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金雀花亨利 [1] 和前任英格兰国王之间曾在温切斯特 [2] 定下过协议 [3] ,所以他在年仅二十一岁时就安然登基。斯蒂芬 [4] 去世六周后,亨利和他的皇后埃莉诺 [5] 在温切斯特受加冕礼,二人并肩骑马,仪仗隆重,被重重欢呼与乐声还有漫天飞花所包围。

起初,亨利二世的统治很顺利。这位国王领地辽阔,拥有法兰西三分之一的领土(包括他自己以及他妻子的领地)。他是个有活力,有才能,有决心的年轻人,上任后即刻着手铲除不幸的前朝所遗留下来的罪恶。之前仓促判给争夺双方——不管是英格兰人还是诺曼人——的土地均被收回;大量散兵游勇被逐出英格兰;他还宣称所有城堡均属于国王,并要求拆毁近一千一百座邪恶贵族们的城堡——这些地方都曾见证过人民所遭受的悲惨暴行。国王弟弟杰弗里 [6] 在法兰西揭竿而起,此时的亨利正意气风发,他毫不犹豫前往法兰西并成功镇压了叛乱,与弟弟讲和(不过杰弗里后来也没能活太久)。亨利的一个五岁大的小儿子和法兰西国王那时还在襁褓中的女儿是有婚约的,可在扩张领土的野心的驱使下,他与本相交好的法兰西国王路易 [7] 兵戈相向。不过这场战争最后无果而终,两位国王在教皇的劝阻下又和好如初。

眼下,前朝的糟糕统治使得神职人员的问题已变得非常严重。他们中充斥着各色作奸犯科之人——杀人犯,窃贼,盲流;最要命的是,品行良好的教士在看到这些坏教士犯下罪行后,不但不将他们绳之以法,反而还坚持包庇。国王深知长此以往英格兰根本无法和平安定,便下决心要削减神职人员的权力。亨利执政七年后,坎特伯雷大主教 [8] 去世,这就给了他一个将此想法付诸实际的时机(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他想:“我要任命一个信得过的朋友做新主教,他要能帮我压压这些教士的嚣张气焰,他们做错事的时候得像普通人一样受罚。”于是,国王决定任命一个亲信做新主教。这个亲信实在特别,他的故事很不寻常,我一定得跟您讲讲。

从前有一个富有的伦敦商人叫做吉尔伯特·贝克特。在前往圣地朝拜时,他被一个撒拉逊 [9] 贵族俘虏了。但是这个贵族待他不错,并没把他当做奴隶。贵族有个漂亮的女儿,爱上了这个商人。她告诉他,自己愿意成为基督教徒;如果他们能逃到一个基督教国家,她就嫁给他。商人回应了她的爱。但当逃跑的机会到来时,他却抛下这个撒拉逊女人,和当初一同被俘的仆人理查德逃到了英格兰,把她忘在脑后了。但这位撒拉逊小姐可比他情深意重得多。她乔装打扮离开了父亲的住地,想要追随商人。历经艰险,她来到海边。商人只教了她两个英语单词,一个是“伦敦”,另一个是他的名字“吉尔伯特”(我猜他一定是自学了撒拉逊语然后直接用撒拉逊语示爱的)。她来到船舶中间,高喊“伦敦!伦敦!”,喊了一遍又一遍,终于有水手听明白了,她是想找艘英格兰的船带她去伦敦。于是水手们指了条船给她看,她用一些首饰付了船费,便踏上了航程。这下可好了!这一天,当商人正坐在自己位于伦敦的会计室里时,突然听到街上吵吵嚷嚷的,转眼理查德就从仓库那边跑了过来,睁大了双眼,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主人,主人,撒拉逊女人来了!”商人以为理查德疯了;但是理查德说:“没有,我的主人!千真万确,撒拉逊女人在城里到处跑,边跑边喊‘吉尔伯特,吉尔伯特’!”说完,他就拉着商人的袖口来到窗前,指给他看。只见昏暗肮脏的街道上,撒拉逊女人正走在山形墙和喷水口之间,穿着异域衣裳,被好奇的人群包围着缓缓前行,还不停地叫着“吉尔伯特,吉尔伯特!”这景象真是无比凄凉。商人看着她,回想起自己被囚禁时她是那么温柔,又看到她如此忠贞不渝,于是他也被感动了,冲到了街上。她见到商人来了,一声哭喊,便晕倒在他的怀里。他们迅速结了婚,理查德(他是个非常好的人)在婚礼当天高兴地跳着舞,从早跳到晚。从此,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商人和撒拉逊女人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叫托马斯·贝克特 [10] 。他就是亨利二世的那个亲信。

其实在国王任命他做大主教之前,他已经是国家大臣了。他受过良好的教育,聪明、快乐,又勇敢。他还参与过数次对法战争,并在一次一对一的战斗中击败了一个法兰西骑士,还把他的马作为战利品带了回来。他住在贵族宫殿里,担任年轻王子亨利的家庭教师,麾下有一百四十位骑士效忠,财富无边。还有一次,国王将他作为使者派往法兰西。街上的法兰西人民看到他行进的阵势,不禁叫道:“光是个大臣就这么威风,英格兰国王该是多么辉煌显赫啊!”民众们完全有理由惊叹于托马斯·贝克特的华贵。他进入城镇时,仪仗队由二百五十个唱歌的男孩导引,后面跟着成对的猎犬;紧随其后的是八辆马车,每辆都由五个车夫赶着五匹马来拉动。其中两辆马车里装满了分给民众的烈啤酒,四辆里是他的金银铠甲和华服,另外两辆则装着无数仆人的衣服。后面则是十二匹马,每匹马背上都有一只猴子。紧随其后的是一队手握盾牌的兵士,牵着装备华丽的良种战马;训鹰人的队伍里则人人手持雄鹰。紧接着还有一大群骑士,绅士和牧师跟在后面。在他们之后,大臣本人身着光鲜的服饰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所有人都欢呼雀跃。

