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七世纪的法国,爱情是一个帽子上装饰着羽毛、衣服穿得非常华丽的王公贵人,由庄严的乐曲引导着,在一间间客厅里前进。他遵守复杂的礼仪,按部就班,一步也不敢造次。再说,他始终是十分高尚的,他的柔情是审慎的,他的快乐是正直的。
在十八世纪,爱情是一个敞着怀的无赖。他爱就跟他笑一样,为的是爱和笑。他跟一个金黄色头发的女人吃中饭,跟一个棕色头发的女人吃晚饭,把所有的女人都看成乐善好施的女神,张开手将快乐散给所有的崇拜者。一股淫乐的风刮过整个社会,领着牧羊女和仙女跳圆舞,袒露的胸口在花边下颤动。肉欲主宰一切的、尽情享乐的可爱时代,虽然已经相隔很远,但是它的气息像一股风似的吹到我们这儿,余温犹在,还带着散开的头发的气味。
在十九世纪,爱情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单身汉,正直得像公证人,手上持有国家发的公债券。他出入上流社会,或者经营商业,在铺子里卖什么东西。他关心政治,生意上的事占据了他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六点的整天时间。至于夜里的时间,他把它给了有实用价值的罪恶,给了一个由他供养的情妇或者供养他的合法妻子。
十七世纪的英雄的爱情,十八世纪的肉欲的爱情,就这样变成了讲究实利的爱情,草草成交,就像交易所里的买卖一样。
我最近听见一个企业家抱怨,为什么还没有发明一种制造孩子的机器。打麦子的机器、织布的机器已经造得很多,各行各业都用齿轮来代替人类的肌肉。本世纪那些辛勤干工作的人,他们把每一分钟的时间都献给现代的活动,等到有了一架机器代替他们从事爱的那一天,他们就可以节省时间,在人生的战斗中变得更顽强,更富有男子气概了。自从震撼天地的大革命54以后,法国男人一直没有再得到闲工夫去想女人。在拿破仑一世的统治下,大炮妨碍了情人们互相了解。在复辟时期55和七月王朝时期56,一种对财富的狂热需要控制了整个社会。最后,拿破仑三世的统治仅仅使对金钱的胃口更加增大,甚至连任何一种独特的荒淫放荡的恶习和新奇的寻欢作乐的方式都没有带来。况且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科学,蒸汽,电,所有近五十年来的发明。您倒是应该看一看一个现代人,事务繁重,生活在家庭之外,完全受到保住自己的财产并且使之增加的需要支配,他的智力都花在应付日新月异的问题上,他的肉欲由于每日每时斗争太劳累而消失,连他自己也变成了正在转动着的巨大的社会机器上的一个小小的齿轮。他养情妇就跟别人养马一样,为的是得到体育活动。如果他结婚的话,那是因为婚姻变成了像别的交易一样的交易;如果他有孩子,那是因为他妻子想要孩子。
造成今天不幸的婚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愿意在举出实例以前先着重地提一提。这个原因就是从我们做孩子的时候起,教育在男孩子和女孩子中间形成的鸿沟。我拿小玛丽和小皮埃尔来作为例子。六七岁以前别人一直让他们在一块儿玩。他们的母亲是好朋友;他们彼此称呼用“你”而不用“您”,友爱地你打我一巴掌,我还你一巴掌,在角落里抱着打滚,一点也不感到害羞。但是上了七岁,社会把他们分开,并且占有他们。皮埃尔被关在一所学校里,老师们努力把人类的所有知识的概要塞进他的脑袋;后来,他进了专科学校,选了一行职业,变成了一个大人。他自己管自己,在这学习生活的漫长过程中,好事坏事任他去做,他接触过种种卑鄙龌龊的事,尝到过痛苦和快乐的滋味,对人和事有了一定的经验。玛丽正相反,整个这段时间里都是关在她母亲的寓所里。别人把一个有教养的女孩子应该知道的东西教给她——删改得干干净净的文学和历史,地理,算术,教理问答;另外她还会弹钢琴,跳舞,用两色铅笔画风景画。因此,玛丽一点不了解她仅仅从窗口看到的那个世界,何况遇到街上人声太嘈杂时,窗户还要关上。她从来不敢一个人到街上去。她受到精心照料,像一棵暖房里的植物,空气和阳光都给它配合好了,让它在一个人工的环境中发育成长,什么也接触不到。现在我假定在十一二年以后,皮埃尔和玛丽又见面了,他们变得生疏,这次会面可以肯定充满了拘束。他们不再用“你”而用“您”来称呼对方,也不再到角落里去笑了。她面对这个变成陌生人的他,脸涨得通红,感到惶惑不安。在他们俩中间,只有他感觉到了生活的激流,残酷的事实,可他又不敢高声地说出来。他们彼此之间能谈什么呢?他们的语言不同,不再是相似的两个人了。因此他们只能够谈一些俗不可耐的日常琐事,互相都提防着对方,几乎可以说变成了敌人,而且已经开始互相撒谎欺骗。
当然我并不主张让我们的儿子和女儿像园子里的野草一样在一起生长。双重教育的这个问题,对一个普通的旁观者来说,的确太大,不是他所能解决得了的!我仅仅说明事实真相:我们的儿子什么都懂,而我们的女儿什么都不懂。我有一个朋友常常告诉我,他年轻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感到他的姐妹渐渐变得跟他疏远。他每年从学校回家,都觉得鸿沟一次比一次加深,感情也一次比一次淡漠。终于有一天,他再也找不出什么话好对她们说了。他诚心诚意地吻过她们以后,就只好拿起帽子走掉。在婚姻这桩大事里又怎样呢?两个世界不可避免地要撞在一起,这一撞总是有把女的一方或者男的一方撞碎的危险。皮埃尔娶了玛丽,既不能了解她,也不能被她所了解,因为他们之间不允许来一次试验。女孩子的家庭,一般来说,能够把她嫁出去就很高兴了。他们把她交给她的未婚夫,请他注意他们交给他的她,像新娘应该的那样,是完好的,没有一点缺陷。现在该做丈夫的来照料他的妻子了。玛丽就是这样被突然一下子扔在爱情里,扔在生活里,扔在保持了那么长久的秘密里。不知道的事马上就要出现了。连最好的妻子也常常会过了很久还有余惊。但是最坏的是两种教育的对抗仍然继续存在。如果做丈夫的没有照他自己的面目来改造他的妻子,那么她将永远对他是个陌生人,她有她的信仰和天性,还有她的教育造成的难以医治的愚蠢。多么奇怪的制度,它把人类分成两个阵营,一边是男人,一边是女人;在把两个敌对的阵营武装起来以后,又把他们结合在一起,对他们说:“在一起和平地生活吧!”
