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比消灭货币更为微妙和保险的手段来推翻现存的社会基础,这一过程会把经济法则的所有隐蔽力量推向毁灭,而且以一种难以预料的方式。[1]
——约翰·梅·凯恩斯
1.过去50年的教训告诉了多数人,一个稳定货币制度是多么重要。与上世纪相比,这一时期是存在剧烈的货币动荡的时期。各政府在控制货币方面承担了一个更为积极得多的角色,而且这既是不稳定的结果,也是不稳定的原因。因此,许多人认为,如果剥夺政府的货币政策控制权,也许事情会更好,这是十分自然的。有时有人会问,我们为什么不像在其他多数方面所做的那样,也依靠自发的市场力量来供给任何用作为一种令人满意的交换媒介所需要的东西?
我们应当从一开始便清楚地认识到,在今天,即使有可能这样做,它也不仅在政治上不可行,而且很可能不可取,这一点很重要。如果政府从未进行干预,也许就已经发展出一种不需政府谨慎监督的货币制度安排;尤其是如果我们没有开始如此广泛地把信用工具用作为货币或代用货币,我们也许已经能够依靠某种自动调节机制。[2]但是,我们现在不再拥有这项选择。我们并不了解实质不同的、对现代工商业组织所高度依赖的信用制度安排的替代性制度安排;而且历史的发展创造了一些环境条件,在这些条件下,这些制度的存在要求我们谨慎监督各种相互影响的货币和信用制度。此外,另有一些其他的具体情况,我们是不能指望通过单纯改变我们的货币制度安排而改变它们的,在目前,它们必然要求大多由政府来行使这一控制职能。[3]
这一状况有三个基本原因,它们有着不同程度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第一个原因涉及任何时候的一切货币,解释了为什么相对货币供应量的变化比影响价格及生产的任何其他情况的变化引起更为多得多的扰动作用。第二个原因涉及所有货币供应量与信用紧密相关的货币制度——整个现代经济生活都有赖于这种形式的货币制度。第三个原因涉及当前的政府开支规模,从而也涉及一种我们可能最终希望改变的,但在目前的所有货币政策决策中必须接受的环境。
在这些事实中,第一个事实把货币变成一种在原本自行调控的市场机制中的较为松弛薄弱的环节,这一环节足以干扰调控机制,以至于反复误导生产,除非人们预见到这些影响,并采取慎重的反制措施。这是因为货币不同于通常的商品,它不是用于消费,而是用于传递。其后果是,货币供给(或货币需求)的变化影响不直接导致新的均衡的产生。货币的供需变化在特定意义上是“自行逆转”的。比如在货币存量之外,有人为某一商品或劳务首先花费一笔附加的货币,这不仅创造了一种新的、暂时性和过渡性的需求,而且还启动一连串的进一步影响,这些影响会逆转最初的需求增加影响。那些首先接受这笔货币的人反过来把它花在其他东西上。如同在池塘里扔入一块石头而掀起涟漪,需求的增加将向整个经济体系扩散,并在每一步都暂时性地改变相对价格,这一作用方式将持续下去,只要货币数量在继续增加,但是,在货币数量停止增加后,作用方式就会逆转。如果消灭了任何一部分货币存量,甚或如果人们开始根据其收支情况持有比平时更多的或更少的现金,也会适用同样的情况;任何这类变化均会启动一连串的需求变化,它们与其背后的实际因素的变化不相称,由此会引起价格和生产的变化,这些变化又破坏了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均衡。[4]
出于这一原因,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尤其具有扰动作用,而且据我们所知,货币供应量也特别容易发生有害的变化。重要的是,花费货币的速度不应过分波动。这意味着,在任何时候,如果人们改变了以与应付金额成一定比例的方式持有多少现金(或按经济学家的说法,他们决定保持更多或更少的流动性)的想法,货币数量就应得到相应地变动。无论我们如何定义“现金”,人们以这一方式持有它们的部分资金的偏好,无论是在短期还是在长期都明显有波动,而且它很可能受到各种自发的发展(如“信用卡”和旅行支票)的深远影响。在这类货币需求或代用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已经对价格和就业产生强大和有害的影响之前,货币供给的自行调节很可能不会带来所期望的调整。