国王对此感到很高兴,觉得有这么一位了不起的亲信就会衬托着自己更华贵、更了不起,不过他偶尔也会拿贝克特的奢华开开玩笑。有一次,正值隆冬时节,当君臣二人骑马走在伦敦街头时,遇到一个衣衫褴褛、瑟瑟发抖的老头。“瞧那可怜虫!”国王说,“如果能给这个老人一件温暖舒适的斗篷的话,那可真是仁慈啊!”“确实是,”托马斯·贝克特说,“您能想到这是基督徒的义务真的很好。”“来!”国王叫道,“那就把你的斗篷给他吧!”这可是件贵重的深红色貂皮斗篷;国王努力地想脱掉它,大臣则拼命反抗,两人扭打着都快从鞍上掉到泥地里去了,大臣只好屈服,国王把斗篷给了老乞丐。乞丐自然非常震惊,随行的朝臣们则很高兴。因为他们不仅急切地想在国王笑的时候谄媚地跟着一起笑,而且也真心乐于嘲笑一下受宠之人。

亨利二世想:“我要让我的大臣,托马斯·贝克特,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然后他就会主掌教会,为我效忠,并且帮助我改进教会。毕竟,在我和神职人员的权力抗衡中,他一直是支持我的;(我记得)他还曾经公开地对一些主教说,教会的人和持剑的骑士们一样,都应服从于国王。全英格兰,只有托马斯·贝克特可以帮助我完成我的宏伟计划。”反对的声音也有很多,说他是个武夫,是个骄奢享乐之徒,绝不适合教会工作,但国王对此一概充耳不闻,执意将托马斯·贝克特推上了大主教的位置。

这样一来,托马斯·贝克特便声名大振,变得更加得意了。不过他的生活之光鲜,地产之丰厚,以及他的金银铠甲、马车、马匹、仆从,早已让他名声在外了。这些东西都已好到极点,无以复加,他也厌倦了这种名声(这也不是什么好名声),反倒希望自己能在其他方面同样赫赫扬名。他觉得,没有什么比倾尽自己的力量和才能来对抗国王的所有力量和才能更能让自己名扬四海的事了。于是,他费尽心机来把这个想法付诸实际。

除了这个目的,他可能对国王还是有些私怨的。就我所知,某些时候国王可能冒犯了他的傲气。这很有可能,因为对国王、王子以及其他伟人来说,过火地挑战他们亲信们的脾气可是家常便饭。比如那个深红披风的小插曲,虽看似一桩小事,但一个傲慢的人恐怕不会对此一笑了之。在英格兰,没有人比托马斯·贝克特更清楚国王对他的期望——在他辉煌的一生中,他还从未让国王失望过呢!然而现在,他荣登教会之首的宝座,无论最后他和国王的争斗谁胜谁败,这些都将在史书上留下一页,他对此深信不疑。

所以,他突然完全改变了生活方式。他不再带华丽的随从,反而终日粗茶淡饭,贴身穿着有泥垢和虱子的粗布衣(因为在当时越污秽就意味着越虔诚),鞭打背部以示自惩。他住在一个小单间里,每天为十三位穷人洗脚,让自己尽可能地显得凄惨可怜。就算他当初带着一千二百只而非十二只猴子骑着马,仪仗队里有八千辆而不是八辆马车,惊人程度也抵不上这番变化的一半。很快,当上大主教的他比做大臣时更为人们所热议。

国王很生气。新大主教声称贵族们的各种地产都是教会的正当财产,为此要求国王交出罗切斯特城堡和罗切斯特城 [11] ,国王更是怒从中来。不仅如此,他还宣称,在他作为大主教主管的英格兰地域内,除他本人外任何人都无权在任何教堂任命教士;肯特有一位绅士做了这样的任命,因为他觉得自己有权这么做,结果托马斯·贝克特就把他逐出了教会。

“逐出教会”可是神职人员手中的厉害武器,仅次于我在上一章末尾提到过的“停止教权” [12] 。一个人被逐出教会,就等于他被所有教堂和宗教部门驱逐在外。不管他是坐立行躺、奔跑跳跃,还是下跪、打呵欠、咳嗽,打喷嚏——反正不管在干吗——他从头到脚都是被诅咒的。这种有违基督教教义的荒唐话其实对被诅咒之人不会有什么影响——不能去教堂,他可以在家祷告,只有上帝可以做出审判。但人们出于恐惧和迷信,会刻意疏远被逐出教会的人,使被驱逐者的生活变得不幸。所以国王对新大主教说:“快取消对这位肯特绅士的驱逐。”大主教却回复道:“我不能这么做。”

争吵还在继续。伍斯特郡的一个教士犯下了一桩令人发指的谋杀案,举国上下为之惊恐。国王要求教会交出这个恶徒,让他和其他谋杀犯人一样接受庭审。可大主教非但拒绝了,还把犯人关押在主教监狱里。于是国王在威斯敏斯特厅 [13] 举行了严肃的会议,要求以后主教们一旦发现有教士触犯王法,必须取消其教士资格,并将其移交法办。大主教再次选择了拒绝。国王问这些神职人员,是否还服从这个国家古老的普通法 [14] ?在场所有教士都跟着托马斯·贝克特一起说:“这得要听大主教的命令。”这话的意思就是说,他们只在普通法不干涉自己的权利的前提下才去遵守。国王愤然离场。

有些神职人员这会儿开始担心自己做得太过分了。尽管托马斯·贝克特和威严的威斯敏斯特厅一样坚定不移,教士们的畏惧之情还是说服了他。他们在伍德斯托克面见了国王,向他保证会遵守国家古老普通法,绝口未提大主教的命令。国王愉快地接受了妥协,并在索尔兹伯里 [15] 的克拉伦登堡召开了神职人员大会。但在会中,大主教又坚持提了“要听大主教的命令”。贵族们向他恳求,教士们跪在他面前声泪俱下;隔壁的房门被打开,里面全是用来威吓他的国王的军团。最终,大主教只得暂时让步了,古老的普通法(包括以前国王想加却没能加进去的内容)被记录成文,由大主教签名盖章,称为《克拉伦登宪章》 [16] 。

然而,经过这样一番周折之后,争执并未消停。大主教想见国王,国王却不愿见他。于是大主教只得设法逃出英格兰,可海边没有水手愿意为他提供船只。没办法,他只能再一次使出最狠的手段来与国王对抗,开始公然挑衅古老的普通法。