总之,我们这个时代的男人没有时间爱,他娶妻子,可并不了解她,也不被她了解。这就是现代婚姻的两个特征。我不再详细说了,免得把普通的问题搞复杂,我要举几个实例。
一
马克西姆·德·拉罗什-马布隆伯爵,三十二岁,出身于安茹的一个最古老的家族。他的父亲在帝国时代57做过上议员,不过,照他父亲自己的说法,并没有放弃任何一条正统主义者58的信念,况且在流亡期间59,拉罗什-马布隆家没有损失一块土地,至今他们还被算在法国的大地主之列。至于马克西姆,他过了一个美好的青年时代,他当过教皇的侍卫,后来回到巴黎,就在巴黎养了许多马。他赌钱,养情妇,决斗,却没有把名声败坏。他是一个金黄色头发、个子高高的年轻人,英俊的舞伴,智力中等,没有特别强烈的嗜好,现在他想踏进外交界,找一个归宿。拉罗什-马布隆家族里最能干的人是他的姑母德·比西埃尔男爵夫人,一个好活动的老太太,在学术界和政界很有点名气。她的侄子马克西姆把他的打算告诉她,她听了立刻嚷起来:首先他应该结婚,婚姻是一切正经职业的基础。马克西姆没有任何重大的理由反对结婚。他过去没有动过这个念头,他宁愿做一个单身汉,不过,非得结婚才能在上流社会站住脚,那他也会像办别的手续一样,把这个手续办一办。不过他笑着承认,他心里没有任何心爱的对象,反复回忆也想不出来,因为他觉得在客厅里陪着跳舞的那些年轻姑娘身上穿的都是相同的白衣服,脸上挂的都是相同的微笑。德·比西埃尔太太兴致很高,主动提出由她包办。
第三天,男爵夫人向马克西姆提到了昂里埃特·德·萨尔纳弗小姐。家产很可观,又是诺曼底古老的贵族人家,完全门当户对。她特别强调这门亲事的合情合理。不可能找到更符合上流社会要求的对象了。这门亲事绝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惊奇。马克西姆满意地点点头。事实上这一切在他看来也是顺理成章的。两家门户相当,财产也相差无几,如果他坚持要进入外交界的话,这门亲事倒是很难得的。
“她的头发我想是金黄色的吧?”他最后问。
“不,棕色的,”男爵夫人回答,“老实说我也不大清楚!”
况且,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可以肯定的是昂里埃特小姐十九岁。马克西姆相信陪她跳过舞,不是她,至少也是她的妹妹。他们没有谈到她受的教育,这用不着;她是由她母亲教养成人的,这就够了。至于她的性格,这不可能成为问题,因为没有人知道。德·比西埃尔太太肯定说有一天听见她弹过一首肖邦的圆舞曲,弹得非常有情感。其余的呢,反正当天晚上要在第三者的客厅里会一次面。
晚上,马克西姆见到德·萨尔纳弗小姐。发现她长得很漂亮,不免大吃一惊。他和她跳舞,称赞她的扇子;她用微笑向他表示感谢。半个月以后正式求婚,当着公证人的面讨论婚约。马克西姆和昂里埃特见了五次面。她长得确实不错,皮肤雪白,体态丰满,她脱掉大姑娘穿的衣裳以后,一定可以打扮得很漂亮。此外,她好像喜欢音乐,讨厌麝香这种香味,有一个已经死掉的女朋友,名叫克莱尔。就是这一些。不过马克西姆认为这已经很够了。她是萨尔纳弗家的小姐,他是从一位严厉的母亲手里把她接过来的。以后他们有的是时间互相了解。目前,他高高兴兴地想着她。事实上他没有真正堕入情网,但是对她长得讨人喜欢这一点,他绝不会感到不高兴,因为她即使长得丑,他肯定还是会娶她的。
举行婚礼的一个星期以前,年轻伯爵把单身汉生活的私事料理完毕。他当时和高个儿的安托尼亚同居。安托尼亚从前当女骑师,从巴西戴着满身钻石回来。他把家具重新换了,在一次大家喝酒祝贺他未来婚姻幸福的晚餐以后,和她十分友好地分了手。他还掉他可能欠下的一些债,辞退他的贴身仆人,把没有用的信件烧掉,叫人打开窗户,让他的公馆换一换空气。他已经做好准备。然而在他内心深处,仍然保留着一些他过去的生活的回忆,他相信只要把心扉永远关上就行了。
两家的公证人已经把婚约写好。这件金钱上的庸俗事完全交给他们去办。总之,再简单不过了,夫妻双方带来的财产都是一清二楚的,婚礼应按照奁产制举行。宣读婚约时,两家的人都一声不响;然后是签字,大家笑容可掬地传递着笔,没有任何意见。他们谈到其他的事,谈到男爵夫人打算举办的慈善募捐会,谈到迪拉克神父显露出很高才华的一次讲道。
世俗的婚礼在星期一举行,因为通常在这一天里没有人到区政府来行婚礼。新娘穿着一件灰缎子礼服,很朴素;新郎上身穿常礼服,下身穿一条浅色裤子。没有发一张请帖,除了双方家里的人以外,只有四位证婚人在场,他们都是有声望的人士。区长宣读民法条文时,马克西姆和昂里埃特的眼光相遇,他们互相笑了笑。这种法律语言是多么野蛮的语言啊!难道结婚真的是那么一件可怕的事吗?他们先后说了庄严的“愿意”,情绪一点也不激动。区长个儿矮小,背差不多驼了,身体又瘦弱,一点也不威严。男爵夫人穿的是深颜色的衣服,戴着夹鼻眼镜察看大厅,发现法律居住的这个地方真够寒酸的。离开区政府时,马克西姆和昂里埃特每人留下一千法郎救济穷苦人。
但是所有的排场,所有的感动的眼泪都保留给宗教仪式。为了和粗俗的婚礼有区别,他们选了一个不公开的教堂,布道会的小教堂。这样一来,立刻就给婚礼添上了一股极端虔诚的气息。来为婚姻赐福的将是费利比安大人,他是南方的一个主教,和萨尔纳弗家沾点亲。伟大的日子终于来到,教堂太小了,附近的三条街给车马堵得死死的;教堂内部,彩画玻璃窗透进朦胧的光线,在这朦胧的光线里是一片贵重衣料的窸窣声、审慎的低语声。到处都铺着地毯。祭坛前有五排扶手椅。全法国的贵族都到这儿和天主在一起。然而马克西姆脸色却有点苍白,他身上的打扮没有一点可以指摘的地方。昂里埃特到了,穿的一身白,裹在像云一般的轻纱里;她也很激动,眼睛发红,显然是哭过了。费利比安主教把手伸到他们头上,他们俩虔诚地低下头过了好几秒钟,他们的虔诚给人留下极好的印象。然后,主教用悦耳的嗓音谈到夫妇双方的职责。两家的亲人们在揩眼泪,特别是德·比西埃尔夫人,她婚后的生活很不幸福。在神香的气味中,在辉煌的大蜡烛的光芒中,仪式进行完毕。这不是中产阶级的奢华,而是无比高贵的气派,把宗教加以精炼,供出身高贵的人享用。一直到证书上签完字,最后握手告别,教堂始终像一个客厅。
