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6月16日

紧接下面的演说发表于1858年6月16日举行的共和党州代表大会的闭幕式上,地点是伊利诺伊州的斯普林菲尔德。本次大会上林肯先生被提名为合众国参议员的候选人。

道格拉斯参议员不在演说现场。

主席先生和出席会议的各位先生们:

如果我们能首先知道身处何处和去向何方,我们就能更好地判断该做何事,以及采取何种方法去完成此事。

我们实施一项政策已到第5个年头了,该政策公开宣布了目标,并作出信心十足的承诺,决心结束奴隶制造成的动荡局面。

可是,在执行该项政策过程中,动荡的局面不仅没有结束,反而愈演愈烈。

在我看来,非要降临一场危机,待危机过去后,动荡才会平息。

“一所开裂的房子是支撑不下去的。”

所以我认为半奴隶半自由状态下的政府是不会维持多久的。

我不期望联邦解体——我不期望联邦这座大厦坍塌——但是我真切期望它将停止分裂。

要么它全部变成一种东西,要么它全部变成另一种东西。

要么是奴隶制的反对者们会遏制奴隶制的进一步扩张,把奴隶制放到一个让广大民众相信会最终灭绝的进程中;要么是奴隶制的拥护者们把奴隶制继续向前推进,让它在联邦所有的州,无论南北和新旧各州里都同样合法。

难道我们没有向后一种情况倾斜吗?

让每个怀疑的人仔细想想,由内布拉斯加法案建立的原则和德雷德·斯格特判决两者之间这个近乎完整的司法合体——可以称之为一台机器。让他不仅想想这台机器是派作什么用场,想想是怎么派上好用场的,还要让他研究一下这台机器建造的历史。可能的话(确切地说他是做不到的),可能的话,让他去从源头、从负责建造这台机器的头头们那里探究一下,看能否探寻到这台机器的设计以及头头们一致行动的证据。

1854年元旦,奴隶制被一半以上的州的州宪法排除在外,并由国会禁令也排除在大多数的准州之外。

四天以后,争斗开始,结果就是国会禁令的废除。

于是,大门打开,所有的合众国准州都向奴隶制开放。奴隶制拥护者的第一个目的已达到。

但是,到那时为止,只有国会采取了行动。要巩固已达之目的,并争取更多的机会,民众真实的或场面上的认可还是必不可少的。

这个必要性不是被忽视,而是被尽可能地以“人民主权”、或称“神圣的自治权”这个冠冕堂皇的论点加以包装。后一个短语“神圣的自治权利”,尽管很清楚是所有政府的唯一的合法基础,但却在此处被歪曲滥用,以致其意思竟为:任何一个人,如选择役使另一个人使之成为奴隶,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涉。

这个论点是包含在内布拉斯加法案之中的,运用的语言如下:本法案的真正目的和意义在于不以立法使奴隶制进入任何一个准州或州,也不将奴隶制从那里排除出去;而是让那里的人民完全自由地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建立和管理他们的内部制度,只受合众国宪法所制约。

于是,支持“人民主权”和“神圣的自治权利”的雄辩之词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但是”,法案的反对者们说:“让我们说得更具体些吧,让我们把议案修正一下,明确地宣布准州人民可以把奴隶制排除出去。”“我们不这么认为,”法案的支持者们说,于是他们就把修正案给否决了。

当内布拉斯加法案提交国会通过时,一个涉及黑人自由的诉讼案也同时在密苏里区的美国巡回法院审理。这个黑人的主人自愿先把他带入一个自由州,然后又把他带入一个国会禁令管辖的准州,长时间在每一个州里都把他当作奴隶使用。内布拉斯加法案和该黑人诉讼案都在1854年5月这一个月内得出裁决。诉讼案中的黑人名字叫“德雷德·斯格特”,该名字现在就指代当时该诉讼案的最终裁决结果。

在当时的下一届总统选举之前,该诉讼案进入联邦最高法院并在那里进行了辩论;但是辩论的结果延迟到选举结束才公布。还有,在大选前,特朗布尔参议员在参议院要求内布拉斯加法案的主要鼓吹者谈谈他的看法:一个准州的民众是否能按照宪法把奴隶制排除在准州范围之外。这位鼓吹者回答说:“这个问题要由最高法院来裁决。”

