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赛尼派的现象是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世纪,但其年代及其与利甲人的可能关系是很有疑问的,而且关于其教说的某些重要问题也只能做非常假设性的解答。不过,对于绝对的利未人洁净的追求,无论外在或心志上,倒是被清楚地认知为它的一个基本要素。一如较广泛的法利赛派的兄弟团那般,艾赛尼派也是个教团。不过入会条件要严格得多,尤其是庄严的立誓、见习期与数年的试练期。教团的组织也严密得多,并且有如修道僧团那样:地方上的个别教团的首长(Mishmer)拥有绝对的权威,破门出家之权掌握在由一百名完全资格成员所组成的评议会手里。使徒身份在艾赛尼派里,如同在官方的犹太教教团里,可能主要是扮演募集教团献金的角色。使徒总是二人一组周游各地——如同原始基督教的情形,恐怕是为了彼此监督礼仪之严正的目的。
艾赛尼人与较不洁净者的隔离,不止是排除与他们通婚与同桌共食,而且还全面排斥与之有任何接触。艾赛尼人也拒斥生活不严正的祭司,并且因而导致对祭司的价值贬抑,甚而一般说来强烈地不信任祭司。当然,我们就要谈到的他们对于献牲的特殊态度,也是其中的一个因素。除了大力强调见习者的洗礼以及一有机会就一直不断重复地洁净沐浴,此种激进的洁净追求在礼仪方面,首先是表现在法利赛派特有的命令的极度严格性上。对于仪式性污染的焦虑,连同所有的洁净规定,全都被推升到极端的地步。除了对律法与圣经的宇宙论的研究之外,其他一切研究都是异教的,因此是危险的,所有纯属世俗的享乐全都被认为是该受斥责的,所以要避免。安息日在艾赛尼人看来并不是个快乐的日子,而如同普通的法利赛人的看法,是个绝对休息的日子:艾赛尼人限定性爱只能发生在礼拜三,据说是以免小孩在安息日里来到世上。服装的规定(zizit)被视为绝对的。晨祷之前要先进行一定时间的冥思。甭说杀了邻人,就连一丁点的伤害,也都被视为严重的自我玷污。不可偷盗的命令被提升到:不可因任何的利得而使良心受累——利得的正当性似乎总有问题。因此艾赛尼人避开商业,如同避开战争,拒绝拥有金钱与奴隶,将所允许的资产限制在一己需求所不可或缺的限度内,并且以耕种和自家经营的手工劳动来取得所需。与此相应的,他们将兄弟关系的古老社会命令首尾一贯地推升到全然经济性的爱的无等差主义(Liebesakosmismus)。不止由有资产者来提供资材的爱的会食(agape),斐洛的报告还列举了共同的房舍与仓库,以及共有的“宝库”:或许是超过个人所需的剩余物资被存入此处,用来支撑起相当高度发展的贫者救济事业。反之,现实上完全的共产主义是否真的形成,以及这些制度是否甚至也全面发展于所有的艾赛尼人当中,并不确定。因为艾赛尼人尽管主要是生活在巴勒斯坦,但显然并非总是为了圣餐而定点共住。情况毋宁是倒转过来,除了贫者救济之外,连同接待与救济出游在外的兄弟(应该是雇佣工匠伙伴们)的义务也是他们的基本制度之一,而共有的财库或许正是为此目的而设。
愤怒与一切的激情在艾赛尼人看来是被魔鬼感染的状态,他们比一般的法利赛人更把这看成是危险的状态,并且或许正是因此之故,虔敬者被明白教诫要为对他们行不义的人祈祷来作为激进的对抗手段,亦即“对敌人的爱”。神之名的神圣性导致他们不止排斥起誓,并且因而使他们发展出一种真正的奥义与秘密戒律(Arkandisziplin)。对于那些有志在被应许的卡理斯玛上有份的人,这戒律要求仪式性的贞洁。由此衍生出严格的性的禁制与一种强烈的对婚姻的反感,甚至升高到即使在他们之间也不无争议的完全拒斥婚姻的地步——正如我们所见的,结婚之于法利赛派的拉比也有某些意见认为是不要的好。在那奥义的卡理斯玛恩宠与对此种恩宠的追求里,看来必定能找到艾赛尼人特殊的生活方式的固有动机。因为在这一点上存在着他们作为相对于法利赛主义与犹太教的异质团体的明显可资辨认的契机。据约瑟夫斯的说法,奥义乃是记载于特别小心地秘密保藏起来的圣书里,并且在被接纳为完全成员时个人要终身保守义务不对第三者吐露只言片语,但对教团兄弟则保持开放。