在所有现代货币制度里,货币供给不仅不能自我适应这类需求变化,更有甚者,它趋于朝着相反方向变化。在货币取偿权开始取代货币的任何时候——而且我们难以搞清楚如何防止这一现象的发生——这类代用货币的供给是“反向弹性”的。[5]这是以下简单事实的结果:使得人们愿意持有更多现钞的同样考虑也会使得那些提供货币取偿权的人通过向外放贷而减少这类取偿权,反之也同理。如果每个人都愿意拥有更多的流动性,那么连银行也出于相同的原因愿意拥有更多的流动性并因此而提供更少的信贷,这一人们所熟知的事实只是多数信贷形式所固有的普遍趋势的一个例证。
只有某人有权有意地朝着相反的方向改变某种得到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的供给,才能避免这些自发的货币供给波动。人们普遍认为有必要把这种职能授予一个单一的国家机构,这在过去是中央银行。即使像美国这样长期抵制建立这种机构的国家,也最终发现,若要避免恐慌的反复爆发,一个广泛使用银行信用的制度必须依赖于这种中央机构,它总是有能力提供现金,还可以通过控制现金供应量影响信贷的总供给。
有一些强有力的、可能仍然适用的理由可以说明,这些机构尽可能广泛地独立于政府和它的财政政策是可取的。但是,这里我们已经谈到我们上述的第三点——一种虽然在严格意义上并非不可改变,但须在今后一段时间里接受的历史发展。一项独立于财政政策的货币政策是有可能的,只要政府开支只构成全部支付的一个相当小的部分,只要政府债务(尤其是短期债务)只占全部信用工具的一小部分。[6]在今天,这一条件已经不复存在。因此,只有与政府的财政政策取得协调,才能推行一项有效的货币政策。但在这里,协调必然意味着,无论仍然存在着什么样的名义上独立的货币当局,它事实上都不得不根据政府的政策调整自己的政策。因此,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政府的政策必定是决定因素。
这一似乎可以由此实现的、政府对货币状况的较有效控制受到一些人的欢迎。至于我们是否真的由此处于一个更好的地位来奉行一个合乎愿望的货币政策,我们将在后文中探讨。当前的重要事实是,只要政府开支占用了一大部分国民收入,像今天到处可见的那样,我们就必须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政府必然会支配货币政策,而且改变这一局面的惟一途径应是大幅度削减政府开支。
2.随着政府对货币政策的控制,通货膨胀成为这一领域内的最大威胁。随时随地,政府是通货贬值的主要根源。尽管偶尔会有冗延日久的金属货币贬值,但过去较大的通货膨胀都是政府要么削减硬币的金属含量、要么发行过量纸币的结果。今天的一代人可能更防备那些政府通过发行纸币弥补开支、破坏货币的粗俗做法,但至今天,通过更微妙的、公众可能较少注意到的程序,政府也可以干下同样的事。
我们已看到,我们所观察到的任何一个主要的福利国家特征如何易于助长通货膨胀。我们已看到,来自工会的工资压力如何与当前的充分就业政策相互配合,以助长通货膨胀的方式运作,我们也已看到,由于政府提供养老保障而承担沉重的财政负担,这如何使得政府一再试图通过贬低货币价值来减轻这些负担。我们在此也应当注意,只要政府所提取的国民收入份额大约超过了25%以后,政府似乎总是求助通货膨胀来减轻其固定义务所带来的负担,即使两者兴许并无必然关联。[7]而且,我们也已看到,在累进税制度下,通货膨胀趋于导致税入的提高比例大于收入的提高比例,这样,求助通货膨胀的诱惑就变得非常大。
但是,如果说福利国家的制度安排易于助长通货膨胀切合实际情况,那么通货膨胀的作用是强化对福利措施的需要,这就更切合实际情况。这不仅适合于我们已分析过的一些措施,而且适合于其他许多尚待分析的或者只能在此捎带提及的措施,比如住房租金限制,食品补助以及各类价格和支出控制。最近几次通货膨胀的影响为扩大政府控制提供了主要理由,其程度人们过于熟知,我们对此不必多费笔墨来说明。但是,在40年多年以来,整个世界的发展由一个史无前例的通货膨胀趋势所决定,其程度尚未得到人们的足够理解。若要真正理解它,也许得看一看通货膨胀对其工作寿命期正好落在这段时间内的那一代人为防老所作努力的影响。
我们可以观察一下一个小型统计调查的结果,这有助于我们了解通货膨胀对目前已处在退休年龄的一代人的储蓄到底干下了什么事。[8]该项调查的目的是确定在各国,一个人所积累的储蓄的现值是多少,该人在45年的时间里,即从1913年到1958年,每年节省一笔实际价值相同的货币的等价物,按4%的固定利率把它用于投资。这大致相当于西方国家的小储蓄者从他有机会选择的投资种类中可得到的收益,无论它的实际形式是储蓄账户,政府债券还是人寿保险。我们把在货币价值保持不变情况下,该储蓄者在该时期结束时所拥有的金额设定为100。那么,该储蓄者在1958年实际上拥有了这一实际价值的多大一部分?