在北安普敦 [17] ,国王在一次大会上召见他,指控他叛国,还诽谤他敛财。在全体与会人员面前,托马斯·贝克特孤立无援,就连主教们都劝他辞职,不要再和国王对抗了。他焦躁不已,甚至重病了两天,可病床上的他依旧不愿退让。他来到已经休会的会场里坐下,用右手将一个大十字架举在胸前。国王见状愤怒地退进了内室,其他人也都愤然退席,把他一个人留在了会场里。可他还是坐在那儿一动不动。于是主教们又一起折回来,斥责他是个叛徒,扬言要背弃他。他只回应说:“我知道了!”然后依旧岿然不动。主教们只好又退进内室,审判在他本人不出席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之后,莱斯特伯爵 [18] 带领一群贵族走出来,向他宣读了审判结果。他拒绝听取判决,否认这场庭审的效力,还说要让教皇来仲裁这个案子。当他手持十字架走出大厅时,当场有人捡起地上的灯心草(在那个时候,灯心草被像地毯一样铺在地上)向他扔去。他高傲地回过头,说要不是顾着大主教的身份,他定会用自己当年深谙的剑法好好教训教训他们这帮懦夫,说罢他就被欢呼的民众簇拥着,策马而去。晚上,他打开宅门,亲自宴请了这些民众。就在当晚,他秘密离城,化名“迪尔曼修士”,途中昼伏夜出,几经周折来到了佛兰德 [19] 。

斗争愈演愈烈。愤怒的国王没收了大主教的俸禄,驱逐了他所有的亲属和仆人,合计有四百人之多。教皇和法兰西国王都站在托马斯·贝克特这一边,安排他住在一所修道院中避难。这二人的支持让他大受鼓舞。于是,在一个重要的节日里,他郑重其事地走进了拥挤的大教堂,缓缓步上讲坛,开始公然点名道姓地诅咒那些支持《克拉伦登宪章》的人,将他们逐出教会。这些人中可有不少英格兰贵族,连国王本人都被毫不避讳地点了名。

这奇耻大辱很快传到了国王耳朵里。国王怒火中烧,在房间里发狂地撕扯衣服,像疯子一样打滚,搞得床上一片狼藉。不过他很快冷静下来,开始着手反击。他命令所有港口海岸严加监视,绝不许任何人将“停止教权”的令信带回国内;他还派出使者去罗马贿赂教皇。另一方面,此时在罗马的托马斯·贝克特也没闲着,不断为自身利益做着细致的盘算。英格兰和法兰西虽然还时有交战,不过总的来说是重修于好了,两位国王还以孩子的联姻来庆祝和平的到来,所以亨利二世和大主教的对战也就到此为止了。法兰西国王还给他们二人安排了会面,于是亨利见到了他昔日的亲信、如今的敌人。

然而即便是跪在国王面前,托马斯·贝克特对之前说过的话、下过的令也完全不肯反悔。法兰西国王路易向来对他这种人敬之畏之,听之任之,可就算这样也看不下去这般状况了。“他这是想比圣人更伟大,以为自己能好过圣彼得 [20] 啊!”说完,就和英格兰国王一起策马离开了。可这话没说出多久,可怜的法兰西国王陛下又回过头来向贝克特摇尾乞求原谅了,实在是可悲。

几经周折之后,亨利和托马斯·贝克特最终还是在法兰西会面了。二人达成共识:参照先例,托马斯·贝克特继续担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国王将保证他拿到应得的俸禄。您也许会想,这斗争总算是到头了,托马斯·贝克特可以消停了吧?可事情远远还没结束呢!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听说的,托马斯·贝克特得知之前亨利国王害怕自己的王国被停止教权,竟偷偷给自己的长子亨利王子 [21] 加了冕!于是他说服教皇,把当时主持加冕仪式的约克郡大主教给停职了,还将协助此事的主教们都逐出了教会。他甚至还派了一个信使来到英格兰,跨过国王在海岸边的防范措施,把逐出教会的命令交到了这些主教本人手里。随后,托马斯·贝克特时隔七年重新踏上了英格兰的土地。有人私下里警告他回来会很危险,还有个叫雷纳夫·德布罗克的骑士愤怒地威胁他,说绝不让他活着踏上英格兰的土地。尽管如此,他还是回来了。

老百姓热情欢迎他的到来,他们抄起手边的家伙当武器,像士兵一样列队跟随大主教行进。贝克特想见见当年自己教导过的小王子,却没见成。他想从贵族和教士那儿得到点儿支持,也吃了闭门羹。他只得充分发挥追随他的农民们的作用,讨他们欢心,往返奔波于坎特伯雷 [22] 和山上的哈罗地区 [23] 之间。圣诞节,他来到坎特伯雷大教堂布道,告诉人们他回来就是为了和大家死在一起,因为他可能会被杀。他无所畏惧,就算他心中有过哪怕一点儿怕的念头,也早被顽固不化的本性给掐灭了。这不,他当场又宣布将三个敌人逐出教会,其中就包括那个愤怒的雷纳夫·德布罗克骑士。

但凡是正常人,没有谁愿意无论干什么都被诅咒,所以那些被轻易逐出教会的人自然要向国王抱怨了。国王本以为麻烦的对手已然消停,听说又冒出这等羞辱之事,自然也气坏了。加之约克大主教在一旁煽风点火,说托马斯·贝克特一日不死,国王就一日不得安生。于是亨利在朝臣面前不假思索地叫道:“难道就没人能让这家伙别再烦我吗?”话音一落,当场有四个骑士互相交换了眼神,然后走了出去。

这四位就是雷金纳德·菲茨乌尔塞 [24] 、威廉·德·特雷西 [25] 、休·德·莫维尔 [26] 和理查德·布里托 [27] ;其中有三位曾是托马斯·贝克特出访法兰西时盛大仪仗队中的成员。他们暗中策马出发,于圣诞节后第三天到达萨尔特伍德,这里距坎特伯雷不远,是雷纳夫·德布罗克的领地。他们悄悄召集了一些人马,以备不时之需。然后,这四名骑士就带上十二个随从前往坎特伯雷,在正午时分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大主教家里。他们在他面前既不鞠躬行礼,也不说明来意,只是沉默地坐在地上,瞪着大主教。

沉默一阵后,托马斯·贝克特开口了:“你们想怎么样?”

