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申不害思想对汉代 (始于公元前206年)以前的影响已属不易,在这之后,更是不太可能。申不害的很多理念或者类似的理念被其他思想家,尤其是儒家学派的荀子所取代。我们发现汉人主张这些理念时,往往不可能辨别哪些是渊源于申不害的思想。正如我们所见,汉朝几乎原封不动地沿袭秦代的政府架构,而这反映了申不害的思想。

在汉朝的前几十年,人们对秦朝保持着一种微妙的矛盾态度。一方面,汉人几乎纷纷谴责秦朝,这种态度无疑发自内心。在当时的中国,大部分人总是将秦人视为蛮夷,而且秦朝在其短暂的执政时期所施加的暴政,更是加深了这种印象。秦国给周朝致命一击后,中国从此形成庞大的帝国和统一的民族。而在许多方面,周朝早期是一个繁荣的时期,几百年的华章和传统的积累造就了一个黄金时代。汉朝统治者们自然将自己塑造成拯救者,将中国文化和周朝机制从秦朝的统治中解救出来。他们自称很多治国方略乃周道复兴。在某些情况下确实沿自周朝,而在一些方面则不是。不过,如此维系于传统,也是第一个由平民所建立的中国王朝所迫切需要的。

汉朝的开创者史称汉高祖 ,是一位精湛的政治家。当他还只是起义军将领时,领军深入秦都咸阳,召集秦地各县豪杰,曰: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 诽谤者族,耦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

理所当然,秦民大喜。

“秦”这个名字至此成为残暴、颓败、野蛮等的代名词。在这个帝国崩塌的一百年后,司马迁写道:

学者牵于所闻,见秦在帝位日浅,不察其终始,因举而笑之,不敢道。

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事实上,汉朝几乎在每个方面都尽可能地继承秦朝的行政体制。 这也是别无选择。中华帝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家, 而秦朝的行政制度是自古以来唯一精心设计的,或者说是可以持久运作的制度,从而使偌大国家能为高度集权的政府所掌控。

在汉初,唯有曾任职于秦朝的官员才知道如何管理政府,汉高祖也毫不犹豫地任用这批人士,毕竟,他自己亦曾在秦朝的统治下当过一名小官。这批人士中,最重要的官员便是萧何。

萧何是汉高祖的朋友及同乡,在秦朝以文才任所在县的县吏。后来,他成为泗水郡卒史,给该郡御史留下很好的印象。据说,该御史打算入朝进言征辟萧何,萧何一再辞谢。这颇有可能,或许萧何意识到,当时并非进一步身系秦政府的好时机。公元前209年,萧何作为助手加入高祖的起义军中,其后一直追随高祖。当高祖率领军队进入咸阳之时,将领们争先奔向府库,分取金帛财物。“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在后世,这些被证明是无价之宝。萧何开始担任汉丞相之职,直至高祖去世的2年后于公元前193年去世。

德效骞如此评价萧何:

他是一名训练有素的行政长官,当高祖领兵出外征战时,他以丞相身份治理关中 。因此,萧何替高祖管理大本营,供应前方军需。他还制定颁布汉朝的基本法律,组建政府组织。他将此职务做得如此之好,以致后来的半个世纪里,继任者们都只能是萧规曹随。萧何及其班子构成如此俭约的政府行政体制,最终成就汉高祖的丰功伟业。

高祖宣布废除秦律, 取而代之的是“约法三章”。这是一种绝妙的公关套路,却不可能奉作行政政策。汉初的历史告诉我们:“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可能看起来,新的律九章是汉高祖约法三章的3倍。但是,何四维认为,萧何九章律的性质已无法确定,尽管实际上看来应是内容广泛的律典。

我们又看到,秦朝大约在公元前213年颁布实行的挟书律,到公元前191年被废除。 这就引出一个有趣的问题:秦律事实上是否已经被完全废除?不断有人(尤其是儒家学者)抱怨汉政府的执政之道和实行的律令延续秦朝旧习。但是,尽管很少有人敢为秦辩护,执政者也未对秦制进行显著的改革。

因为人们对秦有强烈的抵触心理,且申不害的名字已经与其联系在一起,我们可能以为,在汉初没人研究其学说,或者至少不予承认。但是,据约公元前100年成书的《史记》载:“申子、韩子皆著书,传于后世,学者多有。” 而且,在公元前141年,由于申不害这个名字列于被取缔学者名单的首位,那些治申不害等人之学的贤良被罢,可以想见当时肯定有数量可观的人受其学说的影响。

然而,我们发现,直到汉文帝时期,才有号称师从申不害学说的人。其间深受文帝器重者有三, 且据史书记载,汉文帝自己“本好刑名之言”,即申子之学。

人们普遍倾向认为,汉文帝是无足轻重的。王毓铨在关于汉朝政府的卓越研究中写道:

朝堂大臣们企图限制皇帝的权力,使之成为傀儡。从公元前194年至前141年(包含文帝在位的一个时期),国家都是由汉高祖的子孙所统治,并由高祖当年的助手和朋友作为主要官员共治。老臣们对待皇帝,就像一个人的好友对待他小孩一样。这种情况要求君是贤君,臣是忠臣。这一时期的皇帝在政治决策中没有表现出太多的主动权。

然而,如果仔细考察文帝统治时期,我相信就会发现,从权力或者行动自由受到限制时起,汉文帝所做之事比表面看起来多得多,只不过总是如履薄冰。

不管是出于偶然还是有意,文帝似乎都在遵循申不害的一些指导。《汉书》曰:“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 申子曰:

故善为主者倚於愚,立於不盈,设於不敢,藏於无事,窜端匿疏示天下无为,是以近者亲之,远者怀之。示人有余者,人夺之;示人不足者,人与之。刚者折,危者覆,动者摇,静者安。

申子亦云,睿智的君王应对其大臣说:“吾无从知之,惟无为可以规之。”

为了体察文帝了然于心的自身处境,我们务必回溯历史。虽然,汉朝正式建立于公元前206年,但当时汉高祖还远未称霸中国。刘邦只是为数众多的起义军将领之一,且非首屈一指。他不得不继续战斗,有时侥幸逃脱,直到其劲敌项羽在公元前202年败亡。到那一年,刘邦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皇帝。

当时,刘邦的地位可谓岌岌可危。不同于之前的中国统治者,刘邦没有显赫的先祖,只是农民出身。 因此,其地位有赖于自身能力。刘邦曾当众承认,在追随者中,有一些人在运筹帷幄、行军打仗和管理国家方面优于自己,但也坦言“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

所以说皇帝实际上是由一小群勇敢的冒险家选出的,而这些人也是在秦政权崩塌后的群雄逐鹿中脱颖而出的。他们彼此互不信任,也确有理由互不信任。但是他们又觉得必须从中推选一位天子;可问题是,要选谁呢?之所以选择高祖,大概有两大原因。首先,大家对他的能力有信心,且相信不会给大家造成灭顶之灾。其次,相较而言,大家似乎对他的不信任感较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大家打算将所有的好处拱手相送,而作为拥立者却一无所获,实际情况完全相反。

