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六世纪到八世纪正规教士或修道士的历史——开始时修道士都是俗人——这个事实的重要性——东方寺院生活的起源及其逐渐发展——最初的一些规章——修道士之输入西方——他们在那里受到恶劣的待遇——他们最初的进展——东方寺院与西方寺院的差异——对于寺院生活的一些错误,圣·哲罗姆的意见——它得以发展的总原因——五世纪时修道士在西方的地位——他们的力量和他们的缺乏团结性——圣·本尼狄克特——他的生活——他创办了卡西诺山修道院——对他的教规的分析与评价——他的教规在整个西方传播开来,并成为几乎在所有西方寺院里占统治地位的教规

先生们,从我们概述法兰克高卢的宗教社会史以来,我们已经考察了: 1.能说明六世纪到八世纪教会特征的总的主要事实,即它的统一性;2.它与国家的关系;3.它的内部组织,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相互地位,管理机构的构成,也就是说教士的构成。

我们知道,将近八世纪中叶时,教会的管理,教士的管理,已陷于大混乱和衰落状态。我们已看出了一个危机,即改革的必要。我提醒你们,改革的一个原则早已在教士的内部存在;我指的是正规的教士,修道士。我们现在要去研究的正是他们在这个时期的历史。

先生们,一般认为正规的教士这个名词会产生一种错觉,使人有这样一个概念,即修道士们总是基督教教士,基本上总是教士的一部分。实际上这种普遍的概念已被不加区别地应用于教士们的身上,既不顾时间或地点的不同,也不顾制度的不断变化。而且修道士们不仅被视为教士,而且被许多人看作,可以说是一切教士中最有教士气的教士,看作一切教士团体中与世俗社会完全隔绝、在其兴趣与生活方式上与世俗社会最为疏远的教士。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是现在和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一提起它们的名字就会自然地在人们头脑里浮现的这种印象。这种印象充满着错误:从他们的出身来看,在至少后来的两个世纪里,修道士们根本不是教士;他们纯粹是俗人,实际上是被一个共同的宗教信念结合在一起,处在一种共同的宗教情绪之中并具有一个共同的宗教目的,但我重复说,不同于基督教社会,不同于严格意义的教士。

这种制度开始的性质不仅如此,而且一般都不注意的这种原始的性质已明显地影响了它的全部历史,并使我们能够了解它的盛衰变迁。关于寺院在西方特别在南部高卢的建立,我已约略谈过 注 。现在在重新讨论这个问题时,我要把种种事实回溯到它们最遥远的根源,而且在其发展方面更仔细地探索它们。

你们都知道,修道士是在东方兴起的。他们开始出现时的形式非常不同于他们后来采取的和一般才智之士惯常估计他们的那种形式。在基督教的早期,少数比其同伴更富于想像力的人把各种牺牲和不寻常的肉体上的苦行强加于自己;可是,这并不是基督教的新事物,因为我们不仅在人性的一般倾向中,而且在整个东方的宗教习俗和若干犹太传统中,都看到过它。苦行僧(这是最初给予这种虔诚的狂热的人的名称)是修道士的最初的形式。他们起初并不和世俗社会隔离;他们并不退隐到沙漠中去;他们只是判罚自己禁食,沉默,各种苦行,特别是独身。

不久以后他们隐居起来,远离人世,到森林、沙漠和底比斯的腹地绝对孤独地去生活。苦行僧就渐渐变成隐士、隐居修道者;这是寺院生活的第二种形式。

经过一段时间以后,由于一些已无从探究的原因——也许是由于屈服于某个特别著名的隐士,例如圣·安东尼的强大的吸引力,或只是由于倦于完全的孤立,这些隐居修道者集合起来共同营造他们的棚屋,虽仍各自住在自己的住处,但宗教仪式是一起举行的,于是开始形成了一个正规的群体。看来正是在这个时候,他们第一次得到修道士(moines,英语monks) 这个名称。 注

渐渐地他们又迈出了一步;他们不再单独住在各自的棚屋里而是集合起来住在一所大厦里,同在一个屋顶之下:这种联合越是紧密,共同生活也就越完善。他们渐渐变成了群居的寺僧(cénobites); 注 这是寺院制度的第四个形式,即它的最后的形式,它后来的发展只是使自己更适应于这个形式。

就在这个时期的前后,我们看到,为了办好这些群居僧侣的寺院,产生了共同约定的纪律、某种指导这些小团体宗教仪式的书面规章,并规定了其成员的职责;这些东方修道士的原始的规章中最著名的是圣·安东尼、圣·马查里乌斯、圣·希拉里乌斯和圣·帕考默斯的规章;所有这些规章都是简短而笼统的,针对着少数主要的生活环境的,但无意控制全部生活;实际上,它们是一些戒律而不是规章,是一些惯例而不是法律。苦行僧、隐士以及其他种类的修道士,仍生活在他们最初的完全孤立的状态中,而和群居的僧侣们同时并存着。