大选举行了。布坎南先生当选为总统。于是,奴隶制拥护者获得所需要的认可。第二个目的达到了。然而,要达到大多数人认可大概还缺40万票,因而,认可度还不是绝对可靠和令人满意的。

即将离任的总统,在他最后的年度咨文中以最深刻的语言,向民众强调了民众认可的分量和权威性。

最高法院又一次开庭,没有宣布他们的辩论结果,但是决定还要再作一次辩论。

总统就职典礼举行了,最高法院仍旧没有给出最终结果,但是即将上任的总统在他的就职演说中热忱地劝诫民众,要尊重最高法院行将出台的决定,无论决定是什么模样。

于是,几天之后,最高法院公布了最终裁决。

声名鹊起的内布拉斯加法案的作者早早地找了机会,在国会发表了演说,对德雷德·斯格特判决表示赞同,同时也猛烈抨击所有反对该判决的行为。

新任总统也早早抓住了西利曼书信的契机对此表示认可,有力地识解了最高法院作出的决定,并对人们所持的不同看法表示了惊讶。

最后总统与内布拉斯加法案的制造者道格拉斯法官之间发生了小小的争执,争执仅仅源于一个事实问题,即:勒孔顿宪法到底是还是不是堪萨斯人民所建立的。争吵中,后者宣布,他所要的一切就是为民众举行一次公平投票,不在乎奴隶制最终被否决还是被通过。我弄不明白道格拉斯法官宣布的他不在乎奴隶制最终是被否决还是被通过的说法,觉得他的真实用意其实就是想把他主张的奴隶政策在民众的心里给一个恰当的定义——他宣称为这个原则已经承受了很多苦,而且还准备承受到底。

道格拉斯法官或许会很好地坚持这个原则。如果他有父亲般的感情,他就会很好地坚持这个原则。该原则是他首创的内布拉斯加主义仅存的一丁点残骸。德雷德·斯格特判决让“人民主权”不复存在,像临时的脚手架一样坍塌了——像铸造厂的模具一样,用了一下就扔回松软的沙子里——帮助了一回选举就被弃之不顾。法案首创者在后来与共和党人联手反对勒孔顿宪法的斗争丝毫不涉及原来的内布拉斯加主义。那次斗争有一个基点,就是民众有权制定自己的宪法,在这个基点上他和共和党人从来就没有过分歧。

德雷德·斯格特判决中有几点,连同道格拉斯参议员的“不在意”政策,构成了这台机器目前的发展态势。奴隶制拥护者的第三个目的达到了。

这台机器现在的工作要点如下:

第一,非洲运来的所有黑人奴隶及其后代,均不得以合众国宪法所使用的公民的名义成为任何州的公民。

强调这一点的目的旨在尽可能地剥夺奴隶享有合众国宪法如下条款所规定的权益:

“每州公民均被赋予各州公民享有的所有优惠待遇和豁免权。”

第二,“受合众国宪法约束”,国会和任何准州议会无权把奴隶制排除在任何一个准州之外。

强调这一点旨在让个人可以在各准州塞满奴隶,而无丧失奴隶的危险,这样便加强了奴隶制在整个未来的永久性。

第三,在一个自由州但却实际拥有奴隶的情况下,是否使奴隶脱离其主人而获得自由,不是由合众国法院裁决,而是由黑人的主人把他强行带入的蓄奴州法院裁决。

强调这一点倒不是立即使之予以推行,而是一旦对这第三种情况默认了一段时间,并由民众通过选举在表面上予以认可,那么就可以用来支撑这样一个逻辑结论:德雷德·斯格特的主人能在伊利诺伊自由州合法地对德雷德·斯格特所做的事,别的任何奴隶主就可以在伊利诺伊州或其他任何自由州,对一个甚至一千个奴隶合法地做同样的事。

辅助这一切并与之协同起作用的是内布拉斯加主义,或者该主义所残存的东西。其目的就是教育和塑造公众舆论,至少是北方的舆论,让民众不要在意奴隶制是被投票否决还是获得投票通过。