奥义的内容似乎是由以下要素所构成:神圣故事的象征性再解释、相当鲜明的天意信仰、比别处都更加明白显露的天使论、个别的太阳崇拜——最为显眼的异质性要素、取法利赛人的复活信仰而代之的带有天堂与地狱观念的不死应许。他们在仪式上的独特之处在于拒斥动物牺牲,这也使得他们自外于神殿礼拜,不过他们却借着进献礼物而与神殿保持关系。秘密戒律应该会提供的卡理斯玛,从各方面迹象显示,直指预言的恩宠,约瑟夫斯将此种恩赐归诸他们,或许正是由于其天意信仰的关系。除此,他们的神愈术,特别是对于矿物与植物根茎之愈效的认识,备受人们称许。他们的宗教性在相当本质上是祈祷宗教(Gebetsreligiosität),明显具有相当强烈皈依信心的特征。
明显可见的,艾赛尼派的教说与实践里的这些构成要素不再是法利赛派的洁净仪式主义的一种提升与超越,也不是源于犹太教。天使论,包括法利赛派的天使论,实在是起源于波斯。在灵与肉的教说里相当突出的二元论确实也显示出这点——只不过此处可以想见也有希腊文化的影响。太阳崇拜则尽属波斯(或者波斯-巴比伦)的影响,但与天使论相反,让人感觉怎么也说不上是犹太的,而严正的犹太教之容忍这点也真的是挺怪的。不结婚的倾向、教团的等级与动物牺牲的排斥,有可能是——通过某种媒介——来自印度的影响,不过,像洗浴与圣礼也可能是源自希腊——东方的密教制度,正如奥义的创造或许也同出一源。事实上,艾赛尼派的教团意味着圣礼的密仪宗教性与利未人的洁净仪式主义的一种结合。艾赛尼教团与其他近东的救世主密教的区别在于:它并没有一个人身的救世主来作为崇拜的对象;艾赛尼人强烈信奉的弥赛亚希望,如同法利赛派的犹太教一样,彻头彻尾是未来的希望。以此,这个教派若严格加以判定的话,应该要被视为异端。然而就因为犹太教的仪式主义的性格而回避了这点,一如印度教在面对这类的情形时那样。由于与神殿的契合关系被维持不坠,也由于法利赛派奉为至上的对摩西律法的忠诚也被奉守遵行——特别是在法利赛主义的意味下一丝不苟地奉行无误,犹太教团略过了那些公然是异端的杂介素质,容忍这个教派,当它是个因无等差的特殊誓愿与特殊教说而被特殊化的犹太伙伴团体,也由于类似前提的结果,对于同样尊奉耶路撒冷神殿与奉行律法不误的犹太人基督教徒的拿撒勒人教团,犹太教团也是以此方式尽可能地加以容忍。
不过,法利赛派与艾赛尼派之间的界限是浮动不定的,至少在有关于生活样式上。伴随着严格禁止营利追求的这样一种闭锁性的伙伴团体组织,确实未曾听说存在于当时一般的法利赛派的地盘上——相反的,在福音书里,法利赛人倒被视为“贪婪”的代表。然而,许多个别的现象提示了他们相同心志的走向。首先是:爱的无等差主义。原则上秘密且大量地施舍穷人的富人,被称为“隐秘者”(hasheina),而穷人也同样秘密地、不露形迹地接受施舍;并且施与舍不止不是偶一为之或无组织的,而是出于为此目的而创设的一种共有财库。根据犹太圣典,这样的制度似乎在几乎所有的城市里都存在。拉比的命令,不可叫“任何人”羞愧,以及后来耶稣谆谆教诲的原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因为唯有如此才能让施舍获得天国的报偿,否则便先取走了那样的赏赐——在在显示出犹太圣典的慈善(caritas)特色独具的面向,这也是近代一般犹太人的善行的特征,相反于,譬如说清教徒,以及包括一般基督教徒在内的慈善。
对于绝对洁净的追求开启了远离一切世俗“享乐”的动力,正如“圣者”(kadosh)按照艾赛尼人的方式所实践的,并且时而在“隐士”(亦即退隐山林的“农民”)身上所见的。真正拒斥现世的这些现象不仅异质性地相对立于正规的法利赛主义,也对立于艾赛尼派相应的规则,而且现象本身也只能从非犹太的影响来加以说明。在仪式上,我们在“虔敬者”(Watikim)身上发现古哈斯丁人与艾赛尼人的实践的某种折光泛影:他们对于晨祷加以形式上严格的规定,严格到晨祷的结束要与日出落在同一时点——诸如此类的个别现象所在多有。尽管礼仪上再怎么严正与异教再怎么严加隔离,法利赛派的犹太教仍然置身于异端仪式礼法(例如太阳崇拜礼仪)极尽纷繁的入侵之中。纯正奥义的发展虽然正与法利赛主义缘远质异,结果还是不可能防止启示性的、末世论的弥赛亚期待与预言的扩散。实质上,如同福音书的故事与神话所上演的那个周遭世界最最清晰呈现出来的,此种期待与预言起着相同的作用并充盈于空气中。
