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的目的——六世纪后半世纪高卢状况的描述——日耳曼人入侵的真正的性质——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的原因——罗马社会的解体:1.在乡村地区;2.在城镇里,虽然程度较低——日耳曼社会的解体: 1.移民聚居地或部落的解体;2.作战队伍的解散——新的社会阶层的诸成分: 1.开始时的特权阶层的诸成分;2.开始时的封建制度的诸成分;3.入侵后教会的诸成分——总结
先生们,我们现在已掌握了法国文明 的两个原始的、基本因素;我们已研究了一方面罗马文明、另一方面日耳曼社会,它们本身以及它们并存之前的情况。让我们设法弄明白,当它们碰在一起时发生了什么事和它们是怎样互相混杂的;这就是说,来叙述一下日耳曼人大举入侵和定居之后高卢的情况。
我想给这一叙述指定一个相当精确的日期,并预先告诉你们,它专属于哪一个时期和哪一个地区。做这项工作困难是很大的。在这一时期,各种事物和思想都很混乱,以致大部分事实都是毫无秩序、也无日期地留传给我们的,特别是那些与典章制度、与各不同阶级的关系,一句话,与社会状况有关的那些一般性的事实。这些事实,本质上都是极不明白、极不精确。它们在当代的一些不朽巨著中不是被删略了便是被奇特地混淆了。我们每一步都必须猜测并恢复它们的年代。幸而,在这一时代,这种年代的正确性,比起任何其他年代来,不很重要。毫无疑问。在六世纪与八世纪之间,高卢的情况一定已经发生变化;人与人的关系、典章制度和风俗习惯一定已有变化;可是,要比我们可能会相信的少一些。这种混乱是极度的混乱,而且基本上是停滞的。当一切事物都被搞得杂乱无章并被混淆到这个地步时,要把它解开来并重新整理好,就需要花费许多时间;使每一个成分恢复到它自己的地位,重新进入正确的道路,重新处于支配其发展的特殊原则的指导之下,都需要许多时间。当蛮族在罗马土地上定居下来之后,一些事件和一些人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在这同一个圈子里转来转去,成为比渐进更猛烈的运动的一种牺牲品。因此,从六世纪到八世纪,高卢的情况变化不大,一般事实的精确的年代,比起我们根据间隔时间的长短可能会自然地作出的假定就不那么重要了。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在某种范围内努力去确定我们现在正在探索的这图景的年代。
确实占领高卢的日耳曼人是勃艮第人、西哥特人和法兰克人。其他许多种人,其他许多汪达尔人的、阿兰人的、斯维比人的、萨克森人的单独的部队在整个高卢土地上游荡;但其中有些只是过境,其余的都很快就被高卢所同化;这些都是在历史上毫不重要的部分入侵。算得上是我们的祖先的只有勃艮第人、西哥特人和法兰克人。勃艮第人在406年至413年之间才终于明确地在高卢定居下来;他们占据了汝拉山脉、索恩河和迪朗斯河之间的地区;里昂是他们的统治中心。西哥特人在412至450年之间,把自己的势力扩展到罗纳河一带,甚至越过了罗纳河的左岸,到了迪朗斯河以南、卢瓦河和比利牛斯山一带:他们的国王驻跸在图卢兹。法兰克人在481至500年之间进军高卢北部,而在莱茵河、埃斯考河和卢瓦河之间(不包括布列塔尼和诺曼底西部)定居下来;克洛维把苏瓦松和巴黎作为他的首都。这样,到五世纪末叶日耳曼的三大部族占领高卢领土已成定局。
