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窦亚诺尔特(Matthew Arnold)解释“文明”说:文明即社会人类化之意。可见文明含有人之心灵、社会,以及伦理等方面之进展。人类进化到了确实是以意识的理解做优越的武器时,始有文明之可言。从人确意与自然和同伴合作,以谋衣食和防御危险的举动上,人之人类化才表显出来。文明产生于人有了好高之心的时节;究竟这种好高的心是发自内还是来自外,是个人的还是社会的,实是研究文明之重要问题。社会进步,能以从野蛮状态解脱出来的力量,定是原始人类进化之天赋,否则结果不必是人类化。
文明二字所含蓄的意义不仅是人对环境之情绪的反应,这种事连昆虫都做得到。有规律的行为所表现的“礼仪”不过是缺乏理智的本能而已。非有理智来辅助本能,意识的理解不能有,文明也不能开始。文明之兴起与进步,理智主之。然而历史指示我们,光有理智不足以确定文明之进步。既然文明意义里边,习俗之人类化不亚于头脑之人类化,则社会人类化之意义不只是理智的发达,更有道德的发达在其中了。社会积聚文化的宝藏,增饰之,以传给后世。一国之文明即某一时期人智收获的总称。于是从文明二字实具之各种意义来看,进步乃其根本的要素。一连几世社会总在静止状态的地方,其文明即不衰零也必低下。
文明之进步是多赖个人的努力,社会的努力,抑是人与人恒久的相互作用?其进步显然仰赖个人的地方绝不亚于社会。要问究竟孰开文明之端绪,是个人还是社会,这却是个平凡的问题。我们都知道,社会若缺乏精明强干的领袖,社会就要废颓或至沦落。不过,文明所论还是着重社会相互间的关系,代表社会里的人之伦理和理智的进步。社会是文明的个人之组合;在此种酝酿中,个人的潜力是不可磨灭的,因为文明乃由于各人相互影响而产生。社会是一具有共同目标的个人之结合,这些个人所代表的文明,即是他们相互影响的结果,也可说是个人影响于社会所得之果的总数。此种影响若为有益的,即是前进的社会;若是有害的,即是退化或静止的社会。
文明程度卓越的领袖能以影响社会,文明程度卓越的社会能以影响国家,文明程度卓越的国家也可影响后进的国家与国民。文明进步所依据的“感化力”不只限于国家,且是国际间的。一隔离的社会不像一和他社会多有接触的社会发达得迅速与健全。文明之进步,常因外来的冲击而加其速度——与具有高尚的人品、思想和有作为的社会接触更是显然。没有此种刺激,社会就要做了偏见的牺牲品,抑制自由和创造,玷污了(建立在时髦、习俗,或纯由模仿而来的无用的本能之上)习惯,尤其危险的,社会做了过量财富的牺牲品,因而生出奢华、浪费、艳冶以及伦常丧失等情。文明之酸性反应品即是富裕,除非社会领袖能以控制住一切,则社会所积累的罪恶将束缚道德的进展。文明一至缺乏领袖,社会不重视领袖时,即是到了她的厄运,也就要废颓与灭亡。近代文明很多是建于往昔文明之残墟上面并不为稀奇;事实上很该如此,并不是已往事物的价值全该遗弃的。只有目的在做(表彰真理的超人之)媒介的文明才有持久不灭的希望;愈健全愈有生气的文明,乃是启发想象力,尊崇诗人、先知、教师和传教士、发明家和工人,反对一切迷信与欺骗的。
用一种纯粹批评的眼光来测查日本的文明,以上所说即是比较重要的原则,须要常记在脑海里。文明最后的甄别,当视其能否启发最可钦仰的角色和人格而定。虽然物质的进步是文明中一种主要的因素,但人之能以领会这种因素,却和由社会磨炼中所得之心灵和道德的演进成比例。一切经济的价值,皆视道德和心灵的公式而定,因为一切经济的败颓,都源于道德和心灵的败颓。由是可知,以物质给养人口之情况,或反是,即可妥切地衡量文明的优劣了。