这就精确地表明了我们目前的处境,而且也部分地表明了我们的未来去向。

回首过去,重新回顾一下已述的一系列历史事实,会让我们对上述的未来去向有更多的了解。现在,有几件事情已经不像它们初现时那么隐晦和神秘了。民众将获得“完全自由”并“只受宪法约束”。宪法与民众自由到底是什么关系,局外人那时那刻是看不出来的。但现在是再清楚不过了,宪法就是一个大小精确的壁龛,后来的德雷德·斯科特裁决供了进去,由此可以宣布民众的完全自由其实就是根本没有自由。

为什么那个明确表达民众有权消除奴隶制的修正案被否决了呢?现在再清楚不过了,一旦修正案通过,它就会破坏供奉德雷德·斯格特裁决的壁龛。

为什么高院的裁决迟迟出不了台?为什么就连一位参议员的意见也被悬置到总统大选之后?现在也再清楚不过了,因为要是那时说出来的话,就会把总统选举所基于的那个“完全自由”的理论给毁损了。

为什么那位即将离任的总统要庆贺民众的认可?为什么对斯格特案进行重新辩论受到延迟?为什么即将上任的总统预先告诫民众支持高院所作的斯格特裁决?

所有这一切看上去像是小心谨慎地拍打着、抚摸着一匹烈马,以防在准备骑坐时让它受惊,使骑马人摔落马下。

为什么在总统和其他人认可了斯格特裁决后又有了小小的争论呢?

我们不是那么绝对有把握所有这一切的精确安排都是预先协商好了的。但是,当我们看到大批大批加工过的木料,各不同部分都是由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的工人完成的——比如由斯蒂芬、富兰克林、罗杰和詹姆士等人完成,当我们看到这些木料拼合在一起,看到它们恰好能搭建一所房子或一间磨坊,所有的榫头和榫眼都精确地衔接,所有不同木料的长短和比例都精确地各就各位,不多也不少——甚至连脚手架也是如此,或者,即使哪里落下一块,我们也能发现在框架里正好有个位置预备着能放进这块木料——在这种情形下,我们要不相信斯蒂芬、富兰克林、罗杰和詹姆士他们从一开始就心照不宣都难,我们不得不相信他们从开始准备木料的第一斧就早已拟定了共同的计划或共同的草案。

不应该忽视的是,根据内布拉斯加法案,州和准州的人民一样,“完全自由”,“仅仅受宪法约束”。为什么要提到州?他们是在为准州立法,不是在为州也不是为涉及州的事务而立法。诚然,一个州的民众当然是,而且理应是受《合众国宪法》的约束的。但为什么生拉硬扯地扯到专门为准州所立的法律上去了呢?为什么要把一个准州的民众和一个州的民众搅和到一起去,然后把它们跟宪法的关系就看作完全一样的呢?

当坦尼首席法官在斯格特诉讼案中宣布高院的意见,以及所有表示赞同的法官各自发表的意见,都明确地宣称《合众国宪法》既不允许国会,也不允许准州议会将奴隶制排除在合众国准州之外时,他们都遗漏了是否同一部宪法允许一个州或一个州的人民将奴隶制排除在本州之外。

或许这只是一种疏忽,但谁能保证,如果麦克莱恩和柯蒂斯当初试图在意见里加上一条,说一个州的民众有无限的权利将奴隶制排除在他们的范围之外,就像蔡斯和梅斯一样,代表一个准州的民众试图把这一条加入内布拉斯加法案——我问问,在这种情形下谁能担保它不会被否决,就像在后者被否决一样?

就宣布一个州有权决定奴隶制问题,最近的措施是由纳尔逊法官提出来的。他不止一次使用内布拉斯加法案同样的思想,而且几乎也是同样的语言谈这个问题。有一次他精确地说了这样一句话:“除非是受到《合众国宪法》的约束,否则州法律在其司法管辖范围内对于奴隶制问题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

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州的权力受《合众国宪法》所限制,这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恰恰如同对准州的权力限制在内布拉斯加法案里悬而未决一样。彼此一结合,我们又有了一个精致的壁龛,不久,我们就能看到壁龛里会放进高院的又一个裁决,宣称《合众国宪法》不允许州将奴隶制排除在其范围之外。

而且,一旦所谓的“不要在意奴隶制是被投票否决还是获得投票通过”的歪理获得公众舆论的足够支持,使得上述的裁决一旦被作出,便会得到公众的支持,那么,这种情况就尤其指日可待了。