高卢的各个地区在这三个民族的统治之下的情况并不是完全一样的。它们之间有显著的差别。法兰克人比勃艮第人和哥特人更有外来的质性,更富于日耳曼素质,也更野蛮些。后面这两个民族,在侵入高卢以前,早已和罗马人有种关系;他们都居住在东罗马帝国,在意大利;他们很熟悉罗马的生活方式和居民情况。勃艮第人也可以这样说。此外,这两个民族早已成为基督教信徒。与此相反,法兰克人从德国来到这里时,还处于异教徒和敌人的状况。他们所占领的那部分高卢,深深地感觉到这种差异,这在奥古斯丁·梯耶里先生的《法国史信札》的第七部中已有真实而生动的描述 注 。可是,我却认为这还没有一般所说的那么重要。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罗马的各个部分之间的差别还比征服它们的各个民族之间差别大些。你们已经看到,高卢南部远比高卢北部文明,人口、城镇、纪念物和道路等也远为稠密。如果西哥特人到达时处于与法兰克人同样的野蛮状态,那么,纳尔榜南西斯高卢和阿基坦尼亚,他们的原始风尚远难被人看到,而且也远为无力;罗马文明将更快地同化它们,改变它们。我相信,这就是所发生的事。三个征服所带来的不同的结果,与其说是征服者的不同所造成的,毋宁说是被征服者的不同所造成的。
此外,这种只要我们对事物仅有一种非常普通的看法就能感觉到的差别,当我们更深入研究社会时,就会变得黯然失色,或者至少很难看出。人们可能会说,法兰克人比西哥特人更野蛮。但是,既然有人这样说,我们就必须停下来研究。这两个民族之间明确的差异在哪里呢,在典章制度上、在思想上、还是在各阶级的关系上呢? 任何精确的记载都没有对此问题作出回答。
最后,高卢各行省情况之差异,至少那种可诿诸其主人的差异,不久就消失了,或是大大地减少了。534年前后,勃艮第人所占的地区沦于法兰克人控制之下;507年至542年间,西哥特人所占的地区也几乎落入了同样的命运。六世纪中叶,法兰克人在整个高卢扩展势力,并取得了统治权。西哥特人仍然保有朗格多克的一部分地区,并仍阻止别人占有比利牛斯山脚下的某些城镇;但正确地说来,除布列塔尼之外,整个高卢如果没有被法兰克人所控制,至少也已受到它的蹂躏。
我想让你们熟悉的正是这个时期的高卢。我现在尽力去叙述的正是六世纪下半叶前后的高卢情况,首先是法兰克人高卢的情况。想给这段叙述指定一个比较精确的日期的任何企图都是徒然的,并能产生许多错误。毫无疑义,在这个时期里,高卢各行省的情况仍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我不想作进一步的估计,而仅满足于告诉你们存在着这种差异。
先生们,我觉得人们在关于蛮族入侵与其影响的广度和迅速程度上给自己形成了一个非常错误的概念。你们在阅读有关这个问题的书时,往往遇到“洪水泛滥”、“地震”、“大火灾”等字样。这些都是人们用来塑造这场革命的形象的词儿,我认为它们是骗人的,靠不住的,因为它们丝毫不能体现所发生的这一入侵的风度,也不能反映其直接结果。夸张是人类语言的天性。这种词儿表达人们从各种事实得到的印象而不表达事实本身。各种事实都是人们通过自己的头脑并根据他们得到的印象而描述和命名的。但印象决不是事实的完全而忠实的肖像。首先,它是有个性的,而事实则否;大事件,如外国人的入侵,都是由那些亲身受到其影响的人叙述的,他们有的以受害者的身份,有的以行动者的身份,有的以旁观者的身份来叙述:他们按照看到的来叙述这个大事件;他们根据他已经知道或经受过的来刻画它。看见过自己的屋子或自己村庄被焚毁的人大概会把入侵叫做一场大火灾;另一些人的思想里又把它看作一场大水灾或是一场大地震。这些映象都是真实的,但它是这样一种真实,如果我可以这样来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话,这种真实是充满着偏见和私心的真实;它们复制了某些少数人的印象;它们既不表明事实的整个面貌,也不表明使整个地区的人得到深刻印象的那种模样。