“我们要求你,”雷金纳德·菲茨乌尔塞答道,“撤销对主教们的驱逐,并为冒犯国王付出代价。”托马斯·贝克特抗议,说神权高于王权,他们这样的人根本威胁不到他。就算全英格兰的骑士都用武力来威胁他,他也不会退缩的。

“那我们可就不客气了!”骑士们说完就带着十二个随从走出房间,披甲佩剑后又折了回来。

就在这档子功夫,托马斯的仆人们把宫门关上并插上了门闩。骑士们本想用战斧砸门,不过他们发现可以从一扇窗户进入,便没费这力气,直接爬了进去。骑士在门外折腾,门内的仆人们则恳求托马斯·贝克特去大教堂避难,他们觉得在那样神圣的避难所里骑士们是不敢恣意妄为的。可大主教不断重复说,他不会走的。然而,远处传来了僧人们做晚间祷告的声音,他说他必须去参加祷告,所以要去教堂,而不是为了避难才去的。

他的宫殿与大教堂之间有条古朴美丽的连廊相接。同平常一样,他将十字架举在胸前,不急不忙,从这条近路走到了大教堂。安全到达后,仆人们正要锁上门,却被他制止了。他说这里是上帝的殿堂,可不是什么堡垒。

正说着,雷金纳德·菲茨乌尔塞的身影就出现在了大教堂门口,挡住了冬日夜晚本就微弱的光线。这位骑士大喊:“忠于国王的仆从们,跟我来啊!”骑士们一拥而入,盔甲碰撞的声音回荡在教堂当中。

教堂里有很多庄严的走廊和立柱,光线昏暗,地下室以及楼上的走道也有很多可供藏身之处,所以只要他愿意,托马斯·贝克特随便一藏就能保命。但他没有这么做。他毅然对僧侣们说,自己绝对不会藏起来。所有人都丢下他四散逃命了,只有为他捧十字架的爱德华·格吕姆还忠诚地留在他身边。此时此刻,他比以往人生中的任何时刻都更坚定不移。

骑士们来了。黑暗中,他们全副武装,踏着教堂的石阶发出慑人的声响。“叛徒在哪儿?”他们叫嚷着。没人应答。他们又叫道:“大主教在哪儿?”贝克特这才骄傲地应道:“我在这儿!”然后他从暗处走出来,站在他们面前。

如果能有别的办法让他不再招惹他们和国王的话,骑士们本也不会杀他。他们让他要么滚远一点,要么就跟他们走。可他都不愿意。威廉·德·特雷西上前拽住他的袖子,却被他用力一推,打了个踉跄。他的一番斥责以及顽固不化的态度彻底激怒了这些骑士。贝克特辱骂了雷金纳德·菲茨乌尔塞,于是这位骑士一边叫嚷着“去死吧!”一边拔剑向大主教的头砍去。但忠诚的爱德华·格吕姆伸手挡了一下,分散了好些力道,所以他的主人只是流了点儿血。骑士中又有人吼着让托马斯·贝克特快滚,可他一动不动地站着,任凭伤口渗出的血顺着脸颊流下。他紧握双拳,低下头颅,克制着自己以表示对上帝的信仰。于是,在圣贝内特 [28] 的圣坛旁,他们残忍地杀害了他。他的尸体摔落下来,鲜血脑浆溅了一地。

这真是个令人不快的场景:这个曾四处播撒诅咒的人如今被杀,躺在教堂里,死状惨不忍睹,周围只有浓重的黑暗,零零星星的灯光微弱得像是缀在那儿的红斑。犯下罪行的骑士们则骑马离去,回首注目大教堂模糊的身影,忍不住再次忆起刚刚在里面发生过的事情。

第二部分

当托马斯·贝克特在坎特伯雷大教堂被四个骑士残忍杀害的消息传到国王这里时,他惊愕极了。有人以为国王当时脱口而出的那句“就没人能让这家伙别再烦我吗?”就是在暗示他想让贝克特死,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因为首先,国王虽然容易情绪激动,但本性并不残暴;再者说,就连傻子都知道,杀了贝克特等于向教皇和整个教会宣战,国王是个聪明人,他自然也再清楚不过了。

他派使者去面见教皇,恭敬地表示自己是无辜的(只是说了句草率的话而已);他还向公众郑重发誓自己是清白的,这才得以及时明哲保身。至于那四个犯下罪行的骑士,他们则逃到了约克郡,再也不敢在宫廷露面了。教皇将他们逐出了教会,国人也对他们避之不及。他们悲惨地生活了一阵子之后,谦卑地前往耶路撒冷 [29] 寻求救赎,死后就葬在了那里。

贝克特被杀后不久,一个既可以安抚教皇、又能让国王在爱尔兰扩张霸权的机会就来了。侵略爱尔兰的事情之所以会得到教皇的同意,是因为爱尔兰人认为他们的国家是在很久以前由一个叫帕特里休斯(一说是圣帕特里克) [30] 的人转变成基督教国家的,那时还根本没有教皇,所以他们和教皇彼此之间一点关系也没有,自然就拒交“圣彼得的便士”,也就是每户人家一便士的税,我在前面讲过 [31] 。这就是国王的机会。

当时的爱尔兰人可真是野蛮至极。对他们来说,争吵打架是家常便饭,你割我喉咙,我削你鼻子,你烧我房子,我抢你老婆,可谓无恶不作。当时爱尔兰国内被分成了五个王国:德斯蒙德,托蒙德,康诺特,阿尔斯特和伦斯特,每个王国各有一个国王,其中一个国王宣称自己是领导着其余四人的最高统治者 [32] 。现在,其中一个叫德尔蒙·麦克默罗的国王 [33] (名字够粗野,还有多种粗野的拼写方法)抢了他朋友的妻子,把她藏在一座岛上的沼泽里。这位朋友很愤怒(虽然这种事情在国内司空见惯),就向当时的高王抱怨。在其帮助下,德尔蒙·麦克默罗被赶出了领地。为了复仇,德尔蒙来到英格兰,向亨利国王承诺,只要能帮他夺回王国,他甘愿自己的国土成为亨利的附庸国。国王同意了。不过他所提供的帮助只是一纸皇室制诰 [34] ,授权全体英格兰国民只要愿意即可加入他的军队,协助他收复国土。

