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能代替的对象

爱情的产生必定同注意力集中于“一点”、一个人相关联。这是一切亲昵感情关系的特点。

深厚的感情要求引起这种感情的形象经常萦留在心间。同时,这种感情还会强化这一形象的具体内容,使这一内容排斥或压倒个人的其它知觉、观察、认识、回忆。这种亲密的、在性质上已经分化出来的爱情愈深刻,引起这种感情的形象在人的意识中就愈占上风。

爱情对象的选择是对熟悉的众多异性中某一个人的具体偏爱,是对这个人的价值理想化。没有一个人会同时深深地、忘我地、热烈地爱两个或三个人。那必然会导致心理动荡,使人面临困难的抉择,分散感情的洪流。爱情首先要求一个人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个对象上,要求感受的和谐完整。

人有时会陷入对某个无血肉的人的理想化的想象。对一个有浪漫主义情调的男子来说,这就是想象中的女子的半抽象形象。对于一个沉缅于幻想的女子来说,这就是在幻想中再现男子的固有特征而赋予它理想和童话般梦境的光轮。

但是,长时期在完美形象的天国中遨游会使一个人的感情迟钝。有时人们会觉得,在性的精神升华这个扑朔迷离的领域中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矛盾。男女通常都在爱情方面寻求理想和完美。因此,他们有时会沉浸在对可能的爱情对象的抽象类本质的想象之中。不过,幻想的王国终究会失去现实意义,它会对人的生命力产生极其有害的影响。为了使爱情幻想成为现实,男女都必须选择具体的、活生生的爱情对象。

按海涅的话来说,男子不可能娶米洛的维纳斯为凄,女子不可能嫁给古希腊雕塑家伯拉克西特列斯的赫耳墨斯雕像。人应该从幻想的天国降到现实世界中来,将注意力放在现实的活生生的人身上。

一个人如果沉浸在对异性的抽象类本质的幻想之中,就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活生生的爱情。爱情通常是有亲近的、具体的实际内容的。如果没有个别化的女性形象,就未必会唤起炽热的爱情,引起感情的激动。失去了具体的可感触性的抽象只对科学有意义。注意力愈分散,感情的强度就愈减弱。

这里谈的不仅是无血肉的抽象世界的现象。即使在可感触的具体王国里,分散注意力的中心增多,一定会导致总的感受强度的削弱。

年轻人在集体中生活,在一定的时期内会如人们所说的那样玩火,而不感到火的危险。但最后注意力会集中在一个对象上。早先平静的心胸会沸腾起来,受到感情的震颤。爱情就是这样降临的。民间哲理有时规劝年轻人目光不要太狭窄,不要只注意一个人。

欢乐吧,年轻人,

趁着尚未结婚,

欣赏每一个女孩子吧,

不要只盯住一个,

也不要只爱一个。

爱情可不是什么好事,

爱情会致人于死。

火焰燃起又会熄灭,

爱情却燃烧不已……

当一个青年不再环顾所有的姑娘,而专注于某一个姑娘时,她在他心目中会顿时变成最出众、最美丽、最有吸引力的唯一姑娘。换句话说,她开始成为他的世界中心。生活获得了新的审美和道德价值。他会千方百计地沿着某条轨道,紧贴着这个神秘的宇宙中心而旋转。

动物的雌雄个体的性选择在纯本能的基础上进行,往往只是出于习惯。这种选择从生物观点来说是合适的,因为它满足种属的需要。人的性选择则具有社会因素。在原始社会中,对一个男子或女子的追求和钟情仍然相当简单。选择几乎与动物的性选择处于同一水平。在有些部落,男子会为他们喜爱的一个女子斗殴。他们用赛跑、狩猎比赛等办法来决胜负。女子选择肌肉结实、身体健壮、肩背宽阔、勇敢和威武的男子。这些个人特质有利于后代的健全。

但是,即使在原始社会,性选择除了纯生物方面的因素以外,有意识的、理智的社会因素也已经开始起作用。后来,随着阶级制度的形成,这些因素进一步分化。在产生好感的总的标准中,对方的劳动品质、个人的道德倾向、社会地位等等占有重要的地位。

本质上互不相同的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交织和互相影响的复杂性,使爱情对象的选择成为一种独特的情况,成为对一个人的感情、意志、审美情趣和价值体系的考验。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个人内在情愫愈高,解决这一“综合”任务就愈成为本能和理性根据上述标准的困难行动。

寻求意中人有时会变成爱情的痛苦前奏。思想游移不定,不能在时间和空间上找到一个吸引点。阿申·兹拉塔罗夫写道:“我寻找你,为了你我曾赴汤蹈火,为了你我曾饱尝冰冷的孤独……我知道,你在一个什么地方,我应该把你找到。你曾在朦胧中向我显现,在一瞬间出现在我眼前,如白日的迷梦,如一闪即逝的幻影,可是我看到了你的轮廓。”

由意识调节的人对爱情对象的选择不同于动物本能的性选择,它不仅追求生物方面的并存,还要求两个人心理、审美和道德上的和谐。因此,他们完全沉浸在爱情中,亲密无间。恋爱双方都认为对方是没有人能代替的、唯一的对象。

生活在十七世纪清教徒式的气氛中的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谈到选择爱情具体对象的必要性和对象必须是不能代替的:“爱情是一个人对他需要自己所爱慕的那个人的认识。”在考察情感时,霍布斯区分了一定社会环境中人的无固定目标的追求和对“特定对象”的追求。后者才是“成为诗人取之不尽的题材的那种爱情”。

卢梭强调说,在爱情生活中挑选和钟情于一个人决定于教养水平、信仰和习惯。而没有这些就不可能有个人的感情依恋。按卢梭的看法,爱情总是“比较的”结果”。因此亚当的性要求不可能变成真正的爱情。除了夏娃以外,至少还应该有另一个女人。爱情需要有各种潜在对象,否则就不可能有实际的比较活动。

在普希金的《石客》诗剧中,劳拉向唐·卡尔洛斯承认自己爱过唐·胡安。对她是否还爱唐·胡安这个问题,劳拉回答唐·卡尔洛斯说。

现在吗?

不,不爱。我不能爱两个人。

现在我爱的是你。

在选择对象时,“不能代替的”他或她的品质经常被理想化。坠入情网的人往往将其他人估计得低一些,在一定程度上贬低他们。因此才有可能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自己选择的对象身上。在法国作家缪塞的小说《弗雷热里克和贝尔讷勒塔》中,贝尔讷勒塔对自己心爱的弗雷热里克说:“……自从我爱上你以后,我觉得其他的男子全都是怪模怪样的,愚蠢的。”表现得如此强烈的这种新的价值方向,是感情灌注的结果。

莫泊桑在《已故妇人》中写道:“我们为什么相爱?在整个世界上只看见一个人,在嘴边老挂着一个名字,这难道不是很奇怪的吗?”

恋人必然在思想上对各种人按其价值和品质加以排列。在这座金字塔的顶端,他总是摆上自己心爱的对象,作为亘古不变的理想,他绝不会想到将他同其他形象加以比较。一个人(男子或女子)必定会将有关自己存在的想法同他(或她)对爱人的神思联系起来。双方的这种精神交融和对未来的憧憬是表现为幻想和理想价值的满足和感情反映的特殊形式。

这对巩固爱情的粘合职能具有巨大的意义。英国作家毛姆作品中的主人公旅行者贝伊特曼对伊扎贝拉说:“除了你,我谁也看不见,我从来没有闪过有谁能同你相比的念头。”

意中人不能被替代的想法使爱情具有了特殊的价值。这几乎是一个人的感情、愿望、世界观的绝对融合。

“至死不渝的爱情”并不总是自欺之谈、情人的戏剧性表白或者一时冲动的产物。意中人不能被代替的这种思想有时会影响一个人的命运。

但是,不能替代的爱情对象在众多的形象中有时也会不知不觉地变成可以替代的。这种转变可能是主观上感到失望的结果,也可能是由于客观形势上发生了深刻的重大变化。随着感情的冷淡,不可替代变成可以替代,于是心灵进行新的选择。大自然甚至在人的感情范围内也不允许存在空白。要医治失去一个美丽女子的创伤,最好的药物就是另一个同样美丽的女子,——这虽然是一句笑话,却也不无道理。这种择一性是可以争论的。缪塞的小说《弗雷热里克和贝尔纳勒塔》中的一个主人公说:“人的命运就是忘记一个和爱上另一个。”同他谈话的女子回答说:要知道,懂得爱情的人,一生只能爱一次。而变化无常的人不懂得爱情,他们只是玩弄感情。”但是,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一个人可能只爱一次,也可能爱几次。这取决于他个人的特点和机缘。

人是不愿意离群索居的。他具有在感情上进行自我恢复和经常显示爱情的奇妙能力。他会一切从头开始,不得不重新进行选择,但一定是选择。如果珍惜自己的感情,他就不会盲目地从一个对象转向另一个对象。

有时,当然这种情况很少见,男子或女子感情不能专一。他们事与愿违地不能作出专注于一个对象的决定性选择。有时,一个男子“动摇”于两个女子之间,一个女子“动摇”于两个男子之间。

但是,即使在这种感情不能专一的情况下,同时对两个人产生的爱情也不会是相等的。其中的一种恋恋之情往往具有人情或者道义的性质。真正的爱情在具体的感情联系中几乎总是获胜的。由于某些原因而存在的其他关系,一般都不如爱情牢固,比较薄弱而短暂。

人迟早是要决定取舍,进行抉择的。有些人认为,只有普通的、平凡的人才会长时期地爱同一个人,而有创造性的人,伟大的人物是多次恋爱的。这种绝对的看法并不符合实际情况。

很多伟大人物一生中的爱情是稳定的,而且只有一次。一些文学作品、传记、回忆录和历史文献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英国物理学家牛顿唯一钟情的是药剂师克拉尔克的养女、年轻的斯道拉小姐。他曾想同这位美丽的姑娘结为夫妇,但是中世纪的传统占了上风,根据这个传统,剑桥三一学院的成员只能独身。

德国剧作家莱辛在三十四岁时第一次对年轻的寡妇夏娃·柯尼格产生了爱情。他等待了六年,这个高尚而审慎的女子终于接受了他的求婚。他们的家庭生活十分幸福。后来,夏娃死于难产,菜辛顿时觉得世上的一切黯然失色,一下子变得苍老了。连创作活动也不能使他忘却沉重的打击,仅仅过了三年他就与世长辞了。

黑格尔一生只有过一次爱情。他选择的对象是一个“绝色”的女子,她做了他的妻子。这位严肃,不爱交往的哲学家,为自己的玛丽亚写下了充满柔情的诗篇,对她始终爱护备至。

著名的迈克尔·法拉第对爱情同样忠诚不渝。三十岁时他同一个二十岁的姑娘结了婚。萨拉和法拉第美满甜蜜的家庭生活一共持续了四十六年。约翰·丁铎尔关于这个长达半个世纪的美好结合写道:“永远不会有比他们的爱情更热烈、更纯洁和更牢固的了。他们的爱情犹如熠熠发光的金刚石,四十六年来一直闪耀着……光芒。”

马克思和燕妮的爱情史是一曲浪漫主义的凯歌。马克思十八岁时同燕妮订了婚。后来她成了他的妻子和他颠沛流离一生的忠实伴侣。在将近四十年的共同生活之后,燕妮的逝世给马克思带来了极度的悲痛。他写道:“…我的思想大部分沉浸在对我的妻子——她同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切是分不开的—―的怀念之中。”①悲痛加速了马克思的死亡,燕妮去世后两年马克思即溘然长逝。他去世后,在他上衣口袋里发现了燕妮的玻璃相片。这幅美丽的肖像是他最后的安慰。

马克思的女儿劳拉和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保尔·拉法格的结合也是长期的、幸福的。他们同甘苦共患难,整整四十三个年头。

具有艺术和演员气质的细腻和病态般热情的人,往往倾向于更换自己钟情的对象。相当集中的感受使他们很快地对一种恋爱际遇的单调感到饱和。他们一心追求新的对象,追求刺激的多样性。频繁地更换爱情对象(男子或女子)似乎在一定程度上为宣扬美人醇酒的享乐主义作了佐证。但是,对这类情况无疑应该作出具体的研究和分析。应当重视研究那些杰出的创作家的感情生活史和传记。它们为爱情的心理学和社会学提供了丰沃的活动土壤。

历史上不乏伟大人物经常更换钟情对象的事例。奥维德、洛贝·德·维加、拜伦、歌德、雨果……不胜枚举。但是,我们不要急于下结论。深入的研究说明,天才人物的这种变化无常往往表现了他们对理想的痛苦探求,同现实发生冲突所引起的失望,和试图通过不同的人来实现自己理想形象的某些特点的结合。爱情的幻想把他们引入了纯形式的世界。意识创造着爱情对象的抽象而完美的模式。想象力利用种种细微的差别来再现理想的爱情内容,并使它在客观上得到体现。但是,在生活中必然会碰到存在的不完善,碰到理想在矛盾的环境中的现实化。大自然嘲弄了幻想,修正人们的愿望,迫使人们同现实和解。

抽象的女子,作为男子的理想,超越了一切具体的、个别的女子,包括最美丽的女子,因为她是完美无缺的。她总是被捧上愿望和理想的宝座。但是,一个具体的女子会有很多其它的优点:她是可以用感官感知的,因为她生存在物质世界中,她有血有肉,并且直接是体现物质存在的最具体形式。理想的,即抽象的女子有如商品,而商品,按马克思的说法,作为价值物总是不可捉摸的。换句话说,意识应该选择。男子备受矛盾的折磨。他幻想的是完美的抽象的人,而遇到的却是具体的,不完美的女子。他会忽而想入非非,忽而回到实际。这就要靠幻觉来帮忙。男子或者使自己的理想接近现实,或者把现实抬高到理想。

意识不可能老是在太空中遨游,陶醉于抽象而无血肉的梦幻。它终究会同意接受现实的“山雀”,而放弃对“天上仙鹤”的幻想。生活常常使人飘荡在天上的奢望返回地面。在现实的、具体生活的王国里,意识遇到的是一些变数。它有时要用微分法,有时又要用积分法,力求获得理想的美、虚幻的前景和丰满的爱情。