在世界上,似乎只有在一个国家,即在瑞士,该比例高达70%。美国和加拿大的处境也还比较好,差不多保留住58%的实际价值。对于大多数英联邦国家和其他“英镑集团”国家,该数字约为50%,而对于德国,尽管储蓄者损失了在1924年前的所有储蓄,该比例仍然达到7%。但是,与法国或意大利的投资者相比,所有这些国家的投资者都还算是幸运的。在法国或意大利,投资者只能得到他们到1958年初时应得的储蓄价值的11%到12%。[9]
目前,人们不认真考虑这一世界范围内的长期通货膨胀趋势的重要意义,认为事情一贯如此,历史大多是通货膨胀的历史——一这一现象已经司空见惯。无论这种看法在总体上有多大的真实度,它当然不符合我们这个现代经济制度得以发展、财富和收入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的时期的情况。在1914年前的200年时间里,由于英国坚持金本位制度,价格水平——在它这段时间可以得到有意义的衡量的限度内——围绕着一个不变的水平上下波动,它很准确地结束于其起点,上下波动幅度很少超过这一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除了在拿破仑战争时期,当时放弃了金本位)。[10]同样,在1749—1939年期间,美国似乎也没有发生明显的价格上升趋势。[11]相比之下,在过去25年里,这些国家以及其他国家的价格上升速度变化很大。
3.尽管有许多人审慎地赞成一个持续的价格上升运动,但当前存在通货膨胀偏好的主要根源是,人们普遍相信更应担忧通货紧缩,即通货膨胀的对立面,为保险起见,人们就宁可反复犯下通货膨胀错误。但是,由于我们不知道如何才能完全维持价格稳定,只能通过纠正朝着两个方向发展的小幅运动来实现稳定,因此以任何代价避免通货紧缩的决心必然导致累积性通货膨胀。而且,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经常是地区或部门现象,它们作为经济中资源再分配机制的组成部分,是必然会出现的,这一事实意味着,防止任何影响一个主要的经济领域的通货紧缩必然导致普遍的通货膨胀。
但是,从长远看,通货紧缩是否真的比通货膨胀更有害,这很值得怀疑。事实上,就某种意义而言,通货膨胀更为危险得多,要求我们对之加以多得多的警戒。在这两种错误中,要犯下通货膨胀的错误更容易得多。其原因是,适度的通货膨胀在其发展过程中大多令人振奋,而通货紧缩一发作,人们马上感到剧痛。[12]我们几乎没有必要防范其坏影响会被马上和强烈感受到的任何动作;但是,我们有必要防范最初令人振奋或减轻暂时困难的任何行动,只要它包含着只有在以后才会感觉到的更大的危险。人们经常对比通货膨胀和吸毒,事实上,两者之间存在着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类似性。
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都通过引起未预期的价格变化产生它们的独特效应,而且两者都必然两次使得人们的期望落空。第一次是当价格表现为比预期更高或更低时,而第二次是当人们现在已经开始预期这些价格变化,正如或早或晚必定会发生的那样,但是不再产生在未预见到它们时会出现的效应。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之间的区别在于,在通货膨胀出现时,它首先给人们带来兴奋和惊喜,而真正的反应却在后头,在通货紧缩出现时,它对工商业活动的最初效应就是带来萧条。但是,这两者的效应可以自行扭转。在一段时间里,那些引起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力量趋于自行加强,而且由此可以延长价格比预期变动更快的阶段。但是,除非价格运动在同一方向上持续加速,否则预期必定赶上它们。一旦发生了这一现象,这些效应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通货膨胀最初仅仅带来一种场面:更多的人赢利,利润比往常普遍来得大。几乎干什么都能成功,几乎不会有失败。利润一再显得比过去的预期要大,而且数目不同寻常的投机活动都取得了成功,这一事实创造了一种普遍乐于冒险的氛围。就连那些如果没有意料之外的价格普遍上涨从而使其暴发就无法在经济界继续立足的人,也能继续维持经营,保留他们的雇员,企望不久也能分享普遍繁荣。但是,只要等到人们开始预期价格将以同等速度持续攀升,这一场面就会结束。一旦他们开始意识到,这么多个月以来价格提高了这么大的百分比,他们就会把决定生产成本的生产要素价格向上哄抬到一个相当于他们所预期的未来价格水平。然后,如果价格的升幅不比他们的预期要高,利润将回落到平均水平,赢利者的人数比例就会下跌;而且由于在异常的高盈利时期,许多本来被迫改变他们的努力方向的人都在维持经营,比往常人数比例更大的企业家就会蒙受亏损。
