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哲学的不同种类

道德哲学或者说人性的科学,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去看待和研究,每一种方式都有其特殊的优点,并且可以为人类的娱乐、指导和革新做出贡献。一者主要是将人类看作是为行动而生的,他的行为准则受到品位与感性的影响。根据事物看上去所具有的价值,根据它们呈现自己的角度,人们追求一个事物而避开另一个。在所有的事物中,美德被认为最有价值,这一派的哲学家用最温和的色彩将其描绘出来,他们借用所有能用的诗歌及修辞,并且将这些主题以简单明显的方式去对待,例如以最符合人类想象和喜好的方式。他们从日常生活中选取最引人注目的观察所得和事件,将对立的特征置于适宜的对比情形中,并且诱导我们进入将荣耀和快乐视为美德的道路,指引我们运用最可靠的感官和最杰出的例证进入这些道路。他们使我们感受到美德与恶行的差别,他们激起并调控我们的情绪,所以他们可以让我们的心热爱正直和真正的荣耀,因此他们想,这样他们也就完成了他们研讨学说的使命了。

另外一种哲学将人看作是理性的,而不是行动的存在。这种哲学致力于使人自身形成理解,而不是培养他的行为。他们将人的自然天性视为值得深入思索的课题,并且仔细地审视,去发现这些调控我们的认知、刺激我们的感官,以及使我们认同或谴责任何特定事物、行动或行为举止的规则。他们认为所有的著述都有一种耻辱,因为哲学还未能毫无争议地解决道德、理性推断和批判的基础问题,而是在还未能确定区别产生的本质原因的情况下不断讨论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当他们尝试这项费力的工作,他们没有被任何困难所吓倒,而是从特定的事例进展到普遍的准则,他们仍然在不断推进他们认知和理解的普适性,并且一直保持着不满足的状态,直到他们达到最原初的那些准则。这些准则,在所有的科学中,都是人类探索好奇心的边界。尽管他们的探索看上去比较抽象,甚至对于一般读者来说难以理解,他们的目的是得到那些有学识和智慧的人的认可,并且他们认为只要能够发现一些深藏的真理,能够为后世的教导做出贡献,那么他们也会认为一生著书立说的辛苦劳动得到了足够的补偿。

当然,由于人类的通性,简单和浅显的哲学较精确与艰深的哲学会更受欢迎,并且前者也会被更多地推荐,不仅仅是因为它更使人有同感,也更加实用,它更能够进入通常的生活,铸成内心与爱意,而且,更触及驱动人类的那些准则,即可以改变他们的行为,带领他们更接近所描述的完美模型。相反,艰深的哲学,基于特殊的思考天分,无法被应用于商业和行为,当哲学家们从黑暗中步入白日,进入日常的生活,那种哲学也消失了,它的准则也无法对我们的行为和处事轻易造成影响。我们内心的感受,热情的扰乱,爱意的激荡,驱散了它所有的结论,使思虑深刻的哲学家沦为凡夫俗子。

并且必须要承认的是,最持久和公正的名声,都是被那些简单的哲学所获得的。抽象的论证者们(编译者注:指艰深的哲学家们)似乎迄今只能从他们任性和无知的同代人中获得短暂的名声,他们还未能支持这些哲学家在后世中获得更公正的名望。一位深刻的哲学家很容易在精妙的论证中犯错,在他不断推进论证结果的过程中,即便遇到看似反常的表现形式,或是与流行观点相悖的意见,他仍不被任何的结论所制止,那么一个错误往往会导致又一个错误。但是,如果一位哲学家的意图仅仅为通过更漂亮生动的色彩表现人类常识,那么,当他犯了错误之后,就不会继续再错下去,他会重新诉诸人类的常识,以及灵魂或者思维或者更加自然的情感,回到光明的道路上来,使他自己安全地脱离任何危险的幻觉。西塞罗在当今的名声显耀,而亚里士多德却完全地衰落了。拉布吕耶尔的名声漂洋过海,仍然保持着名望,但是马勒伯朗士的荣耀仅仅限于他自己的国度以及他的时代。爱迪生的作品阅读起来使人愉悦,而洛克则被人完全地遗忘。

纯粹的哲学家通常是不被世人所接受的,因为其通常被假设成对社会的进步或者快乐没有做出贡献,尽管他远离与人类的交往、交流,而且完全投入同样不为人们理解的规则和概念。另一方面,完全无知的人是更可鄙的,在科学繁荣发展的年代和国度中,一个人才华鄙陋最明确的标志,就是对那些高雅的娱乐毫无兴趣。最完美的品质应当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对于书籍、交友和职业保有同等的能力和喜爱,在交流、对话的过程中保持那些从优秀文章中所取得的明察和优雅;在职业当中,保持个人正确的哲学中所自然产生的诚实和准确。为了普及以及培养这样一种完美的秉性,没有比用一种简单的方式书写作品更有用的了,这种著作不会太过牵涉人生经历。理解它也不需要深入的应用或者闭门苦读。学习这种著作的学生回到人群中间,充满了高雅的情感和智慧的戒律,能以不变应万变。通过这种作品,美德变得可亲,科学变得可以接受,社交方面也会有所获益,隐居会有趣。

人是理性的存在,从科学中得到成长的养分。但是,人类理解的边界是这样的狭窄,无论从他所取得的成就,还是从获取成就的确保性来说,都只能将满足寄于很少的期望。人作为一个社会存在的程度或者说角色,绝不少于他作为一个理性的存在。但是人无法经常性地感受到社交的舒适和有趣,也无法保持对这种社交的喜爱。人也是一种积极行动的存在,由于这种特性,也是由于人类生活的所有必需,人必须进入工作和职业。但是心灵需要一些休息,并不能一直适应它的操劳和多产。所以,大自然为人类指出了一种最适合他们的混合的生活方式,并且秘密地劝诫他们不过分地偏好其中任何一者,以使得他们不能适应于别的工作和娱乐。她说,将你的热情投入到科学中,但要使你的科学具有人性,成为人的科学,并且因此可以对行动或者社会产生直接的联系。深奥的思想和深入的研究是她所禁止的,并且她会严重地惩罚他们:沉重的忧思、无尽的不确定性,以及你在探索中会受到的冷遇。去成为一个哲学家,但在你所有的哲学中,你仍然需要做一个人。

一般的人通常满足于简单的哲学,而不是抽象而深奥的。但是对于后者也不会付诸任何的责备或者轻视。但是如果我们赞同一般人的观念,让所有人享受自己的品位和感情而不给予任何的反对,这或许是更不恰当的。但是,由于事情通常会朝变本加厉的方向发展,甚至会到完全否定一切深奥的推理,或是一般被称为形而上学的学问,我们因此要思考有什么替形而上学合理辩护的办法。