艾赛尼人的组织、宗教生活样式与伦理,往往被人,尤其是被犹太教这边,关联到原始基督教的实践上。和基督教徒一样,艾赛尼人也有洗礼、爱的餐会、无等差的爱的共产主义、贫者救济、使徒职(犹太教意味下的概念用法)、对婚姻的嫌恶(为了被圣化者),以卡理斯玛——尤其是预言——为致力追求的救赎状态 [1] 。他们的伦理,如同古代基督教的伦理是极为和平主义的,要求对敌人的爱,在救赎希望上给穷人的评价高,给富人的则是不利的评价,一如福音书里的贫者(Ebionite)要素那般。除此还有和原始基督教相亲近的一般法利赛派的伦理的构成要素:艾赛尼人的伦理和原始基督教的伦理在许多点上都意味着法利赛伦理的强化提升。只不过此种提升的性格在此与在彼有着相当大的分别。因为正是在礼仪的(利未人的)洁净这点上,耶稣本身在其宣告的信息里已驶向完全不同的轨道。起着不朽作用的主 的话语:“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而且唯独出口的,是打从心里发出来的,这才污秽人。”(《马太福音》15:11, 18f.)这意味着:对他而言,具决定性的是心志伦理的升华,而不是犹太教的洁净律法的那种仪式主义的优越,而且相对于艾赛尼人对于礼仪不净者的那种战战兢兢的避之唯恐不及,他则是十足坚定从容地与他们往来和同桌共食。不过,在双方都可以找到的诸多伦理观念,于这两个教团的起源地区里是以极其多样的形式散播开来,而同一种类的制度,部分已是法利赛的兄弟团所共有的,部分则我们不得不这么假定,是各式各样的崇拜团体所共通的。其中,比什么都来得重要的是:一个当下可见的活生生的救世主的显现,以及原始基督教独特的“灵”的强大意涵,在艾赛尼人而言,就我们所知,始终未曾有所听闻。
灵,作为典范的恩宠状态之明证的卡理斯玛与标志,对于犹太教与法利赛派的教说而言,的确不是个陌生的概念。“耶和华的灵”,作为狂战士卡理斯玛,临到英雄(参孙)与君王(如同狂热怒火临到扫罗),尤其是作为幻视与先知预言的卡理斯玛,有时甚而是奇迹的卡理斯玛,临到先见、先知与行奇迹者;大祭司需求耶和华的灵,为的是得以有效地赎清人民的罪,它离开他(非尼哈) [2] 、舍弃君王或英雄,如果他有罪;耶和华的灵在每个教师身上也是强大的,如同先知通过灵而看见与听见,教师也是通过灵而施教。在犹太圣典里,称灵为ruach-ha-kodesch,在《诗篇》51:11与《以赛亚书》63:10、11的七十子译本里称之为πνευ(页429),其邪魔的敌对者是“污秽的灵”的教唆,在福音书里,作者称之为“鬼王”别西卜的灵(《马太福音》12:24)。由于敬畏上帝的名,拉比往往不用“圣灵”一词,而代之以“shekina”(住者)这个名称。由此发展出的教义是:天地创造之初,“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那圣灵是创造者在第一日所创造出来的。鸽子,遭受迫害的以色列的象征,在犹太圣典里有时也被当作是圣灵的传递者。
在犹太圣典的文献当中也出现这样的想法:圣灵是为人在神前调停的“synegor”,亦即“求情者”(paraclete) [3] 与援救者。不过,先知时代业已结束的教说也让如此见解成立:圣灵自玛拉基之后已自世界消失了。人不再能得到它,所能获得的不过是“bat kol”,亦即拉比为了正确解释神的律法所必须的灵。另一方面,约珥是如此看待弥赛亚来临之后被拣选者的洁净与神圣 [4] :那时圣灵将分布在所有人身上,儿与女要说预言,老年人要做异梦,少年人要见异象,而仆人与使女也将为圣灵所浇灌。据此,圣灵在所有人身上的复活便是弥赛亚到临的征兆,也是天国已近的征兆。此种想法对于基督教的圣灵降临奇迹观念而言是具有决定性的。作为一种非理性的神赐预言禀赋的这种独特意义上的“圣灵”,拉比既不敢说自己可以拥有,也不认为这是教团成员之恩宠状态的表征。