也就是说,通货膨胀的刺激作用将只能在人们未预见到它的时候持续,一旦预见,只有持续加剧通货膨胀才能维持同等程度的繁荣。如果在这一情形下价格的上升幅度低于预期,其效应就与一种未预见的通货紧缩的效应相同。即使价格仅仅以普遍预期的幅度上升,这就不再提供一种不同寻常的刺激,而是在暂时刺激持续阶段累积下来的、被延误的大量待调整问题就会全部显露出来。价格的上升幅度低于预期,其效应就与一种未预见的通货紧缩的效应相同。为了保留通货膨胀的最初的刺激作用,通货膨胀就必须以一种总是高于预期的速度持续下去。
在这里,我们不能观察使得妥善适应预期价格变动,尤其是使得同等地调整长期和短期预期成为不可能的所有复杂关联;我们也不能深入探讨通货膨胀对经常生产和投资的各种效应,而它们在完整的工业景气波动研究中是相当重要的。对于我们,了解以下情况就已足够:如果通货膨胀不持续加速,通货膨胀的刺激作用就必然停止,而且随着通货膨胀的发展,不可能作全部调整这一事实所带来的某些不利后果就变得越来越严重。在这些后果中,最要紧的是:所有经营决策有赖于成本核算,而只有当货币价值还算稳定时,成本核算方法才有意义;如果价格加速上升,构成任何经营计划基础的资本及成本核算技术不久就会失去任何意义。实际的成本、利润或收入不久就不再能够借助任何常规或普遍接受的方法得以确定。而且根据现今这样的征税原则,政府把越来越多的东西当作利润而予以征税,而这些东西事实上本该仅仅为了维持资本存量的目的而用于再投资。
因此,通货膨胀从来就不过是一种暂时性的刺激作用,而且只有某人持续受骗上当,只有一些人的预期受到不必要的挫折,这一有利的作用才能持续。它的刺激作用基于它所引起的误解。它尤其危险,因为即使是小剂量通货膨胀的有害的后劲也只有通过更大剂量的通货膨胀才能得以消除。一旦它持续了一些时候,哪怕阻止它进一步持续加速也会造成一个难免发生一场自发性通货紧缩的非常棘手的局面。一旦只有通过持续通货膨胀才能维持某些已经广泛铺开的活动,它们的同步终止可能引发那种恶性的、有理由令人担忧的过程,该过程就是,一些收入的下降导致另一些收入的下降,并依此类推,一直进行下去。据我们所知,我们应当能够通过避免一般总是先行一步的通货膨胀来避免严重萧条,这似乎仍然是可能的,但是,萧条一旦发生,若要消除它,我们就几乎没有回天之力。不幸的是,必须对萧条操心的时候,恰恰是它距离多数人的意识最为遥不可及的时候。
通货膨胀的作用方式解释了为什么抵御它会这么困难,如果政府主要关注特定的情况而不是一般条件,关注短期问题而不是长期问题的话。无论对于政府还是对于私人企业,通货膨胀通常是摆脱任何暂时困难的捷径——一条障碍最少的通道,有时也是一条帮助经济越过政府的政策所设置的所有障碍的捷径。[13]它是一种政策的必然结果,这种政策把所有其他的决策当作必须据以调整货币供应量的参考数据,以便尽可能掩饰由其他措施造成的损失。但是,从长远看,这种政策把政府变成了自己昔日的决策的囚徒,这些决策往往迫使政府采取一些它深知其害的措施。有一位作者的观点——也许是被误解——比任何其他人更为强烈地鼓励这些通货膨胀倾向,这不是偶然,这位作者也应为他根本上反自由主义的名言承担责任:“就长期而言,我们都是死定的。”[14]我们当今的通货膨胀偏好,很大程度上是短期思维占据上风的结果,后者的根源又在于人们很难认清当前一些措施的较遥远的后果,在于讲究实际者尤其是政治家不可避免的、首先关注即时问题和实现近期目标的倾向。
由于防范通货膨胀在心理上和政治上要比防范通货紧缩棘手得多,同时在技术上又容易得多,经济学家必须持之以恒地强调通货膨胀的危险。一旦通货紧缩的发展足以使人察知,人们就会马上尝试对付它——即使它只是事关一个不应阻止的、地方性的必要过程,人们也往往这样做。比起可能不采取必要的针对性措施来,更大的危险在于对通货紧缩的不合时宜的恐惧。一方面,没有人会把一个地方性的或局部的繁荣误以为是通货膨胀,另一方面,当出现地方性或局部萧条,人们又经常要求采取完全不恰当的货币上的针对性措施。
这些考虑似乎提醒我们,总的说来,与赋予当局更多的权力和酌处权限,从而在更大程度上受制于政治压力和自己高估眼前形势的紧迫性的倾向的原则相比,也许某种建立于值得希望的长期目标基础上的,把当局的作用限定在短期决策方面的机械性规则很可能会导致一种更好的货币政策。但是,这里提出了一些需要我们作出更系统分析的问题。