在布里斯托尔 [35] 有位理查德·德·克莱尔伯爵 [36] ,人称“强弩”,他不但人品不怎么样,还穷困潦倒,是个只要有钱赚就什么都肯做的亡命徒。南威尔士有两个破落骑士也是这类货色,一个叫罗伯特·菲茨-斯蒂芬 [37] ,另一个叫莫里斯·菲茨杰拉德 [38] 。这三人各带了一小队随从,准备来协助德尔蒙。双方达成协议,事成之后,“强弩”可以娶德尔蒙的女儿伊娃 [39] 为妻,并成为德尔蒙的继承人。

这几个骑士带来的英格兰士兵个个训练有素,在战场上各方面都比爱尔兰士兵强百倍,所以即使在数量上不占优势,他们也能轻松取胜。在初期的一次战斗中,他们砍下了三百颗敌人的脑袋,摆在麦克默罗面前。他愉快地将这些脑袋一个个拿在手里把玩着,当他发现了一个他很讨厌的人的头颅时,他拎着这颗头的头发和耳朵,咬掉了它的鼻子和嘴唇。那时的爱尔兰国王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由此可见一斑。整个战争过程中,俘虏们都遭受着悲惨的虐待。胜利的一方弄断俘虏的四肢,将他们从高高的礁石顶上扔进海里。攻占沃特福德 [40] 之后,这样的悲剧和暴行还在继续,街道上死尸成山,肮脏的排水沟里血流成河。就在这样的城市里,“强弩”娶了伊娃。我想在成堆死尸的陪伴下,婚礼一定显得相当恶心,不过这倒是和新娘的父亲很相配。

攻下沃特福德和都柏林 [41] 后,他们还取得了一系列胜利,然后德尔蒙·麦克默罗就死了。于是“强弩”成为了伦斯特的国王。现在轮到亨利国王登场了。为了抑制“强弩”日益增长的势力,国王以“强弩”君主的身份亲自造访都柏林,夺走了他的王国,但许给了他大笔财产作补偿。随后,国王留在都柏林,接受了几乎所有爱尔兰国王和首领的致意。他带着爱尔兰君主这一光荣的头衔回去了,还带给教皇一些好处。现在,亨利和教皇完全和解了,我估计国王也没想到能进行得如此顺利。

统治进行到这个阶段,亨利可谓前路无阻,一片光明,可家族内的悲剧却开始上演,使他成为最不幸的男人,终而身心俱疲,肝肠寸断。

他有四个儿子。当年因秘密加冕而触怒托马斯·贝克特的亨利如今已经十八岁;理查 [42] 十六岁;杰弗里 [43] 十五岁;他最喜欢的小儿子叫约翰 [44] ,因为什么都没继承,被朝臣们叫做“无地者”约翰,不过国王有意将爱尔兰留给他。这些被财产蒙蔽了双眼的儿子们啊,不仅对父亲无情无义,彼此间也无亲情可言。在法兰西国王和坏母亲埃莉诺的唆使下,亨利王子踏上了他的不孝之路。

他首先要求自己年轻的妻子,也就是法兰西公主玛格丽特 [45] 要像他一样获得加冕;他父亲同意了。可刚加冕没多久,他又要求在父亲还活着的时候就分得他的部分领地。这个要求被拒绝了,于是他当晚就心怀怨恨地离开父亲,跑去投靠了法兰西国王。又过了一两天,他的弟弟理查和杰弗里也跟来了。他们的母亲本也想乔装成男人追随儿子到法兰西去,却被亨利国王的人抓住并投进了监狱,而且一呆就是十六年,可真是罪有应得。然而,每天都有一些贪婪的英格兰贵族离国王而去,因为国王保护民众不受他们的剥削压迫,所以心怀怨恨的贵族干脆选择追随王子们。新消息层出不穷:王子们征募军队反抗他;亨利王子在法兰西朝廷上当着他自己大使的面带上王冠,被人叫做英格兰小国王;只要法兰西贵族不同意,他们就永远不和父亲重修于好。但亨利国王凭借毫不动摇的坚毅精神坦然乐观地面对着这些打击。他召集所有身为父亲的贵族来帮助他,因为他们也会面临相同的问题;他还重金雇佣了两万人马,向挑拨他亲子关系的虚伪的法兰西国王发起攻击。由于开战的气势相当了得,路易很快就请求开会和谈了。

于是,在法兰西的一个平原上,他们在一棵枝叶舒展、绿意盎然的老榆树下举行了和平谈判,但会议毫无结果,战争重新打响。理查王子举兵反抗父亲,开始了他的斗争生涯。亨利击退了他的军队,可在这个当口上,他接到苏格兰入侵英格兰的消息,只得立即冒着狂风暴雨赶回国去抗击敌人。要不是这样,理查手下这成千上万的士兵肯定会后悔打这场不义之仗的。我不知道国王是真的担心这些麻烦都因贝克特被杀而起,还是想讨教皇的欢心——因为教皇已经宣布贝克特为圣徒了——又或是希望得到他那些相信贝克特冰冷的坟墓能创造奇迹的民众们的支持,反正他一回到英格兰就马不停蹄地奔向坎特伯雷。刚能远远地看到大教堂时,他就跳下马,脱了鞋,赤脚走到贝克特的墓前;当他走到那里时,他的双脚已经被磨得鲜血淋漓。他当着众人的面躺在地上恸哭,随后又进入礼拜堂,脱去衣服露出后背和肩膀,叫八十个教士轮流用打结的绳子抽打他(不过我敢说肯定打得不重)。无巧不成书,就在国王做秀的这一天,英格兰军队完胜苏格兰军。教士们高兴极了,说这场仗一定是因为国王的忏悔才胜利的。虽然贝克特活着的时候,教士们真心憎恨他,可他死后,他们却都发现自己无比崇敬他。

国王的不肖之子及他们的外国朋友组成了可耻的阴谋集团,这其中一位首要人物就是佛兰德伯爵 [46] 。他趁国王忙于国内事务之际,围攻了诺曼底首府鲁昂。但国王行动神速,人们本以为他还没离开英格兰,可他转眼就出现在鲁昂了。他打败了佛兰德伯爵,谋反者们也纷纷请求和谈,他的坏儿子亨利和杰弗里也投降了。理查又抵抗了六周,可阵地频频失守,他只得在转战数座城堡之后也投降了。亨利原谅了他们。

