兰银行的主要业务。英格兰银行和我们一样高兴为这种汇票贴现,因为它知道,那是一个很好的投资”。——“第5141号。这样,当输出业发达时,货币市场上的需要会同样增进了,是不是?——答:国家愈繁荣,我们”(乍浦曼)“也会分到实惠的”——“第5142号。所以,如果各种投资范围突然扩大了,自然的结果,就是利息率的增进,是不是?——答:那是一点没有疑问的”。

第5143号。乍浦曼:“不甚了解,在输出额如此巨大时,也要使用这么多的金”。

在第5144号,这位可尊敬的威尔逊又问:“不是我们在输出上给予的信用,比我们在输入上受得的信用更大么?——答:在我,这一点是不无怀疑的。如有人对于他的输往印度的孟彻斯德商品,要获得承兑,你的承兑期限是不能在十个月以下的。不错的,我们必须在印度支付我们以前,先支付美国棉花的代价;但其影响将会如何,那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第5145号。如果像去年一样,我们竟在制造品的输出上,增加到二千万镑,我们是不是要在这以前,大大增加原料的输入”(所以,过度输出会与过度输入相一致,过度生产会与过度商业相一致),“才能生产大量的商品呢?——答:没有疑问的”。“第5146号。我们必致有一个极大的差额要支付;那就是,在这期间,差额必对于我们不利,但结果我们对美国的汇兑行市必于我们有利,我们将有一个长期间,有巨额的贵金属从美国输入”。

第5148号。威尔逊又问这位高利贷大王乍浦曼说,他的高利息能不能看作是大繁荣和高利润率的记号。乍浦曼对于这位谄谀家的素朴,显然吃了一惊,他当然同意这种说法,但却很正直地,加上了一句:“有些人,他们没有别的法子可想;他们有债务要偿付,他们必须偿付,不问那有利润没有利润可图;不过,如果它(高的利息率)持久下去,它就会指示繁荣的”。他们两个都忘记了,高的利息率,也可以像1857年一样,指示这些跳动的信用骑士,是在使国家感到不安;这种信用骑士能支付高的利息,(因为他们是从别人的钱袋掏出钱来支付,他们也就是这样在利息率的决定上参加进来的),并在其间,凭预料的利润,度着奢侈的生活。而高利息率也就是这样给工厂主等等以实际上极有利润的营业的。因有这种垫支制度,资本的归流,是完全成为幻想的了。所以,这也可以说明,如次的各种叙述。这各种叙述,就英格兰银行说,是用不着再加说明的,因为在利息率高的时候,它会比旁人贴现得更少。

“第5156号”:乍浦曼说:“我很可以说,我们的贴现额,现在是在它的最高限度。因为,在这时候,我们有一个这样长的时期,保持着高的利息率”(这是乍浦曼在1857年7月21日说的话,离开崩溃的发生,不过几个月)。“第5157号在1852年”(那时利息很低),“贴现额是更小得多的”。因为在事实上,那时候的营业,还是更健全得多。

“第5159号。如果市场上竟发生货币过充的现象,……银行贴现率很低,汇票也就会减少的。……在1852年,我们是在一个完全不同的阶段上。输出和输入,与今日比,都无可观”。“第5161号。在这种高的贴现率下,我们的贴现业务,是和1854年一样大”(在那时,利息为五厘至五厘半)。

乍浦曼曾在他的供述内说明这一批人在事实上是怎样把公众的货币,当作是他们的所有物,并相信他们应有权利,可以把他们所贴现的汇票,随时换为现钱。而最有趣味的,也就是他的供述的这一部分。问与答是极其素朴的。他以为,立法应使这些大商号所承兑的汇票可以随时兑现;那就是英格兰银行在一切情形下,皆应不露难色,继续为这些汇兑经纪人贴现。但在1857年,却有三个这样的汇兑经纪人,负着大约八百万镑的债务,失败了。与这种债务相对而言,他们所有的资本,简直是渺小得不能言状。——“第5177号。你是说,照你的意思,它们”(即巴林或洛易特士承兑的汇票)“应成为可以强制兑现的,像现在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可以强制兑换现金一样么?——答:我的意思是,如果它不能贴现,那真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假设有人因持有斯密·培恩公司或琼斯·洛易公司承兑的汇票不能贴现,而致于不能支付,那当然是一件极异常的事”。——“第5178号。巴林承兑的汇票,是不是一个到期必须支付一定额货币的债务?——答:完全是的;但巴林公司承兑这种债务,自然也像别的承兑这种债务的商人一样,绝不梦想到,它将来必须支付现金;它以为,它只要在票据交换所内支付”。——“第5180号。那么,你的意思是,必须建立一种机关,使公众在汇票到期以前,因有人贴现,可以得到货币。是不是?——答:不是的;从承兑人的立场说,不是这样的。但若你是说,我们不应该有将商业汇票贴现的可能,那我们就要求把这全部情形改变”。——“第5182号:然则,你相信,它(商业汇票)必须能兑换货币,像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必须能兑现金一样么?——答:在一定情形下,一点也不错”。——“第5184号:然则,你相信,通货制度应这样调整,使无疑问健全的商业汇票可以随时兑换货币,像一个银行券一样么?——答:我是这样想”——“第5185号。你不是说,英格兰银行或别的人,都应由法律规定,有把汇票兑现的义务么?——答:我曾讲过,如我们有管理通货的法律,我们就应采取相当的步骤,使国内的商业汇票,不致有不能兑现的事情发生,如果这种汇票毫无疑问是健全的,合法的”。——这就是与银行券兑现性相对比的商业汇票兑现性。

“第5190号:国内的货币经营业者,在事实上,只是代表公众”。——乍浦曼后来在戴维生案陪审庭上,就是这样陈述的。参看“大都市诈欺”。

“第5199号:在每季”(公债的利息是每季支付一次的)“我们是绝对要利用英格兰银行的。如阁下为预料公债利息行将支付,而从流通中,取出六百万镑或七百万镑国家收入来,那必须有人,在这个期间内,已经把这个金额支配着”——(在这场合,我们是论货币的供给,不是论资本或贷放资本的供给)。

“第5196号。每一个熟习商业界情形的人,必定知道,如果我们处在这样的情境中,以致国库券不能售卖掉,东印度公司的债券全然没有用处,最好的商业汇票也没有人贴现,则在下面这种人中间,必定会流行一种大恐怖。这种人的业务,使他每次单纯的要求便须立即支付国内通用的流通手段。而一切银行业者,就都是处在这情形下面的。这样的结果,是每一个银行业者,都须有加倍的准备。试问,如果每一个地方银行业者(其数约为500)都嘱咐它的伦敦来往商家,须汇解5000镑银行券来,那将会在全国发生怎样大的影响。当然,一个这样小的数额,是不能算作平均数的,但我们就把一个这样小的数额当作平均数来计算,我们也将有二百五十万镑,被从流通中提出。它们要怎样补充呢?”

从另一方面说,任凭有怎样高的利息,有货币的资本家个人等等,也不愿把货币送出的,因为拿乍浦曼的口气说来,他们将会说:“第5195号。如果我们需要货币时,不一定能把货币收回,我们就情愿不借,情愿不要利息了”。

“第5173号。我们的制度是这样:我们有三万万镑债务,那可以随时要求用国内通用的铸币来支付;这种铸币,就令悉数拿来用在这个目的上,那是等于二千三百万镑左右;这种情形,不会随时使我们陷在痉挛状态中么?在恐慌期中,就是这样突然由信用制度转变为货币制度的”。

如果把恐慌时期国内的恐慌除开不说,我们说到货币量,也只只就金属说的,只就世界货币说的。但这种金属,正是乍浦曼所排开的;他所说的,是二千三百万银行券。

这位乍浦曼又说:“第5218号。货币市场发生扰乱(1847年4月和10月)的本来原因,毫无疑问,是所需的货币量。在输入异常大的年度,为要调节汇兑行市起见,必须有多量的货币才行。”

第一,世界市场货币(Weltmarktsgeld)的贮藏,在那时候,已经减至最低限度。第二,它是信用货币(即银行券)兑现的保障。它把两种完全不同的机能集合在它一身。但这两种机能,都是由货币的性质引起的;因为现实的货币常常是世界市场货币,信用货币常常是以世界市场货币为基础。

在1847年,设不停止1844年的银行法,“票据交换所的业务必然是无法进行的”(第5221号)。

不过,乍浦曼也曾预觉到有一次恐慌快要来到,他曾说:“第5236号。货币市场由此会发生若干种的情形(现在离开这种情形并不顶远),在这种情形下,货币是极困难的,人们都须乞助于银行”。

“第5239号。我们在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一(1847年10月19日,20日,22日)由银行取出了这样大的数额,所以,假使我们能够在星期二把汇票收回来,我们就太满意了;恐慌一过去,货币就会立即流回来的”。——但10月23日星期二,银行法就停止了,恐慌就爆发了。

乍浦曼相信(第5274号),同时在伦敦流通的汇票,有一万万镑至一万二千万镑。在各地方流通的地方汇票,尚未包括在内。

“第5287号:在1856年10月,公众手中的银行券额,增至21,155,000镑,但要获得货币,依然非常困难。公众虽已有这许多货币在他们手里,但我们仍不能染指进去”——这是金融紧缩所引起的恐惧之结果。东方银行就曾有一个时候(1856年3月)曾在这种恐惧中。

第5290号至5292号。恐慌一过去,“一切曾由利息赚到利润的银行业者,又立即开始使用他们的货币了”。

第5302号。乍浦曼说明银行准备金减少时的不安情形,不把它归因于存款方面的恐惧心,却把它归因于这种事情:即,一切要突然支付大金额的人,都非常明白,在金融市场的紧逼时期,他们能够依赖银行,作为最后的求助机关。“假使银行已经只有极小的准备金,它当然不会欢迎我们;那是刚好相反的”。

在这里,我们且看一看,当作一个实在的量,准备金是怎样消灭的。银行业者为他们的当前的营业,常须保存一最小限量的准备金,那或是存在他们自己身边,或是存在英格兰银行。汇兑经纪人,则保存“国内的休闲的银行货币”,没有任何准备金。英格兰银行为要应付它的存款负债,只有动用银行业者和其他各式人的准备金,以及若干公家存款等等,但它动用的程度,是不能超过一定限度的,比方说,无论如何,不能使这种准备降到二百万镑以下。所以,除了这二百万镑纸券,就成为全部诈欺了,这在金融紧逼时期(那也会把准备金减少,因为流进来兑取金属的银行券,必须取消掉的),除开金属贮藏,就绝对没有别的准备了,从而,因金流出而起的金属准备减少,又会把恐慌加甚。

“第5306号。设无任何货币可用来结清票据交换所的差额,我不知道,除会合在一起,用第一等汇票(即由国库,由斯密·巴恩公司等等兑付的汇票)支付之外,我们还能做别的什么事”。——“第5307号:所以,如果政府不把流通手段供给你们,你们就要自己创立一种流通手段,是不是?——答:我们那里能做这个呢?公众走进来,从我们手里取去流通手段;流通手段是没有了”。——“第5308号。所以,你在伦敦要作的,不外就是孟彻斯德人们每日做着的,是不是?——答:是的”。

乍浦曼对于凯雷(Cayley,他是伯明翰人,属于亚提乌德Attwood学派)关于欧维斯坦资本观所发的疑问,曾有一个绝妙的答复:第5315号:在这个委员会前,会有人陈述,在金融紧逼时期,如1847年,人们不是需要货币,只是需要资本。你对于这个陈述,有什么意见呢?——答:我不懂你的话的意思;我们只经营货币;我不懂你的意思”。——“第5316号:你如果是用它”(商业资本)“指示一个人在他营业上自己所有的货币量,你如果把这称作资本,我就告诉你,那通例只是他营业上所用的货币的极小部分。他营业上所用的货币,是以信用为媒介,由公众给予他的”。——那就是以乍浦曼为媒介。

“第5339号。我们停止付现,是因为财富缺乏么?——答:决不是的;……我们并不缺乏财富;但我们处在一种极不自然的制度下,当我们异常需要流通手段时,我们的处境却使我们不能获得流通手段。我们应当让全国的商工业因此停顿么?我们应当把一切营业的路都闭塞么?”——“第5338号:如果有人问,应当维持的,究竟是现金支付还是国内产业,我知道,在二者中,我们应当放弃何者。”

关于贮藏银行券,“蓄意要使金融更加紧逼,并从中取利”一事(第5358号),他说,这是极容易做到的。只要有三个大银行就可以做到。“第5383号:像你这样熟习伦敦各大商家情形的人,也不知道,资本家曾利用恐慌,以别人的破产为条件,以别人为牺牲,而获得奇重的利润么?——答:这是不能有疑问的。”虽然乍浦曼君结局曾由“牺牲他人赚得非常利润”的尝试,招致商业上的失败,但在这点,我们仍可以相信乍浦曼君。因为当他的同事古尔讷说,营业上每一次变动,都于那些通晓这种变故的人有利益时,乍浦曼却说:“社会一部分人不知道别一部分人:譬如,向大陆输出制造品或从大陆输入原料的工厂主,就不知道做生金生意的人的事”(第5046号)。也就因此,所以有一天,古尔讷和乍浦曼,也不“通晓变故”,以致凄惨地破产了。

我们以前已经讲过,银行券的发行不是在一切场合都指示资本的垫支。杜克在《商业凋敝》上院委员会(第1848年)前的供述(见下),不过证明,资本的垫支,即在银行发行新券的场合,也不能无条件地,指示流通银行券的量的增加。

“第3099号:你相信,英格兰银行要显著扩大它的垫支,不增加银行券的发行额,也可做到么?——答:那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而最显著的一个例,是1835年,在那时,英格兰银行曾由西印度的存款和东印度公司的借款,来增加它对于公众的垫支;而在那时候,公众手里的银行券额,在事实上是还减少了一点。……1846年发生了有点相像的情形。在那时,存往银行的铁路存款,都付进了;有价证券”(由贴现或存款)“增至大约三千万镑;但公众手里的银行券额,并没有受到怎样显著的影响”。

但在银行券之外,批发大商业尚有第二种对它更重要得多的流通手段,即,汇票。乍浦曼君曾告诉我们,对于一个规则进行的营业,这是怎样重要的。所以,好的汇票,应该随时随地可以用来支付。“如果好的汇票也没有用,啊呀,还有什么好用呢”!

现在我们要考察,这两种流通手段,是怎样互相关系的。

关于这点,居尔巴特曾说:“银行券流通额的限制,通例会把汇票流通额增加。汇票计有两种——商业汇票(Handelswechsel)和银行汇票(Bankierwechsel)——……如果货币稀少,货币贷放业者就会说:你向我开汇票呀,我会承兑的”。“但地方银行业者为顾客把汇票贴现时,他并不是给他现金,乃是给他一张21日期在他的伦敦代理处兑付的汇票。这种汇票,是当作流通手段用的”(居尔巴特《金融紧逼的原因的研究》第31页)。

纽马奇也曾确证这一点,不过他的话稍微有一点变更。他在《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1426号,说:“在流通汇票额的变动和流通银行券额的变动之间,没有什么关联。……唯一的或者说一律的结果是……在货币市场发生紧逼现象像贴现率提高那样的时候,汇票流通的范围将会显著增加,而在相反的时候,结果也相反”。

不过,在这个时期发出的汇票,决不单是居尔巴特所说的短期的银行汇票。反之,那有一大部分是融通汇票(Akkommodationswechsel),它们不代表任何现实的营业,或仅代表单纯以开发汇票为目的的营业。对于这二者,我们已经提示了充分的例解。所以,《经济学界》杂志(威尔逊)关于这种汇票(与银行券比较而言)的确实性,曾说:“凭票即付的银行券,决不致因为过剩而停滞下来,因为过剩额常常回到银行去兑换,但二个月期的汇票却可以发得过多,因为在它们到期以前,没有任何手段可以统制它们的发行,而等它们到期的时期,它们又也许已经由别的汇票替补了。所以,一个国家,如承认到期付现的汇票流通为确实可靠,而对于凭票付现的纸币的流通反表示危惧,那在我们看,真是一件不可解的事”(《经济学界》1847年5月22日第575页)。

所以,流通汇票的量,像银行券的量一样,是完全由交易的需要决定的;在平常时候,在联合王国境内,在十九世纪的五十年代,曾有三千九百万镑的银行券和大约三万万镑的汇票流通着。在这三万万镑汇票中,有一万万镑至一万二千万镑是对伦敦一处发出的。汇票流通的范围,对于银行券流通的范围,没有任何影响;并且,它也只在货币紧逼的时候,才受影响于银行券流通的范围。在那时,汇票的量将会增加,它的质将恶化。最后,在恐慌时期,汇票流通会完全停顿;任何人都不能使用支付凭证,因为每一个人都只要现金支付;只有银行券(至少在今日的英格兰)还保留流通的能力,因为国家会以其全部财富,作英格兰银行的后盾。

*    *    *

我们曾经讲过,就连乍浦曼君——自己在1857年也是货币市场上一位大好老——也深深叹息,在伦敦有少数大货币资本家,他们势力之强,足在一定的时候,使整个货币市场陷于混乱,并由此残酷吸收小货币经营业者的血。那就是,有若干这样大的鲛鱼,他们能使金融紧逼的情形,越加尖锐化,因为他们会把一二百万镑整理公债抛售,而由市场取去等额的银行券,(同时即是取去等额的可以利用的贷放资本)。要由同一手法,使金融紧逼(Klemme)变为金融恐慌(Panik)也只要有三家大银行联合起来干,就行了。

在伦敦最大的资本势力,自然是英格兰银行。但它是一个半国家机关,它的地位,使它不能过于野蛮地,使用它的支配力。但它也知道什么手段什么方法最能赚钱;自1844年银行法实施以来,是更加如此。

英格兰银行有资本14,553,000镑,还保有大约有三百万“公债”(Rest)——即未分配的利润——还保有政府税收等等的全部货币,这种税收是必须存在英格兰银行,到需要的时候才提出的。此外,还有其他的存款货币,(在平常时候,大约有三千万镑),以及无保证的银行券,所以我们觉得纽马奇的估计,还算适合。他曾在《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1889号说:“我相信,继续在(伦敦)货币市场上使用的基金,大约有一万二千万镑,而在这一万二千万镑中,英格兰银行支配着一个极大的部分,大约占15%—20%。”

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有一部分是没有金属贮藏在柜内作保证的。就这一部分说,它是创造了价值记号,那不仅是流通手段,且还依照这种无保证银行券的额面数额,成为它的追加的——虚拟的——资本。这种追加资本会给它以追加的利润。——《银行法报告》1857年,威尔逊曾问纽马奇(第1563号)说:“银行本行的银行券流通,(即平均保留在公众手中的数额),是该行的有效资本的追加,是不是?——答:确实的。”第1564号。“然则,银行由这个流通得到的利润,是由信用得到的,不是由它实有的资本得到的了。——答:确实的。”

发行银行券的私立银行,当然也是这样。纽马奇在第1866号至第1868号的答话,曾认它们所发行的银行券有2/3(其余1/3,才必须有金属准备),是“等额资本的创造”,因为就这2/3说,是无须有硬币(Hartgeld)作准备的。虽说银行业者的利润,不会因此,便较别的资本家的利润大,但在事实上,他们会由这种国民的硬币节省,获得利润。把国民的节省化为私人的利润这件事,也不能冲击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者,因为在一切情形下,利润都是国民劳动的占有,想想看,还有什么比1797年至1817年的英格兰银行,更显得发狂么?它的银行券因有国家的扶持,才有信用;它能把这种银行券由纸化为货币而贷于国家,也是国家给它的权力,但它却反过来,因有这种权力,便要在国债利息的形态上,由国家,从而由大众,吸取一种报酬。