这样一种生活的景象,这样严格而狂热、这样富于献身精神而独立自由的生活的景象,强烈地刺激着人们的想像力。修道士的人数便瞬息倍增,而且种类繁多。正像你们也许料想的那样,我不想细述狂热的信徒们以修道士的名义采取的各种各样的形式;我只将指出修道士生涯的一些极端的关系及其两种既极奇特又极不同的结果。一方面,有无数狂热者的队伍横行于美索不达米亚、阿美尼亚等地,他们反对正规的祭神仪式,只赞美非正规的自发的祈祷,在城市的各种公共场所他们沉湎于各种过度行为;另一方面,另一些人为了更彻底地摆脱一切人间的交往,学安提阿的圣·西满翁的榜样,住在高柱的顶上,以苦行僧的名义把自己的生活奉献给这种古怪的孤独;但任何一种人都不乏赞赏者和模仿者。 注 。

在四世纪的后半叶,圣·巴西尔的教规使这种新的规章有了某种条理性。它被整理成对各种问题的问答形式, 注 不久,就成为东方各寺院的一般教规——至少是所有那些没有完整的或定型的教规的寺院的教规。这不能不是世俗教士对寺院生活的影响的结果,当时最著名的主教圣·亚大纳西、圣·巴西尔、圣·格列高利、德·纳齐安森和其他许多人宣称自己是这种成果的庇护人。这种庇护不能不使寺院生活具有更多的秩序和制度。那些仍然是纯粹俗人组织的寺院,对教士、对其职务和权力来说仍然是陌生的。对于修道士们是既无任何委任圣职的仪式,也没有任何接受圣职后的约束的。他们的主要特征始终是宗教的狂热和自由。他们愿意聚集时就聚集在一起,愿意离群索居时就离群索居。他们喜爱自己的住处、自己的种种苦行。宗教狂采取自己喜爱的形式,走自己喜欢走的路。总之,修道士们除了他们的教义和他们令人鼓舞的那些方面而外,与教士们毫无共同之处。

这就是四世纪下半叶东方各寺院的实际情况。大约就在这个时期,这种情况被传入了西方某一个地方。圣·亚大纳西被逐出自己的主教辖区后,退居罗马。 注 他带来几个修道士,并在罗马举行宗教仪式,宣扬他们的美德和光荣。这些初期的修道士或其追随者所提供的关于圣·亚大纳西的报道和行述没有受到西方人士的重视。异教的势力在西方,特别在意大利,仍然很强大。已经放弃了异教教义的上层阶级,还希望至少保留异教的风俗习惯,一部分下层阶级仍然保留着自己的偏见。修道士们最初出现时是让人鄙视和愤怒的对象。384年,一个据说是由于过度的饥饿而死去的罗马尼姑出殡时,人们就喊道,“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把这类可恶的修道士逐出城市呢? 人们为何不向他们扔石子呢? 人们为何不把他们投入河里呢? ”把这些民间的沸沸扬扬话记录下来的是圣·哲罗姆。 注

萨尔维纳斯说,“在非洲各城市里,特别是在迦太基的墙上,一个脸色苍白、剃掉头发、穿着斗篷的人一出现就遭到可怜的不信基督教的平民的咒骂;如果某个上帝的仆人,从埃及的寺院或圣城耶路撒冷或某个隐士可敬的隐居地来到那个城市完成对上帝的虔敬之心,人们会用种种可憎的侮辱的话追逐他,讥笑他,并用嘘声赶他走。” 注

我早先提到过的一个长期居住在罗马的高卢诗人鲁提利乌斯·纳马提安努斯 注 ,他在留给我们的一首庆贺自己回到家乡的诗中,在涉及戈尔戈纳岛时说:

“我痛恨那些暗礁,即最近发生了船难的一个地方:我的一个同乡人,就在那里活活地进了坟墓。他是我们自己的一个贵族,巨大财富的拥有者,蒙上帝赐福,过着幸福而高贵的婚姻生活,但他为疯狂所迫,竟叛离了上帝和世人,成为一个轻信妖言的离乡背井者,愚昧地以隐居此岛为乐。不幸的人呵,他在污秽的垃圾中寻找天国的食物,他对待自己比被他冒犯的诸神对待他的更为残酷,坚持在悲惨的孤寂之中生活。基督教的这个教派及其欺人的谬见比女妖精瑟西的毒药更能致人于死命。这些毒药只能改变人的肉体,而那个教派却能腐蚀人心。” 注

我承认,鲁提利乌斯是一个异教徒,但西方许多人也像他一样,并得到同样的印象。

当时,已使东方出现了大量的修道士的这种革命,同样也在西方出现了,渐渐地造成了同样的结果。不久,异教就消失了,新的教义、新的生活方式占领了整个社会;寺院生活,像在东方一样,不久得到了最大的主教们的保护和整个社会的赞美。圣·安布罗斯在米兰,圣·马丁在图尔,圣·奥古斯丁在非洲,举行宗教仪式表扬它,他们自己也建立了一些寺院。圣·奥古斯丁为他的教区的尼姑们制订了一种教规,不久,这种规章制度在整个西方蓬勃盛行。

可是,正像我曾经说过的那样,它一开始就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毫无疑义,原来的愿望是要模仿东方所发生的事,于是对东方各寺院的教规和习俗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你们知道,关于这些事的描述构成了卡西安努斯在马赛出版的两本书的材料;许多新寺院在设立时,为了符合于这些教规习俗,也曾费去了不少精力。但是,西方人的天赋才华与东方人的大不相同,不能不使这种差别在各自的规章中留下烙印。渴望隐退、渴望忏悔默祷、渴望与世俗社会彻底决裂是东方修道士的根源和基本品质;相反,在西方,特别是在五世纪初建立了一些大寺院的南部高卢,初期的修道士们是为了共同相处、为了彼此交谈和宗教的启迪,才聚会的。勒朗修道院、圣·维克特修道院和其他几个修道院都是极其重要的神学院和知识分子活动的中心。它们所关心的绝不是与世隔绝进行苦修而是互相讨论和开展种种活动。