然而父亲的宽容只不过是给他们继续叛乱提供一个喘息的机会。他们虚伪、不忠、无耻,信誉还不如普通盗贼。就在第二年,亨利王子又叛变了,国王再一次原谅了他。八年后,理查背叛了哥哥亨利。杰弗里王子甚至恬不知耻地说,三兄弟能合得来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联合起来反抗父亲。就在他们与国王和解的第二年,亨利王子再一次背叛父亲,他投降后发誓再无下次,于是又被宽恕了。可后来,他还是和杰弗里一起再次发动叛变。

不过,这背信弃义的王子大限已至。他在法兰西一个镇上病倒了,病中感受到良心的谴责,于是派信使到父亲那儿,恳请父亲原谅他,来见他最后一面。大度的国王对自己的孩子总是怀着一颗宽容的心。他决定前往,但王子先前的不义之举让国王身边的贵族们怀疑这其中有诈,便奉劝国王说,就算他是长子(他在幸存的儿子中最为年长),国王也不该冒着生命危险去见这个叛徒。于是国王摘下手上的戒指派人送去,表示自己已经原谅了他。王子满怀悲伤、泪流满面地亲吻了戒指,向身边的人忏悔自己作为儿子是多么的无耻卑贱。他对身边的教士说:“啊,把我用绳子绑上,拖下床,放到灰堆上,让我用这种方式向上帝表达忏悔,在祷告中死去!”他就这样死了,年仅二十七岁。

三年后,杰弗里王子在一次比赛中摔下马背,被成群奔过的马匹踩碎了脑袋。这样一来就只剩下理查王子和约翰王子了。约翰现在已经长成了小伙子,他郑重发誓会对父亲效忠。理查在好朋友法兰西国王腓力二世 [47] (他父亲路易已死)的撺掇下很快又造反了。不过他没坚持多久就再次投降,得到宽恕后还对着《新约全书》发誓绝不再犯。可过了一年左右,他还是食言了。当着父亲的面,他就跪在法兰西国王面前向他致敬,宣称在他的帮助下,将通过武力夺得他父亲在法兰西的领地。

就是这样的理查,竟然还自称是救世主的战士!前一年,法兰西国王和英格兰国王在那棵平原上的繁茂的老榆树下友好会晤,都戴着十字架,发誓为成为新十字军 [48] 、为了信仰的荣誉而奋斗,而如今理查德竟然也这样戴着十字架,说出了同样的誓言!

不幸的国王被儿子们的谎言搞得心力交瘁,行将就木,坚持了这么久之后,竟也开始吃败仗了。但是可敬的教皇还是支持他的。教皇要求取胜的法兰西国王和理查与国王和谈。理查想要加冕成为英格兰国王,还假意要娶法兰西国王的异母姐姐 [49] 。这位公主如今正在英格兰,因为亨利本想把她许配给约翰。那是他最心爱的儿子,也是唯一一个(他以为)没有背叛过他的儿子。最终,贵族们一个个离他而去,亨利国王在悲伤和无奈之中同意讲和。

眼下他还要面对最后一个沉重的打击。他卧病在床,有人拿来了和平条约的稿件还有背叛者的名单,要求他赦免这些人。名单开头赫然列着约翰的名字,他最爱的儿子,他到最后都相信着的儿子。

“哦,约翰!我心爱的孩子啊!”国王叫道,陷入了极大的痛苦之中。“哦,约翰!我最疼爱的是谁啊!哦,约翰!我在这些烦恼中苦苦挣扎是为了谁啊!可你,竟然也出卖了我!”他沉沉地叹了口气,躺下说:“都随它去吧!我什么也不在乎了!”

过了一阵子,他让随从带他去法国小镇希农 [50] 。这些年来,他最喜欢的就是那儿了。不过现在,他哪儿也不喜欢,这世上真的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东西了。他疯狂地诅咒了自己的降生,诅咒他生下的孩子们,然后便咽了气。

一百年前,“征服者”刚咽气就被恭顺的宫廷随从们抛弃了,他的后代如今也遭受了相同的待遇。王室房间遭到洗劫,国王尸体也被剥了个精光,几乎都没法儿搬到丰泰夫罗修道院 [51] 下葬。

若干年后,有人奉承说理查有颗狮子般的心。我倒觉得他要是有颗人心就好了。无论是什么心,当他来到肃穆的修道院、看到父亲的遗容时,都该有所触动,有所悔过。无论是什么心,在与亡父的斗争中一定都是阴险狠毒,冷漠无情的,简直禽兽不如。

不过在这段统治期间,倒是还有一个动人的故事——“美丽的罗莎蒙德” [52] 。故事讲述了国王是怎样爱上罗莎蒙德这位世间最可爱的女子的。他为她在伍德斯托克的一个公园建造了一座漂亮的闺房。闺房隐蔽在迷宫中,只有借助丝线才能到达。坏皇后嫉妒罗莎蒙德,发现了丝线的秘密,有一天便来到她面前,给她一把匕首和一杯毒药,叫她选一种自尽。不管美丽的罗莎蒙德怎样满面泪水地苦苦哀求都是徒劳,残忍的皇后无动于衷,她只好饮鸩自尽,死在漂亮的闺房里,无知的鸟儿们还围着她唱着欢快的歌。

好吧,世间的确有这么一位美丽的罗莎蒙德,(我敢说)她的确有可能是世上最可爱的女子,国王当然喜欢她,坏皇后埃莉诺自然也会嫉妒她。但恐怕——我说恐怕,是因为我个人很喜欢这个故事——闺房啊,迷宫啊,丝线啊,小刀和毒药什么的根本不存在。也许美丽的罗莎蒙德就隐居在牛津附近的一所修道院里,在那儿平静地走完余生。她的修女姐妹们在她的墓上挂了丝帐,还不时用鲜花装点,纪念她那曾让年轻有为、前途光明的国王为之倾心的青春美貌。