银行还有别的创造资本的手段。照这位纽马奇说来,诸地方银行如上所述,通例会把它们的剩余基金(即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送到伦敦的汇兑经纪人那里去,这种经纪人便把已经贴现的汇票送回它们。银行就用这种汇票,来为他们的顾客服务;因为依照惯例,凡由本地顾客接受的汇票,是不再发出去的,要这样,这个顾客的营业活动,才不致在邻近地带宣扬出去。但他们不仅用这种由伦敦接受的汇票,给那些对伦敦直接负有支付义务的顾客,(除非顾客情愿要银行直接开出的伦敦汇票),并且还用这种由伦敦接受的汇票,来清算当地的收付,因为银行业者的汇划,可以保证这种汇票在当地的信用。例如在兰克夏地方银行本行的银行券全部和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大部分,就是这样从流通挤出的。(《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1568号至1574号)。

所以,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银行创造信用和资本的方法,(1)是发行本行的银行券;(2)是发出21日期在伦敦兑付的支付凭证,但在凭证发出时,他们立即把汇款凭现金收进了;(3)是发出已经贴现的汇票,那大体说来,那是因为有银行背书,所以至少在该地,有信用能力。

英格兰银行的权力,会在它对于市场利息率的支配上,表示出来。在营业进行保持常态时,英格兰银行不能由提高贴现率,以防止贵金属贮藏之适度的流出[2],因为支付手段的需要,已经可以由私人银行,股份银行,汇兑经纪人那里满足了。在过去三十年间,这些人曾经大大获得资本权力。在这场合,英格兰银行必须使用别的手段。但在紧急时期,却像银行业者格林(Glyn)——格林·密尔士·古利公司的股东——在商业凋敝委员会1848年至1857年的报告上所供述那样:“第1709号:在国内金融非常紧逼的时期,英格兰银行也会支配利息率。”——“第1710号:在金融异常紧逼的时期,……私人银行或经纪人的贴现业务,会比较收缩,这种业务会落到英格兰银行身上来,因此,它就有权力规定市场利息率了。”

当然,英格兰银行既然是一个由国家保护而又赋有国家特权的公的机关,自不应当像私人营业那样毫无顾忌地使由它的权力。因此,胡巴德也在银行委员会(《银行法报告》1857年)前说:“第2844号,问:在贴现率最高的时候,英格兰银行就以最廉的代价为人服务,而在贴现率最低的时候,那就是经纪人以最廉的代价为人服务,是不是呢?答:情形常常是这样的;因为英格兰银行决不能像它的竞争者那样把贴现率放低,也不能和它的竞争者把贴现率提到那样高”。

但英格兰银行就在金融紧逼时,如俗语所说,再把螺旋扭紧(那就是使已经高在平均以上的利息率再提高),也是营业生活上一件严重的事体。“英格兰银行再把螺旋扭紧时,一切为外国输出而起的购买,都会停止。……输出业者会等候价格落到最低点以后再买,是决不会在这以前购买的。这最低点达到时,汇兑行市会再行稳定——而在情形下落到这最低点以前,金就会停止输出。输出品的购买,或能把送往外国的金一部分带回来,但它回来得太迟了,不足以防止金的流出。”(居尔巴特《货币市场紧逼的原因的研究》伦敦1840年第35页)。由“外汇行市管理流通手段的方法,还有一个影响是,在金融紧逼时期,它会引起异常的利息率。”(前书第40页)。“汇兑行市恢复所需要的一切费用,都落在国内的生产的产业上,而在这个过程的进行中,英格兰银行的利润,将由此积极增进,因为它可以用一个较小的贵金属额,来继续它的业务。”(前书第52页)。

但是,教友古尔讷却说:“利息率上的大变动,对于银行业者和货币经营业者是有利益的——一切营业上的变动,对于知道这种变故的人,都是有利益的。”所以,虽然古尔讷一点不肯饶让地,利用营业上的种种苦境,而英格兰银行却不许同业自由地做,但英格兰银行仍然取得了很好的利润——而这班董事先生们(他们对于营业一般的情形,特别有认识的机会)所私下赚到的利润,是更无需乎说的。按照1817年上院委员会关于恢复现金支付所得的报告,英格兰银行由1797年到1817年全期所获得的利润如下:

那是11,642,400镑资本在19年间赚到的利润总额。(哈特加斯特尔Hardcastle著《银行与银行业者》第2版伦敦1843年第120页)。爱尔兰银行也是在1797年停止现金支付的。如果我们依照相同的原则,估计爱尔兰银行的总利润,我们将得到如下的结果:

那就是资本三百万镑所赚到的总利润。(前书第363页364页)。

还说集中!以所谓国民银行及其周围的大货币贷放业者高利贷业者为中点的信用制度,就是一个异常的集中;它把一种构想的权力,给于这个寄生阶级,他们不仅可以周期地在十个产业资本家中杀掉一个,并且依一种极危险的方法,干涉现实的生产。他们这个寄生集团,对于生产是什么也不知道的,也和生产没有一点关系。而1844年和1845年的法规,却证明这班强盗的权力是在增加。理财家(Finanziers)和证券投机家(Stock-job-bers)都包括在这个强盗班里面的。

设还有人猜想,这班尊贵的强盗,单是为生产的利益,为被榨取者的利益,而榨取国民的和国际的生产,那他顶好再读一读下面这个谈片,那称颂着银行业者的高贵的道德的尊严。——“银行是宗教的道德的制度。有许多青年商人就因为恐怕银行家以警戒的不赞成的眼相看待,所以不敢走到胡闹的社会去,不敢交结胡闹的朋友!他们都想在银行家面前表示自己是怎样诚实,是怎样可靠!银行家摇一摇头,要比朋友尽许多忠告,更能发生效力。他们顶怕银行家怀疑他们在扯谎,在做不诚实的事,因为怀疑的结果,会使他们的银行通融受限制,甚至于取消!银行家的忠告,要比牧师的忠告,更有力得多。”(贝尔G. M. Bell苏格兰银行董事,著《股份银行业的哲学》伦敦1840年第46页47页)。

* * *

[1]一张银行券留在流通中的平均日数:

(此表系英格兰银行出纳股马谢尔所制,见《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2篇附录第300页——301页)。

[2]在伦敦联合银行的股东大会(1894年1月17日)内,主席里采(Ritchie)君曾提到,英格兰银行在1893年曾把贴现率由七月2 1/2%提高为八月3%至4%,因为它在四周间损失了金四百五十万镑,所以更把贴现率提至5%;因此金流回来了,银行率遂在九月降为4%,在十月降为3%。但这种银行率(Bankrate)是市场上不承认的。“当银行率为5%时,市场率(Marktrate)为3 1/2,货币率(Celdrate)为2 1/2%;当银行率减为4%时,贴现率为2 3/8%货币率为1 3/4%;当银行率跌为3%时,贴现率1 1/2%,货币率还比较要小。”(《每日新闻》1894年1月18日)——F. E.

第三十四章 通货原理及英吉利

1844年以来的银行立法

〔在以前一个著作内[1]我们曾分析里嘉图就商品价格的关系所发表的货币价值学说:所以,在这里,我们只限于研究那最必要的点。依照里嘉图说来,货币(金属货币)的价值,是由在其内对象化的劳动时间决定;但附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货币的量,与待交换的商品的量和价格,保持恰当的比例。如货币量超过这个比例,它的价值就会下落,商品价格就会上腾;如货币量落在这个恰当的比例之下,货币价值就会上腾,商品价格就会下落——当然,那是假设一切其他条件都不变的。在第一场合,有过剩的金的国家,将把它的价值下落的金输出,而输入商品;在第二场合,金将流往金价被估过高的国家,而估价过低的商品,则由该国输往别的能获得标准价格的市场去。“因为金以铸币或金银条块的资格,可以成为一个比它自身更大或更小的金属价值的价值记号,所以,不待说,流通的可以兑现的银行券,将分得相同的命运。虽说银行券可以兑现,从而它的实在价值和它的额面价格相一致,但流通货币(包括金属和可兑现的银行券)总量的价值,将因其总量(由以上曾经说明过的理由)提在水准之上或落在水准之下,而有增减。这个水准,则是由流通商品的交换价值和金的金属价值决定的。……这种价值减少,不是指纸币(与金比较而言)的价值减少,乃是指金与纸币合计的价值减少,换言之,是指一国流通手段总量的价值减少。这是里嘉图的主要发现之一;欧维斯坦的流辈,把它拿去利用,当作庇尔爵士1844年和1845年的银行立法的基本原则。”(前书第155页)。〔在这里,我们不要再费力去证明里嘉图这个学说的错误,我已经在前书这样做过了。在这里,我们只要考究,颁布庇尔银行法的这一派银行理论家,是用什么方法,在里嘉图的教条上加工的。

〔十九世纪的商业恐慌,尤其是1825年和1836年的大恐慌,不曾在里嘉图的货币学说上,引起任何新的发展,不过引起了新的应用。它已经不像休谟时代(十六、十七世纪)的贵金属跌价那样,也不像里嘉图时代(十八世纪及十九世纪初叶)的纸币跌价那样,是个别的经济现象,而是世界市场上的大风浪。资产阶级生产过程的一切要素的冲突,就是在这种大风浪内放流的;而这种风浪的起源和救治,却在这个过程的最皮毛最抽象的领域(即货币流通的领域),被人寻求。这派经济气象报告者所由以出发的真正的理论前提在事实上不外是这个信条:即,里嘉图发现了纯金属流通的法则。留待他们做的唯一工作,是把信用流通和银行券流通,也归这个法则支配。

〔“在商业恐慌中,最一般最显明的现象,是商品价格在一般的长期的昂贵之后,突然地一般地下落。商品价格之一般的下落,可以表现为货币相对价值(与一切商品比较而言)的提高,而商品价格之一般的提高,则可以表现为货币相对价值的下落。但在这两个表现方法下,现象都不过被提出,没有被说明。……不同的语辞,是像由德文译成英文一样,没有把问题变更。里嘉图的货币学说,是极便利的,因为它使一个同义复述,取得因果关系的外观。商品价格这种周期的一般的下落,是由怎样发生的呢?由于货币相对价值之周期的上腾。反之,商品价格这种周期的一般的上腾,又是由怎样发生的呢?由于货币相对价值之周期的下落。这等于说,价格之周期的腾落,由于价格之周期的腾落。……这种同义复述一旦变成因果关系,其他一切都很容易跟着来。商品价格的提高,由货币价值的跌落发生,但根据里嘉图说,则货币价值的下落,又起因于过充的流通,那就是因为流通货币的量超过了一定的水准,这个水准是由货币自身的内在价值和商品的内在价值决定的。同样,商品价格的一般下落,则是因为货币价值因流通不足而提高到它的内在价值之上。所以,价格会周期地腾落,是因为流通的货币会周期地成为过多或过少。虽说价格的上腾也会和减少的货币流通结合在一起,价格的下落也会和增加的流通结合在一起,但我们仍可不顾这个事实,主张(虽然又完全不能用统计证明)在市场商品量收缩或膨胀时,流通货币的量,即令不会绝对地增加或减少,也会相对地增加或减少。现在,我们知道,照里嘉图说来,即在纯金属的流通内,价格的一般变动也会发生,但这种一般变动,会由上下腾落的交代,而归于均衡。比方说,不充实的流通,使商品价格下落,商品价格的下落,使商品输出到外国,商品的输出,使金向国内流入,而货币的流入,再把商品价格提高。而在流通过充,商品输入,金输出的场合,就刚好相反。不过,如果把这种和里嘉图金属流通性质相照应的一般价格变动除开不说,其急性的强性的形态,即恐慌形态(Krisenform),便是属于信用制度已经发展时期,所以像太阳一样明白,银行券的发行,并非恰好依照金属流通的法则支配。金属流通有贵金属的输出和输入,作救济手段。贵金属当作铸币加入通流,故其输入或输出,会使商品价格下落或上腾。但现在,却是人为的,因银行模仿金属流通法则,而在商品价格上面发生了这种影响。如货币流入国内,那就是流通稀薄,货币价值过高,商品价格过低的证据,从而,必须比例于新输入的金,把银行券投在流通内。反过来,就必须比例于金的输出,而把银行券从流通撤退。换言之,银行券的发行,必须依照贵金属的输入或输出,或依照汇兑行市,来调节。里嘉图的谬误的前提是:金只是铸币,所以一切输入的金,都会增加流通的货币,提高价格,一切输出的金,都会减少铸币,并使价格下落。但在这里,这个理论的前提,竟转或一个实际的试验了。这个试验是,使流通的铸币,恰好与当时现存的金相比例。欧维斯坦公,(即银行业者琼斯·洛易德)托伦斯,诺曼(Norman),克勒(Clay),亚布兹诺(Arbuthnot)以及其他许多著作家在英国被称为通货原理(Currency principle)派的,都不仅宣传这个教义,且曾经由庇尔爵士1844年和1845年的银行法,使这个教义成为英格兰和苏格兰银行立法的基础。当这个教义以最大的国民范围试验之后,它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可耻地失败了。关于这点,我们要到以后研究信用学说时,才能说明的。”(前书第165页至168页)。

〔杜克,威尔逊,(见1844年至1847年的《经济学界》)和富拉吞等人,曾批评过这个学派。但关于货币的性质,他们也没有透彻的理解,而关于货币与资本的关系,他们也很不明白。这一点我们已经讲过好几次;本卷第二十八章的讨论,尤为详尽。在这里,我们只要从下院调查委员会1857年关于庇尔银行法的报告,引述若干事例在下面。——F. E.〕

英格兰银行前总裁胡巴特供述:“第2400号。——金流出的影响……绝对地说,在商品价格上无何等影响。但它会显著影响有价证券的价格,因为比例于利息率的变动,包含这种利息的商品价值必然会受到强烈的影响”。——他提了两个表格。一个是关于1834年到1843年的;一个是1844年到1853年的。它们证明十五种最重要商业品的价格变动,完全与金的输出入无关,也与利息率无关。在另一方面,它们却证明在金的输出入(那在事实上是“代表我们的寻找用途的资本”)和利息率之间,有密切的关联。——“在1847年,有一极巨额的美国有价证券,向美国流回,俄国的有价证券向俄国流回,其他大陆各国的有价证券,则向我们所从以输入谷物的国家流去。”

胡巴特表中所举的十五种主要商品是:棉花,棉纱,棉织物,羊毛,毛织物,亚麻,麻布,蓝靛,生铁,白铅皮,铜,脂肪,糖,咖啡,丝。

第Ⅰ表 自1834年—1843年

第Ⅱ表 自1844年—1853年

关于这点,胡巴特曾加注说:“在1834年至1843年那十年内,在1844年至1853年那十年内,银行金存额的变动,在每一场合,都会伴以在贴现上垫支的货币的贷放价值之增加或减少;但从另一方面看,国内商品价格的变动,却和由英格兰银行金存额变动所指示的通货量,全没有关系。”(《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二部第290,291页)。

因为商品的需要和供给,规制着商品的市场价格,所以在这里,很明白,像欧维斯坦那样,把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需要(或者说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需要与其供给之差,——那表现为贴现率)视为与现实的“资本”的需要相同,那是错误的。商品价格由通货额的变动来调节的主张,现在是隐蔽在这一个命题下面:即,贴现率的变动,表现现实物质资本(与货币资本相区别而言的)的需要的变动。我们曾经讲过,诺曼和欧维斯坦实际都曾在调查委员会前这样主张过;特别是后者,他不得不朝这方面躲闪,直到最后,弄到没有立足的地方。(见第26章)。说现存货币量的变动,因将增减国内的流通手段量,所以必定会在该国之内,把商品价格提高或降落,其实是一句古老的谎话。按照这个通货原理,如果金被输出,商品的价格必在金输入国提高;由此,金输入国的输出品的价值,将在金输出国的市场上落下,而在金输入国本国,则将腾起。但实际,金量的减少只会提高利息率,其增加只会把利息率减小。如果我们不是要在成本价格的确定上,或需要与供给的决定上,要把这种利息率的变动计算在内,商品价格是全然不受这种事情的影响的。

在该报告内,一个经营印度贸易的大商家亚力山大,关于五十年代金大量向印度和中国流出的事实,(那有一部分是中国太平天国之乱的结果,这个内战,使英国的织品不能在中国销售,一部分是欧洲蚕虫发疫的结果,这种蚕疫使意大利、法兰西的丝品出产大大减少),曾这样说过:

“第4337号。是向中国还是向印度流出呢?——答:他们送银到印度,并且就用这个银的大部分购买鸦片,全数送到中国去,作为购买丝的基金;印度市场上的状况(虽有银蓄积在那里),使商人觉得,与其送织品或别的英国工业品到印度去,是不如运银有利。”——“第4338号。我们得到的银,不是曾在法国,引起大的出流么?——是的,一个很大的出流。”——“第4344号。我们不从法兰西意大利把丝输入,却把大量的中国丝和孟买丝,向法意二国输出。”

所以,被送到亚洲的,不是商品,而是银——世界这一个部分的货币金属。但这不是因为这种种商品的价格,已经在生产国(英格兰)提高,却是因为被输入国的输入已经过度,它们的价格已经在那里下落。(虽然英国是由法国取得它的银,这种银又有一部分必须用金支付)。然若依照通货原理来说,这种输入品,价格是应在英格兰下落,而在印度和中国提高的。别一个例。在上院委员会前,利物浦第一流大商人威利曾这样供述:“第1994号。在1845年底,没有什么”,像棉织业“那样有利,有那样大的利润。存棉甚丰,上等可用的棉花每磅四便士,就可以买到,这种棉花可用来纺绩上等40号细纱,纺绩费用不过四便士,所以纺绩业者的总费用不过八便士。在1845年9月和10月,这种棉纱曾大量售卖,且曾缔结大规模的供应契约,其价格为每磅10 1/2便士至11 1/2便士,在若干场合,纺绩业者所获的利润,是与棉花的购买价格相等。”——“第1996号。营业至1846年初,还很有利。”——“第2000号。1844年3月3日,棉花存量(627,042包),有今日(1848年3月7日)的两倍,但那时候的价格,每磅约贵1 1/4便士。”(前者是6 1/4便士,后者是5便士)。同时,棉纱——上等的40号细纱——原价为11 1/2便士,至12便士,但至10月,跌为9 1/2便士,至1847年12月,再跌为7 3/4便士。棉纱的售价,竟与它的原料棉花的购买价格相等。(前书第2021号2023号)。这种情形,说明了欧维斯坦的自利的智慧。在这场合,他要主张,因为“资本”稀少,所以货币“昂贵”了。在1844年3月3日,银行利息率为三厘,在1847年10月和11月,在八厘至九厘之间;在1848年10月7日,仍为四厘。棉花价格,因销路完全停滞和利息率提高时的恐慌之故,是遥遥落在与供给状态相一致的价格之下。由此引起的结果,一方面是1848年棉花的输入额大减少,他方面是美国棉花生产额也减少;因此,在1849年棉花价格才有新的涨势。然依照欧维斯坦说,那就是因为国内货币过充,所以商品太过昂贵了。

“第2002号。棉工业状况最近又趋恶化。那不是由于原料缺乏。因为,原棉的库存虽显著减少了,但价格还是很低”。但欧维斯坦,在商品的价格或价值和货币的价值即利息率之间,曾陷入一种异常的混乱。在1847年5月加德卫尔(Cardwell)和吴德爵士(Sir Charles Wood)曾根据通货原理,主张1844年的银行法,必须贯彻它的全部内容;威利君在答复2026号的问题,对于这个通货原理,却曾加以总括的批评说:“在我看,这个原理,将会给货币以过高的价值,但使一切商品的价值变为过低,甚至使人贴本。”——对于这个银行法在一般营业上发生的影响,他说:“依照惯例,工业都市对商人和银行业者,会以他们所购备输往北美合众国的商品为对象,开出四个月期的汇票。在这个银行法下,这种汇票,非忍受大牺牲,是没有方法可以找到贴现的。因此,在10月25日政府以文书”(停止银行法的文书)“恢复这种四个月期的汇票的贴现以前,定单的实行,曾大受阻碍。”(2097号)。并且,这个银行法的停止,在各地方,都被认为极有利益的。——“第2102号。在去年(1847年)10月间,几乎一切在这里购买商品的美国购买者,都立即尽可能限制它的购买额。当货币紧逼的消息传到美国来的时候,一切新的定单都停止了。”——“第2134号。谷物与砂糖是特殊情形。谷物市场为产额的预料所影响,砂糖则为存量和输入过多的现象所影响。”——“第2163号。在我们对美国的支付义务中,……有许多是由委托商品的强制拍卖来清算的;我恐怕,还有许多,是由我们国内的破产来划销的”——“第2196号。如果我的记忆不错,则1847年10月我国的公债交易所,曾支付过70%的利息。”

