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究竟什么是金钱呢?

金钱代表劳动。我遇到过一些有教养的人,他们甚至肯定地说,金钱代表拥有金钱的人的劳动。我很后悔以前我居然也糊里糊涂地同意这种看法。我必须有根有据地了解什么是金钱。为了解这一点,我请教了科学。

科学说,金钱本身并不包含任何不公道和有害的内容,金钱是社会生活的自然条件,是:1)为便于交换;2)为规定价值尺度;3)为储存;4)为支付所必需的。

如果我口袋里有三个我不需要的多余的卢布,我只要吹声口哨就能在每个文明城市里招到一百个准备为三个卢布按我的意志去做最艰苦、最可恨和最丢脸的事情的人,这种显而易见的现象却并不是由金钱造成的,而是由各民族经济生活的一些非常复杂的条件造成的。

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的现象不是由金钱造成的,而是由劳工没有得到自己劳动的全部价值造成的。他没有得到自己劳动的全部价值又是由资本、地租和工资的性质,以及它们之间和财富的生产、分配、消费之间的许多复杂关系造成的。照俄国人的说法,是有钱人能把没有钱的人搓成绳子。

但科学却说,问题不在这里。

科学说,一切生产都有土地、劳动储备(资本)和劳动三个因素参加。正是生产诸因素间的不同关系,正是前两个因素——土地和资本不在劳动者手里而在其他人手里这一点,以及由此产生的种种极其复杂的组合关系造成了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奴役。

为什么会造成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奴役?为什么会造成那个以自己的不公正和残忍使我们大家震惊的金钱王国?为什么一些人可以通过金钱统治另一些人?科学说,这是生产诸因素的划分和由此产生的各种压迫劳动者的组合关系所致。这个答案总是使我觉得奇怪,不仅因为它避而不谈问题的一个部分——恰恰是关于金钱在这中间的意义的那一部分,而且还因为生产诸因素的这种划分在一个身心健康的人看来总是不自然和不符合实际。

据说每一种生产都有土地、资本和劳动三个因素参加,这就是说,财富(或者财富的价值,即金钱)在拥有这个或那个因素的人中间可以自然而然地分配成这样:地租,即土地的价值,属于地主,利息属于资本家,而劳动工资属于工人。

事实上是这样吗?

首先,每一种生产都有三个因素参加的说法合理吗?

此刻,当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在我的周围正在进行干草生产。这个生产是由什么构成的呢?人们对我说,是由生长干草的土地,由资本,即收割干草所需要的镰刀、耙子、叉子、大车,以及由劳动构成的。但我看到这是谎言。除了土地之外,参加干草生产的还有太阳、水、保护这些草地免遭践踏的社会组织、劳动者的知识、他们说话和理解话的能力,以及其他许多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被政治经济学考虑在内的生产因素。

太阳的热力同样是一切生产的因素,是一个比土地更加不可缺少的因素。我可以想象出一种情况,譬如说在城市里,一些人认为自己有权用墙壁或者树木挡住别人需要的阳光。为什么太阳就不能包括在生产因素之内呢?水是另一个和土地同样不可缺少的因素。空气也是一样。我也能想象一些被剥夺了水和清洁空气的人,那是因为另一些人认为自己有权独占别人也不可缺少的水和空气。社会治安同样是不可缺少的因素。劳动者的衣食也是生产因素,正如某些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使各种不同工作有可能进行的教育也是这样一个因素。我真能把这些被人遗漏的生产因素写满整整一本书。究竟为什么恰恰只有这三个生产因素被选中并被当做科学的基础呢?

为什么阳光、水、食物、知识不被看做生产因素,而只有土地、劳动工具和劳动被看做生产因素呢?无非是因为一些人享有的使用阳光、水和食物的权利,以及说话和听说话的权利极少有人争夺,而使用土地和劳动工具的权利在我们的社会里却经常有人争夺。别的理由是没有的,因此首先我看到,把生产诸因素仅仅分成三个因素完全是随心所欲的,是不符合事物的本质的。

或许这种划分真是人所应该做的,甚至于凡是在有经济关系形成的地方,恰恰是并且仅仅是这三个生产因素立即变得突出起来?