此外,这就是人类心灵天生的诗意,它从各种事实得到的印象都比这些事实本身更有生气、更为伟大;扩大它们、抬高它们是它的癖好;它们赞成它的仅仅是它所塑造和形成的事物,一个它能在其身上发挥自己并从中汲取营养,或可以在上面展开实际上不存在的美和印象的话题。因此,一个双重的相反的原因使语言充满了错觉;根据唯物的观点,事实大于人,而人看到和描述的事实也仅仅是他亲身目击的那些事实;根据道德的观点,人大于事实,而人在描写它们时,他往往把自己的某些伟大之处赋予它们。
先生们,这是我们在研究历史,特别是阅读现代文献时决不可忘记的。它们往往既不完全,又多夸张;它们有的地方略而不谈,有的地方又引申详述:我们必须经常怀疑它们给予我们的印象,因为这些印象不是过于狭隘,便是过多诗意;我们必须加以取舍。这种双重的错误没有哪儿比在关于日耳曼入侵的记事文中表现得更厉害的了。叙述日耳曼入侵时所用的字句丝毫不能反映入侵的真相。
先生们,入侵,或更确切地说,各次入侵,基本上都是一些局部的、限于一个地方的、时间很短暂的事件。到达的一支队伍,其人数通常都远不是很多的。那些创立王国的最强大的部队,例如克洛维率领的这一支队伍,仅有五千至六千人。整个勃艮第民族不超过六万人。它迅速地蹂躏了一块面积不大的地方;劫掠了某一地区;进攻了某一城市,有时携带着战利品而撤退,有时在某处定居下来,总是小心翼翼地不使自己分散过甚。先生们,我们知道,这种事件都是十分轻易地完成,又是十分迅速地消失的。房屋被烧了,田地被搞得荒芜了,农作物被拿走了,人被杀了或是被带去作为俘虏:所有这一切祸害都过去了,几天之后,海浪停止澎湃,漪涟也平静下来,个人的苦难也被忘却,社会至少在表面上恢复它原来的状态。这就是四世纪时在高卢发生的事情的实际情况。
但我们也知道,人类社会,即我们称之为民族的那个社会,并不是一些孤立而瞬息即逝的事实的简单的并列: 如果它仅仅是这样的话,则蛮族的入侵决不会产生那个时代的文献所描述的印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被入侵的地区和受害的人数远远少于幸免于难的人数。但每个人的社会生活决不是集中在作为其活动场所的有形的空间的,也不是集中在瞬息即逝的一个短时期内的;它扩展到他的世上各不同地点所缔结的一切关系上,不仅扩展到已经缔结的那些关系上,而且也扩展到他可能缔结的那些关系上,或能够设想有这种缔结的可能性的那些关系上;它不仅包括现在,而且也包括未来;人生活在他并未住过的千万块地方,生活在现在尚未到来的千万个时刻里;如果他生活的这种发展被人从他那里切断了,如果他不得不把自己局限于自己的有形的实际存在的狭隘的范围之内,在空间和时间方面把自己孤立起来,那么社会生活就会弄得残缺不全,社会也不再存在了。
这是入侵的结果,那些野蛮的游牧部落的出现所造成的结果,诚然,这在时间上是短暂的,在地域上是有限的,但它无休止地在任何可能的地方老是急迫地再生出来:它们首先破坏了各不同地区之间的一切有秩序的、日常和通畅的通信联系;第二,它破坏了一切安全感,一切未来的可靠的前景;它们打断了使同一块地区的居民团结在一起、使过着这同一种生活的各种要素结合在一起的纽带。在许多地方,在好多年里,国家的外貌可能仍无变化;但社会组织已受到了冲击,其成员已不再紧紧团结在一起,筋肉已不再伸缩自如,血液已不再在血管里自由或稳当地循环:疾病有时在这一地方出现,有时在另一个地方出现:一座桥被毁坏了,一条路弄得不能通行了,一个城市被抢劫了,某一种交通联系被阻断了;某一地区的土地不可能耕种了;总之,有机的和谐和社会躯体的一般的活动,每天都受到束缚和困扰;解体和瘫痪的现象每天都有某种新的进展。