〔1837年的恐慌,带着长期间的余痛,并在1842年,引起一种有力的恐慌余波。而产业家与商人,因为全然不注意生产过剩——照庸俗经济学者看来,这是一个无意义的名辞,是不可能的!——所以结局引起了这种思想混乱,让通货学派把他们的教义,在全国实施出来。1844年和1845年的银行法,就是这样通过的。

〔1844年银行法,把英格兰银行划为发行部和营业部。前者收受担保品——最大部分是政府债券——达一千四百万镑,并保有金属贮藏的全部,(其中至多只能有1/4由银构成)并依二者的全额,发行等额的银行券。一切不在公众手中的银行券,都发到营业部;这种银行券,和少数日常使用所需的铸币(约有一百万),成为营业部的常备准备金。发行部以金给公众,换入银行券,并以银行券给公众,换入金。银行对公众的其余各种交易,则全数交由营业部办理。英格兰和威尔斯1844年许可发行银行券的各私立银行,仍保留发行的特权,不过限定了它们的发行的限额;设私立银行中有某行停止发行,英格兰银行,便可依照证券保证的增加额的2/3,把它的无现金保证的银行券额增加起来。在1892年,该行的证券保证,已由一千四百万镑增至一千六百五十万镑(实计为16,450,000镑)了。

〔每有五镑金从银行库内流出,就会有五镑银行券流回到发行部,并且消灭;每有五镑苏维令流入银行库内,就会有一个新的五镑银行券,加入通流内。这样,欧维斯坦的理想的纸币流通——那就是严密遵守金属流通法则的纸币流通——就在实际上实行了;而依照通货学派的主张,恐慌也就由此成为永远不可能的了。

〔实则,把银行勉强分为两个独立部分,不过使银行在万分紧急的时候,不能自由支配它的可以利用的全部资财,所以,如下的情形不免要因此发生;那就是,当发行部尚有数百万金和一千四百万证券原封未动时,银行部却已濒于破产。这个情形,因为有下面讲的这种事情,所以是更容易发生了;那就是,几乎每次恐慌都有一个时期,在这个时期内,金会激切地向外国流出,这种流出的金,大部要仰给于银行的金属贮藏的。但每有五镑金流出到外国,在国内流通上也就有五镑银行券被夺去,因此,流通手段的量,恰好在最需有最大量流通手段的时候减少了。1844年的银行法,直接使全商业界觉得,宜在恐慌的前夜贮藏多量的银行券为准备,那就是把恐慌加速,并把它们加强。这个银行法,在最紧要的关头,人为地,把货币融通的需要,换言之,把支付手段的需要增进,但同时又限制它的供给,因而在恐慌时期,把利息率抬高到空前的高度。所以,这个银行法不但没有防止恐慌,却把恐慌加强到这个程度,以致不是全产业界要崩溃,就是银行法要崩溃。恐慌曾两度(一度在1847年10月25日,一度在1857年11月12日)达到这个高点;当时政府都曾把1844年的法律停止,使银行的发行额无需受这样的限制。这种处置,在这两次,都够把恐慌打破。在1847年,因为人们都确信,如有第一流的担保品,这种银行券就会再发出来,因而有四五百万镑被贮藏着的银行券得重见天日,回到流通里面来;在1857年,超过法定限界的银行券,本不到一百万镑,并且超过发行的期间也很短。

〔还可讲一讲。1844年的立法,使我们想起十九世纪最初二十年,即银行停止付现和银行券贬值的时期。银行券或许会丧失信用的恐惧心,至今仍极为显著:但这是一种过虑;因为,早在1825年,已有一次恐慌,因为把已经落在流通外的旧一镑券重行发出,得以打破。这可以证明,就连在最普遍最激切的信用动摇时期,银行券的信用还是维系着。这是一种极易了解的事。因为在事实上,在这种价值记号的背后,有全国民和他们的信用作着后盾。——F. E.〕

我们且引述若干关于银行法影响的评述。约翰·穆勒相信,1844年的银行法,曾抑制过度的投机。很幸运,这位贤人是在1857年6月12日这样说的。但四个月后,恐慌就爆发了。他曾郑重地祝贺“银行董事和商业界一般”,因为他们已经“比以前更了解商业恐慌的性质,曾了解他们自己以及公众因奖励过度投机而受到的极大的损害”(《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2031号)。

聪明的穆勒以为,如果发行一镑券垫支给工厂主(即支付工资者),……这种券就不免要落到那为消费目的而把它支出的人手里;这样,银行券自身就构成了对商品的需要,可以暂时有促进价格提高的倾向。(第2066号)穆勒君以为,工厂主将支付较高的工资,因为他现在是用纸支付,不是用金支付么?他相信,如果获得100镑银行券垫支的工厂主,以这100镑纸币兑换现金,而用现金支付工资,这种工资,和用一镑券支付的工资比较,将只形成更小的需要么?他不知道,在若干用地方银行券支付工资的矿产区域,要有多数劳动者合起来,才能得到一个五镑券的事实么?这个事实,增加了他们的需要么?银行业者对工厂主以较小银行券垫支时,会更大方,其垫支货币额也会更增进么?

〔穆勒君对于一镑券所抱的特别的忧虑,不考察他全部经济学著作上的折衷主义,那未曾避去任何矛盾的折衷主义,是无从说明的。一方面他在许多事情上面赞成杜克而反对欧维斯坦,但在另一方面,他又相信商品价格由现存的货币量决定。他决不信,在其他一切事情不变的情形下,有一个一镑券发行,就会有一个苏维令流到银行库里来;他恐怕,流通手段的量将因此增加,并因而贬值,以致商品价格提高。上面讲的那种恐惧,就因为有这一点在背里作祟。——F. E.〕

关于银行划为二部及过分保证银行券兑现性的办法,杜克曾在《商业凋敝1848年至1857年》评述:

与1837年和1839年比较,1847年的利息率的变动,是更大的,这完全是银行划为两部的结果(第3010号)。——银行券的保证,在1825年,1837年,1839年,都未受影响(第3015号)。——1825年金的需要增加,仅因诸地方银行的一镑银行券信用全然失坠,不得不有金补其缺的结果。在英格兰银行也发行一镑银行券以前,这种空缺只能由金补充的。(第3022号)。——在1825年11月、12月,所有对金的需要,都不以输出为目的(第3023号)。

“银行在国内外的信用,有时竟致到丧失。在这个事件上,停止支付股息和存款的事情,要比银行券停止兑现的事情,产生了更严重得多的后果。”(第3028号)

“第3035号:你不是说每一种结局会使银行券停止兑现的事情,会在商业紧逼的时候,引起新的严重的困难么?——答:完全不是这样。”

在1847年当中,“如果像1825年一样把银行券的发行额增加,那对于银行存金的再度充实,或不无贡献。”(第3058号)

在《银行法报告》1857年内,纽马奇说:“第1357号:银行划为两部以致金准备也须划为两部的……第一个坏结果,是使英格兰银行的银行业务,即该行与全国商业发生直接接触的活动全部,只能有先时半额的准备金。准备金这样分割的结果,是当银行部的准备金缩至最小限度时,银行不得不把它的贴现率提高。减少的准备金,曾在贴现率上,引起一列的突然的变动”。——“第1358号。自1844年以来,(至1857年6月)这种变动,曾发生过60次,而在1844年以前一个同样长的时期内,还不到12次”。特别有趣味的,是巴尔昧(Palmer)——自1811年以来,他是英格兰银行的董事,且曾一度任总裁——在上院商业凋敝调查委员会(1848年至1857年)前的供述:

“第828号。在1825年12月,银行仅约保有1,100,000镑的金。在这时候,如果这个法律(1844年的法律)已经颁布,它会崩溃无疑。在12月,我相信,它曾在一星期内,发行五百万或六百万镑银行券,因而大大把当时的恐慌减轻了”。

“第825号”。如果银行法早颁布了,则自1825年7月1日以来,“现行银行法应该会引起崩溃的第一个时期,(如果英格兰银行要贯彻它已经开始的业务的话)是1837年2月28日;银行所有的准备金额曾一度达到三千九百万至四百万镑,但那时却只有六十五万镑。别一个时期是1839年,那自7月9日继续到12月5日”。——“第826号:这场合的准备金额怎样呢?答:准备金额不足,在9月5日不足额达二十万镑。在11月5日,增至大约一百万至一百五十万镑”。——“第830号:1844年的法律,将使银行不能维持1837年那样的美国贸易”。——“第831号:有三个大的经营美国贸易的公司倒闭了。……几乎每一个经营美国贸易的公司,都被划在信用圈外,假若银行当时不出来援助,我恐怕难得有两三家公司能够维持”。——“第836号:1837年的金融紧逼,是不能和1847年的恐慌比较的。因为,1837年的金融紧逼状况,主要是以美国贸易为限”。——第838号。(在1837年6月初,英格兰银行董事会曾讨论怎样救济金融紧逼的情形)。“那时候有几位先生们辩护这种见解,说……正确的原则,是把利息率提高,从而使商品价格下落,总之,是使货币昂贵,商品低廉,使人们以商品实行国外的支付”。“——笫906号:1844年的法律,人为地,限制英格兰银行的权力,而在以前,则限制英格兰银行的权力的,是自然的限制,那就是该行现实的金属库存量。这种人为的限制,使营业感到困难,从而在商品价格上,发生全然不必要的影响。”——“第968号:在1844年法律的影响下,英格兰银行的金属库存,在普通情形下,不得在实质上较少于九百五十万镑。这个情形,会在价格和信用上,引起一种压迫,那必致在国外汇兑行市上,发生这样的变动,以致金的流入增加,并从而增加发行部的存金额。”——“第996号。在现今这样的限制下,贵行对于银是不能支配的。其实,在需用银来影响外汇行市时,这种支配也是必要的。”——“第999号:为什么规定在银行的金属库存内只能有1/5是存银呢?——这个问题是我不能回答的”。

目的在使货币昂贵呀。除开通货理论不说,则把银行划为二部,和强制苏格兰爱尔兰诸银行发行银行券时应保存定额以上的金准备,都有这样的目的。这些办法,使国家的金属贮藏,发生一种分散的趋势,使它不能矫正逆势的汇兑行市。这一切规则——使英格兰银行在金准备不增加时,不能发行一千四百万镑以上的银行券;使该行的银行部,只能和普通银行一样营业,并在货币过剩时把利息率压下,在货币紧逼时把利息率提高;限制存银额(存银,是矫正对大陆对亚洲的汇兑行市的主要手段);约束从来不需把金[2]输出的苏格兰爱尔兰银行,(其借口是维持它们的银行券的兑现性,实则这种兑现性纯然是幻想的,事实是1844年的银行法,第一次才在1857年,使人们突然向苏格兰银行要求兑金)。——的目的,都在使利息率提高。金向国外流出,和为国内流出,虽在作用上有极大的差别,但新的银行立法,绝不注意这件事。因此市场利息率,不断发生激烈的变动。关于银,巴尔昧曾两次(第992及994号)说“在汇兑行市于英格兰有利,从而银有余时,英格兰银行方许以银行券购买白银。”因为“第1003号:使银行的金属贮藏得有颇大部分为银这件事,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在汇兑行市对于英国不利时,可以用银来实行国外的支付。”——“第1004号。银是一种商品,因为它是世界其他各国的货币,所以就这个目的说”,(为着实行国外支付的目的)“……这是最适宜的商品。只有北美合众国在近年是专门用金。”

依照他的见解,英格兰银行,在金融紧逼时期,如果没有不利的汇兑市场使它必须把金输出,决不应超过旧水准,把利息率提高到五厘以上。如果不是因为有1844年的法律,英格兰将毫不感难色,把一切第一流的拿到它那里去的汇票贴现。(第1018号至1020号)。但因为有1844年的银行法,加以1847年10月银行的处境,使“英格兰银行无论向有信用的商家要求怎样的利息率,商家都情愿接受,因为他们急要避免破产的危险。”但这个法律的目的,也正在提高利息率。

“第1029号。我必须郑重区别,利息率在外国需要”(对贵金属的需要)“上的影响,和国内信用缺乏时期阻止人们向银行压迫而实行的利息提高办法”。——“第1023号:在1844年的银行法以前,在汇兑行市于英国有利时,如在国内通行不安的景象,或发生积极的恐慌,银行券的发行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单有这一项,已经可以把这个紧逼状态救济。”

说这一段话的人,是一位在英格兰银行董事部服务三十九年的人。现在,我们再听听私银行业者托维尔斯的话。他自1801年以来,就是斯朋讷·亚提乌德公司的一位股东。在1857年银行法委员会所询问的一切证人中,只有他一个人。曾瞥见当时英国的实在状态,并看到了恐慌的临近。就其他各点说,他也是伯明翰的“小先令派”,因为和他合伙的亚提乌德,是这个学派的创立者。(参看《政治经济学批判》第59页)。他供述:“第4488号。足下以为,1844年的法律曾发生影响么?——答:如果我以银行业者的资格回答你,我就应当答说,它曾发生很丰富的影响,因为他曾使银行业者以及各种(货币——F. E.)资本家,得到丰饶的收获。但对于诚实勤勉的营业家,它的影响却是很坏的。这种营业家要贴现率稳定,方才能够在营业上有自信心。……这个法律,使货币贷放成为一个极有利的营业。”——“第4489号;银行法使伦敦股份银行,可以支付股东以20%—22%的股息么?——答:有一家,最近是支付18%,我相信,还有一家是支付20%;他们有各种拥护这个法律的理由。”——“第4490号:没有大资本的小营业家和诚实商人……最吃这个法律的亏。……我所以会这样觉得,只因为我看见他们有大量的承兑汇票,不能兑付。……这种承兑汇票,额面通常是极小的,大约在20镑至100镑之间,那有许多不能兑付,并因不能兑付,所以退回到国内各处,这常常是小商人已经感到压迫的标记”。——第4494号:他说明现在的营业已经没有利润了。他下述的声明是重要的,因为在一切人都不疑心有恐慌已经临近时,他却看到了潜存着的恐慌。

“第4494号:明兴街(伦敦的咖啡茶叶交易所)的价格虽尚维持原来的水准,但已经没有人买;随便用什么价格,都没有谁能够卖。那不过保持着名义上的价格。”——第4495号。他提到一个情形:有一位法国人,开示一定的价格,送值3,000镑的商品,到明兴街去卖。经纪人不能定价格出来,这位法兰西人也不能在价格以下卖。商品因此卖不出去,但这位法兰西人却急需有货币。因此,这位经纪人就依下述方法,垫借他1,000镑;那就是这位法兰西人,以这项商品为担保,开一张以三个月为期的1,000镑汇票,由这位经纪人承兑。但到三个月满,汇票到期了,该项商品仍未卖掉。这样,这位经纪人不得不兑付汇票了;他虽有3,000镑的抵押品,但他不能使它变为现金;因此,他就陷入困难中了。一个人就是这样把别一个人拉下水的。——“第4496号。说到输出的激增。……当国内营业不振时,那必然会引起输出的激增。”——“第4497号:你相信国内的消费已经减少么?——答:极显著地减少了……那很惊人……就这点说,小商人是极好的证人。”——“第4498号。不过,输入也很大;那不指示消费的增加么?——答:不错的,如果输入品可以卖出;但有许多堆栈,堆满着这种东西:在我上面举的那个例,就有值3,000镑的一宗商品,虽然输入了,但不能卖出。”

“第4514号:当货币更昂贵时,你就要说,资本是更便宜了么?——答:是的。”——所以,这位先生决不是欧维斯坦的信徒。依照欧斯坦的意见,利息率高昂,就是资本昂贵。

现在是怎样经营业务呢?“第4516号:……别一些人的营业曾大大扩充,并超过资本的限度,经营着过大的进出口业务;关于这点,是一点疑问没有的。这些人可以很幸运,由此赚到大财产,并把一切的负债偿付清楚。而就我们现在大概的情形说,也确实有极大部分的营业,是在这种制度下经营。这种人,虽然在一次输运上吃20%,30%至40%的亏,也无所谓;因为下一次的营业,可以把它赚回来。但若接连几次失败,他就倒了;而最近的情形,也确实常常如此。有一些公司倒闭时,没有分文资产留下来”。

“第4791号:(过去十年间的——F. E.)低利息率,曾使银行业者蒙受不利的影响,但不把营业账簿放在足下前面,我很难对足下说明,现在的利润(他自己的利润——F. E.),究竟比过去的利润,高出多少。当利息率因银行券发行过度而低下时我们有极大的存款;此后,在利息率高涨时,我们就由此取得直接的利益了。”——“第4794号。当货币可依适度的利息率取得时,我们将有更大的货币需要;我们会贷放出更多的货币;它就是这样”(对我们,即对银行业者——F. E.)发生作用的。“我们在货币昂贵时所得的利益,要比我们在货币低廉时所得的利益更大;我们所得的利益,会比我们必须有的利益更大。”

我们以前讲过,一切专门家都以为英格兰银行的信用是坚固不摇的。但银行法仍规定该行金柜中绝对须有九百万至一千万镑的金,来保障银行券的兑现性。在这场合,贮藏货币的神圣不可侵犯,是由一种全然和古代贮藏货币不同的方法,来贯彻。利物浦的布罗恩曾在《商业凋敝》1847年至1858年报告第2311号内供称;“提到这个货币”(发行部的金属贮藏)“的好处,那是等于把它抛在海里一样;因为那是分文不能拿出来使用的,否则就是违背国会的法案”。

我们曾经讲过一位营造业者凯甫斯。我们在讨论伦敦近代的建筑业时(第2卷第12章),曾引用他的证言来作例解。他对于银行法的意见,可概括如下(见1857年《银行法报告》):“第5508号:概括说来,你以为现行的银行立法制度,会周期地,使产业的利润,被高利贷者的钱袋吸去么?——答:这正是我的意思。我知道,在建造业上,它确实是这样发生作用的。”

我们曾经讲过,苏格兰的银行,依照1845年的银行法,被强制变得和英格兰的银行相差不远。每个银行,如超过法定额发行银行券,它对于这超过的部分,便有保存金准备的义务。我们要知道这个制度的影响,可以参看银行法委员会1857年所接到的供述如下。

苏格兰一家银行的董事肯内德在第3375号供述:“在1845年法律实施以前,在苏格兰,有什么可以称做金流通(Goldzirkulation)么?——答:没有这一类的东西。”——“第3376号:自此以后,有追加的金流通发生么?——答:没有;人民都不高兴用金的。”——第3450号。自1845年苏格兰各银行所必须保持的大约九十万镑的金,依照他的意见,只有害处,没有好处的,“它是不生产地在苏格兰的资本中,吸去了一个相等的部分。”

苏格兰联合银行的董事安徒生也说:“第3558号。苏格兰诸银行向英格兰银行提取现金的大需要,都是由外国汇兑行市引起的么?——答:是的;这种需要,虽以金保存在爱丁堡,也无可避免的。”——“第3590号。只要我们以同额有价证券存在英格兰银行,”(或英格兰的私人银行),“我们就依然可以和以前一样,由英格兰银行,唤起金的出流。”

最后,我们且从伦敦《经济学界》杂志(威尔逊)引用一段文章如下:“苏格兰诸银行把不使用的现金额,存在它们的伦敦代理处;这些代理处又把它存到英格兰银行。这种情形,使苏格兰诸银行在这个金额之内,可以支配英格兰银行的金属贮藏。而在有外国支付时,它们也随时可以到这里来提取。”——这种制度,是被1845年的法律所搅乱了。“1845年法律实施的结果,曾在近年来,使大量的金铸币,由英格兰银行流出,来应付苏格兰的可能发生但也许永远不会发生的需要。……自从那时候以来,通例必须有巨大的金额被拘束在苏格兰,且还须有一个可观的金额,在伦敦和苏格兰之间,来来去去。设有时有某个苏格兰银行业者觉得他的银行券的需要行将增加,他就会由伦敦把金匣运过来;这个时候过去了,这个金匣再运回伦敦去,通例在没有开箱以前,就会再运回去的”。(《经济学界》1847年10月23日第1214页以下)。

〔关于这各点,银行法的创议者,银行业者洛易德即欧维斯坦公,是怎样说呢?