晚上,举行家庭宴会,门和窗子都关上。到了午夜,昂里埃特正脸朝墙躺在新娘的床上打哆嗦,忽然觉着马克西姆在她头上吻了一下。他是在她父母走后悄悄进来的。她大叫一声,求他让她一个人待着。他呢,满脸笑容,像哄孩子似的叫她放心。他这个人太风流,因此在一开始尽可能表现得很审慎。但是他了解女人,他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方式对付她们。他留下来,吻吻她的双手,甜言蜜语地哄她:她什么也不用害怕,他不是她的丈夫吗?他不是应该关心他心爱的人儿吗?后来,她越来越惊慌,开始哭哭啼啼,喊起她母亲来了。他认为应该稍微加快一点,免得局面变得可笑。不过他仍然像一个上流社会人士,把灯端开,正好这时候他记起有一次吃过晚饭,那个游乐场里的小洛朗丝不肯答应他的要求,他是怎样对付她的。昂里埃特比起洛朗丝来要有教养多了,她没有用指甲抓他,也没有用脚踢他,仅仅在恐惧的颤抖中挣扎,她流着眼泪属于他了。她浑身发烧,不敢再睁开眼睛。她哭了一整夜,把嘴堵在枕头上,不让他听见。这个躺在她身边的人,使她感到万分厌恶。啊!多么可怕的事!为什么从来就没有人跟她谈过呢?要不,她说什么也不会嫁人。在漫长的青年时代里,她一直过着严肃的生活,对世事一无所知,这种强奸式的婚姻,这种残酷无情的发现,使她的青年时代一下子结束了,在她看来,这一切好像是一个无法弥补的不幸,她将永远为这件事感到痛苦。
十四个月以后,老爷不再进太太的卧房。他们度过了三个星期的蜜月。破裂的原因是很微妙的。马克西姆习惯了高个儿安托尼亚,他也想让昂里埃特成为一个情妇;而她呢,官能还沉睡未醒,天性冷漠,不肯迁就他的某些任性的做法。另一方面,从第二天起他们就发现彼此永远也不能融洽相处。马克西姆是一个多血质的人,又暴躁又顽固。昂里埃特整天价懒洋洋的,举止谈吐不慌不忙,慢得叫人恼火,而且至少跟他一样固执。因此他们互相指责对方居心险恶。但是像他们这样有身份的人首先应该顾全面子,所以他们非常有礼貌地生活下去。每天早上打发人向对方问好,晚上分开前他们也很讲究礼节地鞠躬行礼。即使他们相隔千里,也不会有这么疏远,其实他们的卧房中间只隔着一个客厅。
马克西姆又跟安托尼亚恢复了关系。他完全放弃了进入外交界的打算。这个打算太愚蠢。一个德·拉罗什-马布隆家的人,在这混乱不堪的民主时代,犯不上卷到政治的旋涡里去。有时候他遇见德·比西埃尔男爵夫人,想到自己这样徒劳无益地结了婚,不免觉得好笑。不过,他一点也不后悔。爵位、财产都还在。他又重新养马,在夜总会里消磨晚上的时间,过一个出身名门的贵族的高等生活。
昂里埃特起初感到很闷。后来她尝到了婚后生活自由自在的滋味。她每天要吩咐替她套上十次马车,逛铺子,看朋友,享受上层社会生活的乐趣。一个年轻寡妇能有的特权她都有了。她至今没有犯严重错误,是因为她性格沉静。她顶多不过让人吻她的手指头而已。但是有时候她也会觉着自己太傻。她认真地在私下琢磨,到了冬天是不是应该找一个情夫。
二
于勒·博格朗先生是我国政治集会中鼎鼎大名的演说家博格朗律师的儿子。祖父安托万·博格朗是昂热的一个安分守己的中产阶级,出生于一个在本省里很受人敬重的公证人家庭,可是并没有吃公证人这行饭,靠着年金悠闲自在地过日子。他的大儿子,鼎鼎大名的博格朗正相反,爱活动,野心大,挣下了一大笔财产。至于于勒·博格朗,他有他父亲那样的伟大抱负,有爬到很高的地位上去的虚荣心,有过王侯般奢侈生活的欲望。不幸的是他已经上了三十岁,开始发觉自己才疏学浅。最初他梦想当议员,在议会辩论中取得成功,一旦政府发生危机,摇身一变就可以当上部长。但是在青年律师辩论会上,他打算试试自己的口才,结果发现自己口齿不清,叫人听了受不了,思想和言辞都很迟钝,别想在政治舞台上出人头地。接下来他犹豫了一些时候,考虑是不是应该进入工业界。可是学习专科知识叫他害怕。到最后,他干脆决定做诉讼代理人。他父亲也为他的前途感到为难,于是花了大价钱替他买了一个最好的事务所,这个事务所的前一任诉讼代理人靠它赚了两百万法郎。
于勒做诉讼代理人已经有半年了。事务所设在圣安娜街的一套阴暗的房间里,但是他住在阿姆斯特丹街的一座公馆里,到上流社会去消磨他的夜晚,收藏油画,尽可能使自己装得不像个诉讼代理人。然而,他又觉得他的财产增长得太慢。他希望有豪华的排场,譬如,每个星期请有地位的人来吃一顿晚饭,或者每个星期二晚上在他的客厅里招待一次他父亲在政界的朋友们。他甚至相信,如果他的排场更大一些,经常接待客人,马房里养上五匹马,总之家里的生活阔绰了,会是一件使他的主顾成倍增加的了不起的事。
“结婚吧,”他父亲在他征求意见时说,“一个女人会给你家里带来热闹和声誉……娶一个有钱的,因为一个有这种条件的女人最值钱。瞧,德维涅小姐,工厂老板的女儿……她有一百万法郎的陪嫁财产。这正符合你的需要。”