罗马社会就这样在高卢被摧毁了,真正被摧毁了;并不像一块谷地被洪流所淹没,而是像最坚实的躯体被某种外来物质的不断渗入所瓦解。在国家的一切成员之间,在每个人生活的一切要素之间,蛮族人都不断地挤进去。我最近想描绘给你们看,罗马帝国是如何解体的,它的主人们如何发现自己已不可能把各不同地区结合在一起,而帝国的行政机关又如何由于不能抵抗那庞大躯体的解体而不得不自动地从不列颠、从高卢撤退。在帝国里发生的事也同样在各行省发生;当帝国瓦解时,各行省也都解散了;各行政区、各市镇都各自解散并恢复到某种局部的孤立的存在状态。入侵在任何地方都以同样的方式起着作用,并在任何地方产生同样的结果。罗马费了好大力量建立起来的、使它能把世界各不同地区结合在一起的一切纽带,那行政的、税收的、征募的、公共工程的、道路的庞大体系都不能支撑自己。它除了能以某种孤立的、局部的状态继续存在的一些机构即自治市机构的残骸以外,一切都荡然无存了。居民们都把自己禁闭在市镇里,在那里,他们几乎像他们过去所做的那样,由同样的那些机构,以同样的权力管理着他们自己。千百种情况证实这种城镇是一浓缩的社会;这里是一个不大为人注意的一个浓缩的社会。在罗马行政体制下,在政治舞台上担任各种职务的是各行省的总督、执政官、惩治者、州长等,他们在各种法规和历史中不断地一再出现;但在六世纪时,他们的名字就很少看见了;诚然,我们仍能遇到一些被委以治理各行省的重任的公爵和伯爵们;蛮族国君们力图继承罗马的行政体制,保存同样的一些官员,让他们循着同样的渠道行使职权;但他们只是很不完全地取得了一些成就,并且还带来了很大的混乱;他们的公爵们与其说是行政长官,还不如说是军事领袖;十分明显,各行省的总督已不再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也不再起同样的作用;各城镇的行政长官现在在历史中并不罕见。这些伯爵中的大多数,如国王希尔佩里克、贡特朗和提奥德贝尔特的伯爵们(图尔的格列高利叙述过他们的强征勒索的行径),都是一些管理城镇的伯爵,他们都定居在所辖城镇的城墙之内,在他们的主教的旁边。如果我说,行省已经消失,那是我夸张了,但行省确已日渐瓦解,毫不坚实,几乎完全没有一些现实性。市镇,罗马世界的这种原始细胞,几乎都孤单单地残存于其废墟中。乡村地区已成为蛮族的战利品,他们把他们自己的人都安置在那里,他们还准备在那里逐步实施全新的规章制度和新的组织,但直到那时,乡村地区在社会中几乎不占什么地位,它们仅仅是一些游览、抢劫和产生种种苦难的场所。
甚至在城镇里,古老的社会也远不能保持其强大和完整。在入侵部队调动时,城镇首先被看作堡垒,居民们把自己关在城镇里,以躲避劫掠乡村的游牧部落。当蛮族的移民稍稍减少、而新的人民已在这块土地上安顿下来时,城镇仍然是堡垒,他们虽已无须防御游牧部落,但他们还须防御他们的邻人,防御周围地区贪婪而凶暴的占有者。因此,在这些脆弱的壁垒后面几乎没有什么安全可言。城镇无疑是居民和劳动的中心,但要有某些条件,这些条件就是,一方面要有乡村居民为他们耕种土地,另一方面要有通达四方而活跃的商业来消费城镇劳动力所生产的产品。如果农业和商业都衰落,城镇必然会衰落;它们的繁荣和它们的实力决不是彼此孤立的。现在你们已经知道,高卢的各乡村地区在六世纪时已沦于怎样一个境地。各个城镇果然能逃避一时,但日复一日祸害好像就要征服它们。最后,它果真征服了它们,而且很快帝国的这最后一块残骸似乎便由于这种弱点而被击破,并成为这种解体过程的牺牲品。
在六世纪时,这些就是蛮族入侵和蛮族定居对罗马社会的一般影响;这就是他们给它造成的状况。现在我们要问,考虑到近代文明的第二个要素,即德国社会本身,这些事实的后果是什么呢?