〔他在商业凋敝调查委员会前,已经在1848年说过,“由资本不足而起的金融紧逼及高利息率,是不能由银行券发行额的增加来救济的。”(第1514号)。不过,1847年10月25日政府命令许可银行券发行增加的办法,却确实足以减少恐慌的锋芒。

〔他所坚持的观念是:“高利息率与工业不振状况,是工商业可以使用的物质资本减少的必然结果。”(第1604号)。但数月来工业的不振状态,乃是这样发生的:物质的商品资本,过剩地堆积着不能卖出,以致物质的生产资本全部或一部分休闲着,以免生产更多的不能卖出的商品资本。

〔他在1857年的《银行法报告》上曾说:“严格遵守1844年法律的原则,将使一切事物照着规则地顺利地通过,货币制度将确实不致动摇,国家的繁荣将无问题,公众对于1844年法律的信任心将一天胜似一天地加强。如果调查委员会要进一步考察这个法律所根据的原理是否正确,其结果是否有益,则真实充分的答复是:看看诸君的周围罢;看看我们国内现在的营业状况罢,看看人民是怎样满意罢,看看社会一切阶级的富裕与繁荣罢。这样,调查委员就可以判断,对于这个获有这种结果的法律,应不应当维持。”(《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4189号)。

〔欧维斯坦就是这样在7月14日向调查委员吹嘘的。但对于这种赞美歌,调查委员却在同年11月12日,报以白眼。那就是命令银行董事部,停止1844年的有奇迹作用的法律施行,以救济那急待救济的事情。——F. E.]

* * *

[1]马克思著《政治经济学批判》柏林1859年第150页以下。

[2]译者注:原版“金”误为“货币”。据马恩研究院版改正。

第三十五章 贵金属与汇兑行市

Ⅰ 金贮藏额的运动

论述金融紧逼(Klemme)时期银行券将被蓄藏的时候,我们曾经说到,这个时期,和最原始社会状态下的不安定时期一样,会盛行贮藏贵金属的办法。1844年的法律所以值得注意,就因为它要把国内现存的全部贵金属,悉数转化为流通手段。在它看来,金的流出,与流通手段的收缩相一致,金的流入,与流通手段的膨胀相一致。但实验的结果,却恰好得到相反的证明。除开我们下面要讲的。一个唯一的例外之外,英格兰银行银行券流通总额,自1844年以来,从未达到法律批准的最高限。1857年的恐慌,又证明这个最高限额,在某种情形下,还是不够。自1857年11月13日至30日,每日超过这个最高限额的流通额,平均达488,830镑。(《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11页)。那时候,法定最高限额为14,475,000镑,加银行库内的金属贮藏额。

关于贵金属的出流和人流,我们可以注意:

第一,金属或是在不生产金和银的诸区域内,流来流去,或是从金属产源地把金银流入其他各国,而在这其他各国间,把这种追加的金属分配开来。在此二者之间,我们是要分别清楚的。

在俄罗斯,加里福尼亚,澳大利亚金矿未曾发生影响以前,逐年的供给,自十九世纪初年以来,是仅够代置磨损的铸币,供应普通的奢侈品需要,促成银向亚洲输出。

但从这个时期以后,因为亚洲和美洲及欧洲通商的关系,银向亚洲的输出是异常增进了。由欧洲输出的银,大部分是由追加的金来代置。其次,新输入的金,会有一部分,为国内的货币流通所吸收。据估计,至1857年为止,大约有三千万镑金,加到英国的国内流通[1]。并且,自1844年以来,欧洲和北美洲每一个中央银行的金属准备,都把平均水准增高了。国内货币流通的增加,同时又招来如下的结果:即,在恐慌时期以后接着发生的停滞时期,银行准备的增加已经更迅速,因为有较大量的金铸币,从国内流通冲出,被放在休止状态内。最后,当作奢侈品的贵金属的消费,自新金矿发现以来,也增进了,这是财富增进的结果。

第二,贵金属会在不生产金和银的诸国之间,流来流去。同一国会不断输入金银,又不断输出金银。因为这种单单摆动且屡屡平行着的运动,会有一大部分互相中和,所以结局要决定是流出还是流入,应该问是那一个方向的运动占优势。但就因为这个原故,我们在回顾结果时,往往会把这两种运动的不断性和平行性,忽略过去。人们往往假定,贵金属的输入增加或输出增加,只是商品输入和输出的比例之结果和表现。其实,这种增加,同时还表现一个与商品经营毫无关系的贵金属流入与流出的比例。

第三,流入较流出所占的优势,和流出较流入所占的优势,大体说,是由中央银行的金属准备的增加或减少来量计。这个计量器是怎样准确,第一当然要看银行业务一般是怎样集中。因为,在所谓国民银行蓄存着的贵金属,究竟能够怎样代表国家的金属贮藏,就是取决于这一点。但假设情形是这样,那就可以知道,这个计量器并不怎样准确,因为在一定情形下,追加的流入,正可为国内的流通所吸收,或当作追加的奢侈品,把它用掉;并且因为,即使没有追加的流入,金铸币为国内流通而被提出的现象,仍然可以发生;即使没有同时发生的追加的流出,金属的贮藏也仍然能够减少。

第四,金属的流出,在其减少运动继续至长期间,以致减少成为运动的趋势,并把银行的金属准备大大压在中位水准以下,甚至降到平均最低限度时,将会采取出流(Drain)的姿态。这种最低限度,一向是任意规定的;因为那是由规定银行券现金保证的法律,在相异的场合,依照相异的标准,规定的。关于这种出流在英格兰所能达到的量的限制,纽马奇曾在1857年银行法委员会前供述:“第1494号:依照经验来判断,好像因现行营业变动而起的金属出流,决不致多过三百万镑或四百万镑。”在1847年,英格兰银行的金准备,在10月23日达到最低水准;与1846年12月26日相比,减少了5,198,156镑,与1846年8月29日的最高峰比较,减少6,453,748镑。

第五,所谓国民银行的金属的准备的职能(这种职能,不调节金属贮藏的量,因为这个量,也可因国内外营业的沉滞而增大),可以分成三方面来说:(1)那是国际支付的准备金,一句话,是世界货币的准备基金;(2)是时而扩大时而收缩的国内金属流通的准备基金;(3)是存款支付和银行券兑现的准备基金,(这一部分职能,与银行机能相关,而与单纯当作货币用的货币没有关系)。所以,任一种情形,如果会影响它上述三种机能的一种,也就会影响到它本身。譬如,当作国际基金,它会受影响于支付差额,不必问这种差额是由何种原因唤起,也不必问这种差额与贸易差额成何种比例。当作国内金属流通的准备基金,它又会受影响于这种流通的扩大或收缩。第三种机能,即当作保证基金的机能,虽不规定金属准备的独立运动,但会发生两重的影响。第一,如果发行的银行券在国内流通内是代置金属货币;(在以银为价值尺度的国家,就是代置银铸币),它就会丧失第二种机能即准备基金的机能。贵金属的一部分,向来当作这样使用的,会长久流往国外。在这场合,为国内流通,而把金属铸币提出的现象,不会发生;同时,因流通铸币金属一部分停止不动而起的一时的金属准备额增大的现象,也将消灭。第二,如果在任何情形下,皆须为支付存款和兑付银行券,保有最小限额的金属贮藏,这种机能,就会依一种特别的方法,影响金出流和入流的结果;它会影响银行在任何情形下皆须保有的那一部分贮藏,或影响银行在其他时期使用不着而急求脱手的那一部分贮藏。此外,在流通纯然用金属,银行业务又形累积的场合,银行又须把它的金属贮藏,同时看作是支付存款的保证;以致在金属发生出流时,就可以发生汉堡1857年那样的恐慌。

第六,除了1837年,真正的恐慌常发生在汇兑行市变动之后;那就是,发生在贵金属流入再超过它的流出那时候。

在1825年,现实的恐慌,是在金出流已停止以后才发生的。1839年金出流的现象发生了,但并未引起恐慌。1847年金出流的现象在四月间停止了,而恐慌在十月间发生。1857年金流出国外的现象在十一月开初,就停止了,但到十一月后来,才发生恐慌。

这个情形,在1847年的恐慌中,特别令人注目。那时候,金的出流已在四月间停止了,在引起一个前奏的小恐慌后,直到十月间,真正的营业恐慌方才爆发。

以下的述证,是在1848年上院商业凋敝秘密调查委员会前,供述的。这种述证,直到1857年方才印行(即Commercial Distress 1848—1857)。

杜克的述证是:“在1847年4月,金融紧逼起来了,严格说来,那等于是一次恐慌,但其期间比较很短,且也未在商业上,引起任何显著的破绽。到10月,紧逼的情形,比4月任何时,都更厉害了,于是有一个几乎空前的商业破产事件发生。”(第2996号)——“在4月间,汇兑行市,尤其是对美的汇兑行市,使我们不得不把巨量的金输出,为那异常大的进口货,实行支付;凭英格兰银行的异常努力,才把金的出流制止,并把汇兑行市提起。”(第2997号)。——“在10月间,汇兑行市于英格兰有别了”(第2998号)。——“汇兑行市的变动,是在4月间的第三个星期开始的。”(第3000号)。——“在7月和8月间,它是摆动着;但自8月初起,它就常常于英格兰有利了”。——在8月,金的出流,是“由国内流通上的需要唤起的。”(第3003号)。

英格兰银行总裁摩里士:虽说自1847年8月以来,汇兑行市已于英格兰有利,金也因此有流入,但银行的金属准备却确实减少了。“为国内流通的需要,已有二百二十万镑金走出而在国内流通了。”(第137号)。——这个情形,一方面要由铁路建造所使用的劳动者人数已经增加这一点来说明,一方面要由“各银行业者在恐慌时期要自行保有金准备”这件事来说明。(第147号)。

前总裁巴尔昧(他自1811年以来,就是英格兰银行的董事):“第684号。自1847年4月中至停止1844年银行法的那一日,汇兑行市都于英格兰有利。”

曾在1847年4月引起一次金融紧逼的金属流出,在这场合,是和在其他多数场合一样,只是恐慌的前奏曲;当恐慌爆发时,它是老早已经回头了。在1839年,正在营业异常衰落时发生了极为激切的金属出流(为谷物等等而起的),但没有引起商业的恐慌,也没有引起货币的恐慌。

第七,当一般的恐慌自行归于熄灭时,金与银——且不说有新的贵金属从它的产源地流入——就会再依照平均状态下的比例(即金银在各国间当作金属贮藏的比例),分配开来。在其他一切条件不变时,它在各国存在的相对量,是由各该国在世界市场上所演的节目而定。它会由存额超过平准状态的国家流出,而流入别的国家。这种出流和入流的运动,不过是再在不同诸国的金属贮藏上,恢复原来的配分罢了。但这种再分配,是由各种事情的作用引起的。我们在考察汇兑行市时,会把这各种事情说明。常态的分配一经在那里恢复,那里就会先发生一种超过平准状态的增加,然后再发生出流(这最后一句,是只就英格兰说的,因为它是世界货币市场的中心点。——F. E.)。

第八,金属的出流,大都是国外贸易状况发生变化的征候。这个变化,却又是快要再发生恐慌的前征[2]。

第九,支付差额可以于亚洲有利,而于欧洲美洲不利[3]。

贵金属的输入,会在两个时候占优势。先是在低利息率的最初阶段上,这个阶段紧随在恐慌之后,并且表示生产的限制;其次,是在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利息率提高,但尚未达到中位的水准。在这个阶段,资本的归流容易实现,商业信用很大,对贷放资本的需要未与生产的扩大为比例的增加。总之,在这两个阶段,贷放资本都比较显得丰饶,所以存在金和银形态上(在这个形态上,它最初是只能当作贷放资本发生机能的)的过剩的资本入流,必定会在利息率上,从而在全部营业的格调上,发生显著的影响。

但一到归流不畅,市场显得壅塞,外表的繁荣只能由信用来勉强维持那时候,出流即贵金属的继续的严重的流出,就会发生。这就是说,只要对贷放资本已有极强的需要,利息率至少已达到中位水准,贵金属的出流就会立即发生的。这诸种情形,将由贵金属的出流反映出来。资本如果在直接当作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形态下不断被提出,那当然会发生影响,但在上述诸种情形下,这种影响又一定会加强。那一定会直接影响利息率。但利息率的提高,不会限制信用的营业(Kreditgeschäfte),反而会扩大它,并诱使它的一切辅助的手段,过度地伸张。所以,这个时期,正好是在崩溃时期的前头。

纽马奇曾被问道(《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1520号:流通的汇票额,与利息率一同增进么?——答:好像是。”——“第1522号:在平稳的普通时期,总账就是交易的现实工具;但困难发生时,例如在我以上所讲的情形下,如果英格兰银行的贴现率提高了,……那么营业就不能麻麻糊糊,而必须凭汇票了;这种汇票不仅是更适当地证明交易已经完成的证据,且也更适于充作进一步购买的手段;最要紧的,是它能够当作信用手段(Kreditmittel)来获得资本。”——加之,如有某种危险状态的征候,诱使银行提高它的贴现率,(同时,这还提示这种或然性:即,银行也许会限制它所贴现的汇票的通用时间),那时候定会发生一种疑惧,生怕这个倾向会渐次加强。每一个人,尤其是信用骑士(Kreditmitter),都想把未来的东西贴现,并在一定瞬间内,能支配多少信用手段就想支配多少。所以,上述的诸种理由,结局是归着在这一点:输入的贵金属的量或输出的贵金属的量,都不是以单纯的量的资格,发生影响。第一,这个量所以会发生作用,是因为贵金属有一种特殊的性质,可以充作货币形态上的资本。第二,它的作用,是像一根羽毛的作用一样。把一根羽毛加到天秤上去,就可以决定上下摆动着的天秤,究竟是那一面向下坠了。那就是说,它所以会发生作用,是因为当时的情形,只要稍稍加一点,就可以把倾向决定了。没有这两个理由,我们决不能说明,为什么五百万镑至八百万镑的金的出流,(照一向的经验,那是从来没有超出这个限界),就能发出这样显著的影响来。在英格兰,平均有七千万镑金流通着。就和这个数额比较,小额的金的增减,也似乎是不足道的,若是和英格兰那样大的生产比较,那就简直是一个小到不能看见的量[4]。但正是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的发展,一方面把一切货币资本驱往生产上使用,(那就是把一切货币收入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又在循环的一定阶段,把金属准备减至最小限,以致不复能充任它原要充任的机能。并且,又就是这种发达的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使全有机体发生一种过度的感受性。在生产规模比较更不发达的地方,货币贮藏低过平均标准或大过平均标准,就比较是一件更没有关系的事。而从别一方面说,那怕是极严重的金的出流,也只要不是发生在产业循环的紧要关头,便比较会没有影响的。

在以上的说明上,我们没有考虑贵金属流出起因于农作物歉收以及其他的种种情形。在这种种情形下,生产平衡会发生巨大的突然的扰乱,(其表现便是出流)。这种扰乱的影响是无需进一步说明的。扰乱越是发生在生产最为繁剧的时期,它的影响就会越是大。

我们也没有考虑保证银行券兑现的金属贮藏之机能。这种贮藏,是整个信用制度的支点。固然,中央银行是信用制度的支点,但金属准备又是中央银行的支点[5]。我曾在第一卷第三章论支付手段那一节讲过,由信用制度到货币制度的转变,是必然的。杜克和欧维斯坦双方都承认,为要在最紧急的时期保持金属的基础,有大牺牲真实财富的必要。他们的争点,不过旋转在一个加号或减号上面;他们所争的,只是对这种不可避免的事,应该以更合理或更不合理的方法去应付[6]。一定量的贵金属(与总生产比较起来,这个量其实是小得很的),被认为是全体系的支点。他们由此惊人地证明了它是恐慌的支点,但舍此不说,那还引起这种美丽的理论上的二元论。当启蒙经济学真正考察“资本”时,是以最轻蔑的眼,看待金和银,把它们看作是事实上最不关紧要最无用处的资本形态。但当他们回头来讨论银行制度时,却是一切倒转过来了,金和银成了资本一般了;为要保存它,其他各种形态上的资本和劳动,都必定要被牺牲。但金和银是怎样和别的财富姿态相区别呢?不是由价值量,因为价值量是由在其内对象化的劳动量决定的。那是由这种事实:即,金和银是财富的社会性质之独立的体化物,是财富的社会性质之表现。〔社会的财富,是当作个人的财富,才存在的。这种个人,便是它的私有者。它所以是社会的财富,只因为这些个人为要满足他们的欲望,会互相交换在性质上互相不同的使用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下,那只能用货币作媒介。那就是个人的富实现为社会的富,只因为有货币作媒介。财富的社会性质,是体现在货币这个物上面的。——F. E.〕财富的社会存在,表现为社会财富诸现实要素的对方,表现为这种物,这种东西,这种商品,它和社会财富诸现实要素相并立,并且是立在它们的外部的。在生产流畅无阻时,这一点会被忘记。并且,当作财富的社会形态,信用还会把货币驱逐,篡夺货币位置。因为信任生产的社会性质,所以人们会让生产物的货币形态,表现为不实在的,意想的,简言之,表现为单纯的观念。但一旦信用动摇,——这个阶段,必然会在近世产业的循环上出现——一切现实的富,都必须现实地突然地转化为货币,为金和银。这是一种发狂的要求,但那必然会由制度的本身唤起的。但能用来应付这种异常要求的金银全部,不过是英格兰银行窖内的若干百万镑而已[7]。在金的出流发生影响时,生产非现实当作社会的生产而被放在社会的统制下这个情形,会痛切地在这个形态上面发生:即,财富的社会形态,是当作它外部的一物,存在着。固然,资本主义体系和一切以商品经营及私人交换为基础的前期生产体系,是在事实上,同具有这一种情形的。但在资本主义体系内,这种情形,方才在最痛切最奇怪最不合理的矛盾和胡闹的形态上,出现。因为,第一,在资本主义体系内,为直接使用价值而行的生产,为生产自己使用而行的生产,是最完全地废止了,所以,财富只以社会过程的资格存在着,这种社会过程又表现为生产和流通的错综关系。第二,因为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虽不断要突破这个金属限制,要突破财富及其运动所遭遇的物质的同时又为幻想的限制,但每次它都是在这个限制上面,把它的头碰破。

在恐慌中,会发生这种要求;那就是,一切的汇票,有价证券,和商品,应能立即转化为银行货币(Bankgeld),一切的银行货币应能再转化为金。

Ⅱ 汇兑行市(Der wechselkurs)

〔货币金属的国际运动,大家知道,是以汇兑行市为晴雨计。如果英国对德国的支付比德国对英国的支付更大,马克的价格,以英镑表示,就会在伦敦高涨起来;而英镑的价格,以马克表示,就会在柏林和汉堡跌落下来。英国对德国所负的过重的支付义务,如不能由德国对英国的过重购买,而恢复均衡,则德国的马克汇票(Markwechsel)的英镑价格(Sterlingpreise),将会高涨到这一点,到这点,人们会情愿不用汇票,而由英国送金属——金币或金块——出去,支付给德国。以上所述,可以说是一般的标本。

〔如果这个贵金属的输出,竟以强大范围,继续到长的时间,英国的银行准备必定会受到影响,所以,以英格兰银行居首的英国货币市场,自须讲求保护的方策。我们讲过,这种保护的方策,主要就是把利息率提高。在金的出流甚大时,货币市场通常会感到困难;那就是对货币形态上的贷放资本的需要,将显著超过它的供给。利息率自然而然会跟着提高起来;而由英格兰银行规定的贴现率,也会和这个事态相照应,并在市场上通行。但如下的情形,也会发生的:即,金属的出流,非由于普通的营业关系,而由于其他的原因,(例如借款给外国,投资到国外等等)。在这种情形下,伦敦的货币市场实际把利息率提高,是一点理由也没有的;因此,英格兰银行会先由“公开市场”的巨大的贷款,“造成货币稀少的情形”,人为地,造成这种状态,使利息率的提高成为合理的或必要的。这个方法,对于英格兰银行,是一年比一年更难实行了——F. E.〕