东西方之间这种处境的不同和性格的不同不仅是真实的,而且同时代的人自己都看到、注意到它;而努力在西方发展寺院制度方面,目光锐利的人忧虑地说,奴隶般地模仿东方和说明为何如此的理由都是不必要的。比如说,在禁食和各种苦行的问题上,西方修道院的教规一般都不十分严格。苏尔皮西乌斯·塞维卢斯说,“吃得多在希腊人看来就是讲究饮食;在高卢人则视为当然的事。” 注

卡西安也说,“冬天的严寒使我们不能满足于轻便的长袜,也不能满足于一件无袖的外衣或一件短袖束腰外衣;而一个穿着一件小斗篷或薄羊毛披风而出现于人们面前的人将被嘲笑而不是令人感到高兴的。” 注

另一种原因也同样有助于西方修道院制度提出一种新的方针。只是到了五世纪上半叶,修道院制度才在西方传布和真正确立。但这时东方各修道院早已到了它们的全盛时期;苦修狂热的一切过度行为早已在那里给予世人以壮观的场面。西方的大主教们,欧洲的教会和知识界的领袖们,不管他们的宗教热情是高是低,都被日益增长的修道思想的这种过度行为、它所导致的种种愚行和往往被它掩盖着的种种恶行所感动。当然,没有一个西方本地人比圣·哲罗姆具有更多的宗教热情、更多东方人特有的生动想像力和更加火辣的性格。然而,他决不是没有看到东方寺院生活中暴露出来的缺点和危机。我要念一念他在其中表达他对这个问题的思想的几段文字,它们是这个时期最有趣味的文献的一部分,在这个问题上给了我们最好的知识。他说:

“有这样一些修道士,他们由于修道密室的潮湿,由于无节制的禁食,由于孤寂的疲倦,由于阅读过度……已陷入了忧郁的境地,他们更需要的是希波克拉底学派的救治良方而不是我们的劝告……我看到了一些男人和女人,他们的悟性已经由于过多的苦行而受到影响,特别是居住在寒冷潮湿的密室里的那些人,他们已不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何以自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讲话,什么时候应该沉默。” 注

在另一些地方:

“我看到这样一些人,他们只是在名义上和服装的式样上遁世出家,而丝毫没有改变他们原来的生活方式。他们的财产与其说是减少了,毋宁说是增加了。他们有一群一群的奴隶,同样的华丽的宴会。他们吃的据说是粗茶淡饭,但实际上花掉了无数金银;他们身处大群奴婢之中而称自己为隐居者……。” 注

“也要躲开这样一些人,他们背着枷锁,长着山羊胡须,穿着一件黑外衣,不顾寒冷赤着脚……他们走进贵族的宅邸,他们欺骗可怜的负罪妇女;他们经常学习,可是从来没有得到过丝毫真实的知识;他们佯装悲哀,表面上长期禁食,但晚上秘密享受盛宴以资弥补。” 注

还有:

“我羞于说出,在我们的隐修室里谴责这个世界;当我们身着麻衣、头蒙灰尘向上帝悲切忏悔时,我们宣读对主教们的判决词。一个穿着忏悔者的紧身上衣的国王的这种洋洋得意有什么意思? ……这种得意很快就变成孤寂:那个人已禁食了一会儿;他没有看到过任何人;他已认为自己是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忘记了自己的身分,忘记了自己来自何处,又将到何处去;他早已心不在焉、语无伦次。他违反使徒的意志,审判其他人的仆人;他到他的贪欲引导他去的任何地方;他愿意睡多久就睡多久;他不尊重任何人;他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轻视任何人,认为人家都不如自己;他外出在大街上的时间比留在隐修室里的时间还多;他在他的兄弟们中间虽然装出隐修者的稳重端庄的样子,但在大街上就猛撞任何一个过路人。” 注

因此,这位西方最奋激、最热情的神父对于那时以来寺院生活所引起的那种疯狂、伪善和不能令人容忍的洋洋得意的神气并不是不知道的。他用他所特有的那种愤激的睿智、那种嘲笑而激烈的口才来描述它们;他痛斥他们,因为怕他们把病毒传染给别人。