文明只能造就大的领袖和导师还不够,必须培养对他们关心的一种精神,否则进步即不能确定。文明史中没有再比个人与社会分离,为国殉难的人与庶民分离更为痛苦的了;此种事实指示我们,文明里的道德因素比知识因素更为紧要。已亡国家的历史证明,缺乏了有生气和久远性的美德,虽有人类理智最灿烂的成就以及政治组织最大的胜利,都不能避免了国家的灾难。在此为——未曾有比古希腊罗马更好的美德的——近代国家潜伏着一种警告。
自然,古代文明观念和近代文明观念截然不同,这种变易多是基督教所影响。古代社会最大的毛病,乃是有了真实的进步之后,缺乏有意识的目标。彼时,最大的野心在夺取领土以及领土附带物——财富和珍宝。权势、特权、享乐,集中于少数人的身上,大多数人的生活只有简单的动物生活必需品。这种落伍的观念,连基督教国家也未曾完全摆脱。社会意识之超越,即纯正文化与邪异文化根本差异之点。世界上没有全然邪异的文明,也没有全然基督化的文明。以比例来说,文明常趋于邪异,因为她不向着未来去探求黄金时代而回顾既往。大体讲来,异说支配着的文明里有二阶级——优越阶级和卑下阶级。优越阶级有权利,没义务;卑下阶级有义务,没权利。卑下阶级的人总是屈服于优越阶级之下,于权利和公理不得闻问。此种人与人的关系,儒教虽未颂扬得成了一种宗教,也已成了一种道德法典;最近给老旧的社会附以新名目的布鲁什维主义之下,也是如此的。
国与国间的差异,种族、血统或语言之不同,还不如文明不同关系更为重大。被往昔坚强的习俗束缚着的国家,因缺乏近世教育的培植,和今日世界的责任自然是比不了的;这多是环境之差异所致,并非头脑和血统的关系。定夺人民作为的不是民族的头脑,却是民族的文明。这些人和那些人所以不同,是因所受教育的差异。若将多少世纪以来,东方思想和宗教之整个的系统铭记在心:压迫个性和绳制个人的发展,使个人磨灭在民众里,人民磨灭在国家里,具体的磨灭在抽象的里边:则她与西方文明的不同处可知。在东方文明里,个人若想超越于一般民众之上,非轻视社会不可。但是敢如此做的人并不多,且多是藉着暴力,所以结果反与文明矛盾。东方文明显著的弱点就是缺少伟大的人物。人愈人类化,敏颖头脑中的文明果实愈多,有创造能力的天才因而产生,加增人的福利,使人把自己从愚昧和残暴里解放出来,使生活前进并放异彩。如此,一种文明才有前进的力量而不灭亡。强行造就许多普通的庸才,不是使社会发达的妙诀,非有高下不齐的自由与坚久的调和不可。
因为与世界文明隔离,所剩的只有中国做她的模范,日本未曾享受,多少世纪中许多文明不间断地冲击和交互作用里的欧洲所会享受的。藉着武力争战,日本诸部族得以混而成为一国,好久缺乏强有力的政府;不过此时已有共同的习俗和法律支配着家族与血统。自受了华夏的熏染,阶级之分逐渐显著,社会和政治组织日趋复杂,缺乏和谐的现象。不管种族和血统一致与否,意志的一致似乎是国家一切制度和习俗的特征。日本古代史中有一时期,特别是孔子学说伸入的时节,国内分歧的意志曾有结合的趋势:僧侣们和武士们结合起来,个人和部族结合起来,贵族政体代替了民主政体,末了只有主人和农奴。这种建立在模仿本能和习俗上的社会,不必说,是毫无创造因素的。
由此可知,文明仰赖物质发达的地方,远不如仰赖精神和道德发达之重要。人必须有能以自由运用各种方策,改进社会的道德准备;但因为有物质的存在,才趋使着思潮变为动作,也是显然的事。人能操纵物质环境,不为物质环境所诱惑,那才算有道德。最早的文化乃是土地之栽培,以及产物与自然力之利用。有件有趣的事,文化不是先在随处都是自然礼物的热带发达,而是先在温带发达的。温带的需求大都是发明之母;过度的热和过度的冷显然是阻拦财富的积聚,因而人没有时间去反省与发见。日本人是南北民族的混血族,具有二者一切的美德和缺陷,便宜的是他们处在半热带的气候里,有一块肥沃的土壤。他们最初是以渔猎为生,过了不多年即耕植稻、蔬菜、果木,多吃些蔬菜的食品。既常与野蛮的自然事物接触,又具有不常而易动情的天性,文明之进步乃有如政府和国力结合一般的迟缓。