我们起先就会观察到,从精确而抽象的哲学中可以取得的一种较大的优势,就在于它对于简单的人情味重的哲学的裨补。没有前面一种哲学,对于情感,戒律和理性推断就永远达不到一种精确的程度。所有优美的文字无非是在各种姿态和情形下的人类生活的图画,并且通过不同的情感,激励或者谴责,敬重或者嘲笑,按照对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性质来激励我们。一个艺术家,如果除了优良的品位和快速理解的能力,还拥有对人的内部结构和运作、欲望和感情的活动,以及不同种类的情感及分辨善恶的精确知识,那一定更有资格在所从事的事中取得成功。无论这种对内的探索和叩问看上去有多么痛苦和困难,对那些想要成功描述生活和行为最明显和外在的表象的人来说,这种研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必需的。解剖学家在我们眼前呈现出最可怕和令人不适的场景,但是他们的科学对于画家在画维纳斯或者海伦的轮廓时是有用处的。尽管后者(画家)为其艺术运用一切丰富艳丽的色彩,给予他笔下的人物最优雅和吸引人的气质,他也必须保有对人体内在结构的把握,肌肉的位置,骨头的结构,以及器官各个部分的功能和形象。在所有的情况下,精确都是美丽的优势,公正的推理有益于优美细致的情感。如果想要通过拔高一者而贬低另一者,都是徒劳无益的。

另外,我们可以观察到,在任何艺术或者工作中,即便是对于生活或者行动最相关的,一种追求精确的精神,无论是怎么获得的,都会使他们日臻完善,并且对社会更加有益。并且,尽管一个哲学家也许会远离实务地生活,但是哲学的精神如果被细心地培养,必定会逐步地传播扩散到整个社会,使得艺术和职业都具有相似程度的正确性。政治家在分权与制衡的过程中将具备前瞻性眼光以及机敏;对于律师来说,则是推理中的方法和更好的规则;对于长官来说,则是在他的计划和作战运动中获得更多的规律和谨慎。由于相似的变化和进步,现代政府将比过去的具有更高的稳定性,现代哲学的精确性也已经并将会继续得到提升。

即便在这些学习研究中,除了满足纯真的好奇心之外得不到任何的益处,也不能对其表以鄙视,因为这些学习研究为人类为数很少的安全并且无害的快乐又增添了一种方式。最甜美和温和的生活路径是由科学和学术所引导的,无论谁可以移除这路途上的障碍,或是开辟任何新的事业,都应当被当成是人类的贡献者来尊重。虽然这些研究可能看上去很费力和疲劳,但有些人的思维与身体都同样健康旺盛,需要剧烈的运动,从这些一般人看起来负担过重的劳动中获得愉悦。阴暗与晦涩,实际上对于思维和眼睛都是痛苦的,但是通过各种努力,从中获得光明,一定是令人快乐和欣慰的。

但是深奥而抽象哲学中的阴暗遭到反对,却不仅仅是因为费力或者令人疲累,而是不确定性和错误不可避免的根源。这里实际上存在着对于形而上学的一大部分的最公正或是合情合理的反驳——形而上学不是一门真正的科学,形而上学要么就是产生于人类虚荣心所致的无益的劳动,这种虚荣心使得人们投入我们完全无法理解或者达到的目标,或者是产生于流行的迷信,人们因为无法通过正常的方式来保卫或者替自己的观点做辩护,所以用这些迷信的纠缠的荆棘来保护掩盖他们自己的弱点。这些强盗在旷野中被追逐,他们飞奔进了森林,伺机等待以袭击人们心灵中没有防卫的道路,而且用宗教的恐惧和偏见去使反对者们感到无法承受。这些人只要一不留神,就会被欺压。许多人由于怯懦和愚蠢,给敌人打开了大门,并且很乐意地放下自尊接受他们,使他们成为合法的君主。

那么,这足以成为哲学家放弃这种研究,使得迷信继续占领避难所的理由吗?如果我们恰恰是要反其道而行之,得出一个相反的结论,深入敌人最隐秘的藏身地并且发起战斗,这难道会是不合理的吗?如果我们希望人类在频繁的失望中,最终放弃了这种科学,并且找到人类理性适当的领域,这种希望是会落空的,因为很多人认为不断回想这些课题是很有感觉的。此外,我得说盲目的失望在科学中永远不会有合理的位置,因为不管之前的那些尝试多么失败,仍然有抱以希望的空间——后代人的勤劳,好的运气,或是提高的才智,都能使他们达到前人未能达到的发现。每一个富有探险精神的天才仍然会向着奖赏而大步地迈进,前人的失败只能刺激他而不会使他感到沮丧。他希望取得如此艰难探险的成功而带来的荣耀仅仅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从这些艰深的问题中得出能够解脱出来的学习方法,是严肃地去叩问人类的理解,并且通过精确的分析,呈现出对它的力量和能力的理解,并且根据对其的理解指出它无法适应于那样遥远和艰深的学问。我们必须承受这疲劳,为了今后安逸舒适的生活。我们必须培养发展真正的形而上学,以破坏错误虚假的形而上学。懒惰尽管给某些人提供了对付这种骗人的哲学的保护盾,对于另一些人,这种懒散会被好奇心超越;而失望虽然在某些时候压倒式的显著,但也可能之后给乐观的希望和期待让位。只有精确和公正的理论才是最有效的良药,适用于所有的人和所有的性格;只有它可以阻止哲学的深奥和形而上学的晦涩难懂。这种形而上学的晦涩,由于同迷信混杂,所以对于粗心的推理者就有了令他们难以看透的方式,并且使它具有了科学和智慧的气息。

在经过仔细的审视之后,排除了学习研究过程中最不确定的和令人不适宜的部分,除去这种好处之外,还有很多种对人性本质的能力和功能精确考察的好处。关于心灵和思维的运作是相当不寻常的,虽然它以最亲密而直接的方式呈现在我们眼前,然而它们成为需要反省和反思的对象,它们就会牵扯模棱两可的特点,我们的眼睛也无法找到加以区分它们的界限。这些对象太过精妙,以致无法在一个相同的状态或者方面停留太长的时间,必须在某一种特定契机,借助于很强的洞察力以及渗透性。这种洞察力是从自然中获得的,并且是由习惯和反思所提高的。因此,力图知晓心灵的不同运作,让它们区分开来,把它们适当地分类,纠正所有看上去不正常的部分(当它们成为研究和反思对象,并且陷入这种状态的时候),这在科学当中已经变成无关紧要的一部分了。这一分类和区分的任务,当其展现对象是外界的时候,是没有什么优越之处的。但如果将其转为我们思维的运转,人心灵的作用,我们的感官对象,从价值之中产生,那么它的价值就会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依照难度和劳动的比重,得到相应的提升。如果我们只能达到这幅心灵的图像,或者是心灵各个部分和能力的勾画,如果不能更进一步,也可以令人满意了。并且这一科学越是看上去很明确,很明显,所有假装有学问和懂哲学的人对这种科学完全无知,那就更加可鄙了。

我们不能对这门科学存有任何的怀疑,不能认为它是不确定的、虚无的,除非我们采取一种推翻一切尝试、思考甚至是行动的完全的怀疑主义。而毋庸置疑的是,心灵被赋予的总重能力和功能,它们每一者之间都是互不相同的,反而是可以被直接的感官所区分的,同样也能被内省的思考所区分。结果是对于这一主题的一切命题或者推论都是有真有假的,但是这些真假还是没有超过人类的理解。类似的有许多明显的差别,比如在意愿与理解之间,想象和热情之间,是在所有人类的理解范围之内的,但是更加精细的哲学式的划分,也不会是不真实不确定的,只会更加难以理解。在一些探索的成功事例当中,尤其是最新的那些,可以给予我们一种更加公正的理解,使我们相信这门学科的确定性和坚实性。如果那些能够辛苦为我们提供一个真实的行星系统的、调整这些遥远事物与位置和距离的哲学家值得我们尊重,那么那些与我们更加紧密相关,同样成功地使我们理解人心灵的不同部分的哲学家,我们怎么能忽视呢?