利息率的提高,是怎样影响汇兑行市,可由以下各种供述而知。这各种供述,是1857年下院调查银行立法时,提出的。(即《银行法报告》1857年)。

约翰·穆勒:“第2176号。当营业感觉困难时,……有价证券的价格大大下落了,……外国人这时候会在英国购买铁路股票;英国人所有的外国铁路股票,会卖给外国人。……冀由此依比例减少金的输出。”——“第2182号:不同诸国利息率的平衡和商业晴雨计状态(压力)的平衡,通常是赖一个庞大而富裕的银行业者证券商人阶级来实行的。这个阶级,……常常因预料有价证券将会涨价而把有价证券购进……而最适宜购买有价证券的地方,便是把金送到外国去的地方。”——“第2183号:这种投资,在1847年曾以极大的规模发生,那足以减少金的出流。”

英格兰银行前任总裁胡巴德(他自1838年以来,就是英格兰银行的董事):“第2545号:在欧洲不同各货币市场上流通的……欧洲有价证券有非常的巨额,这种证券一旦在一个市场上跌价1%或2%,就会立即被购去,送往那价值仍维持原状的市场上去。”——“第2565号:外国不是对英国商人负有巨额的债务么?——答:数额极大。”——“第2566号:这种债务的收进,说明了资本在英国有极大的蓄积么?——答:在1847年,我们就由美俄两国从前对我们所负的若干百万债务的清算,来恢复我们的地位。”(英格兰对于美俄两国,也曾因谷物,同时负着“若干百万”的债务,但那是大部分由英国债务人的破产来“清算”的。参看1857年《银行法报告》及本书第30章——F. E.)。——“第2572号:在1847年,英国与圣彼得堡间的汇兑行市,是极高的。当政府命令准许银行发行不必以一千四百万镑的限界为限”(即超过金准备的限界——F. E.)“时,条件是贴现率必须维持为八厘。在这个时候,在这个贴现率上,把金由圣彼得堡运到伦敦来,在这里,照八厘的利息贷出去,以等待三个月期汇票(那是对这种卖出的金开发的)的到期,成了一种有利的营业了。”——“第2573号:在金的营业上,有许多点要考虑:那要看汇兑行市,看利息率而定。人们在汇票”(对这种金开发的汇票——F. E.)“到期以前,会依照一定的利息率,把货币放出去的。”

对亚洲的汇兑市行

以下各点是重要的,一方面因为它们会指示,当英国对亚洲的汇兑行市呈不利状态时,英国只有取偿于别的国家,这些国家由亚洲输入的物品,都是由英国居间而支付的。第二,因为威尔逊在这里,又表现了这种愚笨的尝试,那就是,想把贵金属流出在汇兑行市上的影响,和资本一般输出在汇兑行市上的影响,视为相同;他以为,这二场合的输出,都不是当作支付手段或购买手段,而是为投资(Kapitalanlage)。当然,这是没有疑问的,不论若干若干镑是在贵金属形态上还是在铁轨形态上输往印度,而在印度建造铁路,那是同量资本由一国移转到他国,不过形态不同。并且,这种移转,是不加入普通商业的计算内的;对于这种移转,输出国除希望由铁路未来的收入中,收取一种年所得,也不期待由此生出任何的归流。然若这种输出是在贵金属形态上实行,那虽然不必在一切情形下,但会在以前所说明的情形下,对于贵金属输出国的货币市场,从而对于该国的利息率,发生直接的影响;因为,贵金属直接是可贷放的货币资本,并且是全部货币制度的基础。它也会直接影响汇兑行市。因为在这场合,贵金属会被输出,不过因为伦敦货币市场所供给的印度汇票,不够应付这种额外的汇款。那就是说,印度汇票的需要,超过了它的供给;因此,汇兑行市暂时变为于英国不利,并非因为英国对印度负有债务,不过因为它要送异常的金额到印度去。长此下去,印度对英国货物的需要将会增加,因为那会间接增加印度人消费欧洲货物的能力。反之,如果资本是在轨条等等形态上输出,那就不会在汇兑行市上发生影响,因为印度不会由此有款付回来。且也就因此,所以它不必就在货币市场上发生影响。威尔逊却说,这种额外的支出,会唤起额外的对货币通融的需要,从而会影响利息率,所以说那一定会在货币市场上发生影响。这种情形,当然也是可能的;但若说在一切情形下面,都必定会这样,那就完全错了。不管这种轨条是敷设在英国土地还是敷设在印度土地上,它所代表的,都不外是英国一定部面上的生产的扩大。主张生产的扩大,(甚至在极大限界内的扩大),一定会增高利息率,否则不能发生,那当然是背理的。货币融通也许会增大,那就是,信用交易的营业额,也许会增大;但在利息率不变的时候,信用活动也是会增加的。而四十年代英国铁道热的时候,情形也确乎是这样的。当时,利息率没有增进。并且,若我们考察的,只是现实资本(在这场合,是商品),那很明白,无论这种商品是决定输出的,还是供国内使用的,它在货币市场上发生的影响必定是一样的。必须英国的国外投资,会限制英国的商业性的输出,(那就是必须支付代价,必须有归流的输出),或这种投资已经标示信用的过度伸张或诈欺活动的开始,我们方才能在当中,发现区别。

以下是威尔逊问,纽马奇答。(《银行法报告》1857年)

“第1786号:你以前关于东亚的银需要,曾经说过,照你的意思,虽有巨量的金属贮藏继续输往东亚,但英国对印度的汇兑行市,仍于英国有利。关于这点,你有什么理由么?——答:确实的……联合王国1851年输往印度的输出品的现实价值,等于7,420,000镑;此外,尚须加入东印度公司的汇款额(即东印度公司为支办本公司经费而从印度取去的基金)。这种汇款,在1851年为3,200,000镑;所以,联合王国输往印度的总输出额,合计为10,620,000镑。在1855年,商品输出的现实价值,增加至10,350,000镑;东印度公司的汇款为3,700,000镑;所以,总输出为14,050,000镑。我相信,1851年由印度输入英国的商品的现实价值,是没有方法确定的。但1854年和1855年的,可以确定。在1855年,由印度输往英国的商品的现实价值总额,为12,670,000镑;拿这个数额,和14,050,000镑比较,差额是于英国有利的。由两个直接通商而起的有利于英国的差额,计为1,380,000镑。”

在这里,威尔逊插进来说,汇兑行市还会受间接通商的影响。例如,由印度输往澳大利亚和北美的商品,就是用由伦敦兑付的汇票来支付,所以,这种通商的影响,和印度货物直接运往英国的影响是一样。再者,把印度和中国合起来计算,差额却是于英国不利的,因为中国为购买鸦片,须不断支付于印度,而英国又须支付给中国。这个金额就是这样间接到印度去的。(第1787号1788号)。

第1791号,威尔逊问:资本“或是在轨条和火车头形态上输出或是在金属货币形态上输出”,汇兑行市会不会因此受到不同的影响?对于这个问题,纽马奇的答复是完全正确的。他答说,在过去数年间为建造铁路而送往印度去的一千二百万镑,是被用来购买一种年金,这种年金,是印度依照一定期限必须付给英国的。“如所论只是贵金属市场所受的直接影响,这一千二百万的投资,在输出金属以实行货币投资的限度内,才能发生这样的影响。”

第1797号,(韦古林问):“如果这种铁(轨条)不会引起任何的归流,我们怎样能说,它会影响汇兑行市呢?——答:我不相信,在商品形态上输出的那部分支出会影响汇兑行市的状态。……我们可以断然说,二国间的汇兑行市的状态,只会由一国所供给的债务或汇票和别一个所供给的债务或汇票之比较数量,受影响:这是合理的关于汇兑行市的理论。就这一千二百万镑的输送而言,这一千二百万镑起初是在英国募集;现在,如果营业状态是这样,以致这一千二百万镑全数在硬币形态上,在加尔各答,孟买,马德拉贮存下来。……这种突然的需要,当然会强烈地影响银行价格和汇兑行市;其结果,和东印度公司明日突然声称它的汇款额将由三百万镑增至一千二百万镑的结果一样。不过情形并不是这样。这一千二百万镑的半数,是用在英格兰购买商品……铁轨,木材,和其他各种材料……这是英国资本,在英国本国,支出来购买某种向印度输出的商品。当中的事情,也就是这样结局的。”——第1798号(韦古林):“但这种供建造铁路用的商品铁木等等,是要消费许多外国商品来生产的,这不能影响汇兑行市么?——答:确实的。”

威尔逊现在以为,铁是大部分代表劳动,而为这种劳动支付的工资,却大部分代表输入品,(第1799号),所以又问道:

“第1801号。但一般说来,消费这种种输入商品才能生产出来的商品,是照这个方法送出的:即,我们不能在生产物的形态上,也不能在别的形态上,由此受得任何的归航品(Retour);那不会影响汇兑行市,使它对于我们不利么?——答:这个原则,正是在大铁道投资时期(即1845年——F. E.)英格兰发生的原则。在接连三四年或四五年内,你曾把三千万镑投在铁路上,并且几乎全部是工资。你在三年间,在铁路建造,火车头制造,车辆制造,车站建造上维持的工人数,比一切工厂区域维持的工人数合计还要更多。这种工人……是把他们的工资,用来购买茶叶,砂糖,酒,和别种外国商品。这种商品是必须输入的;但在这期间,在这种大支出正进行的期间,英国对外国的汇兑行市,并未发生大的扰乱。贵金属没有流出,却反而有流人。”

第1802号。威尔逊主张,在英国与印度间,如果贸易差额归于平衡,汇兑行市保持平价(Parikurs),铁与火车头的额外送出,就“必定会影响英国对印度的汇兑行市。”纽马奇却主张,如果轨条,是当作投资送出的,印度对于这种轨条又不在任何形态上支付代价,他就看不见这种影响了。他还说:“我也觉得,任何国家不会在对一切通商国家的汇兑行市上,长处在不利状态中。这个原则,我是赞同的。对一个国家的不利的汇兑行市,必然会使它对别一个国家的汇兑行市,变为于它有利。”在这里,威尔逊归到一个平凡论调了。他说:“第1803号:资本在这个形态上或那个形态上送出,不一样是资本移转么?——答:如果讲的只是债务,足下的话原也不错。”——“第1804号。那么,印度建造铁道对于英国资本市场(Kapital-markt)发生的影响,在资本用贵金属形态送出的场合,和用商品形态送出的场合,是一样么?并且,那是和全部用贵金属送出一样,会提高资本的价值么?”

如果铁的价格没有提高,那就无论如何,可以证明,包含在轨条内的“资本”的“价值”,没有增加。成为问题的,是货币资本的价值,是利息率。威尔逊是把货币资本和资本一般看作相同的。单纯的事实原来是,曾在英国,为印度建造铁路,募集一千二百万镑。这一件事,与汇兑行市没有直接的关系,而这一千二百万镑结局是怎样处置,也是一个在货币市场上没有关系的问题。如其货币市场是在有利状态上,它不会影响货币市场,是和1844年和1845年英国的铁路建造,不曾影响货币市场一样。如其货币市场已经略为感到困难,利息率当然会由此受到影响,但只是向涨的方向,但若照威尔逊的理论,这种情形,却将使汇兑行市转为于英国有利,那就是,会阻止贵金属流出(即令不是向印度,至少也是向某一别的国家流出)的趋势。威尔逊先生由一个问题跳到别一个问题去了。在第1802号,他问汇兑行市会不会受影响;而在第1804号,他却问“资本价值”。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利息率不是不能影响汇兑行市,汇兑行市也不是不能影响利息率,但在汇兑行市变动时,利息率可以不变,而在利息率变动时,汇兑行市也可以不变。威尔逊不会懂得,在资本被送往外国时,它输送时所采的形态,会在结果上引起差别;那就是,他不会懂得,资本的形态差别,尤其是它的货币形态,有这样的重要性,那是和启蒙经济学的见地极为矛盾的。不过,纽马奇在答复威尔逊时,他的答复也是片面的,又不曾指出,他已突然地毫无理由地由汇兑行市跳到利息率上来。他仅不确实地模糊地答复第1804号的问题说:“没有疑问的,在这一千二百万镑募集的场合,它究竟是在贵金属形态上还是在材料形态上送出,是一件在一般利息率上不关重要的事。但”(这个但字,是一个很美的过桥字眼,他由此转到一个刚好相反的命题)“我相信,这并不是全然不关重要的”,(它是不关重要的,但,但又不是不关重要的)“因为在一个场合,六百万镑会立即流回,在别一个场合,它却不会这样迅速流回的。所以,是不是有六百万镑投在国内,还是全部输往国外,那会引起若干的”(何等明确啊!)“差别。”他说六百万镑立即流回,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有六百万镑在英国支出,在这限度内,它们是在送往印度的轨条火车头等等形态上存在,它虽不会从那里流回,它的价值虽要由逐年还债的方法,极其缓慢地流回来,但六百万镑金属却也许极迅速地就会在自然形态上流回的。在这六百万镑是支出在工资上面的限度内,它是被消费了;但垫支在工资上面的货币,却依然在国内流通,或形成准备金。轨条生产者的利润及六百万中用来代置不变资本的部分,也是这样。纽马奇用“流回”这个意义暧昧的名辞,不过因为不要直说:货币依然留他国内,而在它充作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限度内,在货币市场上,又只有这个区别,(不说流通将能吸收较多硬币这一件事):即,这个货币,将由A代替B把它支出。这种投资方法,是在商品形态上,不是在贵金属形态上,把资本移往外国。除非这种额外输出的商品的生产,必须使用别种外国商品;不然,这种投资,决不会影响汇兑行市的;(并且,无论如何,不会在接受这种投资的国家,影响汇兑行市)。在这场合,额外输出品的生产,当然不是决定用来清算这种额外输入品。但每一种信用输出(Export auf Kredit),无论是为投资目的,还是为普通商业目的,都有同样的情形。并且,这种额外输入,还会反过来,在殖民地或北美合众国,唤起额外的对英国商品的需要。

*    *    *

以前(第1786号),纽马奇曾说,因为有东印度公司的汇票,所以英国向印度的输出,会较大于英国从印度来的输入。吴德(Sir Charles Wood)关于这点,曾讯问他,英国向印度的输出,较大于英国从印度来的输入,实际是由这个情形引起的:即,对于从印度来的输入,有一部分,英国不须支付任何的代价。东印度公司(现在是印度政府)的汇票,实际是在印度课得的贡物。例如在1855年,由印度到英国的输入。等于12,670,000镑,由英国到印度的输出,等于10,350,000镑,其差额2,250,000镑为于印度有利。“如果事态已尽于此,这2,250,000镑是必须在某形态上汇往印度的。但在这里,有东印度公司的请求。东印度公司宣称:它能对印度各州,开出了3,250,000镑的汇票。(这个数额是征课来为东印度公司在伦敦的各项开支,并支付各股东的股息的)。这个数额不仅把由商业方面引起的2,250,000镑差额抵消了,且还引起一百万镑的剩余。”(第1917号)

第1922号(吴德):“东印度公司这种汇票的影响,不是增加向印度的输出,不过依比例减少它,是不是?”(他的意思是说,以等额输出——向印度的输出——填补输入——由印度来的输入——的必要性,可以减少)。纽马奇先生对于这点解释说,英国人为报酬这三万七千镑起见,曾把一个“良好的政府,”向印度输出。(第1925号)。对于这种由英国输往印度的“良好政府”颇有认识的吴德(他曾经一度为印度事务大臣),却正确地讽刺地驳说:(第1926号)“然则,据你说,由东印度公司汇票引起的输出,不是商品的输出,而是良好政府的输出了。”——因为英国曾“依这个方法”,输出许多“良好的政府”和许多外国投资,——由此,它取得了种种完全与普通营业进程无关的输入,那是所输出的良好政府所受得的贡物,或是海外殖民地或其他各处的投资的所得,不须支付任何代价的所得——所以很明白,如果英国单是消费这种贡物,不实行任何对当的输出,汇兑率也不会受影响。所以,又很明白,如果英国把这种贡物,生产地或不生产地再投在外国,而不投在英国,(例如凭这种贡物而把军需品运往克里米),汇兑率也不会受影响。加之,在这种从外国来的输入品成为英国人的所得的限度内——当然,这种输入品,必须先当作不须任何代价的贡物,或由这种贡物的交换,或在普通的商业过程中,被支付代价——英国人可以把它消费掉,也可以把它当作资本重新投下。但无论如何,那都不会影响汇兑行市;聪明的威尔逊,却把这一点看落了。无论是本国的生产物还是外国的生产物,(在后一场合,那不过要假设本国生产物与外国生产物相交换),只要它是构成所得的一部分,那么,这种所得的消费,(无论是生产地消费,还是不生产地消费),就令会影响生产的规模,也不会影响汇兑行市。所以,以下的供述,是可据此来判断的。

第1934号。吴德问:“怎样把军需品送往克里米,会影响对土耳其的汇兑行市呢?”纽马奇答说:“我看不到,单是把军需品输出,也必致影响汇兑行市,只有贵金属的送出,才一定会影响汇兑行市的。”在这里,他把货币形态上的资本,和别的资本区别了。但威尔逊问:

“第1935号。如果足下把大量某种物品输出,而不由此发生对当的输入”,(威尔逊先生忘记了,就英格兰说,那曾有极大的输入发生,但除“良好政府”以及前此为投资而输出的资本外,并不曾由此发生对当的输出。这种输入,不是由通常的商业运动进来的。但这种输入品,会再用来交换美国生产物,而无相当输入,美国生产物即被输出的事实,也不会影响这个事实:即,这种输入品价值的消费,可不发生任何流向外国的等价的出流。虽没有对当的输出,这种输入品仍然可以进来;所以,它的消费可以不在贸易差额上发生任何关系),“足下就不是支付由输入引起的外国债务了。”(但若对于这种输入品已在以前,由足下给于外国的信用偿付过,那是不会由此引起任何债务来的。所以问题将与国际差额无关,却还原成为这样:不管所消费的生产物是本国的生产物还是外国的生产物,我们只要问它是在生产方面支出的,还是在不生产方面支出的)。“足下必定会由这种行为,影响汇兑行市,因为足下的输出既未曾有相应的输入,是没有外国债务要偿付的。——答:就一般国家而言,确实是这样的。”

威尔逊的这种陈述,等于说,每一个没有相应输入的输出,同时都是一个没有相应输出的输入,因为在输出品的生产上,会有外国的输入的商品参加进去。这个假设是,每一种这样的输出,都以某种未付等价物的输入为前提,或者会唤起这样的输入,从而引起一种对外的债务。即不说下面那个情形,这个假设也是错误的。这两个情形是:(1)英国会接到不须支付任何等价物的白送来的输入品,例如印度输入品的一部分。英国可以用这种输入品和美国的输入品交换,使后者仅有商品向英国输出,而无商品从英国输入。无论如何,就价值而言,英国不过把一部分毫无所费于它的东西输出。(2)英国对于形成追加资本的输入品(例如美国的输入品),也许已经支付了;所以,当它不生产地被消费时,(例如用作军需品),那并不形成对美国的债务,也不会影响对美国的汇兑行市。纽马奇曾在1934号和1935号自相矛盾,吴德在1938号曾促使他注意这点,并且问:“如果在那种不受得任何代价便行输出的物品(军事支出——F. E.)的制造上,我们所使用的商品,没有任何部分,是由这种物品向着输出的国家得来,这种输出又怎样能影响对该国的汇兑行市呢?假设对土耳其的商业是在普通的平衡状态中,英国对土耳其间的汇兑行市,又怎样会因军需品向克里米输出,而受影响呢?”——在这里,纽马奇不能再平心静气了;他忘记了,对于这个单纯的问题,他已经在第1934号,正确地答复了;但说:“在我看,我们已经把实际问题考察完了,现在已经踏进一个极高深的形而上学讨论的领域了。”

