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对人们经常重复的这样一句话感到吃惊:是的,理论上的确是如此,但在实践中又怎么样呢?仿佛理论总是一些好听的字眼,需要它们是为了进行谈话,而不是为了使整个实践即全部活动必不可免地建筑在它的上面。既然这样一种令人吃惊的道理都会通用,世上的愚蠢理论想必是很多很多。理论无非是人对事物抱有的想法,而实践则是他所做的事情。一个人怎么会心里想应该这样做,而做出来的事完全相反呢?如果烤面包的理论告诉我们,应该先把面粉和好,然后再放进炉子里烤,那么除了疯子以外,任何一个知道这个理论的人都不会反过来做的。而我们这儿的流行说法却是:这只是理论,在实践中又怎么样呢?

我所做的那件事情证明了我一贯抱有的想法,证明实践必然是从理论中产生的,它不但为理论辩解,而且本身不可能不是这样的实践,证明如果我理解我所想的那件事,那我就不可能不按我的理解去做这件事。

我想帮助不幸的人仅仅是因为我有钱,而且我也有一般人的迷信,以为金钱代表劳动或者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东西,是好东西。但是当我把这些钱拿去给人的时候,我看到我给的只是我所收到的穷人的期票,我的做法和许多地主在迫使一些农奴为另一些农奴服务时的做法一样。我看到,金钱的任何用途,无论是买东西也好,把它们白白转送给别人也好,都是交付出去向穷人追偿期票,或者是把期票转让给别人让他去向穷人追逼。因此我开始清楚地认识到了我想做的那种荒唐事——通过向穷人追偿的办法去帮助穷人。我看到,金钱本身不但不是善,而且是显而易见的恶,它剥夺人们的主要的福利——劳动和享受自己的劳动。我还看到,我不可能把这种福利转送给任何人,因为我自己就没有这种福利——我没有劳动,也没有享受自己的劳动的幸福。

在这番关于金钱是什么的抽象议论中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但我做的这番议论却不是为议论而议论,而是要解决一个我应该怎么生活和我为什么痛苦的问题,对我来说那正是“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旦我懂得了什么是财富,什么是金钱,我就不但看清了,而且毫无疑问地认识到一切其他的人应该怎么办,因为他们也必将这样做。我所懂得的实质上仅仅是我很早很早以前就知道的,从远古时代起佛、以赛亚[21]、老子和苏格拉底等人都传授过的一条真理,而对我们传授得特别清楚、特别明确的是耶稣基督和他的先驱施洗者约翰。人们问施洗者约翰:我们该做什么呢?他简短而明确地回答说:“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路加福音》第三章,第十、十一节)基督更明确地说过许多次这样的话。他说:“贫穷人有福了,富足的人有祸了。”他说: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他不但禁止门徒拿钱财,而且禁止他们有两件衣裳。他对一个有钱的少年说,他不能进天国是因为他有钱,骆驼穿过针眼都比财主进天国容易。他说,谁不抛弃一切——房屋、儿女、田地而跟他走的,谁就不是他的门徒。他还讲过一个寓言,说的是一个富人什么坏事也没有做,就像我们的富人们一样,他只不过有好的穿,有好的吃,有好的喝,只是他这样做毁了自己的灵魂。而乞丐拉撒路虽然什么好事也没有做,但仅仅因为他贫穷就得到了拯救。[22]

这个真理我很早就知道了,但世上种种虚伪的学说却极其巧妙地把它遮盖了起来,使它对我来说恰恰变成了人们往往喜欢加给理论这个字眼的那层意义上的理论,也就是说变成了空话。可我一旦在自己的意识中摧毁了尘世学说的种种诡辩,理论和实践就融合为一了,我的生活以及所有人的生活的切实性就成了这一理论的必然结果。

我懂得了,一个人除了为自己个人的福利而生活外,还必定应该为别人的福利服务。如果要和动物世界作比较,就像某些人用动物世界的生存竞争来为暴力和斗争辩护时往往喜欢采用的做法一样,那么也应该从动物中选出蜜蜂这样的群体动物来比较,且不说人的内心注入了对他人的爱,无论人的理智还是人的天性都赋予人为他人和共同的人类目标服务的使命。我懂得了,这就是人的自然法则,人只有根据这条法则才能履行他的使命并因此成为幸福的人。我懂得了,这条法则在过去和现在都不断遭到破坏,因为有人像蜜蜂中的抢劫者[23]一样,不断用暴力使自己摆脱劳动而享受另一些人的劳动,使这劳动不是用于共同目标,而是用来满足个人的不断增长的淫欲。他们也像蜜蜂中的抢劫者一样,自己就毁在这个上头。我懂得了,人们的不幸来自一些人奴役另一些人。我懂得了,当代的奴隶制是由兵役、侵占土地和搜刮金钱的暴力造成的。懂得了新奴隶制的所有这三种工具的意义之后,我不可能不希望自己避免参与这种新的奴隶制。

当我还是个拥有农奴的奴隶主、而又懂得这种地位不道德的时候,我曾经和另一些也懂得这一点的人一起努力摆脱这个地位。那时我用来摆脱它的办法是,认为它是不道德的,在我还不能完全摆脱它之前,我尽量少提出自己的各种奴隶主的权利,使自己和别人生活得就像这些权利不存在一样,同时用一切手段劝导别的奴隶主,使他们相信他们那些想象出来的权利是不合法的和无人性的。我对现在的奴隶制不能不采取同样的办法,即当我还不能完全抛弃这些靠兵役暴力支持的土地私有制和金钱提供给我的权利时,尽量少提出自己的权利,同时用一切手段劝导别人,使他们相信,这些想象出来的权利是不合法的和无人性的。

从奴隶主方面来说,享受别人的劳动就是参与奴隶制,无论这奴隶制是建筑在我对奴隶的权利还是我对土地或金钱的占有上。因此,如果一个人真的不喜欢奴隶制并且不想参与它的话,那么他会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再享受他人的劳动,无论是通过占有土地,还是通过为政府做事,还是通过金钱的方式。而抛弃这一切享受他人劳动的常用手段之后,这样一个人又必然会一方面节制自己的需求,另一方面亲手为自己做那些以前由别人为他做的事。

这样一个简单的结论,就会使为什么不可能帮助穷人的那三个我在寻找自己失败的原因的时候总结出来的原因,立即化为乌有。

第一个原因是城市人口的大量聚集和城市对农村财富的大量吞食。只要一个人不愿意通过为政府供职或占有土地和金钱的方式享受他人的劳动,而是按自己的力量和可能性来自己满足自己的需求,那么他就绝不可能想到要离开农村——农村最容易满足他的需求,跑进城市——城里的一切都必须购买。那样一来,在农村,这个人就能够帮助穷人,不会体验到我在城里想用不是自己的、而是他人的劳动来帮助别人时体验过的那种束手无策的感觉了。

第二个原因是富人和穷人的分隔。只要一个人不愿意通过供职、占有土地和金钱的方式享有他人的劳动,这个人就必须自己来满足自己的需求,那堵把他和劳工大众分开的大墙就会立即不由自主地崩塌,他也就能和大众融成一片,和他们肩并肩而获得帮助他们的可能了。

第三个原因是羞愧,它的基础是意识到我拥有那些我想用来帮助别人的金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只要一个人不愿意通过供职、占有土地和金钱的方式享有他人的劳动,他就绝不会有那些多余的混账钱了——正因为我有这样的钱,才在人们身上引起了我所无法满足的要求,而在我心中引起的,则是意识到自己不公正的感觉。