许多西方的最著名的主教,尤其是圣·奥古斯丁,都有这种预见,并以同样的笔调来叙述;因此他们致力于在他们周围防止东方修道士堕入的那种荒谬的过度行为。但是为了做好这件工作,为了指出修道院生活所造成的疯狂或伪善,他们不断地努力宣传它。这对他们来说,是把一部分俗人从异教的世俗社会中拉出来的一种方法,不过事实上总是一样,虽然这部分人表面上改变了信仰。这些修道士虽没有进入教士队伍,也走着同样的道路,起着同样的作用;对他们来说,主教们的庇护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他们缺少了这种庇护,他们的进展可能也不会有所减缓。因为修道院生活并不起源于任何教会的结合,也不起源于基督教可能令人获得深刻印象的那种运动和具体方针。它的真正根源乃是这个时期社会的总的状况。它沾染了三种恶癖:游惰、腐化和愁苦。人们无所事事、堕落而成为各种苦难的牺牲品;这就是我们看到如此众多的人转向修道士的原因。一个勤劳、诚实或是幸福的人是决不会进入这样一种生活的。当人的天性不能充分而和谐地表现自己时,当人不能追求自己命运的真正目的时,他的行为就会变得古怪而偏执,不愿接受破灭而宁愿冒一切危险投身于最奇特的境地。为了按照正常而合理的方式来生活和行动,人类要求它在其中生活和行动的那个实际社会必须是相当合理而正常的,人的各种官能都能得到发挥,他的生活状况不应过于严肃,一般腐化堕落的景象不应来冲击坚强的灵魂,使它变得凄凉孤寂,使其美德失去光泽。对软弱无力的刚愎任性的厌倦和憎恶,以及想逃离公众的苦难的那种愿望,是比基督教的特殊性质或宗教狂热病的某种发作,远为有力的造成东方修道士的原因。这些情况同样存在于西方;在帝国衰亡和受蛮族蹂躏的意大利、高卢、非洲社会,其不幸、腐化堕落、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情况与小亚细亚或埃及完全相同。因此,修道院生活的不断发展的真实的原因在双方的各个国家里是完全相同的,而且也一定会在它们中产生出同样的结果。

虽然有我已提到的那么一些不同之处,但是相似的地方也是很多的,最著名的主教们的建议并不能阻止东方修道士的过度行为在西方寻找模仿者。隐士、遁世者,或苦修生活的任何虔敬的愚行在高卢都是不缺少的。蛮族血统的圣·塞诺退居图尔近郊,把自己禁闭在一间狭小得下半身都不能动弹的徒有四壁的小室之中,在这样的处境中生活了许多年,成为四周民众尊敬的对象。隐士们,如奥弗涅的卡卢巴,朗格勒地区的帕特罗克勒斯,普罗旺斯的霍斯皮修斯,虽然不完全如此令人赞美;但他们名声还是很大的,正像他们的苦修那样。 注 甚至圆柱顶上的苦修者在西方也有竞争者。图尔的格列高利留给我们的关于他们的报导,把当时的风俗习惯描绘得十分真切而有趣,我得整个儿念给你们听。格列高利记叙了他自己和修道士伍尔菲莱克的一次谈话。伍尔菲莱克无疑正如他的名字表明的那样是一个蛮族人士,他是西方第一个企图把自己树立为安提阿的圣·西美昂的对手的人。

伍尔菲莱克对格列高利说:“我走进了特里尔地区,用自己的双手在那边山上盖起了你看到的这座小屋。我在那里看到一尊狄安娜的像,当地那些仍然是异教徒的人们把它尊为神圣。我树起了一支圆柱,我耽在顶上受了极大的苦,脚上既无鞋也无袜,冬季来临时,我常常冻得脚趾甲从脚上落下来,冰水从我胡须上像蜡烛似的挂下来,因为这一带是以常有极冷的冬季出了名的。”我们诚恳地请他谈谈,他在那里吃什么喝什么,他又是怎样推翻山上的偶像的;他说:“我的食物是一点点面包和香草,还有少量的水。可是来自附近村庄的许多人开始成群结队地向我聚拢来。我不断地向他们布道说,狄安娜是不存在的,说这个偶像和他们认为应向其礼拜的另一些对象都是绝对不存在的东西。我还反复地向他们说,他们喝酒时和放荡行乐时常常唱的那些小曲是不配奉献给上帝的,如果他们把颂歌献给创造天地的全知全能的上帝,那要好得多;我也常常祈求上帝屈尊去推翻那偶像,并把这些人从错误中挽救过来。上帝的仁慈在这些粗野的人的身上起了作用,使他们听从了我的话,抛弃了他们的偶像,跟着上帝走。我调集了他们中的一些人,以便在他们的帮助下推倒那座我不能独力摧毁的巨大的塑像。另一些比较容易摧毁的偶像我早就把它们摧毁了。许多被调集起来的人围在狄安娜像的四周,他们用绳索套住像身,开始拉起来,可是用尽力气还是不能把它摧毁。于是我到教堂里去,跪在地上,流着泪祈求上帝的仁慈,用天的力量来摧毁尘世的努力所不足以推翻的东西。祷告后我离开教堂,立刻回到劳动人民那里;我拿起绳索;于是我们重新开始合力拉绳。刚一拉上,偶像就倒在地上了;后来它被铁锤打得粉碎。……我想恢复到我平常的生活方式去;但主教们想激励我,使我能更完美地继续这件我已开始进行的工作,他们走来对我说:‘你所选择的这条路并不是正路;你不配,你也不能与生活在圆柱顶上的安提阿的圣·西美昂相比。此外,这块地方的环境也不可能有那么多的苦可受;你还是下来和你调集起来的兄弟们一起生活吧’。听了这些话,我唯恐受到不服从主教的指责,就下来跟着他们走,也和他们一起进了一些食。有一天,主教派我到离村子有一段路的地方去后,就叫工人们带着斧头、凿子和铁槌出去,把我平素居住的那个圆柱推倒。当我第二天回来时,发现全都被砸毁了;我哭得很伤心;但我不想再把被毁的建立起来,因为怕受到违抗主教命令的指责;从那时起,我就耽在这里并满足于与兄弟们一起生活。” 注