*    *    *

〔威尔逊对于他的主张,还有一种解释:即,汇兑行市会因资本由一国移转到他国,而受影响,不问这种移转,是在贵金属形态上实行,还是在商品形态上实行。威尔逊当然晓得,汇兑行市会受影响于利息率,尤其是受影响于这样二国(假设我们讨论的,正是这二国间的汇兑行市)间的利息率。所以,只要他能够证明,资本一般的剩余,尤其是各种商品(包含贵金属在内)的剩余,会在利息率上发生决定的影响,他对于他的目标,就更向前接近一步了。他的目标是:这种资本如以可观的部分向别一个国家移出,这种移转必定会在这两国,依相反的方向,改变利息率,从而,间接使两国间的汇兑行市也改变。——F. E.〕

他在当时由他编辑的《经济学界》(1847年5月22日第574页)上,曾说:

“很明白,由各种大量库存品(包括贵金属)指示的资本剩余,必定会引起商品一般的价格低落,并且还会使利息率(那是资本使用权的代价)减低,这是第一。如果我们手头有一个商品库存,足在此后二年内供应本国,那与仅足供应二个月的场合比较,我们将能由远较为低的利息率,取得在一定期间内支配这种商品的支配权。这是第二。一切的货币贷借,无论是在何种形式上实行,都不过是商品支配权由此到彼的移转。所以,如果商品过丰,货币利息必定会低,如果商品稀少,货币利息必高,这是第三。如果商品流入得更丰饶,则与买者的人数比较,卖者的人数必定会增加,而当商品量超过直接消费者的需要时,那就会依比例,把一个不断增大的部分贮存到后来使用。在这种情形下,商品所有者便会依较低的条件,为未来的支付或凭信用而卖。如果他们有把握,可以在数星期内把全部存货售出,他们是决不会用这样低的条件卖的,这是第四。”

我们对于第一点的批评是,在生产收缩时,贵金属可以同时有巨大的流入。恐慌以后的那个时期情形,就常常是这样。在继起的阶段内,贵金属可以从主要的生产贵金属的国家,流进来;其他各种商品的输入,在这个时期,则通例由输出来抵消。在这两个阶段内,利息率都很低,并且增进得很慢。对于这个现象,我们已经在前面说明过了。我们要说明这种低利息率,不必要用“各种大量库存品”的影响,作理由。并且,这种影响是怎样发生的呢?棉花的价格贱,使纺绩业者有赚取高率利润的可能。但利息率为什么低呢?那当然不是因为借资营业能获得高昂利润的事实。那只因为在现在的情状下,对贷放资本的需要,尚未与这个利润成比例;那就是,不过因为贷放资本和产业资本有不同的运动。《经济学界》所要证明的,却正好相反:它要证明贷放资本的运动,与产业资本的运动恰好是一致的。

关于第二点,如果我们把这个背理的假定——假定有一个库存品可以供应两年的需要——还原成为一个有若干意义的命题,那就不过假定商品市场是在壅塞中。那会引起价格的下落。购买一包棉花,将只须支付较小的货币额。但我们决不能由此便断言,用来购买一包棉花的货币,已经可以凭更低廉的条件取得。是否更低廉,那要看货币市场情形而定。如果货币真能凭更低廉的条件取得,‘那不过因为商业信用是在这个状态中,所以可以比平常,少请求一点银行信用。在市场中壅塞着的商品,是生活资料,或生产手段。在这场合,二者的低价格,都会增进产业资本家的利润。但在产业资本的丰饶与货币融通的需要不是互相反对,而是互相一致时,利息为什么能由这种低价格而减低呢?当时的情形,使商人和产业家彼此间更容易给予信用;就因商业信用更易获得的原故,所以产业家和商人都只需要较少的银行信用;因此,利息率就低了。这种低利息率,与贵金属的入流没有关系,虽然这两种现象可以并行,而引起输入品低价格的原因,也可以引起贵金属的过剩。如果输入品市场真是壅塞了,那就证明对输入品的需要已经减少;在价格如此低廉时,若不假设国内的工业生产已经收缩,我们是没有方法可以说明这种需要的减少的。但在价格低廉输入过大的场合,我们又没有方法说明国内工业生产的收缩。这一切的不合理,都因要证明价格的下落等于利息率的下落,才发生的。此二者可以同时相并而行。但若是这样,那就不外表示产业资本的运动和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运动,是走向相反的方向,决不会表示它的一致。

关于第三点。为什么在商品过剩时,利息会低微这件事,就在这个进一步的说明之后,也还是难于解释。如果商品低廉的结果,为购买一定量商品,我所需用的,以前是2000镑,现在比方说,已经减至1000镑。但我现在也许还会用2000镑,来购买倍于从前的商品,并由同量资本(那也许是我必须借入的)的垫支,来扩大我的营业。现在我是和从前一样,用2000镑购买。所以,如果我对商品市场的需要,随商品价格下落而增进了,我对货币市场的需要就会保持不变。但若对商品市场的需要竟然下落,若生产不比例于商品价格的下落而扩大,则《经济学界》的全部法则,都会被抵触;那就是,虽然利润增进,但对可贷放的货币资本的需要却减少。但这种增进的利润,是会引起对贷放资本的需要的。此外,商品价格的低廉,可溯源于三个原因。第一,是由于需要的缺乏。在这场合,利息率低,不是因为商品低廉,而是因为生产停滞。因为,商品低廉,不过是生产停滞的表示。第二,是由于比需要过大的供给。那可以是市场壅塞等等的结果,那会引起恐慌,并且在恐慌中,与高利息率结合在一起。第三,那还可以是商品价格下落,以致同一需要,得由较低价格来满足这件事的结果。在后一场合,利息率为什么要下落呢?因为利润提高了么?如果那是因为,要获得同额的生产资本或商品资本,所必需有的货币资本,已经可以更少,那就不过证明,利润与利息是相互成反比例的。所以,在每一个场合,《经济学界》的一般命题,都是错误的。商品的货币价值低微和利息率低微,不一定是互相连结在一起的。如果不是这样,在生产物货币价格最低的最贫乏国家,利息率将会最低,而在农产品货币价格最高的最富有国家,利息率将会最高了。《经济学界》大体也承认,货币的价值下落,不会影响利息率。100镑现在和以前一样会带回105镑。如果100镑比以前价值更小了,则5镑利息也比以前价值更小。原金额的价值增加或价值减少,不会影响它们的比例。从价值方面考察,一定的商品量,是等于一定的货币额。如果它的价值提高了,它就会等于一个较大的货币额;如果它的价值下落了,结果就恰好相反。如果价值=2000,则5%=100;如果价值=1000,则5%=50那完全不会影响利息率。在这个问题上面,唯一合理的点是:以前购买同量商品,只需有1,000镑,现在已需有2,000镑,因此,将有更多的货币融通成为必要的。但这也不过证明利润与利息是成反比例的。因为利润因不变资本要素和可变资本要素便宜可以增进,利息却因此而下落。不过,相反的结果也会发生的,并且常常会发生。例如,棉花可因棉纱棉布无需要而便宜;又棉花可因棉工业有大利润,对棉花有大需要,而相对地昂贵起来。从另一方面说,产业家的利润高,可以正是因为棉花价格低。胡巴德的表,证明利息率的变动与商品价格的变动是完全独立的;利息率的变动,却和贵金属贮藏及汇兑行市的变动,却正好是相合的。

《经济学界》上说:“所以,如果商品过剩,货币利息就必定会低微”。但恐慌期中的情形,是正好相反。在那时候,商品过多,不能转为货币,从而利息率高。但在循环的别一个阶段内,因对商品有大的需要,从而,归流很容易发生,所以商品价格会同时提高,但就因归流容易发生,所以利息率低微。那里又说“如果它(商品)稀少,它一定会贵”但,这种相反的情形,在恐慌以后的收缩时期,也会发生。在这时期,不仅与需要比较来说,就是绝对地说,商品也是稀少的;这时期的利息率也很低微。

关于第四点。在壅塞的市场上,商品所有者如能全般出卖,他一定愿意用更低的价格售卖,但若他能迅速把存货全部售出,他决不会这样做。这是很明白的一点。但为什么利息率会因此下落,却是没有这样明白的。

如果市场壅塞着输入品,利息率可因所有者对贷放资本的需要增进,(因为他不要把商品搬到市场上来),而提高起来。但利息率也可以下落,因为商业信用的流畅,会使银行信用的需要,相对地变为微弱。

*    *    *

据《经济学界》的说明,1847年汇兑行市所受的急速的影响,是由于利息率的提高和货币市场所受到的别的压迫。但切不要忘记,汇兑行市虽已有转向,但在四月底以前,金还是继续流入;金流入的情形,一直到五月初,才有转变。

在1847年1月1日,银行的金属贮藏为15,066,691镑;利息率为3 1/2%;三个月期的对巴黎的汇兑行市,为25.75;对汉堡的汇兑行市为13.10;对阿谟斯特登的汇兑行市为12.3 1/4。在3月5日,金属贮藏减为11,5 95,535镑;贴现率增至4%,对巴黎的汇兑行市,跌为25.67 1/2,对汉堡的汇兑行市,跌为13.9 1/4;对阿谟斯特登的汇兑行市,跌为12.2 1/2。金的出流,仍继续不断。参看下表:

在1847年,贵金属由英格兰输出的总额,为8,602,597镑。其中有:

3,226,411镑向北美合众国输出

2,479,892镑向法兰西输出

958,781镑向汉塞诸市输出

247,743镑向荷兰输出

虽然有三月底汇兑行市的变动,但金的出流,仍在下一个月全月之内继续未曾停止。那也许是向北美合众国流出。

《经济学界》1847年8月21日第954页上曾说:“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增进的利息率及跟着发生的金融紧逼,会怎样迅速地急切地发生作用,来矫正不利的汇兑行市,并使金的流动发生转向,使金再向英国流回。这种作用的发生,完全与支付差额无关。较高的利息率,使英国的和外国的有价证券的价格向下落,并招致外国人来大量购买。”因此,由英国发出的汇票金额增加了,但从他方面说,在利息率高昂时,获得货币的困难是这样大,以致在汇票金额增大时,对这种汇票的需要却减落。由同一原因,对外货的定单也取消了,英国人投在外国有价证券上的投资,都被实现,而把实现所得的货币,转向英国投下了。例如我们在5月10日的《里奥·德·匡内洛物价》表,就看到这样的话:“汇兑行市(对英国的汇兑行市)已有新的退步,那主要是因为英国把大量(巴西)公债卖出的结果,有巨款要汇回来,因而给汇兑市场一种压迫。”在英国利息率极低时投在各种外国有价证券上的英国资本,一到英国利息率提高时,就会取回来的。”

英国的贸易差额

单是印度,就要为“良好的政府”,为英国资本的利息和股息等等,向英国付纳五百万镑的贡物,而官吏节蓄的每年汇回来的金额,以及英国商人以其利润一部分每年汇回来投在英国内部的金额,还未计算在内。每一个英国殖民地,都须为相同的理由,继续把一笔大款子汇回来。在澳大利亚,西印度,加拿大等处设立的银行,大都是用英国资本设立的,其股息也是付英国。同样,英国又拥有许多外国有价证券,欧洲的,北美洲的,南美洲的,那都有利息可得。此外,它还参加外国铁路,运河,矿山等等的事业,那也有相当的利息。由这各种项目引起的汇款,差不多完全是在生产物(英国输出额以上的生产物)形态上,汇回来的。反之,外国人因拥有英国有价证券而受得的金额,以及英国人留滞外国所消费的金额,比较起来,却是一个小到难于辨认的数额。

如所论以贸易差额及汇兑行市为限,问题会“在一定时候,归为一个时间的问题。照规则……英国输入品是现金支付,它的输出品,却给予长期的信用。在某一些时候,这种差别是一个曾在汇兑行市上发生显著影响的条件。在英国输出像1850年那样大大增加的时候,英国资本的投下,必定会继续扩大……所以,1849年输出商品所引起的汇款,可以到1850年方才流回来。但若1850年的输出额,还超过1849年的输出额六百万镑,则实际的结果,必定是曾依比例,超过同年流回的货币额,有更多的货币,被送往外国。这样,它就在汇兑行市和利息率上发生影响了。但一旦我们的营业陷在恐慌中,我们的输出大减少,前年度因巨额输出而起的汇款,会极显著地,超过我们的输入品的价值;因此,汇兑行市就会转而于我们有利,资本迅急在国内蓄积起来,利息率下落了。”(《经济学界》1851年1月11日第30页)。

外汇行市可由这种种原因发生变化:

(1)暂时的支付差额。不问这种差额是由什么原因发生的:由纯粹商业的原因可以;由国外投资可以;由国家支出例如战争支出也可以;只要它会由此引起对外国的现金支付,就行。

(2)一国货币的贬值。不问那是金属货币,还是纸币。这纯然是名义上的;只要一镑只代表从前半数的货币,它当然不会再算做25法郎,只会算做12.5法郎。

(3)如果通汇的两国,是一国用银,一国用金充作“货币”,汇兑行市当然要看这两种金属的比价的变动而定,因为这种变动,显明会影响这两种金属的平价(Pari)。最近的例解是1850年的汇兑行市;该年的汇兑行市,是于英国不利的。(虽然英国该年的输出增加得异常多)。但金仍然没有出流。这是银价比金价暂时提高的结果。(参看《经济学界》1850年11月30日第1319页以下)。

一英镑的外汇平价,对巴黎为25法郎20生丁;对汉堡,为13马克·版科(Mark Banko)10 1/2先令(Schilling——旧德币名称);对阿谟斯特登为11古尔登97仙。如果对巴黎的外汇行市,超过25.20,那就依比例,有利于欠法国债的英国人,或有利于法国商品的购买者。这二种人可以用更少数的金镑,来达到目的了。——就那些边远的更不易获得贵金属的国家说,在汇票稀少,不足以清结对英国的汇款时,自然的结果是那种种普通向英国输出的生产物,在价格上大大提高;因为,在这场合,汇款人找不到汇票,只好把这各种生产物送到英国去,这样,对这各种生产物的需要,就增加了。印度的情形,就往往是这样。

不利的汇兑行市,或金的出流,可以在英国存金极多,利息率低微,有价证券价格高昂的时候,发生出来。

在1848年当中,英国从印度取得了大量的银;这是因为,1847年恐慌及印度商业大失信用的结果,上等的汇票极形稀少,而寻常汇票又不容易找到受主。这全部的银,一经来到,便走向大陆去了;在那里,因革命骚动之故,各处都盛行贮藏的习惯。这种银,后来在1850年,大部分流回印度去了,因为当时汇兑行市的状态,使这种倒运很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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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制度在本质上是加特力教的;信用制度在本质上是布洛斯推坦教的。“苏格兰人讨厌金”。商品的货币存在,在纸的形态上,是只有社会的存在。信仰使人得救。他们信货币价值为商品的固有精神,他们信生产方法及其预定秩序,他们信个个生产当事人为自行增殖其价值的资本的人格化。但像布洛斯推坦教没有完全从加特力教的基础解放一样,信用制度也没有完全从货币制度的基础解放出来。

* * *

[1]这个情形对于货币市场究竟有什么影响,我们可以引用纽马奇的供述如下:“第1509号。1853年快要岁暮的时候,公众间发生一种大恐惧:在9月间,英格兰银行递次把它的贴现率提高到三倍……在10月1日……公众间表示一种巨大的惊慌和忧虑。但在11月底以前,这种惊慌和忧虑,就有一部分缓和下来了,待有五百万贵金属从澳大利亚输入之后,就几乎全然消灭了。在1854年秋间,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那一回,也在同年的10月和11月,输进了大约六百万贵金属。在1855年秋间,(大家知道这是一个兴奋和不安的时期)也发生这种事情,当时有八百万贵金属在9月、10月和11月之间流入。而在1856军底,我们又发现了同样的事情。因之,我请委员会每一个委员。凭其经验来判断,我们是否常惯把金输入的来到,视为是金融紧逼时期的自然的完全的救济。”

[2]依照纽马奇说来,金向外国流出,可以由三个原因发生。(1)由于纯粹营业上的原因,那就是输入超过输出,1836年至1844年间的情形和1847年的情形,就是这样。那主要是由于大量的谷物输入;(2)由于国外投资的欲望,例如1853年,英国人都要找到资金,投到印度的铁道业;(3)由于国外支出的必要,例如1853年和1854年在东方发动的战争。

[3]第1918号纽马奇供称:“设把印度和中国合在一起,而考察印度对澳大利亚的交易,并考察更重要的中国对北美合众国的交易,并在这场合,假设营业成一种三角关系,而由我国在当中作媒介,使其归于平衡,……那么,我们正可以说,贸易差额不仅于英格兰不利,且也于法兰西和北美合众国不利”——(《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169页)。

[4]我们且看看韦古林的滑稽的回答。他说,五百万镑金流出,便是少了五百万镑资本。他要由此说明那种种不会在现实产业资本价格无止境上提或下落,无止境伸张或收缩时发生的现象。从另一方面看,把这诸种现象直接当作是现实资本(即从物质要素方面考察的资本)量伸张或收缩的征象来说明,也是一样滑稽的。

[5]纽马奇(《银行法报告》1857年)说:“第1364号。英格兰银行金属准备,在事实上,……是中央准备或中央金属贮藏,英格兰国内的全部营业,就是在这个基础上面经营的。那就是说,它是国内全部营业所依以旋转的支点:国内一切其他的银行,都把英格兰银行看作是中央贮藏所或蓄水池,它们都从那里取得它们的硬货准备(Reserve von Hartgeld)。而外汇行市的影响,也常常正是落在这个贮藏所和蓄水池上面。”

[6]“所以,实际说来,杜克和洛易德(欧维斯坦)都主张以过早的限制,即提高利息率,减少资本垫支,以应付过度的金的需要。但只有洛易德,会凭他的幻想,引起各种不便利甚至危险的(法律)限制和规则。”(《经济学界》1847年12月11日第1417页)。

[7]问:“足下以为,除了提高利息率,便没有别的途径,可以限制金的需要么?”——乍浦曼(古尔讷大汇兑经纪公司的一位股东)答说:“这是我的意思。如果我们的金,降到一定点,我们最好是立即把警钟响起来,并当众宣说:我们是在走向衰落的途中,凡要送金出去的,都须自己去冒危险。”(《银行法报告》1857年第5057号)。

第三十六章 前资本主义的状态

生息资本——在它的古代形态上,我们也可以称它作高利贷资本

(Wucher kapital)——和它的孪生兄弟商人资本(Kaufmännischen Kapital)

一样,是洪水前期的资本形态,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发生以前许久就已经有了,并且在各式各样的经济社会形态内都可以见到。

高利贷资本的存在,只需有这样的条件:即,至少有一部分生产物转化为商品,同时,跟着商品经营业的发展,货币也在各种不同的机能上发展。

高利贷资本的发展,是与商人资本的发展,尤其与货币经营资本的发展,结合着的。在共和末期以降的古代罗马,制造业虽还远在古代平均发展程度以下,但商人资本,货币经营资本,高利贷资本,就已经在古代形态之内,发达到最高点了。

我们曾经讲过,货币贮藏这件事必然是会和货币一同出现的。但职业的货币贮藏者必须转为高利贷者,方才成为重要的角色。

商人借货币的目的,是用这种货币来赚取利润,是把它当作资本运用,那就是把它当作资本支出。所以货币贷放者在前期形态下对商人的关系,完全和他对近代资本家的关系一样。这种特殊的关系,加特力派诸大学也是感觉到了的。阿尔加拉,萨拉玛加,英哥尔斯达特,扶莱堡(布莱斯高州),梅因兹,科恩,托里尔诸市的大学,先后承认商业贷款的利息是合法的。前五个承认书,尚保存在里昂市政府的档案中,并由布鲁塞·朋斯(Bruyset-Ponthus),编印在《高利贷和利息论》(里昂出版)的附录中。(奥琪尔M. Augier《公共信用论》巴黎1842年第206页)。无论在何种形态下,只要在那种形态下,奴隶经济(不是指家长式的奴隶经济,乃是指后期希腊罗马时代的奴隶经济)变为致富手段,货币因可购买奴隶土地等等,也变为占有他人劳动的手段,货币就因为可以这样投下,所以会当作资本用,来增殖它的价值,来生出利息。