我们不是还能够希望,当哲学被精心地培养,并且因由公众的注意而受到鼓励,可以使其研究更进一步,并且从某种程度上使人类对于自己心灵运作的认知更加精确,发现秘密的源泉与准则吗?长期以来天文学家满足于根据现象来推断关于星体真正的运行、秩序,以及相互的吸引力,直到以为哲学最后按照最快乐的推理,制定了星体变化的法则和力量。对于自然中的别的部分,也是相同的。如果我们予以同样程度的力度和审慎,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对这种尝试感到失望——我们在对心灵的能量和组织的探索中完全可以获得同样的成功。有可能的是,心灵的一种功能依赖于另一种功能,所以它们可能联结成一个更为普遍、一般性的原则:这些研究能够走到哪一步,在我们进行仔细的实验之前,甚至是之后都是很难确定的。当然,连那些最疏忽大意的哲学家,每天也在做着这种尝试:没有任何的事比起充分完全地为此投入注意力要来得更重要了。如果它是在人类的理解范围之内的,最后终究会取得成果的;否则的话,它就会被人们坚定而自信地放弃掉。尽管这最后的结论不是我们所想要的结果,我们也不应当轻易地去接受它。因为如果做出了这种假设,我们就减去了多少这种哲学可以带来的美和价值?道德学家至今一直习惯于在考察我们大多数的不同的激起我们赞赏和讨厌的行动时,去寻找一些一般的原则,这些不同的情感也许有赖于一般性的原则。尽管有的时候他们为了探索那普遍性原则,探索得有些过分了,但是这种对于分辨善恶的一般原则的追寻也是可以被谅解的。批评家、逻辑学家甚至是政治家也曾经为此种探索而付出努力。他们的探索也并非是完全失败的。——尽管,也许更长的时间,更高的精确度,更热心的应用可以使这些科学更加趋于完善。要一下子抛弃这所有的要求,可以被正当地认为是鲁莽的、轻率的、仓促的而教条的,即便是以最强势和武断的方式企图将原则强加于人的哲学家,也不能这样独断。

即使这些关于人性本质的推论看上去抽象而让人难以理解,然而又怎么样呢?这无法证明它们是错误的。相反,那么多聪慧而深刻的哲学家迄今为止都没有把握的东西,如果它是非常明显而简单的,那是不可能的啊。但不管这些研究对于我们来说多么困难,我们在探索的过程中应当感受到足够的补偿,不仅仅是因为利益方面,还是在智趣的方面,知道是在这样无法用言语描述的重要的领域中能够增长自身的知识。

然而,这些思想尝试的抽象性没有一种益处,反倒是有害的,也是由于这种困难可能通过关心和艺术而被克服,并且可避免一切没有必要的细节,我们在这之下的研究之中,尝试为这些课题添砖加瓦,因为其不确定性至今妨碍了智者、愚者和无知的人的探索。令人愉快的是,我们能够将哲学的不同种类结合在一起,通过将所有身后的探索清晰地梳理出来,把真理和优雅性相结合。然而如果我们通过这种简单的推理方式,推翻那种晦涩玄奥的哲学的基底(目前似乎它们仅仅是作为迷信的庇护所,以及掩盖错误的外衣),那就更令我们感到开心了。

二、论人类思想观念的起源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例如当感受到极度的高温而导致的疼痛或是适度温和而产生的愉悦感,这些当下的感受或是体验,与过后在脑海中的回想或是对于预期的感受的想象,是相当不同的。记忆和想象的机能,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模拟我们的感官,但是永远也无法完全企及那原初感受的力度和生动。思想的产物(记忆、想象)再强大,我们也只能说几乎要感受到或是看到(某个事物)了。除非是由于精神的错乱或是别的疾病,仅凭思考的想象与通过感官感知的事物,这两者之间的差距非常易于区分。诗歌中对色彩极尽生动和精彩的描绘,也无法与真正的景色相媲美。所以,哪怕是最生动的思考,作为一种间接产物,也无法与最迟钝的直接感官相比。

我们可以轻易举出更多的例子来支持这种差异,想象一种情绪与真实体验一种情绪是很不同的。当我们听到某个人恋爱了,尽管我们一下子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们脑海中对这事的概念是始终无法与当事人内心经历的复杂和激动不安所混淆的。不妨闭上眼睛试一试,当我们仔细回忆过去的情感和喜爱,我们的思维作为一面镜子,真实可靠地描摹了事物,然而对于色彩的刻画较之直观的感受是比较模糊和拙劣的。并不需要敏锐的洞察力和形而上学的头脑,我们就能弄明白这个显而易见的区别。

所以我们现在可以将所有的思想的感知根据生动程度和力量强弱分为两类。相对而言强度和生动性较弱的,我们通常称之为思想或观念。而另外一类,仅出于哲学方面的需求,我们赋予它一个相对灵活的表达——印象,这个词语在此语境下的应用与通常情况下不同。我在这里所说的印象,指的是一切生动的感知——当我们听到、看到、感受到,当我们爱、当我们恨、当我们有所欲望或者意愿,印象与观念是不同的,观念并非那么活跃的感知,而是当我们有意识的时候,再次反思以上提及的这些感受或者动作。

初看起来,没有任何事物较人类思想要来得更发散更无限——人类思想不仅可以脱离任何力量或者权威,甚至不受自然与现实的限制。我们想要构想出怪物的概念,并且把不协调的各种形象和表现相关联起来,这个过程所需要花费的努力并不比我们接触最简单、自然而直接的东西多。因为我们的身体被限制在一个星球上,并且痛苦而艰难地爬行,思维能够在一瞬间使我们神游于宇宙最远的区域,甚至是超出宇宙之外进入那无垠的混乱之中,在那个地方自然是完全无序和混乱的。我们从没有见过或是听过的事物,也有可能由思维构想出来,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凌驾于思维的力量之上,除非是含有绝对矛盾意味的事物。