在对此问题所进行的大多数研究中,存在着一个很大的错误。已在德国被人研究过的日耳曼人的各种规章制度,这时被原封不动地装在日耳曼人的列车里运入了高卢。有人认为日耳曼社会的状况在征服之后与征服之前几乎完全一样;也有人在论证征服的影响及其在近代文明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时,根据这个假设进行推理。再也没有比这更错误更有欺骗性的了。日耳曼社会由于入侵而发生的变化、所受到的损伤以及被融化的程度都不亚于罗马社会。在这场大动乱中,留给双方的都仅仅是一堆残骸;征服者的社会组织也像被征服者的社会组织一样被消灭了。
在德国,存在着两个社会——它们实际上也许是相似的,而不是像一般认为的那样截然不同。第一个社会是侨居地或部族的社会,它倾向于定居生活,在一块有限的土地上靠劳工和奴隶耕种土地来生活。第二个社会是偶然集合在某一著名领袖的周围过着游牧生活的战斗的游牧部落的社会。这显然是我已叙述过的那些事实所造成的。
那些我已说过的由现代德国人作的关于古代日耳曼人状况的描述,在某种程度上适用于这两种社会中的第一种,即部族社会。事实上,当一个部落(其人数也像一切部落一样的少)占据了一块不大的领土,同时,每一个氏族的族长都已在自己的领地上安顿下来时,这些作家所描述的社会组织很可能就已在其人民中间存在了,即使不是完全地有效地,至少已大致上存在着。各领主、各氏族族长的议会决定一切事务;各个游牧部落都有自己的议会,并由自由人在老年人的指导之下执行公正的赏罚;某种公共政治组织可能已在诸联合的游牧部落中间产生出来;当时各种自由的机构和制度还处于各民族婴幼时期的状态。
战斗队的组织是截然不同的;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另一种原则,即酋长庇护原则、贵族庇护原则和军事服从原则。我利用最后这些词儿时深感抱歉,它们不太适合于蛮族游牧部落;然而,不管是何等样野蛮的人,在酋长与其战士之间必然已产生了某种纪律;而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比那些不是以战争为目的的团体存在着更多专断的权力、更多强制的服从。因此,日耳曼的战斗队里含有部落里所没有的某种政治因素。可是同时,它的自由是很大的:没有一个人是违反自己意志而在其中从事各种工作的。日耳曼人是天生在自己部落之内的,因此他所属的工作职位并不是他自己选择的;而战士可选择自己的首领和自己的同伴,并只承担他自己愿意干的工作。此外,在战斗队内部,首领与其部属之间的不平等并不是很大的,除了体力、技能和勇气等天生的不平等之外,没有其他的不平等;这样一种天生的不平等后来渐渐结出大量果实,但这些后果在社会初始时期仅在很狭隘的范围内显示自己的力量。虽然首领得到战利品中最大的份额,虽然他拥有更多的马匹和更多的武器,但他在财产方面并不比他的同伴拥有更高的权力,以致能不经同伴的同意而自由处置这些财富;每个战士都是以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参加战斗队的,相互之间很少差别,而愿意时可以自由离开队伍。
两个原始的日耳曼社会的情况就是如此:通过入侵这个事实,它们发生了什么变化? 它必然使它们发生了什么变化? 仅仅弄明白了这个问题,我们就能知道日耳曼社会移植到罗马土地上之后的实际情况。
先生们,日耳曼人入侵的有代表性的事实和重大的成果是他们改变到领主的生活状况,终止游牧生活并最后确立了农耕生活。
这一事实是逐渐地、缓慢地、不均衡地完成的;游牧生活在高卢继续了好长一段时间,至少对多数日耳曼人说来是如此。然而当我们估量了所有这些延迟和混乱后,我们看到,到头来征服者成了领主并依附于土地上,土地财产成了新的社会地位的基本要素。
单单这一事实对战斗队和部落的整顿管理有什么重大关系呢?