4.在一篇有名的评论文章里,已故的亨利·西蒙斯坚定地主张“货币政策规则而非货币政策的权力”。[15]该文所提出的、支持采用严格规则的论证是如此有力,以至于现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变为:可以在何等程度上通过适当的规则来拴住货币当局?如果人们对应追求什么样的货币政策目标这一问题的看法完全一致,一个独立的、完全不受政治压力影响的、并能自由决定用以实现所确定目标的手段的货币当局仍然可能是最好的安排。一些旧的、拥护独立的中央银行的理由也仍然大有用处。但是,一些主要关注政府财政的机构不可避免地部分承担当今货币政策的责任,这一事实强化了反对货币政策酌处权、赞成货币政策决策必须尽可能保持可预见性的理由。
也许应当申明,反对货币政策酌处权的理由与反对政府在使用强制权力方面的酌处权的理由相当不同。即使货币控制权掌握在一家垄断组织的手中,对它的行使并不一定意味着对私人的强制。[16]反对货币政策酌处权的理由所依据的观点是,货币政策及其影响应当尽可能是可预见的。该理由的有效性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发明一个自动机制,比起任何很可能采用的斟酌处理措施来,它应使得货币的有效供给更为可预见,更少扰动性。答案不是肯定的。无不知晓任何可以准确地根据人们的愿望自行调节货币总供给的自动机制,而且为了支持一个机制(或者一项遵循严格规则的行动),我们最多可以说:在实际场合,某种有意控制是否会做得更好,这值得怀疑。之所以值得怀疑,一部分是因为货币当局必须身处其境作出决策的具体条件,通常不利于长远观点占上风,另一部分是因为我们不能过于肯定,这些货币当局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应当干些什么,如果它们不遵从固定规则行事,从而对它们会做些什么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变大。
从本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的政策使得金本位制度解体以来,问题一直是严峻的。[17]一些人把重返这一已经证明是正确的制度看作为惟一真正的解决方法,这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在今天,数目更大的一批人很可能会同意:人们过于夸大了金本位制度的缺陷,同时放弃金本位是否得大于失,这也是值得怀疑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恢复金本位在当前是一项可行的建议。
首先,人们必须牢记,一个国家不能采取独立行动恢复金本位。金本位的运作以它也是国际本位为前提,而且假如美国今天重返金本位,这主要会意味着美国的政策将决定黄金的价值,而不一定会意味着黄金将决定美元的价值。
其次,国际金本位的运作基于某些很可能不复存在的态度和信念,这一点几乎与第一点同样重要。国际金本位的运作主要基于这样一个普遍的看法:与金本位决裂是一大不幸和一大国耻。但是,它很可能不会有多少影响,哪怕在有利的条件存在的时期,因为众所周知,没有一个国家愿意为了维持它而采取痛苦的措施。我坚信,黄金的这一神秘性将永远消失,这一看法可能有误,但在我看到更多的反面证据之前,我相信,恢复金本位的尝试最多不过是取得暂时的成功。[18]
拥护金本位的理由与一个拥护一个国际本位、反对国家本位的一般理由密切相关。鉴于我们在这里的篇幅有限,我们不能够进一步探究这一问题。我只想补充,如果冀望一个必须是高度自动的、同时可以是国际的本位,那么对于我来说,一个已经被较具体地设计出来的商品储备本位似乎仍然是最好的计划,它兼备金本位的一切长处,但没有金本位的短处。[19]尽管这类有关这种本位的建议应得到更多的注意,但是,它们没有为近期提供可行的选择方案。即使有可能马上采用这种方案,若要让它运作得像它本该运作的样子,也就是说,若要实现只是稳定一大堆选定商品的总价格而不是稳定任何个别商品的价格的意图,这也是前景渺茫。
5.我当然不至于希望削弱任何会迫使当局干正事的制度安排的论点。当公共财政考虑对货币政策施加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增大时,支持这种机制的论点也变得强有力;但是,如果我们夸大它所能实现的东西,这与其说会强化、毋宁说会弱化这一论点。可能无可否认,我们虽然可以限制这一领域内的酌处权,但我们绝不能完全排除它;与此对应,在不可避免的酌处权限范围内可以做的事情不仅非常重要,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很可能甚至决定是否允许这一机制投入运作。
有一个根本的两难境地,所有中央银行面对着它,它使得中央银行的政策不可避免地包含很多酌处行为。一个中央银行只能行使间接控制,从而只能有限地控制所有流通中的交换媒介。它的权力主要基于必要时可以威胁不提供现金。但它同时又要考虑到必要时以某种价格供给现金是它的义务。正是这一问题,而不是政策对价格或货币价值的一般效应,必然使得央行的银行家们首先忙于日常的行动。这一任务使得中央银行有必要始终早日预见或回应信用领域内的发展,而且不存在简单的规则足以引导这些发展。[20]