然而即使我们的思维似乎拥有无限的自由,我们应当发现,经过更仔细的检验,思维实际上相当局限,并且其所有的创造力皆仅仅源自组合、置换、扩充或者减少由我们的五个感官和经验获得的素材,以及这些思维功能。当我们想象一座金山,我们仅仅是将两个不矛盾的想法结合起来,即金子和山,这两个东西我们之前就已经熟悉。我们可以在脑海中构想一匹有德行的马,因为,溯源我们的感受,我们可以构想德行,并将之与我们同样熟悉的马的形象相结合。简短来说,我们思维的所有素材皆源于向外的或向内的感受,这些素材的混合与创作都仅属于我们的思考和意志。如果用哲学的语言来表达我自己,我们所有的观念,或者无意的感知都是我们印象或是更加生动的感知产生的复制品。

我希望以下两个论据可以足够支持、证明这一观点。第一,当我们分析我们的思想或者观念,不论是混合的还是单一极致的时,我们常常可以发现,这些观念自身可以分解为一些简单的观念,这些简单的观念即是先前一个感觉生成的复制品。尽管有一些观念和想法,乍看似乎起源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宽泛,当我们近距离地去细细体察,都会得到相同的结果。例如上帝这一观念,意味着无限聪明,富有智慧和善良的存在,源自我们通过对自身思想运行的反思、扩充,无限化那些美好的与智慧相关的品德。我们可以把这种研究进行到任意我们偏好的程度,我们都会发现每一个我们深究的观念都是由一个与它相似的印象的副本而来的。那些断言这个论点不是普遍通用的(没有例外的),那么一种简单的反驳方式就是举出一个观念,它不是由这种源头所产生的。如果我们要坚持自己的这一学说,我们就有责任拿出产生相应的印象或者说生动鲜活感知的相对应的观念。

第二,如果有这样的情况,由于某个器官的欠缺,一个人不会受到任何一种感官的影响,我们常能发现,相应的观念对他也鲜有影响。一个盲人也许对色彩没有任何的感知,相似于一个聋人之于声音。帮他们恢复他们所欠缺的感官,也就是帮他们引入了一种新的知觉,你同时也为他们引入了新的观念,对于构想相应感官的事物,对于他们来说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相似的情况是,如果这个可以激起感官反应的事物,出于一些原因没有被应用于这个感觉器官。一个拉普兰人或是黑人对于品尝红酒没有任何的概念和见解。尽管我们几乎没有见过一种类似“爱感缺失”的思想缺陷,即一个人从来无法或没有能力感受到属于他这个物种的情感,我们仍可以观察到程度低一些的情况。一个性情和行为较为温和的人,绝不会有根深蒂固的复仇心理或残酷的想法,一颗自私的心也无法去构想友情和善意的高度。显而易见,别的存在也许拥有一些我们无法构想的感官,因为这些观念从未被我们了解,因此所产生的感觉也无法被我们体会。

然而,也有一种对立的/与之相矛盾的现象可以证明,独立于对应的印象,观念的产生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我相信人们都会认同,存在着关于进入人的眼睛的颜色的不同的观念,进入耳朵的不同的声音的观念,它们之间确实是不同的,尽管有的时候是相似的。如果这个说法对于不同的颜色是正确的,那么对于同一种颜色的各种不同的色调也一定是对的,不同的色调都产生一个独立于其他色调的观念。如果否认这种说法,那么通过颜色渐变就会慢慢地推到离本来最远的地方,如果你不承认这当中的各个部分是不一样的,那你也无法在摒除荒谬性的情况下否认两端的色调是相同的。假设一个人30年来一直享受着他的视力,并且对于所有的颜色都充分地掌握和知悉,除了从来没有见过一种特定色调的蓝色,把所有的不同的除了那一种色调的其余颜色都摆在他的眼前,按照由深逐步到浅的顺序,那么很显然的,他会感受到一个间隙,也就是那个蓝色所缺失的地方,他会感受到色调不完整,也会感受到在那相邻的两种颜色当中有更宽的间隙。那么我在这里就要提出疑问,对于他来说通过他自己的想象,能否补出这一缺陷呢?他能否产生关于特定的那一个色调的观念,尽管感官上他从来没有接触到过这一色调。我相信多数人会觉得他是可以的。这就可以作为一种证明,简单的观念并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是由相应的印象产生的。尽管这个例子实在是特异性很强,以至于不值得我们去提及,我们也不应该为了这种特例而改变我们所坚持的一般的准则。

因此,这个命题自身不仅仅是简单并且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如果被合理地使用,还可以使很多分歧同样能够使人理解,并且驱逐形而上学推论中一直以来占有主导地位的晦涩难懂的、令人丢脸的推论方法。所有的观念,尤其是抽象的那些,天然是黯淡而并且模糊的。心灵对于它们仅仅有一种微弱的把握,容易与别的相似的观念混淆。当我们经常使用一个名词的时候,即使它没有明确的意义,我们也倾向于去想象它有一个与之联系的确定的观念。相反,所有的印象,也即所有的感觉,不管是向外的还是向内的,都是强烈且生动的。它们的界限是比较确定的,对它们的(的分辨)是不太容易陷入错误中去的。所以当我们怀疑一个被使用的哲学概念没有任何的意义或者观念(这是常见的),我们需要询问和探索,“那个假设的观念是从哪个印象中所得到的?”如果没有任何可能找到与之对应的印象,那就证明了我们的怀疑。将观念带入这样的清晰明朗之中,我们就可以合理地去探索、去消除所有分歧的可能性,以及关于观念的本质及实在性。

三、论思想关联

很显然,我们脑海中不同的想法和观念之间存在一个关联的准则,即当它们被呈现成记忆和想象的时候,它们按照这一准则赋予这些想法运作的方式和规定。当我们进入仔细审慎的思考中时,这是可以被察觉到的——任何特定的思想,当被分解为一连串一般的观念的时候,我们的大脑会立即做出采纳或抛弃的选择。即便是在我们最恍惚甚至不切实际的睡梦中,我们都可以发现,如果我们仔细去反思,并不是我们所有的思虑都在同一时间占据着我们的思维,想象不是混乱而至的,我们会发现这些思虑和想象之间有着一种关联,使它们一个接一个地呈现。当一些松散而自由的对话元素在脑海中浮现,我们会立即发现,我们思维中的一种东西将这些碎片联结了起来。即便这种东西并不那么清晰可见,打断谈话头绪的那个人也会说,他心中仍有一种秘密的思绪萦绕,这种秘密的联结逐渐将话题引开去。即便是不同的语言,即便我们无法去猜测任何联系和交流,我们也会发现用来表达观念的最复杂的那些词语,仍存在着对应关系。这个证据是非常确凿的,整合了许多简单观念的复杂观念,是根据某种普遍原则结合在一起的,这种原则对于全人类都有着相同的影?响。

尽管这个不同的观念是被联系在一起的现象是非常显而易见的,我们没有理由观察不到。我却并没有发现有任何哲学家尝试过将这些联结的原则列举出来,但是,这似乎是一个可以满足我们好奇心的问题。于我而言,这些关于联结的原则总共有三个:相似,时间和空间上的连续性,以及原因或影响。