关于部落,先生们,请回忆一下我讲过的关于它在德国安置领土的方式以及建设和处置乡村的方式。那时,人口并没有减少;每个氏族、每个居民区都是孤立的,四周围着一片耕地。只有这样的文化程度的那些民族就是这样安排自己的生活的,即使他们过上定居生活时也是如此。
当部落迁移到高卢土地上时,各居民区更加分散了;各氏族的族长们的住宅相隔的距离更大得多;他们都占有很大一片领地;他们的宅邸后来都成为城堡。城堡四周的乡村里所居住的已不再是与他们平等的自由民,而是依附于他们的土地上的劳工,因此,就其物质关系而论,部落已由于其新的设施这一实际情况而渐渐融化掉了。
你们可以很容易地猜测到这一变化将对它的种种制度发生什么影响。一切问题都可以在里面进行辩论的自由人的议会,现在召集起来比以前困难得多了。当他们都住得相隔很近时,就无需任何伟大的艺术或聪明的结合办法,就可以使他们共同来讨论他们的事务;但当居民们都住得很分散的时候,要使自由组织制度的原则和形式仍然适用,那就需要社会有很大的发展,需要有种种财富、智慧,总之,需要有千百种事物,而这正是突然转移到一块比它以前所占据的广阔得多的土地上来的日耳曼游牧部落所缺乏的东西。因此过去在德国安排其生活的那种制度现在应该消亡了。我们在翻阅大多数古代日耳曼法律——阿勒曼人的、博伊人的和法兰克人的法律——时看到,各个地区的自由人的集会原来是十分频繁地举行的,起初是每星期,后来是每月举行一次。一切问题都拿到大会上来讨论;一切判决都在那里作出,不仅有刑事判决,也有民事判决:几乎关于国民生活的一切法令条例都是在大会上制定的,例如销售条例、捐赠条例等等。可是一旦部落在高卢地方定居下来,会议就很少举行而且也难以举行,困难得甚至必须使用武力来使自由人出席会议:这是许多法令的目的。如果你突然从六世纪翻到八世纪中叶时,你会看到,在这最后一个时期里,每个郡县一年只举行三次自由人大会:而且,像查理曼的某些法律所证明的那样,这些会议都不是定期举行的。 注
如果还需要其他证据的话,这里就有一个值得注意的证据。当大会频繁地举行时,自由人都用rachimburgi,arhimanni,bonihomines的名义,并以各种形式对各种事务作出决定。如果他们不再出席会议,那遇到紧急情况时就得设法填补他们的位子;因此我们看到,在八世纪末,自由人在司法职能方面已被常设的法官所代替。scabini或查理曼的地方行政长官是正规的法官。在每个郡里,由伯爵或其他地方行政长官指定五个、七个或九个自由人负责出席郡的会议,对各种诉讼案件进行裁决。各种原始的设施制度往往渐渐会变成行不通的,审判权就从人民手中转入行政长官之手。
这就是日耳曼社会的第一要素,即移民队或部落,在入侵后并在其影响下所陷入的状况。从政治上来说,这就是瓦解,正像罗马社会所发生过的那样。至于战斗队,各种事情都是循着另一途径并以一种不同的形式完成自己的使命的,但其结果也完全一样。
如果一个战斗队到达任何一处地方,并占据了这块土地或其一部分,我们切不可认为这一占领是有计划地进行的,或是这块土地被分成许多小块,每个战士按其重要程度和地位高低取得一份。实际上战斗队的首领或合并进战斗队里的各个首领,都把大片领土拨给自己。追随他们的大部分战士继续住在他们周围,和他们在一起,并吃他们的饭过日子,可是并不拥有任何专属于自己的财产。战斗队并不融解成为许多独立的个体各自成为一个业主;最重要的战士几乎都是单独进入这种新的处境的。如果他们分散开来,每个人都在一小块土地上安家落户,那在原居民的包围中他们的安全很快就会受到威胁;所以他们仍然必须成群地团结在一起。此外,野蛮人的种种乐趣,如赌博、狩猎、饮宴等,只有依靠共同生活才能存在。他们怎么能让自己孤独地生活呢? 孤独只有处于工作的条件下才是可以忍受的;人不能无所事事而又单独地活着。野蛮人既然基本上是闲着的,因此他们需要生活在一起,许多伙伴都耽在他们的首领的身边,在他的领地上过着几乎与他们以往跟着他跑时完全一样的生活。但从这里产生了新的情况,即他们的相对地位完全改变了。不久,他们之间产生出了异常的不平等:他们的不平等已不复在于某种个人体力或勇气上的不同,或是分享到的牛羊、奴隶或珍贵物品数量的不同。首领已成为一个大领主,控制着许多行使权力的手段;其他的人则依然是单纯的战士;财产观念在人们的心中越是根深蒂固、越是发展,不平等与其结果也越是发展。在这个时期里,我们看到大量自由人逐渐沦于非常卑微的地位。各种法律经常谈到自由人、经常谈到生活在别人的土地上并几乎降低到劳工地位的法兰克人。 注 被视为一种特殊社会的战斗队原来基于两个事实上——1.战士们为了共同过游牧生活而自愿结合在一起,2.他们之间的平等关系。作为入侵的结果,这两个事实都消失了。一方面,游牧生活终止了,另一方面,在过着定居生活的战士中间产生出了不平等,并日益增长。