于勒一点不急,反复考虑这个主意。结婚毫无疑问可以巩固他的地位;不过这是一件大事,不应该草率决定。他于是估计他周围的有钱人家的财产。他的父亲眼力高人一等,的确有道理:看来看去还是玛格丽特·德维涅小姐是最可取的对象。于是他打听德维涅工厂资本的正确数目。他甚至还很巧妙地套德维涅家的公证人的话。老的确实肯给一百万法郎;也许还可以加到一百二十万。如果给一百二十万,于勒就决定娶她。
这场战役很巧妙地进行了近三个月。鼎鼎大名的博格朗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他跟德维涅恢复交往。德维涅是他从前在制宪会议里的老同事。他不慌不忙,慢慢地说服他,让他心甘情愿地出一百二十万法郎陪嫁女儿。
“事情成了!”他笑着对于勒说,“现在你可以去求爱啦。”
于勒从前就认识玛格丽特,那时候她还小,两家人在枫丹白露附近的乡下避暑,成了邻居。玛格丽特已经二十五岁。但是,我的老天爷!他重新见到她时,发现她变得多么丑啊!当然,她根本就没有漂亮过;从前她黑得像一只小鼹鼠;不过现在她几乎变成了一个驼背,而且两只眼睛一大一小。虽然如此,她还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姑娘,据说很有才气,而且对男人的条件要求非常高;她已经拒绝了不少最好的对象,从这一点可以说明她虽然有一百万,为什么还没有嫁出去。于勒在第一次见面,离开她以后就宣称她十分理想;她的打扮迷人,不论谈什么都满怀信心,看来是一个能在自己的客厅里接待客人,而且接待得非常好的女人;作为巴黎女人,她的丑反而给她增添一点新奇的味道。再说,一个有一百二十万法郎的女孩子,老实说,即使丑一点也是可以原谅的。
从这时候起,事情进行得异常顺利。未婚夫妇双方都不是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的人。他们俩都完全明白在他们之间成交的是怎样的一笔买卖。笑一笑他们就能互相了解。玛格丽特曾经在一所贵族的寄宿学校受教育;她七岁就失掉母亲,她父亲又不能兼顾到她的教育。因此她在寄宿学校里一直待到十七岁,把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不能不会的都学会了:音乐,跳舞,礼貌,甚至还会一点文法、历史和算术。但是,她在和同学们一起生活中学到的东西更多,那些同学都是些来自巴黎各个高等住宅区的小姐。在她长大的那片花园的四堵墙中间,在那个可以说是广阔世界的缩影的、狭窄的天地里,从十四岁起她就知道了财产的可爱、注重实际的时代精神、女人的权利,以及所有造成我们的进步文明的东西。如果说她在家庭经济的问题上会拿不定主意,她却一眼就可以把各种各样的花边辨认出来,谈起时装来像一个裁剪师,知道女演员的小名,赌赛马,使用行话谈论马。她尽管十分规矩,还是知道许多别的事情,因为自从她离开寄宿学校,八年以来一直过的是男孩子生活。
于勒每天送给她一束值三路易的花。他去看她时,表现得很殷勤。但是谈话很快就转变方向,总是谈到将来怎样布置家庭。除了两三句普通的客套话以外,他们光谈哪家店卖的挂毯好,哪家店卖的轿车好,还有其他各种货物在哪些店里买。玛格丽特最后终于决定接受于勒的求婚,因为她觉得他正像她希望的那样,够平庸的,而且去年冬天她在她父亲家里也待腻了。他们发生爱情后的第一次出游是去参观阿姆斯特丹街的公馆。她觉得房子小了一点;但是她可以把两堵隔墙拆掉,把门的地位换一换。然后她谈到家具的颜色,急着想知道她将来的卧房在哪里,她甚至连马房都转到了,对马房表示很满意。后来她又到这所住宅来过两次,亲口吩咐过建筑师。于勒高兴得不得了,他找到了他需要的女人。
举行婚礼的一个星期以前,两家人家已经累得精疲力竭。鼎鼎大名的博格朗和老德维涅已经和两家的公证人在一起商谈了三次。他们存着戒心,逐条地仔细研究婚约,对人类的诚实一点也不存幻想。于勒呢,把全副心思都花在送给新娘的结婚礼物上。玛格丽特也不管合不合习俗,带着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的笑容,要求让她自己挑选珠宝和花边。他们仅仅由一个穷苦的女亲戚陪着出去,从一家铺子跑到另一家铺子,整天地看钻石和瓦朗西纳花边。他们觉得这很有意思。他们不像那些手挽着手沿着篱笆散步的、天真无邪的情人;他们坐在珠宝商的柜台前面,互相微笑着传递一只只戒指和别针,手指一再触摸珍贵的宝石,变得冰凉。
最后,婚约签订了。宣读婚约时,在鼎鼎大名的博格朗和德维涅之间发生了最后一次争论。但是于勒出来调解,玛格丽特睁大眼睛仔细听,做好准备,一旦看到她的利益受到损害,就立刻开口加以保护。婚约非常复杂:一半的陪嫁财产归丈夫支配,另外一半是不能转让的财产,生的利息归夫妇双方共有,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每年提出一万二千法郎的一笔数目给女方,作为服装费。这个杰作的作者是鼎鼎大名的博格朗,他因为把老朋友德维涅“耍”了,感到非常得意。
他们至多不过邀请了十个人上区政府。区长是于勒的一个表亲;他读民法时,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可是等他一把书放下,立刻又变成了一个上流社会人士。他向太太们问候,一定要亲自把笔送到证婚人的手里,证婚人中间有两位上议员、一位部长和一位将军。玛格丽特说“愿意”这两个决定性的字时,声音略微有点响,态度严肃,因为她懂法律。所有参加婚礼的人都保持庄严的神色,仿佛他们是在用他们的到场来协助完成一桩调动大笔资金的交易。新郎和新娘每人留下一千五百法郎给穷苦人,晚上在德维涅家举行宴会。邀请了证婚人参加,其中只有部长一个人没有能来,两家人都因此感到不快。