我相信以上这些将观念联结起来的准则,应该不会招致很多怀疑。一幅画很自然地会将我们的思绪引到画中的原物上;提起某一栋楼里的一间公寓会使人不由自主地问及其他的房间;而当我们想象一处伤口,我们会忍不住地想到这个伤口会导致的疼痛。然而,要向读者证明这些列举是完全的,除这三个外已经没有别的原则了,直到他们满意,甚至是直到自己满意为止,都是非常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能做的,是选择一些例证,仔仔细细地审视,考察这些原则是如何将这些不同的思想结合在一起的,直到这个原则尽量普遍化为止。我们考察的例证越多,注入的心血越多,我们就可以得到越确定的答案:我们所列举的,总的来说是完整而全面?的。

四、论观念的“必然联结”(第一部分)

数学较伦理学有一个大的优势在于,前者的思想观念在感官上一直都是更加清晰和确定的,这些思想观念之间哪怕是最小的差别都会被立刻感知到,相同的概念术语表达的是相同的概念,没有任何的模棱两可和可变性。一个椭圆永远不会与正圆形相混淆,双曲线与椭球体也不会。等腰三角形和不等边三角形区别的界限远比善与恶、对与错要精确明晰。在几何学中任何被定义的概念、思维即做好了在所有情况下用定义把这一概念所取代的准备。即使没有被定义,那事物呈现在我面前时,感官也会完全地、稳定地、清晰地了解它。思维的感性感知越是细致精良,认知理解的运作越是精确,激情欲望越是激荡,在被印象所反省时,尽管它们事实上是全然不同的,我们却很容易遗漏它们。当我们仔细思考时,我们的力量也无法唤起那关于最原先的物体的印象。模糊不明确这种概念,就慢慢进入我们的推论思考中:相似事物都会被认为是相同的,结论就会偏离我们的前提。

有人也许会出于保险起见说,如果我们在适当的平衡思考下,它们的优势与缺陷可以互补,使它们能够处于平等的状态。如果思维在保持对几何学概念清晰确定的情况下,想要对这门学科有更深入的了解,就要进行更复杂和漫长的一连串推论,并且将更多更广泛的意见互相比较,以取得对此学科更加艰深的知识。然而伦理学科中的观念,尽管如果我们不给予十足的细心,很容易模糊不清和混淆,但是推论过程的探讨往往要短许多,为得出结论的中间步骤也比计量相关的学科要少。现实中,欧几里得几何学中鲜有那样简单的命题,不比免于妄论的道德哲学中的推论步骤要多。我们在些许步骤中追溯人类思维的原则,我们会很容易对自己的进步感到满意;在我们探索人类认知成因的问题时,大自然在很早的阶段就使我们遇到了桎梏,而致使我们意识到自己的无知和愚昧。因此,在我们追求道德或形而上学科学方面知识的提高时最主要的障碍即思想的不明确性,以及定义的模糊性。而在数学中最主要的困难是推导的长度和思维的排布,这两者是得出任何结论必不可少的。也许,在我们探索自然哲学的过程中,主要阻碍我们取得进展的是合理的实验与现象,并且它们往往是随机产生的,即便依靠最严谨细致的探索,也并不是一直是唾手可得的。伦理哲学迄今似乎比起几何学或是物理学取得的进展较少,我们或许可以论断,如果从以上角度来判断这些学科的不同,阻碍前者(伦理哲学)进步的困难,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努力和能力去攻克。

在形而上学中,没有观念较能力、力量、能量或是必要联结更加晦涩和不确定。并且在我们的研究过程中这些是时时有必要探讨的。因此,若有可能的话,在此我们应当努力去修正这些概念的精确定义,除去一些不明晰的部分,如上文探讨的一样,这是这类哲学遭到抱怨最多的部分。

我们可以提出这样一个命题,应当不会引起许多的怀疑:我们所有的观念都只是我们印象的复制品。换言之,只要是我们先前没有感知过的东西(不管是内部感官还是外部感官),我们都是没有可能想到它的。我已经在第二讲努力地证明了这一命题,并且也表达过我的希冀,在人们在对其合理的应用下会使哲学论辩较之于迄今所得达到一个更加清晰和精确的程度。复杂的观念通过定义被我们知晓,仅仅是对于组成它们的简单观念的列举。但是当我们将这些定义追溯到最简单的观念,并且仍然发现存在一些不明确和晦涩,那么我们拥有什么资源去解答呢?什么样的发明能使我们理解这些观念,使它们于我们的智性上产生精确和确定的观点?答案是需要产出这些观点以之为母本的原初的印象或者是情感。这些印象都是强烈和可被感知的。它们并不是模糊的。它们不仅自己呈现出最完整的光芒,并且还会将这光芒投射给相应的观念,而这些观念就会有不明确性的特点。借助这个方法,或许我们可以取得一个新的显微镜或是某种光学仪器,可以使伦理科学中最小最琐碎的观念被放大,大到可以使我们完全理解,如同那些最大的最可被感知的观念一样,轻易地成为我们可以理解的对象。

因此,要充分地理解能力或者必要联结的概念,我们就要检验它的印象,并且为了更加确定地找到印象,我们需要在所有它可能来自的源头中搜索。

当我们看向外物探索自身,并且在外物中思索成因的运作时,从没有任何单一的迹象能够使我们发现能力或是必要联结;也从未能发现任何品质,将效应与成因联系起来,并且使得一者是另一者万无一失的结果。我们仅仅是发现,一者确实跟随着另一者出现。一个台球的冲击造成第二个台球的运动。这是我们的外部感官所见的所有了。思维并没有感受到感性的影响,这物体之间的一系列动态也没有形成内部的印象。结果是,没有在任何一因果关系的例证中,有任何东西提示了能力或者必然联结。

从一个事物第一次的出现,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揣测它会产生什么效应。但是如果能力或者能量是可以由思维所发现的,那我们即使没有经验也可以预料到会产生的效应,并且可能一开始仅仅凭借思考和推论就可以很确定地推断出结果。

事实上,并没有任何的东西可以凭借其可被感知的特征,发现任何的能力或能量,或者给我们以想象的基础——想象它可以产生出什么东西,或是被另一我们认为是效应的事物所跟随。固态,延展性,动态,这些特性它们自身都是完整的,从未被指出过任何可能由它们产生的事件。宇宙的图景在不断地变幻,一个物件跟随着另一个在不间断的连续中生成,但是那致使这一整套运行机制产生的能量或者力量,是完全向我们隐藏起来的,并且从未被身体的任何可感特性发现。我们知道,热是火惯有的伴随衍生物,但是它们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并没有很多的空间容我们去想象和揣测。因此,在运行的单一例证中,力量的观念是不可能由身体的沉思所得的,因为身体无法发现任何的能力,能够成为观念产生的原初。