我们来看一下是否真是这样。

我所观察的是近在自己身边的俄罗斯移民,他们的人数过去和现在都达百万之多。这些移民来到一块土地上安家落户,动手干活,谁都不会想到一个不使用土地的人可以对土地享有任何权利,而土地也不会宣布任何为个人享有的权利。相反,移民自觉地认为土地是公共财产,认为每个人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尽力而为地割草和耕地是理所当然的。移民为了耕地、种园子、盖房子而置办劳动工具,谁也不会想到劳动工具本身能够带来收入。资本也不会宣布任何权利,相反,移民自觉地认为任何依靠劳动工具,依靠借粮,依靠资本得来的利息都是不合理的。移民在自由的土地上用自己的或者无息借贷的工具干活,人人为自己或者齐心协力地为了共同的事业而干活,在这样的公社里绝不可能找到地租、资本的利息以及劳动工资。

我谈到人们的这种公社时并不是在幻想,而是在描述那种不仅只在俄罗斯的一些移民中间,而且在人们的自然属性尚未被别的东西破坏的一切地方都曾经发生过,今天仍在发生的情形。我所描述的是一种每个人都会觉得自然和合理的情形。人们在土地上安家落户,每个人都做自己应做的事,每个人都在挣得他为干活所需要的东西之后干着自己的活。如果人们觉得一起干活更方便些,他们就会成立劳动组合。但是无论在个别经济部门里,无论在那些劳动组合里,都不会有可以分开的生产诸因素,有的将是劳动和劳动的必要条件,即给大家以温暖的太阳,人们要呼吸的空气,要喝的水,在上面干活的土地,身上穿的衣服,填肚子的食物,木桩子,小铲子,人力犁,马拉犁,人们所使用的机器。显然,无论阳光也好,空气也好,水也好,土地也好,身上穿的衣服也好,人们使用的木桩子也好,铁锹也好,马拉犁也好,人们在劳动组合中使用的机器也好,都不可能属于任何个人,而只能属于要利用阳光、呼吸空气、喝水、吃面包、遮身蔽体并用铁锹或机器干活的人们,因为所有这些东西仅仅对使用这些东西的人来说才是需要的。因此当人们这样行事的时候,我们总觉得他们是按人们应该那样行事的方式,即合乎理性的方式行事的。

因此,当我观察了这种正在形成的人的经济关系之后,我并不认为把生产划分为三个因素是合乎人们的实际情况的。相反,我认为这种划分不合乎人们的实际情况,不合乎理性。

或许这三个因素的划分不仅只发生在人类的原始社会,它在人口增长和文化发达的情况下是必然的,并且这种划分在欧洲社会里已经完成,因此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一既成事实。

让我们来看一下事情是否真是这样。

人们对我们说,在欧洲社会,生产诸因素的划分已经完成,也就是说,一些人占有土地,另一些人占有劳动工具,第三种人既没有土地又没有劳动工具。做工的人失去了土地和劳动工具。

我们实在是听惯了这种说法,因此对它的荒唐已不再感到吃惊。只要我们仔细琢磨一下这个说法,就会立即看出它不合理,甚至是无意义的了。这种说法有一个内在矛盾。

劳工的概念本身就包含他生活于其上的土地和他用以做工的工具的概念在内。

如果他不生活在土地上并且没有做工的工具,他就不会是一个劳工。这种失去土地和劳动工具的劳工从来没有过,也不可能有。没有赖以做工的土地,没有镰刀、大车和马匹的种田人是不可能存在的。没有盖在土地上的房子,没有水,没有空气和用以做工的劳动工具的话,靴匠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如果说一个庄稼汉没有土地、马匹和镰刀,一个靴匠没有房子、水和锥子,那么这仅仅意味着有人把他从土地上赶走了,夺走了或者骗走了他的镰刀、大车、马、锥子,但绝不意味着可以有一些没有犁的种田人和没有一套家什的靴匠。

一个在旱地上的没有渔具的渔夫是不可思议的,除非是有人把他从水上赶走并且夺走了他的渔具。同样,一个没有他赖以生活的土地和没有劳动工具的庄稼汉和靴匠也是不可思议的,除非是在有人把他从土地上赶走并且夺走了他的工具的情况之下。可能有一些人被别人从土地的一个地方赶到另一地方,有一些人的劳动工具常被人抢夺和终于被夺走,在暴力逼迫下只好用别人的劳动工具生产着他们所不需要的物品,但这并不意味着生产的性质就是这样。这仅仅意味着生产的自然属性遭到破坏的情况是常有的。假如可以把一个劳工被他人的暴力剥夺走的一切看做生产因素,那么为什么不把对占有奴隶人身的要求也认作生产因素呢?为什么不把对占有阳光、空气和水的要求也认作同样的生产因素呢?