那些影响价格和就业的措施也几乎同理。它们必须更多地用来防患于未然,而不是用来在发生变化后纠正它们。如果中央银行总是伺机不动,直到某种规则或机制迫使它采取行动,那么由此产生的不必要的波动会大得多。而且,如果在它的酌处权限范围内,它所采取的措施与某种规则或机制后来强加给它的措施背道而驰,那么它很可能会制造一种不再允许该机制运作的局面。因此,归根结底,即使中央银行的酌处权大受限制,其结果仍取决于当局在其酌处权限范围内如何操作。
这实际上意味着,在目前条件下,我们必须通过预定目标而不是通过规定特定的行动措施限制货币政策,对此,我们几乎别无选择。在今天,具体的问题是,我们应当维持某个就业水平,还是某个价格水平?如果合理地解释,适当允许不可避免的、围绕一个给定水平的小幅度上下波动,那么这两大目标不一定相互冲突,其前提条件是,应当优先考虑对货币稳定的要求,并根据这些要求调整其他经济政策。但是,如果把“充分就业”作为主要目标并把它解释为——正如有时会发生的那样——可以通过货币手段在短期内实现的最大限度就业,两大目标之间就出现了冲突。这条路通向累进的通货膨胀。
我们很可能会保障高就业和稳定就业水平这个合理的目标,我们同样也知道在追求某种综合价格水平稳定目标的话。出于实用的考虑,对于如何限定这一价格水平,可能大多无关紧要,关键在于它不应该仅仅涉及最终产品(因为在快速的技术进步的时代,这样可能造成明显的通货膨胀趋势),而且它应当尽量基于国际价格,而不是当地价格。如果有两三个主要国家同时奉行这样一种政策,它也就会保持与汇率稳定协调一致。要点是,应当设置某些明确的、为人所知的界限,货币当局应该不允许价格运动跨越这些界限,甚或不许价格运动靠近使得货币当局有必要施行急剧的政策转向的位置。
6.尽管有人会明确拥护持续性通货膨胀,但我们很可能会有持续性通货膨胀,当然不是因为多数人想要它。如果我们指出,哪怕维持每年3%这样一个似乎适度的价格增长,这也意味着价格水平每23.5年加倍一次,而且它在一个人一般工作寿命期内几乎会翻两番。之所以存在通货膨胀会持续的危险,与其说是因为有心拥护者的强大,毋宁说是因为它的反对者的弱小。为了阻止通货膨胀,公众有必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能够做什么,不这样做就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多数资深学者同意,阻止通货膨胀这一难题只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不是经济问题。但是,好像几乎没有人相信,货币当局有权阻止通货膨胀,而且也能行使它。在存在货币政策会实现短期奇迹这一最大的乐观主义思想的同时,还伴随着一种有关它在长期会带来什么这样一种十足的宿命论思想。
有两点东西,我们怎么强调也不为过:第一点,如果我们不遏制通货膨胀势头,我们似乎肯定不能阻止局势朝着越来越大的国家控制方向发展;第二点,任何的价格持续上升都是危险的,因为一旦我们开始依靠它的刺激作用,我们就已卷入一种局面,除了选择更多的通货膨胀或选择衰退或萧条来为我们的失误付出代价,我们别无其他选择。即使程度非常温和的通货膨胀也是危险的,因为它通过制造一种局面而束缚了那些负责政策的政治家的手脚,在该一局面下,每当出现一个问题,再增多一点通货膨胀似乎是惟一简便的出路。
我们没有篇幅来述及各种旨在保护个人免遭通货膨胀之苦的努力途径,比如规定了工资随生活费用成比例增减的协议,它们不仅趋于助长这一过程的自行加速,而且提高了为维持其刺激作用而必要的通货膨胀率。因此,请注意,通货膨胀总是使得普通收入者越来越不可能依靠自己防老;它打击人们的储蓄热情,鼓励负债;它通过消灭中产阶级,在完全无产者和富人之间制造危险的隔阂,对于遭受拖延日久的通货膨胀的社会,这一隔阂是其典型特征,也是这些社会如此紧张的根源。也许更为不幸的是较广泛的心理效应,在大量人口中传播不考虑长远观点的倾向,仅仅关注已经主导公共政策的直接好处。
那些要求有更多政府控制的人,当然不幸的是还有其他人,一般都拥护通货膨胀政策,这并非偶然。通货膨胀造成个人越来越依赖政府,从而也导致人们要求加强政府的活动,也许社会主义者会把这当作有利于他们的论据。但是,那些希望维护自由的人应当认识到,通货膨胀很可能是那种惟一最重要的因素,它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即政府行动使得政府控制变得越来越必不可少。出于这一原因,所有愿意阻止政府控制日增势头的人,应当把努力集中在货币政策方面。仍然有这么多才智横溢和消息灵通的人士,他们在其他多数方面捍卫自由,但是被扩张主义政策的直接利益所诱惑,支持某种长远看必然破坏自由社会的基础的东西。也许没有比这更为令人沮丧的了。