因此,当外界事物呈现于我们的感官,按照特定的迹象运作时,并没有让我们得到理解能力,以及必然联结,我们可以试想,这种概念是否是我们自己思维的反馈,并且是由内在印象的复制而产生的。可以这样说,我们每时每刻都对我们内在的力量有所意识:仅仅依靠感知意志的简单命令,我们可以移动身体的器官,或者控制思维的功能。意志的一个动作生成我们肢体的动作,或者使一个新的观念在我们的想象中生成。这种意志的作用我们是通过意识来知晓的。因此,我们得到了能力或者能量的观念,并且可以确定的是,我们自己以及所有的智能生物都拥有这种能力。因此这个概念是一个反省的概念,因为它是由我们自身思维的反省产生的,并且是由意志的命令执行的,共同作用于身体的器官以及灵魂的功能。

我们应当继续检验这一主张,并且首先是针对意志作用于身体器官这一影响。我们可以观察到这一影响,就像所有其他的自然事件一样,仅通过经验才能够被了解,并且无法借助原因中任何明显的力量或者能力去预见,我们看不到任何能力将原因与万无一失的结果联系起来。我们身体的行为是跟随着意志的命令而产生的。在这一点上我们每时每刻都是有意识的。但是这受到影响的方式(中介),意志惊人作用后所依靠的能量,我们远远未能立即地意识到,因此即便是最细致的探索也无济于事。

第一,在自然中有比灵魂和肉体的合二为一更加神秘的原则吗?一个假设的精神实体对于一个物质实体取得了这样的影响,最精确的思虑有能力去驱使最大的事件。当我们因一个秘密的愿望而心中充满能量,比如移动一座山,或是控制行星的运转,这一扩展的权威并没有比我们的理解更加卓越。但如果在我们意识的意念中我们感知到了任何的能力或能量,我们肯定会知道这一能力;我们也一定会知道它与效应的联结;我们一定会知道灵与肉联结的秘密,以及这两个存在的本质:也就是在很多的情况下,一者影响着另一者的运行。

第二,我们不能用同样的能力移动身体的所有器官,尽管除了经验之外,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用于解释器官之间巨大的不同。为什么意志作用于舌头和手指,而不是心脏和肺?如果我们认为在前一种情况下我们的意识感知到了力量,而在后一者中没有,那么这一问题就不会使我们感到困惑窘迫。接着我们就会意识到,为什么意志对于影响器官的权威有这样特定的限制。当我们对力量或能力有了充分的认识和掌握时,我们就会知道为什么它运作时所能产生的效应会受到非常精确的特定的边界的限制,并且不会多影响一丝一分。

一个人如果突然手脚瘫痪麻痹,或者最近失去了它们,起先他定会不断努力试图移动它们,试图让它们做通常的事情。在这里,他是有意识地用他的能力支配他的四肢,如同一个完全健康的人的意识对处于自然状态或条件下的肢体有支配的能力。但是意识从不欺骗人,所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可意识到任何的能力。我们仅仅是从经验中学到了我们的意志所能产生的影响。并且经验仅仅是教我们,一个事件如何惯常地跟随另一个事件发生,却没有指导我们这其中使它们共同发生、不会分开的秘密的联结。

第三,我们从解剖学中学到,在自主运动的力量作用下的直接被移动的对象并不是肢体本身,而是特定的肌肉、神经以及动物精气,或者也可能是更细微的,更不为人知的东西。通过这个东西,运动被连续地传递,直到它达到意志之意直接影响的那个对象/肢体。能够有一个更具有确定性的证据,来证明这一运作过程力量,目前完全无法被我们内省的感觉和感官所直接地完全地认知,这难道不是最神秘和难以理解的吗?在这里,思维(心灵)对某一事件有着意愿,直接产生的却是另一事件,另一不为我们所知的、与预期全然不同的事件。这一事件产生了另一事件,同样是不为我们所知的:直到最后,经过一长串接连不断的反应,那个预期中的事件终于产生了。但如果最原初的力量被我们感受到了,我们一定会知道它。如果知道了它,它所能产生的效应也会被知道,因为所有的能力都是与其效应或者说结果所关联的。相反的,如果最后的结果并不为人所知,那么产生它的力量也不会被知道或感觉到。既然我们没有这样一种直接移动我们肢体的力量,到底如何我们才能确实地感知到这种力量呢?这种力量仅仅是推动某种动物的气血,尽管最终会产生移动我们肢体的效应,然而其运作的方式是我们完全不能了解的。

因此,我们可以从中做出总结,我希望这个总结并不冒失,而是有把握的,我们关于能力的观念并不是由任何内在于我们的感觉或是感知的力量所复制而来的——当我们做出肉体的动作或是运用我们的肢体从事它们本质的用途时。如同别的自然事件一样,它们的动作跟随着意志的指令是一个普遍的经验事实,也同别的自然事件中的能力或能量一样,但是这种动作受到影响所产生的那种能力或能量,是我们所不知道和无法想象的。

所以我们是不是应该坚定地说,通过我们欲念的一个动作或是指令,唤起一个新的观念,使思维全神贯注思考它,从各个方面进行考察,最后我们放下了它转而思考别的观念,因为我们认为已经非常充分地了解它了,这时候我们就会意识到自己思维中的一个力量或能量?我相信相同的论证也会证明,即使是意愿的这种命令也无法真正使我们意识到力量或者能量的概念。

第一,必须承认的是,当我们了解一种力量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由其作为成因而产生的结果:因为这两者应当是同义的。因此,我们必定既知道原因也知道结果,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但是,我们是不是假装我们洞悉人类灵魂本质以及观念的本质,或者是对于一者产生另一者的智识有领悟的天资?这是一种真正的创造,从无到有的创造。这种映射出一种巨大的能力,初看起来超越了任何有限事物所能企及的程度。至少不得不承认的是,这样一种能力是无法被感受到的,无法被思维所知晓和想象的。我们仅仅是感觉到了事件,即这一观念的存在,跟随着意志的指令而产生。但是这一运作的方式而致使这一能力的产生,这个过程是完全超越我们的理解的。

第二,思维对它自身控制是有限的,它对身体的控制也是如此。这些限制并不能通过理性被知道,也不能通过对原因和结果的本质的知识所知晓,而仅仅能通过经验和观察来认识,就如我们对一切自然事件和外界对象的运作的认识一样。我们自身对于感情和欲望的控制相较于我们对观念的控制要弱得多。即使是后者(控制观念)也被限制在非常狭小的范围内。会有任何人妄称他能够指出这些范围/边界的终极原因吗?或是指出为什么在一种情况下能力的控制是有缺陷的,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却不呢?

第三,这种思维对自身的控制在不同的时候是很不同的。一个人在健康的情况下,相较于一个因疾病渐渐衰弱的人会更多地拥有这种控制。我们在早晨对自己思绪的控制要比晚间充分:在空肚子时候比在饱餐一顿后亦是如此。除了归因于经验,我们还能为这些变动给出别的原因吗?那么,我们自己以为意识到的那种能力究竟在哪呢?是不是在一个精神或是物质的实体中,或是同时在两者之中,存在着秘密的机制或是不同部分的构架,使得结果得以依托产生。并且,是不是因为这些秘密的机制或架构是不为我们所知的,致使这种能力或者能量同样无法被我们认知和理解?