但高利贷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前期的特征形态,是有两类的。我是说特征的形态。这诸种形态,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都重行出现了,但不过当作次要的形态。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它们已经不是决定生息资本的性质的形态。这两种形态,第一种是凭高利贷的方法,以货币贷放于奢侈的阔人,那大体是土地所有者;第二种是凭高利贷的方法,以货币贷放于自有各种劳动条件的小生产者,那包括手工匠,但特别指自耕农民;因为一般说来,在容许独立个别小生产者的前资本主义状态下,必然是以自耕农民阶级,占最大多数。

高利贷使富有的土地所有者破产,又把小生产者的脂膏吸尽。这两层,都唤起大货币资本的形成和累积。但这个过程,究曾在什么程度内,像在近代欧洲一样,把旧的生产方法扬弃,曾否以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代替旧生产方法,完全要看历史的发展阶段以及各种伴起的事情而定。

当作生息资本的特征的形态,高利贷资本是与小生产,自耕农民,和小手工业老板的支配,照应着。在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下,劳动条件和劳动生产物,是当作资本,和劳动者相对待的。在这情形下,劳动者不会以生产者的资格,借取任何的货币。如果他借钱,那也是为自己一身的必需,例如到当铺去押当。反之,在劳动者实际上或名义上为他的劳动条件和他的生产物的所有者那时候,他却会以生产者的资格,和货币贷放者的资本——那是当作高利贷资本,和他相对立的——发生关系。牛曼曾说,银行业者受人尊敬,高利贷者遭人嫌恶鄙视,因为前者贷款于富人,后者贷款于贫人。(牛曼《经济学讲话》伦敦1851年第44页)。他这样说时,他不过朦胧地,表白了这一点。他忘记了,在这里,我们应当要考虑,两个社会生产方法的差别,以及和它们相照应的社会秩序的差别。当中的问题不能以贫富的对立这一句话包括尽。不如这样说,吸收贫苦小生产者脂膏的高利贷,和吸收富有大土地所有者脂膏的高利贷,是同时并进的。当罗马贵族的高利贷,完全把罗马平民(小自耕农民)破灭时,这种榨取形态也就宣告终结,纯粹的奴隶经济就把小自耕农经济代替了。

生产者必要生活资料(那便是后来与工资相当的数额)以上的余额,(后来那是当作利润和地租出现的),在这场合,会在利息的形态上,全部为高利贷者所吞并,所以,如果拿这个利息水准,和近代利息率的水平相比较,是一件再不合理没有的事。在那时,除国家取去的部分外,一切的剩余价值都包括在利息里面。但在近代,则利息——至少,标准的利息——不过是这个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所以,如果我们这样比较,我们就把这一点忘记了:即,工资劳动者会为雇用他的资本家,生产利润利息和地租,总之,生产全部剩余价值,并且把全部剩余价值交付于他。卡勒就曾做过这种不合理的比较。他这样比较的目的,是要说明,资本的发展以及伴着发生的利息率的下落,对于劳动者是怎样有利。固然,高利贷者单是榨取牺牲者的剩余劳动,还不会满足;他还要渐次把土地房屋等等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夺取过来,不间断地从事于这种剥夺;但在这里,他又忘记了,劳动者自有的劳动条件之完全的剥夺,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所要完成的结果,却是它所由以出发的既成的前提。工资奴隶和现实奴隶一样不能变为债务奴隶(Schuldsklave),至少,不能以生产者的资格,变为债务奴隶。他不过偶然能以消费者的资格,变成这样。在这个形态上,高利贷资本虽会在事实上,把直接生产者的全部剩余劳动占领,但并不会把生产方法改变;生产者所有或具有其劳动条件——以及和这种情形相应的分散的小生产——是这种高利贷资本的本质的前提。在这场合,资本不直接支配劳动,也不是当作产业资本,和劳动相对立。这种高利贷资本,会使这个生产方法穷乏化,使生产力麻痹,不是使它发展。同时,这种高利贷资本,又会使这种悲惨的状态永久化。在这种悲惨的状态下,不会像在资本主义生产下那样,牺牲劳动自身,来发展劳动的社会生产力。

从一方面说,高利贷对于古代的和封建的财富,对于古代和封建的所有权,发生了覆灭的和破坏的影响。从别一方面说,高利贷对于小自耕农的和小市民的生产,总之,对于生产者有其生产手段的各种形态,也曾加以颠覆,使其破灭。在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下,劳动者不是他的生产条件——他所耕的土地,他所加工的原料等等——的所有者。但生产条件与生产者的分离,在这里,表现生产方法上一个现实的革命。分散的劳动者,结合在一个大工作场所内,经营着一种分工合作的活动。工具变为机械了。生产方法不复容许生产器具分散割裂的现象(那是和小所有权制度结合着的),也不复容许劳动者个别分立的现象。高利贷不复能在资本主义生产内,使生产条件与生产者分离,因为他们已经被分离开来了。

高利贷在生产手段分散的地方,把货币财产集中起来。它不改变生产方法,却当作一个寄生虫,紧紧寄生在生产方法上,使生产方法变为悲惨的。它吮吸生产方法的血,破坏它的神经,并强迫再生产在益益惨淡的条件下进行。所以,世人对高利贷的憎恶,会在古代世界,达到最高点。在古代世界,生产者有其生产条件这一回事,同时便是政治关系的基础,是市民独立的基础。

在奴隶制度支配着或剩余生产物由封建领主及其扈从所消费,而奴隶所有者或封建领主又为高利贷所困的限度内,生产方法不会发生变化;不过劳动者会受到更苛刻的待遇。负债的奴隶所有者或封建领主,会榨取得更厉害,因为他们自己被榨取得更厉害。甚至到结局,他们会让位给高利贷业者;这种高利贷业者,就像古罗马的骑士一样,本身也是土地所有者或奴隶所有者。旧榨取者的榨取,还多少是家长式的,因为大体说来,那还是一种政治的权力手段。代这种榨取者而起的,却是残酷的死要钱的暴发户。但虽如此,生产方法依然未曾因此发生变化。

只有从下面那一点说,高利贷才对于一切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有革命的作用;那就是,它把所有权的形态破坏了,分解了。(政治的等级编制,原来就立在所有权的形态这样一个牢固的基础上,并以同形态的不断的再生产为根据)。在亚细亚的形态上,高利贷维持得很长久,但不致在经济崩溃和政治腐败之外,再引起别的结果。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别的条件已经具备的地方和时候,高利贷会表现为新生产方法形成手段之一;它所以会表现为新生产方法的形成手段之一,不外因为它一方面会把封建领主和小生产破灭,另一方面会把劳动条件集中成为资本。

在中世纪,没有一国有支配的一般的利息率。教会自始就禁止放债取息的办法。法律和法庭也不怎样保障贷借。在个别的场合,利息异常的高。微小的货币通流,大多数支付必须使用现金的情形,逼使人们去借钱;加以汇兑业务尚未发达,所以结果更加是如此。利息率,高利贷的概念,都极为纷歧。在查理曼大帝时代,课取100%的利息,便是高利贷。1344年波登湖畔林笃的土著市民,曾收取216 2/3%的利息。舒里克鲁定43 1/3%为法定的利息。在意大利,有时必须支付40%的利息,虽然自十二世纪到十四世纪,通常的利息率未曾超过20%。维洛那曾定12 1/2%为法定利息。斐特烈二世曾定10%为法定利息,但只适用于犹太人。那并不是对基督教徒说的。但在十三世纪,10%已经是德国莱茵区域通常的利息率了。(胡尔曼《都市制度史》[《中世纪的都市制度》波恩1826年]第2卷第55页至57页。)

高利贷资本有资本的榨取方法,但没有它的生产方法。这种情形,在资产阶级经济的内部,也还可以在各种落后的产业部门或拒绝过渡到近代生产方法的产业部门看到。比方说,如果我们要拿英吉利的利息率和印度的利息率比较,我们必不可用英格兰银行的利息率,却要用那把小机械贷给家庭工业小生产者的利息率作标准。

和消耗的富对立而言,高利贷在历史上是重要的,因为它本身就是资本的一个发生过程。高利贷资本和商人财产,助成一种和土地所有权相独立的货币财产。生产物的商品性质越是不发展,交换价值越不能抓住生产的全部范围和根柢,货币就越表现为真正的富,表现为一般的富,而与它在使用价值上的有限的表现方法相对立。货币贮藏就是立脚在这点上面的。不说它有世界货币和贮藏货币的机能,它还特别是支付手段的形态。它就是在这个形态上,当作商品的绝对形态出现的。但使利息和货币资本发展的,正是它充作支付手段的机能。浪费的腐化的富所欲的,是货币本身,是可用以购买任何一物(也可偿还债务)的货币。小生产者,尤其要取得货币来支付。(对地主和国家所纳的实物贡赋和劳役贡赋变为货币地租和货币课税了。这种转化,在这里,演有重要的节目)。在以上两个场合,货币都是当作货币使用的。再从另一方面说,货币贮藏固然是在高利贷上面方才成为现实的,它的梦也是在高利贷上面实现的,但贮藏货币者所要求的,原不是资本,只是当作货币的货币;只因有利息的原故,他才把这种贮藏货币,转化为资本——转化为一个手段,来占取剩余劳动的全部或一部分,并把生产条件的一部分占取,但在名义上,这种生产条件却仍是当作别人的所有物和他对立着。所以,一看就知道,高利贷业是住在生产的孔隙内,好比伊壁鸠鲁的神住在世界的孔隙内一样。在商品形态尚未完全成为生产物的一般形态时,货币是难获得的。不完全的程度越是大,货币就越是难于获得。所以,除了货币需要者的支付能力或抵抗能力以外,高利贷者是不知道再有别的限制的。在小自耕农和小市民的生产上,货币主要是当作购买手段用的。当生产条件由偶然事故,或异常事变而为劳动者所丧失,这种丧失又不能由普通的再生产过程来代置时,他们就需要货币来购买。生活资料和原料便是这种生产条件的本质的部分。如果它们涨价了,它们自不能由生产物的代价来代置;又如单纯的歉收,就够使自耕农民不能在自然形态上,将谷种代置。又如古罗马的战争;那一方面使罗马贵族强迫平民服兵役,使平民不能进行劳动条件的再生产,从而使他们贫穷化,(在这里,生产条件的贫乏化,减损,或丧失,便是主要的形态),却又以掠夺到的铜(当时的货币),充满贵族的钱柜和地窖。这种贵族不以平民所需的商品,如谷物,牛马等等直接给于平民,却把那对于他们自己毫无用处的铜贷放给平民,并利用这个状态,来榨取异常的高利贷的利息,从而使平民变为他们的债务奴隶。在查理曼大帝治下,法郎克的自耕农民,也是给战争弄得破产的,所以,结局他们只好由债务人沦为农奴。在罗马帝国,我们可以常常看到,饥馑逼迫人去出卖儿女,甚至出卖自己,使自己由自由人变为富人的奴隶。以上是讲一般的转点。在个别的考察下,小生产者是保持或是丧失他的生产条件,还取决于无数偶然的事故,每一种这样偶然的事故或丧失,都指示贫乏化的意思,但那都是高利贷者这种寄生虫寄生的点。就小自耕农民说,一头母牛的死亡,就使他不能依照旧的规模,重新开始他的再生产。因此,他就落到高利贷的网中去了,并且他只要一度这样陷落,就会永远不能翻身。

但货币充作支付手段的机能,正是高利贷业之真正的,大的,特有的地盘。每一个会在一定期限到期的货币给付(地租啊,贡赋啊,赋税啊……等等),都会引起货币支付的必要。所以,大体说来,高利贷业自古罗马时代起,一直到近代,都寄生在包税人(Steuerpächter, fermiers généraux, receveurs généraux)手里。其后,跟着商业和商品生产的普遍化,购买和支付在时间上分开的情形,又发展了。货币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交出来。这个情形,怎样会引起种种事情,使货币资本家和高利贷业者直到今天尚还混缠不清,那会在近代的金融恐慌内指示出来。加之,这种高利贷,还会进一步促进货币充作支付手段的必要性,并且是这种促进的主要手段。因为,高利贷会使生产者益益深陷在债务中,并以利息的负担,使他的正常的再生产成为不可能,因而把他通常具有的支付手段破坏。在这里,高利贷是由货币充作支付手段的机能发芽的,但它会把货币的这种机能,它的特有的地盘,扩大起来。

信用制度的发展,是当作反高利贷的反应,实行的。但我们决不要把这点误解了,决不要依照古代著作家,教会神父,路德,或旧社会主义者的意思来解释。它所指的不多不少,恰好是生息资本隶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条件和需要这一回事。

大体说来,在近代信用制度内,生息资本是与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相适应的。但高利贷不仅依然存在着,并且在资本主义生产发达的诸民族,突破了旧时立法所加上的一切限制。就下面这各种人和阶级说,生息资本还是保存高利贷资本的形态;而在下面那种情形下,生息资本也还是保存高利贷资本的形态。在这种情形下,他们还不是在或不能在资本主义的意义上借钱。在这种情形下,他们有的借钱,还是为个人的需要,例如到当铺去借钱;有的例如一味寻乐的富者,还是为浪费才借钱;有些生产者,例如小自耕农民,手工业者等等,因为他们不是资本主义的生产者,所以他们还是以直接生产者的资格,领有他们自己的生产条件;最后,还有一些资本主义的生产者,他们是以这样小的规模经营,所以和自营的生产者相类似。

在生息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一本质要素的限度内,使生息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互相区别的事情,决不是这种资本自体的本性或性质。使它们互相区别的事情,不过是这种资本所依以发生机能的条件已经变化,从而,与货币贷者对立的借者的姿态已经完全变化。甚至一个没有资产的人,也能以产业家或商人的资格,取得信用。这是由于这种信任心;即,当他以资本家的资格发生机能时,他会用借来的资本,占有无给的劳动。他是以可能资本家(Potentiellem Kapitalisten)的资格,受得信用的。这种非常为经济辩护论者赞叹的事情,即,一个无财产但有精力有诚实心有能力有营业知识的人也能变为资本家,从而,一般说来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下,每一个人的商业价值,都多少会被正确地估价——虽然会不断招致若干不被欢迎的新的幸运追求者到战场上来,但却能巩固资本的支配权,扩大它的基础,使它能由社会的下层,不断吸收新的力量。这好比,加特力教会在中世纪,曾不分阶级身份财产,而由人民优秀分子中,选出若干,来形成它的等级制度一样。这是巩固僧侣统治权压迫世俗社会的一个主要手段。统治阶级越是能吸收被统治阶级的优秀分子,它的统治权就越是牢固,越是含有危险性。

近代信用制度开拓者的出发点,不是咒诅生息资本一般;反之,却是公然承认生息资本。

在这里,我们说的,并不是像公典(Monts-de-Pinte)那样的反对高利贷的反动。这种公典曾在1350年在法兰采·孔特的萨林士地方设立,后来又在1400年和1479年在意大利的秘鲁基亚和萨文那地方设立。它的目的,是要在高利贷下面保护贫民。这种公典所以值得注意,只因为它指示了历史的讽刺的倒影(Geschicbliche Ironie);由此,虔敬的愿念,在它的实现上,恰好转化为它的反对物。依照适度的估计,英国劳动阶级对于当铺——那就是继承公典的东西——须支付100%的利息[1]。在这里,我们也不是说嚣俄·强伯林(Dr. Hugh Chamberlegne)约翰·布里斯科(John Briscoe)等人所抱的信用幻想。这些人,曾在十七世纪最后十年间,要用土地银行凭不动产发行的纸币,冀在高利贷束缚中,把英国的贵族阶级解放[2]。

十二世纪、十四世纪在威尼斯和热诺亚设立的信用组合(Kreditassoziationen),是为海上贸易及以此为基础的大商业的需要发生的;其目的,是要从旧式高利贷的支配和货币经营业的独占,求到解放。这种都市共和国所设立的名符其实的银行,同时都采取公共信用机关的形态,它们以未来课税的收入为担保,而垫款于国家。不过,我们不要忘记,创设这种组合的商民,就是该国的第一流人士;他们从利害的关系着想,很愿意他们的政府,和他们自己一样,能够从高利贷下面解放出来[3],同时,并由这个方法,使国家益益受他们自己控制。所以,当英格兰银行计划设立时,王党曾抗议说,“银行是共和国的制度。繁荣的银行,存在于威尼斯,热诺亚,阿谟斯特登和汉堡。但谁听说有法兰西银行,西班牙银行呢?”

阿谟斯特登银行(1609年)和汉堡银行(1619年)一样不能在近代信用制度的发展上,划出一个时代。它们都是纯粹的存款银行(Depositenbank)。银行发行的金券(Bons),在事实上,不过是已存入的已铸和未铸贵金属的领受证书,领受人须有保证,方才可以流通。但在荷兰,商业信用和大商业是随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而发展了,而在发展的进行中,生息资本也被隶属在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之下了。这个情形,已经在利息率低微这一点上指示了。荷兰在十七世纪,和英国在现在一样,是经济发展的模范国。以贫穷为基础的旧式高利贷业的独占,在那里,也是由它自身推翻的。

拿荷兰来说,十八世纪全世纪,都有一种呼声,要强力地把利息率压下,俾使生息资本,隶从于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而不致于相反。立法也是依照这个意旨做的。这个运动的主唱者是约瑟亚·蔡尔德(Sir Josiah Child),他是英国普通私立银行的始祖。他竭力反对高利贷业者的独占,像大成衣业者摩西父子公司攻击个人成衣业者的独占一样。这位蔡尔德先生同时又是英国证券交易的始祖。所以,他(东印度公司的专权者)是以自由贸易的名义,来辩护他的独占的。对于曼勒(Thomas Manley他著有《被误解的货币利息》一书伦敦1668年),他说:“他是胆怯的战粟的高利贷业者之战士,但他的大炮台,是建筑在我认为最不坚固的地点。……他坦白地否认低利息率是富的原因,仅认它是富的结果。”(《商业论》1669年,阿谟斯特登和柏林的翻译本1754年)。“但是,如果使一国富裕的,是商业,如果压下利息,足以使商业增大,那就毫无疑问,利息的压下或高利贷的限制,是国富增进的一个有效的主要原因了。说一件事情在一定情形下是原因,同时在别种情形下会是结果,决不是背理的。”(前书第55页)。“蛋是鸡的原因,鸡是蛋的原因。利息减低可引起财富的增加,财富的增加,又可引起利息的更大的下落。”(前书第156页)。“我是勤劳(Industrie)的拥护者,我的反对派却拥护休闲和怠惰。”。

这种有力的反对高利贷的斗争,以及生息资本应隶从于产业资本的要求,不过是这诸种有机的创造之先驱。这诸种有机的创造,在现代银行制度的基础上,树立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种种条件。因为现代的银行制度,一方面,把一切歇闲的货币准备,累积在它手里,并把这种货币准备,投到货币市场上来,从而把高利贷资本的独占权夺去,另一方面,它又创造信用货币,从而把贵金属的独占权限制。

反对高利贷的思想,以及在高利贷下面解放工商业和国家的要求,不仅在蔡尔德的著作中可以见到,在十七世纪末叶和十八世纪初叶出版的一切论述银行制度的著作内,都同样可以见到。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种种妄大的幻想,以致认信用,贵金属独占权的解除,贵金属由纸代替等等,有奇迹的作用。苏格兰人威廉·帕特孙(William Patterson)——英格兰银行和苏格兰银行的创立者——就是约翰·劳的一世祖。(Law der Erste)。

“一切的金锻业者和当铺,都大肆咆哮”,来反对英格兰银行。(麦皋莱《英国史》伦敦1854年——1857年第4卷第499页)。——“在最初十年间,该银行在奋斗中曾受到大的困难;外界的反对甚烈;它的银行券,要远在其额面价值之下,才有人受。……金锻业者(在他们手中,贵金属的交易,是原始银行业务的基础),阴谋对付该银行;他们的业务,因有该银行的原故,已经减少了,他们的贴现率被压下了,他们和政府间的业务,都归到他们的敌人的手里了。”(佛兰西斯著《英格兰银行史》第73页)。