高祖天生傲慢专横。毋庸置疑,刘邦会崇尚秦始皇式的绝对统治,尽管肯定不至那般残酷。但他不能如此。秦朝之所以被斥责的原因之一, 就是未能分封诸侯。当高祖还在领军作战时,务必承诺给予合作人封地以确保追随拥护;成为皇帝之后,为了防止叛乱,他不得不给予更多封地。

在统治上,高祖也不得不兑现之前的承诺,毕竟自己是那个唯一赢得帝位的人。对于高祖,德效骞这样写道:

在即位不久,他采取了一种不主动的做法,即不主动分封他的任何亲戚或儿子,而只是根据其追随者的建议行事。当然,对于皇帝想要做的事,也总是可以给予暗示。然而,皇帝只在别人的建议下才采取行动的做法,成为了皇权绝对主义的一种制约。起初,这似乎仅限于对皇帝儿子的分封,但后来又延伸到其他重要的事情,制定颁布行政措施的标准做法,甚至是任命皇后。对于他们认为应该做的事,一些官员或集团就会奏请皇帝,于是皇帝予以奏准。

王毓铨则指出以皇帝或太后名义召开廷议的重要性。廷议是对重要事项进行商讨,通常由高官和诸侯组成。王毓铨说:

西汉时期的廷议是一个审议国家政事的机构,无论是关于军事还是民生问题。它是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拥有高于丞相和摄政大臣的权力。其决策基于多数人的意见,而不考虑每一方个人的地位或级别如何。一般来说,他们的建言都会被皇帝采纳。

公元前74年,大臣们甚至废黜皇帝,但那属于极端特例。 毕竟在正常时期,大臣权力在高祖死后已臻于极盛,那时政府权力仍然掌握在这些帮高祖打天下的功臣手中。相较于仅仅靠继承而获得皇位的新君,他们觉得自己不但 更年长睿智,而且更有权统治这个国家。

高祖将封地作为对最能干的(也是最危险的)战友们的奖赏,这能延缓动乱,却未能消除。当他取得皇位时,就有七个位极人臣的诸侯王,且无一位是皇帝的亲戚。 由于被指控谋反或意图谋反,他们被逐个剪灭(除了一个无关紧要的王),取而代之的是皇帝的血亲。高祖晚年间,这些争夺无处不在,有时还引发战争。当他去世时,有九个诸侯王为同姓王。

公元前195年,高祖去世,儿子惠帝即位。惠帝虽宽和仁爱,却生性软弱,根本无法与其母吕太后抗衡。吕后聪明能干,却又极其残忍。作为高祖糟糠之妻,她与高祖同甘共苦,辅助其平定天下,甚至在高祖不在之时管理政事。在朝堂上,她逐步聚集一股强大的势力,即由其某些家族成员构成的诸吕集团。于是,吕后成为朝廷的真正实权者,她的杀戮和残忍,导致儿子惠帝精神崩溃,从而掌管朝廷的实权落入其手。惠帝在公元前188年驾崩后,吕后控制了年幼的继位者,接管朝政,临朝称制。她进一步巩固诸吕的地位,任命一个侄子为丞相,另一侄子为上将军,进而掌控军政大权。公元前180年,吕后去世,诸吕阴谋叛乱。于是,许多官员与诸侯王联合起来,平定诸吕之乱。

从公元前194年到 公元前141年间,即汉高祖刚去世到汉武帝刚即位的这段时期,通常认为相对次要。前文已述,我们看到,王毓铨评价这一时期的君主“在政治决策中没有表现出太多的主动权”。华兹生说:“对于整个王朝来说,这是相对平淡无奇的几年。”德效骞称文帝是“一个道德上令人钦佩,但又略显软弱的人”。

然而,在我看来,这段时期不仅对于汉朝,而且对于整个中国历史而言,都是一个极为关键的时代。倘若这些年,尤其是文帝统治期间,朝着不同轨道运行,那么肇始于秦朝的行政体制就会消失,也不会发展成存续两千年的中国帝制。这绝非危言耸听。

在秦政权崩塌后,百姓十分乐意在相对自由与和平的统治下安稳生活。在推翻秦朝之前,引领起义的冒险家们必然勠力同心;一旦目标实现,则各怀异志,开始分崩离析。汉高祖想方设法控制他们,或者极尽手段铲除那些无法控制的人。结果,人们逐渐接受这一事实,即整个王朝是属于高祖家族,即刘氏及其臣僚。

汉高祖和中国都非常幸运,因有高祖的故友、全能的官员——萧何。比起作战,他的才能特点更多展现在后勤和财政方面。在王朝取得胜利时,高祖授予萧何最高的奖赏,以致军中功臣抱怨:“今萧何未尝有汗马之劳,徒持文墨议论,不战,顾反居臣等上。”高祖则指出,如果没有萧何组织和指导,他们就不会取得如此成就。

如前所述,萧何一直任汉朝丞相,高祖去世后也如此,直到两年后他自己去世。毫无疑问,萧何挽救了秦朝大部分的政府体制。而在这十几年的 时间里,他也必定出类拔萃,组建政府组织,维持政府运转,使之能在其身后继续发展。

萧何的继任者是曹参,在高祖的臣属中被视为位居其次的功臣。作为一名将军,曹参是一个令人敬畏的人物,且多次取得胜战。但作为一名官员,他似乎更关心如何避免各种麻烦。在任汉丞相时,曹参沉迷于饮酒,甚至令人侧目。当惠帝指责其玩忽职守时,曹参给这位年轻皇帝上了一堂课。曹参说,萧何时法令既明,他和下属们的职责就是遵循法令。皇帝则垂拱而治而已。

在担任汉朝丞相三年后,曹参去世, 而下一任丞相是王陵。同为高祖早期臣属的王陵少文任气,也并无任何迹象透露其具有行政能力。高祖曾经说过,“王陵少憨”。但他为人真诚,且直言不讳,可这在吕后当政时不是什么好事。王陵为相两年之后,惠帝驾崩,正如我们所见,吕后临朝称制。她想立吕氏之人为王,问王陵,王陵曰:“高皇帝刑白马而盟曰:‘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

太后当然很不高兴。可关键是,即使是这位令人胆寒的女主,也不能直接反驳这位高祖的旧臣。于是她佯迁王陵为年幼皇帝的太傅,实则剥夺相权。王陵因此称病辞职,几年后便去世了。

当时,王陵担任的是汉朝右丞相一职。汉朝丞相有时是一位,有时是两位。当有 两位丞相时,右丞相的权力最高。在王陵的任期内,左丞相陈平是一位完全不同的人。在反秦期间,陈平在加入高祖阵营前曾事另外两人,却因得罪被迫逃亡。陈平是一个有才干的将军,特别善于谋划诈术和计谋,这也是他能屡为高祖建功的原因。司马迁写道,陈平“奇计或颇秘,世莫能闻之”。高祖曾说过,陈平“智有余,难独任”。