入侵后三个世纪中土地之逐渐被分割成小块也并没有改变这种结果。你们中没有一个人没有听到过关于封地的事吧,就是国王或是据有大片土地的大首领把一部分土地分配给他手下的人,为的是把他们牢牢地束缚在他们的劳役上,或是酬答他们的辛劳。这种做法,一天一天发展,就在战斗队的残存的东西上产生出了那些类似我已给你们指出的结果。一方面,得到首领赐予的封地的战士离开战斗队,住到封地上去——这是造成孤立和个性的一个新的原因;另一方面,这个战士通常都有一定数量的人跟着他;或是他找到了一些愿意和他一起住在他的领地上的人;这是不平等的一个新的原因。这些就是入侵对两个古代日耳曼社会,即对部落和战斗队的一般影响。它们两者同样都已日渐解体,并开始进入完全不同的处境、完全新的关系。为了重新把它们结合在一起,为了重新组成社会,并从那个社会中推演出一个政府,那就得求助于其他原则、其他制度。像罗马社会一样解体了的日耳曼社会,也同样只能对随后出现的社会提供一些残骸。
先生们,我希望,“解体了的社会”、“正在消亡的社会”等措辞没有使你们误解,而你们都能够在正确的意义上理解它们。一个社会决不会自行解体,而是因为一个新社会正在其内部酝酿和形成,隐蔽的工作正在那里进行,这就有助于使它的各个成分分裂开来,以便按照新的组合方式安排它们。这样一种解体说明各种实际情况都已发生变化,人们的关系和性情已不复与过去相同;其他原则和其他方式即将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们肯定地说,在六世纪时,罗马和日耳曼古代社会都是由于入侵而在高卢解体的,同时我们还要说,近代社会就由于这同一个原因,在同一个时期,在同一个地方诞生了。
先生们,我们无法说明或明确地设想这项最初的工作;一些原始资料、原始创作都深深地被隐蔽着,直到这项工作已有了重大的进展才向外显露出来。虽然如此,它仍然是可以预料到的;重要的是,你必须知道,在近代社会的两个成分的这种普遍的解体的情况下,正在酝酿和形成的是什么东西;我要设法用少数几句话来使你们对此有一个概念。
我们在这一个时期里看到的第一个事实是,王权有某种发展的趋势。人们往往牺牲近代的王权的利益来赞美蛮族的王权,我认为这是十分错误的:在四世纪和十七世纪,王权这个词所表示的是彼此截然不同的两种制度,两种十分不同的势力。诚然,在蛮族中,存在着世袭王权的某种萌芽,还存在着某种迹象,把各民族初期首领的后代的氏族里天生的某个宗教人物由英雄变为神。然而,毫无疑义,只有群众的爱戴和选择是王权的主要来源,同时,蛮族的国君大多数是英勇善战的首领那样人物。
当他们被移植到罗马领土上来时,他们的地位变了。他们在那里看到一个空位,即皇位。那里存在着权力、称号和蛮族所熟悉并赞美其宏伟、欣赏其效率的一套政权机构。当然,他们强烈地企图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实际上,这些正是他们一切努力的目的。这种事实到处出现:克洛维、希尔德贝尔特、贡特朗、希尔佩里克、克洛泰尔等都不断地努力要取得皇帝的称号,行使皇帝的权力;他们希望像皇帝分配其执政官、惩治者、州长那样分配自己的公爵和伯爵;他们试图重建一切已经崩溃了的税收、征募和行政的制度。总之,蛮族的君王们虽然目光短浅而又粗野,却力图发展,并在某种程度上充实堂堂王权的庞大机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事态的发展对它不利,它的最初的几次尝试都没有取得什么成就;虽然如此,我们一开始就可以看到,帝国王族的某些东西将会留给它,而新的王族将渐渐取得它开始时就想占用的全部帝国遗产中的一部分;入侵后不久,它变得没有过去那么好战了,多了些宗教的色彩,更前所未有地讲究一些策略,也就是说更多地装出一些帝国王族的派头来。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就是孕育新社会这件工作的第一件大事;这一件事尚未明白地显示出来,但人们已能隐约地看到它的微光。