日本和别的地方相仿,外部自然现象的影响,在文明上遗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记。在早年迁徙之后,政治、社会,以及伦理等,殖民的人和他们海陆的亲属的关系,一时还是存在的。出云多属蒙古和汉人,比较起来很聪明,富于商业知识;南部征服者大和部族,多是些武士和水手。新文明中作主要媒介的高丽,因分割扰攘,未曾做了亚洲的意大利。古代大和文明,虽以爱好海上生活著称,却未曾有希腊时代很灿烂的民治精神。依日本神话讲起来,日本是由海而成的。人们都说岛上居民富于勇敢冒险的精神,则日本人该全是此种英雄;大和民族的历史的确证明他们是有这种精神。猛兽和野蛮人虽阻憩了他们爱好深山峻岭的精神之发轫,不过彼等爱好海——尤其是草原美的欣赏,却都是事实。无数的火山、地震又是惊人的频繁,这种现象使土人的头脑愈发觉得自然的凶悍了。
在古代日本民族由海陆生活的经验,对于自然的印象并不算好,受了中国和(自然支配着人的)印度所有自然与生存的幽昧观念之熏染而愈深。于是大和民族一弃其动的人生观,而转侧到静的人生观,结果阻止了国家的前进。剧烈的地层的震荡、海啸、频繁的飓风和大水,都使人们对自然的新见解变硬,以为自然现象即是天神本性的泄露。迷信极其猖狂,理解只得听幻想的指使,意识成了理解和幻想二者的奴隶。幻想超越了理解,爱美的才能必有显著的发达,爱好艺术的精神也必昭然,于是,和不很动人的自然界里,而人之头脑多倾向科学的国家有所不同。蹂躏人的流行症、瘟疫、毒症,越发令人觉得怒神距离得很近而可怕了,于是所谓宗教只是可怕的牺牲和乞怜而已。西元六世纪佛教伸入日本后,较为和善的神出现了,不料事实上并没有莫大的补益。已往的恶魔拦住了前进的轮枢。
不独天性和起源,使得日本与汉民族和印度民族思想相接触,就是从不可少的贸易和邦交上着想,也是势有必然的。彼此的思想之交换绝不少于产物之交换。各国文明史差不多都是商业往来的一种记录。日本文明和英国文明相像,是一部本土的成分和一部遗传下来的成分嵌在一起的。但因民族心理有所不同,日本文明保存下一种特殊的天性。从日本古代史里可以看出,大都是来自南方的下级民族(特别是太平洋岛屿民族)频繁的侵入、内乱攻伐,以及几百年间倔强的部族相互的抗争,无端地阻碍了日本的前进。西元前六六〇年,日本第一代神武天皇带着他的战士北下,统有大和民族的时节,他所管辖的区域仅有今日日本帝国的一小部分。从许多方面可以证明,当时所谓筑紫、越、出云,及关东诸部落,在西元十世纪以前都是独立的。自十一至十三世纪,日本一向在多乱凶残的时期中,这种状态,不但是汉民族思想无能为力,即佛教思想也不曾把它约束住。是件有趣的事,在西元八九两世纪灿烂的进步之后,此种屠杀的内乱和滥无法纪的情事,又在诸省区雷厉风行起来。我们能以理会,这种文明只是优越阶级的文明,和无知无识、受苦的民众毫不相干,对他们能有何改善更是提不到的了。经过了多年的内乱,几佐(Guizot)所谓“野蛮的头生子”——封建制度,又普遍了日本全地;不问封建制度的理想如何糟糕,忠义思想如何狭隘,阶级又如何严酷,它却留下了些引向近代文明去的印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