吕后被王陵回绝后,问陈平立吕氏为王是否合适。陈平回答,这无所不可。于是太后迁为右丞相,取代王陵。陈平为相时,吕氏族人被安插到各职位上,从而促使吕氏一族权力得以巩固。

当时的军事大权掌握在太尉周勃手中。他也是高祖的同乡,曾是高祖麾下一名能干的将军。据记载,高祖曾听说周勃“为人木强敦厚”“少文厚重”,但还是认为可属大事。据说高祖曾言,“然安刘氏天下者必勃也”。果真如此,高祖之相人就近乎完美了。

周勃曾指责陈平是一个反复不忠之人;陈平任右丞相后,周勃却附和陈平,奉承吕后,表示立吕氏族人为王确实相当合适。但在吕后统治末期,陈平和周勃开始意识到,如果吕氏取代刘氏及其追随者掌握政权,他们也会受打压。这点在相权和军权落入诸吕手中时,变得格外明显。

于是,陈平和周勃密谋铲除诸吕。(当然,他们这时声称,早前只是假装与诸吕合作。)公元前180年,吕后去世后,诡计与声势双管齐下,诸吕被剥除权力,且几乎没有反抗,就被诛杀殆尽。

作为高祖仍然在世臣属中的佼佼者,陈平和周勃挽救了刘氏家族的天下,俨然成为其时中国的主宰者。但是为了行使权力,他们必须拥戴一位刘氏族人,以便以其名义统治天下。那么,应当是哪位刘氏族人呢?大臣们密谋此事——毕竟当时还有一位由吕后最后册立的少帝在位。

中国的继承规则一直很模糊,尽管学者们讳言于此;而一般承认,长子拥有某种诉求,即便不作为一种权利。高祖长子刘肥的继承者是齐哀王刘襄;因此,有人主张他是顺理成章的继承人。但齐哀王是一个有才能又有威严的人,也有一群有才能的谋臣。吕后死后,他向诸侯王表明对吕氏的谴责,并宣布将率军进京讨伐吕氏。刘襄运用一系列错综复杂的计谋充实军力,进而开始向帝都进军。这可能是一个既在阴谋诡计方面匹敌陈平,又统兵打仗方面媲美周勃的人。朝廷重臣一致反对选择这一叱咤风云者(fire—eater)作为皇帝。有人指出,刘氏社稷刚摆脱皇帝母家野心操纵的危机,而齐哀王母家驷钧亦为恶戾之人。于是,刘襄被否决。

提议的另一位是高祖的第七子——刘长。他的母亲卷入一系列悲惨的灾难中,而且遭受严重的虐待;刘长出生后不久,她就自杀了。这使刘长心中苦闷, 也无疑变得乖张。后来在孝文帝三年,性格骄蹇刚横的刘长认为前丞相郦食其与其母之死有关,故而椎杀之。因而,在此之前被考虑作为皇帝候选人时,刘长的性情想必也是众所周知了。他不被考虑的原因是年纪尚浅,而其母家亦恶——尽管他母亲本人被害多于害人。

皇位继承人的选择终于落到高祖的第四子刘恒身上,他是高祖仍在世的儿子中最年长的。公元前196年,刘恒被封为北方代国之王。人们普遍认为他是一个仁孝宽厚的人。然而,吕后去世前一年曾谴使告代王,欲徙王于赵,代王表现出强硬的态度。迁都易主是一种寻常的手段,可以防止地方坐大,盘根错节。此外,代国是边境地区,朝廷难以掌控;毋庸置疑,吕后想把刘恒转移到一个更易攻击的地方。但他谢绝了,并解释说愿留在代国保卫边境。吕后亦未能坚持。 尽管如此,刘恒还是一个20岁出头的年轻人时,性格很好,照料病母之事也成为典范而闻名于世。 在那些皇帝候选人中,他无疑是最易受控制的。陈平和周勃也必定十分欣悦。大臣皆曰:“代王方今高帝见子,最长,仁孝宽厚。太后家薄氏谨良。且立长故顺,以仁孝闻于天下,便。”

于是,陈平和周勃派人召代王进京登基。代王的左右 半信半疑——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吕后时期,召唤进京有时就是应召赴死,而现在掌权者也很难称得上可信赖之人。然而,这位年轻的王最终还是被说服进京。在迎接代王进入未央宫之前,必定需要经过一番“清理”——也就是说,那最后一位由皇太后册立的皇帝必须清除。迁移杀害少帝后,刘恒登基成为文帝。 对其统治生涯来说,这绝不是一个心安理得的开篇。

当时的中国经济繁荣。为了能使天下自秦朝统治和内战后得以恢复,以及得到百姓的支持,汉朝政府在很多方面都无为而治。虽然在统治阶层中存在严重斗争,但这些斗争几乎从未导致公然混战,因此国家无兵戈之乱。13年来,政府一直没有一位精干的行政领导人,但政府仍然组织妥当,并持续运转。我们也了解一些官位较低却有才干的官员,当时必定还有很多,只是缺乏历史记载。

公元前180年,中国还是面临一番抉择。汉室取得最终的胜利,但不是靠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的力量,而是一个联盟。核心人物高祖早已驾崩,当时以其名专权的吕后也已去世。同样,高祖那些最有才能和智慧的臣属均已不在人世。那些在世的近亲们,则常认为自己至少和刘恒一样配得上皇位,毕竟刘恒是被一个阴谋集团推上皇位的。即使他们不能拥有皇位,至少也不能任凭自主性被一个权力存疑的朝廷所侵犯。

行政结构的弱化,不是由于设计上的问题,而是因为无法避免分封诸侯的势所必然。朝廷为每个诸侯国指派相国,要求密切监视这些诸侯王;但事实表明,这并不总 能防止叛乱。除了这种监督外,一国之王可以独立管理自己的领地。如果中国要继续成其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朝廷就必须加强对诸侯国的管辖,但任何集权的企图都可能引发公然的叛乱。

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卓有成效、高速运转的政府。然而,任命高祖旧臣为公卿的传统根深蒂固,牢不可拔。文帝是由一代谋士陈平和一介武夫周勃扶持上位的。这两人均非行政家,且皆是自利不忠之人。可文帝别无选择,只能将管理政府的职责悉数委任,甚或授以权柄。否则,他们会再行废立,虽相比弑少帝麻烦较多,但也无关紧要。

于是,汉文帝任命陈平和周勃为丞相。因为周勃诛灭吕氏的功劳,陈平请求将最高的职位让予周勃,故周勃为右丞相,陈平为左丞相。

虽然文帝行事拖沓,但在一个具有重要决定意义的领域却十分果断。就在登基当天,他任命代国中尉宋昌为卫将军,统领南北军。

在漫长的军事生涯中,周勃很难想象有一天会成为政府最高长官右丞相。 按史料所述,虽然文帝谦逊退让待之,周勃却“有骄主色”, 尽管并不显著。不过,这持续不长。《史记》载:

居顷之,孝文皇帝既益明习国家事,朝而问右丞相勃曰:“天下一岁决狱几何?”