可能有人会筑起一道墙来挡住邻人的阳光,可能有人会把河水引进蓄水池并因此污染这河水,可能有人会把别人整个看做自己的物品,但无论是第一、第二还是第三种人的要求,即便在暴力之下得到了执行,都不可能被认为是划分生产因素的基础,因此,把凭空捏造出来的对土地和劳动工具的占有权看做生产的一个个因素是错误的,正如把凭空捏造出来的占有阳光、空气、水和他人人身的权利看做生产的一个个因素是错误的一样。

可能有些人会声明自己有权占有土地和劳工的劳动工具,正如过去曾有人要求占有劳工的人身,现在还会有人要求独享阳光、水和空气一样。可能有些人正在把劳工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强行夺走他不断制成的劳动产品和他的劳动工具本身,迫使他不为自己而是为主人做工,正如工厂里的情形一样。所有这一切都是可能的,但没有土地和工具的劳工终究是不可能存在的,正如人们虽然坚持了那么长久,一个人还是不可能是另一个人的物品一样。

就像确认对另一个人的人身的私有权并不能夺去奴隶追求自己的而非主人的福利这一天性一样,现在确认对土地和他人的劳动工具的私有权也不可能使劳工失去每个人要生活在土地上并且用自己个人的或公共的工具生产他认为对自己有用的东西的天性。

通过考察当前的经济情况,科学所能告诉我们的全部东西无非是一些人要求占有土地和劳工的劳动工具,这些要求使得符合人们本性的生产条件对于某一部分劳工(绝非全体)来说遭到破坏,这些劳工被夺去了土地和劳动工具并被赶去使用他人的劳动工具。但科学绝不对我们说,这是生产法则的偶然破坏,生产法则本身还存在。经济学家断言,生产诸因素的划分就是生产的基本法则,这等于动物学家看见许多剪短了翅膀的黄雀关在一些小房子里就得出结论说,小房子、能沿轨道升降的小桶以及桶里的水是鸟类最重要的生活条件,鸟类的生活就是由这三个因素构成的。

无论纸板做的小房子里关着多少剪短了翅膀的黄雀,动物学家还是不会把这纸板做的小房子看做鸟的自然属性。

无论有多少劳工从一个地方被赶到另一个地方,被夺走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劳动工具,劳工要生活在土地上并且用自己的工具生产他所需要的东西这一自然属性却不会改变。是有一些人要求占有土地和劳工的劳动工具,正像古代世界的一些人曾经要求占有他人的人身那样。但是绝不可能把人们划分成老爷和奴隶,正像古代世界的一些人曾经想要规定的那样,也绝不可能把生产的诸因素划分成土地和资本,正像当代社会的经济学家们想要规定的那样。

可是科学却把一些人想占有他人的自由的这种非法要求称做生产的自然属性。

科学不是把人类社会的自然属性作为自己的基础,却把个别情况作为自己的基础,因为希望为这个别情况辩白,就承认一个人有权占有另一个人赖以谋生的土地,有权占有另一个人用以做工的劳动工具,也就是说,承认那样一种从来不曾有过,也绝不会有,并且连其表达方式本身都带有矛盾的权利,因为一个不在土地上做工的人对土地的权利,实质上无非是一个人利用他并不加以利用的土地的权利,而对劳动工具的同一种权利,也无非是使用他并不用以做工的工具的权利罢了。

科学通过自己对生产诸因素的划分断言,劳工的自然状态正是他所处的那种不自然状态,这和人们在古代世界通过把人划分成公民和奴隶而断言奴隶的不自然地位就是人的自然属性完全一样。这种仅仅为了给现存的罪恶开脱才被科学采用的,并且被科学当成了自己的一切研究的基础的划分,结果使科学试图对现存现象做的任何解释都落了空,因为既否定了摆在面前的那些问题的最简单明确的答案,科学只能提出一些没有任何内容的答案。

经济科学要研究的是这样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使一些有土地和资本的人能够奴役那些没有土地和资本的人?

对健全的理性来说,答案是:这是由具有奴役人的性质的金钱造成的。可是科学否定这个答案,它说:发生这种情形不是因为金钱具有那种性质,而是因为一些人有土地和资本而另一些人却没有。我们问的是:为什么那些有土地和资本的人奴役一无所有的人?我们得到的回答是:因为他们有土地和资本。

然而这正是我们要问的事呀!剥夺土地和劳动工具就是奴役。这才是回答:facit dormire quia habet virtutem dormitivam[14]。

可是生活却不停地提出自己的实质性问题,甚至连科学也看见了这个问题,在努力对它作出解答,就是怎么也不能离开自己的基础去解答,而总是在自己的循环论证里转圈子。要作出解答,科学首先应该否定自己对生产因素的错误划分,即不再把现象的后果看做原因,应该由近而远地寻找那些构成其研究对象的现象的原因。

科学应该回答这个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一些人被夺去了土地和劳动工具而另一些人则拥有它们?或者说:是什么原因使土地和劳动工具在那些耕种土地和使用工具劳动的人手里发生了异化?

科学只要一给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就会产生许多全新的考虑,把以前那种伪科学的全部观点扭转过来,而不再留在无出路的圆圈里硬说做工的人的贫困地位是由地位的贫困造成的。

在普通人看来,一些人被另一些人奴役的最直接的原因无疑是金钱。但科学却否定这一点,说金钱只是交换工具,和奴役人毫无共同之处。

我们来看一下是否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