一个产生爱情的人总想在对象身上寻找完美的品质,而这些品质几乎总是抽象的综合。它们只能处于分散状态,即分别存在于各个不同的形象上。因此,产生爱情的人不得不将自然地分散开的品质结合在一个感受色阶之中,以弥补这种分散。

因此,就会产生从心理学上可以得到解释的“双重”或“三重”爱情,男子或女子就利用它来“弥补”爱情中的空白,努力争取实现自己的幻想所设计的理想。比如,一个男子只能满足女子的生理要求。但是,她渴望精神上、智力上的交流。于是,这个女子会“完全无辜地”爱上能够在心理上弥补她心灵空白的另一个男子。也可能有相反的情况。一个女子得到了精神上、感情上的满足,但她要求肉体的满足。男子有时也会寻求这方面的补偿(形象的补充),认为这是自然而然的事。

这种分裂的爱情从根本上说是虚假的。但是,人的这种迷误毕竟还是客观存在的。在性的领域中起作用的有许多刺激因素,这些因素逐渐地影响到本能、感情和理智的复杂相互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人就经受着深刻的个人悲剧和爱情的痛苦。这些因素看来在拜伦、歌德等人的经历中占了重要的位置。他们爱情的对象往往能满足和补充他们对异性的强烈追求的各个方面。

根据流传至今的歌德的自白,诗人最热恋的是美丽的莉莉·谢内曼。这个女子看来最接近诗人的理想。歌德八十岁时谈到了自己同莉莉的友谊的特殊意义。他对艾凯尔曼说:“她的确是第一个我真正热爱的女子。我甚至可以说她也是最后一个,因为在我一生中不时发生的另一些微不足道的情爱,比起我的初恋来都是轻率而肤浅的。在我热恋莉莉的时刻,我觉得自己离真正的幸福这么近。妨碍我们结合的困难实际上并不是无法克服的,但是我终于失去了她。

歌德认为,神奇的爱情中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在他同莉莉的关系中得到了真正的迸发。他与莉莉的爱情使他的一生走上了“完全另外一个方向”。他同莉莉分手是他去魏玛,而且使这座小城市变成萨克逊魏玛公国的艺术之都的直接原因。

偏见和“理智”使歌德轻率地同这个最接近他的理想的美丽女子分手,并且终生都在寻找这失去的幸福。但倘若他在生活中对这最美好、最强烈的感情忠贞不渝的话,他也就未必会有如此之多的风流韵事了。

拜伦感情生活的发展与此类似。这个悲剧性浪漫主义的狂热诗人好象命中注定要寻求想象中的理想女子。但在拜伦一生中起了决定命运作用的女子是梅丽。倘若这个有一双瞪羚眼睛和迷人笑容的女子没有说过她不能爱“这个跛足小伙子”(英国未来的骄傲)的话,他就不会一生为了寻求无望的爱情而由一个女子转向另一个女子,借以麻痹自己内心的痛苦。他竭力想记住的一些人转瞬即被忘却,而他想忘却的梅丽却一直萦绕于怀。

不妨将上面讲的归纳一下。一个男子不论有多少浪漫史,在他的心里往往有一个永远不会被任何人所代替的女子。对这个女子的“压倒一切的爱情”之不能实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成为对异性对象的不稳定追求和轻率态度的主要原因。对作为爱情主体的女子来说,情况也是如此。

有时虚幻的意识会创造一个作为性爱的抽象对象的集合的、几乎是人为的男子或女子的人格化典型。

但是,我们感兴趣的是,文化发展现在对爱情对象选择的个性化有什么影响。这个问题直接涉及在社会化了的性生活领域内个人间的关系的前景。

在一九四四年九月九日以前,保加利亚很多性学问题研究者有一种观点,即认为“爱情已不再有个性体现”。存在了千百年的个人选择似乎已经丧失了早先的意义。基里尔·克雷斯塔夫写道:“我们现在的爱情,已不再同独一无二的对象相关,而主要是只为自己的一般感情,这种感情可以暂时地和同时地用于很多对象。”他强调说,存在了千百年的寻求美的不能被代替的化身和“心上人”的传统日益失去意义。随着文明的发展,爱情转化为对各种不同对象的感情的“综合表现”。人爱的是异性的类本质,而不是具体的特定个人(男或女)。现代爱情变得更丰富、容量更大了。对某个人深沉的爱,将这个人作为感情的唯一对象已不再是天经地义的了。

基里尔·克雷斯塔夫谈到“个人爱情”消失的主要原因:一、现时代对个人主义的逐渐摆脱,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个人的平等;二、男女之间更大的亲密和接近,人的文化的提高,换句话说,就是意中人最终失去了“神秘的光轮”。

但是,生活没有证实这种极端的评价、这种预测。相反,可以看到的是爱情更为细腻和差异化的倾向。思想的丰富不会使情趣失去个性而趋于划一,而是使人更加挑剔。

从广义上来说,这种认识和观点并不是创见。休谟就曾指出,细腻的情趣促进爱情和友谊,并将我们的友谊限制在少数人之中。因此,更高的文化水平通常会使选择对象更为困难。

可以说,人的情趣愈来愈细腻,对意中人的个人要求也在提高。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这种不断进步的倾向,是现代文化发展中的重要因素。

意中人的形象

个人对爱情对象的选择,无疑是一个心理学上的谜,因为对这种使两个人心心相印的费解现象,我们还没有完全明白它的原则和规律。是什么东西使一个男子注意众多女子中特定的一个?对女子来说,问题也一样。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找到自己爱情的对象?

有些人认为,根本不应该在这里寻找什么规律性,对象的具体选择是由于各种情况的巧合。似乎我们遇到的是命运神秘莫测,不可意料而又命中注定的交织。塞万提斯在自己的长篇小说《堂吉诃德》中说,爱情最好的帮手是机遇。

但是,这个回答不能解决问题。偶然性本身就是必然性的具体表现。不过,在情侣的自发结合中,究竟有没有内在的客观必然性?“喜欢”这个概念的标准受哪些规律性因素的制约?是否能对爱情“引力”的秘密和男女相互评价的标准作出科学的揭示?

这一生活领域还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这里还缺少一座将心理学、美学、生物学和社会学联结起来的桥梁。但是,问题已经提出来了,而且需要解决。因为,现在人们对于选择对象是否有什么“事先的计划”这个问题仍旧是很感兴趣的。为什么爱情会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合在一起?

有一种流行的意见认为,由爱情结合的男女双方属于同一种类型,或相似的类型。这种几乎是传统的观点,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已经产生了。这种观点发展到极点就是认为,身体(从解剖学观点来看)和精神(从心理学来看)都相似的两个人才会产生最深刻的爱情。

早期拜占廷作家阿里士特涅特指出,据一句古老的谚语说,在阿佛罗狄式的神秘剧中“按照神的意志人都会找到和自己匹配的人”。因此,很自然的是,“美男子阿孔基娶了美女克基普为妻”。

民歌中常常这样描写一对情侣,说他们“相象得如同两滴水珠一样。”博布切夫引了这一点,强调说人们的基本要求是男女“彼此相似”,因为只要他们“相似”,也就是说,在外形上、美貌上、“种属上”“平等”,他们就能生活得幸福。

博布切夫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品质或特性:一、遗传性的——生理面貌、气质;二、社会性的——品行、忠诚等。这两类品质在爱情中的作用是不同的。发展水平相同、受到同样教育的人们互相产生吸引力。而气质和生理结构极其相似的人却本能地互相排斥。

有时候把恋人描写成如此“纯合”,简直有如一母所生的两个孩子。但是,通常引起好感的不是“翻版式的”,而是鲜明反衬式的生物解剖特点。柏拉图就曾说过,男子和女子互为补充。埃罗斯总是将对立的品质结合在一起。这样就在客观上恢复了和谐的统一体。从生活中汲取的这个思想早已在文学中广为流传。

在两性相互关系中男女被外在美的反衬形式所吸引这一点,看来很多世纪以前就已为人所知,而且不只是柏拉图一个人。在《一千零一夜》中,饶有兴味地谈到了聂尔曼对美女诺尔美炽热的爱情。他们两人毫无相似之处,但人们欣赏他们,因为他们都一样美貌。

这种互相吸引的作用方式在文学中得到了反映。罗曼·罗兰着重指出,雅葛丽纳(他是长篇小说《约翰·克里斯朵夫》中的人物)爱上奥里维是“因为他和她完全不同”。

杰拉尔季也发挥了这个思想,但是没有说明理由,他说:“你爱她身上的东西正是你所缺少的,你期待着她把这个东西给予你……她永远不会象你……你真正的悲剧,就是你所缺少的那种东西的悲剧。”

我们认为,在感情上相互吸引的男女双方,其结合的基础是他们个人的生物解剖特点互相补充。这里隐含着大自然的合目的性。产生所谓初步好感的现实前提是什么呢?

研究的逻辑使我们去探索心理吸引的潜在因素、即隐蔽因素的秘密。如何解释好感的奇特性?这种现象是否确实有藏在吸引力的背后起决定作用的必然原因?我们对偶然见到的一个人能够产生好感,这是一个奇异的谜。但是,好感这种奇特的现象,还有另外的一面。有不少这样的例子:两个人受教育的条件相同,感情相同,承担的社会任务相同,但在他们之间却缺乏明显的好感。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有嫌恶感。

看来,上述种种“相同”的社会因素尽管在这种场合会起一定的作用,但不是唯一的因素。有“第一性的”、本能的、或者说潜意识的预感,这种预感同人的神经系统有关,它引起一个人的冲动,使之对另一个人产生好感。这种预感出自生物遗传特性的独特组合。它植根于上述组合的本质,植根于人的具体的、纯解剖学的结构,植根于个人的气质。

好感“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同爱情规律的基础是一致的。对上述的谜,对现代文明阶段上男女之间的相互吸引的原则,必须作出综合性的解释。

好感一如爱情,将意识结构相似或接近、生活价值体系一致或相近,但个人生理特点和气质又往往截然不同而互为补充的人们结合起来。从容不迫、性格恬静的人,往往不自觉地对活泼好动的人产生好感,而属于同一神经系统类型的人则往往本能地互相排斥。

好感的发展受客观规律的制约,它是两类因素——兴趣、生活价值目标的共同性和气质的差异与不同——相互影响的结果。有根据认为,这种联系是深刻而又极为重要的。

例如,赫里斯托·波特夫和瓦西里·列夫斯基的性格、思想、感情和外貌的组合就很典型。他们既相似,又不同,甚至相反。他们在思想、对生活意义的探索和积极忘我地参加民族解放运动方面是一样的,或者说相似的。但是,在思想上如此和谐一致的波特夫和列夫斯基在生理方面,在个人气质方面却迥然不同。波特夫的头颅很大,黑眼睛,黑头发,脸是长型的。他的性格激烈,有如急风暴雨,容易冲动和爆发。而列夫斯基则体格匀称,有着浅色眼睛、淡褐色的头发。他似乎是绝妙地体现了稳健持重、恬静气质和活泼气质的完满组合。波特夫和列夫斯基具备成为莫逆之交的一切必要前提。两位保加利亚民族革命英雄的友谊是美好而真诚的。波特夫对列夫斯基的人品、乐观主义和“非凡性格”十分称颂。他写道:“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十分愉快。”

使马克思和恩格斯亲近的特征组合是十分有趣的。首先,这两位天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未来的预言家,是由共同的思想和积极参加阶级斗争中同一战线的活动联系在一起的。但是,他们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异。马克思长着一头雄狮般的黑色卷发,目光炯炯,显然具有暴烈、严厉的气质。恩格斯与他不同,头发是浅色的,几乎总是情绪愉快,面带微笑,动作敏捷。在他身上,活泼气质的平稳和少许恬静成分结合在一起。这两位思想巨人非同寻常的相互爱慕是众所周知的。这种相互爱慕的内因不仅在于共同的思想,而且也在于不同的气质。

马克思毕生对恩格斯怀有深刻的情谊。在一切重大的问题上他都征询恩格斯的意见。而恩格斯也把马克思的关怀铭记在心。他们的交往是美好的节日。梅林曾经谈到,恩格斯一向认为,自己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是四十载同马克思在一起……他们的友谊结成了举世无双的联盟。

好感可以表现为在交往中感到愉快的人们心理上深刻的适应和内心活动的契合,表现为两个男子之间,两个女子之间,或者一男一女之间的深情厚意。交往和亲密关系的所有这些形式通常都属于友谊的范围。但是,男女之间的好感在一定场合会自然地发展为爱情。交往的渴望日益加强,具有了全新的质的规定性。这种渴望自然地表现出性吸引的强大压力。这样,它就具有了人们生活中另一种更重要的职能。

同志情谊(或友谊)和爱情无疑是不同的交往形式。因此,人们常常把它们视为毫无联系,甚至相互对立的现象。柏拉图曾说过,相同产生友谊。共同的语言将两颗友好的心联结在一起。而不相同则是情侣的特点。

实际上,友谊和爱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共同的法则——思想的一致或相似,神经系统类型的对立,在这两种不同的交往形式中都起着独特的作用。

有些作者认为,爱情对象的选择是克服自爱本能的形式。卢梭在《爱弥儿》中着重说,孩子最初的感情就是自爱,然后,他才开始施爱于帮助他和关心他的周围的人,如母亲、乳母、保姆等人。

弗洛伊德在另一个基础上发展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在儿童的发展中,继“自爱”阶段之后,是选择时期,即性吸引的外在反应和追求的时期。这经常按照下述两个途径之一而实现:一个是自爱的类型,“自我”的地位被另一个尽可能与之相似的“自我”所代替;另一个是依靠的类型,被选作性欲对象的人的价值同满足其他生活需要相联系。

这种说法在理论上混淆了特点完全不同的关系。儿童,然后是少年对关心他的亲人的依恋(母亲、父亲和亲属等)是很自然的。但是,基于日常生活的这种依恋只有在非常例外、极为罕见的特殊生活条件下才能产生性欲的内容。一般说,出于性本能的规律,个人的性注意力是指向外界的、非亲属关系的对象的。无论是当代的,还是远古的习俗、民歌、谚语和社会生活事实都证明了这一点。