意志的的确确是心灵的一种活动,我们足够地拥有这种知识,我们可以反省它,从不同的角度思索它。你在其中找到过任何类似这样的创造性力量吗?通过这一力量,一个新观念从无中产生,同时,伴随某种创世般的发生,模仿造物主的全知全能。可以这样说,各种自然场景在自然界的全能创造者的召唤下产生。在远不能意识到意志中的这种能量时,这就需要我们拥有的那种特定的经验,才能使我们相信这种非凡的结果确实是由意志的一个简单行为而造就的。

一般人在说明自然中比较普遍和熟悉的运作时不会觉得有很多的困难,比如重物的下降,植物的生长,动物的后代生殖,或者是事物对于身体成长的营养,但假设在所有的这些情况中,他们察觉到的这种原因的能力或者能量即是与结果所联结的,并且在运行中从未出现失误。他们在长期形成的习惯中,心灵中就会得到这样的思路,在原因出现的时候,他们立刻把握十足地预期到了会随之发生的,并且很难设想别的事件会可能是由这个原因而产生的结果。例外仅仅出现在那些极其特殊现象的发生过程中,比如地震、瘟疫,以及任意形式的奇观,只有在这些情况下他们才可能在指出及解释原因产生结果的方式上边无从下手。在这种困难面前,人们去发现一些不可见的智慧原则是很正常的事,他们用这种原则去解释这些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他们认为用一般的自然的力量是无法去理解的。但是那些再进一步做些细致考察的哲学家,会立刻觉察到,即便是最熟悉的事件也同最反常的事件一样,其原因同样是让人无法理解的。我们通过经验所得知的仅仅是失误惯常的联结,而不能理解它们之间任何类似联系的东西。因此,很多哲学家都认为他们被理性约束,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求助于同一个原则,平常百姓若非是遇到不可思议或者超自然的情形是不会去求助这个原则的。他们认为心灵和智慧不仅仅是所有事物的终极和原初的成因,也是自然中所出现的任何一个事件最直接和单独的原因。他们妄自将这些通常被称作原因的东西,认作事实上仅仅是机缘所致;所有成因背后真正而直接的原则并不是大自然中的力量,而是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的意志,这个至高无上的存在决定了各种事物必须与别的事物联结在一起。与其说大自然产生了使一个弹珠推动另一个弹珠的力量,不如说神灵自己通过一种特定的意志,推动了第二个球,这是在他统治宇宙时所建立的一些普遍的法则。但是哲学家在他们持续的探索中发现,我们对于这种力量是完全无知的,对于心灵于身体的作用,或者身体于心灵的作用都是同样的物质的,我们也没有能力通过我们感官或者直觉去将这终极原因赋予任何的事件。同样程度的无知会致使他们得出相同的结论。他们也坚称,神灵是心灵与身体二元同一性的直接原因,它们不是由外界的事物所引起的肢体器官的感觉,在思维中产生的感受,而是由我们创造者所执行的一个特定的意志,激起了我们器官当中的运动,以及相应的感受。相似的,并不是意志当中的能量为我们的行为提供动力,是上帝他乐于辅助我们的意志,并且向那一动作下达命令,而我们若是将其归因于我们自己的力量那就是错误的。哲学家也不满足于这个结论。他们有时候将这结论引申到心灵的内部活动之中。在这些人看来,我们的心灵的视野或者构想仅仅是造物主给的气质。当我们自主将我们的思维转向某一事物并且于想象中获得画面的时候,这并不真正是由于我们自身的意愿,这是我们的创世主使其进入我们的思维,呈现于我们的。

因此,按照这些哲学家所说,所有东西都是充满了上帝。他们并不满足于这一个原则,即除了上帝的意志外没有任何东西的存在,没有他的应许任何的东西都不具备任何的力量。他们还掠夺了自然以及所有被创造物的一切的力量,为了充分地说明对造物主的强烈感官上的和直接的依赖,他们没有考虑到,通过这一理论,他们并未增强,反而是削弱了那些他们如此顶礼崇拜的德行。他们论辩道,神在给更低级的被创造物委以一定的权利上花费了更多的力气,而不是凭自身的意志直接创造出所有的东西。他们证明神有着更多的智慧,说他每时每刻都在调整各个部分,并且靠着他的鼻息控制着庞大的机器的所有的轮子,他们说他在第一时间就创造出了一个完美的前瞻性的视野,在其自身的运行之下能够完成其意志的一切活?动。

如果要对这一哲学理论予以反驳,接下去两点反思也许就足够了。

第一,在我看来,关于这至高无上的存在所具有的无所不能的能力,对于能够充分知道人类理性中的缺陷以及一切活动被局限的范围之狭小,这实在是太过于偏颇和大胆的论断了。尽管那些证明这个观念的一连串论证是有逻辑性的,但是这个理论完全地超越了我们平时的感官所能认知的,把我们带到离日常生活经验如此神奇而遥远的境地,我们在无法完全确定它的真实性时,是应当存有很强的怀疑性的。我们还没有达到理论的最后几步,就突然跳上了神台,在那里我们没有理由信任我们平时做出论证和判断的理由,或者去认为我们平常的类比和可能性有着任何的权威。我们的测线想要去测量那样的深渊还是太短了。无论我们以什么方法使自己的自我感觉良好,我们所走的每一步,都被一种真实的感觉和经验所指导。我们也可以确信,这种被美化圣化的经验是没有权威的,因为我们把它应用于事物上时,它完全超越了经验的范围。但是这一点我们后面还会涉及。

第二,我找不到这个论证所凭据的力量。我们对于事物间相互运行的方式是完全无知的。它们的力量是完全超出我们理解范围的。但是我们对于心灵甚至是最高的心灵所作用于其自身以及作用于身体的力量不也是同样无知吗?我请求你告诉我,我们真正地获得了任何的观念吗?我们自身没有关于这种力量的感觉或者意识。我们对于最高存在仅仅是从反思自己内在所得的,因此如果我们的固执是拒绝任何东西的理由,我们就应该像否认别的可能性,否认最粗糙的物质一样否认这最高存在的力量。我们对于最粗糙的物质和神灵,都是同样毫无了解的。设想运动源自于冲击比设想运动来源于意志要更加困难吗?我们所知道的就是对这两者强烈的无知。

五、论观念的“必然联结”(第二部分)