因此,拉比教师的权威即使是如此之高,他也从来不会有这样的想法:要求拥有一种灵的“超人”的地位。支撑其权威的总是出自先知之口与律法书里明文记载的确定话语。朝着灵魂司牧者崇拜的方向前进——依照印度、亚洲与基督教里的导师崇拜的那种方式——的任何发展,一概都被排除掉。而这也是犹太教的神观本身所不容的,此种神观迫使任何的被造物神化都被当作是异教的恐怖行径而遭到拒斥。不过拉比自己也不曾考虑过成为按照这种基督教的或亚洲现象的样式所发展出来的圣者崇拜或秘法传授者崇拜的对象。他所从事的是一种宗教的天职,但他并不施行恩宠:这么做原本是——在有限范围内——祭司的卡理斯玛,并且一直是因其为可拉族后裔而具有资格的祭司们的表征——唯有他们有资格宣说“祭司的祝福”,虽说本质上只是形式上而已。直到东欧的哈斯丁运动才在哈斯丁神秘主义义人(tsaddik)身上创造出一种人物 [5] ,与亚洲的救苦救难类型和秘法传授者类型相应的人物,他们所宣称拥有的权位也因此正与拉比的权威处于最为尖锐对立的状态,并且被后者拒斥为异端。犹太拉比既不施行圣礼救赎,也不是个卡理斯玛的急难救助者。他的宗教特殊资材是“知识”。这受到非比寻常的极高评价。在荣耀上,他超越其尊长及其父母,所谓“知识至上”。拉比个人权威的意义端在于他以身示范,亦即在于他的典范性生活样式,然而其标志不过是严格地一以神的话语为取向。
拉比在其义务性的工作领域里同样是个“话语”的仆役。但他绝非“说教者”,而是个“教师”。他在封闭性的学生圈子里教授律法,但并不公开地通过说教来劝导教团。的确,他也在犹太会堂里施教,不过,在古犹太教里,就我们所知,这仅只发生在大祭典之前的安息日及卡拉班之日(Kallaben-Tage)。目的同样在于教导 虔敬的教团在那样的日子里该遵守哪些仪式义务,就像个人有了疑问时,他作为建言者来援助他们有关仪式义务的问题。除了有系统地将律法教授给学生,拉比的职业活动重心在于:依罗马法律家那种方式来进行解答工作,以及作为仲裁者的活动,而被召唤到“拉比法庭”(Bet Din)执事的拉比就真正是在担任法官的工作。反之,安息日午后的公开的宗教-伦理说教,在犹太教古代是完全无组织的。不过,只要有公开说教活动存在——可以说很大程度上是存在的,不管当时或是后来,此种活动一直是落在有别于真正定居于地方上的拉比的另外一种人手上,亦即“magyr” [6] ,后代的这种受过拉比教育的游方教师,确实是个非常古老的现象。作为游方的辩士(So-phist)、富有的教团成员的座上客,他漫游于一个又一个教团之间,完全如同一径在各犹太会堂里说教的保罗那样。当然,浮上台面的不止是云游的演说者。相当宽广的教学与说教自由,使得任何自认为够资格同时也被教团认可的人都可以进行说教。真正以福音为礼仪上的前提的“圣经学者”也这么做。不过,显然不是正规的职业义务。另一方面,拉比的任务仅在于整治非祭司性质的而是纯粹技术—仪式性质的事务:在古犹太教里,尤其是仪式性沐浴(mikweh)的施行以及shehitah,仪式性的屠宰(“屠宰场”)——这是他必须照管的,有时候他甚至必须自己动手。只是,所有这些事项里,律法的权威性解释是而且一直都是主要的工作。
此种律法解释的技术本质,在此相应于小市民阶层在社会条件制约下所生出的特质。古代拉比本身相当大一部分所属的这个阶层,也是律法解释最为重要的担纲者。如先前所强调的,“健全的常识”与实践—伦理的理性主义,亦即总是与市民阶层相亲近的那种内在态度,强烈地影响了拉比对待律法的方式:发挥功效的,一方面是规定的“ratio”而非其文字,另一方面是日常生活的迫切性需求,尤其是经济的需求。反之,真正“建设性的”理性思维的可能性则完全付之阙如,换言之,像罗马从事解答活动的法律家所秉持的并且也唯有他们所运作的那种真正的“法律家的”思维一概从缺,这实际上意味着欠缺理性建构概念 的能力。拉比绝非纯粹世俗的尤其是高贵的法律家阶层,如同罗马的法律解答者那样,而是平民的宗教礼教师。拉比与神的实定命令的内在结合,比起法律家与实定法所可能有的牵系还要来得强烈,何况再加上任何市民阶层的理性主义都具有的典型形式与限制。