谢切诺夫强调说,最早的具体的爱情选择就是指向非亲的对象的。对这种奇异的同族相斥的感情现象如何作出有力的解释呢?谢切诺夫认为,少年在性发育阶段常常回避自己熟悉的女子,因为在这种环境中,由于条件反射的作用,她们的影响往往已经同其他感情即非性的感情和感受相联系,也就是说,她们不能成为产生正常的性吸引的强烈因素。但对这种行动至今也还没有做出深刻的解释。

谢切诺夫写道:“同样,很难解释这种情况,即为什么最初的性感觉一定是同某一个女子,而不是同另一个,或者同所有的人联系在一起。可以理解的只是,经常处在男孩子周围的女子很难使他产生这种感觉。对这些女子,他早就熟悉了,因此,他对她们的想象是同一种牢固的感觉联系在一起,这种感觉尽管也很热烈,但同性感觉的性质截然不同……男孩子们最初往往也对一些模糊不清的形象——他们的理想产生爱情。”

的确,“不同”于我们的东西,气质和解剖结构方面的差异之所以引起兴趣还因为,它是另一种东西,同亲近的人们的习见的外部特征不相一致。但是,在关系方面的这一尽人皆知的心理特点,不能充分说明男女之间性追求的同族相斥的性质。这个问题要求更深入地研究潜在的规律,更深入地研究性关系和繁衍种属在生物学上的合目的性。

性繁衍归根到底是为生物进化的需要服务的。它将每一对父母的遗传特性结合起来,并将这些特性一代一代传下去。从而在进化的过程中,逐步实现两种主要趋势:一、机体对经常变化着的现实条件恰当的适应;二、机体在它们同周围环境相互影响的优选过程中完善和发展。

有时候进化会自然地变成退化。会出现遗传征状逐渐消失和退化的现象。不过,生命变化的主要趋势、还是进化。形象地说,自然界“竭力”使未来的世代完善起来,使构成这一物种的个体成为更发达、适应性更强的个体,他们更能够同客观环境相互作用,更能够恰当地把握环境,并最终使它服从自己生活的需要。

这种研究假设是有千百万年机体进化的事实为证的。如果没有消除种属的“缺陷”、使之适应和向前发展、达到更完善的组织的趋势,那么,有性生殖就失去了任何“意义”(即自然界中生物学的恰当性)。这一切含有深刻的规律性。自然界借助通过遗传途径延续下来的各种组合,力图达到生命的最合适,最完善的形式,不妨说,自然进化是有“程序化的理想”的,有性生殖是有生物学上的“目的性”的。

从控制论的观点来看,活的机体是一个复杂的、或然的、自我发展和完善的动态系统。这一系统的这些职能是系统发育和个体发育的内部改变过程,是自然地、有规律地进行的。有性生殖,作为一定种属范围内的某种生物系统的不断自我更新和自我完善的机制,是客观地发生作用的。

维涅尔谈到复杂的机械系统结构的潜在可能性,这些系统能进行自身再生产,或者换句话说,创造或衍生自身组织的“拷贝”,而这些副本又能完成同样的职能。但是,这个艰巨的任务低于活的机体的生物进化最高水平。它在职能上接近有性生殖的所谓“平衡选择”。在这个过程中,生命力受到破坏的个体逐渐消失。通过有性生殖,达到进化水平的“稳定有机形式”得以保留下来并且继续发展。

但是,还有所谓“引动选择”。它的任务是恢复外界环境以及种群同必要条件之间被破坏了的平衡,是在恰当的范围内限制特征变异,或者换言之,这种选择应该“支持和加强经常产生的适应性改变,这种改变即构成进化的适应潮流”。

人根据美学和人类学的标准选择爱情对象。对人的存在的这两种不同解释形式实际上是相关联的。对一个形象的审美评价同时也就是对种属的人类学评价。艺术和科学以不同的方法致力于创造理想的人的本质的形象。实际上,这就是直观和创造性思维、直觉和理想的道路。

那么,人体最适宜的,或者说,最理想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呢?从机体的美和职能观点来看,人体最恰当的比例是什么呢?造型艺术家和人类学家许多世纪以来都在研究这个问题。但是,至今也还远未解决。

古代雕塑家就在努力探索人体的法式或理想比例。古埃及的比例法式是解决这一美学和解剖学难题的最初尝试。根据这一法式,人体高度应六倍于脚掌的长度。后来则又以人手的中指作为衡量的单位。人体高度应十九倍于中指的长度。

古希腊的波利克莱特、菲狄亚斯、利西普斯创造了完美人体的新法式。这同艺术和人类学的发展有联系。波利克莱特的《执矛者》反映了理想人体的比例。身高等于十个脸长或八个头长。罗马建筑师维特鲁维创立了另外的比例。按照他的“正方形”法式,人体从脚掌到头顶的高度应相等于两臂侧平举的长度。

后来,达·芬奇继承了维特鲁维的法式,不过他认为理想的体形应该更高一些。因此,他笔下的人体轮廓不是正方形,而是圆周形。米开朗基罗应用了波利克莱特的法式。他认为,人体高等于八个头加一个鼻子的长度。再晚些时候,丢勒、弗里奇、赫尔迪、沙多夫、里特切尔、卡鲁斯、蔡津格和古尔德等人又创立了自己的法式。通常每个作者所根据的理想人体的比例都各不相同。

既有的人体和谐比例法式往往太抽象,没有考虑到机体发展的一系列特点。人体比例没有,也不可能有具体的标准。它们在生物学上取决于个人的年龄、性别和种族。

儿童的头比较大,腿比较短。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发育,人体的比例也在改变。观察的结果表明,人从诞生到二十至二十五岁的发育过程中,头只增长一倍,躯干增长两倍,手增长三倍,而腿则增长四倍。

从另一方面来说,男子和女子的理想比例不会是一样的。人体各部位的比例差别同性别有关。上面已经谈到。女子比男子矮一些。女子的头比男子的头小一些。女子身体肚脐以下部分要比男子的相应部分长一些,男子则健壮和厚实些。而女子臀部和大腿要宽大一些。

这只是人的“外形”的生命适宜性和“永恒美”的一个大致的勾勒。谁也不能确定“理想”男子和“理想”女子的精确而绝对的生理参数。

看来,这样一个永恒的标准也是不存在的。也许只能采取这样的说法:男子的“标准”大致可以说有几个(两三个)具体参考形象,即赫丘利、阿波罗、梅菲斯特,这些虚构的神话人物尽管有幻想的成分,但还是反映了自然人体的实际特征。

赫丘利体现着人的巨大力量,他仿佛是赫菲斯托斯用铁铸成的。他的身体犹如一块隆凸沉重的巨石。阿波罗作为和谐的化身,体形匀称,塑造得比较细腻。梅菲斯特形体瘦削,青筋嶙嶙,散发着理智的冷峻力量。

也许,“完美”的男子应该是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和谐的综合。因为,每一个形体都有一些代表男子这个永恒的“大地主宰”、勇猛强烈的性别的一些特点。

也有理想女子的几个不同的形象。女子的本质表现在三个由想象力和希腊的天才塑造的具体形象中:普绪咯、阿佛罗狄忒、雅典娜·帕拉斯,神话中描述的普绪喀纤柔到几乎无形体的地步。因此,希腊神话有时将她描绘成有一对蝴蝶般轻巧而透明的翅膀。阿佛罗狄式则是一个完美、姣好、成熟的女子,她比普绪喀高大,充满活力,充满肉体和精神的魅力。最后,雅典娜·帕拉斯是一个身披铠甲的坚毅勇敢的女子。她的形象闪现出一种英勇的气概,同时又表现出女性的美。

此外,为了更充分地掌握人的生理面貌的主要参数,还要了解进化过程的最重要的进步趋势——灵长类生物发展的最高阶段所特有的那些形式的形成,这些形式可以向我们提示人类的最适宜比例。

人类学家指出,猴子在进化成人的过程中,腿对躯干的比例逐渐加大,而手则缩小。这些特征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猩猩的腿比躯干长百分之十九,黑猩猩长百分之二十八,人则长百分之七十一。头对四肢及身体其他部位的比例也在增大。头的长度平均增加了约百分之五十。

除此以外,头的外形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看来,自然界用了最精巧的刻刀,塑造了巧妙的和最恰当的头颅。最高级的猴子脸部(眉毛以下)更为发达,整个颅骨并不大。他们具有动物最大的特点——颚部向前突出,下颚由于咀嚼作用而很大,额头内凹,眉弓突出。

猴子的这些特征在进化过程中逐渐成型并有所减弱。其历史发展是有阶段性的,从保存下来的直立猿人和古代人(尼安德人)这些著名的基本过渡类型的骨骼结构中尤其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进化使人的头颅各部分的主要比例发生了最恰当的改变:颚部、从鼻子到眉毛和额头的高度大体相等,颅骨呈圆形。人脸的下部已不再向前突出。额头挺直,额边呈拱形。

人脑的体积也增加了,平均达一千五百立方厘米,而现代最开化的猴子,其大脑体积也只有四百——五百立方厘米。

德国艺术史家温凯尔曼从“以各解剖形的恰当性为基础的希腊美的概念”出发,探寻最适宜、最完美的人的形象。他认为,理想的人体是各部分成比例,长度和体积适中(不太大也不太小)。

温凯尔曼显然是把柏拉图的测量(腿、脚、躯干)及其它古代比例方法绝对化了,但是,他的观察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丰富的审美直觉。在他看来,最美的头是和谐的,如米开朗基罗塑造的基督头像或观景殿的阿波罗的头像:鹅蛋形的脸,额头不大不小,稍稍凸起,下颏轮廓鲜明,嘴唇微闭,不薄不厚,眼睛很大但不凸出,鼻子端正,不过于扁平,但并无凸骨,造型很美,直达额头而不凹陷,同古希腊的雕像一样。

人体比例的细微差别还与不同的人种有关。它们反映了生理结构在种属的总范围内的一定变体。这些具体差别(头形、肤色等)只涉及外型,而因子型的整体、文化发展的潜力并无重大影响。

男女两性的最适宜的解剖结构参数则并不总是同概括的数字和具体现实、现实生活中最普遍的特征相符。成年男子或女子完满体形是理想形象的基本规律性趋势、恰当性和美的抽象表现。毫无疑问,这种综合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说可以认为是进化的最高成果。

确定这些参数的最大困难,主要是由于对理想的人体、对人体的理想造型特点的认识和感受上的主观性和相对性。这是选择爱情对象时对个体的综合素质各有偏爱的问题。乖僻的情趣属于对爱情的奇特和奥妙想法。但是,从我们的理论前提出发,仍旧可以得出一些结论。

天才人物往往显著不同于一般素质的平均指数。他们身上会有某些过度的、非典型的、反常的特点——有些是优点,有些则是缺点。自然界不能容忍这种偏离(不是指超群的天赋,而是指往往同时产生的另一些方面的缺陷)。因此,天才寻求的配偶往往是智力平平,但却具有其他如生活所必需的重要素质。这样,自然界就恢复了平衡,克服(补偿)了“缺陷”。但是,它在很多情况下也扼杀了染色体极有天赋的综合。所以,天才的子女往往是“正常的”、即中等智力的,有时甚至是智力低下的。

而一般才智出众的人,其子女往往是优秀的。他们与天才人物不同,他们没有无与伦比的奇才。历史上出现过很多有才智的、有才气的家庭,他们的素质能够世代相传。

不同的女子对某个男子外表的看法,正如不同的男子对某个女子形体的看法一样,常常截然不同。有些人喜欢的可能正是其他人讨厌的,或者相反。黑格尔说过,对每个人来说,他心爱的女子都是阿佛罗狄忒。他认为,人的这种审美的(也是性欲的)主观性,是一种“必然的无限随意性”。无论男女,其个人情趣的区别都是很大的。这就有碍于发现某种规律性。

不过,关于审美标准的观念在另一方面也是不确定的。它客观上表现着这一个或那一个社会集团的偏爱。古希腊人将理想的女子描绘成充满生命力,身体呈圆形。希腊的大理石雕像使人觉得如黄褐色的皮肤一样温暖。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早期表现的理想女子是细高、匀称、窈窕的,宛如白色的百合花。

后来,同乔托、菲力波·利皮、多美尼柯·维内齐亚诺和波提切利创作的这些苗条形象相反,佛来米人鲁本斯画下了另一种美丽和充满生命力的女子形象。她以自己丰满的玫瑰色身体,婀娜多姿而富有诱惑力的圆润的身体而引人注目。

幽雅俏丽、“轻盈如风”的女性通常被认为是贵族式的。这个审美标准的特点决定于贵族阶级的社会存在。下层人民理想中的女子是强壮、身体结实、面色红润,能从事繁重劳动和抵御严峻生活考验的。车尔尼雪夫斯基在《艺术对现实的美学关系》中谈到了这种个人价值的阶级属性。

尽管对男子和女子的理想品质的理解有着肯定无疑的不同标准,但终究存在着一种绝对的,不受时间和各个社会集团观点支配的标准。身体的生命力与和谐性总是使人产生愉快的印象。这是对个体客观、稳定的标准的主观评价。

车尔尼雪夫斯基多少是把在确定理想体形的“优美”时所存在的阶级差别绝对化了。他认为,农民喜欢面色红润、结实、丰腴的女子,而贵族更喜欢纤弱的、手脚娇小,甚至耳朵也小的女子。当然,他承认,“健康在人的心目中永远不会失去自己的价值”,但是,他立即补充说,“对上流社会”的人来说,苍白、病态、软弱、憔悴、倦怠也是……美的方面”。

这种不正常的情趣和不健康的爱好,也许在贵族中也并不如此风行,他们不仅喜欢纤细的,也喜欢来自民间的面色红润,健康丰满的年轻女子。封建时代上层社会肤色洁白的理想形体也并不总是瘦弱、萎靡,苍白女子的同义词。同生物学标准的联系在这方面也是完全可以保留的。