在这段叙述中,无论是隐士的精力旺盛的献身精神和内向的热忱,还是主教们的也许带点猜忌味道的机智,都同样是值得注意的;我们在其中可以同时看到东方的影响和西方的特殊性格。像特里尔的主教压制基督教苦行者的愚行那样,圣·奥古斯丁也抨击了穿着修道士斗篷到处漫游的那种伪善。

他说,“人类的阴险的敌人,到处散布在修道士面貌的掩盖下的伪君子;他们横行于外省的各个地方,虽然没有人派他们到那里去。他们四处漫游,未曾在一处地方停留下来。他们有的人从事于出售殉教者的遗物,这就是说,如果他们是殉教者的遗族的话;另一些人则把他们的袍子和辟邪符拿出来展览!” 注

我可以引举许多其他例子,其中同样明显地标示出东方和西方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寺院制度在这些古怪的人中间,通过愚蠢和智慧的这种交替,继续在发展。修道士的人数不断地在增加,他们有的漫游四方,有的渐渐定居下来;他们通过说教激发国民,或是通过自己生活的景象来启迪国人。日复一日,他们得到越来越崇高的称赞和尊重。认为它是基督教的最完善的行为的这种思想渐渐成为确定不移的观念。他们被推为教士的模范;他们中有些人已被任命为牧师或主教;然而他们仍然是俗人,保留着很大程度的自由,没有任何一种宗教的约束,始终与教士有所区别,往往甚至故意地与教士区别开来。

卡西安说:“父老们万世不易的古老的忠告说,一个修道士无论如何必须避开主教和妇女,因为他们不会让一个曾与他们亲近过的修道士安静地耽在自己的修道密室里,也不会让他潜心阅读纯洁的天国教义,仔细考虑各种神圣的事物。” 注

有那么多的自由和权力,对人民又有如此强大的一股影响力,而又如此缺少一般的体制和正常的组织,这不能不引起极大的混乱。人们强烈地感到有必要终止这种情况,把这些人数日益增多,既不属于人民也不属于教士的传道者、隐居者、遁世者和修道者汇集在一个共同的管理机构和一种教规之下。

到五世纪末,480年,在意大利斯波莱托公国的努尔西亚地方的一个富裕而可敬的家庭里,诞生了这位命定来解决这个问题,给予西方修道士以他们所等待着的总教规的人;我说的是圣·本尼狄克特。他在十二岁时就被送到罗马求学。这时正是罗马帝国衰落,意大利处于大动乱中的时候;赫鲁利人和东哥特人为它的归谁所有问题发生争吵;狄奥多里克逐出了奥多亚塞。罗马不断地受到威胁,不断地被占领和重新占领。494年,本尼狄克特刚刚十四岁就和他的保姆西里尔离开了罗马;不久,我们发现他隐居在罗马乡下的苏比亚科地方的一个大山洞里。至于这个孩子为什么要隐居到那里去,他是如何生活的,我们都一无所知,因为关于他的传说,即我们唯一的报导,严格说来,任何一点都是一个奇迹。可是,可能是在某一个时期的末了,本尼狄克特的生活,他的年轻和他的种种苦修行为吸引了附近的牧民;他就向他们传道;他言语的强大力量,他的令人尊敬的榜样,以及老是有无数的听众汇集到他那里去,立刻使他闻名遐迩。510年,维科瓦罗那一带的修道士都要请他担任他们的领袖;起初他不肯接受,他告诉他们说,他们的行为简直是目无法纪,他们在自己家里沉湎于各种过度行为,他们应该进行改革,遵守一种严格的教规。他们坚持他们的请求,于是本尼狄克特成了维科瓦罗修道院的院长。

实际上他以无比的精力从事于他说的改革;正如他预见到的那样,不久修道士们便倦于做一个改革者。他们与他之间的斗争日益猛烈,他们甚至企图在圣餐杯里下毒药毒死他。据传说,他奇迹般地看出了这个阴谋,便离开这个修道院,回到苏比亚科去重度隐居生活。

他的声誉日益远扬;不仅牧民们而且还有各种境况的俗人以及四处漫游的修道士都汇集到他附近来生活。高贵的罗马人埃奎提乌斯和特尔图勒斯把他们的儿子莫罗斯和普拉西杜斯送到他那里来;那时莫罗斯只有十二岁,普拉西杜斯还是一个小孩。他在他的大山洞四周建立了一些寺院。到520年,他似乎已建立了十二座,每座有十二个修道士,他在那里开始实验他认为寺院生活应该遵循的宗旨和规章制度。

但不久,使他不得不离开维科瓦罗修道院的这种不服从和妒忌的情绪也在他刚刚创立的那些修道院中表现出来。一个名叫弗洛伦提乌斯的修道士煽动一些敌人起来和他作对,还设置圈套陷害他。本尼狄克特很生气,再次放弃斗争,带领几个学生,其中包括莫罗斯和普拉西杜斯,于528年隐退到阿布鲁齐的边境和卡西诺附近的 Terra di lavoro(劳动的土地)。