光线渐暗,到落幕的时候了。在统治了英格兰近三十五年后,“金雀花”亨利安静地躺在丰泰夫罗修道院里,享年五十七岁,他的辉煌一生就这样走到了尽头。

[1] 亨利·金雀花(Henry Plantagenet,1133-1189),玛蒂尔达与安茹伯爵亨利的儿子,曾在十四岁时就参与到玛蒂尔达的王位之争当中;十七岁起成为诺曼底公爵。亨利二世的父亲安茹伯爵杰弗里经常在帽子上饰以金雀花枝,故有此名,所以亨利二世也就有了“金雀花亨利”的别称。(译注)

[2] 温切斯特(Winchester),汉普郡郡治,曾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作为韦塞克斯王朝的首都,直到诺曼入侵之后才迁都伦敦。(译注)

[3] 1153年,亨利率领军队在英格兰登陆,经过几场战斗,他与斯蒂芬达成协议,斯蒂芬继续担任国王,死后由亨利继承王位。次年斯蒂芬死去,亨利即位。(译注)

[4] 布卢瓦的斯蒂芬(Stephen of Blois,约1092或1096-1154),是“征服者”威廉的孙子,出生在法国中部的布卢瓦,又通过妻子继承了布洛涅伯爵的爵位;他曾得到亨利一世的信任和支持,还是宣誓效忠玛蒂尔达的贵族之一;1135-1154年成为英格兰国王。(译注)

[5] 阿基坦的埃莉诺(Eleanor of Aquitaine,1122/1124-1204),阿基坦女公爵,1137-1152年间是法兰西王后,1154-1189年间成为英格兰王后;她于1152年结束了与法王的婚姻,理由是有近亲血缘,三个月之后便嫁给了小自己九岁的亨利。(译注)

[6] 安茹的杰弗里(Geoffrey of Anjou,1134-1158),亨利二世的弟弟,1156至1158年间为南特伯爵。(译注

[7] 法兰西的路易七世(Louis VII of France,1121—1180),自1137年起任法兰西国王,埃莉诺的前夫,在他的统治时期,巴黎开始建造巴黎圣母院以及巴黎大学,同时也发动了第二次十字军东征。(译注)

[8] 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为英国教廷之首,最早又教皇格里高利一世派往英格兰传教的圣奥古斯丁(坎特伯雷的奥古斯丁,此处不要于著有《忏悔录》的圣奥古斯丁混淆)担任。自从亨利八世宗教改革之后,坎特伯雷大主教的职位则改由英国国王/女王指定。(译注)

[9] 撒拉逊人(Saracens),是中世纪后期欧洲人对亚洲与北非的穆斯林的普遍称呼。(译注)

[10] 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cket,也称Thomas à Becket或Saint Thomas Becket,约1118-1170),于1162年起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在教会权益上与国王亨利二世发生了争执,被国王的骑士谋杀,后被罗马天主教堂封为圣人和殉道者。(译注)

[11] 罗切斯特(Rochester),位于东南英格兰肯特郡的单一行政区,因坐落在梅德韦河和泰晤士河的交汇处而成了一座军事要地;罗切斯特城堡(Rochester Castle)始建于1086年,由当地主教冈多夫主持修建。(译注)

[12] 1140年,英格兰国王斯蒂芬和教皇在约克主教的人选和任命、以及英格兰王位继承人问题上与罗马天主教教廷产生分歧,导致英格兰与罗马天主教教廷关系恶化。作为惩罚,教皇停止了英格兰的一切教廷活动。(译注)

[13] 威斯敏斯特厅始建于1097年,是威斯敏斯特宫(也就是现英国国会)现存最为古老的部分,长73.2米,跨度20.7米,时为欧洲最大的厅室,历史上主要用做司法运行,重大审判,皇家仪式等。(译注)

[14] 普通法(Common Law),起源于中世纪英格兰,现与欧陆法(或市民法,Civil Law)并称世界两大主要法系。(译注)

[15] 索尔兹伯里(Salisbury),位于英格兰南部的威尔特郡(Wiltshire)小城,以索尔兹伯里教堂而著称。(译注)

[16] 《克拉伦登宪章》(Constitutions of Clarendon),于1164年由亨利二世通过的一系列法案,诣在限制教会和神职人员的特权,并限制罗马教廷在英格兰的影响。

[17] 北安普敦(Northampton),位于英格兰南部,东米德兰兹地区,是北安普敦郡的郡治。(译注)

[18] 这里指的应该是罗伯特·德·博蒙(Robert de Beaumont,1104-1168),第二代莱斯特伯爵,亨利二世的忠实追随者,是英格兰的主审判长。(译注)

[19] 佛兰德(Flanders),一个历史地区,除了涵盖如今比利时北部的弗拉芒大区之外,还包括法国北部和荷兰南部的一部分。(译注)

[20] 圣彼得: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是他选中的第一个门徒,同时也是第一位主教,并被认为是罗马天主教的第一位教皇。(译注)

[21] “幼王”亨利(Henry the Young King,1155-1183),亨利二世及王后埃莉诺的次子(长子夭折)。名义上,他是英格兰国王、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和曼恩伯爵。(译注)

[22] 坎特伯雷(Canterbury),位于英格兰东南区域的肯特郡,是该郡郡治,是罗马天主教会在英国最早的落脚点。(译注)

[23] 山上的哈罗(Harrow-on-the-Hill),位于伦敦西北部的一个地区,因哈罗山得名。(译注)

[24] 雷金纳德·菲茨乌尔塞(Reginald FitzUrse,1145-1173),谋杀托马斯·贝克特的四人之一,后被逐出教会并被勒令前往耶路撒冷忏悔。据传雷金纳德·菲茨乌尔塞后来逃到了爱尔兰,并成为麦克马洪氏族的祖先。(译注)

[25] 威廉·特雷西(William II de Tracy,卒于1189),英格兰德文郡布拉德宁赫的一位领主,其父亲是英格兰国王亨利一世的私生子之一。(译注)

[26] 休·德·莫维尔(Hugh de Morville,卒于1202),威斯特摩兰勋爵。(译注)

[27] 理查德·布里托(Richard le Breton,或Richard de Brito),效忠于亨利二世的小弟弟、普瓦图伯爵威廉,并且与之关系密切。威廉卒于1164,他的朋友们相信伯爵是因为托马斯·贝克特拒绝他迎娶萨里女伯爵伊莎贝尔·德·瓦伦而伤心致死。据说理查德在杀死贝克特时曾喊道:“受死吧,为了威廉大人,国王的弟弟!”(译注)