从另一方面说,在农民,即体力劳动者看来,皮肤白嫩的女子也有审美价值。民歌也赞美女子的这种永不流逝的魅力。民歌将女子的肤色比喻为雪白的乳脂和奶油等。

因此,不应夸大社会阶级因素对人体美评价的影响。在千百年的人类历史上,对男子和女子的审美方面存在着固定的基本标准。美的这些永恒的特征通过审美途径反映了人类的生物尺度。

可以假定将客观决定的人的“理想”分成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物种的生物要求,即物种的一般“遗传程序”;第二个方面是个体的变异要求,即对他的“缺陷”的遗传补偿。

所以,两性都拥有一定的固定价值、永恒的优点。它们起着爱情的经常刺激物的作用。女子总是喜爱男子明确地表现出来的男性特征。它们是性关系史上的不变的、即“永恒的价值”。同样,男子也总是将女性的温柔理想化。

显然,这种论断尽管是明确的,但是太抽象。马克思曾回答过女儿们向他列表提出的一些问题。我们不妨借题发挥,试着概括一些最重要的男性和女性的“绝对”特征。马克思着重谈到,他认为,男子最珍重的品德是“刚强”,而女子是“柔弱”。显然,这一言简意赅的评价,兼有真理和玩笑、睿智和乖僻的成分。

马克思说的“刚强”即男子气,而“柔弱”即温柔、美形和女子气。这两种对立的品质有着深刻的内在辩证联系。尽管听来可能荒诞,但是,在某些方面男子的刚强会变成他的弱点,而女子的柔弱(即温柔)会变成她的力量。

几千年来,女子喜爱强壮勇敢的男子,男子喜爱美丽温柔的女子。这几乎就是亘古不变的、最一般的理想的两种表现方式。

斯宾塞说,能够博得支持的相对软弱,是最能激发男子的爱情和温柔情感的特点之一……但是,也有相反的情况,异常强壮有力的女子对身心都软弱的男子产生眷恋之情。

斯特林堡的《死之舞》中一个女主人公说:“你真怕羞……这对你很合适。你知道吗,有的女子很粗卤,却喜欢腼腆的男子,而有的男子羞答答的,却喜欢粗野的女子。”这可以证明上述的一般观念。事实证明,爱情将刚强和柔弱,抚爱和惩罚这两个方面和谐地结合在一起。至于这些特点有时由于命运的捉弄会出现在它们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女子刚强,而男子柔弱,那是另一个问题。

杰克·伦敦和海明威创造了使女子倾倒的男子形象,他们的特点就是刚毅的性格和健壮的体魄,“真正男子”的主要特征总是力量和坚毅。相反,“女性本质”则是娴雅和温柔。这种必然的区别在两性的美中具有某种“永恒”的性质。

富有女性的女子喜欢强有力的男子,但讨厌粗暴。她渴望具有高度人道素养的力量,同温柔和善良结合在一起的力量。她希望自己的爱人在别人面前有如雄狮,在自己面前有如羔羊。

有时候男子以自己意志的力量弥补了自己生理上的缺陷。在这方面,塔列朗的经历是很有趣的。这个丑陋,右腿玻璃的恶魔,这个经常冒险的冷酷的怀疑主义者,这个极其虚伪而手腕高明的家伙,却赢得了很多女人的好感,其中有我们知道的德·斯塔尔夫人。他在五十岁时还如风华正茂时那样受到女性的高度“赞扬。”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在社会等级体系中占有的地位。但是,塔列朗赢得女子喜爱的是自己的智力,为达到目的而表现出来的冷静和坚韧的意志,是镇静自如地迎接历史风暴和在各种严酷情况中立于不败之地的罕见能力。

女性的“柔弱”和男性的“刚强”不应被片面地看作只是生理特点。男子给女子留下深刻印象的不仅是体力,而且是知识和精神的力量以及他的意志品质。男子喜爱女子的不仅是她生理方面的温柔,而且是她细腻的精神、优雅的风度和文化修养。

在选择过程中,往往不能全部实现“个人的纲领”。男女双方有时只看到自己所寻找的对方整体(生理和精神)品质的一个方面。他们觉得不满意,因此在适当的情况下他们就会重新选择。

当然,每个人都会有缺点,几乎总是不符合“标准”。性选择的生物职能就是对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的品质进行恰当的综合。这样就很有可能弥补缺点。

恋爱双方必须有相当大的不同、相当大的差异,这样他们才能互相把对方看作是不熟识的、引起强烈兴趣的人而加以理想化,才不至把彼此的缺点看得十分阴暗,才能产生互相吸引的神秘,双方才能经常感到自己单独存在所缺乏的某种东西。

与此同时,恋爱双方总是力求尽量一致、亲近和精神上以及社会性上接近;有共同的世界观和思想,相似的道德价值体系,对生活目的和意义的一致看法。他们应该有对立面的亲密和谐,作为结合条件的共同文化基础,一致的感情语言,内心的相互联系,使他们心心相印、富于想象的共同志向,在向目标和未来前进的道路上步伐一致。最后,必须有为达到目的而斗争的共同理想。

选择的标准

在神话般的充满温柔、令人陶醉的爱情世界里,每个人都寻求自己美好的幻想和预期的理想,寻求内心声音向他提示的对象。诗人低语着:“在我见到披着霞光的你以前,你已经在我心里了。”

在爱情对象的选择中,自然的和社会的必然性、肉体的和精神的深刻冲动、延续后代的本能和阶级或其他社会共性的准则结合在一起。在选择爱情对象时还要考虑某些特殊的条件(经济的、家庭的、审美的),要考虑教育和同志般的环境的作用等等。这样就产生了复杂的“数学方程式”。如果知道一些数的具体含义,就能够解开这道方程。性吸引对象的作用因素实际上决定着一个男子或一个女子对异性的选择和钟情,这些因素作为一个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可能是:一、种属的(或类属的),二、个人的。

种属(类属)因素是该性别的所有人在自然发展过程中所共同具备的。这些因素首先是,而且主要是人的生物解剖特点和一定历史条件下行为的某些传统社会形式。

男女相互作用的个人因素是个人的内在品质、特点,特性和特征:体形的特点、面貌、眼睛、头发、气质等等的个人特点。这一部分因素还包括个人的文化水平;文明的行为、价值定向和文化修养等等。

促成爱情产生的男女个人特点和种属特点,实际上是综合地发生作用的。它们可能符合,也可能不符合理想。优点和缺点混合在一起,造成总的整体印象。

个人“吸引力”的因素也有不同的性质(生物的和社会的)。它们包括:

一、神经系统类型特点(力量、神经过程的平衡和速度);

二、外在生理特征(人的一般体形:身材、体重、各部分的匀称程度、身体各部分的形式、头形、容貌、皮肤、头发和眼睛的颜色等等);

三、声音特点(力度、音色、高度)。

四、一般生物社会特征(年龄特点,其中有生物的特点——人的相貌及其生命力的特点和社会的特点一一年龄心理、生活经验等等);

五、社会特征(阶层、阶级等属性;社会地位;物质生活水平;思想和世界观的信仰;道德准则和价值体系;审美价值体系;智力水平,文化程度;天分、教养,日常社会交往中的举止、服饰、外表)。

首先要考察一下神经系统类型。其形成具体的个人气质的各种特点在爱情对象的选择中起很大的作用。

但是,这里至少要做两点说明。“神经系统类型”和“气质”的概念截然不同。前者属于人的生理方面,后者属于人的心理方面。神经系统类型直接决定人的气质。因此,一个概念辩证地变成另一个概念,而并不失去自己的特点。

除此以外,还有气质和性格上的区别。把这些概念等同起来就会混淆各种心理现象。我们称为气质的东西,可以确定为个人的心理特点的总和,这种心理特点属于个人的精力,并受神经系统类型的内在规定。性格这一概念从结构来看,具有更为广泛的内容。性格就是一个人心理面貌的个性特色,在类型学上,它表现为人的行为特点,人对他周围社会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态度。除了气质而外,性格这一概念包括许多心理特征(意志力、合群或孤僻、积极主动或明显的消极等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

因此,人的心理由两方面决定:社会方面(决定性的)和神经生理学方面(从属的)。第一方面是变化不定的,是活动的,第二方面是比较固定和“保守”的。一种意见认为,“气质的表现”在一个人的个人生活中不是永恒不变的。气质似乎可能随着新养成的性格品质的发展而改变。按列维托夫所著《性格心理学》的说法,气质在社会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会起“质”的变化。

但是,这种说法缺乏有力的论据。有充分的理由赞成下述的观点,即一个人的气质几乎是终生不变的。可能有一定的变化,但不会是质的变化。恬静的人不会变成暴躁的人,而暴躁的人不会变得沉静起来,除非由于疾病。尽管会出现某些变化,但是一定的神经系统类型及其特有的表征是终生固定的。

神经系统类型(以及气质)具有各种不同的特性。其中最重要的几点是:一、基本神经活动过程——兴奋和抑制的力量;二、这些过程的平衡;三、它们在不同场合下的灵活性。

当然,这是一个简略的,过于抽象的图式。实际上,没有人单纯属于某种基本气质类型。具体人的气质经常是各种类型的结合,而以其中之一的特点为主。

还必须做另一点说明。同支持巴甫洛夫观点的心理学家们不同,我将上述基本种类中的活泼型的人归入神经系统弱的一类,而不是强的一类。当然,也有很强的活泼型的人。但是,他们不属于上述一类。决定基本气质类型的神经系统基本类型,有两个强类型和两个弱类型,即两种平衡和两种不平衡的类型。这也许可以称之为“概率性对称”。

在选择爱情对象时,会出现互为补充的对立气质的相互吸引。共同的生物倾向导至完满和协调,克服“缺点”和不足。恬静的人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活泼型的人会对他产生吸引力。与此相反,活泼型的人需要一些抑制,而恬静的人经常会给予他这种影响,从而达到心理上的平衡。暴躁型的激烈和爆发的气质会被阴郁型的柔顺和犹豫所冲淡。这样,在爱情中能够产生一系列的有利组合。

这种犬牙交错的情景可以简略地归纳如下:第一类:不利的组合——相同气质的结合,第二类:有利或不利兼有的组合——气质接近,但仍是不同气质的组合(暴躁型和活泼型,恬静型和阴郁型),第三类:最有利的组合——不同气质、对立气质的结合(暴躁型和恬静型、暴躁型和阴郁型、活泼型和恬静型)。

倘若单独考察某种神经系统类型的各种特征的结合,那么就会发现,男女结合的各种变化是远为繁多的。生活本身不断证实着情侣之间的这种深刻的心理并存和相互吸引的规律。

心理相容和不相容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研览、在这里,我们接近了人的心理深处的潜意识过程。人有时不自觉地对另一个人持否定的态度。希布塔尼在《社会心理学》一书中指出了这种自生的心理相容或互不相容,不过他只是单纯地肯定了这种事实。这个问题虽然很复杂,但还是可以根据神经系统类型和气质的潜意识作用理论在一定程度上给以解决。

一定环境里的某个人,尤其是在初次相识时,首先给人留下的是整体印象。就其主要外形特征、体格结构和造型而言,一个人可能是粗重、棱角鲜明、敦实、“肌肉发达”(赫丘利型),或灵活、轻捷、活泼、竞技运动员体型,匀称(如大卫),或肥胖、高大、结实(如巴尔扎克),或枯干、瘦削(如鹿特丹的艾拉兹姆)。

这种归纳法有三种类型同德国精神病专家和心理学家克列奇梅尔的类型分类法是一致的。这种方法尽管有些夸大,还是反映了实际,但并不能充分包括人体类型的多样性。大多数具体的人是各种特点的组合。只能说以某种基本体型特点为主。自然界往往创造的是混合类型。

人体的个人“模式”和体积反映一个人特定的生物和神经生理特点。自然形态似乎是偶然和离奇的,但其基础却是生命的潜在恰当性和规律性。

从整体来说,人的体形特征也可以从头、躯干(胸、腹)和四肢(手脚)的比例关系来看。这样就形成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人体组合。人体的数量参数也是一定的生理和精神生理个性特征的外在表现。胸廓狭窄往往说明神经系统软弱。与此相反,胸廓宽大说明一个人具有生活的坚定性和毅力。动作敏捷,生理上积极的人肩膀通常是宽阔的。四肢不大的人往往是温柔的,富于幻想的。

本节谈到的人体(其结构)与神经系统类型(气质特点)的各种个人特点之间的依赖性(相互关系)不是专门研究的结果,而毋宁说是生活观察和文学传记材料的概括。

所谓人体的体质结构、构造与神经系统类型个人特征之间的互相作用问题还缺乏充分的研究。很多研究者有鉴于杜尔维和克列奇梅尔的极端看法,以及加尔里颅相学的明显原始主张等等,而根本否定这种客观的依赖性。但是,科学在原则上着重指出了人的深刻的内在完整性、人的一切特征的相互作用。

苏联心理学家阿纳尼耶夫指出,现在可以看到身体学(研究人体结构、人的体质构成的学科)和高级神经活动类型学的日益接近。显然,这种趋势绝不是偶然的。它是由研究对象本身的相互影响所决定的。阿纳尼耶夫在《人的研究中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写道,人体结构的一般类型决定于形态结构、新陈代谢结构、神经体液调节结构等等的比例关系,同神经系统类型,确切些说,同它的全部神经活动特性,处于复杂和矛盾的关系之中。

在爱情中,存在着各种个性类型结合的深刻规律性倾向,或者说多少带有概率性的倾向,这些类型在生理特点方面(粗重和比较羸弱,稍胖和苗条、纤巧)互为补充。因此,“体重”就成为选择的标准。

在一般生理结构方面,还应当强调“身高”有着具体的、虽然也是极其相对的意义。中等身材的男子,也就是说,他本身的身材大体相当于人种的生物标准,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倾向于中等身材的女子,换句话说,即比他矮些的女子。

这种在生活中相当常见的组合是明显的、恰当的,也是不难从理论上来阐述的。但是,十分有趣的是,往往有偏离一般身材,即人种平均标准的各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对象时的互补作用归根到底是使长处与短处互相补偿,达到恰当的理想参数。