婚礼的宗教仪式在马德莱纳教堂举行。于勒和他的父亲在三天以前先去商量价钱。他们希望排场要尽可能大,有几笔数目还经过商量:在主祭坛做弥撒多少钱,管风琴多少钱,地毯多少钱。讲妥要有一张地毯从二十级高的石阶上铺下来,一直铺到行人道上;并且商定,当婚礼的行列进教堂时,管风琴要奏凯旋进行曲;这要加五十法郎,可是效果一定很好。他们发出了上千张请帖。马车排成一长条整齐的队伍来到时,教堂里已经挤满了人,男的穿着礼服,女的打扮得花枝招展。简直是奇迹,玛格丽特戴白面纱和橙花冠,经过一番打扮,可以说是不丑了。于勒觉得自己把这么多的人都惊动了,心里充满了骄傲。这当儿,管风琴嗡嗡地响起来,唱经班成员们的嗓音非常洪亮,仪式在庄严的拱顶下,进行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简直是太美了。然后,一个挨一个地排成队走进圣器室,队伍长得没完没了。熟人,来宾,甚至连不认识的人都从一扇门进去,跟新郎新娘以及两家的眷属握手。然后又从另外一扇门出去。这个礼节又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在这些人中间有不少政治家,还有律师和诉讼代理人、大企业家、艺术家、新闻记者;于勒跟一个脸色苍白的矮个儿年轻人握手握得特别亲热,这个年轻人和他有过一面之缘,经常在专登社会新闻的小报上写文章,说不定会把这次婚礼在报上登上一段简讯的。
因为博格朗家和德维涅家都没有一间足够宽大可以请客吃饭的客厅,所以他们晚上在卢浮大饭店吃饭跳舞。菜肴很普通,在大饭店的喜庆厅举行的舞会,倒非常出色。午夜,一辆马车把新郎新娘载到阿姆斯特丹街;他们穿过黑暗的巴黎,一路不停地说说笑笑,这时候有许多女人的影子在街头巷尾徘徊。于勒走进新房,看见玛格丽特一只胳膊肘撑在枕头上,平静地等着他。她脸色微微有点苍白,露出窘迫的笑容,不过也仅此而已。新婚生活就跟瓜熟蒂落似的,很自然地完成了。
博格朗夫妇结婚已经两年了,他们并没有破裂,可是半年来他们彼此都把对方忘了。遇到于勒一时兴起,又想起他妻子时,他要整整献上一个星期的殷勤,才能得到允许进入她的卧房。为了节省他的宝贵时间,他常常到别处去满足他的一时的欲念。他有那么多的业务!如今他变成了一个颇有名望的人;他对他的事务所已经感到不满足,他成了好几家公司的股东,甚至还在交易所里搞投机买卖。如果能让全巴黎的人都注意他,那就是他最大的快乐;报纸上把一些俏皮话说成是他说的。此外,他不打他的妻子。尽管有他父亲在一旁指点,被婚约订死了的那六十万法郎,他还是没有想出办法据为己有。
玛格丽特呢,是一个很迷人的女人。年轻姑娘的诺言实现了。她把阿姆斯特丹街的公馆变成了一个豪华、热闹的聚会场所。价值一千埃居的服装只穿一个晚上,钞票卷起来点蜡烛,巴黎的所有这些疯狂的挥霍浪费行为,使得财富在这儿大放异彩。从早到晚,马车不断在拱门下驶进驶出;有些夜间一直到凌晨,附近的居民还听到远远飘来的音乐声,夹杂着跳舞的妇女发出的柔和笑声。玛格丽特丑得俏皮。她把自己打扮得比一个漂亮女人还要引人垂涎。正如她自己笑着说的:她比美人儿更美,因为她比美人儿长得丑。她的一百二十万法郎的陪嫁财产可能像干草似的一烧而光。如果她不是绝顶聪明,用不着一年就会把她的丈夫搞破产。大家都知道她每个月只能支配一千法郎的服装费,可是没有一个人看见她一个月就把一年的钱花光,会那么俗气地表示惊讶。于勒高兴得不得了,任何女人也不能把他的家维持得这么体面,他衷心感谢她为了扩大他们的交际圈子所做的一切事。目前玛格丽特对曾经做她的证婚人的那一位议员像女儿对父亲一样孝敬;她允许他在门背后吻她的肩膀,让他把许多有价证券装在糖果盒子里送给她。
三
路易丝·博丹已经超过三十岁。她是一个高个儿姑娘,既不算漂亮也不算丑,扁平脸,独身生活已经开始使她两颊长出粉刺。她是圣雅克街上的一个小服饰用品商的女儿。这个小服饰用品商二十多年来一直守在阴暗的铺子里,攒来攒去只不过攒下了一万法郎。为了攒这笔钱,一个星期顶多吃两次荤,三年不添衣服,冬天加到炉子里的煤都得一铲子一铲子地计算。二十年来,路易丝一直是守在柜台后边,除了把泥溅在行人身上的出租马车以外,什么也看不到。她只到郊外去过两次,一次是到万森树林,一次是到圣德尼。她走到门口,看见的是在街道地势较低一头的那座桥,河水在桥下不停地流着。此外,她这个人很通情达理,经她手卖给本区女工的是一个铜子儿的针、两个铜子儿的线,她正是在对这一两个铜子的敬重里长大成人的。她的母亲曾经把她送到附近的一所小寄宿学校,但是十二岁一满就接回来,可以省掉雇一个女店员。路易丝会读也会写,不过对拼写不精通。她最擅长的是四则运算。正像她心平气和地说的,对做买卖的这一行来说,她的学识已经很不错了。
她的父亲宣布给她两千法郎做陪嫁财产。这个诺言在附近一带传开,没有人不知道博丹小姐将来会有两千法郎。因此求婚的大有人在。但是路易丝是一个谨慎的姑娘。她说得很干脆,她绝不会嫁给一个一文莫名的男人。两个人到一块儿不是为的抄起手来你看我,我看你。孩子也可能一个接着一个生下来;再说,等到老了,总巴望有一块面包吃。因此她希望嫁一个至少也像她一样有两千法郎的丈夫。他们可以开一个小铺子,体体面面地谋生活。有两千法郎的丈夫倒不难找,可是有了两千法郎的人,却又野心勃勃地指望得到比他们的钱多两三倍的女人。正因为这个缘故,路易丝难免要做一辈子老姑娘了。她拒绝那些坏蛋,那些怀着骗她的陪嫁财产的目的到她身边来打转的男人。既然钱在生活中就是一切,她承认她是为了她的钱嫁人。不过她愿意找到一个也会看重金钱的丈夫。