我们应该尽快为这个论证做出一个结论,因为这个过程已经太长了。我们试图探寻力量与必然联系观念背后的来源,但都失败了。通过事物活动的个别案例,不论我们展开多么严谨的研究,我们都仅能发现一个事件接着另一个事件发生。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我们无法了解原因运作所借之力,以及原因与其相应的结果之间存在着何种联结。同样的困难也存在于我们尝试去理解心灵与身体的活动时,我们可以观察到身体的运动是随着心灵的意志所产生的,却没有办法去观察或者构想其间的纽带,这个纽带将行动与意志相连,或者说是为心灵产生结果提供能量。意志所具有的支配各种器官功能和观念的能力,也是同样让人难以理解的。因此,从整体上看来,整个大自然中没有一个关于联结的例证是我们可以理解的。所有的事件看上去都是完全松散和分离的。一个事件跟随着另一个而发生,但是它们之间的中介、联系无从知晓。它们看上去是联结的,却不是互相联系的。因为任何没有被呈现于我们外部感受还是内部感受的,我们对它们一无所知,必要的总结看来是我们对于联结或者能力这两者一无所知,这些词语不管是在哲学推理的层面上还是日常生活中也都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仍然存在一种方式可以避免这种结论,并且还有一种来源我们尚未考察过。当一切自然的事物或者事件出现在我们眼前时,我们不管有着怎样的智慧和洞察力,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我们都不可能发现或者猜测什么事情会跟随着它发生,我们也无法使自己的眼光超越直接呈现于我们记忆或者感官的事物。即便有了一个例证或者一次经验,我们观察到了一个特定的事件紧跟着发生,我们也没有办法得出一个一般的法则,也无法预知在相似的情形中会发生什么。如果根据一次经验就判断自然的规律,那样的鲁莽是不可原谅的,无论那种个别经验怎样精确和确定。但是如果一系列特定的事件,在所有的例证中都是与另一类同时发生的话,我们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在一者发生时预言另一者的发生,并且运用这种能够确保事实或存在的推论方式。于是我们称一者为原因,另一者为结果。我们假设它们之间有一些联系,其中一者有一种力量,没有偏差地产生另一者,并遵循着一种最大程度的确定性和必然性原?则。

因此看起来,一个(事件之间)必然联系的观念,是由一系列相似的例证而产生的,按照一种恒常的互相联结所产生,我们从所有的可能性出发,所有例证中的任何一个都没办法指出这一观念的存在。但是大量的例证与单一的例证并没有任何的差别,它们被假定为是完全相似的,只是在一系列相似的例证的重复之后,心灵被习惯所带动,当一件事发生时自然而然地预期一贯会跟随发生的事件,并且相信它是存在的。因此,这种我们心灵所感受到的联系,想象从一个事物到其跟随者的这种惯性的传递性,是从我们形成关于力量和必然联结的观念中所产生的感情或者印象。这种情况不过如此而已。从所有的角度去思考这一话题,你将永远无法找到任何该观念的起源。这就是我们从一个例证中无法得出这个联结的观念,而在一系列相似的例证当中就可以得到这个观念的差别。当一个人初次看见两个弹珠相撞,力量通过接触传递,他是无法得出两件事情是互相联系的,只能得出两件事情是相联结的。在他观察到类似本质的例证好几次后,他就称它们为相联系的。是什么变化的发生使其产生了这个联系的观念呢?仅仅是他现在感觉到在他的想象中这些事件是相连的,并且由其一的发生他可以预知另一件事情的存在。所以当我们说,一个事物是与另一个相连的,我们的意思仅仅是它们在我们的思维中形成了一种联系,使我们产生这种推断,通过这个推断使我们证明两者互相存在。这个总结,是有一些奇特,然而似乎是建立在充分的证据之上的。它的明显性也不会因为任何理解上的缺乏信心而被削弱,也不会因为对于每个新的特殊的结论的怀疑主义态度而受到削弱。最合怀疑主义之意的结论,就是发现人类理性和能力的弱点和狭隘了。

除了现在的例子之外,还有更强的例子能够说明人类理智那令人惊讶的无知和软弱吗?事实上,在事物中如果存在着一种关系,对于我们完善的认知非常重要,那就是因果关系。是基于因果关系我们才得以使我们的理性建立在事实和存在的基础之上。只有凭借于此,我们才能对于远离当前记忆与感官的事物有确切的认知。一切科学的直接功能,即教会我们怎么通过原因去控制和管理未来的事件。我们的思考和探索,每时每刻都烙着这样的关系。我们关于它形成的观念却是这样的不完善,因此要给“原因”下一个合适的定义是不可能的,我们的定义不过是从它之外取得的。类似的事物总是和类似的事物结合在一起出现,对此我们是有经验的。因此与这个经验相应的说法就是,我们将原因定义为:一个事物被另一个事物追随,所有与第一个相似的事物,都被与第二个相似的事物跟随。换句话说,第一个事物如果不存在的话,第二个也一定不会存在。一个原因的出现,总是伴随着由惯性的推动而到结果的观念。对此我们也是有经验的。于是我们可以通过这种经验为原因下另一种形式的定义,称其为:一个对象跟随着另一个,它的出现总是使思想被传递到另一者上面。尽管这两种定义都是从原因之外的情形所得出的,我们却无法去补救这一缺陷,或者取得更加完善的直接从原因给予结果以联系的情形中所得出的定义。我们对于这种联系一无所知,甚至当我们致力于想要了解其概念时,对于我们所欲知的东西也毫不清楚。比如我们说,这个琴弦的震动是导致一种特定声音的原因。可是我们这个论断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的意思要么是:这个震动跟随着声音,所有相似的震动都跟随着相似的声音;或者,这个震动跟随着声音的产生,所以当一者出现时,心灵向感官发出期待,立即形成关于另一者的观念。我们可以根据这两个中任意一个来思考原因与结果的关系,而除此之外,我们对它毫无概念。

因此,这一章中的推论概括来说就是:所有的观念都是一些印象或是感觉的摹本,当我们找不到印象的时候,我们就能确定观念也并不存在。在所有身体与观念的活动的例证当中,没有产生任何印象,所以相应地也无法产生任何的观念,以及任何关于力量或者必然联结的观念。但是当很多统一的例证出现时,相同的对象永远跟随着相同的事件而产生,我们就开始接受原因和联系的概念了。然后我们会感受到一个新的感觉或者印象,也就是说,一种存在于一个事物和其惯常联结的跟随者的这种思想和想象,这种感情就是我们所寻找的那种观念的起源。因为这个观念是从许多相似的例证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单一的例证中产生,它就必须从与大量例证所不同的单一例证的情形中产生,但是它们唯一不同的情形就是这个惯性的联结或者转折。在别的特殊的方面它们都是相似的。我们第一次看到以下的这种运动,也就是两个弹珠相撞的情形时(回到这一个明显的阐释),和我们现在的任何例证都是相似的,除去这一点,一开始我们无法从一个事件推知另一个,但是在一连串相同的经验和例证之后,我们就可以做到。我并不知道读者能不能理解这一种推论。我害怕如果我再说更多,或者从更多的方面去阐释,这个问题只会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和复杂。在所有抽象的理论当中,只有一点,如果我们能够理解这一点,那么这世上一切雄辩而丰富的表达我们都能进一步说明。我们应该努力达到这一点,并且将事物的修辞运用于抽象理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