身材高的男子(高于平均生物标准)通常喜欢低于中等女性身材的女子。“巨人”往往把“袖珍的”女子理想化。而同样的道理是,矮小的女子往往喜欢选择高身材的男子。

这并不奇怪,因为女性身材一般比较适度,“娇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男子比女子矮,甚至矮很多。这似乎是一种极其反常的怪事。但是,在这种场合,选择的基本倾向也是发生作用的。

身材不高的男子往往喜欢身材高大的女子。历史上很多事实和各种古今的传记史料统计证明了这种倾向。

皮肤的特性也具有一定的意义。皮肤的特性是颜色特点和皮肤的滋润程度。

有充分的理由认为,皮肤的“个性”不是绝对独立的特质。它实际上是同人体的各种个别特点,首先是神经系统类型相联系的。

皮肤的特点有时会不知不觉地对人的性追求发生一定的影响。与这一局部特征相联系,各种素质的和谐和互补规律也在起作用。具有这一特征区别的各种个性组合,在各种外貌不同的人种集团现代常见的接触中十分突出。南方黝黑色皮肤的男子和女子在北方一些国家很引人注目。而在南方,对北方型的男子和女子“评价”也很高。

头是人类生物和社会进化的最完善的成果,根据头的结构和形状,人可以分成三小类或三种类型:扁头(横宽)、长头(狭窄)和圆头(中等)的人。这三种主要类型各有其量的特征。根据测量的材料,扁头型人的头是沉重、宽阔的。反之,长头型人的颅骨呈狭长形。其形状两侧扁平,沿垂直轴线伸长。中等头型占有特殊的地位。实际上,这种类型是人头生物解剖量度的理想和谐模式。

每个人的头形都反映了他的生物和神经生理本性的一定特点,在不同程度上同神经系统类型的特点相关联。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有引起科学应有的重视,但从性选择过程中无意识地遵循互补原则的观点来看,它是有一定意义的。

在选择标准中,人的眼睛很受重视。眼睛具有无与伦比的心理接触力和非同寻常的表现力。眼睛是心灵之窗”,它表达人的意愿、思想和感情。它表现高做或谦和,温柔或冷酷,快乐或忧郁,坚决或善良。

十八世纪的瑞士作家拉伐但尔在《论表情》一书中认为,性格暴躁的人的眼睛往往是棕色或暗绿色的,大多数忧郁型人的眼睛是深灰色的,而恬静型人的眼睛是蓝色的。性格暴躁人的眼睛通常大而突出(米拉波、马雅柯夫斯基、波特夫)。忧郁型人的眼睛较小而深陷(但丁,别尔里奥兹、林肯)。甚至人的目光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他的气质和心理面貌。这只是凭经验做出的结论,生活观察的结果。

人的嘴唇在选择的平衡表上也具有一定的意义。人脸上的这个重要部分也反映了气质、神经系统的力量和平衡的某些特征。

古代哲学家凭直觉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一个人的嘴唇的个性特点同他的激情和内心活动有联系。希腊戏剧塑造了两种概括性的面具:一个是快活、幽默的形象,他的唇角微微向上翘起,而另一个形象的唇角哀伤地下垂,象征着悲剧。

画家和雕塑家清楚地知道,人的双唇反映了他一定的心理气质。对一个相面家来说,嘴唇即使在紧闭着时,也是在说话。至今没有人能同希腊人的观察力和他们有关两种主要唇形的结论进行争论。倘若一个人的双唇薄而略干燥,唇角经常下垂,这说明他是忧郁质的人,而双唇丰满,富有弹性,唇角下垂的人,则是性格暴躁的人。反之,唇角经常翘起几乎总是活泼型人的特征。恬静型人平直的双唇说明他的气质是平稳的。

下唇凸出说明有追求、有意志,但往往也说明傲慢无礼。这种唇形在哈布斯堡王朝曾世代相承。

德国音乐家瓦格纳属于“有意志”、有活力和刚强的神经系统类型。他的双唇表现出坚毅和严谨。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则相反,这位音乐的抒情诗人则比较温柔和富于感情。他的双唇丰满,圆润,甚至有些近于女性。这些特点同他们性格的差异相符。

事实证明,在爱情中存在着一种把这些外表特征结合起来的总趋势,在这方面,对立面也是互为补充的。

现在来看看前额这个重要的人类特色。人类学家正确地判断,人的高起的前额是社会长期进化的结果。猿和其它动物头颅的下半部(下颌)都比较凸出,而人则上半部比较凸出。

黑格尔曾特别注意到进化的这一解剖学标志。按他的意见,人头的特点是“第二中心”。这就是面孔的上半部分;思维的前额和在它下面的反映人心灵的眼睛。黑格尔细致地分析了古希腊艺术,谈到了人的前额的几种类型。赫丘利的前额很低,突出了他天生的体力,而其他形象的前额高而凸出,反映了内在的精神活力和丰富的思想。

拉伐但尔详细地分析了前额同心理的关系。对他所阐述的这种关系不能全部相信。他关于人的前额形状反映心理特点的总结论引起了批评和反对。但是,他的某些概述性论断还是值得注意的。他写道,前额轮廓愈柔和,这个人的性格愈温柔和灵活。前额呈长方形的人……往往是坚毅、严厉的。直线条是顽强的象征,曲线条说明灵活。筋节凸起、棱角分明的前额标志着人的毅力、果断、急躁和积极。

时至今日,前额的类型学还只是作家和雕塑家所关心的事。在这个依然缺乏科学方法的直觉和直观的领域内,积累了很多观察的结果,这些“待加工的”经验材料还是很值得注意的。

歌德的前额是人的进化的顶峰。他的前额很高,造型优雅,有两道美丽的弯眉。德国哲学家尼采的前额“有棱有角”。它的侧影是一条清晰的断线,前额仿佛是悬挂在眼睛上面。康德的前额很高,两侧微缩,稍呈“长方形”。波特夫的前额宽大笔直而紧凑,反映了强大的知识和意志的力量。高尔基曾谈到,列宁的头和前额的形状同苏格拉底的相似,充满了巨大的思维力量。

在人的生动的形象中,头发占有一定位置。它的职能可以从审美和生物学两个角度来评价。千百年以来,头发一直是爱情中相互吸引的一种因素。它属于能增添女子妩媚的成分。头发是生活中经常关心和化妆的对象,这一事实反映了它的审美意义对爱情对象选择的重要性。在旧石器时代的女子人像中已经可以看到简陋的发式。很久以后,按照当时的习俗,埃及贵族女子梳起了复杂的发式。梳理头发、做出各种发式使人,尤其是女子更美,更具有吸引力,这门艺术已经发展了几千年。

审美情趣特别注意人的手臂和腿脚,认为手脚是有影响的因素。尽管人首先评价对方的重要品质,而不是手脚,但是,对手脚的印象首先不自觉地要同总的印象协调起来。有时它们甚至能完全破坏或者大大改善总的印象。

六世纪拜占廷作家阿里斯特涅特曾这样描述一个美丽的女子:“她的美丽使我震惊,我甚至要赞美她的双脚。要知道,一双美丽的脚能使丑陋的人变得美貌。”

法朗士认为,足迹有时也能使人惊叹。他在《天使起义》中说到某个考古学家曾在底比斯发现一条绝美的木乃伊的腿。这条腿的形状是这般精巧,甚至使这位学者爱上了这位给后代留下了神奇的美的标准的早已消逝的希腊公主。

然而,一般来说,手是“更崇高、更具有精神”性质的。手的特点同个人的气质和性格相符,并且说明男性和女性的素质和特点。茨威格在一篇短篇小说中描写了女主人公根据双手猜测一个人的内在品质的直觉能力。她能看出贪婪的、温柔的、无耻的、胆怯的、无情无义的和感情丰富的手,她能看出有力量、病态、粗鲁、高尚、狡黠、坦率等等的手指。文学中的这种手相术,同一般的手相术一样,为浮想联翩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但是它多少总有一点道理。

男女的手足都能以一定方式自动地引起与性吸引相关的快感。女子匀称的大腿,精巧浑圆的手和纤细柔软的手指,都会使男子感到审美享受,从而助长他的性追求。反之,“男子气概的”,稳健有力的男子腿脚,他肌肉结实的手,也会吸引女子的目光。在一定场合下,手脚可以成为双方性吸引的一个因素。

嗓音作为整个男女吸引力系统的一个成分,其影响力会自发地引起谈话对方某种明显或含蓄的评价性反应。具有浑厚男低音的男子往往喜爱嗓音柔和的女子。而嗓音比较低沉,音调比较“铿锵”的女子则偏爱嗓音较为柔和的男子。这种和谐的结合大致可列为以下几种主要方式:男低音——女高音,男低音——女中音,男中音——女高音,男高音——女中音。毫无疑问,这些组合方式应被看作是选择对象时的概率性倾向。

在选择对象上男女的社会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选择标准,社会素质最明确而深刻地把男女的相互关系同动物本能的行为区分开来。

对选择爱情对象首先发生影响的是对方的社会(阶级、阶层、等级)属性。这方面的差异往往会在不同程度上成为爱情的障碍。希布塔尼在《社会心理学》中指出,在现代对抗性社会中,爱情的深度“同情侣双方的社会差距成反比”。

封建社会中的等级为爱情设置了几乎不可逾越的障碍。属于经济上被隔绝和法律上受限制的社会集团的男子或女子,在爱情和婚姻问题上没有选择的自由,他们的选择只能局限在自己的社会集团范围内。封建贵族的情妇或夫人往往是自己“高尚”阶层中的人。农奴在当时只能娶农家女为妻。

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用法律规定的阶层。但是社会从经济上分为三个阶级: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和小私有者。尽管没有法律上的阶层障碍,而爱情婚姻关系却自然地受到阶级范围的限制。这种明显的与其他阶级隔绝的心理有其一定的经济基础。

男子或女子通常愿意选择自己社会集团或所谓“门当户对”的人作爱情对象。这是一个交往的现实可能性和相互关系的一定传统的问题。然而,在生活中,“上层”社会集团的男子或女子同“下层”被压迫集团的女子或男子恋爱结婚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下层”社会集团的男子或女子必然具有特别可贵的品质。否则就很难解释这种克服阶级障碍而高攀的现象。所以,上层社会集团的地位有时成为爱情关系的积极促进因素,而较下层集团的地位则通常在高于它的人们心目中产生反向的心理作用。

社会主义社会中对抗性阶级完全消灭了。社会在克服各种差别,力求达到社会的一体性。不言而喻,在这种环境中个人的社会地位作为选择对象的标准,其意义正在日益缩小。然而,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因素在不同程度上还会以不同形式起作用。

在爱情选择中,一个人的社会威望也具有一定的意义。这同个人一般的道德、政治和其他社会特点有关系。

谈到一个人的社会威望,我们指的是其他人对这个人的品质的评价。舆论在这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个人的社会威望具体地(尽管不是全部地)表现在三个方面:名望、吸引力和威信。这几种指标的比例通常有种种特殊的变化方式。

个人的社会威望是以下各种因素单独或综合影响的总结果:一、高尚的性格、教养;二、智力、学识、才能;三、行动果敢、慎密的意志力;四、工作经验、专业知识:五、地位;六、交往和特殊的交际才能。至于这种集体评价是否合理,则是另一个问题。重要的是这种评价是客观存在的。

社会威望的作用在孩子身上就已有表现,尽管形式还不发达。在他们中间,也会逐渐形成一定的首领。美国社会学家、小社会团体的研究者莫列诺在《社会测量学》中根据其他女孩子是否乐意同某一个女孩同桌就餐来确定她的威信(社会威望)。实际上,这就是集体对一个人的综合评价。一个人的社会威望,可以提高他作为可能的爱情对象的价值。

在革命时代,领导斗争的英雄享有特别的光荣。在这种环境中,他们往往引起人们的很大兴趣,被看成不同凡响的人。他们的社会威望迅速提高,从而也增加了他们的吸引力。得到社会承认的一些人——演员、作家、画家、音乐家、政治家、学者、将领等等,在成为可能的爱情对象方面更有优越性。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他们的社会威望所产生的魅力更引人注目。

可能的爱情对象所能提供的称心如意的生活和舒适的环境作为动机的一种因素,在男子,尤其在女子选择爱情对象的平衡表上也有某种现实的价值。爱情关系的这种依赖性是客观的,尽管也是更加隐蔽的;对这种依赖性的秘而不宣的、有时是不自觉的表现,必须仔细分析。

爱情的确是无私的。当一个男子热恋一个女子,或一个女子强烈地爱上了一个男子时,他们没有庸俗的盘算,没有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等等。他们在内心做了为爱情而受苦的准备。但是,物质生活舒适的观念尽管退居第二位,却仍会在不同程度上对选择发生影响。这种影响取决于一个人的道德价值体系和他的世界观。

在萌生爱情时,这种依赖性不占上风,并不突出,也不是感受的中心。物质利益的考虑只在所谓“以利害为基础的婚姻”中占主导地位,构成心理优势。但是,这种退居次要地位的考虑,实际上在任何情况下都仍然作为一个稳定因素而起作用,尽管它的力量大大减弱了。

男女的思想(世界观)信仰和生活目标对选择对象和爱情关系的产生也发生影响。这极其自然,因为男女双方的交往过程本身要求观点相近。世界观在个人的思想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关于生活、关于世界的系统的和统一的看法和观念,对人的社会行为有重大影响。

不相容的世界观对爱情的产生起抑制作用。共同的思想将男女双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共同的思想追求巩固他们的情感联系。

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的保加利亚民歌中,感人肺腑地倾诉了保加利亚女基督教徒不愿做土耳其统治者穆斯林人的妻子,虽然这些人有时明目张胆地威胁她们。在这种情况下,障碍往往是信仰的不同。因此“白皙的保加利亚玛拉”拒绝作穆拉特苏丹的妻子。在另一首民歌中,“美人道染拉”同土耳其人拉赫曼进行了殊死的斗争。他求她不要折磨他,而做他的妻子,她却尊严地回答道:

我决不嫁给你,拉赫曼!……

你是土耳其人,拉赫曼,

是异教徒土耳其人。

不仅宗教信仰上的不同,而且对生活的整个观点都会成为思想上的障碍。

人的思想表现和集中于我们所谓的理想、结论(观点和想法)体系以及对未来完美社会的向往。理想拥有巨大的行动力量。他唤起人的个人意识,动员他的精神潜力投入社会斗争。男女双方为共同伟大目标而斗争的一致理想、为同志关系、情感联系创造完美的条件。

艾克久彼里说,真正的爱情不在于彼此互相注视,而在于共同注视着同一个方向。应该正确地理解这个思想。

事实证明,爱情只有在下述情况才是强烈的,即双方的性格和气质虽然不同,却都为了一个共同的伟大历史目标、一个宏伟的远景而生活。在感情的烈火中产生着坚实的合金,产生着共同的思想、追求和意志。

为了一个艰巨的社会任务而共同劳动会巩固男女双方的依恋之情。对生活目的和意义的一致看法会产生深厚的感情。为人类幸福而奋斗的共同科学活动用爱情的纽带将皮埃尔·居里和玛利亚·居里联结在一起。这种友谊是最亲密的。当皮埃尔惨遭车祸之后,玛利亚·居里仍在日记中悲痛地同自己的丈夫进行谈话。

在爱情关系中,思想因素的现实意义在尖锐的阶级冲突中会更加强烈。

革命斗争为先进阶层的思想一致和共同的理想追求创造了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感情会在共同追求理想的影响下日益加深。热里亚波夫和彼罗夫斯卡娅,马克思和燕妮,布拉戈也夫和日夫科娃,列宁和克鲁普斯卡娅,季米特洛夫和伊沃舍维奇都是明证。

不容置疑,道德价值体系在这方面也具有一定的意义。这一准则体系调节着一个人的行为。它的不成文规则制约着他同其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规则决定一个人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对什么叫道德,什么是不道德的看法。

爱情要求男女双方有一致或相近的道德价值体系。这种情绪和行为方面的深刻内在和谐是双方适应的条件。当一方认为某种行为是道德的,而另一方却认为它同道德互不相容时,他们的关系就会迅速出现不和谐,而爱情也就成为不可能的了。肖伯纳作品中的一个主人公曾经揶揄地说:“这个年青女子没有良心,而我的良心足够供给两个人。”然而,道德品质上的相互弥补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在爱情中,良心要求良心,道德要求道德,坦率要求坦率。

还应该指出一个人的审美价值体系的作用和意义。这是一个教养问题、艺术文化修养问题和按照美的规律感知世界的问题。总之,它表现着具体历史情况下人的行为的某些方面。

我们说的审美价值体系,决不是指个人对各种艺术形式和体裁的偏好。一个人可能比较喜欢音乐,另一个人可能比较爱绘画或雕塑,也有人偏爱诗歌等等。这是个人的爱好问题。审美价值体系集中表现和概括了各种艺术形式和体裁以及现实生活中的美与丑、雅与俗的基本标准。因此,它为思想意识规定与心理优势相适应的方向。

精神修养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审美情趣会巩固爱情。共同和谐地欣赏美的气氛有利于爱情的发展。一致或近似的审美感受是交往的高级感情形式和高度新密的爱情联系的条件。它构成行为、共同的价值方向的一个方面。

在爱情对象的选择上,人的智力和天资无疑也起一定的作用。这个标准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只表现为可能性,即人的天赋遗传条件,另一个方面则表现为这种可能性的实现,它取决于某些社会因素,这就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通过教育和才能的发展而获得的品质。

精神财富、智慧的力量是人比动物优越的证明。这些品质属于促进爱情和感情联系的因素系统。女子特别看重男子的智力。福楼拜笔下的女主人公包法利夫人由于丈夫智力低下、平庸无能、缺乏思想而痛苦,同他在一起感到枯燥乏味。包法利夫人本能地遵循妇女对爱情的最大要求:“难道男子不应该无所不晓?”

在选择爱情对象时,一个人的行为文明也起一定作用。这个因素乍看是属于形式方面的和次要的。但是,行为文明通常说明反映在外表和行为中的人的内心的、隐秘的素质。它说明一个人的高尚和教养,他的细腻和与人交往的能力。

行为文明在各种不同场合下显示出复杂而丰富的内容。通常它主要表现为一个人在同周围人的关系中彬彬有礼。这要求人的性格平稳,要求所谓“好的风度”(但不仅指姿势),还反映在姿势和面部表情的优美,善意以及善于保持自己的尊严。

行为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表现为有分寸、谦让(不违背一定的原则)、态度和蔼。一个人不应伤害别人,不应无故使他人感到委屈。他要始终遵守既定的社会行为准则。有教养的人不仅要行为得体,而且要适度。他知道应对进退,不损害风度和礼节,在交往中保持关切、谦虚和优雅的态度。

行为文明对爱情会产生影响。它能为男女交往创造有利的气氛。有高度文明行为的人比较容易克服“冷漠的障碍”,博得周围人的同情。这会促进爱情的产生。

在选择对象中,在一定审美价值体系的相对范围内,人的服饰、仪容的文明会起一定的作用。这同人的物质条件有联系,同时也说明他们的情趣和习尚。

服饰可以称作人的“第二皮肤”。服饰穿着反映一定的价值观,个人的文化修养。情趣的培养,穿着的得体,对自己仪容的注意在女性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诚然,衣着和注重仪表还不是主要的,但它们可以突出情趣和性格的某些特点:仪表端庄和整齐,或演员试的不修边辐,浮华或朴实,等等。

通常每个人都喜欢“高尚的情趣”,严谨的“外表”(服饰、发式等)。但是,“高尚的情趣”是比较而言的。它取决于一个人的教养和一般文化水平。有的人喜欢色彩鲜艳的服饰,而有的人喜欢简朴的形式、精巧的线条,还有人喜欢典雅朴素、整洁大方等等。观察证明,就是在相互吸引的这一方面,爱情也力求情趣的近似或一致。如果一个男子喜欢简洁,那么穿着鲜艳的女子只会引起他反感。倘若他的情趣正相反(比如喜爱洛可可式),那么华丽打扮对他会有吸引力并使他激动。女子对男子的审美情趣通常也会有这样的要求,但要轻一些。

爱情选择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包括年龄特点。通常爱情将同一代的男女结合在一起。一般情况下,年龄相差不超过两三岁,女子小于男子。但是,这种占主导地位的趋势并不排除各种例外。这方面的大量事例证明问题的复杂性。

在爱情中,感情吸引的力量能够战胜年龄的差别,使人不易觉察年龄的变化。但是,这个问题也有另一个方面。年龄相差悬殊就会造成很多引起失望和分手的主客观条件。看来,自然界赋予了男子一些优越性和特权。对男子来说,年龄差别不构成太大的威胁。男子生理上的性要求消退得缓慢一些。而女子在这方面比男子快些。因此,莎士比亚的喜剧《第十二夜》中的奥西诺公爵说,女人“应当拣一个比她年纪大些的男人”。他将自己的忠告凝炼成诗句:

那么选一个比你年轻一点的姑娘做你的爱人

吧,否则你的爱情便不能常青

女人正像是娇艳的蔷薇,

花开才不久便转眼枯萎。

关于年龄差别的问题的确很复杂。它涉及人们生活中两个互不相容的方面。

医学从纯生物学的观点对男女年龄的差别感兴趣。古代哲学家就曾提出过对这个问题的各种解决办法。亚里士多德认为,男子应该比女子大二十岁左右。柏拉图把这个差距缩小了一些。他认为,女子的青春焕发期是二十岁,而男子是三十岁,差别应该是十至十五年。

现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某些苏联专家认为,最理想的方案是男子应该比女子大,但不超过五岁到八岁。

然而,即使从生理学观点来看,这个问题的解决也应该考虑到各人的个人特点。有时候,年龄差别悬殊(比如二十岁到二十五岁)也不会成为爱情的障碍。

对年龄差别的问题还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看:从传统婚姻的要求来看和从生理学方面来看。从第一方面来看,男女的年龄无疑应当接近。男女同时衰老对婚姻经济上的稳定性有利。但是,如果谈到纯感情的结合,或者非传统的,即所谓“非婚的”家庭的话,那么年龄差别也可以稍大一些。这种结合,只要有深厚的感情和强烈的性吸引为基础,就能得到发展。在爱情关系中,年龄差别相当大的事例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显然,这是旧式家庭崩溃的结果,是人们不顾年岁和传统婚姻观念而力求实现亲密的爱情关系理想的结果。

作为选择对象标准之一的年龄问题,不仅要从生理学方面,而且要从爱情的心理学方面来看。爱情生活是生理和精神感受的复杂色阶。年纪大一些的,成熟些的人,从生物学观点来看,不及年纪轻一些的人。但是,正如俗话所说,事物都有它的反面。年纪大一点的人在广泛的文化要求、丰富的精神感受、生活经验和成熟性方面“胜过”年轻人。

如果爱情给人以深刻而强烈的感受,那么,一个被爱的人,即使由于他出生得早,因而衰老得也早,爱情的时限不会太长久,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一个人的心灵是年轻的,年龄差别就不会使爱情蒙上阴影。从这个意义来说,年龄的标准就消失了,爱情逾越了生理时限的范围。

成熟的年龄能在一定程度上以精神的力量和美弥补生理机能的不足。在这种场合中,爱情没有年岁的概念,年龄不构成不可逾越的障碍。出现这种现象至少有下面两种情况:一、仍有性能力的“暮年”男子。二、具有罕见的智力和精神财富的男子,特别是拥有巨大创作才能的男子。

叶芙盖尼娅·玛尔斯同保加利亚著名作家伊凡伐佐夫的爱情是深厚而扣人心弦的。他们的感情产生于一九○六年,伐佐夫已五十六岁,而叶芙盖尼娅·玛尔斯才二十三岁。这种强大的感情完全出于情感而发展起来。在生命的最后十五年中,伐佐夫都由于自己的美和温柔而变得年轻、迷人。这位保加利亚文学巨擘,当代的伟大人民诗人写下了很多爱情诗。他全身心地深切感到了优美的生活旋律,感到晚年爱情的颤抖和激动。即使在七十高龄,这位语言大师还象一个年轻人那样激情洋溢。他几乎每天给“爱妻”写信,向她倾诉天真、纯洁、宛如“少年人的迷恋”般的爱情。他请她到公园散步,给她念诗,称她为“我的上帝”和“我的守护天使”。

他们的爱情确实是幸福的。叶芙盖尼娅·玛尔斯晚年回忆了自己永远铭刻在心的爱情,回忆了同代佐夫一起充满诗意的散步。她写道:“同伐佐夫的友谊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虽然我们年龄相差悬殊……但是我们彼此了解……我爱诗人,因为他高尚,因为他无比诚实的为人,因为他火焰般的心灵,因为这个保加利亚诗神的宠儿拥有一切可贵和善良的品质。”

年龄差距很大有时甚至还有利于爱情,但这样的爱情往往以情感悲剧告终。因为年龄差距的影响取决于种种因素,而这些因素在人生的长河中是经常变化的。

知觉的完整性

上一节开头所列举的个人特征并不足以将产生爱情的因素之多样性囊括无遗。只有对意中人做出极其充分而全面的评价,才有可能产生爱情。例如,象幽默感、身段、步态这样一些具体的属性和特征对于择偶也有一定的影响。只不过作者有意识地限定了本书的研究范围而已。

上述各种择偶标准可以归纳成如下两大类。

甲类:第一性标准(生物、解剖、神经生理等方面的标准),如一个人的身体结构特点,外貌的个体特征,神经系统类型等。

乙类:第二性标准(社会、意识形态、伦理、审美、心理等方面的标准),如社会环境、世界观、教养、情趣、对未来的看法、价值系统等。

无论第一性因素还是第二性因素都能够在实际上促进或妨碍爱情的产生。第一性诸因素如果不同,但可以互为补充,那就会起积极作用;第二性诸因素如果相同、相似或相近,也会起积极的作用。根据各类因素的特点,可以构成下述几种基本组合。

一、第一性诸因素相互补充,彼此不同以至相反,而第二性诸因素却相似、相近。这种组合可以说是最佳组合。它为幸福而美满的爱情创造了必要条件。

二、第一性诸因素相互补充,彼此不同以至相反,第二性诸因素也彼此相反。这在大多数情况下会形成富有戏剧性的情势。双方在生物解剖方面有利的结合会产生亲密的感情。但冲突和对立的因素会破坏双方韵和谐。这种关系仿佛受到社会上层建筑的“诅咒”。

三、第一性诸因素相同、相似、相近,第二性诸因素也相同、相似、相近。这就为在缺少性爱的生物冲动的情况下进行求实的合作创造了条件。因此这种关系不会超出理性的,甚至“冷冰冰的”同志情谊。这种结合受到大自然的“诅咒”。

四、第一性诸因素相同、相似、相近,第二性诸因素却相反。这是一种最为不利的配合。这里缺少产生真正好感的现实基础。彼此间必然会感到十分厌恶。

为了人类的再生产,两性在生物解剖和神经生理方面的差别和反衬是最恰当的结合所必需的,这一趋势已由各方面的学者(哲学家、心理学家、人类学家、作家等)指出。

里希滕贝格在谈到以真正友谊为基础的结合时,曾这样描述这种结合的辩证法:“两颗相结合的心灵,其结合程度再深,也不至于使它们富有魅力的差异荡然无存,而恰恰是这种差异使相互交往变得令人愉快。”

一些大作家在探讨“生命魔力”的奥妙时本能地去寻觅产生爱情的途径。托马斯·曼一部小说的主人公托尼奥·克勒格尔是一个“黑脸堂”、深色眼睛的“典型南方人”,却毫无希望地爱上了“浅色头发的、漂亮的英加”——一位长着“含笑的、碧蓝的”杏眼的姑娘。但姑娘并没有察觉他的感情。后来托尼奥·克勒格尔在一封信中承认:“我心底最深沉、最隐秘的爱情已献给那些金发碧眼的姑娘。”