最后有人向博丹夫妇提到了一个挺不错的年轻人,他是一个钟表匠,生活作风很正派,跟着靠一小笔年金过活的母亲一起住在附近。为了使儿子容易找到对象成家,默尼埃太太百般地节省,总算攒下了一千五百法郎。亚历山大·默尼埃比路易丝小一岁,很害羞,非常正派。但是路易丝在一千五百法郎这个数目面前,坦率地表示不必再谈下去;她的要求是两千法郎,她已经计算过了。尽管如此,在这两家之间还是建立了关系,默尼埃太太本人希望替儿子张罗一桩合乎理想的好亲事,她知道路易丝要的数目以后,对年轻姑娘的这个明智决定非常赞赏,她保证在一年半内凑足两千法郎。从这时候起,一切都算讲妥了。两家来往得很亲密。亚历山大和路易丝这两个孩子见了面,友好地握握手,安心等待。每天晚上他们都见面,待在铺子的后间里,隔开一张桌子,既不脸红,也不着急,谈的都是本区的事,谈到有的人走运,有的人不走运或者行为放荡。一年半的时间里,他们没有交换过一句情话。路易丝觉着亚历山大很正直,不过性格也许懦弱了一点,因为有一天她听他自己说,他借给一个朋友十个法郎已经有一个半月,不敢去要回来。亚历山大公开地说,路易丝天生是做买卖的人;在他嘴里,这是一句很了不起的恭维话。
到了讲定的日子,一天不差,默尼埃太太果然有了两千法郎。这是她一年半不喝咖啡,从伙食费、照明费和烤火费上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省下来的。为了有充分时间准备,婚期定在三个月以后。他们在圣雅克街上找到一家小铺子,是一家水果铺,生意不好,他们决定盘下这家小铺子,让亚历山大做修理钟表的生意。首先要把铺子收拾得像个样子,他们最后决定只把天花板刷刷白,把油漆墙壁洗洗干净,因为整个儿重漆一遍,漆匠讨价两百法郎。至于货物呢,开始时有几件普通的首饰和几只旧挂钟就行了。亚历山大可以先接区里的钟表修理;慢慢地等他们勤勤恳恳地干出了名,他们的铺子就可以成为街上最漂亮、备货最充足的铺子。铺子准备好,装修费付过以后,他们还可以剩下三千法郎。有这三千法郎,他们以后能够等待有利时机添置货物。他们忙着安排这些事,一直忙到结婚的前夕。
有人提到了签订婚约,路易丝耸耸肩膀,亚历山大也笑起来了。一份婚约至少得花两百法郎。他们把一切都放在一起,将来的一切他们每人一半,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不过,其余的事他们还是决定该怎么办就怎么办。除了结婚戒指,一个值十五法郎的金戒指以外,亚历山大还送给路易丝一根表链。婚礼应该在圣芒代的一家叫“花篮饭店”的郊区饭店举行;不过博丹老两口子宣布酒席的费用由他们负担。
好日子定在星期六,第二天是星期日,大家可以好好休息一整天。参加婚礼的人分乘五辆包整天的马车。亚历山大定做了一件黑常礼服和一条黑裤子。路易丝自己动手缝制白礼服;橙花冠和一束橙花是一位姑母送给她的。客人将近二十来位,也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女士们穿的是绸衣裳,有粉红色的,有绿色的,也有黄色的;先生们穿的是常礼服,有一个过去做家具生意的人,甚至穿上了燕尾服。尤其是那两个女傧相,引得路上的行人纷纷转过头来观看,是两个金黄头发的高个儿姑娘,穿着白细纱连衫裙,腰上束一根蓝色的宽腰带。上午十一点钟车队就出发到区政府去,参加婚礼的人拥进区政府的结婚礼堂。区长让人等候了将近三刻钟。他是个胖子,脸上露出厌烦的神色。他不停地看着对面的钟,草草了事地把民法上的条文念完;他一定还有一个事务上的约会。博丹太太和默尼埃太太哭得很厉害。新郎新娘一边回答“愿意”,一边恭恭敬敬地朝区长鞠了一个躬。在这段时间里,从前做家具生意的人竟放肆地说了一些放荡话,把那伙先生们逗乐了。亚历山大和路易丝每人早就准备好一个五法郎的银币捐给穷苦人。接着参加婚礼的人又上了马车,穿过广场,在教堂门前又下了车。前一天,博丹先生和亚历山大来安排过仪式;他们决定一切从简,因为他们不需要养肥那些神父;博丹先生不信教,甚至不主张上教堂来,如果说他让步,那也是出于礼貌。神父草率地做弥撒,一台在圣母祭坛上做的小弥撒。在场的人跟着教堂执事的手势,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坐下去。只有女人们有弥撒经,不过她们也不看它。新郎新娘的态度一直很严肃,脸上仿佛带点厌烦和心不在焉的表情,就好像他们什么也不想似的。最后,参加婚礼的人从教堂出来,大家都感到轻松地叹了一口气。现在总算完事了,可以乐一乐啦!
两点钟左右,马车到了圣芒代。晚餐要到六点钟才开始。一连三个钟头大家穿着节日盛装在树林里溜达。两个女傧相像孩子似的奔来奔去,太太们寻找阴凉的地方,先生们点燃了雪茄烟。所有参加婚礼的人都累得筋疲力尽,最后到了一片树林中的空地坐下,听着邻近要塞的军号声、火车路过时的尖锐的汽笛声和从遥远的天边传来的巴黎市区的喧闹声,竟把时间都忘了。
可是吃饭的时间终于近了,他们回到饭店。酒席摆在像咖啡馆一样点着十盏煤气灯的大厅里,在桌子两头各有一大束假花,因为使用时间太长,花已经褪了颜色。在一片调羹和汤盆相碰的响声中,开始上菜了。接着,大伙儿的兴致高起来,从桌子这一头到那一头都在说笑话。这天晚上最快乐的时刻是,一个年轻人,时新服饰用品店的店员,偷偷钻到桌子底下,把新娘用一束缎带做的袜带解下来,先生们每人分一股,结在纽扣洞上做装饰。路易丝本来想叫人免掉这一个传统的玩笑,但是她的父亲说,这样一来会使客人们感到扫兴,因此她跟平常一样,很懂事地遵守这个习俗。亚历山大大声笑着,他这个诚实的小伙子,不常有娱乐消遣的时候,所以心情才会有这么快乐。袜带又引出了许多猥亵的笑话,笑话讲得太露骨时,太太们就用餐巾遮住脸,好自由自在地笑。