这样的裁决就是,奴隶制现在缺少的就是在所有的州里都同样合法。

欢迎也罢,不欢迎也罢,这样的裁决或许即将到来,不久就会加到我们的头上,除非当今的政治王朝受到挑战,并被推翻。

我们若躺下来做个美梦,梦见密苏里的人民即将使他们的州获得自由,然而,醒来时我们却会发现,最高法院已经把伊利诺伊变成了一个蓄奴州了。

挑战并推翻这个王朝的权力,现在就是摆在所有那些想防止这种裁决出现的人面前的工作。

这就是我们现在不得不做的工作。

但是我们如何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到最好呢?

有些人在他们的朋友面前公然抨击我们,但却在私下里同我们柔声蜜语,说道格拉斯参议员是现有的最合适的实现这个工作目标的人。这些人没有告诉我们他希望要实现这样的工作目标,他本人也没有。这些人希望我们自己从一些事实中去推断,事实是他眼下同这个王朝的现任头头有个小小的争吵,另外他常常在某个与我们从未有过分歧的问题上和我们一起投过票。

这些人提醒我们说,他是一个伟大的人物,还说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是非常渺小之人。渺小就渺小吧。反正“活着的狗比死了的狮子更强悍”。道格拉斯法官对于他的工作来说,即使不是死了的狮子,至少也是关在笼子里掉光了牙齿的狮子。他怎么能够阻止奴隶制的前进呢?他对奴隶制何去何从根本不在意啊。他公开表示的使命是“影响公众心情”,让他们对奴隶制不闻不问啊。

一份亲道格拉斯民主党的骨干报纸认为,抵制非洲奴隶贸易的复活非得需要道格拉斯的卓越才能。

道格拉斯认为一种恢复奴隶贸易的力量正在积聚吗?他没说过啊。他果真这么认为么?即使是这样,他又如何能抵挡得了呢?多年来他处心积虑,想证明把黑人奴隶带入新的准州是白人的一种神圣的权利。他能证明从最便宜的地方去买奴隶就不怎么算是一种神圣的权利了吗?还有,毫无疑问,在非洲买奴隶的价格比在弗吉尼亚更便宜。

道格拉斯法官已经竭尽权能,欲把整个奴隶制问题缩小为一种简单的财产权。既然如此,他如何就能反对国外奴隶贸易——他如何就能拒绝那样的贸易?因为“财产权”是“完全自由”的啊——除非,除非他把这种拒绝当作对国内奴隶产业的保护?鉴于国内奴隶生产者很可能不请求这种保护,那他将会完全失去反对的借口。

我们知道,道格拉斯法官坚持认为一个人今天理应比昨天更聪明——他发现自己错了理应可以改正错误。

但是,我们能就凭这个原因向前冲么,凭此就推断他能做出一些连他自己都没做什么暗示的特别的改变么?我们就能安心地把我们的行动搭建在这样不切实际的推断上么?

现在同过去一样,我不愿肆意曲解道格拉斯法官的立场,怀疑他的动机,或者做什么对他个人有冒犯的事。

无论何时,他和我们原则上都能走到一起,使我们伟大的事业能受益于他的伟大才能。但我希望走到一起不会有什么外来的障碍。

但是很明显,他现在没有和我们在一起——他连装也没有装一下——他从来就没有承诺和我们走到一起。

那么,我们的事业必须托付给它自己坚定的盟友,由他们来完成——他们的双手是自由的,他们的心也是专注的——这些人确实在意事业的最终结果。

两年前,全国130多万共和党人已经聚集到了一起。

我们聚集到一起是出于抵抗共同的危险这一单纯目的,共同抵抗一切不利于我们的外部环境。

我们从四面八方陌生、不和谐、甚至是敌对的环境中走来,聚集到一起,迎着一支纪律严明,狂妄自大、骄横跋扈的敌人,把战斗进行到底。

过去我们英勇顽强,现在——现在——当同样的敌人在犹豫、分裂、叫阵的时候,我们反而却踯躅不前了么?

结果是肯定无疑的。我们不会失败——如果我们坚强不屈,我们就不会失败。

正确的建议会加速胜利的到来,错误的建议只会延迟胜利的进程。但是,胜利迟早肯定会到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