第二件大事是贵族的诞生。在蛮族定居后好长一段时间里,财产所有权似乎是不确定的、波动的、混乱的,以惊人的迅速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虽然如此,但十分明显,已准备让它固定于同一人手里并自己去安排。封地有渐渐变成世袭的趋势;虽然还有许多反对它的障碍,但继承的原则在那里已越来越流行。同时,在封地所有人之间产生出了后来成为封建制度的那种等级制的组织。我们切不可把十三世纪时的封建制度转移到六和七世纪去;像那样的东西那时是不存在的;财产权和个人关系的混乱远甚于封建制度之下;虽然如此,但一切事情凑在一起,一方面促使财产权成为固定的,另一方面,按照某种等级制度组成了业主的社会。我们同样看到,王权是六世纪末开始诞生的,同样,我们可以看到,从那个时期起产生了封建制度。
最后,第三个事实也在这个时期发展壮大起来。我曾要你们注意教会的情况;你们也已经看到它握有何等样的权力,以及为何它可以说是罗马社会的唯一的幸存的残余。让我们看看,当蛮族定居下来时,教会处在怎样一个境地,或者至少它的处境不久又变得怎样了。你们知道,主教们是城镇里的天然首脑;他们管理每个城市里的人民,他们在蛮族面前代表人民,他们在城里是人民的行政长官,在外面又是人民的保护人。因此,教士都是深深地扎根于地方自治制度的,就是说扎根于罗马社会的一切残余物中的。但不久,他们又把根伸展到其他方面;主教们都变成了蛮族君王的顾问,他们向后者建议,对被征服的人民应如何行事,为了成为罗马皇帝的继承人又应采取什么方针。他们远比刚从日耳曼来的蛮族经验丰富,政治上也远为聪明。他们酷爱权力,他们已习惯于靠权力来办事、来获利。因此,他们既是新生的君王的顾问,同时又是仍然残存着的城市的行政长官和保护人。
看哪,他们一方面和人民结合在一起,另一方面又和君王们保持着联系。但这还不是全部;现在,第三种地位正向他们敞开着大门;他们变成了大业主;他们进入了那个目前虽尚未建成但已有此趋势的庄园性质的等级制组织;他们竭力争取并不久成功地在其中占据了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因此,在这个时期里,新社会虽尚处于其萌芽状态;教会却早已和它的各个方面都有联系,到处都获得好的名声,也很有权力;这是一个可靠的迹象,表明它将最先取得统治权;事实果真如此。
先生们,这就是新的社会阶层在六世纪末和七世纪初用以宣告自己的到来的三大事实——这些事实当时虽尚不明显,但已可以到处看得见,并凭它们来预告新的社会秩序。我认为,把它们弄错是不可能的,但在辨认它们时,我们必须记住它们暂时都尚未取得它们要去取得的地位和形式。一切事物都仍然是混杂在一起,而且混乱到如此地步,以致目光最敏锐的人都不能辨认出任何未来的特征。我曾经说过,而且你们在学习中也深信,在我们社会开始的时候,没有一种近代制度、没有一种取得权力的借口还没有找到其合法性的根据。君王们认为自己是罗马帝国唯一的继承人。封建贵族则坚持说,那时它拥有整个国家、人民和土地;各城镇肯定地说,它们继承了罗马各自治市的一切权利;教士们则说,他们那时分享着一切权力。这个异常的时期有助于各方面人的一切需要,有助于科学的一切假设;它给各民族、各君王、各显贵、各教士提供论据和武器;它既给自由也给贵族政治,既给贵族政治也给王权提供论据和武器。
先生们,事实是,它把一切事物,神权政治、君权政治、寡头政治、共和政体、各种混杂的政体都带进了自己的内部;一切事物都处于一种混乱状态,这种状态使每一事物都能看到它愿意在其中看到的一切。昔日社会(罗马的和日耳曼的)的残骸的这种模糊而不规则的酝酿,以及把它们变成新社会的各种成分的这些最初的努力,乃是六、七世纪时高卢的真实情况,而这也就是我们所能给它指定的唯一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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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版,第81—114页。
[2] 参阅我所著的《法国史论文集》,第258、266、271页。
[3] 《法国史论文集》,第109—1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