* * *
[1] 摘引自凯恩斯的《凡尔赛和约的经济后果》(J.M.Keynes,The Economic Consequences of the Peace[London,1919])第220页。凯恩斯的观察受到了列宁的一句类似的断言的启发,该断言是:“消灭资本主义制度的最好方法是埋葬货币。”也比较凯恩斯后来的断言,参见《货币改革论》(A Tract of Monetary Reform[London,1923])第45页:“今天的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恰恰因为它把个人的储蓄交付各位个人的投资者和把生产交付各位雇主,才以存在一个稳定的价值衡量尺度为其假设前提,而且如果不存在这样一个尺度的话,它就会没有效率,也许就无法生存。”
[2] 比较米瑟斯的《人类行为》第429—445页。
[3] 尽管我确信,像发展至今的那种现代信用银行制度要求存在某些公共机构,如中央银行,但我怀疑,它们(或政府)垄断对所有种类的货币发行是否有必要或可取。国家当然有权保护它(或另一机构)所发行货币的单位名称,而且,如果它发行“美元”,它有权阻止他人以同一货币名称发行代用货币。而且由于它的职责是强制执行合约,它必须有能力规定哪一种东西可以作为“法定清偿货币”用来清偿合约规定的支付义务。但是,不存在任何理由说明,为什么国家应该禁止使用其他种类的交易媒介,不论它们是某种商品还是由其他机构发行的货币,不论它们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保护个人自由的最有效措施之一确实可以是由宪法规定在和平时期内禁止对所有货币种类或者贵金属交易的限制。
[4] 在这些可以由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引起的、短暂和自行逆转的需求变化中,最重要的是消费品和资本货物的相对需求变化;在此,如果我们不深入到经济周期理论当中的所有争论性问题中去,就不能探讨这一问题。
[5] 对这些问题的较为具体的探讨可参见拙著《货币国家主义和国际稳定》(Monetary Na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Stability[London,1937])。
[6] 见塞耶斯的《白哲特之后的中央银行金融制度》(R.S.Sayers,Central Banking after Bagehot[Oxford,1957])第92—107页。
[7] 见克拉克的“公共财政和货币价值的变化”,载《经济学杂志》(Colin Clark,“Public Finance and Changes in the Value of Money”,E.J.[1945])卷55,以及比较对这一论点的讨论,见佩奇曼,迈耶和史密斯的文章,载《经济与社会评论》(J.A.Pechman,T.Mayer,and D.T.Smith in R.E.&.S.[1952])卷34。
[8] 文中所引用的数字是费勒拉为我进行的计算结果,对他的帮助我十分感谢。这些数字必然限定在那些在全部40年时间里有着现成的生活开支指数的国家。
我有意在文中给出概数,因为我相信,这类计算结果不过是大略提示了所涉及国家货币贬值问题的相对严重程度。对于那些对此感兴趣的人,我可以在下面给出对之进行了计算的所有国家的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9] 对于法国,这里当然没有考虑1958年法国法郎明显进一步跌价(和贬值)的影响。
[10] 不能得到全部200年的完整的指数。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结合以下两篇著作的内容估计大致的价格发展趋势:吉尔博耶的“18世纪英国的生活费用和实际工资”,载《经济与社会评论》(Elisabeth W.Gilboy,“The Cost of Living and Real Wages in Eighteenth Century England”,R.E.&S.[1936])卷18,以及塔克的“1729—1935年伦敦工匠们的实际工资”,载《美国统计学会学刊》(R.S.Tucker,“Real Wages of Artisans in London,1729—1935”,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tatistical Association[1936])卷31。