不过,大作家们也描写了一些违反人之常情的、不可思议的组合。

屠格涅夫在《爱的凯歌》中描写了法比和穆齐这两个朋友的悲剧。他们两人都爱上了迷人的姑娘瓦列丽亚。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法比体格匀称,浅色头发,仪表堂堂,穆齐则动作迟缓、脸色忧郁、皮肤黝黑。他们都同样强烈地爱着瓦列丽亚。正是最后这一点使这个美好的故事叫人难以置信。我觉得两个气质和外貌迥然不同的男人同样强烈地爱上同一个女人,这在生活中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爱情总是把身段苗条的人同身材矮胖的人结合在一起,把宽头骨的人同窄头骨的人、把碧眼的人同黑眼珠的人、把“笨伯”同思路敏捷的人、把沉默寡言的人同口若悬河的人、把性情恬静的人同性情暴躁的人结合在一起。关于大自然利用情感美来达到自己目的的这种做法,有许多实例可作证明。

每个正常人都为表露自己的感情而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寻求最合适的对象。如果理智和心灵共同参与其事,这种选择就可能是成功的。然而不同的气质和性格无论搭配得多么协调,毕竟不可能达到合而为一,那只有在幻想的王国里,在假想的情况下才能做到。果戈理笔下的阿加菲娅·吉洪诺夫娜在选择未婚夫时那种惶惶不安的心情,着实令人同情。“这择夫实在是伴难事!要是只有一,两个人倒也罢了,可是这里有四个人,真不知该选哪一个、尼卡诺尔·伊万诺维奇长得不错,只不过瘦了点;伊万·库兹米奇长得也不错。说实话,伊万·帕夫洛维奇虽说长得很胖,可到底是个相貌出众的男子汉。请问我该如何是好呢?巴尔塔扎尔·巴尔塔扎雷奇也是个堂堂的男子汉。拿主意可真难,难得无法形容!要是把尼卡诺尔·伊万诺维奇的嘴巴安在伊万·库兹米奇的鼻子下边,再借来一点巴尔塔扎尔·巴尔塔扎雷奇身上的那种潇洒劲儿,也许再加上伊万·帕夫洛维奇的块头儿,那我就能当机立断了。”

通常是怎样选择恋爱对象呢?让我们来探察一下一个现代姑娘的意识、甚至潜意识吧。她面临的是一个大难题,一个司芬克斯式的谜语。她必须对一位青年的感情做出回答。天性和心愿的呼声,精明的盘算和精神素养的需求,时下的风尚,还有压倒一切的天性呼声,在她的头脑里汇合成一片:

“瞧他长得多匀称!他身材魁梧,眼睛很美!”

的!”“他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吸引力。他那颗心灵是美

“可他的工资不高。而且没有小汽车。在首都又没有户口。”

“他很有学问,很聪明嘛!”

“可他不善于穿著打扮!他那身衣服简直滑稽可梨”

“得了吧,对人家这么品头论足,活象个小市民!你看他多英俊!……”如此等等。

姑娘犹豫不决。最后的决心则取决于她的世界观,文化修养、气质,等等。

上述关于个人选择恋爱对象标准的观点,只是一个约略的概括,不应在每一个具体场合机械地搬用从而使它受到贬损,不应把它当作行动的指南。我们决不是劝导一个男子或女子根据诸如鼻子的大小和形状是否符合标准去选择生活伴侣。难道我们注定要爱上的那张面孔上这一无关宏旨的突起部位有何特点竟能决定一个人的幸福吗?难道这个嗅觉器官竟能成为情侣双方不幸的根源吗?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眼睛、头发、脸型等方面。鉴于这个原因,我认为有必要做如下订正。

一、在阐述人的性刺激的各种个人特征所起的作相时,还应当指出,要想使各种品质在相互补充方面达到理想的境界,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这种完全的相互补充将成为极大的不幸。因为按常理说,理想境界的实现也就意味着爱情的毁灭。爱情的产生只要求情侣双方大多数的特征和属性、特别是对个体来说是极其重要而又休戚相关的那些特征和属性搭配适度(尽管在形式上并不是绝对的)。

如果一个人喜欢自己意中人的面容、举止风度,感到他和自己志趣相近,那么对他的头发并非象自己所希望那样是卷曲的,而是平直的,他的鼻子形状略微偏离了审美标准之类,多半是不大在意的。尽管特征组合中有个别的“短处”,爱情照样会产生。男子对所爱的女人身上的缺点总是能够原谅的。他在择偶时并不斤斤计较细节,也不追求最高标准。反过来说,妇女也是如此。但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她对一个男子的爱慕。

二、我们断言,在择偶过程中必然要对心上人的各种品质进行概括,即得出各种“长处”和“短处”的最后值。单就一种成份来看,并不具有决定性意义或绝对意义。必须通过这种成份同作为一个整体的系统中的其他成份的相互作用来对它进行权衡。

男女在选择恋爱对象时,并不是对他的体格、气质和性格的所有成份进行比较,而是依据总的印象,从整体上对他进行评价。然而个别的优点也可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过,这些优点终究还是综合在个性的具体完整性之中的。

一般说来男女并不是孤立地去认识心上人显示出来的全部优点、完整的印象取决于对象所产生的综合影响、同时、我们常常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我们喜欢某人而不喜欢某人。选择实际上是一种未卜先知,虽然它远远不同于宗教迷信的未卜先知。这是爱情直党的一种表现形式。

我们姑且接受这个已由科学恢复了名誉的用语,因为它的含义符合我们所研究的这种现象的某些特点、直觉的意思就是绕过必要的逻辑思维阶段,直接认识现实,自发地解决一定的课题。这个概念指的是人类心理“恍然大悟”的现象,即在发明和发现过程中常见的创造灵感。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着重指出,在对现实进行直接的、乍看起来是“不合逻辑的”认识过程中,这种突然感悟并没有什么神秘主义的东西。直觉是由于积累了大量的生活经验,由于在潜意识中积累了许多恰当的、经过验证的机制而产生的。直觉实际上促进了整个合乎逻辑的、严谨的思维活动,促使生物方面和心理方面的生命需求自行满足。

人的爱情直觉实际上是这样表现的:他自发地、通过深刻的“感悟”、通过一种神奇的、实际上是下意识的直观行动来选择恋爱对象,而并不按照逻辑来回答“为什么”和“怎么样”这类问题。这一切都是心灵的独特的“未卜先知”的表现。

三、各种成份(因素)在具体选择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可以很有把握地说,这种作用取决于各种成份的本质。另一方面,在各种因素所起的具体作用的比例中,也存在着个别的差异。这个问题具有很大的特殊性。

一个中常的人实际上拥有更多的择偶可能性,而一个明显地偏离种属抽象常规的人,其择偶可能性则较为有限。他常常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追求独特的成份组合。

择偶的各种标准起着不同作用,这一事实十分重要。各种标准综合成一定的价值结构和系统。性吸引动机的这种无形的等级分类,具有某种因人而异的特点。择偶标难因人而异的等级分类的这种特点并不是某种随心所欲的产物。这些特点表现着主体品质的独特性,表现着他弥补自己“缺陷”的意向。

一个人的生理结构和解剖结构越是和谐、越是接近常规,其择偶可能性也就越大。他无须弥补过份的“缺陷”。通常他的注意力首先集中于异性的第一性种属品质。男子喜欢女子身上的女人气,这种女人气体现在不同个体的气质和体格上。女子则喜欢男子身上的男子气,这种男子气也体现为不同的类型。

至于说到由遗传所决定的品质和由社会所形成的品质之间的关系,则前者在爱情中具有无可争议的优越性。对事实所做的分析表明,人类的生物再生产标准是决定择偶方向的内在动机系统的基础。

男女可能有共同的价值方向,几乎相吻合的社会观,共同的生活理想,相同的个人打算和志向。这是牢固的同志情谊及深厚的、忘我的友谊的重要基础。但是,如果在体质和气质方面缺少必要的相互补充,如果双方在身体上彼此不合意,那么就不会产生爱情。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实例。共同的理想,相同的观点决不可能“修正”大自然。

不过,相反的事例也是有的。男女双方的价值方向不同,观点殊异。但是,如果双方在体质方面、在神经系统类型方面彼此相近以致达到“理想的程度”,那么双方可能在纯生理的基础上产生性爱。只不过会带有某些缺欠,而这些缺欠是由于所受教育不同而造成的。这种片面的、缺少互相适应的社会因素的“肉体亲近”往往会消失或演成悲剧。不过它在某些情况下也会保留下来并转化为充实的爱情。思想上的差异逐渐消失。彻底的精神转化接踵而至。女方接受了男方的观点,或者相反,男方接受了女方的价值方向。这种实例虽有,但并不很多。

抽象地说,男子或妇女为什么不能凭直感,在第一次邂逅相遇之后就找到和自己完全般配的意中人呢?在生活实践中是难得有这种幸运的。这里可能出现爱情上的自我欺骗。从各方面看,个体的“鉴别力”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并不总是遵循十分恰当的标准的。这首先是指对一个人的外部身体特征的评价。

关于如何运用个人择偶标准的问题,特别值得注意。我们在这方面所做的观察使我们有理由认为,男女青年一般所喜欢的是对象的整体形象,而不是他特有的局部特征。这取决于什么呢?当然不是取决于理想同现实完全的、绝对的符合。原因根本不在这里。

一个人通常不会碰到与自己所有特征都一致的感情对象。一致几乎总是大体上的。许多特征的确符合个体的要求,然而另一些特征,尽管为数不多,却不符合个体本性自觉的或不自觉的要求。

与此同时,根据辐照法则,对个体具有吸引力的那些特征必然产生辐射,其影响通过扩散和形态转化而波及其他因素。在认识恋爱对象的相近属性时,人的心理逐渐产生联想。

天然的性的“鉴赏力”也可能由于某些社会伦理方面的原因而发生变化。例如,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人如果社会地位很高,声名显赫,在政治、军事、科学、艺术等领域享有威望,他就会吸引许多妇女。他的精神魅力甚至使他并不引人注目的外貌,包括他明显的身体缺陷,都具有某种内在的和谐。那些崇拜他的女子,他们的鉴赏力也会改变其第一性个性特征的某些方面。

一些伟大的表演艺术家、音乐家、作家的魅力无疑使他们的外貌也更富有吸引力。男性美的典范就有歌修式、拜伦式、普希金式之分。巴尔扎克的精神魅力使他容貌上的缺点、以至他那过份肥胖的身体反而成为优点。同时,心理上的厌恶、反感也会逐渐扩及一个人的外部形体特征。

我们可以把个人的品质按形体美和精神美的特征加以分类,以探讨它们对性爱吸引起着什么样的客观作用。第一类包括一般被称作外在魅力的品质,第二类包括代表男女的内在魅力、精神魅力的那些品质。愿一类个人品质具有决定性意义?现代的作者倾向于认为精神美具有决定性意义。但是这种看法会导致对性爱做片面的社会学解释。

一个妇女可能爱上一个男子,即使这个男子实际上并没有表现出勤劳的品质。有时一个男子会爱上一个外表漂亮、但社会品德并不出众的女子。这类实例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内在的”道德因素同感情是矛盾的,对关系是有害的,然而它们多半毕竟是次要的。

与此相反,一个人丑陋的外貌在择偶中也可能起决定性作用。即使他具备最丰富的精神品德,也无法弥补这一缺陷。十六世纪法国思想家蒙田在《经验论》中曾谈到两性关系的这种矛盾性,他写道:“其实我绝非藐视精神品质,不过,假如非要在精神美和形体美两者之间做出抉择不可,那么在这个前提下,老实说,我宁愿舍弃精神美,因为它只是其他更美好的事物所必不可少的,而对于爱情、对于同视觉和触觉关系最密切的爱情来说,即使没有精神美也总会有所得,但没有形体美则会一无所获。”

蒙田在这里对男女间性爱的高尚动机抱有十分藐视的态度。尽管如此,我们不能不同意他关于人的“外在魅力”起着极大作用的观点。一般说来,离开“外在魅力”(某些内在品质的反映),爱情就不会存在。

美容、时尚和爱情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对促进相互倾慕有着重要意义的男性美、特别是女性美的某些“工艺方面”。首先谈谈美容术。早在古代埃及,美容术就颇受重视。当时美容术是人体、首先是皮肤、面孔、手指等部位的修怖艺术。古希腊以及后来的古罗马都进一步发展了这种艺术。

早在公元前五千年的时候,埃及妇女便会修脚,染炭,涂画眼眶了。古罗马人普遍使用公共浴池,制造可棱皮肤保持柔嫩的油膏。到了中世纪,美容未受到捧、乐。修饰“畢孽的肉体”被说成是魔鬼才喜欢的勾当。

十九世纪美容术重新进入繁荣时期,不过这时它已有了科学基础。美容术作为使人保持健美的一门卫生学学科,其作用日益重要。

对于历史上所形成的高尚的美容技术,既不可否定,也不可低估。美容术所创造的真正奇迹在我们时代久负盛誉,无须为它再做宣传。

研究和评价历史悠久的美容艺术是一项复杂的课题。既要从中发掘合理的因素,也要指出其中卖弄色粗,追求虚荣的有害东西。

如果美容师小心翼翼地消除一个人面部的某种缺路,同时又保持这个人的容貌类型,其特有的外部特征,那么这是大有裨益的。然而,有些人(特别是某些妇女)无视美容师的忠告,不惜一切代价去追求美貌,这就毫无道理了。

在这种情况下,美容术会给爱情帮倒忙。一个黑发女子经过染发变成一个金发女郎,或者一个女子通过整容,将长长的鹰钩鼻子变成小小的翘鼻子,这些做法都会改变自己容貌的类型。其结果会导致心理性质的误会,在择偶过程中造成假象。

欺骗大自然是不能不受惩罚的,这种轻率的捉迷藏游戏迟早会导致事与愿违的结果。施用美容术,如果不抹煞,不伪造面部的个性特征和身体的属性,而是更加鲜明,更加生动地(分寸适度地)突出一个人的类型,那就是合理而得当的。

生活表明,美容术兼有利弊。就校正大自然的某种“制造上的疵病”而言,就在一定程度上美化身体而言,就审慎地(而不是过份地)突出个体所独具的天然特征而言,美容术的好处都是无可否定的。然而,美容术一旦将人的真正外貌弄得面目全非,造出一具精致的面具,用以掩饰缺陷,显示子虚乌有的优点,它必然变成骗局,成为幸福和爱情的大敌。