勃谢曰:“不知。”

问:“天下一岁钱谷出入几何?”勃又谢不知,汗出沾背,愧不能对。

于是上亦问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

上曰:“主者谓谁?”

平曰:“陛下即问决狱,责廷尉;问钱谷,责治粟内史。”

上曰:“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

平谢曰:“主臣!陛下不知其驽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 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

孝文帝乃称善。

陈平对此不以为意,而周勃却深受震动。他越来越担忧,最后 以生病为由请辞相位,皇帝恩准,自此,陈平一人专任丞相之职。

陈平专任丞相,时间不及一年。当此之时,契机不期而至,陈平薨,历史就这么真实而奇妙,文帝之难迎刃而解。

要是比文帝稍缺谨慎之心的人,肯定会为摆脱这两名难臣而感到欣喜。但文帝恰恰相反,他重新召回周勃,再次任命为丞相。大约同一时期,皇帝下诏,命居住在都城的列侯都必须回到自己的封地。究其意图,乃所谓的消除因列侯不在封邑而无由教训其民,也有可能是为了将一些潜在的忧患赶出京都。此诏指向明确,而且肯定不涉及那些在朝廷任职的列侯。然而,在13个月之后,文帝又下诏曰:

前日诏遣列侯之国,辞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

遂免丞相勃,遣就国。

周勃从此心惊胆战。他害怕被处死,所以出行都身披铠甲,并让家人带着武器陪护。当然,周勃还是被怀疑意图谋反而下狱。一进监狱,周勃就向狱吏行贿,并恳请几名位高权重的朋友求情。而皇帝让他在监狱里待了一段时间,就予赦免并恢复爵位和食邑。周勃说:“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此后,他才得以安度晚年。

汉文帝消除周勃威胁的方式,完美呈现了申不害“督责”与“无为可以规之”的原则。正因如此,这些特殊事件已经过仔细考究。但是,如果仔细研究的话,就会发现文帝在其他很多方面的“无为”而治,并不意味着有失强硬。无论是文帝,还是他所处之统一王朝,都处于非常脆弱和微妙的状态。他极度谨慎地不去做任何引发灾难的事情,但同样也常凭此遂其所愿。

汉文帝深获后世盛赞。事实上,文帝不是道德圣人, 甚至也非总是很明智。但总体上,与中国或者其他国家的皇帝相比,他既仁厚又有才能。后世不乏因文帝之赞誉而烦扰者,其中就有刘向。汉成帝(公元前32—前7年在位)问他:后世皆言文帝治天下几至太平,其德比周成王,此语何从生?刘向答曰:

生于言事。文帝礼言事者,不伤其意,群臣无小大,至即便从容言,上止辇听之,其言可者称善,不可者喜笑而已。

文帝之行或许是遵循申不害之训言,也可能不是,但确实与之同符合契。

尽管汉文帝急于改革政府,但也不得不任命高祖曾经的臣属作为丞相。 在周勃之后, 他任命军人出身的灌婴为丞相。灌婴在任职一年后去世。 继任的丞相是张苍。虽然对张苍的任命乃严格遵循先例,但文帝对此确实也乐见其成。张苍是一位好书之人,在追随高祖之前,曾是秦朝的一名御史。高祖命他担任过很多封邑的相国,所以行政方面的经验十分丰富。在萧何丞相府中,张苍负责管理各郡国呈上的计簿。随后担任御史大夫,这职位在拥戴大臣中是位列第四。他一直任御史大夫,直到公元前176年成为丞相。张苍显然是一位学者,据说在调节乐调和工具度量上贡献良多。他在公元前162年辞去职务,据传此时已年过九旬。

当时在高祖旧臣中,很难找到能胜任的人。但文帝还是按规矩任命申屠嘉为在位时的最后一任丞相。申屠嘉曾是跟随高祖的弓弩手,从低级职位逐步升迁,但大多都是军职。他没什么学问和才能,却十分廉洁正直。

虽然汉文帝选任丞相的自由受惯例限制,但其行事却似乎依循申不害之训诫,即明君“使其臣,并进辐凑”,莫得专君。 他寻求广泛的建议。一位谏臣的故事告诉我们,皇帝试图延揽整个国家的能人智士。 在这一点上,文帝确实相当成功。谏臣们为他提供各方各面的建议。其中有三人,我们明确地知道他们研习申不害的学说。

第一位便是张叔。《史记》载“孝文时以治刑名言事太子”, 表明张叔应任太傅。历任皇帝都授予张叔高官,并在公元前131年任命其为御史大夫,尤以仁厚著称。

第二位追随申子学说的文帝谏臣是贾谊,他从未担任过高官,且在三十三岁时就过世了。就其生平来看,贾谊是一个富有影响力的人,早先由廷尉吴公(只知其姓)举荐于汉文帝。《史记》载:

孝文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常学事焉,乃征为廷尉。

如果“常学事”于李斯,那么吴公想必对申不害耳熟能详。《汉书》“循吏传”一篇中,将太守吴公列于开头。即使是吝于赞人的司马迁也称赞他“爱民”。 这与李斯主张的苛政相比颇为不同。

年逾十八,贾谊便因诵读诗书,善于文章而闻名郡中。吴公任郡守听闻贾谊才学优异,便召至衙门任职,十分器重。后吴公履职廷尉,就向文帝举荐贾谊,意谓其虽年少,但能精通诸子百家之学。于是,汉文帝征召贾谊,任以博士之职。

当时贾谊二十有余,是朝中最为年轻的博士。每当文帝让博士们议论诏令,那些年长的博士们还在思考如何应对时,贾谊都能精彩作答,尽如众人之意。汉文帝也非常欣赏他,破格提拔,一年之内就升任太中大夫。 贾谊认为汉朝已建立二十余年,是时候该革新各种制度,于是草拟了一份全面修改政府架构和礼仪的提案。然而,汉文帝谦让未遑。尽管如此,之后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悉就国,皆贾谊之主张。

汉文帝与大臣们商议,想提拔贾谊担任公卿之职。这却激起意料之中的訾议。丞相周勃、后任丞相灌婴以及其他人士都反应激烈。他们诽谤贾谊:“洛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

当面对严重的反驳时,文帝仍一如既往,明显妥协。他派贾谊任长沙王的太傅。毕竟贾谊已在朝中享有职位,这对他来说不啻贬谪。

正如前文所述,文帝适时拔除了周勃。而后灌婴任丞相,一年后去世。在贾谊离开都城的约四年后,文帝将他召回,拜为最宠爱之少子的太傅。在这貌似不甚重要的职位上,贾谊给文帝提出诸多谏言,直至去世为止。