[11] 这一分析依据美国批发价格指数,见《劳工统计局系列图表》(Burean of Labor Statistics Chart Series[Washington: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8]),图E—Ⅱ。
[12] 比较勒普克的《福利、自由和通货膨胀》(W.Roepke,Welfare,Freedom,and Inflation[London,1947])。
[13] 比较拙著“充分就业、计划和通货膨胀”,载《公共事务研究所学刊》(“Full Employment,Planning,and Inflation”,Review of the Institute of Public Affairs[Melbourne,Victoria,Australia,1950])卷4,其德译文收录于胡诺尔德编《充分就业、通货膨胀和计划经济》(Vollbesch äftigung,Inflation und Planwirtschaft,ed.A.Hunold[Zurich,1951]);还有卢茨的“通货膨胀的危险和景气政策”,载《瑞士国民经济与统计学杂志》(F.A.Lutz,“Inflationsgefahr und Konjunkturpolitik”,Schweizerische Zeitschrift fur Volkswirtschaft und Statistik[1957])第93期,以及他的《成本及需求引致型通货膨胀》,载《拉弗罗国民银行季刊》(“Costand Demand—Induced Inflation”,Banca Nazionale de Lavoro Quarterly Review[1958])卷44。
[14] 见凯恩斯的《货币改革论》(J.M.Keynes,A Ttract on Monetary Reform)第80页。
[15] 见西蒙斯的“货币政策规则而非货币政策的权力”(Henry C.Simons,“Rules versus Authority in Monetary Policy”),该评论文章首次发表在《政治经济学杂志》(J.P.E.)卷44,1936年,后又收录于他的著作《自由社会的经济政策》(Economic Policy for a Free Society[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8])。
[16] 这至少适用于传统的货币政策工具,即使不适用于这些较新的环保政策工具,如银行最低准备金的变化。
[17] 那些灾难性的错误开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当时英国试图恢复英镑在过去的价值,而不是按照它在贬值之后新价值的平价重新挂靠黄金。这是不符合金本位原则的要求的,除了这一事实之外,它也不符合最古典的学说。李嘉图在一百年前明确说到过类似的情况,他说他“决不会奉劝一个政府恢复一种已经对票面价值贬值30%的货币;我会建议,正如您的建议,但有所不同,应当通过降低本位把该货币固定在贬值后的价值水平上,而且不应当再发生偏差”。见1821年9月18日致约翰·惠特利的信,收录于斯特拉法编《大卫·李嘉图作品与通讯集》(Letter to John Wheatley,September 18,1821,in The Works and Correspondence of David Ricardo,ed.P.Sraff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52])卷9,第73页。
[18] 当然有强有力的理由说明应该完全放开黄金交易。事实上,在这一方向上还继续大步走下去似乎是可取的:大概没有比各国通过相互订立协议约束自己,不设置任何障碍来限制用它们的货币进行自由交易,更能有助于国际货币稳定。(也许,也有强有力的理由说明应该进一步采取行动,允许这些国家各自的银行在其他国家开展自由的经营活动)但是,尽管这会在重建一个稳定的国际本位的方向上走得很远,但是对这一本位的价值的控制权仍然会掌握在那些参与其中的大国的货币当局的手中。
[19] 比较拙著“商品储备货币”,选自《经济学杂志》(“A Commodity Reserve Currency”,E.J.[1943])卷53,第210期,第176—184页,再版于《个人主义和经济秩序》(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London and Chicago,1948])第268页。
[20] 参阅拙著“货币国家主义和国际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