九点钟了。饭店的侍者们请参加婚礼的人暂时到隔壁的一间屋里去待一会儿。在这段时间里,他们迅速把桌子搬走;宽阔的饭厅一下子变成舞厅。两把小提琴,一只短号,一根单簧管,还有一把低音提琴安放在台子上。舞会开始了;女傧相的连衫裙一整夜不停地在黑色的常礼服中间,从这一头飘到那一头,从那一头飘到这一头,蓝色的腰带时隐时现。屋子里很热,有一位太太打开一扇窗子,透透外面的凉爽空气。一杯杯醋栗汁用盘子托着送来。两点钟左右,有人到处寻找新娘,可是没有找到,她已经跟着母亲和丈夫回到巴黎去了。博丹先生留下来充当家庭代表,尽量使客人们的兴致保持下去。应该让大家跳舞跳到天亮。
在圣雅克街,博丹太太和另外两位太太替新娘换上夜间的装束。她们服侍她睡下以后,三个人都哭了。路易丝被她们哭得不耐烦,不得不由她来劝她们,然后把她们送出去。她很平静,不过有点累,非常想睡觉。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等到害羞的亚历山大拖延到最后进来时,她已经在床里面她的位置上睡着了。亚历山大踮着脚走过来站住,看到她睡熟了,心里反而感到轻松,看了一会儿以后,轻手轻脚地脱掉衣服,钻进被窝,没有发出一点响声。他甚至没有抱吻她。等到第二天早上再说吧。既然他们要在一起过一辈子,他们有的是时间。
他们的生活很幸福。运气好,他们没有子女;子女多,麻烦也就多了。他们的买卖很兴隆,小铺子扩大了,橱窗里摆满了首饰和钟。当家做主的是精明强悍的路易丝。她一连几个钟头守在柜台上,笑容可掬地接待顾客,把许多式样过时的首饰充当最新的时髦产品出售;晚上,她耳朵上夹着一支笔算账。她也常常为了添购货物的事整天在外面奔跑,跑遍了巴黎的各个角落。她的生命整个儿是在对买卖持续不断的操心中逝去的;女人在她身上已经消失了,只剩下一个勤劳狡猾的伙计,没有性别,不可能堕落,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将来退休时有五六千法郎的年金,可以在絮伦的一所盖成瑞士山区木屋式的房子里安度晚年。因此亚历山大也绝对放心,盲目地信任他的妻子。他埋头于钟表师傅的活儿,修理钟表;就好像这个家庭本身也是一座大时钟,钟摆一直由他们俩在调节。他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们是不是相爱过。但是他们肯定知道他们是忠实的合作者,爱钱如命,为了避免花两份洗被单的钱,一直睡在一起。
四
瓦朗坦是一个二十五岁、个儿高大的小伙子,职业是木匠,出生在圣安托万区中心。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木匠。他在刨花堆里长大,在巴士底广场的七月纪念柱周围的行人道上打弹子,一直打到十岁。如今他住在拉罗凯特街一所连同家具出租的破房子里,他每月出十个法郎在房顶下面租到一个窝,地方正够摆一张床和一把椅子;而且上床时如果不想把头撞在天花板上,还得把腰弯下。他自己也拿这个当作笑话说。他不在家里接待客人;他十点钟回来睡觉,不分冬夏,每天早上五点钟就伸伸懒腰起床了。他说,只有在有了相好的时候,这一点才叫他感到为难,因为他不敢把女的领到家里。实在是太小了,如果两个人睡下来,一个人的腿肯定要伸到楼梯上去。
这个瓦朗坦,真是个好小伙子;他勤奋工作,因为他还年轻,相信一个人应该劳动。此外他不酗酒,不赌钱,就是有点儿喜欢追女人;追女人,可以说是他最大的缺点。早上,他用像纸一样白的胳膊推着大刨子,同伴们取笑他,大声朝他嚷着说,他又会见过利丝小姐了。这起因于瓦朗坦过去有一个叫利丝的女相好,而且遇到他浑身发懒的时候,他常常说:“见鬼!干不动了,昨天晚上我会见过利丝了!”在本区的小酒馆里,大伙儿都叫他漂亮的小木匠。他长着一张愉快的大脸庞,头发鬈曲;他跳舞时常常把工作短衫的袖子卷起来,据他自己说是贪图舒服,其实是想露一露他那双白得像女人胳膊的结实胳膊。因此他在征服女人这方面是很出名的。他和最美丽的姑娘都好过,如像高个儿的娜娜、矮个儿的奥古斯丁娜和只有一只眼睛的胖阿黛尔,甚至还有那个两个军人曾为她自杀的做装订工的波尔多女人。每天晚上,他从这个舞会转到那个舞会,这边张张,那边望望,一心想看看在哪个角落里是不是还有他不认识的姑娘。
有一天晚上,他刚走进夏罗纳街的一家叫“花神花园”的小酒馆,一眼就瞧见了克莱芒丝,一个十六岁的做纸花的姑娘,那美丽的金黄头发在他眼里就像是照耀在大厅里的一个太阳。他一见钟情,整个晚上向小姑娘献殷勤,和她跳舞,按照法国人的习俗请她喝了一罐子葡萄酒。后来到了十一点钟左右,克莱芒丝回家了,他送她,自然还打算上楼,但是她断然拒绝。她高高兴兴地在舞会里过了一个晚上,不过到此为止。她当着他的面一下子把门关上。第二天他打听了一下。克莱芒丝有过一个情人,后来丢下她跑了,还让她背上了两个季度房租的债。因此她发誓要在第一个发傻来向她求爱的男人身上进行报复。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瓦朗坦在行人道上等她,大胆地跑上楼去向她问好,到处追着她不放。
“怎么样,就今天晚上吧?”他笑着向她大声说。
但是她愉快地回答:
“不行!不行!还是明天吧!”