[28] 圣贝内特,又称努西亚的圣本笃(Saint Benedict of Nursia,480-547),意大利天主教教士、圣徒,本笃会的创建者。他被誉为西方修道院制度的创立者,于1220年被追封为圣人。(译注)

[29] 耶路撒冷(Jerusalem),位于巴勒斯坦中部,介于地中海与死海之间,同时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大宗教的圣地。(译注)

[30] 帕特里休斯或圣帕特里克(拉丁语Sanctus Patricius或英语St. Patrick,约387-约460或492),出生于苏格兰,幼年时曾被俘至爱尔兰,为人牧羊。获自由后,他成为圣职人员,后被立为爱尔兰区主教,竭力宣传福音,奠定爱尔兰天主教会的信仰基础。(译注)

[31] 圣彼得的便士(St Peter's Pence),出现于本书第七章中(注释[4]);这是一种上交给罗马教廷的年税,主要用于英格兰和其他几个北欧国家,但起源于英格兰;根据这项规定,每一户人家每年必须上交一便士给教皇,以证明自己对基督教的忠心。(译注)

[32] 这里指的是爱尔兰的“高王”(High King,爱尔兰语为Ard Rí)系统,从神话时代一直延续到中世纪后期。“高王”从塔拉山(Hill of Tara)上统治爱尔兰。在那里立着一块“命运之石”(爱尔兰语为Lia Fáil),当被选中的“高王”将脚放在石头上时,石头会发出叫喊,这就意味着该王得到了上天的认可,是爱尔兰真正的统治者。(译注)

[33] 德尔蒙·麦克默罗(英文拼写为Dermod MacMurrough,爱尔兰语则为Diarmait Mac Murchada,1110–1171),伦斯特国王,于1167年被当时的爱尔兰“高王”剥夺了王权,故而转向亨利二世寻求帮助。(译注)

[34] 皇室制诰(Letters Patent),是只有英国君主或成员国的皇室总督可以授予的皇室特权。签发的皇室制诰的内容无须经立法程序即可成为宪制性法律文件。(译注)

[35] 布里斯托尔(Bristol),一座位于英格兰西南部的沿海城市。(译注)

[36] 理查德·德·克莱尔伯爵(Richard de Clare,1130-1176),第二代彭布罗克伯爵,伦斯特领主,爱尔兰最高司法官。(译注)

[37] 罗伯特·菲茨-斯蒂芬(Robert Fitz-Stephen,约1120–1183),诺曼入侵爱尔兰的领导者之一,其母亲是一位南威尔士王国的末代公主。(译注)

[38] 莫里斯·菲茨杰拉德(Maurice Fitzgerald,约1105–1177),诺曼入侵爱尔兰战争的重要人物,是罗伯特·菲兹-斯蒂芬的同母异父哥哥,同时也是爱尔兰菲兹杰拉德家族和基尔代尔伯爵头衔的祖先。(译注)

[39] 伦斯特的伊娃(Eva of Leinster,爱尔兰语为Aoife Ní Diarmait,约1145–1188),是伦斯特国王德尔蒙·麦克默罗和第一位妻子所生的女儿(按照爱尔兰法律,一夫可以多妻)。(译注)

[40] 沃特福德(Waterford),位于爱尔兰东南部,建于914年,是爱尔兰最古老的城市。(译注)

[41] 都柏林(Dublin),最早是维京时期的居住地,自中世纪以来一直是爱尔兰首都城市,也是爱尔兰岛上人口最多的城市。(译注)

[42] 英格兰的理查一世(Richard I of England,1157-1199),亨利二世和阿基坦的埃莉诺的三子,于1189年继任英格兰国王。因其在战争中总是一马当先,犹如狮子般勇猛,因此得到“狮心王”(Lionheart)的称号。(译注)

[43] 杰弗里二世(Geoffrey II,1158-1186),亨利二世和阿基坦的埃莉诺的四子,1181至1186年间为布列塔尼公爵。(译注)

[44] “无地者”约翰(John Lackland,1166-1216),亨利二世和阿基坦的埃莉诺的小儿子,1199年起任英格兰国王。在他的统治中,诺曼底被法兰西国王腓力二世占领,直接导致了英格兰安热万帝国的崩塌,并未法兰西卡佩王朝的崛起奠定了基础。(译注)

[45] 法兰西的马格丽特(Margaret of France,1157-1197),法兰西国王路易七世和其第二任妻子的长女,通过她的两次婚姻,她分别是英格兰王后和匈牙利王后。(译注)

[46] 这里指的是阿尔萨斯的菲利普(Philip of Alsace,1143-1191),1157年起成为佛兰德伯爵。(译注)

[47] 腓力二世(Philip the Second,1165-1223),法兰西卡佩王朝国王(1180年—1223年在位)。路易七世于1180年9月18日去世后,年仅十五岁的腓力二世成为法国国王。(译注)

[48] 十字军:十字军东征是一系列在教宗的准许下进行的有名的宗教性军事行动,由西欧的封建领主和骑士对地中海东岸的国家发动的战争。当时原属于罗马天主教圣地的耶路撒冷落入伊斯兰教手中,罗马天主教为了收复失地,便进行多次东征行动。

[49] 这里指的是韦克桑女伯爵艾丽斯(Alys,Countess of Vexin,1160-1220),法兰西国王路易七世和第二任妻子所生,于1169年与英格兰王子理查订婚并被送往英格兰抚养,时年年仅八岁。(译注)

[50] 希农(Chinon),位于法国中央大区安德尔-卢瓦尔省的一个镇。中世纪时期,特别是亨利二世统治时期,希农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城堡被重建和扩展,成为亨利最喜欢的住宅之一。(译注)

[51] 丰泰夫罗修道院(Fontevraud Abbey):位于法国的丰泰夫罗拉拜埃(Fontevraud-l’Abbaye),亨利二世和妻子埃莉诺、理查一世等均葬于此,但如今却没有任何尸骨的遗迹,一般认为是他们的坟墓在法国大革命中被损坏了。(译注)

[52] 罗莎蒙德·克利福德(Rosamund Clifford,1150年前-约1176),也被称为“美丽的罗莎蒙德”或“世界的玫瑰”,是亨利二世的情妇之一,在英格兰民谣中广为流传。(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