他在那里看到隐士伍尔菲莱克(他的历史我刚才已经提到)在特里尔附近创立的异教寺院仍然存在着,阿波罗的庙和石像耸立在俯瞰着卡西诺城的卡西诺山上。本尼狄克特推翻了庙和石像,铲除了异教,招收了许多学生,创立了一所新的修道院。

他在这里以全部精力编写并发表他的《修道院生活的规章》,并一直在这里呆着直到生命的终结。大家知道,该书不久便成为西方修道士的总的并几乎是唯一的法规。西方修道院制度的改革与其最后形式的完成都是由于圣·本尼狄克特的这部法规。现在让我们就此停下来仔细考察一下曾在欧洲史上起过如此重要作用的一个社团的这部小小的法典。

本书著者是以说明这个时期,即六世纪初,西方修道士的状况开始他的工作的。

他说,“大家知道,有四种修道士:第一种是群居修道士,他们在一个管理人或修道院院长的管辖之下生活在一个修道院里。第二种是隐士,他们并非出于一个见习修道士的热情,而是通过修道院生活的长期考验早已知道应为许多人的利益服务,与魔鬼斗争;他们都有很好的修养,所以都能离开自己的弟兄们单独出去作战……第三种修道士叫做sarabaïtes,他们没有受过任何教规的考验,也没有得到过任何经验教训,像黄金在熔炉里熔炼那样,倒是像性质柔软的铅那样,通过他们直到老死忠诚工作,削发出家皈依上帝而受到考验。我们遇到过二三个或三四个这样的修道士,他们没有牧羊人,不照管上帝的羊而只照管自己的羊群;他们的愿望就是他们的法规;凡是他们想的或喜欢的事物他们就称为神圣的;凡是他们不喜欢的事他们就说是不允许的。第四种叫做行脚僧,他们终生都在各地漫游,每到一处就在密室里住三四天,从不定居一处,他们总是按照他们的奢侈和贪食放荡的癖好行事;在各个方面都比sarabaïtes 恶劣。对于他们可怜的生活方式,不谈比谈好得多:让我们不提他们,靠着上帝的帮助,来详细谈谈群居修道者的坚强的团结吧。”

事实证明,圣·本尼狄克特的教规分为七十三章,即:

九章是涉及教友的道义上的和一般的责任的;

十三章是涉及宗教的义务和职务的;

二十九章是涉及纪律、过失和惩罚等的;

十章是涉及内部管理和管理机构的;

十二章是涉及各种人的,如宾客、旅行中的教友等。

也就是,(1)九章是关于道德法典的;(2)十三章是关于宗教法典的;(3)二十九章是关于刑事法典或各种戒律的;(4)十章是关于政治法典的;(5)十二章是关于各种人的。

让我们把这些小法典都来研究一下,看看其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原则是什么,其作者所进行的改革的意义和目的又是什么。

1. 关于修道士的道义的和一般的义务,整个圣·本尼狄克特教规的要点是自我克制、服从和劳动。某些东方修道士曾屡次想把劳动纳入他们的生活之中;但这种尝试从未成为普遍的尝试,而且也从未加以贯彻。这是圣·本尼狄克特在修道院中作出的伟大革命;特别把体力劳动和农业劳动引进了修道院。本尼狄克特派修道士是欧洲的开垦家;他们大规模从事开垦,把农业和传教结合起来。开始时人数不多的一群修道士组成的一支移民队,把自己流放到未开垦地区,往往还深入到仍然信奉异教的居民之中,例如德国或布列塔尼,他们在那里完成了双重任务,既是传教士又是劳动者,往往搞得精疲力竭而且常会遇到危险。这是本尼狄克特在其修道院里规定的一天的工作;你们可以看到劳动在那里占着重要的地位:

“懒惰是灵魂的敌人,因此,教友们应该某些时候从事体力劳动,另一些时候读圣经。我们认为应该作这样的规定:从复活节到十月,晨祷后,他们应做些必要的事直到四点左右;从四点到六点左右,他们应从事阅读;六点后,吃过饭,他们就应静静地躺在床上休息;如果有人愿意阅读,就让他阅读,但不得妨碍别人睡眠。到八点半就什么话也不准说了。在晚祷之前,得让他们做一切可能需要做的事;但是如果地方上很穷,有困难,或是遇到收获庄稼,使他们忙个不停的话,叫他们不要介意,因为如果他们像我们的教友即那些使徒那样靠体力劳动生活的话,他们才是真正的修道者;但为了照顾体弱的人起见,任何事情都应做得适可而止。

“从十月起直到四旬斋开始,在两点以前,让他们从事阅读;两点正,让他们唱祈祷歌,而在三、五、七、十诸月的第七日和其余各月的第五日之前,让大家去做他们感到愉快的事;在这些日子的一点钟,让他们离开工作而去准备两点钟敲响后的那些事儿。进餐后,让他们阅读或背诵赞美诗。