话语的解释与具象的模拟取代了概念的分析,具体的决疑论取代了抽象与综合。古代拉比总是大幅度地以实际理性的需求为取向,并且彻底以具体的个别案例为取向的判决实践,的确历经了某种“理论的”扩大,亦即神殿崩毁后,在美索不达米亚与巴勒斯坦的大拉比学派成为此种判决实践的有组织的中心,而且对整个文化世界而言,此一中心地位直到卡罗琳王朝 [7] 时代终了时一直维持不坠。同时,拉比的尊荣地位也与家族长或其正当的代理人所施予的圣职叙任仪式(按手礼)相结合,而正规的学院研究课程也明文规定了师生的听讲、质问与讨论,以及研究俸禄与寄宿学校。法利赛派兄弟团的特殊组织显然已经消失:“chaber”后来是用来指称一个特别热切于研究律法的人,也就是典型后期犹太教的律法名家,而“perushim”也被用来指称学生。法利赛主义的“精神”在犹太教里是唯一支配性的。不过,不再是一种积极的兄弟团的精神,而只是文献研究的精神:根据时而浮现的想法,神本身也“研究”永恒妥当的律法,为的是按此行事,好比印度的世界创造者实行苦行,好使他能够创造世界。如此,摆脱具体案例的一种有系统的思维得以发展出来。只是,此种思维的特异性,部分取决于古代拉比之受到传统的束缚,部分则取决于固有的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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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cclesia(希腊文)也被用来指称他们的教团聚会。
[2] 非尼哈是亚伦的孙子,灵离开非尼哈一事详见《撒母耳记上》。——译注
[3] 斐洛用synegor一词来表示支撑大祭司的“道”(logos)。
[4] 《约珥书》2:28f。
[5] 韦伯此处所指的是,十二三世纪在德国兴起的犹太教哈斯丁流派,带有神秘主义和苦行主义特征。从该派重要经籍《虔修书》(Sefer Hasidim )可以看出,该派发展对象是不满形式主义仪式而注重个人灵性生活的人。
义人(tsaddik)一词乃犹太教用语,指体现犹太教理想的人。据犹太圣典说,世界的继续存在端赖三十六位完美义人。犹太圣典一方面承认义人有特殊权利,另一方面也指出他们的特殊义务。他们起码应为同代人负一部分责任,而且应当知道自己的祈祷能否得到垂听。18世纪哈斯丁主义的宗教领袖称义人,据说他们是神人之间的中保。——译注
[6] “magyr”是为了让人改宗皈依犹太教的巡回传道者。——译注
[7] 卡罗琳王朝(Carolingian),统治西欧的法兰克家族(750—887),因世袭奥斯特拉西亚(Austrasia)法兰克王国的宫相而得势。679年,埃斯塔勒的丕平二世(Pepin II of Herstal)承袭为宫相,把有名无实的梅罗琳国君贬为傀儡元首,687年掌握整个法兰克政权。其子铁锤查理(Charles Martel)于725年自立为法兰克王,741年逝世后,其子矮子丕平三世与卡洛曼(Carloman)将王国分裂为二;747年卡洛曼放弃帝位,丕平三世便成为唯一的统治者。750年丕平三世废除梅罗琳傀儡君主,又得到教宗札迦利(Zacharias)的支持,由法兰克贵族拥立为王。768年丕平去世,王国再度分裂,三年后由其子查理统一法兰克。查理即查理曼(Charlemagne),他征服整个高卢并且进入日耳曼及意大利,扩张了法兰克的势力,并与教宗结盟;塞尔维亚、波希米亚、克罗地亚等东欧民族皆来进贡;800年加冕为罗马帝国皇帝。843年的《凡尔登条约》将帝国分为三份:西法兰克归秃头查理(Charles the Bald),东法兰克归日耳曼的路易,法兰克米底亚(Francia Media,包括意大利若干省分及罗马)归洛泰尔(Lothair),并由他承袭帝位。后诺曼人和撒克逊人崛起,卡罗琳王朝的威势不再,887年查理三世被废,王朝几乎全部瓦解。——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