我们可以从两个来源了解贾谊的思想,他的很多著述为《汉书》所引(当然是以缩编形式)。而且贾谊著有一书,曰《新书》。以《新书》为名之著作至今仍存,真实性却一直存在争议。不过,虽然我们现在持有的这部著作看来佚失部分原文,且某些部分可能有所变化,但大体上是可靠的。

与汉朝其他学者一样,贾谊无法完全标示于某一学派。他受道家的影响,但这似乎不占主导地位。 他有时被称为“法家”,不仅是申不害学说,也是商鞅韩非子学说的传道者。 但是,贾谊也反复强调,刑治不如德教。他谴责秦朝滥施刑罚,并将其衰亡归咎于此,亦反复指责商鞅。 周勃任丞相时,力主将贾谊逐出朝廷。但后来涉嫌谋反下狱时,贾谊论述以反对加刑于周勃,规劝汉文帝应予赦免。

通常而言,贾谊被称为儒家学者,这当然也是对的。他提倡儒家德礼,并常引用孔子孟子,而且秉持儒家思想,强调君王应致力于与大臣们建立良好关系,方能得到群臣效忠。

贾谊的儒家观点很少与申不害的学说相龃龉——至少表面如此。我们看到,申不害完全没有谈论道德;他更多关心如何让政府运转的实际问题。贾谊亦然,并且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经常显现出申不害理念的影响。 尽管从未提及申不害,但《史记》和《汉书》都说贾谊是申不害学说的传道者, 而且在其著述中,有很多文字都与申不害佚文相似。 在申不害佚文中,对君王的角色描述最为突出的是在《申子》1(9)中,那里将君王比作“镜”和“衡”。而在贾谊《新书》中论述如下:

镜仪而居,无执不臧,美恶毕至,各得其当;衡虚无私,平静而处,轻重毕悬,各得其所。 明主者,南面而正, 清虚而静,令名自宣,命物自定,如鉴之应,如衡之称,有舋和之,有端随之,物鞠其极,而以当施之。此虚之接物也。

贾谊对申不害任术治理政府的学说可谓驾轻就熟。他有时用申不害之“数”来表达这种技术概念,有时也用“术”,这在汉代更为常见。贾谊向文帝谏言立经陈纪,使政府系统化,以便治国法程可以稳固建成;一旦建成,虽有愚幼不肖之嗣,犹得蒙业而安,毫不费力地使政府运作。 这是申不害的行政哲学的核心,也是中国帝制建立的基础。

在申不害所处的时代,君主的主要内部问题是如何控制大臣。 在文帝的统治时期,问题就有所有不同了,即准独立的诸侯王几乎和皇帝一样强大,尾大不掉而濒临叛乱。因此我们发现,贾谊提出对付诸侯王的策略,与申不害提出的君臣有序的建议如出一辙。

这个问题是贾谊的关注焦点。他说,秦朝苦心竭力,危在存亡,以除六国之患。因此罕见地对秦有所褒扬,以此指责文帝的一系列政策加剧分裂。他告诫文帝:“若此诸王,虽名为臣,实皆有布衣昆弟之心。”诸侯正在不断侵犯中央权力。又言:“今或亲弟谋为东帝, 亲兄之子西乡而击,今吴又见告矣。”贾谊称:“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

因而,贾谊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实践方法。他力劝:一些诸侯王应迁移封地,以削夺其权。诸侯国的规模太大,应当予以分化,可以将已故诸侯王的封地分割封给其子孙后代。 其言曰:

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亡邪心。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 莫不制从,诸侯之君不敢有异心,辐凑 并进 而归命天子。

在该段中,贾谊两次沿用申不害关于君臣关系的言论。

《史记》称文帝“不听”贾谊关于限制诸侯王权力的建议。 确实,他并没有旋即将贾谊的所有建议付诸实践。但文帝的意图也难以揣摩。他容忍其弟淮南王的残暴行为,直到淮南王公然谋反,所有官员坚持请求处死他,文帝才同意将其流放。淮南王刘长在流放途中去世,于是皇帝封其三子为王,并授予封地。然而,最终这一结果正是将淮南王此前封地分成三块,封给这三子。

在文帝统治的期间,实际上只发生一次叛乱。文帝三年,文帝的侄子济北王乘虚兴兵叛乱,但是旋即兵败被俘而自杀。随后,文帝赦免了所有参加叛乱的人,但也将这个昔日的诸侯国转变成朝廷直接掌控的郡县。

这种仁慈与强硬态度的转换,使得文帝的敌人难以师出有名。文帝似乎迫不得已才采取行动,因此给人留下一种软弱的印象。借助宽仁的政策,他树立个人威望,这肯定也能威慑政敌。文帝的种种举止,不免让人想起申不害《申子》1(5)中的一句话:“故善为主者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藏于无事,窜端匿疏示天下无为,是以近者亲之,远者怀之。”

实际上,文帝采纳贾谊关于削藩的许多建议,尤其在贾谊去世后。而且,尽管没有宣扬,贾谊其他方面的诸多谏言都被文帝付诸实践。 很难或者也不太可能去评价贾谊对政府架构发展,以及在其他方面的实践有多大影响。他的建议广及各种事务,甚至涉及农业和铸币。 观诸建立政府之“术”的学说旨趣,贾谊之理念似乎发挥很大作用,促使西汉时期政府机构迅速发展。德效骞称贾谊“可能是西汉时期最伟大的政治家”。

师从申不害学说的第三人是深受文帝器重的晁错。他以学识任太子舍人,向文帝呈递很多奏疏,文帝感触良多,却似乎不乐于付诸实践——至少不像晁错希望的那样雷厉风行。当汉景帝即位时,晁错十分得宠,且对皇帝的影响远超九卿。九卿当然很是不满。于是丞相指控晁错犯罪,并试图置之于死地,皇帝则为之圆场。丞相申屠嘉“遂发病死”,而晁错愈发显贵,迁御史大夫。

由于晁错所著之书均已亡佚,我们没有太多资料了解其思想。 我们得知,他学“申商(申不害、商鞅的学说)刑名”于“张恢生所”,且与另二人同学。 这有关申不害学说的授业记载,简直难得一见。但不 幸的是,张恢和其他两名学生仅此一提,以致我们无法一探究竟。

虽然有人说贾谊是“商鞅学说的传道者”,但这并不准确。 至于晁错,我们就无法这么肯定了。在专任或主要依赖赏罚制度的意义上,晁错并不是一位法家。但晁错确实推崇赏罚之用,且在我们已知的师从申不害学说的西汉学人中无出其右。 另一方面,他也批评秦朝滥施刑罚,赞扬文帝用刑之宽。

我们一再发现,晁错与“刑名”密切关联。 回顾其旨,这是一种根据职位征召合适人选,并且可以检查各个官员在政府中是否各司其职的技术。显而易见,在申不害学说中,晁错最感兴趣的是适当政府组织的主张。晁错也强调技术,其上疏文帝言:

人主所以尊显功名扬于万世之后者,以知术数也。……人臣之议或曰皇太子亡以知事为也, 臣之愚,诚以为不然。窃观上世之君,不能奉其宗庙而劫杀于其臣者,皆不知术数者也。

皇太子所读书多矣,而未深知术数者,不问书说也。夫多诵而不知其说,所谓劳苦而不为功。

这样的观点当然使得晁错不受儒家学者们的欢迎,因为他们更多强调道德与文艺知识的学习。

儒家学者们当然也不关心申子另一深刻影响晁错的理念,即君王必须牢牢掌握政治权势以独断。 他对文帝说,古代明君亲自掌管朝局,而汉朝之所以没能治理完善,是因为文帝不躬亲独断,却推由大臣们做主。

晁错和贾谊一样,对诸侯国强大独专而威胁皇权的状况深感忧虑。就像贾谊一样,他上疏力劝文帝对藩王采取行动,但文帝仍然按自己的方式行事。 景帝即位,晁错掌握大权。《史记》曰:

孝景时,御史大夫晁错明于世务刑名,数干谏孝景曰:“诸侯藩辅,臣子一例,古今之制也。今大国专治异政,不禀京师, 恐不可传后。”

最主要的威胁来自吴王刘濞。他是高祖的侄子,统治着一个非常大的诸侯国,且因盛产铜和盐而非常富饶。刘濞俨然是个 深得民心的藩王。在文帝的统治期间,由于心怀不忿,托病拒绝入朝。文帝为避免麻烦,御赐几案和手杖,谅其年老,可以不再朝觐。晁错多次让文帝采取行动,但文帝不为所动。

等到景帝即位,晁错加倍劝诫。他称吴王正谋划造反,陈言景帝:“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反迟,祸大。”皇帝被说服了,于是削夺吴国部分封地。大概在同一时间,其他几位诸侯王也被指控犯罪,从而被削夺封地。

吴王担心失去全部领地,遂与其他藩王联合造反。结果酿成公元前154年的七国之乱。反叛之始,景帝被告知叛乱分子只是意在清君侧,诛讨“贼臣晁错”。景帝感叹一个人的性命远不如他的天下来得重要。于是召晁错进宫,但实际将他带到市集。最终晁错穿着朝服被腰斩于市。景帝使臣连忙告知吴王晁错已死,他们之间不再有战端。吴王却大笑道:“我已为东帝!”

这场战争短暂而血腥,但也是决定性的。造反的诸侯王全线溃败,大多数王丧命于此。德效骞对这一结果进行总结:

皇权因此牢固地建立在皇位上,王朝的分崩也得到制止。此后,将诸侯王的封邑分封他们的子孙,并在诸侯王有过失时褫夺部分封地,从而削弱诸侯国的政策,成为王朝的既定政策。诸侯王被他们自己的大臣(由 朝廷任命)严密监视。这些王逐渐变得不重要,以至于皇帝完全可以不理会他们的请愿,而后来王莽(9—23年在位)也可以轻而易举地让他们俯首称臣。

如果说申不害的学说拯救了中国,那就有点言过其实了。但它在这些事件中确实发挥了作用。

在“七国之乱”中,晁错的作用是值得商榷的。司马迁指责他,暗示本可以避免这种情况。 也许,这可能真的可以避免。如果文帝再活二十年,并延续极为谨慎的作风,诸侯王的权力可能会削弱到一个不可能爆发叛乱的地步。但很少有人能如此克制。

晁错的成就难以估量。我们可知,他多次提议修改法令,一些建议也被采纳。任御史大夫后,尽管遭到强烈反对,他还是“更令三十章”。 司马迁谓其“后擅权,多所变更”。 如贾谊一样,晁错似乎很有可能在西汉时期政府结构的重要发展中举足轻重。但仍无法确定他的贡献究竟多大。

有一项记录,晁错可谓独一无二,他参加中国有史记载的第一次笔试,并脱颖而出。

维持高度集权的官僚政治国家运转所需要的技术中,也许没有什么比考试制度更重要了。 [1] 社会科学家一致认为, 倘若没有考试,我们所知的现代国家就不复存在。 我们通常熟视无睹,甚至可能未有察觉,直到一千年前,西方世界才出现考试。这个极其重要的制度起源于中国,且由此散播开来。

我们不可能断言申不害,或其他任何个人就是考试技术的发明者。有些书说考试制度起源于古老的时代,但这些说法并不可靠。 不过,最早在《墨子》中,就有提及通过考量人的能力再授予官职的理念,进而在其他著作中也常有出现。

然而,考试涉及的不仅是考量。考生的能力或学识是与某些东西比较来衡量的(或是与其他参与考试的人相比较,又或者参照客观的标准),根据比较的结果,给予被考核者等次或者排名。“刑名”之术隐含某种客观标准,在这种技术中,“刑”(被考核者的表现和资格)是根据“名”(所涉官名隐含的职责)来衡量的。 韩非子说,君主必须“以刑名收臣”。 根据韩非子的说法,申不害曾说君王必须“因任而授官……课群臣之能者也。” 申子自己告诉 韩昭侯:“法者,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 然而,不幸的是,申子并没有告诉我们以何种技术(若有的话),其“法”能够判断人的能力。

虽然许多著作都曾表露这种通过考察能力以选拔官员的理念,但最早记载实行行政考试制度的是秦朝。我们可见两处“试为吏”“试补县吏”的记载。 可惜的是,其他情况我们不得而知。因此,我们不知道这些是口试还是笔试,甚至能否称为“考试”。

历史上第一场明确记载的考试是文帝诏策,据说他“喜好刑名之学”。而且,师从申不害学说的贾谊和晁错,很有可能都对此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人们通常认为,高祖在公元前196年颁布的一条法令是汉代考试制度的开端。他表示需要有才之人加入政府,并下诏全国官员应向朝廷举荐“明德者”。 文帝也在公元前178年颁布类似的诏令,在公元前165年要求大臣举荐“贤良能直言极谏”者。

这时贾谊已经去世了,但他生前曾力劝运用考试。 贾谊《新书》曰,皇帝应在所有被举荐的人中寻求最贤能者,且应予以考核。

故士则未仕而能以试矣。圣王选举也,以为表也,问之然后知其言,谋焉然后知其极,任之以事,然后知其信。

贤良者先要被举荐,而后再进行考核的程序,本质上就是最早的考试机制。

在给文帝提出的有关太子教育的建议中,晁错说皇帝应“使太子陈明于前。唯陛下裁察”。皇帝称善。

公元前165年,当文帝下诏举荐“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时,有上百人进京。这一盛况史无前例。皇帝亲自写了一个相当长的问题,要求他们每个人都以书面形式回答如何应对治理。皇帝阅批回复,晁错为高第,迁中大夫。