浓妆艳抹,过份修饰,会把妇女弄得象个洋娃娃。她的全部美貌显得矫饰造作。经过这样打扮,妇女就仿佛丧失了人的个性生物实质。

合理的使用美容手段,并不会掩盖一个人的本来面目,而是突出其天然形状,并赋予它一定的、个性突出的审美趋向。要想使面孔的某些特征引人注目,必须考虑到面孔构造的特点。墨守成规会损害自然美。椭圆型面孔需要突出嘴唇、眉毛和头发,而圆形面孔则要求突出其他部位。

美容术应当爱惜每张面孔、每个体形的生动特征。没有必要仅仅为了适应选定的标准而把略显丰满的体形改变成苗条的体形。过份瘦削会导致不良后果。在道守正常的审美比例的前提下,促使人的外形美的各种个体特征和种属特征更加突出,这才是美容术份内的事。美容术的使命是补救大自然之失误,而不是剥夺它的合法权利。

自然美通常是在积极从事劳动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充分发展。十七世纪的意大利思想家康帕内拉断言,“太阳城”@里将不会有丑陋的人,因为妇女将靠着劳动保护优美的体形和健康的肤色。

妇女们“如果穿高跟鞋,不是靠身体的发育,而是靠养尊处优来达到美的目的,从而不仅破坏自己身体的正常发育,并且破坏自己后代身体的正常发育,那么她们会为此感到羞愧的”。康帕内拉由于力图强调美客术的弱点,不免立论偏颇,但他的基本思想却包含着合理的内核。美和娇嫩的身体是不能长期共处的、美的天然魅力来自人的经常的社会活动和劳动,来自同大自然的交往,来自人的精神潜力的充分发挥。

在男女恋爱关系中,时尚(mode)也起着一定的作用。时尚作为一种心理现象,也具有社会性质。广义上的时尚概念是指一种独特的“标准化大众行为的动态形式,这种形式主要是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风气以及迅速变化的趣味和爱好等影响下自发形成的”。

在这一使人“刻板化”的形式中,经常有两种必不可少的、彼此深刻联系着的机制,一个是效仿,即认同( identification ),一个是标新,即对比(contrast)。其实这也可以说是时尚的辩证法。作为一种现象,时尚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人一方面仿效自己心目中具有很高社会威望的人,另一方面又力求使自己有别于那些他认为无足轻重的人。换句话说,通常时尚有两个标准:对某个社会集团采取趋同态度,不加批判地接受该集团的情趣,对另一个社会集团则采取否定态度,竭力突出自己的行为,使之与这个集团恰成对比。

时尚涉及日常生活和社交的各个方面,诸如家庭布置、行为准则、娱乐、体育、科学、艺术、语言标准、衣装、鞋帽、饰物、歌曲、舞蹈、美容等等。我们仅就其中与男女相互吸引直接有关的一些方面加以阐述。具体地说,这里涉及到的是人体的人工美化,以及两性在相识和求爱的各种情势中的特殊行为标准。

我们把这种现象姑且称作性美学文化的时尚。这些现象就功能而言同择偶和男女匹配有关。

时尚与以人的自然属性(皮肤、嘴唇、指甲、须发等)为对象的美容术的应用范围不同,它作为性美学文化的一个部分主要是研究人体的人工饰物(珠宝首饰,衣服、鞋帽等)的美。但这两个特殊范畴之间也存在着某些共同点。例如,头发、眉毛和嘴唇的修饰既属于美容术范围,也属于时尚范围。

人的外貌审美化的各种现象是普遍的,具有心理传染力的,这表现了人对合理而优美的体形的追求。时尚也象美容术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古代埃及人就制定了人体外貌的审美规范。例如,妇女只许佩戴特定的饰物,穿著款式严格的装束,蓄平直的长发,戴“司芬克斯式的”面纱。

古代希腊对人的装束和仪表则形成了另一种观念。古希腊人的主要服装是长衫和披肩,长衫很象衬衫,在肩上结扣,披肩是一块长方形布。这种衣装可以充分发挥人的美感想象力,它不致遮盖住人体的优美线条。

到了封建时代,时兴的是较严实而又庄重的服装。这种服装象蚕茧一样把妇女从头到脚包裹起来,蒙盖住身体的线条,使它具有人为的几何形轮廓。

但是时尚并不使任何样式一成不变,而是不断变换花样。中世纪的那种带有波褶高领的严守贞操的服装,逐渐被袒胸露肩的低领衣服所取代,这种衣服饰有巴洛克式的花边和彩带,其色彩的艳丽可与孔雀的羽毛媲美。后来又时兴起装饰着洛可可式华丽图案的带有衬架的钟式裙,金丝线绣花的衣袖,假发等等。

千百年来,时尚花样翻新,变幻无穷。现今时代显然为时尚的永不枯竭的发明创造能力提供了最广阔的用武之地。时尚变得更开放,更讲究实用,更富有活力。

时尚要求人们不断更新服装和其他装饰。服装的新颖成份会使一个人为之面貌一新。这种新颖成份会改变固定的、已经变得陈腐的衣服款式、发型等等。人经过这番“更新”会更讨人喜欢。这就是借助于时尚来“挑逗”别人对自己的注意。因此,这里所谈的正是感情直观作用。

有些论者认为,人们(特别是女性)追求时尚,主要是由于心理变态和心理反常。在他们看来,时尚之所以流行,一则因为有些人想要“显示”或突出虽则被衣服掩盖着的性感区,以便故作漫不经心地施加性的刺激,二则因为另一些人想要“看见”为礼貌所禁止的、但棱视觉感受刺激和诱惑的人体部位,从而体验一种内体快感,以代替自然的性接近。这种迎合“性的好奇的显示做法,在克朗菲尔德看来,相当于精神病理学中的所谓裸露癖。

无可否认,有些妇女及男人,具有裸露癖的变态心涯和反常心理。他们在相互交往中总是肆无忌惮,在自己周围造成一种诱惑的气氛。他们色情地裸露身秩,最粗俗地践踏礼仪,对他们这种癖好只能做出一种评价。但是,如果把追求时尚,把这种大众心理现象视为心理反常,视为裸露癖,就未免流于片面性和简单化。这种极端偏执的解释是精神分析法的特点。

借助于服装,借助于合理的审美手段,在公认的社会礼仪准则范围内突出自己形体的优点,应当说是人类的天经地义的愿望。换句话说,只要不对异性造成纯色情的、淫乱的刺激,只要遵守当时当地的礼貌和规矩,作为人类和特定性别的一个代表,个人是有权在仪表上进行自我表现的。

时尚的生活功能从根本上说是十分复杂的。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满足本社会的一定需求),时尚的功用不仅仅是为人体提供实用而方便的衣著,还对选择恋发对象施加美感影响。时尚可以消除由于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服装款式和颜色所造成的刻板的印象。因此时尚既可以丰富本人的仪表,又可以影响他人。

昨天看来还是滑稽可笑、丑陋不堪的东西,今天却堂而皇之登上至善至美的宝座,而到了明天则可能又被时尚所淘汰。重要的是,要不断变换服装样式和发型,鞋帽和饰物。这样才能使人保持对体形的好奇心和浓厚的兴趣,而人的体形正是靠这种华丽的、经常刺激想象力的人工“羽毛”的线条和颜色来衬托的。

时尚作为新与旧的强烈对比,作为通过创造新的程式来克服仪表的旧程式的趋向,作为审美趣味的不断变化,只有到了当代才获得了真正的体现,因为最富有动力的当代为时尚开辟了最广阔的社会天地,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服饰的样式和性质在古代变化很缓慢。埃及妇女、中国妇女、印第安妇女的服装作为审美标准来说,许多世纪以来都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随着手工艺的繁荣,审美趣味有了显著的演变。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服装的“变化节奏”加快了。今天审美趣味的变迁之快,可与当代的宇宙速度抗衡。

但是,线条、样式和颜色的变化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并不是绝对地因人而异的。这种变化的主要标志就是趋于标准化。时尚使人的审美趣味划一化、刻板化。鞋靴、发型、服装标准化是时尚的一贯趋势。这种发展适应了当代大众文化的某些方面。中世纪时代,每个封建主都是穿着根据个人爱好和尺码制作的别出.栽的衣装参加节日比赛的。然而今天时尚的“磨盘”是经常转动的。时尚的标准正在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时尚作为一种几乎完全排斥批判因素的灌输形式,总是具有心理上的传染力的。在时尚中占统治地位的不是个人兴趣,而是超个人兴趣。这种超个人兴趣使人心甘情愿地服从时尚的要求。个人只能对标准做一点无关宏旨的修改。

时尚所固有的摹仿性,具有一定的社会内涵和个性内涵。在各种不同的社会阶层中,时尚总是自上而下地传播。一个人无条件地接受了时尚之后,便会心甘情愿地相信,他是在摹仿某些名流,摹仿一些相当有威望的人物。正因为这样,他认为在服饰上追随时尚会有助于他成为具有细腻感情和更高文化素养的人。同时,一个人由于追随时尚,就会使自己脱离那些墨守传统习尚的人。他就会哪怕是只在自己的心目中,超越一定的社会圈子。

在存在社会不平等的情况下,上述人与人关系的两重性还同人们的客观经济地位有关。时尚,特别是当代多变的时尚,不断地随着季节变换,甚至昼夜更替米淘汰各种时装样式,因此要花很多的钱。一个人如果要想经常迎合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时尚,他就必须具有必要的财力。

但是,由于社会平等尚未建立,大多数居民的财力是有限的。这就使得较富裕的人们当中形成一种“贵族风气”。毫无疑问,雄厚的财力助长了他们从某种“下等”社会层分离出来并追随时尚倡导者的欲望。

人仿佛是在同一时间既“仰望”自己,又“俯视”自己。考虑到这类关系的顺序发展过程,不妨把任何一股“时尚浪潮”的历史划分成几个阶段:一、出现这股即将来临的浪潮的个别“开路人”,少数“预言家”,二、新时尚逐渐扩散,而大多数人仍旧赞成旧时尚,三、一定圈子里的大多数男女基本上或者完全改变了情趣。

任何一种时尚是否新颖取决于它传播过程的快慢。但这个新颖时期并不囊括从头到尾的整个过程。时尚一旦受到普遍的欢迎,它就遭到命运的嘲弄,失去魅力而凋萎下去。因为在时尚“大获全胜”的情况下,新与旧的对比,不同的款式、线条、颜色的对比就消失了。新颖的东西变成了陈腐、平凡、俯拾皆是的东西,也就不再给人以特殊的印象。

一个人在摹仿上等人士的时尚时,总是希图使自己获得某种新的品质。帕雷金说,时尚是“对个人尊严感觉不到满足的一种补偿手段”,其目的在于“引起别人的兴趣”。时尚表现人追求“更高的评价,需要新的经验和交往”。

这就是我们所探讨的这种心理现象中较为明显的趋势,这些趋势在爱情的抉择中有重要作用。一个喜欢时髦的衣着、发式、靴鞋等等的女子,确实不仅在自己的心目中,而且在大多数异性的心目中,都能提高自己的声望。她关心自己给人的印象,她总是仪容娴雅、衣着整洁。反之,一个经常不关心时装(如果不是由于经济原因的话)的女子(尤其是青年女郎)往往是马虎而邋遢的。因此她就会大大丧失自己的自然吸引力。

时尚是同两性之间的关系联系在一起的一种社会一心理爱好,其中潜伏着各种可能性:从合理的审美手段直到疯狂的色情。人们常常提出一个问题:时尚容许色情的限度究竟在哪里?我们至今也还不能绝对地回答这个问题。通常每一个社会集团(有时甚至是每一个阶层)都力图规定自己在时尚中容许“色情”的标准。中年人总是遵守礼仪,他们在服装上比较严谨,而青年人就比较“自由”,“不拼道德”。乡下人喜欢遮住妇女形体的比较“贞洁”的服装,而城里人却喜欢突出女子线条或是使人想到她的美的服装。

不能否认,时尚有权以自己的独出心裁使人感到惊奇,有权嘲笑任何陈旧的传统,影响人们的鉴赏力,形成不断变化的美的信条。在这方面供想象力驰骋的天地几乎是无穷的。

但是,时尚的新颖出奇不能超越一定的限度。从原则上说,这是历史形成的礼貌准则的限度,也是人的生物参数的限度。社会有权禁止时尚摆脱社会监督而变成传播色情风气和普遍勾引的手段。还有一个限度就是人类作为一个种属的生物参数(归根到底也是审美参数)。时尚不应当歪曲人的形体,有损于人的健康,突出不自然的形式和线条,亵渎人的审美情趣。

时尚是一种矛盾的社会现象。它一方面形成对衣着、饰物、靴鞋等等的统一的鉴赏力。这种时尚符合现代成衣的标准化大量生产。这种发展趋势在职能上无疑是进步的。但是,另一方面,时尚所具有的标准化特征又限制了个性,使它变成刻板的公式。在这种有时是异想天开的规定情趣的过程中,无疑存在一种盲目地摹仿一切新奇的东西而丢掉个人特点的趋势。

时尚不应当成为一种教条、一种绝对的标准,不应当压制人的个性。时尚的基本形式既然为审美开辟了广泛的可能性,它就应当符合男女的个人情趣,符合个人的创造积极性。因为一个人的外貌个性化和标准化终究应当和谐地融为一体。

时尚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它就不会造出一些没有个性的标准男子和女子,就象商店橱窗里那些打扮得虽然漂亮,却没有灵魂的人体模型一样。时尚只是指出人的外貌的一般审美要求,指出必然的变化方向,而并不压制个人的爱好。这样,男子和女子就能够在季节中最实用、最恰当的时尚范围内表现各自的个性。他们就能够把有价值的、有科学根据的社会审美标准和个人的情趣和谐地结合在一起。

人们遵循一定准则的亲昵生活和“公认的”交往形式始终需要多种多样的个人品质。对任何一种时尚都机械地、毫无批判地接受结果会适得其反。如果一个人不能选择自己的衣饰用品而且把它们和谐地搭配起来,使之符合自己的特点,那就只表明他缺乏审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