在英格兰银行创立以前,已经在1683年,有了创设一个国民信用银行的计划。这个计划的目的之一,是:“营业家有巨额商品时,得由该行支持,把商品寄托起来,并以这种寄托的商品为抵押,受得一种信用,来维持他们的使用人,增进他们的业务,一直到他们发现良好的销路的时候,使他们无需贴本售卖。”经多次的困难之后,这个信用银行,在主教门街的德文夏大屋内设立了。该银行以寄托商品为担保,而在汇票形态上,以寄托商品价值的四分之三,贷于产业家和商人。为要使这种汇票可以流通,每一个营业部门都有一群人,组织一种会社,使持有这种汇票的人,可以凭汇票,像用现金买物一样便易地,购买商品,不过,这个银行未曾有怎样发达的营业。它的机构太复杂,商品跌价时它所冒的危险又太大了。

有许多著作,在理论方面,鼓吹并要求英国近代信用制度的形成。如果我们把这一些著作的实在内容一加考察,我们将只能发现这一种要求;那就是,要求把生息资本和可贷放的生产手段,当作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条件之一,隶属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下面。如果我们仅考察这一些著作的辞句,我们将会惊觉,这种著作的议论,甚至在用语上面,也和圣西门派所怀抱的银行幻想和信用幻想相一致。

重农主义派心目中的耕作者,不是实在的自耕农民,却是大租地农业家(Grosspächter)。同样,圣西门心目中的,尤其是他的学徒心目中的工作者,也不是劳动者,只是产业上和商业上的资本家。他曾说:“一个工作者必须有助手。有帮伙,有手工劳动者;他寻求熟练的能干的和忠实的人。他使他们劳动,并使他们的劳动成为生产的。”(圣西门著《经济学和政治学》巴黎1831年第104页)。总而言之,我们不要忘记,圣西门一直到他最后的一本著作《新基督教》,方才直接以劳动阶级辩护人的姿态出现,方才宣告他的努力的最后目的,是劳动阶级的解放。一切他以前的著作,在事实上,都不过赞颂近代资产阶级社会,反对封建社会,赞颂产业家和银行家,反对拿破仑时代的元帅和立法学者。拿他和同时代欧文的著作比较,当中有怎样大的差异啊[4]!就在他的祖述者手里,也像上面那一段话所指示的那样,仍然把产业资本家当作工作者一般。我们如果用批判的眼光,把他们的著作读一遍,我们会看到如下的事实,是一点不会觉得怪异的。这个事实是:他们的信用幻想和银行幻想,是由一位曾一度为圣西门主义派的爱弥尔·培勒(Emile Pereire)所创设的动产信用(Crédit mobilier),实现的。这种信用形态,只有在法兰西那样的国家流行;在那里,信用制度和大工业,都没有发展到现代的水准。在英美二国,那是无论如何不能流行的。——在下面那一段话里面,(见《圣西门教义注疏》1828年至1829年3版巴黎1831年),已经包含动产信用的胚芽。银行业者,可以比资本家和高利贷业者个人以货币用更低的代价,垫借于人。那并不是一件不可理解的事。和土地所有者及资本家比较,银行业者“可以用远较为低的代价,即用更低的利息,为产业家获得工作器具。因为土地所有者及资本家,在借者的选择上,比较容易发生错误。”。但著者又在一个注解中,自行注说:“银行业者介在游惰者和工作者中间,固然必定会引起种种利益,但这种利益,因我的无组织的社会会给自利主义以表现的机会,以致于减少,甚至于消灭。这种自利主义,表现为各种的形态的诈欺和欺骗行为。因此,银行业者介在工作者和游惰者间,往往从事两方面的榨取,以致于使社会受损害。”在这里,工作者是指产业资本家。此外,他还有错误的地方:那就是,他把近代银行制度所支配的资金,看作是游惰者的资金。实则,就第一层说,那只是产业家和商人在货币形态上保有的暂时歇闲的资本的一部分,那是货币准备或待未来使用的资本;所以,它是休闲着的资本,但不是游惰者的资本。就第二层说,那只是决定永远用来或暂时用来蓄积的所得和节蓄的一部分。这两点对于银行制度的性质,都是必要的。决不要忘记,第一,货币——贵金属形态上的货币——总归是基础;依照事物的本性,信用制度是永远不能和这个基础分离的。第二,信用制度,是以社会生产手段(在资本和土地所有权的形态上)在私人手里的独占为前提的,所以,一方面,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一个固有的形态,另一方面,它又是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发展到尽可能最高点最终点的发动力。

银行制度,从正式组织和集中这两点说,真像1679年英国的利息思想里面所说那样,是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最技巧最完成的生产物。因此,像英格兰银行那样的一个制度.对于工商业,会有大得可惊的权力;虽然工商业的现实运动,仍完全在它的领域之外,并且它对它们也还是被动的。又,它还会因此在形式上(虽也只在形式上),成为社会生产手段总记账和分配的机关。我们讲过,每一个资本家或每个特殊资本的平均利润,非取决于这个资本直接榨取到的剩余劳动,却是取决于总资本所占有的总剩余劳动量,在其中,每个特殊的资本,都不过当作这个总资本的比例部分,取得它的股息。但资本的这种社会性质,最初就是凭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的完全发展,来促成并充分实现的。但从另一方面说,是还不只此。它还把社会一切可用的甚至可能的尚未积极从事的资本,放在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的支配下,以致这种资本的贷放者和这种资本的使用者,都不是这种资本的所有者或生产者。因此,它把资本的私有性质扬弃了,而就其自体说——仅就其自体说,——它还把资本的本身扬弃了。因有银行制度之故,资本的分配,就当作一个特殊的营业,当作社会的职能,从私资本家和高利贷业者手里夺去了。但同时银行和信用,却也由此成为一种最有力的使资本主义生产超过其固有限界来进行的手段。此外,它还是引起恐慌和诈欺的最有效的手段。

银行制度还把各种形态的流通的信用,代替货币。由这种代替,银行制度指示了,在事实上,货币不外是劳动及其生产物的社会性质的一个特殊表现。这个性质,和私生产的基础对立着;它结局常须表现成为一物,表现为一种与其他商品并立的特殊商品。

最后,没有疑问,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到共同劳动(Assozierten Arbeit)生产方法的推移中,信用制度是一个有力的杠杆;但它发生这种作用时,它不过是一个要素,是不能和生产方法本身其他各种大的有机的变革分开的。但一部分社会主义者,却抱一种幻想,认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有一种奇迹似的威力。他们有这种幻想,因为他们完全不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完全不认识信用制度,当作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一个形态的信用制度。只要生产手段不再转化为资本(那也包含土地所有权的废止),这样的信用便不会再有什么意义了。这一点,连圣西门主义派也曾经看出的。但从另一方面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继续存在的限度内,生息资本就会继续当作资本主义生产的一个形态存在着,并在事实上,成为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基础。只有那位应时著作家蒲鲁东——他要维持商品生产,但要废止货币[5]——会梦想无偿信用(Credit gratuit)这个怪物。这个怪物,自称可以实现小资产阶级观点上的虔敬的愿念。

在《圣西门教经济学和政治学》一书第45页,我们见到如下的话:“在社会里面有产业工具的人,没有使用这种产业工具的能力或意志,别一些人虽要经营产业,但没有劳动工具。在这种社会内,信用的目的,是依尽可能简易的方法,由前一种人(工具的所有者),把工具移到后一种人(知道怎样使用工具的人)手里。我们须注意,依照这个定义,信用乃是所有权的构成方法的结果。”所以,信用也会和这种所有权的构成方法,一同消灭的。在第98页,我们又见到这样的话:现在的银行,“认它们的任务。是追随外部各种营业的运动,不是刺激这各种营业;换言之,银行在它们对工作者(银行,把资本垫借给工作者)的关系上,是负着资本家的使命”。他以为,银行应责起指导的责任,并“由它所支配的营业和它所促成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用”,来显示它的特征。这种思想,已经有动产信用的观念潜伏在内了。同样,查理·贝魁尔(Charles Pecqueur)也要求,银行(即圣西门派叫做‘一般银行制度’的东西)“统制生产”。一般说来,贝魁尔大体上也是圣西门派,不过更彻底得多。他希望“信用制度……统制国民生产的全部运动。”——“诸君要尝试创立一个国民的信用制度。这个信用制度,虽以资金垫借于无所有而有能力有功绩的人,但不强制地,由生产与消费的密接的连带关系把这些借者在它自己下面连结在一起,却让他们自己决定他们的交换和生产。照这个方法,我们能够做到的,不过是现在各私人银行已经做到的。那就是无政府,生产与消费的不均衡,某一些人突然破产,某一些人突然富裕。这样,诸君所计划的制度,仍不过为一部分人谋到幸福,但会在别一部分人身上,引起同样多的不幸。……这样做,诸君不过使那些受到支持的工资劳动者,像现在资本家老板互相竞争一样,有互相竞争的资而力已。”(贝魁尔《社会经济学和政治学的新理论》巴黎1842年第433页434页)。

我们讲过,商人资本和生息资本,是资本的最古旧的形态。但依照事物的本性,生息资本就会在一般人的概念中,表现为资本的单纯形态。在商人资本的场合,我们可发现一个媒介的活动,不管那是欺骗,还是劳动,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反之,在生息资本的场合,则资本的自行再生产的性质,自行增殖的价值,剩余价值的生产,便当作一种秘密的性质,纯粹表现出来。所以,甚至经济学家也有一部分,——特别在产业资本尚未完全发展的国度,例如法兰西——确认生息资本为资本的基本形态,甚至把地租当作是它的变形,因为在地租的场合,仍是贷借的形态支配着。这样,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内部的体制,是完全被误解了;并且,下面讲的那种事实,还完全被看落了:那就是,土地是和资本一样只是贷放给资本家。除了货币,实物形态上的生产手段,如机械,营业建筑物等等,当然也是可以贷借的。在这场合,它们固依然代表一定的货币额;但在利息之外,仍须为磨损支付代价的事实,却是由此等资本要素的使用价值,由它们的特殊的自然形态引起的。在这场合,决定的事情,还是这样一件:即,它们是贷放于直接生产者(那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不存在,至少在发生这种贷借的范围内不存在这一件事为前提)呢?还是贷放于产业资本家(这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基础上,正好是我们的前提)呢?还有一件更不适当更无意义的事,是把为个人消费的租借房屋那一类事情,勉强拉进来。劳动者阶级也曾在这个形态上惨遭欺骗,是一件非常明白的事体;但这也是以生活资料供给他们的零卖商人玩的花样。那是一个第二步的榨取,和初步的在生产过程内直接发生的榨取并行着。在这场合,卖与贷之间的区别,是完全不关紧要的,形式上的。像我们以前讲过的那样,只有在那些对现实关联完全没有认识的人看来,这种区别会表现成为本质的。

*    *    *

高利贷和商业一样,只榨取一定的生产方法。它们不创造生产方法,但从外部和生产方法发生关系。高利贷要直接维持它,俾能重新不断地榨取它。高利贷是保守的,它不过使生产方法更悲惨。诸生产要素越是不以商品的资格加入生产过程,越是不以商品的资格从生产过程出来,则由货币再形成诸生产要素的行为,就越是表现为特殊的行为。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上的职能越是不重要,高利贷业就越是繁荣。

货币财产当作一种特殊财产而发展的事实,就高利贷资本的关系而言,是表示这个意思,即,它所有的请求权,都有货币请求权的形态。如果一个国家的生产,大部分是为现物给付,从而以使用价值为限,则在该国高利贷资本将依比例越是发展。

在这限度内,高利贷有两种的作用:第一,它会在商人阶级的旁边,形成一个独立的货币财产;第二,它会把劳动条件占有,那就是把旧劳动条件的所有者破灭,所以,它在产业资本各种前提条件的形成上,是一个强大的杠杆。

中世纪的利息

“中世纪的人民,纯然是耕作的。在那里,像在封建统治下一样,买卖是很少的,从而利润也是微小的。所以,取缔高利贷的法律,会在中世纪被认为是正当的。并且,在一个农业国,设非为贫穷所逼,人民也很少有借钱的需要。……亨利八世把利息限为一分,杰考布一世限为八厘,查里二世限为六厘,安皇后限为五厘。……在那时代,货币贷放者虽不合法,那却在事实上是独占者,所以,必须限制他们,像限制别的独占者一样。……在我们这时代,是利润率支配利息率;在那时代,却是利息率支配利润率。如其货币贷放者以高利息率课加在商人肩上,商人就须在他的商品上面,敲出高的利润率来。所以,因为要塞满货币贷放者的钱袋,他们必须从买者的钱袋里,敲出巨额的货币来。”(居尔巴特著《银行业的历史和原理》第164页165页)。

“我曾听说过,现今在莱比锡市每年要取去10古尔登,那就是每百要取去30的利息。在牛伦堡市,还要多一点,那就是每百要取去40的利息。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可耻呀,真不知那里才是止境呀!……现今,在莱比锡,有100佛洛林(floren)的人,每年取40的利息,这等于每年吃一个农民。或市市有1000佛洛林的人,每年取400的利息,这等于每年吃一位骑士或一位富有的贵族。有10000佛洛林的人,每年取4000的利息,这等于每年吃一位富有的伯爵:有100,000佛洛林(这是每个大商人必须有的)的人,每年取40000的利息,这等于每年吃一位富有的亲王。一个有1,000,000佛洛林的人,每年取400,000的利息,这等于每年吃一位大国王。他不须拿他的人身或商品,冒任何的险,他不要劳动,他不过坐在炉边,烘苹果吃。一个小盗坐在家里可以在十年内把全世界吃尽,就是这个道理。”(《商业及高利贷论》1524年,《路德文集》威吞堡1589年第6篇)。

“在十五年前我曾写一篇文章,反对高利贷。当时,高利贷业非常蔓延,我并不希望它有什么改良。但自此以后,它变成非常傲慢的了,它已无须担忧会被归到恶德,罪过,或不名誉那一类去。它已经变成纯粹的美德和名誉,而被赞赏了,好像它曾对人民提供伟大的眷爱和基督教的服务一样。在不名誉变为名誉,恶德变为美德的今日,我们要怎么办呢?”(路德《反高利贷致僧侣书》威吞堡1540年前书第306页)。

“犹太人,伦巴特人,高利贷业者,吸血者,是我们的最初的银行业者。他们的性格,几乎可说是不顾廉耻的。……他们又与伦敦的金锻业者相结托。大体说来……我们的最初的银行业者……是一个极不良的社会,他们是贪婪无厌的高利贷者,是冷酷的吸血鬼。”(哈特加斯特尔J. Hardcastle著《银行与银行业者》第2版伦敦1843年第19页20页)。

“威尼斯市设立银行的先例,很快就有人摹仿了;一切海滨的都市,一切因独立和通商而著名的都市,都设立了它们的最初的银行。此等都市的船舶,往往要经历很久的时间才会驶归,不可避免的结果,是信用给予的习惯。因有美洲发现和美洲通商的原故,这个习惯是进一步加强了。”(这是一个主要点)。“货物运输,使他们必须获得巨额的垫支。在古代,这种情形,已经在雅典和希腊发生过了。1380年汉萨市的布鲁格,已经有一个保险公司设立了。”(奥琪尔《公共信用论》巴黎1842年第202页203页)。在十七世纪末叶,近代信用制度发展以前,贷款于土地所有者和专门享乐的富有者这件事,甚至在英国,还是非常盛行。这一点,我们只要读一读诺芝(Sir Dudley North)的著作,就会知道的。诺芝不仅是一个第一流的英国商人,并且是那时候英国最著名的理论经济学者。他说:“在我们国内以利息方法贷出的货币,甚至没有十分之一,是贷给经营业务的营业家;最大的部分,是为奢侈品,为人们(他们虽是大土地所有者,但所有地提供的收益,没有货币的支出那样快,并且因为他们不高兴把所有地卖掉,却宁愿拿它来抵押)的消耗,贷出的。”(《商业论》伦敦1691年第6页第7页)。

就十八世纪的波兰说。“华沙曾有大量的汇兑业务。但那主要以该市银行业者的高利贷为基础,并以此为目的。这种银行业者,凭八厘以上的利息率,把货币贷于浪费的贵族。他们为要取得这种货币,乃从外国获得一种空白汇票信用(Wechselkredit in Blanko)。这种汇票没有任何商品交易作基础。外国的汇划人只好忍耐着,希望这种汇票诈欺所创造的汇款,不致于倒失。不过,因为有达培这样的人以及别的很有名望的华沙银行业者的破产,他们往往须付很高的代价。”(比希J. G. Büsch著《汇兑的理论和实务》第3版汉堡1808年第2卷第232页至233页)。

利息禁止对于教会的利益

“教会是禁收利息的。但急需钱用时拿财产出卖的事情,却不在禁止之列。把财产在一定期间内移交贷者,作为担保,以待借款付还的事情,也为教会所不禁止。照这个办法,贷者是可以在货币付还以前,拿财产来利用的。……教会本身以及它所统辖的各种团体和神会,都由这个办法,取得了不小的利益。尤其是在十字军时代。这个办法,使国富的一大部分,归所谓‘死手’(totem hand)所有。更因犹太人不能从事这种高利贷的缘故,(因为固定抵押品的占有,无法掩蔽),结果是更加如此。……设不禁止利息,教会和修道院决不会有这样富裕。”(前书第55页)。

* * *

[1]“当铺的利息格外高,这是因为在同一个月内,会频频当入和赎出,人们为要赎出一种质物,常常把别一种质物当入,因而在当入时,往往仅能获得一个仅小的货币差额。在伦敦,有240家领贴当铺,在各州,约有1450家。所使用的资本,据估计,约有一百万镑。那至少每年周转三次,每次平均课取335 1/2%的利息;所以,英国的下层阶级,每年为要获得这一百万镑的暂时的垫支,须付100%的利息。而由质物过期赎出所受的损失,还不包括在内。”(杜克提J·D·Tuckett著《劳动人口今昔状态史》伦敦1846年第1卷第114页)。

[2]就连在他们的著作的题名上,他们也是把“增加土地所有者的一般福利,提高土地所有权的价值,使贵族绅士等人从赋税下得到解放,使他们的年收入增加等等”,作为主要的目的。只有高利贷业者将受损失,这样高利贷业者是国民的最可恶的敌人,他们比法兰西的侵略军队,还更于贵族和乡民有害。

[3]“举例言之。英格兰的查理二世,就须以巨额的高利贷利息和贴水,付于金锻业者(Goldschmiede银行业的先驱)。那大都等于20%—30%。一种这样有利的营业,使金锻业者益益垫借款项于王室,预付国家全部的税收接受国会的借款认可书;此外,还彼此竞争着,要把汇票,付款通知单,和借约购进或押进。所以在实际上,全部国家的支入,都经过他们的手”(约翰·佛兰西斯John Francis著《英格兰银行史》伦敦1848年第一卷第30页第31页)。“银行设立的建议,曾几度提出。它终于成为必要的了。”(前书第38页)。“受高利贷业者吮吸的政府,已经觉得银行是必要的;必须有银行,它才能以国会的认可书为担保,而以相当的利息率,获得货币”。(前书第59页60页)。

[4]如果马克思能亲自编订这个原稿,他一定会把这一段话大大修改的。他所以会写这一段话,那是因为他看见曾经一度为圣西门主义派的人,竟在第二法兰西帝国做种种不堪的事情,有感而发的。在马克思写这一段话的时候,这个学派的救世的信用幻想,正在法兰西,凭着历史的讽刺的倒影,当作一个空前有力的大诈欺,来实现。后来,马克思说到圣西门,是只有赞美他的天才和博学头脑的。在他的前期著作内,他确实把资产阶级和在法国初兴的无产阶级的对立性看落了,他确实是把那一部分从事生产的资产阶级看作是工作者,但这种情形,正好与傅利叶要融和资本和劳动的见解相照应。那是要由当时法国的经济情形和政治情形来说明的。欧文的见解固然进了一进,但这是因为他住在别一种环境中,因为他是生在产业革命和阶级树立已经尖锐化的时代。——F. E.

[5]马克思著《哲学的贫困》布鲁塞和巴黎1847年。——马克思著《政治经济学批判》第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