申不害和其他任何人都难以荣膺“考试之父”。然而,在促进这一技术发展方面,申不害的理念看来影响至深。可以肯定的是,第一次组织考试的皇帝和在此次考试中排名第一的大臣,都受到申不害学说的强烈影响。

在汉武帝的统治下,申不害的声誉遭受打击,自此从未恢复。

当汉武帝十五岁登基时,受到儒生大臣的影响。此前汉文帝曾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如今丞相上疏曰:

所举贤良,或治申、 商、韩非、苏秦、张仪 之言,乱国政,请皆罢。

于是,所奏之事被准许。 《史记》载,几年后,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 、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

鉴于公孙弘这一成功范例,司马迁说:“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 《汉书》的作者告诉我们,从这一时期开始,学习儒家经典的人数急剧增加,“盖禄利之路然也”。

对于师从申不害及刑名之学的贤良来说,闭其出仕之门影响极大。其时中国社会除了政府官员,几乎没有其他途径,让人们既能获得经济上的满足,又能获得社会的认可。 “为学而学”是一种极其崇高的理想,但在任何一个社会,包括我们当今的社会中,能致力于一门艰难的学习课程却无经济回报的人少之又少。在为学生谋职方面,孔子大体颇为成功,却仍不免叹曰:“三年学,不至于谷,不易得也。”

正是在武帝统治时期,申不害的学说与商鞅的学说相混淆。正如前文所述,二者之间明显的区别在早前已有辨识;例如,李斯曾明确予以区分。 如今这种混淆耐人寻味,毕竟有汉一代,被称为申不害学说的追随者中,没有一个人是强调严刑峻法的法家。甚至连晁错也批评秦朝滥用刑罚,赞扬文帝之宽仁。文帝之仁慈及其蠲除苛刑的尝试,其他人也都有专门提及。

可这却没能使申不害免于与商鞅、韩非子一道被归为“法家”。最早并称的著作似乎是《淮南子》,该书约成于公元前122年,乃淮南王生前主持撰成。其言曰:“今若夫申(不害)、韩(非子)、商鞅之为治也……凿五刑。” 又云,如果一个人遭遇“商鞅、申不害,刑及三族,又况身乎”。

司马迁似乎也等同视之,目贾谊为申不害和商鞅学说的传承者,但事实上非常明显,贾谊绝非商鞅的追随者。 这个联系也被“法家”一词的创造者司马谈所强化,该词后来指向“重法派”(Legalist School),最终成为定论。司马谈并未将申不害(或任何人)称为法家的一员,但正如前述,他指出法家学说强调刑法和 治术。后者似乎指向申不害,从而古往今来,申不害一直被视为“法家”(Fa-chia)的一员。

在汉武帝统治时,我们发现儒家的董仲舒说“秦师申商之法”。 在武帝时代后不久的一场朝堂辩论中,有人说“申、商以法强秦、韩也”。 “申商”一词成为一个套语,这表明二子之学已经混为一谈。

汉武帝以专制著称,其强化中央集权为汉朝其他皇帝所不能及。 武帝统治的公元前121到前88年间,有七任丞相,只有一人是自然死亡,其他人都因为被指控犯某种罪而丧生。 因此有人可能会猜测,武帝或许受到申不害的主张所影响,即君王必须亲自掌控政府,并将“生杀之柄”操于己手。但实际上,似乎没有迹象表明武帝对申不害有任何兴趣。显然,武帝一朝的大臣们也没有,除了早已在文帝时就已任职的张叔。

汉武帝对申不害的学说并不感冒,可能是因为二者的目的是截然不同的。正如贾谊所欣赏的,申不害关心的是将一种治理政府的技术和机制付诸实践,无论皇帝能力如何,政府都能够持续运转。 他还说,君主必须“身与公无事”。但汉武帝对百姓利益与 政府组织都漠不关心。他利用政府机制实现一己之欲,一旦不符合意愿就随意改变,不太考虑对未来的影响。

人们常说,虽然武帝极大推崇儒术,但他的政策与宠信的大臣们却表现出强烈的“法家学说”(legalism)倾向。 不过,在他统治时期,盛行的“法家学说”(legalism)实为“法家”(Fa-chia)的一支——商鞅学说。德效骞指出,武帝似乎引用李斯的话,亦引用孔子的话,有如《韩非子》引用孔子。 还有更多的证据表明汉武帝之喜好与法家相同。 在关于盐铁官营的著名论战中,在武帝朝已身居高位的官员桑弘羊谴责孔子,并赞扬秦朝、李斯和商鞅。

这场辩论发生在公元前81年,虽然商鞅被提到29次,但申不害只被提到一次,于“申、商以法强秦、韩也”一语与商鞅并称。 “刑名”一词出现一次,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一出处也表明,即使早在这个时期,参加这场辩论的人都未能洞悉该词的含义。

然而,这一切并不意味着申不害的理念在汉武帝期间销声匿迹。它们 确实有影响,只是这些影响并不总被归功于他。比如,我们发现,汉代最有名望的大儒董仲舒反复论述的内容,听起来非常像申不害之说,有时甚至表述相同。 但董仲舒是否知道这些理念的渊源,抑或是否深谙申不害之学,颇成疑问。

根据历史记载,在汉武帝之后,只有一段时间,申不害学说有所凸显。那是汉宣帝时期,即公元前73—前49年。这是一个重要的统治时期,有意思的是也与文帝时期非常相似。表明汉宣帝受申不害学说影响的证据并不起眼,却非常有力。《汉书》载汉宣帝“以刑名绳下”。 [2] 且刘向也说:“孝宣皇帝重申不害《君臣篇》,使黄门郎 张子乔正其字。”

汉宣帝是汉武帝的曾孙, 即戾太子之孙。当太子因巫蛊之祸随后自杀时,未来的汉宣帝尚在襁褓之中,幸运逃过一劫存活下来,并在艰难的环境下长大成人。

公元前74年汉昭帝去世时,没有留下子嗣,于是就有汉武帝的三个后代有资格继承王位。大臣们首先选择武帝之孙刘贺。刘贺当了27天皇帝,在此期间表现荒唐至极,最后被大臣们废黜。

进而大臣们选择了刘询,是为汉宣帝。就像文帝的情况一样,大臣庆幸宣帝性格谦逊温和。多年来,他不曾有违于此,亦不可能。在执政初期,汉宣帝甚至比汉文帝更无助。

长年以来,当时中国的实际统治者一直是霍光。 霍光出身平民,与汉武帝的皇后有些许沾亲,并以此成为武帝的一名贴身侍从。在武帝去世时,太子汉昭帝(公元前87—前74年在位)年仅8岁。武帝临终时任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命他“辅佐”幼帝。除了这个军衔,他还担任领尚书事,从而真正掌握了政府的控制权。因此,霍光是整个汉昭帝时期真正的统治者。