“在四旬斋里,让他们从早晨起一直阅读到三点钟,然后让他们遵照命令做工作,直到十点钟。在四旬斋里,所有的人都将得到图书馆发来的书本,他们将一本一本地读完这些书。这些书应在四旬斋开始时发给他们。特别挑选一两个老人让他们在教友们埋头阅读的时候,在整个寺院里巡行一周,看看是否有怠慢的教友还躺着休息或与人谈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阅读的人不但对自己无益而且还使别人分心。如果看到有这种人,就要申斥他一两次,如果他不改正,就要按规定惩罚他,以儆效尤。星期日,除被挑选出来担任各种职务的以外,所有的人都得去阅读,如果有人粗心大意或懒怠,既不愿也不能去反省或阅读,那就责成他完成某项劳动,使他不致无所事事。至于身体虚弱或娇嫩的教友,则给他们分配适当的工作,使他们既不能懒懒散散,也不致负担过重。修道院院长应考虑到他们的弱点。” 注

和劳动一起,圣·本尼狄克特还制定了一条修道士必须消极服从其上司的规则,这条没有什么新奇的规则在东方修道士中间也很流行,但他把它规定得更加明确,因而更有力地发挥了它的重要性。先生们,在研究欧洲文明史时,谁也不可能不对这些思想所起的作用感到惊讶,从而好奇地去探索它的根源。的确,欧洲之获得这种思想,既不是从希腊、古罗马、日耳曼人,也不是从严格意义上的基督教。这种思想是在罗马帝国时代开始出现,是从对皇帝陛下的崇拜中产生出来的。但它的真正被扩大和发展则是在各种修道院中;它从那里开始把自己夸耀为近代文明的一部分。它是修道士们赠送给欧洲的致命的礼物,它长期以来改变或削弱着欧洲的各种优点。这一原则不断地在圣·本尼狄克特的教规中重复着。许多题名为《论服从》、《论谦卑》等的篇章对此进行宣扬并详细加以评述。这里有两章足以证明严格执行的重要性被强调到了什么程度。题名为《如果一个教友被命令去做一些办不到的事》的第68章是这样说的:

“如果一个教友偶然被命令去做一些困难或不可能办到的事,他得完全心平气和地恭顺地接受这个命令。如果他知道这件事是完全超越他的能力范围的,那他得顺应地、耐心地对他的上司说明不可能办到的理由,不得岸然发火,不得有抗拒和抵触的情绪。如果他陈述理由之后,其上司仍坚持己见,坚持自己的命令,那得让这个信徒知道这是应该如此的,并信任上帝的帮助,让他服从。”

题名为《在修道院内任何人都不得为他人辩护》的第69章接着说:

“对这样的事必须非常谨慎,一个修道士如果在没有任何借口的情况下,敢于在修道院里为另一个人辩护或者可以说是保护他,即使当时这个修道士由于血缘关系而将受到株连,也决不能让他敢于这样做,因为这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可耻的事件。如果有人违犯这一条,应让他受到严厉的惩罚。”

自我克制是消极服从的必然结果。谁都必须绝对服从,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例外。应从任何人身上剥去一切个性。圣·本尼狄克特教规正式规定禁止一切财产所有权以及一切个人意志。

“尤其需要从修道院里根除任何人以个人名义占有任何财物的恶习。要让没有一个人敢于没有院长的命令而给予或接受任何东西,不论是一本书,一本拍纸簿,或是一枝铅笔或任何其他东西;因为甚至他们要让自己的身体和自己的意志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都是不允许的。” 注

还能有更彻底的个性被抹煞吗?

2. 我不愿让这专论礼拜和各种宗教礼仪的十三章缠住你们;它们并不会引起任何重要的意见。

3. 最需要我们注意的倒是论述戒律与惩罚的那几章。这里,圣·本尼狄克特给修道院带来的也许是最重大的变革似乎是采用庄严的终身誓言制度。在此以前,虽然进修道院这件事就使人有理由认为愿意留在那里,虽然修道士已经签订了一种日益具有固定性的道义上的契约,但还没有宣布任何誓言,任何正式的约定。是圣·本尼狄克特采用了誓言和正式的约定,并使它们成为修道院生活的基础,于是修道院生活的原始性质便完全消失了。这种原始性质便是得意扬扬和自由自在;不能长期延搁着不置于公众权力照管之下的终身誓言制代替了一种法规、一种制度。

圣·本尼狄克特的教规说,“让这个将被收留的人在小礼拜堂里,在上帝和诸圣的面前宣誓,承诺他永远呆在这里,改变他的生活方式并服从一切教规……。让这种誓约以诸圣的名义(他们的遗物都放在那里),并在修道院院长的面前,被写成一纸契据。让他亲手写这张契据,如果他不能写字,那末让其他人在他请求之下代他写,而让这个见习修道士在上面划一个十字,并亲手把这张契据放在祭台上。” 注

“见习修道士这个词对我们揭示了另一种革新;实际上,见习修道士是终身誓言制的必然结果。除了崇高的想像力和热烈的性格而外还有许多机智和实践智慧的圣·本尼狄克特决不会对此没有作出规定。见习修道士的见习期超过一年。他们把全部教规陆续念给见习修道士听,并对他说:‘这是你希望据以奋斗的教规;你如能遵守教规,那就进来,如不能遵守,那就请便。’整个说来,考验的条件和方式显然是以诚恳的精神表达出来的,并且具有这样的意向,即候补者意志的真诚和坚强是有很好的保证的。”