每个星期日,他都在花神花园遇见她。她在那儿,坐在乐队前面。她很乐意地接受按照法国习俗请她喝的葡萄酒,她跟他跳舞,但是他一打算吻她,她就给他一巴掌;如果他向她谈到住到一块儿,她就心平气和地对他说,他这样纠缠不休是不对的,因为她不喜欢,所以她不愿意。一连六个星期他们就这样开玩笑,不停地笑。
到了第二个月尾,瓦朗坦变得心神忧郁。夜里他在屋顶下的他那个窝里,再也睡不着了。他感到闷得难受,躺在床上,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在黑暗中看见了克莱芒丝的脸蛋儿,金黄的头发亮闪闪的,好像灿烂的阳光。于是他浑身发烧,好像躺在炭火上似的翻过来又翻过去,一直折腾到天亮。第二天,在工场里,他两眼失神,什么也不做,工具好端端地会从他手上掉下来。同伴们大声问他:“难道又会见利丝小姐了!”唉!不是的,他没有会见过利丝小姐。他到克莱芒丝家去过三趟,跪在她面前,求她别拒绝他。但是她不答应,一直不答应;因此他到了街上哭得像泪人似的。他恨不得睡到她门前的楼梯平台上,因为他觉得在那儿可以隔着门缝听见她轻微的呼吸声,会比较好过些。这个小姑娘,他只要用两个手指头就可以像小鸡似的把她的脖子掐断,没想到他想她想得连茶饭都不思了。
最后,一天晚上,他上楼到了克莱芒丝的屋里,突然提出要和她结婚。她一下子愣住,但是很快地就接受他的要求。她也打心眼儿里爱他;不过头一个撇下她以后,她哭得太伤心。既然现在提出的是永远生活在一起,她当然也愿意。
第二天,他们到区政府去了解。各种手续办起来居然那么麻烦,使他们感到吃惊。克莱芒丝不知道还需要她父亲的死亡证明。瓦朗坦从一个部门跑到另一个部门,才算弄到豁免兵役的证书。他们现在天天见面,他们到旧城墙的遗址上去散步,到郊外的集市上去吃烘饼。晚上,他们沿着郊区的一条条长街走回来,温柔地挽着胳膊,什么也不说。他们心里充满了快乐,不知道怎么表达出来。有一次,克莱芒丝唱了一首抒情歌曲给瓦朗坦听,唱的是阳台上的一位贵夫人和一位吻她头发的王子的故事;瓦朗坦觉得那么好听,听到后来连眼睛都湿了。
各种手续办齐以后,婚期定在星期六。他们可以放心地结婚了。瓦朗坦到教堂去看看,但是神父向他要六个法郎,他回答说,他不需要他的弥撒。克莱芒丝听了也嚷起来:只有在区政府举行的婚礼才是有效的。起初他们打算一个客人也不请;后来为了不让人认为是故意隐瞒,于是组织了一次聚餐,每人五个法郎,地点在王位广场的一个小酒馆里。参加的人有十八位。克莱芒丝要带三个已经结婚的女朋友来。瓦朗坦邀了一帮子细木匠和乌木家具师傅,以及他们的太太。大伙儿约好两点钟在小酒馆碰头,因为他们打算在吃饭以前到外面去兜一圈儿。
瓦朗坦和克莱芒丝仅仅由证婚人陪着到区政府去。瓦朗坦让人把他那件常礼服上的油渍擦了擦。克莱芒丝连着花了三个晚上改一件蓝色的连衫裙,这件连衫裙是一位个儿比她高的朋友以十个法郎卖给她的。她有一顶插着红花的帽子。在乱蓬蓬的几绺金黄头发下面,她那张小姑娘的脸雪白,显得非常漂亮,连区长都不禁朝她慈祥地微笑。轮到她说“愿意”时,她觉着瓦朗坦用胳膊肘捅了她一下,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所有礼堂里的人,甚至连区政府的勤杂工都给逗乐了。就像有一阵青春的风拂过民法发黄的书页。接着是在登记册上签字,证婚人一个个签得很认真。瓦朗坦画了个十字,因为他不会写字。克莱芒丝涂了个大墨团。在为穷苦人募捐时,所有的人都捐了两个铜子儿。只有新娘在她的口袋里掏了老半天,最后捐了十个铜子儿。
两点钟,这一伙人在王位广场的小酒馆集合。他们从那儿出发,到旧城墙的遗址上去,他们一直朝前走;后来男人们在壕沟里组织了一场捉迷藏游戏。一个木匠抓到了一位太太,把她搂了一会儿,并且拧她的屁股;那位太太尖声叫喊,说这是犯规的,不应该拧人。所有的人都哈哈大笑;这个荒僻的角落里突然充满了闹声,吓得麻雀从树上飞起来,沿着城墙边的巡查道飞去。回来时有三个孩子走不动了,他们的父亲不得不让他们骑在脖子上。
尽管很累,每个人晚上还是照样狼吞虎咽地吃晚饭。谁都打算把自己的五个法郎吃回来。他们付了钱,对不对?那就有权把盘子里的菜吃光。因此您倒是应该看看那些骨头啃得有多么仔细。没有剩下一点东西可以撤回厨房去。瓦朗坦的伙伴们想开玩笑把他灌醉,他小心地守着自己的杯子,但是克莱芒丝没有喝不兑水的纯葡萄酒的习惯,她脸蛋绯红,像喜鹊似的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在吃到餐后点心时,唱歌开始了。每人唱每人的。没完没了的曲子,有气没力地唱下去,一直唱了有三个钟点。这一个唱的是抒情歌曲,故事中提到威尼斯和小船;那一个对滑稽小调特别擅长,他唱出不值钱的葡萄酒怎样坏事,唱到叠句时还装成喝醉酒的人;第三个人唱的是一个很猥亵的笑话,太太们听了一边用刀柄敲着酒杯打拍子,一边拼命地笑。可是到了该付账时,大伙儿都生气了。小酒馆老板要另外加钱。怎么!另外加钱?说好了五个法郎,就是五个法郎,一个子儿也不添!小酒馆老板威胁说他要去叫巡警,这一来事情更糟了,双方动起拳头,有一部分参加婚礼的人被带到警察分局去过了一夜。幸好新郎新娘聪明,争吵一开始,他们就溜到了门口。
瓦朗坦和克莱芒丝回到她的屋子里,已经是早晨四点钟。他们决定把这间屋子保留到下一个季度。他们在轻微的冷风里,步行着穿过整个圣安托万区。因为他们走得快,连冷风也感觉不到。门一关上,瓦朗坦就抱住克莱芒丝,连连吻她的脸;他是那么冲动、粗暴,把她逗乐了。她吊在他的脖子上,也使尽全身力气吻他,向他证明她爱他。床甚至没有铺,早上她那么匆忙,仅仅把被窝摊了摊平。他帮着她把褥子翻了个身。他们躺下时,天已经亮了。窗旁挂着鸟笼,克莱芒丝的金丝雀啁啾地歌唱,声音非常悦耳。在这贫困简陋的屋子的褪色的帐子里,爱神好像在扇动翅膀。
瓦朗坦和克莱芒丝最后以二十三个铜子儿开始了他们的共同生活。星期一,他们跟平常一样各归各地去做工。日子一天天过去,生命也在消逝。克莱芒丝到三十岁就很丑了,金黄色的头发变成了肮脏的黄色,她奶大的三个孩子使她模样变得不好看了。瓦朗坦嗜酒成癖,嘴里带着一股臭气味,那双漂亮的胳膊也因为推刨子推得又硬又瘦。发工资的日子,木匠喝得醉醺醺回来,口袋里空空的,夫妻俩你打我一巴掌,我打你一巴掌,孩子们哇哇地哭叫。渐渐地女的养成了到小酒馆去寻找丈夫的习惯。到后来她也在烟斗喷出的烟雾中坐下来,一升一升地喝葡萄酒。但是她仍然爱她的丈夫,即使他打她,她也原谅他。此外,她还和从前一样是个正派的女人;谁也不能指责她像有些下贱的女人那样跟谁都可以睡觉。在这种充满争吵和穷困的生活里,在常常没有火、没有面包、十分肮脏的家里,夫妻俩缓慢地堕落,一直到死。有些夜晚,爱神在破帐子里温柔地扇动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