霍光俨然是一位卓越的统治者,他试图缓和因武帝统治而造成的弊病,从而巩固政权。其间霍光也因此树敌不少,这些权贵精心策划谋害计划,顺便废立皇帝。但计划败露,霍光也愈发权势熏天。

毕竟霍光身为那个废黜刘贺、选立刘询的权臣。对宣帝而言,试图罢免霍光或者接管政府都可谓愚蠢至极,而宣帝自非愚者。霍光正式提出辞职,并将朝政大权交还给皇帝时,宣帝还请他继续掌权。宣帝似乎也未试图行使权力,就这样过了五年多,直到霍光在公元前68年去世。

由于霍光控制朝堂时间如此之长,霍氏家族的权势自然也是树大根深,一如常见的模式。太后即汉昭帝之遗孀,正是出于霍氏家族。而霍光之妻曾为婢,后愈发骄奢,意图让女儿成君成为皇后,竟毒害汉宣帝的皇后。一年后,不知情的汉宣帝册立霍成君为皇后,宠爱有加。

在这其中,霍光似乎对家人有所包庇。霍光死后,家人害怕失去权力,但汉宣帝仍然尊隆如旧,委以权力。然而很快,汉宣帝就得知毒害皇后一事,但仍未草率行事。那些掌控军队的霍派成员被移任民政职位,一些则被远调离京。他提拔了霍光的儿子任大司马,但没有授予控制军队之印绶。这些事情让霍氏集团全然警觉,他们准备一个周全详密、殊死一搏的谋反计划,企图废宣帝,自立霍氏。但这一阴谋败露,整个霍氏家族(除了太后和皇后)及其党羽都被诛灭;与霍氏相连坐诛灭者“数千家”。皇后也被废黜。 霍光死后两年多,这个曾完全把持朝政的家族被摧毁殆尽。德效骞评论道:

这是一次难以想象、更为彻底的颠覆。当这个家族即将一网打尽之际,汉宣帝没有试图揭发罪行,从而舒缓其狐疑不安,以逐渐剥夺派系权力,这是一种叹为观止的能力。 很少有如此大权能够被如此成功地一举夺回。

诚如申不害云:“故善为主者,藏於无事,窜端匿疏。”

汉宣帝十七岁就登基。如前所述,在此后5年霍光在世时,他似乎都没有积极参与朝政。但很明显,他一直殚精竭虑。《汉书》载霍光死后:

上始亲政事……而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 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 。侍中尚书功劳当迁及有异善,厚加赏赐,至于子孙,终不改易。 枢机周密,品式备具, [3] 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这段文字透露出诸多信息。在此之前,呈递给皇帝的奏折首先由领尚书事审阅,由其先予筛除,让其忌视之言无法上达天听。现在,则都要封事以奏。当然,这与申不害的理念相一致,即任何大臣的权力都莫得专君,塞君之听。

让所有的大臣以书面形式汇报工作,以便让皇帝来评判他们的做法,不免让我们想到申不害的理念,即君王应“课群臣之能者”。 定期考课(显然是一个创新),信赏勤事官吏,以及建立各种政事通畅的机制——所有这些都是努力创建一个政府的表现,即君主支配下,一个不需要依靠任何人的真知灼见,只需在“术”的基础上运转的政府。

汉宣帝密切关注政府的施行。他下令认真审查郡中计簿,以消除假账。公元前59年,诏曰:“吏不廉平则制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奉禄薄,欲其毋侵渔百姓,难矣。”于是吏的收入增加50%。 有些清贫贤官死后,宣帝还授予其子大量黄金。

汉宣帝还关心农业问题,着力于此,显然颇有成效。公元前54年,他首次建立了闻名的常平仓制度,即政府在丰产时期 以更高的价格收购粮食并储存,在粮食短缺时以低价出售。

最值得大书特书的,或许是汉宣帝为提高司法质量所做的努力。在汉武帝时期,盛行严刑峻法,日益刻深。《汉书》解释道,因为在登基之前,“宣帝自在闾阎而知其若此”,所以试图匡正。 德效骞说道:

汉宣帝对案件颇感兴趣。所有的死刑案件都必须奏报经其同意才可以执行……很少有皇帝会花那么多时间来审查法律案件;宣帝注意到官吏通过法律手段对百姓施行苛政后,要求衙门要向上呈报重要的法律决定以待御批,为此殚精竭虑。通过各种方式,宣帝改革了法律程序。

诸如此类法律制度改革,还有很多细节。

《汉书》作者说,汉宣帝之治可谓“中兴”汉室,功德可媲美周宣王(前827—前782),即被誉为力挽衰颓、重振周朝的天子。 生于公元27年的王充,将汉宣帝之治与传说中尧舜帝的黄金时代相提并论,赞誉无以复加。 德效骞写道:

汉宣帝的统治……标志着西汉时期中国的综合国力和文明程度达到顶峰。在政治、经济、艺术和压制夷狄的军力各方面,这一统治时期都登峰造极。

以往的政府从未如此良性运转,或者如此仁厚地对待百姓。……宣帝朝以后,朝政开始衰落,直至王朝结束在王莽政权下全面崩塌。

汉宣帝的太子十分热衷儒家思想。据记载,汉宣帝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在这番谈话中,汉宣帝还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

毋庸置疑,汉宣帝对政府机制的发展功莫大焉,于是,这一机制终究历尽沧桑,延续两千余年。

[1] 我们似乎没有具体的词,以区分学校、政府、工厂选拔人员的“考试”(examinations)与诸如医生或海关人员所做的“检查”(examinations)。因此我用“考试制度”(the institution of examination)一词,并定义如下:考试制度是周期性和系统性的提问活动,而所提的问题对每个人都相同,或设想的难度同等,通过才识高低和回答水准予以评定,从而真正显现参与考试者的造诣。

对考试制度及其重要性的进一步论述,参见顾立雅《中国治道之源》(一),第15—16页。

[2] 《汉书·宣帝纪》(9.1a);德效骞译:《汉书》(二),第299—300页。汉字“绳”的字面含义是“绳索”(a cord),我译为“控制”(control)。这是表示木匠用来标记切割线的绳子。因此,这句话的字面含义是“他用刑名来将臣属约束在线内”,这与“刑名”的基本含义非常接近。

我们还发现汉宣帝曾用“名实”一词,或者与“名实”有关。这让我们回想到该词与“刑名”的相同含义(见本书第123页)。汉宣帝曾对太子说:“俗儒……使人眩于名实。”而且班固称赞汉宣帝说:“孝先之治,综核名实。”参见《汉书·宣帝纪》(8.25a)、《汉书·元帝纪》(9.1b);德效骞译:《汉书》(二),第265、301页。

[3] 这是意译。(The machinery[of government]was in perfect order and complete.)德效骞译文之意为:“枢轴销和(十字弓)触发机制(杆)的每个地方都相互配合;器械及其结构完整而浑为一体。”(The pivot-pins and[crossbow]trigger mechanism[levers]everywhere fitted each other;the instrument and its form was complete and ent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