4. 至于政治法典,修道院管理本身,即圣·本尼狄克特的教规就是专制与自由的一种卓越的混合物。正像你们刚才看到的那样,它的基本原则是消极的服从;同时,管理机构是选举产生的;修道院院长总是由教友们选择的。这种选择一旦作出,他们就丧失了一切自由,他们就沦于他们上司的绝对统治之下,但他们是沦于他们所选举出来的上司的绝对统治之下,而不是其他人的绝对统治之下。

此外,在责令修道士们服从方面,教规规定,院长应与修道士们商量。题名为《必须听取教友们的意见》的第三章明白地说:

“一旦修道院里发生什么重要的事,院长应召开全体教友会议,并说明问题所在。在听取了教友们的意见之后,他应分别加以考虑,并按照他认为最合适的意见去办。我们说要召开全体教友会议,这是因为上帝往往通过最年轻的人来启示最宝贵的意见。让教友们恭恭敬敬地提出他们的意见,但不得固执地为自己的意见辩护;让事情决定于院长的意志;所有的人都应服从他认为有益的处置办法。但信徒应服从院长,院长亦应审慎而公正地处理一切事情。让教规在任何事情上都被遵守,而没有一个人敢破坏它。

“如果要在修道院内部办一些不重要的事,那只要听老年人的意见就行了,记述如下:‘一切事情你要商量了办,于是你办成的事就不会后悔。’”

因此,在这种奇特的管理中,选举、审议和绝对权力三者是同时并存的。

5. 讨论各种问题的那几章,除了论述明达与温厚的那一章之外,都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而关于明达与温厚的论述在教规的其他许多部分中也是可以看到而且是不能不被触及的。它的道德思想和一般纪律都很严格;但在生活的各种细节方面,它是合于人道而稳健的;比罗马法,比诸蛮族法典,比当时一般习俗更合于人道、更为温和而稳健。我并不怀疑,教友们虽被禁锢在修道院里,但管理他们的当局者大体上是比较通情达理的,管理的方式也不像世俗社会那样严格。

圣·本尼狄克特深感需要温和而适度的教规,所以他在该书序言末尾说:

“因此,我们希望建立一所学校为上帝服务,并希望我们没有使任何苛刻或令人苦痛的事进入这种学校;但是如果在平衡会议之后,人们在学校里看到,为了纠正恶习或维护慈善事业,有些事情做得稍稍过于严厉,那末,在你吃惊之下请勿逃离救世之道;救世的道路开始时总是狭隘的;但是随着正规生活和信心的日益发展,人们的心会渐渐展开,并以不可言喻的欢乐情怀投入上帝的十戒之道。”

圣·本尼狄克特是在528年提出他的教规的。到543年他去世的时候,他的教规已经传播到欧洲的各个地区。圣·普拉西杜斯把它传入西西里,其他人把它传入西班牙。圣·本尼狄克特的爱徒圣·莫罗斯把它传入法国。他在勒芒主教英诺森的请求下于542年末从卡西奥山出发,当时圣·本尼狄克特还健在。当他于543年到达奥尔良时,圣·本尼狄克特已不在人世,但修道院事业仍继续在进行。圣·莫尔创立的第一座修道院是设在安茹的格兰菲尔修道院或称卢瓦河上的圣·莫尔修道院。六世纪末,大部分法国修道院已采用了这种教规;它已成为修道院的普遍的制度,因此,快到八世纪末时,查理曼派人到他帝国的各地去调查,除圣·本尼狄克特派的修道士以外,是否还有任何其他教派的修道士。

先生们,到现在为止,我们对这个时期修道院制度的革命(可以这么说)的研究还没有超过一半。它的内部的革命,各修道院管理制度和法规的变革,它们一方面和国家、另一方面和教士的关系,它们在世俗社会和教会社会中的处境,所有这些将成为我们下一讲的主题。

* * *

[1] 请看本卷第四讲。

[2] Monks 即monachus,μοναχο,来源于 μονο,意即单独。

[3] Cenobites,Koινοσιοι,来源于 κοινο(意即共同) 和βιο(意即生活)。

[4] 十二世纪以前,东方有许多 stylites(柱头隐士)

[5] 它包含着203个问题和同样多的答案。

[6] 于341年。

[7] 致保罗的信,第22封信,al,25。

[8] De Gubernatione Dei,VIII,4.

[9] 这一卷的第四讲。

[10] Itin. I,第517页。

[11] 苏尔皮西乌斯·塞维卢斯:对话录,第1章,第8页。

[12] 卡西安,de Instit Cœnob(群居的寺僧),1,II。

[13] 圣·哲罗姆,Lett.95(al.4),ad Rusticum,97(al. 8.) ad Demetriadem。

[14] 圣·哲罗姆,Lett. 95(al.7),ad Rusticum。

[15] 圣·哲罗姆,Lett. 15(al.22),ad Eustochiam。

[16] 圣·哲罗姆,Lett. 15(al.77),ad Marcum;90(al.4),ad Rusticum。

[17] 参看格列高利(图尔的),第一卷,第231,321页。在我的(《有关法国历史的回忆录汇集》)内。

[18] 格列高利(图尔的),第一卷,第440—444页。

[19] 圣·奥古斯丁,de Opere Monac. C.28。

[20] Cassien,de Instit. Cœnob. XI. 17.

[21] 《圣·本尼狄克特监督》,第40章。

[22] 《圣·本尼狄克特监督》,第33章。

[23] 《圣·本尼狄克特监督》,第5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